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五
 
    長水沙門子璿錄
一悲行中論佛本在因者。為菩薩時所行
諸行。以慈悲為本。無不先以利他為首。攝化
眾生也。諸波羅蜜下。謂以諸度攝令附己。化
令從善也。以布施攝貧窮。持戒攝毀禁等。此
通二利故。維摩經云。資財無量攝諸貧民。奉
戒清淨攝諸毀禁。以忍調行攝諸恚怒。以大
精進攝諸懈怠。一心禪定攝諸亂意。以決定
慧攝諸無智。
二大願。疏廣大心者。即四弘中眾生無邊誓
願度。亦同金剛中。佛令發菩提心人普度四
生九類。彌勒所釋。亦云廣大心。長時心者。此
同華嚴行願。經說眾生界盡。我行方盡。以眾
生界無有盡故。我此行願亦無有盡。上則約
處橫說。故云等眾生界。此則約時豎論。故云
盡於未來。
三方便。疏悲深者。直見眾生如父母等。亦不
如見同己身方為至深。智深者。了唯心故。知
諸眾生本無性故元無念故。舊來涅槃不待
滅故。小乘權教不能亡此相者。蓋緣智淺。今
實教菩薩反之。故云深也。兼上謂兼悲深。不
顛倒者。眾生本與己同。同皆無相。故見異相
即成顛倒。今皆反此也。長時所以者兼釋廣
大所以。疏文闕略也。若不能了同己身亡其
相者。豈能如此普度永度耶。徵所以者。意云。
以何義故。得如己身。而又不取眾生相耶。依
真如門等者。以此門中顯一切法皆即真故。
皆同如故。故得彼身我身平等無二。豈不愍
之而欲度耶。又既同一真皆悉無相。誰為能
度誰為所度。故不取其眾生之相。然此段文
細尋其意。但將以取一切下兩句。隔就前段
為釋廣長所以。從而亦不取下。為舉本大智。
下之徵釋但顯不取相之所以。詳之可見。
二顯果三。一牒舉前因。論大方便智者。說有
通別。通者。方便即智復有二義。一者謂隨順
出離之智。皆方便故。此通金剛無間已下。不
唯地前。故十地位後名為滿足方便。圓覺亦
云。雖有多方便皆名隨順智。二者此智是大
悲之方便故。若無智為方便。則非大悲墮愛
見故。故前說眾生而不取眾生之相。疏中釋
為智深也。然或有因智而起悲。知物同己方
欲度故。或因悲而起智。不知所以裁之。學方
便故。其實兩說。左右兼通。別者。證真名智。
涉俗為方便。即根後之異名也。則是斷根本
無明見法身。是智之功起不思議業。化利益
生是方便力也。今之論意具此通別。
二明自利果疏自利果者。同智淨相也。果位
法身即是因中本覺。舉因顯果故。云見本法
身。前舉果顯因。則云依法身說本覺。與此互
相顯也。
三明利他果三。初明用甚深。疏業用。即不思
議業相。微妙難解心言罔及。不用先謀而後
起化。故曰甚深非作意等。攝論等者。具云。若
佛果是無分別智所顯離分別者。諸佛何得
依眾生作利益事。如理不顛倒。無功用作事
故重說偈曰。如摩尼天鼓。無思成自事。如此
不分別。種種佛事成。此顯如來三業無功用
作事。俱不思議摩尼梵語。此云離垢。亦云增
長。舊云如意。此喻如來身意二業。若隨其所
對現像不同。即喻佛身業。若隨人所須出種
種物。即喻佛意業也。天鼓則天帝所有。修羅
軍來其鼓音中自然出聲。則言賊來。去言賊
去。喻佛口業也。此之二物雖有其用。而無思
慮故。可喻佛自然之三業爾。成自事者。現像
發聲各隨其用。而辦事業。亦可取珠鼓自事。
但喻身口皆無思慮。同喻意業也。
二顯用。廣大疏稱理用者。以即體之用體遍
用遍。俱無方所。若不然者。豈曰真如用耶。
三用而常寂二。初正顯。論又亦等者。前無所
化眾生相。此無能化應用相。望於前文。故云
又亦。用常寂者。雖現種種身不動真實際。雖
說種種法常住無言理。
二徵釋疏三身者。今雖通舉。意責化身化身
是用相故。論法身智相身。合之為真身也。理
