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歸
家。
馬
遂
前
行。
信
負
鞍
轡
隨
之
至
家。
信
兄
弟
|
乃
拜
謝
之。
躬
馱
鞍
轡
謂
曰。
若
是
信
孃
當
自
行
|
何
苦
敦
逼
如
是。
信
聞
之
驚
愕
流
洟。
不
能
自
勝。
|
此
報。
此
駒
即
是
汝
妹
也。
以
力
償
債
向
了。
汝
復
|
是
汝
母。
為
生
平
避
汝
父
將
石
餘
米
乞
女
故
獲
|
期
逼
促
撾
之
數
十
下。
馬
遂
作
人
語。
謂
信
曰。
我
|
凝
陰
風
雪
嚴
厚。
行
十
數
里
馬
遂
不
進。
信
以
番
|
州
赴
番。
乘
赤
艸
馬
一
疋
并
將
艸
駒。
是
時
歲
晚
|
也。
身
為
隆
政
府
衛
士。
至
顯
慶
年
冬。
隨
例
往。
朔
|
唐
居
士
李
信
者
并
州
文
水
縣
之
太
平
里
人
| |
冥
報
記
輯
書
卷
第
七
| |
|
|
▼ |
|
冥報記輯書卷第七 |
|
2 |
一
百
七
十
餘
尺。
皇
帝
崇
敬
釋
教。
顯
慶
末
年
巡
|
唐
并
州
城
西
有
山
寺。
寺
名
童
子。
有
大
像。
坐
高
| |
由
此
也。
信
知
經
像
非
凡
所
測。
孫
壽
親
自
說
之。
|
經。
其
傍
又
見
一
死
僧。
顏
色
不
變。
火
不
延
燎。
蓋
|
甚
怪
之。
遂
入
草
間
尋
覓。
乃
見
一
函
金
剛
般
若
|
燎。
疑
此
草
中
有
獸。
遂
以
火
燒
之。
竟
不
能
著。
壽
|
野
火
焰
熾
草
木
蕩
盡。
唯
有
一
叢
茂
草
獨
不
焚
|
顯
慶
中。
平
州
有
人。
姓
孫
名
壽。
於
海
濱
游
獵。
見
| |
猶
在
問
其
由。
委
並
如
所
傳。
|
為
丁
艱。
在
家
聞
而
奇
之。
故
就
信
家
顧
訪
見。
馬
|
之。
時
工
部
侍
郎
溫
無
隱。
歧
州
司
法
張
金
停
俱
|
屈
僧
營
齋
合
門
莫
不
精
進。
鄉
閭
道
俗
咸
歎
異
|
等
見
之
悲
哀
相
對。
別
為

櫪
養
飼
有
同
事
母。
|
▲
▼ |
|
冥報記輯書卷第七 |
|
3 |
餘
日。
其
姊
及
弟
於
夜
中
忽
聞
靈
座
上
呻
吟。
其
|
有
侍
童
任
五
娘。
死
後
修
行
為
五
娘
立
靈。
經
月
|
唐
龍
朔
元
年
雒
州
景
福
寺
比
丘
尼。
修
行
房
中。
| |
可
悉。
|
此
而
遷
善
者。
十
室
而
七
八
焉。
眾
人
共
知
不
言
|
赫
奕
堂
殿。
道
俗
瞻
睹
數
千
萬
眾。
城
中
貴
賤
睹
|
五
色
光。
流
照
崖
巖
洞
燭
山
川。
又
入
南
龕
小
佛
|
寺
大
像。
其
童
子
寺
像
披
袈
裟
日。
從
旦
至
暮
放
|
年
秋
七
月。
內
官
出
袈
裟
兩
領
遣
中
使
馳
送
二
|
并
託
龕
前
地
務
令
寬
廣。
還
京
之
日
至
龍
朔
二
|
并
敕
州
官
長
吏
竇
軌
等。
令
速
莊
嚴
備
飾
聖
容。
|
寶
財
物
衣
服。
并
諸
妃
嬪
內
宮
之
人。
並
各
損
捨。
|
大
像
高
二
百
尺。
禮
敬
瞻
睹
嗟
歎
希
奇。
大
捨
珍
|
幸
并
州。
共
皇
后
親
到
此
寺。
及
幸
北
谷
開
化
等。
|
▲
▼ |
|
冥報記輯書卷第七 |
|
4 |
蒙
福
助
即
往
