|  |  | 釋氏要覽卷下 |  | 錢塘月輪山居講經論 | 賜紫沙門釋道誠 述 | 說聽 躁靜 諍忍 入眾 | 擇友 住持 雜紀 贍病 | 送終 | 說聽 | 說 毘奈耶律云。說者。彰表開導之義也。今 | 稱講者。說文云。講和解論議。廣雅云。讀 | 也。顧野王云。解說談議也。訓誥也。 | 聽 唯識論云。謂耳根發識領受。曰聞也。即 | 沈思靜意。屬耳於法也○法苑云。有三品。 | 以神聽為上以心聽為中。以耳聽為下。 | 說聽二難 中觀論云。真法及說者聽者難 | 得故○涅槃經云。一樂說難。二樂聞難。 | 法師升高座 十住婆沙論云。欲升高座。先 | 應恭敬禮拜大眾。然後升。 | 法師心 大法炬陀羅尼經云。夫法師者。常 | 應如是用。惟我今所處。即如來師子之座。 | 宜應忍默慈愍。愛語謙下。將護眾心。若懷 | 嗔妒。心存勝負獲大重罪。慈心說法成大 | 功德。能令佛法久住於世。凡所生處。常得 | 值佛。能消種種供養。應慚愧。勿生貪心。不 | 得我慢。無令消滅施主善根。 | 法師八種言 瑜伽論云。一可喜樂言。二善 | 開發言。三喜識難言。四善分析言。五善順 | 入言。六引餘證言。七勝辯才言。八隨宗 | 言。 | 語有八支 顯揚論云。一美妙語。二顯了語。 | 三易解語四樂聞語。五無依語(謂無望也)六不逆 | 語(知量故)七無邊語(善巧多故)八上首 | 語(趣涅槃宮)。 | 說者過罪 佛藏經云。自未證法。而在高座 | 為人說者。法墮地獄○十誦律云。若自解 | 未明。於法有疑者。則不得為人說。恐有 | 錯傳之失。彼此得罪○華嚴經云。於甚深 | 法心生慳吝。有堪化者。而不為說。若得財 | 利恭敬供養。雖非法器。而強為說。 | 自大憍人 未曾有經云。若多少有德。自大 | 以憍人。如彼盲執燭照彼不自明。 | 講說三益 十地論云。說法利他有三時益。 | 一聞時。二修行時。三轉生時。 | 說者五福報 賢者五福經云。說法得五福。 | 一當生長壽。由聽者不殺故。二得大富。由 | 聽者不盜故。三得端正。由聽者和氣故。四 | 得名譽由聽者歸依三寶故。五得聰明。由 | 聽者曉了妙慧故。 | 講堂制 佛本行經云。時比丘集一堂內。有 | 二比丘說法。是故相妨。即造二堂。以比近 | 故迭相誘引往來交雜亂眾佛制。今後不 | 得共一堂。及二堂相近。亦不得彼堂來此 | 堂。此堂詣彼堂不得憎惡法門(若今三學迭相是非也)。 | 講堂置佛像 大法炬陀羅尼經云。法師說 | 法時。有羅剎女名愛欲。常來惑法師。令心 | 散亂。是故說法處。常須置如來像。香華供養。 | 勿令斷絕。彼羅剎女。見已即自迷亂。不能為 | 障。 | 講處念經 梁僧旻法師。講次謂眾曰。昔彌 | 天道安每講。於定座後。常使都講。為含靈 | 轉經。此事久廢。既是前修。欲屈大眾。各誦 | 觀音經一卷。於是闔座忻然。遠近相習耳。 | 今亦念佛是也。 | 學肆 肆者。所以陳貨鬻之物也。因後漢張 | 揩。字公超學徒隨之。所居為市故。今學處 | 稱肆焉。 | 省 釋氏呼學院為省者。高僧傳云。佛陀耶 | 舍初至。姚興別立新省於逍遙園待之。韻 | 注云。省署也。 | 絳帳 絳赤色也。范曄後漢書云。馬融達生 | 任性不拘儒者之節。常坐高堂施絳帳。前 | 授生徒。後列女樂。或稱馬帳○又晉書宣 | 文君宋氏。即韋逞母也。立講堂。隔絳紗幔 | 授學徒(今釋子稱絳帳等。有所不  。智者思之)。 | 龍門 高僧慧持即遠法師之弟也。性格清 | 峻。解行並高。領徒千人。凡有升堂。入室者 | 皆號登龍門。 | 籌室 寶林傳云。西天第五祖優波鞠多有 | 石室。縱十八肘(肘長尺八南北三丈二尺四 | 寸)。廣十二肘(東西二丈 | 一尺六寸)。受學者有一得道。則擲一四寸籌於室 | 中。籌遂滿室。至鞠多滅度將室中籌茶毗 | 之。 | 函丈 曲禮云。非飲食之客席。間函丈(注函容也。 | 謂講問  相對容丈足以指劃也)。 | 都講 即法師對揚之人也。梁武帝每講經詔 | 枳園寺法彪。為都講。彪先舉一問帝。方鼓 | 舌端。載索載徵。隨問隨答○晉支遁至越 | 王義之請講維摩經。以許詢為都講。詢發 | 一問。眾謂遁無以答遁答一義。眾謂詢無 | 所難。今之都講。但舉唱經文。而亡擊問也。 | 講僧始 講經。即曹魏時朱士行講道行般 | 若為始也。尼講。以東晉道馨。講法華維摩 | 二經為始也。講律。即元魏世法聰為始。聰 | 但手披目閱。敷揚四分律。有門人道覆。旋 | 聽旋抄。漸成疏焉。講論。即羅什授嵩法師 | 成實論。為始也。 | 法器 廣百論云。要具三德名法器。一稟性 | 柔和無有偏黨。常自審察。不貪己利。二常 | 希勝解。求法無厭。不守己分。而生喜足。三 | 為性聰惠於善惡言。能正了知得失差別。 | 若無如是。三德雖有。師資終無勝利。 | 人中師子 治禪經後序云。天竺大乘沙門 | 佛陀斯那天才特拔。諸國獨步內外綜博。 | 無籍不練。世人咸曰。人中師子。 | 法匠 齊高僧僧印善講經論。稱法匠。 | 義少 (少字去聲)法安年十八。講涅槃經。張永問 | 年幾永歎曰。昔扶風朱勃年十二能讀書。 | 人號才童。今安公可曰義少。 | 四海論主 隋高僧敬脫稱也。 | 三國論師 齊僧粲號也(三國謂齊。陳。周)。 | 毘曇孔子 西秦惠嵩善阿毗曇論。時重號 | 之。 | 壽光學士 梁惠超學經論。明解宏達博瞻 | 內外。武帝敕為壽光殿學士。 | 經論元匠 梁僧盛講眾經論。為時元匠。特 | 精外(興為)群儒所憚。 | 菩薩戒師 慧約為梁武帝戒師。 | 講經天花墜 梁法雲講次天華散墜。又唐 | 西京勝光寺道宗講時天華施遶講堂飛流 | 戶內。但不委地。久之還無。 | 說律山峰落 智文善講律。方舉麈尾。兩箇 | 山峰俱落。 | 聰明釋子 羅什謂姚興曰。融公是聰明釋 | 子。 | 摽表道人 曇影姚興禮重見其超拔群士 | 每謂羅什曰。影法師真為此國風流摽表 | 之道人矣。 | 優賞 西域記云。講宣一部。乃免知事(今浙右律寺。 | 有比丘。聽學成名。便免知事。以此為證) | 講二部。加上房資具。講 | 三部。差侍者秪承。講四部。給淨人。講五部 | 乘輿。 | 金師子座 鳩摩羅什。秦云。童壽。昔在龜茲 | 王。為造金師子座。以大秦錦褥鋪之。請什 | 坐說法。 | 學者為四事墮落 法律三昧經云。一學不 | 知善權方便。輕慢師友。無有一心。其意數 | 轉。二學不精進。無有道力。但貪名譽。望人 | 敬待。三學所事師。不念勤苦當得成就。虛 | 飾貢高。四學好道反持異術。比佛深經。言 | 道同等○菩薩戒經云。為名譽聚徒。名魔 | 弟子。 | 躁靜 | 貪 瑜伽論云。於諸境界。深起耽著名貪。諸 | 煩惱中。貪為最勝○阿毗達磨論云。貪者。 | 三界愛為體。生眾苦為業(業用也)○法蘊足論 | 云。佛言。汝等若能永斷一法保汝定得不 | 還果。一法者貪也○六度集經云。佛因中 | 曾作鴿王。誡諸鴿曰。佛經眾戒。貪為元首。 | 貪以致榮者。猶餓夫獲毒膳得志之樂其 | 久若電。眾苦困己。其有億載。 | 欲 希須為義。雜阿含經云。佛言。若眾生所 | 有苦生彼一切。皆以欲為本○增一經云。 | 欲生諸煩惱欲為生苦本○瑜伽云。諸煩 | 惱中貪為最勝於貪中。欲貪為勝。生諸苦 | 故。集論云。此法生時相不寂靜。由此生故 | 身心相續不寂靜轉(由是義故束此二法名躁 | 蓋取不安之義也)。 | 出家人三欲 涅槃經云。一惡欲。若比丘欲 | 為一切大眾上首令一切僧隨我令四眾皆 | 供養恭敬讚歎尊重我若為說法皆信受令 | 我大得衣食屋宅等。二大欲。若比丘生欲 | 心當令四眾知我得初住乃至四無礙智為 | 利養故。三欲欲。若比丘欲生梵天乃至剎 | 利家得自在故。 | 五欲 謂。色聲香味觸也。智論云。五欲名華 | 箭。又名五箭。破種種善事故。行者當訶云。 | 哀哉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而求不已。將墜 | 大  。得之轉劇。如火炙疥。五欲無益。如狗 | 咬骨。五欲增諍。如鳥競肉。五欲燒人。如逆 | 風執炬。五欲害人。如踐毒蛇。五欲無實。如 | 夢所得。五欲不久。如假借須臾。此五欲。得 | 暫時樂。失時大苦○雜阿含云。聞陀梵志 | 問阿難言。汝以何義於佛教出家。答為斷 | 惡生善。故又問斷何惡。答斷貪欲瞋癡。問 | 此有何過患。答欲愛染著。能生惱亂於現 | 在世增長惡法憂悲苦惱由之。而生未來 | 世中亦復如是。 | 苦 逼迫為性。由彼貪欲乃生苦故○佛地 | 論云。惡事有二種。一者眾生。二者土地。且 | 眾生有八苦。一生苦。二老苦。三病苦。四死 | 苦。五愛別離苦。六所求不得苦。七冤憎 | 會苦。八憂悲苦。二土地者。如說國土多寒 | 多熱。無救護。多飢多病等○法句經云。天 | 下之苦。莫過有身。飢渴寒熱。瞋恚驚怖。色 | 欲怨禍。皆由於身。夫身者眾苦之本。禍患 | 之源。勞心極慮。憂畏萬端。三界蠕動。更苦 | 殘害。吾我縛著。生死不息。皆由於身與欲。 | 離世當求寂滅。攝心守正。怕然無想。可 | 得泥洹。此最為樂○身苦偈云。乘騎疲極 | 故。求索住立處。住立疲極故。求索坐息 | 處。