智無二故。第一等者。約二諦料揀也。意明是
無相故非世諦也。是無為故離施作也。疏廢
機者。不對眾生說也。妙理即法身。本智即智
相身。無應化等者。凡是有相皆屬世諦。以從
機感緣所生故。今既廢機故云更無。但隨等
者。有感斯應也。既逐緣生緣無自性。用則常
寂。故云無用。此有二義。得言無用。一者屬因
因即悲智。然有親疏。疏即是智親即是悲。依
智起悲故。故論云。從後得智流出大悲心。若
無其因化終不起。如二乘無悲。凡夫無智。何
有化耶。二者屬緣。即根熟眾生。若無其緣化
亦不起。以十方中有無佛世故。斯則二義相
須因緣具足。乃得成辦。既屬因緣。何有化體
而可得耶。如波下喻。故用下合。寂即體也。故
杜順云。用則波騰鼎沸。全真體以運行。體
則鏡靜川澄。舉隨緣而會寂。涅槃下引證。
此身者。化身也。等者。彼文具云。吾今此身即
是常身法身金剛不壞之身。以三身皆有常
義故復言法身以揀濫也。恐人不曉法身之
相。故乃舉喻。猶若金剛不可壞也。如如即法
身。智即報身。獨存者。法報合故。重牒如如。
表無二故。名法身者。攝智歸如約本立稱。然
涅槃即攝用歸體。攝論即直顯真身。雖言說
不同。而義意不異。疏雖真下。經云。佛真法身
猶若虛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寂而常用。斯
之謂也。
一應身論二。一約識舉人。疏凡夫等者。二乘
迷於本識故。凡夫即十信已還一切凡夫也。
信位雅信真如已知唯識。然其事識麤顯猛
利。任運分別心外法也。今見等者境通染淨。
雖見是佛猶屬淨境。亦謂心外。亦可等者。前
以事識為所依。今以事識為所覺。言所覺者。
但能知有。非謂覺斷。然所依即是所覺竟無
異爾。依此麤識等者。其猶明鏡對質現像不
同。豈有質陋而像美耶。斯則妍媸在質。而鏡
無好惡。應身之目由此而立。
二釋見麤所以。疏迷唯心者。佛從心內現。反
見心外來。不知唯識故云迷心。論取色下迷
境也。由迷唯識現。取遂見心外實有境界。不
知即空。故取分齊也。不能盡知者。不知色如
其心無分齊故。但見分齊。故不盡也。
疏不達下文三。一略消其文。不達者。色自心
生。本無其體元是自心。心無分齊故。令色等
亦無分齊。今凡夫二乘不達此義見從外來。
故作分齊而取也。
疏問佛身下。二廣陳問答。通有十四。今初佛
身凡識不分難也。眾生識者。以論云不知轉
識現。故意明佛身是轉識所現。而凡小不知。
今問意云。轉識有漏屬於眾生。應身無漏自
屬於佛。何故淨身唯茲染識。豈非凡聖染淨
不分耶。
疏答眾生下二。源同派異迷悟答。眾生至無
二者。標本也。眾生是妄以對於妄故。言真心。
諸佛是相以對於相故。云其體平等者。顯無
增減。無二者。一體不分。謂眾生真心即是諸
佛之體。無有增減不分二別。但眾生下釋未
顯用也。以無明有力。遂令真如體隱。但現染
法起於九相。真既無力故。不能現應身淨用。
如水為風所擊。但起波而不能現像也。以彼
下出用顯所以也。內熏妄心者。如前文云。以
有真如法故。即熏習無明。令其妄心厭生死
苦樂求涅槃等。今文通說故。云熏妄心。厭求
劣者。凡夫二乘雖有厭求。而未能起勇猛精
進唯心大行。故所現用但是應身麤而且顯。
厭求增者。三賢已上乃至十地所見報身。漸
漸微細。以隨厭求增勝現故。厭求息者。無明
盡故。所證窮故。始覺等者。無妄可斷故。始覺
同本覺。無生可度故。化身歸法身。平等者。始
本平等真應平等。故再言之。無二無別亦復
如是。未至下結答。既佛身麤細皆由欣厭勝
劣。此不亦唯識之義耶。是故論云轉識現
也。
疏問若據下三。真起識現相違難。意云。上說
隨流迷真故不起用。反流悟理。是故起用。當
知此用是從真起。何得論言轉識所現。
