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止
菴
法
蓮
法
師
指
南
仲
韶
法
師
|
一
菴
處
躬
法
師
雪
堂
戒
應
法
師
|
圓
辯
琛
法
師
法
嗣
月
堂
慧
詢
法
師
|
常
明
道
深
法
師
福
昌
文
佾
法
師
|
妙
果
師
楷
法
師
水
陸
文
炳
法
師
|
法
明
文
節
法
師
寶
積
法
雲
法
師
|
菴
法
舟
法
師
|
淨
社
廉
法
師
法
嗣
︵
廣
智
下
第
六
世
︶
休
|
十
四
人
︶
|
諸
師
列
傳
第
六
之
七
︵
廣
智
神
照
下
四
|
宋
景
定
四
明
東
湖
沙
門
志
磐
撰
| |
佛
祖
統
紀
卷
第
十
七
|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2 |
能
仁
寶
法
師
法
嗣
草
堂
如
寶
法
師
|
鎧
菴
吳
克
己
|
南
澗
行
果
法
師
嚴
陵
趙
彥
肅
|
日
本
俊

法
師
雲
巢
如
寶
法
師
|
桐
洲
懷
坦
法
師
南
峰
思
誠
法
師
|
毒
海
道
源
法
師
剡
源
覺
先
法
師
|
慈
感
文
圭
法
師
蒙
泉
了
源
法
師
|
石
溪
思
壽
法
師
石
鏡
清
杲
法
師
|
佛
光
法
照
法
師
梅
峰
梵
奎
法
師
|
北
峰
印
法
師
法
嗣
古
雲
元
粹
法
師
|
證
悟
智
法
師
法
嗣
慧
光
若
訥
法
師
|
林
菴
清
哲
首
座
|
波
則
約
法
師
|
覺
雲
連
法
師
法
嗣
︵
神
照
下
第
六
世
︶
月
|
慈
雲
文
統
法
師
餘
姚
清
湛
法
師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3 |
數
遍。
即
能
成
誦。
嘗
歸
省
祖
母
諭
之
曰。
汝
已
|
化
既
而
妊
娠。
八
歲
出
家
祖
印
院。
初
授
法
華
|
寓
居
四
明
昌
國
之
胊
山。
母
夢
異
僧
至
門
求
|
法
師
慧
詢。
字
謀
道。
號
月
堂。
其
先
永
嘉
陳
氏。
|
七
人
原
本
無
紀
︶
|
圓
辯
琛
法
師
法
嗣
︵
前
廉
法
師
法
嗣
|
楊
尖
法
欽
法
師
|
楊
尖
淵
法
師
法
嗣
崇
先
了
生
法
師
|
南
巖
法
雄
法
師
|
能
仁
山
法
師
法
嗣
畢
菴
法
希
法
師
|
總
菴
妙
心
法
師
常
齋
法
幵
法
師
|
覺
安
言
法
師
法
嗣
鑑
堂
思
義
法
師
|
南
湖
了
宣
行
人
|
慈
室
雲
法
師
法
嗣
悟
真
正
皎
法
師
|
車
溪
榮
法
師
法
嗣
紫
金
法
通
法
師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4 |
代
謝
而
此
理
常
住。
魏
公
曰。
屢
以
問
人。
未
若
|
為
疑
乎。
曰
然。
師
曰。
窮
過
去
極
未
來。
雖
有
|
世
間
相
常
住
之
旨。
師
曰。
得
非
以
四
時
代
謝
|
至。
幾
莫
能
容。
丞
相
魏
杞
與
師
為
道
契。
嘗
問
|
應。
乾
道
五
年。
遷
主
南
湖。
負
笈
之
士
自
遠
而
|
徒。
每
對
海
山。
為
鬼
神
講
維
摩
經。
屢
感
神
|
惡
業
報。
盜
為
感
動。
歸
物
悔
過
而
去。
淨
名
無
|
色
曰。
汝
輩
所
欲
者
財
耳。
盡
與
之。
因
諭
以
善
|
法
昌。
遷
淨
名
普
和。
常
持
缽。
海
岸
遇
盜。
師
正
|
之
妙。
一
家
圓
頓
深
有
悟
入。
紹
興
末
年。
