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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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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魏天竺三藏菩提留支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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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論品第五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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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於何時中,諸小王等行王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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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言:「大王!於末世時,轉輪聖王隱沒不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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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行,邪法競興,眾生心惡起三種過: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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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於非法貪心;二者、起於顛倒貪心;三者、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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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羅網纏心。彼諸小王自無智慧,退失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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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聖人說諸小王治國論法,為行正法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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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眾生。」 王言:「大師!云何名為樂於非法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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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言:「大王!於十不善惡業道中生於樂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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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樂於非法貪心。」 「云何名為顛倒貪心?」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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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力得諸資生,依時節得、依正法得、依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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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生足心,更求他財,如是名為顛倒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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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云何名為邪法羅網之所纏心?」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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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王!於諸外道非義論中起義論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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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益論生利益想;於非法中生是法想;於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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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時,非是智者所作論中以為正論,生於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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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熏修邪見,以為福德,是名邪法羅網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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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以何等法名為王論,令諸小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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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論法治國理民,是名如法能護眾生?」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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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王!離諸顛倒貪欲之心;離諸顛倒瞋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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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心;離諸顛倒愚癡之心,依對治、依實體、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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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依利益。依對治、依實體者,對所治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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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名為不貪善根、不瞋善根、不癡善根。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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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起所治法、能治法?所治法者,謂:放逸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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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慈心;能治法者,謂:行法行王,不放逸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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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心,知身無常、資生無常,善自觀身,見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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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能如實知,如是遠離受用資生,行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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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雖得自在不行非法,如是名為不放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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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當知!依王論法,不應得物,得不應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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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得者,非時不敢取。若依時節應得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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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貧窮人不逼惱取。至於儉難、賊難、返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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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相害難——如此難時,當起慈心不避危害,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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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眾生。於貧窮者施與衣食、於惡行者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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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法,是名慈心。大王當知!依此二法,是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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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行法行王,正護眾生,不放逸心、大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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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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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行法行王有慈悲心,云何而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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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惡行諸眾生等?」 答言:「大王!彼法行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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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治彼惡行眾生,先起慈心,智慧觀察,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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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然後當治。何等為五?一者、依實非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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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依時非不時;三者、依義非無義;四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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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軟語非麤獷語;五者、依慈心非瞋心。」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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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師!云何依實非不實?」 答言:「大王!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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詰問,取其自言,依實過治,不依不實,是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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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非不實。」 王言:「大師!云何依時非不時?」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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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王!