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極
樂
故。














往
生
者,
往
往
未
明
心
見
性,
無
能
力
自
行
前
往
終
還
要
阿
彌
陀
佛
接
引?
凡
聖
同
居
土
中
下
品
國
等。
若
能
時
常
來
去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何
以
臨
一
心,
不
可
能
來
去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及
其
他
佛
的
小
神
通,
因
屬
有
為
法,
執
事
廢
理,
未
証
理
事
門
之
法,
又
未
證
悟
法
性
身
者,
縱
使
有
三
界
內
入
人
天
知
見,
不
讀
大
乘
經,
不
入
大
乘
不
二
法
經
向
阿
彌
陀
佛
請
法,
佛
指
示:
若
只
讀
人
天
書,
答:
















助
眾
生,
當
如
何
看
待?









佛
國、
其
它
星
球、
六
道
之
間,
到
處
遊
走,
隨
緣
幫
有
人
說:
他
時
常
來
去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及
其
他
問:
















1
7、















▼

正義解析─般若唯識篇17

 

2

 
















小
心、
謙
虛
為
是。











邪
道、
外
力
誤
導
或
不
自
知
也
誤
導
別
人,
務
必
﹃
周
遍
十
方,
超
越
三
世
﹄
之
身
為
身。
請
別
被
為
身,
而
是
分
證
法
性,
以
法
性
身
為
身,
所
謂

則
決
定
生,
去
則
實
不
去
﹄,
此
等
人
不
以
色
身
以
上
者,
入
實
報
莊
嚴
土,
不
必
佛
來
接
引,
﹃
生
又
事
一
心
不
亂
功
夫
不
退
轉,
若
是
證
入
初
地
理
一
心
不
亂,
二
者
兼
具
者,
即
念
佛
明
心、
見
性
又
能
自
行
往
生
極
樂
者,
必
須?
事
一
心
不
亂
及?

▲

正義解析─般若唯識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