出
主
|
圓
辯
正
所
學。
聞
性
惡
即
具
之
旨。
名
體
不
轉
|
見
嫉。
乃
西
遊
浙
左。
遍
參
名
匠。
東
回
南
湖。
依
|
之
者
群
譟
之。
師
曰。
佛
法
大
義
有
疑
即
問
何
必
|
以
卓
立
稱。
至
東
掖
見
皎
法
照
奇
之。
有
忌
|
去
家。
當
學
吾
州
忠
佛
子。
初
謁
南
湖
澄
照。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5 |
不
滯
節
目。
有
求
指
示
者。
執
筆
便
書。
申
明
|
旨。
晚
主
南
湖。
有
辯
才
善
說
之
譽。
脫
略
窠
臼
|
法
師
處
躬。
永
嘉
人。
號
一
菴。
久
從
圓
辯
得
其
|
一
戢。
|
學
者。
未
二
十
夏
不
許
出
世。
躁
進
之
風
為
之
|
記
之。
誦
經
坐
禪
日
有
常
課。
未
嘗
以
事
廢。
制
|
高
座
宣
揚
不
事
著
述。
學
者
多
於
聽
次
筆
以
|
坐
必
端
直。
行
不
旁
示。
密
室
靜
處
必
披
袈
裟。
|
剃
髮
以
酬
師
志。
逾
月
視
其
髮。
舍
利
可
掬。
師
|
一
祔
親
壟。
一
塔
祖
原。
眾
以
歷
代
窆
全
身。
唯
|
彌
月。
脣
臉
鮮
紅。
其
容
若
笑。
遺
言
分
骨
為
二。
|
既
而
別
眾。
書
偈
念
佛。
結
印
趺
坐
而
化。
停
龕
|
德。
士
官
則
囑
其
護
法。
聞
其
言
者。
悚
然
有
感。
|
告
眾
示
疾。
慰
問
者
群
至。
見
門
學
則
勉
其
進
|
今
日
之
可
曉。
淳
熙
六
年
冬
十
月
二
十
七
日。
忽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6 |
師
一
月
講
經。
道
俗
萬
眾
仰
聽
肅
肅。
鴻
音
一
震
|
者。
出
主
白
蓮。
學
徒
雲
會。
寧
海
歲
有
大
會。
請
|
得
徹
也。
師
忽
有
省。
自
是
機
辯
奮
發
莫
有
敵
|
為
說。
數
日
誦
通。
暨
上
請。
辯
曰。
此
中
為
汝
說
|
丈。
問
指
要
中
未
了
義。
圓
辯
曰。
汝
能
背
誦。
吾
將
|
大
開
法
施。
妙
旨
雄
談
唯
師
可
企。
一
日
叩
函
|
圓
辯。
師
奉
命
之
東
掖。
以
禮
奉
迎。
及
圓
辯
至
|
豁
然。
久
學
南
湖
為
時
偉
望。
郡
以
南
湖
請
|
法
師
戒
應。
四
明
人。
自
號
雪
堂。
才
識
英
敏
襟
度
|
乎。
一
眾
為
之
歡
躍。
|
四
分
所
明
檢
身
為
要。
若
明
心
見
性
其
在
茲
|
要。
竹
溪
臨
筵。
歎
服
曰。
吾
徒
何
幸
得
聞
大
乘。
|
素
重
師
德。
每
初
夜
必
領
徒
過
南
湖。
聽
說
法
|
結
光
明
期。
湖
心
律
居
亦
行
此
懺。
主
者
正
竹
溪
|
祖
意
獨
出
眾
說。
遠
近
學
者
推
為
宗
師。
正
旦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7 |
月
堂
得
觀
行。
止
菴
得
宗
旨。
一
菴
雪
堂
得
|
獨
能
發
揮
祖
意
以
起
四
明。
盛
矣
哉。
或
謂
|
為
知
解
之
學。
近
似
山
外
者。
而
圓
辯
者
出。
|
辯
中
興
四
明
之
宗。
蓋
謂
四
明
之
後。
有
派
|
鏡
菴
曰。
先
賢
有
云。
四
明
中
興
天
台
之
道。
圓
|
曲
盡
其
理。
其
為
重
法。
不
失
師
體
若
此。
|
意
者。
為
炷
香
拱