坐久疲極故。求索安臥處。眾苦從作生。 | 初樂後則苦。視瞬息出入。屈身坐臥起行 | 立。及往來。此事無不苦。 | 五畏 佛地論云。一不活畏。二惡名畏。三死 | 畏。四趣畏。五怯畏(畏亦怖也)○妙色三經云。由 | 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別離於愛者。無憂 | 亦無怖。 | 七情 喜。怒。憂。懼。愛。憎。欲(情者。 | 是非之主。利害之根)。 | 八風 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又 | 云世八法)○佛 | 地論云。得可意事名利。失可意事名衰。不 | 現前誹撥名毀。不現前讚美名譽。現前讚 | 美名稱。現前誹撥名譏。逼惱身心名苦。適 | 悅身心名樂。 | 少欲知足 師子吼菩薩問云。少欲知足。有 | 何差別。佛言。少欲者。不求不取。知定者。 | 得少不悔恨○正法念處經云。沙門法中 | 第一勝者。所謂知足○婆沙論云。佛法以 | 少欲為本。為俗利故。則道利不成○遺教 | 經云。比丘當知。多欲之人。多求利故。苦惱 | 亦多。少欲之人。無求無取。則無此患。少欲 | 能生諸功德。則無諂曲以來人意。少欲者。 | 心則坦然無所憂懼。觸事有餘。比丘為脫 | 諸苦惱。當觀知足之法。則是富樂安隱之 | 處。 | 四歡喜法 一.儉素歡喜。能引少欲樂。二.積 | 集梵行歡喜。能引遠離樂。三.元悔歡喜。能 | 引三摩地樂。四.樂斷樂修歡喜。能引三菩 | 提樂。 | 釋子須信唯識相分 凡富貴貧賤好醜得 | 失。皆是過去自造善惡業種子。總別依正 | 果也。皆由第八識相分所變。故云。相分已 | 定。鬼神不能移也○優婆塞戒經云智者 | 了知是業果。云何說言時節星宿自在天 | 作耶。若是時節星宿因緣者。天下有同時 | 同宿生。云何復有一人受苦。一人受樂。一 | 人是男。一人是女耶○正法念經云。善不 | 善業。眾生自作。非星宿作。 | 靜 能斷金剛論云。定名靜以得禪者說名 | 寂靜。寂靜有二種。一心寂靜。二身寂靜。 | 今以四句料簡。一有身欲寂靜。而心不寂 | 靜。謂貪欲比丘林下坐禪。二.有心寂靜而 | 身不寂靜。謂。無貪瞋比丘親近王臣。三.有 | 身心俱寂靜。謂。諸聖人。四身心俱不寂靜。 | 謂凡夫。 | 三摩提 智論云。一切禪定攝心。皆名三摩 | 提。秦言正心行處。謂是心從無始已來。常 | 曲不端。得是正心行處。心則端直。如蛇入 | 竹筒內。 | 禪 阿毗曇論云。阿名禪。答謂以斷結正觀。 | 名禪。 | 坐禪 三千威儀經云。坐禪有十事。一.當隨 | 時。謂四時也。二.得安床。謂禪床也。三.軟 | 座。毛座也。四.閑處。謂山間樹下也。五.得 | 善知識謂好伴也。六.善檀越。謂不外求也。 | 七.善意謂能觀也。八.善藥謂伏意也。九. | 能服藥。謂不念萬物也。十.得善助。謂畜禪 | 帶也。 | 禪帶 此坐禪資具也。經云。用韋為之(熟皮曰韋) | 廣一尺。長八尺。頭有鉤。從後轉向前。拘兩 | 膝令不動。故為乍習坐禪易倦。用此檢身 | 助力故。名善助。用罷屏處藏之。 | 禪鎮 木版為之。形量似笏。中作孔。施細串 | 於耳下。頭戴去額四指。坐禪人。若昏睡頭 | 傾則墮以自警。 | 倚版 今呼禪版。毗奈耶攝頌曰。倚版為除 | 勞僧私皆許畜(僧即眾。私即己)。 | 骨人 智度論云。更與骨人。令坐禪者觀之。 | 即今盡作枯骨幀子。是也。 | 禪杖 以竹葦為之。用物包一頭。令下座執 | 行。坐禪昏睡。以軟頭點之。 | 禪鞠 毛毬也。有睡者。擲之令覺。 | 宴坐 又作燕坐(燕去聲)安也。安息貌也○月燈 | 三昧經云。住於宴坐。有十利益。一其心不 | 濁。二住不放逸。三諸佛愛念。四信正覺行。 | 五於佛智不疑。六知恩。七不謗。八善防禁。 | 九到調伏地。十證無礙智。 | 佛法二柱 毗婆沙論云。佛法有二柱。能持 | 佛法。一者學問。二者坐禪。 | 諍忍 | 諍有四種 十誦律云。一鬥諍。二助諍。三犯 | 罪諍。四常所行事諍○毗尼母云。二人共 | 競名鬥。徒黨相助名諍。往徹僧者名言 | (僧眾也)各說其理名訟。 | 諍根本有六 毗尼母云。一瞋恚。謂面色變 | 異。令人可怖。二惱害。謂害他生惱故。三幻 | 偽。謂詐作事。四慳嫉。謂貪己物不與人曰 | 慳。見他有得生惱曰嫉。五見取。謂己所見 | 所作。皆是。他所見所作不是(今人呼爭為 | 人我者。非也。 | 言見取者。取諸見解為最勝故)。六邊邪。 | 二見。謂見續為常。 | 見滅為斷。是邊見也。謗無因果。是邪見。 | 鄙喻 法句經云。佛言。為沙門不念精進。攝 | 身口意三毒。垢穢充滿胸懷。如洗足水不。 | 可復用(謂不可用饌食)又云。雖為沙門。口無誠信。 | 心性剛強。曾受惡名。亦如澡盤。不堪盛食 | (澡槃即洗足器)。 | 惡報 根本毗奈耶云。有苾芻二人。決擇義 | 理。小者訶大者。大者遏入房中。瞋火所燒。 | 尋即命終。身變為毒蛇。欲螫小者。時佛 | 以大悲心。至其房。令小者懺悔。汝可作昔 | 日苾芻想作禮。佛為蛇說法云。賢首。汝於 | 我所。已修淨行。合生天上。由瞋火所燒。今 | 作毒蛇。汝應知。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 | 寂靜。蛇聞法已。即命終住天○瑞應經云。 | 痛哉世間人。共爭不急事。於此極惡中。勤 | 身苦營務。雖求不能得。徒役身心勞。死墮 | 苦海中。自當無代者○南山鈔云。凡欲責 | 他。先自量己內心喜怒。若有嫌恨。但自抑 | 忍。火從內發。先自焚身。 | 諍有五過 五分律云。一兇惡。二後悔恨。三 | 多人不愛。四惡聲流布。五死墮惡道。 | 忍 瑜珈論云。何名忍自無憤勃。不報他怨。 | 故名忍。由二因緣。諸出家者。力勵受行。速 | 能證沙門義利。何等為二因緣。一忍辱二 | 柔和。言忍辱者。謂於他怨終無返報。柔 | 和者。謂心無憤性不惱他○攝論云。忍能 | 生自他平和事。謂自身不為瞋恚過失所 | 染。即是自平和。既不憤恨。不生他苦。即是 | 他平和○六度集經云。夫忍者。萬福之源 | 也○正法念處經云。忍者第一善法。第一 | 清淨。佛所讚嘆。忍有二種。一法忍。緣法 | 道行思惟。白法善道勝故能忍。二生忍。謂 | 欲起瞋恚。忍令不起。知瞋過故。 | 以忍止諍 中阿含經云。佛告比丘若以諍。 | 止諍至竟不見止。唯忍能止諍。是法真尊 | 貴○長阿含經云。天帝釋偈云。我常言。智 | 者不應與愚諍愚罵而智默則為勝彼愚。 | 滅瞋五觀 攝論云。由觀五義。以滅瞋恚。一 | 觀一切眾生無始以來於我有恩。二觀一 | 切眾生常念念滅。三觀唯法無有眾生。何 | 者能損所損四觀一切眾生皆自受苦。云 | 何復加之以苦。五觀一切眾生皆是我子。 | 云何欲生損害。 | 行忍五德 雜寶藏經云。若人行忍則有五 | 德。一無恨。二無訶。三眾人愛。四有好名。 | 五生善道。 | 治一切煩惱法 賢愚經云。比丘於十二入。 | 思惟無量生死無常。又思惟地獄之苦。及。 | 諸畜生更相殘害。餓鬼飢渴眾苦所逼。思 | 惟人中四方馳求。天上敗壞。如是五道身 | 心之苦。無有樂處。觀此五陰。無常苦空無 | 我不實。譬如空村無有居民。如是五陰。皆 | 空無我。以無常火燒諸世間。諸佛弟子常 | 作此觀。云何得起一切煩惱。 | 禍從口生 報恩經云。人生世間。禍從口生。 | 當護於子甚於猛火。猛火能燒一世。惡口 | 燒無數世。猛火燒世間財。惡口燒七聖財。 | 是故一切眾生。禍從口生。口舌者鑿身之 | 斧也(七聖財者。一信。二精進。三戒。四 | 慚愧。五聞。六思七定惠。瓔珞經云。資用成 | 佛故名財)。 | 緘口慎心 法苑云。恨他起謗。自加塗炭。且 | 唇為弓。心慮為弦。音聲是箭。長夜空發。徒 | 染身口。特須自省。緘口慎心也。 | 入眾 | 遊行人間 今稱行腳。未見其典。毘奈耶律 | 云。如世尊言。五法成就。五夏已滿。得離依 | 止。遊行人間。五法者。一識犯。二識非犯。 | 三識輕。四識重。五於別解脫經。善知通塞。 | 能持能誦(別解脫經即戒本也)。優波離問 | 佛。有滿四夏。 | 善五法。得遊行否。佛言不得。以五夏為定 | 量。又問。有滿五夏。未閑五法。得否。佛言 | 不得。以五法成就。為定量故。 | 飛錫 今僧遊行嘉稱飛錫。此因高僧隱峰 | 遊五臺出淮西擲錫飛空而往也。若西天 | 得道僧。往來多是飛錫。 | 海眾 增一經云。眾僧如彼大海。流河決水。 | 以入乎海。便滅本名。但有大海之名。 | 入眾五法 五分律云佛言入眾應以五法。 | 一下意。二慈心。三恭敬。四知次第。五不說 | 餘事。 | 入寺問制 制者。即今叢林規繩也。毘奈耶 | 云。凡客比丘入寺。應問舊住。此中僧伽有 | 何制令。若不問者。得突吉羅罪。舊住不告 | 者罪同。 | 接新到衣缽 十誦律云。有客比丘來應問 | 訊與擔衣缽入寺。 | 入堂五法 南山鈔云。先於戶外。預安靜心。 | 律云。以五法。一慈心(由僧通凡聖行涉麤 | 細須慈心敬名重法尊人)。二 | 應自卑下如拭塵中(推直於他。