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已,
得
到
涅
槃
城。
涅
槃
城
有
三
門,
所
謂
空、
無
|
是
道
|
種
法?
答
曰:
三
十
七
品
是
趣
涅
槃
道,
行
|
七
品
後,
說
八
|
切
處。
︻
論
︼
問
曰:
何
以
故
次
三
十
|
心、
四
無
色
定,
八
背
捨、
八
勝
處、
九
次
第
定、
十
一
|
禪、
四
無
量
|
︻
經
︼
空
三
昧、
無
相
三
昧、
無
作
三
昧,
四
|
奉
詔
譯
|
後
秦
龜
茲
國
三
藏
鳩
摩
羅
什
|
龍
樹
菩
薩
造
| |
第
三
十
二
︵
卷
第
二
十
︶
|
大
智
度
論
釋
初
品
中
三
三
昧
義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 |
捨
是
三
心,
但
觀
眾
生
無
有
憎
愛。
復
次,
有
二
|
眾
生
皆
樂,
悲
觀
眾
生
皆
苦,
喜
觀
眾
生
皆
喜;
|
淨;
第
三
背
捨,
觀
身
還
使
淨。
四
無
量
心:
慈
觀
|
次,
於
八
勝
處
緣
中
自
在。
初、
二
背
捨,
觀
身
不
|
復
|
皆
能
使
青;
一
切
黃、
一
切
赤、
一
切
白
皆
如
是。
|
一
切
處
亦
如
是,
觀
取
少
許
青
色,
視
一
切
物
|
不?
譬
如
御
者
試
馬,
曲
折
隨
意,
然
後
入
陣。
十
|
第
定、
十
一
切
處
中,
試
心
知
得
柔
軟
自
在
隨
意
|
界
諸
禪
定。
於
四
無
量
心、
八
背
捨、
八
勝
處、
九
次
|
亂,
行
者
依
何
地、
何
方
便
得?
當
依
色
界、
無
色
|
心
散
|
開
門
法。
復
次,
三
十
七
品
是
上
妙
法,
欲
界
|
是
助
|
相、
無
作。
已
說
道,
次
應
說
到
處
門;
四
禪
等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 |
所
故
空,
空
故
無
男
無
女、
一
異
等
法。
我、
我
所
|
相
等,
是
相
實
皆
不
可
得。
何
以
故?
諸
法
無
我、
我
|
不?
審
諦
觀
之,
都
不
可
得;
若
男
相
女
相、
一
異
|
是
相,
著
我、
我
所。
我
今
當
觀
是
相
有
實
可
得
|
從
因
緣
生,
無
有
實
法,
但
有
相,
而
諸
眾
生
取
|
何
於
諸
法
中
心
著?
行
者
思
惟
作
是
念:
諸
法
|
眾
生
云
|
如
〈
忍
智
品
〉
中
說。
知
是
無
我、
我
所
已,
|
有
作
者,
無
有
受
者,
是
名
空
門。
復
次,
空
門,
|
法
無
我、
我
所
空,
諸
法
從
因
緣
和
合
生,
無
|
曰:
觀
諸
|
三
涅
槃
門。
問
曰:
何
等
空
涅
槃
門?
答
|
解
觀
中
心
柔
軟,
易
得
實
觀,
用
實
觀
得
入
|
七
品。
以
實
觀
難
得
故,
次
第
說
得
解
觀。
得
|
種
觀:
一
者、
得
解
觀,
二
者、
實
觀。
實
觀
者,
是
三
十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 |
破,
身
相
|
分
異
身,
身
即
是
男
女
相。
答
曰:
神
已
先
|
見
身
分
足,
知
有
有
分
法,
名
為
身;
足
等
身
|
是
身
不
得
離
身
分,
身
分
亦
不
得
離
身;
如
|
男
女?
雖
神
無
有
別,
即
身
分
別
有
男
女
之
異。
|
故
無
|
子,
和
合
亦
不
能
生,
無
性
故。
問
曰:
何
以
|
中
無,
和
合
中
亦
無;
如
六
狗
各
各
不
能
生
師
|
無
男
女
相,
乃
至
識
種
亦
無
男
女
相。
若
各
各
|
六
男,
不
可
以
一
作
六、
六
作
一。
亦
於
地
種
中
|
中,
強
名
為
男,
強
名
為
女。
若
六
種
是
男,
應
有
|
合,
作
種
種
事:
言
語、
坐
起、
去
來。
於
空
六
種
和
合
|
是
中
內
外
入
因
緣
和
合
生
識
種。
身
得
是
種
和
|
可
得。
復
次,
四
大
及
造
色
圍
虛
空
故
名
為
身;
|
中
名
字,
是
一、
是
異;
以
是
故,
男、
女、
一、
異
法
實
不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5 |
處
有
男
女?
若
有
男
女,
為
即
是
身?
為
異
身?
