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  | 
        
         
熙 
六 
年。 
魏 
正 
始 
四 
年。 
吳 
赤 
烏 
六 
年 
止 
︶ 
  
魏 
 
 
 
 
 
 
 
 
 
 
 
 
 
 
 
 
 
 
 
 
 
 
 
         | 
         
烏 
︶ 
庚 
申 
︵ 
魏 
改 
正 
始 
︶ 
癸 
亥 
︵ 
漢 
後 
主 
延 
 
 
 
 
 
 
 
 
 
 
 
 
 
 
 
 
 
 
 
 
 
 
 
         | 
         
巳 
︵ 
魏 
改 
景 
初 
︶ 
戊 
午 
︵ 
漢 
改 
延 
熙 
吳 
改 
赤 
 
 
 
 
 
 
 
 
 
 
 
 
 
 
 
 
 
 
 
 
 
 
 
         | 
         
壬 
子 
︵ 
吳 
改 
嘉 
禾 
︶ 
癸 
丑 
︵ 
魏 
改 
青 
龍 
︶ 
丁 
 
 
 
 
 
 
 
 
 
 
 
 
 
 
 
 
 
 
 
 
 
 
 
         | 
         
︵ 
魏 
明 
帝 
太 
和 
元 
年 
︶ 
己 
酉 
︵ 
吳 
改 
黃 
龍 
︶ 
 
 
 
 
 
 
 
 
 
 
 
 
 
 
 
 
 
 
 
 
 
 
 
         | 
         
武 
元 
年 
︶ 
癸 
卯 
︵ 
漢 
後 
主 
建 
興 
元 
年 
︶ 
丁 
未 
 
 
 
 
 
 
 
 
 
 
 
 
 
 
 
 
 
 
 
 
 
 
 
         | 
         
︵ 
蜀 
漢 
昭 
烈 
章 
武 
元 
年 
︶ 
壬 
寅 
︵ 
吳 
太 
祖 
黃 
 
 
 
 
 
 
 
 
 
 
 
 
 
 
 
 
 
 
 
 
 
 
 
         | 
         
改 
建 
安 
︶ 
庚 
子 
︵ 
魏 
高 
祖 
黃 
初 
元 
年 
︶ 
辛 
丑 
 
 
 
 
 
 
 
 
 
 
 
 
 
 
 
 
 
 
 
 
 
 
 
         | 
         
初 
平 
元 
年 
︶ 
甲 
戌 
︵ 
漢 
改 
興 
平 
︶ 
丙 
子 
︵ 
漢 
 
 
 
 
 
 
 
 
 
 
 
 
 
 
 
 
 
 
 
 
 
 
 
         | 
         
甲 
子 
︵ 
漢 
靈 
帝 
中 
平 
元 
年 
起 
︶ 
庚 
午 
︵ 
獻 
帝 
 
 
 
 
 
 
 
 
 
 
 
 
 
 
 
 
 
 
 
 
 
 
 
         |  |  
        
         
佛 
祖 
綱 
目 
卷 
第 
二 
十 
二 
︵ 
收 
字 
號 
︶ 
  
  
  
 
 
 
 
 
 
 
 
 
 
 
 
 
 
 
 
 
 
 
 
 
 
 
         |  |  
         |  
         |  
 
 
▼  | 
    | 
 | 
    | 
 佛祖綱目卷第二十二(收字號)  | 
    |   | 
 
        | 
         2  | 
        
         
︵ 
己 
丑 
︶ 
二 
十 
三 
祖 
鶴 
勒 
那 
傳 
法 
師 
子 
比 
丘 
 
 
 
 
 
 
 
 
 
 
 
 
 
 
 
 
 
 
 
 
 
 
 
         |  |  
        
         
見 
意。 
  
  
  
  
  
  
  
  
  
  
  
  
  
  
  
 
 
 
 
 
 
 
 
 
 
 
 
 
 
 
 
 
 
 
 
 
 
 
         | 
         
因 
倣 
之 
為 
梵 
唄。 
然 
不 
好 
黃 
老。 
嘗 
著 
辨 
道 
論。 
以 
 
 
 
 
 
 
 
 
 
 
 
 
 
 
 
 
 
 
 
 
 
