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中觀釋論卷第一
 
    安慧菩薩造
    譯經三藏朝散大夫試鴻臚卿光梵
    大師賜紫沙門臣惟淨等奉 詔譯
  觀緣品第一
歸命一切智。所有世俗勝義二諦。本無所行。
若無所行。攝化有情事。即當捨離。菩薩為開
示故。造此中論。然此不同一切外道所說緣
生。佛說緣生法。為令覺悟多慢心者。生極淨
信。於諸論中。此論宗重。謂緣生義。即無滅
等句。最勝緣生。顯明開示。是故論初讚歎世
尊。如本頌言。
 不滅亦不生  不斷亦不常等
釋曰。滅者。無常性故名滅。發起名生。斷生死
故名斷。擇滅涅槃常時性故名常。如有人言。
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常住。此緣生者。亦
即是常。一者無差別義。如所說離此即是為
緣生之法何所生邪。謂種種義。如其所說。
從因所生。生已有果。來者向此名來。若無
來義轉時此即無去。無去義轉時即無過去
世所行。非今有滅。此即無滅。此法如是說。餘
生等亦然。若取著言詮即為戲論。如其言詮。
於如是性。執有性者。彼皆息滅此即名為滅
諸戲論離諸嬈惱性分。別自性空已乃名寂
靜。今此如是無滅等十種句義。如前所說十
種對治。此中皆止周盡是論皆說此義此如
是義成。餘一切論中皆同此緣法。今此義中。
若此因若彼緣。如薪生火。而彼所取如是應
知。常不斷義。如前句所說發起之義。此所
說成。若因中有故設因壞時後還不離果起
無前後時性故。如澡沐已受食。此非緣生。若
言無生。自語相違。不和合對治。此即世俗緣
生。不和合故。若勝義諦所生。此中止遣。世俗
諦識中體性不和合勝義諦體性。此中止遣。
何等是世俗。何等是勝義。若勝上所說相續
義性。以世俗諦伺察時。此不和合。以彼現證
非涅槃所得。此所作性不異勝義諦故。亦不
止遣。若智所成。即彼世俗諦。不異勝義諦。如
瓶等色等。而此一類色受等法。決定境界智
不許可。彼智無性故。譬如瓶等墮世俗有性。
雖無所取非世俗無。此中所說。世俗所取之
義。是自非他。如理應知。世俗者即是世俗所
取故。如樹林等非極微許。而有所取道理可
得。若方分分別差別分別等性而彼決定世
俗有性。此非道理。以物體遍計有樹林等對
礙。而識中有彼樹林等為所表故。然識中物
性非無道理。由是樹於彼識而為所緣。如是
能表識中得有所表。是故非物體樹於識中
有。此如是說故。餘說亦然於能表所表中。遍
計無體亦無所成。何法可成邪。謂如諸佛境
界。色等決定。此何不成。如彼諸佛境界。此亦
然有。非如識中遍計生等。此中止遣。識中物
體若有性者。此非道理。若彼勝上如來之智。
如所說義。故名勝義。餘皆世俗。不實性故此
說最上。謂佛所說善文善義是故頌言。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釋曰。若文義二。無著智性。唯佛大師而善宣
說。何所說邪。謂說無生性。今為證成無生性
故。彼無滅等諸差別義。亦如是證成。如是建
立無生法故。或有人言。所說生者。我知差別
之性如是自生。為遮遣彼說。是故頌言。
 諸法不自生
釋曰。所言生者。本無今有之別名。自者。我性
義。彼如是說。互相損惱。自語相違。不和合對
治。或如瓶等。即不見有自生之法。如前瓶等。
自體無性故。諸生法無性。生已復生。亦復無
性。如是眼等決定和合。若爾即有對治過失。
若有如是因。即有如是果。彼果體有生。以因
果二法無別異性故。若言自生。此應思擇。又
復泥團離瓶。瓶離於因。此中色等當云何有。
若離泥團。果因二種無別異性。若泥團離瓶。
而此果體即不和合。泥團若壞。瓶有所得。即
非果時有因性故。此僧佉人言。譬如色等非
果因二法有別異性。色等自體亦如離瓶先
無有性。若彼決定實無所成。所說無異如瓶
所作。杖輪水等非此所闕。彼等無別異性因
果二無性故。何名無別異。謂不見因自體能
作。如是果有所作。亦復不得無異性故。若無
所作。何名因果。決定自體無別異性。若因無
作。彼無作時果不和合。有異人言。我知差
別。諸法從他性生。為對遣彼說。是故頌言。
 亦不從他生
釋曰。他生者。別異義。如他性瓶等不生眼
等。由如是故。自緣既不生。他性亦然。若止遣
諸法自相。應知有過。此中或有彼不和合。如
是所作非勝義諦中。他緣能生內六處等。以
他性故。此如瓶等。此中他性瓶等如內六處
緣勝義諦中生無性可得。世俗諦中亦然。生
無性可得相違義性無因生性及共生等。若
有所得皆他義故。如是所有中論成就。究竟
義中離不和合對治等法。若復如是世俗諦
中有所得者。決定如前對治相違。世俗緣生
有所得故。此亦非所得如是有所成即和合
無性成已見邊二不和合。如是即於諸所成
中有共過失。若別異所成。當知自有差別過
失。此廣文不書。恐繁且止。非中論所說。如前
對治。何以故。後對治亦爾。無此中所成和合
道理。有異人言。取彼實有泥團。隨有杖等諸
作用法共生瓶等。此異意樂。故頌止言。
 共生亦無性
釋曰。彼增上所作言非二法共生。若爾有言
說對治過失。有異人言。如所意樂諸法如是