引曲向己。 | 常省己過不說彼短。記云。巾能 | 攬穢歸己令物潔淨故)三應知起坐。若見上座。不應安 | 坐。若見下座。不應起立(人應於眾俯仰得時)四在僧 | 中。不為雜語談世俗事。若自說法若請他 | 說(眾依於法動必有方)五見僧中有不可事。心不安忍。 | 應作默然(由無善伴舉必有時。故應忍默權同僧事)。 | 掛錫 今僧止所住處。名掛錫者。凡西天比 | 丘。行必持錫杖。持錫有二十五威儀。凡至 | 室中。不得著地。必掛於壁牙上。故云掛 | 錫。 | 威儀 經律中。皆以行住坐臥名四威儀。其 | 他動止。皆四所攝。 | 安居 南山鈔云。形心靜攝。曰安。要期此住。 | 曰居。律制三時偏約。夏月者。一無事遊行 | 妨修出世業。二損物命違慈實深。三所為 | 既非故招世謗。宣律師四分羯磨云。三安 | 居。謂前中後也。律有比丘四月十六日欲 | 安居不至所在。十七日方到。佛言聽後安 | 居即五月十六日也○明了論云。無五過 | 處得安居(一大)遠聚落求須難得。二太近城 | 市。妨修出世道。三多虫蟻自他兩損。四無 | 可依人(可依人者具五用一求聞令聞。二聞 | 已令清淨。三能決斷是非。四通達無滯。五正 | 見 | 無曲)。五無施主供給衣藥。並不可安居。 | 夏臘 即釋氏法歲也。凡序長幻。必問。夏臘 | 多者為長。故云天竺以臘人為驗焉。經音 | 疏增輝記皆云。臘接也(蔡邕獨斷云。臘者 | 。歲之終也。晉博士張亮議云。 | 臘接也新故交接俗謂臘之明日為初歲也。今 | 釋氏。自四月十六日)。前安居入制。 | 至七月十五日。為受臘之日。若俗歲除日 | 也。至十六日。是五分法身生養之日。名新 | 歲也自夏九旬。統名法歲矣。 | 自恣 十誦云。好惡相教以三語自恣(三語者謂見聞 | 疑)○鈔云。九旬之內。人多迷己。不自見過。 | 理宜仰憑清眾垂慈示誨。縱宣己罪。恣僧 | 舉過。內彰無私隱。外顯有瑕疵。身口託於 | 他人。故曰自恣。 | 迦提 梵語具云迦栗提迦。即九月望宿名 | 也。謂西國三月安居。至九月十六日解。後 | 安居比丘行化故。取望宿為名也。 | 經行 慈恩解云。西域地濕。疊塼為道。於中 | 往來。如布之經。故曰經行○十誦律云。經 | 行有五利。一勦健(勳音巢輕捷也)二有力。三不病。 | 四消食。五意堅固○三千威儀經。有五處 | 可經行。一閑處。二戶前(自房戶前)三講堂前。四 | 塔下。五閣下。 | 在眾安樂行法 瑜伽論云。終不嗤笑。輕弄 | 於他。令他赧愧不安穩住。終不現前。毀他 | 所愛。讚他非愛。非情交者。不吐實誠。不屢 | 希望。知量而受。若先許應他飲食等終無 | 假托不赴先期○龍王經云。有三事。常在 | 安隱。謂不剛硬。不諛不諂。除貪嫉。見人得 | 供養。代其歡喜。 | 掃地 佛在逝多林。見地不淨。欲令樂福眾 | 生。於勝福田植淨業故。佛即自執篲欲掃。 | 時大聲聞見。皆執篲共掃。佛言凡掃。地有 | 五勝利。一自心清淨。二令他心清淨。三 | 諸天歡喜。四植端正業。五命終當生天上 | ○阿含經云。佛教朱利槃特誦掃帚字。復 | 教執掃帚。佛言汝誦此字。為目何等。然此 | 掃帚。復名除垢。槃特作是思惟。垢者灰土 | 瓦石也。除者清淨也。佛以此教誨我令思 | 惟。結縛是垢。智慧是除。今可以智慧之帚 | 除結縛垢。因此便成阿羅漢○增一經云。 | 夫掃地有五事不得福。謂不知逆風。不知 | 順風。不作聚不除糞。不淨潔○四分云。逆 | 風掃不滅跡不除糞不復帚本處○正法念 | 經云。若掃如來塔命終生意躁天身。香氣 | 熏百由旬。 | 同力收拾 僧祇云。若大會多出幢蓋若卒 | 風雨至一切同力收拾不得云我是行(去聲) | 人大德等應隨近房安置不得護房。應為 | 抖擻疊舉。 | 燃燈 僧祇云。燃燈不得卒入房。應先在外 | 唱言。諸大德燈入(記云。此的眾。若今禪 | 居及講院寮舍也。若卒將入恐暗中 | 比丘威儀不整)。至滅燈時。亦不得卒滅先以手遮燈 | 告曰。滅燈。眾若默方可滅(此慮眾僧收拾不辨)不得用 | 口吹。當將箸敧燼折去之(攲音   | 。言取物也記作  非也)。 | 禮拜忌 僧祇云。若他禮佛。誦經。寫經。授 | 經時。並不得禮。又云。禮人不得對佛。又 | 夜闇僻處不得禮。人恐涉嫌疑○五分律 | 云。相瞋人不得於屏處禮拜○四分律云。 | 飲食。敢果。說法。漱口。嚼楊枝。剃髮。裸身。 | 大小行時。並不得禮。 | 向火七過 僧祇云。一損眼。二壞色。三身羸。 | 四衣垢。五壞臥具。六生犯戒緣。七增俗 | 話。 | 嚏 僧祇云若在僧中嚏者。不得放聲。應以 | 手遮口。勿令涕唾污比座。 | 剪爪 涅槃經云。爪長破戒之相○文殊問 | 經云。爪許長一橫麥。為搔癢故。 | 剃髮 涅槃經云。髮長破戒之相○文殊問 | 經云。髮長二指當剃○剃髮次第有四。第 | 一上座。二髮長人。三若偕長聽先洗人。四 | 有緣人(有勾當僧緣務人)已上四人。應相度尊卑急 | 緩。推讓先之。 | 臥法 寶雲經云。欲臥。身向右邊累足。以法 | 衣覆身。正念正知。起明了想。但為長養諸 | 根大種故○瑜伽論問曰。何緣右脅而臥。 | 答與師子王法相似一切獸中。勇捍堅猛。 | 最為第一。苾芻亦爾。發勤精進。勇捍堅猛。 | 最第一。由是因緣。與師子臥法相似。如是 | 臥時。身無掉亂。念無忘失。睡不極重。不見 | 惡夢故。 | 睡眠 臥之垂熟也。此是心所法中四不定 | 一也。令人不自在。昧略為性。障染為業○ | 發覺淨心經。有二十種睡眠過患。一懶墮。 | 二身體沉重。三皮膚不淨。四皮內麤澀。五 | 諸大穢濁威德薄少。六飲食不消。七體生 | 瘡皰。八多懈怠。九增癡。十智慧弱。十一善 | 欲疲倦。十二常趣黑暗。十三人不恭敬。十 | 四稟質愚癡。十五多煩惱。十六於善不樂。 | 十七白法減。十八多驚怖。十九見精進者 | 毀辱之。二十於眾被輕賤○十誦云。若鼾 | 睡(鼾音汗)者。應記經行。不能者。屏處睡。不得 | 惱眾○僧祇云。若比丘夜鼾睡振動寱語 | 不作擾亂意無罪。 | 發睡緣 雜集論云。謂羸瘦疲倦。身心沈重。 | 思惟闇相。捨諸作務。或曾此時慣習。或他 | 咒術所引。或動扇涼風吹等。 | 晝小眠 智度論云。春末夏初。以時熱故。小 | 眠息除食患故。 | 在床忌七事 三千威儀經云不得大欬(謦妙) |  (  字去聲嘆也)噴( | 噴嚏)  (  許介切喝也) | 歎息思念世事。不 | 得倚壁。欲起以時。若意走不定。當自責。即 | 起經行。 | 小行 往小便文言可云私(左傳師惠過宋朝將 | 私焉。注云。小便也。律 | 云小行)毘尼母云。不聽於伽藍內處處小便。當 | 聚一屏猥處。若瓦瓶木桶埋地中。以物蓋 | 覆。勿令有臭氣。五分云。許將小便器入房 | 中。密塞口房外應滿盛水○優缽祇王經 | 云。伽藍法界內地漫(去聲亂也)大小便。五百生墮 | 拔波地獄。後二十劫。常遣肘手。把此穢地。 | 屏廁 說文云屏蔽也。釋名曰。廁雜也。雜廁 | 其上也。或曰溷溷濁也。或曰圊圊清也。至 | 穢之處。宜潔清故。今南方釋氏呼東司。未 | 見其典。登廁文言可云如(左傳晉侯食麥   | 如廁隱)○三千 | 威儀經云。上廁有二十五法。一欲登廁當 | 行不得於道上禮人。二不得受人禮三直視 | 地。四到門外三彈指(恐有人在內)五已有人不得 | 逼。六已登正彈指(此警噉糞諸鬼)乃至十七不得將 | 草劃地(草即籌子浙人呼廁草)十八不得持草劃壁作字 | (十九已下洗淨法)又云設見草土盡當語主者若自手 | 取添為善○虛空藏經云。若懺罪人。治廁 | 八百日能滅罪咎。 | 洗淨 四分云。洗穢。百一羯磨本云。如世尊 | 說勝義。洗淨有三種。一洗身。二洗語。三洗 | 心。云何此中。但說不淨染污教令洗耶。佛 | 言。欲令除去臭氣安樂住故。又佛言。有染 | 比丘。不得禮人。不得受人禮。違者得越法 | 罪。染有二種。一飲食染。二不淨染。不淨染 | 者。但是糞土涎唾污穢。及大小行來。未洗 | 者。佛言。汝等比丘應可洗淨○三千威儀 | 經云。比丘若不洗大小便。得突吉羅罪。亦 | 不得坐僧床座及禮三寶。亦不得受人禮 | 拜○律云。凡洗淨用水以右手執瓶。左手 | 洗之。出外先以灰滓摩手水洗。又用黃土。 | 三度摩擦水洗又用皂角澡豆。皆洗至肘 | 前○毘奈耶云。佛告苾芻汝等當知此是 | 常行法。常須存意。如是洗淨。有大利益。令 | 身潔淨諸天敬奉。是故汝等若依我為師 | 者。咸應洗淨。若不洗者不應遶塔禮佛讀 | 經。不禮他不受他禮。不應噉食坐僧床。不 | 得入眾。由身不淨故。能令諸天見不生喜。 | 所持咒法。皆無靈驗。若違者得惡作罪。 | 善品軌則 顯揚聖教論云。讀誦經典和敬 | 師長。修承事業。瞻侍病患。互起慈心。請問 | 聽法。精勤無墮。於諸聰慧同梵行者。躬自 | 供事獎勸他人修行善品。及為宣說深妙 | 之法。入靜密處結加趺坐○大般涅槃經 | 云。常修七事。一歡悅和諧。猶如水乳。二常 | 共集會。講論經法。三護持禁戒。不生犯想。 | 四恭敬於師及上座。五料理愛敬阿練比 | 丘。六勸化檀越。修營三寶住處。七勤加精 | 進。守護佛法。若比丘行此七法。功德智慧。 | 日就增進。 | 六和敬 肇云。以慈心起身業。以慈心起口 | 業。以慈心起意業。若得重養。與人共之。持 | 戒清淨。修漏盡慧。若行此六法。則眾和順。 | 無有乖諍。 | 善言 法句經云。惡言罵詈憍凌篾人。興起 | 是行。嫉怨茲生。遜言順辭。尊敬於人。棄結 | 忍惡。嫉怨自滅。是以言語者。必使己無患。 | 亦不剋眾人。是為能善言也。 | 在眾惡報 雜阿含經云。佛在舍衛國。目連 | 見一大身眾生。比丘之象。鐵葉為衣。舉身 | 火燃。以鐵缽盛熱鐵丸食。乃問佛。佛言。此 | 眾生迦葉佛時。作比丘。好起諍訟鬥亂眾 | 僧作諸口舌。令不和合。先住者厭惡捨去。 | 未來者不來緣。斯罪故。已入地獄中。受無 | 量苦。餘罪今受此身(九入眾高識可以此箴)。 | 擇友 | 擇友 順正論云。善友者。能為眾行本故。歡 | 豫經云。賢友者。乃萬福之基也。現世免王 | 者之牢獄。死則杜三塗之門戶。外天得道。 | 皆賢友之助矣○大莊嚴論云。若人親近 | 有智善友。能令身心內外俱淨。斯則名為 | 真善丈夫○毘奈耶云。阿難白佛。善知識 | 者。是半梵行。諸修行者。由善友力。方能成 | 辦。佛言。是全梵行。若得善伴(與其)同住。乃 | 至涅槃無事不辦。故名全梵行。 | 四品友 孛經云(孛者即佛因中為藍達國王師 | 時名也)孛謂王曰。 | 友有四品。一如華友。謂好時插頭。萎時捐 | 棄於地。見富貴則附。貧困則捨。是也。二如 | 秤友。謂。物重頭低。物輕則仰。有與則敬。 | 無與則慢。是也。三如山友。譬如金山。鳥獸 | 集之。毛羽蒙光。貴能榮人。富樂同歡。是 | 也。四如地友。百穀財物。一切仰之。施給養 | 護。恩厚不德。是也(前二友不可親厚)。 | 朋友三要 因果經云。婆羅門優陀夷。聰明 | 多智。淨飯王敕為太子友。白太子言。朋友 | 有三要法。一者見有失輒相曉諫。二見有 | 好事深生隨喜。三在苦厄不相棄捨。 | 得善友 常行四法。 | 龍王經云。一不慢不諂常加恭敬。二柔和 | 慎言。三不自大。四常受言教。 | 親友七法 四分律云。具七法方成親友。一 | 難作能作。二難與能與。三難忍能忍。四 | 密事相告。五互相覆藏。六遭苦不捨。七貧 | 窮不輕。 | 視朋友五事 尸迦越經云。一見作惡往屏 | 處曉諫呵止。二所有急事當奔赴救護。三 | 所有私語。不得說向他人。四常相敬難。五 | 所有好事當多少分與之。 | 庸人 音義云。謂常愚短。心不節慎。口無法 | 言。惡人為友。此名庸人。 | 染習 佛本行經云。世尊與難陀比丘至魚 | 肆。佛令難陀取少籍魚草。握少時棄之。令 | 臭手問之。難陀曰。唯有腥臭之氣。又至香 | 店令取裹香紙。掬少時棄之。復問難陀。答 | 唯聞香氣。佛語難陀。善友惡友相染習亦 | 復如是。若親善友。必定當得廣大名聞。 | 察間諜 (間字去聲。謂被中間言語鬥亂)根 | 本毘奈耶云。朋友 | 不得因他語便相棄捨。若聞他語當善觀 | 察(謂徵其辭察有罪也)。 | 住持 | 禪住持 伏睹 聖朝頒賜大宋傳燈錄云。 | 禪門住持規式。自洪州百丈山大智禪師 | 懷海創置也。略云。以禪宗自少室至曹溪 | 已來多居律寺。雖住別院。然於說法住持。 | 未有規度。常爾介懷。博約折中。設於制範。 | 務其儀也。遂創意別立禪居。凡具道眼有 | 可尊之德者。命為長老。既為化主。即處于 | 方丈。同淨名之室。非私寢也。院不立佛殿。 | 惟樹法堂。表佛祖所囑受當代為尊也。所 | 裒學眾無多少。無高下。盡入僧中。依夏臘 | 安排。設長連床。施椸架。掛搭道具。臥必斜 | 枕床脣。右脅吉祥。睡以其坐禪既久。略偃 | 息而已。具四威儀也。其入室請益之者。任 | 其勤怠。闔院大眾。朝參夕聚。長老升堂。主 | 事徒眾。雁立側聆。賓主問詶。激楊宗要。表 | 依法而住也。齋粥二時均遍。務于節儉。表 | 法食雙運也。行普請法。上下均力也。置十 | 務。謂之寮舍。每一寮用首領一人。令各司 | 其局也。或有假號竊服。混乎清眾。并別致 | 喧撓之事。即堂維那檢舉抽下本位。掛搭 | 單擯出院者。貴安清眾也。或彼有重犯即 | 以拄杖杖之。對眾燒衣缽道具。遣從偏門 | 而出。示恥辱也。詳此一條制。有四益。一不 | 污清眾。生恭信故。二不毀僧形循佛制故。 | 三不擾公門。省獄訟故。四不洩于外。護宗 | 綱故。 | 主事四員 一監寺會要云。監者。總領之稱。 | 所以不稱寺院主者。蓋推尊長老○二維 | 那。此云悅眾。毘奈耶云。授事人○三典座。 | 僧祇律云。典次付床座。此掌僧九事之一 | 也○四直歲。三千威儀經。具十德堪充直 | 歲(文多不錄)。今但掌園民直歲調也(上 | 之四人。皆不用本處徒弟。並 | 於十方海眾內。僉選道心身幹知因果者。打 | 鍵椎曰。眾請之。用無常人其或心力勞倦。告 | 眾歸堂。則別請 | 能者也)。 | 禪 智度論云。秦言思惟修○阿毘曇論云。 | 斷結故名禪○禪要序云。無禪不智。無智 | 不禪。然則禪非智不照。照非禪不成。大哉 | 禪智之業可不務乎○鞞婆沙論云。禪者。 | 此云普智。謂可得道。亦能棄結。此是禪 | 用。若有禪名無禪用。號之泥。梁慧遠大師。 | 禪修行方便經序云。夫三業之興。以禪智 | 為宗。雖精麤異分。而階藉有方。是故。發軫 | 分逵。途無亂轍。革俗成務功不待積。靜復 | 所由。則幽緒告微。淵博難究。然理不云昧 | 庶旨統可知試略而言。禪非智。無以窮其 | 寂。智非禪無以深其照。則禪智之要。照寂 | 之謂。其相濟也。照不離寂。寂不離照。感則 | 俱遊應必同趣功玄在於用交養於萬法其 | 妙總也。運群動以至一而不有廓大象(於未) | 形而不無無思無為而無不為。是故洗心 | 靜亂者。以之研慮悟徹入微者。以之窮神 | 也○僧史略云。禪者。即是定惠之通稱。明 | 心達理之趣也。昔者菩提達磨。觀此土機 | 緣。一期繁紊。乃曰不立文字者。遣其執文 | 滯相也。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者。明其頓了 | 無生也。其機峻而理深故。漸修者篤加訕 | 謗焉。 | 禪僧行解 宗鑑錄云。禪僧行解有十。一了 | 了見性。如晝觀色。二逢緣對境。見色聞聲 | 舉足下足。開眼合眼。悉得明宗。與道相 | 應。三覽一代時教及從上祖師言句。聞深 | 不怖皆得諦了無疑。四因差別問難種種 | 詰責能斷他疑。五於一切時一切處。智照 | 無滯。不見一法能為障礙。六於逆順境盡 | 識得破。七心境起時了知起處不為生死 | 根塵所惑。八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欽承祇 | 對著衣喫飲與道相應。九聞說有佛無佛 | 有無眾生。或讚或毀一心不動。十於差別 | 智。皆能明達。性相俱通。理事無滯。無有一 | 法不鑒其原。 | 禪門別號 叢林(大莊嚴論云。如是眾僧者。 | 乃是勝智之叢林。一切諸善行運。集 | 在其中○又梵云。貧陀婆那。此云叢林因祖 | 師舍那婆期居住故名之)○曹溪(韶州雙峰山 | 下。 | 昔晉武侯孫曹叔良宅。建寶林寺。六祖能大 | 師居之)○禪肆(高僧傳云。齊天保二年。敕 | 諸州 | 別立禪肆)○青林(西天祖師商那和修說法 | 之處)○禪窟(湖南東寺如會禪師徒眾多堂 |  榻為之陷折。時重號禪窟)○少 | 林少室(達磨大師面壁九年之處)○奈園 | (內典錄云。罽賓禪師法秀。初至燉煌。即 | 亡禪閣。開園百畝。植奈千株。禪眾濟濟。趣 | 者如雲)。 | 十方住持 律有四方僧物鈔言十方常住有 | 師釋云。四則攝彼方隅。十則該乎凡聖謂 | 此一住處所有之物。雖局一界。而體屬十 | 方一切僧伽。其至止之者。無凡聖無親疏 | 來者不拒。去者無礙。長老知事人並不用 | 本處弟子。惟於十方海眾擇有道眼德行 | 之者。請為長老。居正寢朝晡說法誨人。或 | 有才幹懼因果。道心之者堪任知事。皆鳴 | 犍稚集眾請之。洎居其位。或道德不實。才 | 力無取。行止弊惡。亦白眾揖退。別請能者 | 凡度弟子。惟長老一人。諸僧無各度別者 | 之事。或有僧務一切同作。謂之各出一手。 | 或有利養一切均行。故云十方住持也。 | 長老巡寮 今禪居常式也。僧祇律云。世尊 | 以五事故五日一按行僧房。一恐弟子著 | 有為事。二恐著俗論。三恐著睡眠。四為看 | 病僧。五令少年比丘見佛威儀亦生歡喜 | 故(言寮者。唐韻云同官曰寮今禪居意取多 | 人同居共司一務故稱寮也。又欲別律住房名故 | )。 | 侍者 即長老左右也。肇云。恭己順命給侍 | 之者。菩薩從兜率下生經云。侍者具八法。 | 一信根堅固。二其心覓進。三身無病。四精 | 進。五具念心。六心不憍慢。七能成定意。八 | 具足聞智。 | 普請 律云因佛說掃地勝利。時諸老宿比 | 丘皆棄禪誦掃地佛止曰我為知事人說其 | 知事。又不遍掃佛令鳴犍椎總集共為之。 | 此普請之始也。 | 僧次 鈔云。寺中差僧訃請而簡客者。翻名越 | (次此)住處不得名僧。以簡客主非和同義故。 | 律住持 或有同法同食。或同法別食主事 | 三員謂之三綱。若罟綱之巨繩提之則正 | 也。