疏答轉識下四。隨流反流相資答。依此等者。
論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此識等者。轉識
是真心隨流所成。性相不離故云和合。和合
即梨耶識也。離真不立者。妄必依真如波依
水。故論云。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
相不離覺性。又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
覺離妄不顯者。以用不自起必假於緣。此有
二義。一約自體說。謂眾生本有真如是用之
體。若無妄心為所熏緣。而此真用莫之能起。
起之何為以有妄心為所熏。故即顯真心有
其功力。令其厭求。漸於自識而現用相也。二
約佛體說。謂佛應化之用。若非眾生為緣。亦
無由起。起亦無用。彼此推之誠由妄也。若離
於妄實無用相。故真如門唯顯自體。及至果
海亦泯同一覺。故下文云。無有彼此色相迭
相見也。次前疏云。用還歸體平等無二。故執
等者。如淨眼人不見空華。全失明者。亦不見
華。患熱翳者。乃見空華。故華嚴云。如翳眼所
觀非內亦非外。世間見諸佛。應知亦如是。
疏問若據下。五心佛外佛差別難。意云。若如
前說。真如之體假於妄緣。而起用者。斯則眾
生自己真心麤細之用。何得說為他佛報化
身耶。
疏答眾生下。六心體佛體無差答。佛體等者。
意云。眾生真心既即諸佛真體。當知眾生所
起應化。即是諸佛應化。此即先指體同也。華
嚴下引證。義一者。體也。真如之體無差別故。
既從下結答用同。據前答問合云。何得不是
眾生真心之應化耶。疏文但結法身。法身即
是眾生真心。故存略也。
疏問義若下。七師資義一文異難。意云。若言
佛法身起用。即眾生真心之用者。斯則自佛
起用還自教化。何故復言佛悲願力熏令起
用耶。
疏答即此下。八文異還同一義答意云。佛之
悲願即是眾生真心之悲願。無二無別。若就
佛說名佛悲願。若就眾生說。即是真心之悲
願也。謂無下釋成。謂真心即是悲願性故。性
是佛體。佛體所起之用。宜名佛悲願也。猶如
一物本屬大家。男女各用皆稱己有。性起者。
性無彼此。用何成二耶。
疏問眾生下九心佛不起化用難。以前云眾
生真心即同佛體。諸佛應化即是眾生之用。
故意云。眾生真心無不皆有。何故諸佛能起
化用。眾生不能起耶。
疏答未有下。十未起厭求乖用答。如前第二
答中所說詳之。
疏問既下。十一不能熏令發心難。如前所說。
眾生所以能起厭求。皆由本覺內熏之力。既
若元有本覺。何不同他諸佛早熏起厭求耶。
疏答無明下。十二引前因緣互闕答。廣如前
自體相熏習中問答所辨。
疏問若真心下。十三真佛何假修因難。意云。
若從行生。則本未是佛。何得前云眾生真心
同諸佛體。而論應化之身乎。
疏答此約下。十四因果無性同源答。意云。所
言從行生者。但以本覺隨流成染。始覺反流
成淨。故有行致之說。如其剋就真心。則與佛
體竟無有異。此則因果迷悟悉無差別。今疏
一向約始覺同本覺。顯無差別者。以果例因
也。
疏上來下。三權實對辨。實教如上所辨。若權
教所說。眾生諸佛互為增上緣。故文於自識
而現影像。今此疏文且就眾生一邊而論。故
假佛悲智為增上緣。自識有見佛種子為因
緣。託佛所現化身為本質。然於自識變起影
像而見於佛。唯此影像是自識現。故云唯識。
若彼本質自攝歸佛識。非屬眾生。若如此說。
還是於自識外。別自有佛本質。何成一切唯
心。非同今文所說應化唯是自心所現。縱說
由佛悲願。此亦自心悲願無二無別。故今引
彼對辨。要知權實有異也。餘如下指廣說
處。
一約識舉人。論究竟地。即第十地。非謂妙覺