無因而生。為遣彼義。是故頌言。
 亦不無因生
釋曰。如他所說。無因生性有所得者。即時處
等彼相離性。決定有生可得。彼時處性能不
相離。此若止遣對治過失。此中或有生性。諸
論皆說。是有漏義。如是有性各各繫屬。諸性
有生。此中皆止。若有所作。即與阿含相違。如
佛所說。有四種緣能生諸法。而此四緣諸經
論中皆如是說。何等為四。謂因緣。所緣緣。次
第緣。增上緣。如是四緣無第五緣。諸異宗
中有執我者。執極微者何所以邪。此中若有
常因者。彼時處性即能相離。彼一切果乃有
同生。現見時處等不相離性次第生法彼同
作因。即不相離因性可得。此無過失。是故同
作諸因。此中非因。彼說如是生無有性。若有
因故決定有果。彼同作諸因決定因性。此本
有故。若同作因此相離者。即如前說對治相
違。以本和合故。而彼諸因如是建立差別因
無性。然彼處等有相離性可同生者。此之分
位如士夫等。由如是故非士夫等。因本無和
合性。士夫等句義。亦如自體。亦非定有。士夫
等本性和合所有因性。如種子等。以士夫等
本來分位或離所作性。如種子等因有所得
或無所得。此復云何。若本來分位離所作性。
或有所得即是無常。若不離所作自相亦即無
因。如前已說非諸士夫。如彼種子能生於果。
若如是見。此非道理。彼遍計性故。是故前說
無第五緣。亦非斷滅。世間所有諸執無因惡
因諍論亂意之者。為攝化彼故。如其分位於
世俗諦開示宣說諸因緣等。此即非勝義諦。
或有問言。自果於緣中為有邪。為無邪。物體
第三分別無性。故頌答言。
 如諸法自性  不在於緣中
釋曰。譬如瓶衣。非即有故。亦非異故。如是眼
等自性。若自緣若他緣若共有。而彼諸緣非
即非異。若離自體即無有果。由自力能即有
諸緣。此無異性應當思擇。由如是故。因果二
法無別異性。何所以邪。若離是因。果不能成。
彼能作因。其義亦然。若定有異性而彼自果
於諸緣中即無所生。是故頌言。
 以無自性故  他性亦復無
釋曰。若有此二。即互不相離。若見有他性。如
此彼二非緣時中有果。非果時中有緣。若他
性隨生。即因果二法非俱時有。剎那性故。若
生不生二所作性。二俱無性。若不壞因。未來
有果。此智所安立。乃說他性然。若取著他
性非勝義諦有。或有人言。諸經論中皆說他
緣能生諸法。云何此說非他性生。若諸緣中
他性不生。豈可無自性諸法於緣中住。若爾
緣即是非緣。若自性無所有者。果從他緣生。
即非道理。故頌答言。
 亦非緣生果
釋曰。然生法所作有果可成。為總止餘義。是
故頌言。
 果不從緣有  有無果生止
 若說生法時  無依無所生
釋曰。前說果不生無所成者。以能生果者自
亦無性。若能生所生及彼生法。定有別異生
法可得者。即彼所作說為能生。此中別異生
法即無所成。若果離於緣。即所生生法云何
得成。他所繫屬故。或有人言。所作如是從緣
所成。非物體自性成故。是故非眼等六處能
成緣法有此意樂。故頌答言。
 果不從緣生  此果緣中生
釋曰。若彼決定別異生法為可有者。彼無生
法中間所作。若生而彼眼等決定生法互相
離性。或如是生亦何不成。如是說者。彼無自
性法。此中有過失。此異宗說。是故有過。若從
緣生果。彼果性無依。緣亦無常。相離性中果
云何成。如有頌言。
 果若別異解  無道理可依
 若一法作成  果體不可立
如本頌言。
 非無緣有果  無緣果亦無
 如是世俗中  常性不可得
釋曰。若或無緣。果即不成。若有果故。彼諸法
體即有所得。彼等諸法亦非先有性故。是義
當知從緣所生。若離緣生。虛無有果。譬如芽
等。何能和合。若言從種生芽。即能生所生二
和合故。亦非種子等緣一向能生。以餘法成
即能有果。由如是故。果非常有。或有人言。從
緣有果。此即非常。亦非無常。如是性中能
生得成。釋者言。如汝所說。此有法故。即此所
成。如是決定勝義諦中。非無緣有果。非無果
有緣。俱不見故。眼等諸法此中亦然。於其緣
性若止遣者。定知有過。是故當知。從緣有果。
諸果體生。謂從因緣次第緣所緣緣增上緣生
故。以諸緣分別果體差別如是得成。譬如已
成熟果。而諸因體差別分別。是故能作所作
此中分別。此如是說。決定有果。決定之言即
印持義。此中有果其義顯明。世俗諦中果法
增勝。即有所得。然無分位可著。若果性有著。
即他宗義。謂於緣中非實有果。若彼如是從
緣生果。互相所攝有果隨轉。彼雖分位各別。
然有果生此說緣生。是故此等諸緣生已亦
各別故。諸未信許言即是不樂說義。若此果
不生。即彼無有緣。何等為緣。謂隨所意樂。是
故若無有緣。能生於果。此無道理。若或無
緣。又復何有緣性可生。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一
1 T30n1567_p0136a02
2 T30n1567_p0136a03
3 T30n1567_p0136a04
4 T30n1567_p0136a05
5 T30n1567_p0136a06
6 T30n1567_p0136a07
7 T30n1567_p0136a08
8 T30n1567_p0136a09
9 T30n1567_p0136a10
10 T30n1567_p0136a11