身
|
故,
何
|
果
一
故。
若
一、
若
異
中,
求
身
不
可
得;
身
無
|
分
與
有
分
不
異,
應
果
無
故
因
無。
何
以
故?
因
|
作
多。
復
次,
因
無
故
果
無,
非
果
無
故
因
無。
身
|
不
異
故。
又
身
分
多,
有
分
一,
不
應
多
作
一、
一
|
與
有
分
不
異,
頭
即
是
足。
何
以
故?
二
事
是
身
|
身
分
|
有
分
身
法
不
異,
故
無
咎!
答
曰:
若
足
等
|
等
身
分,
與
有
分
異,
是
有
咎;
今
足
等
身
分,
與
|
分
無
有
異,
有
分
者
隨
諸
分
故。
問
曰:
若
足
|
具
足
有
身
故。
若
身
分
分
在
諸
分
中,
是
身
與
|
中
具
足
有
身
者,
頭
中
應
有
腳,
何
以
故?
頭
中
|
分
中
具
足
有?
為
身
分
分
在
諸
分
中?
若
諸
分
|
亦
壞,
今
當
重
說。
若
有
是
有
分
名
身,
為
各
各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6 |
是
三
|
觀
無
作;
是
智
慧,
何
以
故
名
三
昧?
答
曰:
|
無
相、
|
無
作
門。
問
曰:
是
三
種,
以
智
慧
觀
空、
觀
|
無
相
門。
無
作
者,
既
知
無
相
都
無
所
作,
是
名
|
如
是
等
諸
相,
如
先
所
說,
此
中
應
廣
說,
是
名
|
亦
如
野
火
焚
竹
林,
因
緣
合
故
有
聲
出。
|
內
雖
無
實
外
似
人,
譬
如
洋
金
投
水
中,
|
骨
鎖
相
連
皮
肉
覆,
機
關
動
作
如
木
人。
|
彼
此
男
女
有
我
心,
無
智
慧
故
妄
見
有,
|
風
依
識
故
有
所
作,
是
識
滅
相
念
念
無。
|
俯
仰
屈
申
立
去
來,
視
瞻
言
語
中
無
實,
|
男
女。
如
說:
|
之
別。
但
二
世
因
緣
和
合,
以
顛
倒
心
故,
謂
為
|
則
無
可
得。
若
在
餘
法,
餘
法
非
色
故,
無
男
女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7 |
槃
是
真
解
脫,
於
身、
心
苦
得
脫;
有
餘
涅
槃
為
|
脫,
到
無
餘
涅
槃,
以
是
故
名
解
脫
門。
無
餘
涅
|
何
以
故
名
解
脫
門?
答
曰:
行
是
法
時
得
解
|
今
|
以
是
故,
三
解
脫
門
佛
說
名
為
三
昧。
問
曰:
|
捨
五
眾
身
及
道
法,
是
為
常
樂
得
涅
槃。
|
於
諸
樂
中
第
一
者,
斷
諸
渴
愛
滅
狂
法,
|
一
心
常
懃
精
進
者,
是
名
真
實
行
道
人!
|
能
持
淨
戒
名
比
丘,
能
觀
空
名
行
定
人,
|
以
故?
還
退
失
墮
生
死
故。
如
佛
說:
|
復
次,
諸
禪
定
中
無
此
三
法,
不
名
為
三
昧,
何
|
違。
諸
聖
人
在
定
中
得
實
相
說,
非
是
狂
心
語。
|
法
實
相。
復
次,
是
道
異
一
切
世
間,
與
世
間
相
|
無
所
能
作;
若
住
定
中,
則
能
破
諸
煩
惱,
得
諸
|
種
智
慧,
若
不
住
定
中,
則
是
狂
慧,
多
墮
邪
疑,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8 |
二
行:
觀
五
受
眾
因
緣
生
故
無
常;
身
心
惱
故
|
一
故
名
為
妙;
離
世
間
故
名
為
出。
無
作
三
昧
|
三
毒
等
諸
煩
惱
火
滅
故
名
為
滅;
一
切
法
中
第
|
相
三
昧
四
行:
觀
涅
槃
種
種
苦
盡
故
名
為
盡;
|
無
故
空;
二
者、
觀
我、
我
所
法
不
可
得
故
無
我。
無
|
異
相
|
益。
是
空
三
昧
二
行:
一
者、
觀
五
受
眾
一
相、
|
作
故。
是
諸
法
共
生、
共
住、
共
滅、
共
成
事,
互
相
利
|
應
有,
何
以
故?
