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有
力
自
合
營
辦。
如
力
所
不
及
即
請
人
勾
當。
如
|
爐
閉
爐。
臘
八
二
月
半
是
︶
如
上
齋
會
若
監
院
|
解
夏
齋
結
夏
齋
多
茄
會
︵
端
午
七
夕
重
九。
開
|
常
運
勝
心。
管
待
四
來
不
宜
輕
易。
如
冬
齋
年
齋
|
依
時
節。
及
打
油
變
磨
等
亦
當
經
心。
眾
僧
齋
粥
|
年
受
用
齋
料
米
麥
等
及
時
收
買。
并
造
醬
醋
須
|
往
還。
院
門
歲
計
錢
穀
有
無。
與
收
出
入
準
備。
逐
|
辭
謝
賀。
僧
集
行
香
相
看。
施
主
吉
凶
慶
弔。
借
貸
|
監
院
一
職
總
領
院
門
諸
事。
如
官
中
應
副
及
參
|
監
院
| |
重
雕
補
註
禪
苑
清
規
第
三
卷
| |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2 |
會。
預
前
與
諸
知
事
頭
首
商
量。
免
致
臨
時
闕
事。
|
延。
施
主
入
院
安
排
客
位
如
法
迎
待。
如
作
大
齋
|
頭
首
須
當
及
時
稟
住
持
人
請
之。
不
可
怠
慢
遲
|
頭
水
頭
園
頭
磨
頭
燈
頭
之
類。
應
係
助
益
常
住。
|
莊
主
炭
頭
醬
頭
粥
頭
街
坊
般
若
頭
華
嚴
頭
浴
|
如
違
之
不
當。
防
避
官
中
問
難。
如
請
街
坊
化
主
|
有
過。
責
伏
罪
狀
稟
住
持
人
遺
之。
更
不
須
決
也。
|
虞
之
事
不
可
不
慎。
如
發
遣
行
者
出
院。
須
十
分
|
懲
戒
當
庫
堂
對
眾
行
遣。
不
過
十
數
下
而
已。
不
|
法。
宜
以
方
便
預
先
處
置。
不
得
妄
行
鞭
捶。
設
有
|
得
緘
默
不
言。
亦
不
得
言
語
麤
暴。
訓
誨
童
行
之
|
規
矩。
不
順
人
情
大
小
諸
事。
並
合
宛
轉
開
陳。
不
|
後
稟
住
持
人
行
之。
自
住
持
人
已
下。
如
有
不
合
|
稍
大
及
體
面
生
刱
即
知
事
頭
首
同
共
商
量。
然
|
院
門
小
事
及
尋
常
事
例
即
一
面
處
置。
如
事
體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3 |
選
上
寮
安
排。
退
院
長
老
須
依
住
持
帖
及
開
堂
|
新
到
掛
搭。
禮
須
勤
重。
諸
方
辨
事
及
名
德
人。
別
|
梵
語
維
那。
此
云
悅
眾。
出
僧
中
事
並
主
之。
眾
中
|
維
那
| |
功
而
已。
|
亦
宜
箸
白
住
持
人
知。
自
餘
色
容
眾
事
坐
視
成
|
昂
自
新。
令
法
久
住。
如
有
大
故
作
過
有
害
院
門。
|
有
職
事
不
前
及
梵
行
可
疑。
當
屏
處
密
喻
使
激
|
大
眾。
如
同
事
之
人
有
才
有
德
應
推
揚
讚
歎。
如
|
闕
乏
自
當
竭
力
運
謀。
不
宜
干
紊
主
人
及
舉
似
|
赴
堂。
所
貴
二
時
行
益。
行
者
齊
整。
如
庫
司
財
用
|
不
得
任
意
行
事
令
眾
不
安。
非
疾
病
官
客
並
當
|
大
眾
常
得
歡
心。
不
得
倚
恃
權
勢
輕
邈
大
眾。
亦
|
監
院
之
體
當
尊
賢
容
眾。
上
和
下
睦。
安
存
同
事。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4 |
不
伏。
然
後
依
規
矩
行
遣。
如
眾
中
遺
失。
被
主
堅
|
但
令
移
寮。
如
有
喧
爭
且
盡
禮
和
會。
如
兩
爭
人
|
頭
請
之。
如
犯
規
矩
大
者
稟
堂
頭
令
出
眾。
小