 
 
         | 
         
折。 
世 
皆 
則 
之。 
遊 
漁 
山。 
聞 
有 
聲 
特 
異。 
清 
颺 
哀 
婉。 
 
 
 
 
 
 
 
 
 
 
 
 
 
 
 
 
 
 
 
 
 
 
 
         | 
         
留 
連 
嗟 
玩。 
以 
為 
至 
道 
之 
宗。 
轉 
讀 
七 
聲。 
升 
降 
曲 
 
 
 
 
 
 
 
 
 
 
 
 
 
 
 
 
 
 
 
 
 
 
 
         | 
         
文。 
邯 
鄲 
淳 
見 
而 
駭 
嘆。 
稱 
為 
天 
人。 
植 
每 
讀 
佛 
經。 
 
 
 
 
 
 
 
 
 
 
 
 
 
 
 
 
 
 
 
 
 
 
 
         | 
         
武 
帝 
操 
之 
中 
子。 
十 
歲 
誦 
詩 
書 
十 
餘 
萬 
言。 
善 
屬 
 
 
 
 
 
 
 
 
 
 
 
 
 
 
 
 
 
 
 
 
 
 
 
         | 
         
律 
師。 
收 
之 
弘 
明 
集 
○ 
陳 
思 
王 
曹 
植。 
字 
子 
建。 
魏 
 
 
 
 
 
 
 
 
 
 
 
 
 
 
 
 
 
 
 
 
 
 
 
         | 
         
志 
佛 
道。 
著 
理 
惑 
三 
十 
七 
篇。 
極 
其 
推 
崇。 
梁 
僧 
祐 
 
 
 
 
 
 
 
 
 
 
 
 
 
 
 
 
 
 
 
 
 
 
 
         | 
         
漢 
初 
平 
年 
中。 
有 
牟 
子。 
未 
詳 
名 
字。 
避 
世 
隱 
居。 
銳 
 
 
 
 
 
 
 
 
 
 
 
 
 
 
 
 
 
 
 
 
 
 
 
         | 
         
  
吳 
  
孫 
姓。 
四 
主。 
共 
五 
十 
九 
年 
  
  
  
  
  
 
 
 
 
 
 
 
 
 
 
 
 
 
 
 
 
 
 
 
 
 
 
 
         | 
         
三 
國 
  
蜀 
漢 
劉 
姓。 
二 
主。 
共 
四 
十 
三 
年 
  
  
  
 
 
 
 
 
 
 
 
 
 
 
 
 
 
 
 
 
 
 
 
 
 
 
         |  |  
        
         
  
曹 
姓。 
五 
主。 
共 
四 
十 
五 
年 
  
  
  
  
  
  
  
 
 
 
 
 
 
 
 
 
 
 
 
 
 
 
 
 
 
 
 
 
 
 
 |  
 
▲ 
▼  | 
    | 
 | 
    | 
 佛祖綱目卷第二十二(收字號)  | 
    |   | 
 
        | 
         3  | 
        
         
能 
盡。 
王 
聞 
忻 
然。 
時 
勒 
那 
演 
無 
上 
道。 
度 
有 
緣 
眾。 
 
 
 
 
 
 
 
 
 
 
 
 
 
 
 
 
 
 
 
 
 
 
 
         | 
         
化 
世 
界。 
各 
有 
百 
億 
迷 
盧 
日 
月。 
我 
若 
廣 
說。 
即 
不 
 
 
 
 
 
 
 
 
 
 
 
 
 
 
 
 
 
 
 
 
 
 
 
         | 
         
勒 
那。 
日 
月 
國 
土。 
總 
有 
多 
少。 
勒 
那 
曰。 
千 
釋 
迦 
所 
 
 
 
 
 
 
 
 
 
 
 
 
 
 
 
 
 
 
 
 
 
 
 
         | 
         
說 
法。 
感 
日 
月 
天 
子 
禮 
拜 
其 
前。 
王 
目 
見 
之。 
乃 
問 
 
 
 
 
 
 
 
 
 
 
 
 
 
 
 
 
 
 
 
 
 
 
 
         | 
         
隨。 
三 
十 
得 
法。 
行 
化 
至 
中 
印 
度。 
為 
其 
王 
無 
畏 
海 
 
 
 
 
 
 
 
 
 
 
 
 
 
 
 
 
 
 
 
 
 