王有力時,彼違王命,應治其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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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無力,應止不治,是名依時非不時。」 王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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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云何依義非無義?」 答言:「大王!當問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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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心起罪?若從惡心,應如法治;若非惡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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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治罪,是名依義非無義。」 王言:「大師!云何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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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非麤獷語?」 答言:「大王!知此眾生所犯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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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應呵責不合餘治,應如其過正說不隱,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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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苦言。如是呵責、非不呵責,是名軟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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麤獷語。」 王言:「大師!云何慈心非瞋心?」 答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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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智者知此非但呵責,斷此罪過,除卻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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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不得割截手、腳、眼、耳、鼻、舌,依於大慈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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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心,聽繫閉牢獄,枷鎖打縛,種種呵責,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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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生,驅擯他方,為令改悔,非常惡心捨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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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是名慈心,非瞋心。」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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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如是苦他眾生,繫閉打縛,驅擯他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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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說言有慈悲心?二法相違。云何名為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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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王?」 爾時大薩遮尼乾子告言:「大王!如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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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我今為汝說於譬喻。大王當知!譬如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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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惡行子,為念子故,欲令改悔,方便苦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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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命、不壞諸根,餘打罵等隨心苦治,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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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心、不名惡心、不名惱心,以念子重,為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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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更不作故;而彼父母不名非法,名為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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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慈心。大王當知!行法行王,治諸一切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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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眾生,亦復如是,慈心重故,為令改悔,除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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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命,不壞諸根,生大慈心,起大悲心,繫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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縛、惡口、呵罵,奪其資生,驅擯他方,為令改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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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惡從善,亦令其餘念惡眾生不作非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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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惡心捨此眾生,亦不故心為惱眾生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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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切,如是名為行法行王,以慈悲心行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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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治罪眾生,不名非法、不失慈心。是故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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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雖有返,而不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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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何等是惡行眾生?」 答言:「大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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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眾生略說有五,如是應知。何等為五?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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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王無利益眾生;二者、迭共作無利益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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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起逆眾生;四者、邪行眾生;五者、邪命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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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大王當知!於王無利益眾生有十一種。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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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為十一?一者、返逆眾生;二者、教他返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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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三者、與王毒藥眾生;四者、奪王資生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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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者、破王所應作事眾生;六者、侵奪王妻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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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眾生;七者、違王命眾生;八者、出王密語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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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九者、覘伺國土眾生;十者、罵王眾生;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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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毀呰王眾生,如是等。大王當知!是名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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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利益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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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當知!迭共作無利益眾生者,有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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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等為十?一者、迭共相殺眾生;二者、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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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奪眾生;三者、迭相侵妻眾生;四者、虛妄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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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眾生;五者、虛妄誑他眾生;六者、壞他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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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七者、惡口罵他眾生,八者、惡業斗秤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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誑損他眾生;九者、迭相毀呰眾生;十者、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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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燒眾生。