者
|
殿
主
並
維
那
所
請。
如
殿
閣
內
錢
物
浩
汗
即
堂
|
僧
侍
者
延
壽
堂
主
爐
頭
眾
寮
寮
主
首
座
閣
主
|
令
病
人
失
所。
院
中
諸
小
頭
首
如
堂
頭
侍
者
聖
|
帳。
使
令
行
者
之
類
並
常
與
堂
主
同
共
照
管。
無
|
少
聞
庫
司
及
直
歲
添
換。
延
壽
堂
病
僧
粥
飯
床
|
按
位
床
帳。
動
用
什
物
常
須
照
管
整
齊。
如
有
闕
|
侍
者
堂
司
並
供
頭
行
者。
備
辨
寮
舍
門
戶
窗
牖
|
內
香
燈。
洒
掃
堂
前。
供
器
客
前。
並
常
提
舉
聖
僧
|
帳
開
鑪
閉
鑪
結
夏
戒
牌。
須
預
前
打
疊。
處
置
堂
|
排。
堂
中
冬
夏
替
換
氈
蓆
及
涼
簾
暖
簾
掛
帳
下
|
諸
方
名
德
亦
依
同
類
戒
臘
於
三
版
頭
次
位
安
|
疏
內
資
次。
於
堂
內
三
版
頭
安
排
齋
粥
座
位。
如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5 |
新
到
戒
臘
報
侍
者
知
事
頭
首
及
掛
搭
本
寮。
貴
|
令
施
主
生
善。
新
到
茶
湯
特
為。
不
得
闕
禮。
及
將
|
度
牒。
不
得
過
官
中
條
限。
讀
疏
白
槌
並
須
詳
審。
|
那
專
切
管
勾。
報
庫
司
申
官
繳
納
公
憑
及
亡
僧
|
物。
繳
納
亡
僧
度
牒。
或
紫
衣
師
號
文
牒
等。
並
維
|
不
得
鹵
莽。
如
僧
病
申
官
及
津
送
亡
僧。
估
唱
衣
|
審
允
當。
掛
搭
僧
人。
祠
部
公
憑
並
須
相
驗
真
偽。
|
雖
係
庫
司
一
面
行
遣。
若
經
由
維
那
司
事
更
詳
|
祠
部
依
自
來
體
例
收
供
帳
錢
物。
如
繳
判
公
憑
|
候
官
中
指
揮
告
報。
然
後
出
榜
曉
示
取
腳
色
驗
|
掌。
即
同
聖
僧
侍
者
上
簿
支
破。
如
係
大
僧
帳。
須
|
供
具。
不
得
別
處
使
用。
如
開
筒
取
錢
入
堂
司
收
|
致
喧
眾
及
鈍
滯
叢
林。
聖
僧
錢
只
宜
買
置
香
燈
|
眾
或
移
寮。
如
失
物
不
多
即
和
會
被
主
令
休。
免
|
要
搜
撿。
即
白
眾
搜
寮。
如
搜
撿
不
見。
則
被
主
出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6 |
不
得
失
時。
常
切
提
舉。
火
燭
依
時
俵
散
同
利。
務
|
商
量。
如
醬
醋
淹
藏
收
菜
之
類
並
是
典
座
專
管。
|
如
打
物
料
並
齋
粥
味
數
並
預
先
與
庫
司
知
事
|
緩
則
失
職。
造
食
之
時
須
親
自
照
管
自
然
精
潔。
|
者
當
之。
行
令
不
得
太
嚴。
嚴
則
擾
眾。
不
宜
太
緩。
|
點
撿
廚
中
不
得
亂
有
拋
撒。
選
揀
局
次
行
者
能
|
令
大
眾
受
用
安
樂。
亦
不
得
枉
費
常
住
齋
料。
及
|
典
座
之
職
主
大
眾
齋
粥。
須
運
道
心
隨
時
改
變。
|
典
座
| |
人
除
疾
病
官
客
輒
不
赴
者。
侍
者
出
眾。
|
差
誤。
動
眾
普
請
除
寮
主
直
堂
並
須
齊
赴。
住
持
|
逐
時
抽
添。
所
貴
煎
點
坐
位
及
寮
主
先
後
各
無
|
下
︶
應
令
眾
寮
各
造
入
寮
牌
臘
次
牌
各
一
面。
|
知
戒
臘
次
第
︵
新
到
某
上
座
某
年
戒
在
某
人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7 |
飾。
及
提
舉
碾
磨
田
園
莊
舍
油
坊
後
槽
鞍
馬
舡
|
修
造
寮
舍
門
窗
牆
壁
動
用
什
物
逐
時
修