 
 
         | 
         
二 
出 
家。 
棲 
一 
林 
間 
九 
白。 
誦 
大 
般 
若。 
感 
鶴 
眾 
相 
 
 
 
 
 
 
 
 
 
 
 
 
 
 
 
 
 
 
 
 
 
 
 
         | 
         
叱 
之。 
廟 
貌 
遂 
隳。 
鄉 
黨 
稱 
之 
為 
聖 
子。 
至 
年 
二 
十 
 
 
 
 
 
 
 
 
 
 
 
 
 
 
 
 
 
 
 
 
 
 
 
         | 
         
莫 
能 
如 
何。 
七 
歲 
睹 
民 
間 
淫 
祠。 
惡 
其 
宰 
殺。 
入 
廟 
 
 
 
 
 
 
 
 
 
 
 
 
 
 
 
 
 
 
 
 
 
 
 
         | 
         
已。 
一 
子 
放 
光。 
忽 
皆 
不 
見。 
而 
見 
於 
其 
父 
母 
家。 
王 
 
 
 
 
 
 
 
 
 
 
 
 
 
 
 
 
 
 
 
 
 
 
 
         | 
         
嗣。 
將 
育 
爾 
為 
太 
子。 
今 
者 
千 
身。 
孰 
為 
正 
子 
哉。 
言 
 
 
 
 
 
 
 
 
 
 
 
 
 
 
 
 
 
 
 
 
 
 
 
         | 
         
育 
之。 
即 
分 
身 
各 
為 
其 
子。 
有 
千 
許。 
王 
曰。 
我 
無 
儲 
 
 
 
 
 
 
 
 
 
 
 
 
 
 
 
 
 
 
 
 
 
 
 
         | 
         
而 
天 
雨 
花。 
國 
王 
以 
其 
有 
神 
徵。 
乳 
於 
宮 
中。 
宮 
嬪 
 
 
 
 
 
 
 
 
 
 
 
 
 
 
 
 
 
 
 
 
 
 
 
         | 
         
金 
幢。 
夢 
須 
彌 
頂 
有 
神 
童。 
持 
金 
環 
云。 
我 
來。 
及 
誕。 
 
 
 
 
 
 
 
 
 
 
 
 
 
 
 
 
 
 
 
 
 
 
 
         | 
         
姓 
婆 
羅 
門。 
父 
千 
勝。 
母 
金 
光。 
以 
求 
子 
禱 
於 
七 
佛 
 
 
 
 
 
 
 
 
 
 
 
 
 
 
 
 
 
 
 
 
 
 
 
         | 
         
鶴 
勒 
那。 
︵ 
勒 
即 
梵 
語。 
鶴 
即 
華 
言 
︶ 
月 
支 
國 
人。 
 
 
 
 
 
 
 
 
 
 
 
 
 
 
 
 
 
 
 
 
 
 
 
 |  
 
▲ 
▼  | 
    | 
 | 
    | 
 佛祖綱目卷第二十二(收字號)  | 
    |   | 
 
        | 
         4  | 
        
         
起。 
嬰 
在 
汝 
身。 
吾 
將 
滅 
已。 
今 
以 
法 
眼。 
付 
囑 
於 
汝。 
 
 
 
 
 
 
 
 
 
 
 
 
 
 
 
 
 
 
 
 
 
 
 
         | 
         
矣。 
勒 
那 
曰。 
吾 
滅 
後 
五 
十 
年。 
北 
天 
竺 
國。 
當 
有 
難 
 
 
 
 
 
 
 
 
 
 
 
 
 
 
 
 
 
 
 
 
 
 
 
         | 
         
五 
道。 
橫 
  
其 
中。 
勒 
那 
曰。 
其 
兆 
云 
何。 
曰 
莫 
可 
知 
 
 
 
 
 
 
 
 
 
 
 
 
 
 
 
 
 
 
 
 
 
 
 
         | 
         
師 
子 
曰。 
我 
見 
氣 
如 
白 
虹。 
貫 
乎 
天 
地。 
復 
有 
黑 
氣 
 
 
 
 
 
 
 
 
 
 
 
 
 
 
 
 
 
 
 
 
 
 
 
         | 
         
即 
入 
佛 
慧。 
時 
勒 
那 
忽 
指 
東 
北。 
問 
曰。 
是 
何 
氣 
象。 
 
 
 
 
 