也。順業識者。謂業相展轉現諸境界。是則境
從識生。十住已去諸菩薩等。深達此理依此
修行。故見報身佛也。初發意言。即信成就發
心也。亦可初信已去名初發心。此中但是依
三昧心所見者。即前平等緣也。
依正二報者。其實此中文有三段。謂從初至
無量好為正報。從所住至莊嚴為依報。從隨
所下。是通明二報。顯無邊無盡之相也。初文
疏身無分齊者。無量即無分齊。故經云。如來
色無盡。依身有相者。色即是身依彼色身有
大相也。依相有好。即依大相流出小相。斯則
身有異相。相皆妙好也。然相下釋現相好意
也。楷公亦云。表德名相愜情稱好。若無功德
則不敬重。若不敬重則不憶念。以念佛者。利
益深故。故現相也。世人苟能易彼常情念世
美色之心。而念佛相者。則其道可庶幾矣。然
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悲夫。嚴身者。嚴飾
佛身令其妙好。若不妙好則不愛樂。若不愛
樂則不親近。不親近故則不聞法。乃至解脫
佛意在茲故示其好。智度論云。醜人說妙法
聽者心不欣。肇公云。為尊形者。亦相好爾。
豈俗飾之在心乎。
二依報疏能依等者。依正相稱皆廣大故。以
無邊功德之身。住無量莊嚴之土。是所宜也。
莊嚴之相。具在諸經。不能備引。頗胝迦者。此
云水玉。或云水珠。
三通明無盡二。一橫顯無邊。論隨所下此明
正報即根根無邊。依報即塵塵周遍。無窮盡
者。以不可涯畔故。疏由此下。釋見無分齊。所
以以菩薩順唯識理。了色唯心無有分齊。由
此解故。所見之相稱彼觀心。皆遍法界互融
自在也。地上已去親證此理故。無所疑。然於
其中隨彼智力。所見優劣淺深不同。如下論
云地前少分見若得淨心。所見微妙。乃至菩
薩地盡見之究竟。今就通說不分優劣。下文
自知。
二豎顯無盡。論隨其下。若常有感佛之機。佛
則為之常住。苟不見者。非其器故。功過在機。
不在於佛。如月於器。不顯現者由器破故。如
下即明非三災等水火風也。如次能壞初二
三禪。且第四禪未出三界。尚不能壞名不動
也況佛之果報出超三界依真而住。而可壞
耶。故法華云。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眾生
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
滿。若準華嚴所說。無有一法不是毘盧遮那
佛身。無有一塵不是華藏世界海。今意同
彼。故依正皆言無量等也。三結果由因等者。
意令眾生修樂因證樂果也。此與前科相次。
正同華嚴四分之初二也。準地持論。十信種
因。十住已去。解方便。初地分得。八地已上圓
滿相續佛地究竟。
論如是至成就。結果由因也。初一句結上依
正二果。皆因下有三因。諸波羅蜜等是緣了
二因。總名資熏。不思議熏是正因習熏也。具
足下釋名也。以報是酬因為義。上之依正皆
無量者。為酬因時無漏不思議所熏修。故疏
無障礙者。謂依正不相妨。大小互相入。根根
塵塵皆遍法界。互現無盡。此有六句。謂依中
現依依中現正等。故云無礙。不思議事者橫
無邊際豎無窮盡。不壞諸相。一一周遍殊勝
清淨。豈思議之所及乎。十度謂施戒忍進定
慧方便願力智。深行者。皆順性故。如下所說。
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等。二因者
生了也。即緣了二因俱名生因。正因即了因
也。但開合異爾。樂相等者。報既酬因必須相
稱。因修既妙。得果寧麤。故此樂相名為報
也。
重牒分別者。廣明前之二身隨見差別。一應
疏簡凡異小者。此且說凡夫一類所見。不論