立。
謙
辭
發
問
方
隨
問
委
釋
|
忘
倦。
叩
以
佛
法
則
默
而
不
答。
人
有
測
識
其
|
真。
接
物
以
慈
撫
事
以
寬。
或
問
日
用
則
酬
酢
|
昔
疑
昧
為
之
豁
然。
初
主
辯
利。
遷
廣
嚴
永
明
悟
|
南
湖
侍
圓
辯。
朝
問
夕
咨。
越
六
載
如
一
日。
疇
|
年
勤
學。
一
時
講
席。
知
名
者
無
不
遍
歷。
晚
造
|
法
師
法
蓮
字
實
中。
自
號
止
菴。
四
明
象
山
人。
幼
|
亡。
塔
全
身
於
寺
山
之
靈
源。
|
莫
不
警
寤。
一
日
無
疾。
別
眾
歸
寢。
右
脅
而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8 |
奉
此
地。
長
講
天
台
宗
教。
長
修
水
陸
普
度。
上
|
教
門
義
龍
也。
既
為
吾
家
師。
又
作
此
山
主。
願
|
德。
咸
樂
來
依。
越
王
屢
親
講
說。
手
書
贊
曰。
師
|
湖
之
勝。
而
師
以
講
才
見
稱
於
世。
故
一
時
名
|
越
王
親
製
疏
辭
請
為
月
波
第
一
師。
寺
占
東
|
慧
光。
分
座
講
經
眾
服
其
辯
乾
道
九
年
春。
太
師
|
侍
右。
撫
事
和
謹
內
外
以
說。
雲
逝。
去
依
上
竺
|
雲。
旦
夜
為
學
深
明
教
旨。
覺
雲
來
南
湖。
師
為
|
法
師
則
約。
號
元
菴。
鄞
之
姚
氏。
親
受
度
於
覺
|
覺
雲
連
法
師
法
嗣
︵
神
照
下
第
六
世
︶
|
凡
三
卷
︵
此
中
失
文
統
清
湛
二
人
紀
︶
|
四
明。
乃
作
三
千
正
說
以
追
攻
之。
名
指
南
集。
|
興
中
主
布
金。
以
霅
川
神
智
假
名
諸
師
盛
破
|
法
師
仲
韻。
四
明
人。
久
參
圓
辯
學
解
卓
異。
紹
|
辯
說。
皆
有
師
家
之
一
體
云。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9 |
街
僧
錄。
既
而
詔
於
山
中
建
十
六
觀
堂。
仍
放
|
之
威
德。
故
帝
王
士
庶
皆
可
修
持。
上
說
授
右
|
明
三
昧
之
道。
後
世
祖
師
立
為
懺
法。
以
資
諸
天
|
天
王。
下
臨
土
宇
護
國
護
人。
故
佛
為
說
金
光
|
士。
問
光
明
懺
法
之
旨。
師
答
曰。
梵
釋
天
帝
四
大
|
嗣
居
之
乾
道
三
年
春
二
月。
駕
幸
上
竺。
展
敬
大
|
城
謁
證
悟。
遷
上
竺
命
師
首
眾。
既
沒。
詔
師
|
咒。
夢
大
士
灌
以
靈
液。
寤
而
失
其
疾。
乃
往
赤
|
藏。
克
志
苦
學。
久
而
嬰
病。
心
叩
大
士
口
誦
祕
|
法
師
若
訥。
字
希
言。
嘉
興
孫
氏。
初
依
竹
菴
於
德
|
證
悟
智
法
師
法
嗣
|
清
哲
首
座
記
︶
|
庭
徑
升
南
湖。
自
是
地
望
為
之
益
重
︵
此
中
失
|
號。
自
師
作
祖
此
山。
繼
之
者
梓
菴
隱
堂。
而
柏
|
報
君
親
勿
事
改
革。
既
而
奏
於
朝。
賜
智
海
之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10 |
波
羅
蜜
以
如
是
名
顯
示
勢
力。
絓
是
般
若
皆
|
興
問
斷
疑
特
喻
金
剛。
故
無
著
論
云。
此
金
剛
|
問
金
剛
之
旨。
師
曰。
此
乃
六
百
卷
般
若
中
一
分。
|
塵
滅
心
滅
真
心