一上座(梵云悉替摩)二寺主(梵云毘 | 呵囉莎弭)三綱維(梵云。 | 羯磨陀那。此云知事)。 | 布薩 此律居常式也。此云共住又云淨住 | ○毘奈耶云。裒洒陀唐言長養淨。謂除破 | 戒垢長養清淨故。意令半月半月憶所犯事 | 對無犯人說露異改前愆。一則遮現在之更 | 為。二則懲未來之慢法故○毘尼母論云。 | 何名布薩。答斷名布薩。謂能斷所作能斷 | 煩惱斷一切不善法。故又云。清淨名布薩。 | 行籌 梵音舍羅此云籌(律因)有婆羅門問比 | 丘逝多林現住幾人比丘不知佛言應可行 | 籌。 | 營事比丘 寶積經云佛言。我許二種比丘 | 營事。一能持戒。二思於後世。又二人一知 | 識業報二有諸慚愧及悔心如是人等。營 | 眾事自無瘡疣護他意此事難故。 | 出力比丘 十誦云。出力者若白衣於寺欲 | 作惡事侵擾比丘。應苦切折伏。或直向王 | 臣言令其止惡。 | 守寺比丘 善見律云。佛使一比丘食時守 | 寺(即今二寺有直月看堂者是)。 | 僧使 凡二寺差行法事司賓侍者馳書先置 | 皆是僧使也。四分律云。具足八法應差。一 | 能聽。二能說。三自解。四令他解。五能受。 | 六能憶持。七無謬失。八別好惡言議頌曰。 | 若在大眾中心無有怯弱。所說亦不增受 | 教無損減。言語無錯亂問時不移動有如 | 是比丘堪為僧使者。 | 常住 鈔云僧物有四種。一者常住常住謂 | 眾僧舍宇什物樹木田園僕畜米麥等物以 | 體局當處不通餘界但得受用不通分賣故 | 重言常住也。二者十方常住謂如一寺中供 | 僧成熟飲食等。以體通十方唯局本處。善 | 見律云。不打鐘食犯盜罪(今諸寺同食食既 | 成熟乃打鐘鼓者。此 | 蓋召十方僧故以此物十方有分故)三者現前 | 常住此有二種。一 | 物現前。二人現前但此物唯施此處現前僧 | 故。四者十方現前常住謂亡僧輕物施體 | 通十方。唯局本處現前僧得分故(大毘婆沙論問云。盜亡 | 僧物於誰處得根本業道。答若已作羯磨者於 | 羯磨眾處得若未作羯磨者。普於一切善說法眾 | 得今詳分亡 | 僧物十方來僧在羯磨數即得羯磨後來不得)。 | 祗待俗士 僧祇律云。國王大臣到寺聽將 | 僧物祗待次及工匠惡賊於僧有損益者。 | 佛聽將僧物看待無罪非俗人合消但為知 | 事人不祗待恐於佛法有損故○五分律云 | 俗人入寺值僧食次不供乃起謗佛許與食 | 仍須用好器物供之。 | 慳惜僧物惡報 付法藏傳云。僧伽耶舍因 | 遊大海邊至一住處堂閣嚴麗滿中。比丘 | 時至鳴鐘集食。食訖爾時餚膳變成膿血 | 便以缽器互相打擲頭身血污各作是言何 | 惜眾物今受此苦時。耶舍乃問。有一答曰。 | 我等迦葉佛時同止一寺有客比丘來共生 | 嗔恚藏惜飲食不與以此因緣今受此苦。 | 擯治 五分律云。梵壇治之○彌沙塞云。梵 | 罰此有二法。一默擯謂一切人不與來往 | 言話等。二滅擯(滅即滅名也 爾雅云。點 | 滅如今句點  滅名字也)律謂 | 犯重罪心無慚愧眾所不容不可共住舉來 | 僧中示罪驅出○多論云。但實犯罪大眾 | 有知不須自言直爾滅擯驅出所謂貴安善 | 人也○瑜伽論云。驅擯由三因緣。一為護 | 他故。二彼不堪為上法器故。三彼能令僧 | 無威德故○問今僧中有先驅出人後卻容 | 入未知可耶。答亦有此理何者。瑜伽論云。 | 犯下中品過為教誡餘者權時驅擯後還攝 | 受若犯上品過罪應可驅擯盡壽不與共住。 | 結界 僧祇律。不羯磨(地不)得作僧事。作者得 | 越法罪○四分刪補羯磨云。界有三。謂攝 | 僧界攝人以同處令無別眾罪故。二攝衣 | 界。攝衣屬人。令無離衣罪。三攝食以障僧 | 令無宿煮罪。宗意如此。又云。大界有三種。 | 一人法二同二法食二同三法同食別初唯 | 本制後隨緣別開(界者。分段義。分齊義。住持義)。 | 伽藍立廟 四分云。伽藍中立神屋○傳云。 | 中國僧寺。立鬼廟(增輝記云。即鬼子母廟 | 也)次立伽藍神 | 廟(護伽藍神有十八。或是今土地廟也)次 | 立賓頭盧廟(即今堂中聖僧也。始因 | 道安法師夢一胡僧。頭白眉長悟安云。可時 | 設食。後十誦律。至惠遠方知和尚所夢即賓頭 | 盧也。於是 | 立座飯之。寺寺成則。法苑云。聖僧元無形 | 像。至宋泰初未正勝寺僧法願。正喜寺僧法鏡 | 等。始圖形像 | 矣。今堂中聖僧。多云。是憍陳如。非也。 | 緣經律不令為立廟故。不走四天供故。又安法 | 師夢是賓頭 | 盧故)。 | 淨人 毘奈耶云。由作淨業故。名淨人。若防 | 護住處。名守園民。或云。使人。今京寺呼家 | 人。緣起者。十誦律云。瓶沙王見大迦葉自 | 蹋泥修屋。王於後捕得五百賊人。王問。汝 | 能供給比丘。當赦汝  皆願。王遂遣往祇 | 園。充淨人謂為僧作淨。免僧有過故名淨 | 人。又梵云。吃栗多。唐言賤人(今見童行 | 自稱淨人。蓋不知端 | 也)。 | 雜紀 | 寺院畫壁 毘奈耶云。給孤長者造寺後作 | 念若不彩畫。便不端嚴。即白佛。佛言隨意。 | 未知畫何物。佛言。於門兩頰。應畫執杖藥 | 叉。次傍一面畫大神變。次一面。畫五趣生 | 死輪。簷下畫本生事。佛殿兩頰。畫持鬘藥 | 叉。講堂畫者說食堂。畫持餅藥叉。庫門。 | 畫持寶藥叉。水堂畫龍王。持瓶浴室火堂 | 畫天使者。經法堂畫菩薩并地獄相瞻。病 | 堂畫佛躬看病比丘相。大小行處畫死屍 | 相。僧堂畫白骨相(天使者。或云五天使。 | 或云五官。即是生老病死及現世牢獄)。 | 五趣生死輪 根本毘奈耶律第三十四卷 | 云。佛在王舍城羯蘭鐸迦池竹園中。時大 | 目乾連。於時中往五道。慈愍觀察。至捺洛 | 迦(地獄也。此云無喜樂)見諸有情受種種苦。於四眾 | 中。普皆宣告阿難陀言。非一切時處嘗有 | 目連。今敕諸苾芻。於寺門壁。畫生死輪。應 | 隨大小。圓作輪形。中安穀。次安五輻。表五 | 趣當轂下畫地獄。二邊畫傍生餓鬼。次上 | 畫人天。於人趣中。唯畫四洲。於其轂上。塗 | 白色。中畫佛。佛前畫三類物。初畫鴿。表 | 多貪。次畫蛇。表多嗔。後畫豬。表愚癡於網 | 處應作溉灌像多安水罐中。畫有情生死 | 之像。生者。於罐出頭。死者出足。於其五 | 趣。各像其形。應畫十二支生滅之相。無明 | 支。作羅剎像。行支。作陶家輪像識支。作獼 | 猴像。名色支。作人乘船像。六處支。作六根 | 像。觸支。作男女撫像。受支。作男女受苦 | 樂像。愛支作女人抱男女像。取支。作丈夫 | 汲井像。有支。作大梵王像生支。作女人誕 | 孕像。老作男女衰老像。病。作病像。死支作 | 死像。憂。作男女憂慼像。悲。作啼哭像。苦。 | 作男女受苦像。惱。作丈夫挽難調駱駝像。 | 其輪頂應畫無常大鬼。髼髼張口。長舒兩 | 手。挽其網於鬼頭。兩畔書二伽他。一曰。汝 | 當求出離。於佛教勤修。降伏生死軍。如象 | 摧草舍。二曰。於此法律中。常為不放逸。能 | 竭煩惱海。當盡苦邊際。次於鬼頭上。畫一 | 白圓壇相。表涅槃圓淨之像。號為五趣生 | 死輪。 | 修飾畫像 根本目得伽論云。佛言若佛形 | 像。泥塑虧損。苾芻生疑。不敢修飾。佛言或 | 增大。或可相似。隨意而作諸彩畫壁。不分 | 明者。應可拂除。更為新畫。 | 伽毘羅神像 法秀禪師元嘉年中。初至建 | 業。憩祇桓寺。畫此神像。于今效之。 | 犍稚 犍。巨寒切。稚。地音。出要律儀云。此譯 | 為鐘磬○五分律云。(隨有)瓦木銅鐵。鳴者皆名 | 犍稚○經音疏云。犍。處音。稚。直利切。此 | 云擊木聲○五分比丘問。以何木作犍稚。 | 佛言。除漆樹。餘木鳴者聽作。智論云。迦 | 葉於須彌山頂。撾銅犍稚○增一經云。阿 | 難升講堂。擊犍稚者。此名如來信鼓也 | (令詳律。但是鐘磬。石板。木板。木魚。 | 砧搥。有聲能集眾者。皆名犍稚也。今寺院木 | 魚者。蓋古人不可以木 | 朴擊之故。創魚象也。又必取張華相魚之名 | 。或取鯨魚一擊  勞為之大 | 鳴也)。 | 寺院擊鼓 五分云。諸比丘布薩。眾不時集。 | 佛言。若打犍稚。若打鼓吹貝。若食時擊者。 | 楞嚴經云。食辦擊鼓。眾集撞鐘。若說法時 | 擊者。僧祇云。帝釋有三鼓。若善法堂說法。 | 打第三鼓。 | 寺院長生錢 律云。無盡財蓋子母展轉。無 | 盡故○兩京記云。寺中有無盡藏。又則天 | 經序云。將二親之所蓄。用兩京之舊  莫 | 不總結招提之宇。咸充無盡之藏○十誦 | 律云。以佛塔物出息。佛聽之○僧祇云。供 | 養佛華多。聽賣買香油。猶多者。賣入佛無 | 盡財中(詳諸律。三寶皆有無盡財)。 | 盂蘭盆 此釋子。申孝報恩。救苦之要。以目 | 連救母為始也。梵語盂蘭。此云救倒懸也。 | 盆則此方器也。此經目華梵雙舉也。若梵 | 語從聲。其盂字不須從皿必執筆者誤爾。 | 若于闐等可知也○義淨云。盂蘭者。西域 | 之語。此云救倒懸。即飢虛危苦。謂之倒懸 | 也。盆乃東夏之音。此則救苦之器。所以仰 | 大眾之恩光。救倒懸之窘急。此從義以制 | 名也○古師云。盆或是缽。但譯時隨俗稱 | 盆。盆之與缽。皆器故也。經云。是佛弟子修 | 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 | 母。年年七月十五日。