 
 
 
 
 
 
 
 
 
 
 
 
 
 
 
 
 
 
         | 
         
云。 
我 
所 
作 
功 
德。 
而 
無 
我 
所 
故。 
師 
子 
聞 
是 
語 
已。 
 
 
 
 
 
 
 
 
 
 
 
 
 
 
 
 
 
 
 
 
 
 
 
         | 
         
汝 
若 
有 
用。 
即 
非 
功 
德。 
汝 
若 
無 
作。 
即 
是 
佛 
事。 
經 
 
 
 
 
 
 
 
 
 
 
 
 
 
 
 
 
 
 
 
 
 
 
 
         | 
         
道。 
無 
所 
用 
心。 
曰 
既 
無 
用 
心。 
誰 
作 
佛 
事。 
勒 
那 
曰。 
 
 
 
 
 
 
 
 
 
 
 
 
 
 
 
 
 
 
 
 
 
 
 
         | 
         
那。 
問 
曰。 
我 
欲 
求 
道。 
當 
何 
用 
心。 
勒 
那 
曰。 
汝 
欲 
求 
 
 
 
 
 
 
 
 
 
 
 
 
 
 
 
 
 
 
 
 
 
 
 
         | 
         
命。 
而 
柩 
舉。 
未 
幾 
婆 
羅 
門 
師 
死。 
師 
子 
乃 
歸 
依 
勒 
 
 
 
 
 
 
 
 
 
 
 
 
 
 
 
 
 
 
 
 
 
 
 
         | 
         
悟 
汝。 
故 
示 
斯 
異。 
汝 
亟 
供 
像。 
柩 
斯 
舉 
矣。 
師 
子 
奉 
 
 
 
 
 
 
 
 
 
 
 
 
 
 
 
 
 
 
 
 
 
 
 
         | 
         
方 
信 
婆 
羅 
門。 
投 
於 
地。 
今 
汝 
弟 
雖 
謝 
世。 
猶 
欲 
感 
 
 
 
 
 
 
 
 
 
 
 
 
 
 
 
 
 
 
 
 
 
 
 
         | 
         
謂 
師 
子 
曰。 
昔 
汝 
弟 
欲 
冥 
福 
汝。 
而 
塑 
一 
佛 
像。 
汝 
 
 
 
 
 
 
 
 
 
 
 
 
 
 
 
 
 
 
 
 
 
 
 
         | 
         
羅 
門。 
將 
葬 
龍 
子。 
而 
眾 
力 
舉 
其 
柩。 
不 
能 
動。 
勒 
那 
 
 
 
 
 
 
 
 
 
 
 
 
 
 
 
 
 
 
 
 
 
 
 
         | 
         
有 
上 
足 
龍 
子。 
蚤 
夭。 
其 
兄 
師 
子 
博 
通 
強 
記。 
事 
婆 
 
 
 
 
 
 
 
 
 
 
 
 
 
 
 
 
 
 
 
 
 
 
 
 |  
 
▲ 
▼  | 
    | 
 | 
    | 
 佛祖綱目卷第二十二(收字號)  | 
    |   | 
 
        | 
         5  | 
        
         
來 
化 
已 
千 
年。 
然 
靈 
骨 
舍 
利。 
神 
應 
無 
方。 
昔 
育 
王 
 
 
 
 
 
 
 
 
 
 
 
 
 
 
 
 
 
 
 
 
 
 
 
         | 
         
遺 
風 
耶。 
詔 
至。 
問 
狀。 
會 
廣 
陳 
如 
來 
之 
化 
因 
曰。 
如 
 
 
 
 
 
 
 
 
 
 
 
 
 
 
 
 
 
 
 
 
 
 
 
         | 
         
妖。 
吳 
主 
孫 
權 
聞 
之 
曰。 
是 
漢 
明 
帝 
所 
夢。 
佛 
道 
之 
 
 
 
 
 
 
 
 
 
 
 
 
 
 
 
 
 
 
 
 
 
 
 
         | 
         
遊 
化 
至 
建 
康。 
營 
立 
茅 
茨。 
設 
像 
行 
道。 
吳 
人 
以 
為 
 
 
 
 
 
 
 
 
 
 
 
 
 
 
 
 
 
 
 
 
 