湛
然。
上
手
書
其
語
以
賜。
又
嘗
|
六
塵
則
不
能
有。
師
曰。
心
本
無
形
因
塵
有
相。
|
師
之
謂。
有
詔
令
講
圓
覺。
至
此
虛
妄
心
若
無。
|
去。
師
曰。
并
去
者
亦
不
可
得。
上
曰。
宗
說
俱
通
其
|
負
既
分
不
但
并
去
棋
子
棋
槃
亦
須
一
時
并
|
明
此
事。
遂
以
圓
覺
悟
得
法
門。
譬
如
著
棋
勝
|
士
歷
代
靈
跡
及
法
華
經
旨。
上
曰。
最
初
得
師
發
|
街
僧
錄
慧
光
法
師。
九
年。
召
對
選
德
殿。
問
大
|
如
許
經
卷。
師
曰。
有
本
者
如
是。
上
然
之。
進
左
|
堂
修
金
光
護
國
法。
上
問
曰。
佛
法
固
妙
安
得
|
論
道。
四
月
八
日。
召
師
領
徒
五
十
人。
入
內
觀
|
其
制
作
堂
於
大
內。
四
年
夏
召
師
內
宿
觀
堂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11 |
之。
仍
製
讚
以
褒
稱
其
德。
孝
宗
退
養
重
華
宮。
|
僧
錄。
時
光
宗
在
東
宮。
書
歸
隱
之
扁
以
賜
|
共
說
無
生。
十
一
年。
退
處
興
福。
特
授
兩
街
都
|
賜
地
築
室。
更
數
年
彼
此
作
閒
人。
水
邊
石
上
|
禁
中。
為
王
說
法
摩
頂。
嘗
以
疾
丐
間。
上
曰。
且
|
使
群
生
俱
承
解
脫。
時
沂
王
尚
幼。
上
召
師
入
|
魚
之
類
傷
害
為
多。
今
仗
般
若
為
除
此
過。
庶
|
合
誦
三
萬
卷。
乃
降
劄
云。
平
昔
以
來。
所
食
禽
|
經。
今
更
命
眾。
|
當
知
荊
溪
訓
預。
與
斐
駰
合
︶
上
曰。
朕
日
讀
此
|
抄
納。
|
斐
駰
史
記
序
云。
采
先
儒
之
說。
豫
是
有
益。
悉
皆
|
福
重
功
深
︵
文
句。
絓
法
華
座
席。
記
絓
預
也。
宋
|
文
雖
出
此。
義
實
通
諸
般
若
作
譬。
故
持
說
者。
|
有
是
力。
此
既
諸
般
若
之
釋
疑。
是
故
金
剛
二
字。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12 |
之
法。
而
其
徒
淪
於
海
︵
此
是
北
峰
印
法
師
法
|
北
峰
乃
令
遣
徒
歸
國
取
中
華
先
所
傳
五
部
|
咒。
如
不
空
解
安
西
圍。
時
論
委
靡
竟
不
克
行。
|
開
禧
初。
北
虜
犯
邊。

啟
北
峰
欲
結
壇
誦
|
謁
北
峰。
學
天
台
一
宗。
執
經
受
教
盡
通
其
旨。
|
久
之
杭
海
來
中
國。
登
靈
山
|
人
空
海
入
中
國。
受
密
教
於
不
空
弟
子
慧
果
︶
|
和
間。
國
|
法
師
俊
。
日
本
國
人。
先
傳
瑜
伽
密
教
︵
唐
元
|
普
照
之
塔。
|
二。
塔
於
正
寢。
紹
熙
二
年。
諡
宗
教
廣
慈
法
師
|
法
華
懺。
取
道
具
進
兩
宮。
端
坐
而
化。
壽
八
十
|
人
曰。
吾
宗
通
法
華
宜
以
此
終。
乃
集
眾
修
|
進。
上
披
覽
益
有
省
發。
紹
熙
二
年
十
月
旦。
謂
侍
|
召
注
金
剛
經。
肩
輿
登
殿
止
宿
殿
廬。
注
成
以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13 |
曾
大
父
遊
學
四
方。
因
居
婺
之
浦
江。
幼
穎
悟。
為
|
吳
克
己。
字
復
之。