換
嚴
|
直
歲
之
職
凡
係
院
中
作
務
並
主
之
所
為。
院
門
|
直
歲
| |
望
僧
堂
焚
香
禮
拜
訖
然
後
發
食。
|
係
廚
中
喫
粥
飯。
所
食
不
得
異
眾。
二
時
食
辨。
先
|
留
行
者。
即
當
權
宜
隨
順
不
須
堅
要
輪
撥。
典
座
|
寮
行
者。
慮
有
頑
鈍
供
過
不
前。
如
知
事
頭
首
再
|
者
準
備
堂
頭
知
事
頭
首
等
處
供
過。
常
覺
察
諸
|
令
其
通
曉。
及
見
師
宿
須
問
訊
側
立。
擇
靈
利
行
|
規
矩。
如
堂
中
行
益
諸
寮
供
過。
並
須
種
種
教
詔
|
故
舊
損
壞。
則
逐
施
抽
換
添
補。
教
訓
行
者
務
循
|
量
即
可。
並
不
須
侵
權
亂
職。
廚
中
灶
釜
什
物
如
|
要
均
平。
如
合
係
監
院
直
歲
庫
主
所
管。
同
共
商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8 |
知
事
首
座
等
送
入
堂
內
掛
搭。
於
住
持
人
前
觸
|
堂
外
與
同
事
觸
禮
三
拜。
請
新
知
事
罷。
住
持
人
|
食
卓
子
答
拜。
次
於
聖
僧
前
大
展
三
拜
巡
堂。
出
|
轉
身
來
住
持
人
前
兩
展
三
禮。
住
持
人
先
令
轉
|
勞
倦
告
眾
歸
堂。
謹
白。
又
打
槌
一
下。
於
聖
僧
後
|
尚
慈
旨
令
入
庫
司
充
某
和
事
勾
當。
今
來
心
力
|
打
槌
一
下
云。
比
丘
某
甲
白
大
眾。
昨
奉
堂
頭
和
|
出。
來
晨
粥
上
維
那
白
遍
槌
罷。
乃
從
後
門
入。
先
|
執
事
一
年
外。
夜
間
入
方
丈
告
退。
觸
禮
三
拜
而
|
下
知
事
| |
議。
不
得
專
用
己
見。
|
修
造
大
作
務。
並
稟
住
持
人
矩
劃。
及
與
同
事
商
|
輪
撥
莊
客
並
宜
公
心
勤
力。
知
時
別
宜。
如
有
大
|
車
掃
洒
栽
種
巡
護
山
林
防
警
賊
盜。
差
遣
人
工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9 |
眾
同
垂
光
伴
︶
次
日
首
座
卻
為
書
記
︵
如
無
|
特
為
新
舊
首
座
聊
表
賀
謝
之
儀。
兼
請
知
事
大
|
新
請
首
座
聊
表
陳
賀
之
儀。
如
有
舊
首
座
即
云。
|
尚
就
堂
煎
點
︵
茶
牓
首
尾
同
前。
但
改
云。
特
為
|
之
法。
三
日
茶
湯
置
食
持
為。
如
請
首
座。
堂
頭
和
|
與
僧
眾
觸
禮
三
拜。
知
客
引
巡
寮。
如
知
事
巡
寮
|
座
僧
眾
伴
送
入
寮。
住
持
人
前
兩
展
三
禮
送
出。
|
前
和
會
知
事
之
法。
受
禮
作
賀
一
一
如
之。
請
同
|
頭
首
者
謂
首
座
書
記
藏
主
知
客
浴
主。
並
同
已
|
請
頭
首
| |
特
為
煎
點。
|
寮
茶
湯
特
為
罷。
卻
與
新
交
代
舊
同
事
就
本
寮
|
送
出
門。
次
與
大
眾
問
訊
而
而
散。
與
新
知
事
巡
|
禮
三
拜
伴
送
入
寮。
於
住
持
人
前
兩
展
三
拜
先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10 |
請。
院
中
茶
湯
特
為
同
前。
|
茶
湯
特
為。
藏
下
殿
主
街
坊
表
白。
並
係
藏
主
所
|
主
淨
頭
爐
頭
之
類。
並
係
維
那
所
請。
院
門
三
日
|
並
就
本
寮
煎
點。
堂
頭
侍
者
聖
僧
侍
者
殿
主
堂
|
主
浴
主
水
頭
街
坊
炭
頭。
凡
係
堂
頭
所
請
之
人。
|
那
喫
食。
仍
先
白
第
二
座
權
代
咒
食
︶
書
記
藏