11 T30n1567_p0136a12
12 T30n1567_p0136a13
13 T30n1567_p0136a14
14 T30n1567_p0136a15
15 T30n1567_p0136a16
16 T30n1567_p0136a17
17 T30n1567_p0136a18
18 T30n1567_p0136a19
19 T30n1567_p0136a20
20 T30n1567_p0136a21
21 T30n1567_p0136a22
22 T30n1567_p0136a23
23 T30n1567_p0136a24
24 T30n1567_p0136a25
25 T30n1567_p0136a26
26 T30n1567_p0136a27
27 T30n1567_p0136a28
28 T30n1567_p0136a29
29 T30n1567_p0136b01
30 T30n1567_p0136b02
31 T30n1567_p0136b03
32 T30n1567_p0136b04
33 T30n1567_p0136b05
34 T30n1567_p0136b06
35 T30n1567_p0136b07
36 T30n1567_p0136b08
37 T30n1567_p0136b09
38 T30n1567_p0136b10
39 T30n1567_p0136b11
40 T30n1567_p0136b12
41 T30n1567_p0136b13
42 T30n1567_p0136b14
43 T30n1567_p0136b15
44 T30n1567_p0136b16
45 T30n1567_p0136b17
46 T30n1567_p0136b18
47 T30n1567_p0136b19
48 T30n1567_p0136b20
49 T30n1567_p0136b21
50 T30n1567_p0136b22
51 T30n1567_p0136b23
52 T30n1567_p0136b24
53 T30n1567_p0136b25
54 T30n1567_p0136b26
55 T30n1567_p0136b27
56 T30n1567_p0136b28
57 T30n1567_p0136b29
58 T30n1567_p0136c01
59 T30n1567_p0136c02
60 T30n1567_p0136c03
61 T30n1567_p0136c04
62 T30n1567_p0136c05
63 T30n1567_p0136c06
64 T30n1567_p0136c07
65 T30n1567_p0136c08
66 T30n1567_p0136c09
67 T30n1567_p0136c10
68 T30n1567_p0136c11
69 T30n1567_p0136c12
70 T30n1567_p0136c13
71 T30n1567_p0136c14
72 T30n1567_p0136c15
73 T30n1567_p0136c16
74 T30n1567_p0136c17
75 T30n1567_p0136c18
76 T30n1567_p0136c19
77 T30n1567_p0136c20
78 T30n1567_p0136c21
79 T30n1567_p0136c22
80 T30n1567_p0136c23
81 T30n1567_p0136c24
82 T30n1567_p0136c25
83 T30n1567_p0136c26
84 T30n1567_p0136c27
85 T30n1567_p0136c28
86 T30n1567_p0136c29
87 T30n1567_p0137a01
88 T30n1567_p0137a02
89 T30n1567_p0137a03
90 T30n1567_p0137a04
91 T30n1567_p0137a05
92 T30n1567_p0137a06
93 T30n1567_p0137a07
94 T30n1567_p0137a08
95 T30n1567_p0137a09
96 T30n1567_p0137a10
97 T30n1567_p0137a11
98 T30n1567_p0137a12
99 T30n1567_p0137a13
100 T30n1567_p0137a14
101 T30n1567_p0137a15
102 T30n1567_p0137a16
103 T30n1567_p0137a17
104 T30n1567_p0137a18
105 T30n1567_p0137a19
106 T30n1567_p0137a20
107 T30n1567_p0137a21
108 T30n1567_p0137a22
109 T30n1567_p0137a23
110 T30n1567_p0137a24