大王當知!如是等名迭共作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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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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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當知!返逆眾生者,謂諸邊地、城邑、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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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主等,不臣根本大王教命,如是名為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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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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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當知!邪行眾生者,謂無戒眾生。何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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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所謂:具足諸惡律儀,屠兒、獵師,畜養豬、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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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犬、鵝、鴨、貓、狸、鷹、鷂,釣射魚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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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諸羅網、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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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箭,劫奪虫獸,斷害他命,自恣作惡,如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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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邪行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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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當知!邪命眾生者,所謂出家剃除鬚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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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諸資生修無著行,著諸種種異相衣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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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禁戒起種種見,行諸異行種種方便,求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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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養非法活命,各各不能自法中住,如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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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邪命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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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五種眾生?」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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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王!行法行王,治彼罪人不斷其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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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截眼、耳、鼻、舌、手、足身根,有三種治法。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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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一者、呵責以為治罪;二者、奪其所有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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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以為治罪;三者、牢獄、繫閉、枷鎖、打縛、呵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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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擯以為治罪。隨彼五種作惡眾生,上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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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三種法治,是名行法行王治彼五種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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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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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於王作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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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眾生?」 答言:「大王!如是罪人除不斷命、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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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根,得繫閉、牢獄、枷鎖、打縛,奪其資生、驅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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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處以為治罪。大王當知!如是名為行法行
|
王治彼於王作無利益眾生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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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迭共作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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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眾生?」 答言:「大王!除不斷命、不壞諸根,得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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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牢獄、枷鎖、打縛,不得全奪所有資生,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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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奪其一分,驅擯他處。大王當知!如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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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行法行王治彼迭共作無利益眾生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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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起逆眾生?」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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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王!行法行王先以善言如法開示,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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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命即捨逆心,請罪王所者,王放大恩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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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罪,依其國土王領之處,不減、不奪亦不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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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何以故?為令知王有三種事故。何等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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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有信;二者、有恩;三者、大力。未降伏者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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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降伏,已降伏者令不更作,欲返逆者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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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起。大王當知!彼有罪人得免其罪,還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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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位,人民安隱,彼如法王,得福無量,善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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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若彼罪人聞大王命不肯伏罪,當加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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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斷命,不壞諸根,盡奪資生、國土、人民,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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擯他處。何以故?為餘眾生不起逆故。大王
|
當知!如是名為行法行王治彼起逆眾生之
|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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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邪行眾生?」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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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王!如是惡人不得斷命,不壞諸根,不
|