自
號
鎧
菴。
建
安
節
使
之
後。
|
於
父
母。
非
小
子
所
知
也。
|
僧
沒
為
行
衰
服。
門
人
怪
問
之。
答
曰。
法
恩
逾
|
彥
肅。
好
詆
佛
道。
嘗
與
僧
抗
議。
理
左
語
屈。
及
|
歎
曰。
回
天
下
外
見。
復
於
實
際
者
此
書
也。
初
|
每
稱
師
為
南
山
肉
身
大
士。
從
受
刪
定
止
觀。
|
機
熟
會
入
衒
駭
何
為。
自
是
深
識
時
教
大
旨。
|
法
華
何
其
平
易。
師
曰。
群
機
未
熟
必
先
動
盪。
|
苦
諦
也。
又
問
諸
大
乘
經
多
奇
詭
駭
人。
來
至
|
曰。
如
來
出
世
先
說
何
法。
師
曰。
示
生
同
居
先
|
之
翹
楚
也。
來
謁
北
峰
論
佛
法
大
意。
嘗
問
師
|
趙
彥
肅
字。
子
敬。
嚴
陵
人。
登
慶
元
龍
飛
第。
洛
學
|
人。
唯
存
此
法
師
與
趙
彥
肅
二
人
而
已
︶
|
嗣。
有
十
六
人。
前
失
十
一
人。
後
失
三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14 |
作
註。
自
言
恥
與
棗
柏
埒。
謂
彼
弘
兼
粗
之
典。
|
以
究
之。
則
規
矩
有
無
自
有
可
見。
曾
為
妙
經
|
不
方。
至
圓
以
圓
天
下
之
不
圓。
識
者
取
二
書
|
因
曰。
至
哉
規
矩
之
說。
所
謂
至
方
以
方
天
下
之
|
觀
二
字
以
為
几
杖。
服
味。
既
而
果
有
悟
入。
|
實
云。
此
書
無
規
矩
不
若
看
止
觀
令
悟
境
|
百
卷。
自
公
退
食
一
鑪
香。
因
閱
及
兩
函。
寶
積
|
發
蒙。
觀
山
谷
詩。
讚
美
宗
鏡。
有
從
此
永
明
書
|
信。
讀
楞
嚴
至
空
生
心
內
猶
雲
點
大
清。
豁
如
|
及
孔
孟。
試
持
大
士
號。
目
疾
良
已。
於
是
遂
深
|
朱
太
醫
答
杜
祈
公。
未
讀
佛
書。
何
以
知
其
不
|
禱
圓
通。
輒
云。
臨
危
不
變
真
大
丈
夫。
有
告
以
|
事
與
時
違。
乃
去
隱
於
左
溪。
忽
苦
目
疾。
或
勉
|
為
可
復。
淳
熙
中。
四
魁
待
補。
歎
曰。
射
目
中
眉
|
學
無
所
不
通。
嘗
讀
周
官。
慨
然
以
封
建
井
田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15 |
佛
法
大
意。
師
號
月
窗。
居
廣
壽
之
日。
於
窗
|
席。
終
於
檡
陽
悟
真。
攻
媿
樓
公
鑰。
每
從
師
問
|
才
宏
闊
眾
所
景
慕。
出
主
慈
溪
觀
音。
六
遷
法
|
盡
得
慈
室
之
道。
慈
室
遷
南
湖。
令
居
座
端。
講
|
能
臧
否
諸
師
得
失。
慈
室
居
清
修
造
焉。
久
之
|
從
辯
利
止
菴
學。
因
同
人
商
略
光
明
定
題。
便
|
法
師
正
皎
字
元
晝。
鄞
嵩
江
朱
氏。
受
業
多
寶。
初
|
慈
室
雲
法
師
法
嗣
|
通
二
法
師
之
紀
︶
|
喜
其
故
人。
以
謂
後
身
云
︵
此
中
遺
失
如
寶
法
|
夢
湛
假
名
求
寄
宿。
洎
學
教
議
論
多
暗
合。
又
|
統。
未
就
而
亡。
良
渚
宗
鑑
為
續
成
之。
始
家
人
|
楞
嚴
集
解
科。
四
教
儀
止
觀
大
科。
晚
編
釋
門
正
|
言
以
僧
禮
荼
毘。
壽
七
十
五。
所
著
法
華
樞
鍵。
|
我
釋
獨
妙
之
經。
嘉
定
七
年