111 T30n1567_p0137a25
112 T30n1567_p0137a26
113 T30n1567_p0137a27
114 T30n1567_p0137a28
115 T30n1567_p0137a29
116 T30n1567_p0137b01
117 T30n1567_p0137b02
118 T30n1567_p0137b03
119 T30n1567_p0137b04
120 T30n1567_p0137b05
121 T30n1567_p0137b06
122 T30n1567_p0137b07
123 T30n1567_p0137b08
124 T30n1567_p0137b09
125 T30n1567_p0137b10
126 T30n1567_p0137b11
127 T30n1567_p0137b12
128 T30n1567_p0137b13
129 T30n1567_p0137b14
130 T30n1567_p0137b15
131 T30n1567_p0137b16
132 T30n1567_p0137b17
133 T30n1567_p0137b18
134 T30n1567_p0137b19
135 T30n1567_p0137b20
136 T30n1567_p0137b21
137 T30n1567_p0137b22
138 T30n1567_p0137b23
139 T30n1567_p0137b24
140 T30n1567_p0137b25
141 T30n1567_p0137b26
142 T30n1567_p0137b27
143 T30n1567_p0137b28
144 T30n1567_p0137b29
145 T30n1567_p0137c01
146 T30n1567_p0137c02
147 T30n1567_p0137c03
148 T30n1567_p0137c04
149 T30n1567_p0137c05
150 T30n1567_p0137c06
151 T30n1567_p0137c07
152 T30n1567_p0137c08
153 T30n1567_p0137c09
154 T30n1567_p0137c10
155 T30n1567_p0137c11
156 T30n1567_p0137c12
157 T30n1567_p0137c13
158 T30n1567_p0137c14
159 T30n1567_p0137c15
160 T30n1567_p0137c16
161 T30n1567_p0137c17
162 T30n1567_p0137c18
163 T30n1567_p0137c19
164 T30n1567_p0137c20
165 T30n1567_p0137c21
166 T30n1567_p0137c22
167 T30n1567_p0137c23
168 T30n1567_p0137c24
169 T30n1567_p0137c25
170 T30n1567_p0137c26
171 T30n1567_p0137c27
172 T30n1567_p0137c28
173 T30n1567_p0137c29
174 T30n1567_p0138a01
175 T30n1567_p0138a02
176 T30n1567_p0138a03
177 T30n1567_p0138a04
178 T30n1567_p0138a05
179 T30n1567_p0138a06
180 T30n1567_p0138a07
181 T30n1567_p0138a08
182 T30n1567_p0138a09
183 T30n1567_p0138a10
184 T30n1567_p0138a11
185 T30n1567_p0138a12
186 T30n1567_p0138a13
187 T30n1567_p0138a14
188 T30n1567_p0138a15
189 T30n1567_p0138a16
190 T30n1567_p0138a17
191 T30n1567_p0138a18
192 T30n1567_p0138a19
193 T30n1567_p0138a20
194 T30n1567_p0138a21
195 T30n1567_p0138a22
196 T30n1567_p0138a23
197 T30n1567_p0138a24
198 T30n1567_p0138a25
199 T30n1567_p0138a26
200 T30n1567_p0138a27
201 T30n1567_p0138a28
202 T30n1567_p0138a29
203 T30n1567_p0138b01
204 T30n1567_p0138b02
205 T30n1567_p0138b03
206 T30n1567_p0138b04