得驅擯,不得奪其資生之物,惟呵責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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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是言:『若汝更作如是如是事者,與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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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名行法行王治彼邪行眾生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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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行法行王云何治彼邪命眾生?」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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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王!應當隨順如法僧眾。大王當知!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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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破戒邪見,不依正法如實修行,邪命自
|
活者,僧當和合,喚令現前,取其自言。彼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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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所作是罪,隨犯輕重當如法治。若彼比丘
|
拒違僧命,不從師友善知識語,惱亂眾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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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修道者,若彼國主是法王者,僧當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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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王教敕,順從僧命。爾時行法行王先應喚
|
彼破戒比丘,善言勸喻,令順僧命,若其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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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集二眾現前對實。若得其罪,助如法眾,治
|
彼比丘,不得斷命,不得割壞一切諸根,不
|
得囚閉,不得枷鎖,不得撾打,不得脫袈裟,
|
不得奪其資生之物,得呵責,得驅擯。 「大王當
|
知!若有二眾朋黨諍訟,依破戒、依邪見、依顛
|
倒邪行、依種種邪命,起種種異諍、種種異說、
|
種種異語。行法行王若自知法、若自知義,應
|
當如法斷彼諍事。若彼國王闇鈍無知,不自
|
知法、不自知義、不知正法、不知邪法、不知如
|
法眾、不知非法眾、不知如法語、不知非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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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彼王應問國內大德沙門知法、知義、有
|
大智慧、常行正法利益眾生、善知斷諍、能如法
|
語者,問其正法知犯非犯。如是知已,然後如
|
法為滅彼諍。大王當知!如是名為行法行王
|
治彼邪命眾生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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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若彼國王闇鈍無智,國內多諸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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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婆羅門,所行各異,互相是非,各各自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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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沙門修正道者,能利眾生,我是福田應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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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者。』如是各各互相是非。云何得知是真沙
|
門、非真沙門,是正道、是邪道,是如法語、非法
|
語?」 「大王當知!有大沙門釋迦子出家為道,
|
得神通證,有大名稱如來.應.正遍知,彼諸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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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比丘、比丘尼於彼瞿曇法中住者,是真沙
|
門,能行正道利益眾生,是福田者,能知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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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如法語者。大王當知!除彼沙門瞿曇法外,
|
餘諸一切婆羅門等,是名邪道,非實沙門,非
|
法語者,不應取語。何以故?大王當知!彼無
|
正法,云何能得如法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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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大師!若彼國王闇鈍無智,不知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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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正法,自在作惡,是國王罪誰應當治?」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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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王!彼王自身自罪自治。」 王言:「大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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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自身而自治罪?」 答言:「大王!彼王當依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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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何等二法?一者、依自力;二者、依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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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自力者,彼王應當如是思惟:『我今所行為
|
是放逸、為非放逸,為有慈心、為無慈心,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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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作、為不應作,為是善業、為是惡業。』若知所
|
作是不應作、是惡業者,即止不作,生慚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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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過自責,畏惡名稱,畏墮惡道,當依二法
|
護惜自身。何等二法:一者、放逸;二者、無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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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如是名為依自智力自罪自治。若王無智
|
不能如是自思惟者,應於國內處處推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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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善知王論、常行正法、能如實語諸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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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等,王應自往彼沙門所,若不自往,當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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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王子、貴人、人所重者,詣彼沙門宣王渴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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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之心,將至王所。若彼來者,王應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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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問訊,盡恭敬心、盡尊重心問沙門言:『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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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善行?何等惡行?行何等法能有利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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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等法無有利益?我心闇鈍,無有智慧,願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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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時彼沙門應當為王廣說過去行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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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所行之法、諸王論法,以柔軟語語彼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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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如是法應當奉行,有大利益,謂十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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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殺生等;如是如是法不應行,無有利益,
|
謂十惡法,如殺生等;如是如是等是行法行
|
王所行之法,王今不知,應捨十惡等惡行法,
|
應行十善等善行法。』聞已受持,如法改悔,若
|
能如是,名依外力自罪自治。」 王言:「大師!行法
|
行王云何護器世間?」 答言:「大王!行法行王
|
不焚燒、不破壞、不澆灌,是名護器世間行。何
|
以故?一切皆是作不善業。是故行法行王不
|
應焚燒、破壞、澆灌。城邑、聚落、山林、川澤、園觀、宮
|
殿、莊嚴樓閣,一切行路及諸橋梁、自然窟宅,一
|
切穀、豆、麻、麥、花果、草木、叢林,不應焚燒、不應
|
破壞、不應澆灌、不應斫伐。何以故?以彼諸物
|
皆共有命畜生等有,無不用者,而彼眾生無
|
有罪過,不應損其所受用物,令生苦惱。又彼
|
一切外樹林等,諸善淨天、一切鬼神皆悉共
|
有,於中受用,屋舍、宮殿、莊嚴樓觀諸天共住;
|
又彼園池、屋舍、宮殿、莊嚴樓觀,一切水陸有命
|
諸虫悉皆共用,所謂雀、鼠、雞、狗、鳩、鴿
|
、鸚、鵡、象、
|
馬、牛、羊、貓、狸、蛇、蝎、鵝、鴨、魚、
|
鱉、乃至一切微細
|
諸虫所共受用。行法行王與諸眾生共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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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器世間活,不應破壞,如是名為行法行王
|
護器世間安樂眾生。」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無
|
量諸天侍從護王,天力自在能護於人,云何
|
而言人能護天?」 答言:「大王!行法行王能與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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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命淨食,所謂為說如來正教、甘露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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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定解脫、十善道等,令其得離諸惡道苦,以
|
是為護;除諸不善殺生鬼等。何以故?攝在惡
|
命自活眾生分故。是故行法行王即身能集
|
無量功德,資益現在、未來,復能集諸善果。大
|
王當知!行法行王不應焚燒、破壞、除滅如來
|
塔廟,及諸沙門淨行人等房舍、窟宅、資生之
|
物,園觀、樓閣、樹林、華果亦不應取,亦不應貸,
|
除欲為利佛法僧者。」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所
|
有臣佐、宰官、禁司,不憂國計但求利己,或從
|
私忿以害公政,或受貨財以 治道,增長
|
百姓迭相欺亂,以強陵弱、以貴輕賤,以富欺
|
貧、以曲 直,富者獲申、貧者受屈,諂佞宰政、
|
忠賢隱退,或時在朝懼危自默,或行求財貨
|
用安己,百姓貧苦不堪充濟,厭苦思亂不聞
|
王命,斯由臣吏不行忠節,欺上亂下,冒受王
|
祿,如是之人攝在何等眾生數中?」 答言:「大
|
王!如是惡人攝在劫奪眾生數中,上品治罪。
|
何以故?大王當知!以其受王名官重祿,捨公
|
念私,不存公政,禍亂之生莫不由之,此是國
|
之最大惡賊。王是法王,不得斷命,是故攝在