託
生。
與
姊
及
弟
哭
別
而
去。
吳
興
|
出
一
刀。
凡
寫
七
卷
了。
乃
云。
七
刀
並
得
出
訖。
今
|
處。
憑
寫
金
剛
般
若
經。
每
寫
一
卷
了。
即
報
云。
已
|
往
觀
之。
乃
所
斂
之
服
也。
遂
送
淨
土
寺
寶
獻
師
|
取
去。
良
久
又
曰。
衣
服
已
來。
見
在
床
上。
其
姊
試
|
者。
今
並
未
壞。
請
以
用
之。
姊
未
報
間。
乃
曰。
兒
自
|
助。
知
姊
煎
迫
交
不
濟
辨。
但
隨
身
衣
服
無
益
死
|
肉
中
現
有
折
刀
七
枚。
願
姊
慈
念
為
作
功
德
救
|
遂
救
一
螃
蟹
取
汁
塗
瘡
得
差。
今
入
刀
林
地
獄。
|
靈
床
上。
經
宿
即
成。
又
語
其
妹
曰。
兒
小
時
患
漆。
|
襤
縷。
宜
將
布
來。
我
為
汝
作
衫
及
。
弟
置
布
於
|
上
大
有
膿
血。
又
語
弟
曰。
姊
患
不
能
縫
衣。
汝
大
|
可
多
將
灰
置
床
上
也。
弟
依
其
言
置
灰。
後
看
床
|
食
肉。
坐
此
大
苦
痛。
我
體
上
有
瘡。
恐
污
床
席。
汝
|
弟
初
甚
恐
懼。
後
乃
問
之。
答
曰。
我
生
時
於
寺
上
|
▲
▼ |
|
冥報記輯書卷第七 |
|
5 |
言
離
何
以
贈。
留
心
內
典
章。
|
陰
短。
悲
哉
泉
路
長。
松
林
驚
野
吹。
荒
隧
落
寒
霜。
|
之。
其
詩
曰。
握
手
不
能
別。
撫
膺
還
自
傷。
痛
矣
時
|
勤
賦
詩
言
別。
教
畫
工
讀
十
八
遍
令
記。
寤
乃
憶
|
今
大
受
苦
痛。
努
力
為
我
寫
二
三
卷
經。
執
手
殷
|
二
年
秋
中
又
託
夢
於
畫
工
曰。
我
以
不
信
佛
法
|
乃
為
設
食。
至
夜
纔
眠。
即
見
明
解
來
愧
謝
之。
至
|
情。
頗
能
惠
一
餐
不。
智
整
夢
中
許
諾。
及
其
寤
後
|
不
遵
內
教。
今
大
受
罪
非
常
飢
乏。
儻
有
故
人
之
|
夢
於
相
知
淨
土
寺
僧
智
整
曰。
明
解
宿
無
福
業
|
雒
陽。
及
升
第
歸
俗。
頗
有
餘
言。
未
幾
而
卒。
後
託
|
俗
網
不
樂
道
門。
至
龍
朔
元
年
舉
應
詔
人。
躬
赴
|
工
書
翰
善
丹
青。
至
於
鼓
琴
亦
當
時
獨
絕。
每
欣
|
解
者
本
是
普
光
寺
沙
門
也。
性
聰
敏
有
文
藻。
|
沈
玄
法
說。
淨
土
寺
僧
智
整
所
說
亦
同。
唐
姚
明
|
▲
▼ |
|
冥報記輯書卷第七 |
|
6 |
乃
隨
其
女
去。
今
現
在
阿
照
家
養
飼。
女
常
呼
為
|
乃
舐
其
遍
體。
又
流
淚
焉。
女
即
憑
夏
侯
師
贖
之。
|
一
人
禁
制。
若
遇
餘
人
必
陸
梁
觝
觸。
見
其
女
至
|
求
請
寺
尼。
乃
遣
人
送
其
女
就
之。
此
牛
平
常
唯
|
北
山
下
買
得
一
牛。
見
在
城
南
耕
地。
其
女
洟
泣
|
報
云。
有
夏
侯
師。
是
實
女。
即
就
寺
訪
之。
云
近
於
|
二
年
正
月。
有
法
界
寺
尼
至
阿
照
村。
女
問
尼。
尼
|
田。
非
常
辛
苦。
及
寤
其
女
洟
泣
為
阿
照
言
之。
至
|
賣
與
法
界
寺
夏
侯
師
家。
今
將
我
向
城
南
耕
稻
|
酒
復
少。