冬。
終
於
寶
山。
遺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16 |
龕
七
日。
顏
色
紅
潤。
口
角
微
涎。
有
以
帛
挹
之
|
息
風
不
行。
摩
訶
悉
利。
即
合
掌
瞑
目。
暑
中
留
|
起
端
坐。
索
筆
書
偈
云。
性
相
情
忘。
一
三
無
寄。
|
此
示
疾。
將
終
請
眾
諷
彌
陀
經。
稱
唱
佛
號。
遽
|
於
淨
土
重
會。
榮
笑
曰。
正
欲
見
君
作
略。
師
自
|
近。
道
義
難
忘
不
覺
如
此。
請
君
專
心
進
道。
當
|
日
默
坐
甚
久。
榮
曰。
今
日
何
為。
師
曰。
歸
期
已
|
榮
為
心
友。
每
閱
經
有
疑
必
造
榮
室
決
之。
一
|
七
期。
過
午
不
食。
未
嘗
違
日
晷。
與
同
修
善
|
湖
光
嚴
室
閱
藏
經。
修
法
華
三
昧。
前
後
二
十
|
室
居
清
修
往
依
焉。
每
謂
解
必
有
行。
乃
入
南
|
重。
行
人
了
宣
四
明
奉
化
潘
氏。
初
受
經
寶
林。
慈
|
向
圓
時。
此
詩
盛
播
人
口。
而
師
之
名
德
於
是
益
|
作
圓
月。
才
圓
便
有
虧。
不
如
作
一
半。
卻
有
|
間
作
半
月。
攻
媿
為
作
記。
賦
以
詩
云。
不
要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17 |
揚
尖
淵
法
師
法
嗣
|
師
一
人
︶
|
失
法
雄
法
|
機。
白
蓮
宗
風
之
盛。
實
二
師
振
起
之
也
︵
此
中
|
才
以
駕
說。
豁
襟
量
以
容
眾。
擒
文
藻
以
應
|
繼
居
白
蓮。
道
望
若
一。
具
正
眼
以
定
宗
發
辯
|
同
入
山
法
師
室。
服
勤
受
道
齊
名
當
世。
及
相
|
法
師
法
希
號
畢
菴。
法
雄
號
南
巖。
皆
天
台
人。
|
能
仁
山
法
師
法
嗣
|
三
人
︶
|
覺
菴
言
法
師
法
嗣
|
佛。
趺
坐
而
化
人
謂
赴
宣
師
之
約
云
︵
此
中
失
|
臨
終
前
一
日
與
眾
訣
別。
沐
浴
更
衣。
請
眾
念
|
壞。
嘉
泰
元
年
五
月
十
日
也。
後
三
年
榮
示
疾。
|
者。
異
香
襲
人。
闍
維
舍
利
盈
掬。
心
與
數
珠
不
|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
|
18 |
|
|
佛
祖
統
紀
卷
第
十
七
︵
終
︶
|
止
錄
十
三
人
︶
|
人
○
此
卷
共
四
十
四
人
原
本
遺
失
三
十
一
人。
|
欽
法
師
一
|
睡。
謹
身
敬
法。
不
以
闇
室
易
其
節
︵
此
中
失
法
|
榻
庋
上。
安
蓮
經
韋
天
像。
身
披
五
條。
吉
祥
而
|
教
觀。
時
輩
厭
服。
出
主
頂
山。
講
唱
無
廢
日。
臥
|
三
十
年
後。
振
吾
宗
者
非
汝
而
誰。
既
壯
深
研
|
專
心
為
學
勿
事
嬉
遊。
欽
師
大
喜
撫
其
背
曰。
|
上。
問
曰。
汝
何
不
隨
眾
去。
答
曰。
蒙
師
見
誡。
|
當
元
夕
眾
往
觀
燈。
欽
師
行
香。
見
其
危
坐
床
|
成
人。
初
謁
東
靈
欽
師。
時
效
禪
林。
群
居
僧
堂。
|
法
師
了
生
越
之
諸
暨
人。
年
十
二
出
家。
慧
解
如
|
▲ |
|
佛祖統紀卷第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