|
一
匝
出
並
問
訊。
堂
外
僧
只
在
堂
外。
封
監
院
維
|
集
定。
首
座
即
起
聖
僧
前
燒
香。
大
展
三
拜
巡
堂
|
伴。
齋
前
令
行
者
請
知
事
頭
首。
齋
時
長
版
後。
眾
|
箱
內。
呈
請
訖。
貼
僧
堂
南
頰。
次
請
堂
頭
入
堂
相
|
狀
請
書
記
大
眾
具。
前
位
某
謹
封。
仍
粘
在
狀
前
|
冀
法
慈
同
垂
光
降。
月
日
具。
前
位
某
狀。
封
皮
云。
|
堂
煎
點。
特
為
書
記
大
眾。
仍
請
諸
知
事
相
伴。
幸
|
︵
請
狀
云。
首
座
比
丘
某
啟。
取
今
晨
齋
退
就
雲
|
書
記
即
特
為。
以
次
頭
首
︶
大
眾
就
堂
煎
點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11 |
聖
僧
前
躬
身
正
立
喝
放
參。
然
後
打
放
參
鐘。
展
|
行
者
於
首
座
前
問
訊
低
聲
云。
和
尚
放
參。
復
於
|
司
行
者
先
稟
堂
頭
掛
放
參
牌。
然
後
堂
前
上
簾。
|
三
下
報
眾
︶
大
眾
入
堂。
依
單
位
相
向
而
坐。
堂
|
行
者
報
諸
寮
云
首
座
坐
堂
︵
慧
林
打
寮
前
版
|
參
前
首
座
入
堂。
聖
僧
前
燒
香
罷
就
位
坐。
堂
司
|
合
首
座
點
撿。
說
與
主
事
人。
所
貴
堂
眾
安
樂。
放
|
遽。
如
粥
飯
造
作
不
如
法。
或
行
益
緊
慢
不
調。
並
|
款
曲
相
伴
眾
僧。
不
得
先
了
拱
手
視
眾。
令
眾
匆
|
語
曰
眾。
言
須
簡
當。
首
座
喫
食
不
得
太
急。
須
當
|
齊
整。
凡
是
堂
中
一
切
不
如
法
事。
於
粥
前
以
軟
|
單
掛
缽
展
缽
喫
粥
喫
飯
或
茶
或
湯。
皆
須
![[伭-〦+一]](../T01/y7565.bmp )
細
|
首
座
之
職
表
儀
眾
僧。
舉
正
非
法。
堂
中
座
位
衣
|
首
座
|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12 |
如
與
官
員
書
信
尤
不
得
妄
發。
每
年
化
主
書
疏
|
語
整
齊。
封
角
如
法。
及
識
尊
卑
觸
淨
僧
俗
所
宜。
|
書
狀
之
職。
主
執
山
門
書
疏。
應
須
字
體
真
楷
言
|
書
狀
| |
首
座
撿
舉
指
示。
|
缽
乃
至
下
床
並
須
詳
緩。
不
得
麤
躁。
已
上
並
是
|
罷
安
詳
出
生。
候
首
座
喫
食
大
眾
方
食。
食
訖
掛
|
得
覆
頂。
遍
槌
罷。
首
座
揖
食
罷。
然
後
作
觀。
作
觀
|
版
齋
時
三
下
方
可
下
缽。
入
堂
時
念
佛
時
並
不
|
間
放
參
已
前。
並
不
得
展
單
蓋
被
而
睡。
早
晨
長
|
捲
單
疊
被
上
帳。
恐
喧
大
眾。
粥
後
開
靜
已
去。
晚
|
窗
簾。
明
即
捲
之。
堂
中
大
眾
未
開
靜
前
不
得
令
|
寮
問
訊
喫
湯
罷
然
後
入
堂
展
單
下
帳。
昏
鐘
下
|
單
下
帳
罷。
歸
寮
問
訊
喫
湯
隨
意。
如
遇
念
誦。
歸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13 |
眾。
請
案
之
法。
先
白
看
經
堂
首
座。
借
問
有
無
案
|
燭。
選
請
殿
主
街
坊
表
白
供
贍
本
寮
及
看
經
大
|
藏
主
掌
握
金
文。
嚴
設
几
案。
準
備
茶
湯
油
火
香
| |
主
|
僧。
賈
島
慧
休
流
離
俗
宦
豈
出
家
之
本
意
也。
藏
|
輕
侮
同
袍。
不
將
佛
法
為
事。
禪
月
齊
己
止
號
詩
|
千
里
眉
目
一
眾
光
彩。
然
不
得
一