二乘。斯則十信已前異生凡夫也。黑象腳者。
觀佛三昧海經云。觀佛相好者。如人執鏡照
自面像。若生垢惡不善心者。見佛純黑。猶如
炭人。釋子眾中有五百人。見佛色身猶如灰
人。比丘眾中有一千人。見佛色身如赤土人。
優婆塞眾中有十六人。見佛色身如黑象腳。
優婆夷眾中有二十四人。見佛色身猶如聚
墨。如彼經第三說。五百釋子昔毘婆尸佛像
法之中。有長者子。名日月德。有五百子不信
佛法。同遇身病。父即教令稱三寶名。敬父教
故。三稱未畢而各命終。以稱佛故。生四天王
天。天上命盡。以邪見因墮大地獄。以苦所逼。
憶然之教。乃稱佛名。以念佛故。從地獄出
生貧賤家。如是尸棄乃至迦葉佛出。但聞佛
名不見佛形。以聞如是六佛名故。生釋種中
宿業因緣見佛灰色。佛令稱七佛及彌勒名
號。并稱其父。雨淚懺悔。乃見如來金色相好。
成阿羅漢。又有一千比丘。於然燈佛末法之
中。出家學道。於和尚所生不淨心。其師已是
阿羅漢果。後諸弟子隨壽脩短。將命終時無
所依怙。師令一心稱然燈佛。乘茲善力得生
天上。天上壽盡。以前虛食信施之業。墮餓鬼
中。八萬四千歲。後墮畜生。畜生罪畢為貧賤
人。復因前世出家力故。稱南無佛。以稱佛故。
八千世中常值佛世。而眼不見。乃至今日遇
佛釋迦。見如赤土。正長五尺。是時世尊即現
胸上德字。令比丘讀。讀已懺悔。見佛金色即
為授記。次第作佛。又優婆塞眾中有十六人。
昔曾於閻浮提。皆作國王。隨順惡友非法說
法。墮阿鼻獄。由曾聞法。今得遇佛而見世尊。
如黑象腳。佛令懺悔。並見金色。成阿羅漢。又
寶蓋燈王佛像法中。有一比丘。入婬女舍。持
缽乞食。諸婬女等盛滿缽飯而戲之言。汝
顏色可惡。猶若聚墨。身所著衣狀若乞人。比
丘聞已。擲缽空中現通而去。諸女見已悔恨
發願。由以施食因緣。二千劫中常不饑渴。以
惡口罵比丘及婬欲因緣故。墮黑闇地獄。由
前發願力故。今得遇佛而見佛身。猶如聚
黑。佛令懺悔。成阿羅漢。如是四眾各各異
見差別不同。由自業故。觀佛色身優劣如是。
三尺身者。即瞿師羅長者所見。提謂等者。佛
於菩提樹下初成正覺。提謂路過以根熟故。
佛力制之。車馬不進。渠謂山林神祇幻作。如
此遂尋見佛。謂是樹神。以偈歎問曰。容顏甚
奇特。猶若紫金山。未審誰家子。種族是何人。
未知何所證。因何此處居。不食來幾日。未知
何所須。佛偈答云。我是金輪王聖帝族中子。
厭俗如涕唾。出家證菩提。成道來七日。無人
施我食。提謂即以糗蜜奉施。聞法得果證須
陀洹。若準此說。以提謂先未識佛。疑是樹
神。非謂見樹神相。智者詳之。二乘等者。其實
聲聞即見佛為老比丘相。緣覺見佛為辟支
也。然此亦未是出世相。以非是樂相故。
二報三。一住上分見劣四。一明能見淺深。論
少分見者。意明少分見報身之用。由此菩薩
以深信力。入真如三昧。能知法界一相。所見
報身知身無有去來分齊之相。故後譯云。初
行菩薩見中品用。疏見真如理者。由入似觀
見真理故。遂見報相無有去來。惟心影現不
離真如也。
二明所見分齊。論無來去者。不同凡小見佛
王宮生雙林滅。有來去相。疏性無分別者。無
去來相離分齊相。知事即理不可分別。如像
即鏡無定量故。然分別字合是分齊字。下文
云。然此菩薩猶自分別。後文準此。
三釋無分齊所以。論唯依心現者。了境唯識
也。不離真如者。知相即性也。疏二。初牒難釋
通。釋無下指論文。攝論下正牒難。或問曰。準
攝論說。地上菩薩方見報身。云何今文地前
亦見耶。故此牒之。彼據下正釋通。彼論約證
相應說。今論說此菩薩發直等三心。修無住
等四方便。隨順真如不執色相。雖非親證故
見。而能信解深達唯心。故見樂相。雖見樂相
亦不同地上親見微妙。是故前文但云。知彼
色相無來去等也。