|
劫奪數中,上品治罪。」
|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國內若有不孝眾生,不
|
念父母生養之恩,捨背父母,與妻子居,所有
|
衣食、病瘦、醫藥念給妻子,不與父母。父母衰
|
老,出入無力,曾不生憂,親近扶侍,於其妻子
|
晝夜不離。得一美味,不敢自噉,持與妻子;或
|
偷父母所有財寶,私共妻子歡樂食噉。父母
|
善言,不肯隨順;妻子惡語,信用無捨。或為妻
|
子呵罵父母,或共親族母女、姊妹、尊卑、上下
|
行於婬欲,無慚愧心。如是眾生,攝在何等眾
|
生數中?」 答言:「大王!如是惡人,攝在劫奪眾生
|
數中,上品治罪。何以故?大王當知!父母恩
|
重,至心孝養猶不能報,何況棄捨、違逆教
|
命?是名世間最大劫賊。」
|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國內有人放逸無慈,於
|
其妻子、奴婢、眷屬能行不忍,非法驅使、非時
|
驅使,不應作者強逼令作,至於打罵,無過能
|
行,衣食不充,眠臥無所,喚不及應、走則嫌遲,
|
出言常罵如似怨家。如是之人攝在何等眾
|
生分中?」 答言:「大王!攝在邪行眾生分中,中品
|
治罪。何以故?大王當知!居家資生奴婢共報
|
有其半分,自分衣食恣意著噉,奴婢之分護
|
惜不與,設令給與不依時節,應多與少常令
|
不足,是名世間最大邪行。」
|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國內有人於佛法僧作
|
不利益,焚燒、破壞塔寺、形像及諸經書,惡言
|
毀呰,言:『造作者,無有福利;其供養者,虛損
|
現在,無益未來。』或嫌塔寺及諸形像妨礙處
|
所,破壞、除滅,送置餘處。或破沙門淨行人等
|
房舍窟宅,或取佛物、法物、僧物、園林、田宅、象
|
馬、車牛、驢騾、駱駝、奴婢、僮僕、衣服、
|
飲食、金銀、琉
|
璃、車磲、馬瑙一切珍寶。或捉沙門策役、驅使,
|
責其發調,罷令還俗。或時輕心,弄諸沙門;欲
|
為戲笑,不備時供;虛誑請喚,不與飲食;設與
|
飲食,不及時節,與非法食。或時輕賤、毀呰、罵
|
詈、惡言、誹謗。或以杖木、土塊、瓦石及自手捲
|
打諸沙門,或捉刀槊、弓箭、鉾戟斫射傷害,
|
或推水中、或推火中、或推山澗、坑陷之中,或
|
放象、馬、虎、狼、師子、惡狗毒獸傷害其身。如是
|
惡人攝在何等眾生分中?」 答言:「大王!如是惡
|
人攝在惡逆眾生分中,上品治罪。何以故?以
|
作根本極重罪故。」 王言:「大師!何者根本罪?」 答
|
言:「大王!有五種罪,名為根本。何等為五?一
|
者、破壞塔寺,焚燒經像,或取佛物、法物、僧物,
|
若教人作、見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若謗
|
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毀呰留難、隱蔽覆
|
藏,是名第二根本重罪。若有沙門信心出家,
|
剃除鬚髮,身著染衣,或有持戒、或不持戒,繫
|
閉牢獄、枷鎖打縛,策役驅使、責諸發調,或脫
|
袈裟逼令還俗,或斷其命,是名第三根本重
|
罪。於五逆中若作一業,是名第四根本重罪。
|
謗無一切善惡業報,長夜常行十不善業,不畏
|
後世,自作教人堅住不捨,是名第五根本重
|
罪。大王當知!若犯如是根本重罪而不自悔,
|
決定燒滅一切善根,趣大地獄,受無間苦。大
|
王當知!以王國內行此不善極重業故,梵行
|
羅漢、諸仙聖人出國而去,諸天悲泣,一切善
|
鬼、大力諸神不護其國,大臣相殺,輔相爭競,
|
四方逆賊一時俱起,天王不下,龍王隱伏,水
|
旱不調,風雨失時。諸龍皆去,泉流河池悉皆
|
枯涸,草木焦然,五穀不熟;人民饑餓,劫賊縱
|
橫;迭相食噉,白骨滿野;疫毒疫病,死亡無
|
數。時諸人民不知自思所作是過,而怨諸天
|
訴諸鬼神,是故行法行王為救此苦行治罪
|
法。」
|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若無染心、無惡心者,何
|
故不得慈心斷命、割截諸根?」 答言:「大王!行法
|
行王以無染心、無惡心故,不能得起如是心
|
念:斷眾生命、割截諸根。何以故?彼法行王見
|
彼眾生至於死時,依自業過生瞋恨心,死已
|
命斷生惡道中,惡心隨逐,長夜不斷,是故行
|
法行王不行斷命、不壞諸根。何以故?此事難
|
故。若斷其命、割截諸根,一作已後不可收
|
故,繫閉、枷鎖、打縛、呵罵等非永棄捨,是故佛
|
聽。行法行王為護眾生,若斷其命、割截諸根,
|
不名滿足護眾生者。大王當知!斷眾生命、割
|
截諸根最是世間大怖畏事故,佛不聽行法
|
行王作如是事。」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國內人
|
民所應輸王課調物者,為是王物、為是他物?」
|
答言:「大王!非王自物、亦非他物。何以故?他自
|
手力能作能得,是故非王自己有物;非他物
|
者,以王能護彼眾生故,是故非是一向他物。
|
彼眾生等立如是法,是故輸王,王應得分,非
|
是他物。」 王言:「大師!行法行王若有人民應
|
輸王物而不輸王,彼民為是偷盜王物、為非
|
偷盜?」 答言:「大王!非偷王物。彼民貪惜,欺王不
|
輸,得無量罪。何以故?以應輸物不輸王故。」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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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大師!於王國內合輸物者而不肯輸,然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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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行鞭杖打責,若取彼物,為是劫奪、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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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奪?」 答言:「大王!非是劫奪。何以故?大王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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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以王有力能護其難,彼由王護得安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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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輸王物,故非劫奪。」 王言:「大師!若貧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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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輸王物,以無物故,強加鞭打而責其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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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劫奪、為非劫奪?」 答言:「大王!有人邊是劫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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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邊非劫奪。有人邊非劫奪者,彼人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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窳墮懈怠,不勤家業,非法邪婬、樗蒱、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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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等戲,輸他財物致貧窮者,如是人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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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王,鞭打徵責,乃至他邊貸物輸王,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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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奪。何以故?王作是念:『為令彼人更不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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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之事,損失財物故。』如是王、民二俱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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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得益者,庫藏滿足;民得益者,資生成就。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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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無罪故。」 王言:「大師!何等人邊,王是劫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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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當知!王雖合得,若知彼人所有家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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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劫奪,詐親人奪,非法王奪,失火焚燒,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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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疾雨、飛沙、雹石壞其家業,或時住處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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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隱,人民走散失沒家生,或有虫、螟、雀、鼠、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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鵡噉傷五穀,或時復值天旱不熟、水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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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如是等緣,家業不立資生壞盡,於此人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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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默然不應徵責,若取此物名為劫奪。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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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以不慈愍此貧窮人,不名具足護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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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大王當知!我為此事說一譬喻,智者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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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喻得解。譬如有人欲以飲食供養沙門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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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等,備具種種一切美味,其家忽然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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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燒、風吹水漂、賊所劫奪,飲食都盡,或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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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惡物所污,不任食噉。諸沙門等食時既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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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施主家見其損失,反助憂苦乞食來與,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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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敢責施主飲食。然彼施主,不與飲食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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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大王當知!行法行王亦復如是。王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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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彼人不與,不犯王法,不合打責,如是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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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王在世治化民常願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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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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