今
坐
此
罪。
於
北
山
下
人
家
為
牛。
近
被
|
女
曰。
我
為
生
時
酤
酒。
小
作
升
方
取
價
太
多。
量
|
謝
氏
永
徽
末
亡。
龍
朔
元
年
八
月。
託
夢
於
來
氏
|
謝
氏。
適
同
縣。
元
氏
有
女。
適
迴
龍
村
人
來
阿
照。
|
唐
癰
州
萬
年
縣
閻
村。
即
灞
渭
之
間
也。
有
婦
女
| |
▲
▼ |
|
冥報記輯書卷第七 |
|
7 |
之。
唐
兗
州
曲
阜
人
倪
買
得
妻
皇
甫
氏。
為
有
疾
|
齊
郡
因
如
使
營
州。
並
親
見
其
事。
具
為
餘
令
說
|
郎
餘
令
既
任
彼
官。
又
家
兄
餘
慶
交
友
人。
郎
將
|
存。
時
人
見
者
莫
不
嗟
異。
以
為
佛
力
支
持。
中
山
|
蒢
等。
但
有
佛
像
獨
不
延
燎。
火
既
不
燒
巋
然
獨
|
為
煨
燼。
唯
二
精
舍
及
浮
圖
并
佛
龕
上
紙
簾
蘧
|
二
年
夏
四
月
戍
城
火
災。
門
樓
及
人
家
屋
宇
並
|
唐
幽
州
漁
陽
縣
無
終
戍
城
內
有
百
許
家。
龍
朔
| |
事
席
文
禮
說
之。
|
盡。
唯
金
剛
般
若
經
一
卷
儼
然
如
舊。
曹
州
參
軍
|
及
至
精
舍
踰
越
而
過
焉。
比
僧
房
草
舍
焚
燎
總
|
舍。
至
龍
朔
二
年
冬
十
月。
野
火
暴
起
非
常
熾
盛。
|
施
錢
帛。
唐
曹
州
濟
陰
縣
西
二
十
里
村
中
有
精
|
阿
孃。
承
奉
不
闕。
京
師
王
侯
妃
媵
多
令
召
視。
競
|
▲
▼ |
|
冥報記輯書卷第七 |
|
8 |
毀
瘠。
刺
心
上
血
寫
金
剛
般
若
經
一
卷。
未
幾
於
|
有
志
行。
到
永
徽
中
為
楊
州
戶
曹。
丁
母
憂
居
喪
|
唐
前
大
理
司
直
河
內
司
馬
喬
卿
天
性
純
謹
| |
但
不
知
其
姓
名
耳。
|
猶
存。
今
男
子
作
生
伺
命
者。
兗
州
見
有
三
四
人。
|
得。
如
其
有
罪
攝
之
則
易。
皇
甫
見
被
使
役。
至
今
|
訴
說
生
人
非
止
一
二。
但
人
微
有
福
報。
追
不
可
|
府
君
不
知
也。
論
說
地
獄
具
有
條
貫。
又
云。
地
下
|
而
入。
方
取
得
去。
問
其
取
由。
乃
府
君
四
郎
所
命。
|
間
屬
讀
誦
稍
閑。
又
因
執
燭
者
詣
病
女
處。
乃
隨
|
軍
小
女。
為
其
庭
前
有
齋
壇
讀
誦。
久
不
得
入。
少
|
前
後
取
人
亦
眾
矣。
自
云。
曾
被
遣
取
鄉
人
龐
領
|
每
被
使。
即
死
經
一
二
日。
事
了
以
後
還
復
如
故。
|
病
祈
禱
泰
山。
稍
得
瘳
愈。
因
被
冥
道
使。
為
伺
命
|
▲
▼ |
|
冥報記輯書卷第七 |
|
9 |
|
|
|
|
|
|
|
|
冥
報
記
輯
書
卷
第
七
︵
終
︶
| |
|
說。
天
下
士
人
多
共
知
之。
|
復
生。
如
此
數
四。
喬
卿
同
僚
數
人。
並
向
餘
令
陳
|
朱
蓋
日
瀝
汁
一
升。
傍
人
食
之
味
甘
如
蜜。
去
而
|
廬
上
生
芝
草
二
莖。
經
九
日
長
尺
有
八
寸。
綠
莖
|
▲ |
|
冥報記輯書卷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