既非下。二結會重辨。若言全見。即有相違既
言分見。足可通會。如疏可見。
論然此下。四簡地上者。以此菩薩雖達唯心。
猶未覺斷事識。事識既在分別不亡。不同地
上得無分別證相應故。
論若得下。二地上分見勝淨心等者。初地名
也。與證相應過於地前。故云微妙。從於二地
至第十地。漸漸又細。故云轉勝。地盡者。第十
地也。然轉勝之言亦通能見之智。以智用勝
故。所見勝也。疏漸細者。十重報相身土不同。
後後勝於前前。故云漸細。金剛後心即解脫
道。用歸體者。約能見即始覺歸本覺。約所見
即報身歸法身。他受用土歸法性土。用既歸
體則無所見。故云究竟。反此則未究竟。窮源
二字各通二義。謂斷窮妄染之源。即生相盡
也。證窮真如之源。即法身現也。然復詳此論
中見究竟言。意明第十地中所見報相最極
微細。此外更無殊勝之相。故云究竟。非謂相
盡證窮名為究竟。若如疏釋。未敢聞命。以次
文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此文方可作相盡
證窮而解也。智者請詳。
論若離下。三究竟位無見二。初明無見也。以
佛位中更無報身可見之相。以離微細念故。
惟一心在有何可見。
論以諸下二釋所以。法身無相彼此念絕。一
真平等。何相見之有。迭遞也。
一問論云何現色等者。報應屬色法身既離
於色。云何能現報應之色。如虛空無色。終不
能現色。此可類之。
論答下二。初釋法身能現二。初標也。法身是
色體者。意明法身雖非是色而是報化之體。
故能現色。即同虛空體非群相。而不拒彼諸
相發揮。疏言總者。據文亦是標爾。
論所謂下釋二。初總明不二。色心不二者。性
相同如體用一致也。疏謂彼下法喻可知。
論色性下二別明相即二。初色即心以色性
即智者。報化之色對緣所成。自無其性。即以
本覺法身智為體性。法身之體既無形相。以
用從體遂令報化亦無形相。以無形故故名
智身。智身即法身也。故金剛論目法身為智
相身。化身為異相身。疏文可知。
論智性下。二心即色也。即色者。法身之智。既
為色體。報化之色現時。即是全體起用。即此
報化遍一切時。便是法身遍一切處也。疏如
水等者。明體遍在用中。有報化處即有法身。
故華嚴云。法性遍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
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即顯
前段如波全即於水也。疏不言者略也。
二釋所現。論隨心能現者。有兩意。一隨彼各
各差別之心。而現無量差別依正也。二一切
諸色皆隨真如心性所現。遂令依正皆無分
齊。以心無分齊故。無量菩薩及報身者。橫應
則彼彼不同。豎說則地地有異。故皆無量。莊
嚴者。通佛菩薩及與依報。相好珍寶莊嚴之
義。廣如華嚴。各各差別者。依正不同。身相
有異故。皆無分齊者。正報則根根周圓。依報
則塵塵遍滿。不相妨者。顯前差別而無分齊
也。若有相妨。即有分齊。非成周遍。又相妨
故。則壞諸根之相等。今以不壞相而等遍故。
皆無分齊。不動遍而各異故。各各差別。故云
而不相妨。此非下遮疑。恐常情聞此分別欲
知。及不能知便生疑惑故此遮止。如小乘尚
不知菩薩境界。豈況凡夫能測如來功德耶。
以真如下出所以。既是真如之用。安可以有
漏心識。能知此顯不思議也。疏以彼下可知。
於中下牒釋菩薩。初約能化釋。準華嚴說。具
有十身之異。豈唯菩薩耶。亦可下約所化釋
然前正後兼也。頓赴者。既多機頓感。佛亦頓
赴。是故報身亦無量也。此即機應無礙。以一
一下釋前各各差別已下文。以如次三句釋
三句。對文可見。即大小無礙也。餘文可知。