 
 
         | 
         
康 
居 
國 
大 
丞 
相 
之 
子。 
姓 
康。 
名 
僧 
會。 
棄 
俗 
歸 
緇。 
 
 
 
 
 
 
 
 
 
 
 
 
 
 
 
 
 
 
 
 
 
 
 
         | 
         
︵ 
辛 
丑 
︶ 
三 
藏 
康 
僧 
會 
行 
化 
至 
吳 
  
  
  
  
 
 
 
 
 
 
 
 
 
 
 
 
 
 
 
 
 
 
 
 
 
 
 
         |  |  
        
         
帝 
二 
十 
年 
己 
丑 
也。 
  
  
  
  
  
  
  
  
  
  
 
 
 
 
 
 
 
 
 
 
 
 
 
 
 
 
 
 
 
 
 
 
 
         | 
         
遂 
不 
復 
分。 
就 
馱 
都 
場 
而 
建 
塔。 
當 
此 
土 
後 
漢 
獻 
 
 
 
 
 
 
 
 
 
 
 
 
 
 
 
 
 
 
 
 
 
 
 
         | 
         
一 
法 
攝。 
吾 
身 
非 
有 
無。 
何 
分 
一 
切 
塔。 
大 
眾 
聞 
偈。 
 
 
 
 
 
 
 
 
 
 
 
 
 
 
 
 
 
 
 
 
 
 
 
         | 
         
那 
復 
現 
形 
空 
中。 
而 
說 
偈 
曰。 
一 
法 
一 
切 
法。 
一 
切 
 
 
 
 
 
 
 
 
 
 
 
 
 
 
 
 
 
 
 
 
 
 
 
         | 
         
現 
十 
八 
變 
而 
歸 
寂。 
闍 
維。 
各 
欲 
分 
舍 
利 
興 
塔。 
勒 
 
 
 
 
 
 
 
 
 
 
 
 
 
 
 
 
 
 
 
 
 
 
 
         | 
         
欣 
愜。 
然 
未 
曉 
將 
罹 
何 
難。 
勒 
那 
乃 
密 
示 
之。 
言 
訖。 
 
 
 
 
 
 
 
 
 
 
 
 
 
 
 
 
 
 
 
 
 
 
 
         | 
         
議。 
了 
了 
無 
可 
得。 
得 
時 
不 
說 
知。 
師 
子 
比 
丘 
聞 
偈 
 
 
 
 
 
 
 
 
 
 
 
 
 
 
 
 
 
 
 
 
 
 
 
         | 
         
善 
自 
護 
持。 
乃 
說 
偈 
曰。 
認 
得 
心 
性 
時。 
可 
說 
不 
思 
 
 
 
 
 
 
 
 
 
 
 
 
 
 
 
 
 
 
 
 
 
 
 
 |  
 
▲ 
▼  | 
    | 
 | 
    | 
 佛祖綱目卷第二十二(收字號)  | 
    |   | 
 
        | 
         6  | 
        
         
西 
僧 
觕 
法。 
善 
信 
負 
妄 
慚 
死。 
凡 
中 
國 
人。 
例 
不 
許 
 
 
 
 
 
 
 
 
 
 
 
 
 
 
 
 
 
 
 
 
 
 
 
         | 
         
餘 
年 
矣。 
永 
平 
十 
四 
年。 
五 
嶽 
道 
士 
褚 
善 
信 
等。 
與 
 
 
 
 
 
 
 
 
 
 
 
 
 
 
 
 
 
 
 
 
 
 
 
         | 
         
十 
一 
年。 
佛 
法 
初 
至。 
計 
今 
赤 
烏 
四 
年。 
一 
百 
七 
十 
 
 
 
 
 
 
 
 
 
 
 
 
 
 
 
 
 
 
 
 
 
 
 
         | 
         
何 
年。 
佛 
教 
入 
中 
國。 
何 
緣 
不 
及 
東 
方。 
澤 
曰。 
永 
平 
 
 
 
 
 
 
 
 
 
 
 
 
 
 
 
 
 
 
 
 
 
 
 
         | 
         
江 
南 
塔 
寺。 
自 
此 
而 
始。 
權 
問 
太 
傅 
闞 
澤 
曰。 
漢 
明 
 
 
 
 
 
 
 
 
 
 
 
 
 
 
 
 
 
 
 
 
 
