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無
情
是
依
報,
必
須
依
正
報
而
存
在,
係
有
情
藉
|
外
塵
境,
乃
至
無
色
界:
無
五
識
心、
無
外
塵
境
等。
|
起
欲
界
外
塵
境,
色
界:
心
識
見
分
挾
帶
起
色
界
|
有
法,
唯
是
一
心
作
﹂,
如
欲
界:
心
識
見
分
挾
帶
|
境。
所
謂
﹁
相
由
心
生,
境
隨
心
轉
﹂、
﹁
三
界
所
|
識
有
現
量、
比
量、
非
量;
境
有
性
境、
帶
質
境、
獨
影
|
分
之
共
業
招
感,
而
有
不
同
的
相
分
境
產
生,
故
|
四
大
和
合
│
依
報
之
物
體,
均
受
有
情
心
識
見
|
理;
如
向
地
性、
向
光
性、
水
流
濕、
火
就
燥
等,
此
等
|
此
恐
是
誤
會。
曰:
一
切
植
物、
礦
物
皆
有
物
性、
物
|
答:
|
情
應
是
有
佛
性,
否
則
那
能
如
此!
﹂
其
義
為
何?
|
得
好;
水
或
其
他
物
質
會
隨
環
境
變
化,
此
等
無
|
問:
﹁
讓
花
朵
聽
音
樂
或
給
予
好
環
境,
花
會
長
|
7、
|
▼ |
|
正義解析─般若唯識篇07 |
|
2 |
倒,
其
見
分
誤
執
第
八
識
見
分
為
自
內
我,
又
執
|
執、
法
我
執
故
│
謂
由
於
第
七
識
染
污,
迷
惑
顛
|
有
情
本
覺,
何
以
入
於
迷
情、
情
執
深
重?
以
人
我
|
云:
﹁
純
想
則
生,
純
情
則
墮。
﹂
菩
薩
稱
覺
有
情,
|
又
經
有
無
量
義,
角
度
不
同、
層
次
分
屬。
楞
嚴
經
|
無
自
性,
幻
起
幻
滅,
生
亦
無
生。
|
佛
果;
無
心
識
之
無
情,
無
菩
提
種
性,
無
佛
性、
亦
|
有
心
識
之
有
情,
薰
習
菩
提
種
性,
因
地
心
終
成
|
地
果
還
生;
無
情
亦
無
種,
無
性
亦
無
生。
﹂
意
謂:
|
情
﹂。
又
六
祖
法
寶
壇
經
云:
﹁
有
情
來
下
種,
因
|
則
菩
薩
應
不
稱
﹁
覺
有
情
﹂,
應
改
為
﹁
覺
無
|
物;
無
情
無
心
識,
故
不
能
動,
稱
為
植
物、
礦
物,
否
|
時,
才
能
成
佛。
有
情
因
有
心
識,
故
能
動,
稱
為
動
|
性,
而
能
成
佛;
唯
有
一
切
有
情
具
足
一
切
種
智
|
以
生
活、
安
身、
立
命
之
器
世
間,
不
可
能
具
有
佛
|
▲
▼ |
|
正義解析─般若唯識篇07 |
|
3 |
蘊,
非
生
非
滅,
非
知
非
所
知,
非
根
非
境,
何
以
故?
|
金
剛
藏
如
來,
非
蘊
亦
非
異
蘊,
非
依
蘊
非
不
依
|
薩
唯
然
受
教,
佛
言:
﹁
善
男
子!
三
摩
地
勝
自
在
|
大
乘
密
嚴
經
密
嚴
道
場
品,
金
剛
藏
菩
薩
摩
訶
|
生
︶
|
性
︶
生
即
無
生,
證
無
生
忍
及
無
生
法
忍
︵
無
|
惡
性
之
分
別
︵
無
性
︶
又
緣
起
無
自
性
︵
無
|
薰
習、
變
異
︵
無
種
︶
此
時
純
善
清
淨,
超
越
善、
|
異
熟
性,
不
再
有
一
切
種
之
|
成
佛
︵
無
情
︶
捨
有
漏
及
劣
無
漏
種
子,
離
於
|
情
眾
生
覺
悟
此
迷
情。
若
有
情
覺
此
迷
情,
究
盡
|
情
終
日
鎮
於
此
迷
情,
故
菩
薩
│
覺
有
情,
令
有
|
︵
第
七
識
見
分
︶
本
︵
第
八
識
相
分
︶
致
有
|
實
法,
而
現
起
第
七
識
相
分
之
帶
質
境
│
通
情
|
第
八
識
見
分
所
帶
起
之
相
分
為
常、
一
之
實
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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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解析─般若唯識篇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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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
|
|
體
驗
故。
|
因
不
明
心、
不
見
性
故;
不
相
應
無
漏
法,
無
親
自
|
沫,
何
來
無
情
皆
有
佛
性,
皆
可
成
佛
之
邪
見!
概
|
於
草
木、
瓦
礫
之
類,
幻
起
微
塵
積
成,
幻
滅
如
聚
|
謂
佛
陀
以
色
無
覺
知、
無
有
思
慮,
生
已
必
滅,
同
|
草
木、
瓦
礫
之
類,
微
塵
積
成,
如
水
聚
沫,
•
•
•
﹂
|
如
來,
且
色
無
覺
知,
無
有
思
慮,
生
已
必
滅,
同
於
|
蘊
處
界、
諸
根
境
等
皆
鄙
陋
故,
不
應
內
外
而
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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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解析─般若唯識篇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