會相入實者。上來先說從真如門起生滅門。
今則會彼生滅入於真如。前則從本起末。此
則攝末歸本無不皆從法界流。無不還歸於
法界。即二門不二也。亦同智論云。若無空義
者。一切法不成。又云。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
空。然說之雖異法乃同時。文不頓書。故成前
後。又若不分別。焉知此是空。故次明也。一標
論即入者。非色滅空。不捨緣故。故淨名云。明
無明為二。無明實性即是明。於其中平等無
二者。是為入不二法門。五陰者。三科之初能
攝有為一切法故。陰謂陰覆能覆真理。令不
顯現。亦名為蘊。蘊積含藏有為法故。能造所
造二具八法。皆色陰攝。受想行識諸心心所
名為四陰。俱屬於心。
初觀色。疏先觀色等者。五蘊之首。最初現
故。故大般若亦復先明。境從心起等者。如
前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等。又云。
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既離
見無境。復何可念。此約所念說也。非直等者。
恐謂心能生境境在心中。心外既無心內應
有故。作此觀以袪彼惑。前則等者。以心是色
之根本故。約心而求色。若依此文正是觀色。
未是觀心。如因推我空。徵求蘊法。
一喻論方不轉者。東方不曾暫轉為西。但迷
人謂為西相。圓覺云。譬如迷人四方易處。東
喻真心。西喻五陰等。不轉喻無念也。
二法疏已滅等者。約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推
求動性。無得如於東方推西相不得故。前云。
覺心初起心無初相等。
三結論知心無念者。覺知真心本不動也。疏
方便者。能所未亡故。正觀者。心境雙泯故。問
前標所觀通於心色。云何雙結但約心耶。答
心細色麤本末殊。等觀色空則未必得入。觀
心空則必能入也。然此會相之文。今復詳之。
但可從初至真如門為標。從所謂下是釋。結
文如疏科。就釋中分法喻合。法中初至無念。
是正觀察。推求即觀察也。五陰等是所觀。五
陰者。總舉初科。色心下別指法體。色通根境
心通王數。六塵別舉所緣。畢竟無念者。此即
正觀生滅色心。歸無念真如也。念通能所今
皆寂故。名為無也。非推之使無。本自無故。故
言畢竟。今言推求者。以先未知使令知故。斯
則心之與色總而觀之也。以心下釋所以。何
故色心境界皆無念耶。以此同是真心現故。
真心離相。故云無形。以無相故求不可得。能
現之心尚所叵得。所現蘊法豈可存乎。如前
論云。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是知無念之言。早
已色心俱盡。非謂後文方始觀心。智者請
詳。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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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頁版大藏經之資料來源: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以下是資料來源的相關訊息: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四十四冊 No. 1848《起信論疏筆削記》CBETA 電子佛典 V1.16 普及版