 
 
         | 
         
若。 
於 
是 
建 
塔 
立 
寺。 
名 
其 
里 
曰 
佛 
陀。 
寺 
曰 
建 
初。 
 
 
 
 
 
 
 
 
 
 
 
 
 
 
 
 
 
 
 
 
 
 
 
         | 
         
間 
無 
能 
壞 
者。 
權 
使 
力 
士 
搥 
之 
砧 
碎。 
而 
光 
明 
自 
 
 
 
 
 
 
 
 
 
 
 
 
 
 
 
 
 
 
 
 
 
 
 
         | 
         
觀。 
嘆 
曰。 
希 
世 
之 
瑞 
也。 
會 
言。 
舍 
利 
威 
神。 
一 
切 
世 
 
 
 
 
 
 
 
 
 
 
 
 
 
 
 
 
 
 
 
 
 
 
 
         | 
         
大 
呼 
曰。 
果 
如 
吾 
願 
矣。 
黎 
明 
進 
之。 
權 
與 
公 
卿 
聚 
 
 
 
 
 
 
 
 
 
 
 
 
 
 
 
 
 
 
 
 
 
 
 
         | 
         
日。 
五 
鼓 
矣。 
聞 
鏗 
然 
有 
聲。 
起 
視 
瓶 
中。 
五 
色 
錯 
發。 
 
 
 
 
 
 
 
 
 
 
 
 
 
 
 
 
 
 
 
 
 
 
 
         | 
         
默 
念。 
我 
佛 
名 
真 
慈。 
必 
不 
違 
我。 
更 
請 
展 
期 
又 
七 
 
 
 
 
 
 
 
 
 
 
 
 
 
 
 
 
 
 
 
 
 
 
 
         | 
         
至 
期 
無 
驗。 
乃 
展 
二 
七。 
又 
無 
驗。 
權 
曰。 
趣 
烹 
之。 
會 
 
 
 
 
 
 
 
 
 
 
 
 
 
 
 
 
 
 
 
 
 
 
 
         | 
         
謂 
其 
屬 
曰。 
佛 
法 
廢 
興。 
在 
此 
一 
舉。 
當 
加 
意 
懇 
求。 
 
 
 
 
 
 
 
 
 
 
 
 
 
 
 
 
 
 
 
 
 
 
 
         | 
         
當 
為 
塔 
之。 
苟 
其 
無 
驗。 
國 
有 
常 
刑。 
會 
請 
期 
七 
日。 
 
 
 
 
 
 
 
 
 
 
 
 
 
 
 
 
 
 
 
 
 
 
 
         | 
         
奉 
為 
八 
萬 
四 
千 
塔。 
此 
遺 
化 
也。 
權 
曰。 
舍 
利 
可 
得。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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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祖綱目卷第二十二(收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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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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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佛 
祖 
綱 
目 
卷 
第 
二 
十 
二 
  
  
  
  
  
  
  
  
 
 
 
 
 
 
 
 
 
 
 
 
 
 
 
 
 
 
 
 
 
 
 
         |  |  
        
         
違 
佛。 
以 
此 
言 
之。 
優 
劣 
可 
見 
也。 
  
  
  
  
  
  
 
 
 
 
 
 
 
 
 
 
 
 
 
 
 
 
 
 
 
 
 
 
 
         | 
         
教。 
法 
天 
制 
用。 
不 
敢 
違 
天。 
佛 
教 
諸 
天 
奉 
行。 
不 
敢 
 
 
 
 
 
 
 
 
 
 
 
 
 
 
 
 
 
 
 
 
 
 
 
         | 
         
放 
浪 
山 
林。 
歸 
心 
澹 
泊。 
何 
事 
佛 
為。 
澤 
曰。 
孔 
老 
二 
 
 
 
 
 
 
 
 
 
 
 
 
 
 
 
 
 
 
 
 
 
 
 
         | 
         
曰。 
孔 
子 
制 
述 
典 
訓。 
教 
化 
來 
葉。 
老 
莊 
修 
身 
自 
玩。 
 
 
 
 
 
 
 
 
 
 
 
 
 
 
 
 
 
 
 
 
 
 
 
         | 
         
出 
家。 
無 
人 
流 
布。 
加 
之 
亂 
離 
歲 
深。 
方 
至 
本 
國。 
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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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祖綱目卷第二十二(收字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