向
事
持
筆
硯
|
應
須
遍
覽
以
益
多
聞。
若
語
言
典
重
式
度
如
法。
|
宜
精
心
製
撰
如
法
書
寫。
古
今
書
啟
疏
詞
文
字。
|
茶
湯
特
為。
禮
不
可
闕。
院
門
大
牓
齋
會
疏
文。
並
|
己
書
信
不
宜
侵
用。
輕
塵
積
嶽
宜
深
戒
之。
新
到
|
紙
筆。
如
寫
堂
頭
書
信
即
用
堂
頭
紙
筆。
如
發
自
|
及
漏
落
施
主
明
。
如
寫
常
住
書
信
即
用
常
住
|
預
先
安
排。
即
時
應
副
子
細
點
拾。
恐
封
角
差
賺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14 |
仰
右
俯
交
手
取
之。
輕
放
案
上
不
令
有
聲。
蓋
函
|
經。
不
得
口
![[口*(銜-金+缶)]](../T01/y3331.bmp )
經
帶。
開
函
之
法。
兩
手
捉
上
蓋。
左
|
之
法。
緊
則
損
經。
慢
前
不
齊。
不
得
以
身
倚
案
壓
|
乾。
或
於
火
上。
或
在
月
下。
並
非
看
經
所
宜。
還
卷
|
與
人
說
話。
恐
喧
大
眾。
如
雲
霧
陰
濕。
或
拭
手
未
|
客。
有
人
相
訪
默
揖
歸
寮。
亦
不
得
於
看
經
窗
外
|
親
款
曲
![[伭-〦+一]](../T01/y7565.bmp )
細。
恐
毀
污
聖
教。
堂
中
不
得
接
待
賓
|
硯
雜
物
及
禪
策
文
字。
點
燈
上
油
退
燈
並
宜
躬
|
路
中。
不
得
與
人
語
笑。
案
上
不
得
堆
經。
安
置
筆
|
出
納。
會
經
僧
應
於
藏
內
燒
香
禮
拜。
慇
重
捧
經
|
晨
大
眾
起。
晚
間
放
參
前。
殿
主
鳴
鐘
會
經
交
點
|
堂
一
匝。
相
看
殿
主。
乞
依
時
會
經
並
無
拜
禮。
早
|
主
出。
聖
像
前
大
展
三
拜
起。
觸
禮
首
座
一
拜。
巡
|
罷。
藏
主
引
至
經
堂
案
位
前。
各
觸
禮
一
拜。
送
藏
|
位。
欲
來
依
棲。
如
有
案
位
即
相
看
藏
主
白
之。
茶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15 |
|
明。
只
係
堂
頭
簽
押。
|
如
法
方
便
開
示。
所
有
支
收
文
曆
並
須
開
坐
分
|
可
如
意。
已
上
所
說
並
當
藏
主
曉
諭。
眾
人
若
不
|
案
亦
先
白
看
經
堂
首
座
及
藏
主。
還
經
入
藏
方
|
及
赴
堂
看
經。
則
取
託
鄰
案
移
下
燈
版。
如
欲
退
|
動
念。
如
晚
間
移
下
燈
版。
上
油
訖
卻
有
事
故
不
|
退
燈。
即
時
隨
眾
歸
堂。
不
得
留
燈
違
眾
令
首
座
|
不
得
出
聲。
及
動
唇
口
並
緣
他
事。
如
夜
間
開
靜
|
亦
不
得
將
袈
裟
疊
安
經
上。
看
經
時
端
身
正
坐
|
問。
問
字
若
繁
有
妨
看
轉。
如
暫
離
案
並
須
蓋
覆。
|
捫
虱。
如
不
識
字
先
撿
篇
韻。
猶
有
疑
者
方
可
借
|
及
慣
熟
之
人。
經
案
邊
並
不
得
解
繫
衣
服
把
針
|
帶
還
卷
繫
絛
各
有
儀
式。
請
問
堂
中
看
經
首
座
|
之
法。
右
仰
左
俯
交
手
合
之。
亦
須
![[伭-〦+一]](../T01/y7565.bmp )
細。
開
經
摺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
|
16 |
|
|
|
|
|
|
|
|
|
|
|
|
|
重
雕
補
註
禪
苑
清
規
第
三
卷
| |
▲ |
|
重雕補註禪苑清規第三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