# Taisho Tripitaka Vol. 44, No. 1848 起信論疏筆削記, CBETA Chinese Electronic Tripitaka V1.16, Normalized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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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五

本經佛學辭彙一覽(共 336 條)

一切法

一切時

一切諸法

一心

一明

一法

一相

一真

七佛

了因

二心

二因

二利

二身

二明

二果

二門

二乘

二報

二業

二義

二諦

人執

八法

八萬四千

十方

十地

十住

十身

十信

十度

三心

三世

三因

三災

三身

三明

三昧

三界

三業

三賢

三禪

三寶

凡小

凡夫

乞食

口業

大心

大悲

小乘

中有

五陰

五蘊

六塵

分別

分別智

化身

天人

心心

心佛

心性

心所

心通

心識

方便

方便智

比丘

世界

世相

世尊

世間

世諦

他受用土

出世

出家

出離

功德

四分

四天王

四眾

四禪

布施

布施攝

平等

本識

本覺

末法

正因

正報

正覺

生因

生死

生相

生滅

任運

名相

因果

因修

因緣

地上

地上菩薩

地前

地獄

妄心

妄念

妄染

妄緣

如如

如來

如法

如理

安隱

有見

有法

有為

有為法

有相

有無

有漏

自在

自性

色心

色身

色法

色相

行者

行願

佛地

佛位

佛身

佛事

佛果

佛法

佛種

佛說

作意

利他

即空

妙法

妙理

妙覺

弟子

忍調

我空

杜順

沙門

身土

身相

身業

邪見

依正

依報

受用土

受想行識

和尚

始覺

念佛

性相

所緣

果位

果報

波羅蜜

法身

法身無相

法性

法性

法性土

法門

法界

法報

法華

法體

知法

空無

初地

初發心

金山

金剛

金剛後心

長者

阿鼻

阿羅漢

非色

信力

信成就

信解

南無

南無佛

後得智

持戒

施食

相好

相即

相應

迦葉

迦葉佛

修因

修行

修羅

差別

涅槃

畜生

真心

真如

真如三昧

真佛

真身

真法

真理

能所

般若

唯心

唯識

常住

常身

常寂

授記

教化

梵語

清淨

深行

淨心

淨名

淨眼

理即

現前

畢竟無

異生

異相

眾生

眾生界

眾生相

第四禪

細色

莊嚴

報身

惡口

悲智

普度

智者

智度

智相

無生

無自性

無住

無念

無明

無為

無相

無量

無間

無漏

無盡

無礙

然燈佛

發心

發菩提心

發願

等觀

善力

善心

菩提

菩提心

菩提樹

菩薩

華藏世界

華嚴

虛空

圓覺

意業

慈悲

業因

業識

解脫

辟支

過去

像法

厭求

實有

實性

實教

實際

種子

精進

維摩

聞法

增上

增上緣

樂果

緣生

緣覺

諸佛

諸法

諸相

輪王

遮那

餓鬼

懈怠

閻浮

閻浮提

隨順

隨緣

優婆夷

優婆塞

彌勒

應化

應身

禪定

聲聞

轉識

離垢

離相

壞相

羅漢

識變

願力

願度

顛倒

懺悔

覺心

覺性

覺者

釋子

釋迦

權教

權實

體用

體性

體相

靈鷲山

觀心

觀佛三昧

毘婆尸

毘盧

恚怒

鷲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