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
覆
無
記
性;
第
六
識
│
三
境、
三
量、
通
三
性;
前
|
︵
二
︶
唯
識
上,
所
謂
第
七
識
│
帶
質
境、
非
量、
|
件,
故
不
具
足
量
果
之
功
能,
此
其
一
也。
|
體;
不
能
完
全
符
合
前
所
述
﹁
量
果
﹂
之
四
條
|
為
非
量,
雖
緣
內
但
不
是
本
質
相
分、
亦
不
是
心
|
界
九
地,
有
影
像
相
分,
非
是
心
體;
第
七
識
見
分
|
像,
四
者
心
體。
第
六
識
見
分
非
唯
一
現
量,
緣
三
|
條
件:
一
者
唯
一
現
量,
二
者
緣
內,
三
者
不
起
影
|
緣
見
分
之
﹁
量
果
﹂。
﹁
量
果
﹂
必
須
具
備
四
|
﹁
量
果
﹂,
證
自
證
分
是
再
驗
知
﹁
自
證
分
﹂
|
︵
一
︶
﹁
自
證
分
﹂
是
驗
知
見
分
緣
相
分
之
|
答:
|
自
證
分
﹂,
有
何
關
係?
|
問
:
第
七
識
與
﹁
自
證
分
﹂,
第
六
識
與
﹁
證
|
5、
|
▼ |
2 |
|
二
之
圓
頓
法
門。
|
漏
入
無
漏,
進
而
不
執
無
漏,
而
入
有
漏、
無
漏
不
|
用,
起
後
得
無
分
別
智
︵
慧
︶
依
之
修
行,
由
有
|
本
無
分
別
智
︵
慧
︶
再
了
如
來
藏
之
體
性、
相
|
之
淨
分
第
八
識
︵
清
淨
如
來
藏
識
︶
現
起
根
|
︵
或
稱
﹁
自
證
分
﹂
︶
之
實
法
│
不
生
不
滅
|
門
功
夫,
得
以
悟
入
心
開
見
佛,
相
應
識
自
體
分
|
起
唯
識
觀
行、
體
究
念
佛、
或
藉
憶
佛
念
佛
之
行
|
能
不
同
故,
此
其
二
也。
念
佛
人
或
修
行
人,
若
能
|
是
自
證
分
或
證
自
證
分,
外
二
分
與
內
二
分
功
|
相
分
均
非
量
果,
故
七
轉
識
見
分、
相
分
不
可
能
|
自
證
分
﹂
均
為
量
果,
而
以
上
七
轉
識
之
見
分、
|
分
﹂
而
說,
概
因
諸
識
之
﹁
自
證
分
﹂
及
﹁
證
|
五
識:
性
境、
現
量、
通
三
性。
均
依
諸
識
之
﹁
見、
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