為作盂蘭盆。施佛及 | 僧。以報父母長育慈愛之恩○晉沙門惠 | 達。姓劉。名薩何。年二十一忽暴死。以心熱 | 故。家人未即葬之。經七日乃蘇。說。冥間見 | 一人。長二丈許。相好嚴麗。身黃金色。使者 | 報之。此觀(世音)大士也。達禮畢。菩薩為說 | 法。又云。凡為亡人設福。或在寺。或家中。 | 於七月十五日。沙門受臘之日。此時彌勝 | 也。若割器以供養。摽題云。某甲為亡人某 | 甲○經又云。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日。當為 | 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此文又通。保安現在父 | 母)。具飲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挺燭床敷 | 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盆會之中)供養十方大 | 德眾僧。又云初受食時。先安洒佛塔中。眾 | 僧咒願竟。便自受食(若供養佛食。回供僧 | 者。即此日得。他日不通。今卻於 | 寺中。設供亡人。蓋誤之也)。 | 解夏草 今浙右僧解夏日。以綵束苑以遺 | 檀越。謂之解夏草。今詳此草。已為五分法 | 身座故。名為吉祥草也○根本百一羯磨 | 云。受隨意苾芻。應行此苑與僧伽為座。諸 | 苾芻並於草上坐(言隨意。即自恣也。言僧 | 伽。即眾也。以草藉地坐也)。 | 三長月 不空骨索經云。諸佛神通之月○ | 智論云。天帝釋以大寶鏡。從正月照南剡 | 部洲二月照西洲。至五九月。皆照南洲。察 | 人善惡故。南洲人多於此月。素食修善。故 | 經云。年三長齋也。又一說。北方毘沙門 | 天王。巡察四洲善惡。正月至南洲。亦如鏡 | 照至五九月。皆察南洲故。 | 寄褐 今世人護惜兒孩。遂服以僧衣謂之 | 寄褐。大唐開元釋教錄云。始因中宗孝和 | 皇帝初生奇特。神光滿院自庭燭天。因號 | 佛光王。即受三歸。被袈裟服。至十二月五 | 日滿月。敕為佛光王度七僧仍請奘法師 | 為王剃髮。 | 清齋 今有民俗。以辰飲一盃水。終日不食。 | 謂之清齋。智度論云。劫初有聖人教人持 | 齋。修善避凶。直以一日不食為齋。後佛出 | 世。教人過中不食為齋。此為正法(言中者日午也。過 | 午不得食)。 | 法曲子 毘奈耶云。王舍城南方。有樂人名 | 臘婆。取菩薩八相緝為歌曲。令敬信者聞。 | 生歡喜心。今京師僧念梁州八相。太常引 | 三歸依。柳含煙等號唐讚。又南方禪人作 | 漁父撥棹子。唱道之詞。皆此遺風也。 | 柳枝淨水 比人風俗每至重午等毒節日皆 | 以盆盛水。內插柳枝。置之門前辟惡按灌 | 頂經云。昔維耶黎城民遭疫。有一年少比 | 丘名禪提奉佛教。持摩訶神咒。往為辟之 | 疫人皆愈。其禪提住彼國。二十九年。民安。 | 至其遷化。民復遭疫。民思禪徥。遂往其 | 住處。但見所嚼齒木擲地成林。林下有泉。 | 民酌其水。折楊枝掃拂洒。病者皆愈。毒氣 | 消亡。辟除眾惡。萬事吉祥故。 | 唾空 世人凡冥夜行。忽毛寒心悸。疑有鬼 | 物。故四散唾之。法苑云。列異傳。南陽宋定 | 伯。少時夜獨行逢一鬼。鬼問定伯。誑云。我 | 是鬼又問何往。曰往苑市。鬼言。可遞負 | 行定伯。曰大善鬼先負定伯怪重。伯誑曰。 | 我新死故重。次定伯。負鬼果輕。伯問鬼曰。 | 我新死不知畏何物。鬼曰唯畏人唾。將近 | 市。伯乃緊持急唾之。鬼遂化為羊。入市。賣 | 得壹貫五百文。于時石崇聞。諺之曰。定伯 | 賣鬼得錢千五。 | 紙錢綵絹 唐吏部尚書唐臨。撰冥報記云。 | 唐眭仁蒨者趙人。少事經學。不信鬼神。於 | 一日路次見一人。衣冠乘馬。從者五十餘 | 人。眄視眭。如此十年頻見。忽一日又相逢。 | 乃駐馬召睦謂曰。比頻見君情相卷戀。欲 | 與君游。睦問君何人。答吾鬼也。姓成名景 | 本。弘農人。仕西晉別駕。今為胡國長史。睦 | 問。胡國何在。曰自黃河北俱攝正都樓煩 | 西北。沙磧中。王即昔趙靈王也。每月遣 | 我朝泰山故。由此路睦許之。乃設酒食。復 | 以錢綵為好。辭曰。鬼所用。錢即紙錢也。若 | 綵絹。亦紙為之。銀即錫紙。金即黃塗之也 | (呼為贈作)。 | 三目齋 北人亡。至三日。必齋僧。謂之見王 | 齋。法苑云。唐中山郎元休撰冥報拾遺記 | 云。北齊仕人姓梁。將死告其妻曰。吾生所 | 愛奴。并馬皆為殉。既死家以土囊壓奴。死 | 至第四日。奴還魂言地府見郎主。被鎖械 | 人衛謂某曰。我謂同死。得  使喚。故囑   | 來。今各自受。必告放  迴。言訖驅入府。奴 | 於屏外窺聞。官問衛者曰。昨日壓得多少 | 脂。對曰八斗。官曰今日壓石六尋便牽出 | 至明旦見有喜色謂奴曰。今日必告。放   | 既入府。奴復窺聽。官問壓脂。衛人對曰。以 | 此人死經三日。妻子設齋。眾僧作唄轉經。 | 鐵梁輒折故。壓脂不得。官稱善尋告放還。 | 乃囑曰。傳語妻子。賴汝營齋追薦。獲免大 | 苦。猶未全脫。更告營齋。福相救。慎勿殺生 | 祭奠。又不得食但益吾罪。 | 累七齋 人亡每至七日。必營齋追薦。謂之 | 累七。又云。齋七。瑜伽論云。人死中有身 | (冥間化起一相。似身傳識。謂之中有)若 | 未得生緣。極七日住(中陰經云 | 中有。極壽七日)若有生緣即不定。若極七日。必死 | 而復生。如是展轉生死。乃至七七日住。自 | 此已後。決定得生。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 | 於此類。由餘業可轉中有種子。便於餘類 | 中有生。今尋經旨。極善惡無中有。既受中 | 有身。即中下品善惡業也。故論云。餘業可 | 轉也。如世七日七日齋福。是中有身。死生 | 之際。以善追助。令中有種子。不轉生惡 | 趣故。由是此日之福。不可闕怠也。 | 齋七幡子 北俗亡。累七。齋日。皆令主齋僧。 | 剪紙幡子一首。隨紙化之。按正法念處經。 | 有一十七種中有。謂死時。若生天者。即見 | 中有如白  垂下。其人識神見已。舉手攬 | 之。便受天人中有身。故今七七日。是中有 | 死生之日。以白紙幡子勝幢之。相示之故 | 此人招魂帛。皆用白練。甚合經旨也。 | 無常鐘驗 唐高僧傳云。京大莊嚴寺釋智 | 興次當打鐘。寺僧有兄隨煬帝駕幸楊州。 | 在道死。一夕託夢與妻子曰。吾達彭城病 | 亡。以今月初。蒙禪定寺僧智興打鐘聲振。 | 地府受苦者皆解脫。吾亦預此。汝可將絹 | 十疋奉興。陳吾意也。其妻依言送之。興不 | 受乃均施。寺主恭禪師問。其何法而有此 | 驗。(興答)吾見付法傳。罽賓吒王受苦。聞鐘 | 業輪息。乃依增一阿含鳴鐘法故(今詳此文。凡為人聲 | 鐘。此為拔苦。必須依法處心扣之)。 | 預修齋七 灌頂經普廣菩薩白佛言。若善 | 男女。善解法戒。知身如幻。未終之時逆修 | 生七。然燈懸幡蓋。請僧轉念尊經。得福多 | 否。佛言其福無量。 | 城門上天王 僧史略云。唐天寶元年壬子。 | 西蕃五國來寇安西二月十一日。奏請兵 | 解援發師萬里累月方到近臣奏且詔不空 | 三藏入內持念玄宗秉香爐不空誦仁王護 | 國陀羅尼。方二七遍帝忽見神人可五百 | 員帶甲荷戈在殿前。帝問。不空。對曰。此毘 | 沙門天王第二子。獨健副陛下心。往救安 | 西也。其年四月安西奏二月十一日巳時 | 後城東北三十里雲霧冥晦。中有神可長 | 丈餘。皆被金甲至酉時鼓角大鳴地動山 | 搖。經二日蕃寇奔潰斯須城樓上有光明 | 天王現形。謹圖樣隨表進呈因敕諸道節 | 鎮所在州府於城西北隅。各置天王形像。 | 至於佛寺亦敕別院安置。 | 娑婆世界 正云索訶。又自誓三昧經云。沙 | 訶。漢言忍或云堪忍謂此土剛強難忍故 | 即事立名也。 | 閻浮提 又云。剡部即此洲名在彌盧山南。 | 故稱南閻浮提。長阿含經云。由閻浮提樹 | 得名也。 | 贍病 | 贍病制 僧祇律云。有比丘。久病佛因按行 | 見躬與阿難為洗身及衣曬臥具訖。又為 | 說法佛問汝曾看病否。答不曾佛言汝既 | 不看誰當看汝。乃制戒自今後應看病比 | 丘。若欲供養我應供養病人(西國傳云。唐 | 三藏親至王舍城東北。 | 禮佛洗病僧塔)。 | 贍病人五德 四分律云。一知病人可食不 | 可食。二不惡病人便利唾吐。三有慈愍心 | 不為衣食。四能經理湯藥。五能為病人說 | 法令歡喜已增長善法。 | 贍病人六失 增一經云。一不辯良藥。二懈 | 怠。三喜嗔好睡。四但貪衣食。五不以法供 | 養。六不共病人言語談  。 | 得病十緣 佛說醫經云。一久坐。二食不節。 | 三多憂愁。四疲極。五婬欲。六瞋恚。七忍大 | 便。八忍小便。九制上風(上風謂呵欠嚏嗽 | 等)。十制下風。 | 橫死九法 僧祇律云。一知非饒益食而貪 | 食。二不籌量食。三內未消更食。四強擿 | 吐。五已消欲出而強制。六食不隨病。七隨 | 病不籌量。八懶服藥。九無智慧不能調心。 | 病僧得數數食 僧祇云。佛問病比丘。比丘 | 答我病不損先得數數食。時身得安樂。世 | 尊制戒故我病不損。