 

 

 

 

 

          網頁版大藏經之資料來源: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以下是資料來源的相關訊息: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三十冊 No. 1567《大乘中觀釋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V1.10 (Big5) 普及版,完成日期:2006/05/20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維習安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它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版權宣告】(http://www.cbeta.org/copyright.htm)

=========================================================================

# Taisho Tripitaka Vol. 30, No. 1567 大乘中觀釋論

# CBETA Chinese Electronic Tripitaka V1.10 (Big5) Normalized Version, Release Date: 2006/05/20

# Distributor: Chinese Buddhist Electronic Text Association (CBETA)

# Source material obtained from: Tripitaka Koreana as provided by Mr. Christian Wittern, Text as provided by Mr. Christian Wittern, Text as provided by Anonymous, USA

# Distributed free of charge. For details please read at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_e.htm

=========================================================================

大乘中觀釋論卷第一

本經佛學辭彙一覽(共 90 條)

一切智

一法

二諦

三分

三分別

三藏

大乘

大師

不生

中有

中觀

六處

分位

分別

世俗諦

世間

出世

四緣

外道

生死

因果

因緣

如來

如是因

如是性

如是果

如理

有所得

有法

有相

有情

有無

有漏

次第緣

自力

自性

自相

佛境

佛說

沙門

言詮

取著

性分

性空

所作

所緣

所緣緣

法性

法性

阿含

俗諦

剎那

差別

涅槃

常住

現證

異生

勝義

勝義諦

無生

無生法

無自性

無作

無所有

無所得

無常

無著

無緣

菩薩

虛無

意樂

經論

道理

過去

實有

實性

對治

種子

增上

增上緣

樂說

緣生

緣緣

諸佛

諸法

擇滅

戲論

斷滅

歸命

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