佛言聽病比丘數數 | 食。 | 得以酒為藥 分別功德論云。祇園有比丘 | 病經六年優波梨往問所須。答唯思酒優 | 波梨曰。待我問佛遂至園問佛有比丘病 | 思酒為藥。不審可否。佛言。我所制法除病 | 苦者。優波梨復往索酒令飲病尋平復重 | 為說法得羅漢果。佛讚優波梨汝問此事 | 使比丘病瘥又使得道。 | 無常院 西域傳云。祇桓西北角日光沒處。 | 為無常院。若有病者當安其中意為凡人 | 內心貪著房舍衣缽道具生戀著心無厭背 | 故制此堂令聞名見題悟一切法無彼常故 | (今稱延壽堂涅槃堂者皆後人隨情愛名之也)。 | 堂內置佛 南山鈔云。無常堂內置一立像 | 金薄塗之。面向西方左手中指繫一五綵 | 幡幡腳曳地有比丘病甚者當洗拭易衣安 | 置(像後)左手執幡腳作隨佛往生之意也。贍 | 病者當為燒香散華  僧念誦乃至隨機說 | 法(鈔有廣文)若至甚者不更移動只於像後以俟 | 命終。或有吐唾便利贍病人隨時除去無 | 有罪也(鈔有問答)。 | 為病人念誦 華嚴經第十五賢首菩薩品偈 | 云。又放光明名見佛 此光覺悟將沒者 令 | 隨憶念見如來 命終得生其淨國 見有臨終 | 勸念佛 又示尊像令瞻敬 俾於佛所深歸仰 | 是故得成此光明 稱十念者即是念十聲阿 | 彌陀佛(觀經云。臨終遇知識教稱十聲阿彌 | 陀佛得生第九品十疑論問云。眾生造惡無量。 | 云何臨終 | 十念成就即得往生出過三界結業答眾生造惡 | 是有間心臨終念佛是無間心善心猛利故承佛願 | 力故)。 | 說法示導 十誦律云。應隨時到病者。為說 | 法是道非道發其智慧或隨他先習而讚嘆 | 之令生歡喜(南山鈔有文)以臨終時妄業競集多 | 無立志此是一期善惡升沉天隔應以經卷 | 手示題目又將佛像對面觀矚常說法語念 | 佛慎勿傳於世事。 | 捨墮 今有比丘。病出衣缽。唱賣施僧。謂之 | 捨墮。此但用名。而不得其實也。出要儀 | 云。梵語尼薩耆。舊翻為捨墮。即是六聚 | 罪名一也。謂因財事生犯貪慢心。強制捨 | 入僧故。如聲論翻為盡捨。謂捨。財捨心捨 | 罪。若不盡捨還成相染。 | 打無常磬 增輝記云。未終時長打磬。令其 | 聞聲。發其善思。得生善處。智者大師臨終 | 時。語維那曰。人命終時。得聞磬聲增其 | 正念。惟長惟久。勿令聲絕。以氣盡為期。 | 風刀 正法念經云。命終時刀風皆動。如千 | 尖刀刺其身上。十六分中猶不及一。若有 | 善業。則不多苦惱○顯宗論云。為人好發 | 言。譏刺他人。隨實不實。傷切人心。由此。 | 當招風刀之苦。 | 命終心 唯識鈔云命終心起四種愛。即一 | 切有情善惡。受身之根本也。一者。於其自 | 身。起現有愛。二者。於現眷屬。起貪喜俱行 | 愛。三者。於現田宅資生業。起彼彼喜樂愛。 | 四者。於當來生。起後有愛。且四愛中。前三 | 是助潤生。後一是正潤生。謂於當來生地 | 起故。亦名受生心。此心位。若得人善巧策 | 發。聞佛名磬聲。令專繫聖境。以不顛倒 | 故。必隨願往生善趣。 | 悶絕位 梵語。末摩此云死穴。或云。死節以 | 病觸此處有悶絕生故雖死而心頭熱也。 | 緣第八識未捨故。 | 死位 瑜伽論云。謂壽量極故○雜阿含經 | 云。壽煖識三法捨離名死○唯識疏云。身 | 壞命終。將入滅相。方名死緣。大乘宗滅 | 相屬過去故○正法念處經偈云。不擇於 | 貧富少壯。及老年。若在家出家。無不為死 | 壞。 | 問捨戒 問。三位之中戒於何捨。答大毘婆 | 沙論云。將死時身力羸劣。或斷末摩苦惱 | 觸故。便失所受身。語律儀本所要期。至最 | 後命終剎那心。與律儀一時俱失緣由心 | 引起從心發生心捨故戒隨捨也。 | 無常 攝大乘論云。有三種。一念念壞滅無 | 常。二和合離散無常。三畢竟如是無常○ | 唯識疏釋。無常有二義。一有生滅體是無 | 常。二無他常故名無常。 | 沙門不應畏死 婆沙論云。待死如寄客去 | 如至大會多集福德故捨命時無畏。復作 | 是念隨所受身。末後心滅為死。若爾心念 | 念滅。皆應有畏。非但末後心滅可畏也。 | 沙門以寂滅為樂 僧祇律云。欲求寂滅樂。 | 當學沙門法○涅槃經云。諸行無常。是生 | 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論云。寂滅為樂 | 者。若言滅法為樂者此義不然。何以故。為 | 有現在滅是過去已滅法殘故。以有殘故 | 非樂也。若滅現在生為樂者。此義不然。何 | 以故。有未來生是現在生殘故。以有殘故 | 非樂也。若言未來生是常者。此義不然。生 | 必有滅故非樂也。若能令未來應生滅法 | 而不得生乃可為樂耳。此為正義。 | 驗來果 瑜伽論云。此有情者。非色非心。假 | 名為命。諸師相傳。造善之人。先從下冷觸。 | 至臍已上煖者。然後氣盡。即生人中。若至 | 頭面後頂煖乃氣盡。即生天上。若造惡者。 | 從上冷至腰熱後氣盡。生餓鬼中。從腰膝 | 已上熱氣盡。生傍生中。若從膝已下至足。 | 熱氣盡者。生地獄中。若無學聖人入涅槃。 | 或心及頂皆煖也。 | 送終 | 初亡 釋氏死。謂涅槃。圓寂。歸真。歸寂。滅 | 度。遷化。順世。皆一義也。隨便稱之。蓋異 | 俗也。 | 龕子 (音堪。唐韻云龕塔也)今釋氏之周身。其形如塔。 | 故名龕(方志云受也。廣雅云。盛也。此名 | 蓋異俗也)南山鈔云。作絹 | 棺覆尸。此為無龕子。故制若船。籥子以竹 | 為骨。白絹鞔之○周禮曰。周尸曰棺。棺寬 | 也。釋名曰棺關也。白虎通曰所以有棺者。 | 以掩藏形惡也。 | 安龕柩 (音舊)白虎通云。在棺曰柩。柩究也。 | 久也。不復彰也。釋名曰。柩究也。送終隨身 | 之制。皆究備也。釋氏則云。設利羅。此云 | 骨身。即全身舍利也。夫釋氏安龕柩不可 | 習俗沽務生善也。若應之大師五杉集頗 | 合禮式或堂有三間。即置龕於西間面向 | 南前設一燈一香而已。中一間用白幕。自 | 南達北。金城柱。而東洎南三面幃之。於 | 中設繩床。掛真影。香華供養。以時設食。用 | 白紙作娑羅華。八樹以簇繩床。表雙林之 | 相床。西別設一儀床。置平生道具之屬。繩 | 床後。正北幕內。名子位。即是弟子受吊之 | 位也。請以普通子遠大師喪儀應之。五杉 | 集參詳用之。一則免知禮者嗤。二則生世 | 人之善心矣。 | 服制 釋氏之喪服。讀涅槃經。并諸律。並無 | 其制。今準增輝記。引禮云。服有三。一正 | 服。二義服。三降服。白虎通曰。弟子於師。 | 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故。生則尊敬而親 | 之。死則哀痛之。恩深義重。故為降服○釋 | 氏喪儀云。若受業和尚。同於父母。訓育恩 | 深。例皆三年服。若依止師資餐法訓次於 | 和尚隨喪服。五杉云。師服者。皆同法服。但 | 用布稍麤純染黃褐。增輝云。但染蒼皴之 | 色。稍異於常爾。有人呼墨黲衣。為衰服。蓋 | 昧之也。言衰者(衰音崔或作縗)俗禮喪服傳云。衣上 | 之物則有袪袂衰燕尾衣帶下尺負版等同 | 名衰服者。其衰之制。用布長六寸。象六腑 | 薄四寸象四時綴於衣左襟廣袤當心言衰 | 者摧也。象孝子心思親摧傷也。故稱斬衰 | 齊衰(齊音咨)焉衣本不名衰蓋從此布以名也。 | 此衰布至小祥先除之。墨黲前法衣中有 | 釋。 | 杖 有二種。一喪父曰。斬衰(言斬者喪君父 | 夫心如斬截也)苴 | 杖苴惡也。用竹陽也。大如腰經。圍七寸二 | 分(經音迭言實也。傷椎之貫也)。精義云 | 。苴杖用竹。蓋以體 | 圓性正欲明孝子心哀痛自然圓足有終身 | 之憂斷而用之無所厭殺也。長齊孝子心自 | 成服日止大祥除之。二齊衰(齊音咨也。齊 | 者刺也。緶也。緝也。言 | 喪母痛苦而刲刺言輕於斬也)削杖削即殺也。言母於父有 | 降殺也。用桐陰也精義云。削杖用桐。蓋 | 削奪其貌。使不苴也。外雖削內則同也。禮 | 曰。削使方為母象也。長齊心本在下(本根也) | 言。痛在心自成服。至十三月小祥日除之 | (此非釋氏所要因言其杖故委曲注之)白虎 | 通云。所以必杖者。孝 | 子失親悲哀。哭泣三日不食。身體羸病故。 | 以扶身明不以死傷生也。禮曰。童子婦人 | 不杖。以其不能病也。今釋子心形出俗。達 | 了無常。雖喪親以師。豈有絕漿而成病也。 | 何必杖乎。非是不孝及婦人童子等。蓋律 | 禮宗致不同故。其杖不用無過失矣。 | 頭巾 增輝記云。僧無冠經。或用頭巾。當以 | 全幅褐布。杜氏呼布帽。用布五尺三寸。背 | 後長二尺五寸。面前長二尺八寸。摺定後 | 兩幅邊縫其半。微  兩角。以圓上面前酌 | 量從額際直破下開出眼鼻口不得絕開。 | 又不得絕小。皆正縫緶之。 | 哭 涅槃經。佛滅度。諸聲聞弟子皆哭。未離 | 欲者。皆宛轉于地。椎胸大叫。此並悲切痛 | 極不省自身故○四分律云。尼椎胸啼哭。 | 一一犯尼薩耆。比丘犯突吉羅○五百問 | 云。比丘師亡。不得舉聲大哭應小小泣淚 | ○凡釋子師亡。二親或喪。痛自心起。何有 | 不哭。但不得縱聲。委曲并致詞。稱蒼天。罪 | 逆之語。唯一往其聲哀哀而已。 | 祭奠 尚書大傳云。祭者。察也。察至也。言人 | 事室於神也。釋名云。奠停也。言停久也。凡 | 釋氏之喪。不宜效俗。可稱時藥香華供養 | (時藥即食也)。 | 行吊 弔者至也。詩云。神弔矣。五杉集中。弔 | 儀甚備可檢行用○南山鈔云。行弔人小 | 於亡者至尸所設禮(多云僧亡戒捨不得禮拜 | 若爾南山大師卻云小於亡者 | 至尸設禮又經中比丘化為蛇佛令有此比丘禮 | 拜今詳必是長於亡者不禮爾)。後執弟子 | 手而慰問。然後至其師所。依法弔之(記云。弟子即 | 亡僧弟子也以其荒迷故。執其手其師即亡僧 | 二師也)。曲禮云。知生者弔。 | 知死者傷。涅槃經。佛滅度人天大眾。咸曰。 | 何期苦哉。何期苦哉。此似傷辭也。若俗舍 | 婦人處女寡女非是宗親不可傷之禮所以 | 別嫌疑也。 | 受弔 南山鈔云。和尚闍梨鋪床在慢外坐 | 擬人客來弔同學小者。布草立大者坐於 | 草上(和尚闍梨即亡者二師也。同學小者大 | 者即亡者弟子也)喪儀云。親度 | 小師哭於幕內受學弟子哭於幕外凡僧來 | 吊則哭而伏俗來弔但哭不伏若比丘喪父 | 母往俗舍受弔其儀即不可雜於男女之中 | 須於幕外堂前布草。或薦面東而坐有人 | 弔則拱手低頭哀哀而哭不用稱罪逆等言 | 無人弔則誦經念佛。 | 奔喪 釋氏。奔喪即大迦葉為始也。佛入涅 | 槃已七日迦葉領徒方至雙林。佛於金棺 | 出雙足示之○鈔云。若奔喪者直至尸所 | 禮拜展哀已後從次第位坐○增輝記云。 | 奔喪者。謂在外處師亡凶信至朋友間先 | 為排比處設靈位(此舉哀儀也)然後引至其處舉 | 盡哀後疾疾而歸見星而行見星而舍既至 | 本院若龕柩已歸塔即先往塔所禮拜盡哀 | 右遶數匝然後歸院與法眷行弔。鈔云。若 | 高節拔群由來清卓者故不局世情必若任 | 情喜怒隨俗浮沈者。或父母二師亡而護 | 夏不來雖來又不展哀者亦道俗同恥。 | 葬法 天竺有四焉。一水葬謂投之江河。以 | 飼魚鱉。二火葬謂  薪焚之。三土葬謂埋 | 岸傍取速杇也。四林葬謂露置寒林飼諸 | 禽獸(寒林即西域葉尸處僧祇律云。謂多死 | 尸凡入者可畏毛寒故名寒林。今云尸陀林訛也 | )。 | 闍維 或云。茶毘。或耶維闍毘正。梵云闍鼻 | 多。此云焚燒○十誦律云。比丘疑火葬殺 | 身中八萬戶虫。佛言。人死虫亦死。 | 指果 月上女問舍利弗。言佛弟子當住何 | 處。答曰。當住涅槃夫比丘既落髮披衣。 | 梵云。室羅未尼。唐言。求寂滅洎受戒已名 | 鄔波三缽那唐言近圓。圓寂。皆涅槃故。釋 | 子死之所歸即涅槃為果。 | 送葬 毘尼母云。闔寺並送葬記云。令觀無 | 常生厭故(今禪居僧亡者。不以尊少主客並 | 打鼓普請送葬蓋准此律)○毘奈 | 耶云。送葬苾芻。可令能者誦無常經。并伽 | 他為其咒願(此文似山所十念也)○淨飯王涅槃經云。 | 淨飯王命終殮以七寶棺佛與難陀在前恭 | 肅而立阿難與羅  羅在後佛念當來兇暴 | 不報父母深恩躬自擎棺。爾時大千世界六 | 種振動。時四天王乃代佛擎棺。佛乃執香 | 爐。在棺前。導引而行(今釋子。送父母葬 | 可准此經依佛前導生人善心)。 | 舍利 此物乃是戒定慧。忍行功德熏成也。 | 梵語。設利羅今訛略稱舍利華言骨身所 | 以不譯者。恐濫凡夫骨身故也。又云馱都 | 此目不壞義有二種。舍利。一全身。二碎身 | 碎身有三。一骨舍利白色。二肉舍利紅色。 | 三髮舍利黑色惟佛舍利五色有神變一切 | 物不能壞焉。 | 立塔 梵語。塔婆。此云高顯。今略稱塔也。又 | 梵云。蘇偷婆。此云寶塔。又梵云。窣堵波。 | 此云墳。又云抖擻婆。此云讚護。或云浮圖。 | 此云聚相○西域記云。立表寄歸傳云。作 | 俱  。皆壘塼石為之。形如小塔。上無輪。蓋 | 且立塔。有三意。一表人勝。二令他(生信)三 | 為報恩而有等級若初果一級二果二級三 | 果三級四果四級表超三界也。辟支佛十 | 一級表未超無明一支故佛塔十三級。表 | 超十二因緣故。若凡夫比丘有德行者。亦 | 得立塔。即無級。僧祇云。持律比丘法師營 | 事比丘。有德望者皆應立塔○五百問云。 | 得為亡師立塔用自物得不得用師物○塔 | 有銘記非起今世按佛本行集經云。迦葉 | 佛滅度後。波羅奈國王名吉利尸。收舍利 | 用七寶造塔。為作銘記名達舍婆陵迦隋 | 言十相。 | 誌石 杜氏云。精義曰。准禮無文自魏司徒 | 繆襲改葬父母遂刻石以誌又宋元嘉十一 | 年王球死立石誌顏延之為文因此士族祖 | 習焉又馮鑑續事始云。按西京雜記。前漢 | 杜子臨終作文命刻石埋於墓前厥後恐因 | 此矣○白氏六帖云。孔子之喪公西赤為 | 識(識銘誌也)子張之喪公明儀為識(此又 | 非起於漢魏也)又云。 | 銘者論譔先祖之有德君子觀於銘既美其 | 所稱又美其所為故。銘之義稱美不稱惡 | 先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有美而不明也。 | 知而不傳不仁也。三者君子所恥也(取要言之故略 | 而不次)今釋子二師實有德行名業亦宜識之。 | 為僧傳之張本也。 | 稱孤 曲禮云。孤子當室。謂年未三十也。壯 | 有室。有代親之端。不為孤也。今見釋子稱 | 孤。弟子不然也。五杉云。孝院小師者宜也。 | 孝謂喪孝之院。若俗云。孝堂非自代語也。 | 若居大寺院房者。亦可稱之。 | 唱衣 律云。僧輕物。差一五法比丘。分與現 | 前僧。為分不均故。佛聽集眾。先以言白眾。 | 和許可賣共分(言五法者。不隨愛。不隨嗔 | 。不隨癡。不隨怖。知得不得。亦名五德) | 十誦律云。賣衣未三唱比丘益價。後心悔 | 疑奪彼衣(疑是奪前酬價者)佛言。未三唱竟益價。不 | 犯○目得迦云。佛言。初准衣時。可處中。勿 | 令太貴大賤。不應待其價極方與之。若不 | 買者故增價。犯惡作罪○大毘婆沙論。問。 | 命過比丘衣缽等。云何得分。答彼於昔時。 | 亦曾分他。如是財物。今時命過。他還分 | 之○增輝記云。佛制。分衣本意。為令在者 | 見其亡物分與眾僧。作是思念彼既如斯。 | 我還若此。因其對治令息貪求故。今不能 | 省察此事。翻於唱賣之時。爭價上下。喧呼 | 取  。以為快樂。誤之甚也。仁者宜忌之。 | 覆墓 殯後三日。再往墓所。謂之覆墓。杜氏 | 云。不載禮經但以孝子自遷奉後追慕所 | 親。又慮墳墓未完復往省之。今釋子往亦 | 無咎。蓋檢校之至也。 | 禮師塚 五百問云。得禮師塚。報恩德故。 | 忌日 二月十五日佛涅槃日。天下僧俗有 | 營會供養。即忌日之事也。俗禮君子育終 | 身之孝。忌日之謂也。又謂不樂之日。不飲 | 樂故。或云。諱日。或云。遠日(遠日。猶 | 濫曲禮葬事先遠日)釋 | 子師亡。可稱歸寂之日。蓋釋氏無忌諱故。 | 疏子 白佛辭也。蓋疏通齋意爾。亡師雖尊。 | 對佛。必須名呼禮云。君前不諱。父前子名 | 明不敢諱於尊前也。如律中舍利弗滅度。 | 有弟子沙彌均提來。白佛言。我和尚舍利 | 弗命過五杉云。小師(某甲)奉為親教和尚某 | 甲某日設現前僧齋一中。用嚴報地。或覺 | 路等。即不可虛詞壯飾。自掇妄罪焉。 | 寒食上墓 杜氏云。唐開元二十年。敕仕庶 | 家。許寒食上墓。同拜掃禮。今釋子不可習 | 俗。貴免葷酒男女。參雜。貽於譏嫌也。或二 | 親墓須去者必焚香。或咒土咒食。撒於墓 | 所。或高聲念尊勝等。俾幽魂蒙益。即不可 | 與骨肉同座。飲食歡  (禮云。哭則不歌也)。 | 問墳塚間精神有無 灌頂經云。阿難白佛 | 言。若人命終。造立墳塚。是人精魄在中否。 | 佛言。亦在亦不在。何以故。若人生時不造 | 善根。不識三寶。無善受福。無惡受殃。無善 | 知識。為其修福。是其精魄在墳中。未有生 | 處故。或生前大修福善。精勤行道。或生天 | 上人間。故言不在。或生前不信正真。諂誑 | 欺人。造作惡業。合墮畜生惡鬼地獄。倭受 | 苦惱。故言不在○或問之。子今集此要覽。 | 雖欲利他。安能利己。何則其如抄略真教。 | 增減聖言。得無咎耶。答有聖言為證何者 | 佛本行經云。有諸比丘。取經中要義味。為 | 他說法不依次第。懼以白佛。佛言。我許隨 | 便。於諸經中。擇取要義安比文句。為人說 | 法。但取中義。莫壞本經○雜譬喻經云。若 | 有凡人解深經一句。口誦心念。身中三毒 | 四魔。八萬垢門。皆不能自安。何況博採眾 | 法。為世橋梁耶。 | 習法堂同比丘行妙謹書 | 釋氏要覽卷下 |  | 後序 |  | 起復中散大夫守光祿卿知 | 江寧府護軍紫金魚隨 撰 | 錢塘月輪山擇賜紫誠公峻修潔之行明內外 | 之學靡嬰拂於塵務常宴息於雲寺以 | 聖朝隆浮圖之教盛田衣之眾且謂契經至廣 | 博習難周虞來學之童蒙昧出俗之本末乃閱 | 寶華之藏遍窮貝葉之文釆義類以貫穿撮樞 | 要而精簡門目具舉事跡該詳披其言則曄若 | 春融質其理則煥然冰釋猶儒官之學記實佛 | 門之會要也。 | 毘陵郡牧職方外郎崔公智識淵博才雅精粹 | 乃作字引辭旨妙絕幸獲捧覽讚歎無  宜其 | 鏤板傳諸不杇聊筆編未冀翼而行之云爾天 | 聖甲子歲季春月辛亥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