定
力
不
獨
生,
不
能
獨
有
所
|
慧
如
大
臣,
餘
法
如
營
從。
餘
法
名
雖
不
說,
必
|
昧。
譬
如
王
來,
必
有
大
臣
營
從;
三
昧
如
王,
智
|
口
業,
此
中
起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和
合,
皆
名
為
三
|
無
作,
是
定
性,
是
定
相
應
心
心
數
法,
隨
行
身
業、
|
槃。
世
間
有
因
中
說
果,
果
中
說
因。
是
空、
無
相、
|
作
門。
此
三
法
雖
非
涅
槃,
涅
槃
因
故,
名
為
涅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9 |
成
就,
|
中,
成
就
在
色、
無
色
界
中。
如
是
等
成
就、
不
|
欲
界
|
者,
不
繫。
喜
根、
樂
根、
捨
根
相
應。
初
學
在
|
欲
界
及
有
頂
地。
若
有
漏
者,
繫
在
十
一
地;
無
漏
|
有
二
名。
如
是
說
者:
在
十
一
地,
六
地、
三
無
色、
|
漏;
三
三
昧
或
有
漏
或
無
漏。
以
是
故,
三
昧、
解
脫
|
色,
無
漏
性
故。
或
有
說
者:
三
解
脫
門
一
向
無
|
解
脫
門,
在
九
地
中:
四
禪、
未
到
地、
禪
中
間、
三
無
|
聖
人
去
處
故
跡;
愛
見
煩
惱
不
遮
故
必
到。
是
三
|
聖
道
分,
能
到
涅
槃
故
道;
不
顛
倒
故
正;
一
切
|
緣
生
果,
故
名
為
生。
觀
五
不
受
眾
四
行:
是
八
|
因;
四
緣
生
苦
果,
故
名
為
緣;
不
多
不
少
等
因
|
生
苦
果,
故
名
為
集;
以
六
因
生
苦
果,
故
名
為
|
苦。
觀
五
受
眾
因
四
行:
煩
惱、
有
漏
業
和
合
能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0 |
有,
自
性
有
則
無
生
者,
性
先
有
故。
若
無
生
|
不
然!
性
名
不
作
法,
不
待
因
緣
有。
諸
法
自
性
|
是
作
法,
則
可
破。
若
言
法
性
可
作
可
破,
是
事
|
從
因
緣
生,
若
從
因
緣
生,
便
是
作
法;
若
法
性
|
以
故?
若
諸
法
實
有
自
性,
則
無
可
壞。
性
相
不
|
空
故
有
罪
福,
若
無
法
空,
不
應
有
罪
福。
何
|
有
法
|
罪
無
福;
無
罪
無
福
故,
何
用
學
道?
答
曰:
|
故?
若
法
自
相
空,
則
無
生
無
滅;
無
生
無
滅
故,
無
|
法
不
空,
是
可
信;
法
自
相
空,
是
不
可
信。
何
以
|
提:
色、
色
相
空,
受、
想、
行、
識,
識
相
空。
問
曰:
眾
生
空,
|
須
菩
|
如
上
說。
法
空
者,
諸
法
自
相
空。
如
佛
告
|
義,
觀
一
切
法
空,
所
謂
眾
生
空,
法
空。
眾
生
空,
|
修、
不
修,
如
阿
毘
曇
中
廣
說。
復
次,
有
二
種
空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1 |
作,
著
是
無
相;
是
時
復
自
思
惟:
我
為
謬
錯,
諸
|
相
故。
若
於
無
相
中
生
戲
論,
欲
分
別
有
所
|
知
諸
法
實
相,
是
時
應
學
無
相
門,
以
滅
取
空
|
空
相,
從
是
因
緣
生
憍
慢
等
諸
結
使,
言
我
能
|
知
世
間
虛
誑
如
幻。
如
是
觀
空,
若
取
是
諸
法
|
難?
以
是
二
空,
能
觀
諸
法
空,
心
得
離
諸
法,
|
法
空
時,
云
何
亦
自
空?
若
無
法
空
性,
汝
何
所
|
聖
人
真
實
行
處。
若
是
法
空
有
性
者,
說
一
切
|
邪
見
故
說。
復
次,
諸
法
實
相
能
滅
諸
苦,
是
諸
|
是
難。
是
法
空,
諸
佛
以
憐
愍
心,
為
斷
愛
結、
除
|
空
中
亦
無
法
空
相,
汝
得
法
空,
心
著
故,
而
生
|
定
故。
如
是
等
人,
則
不
知
恩
義,
破
業
果
報。
法
|
若
眾
生
有
真
性
者,
則
無
能
害、
無
能
利,
自
性
|
滅,
生
滅
無
故
無
罪
福,
無
罪
福
故,
何
用
學
道?
|
則
無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2 |
名
為
門,
通
塗
更
塞。
若
除
空
相,
是
時
從
無
相
|
門。
若
入
是
空
門,
取
相、
得
是
空,
於
是
人
不
|
是
空,
亦
不
取
相,
是
人
直
入,
事
辦
故,
不
須
二
|
城
有
三
門:
空、
無
相、
無
作。
若
人
入
空
門,
不
得
|
門
入,
若
入
則
從
一
門。
諸
法
實
相
是
涅
槃
城,
|
作。
譬
如
城
有
三
門,
一
人
身
不
得
一
時
從
三
|
不
應
有
所
作
為
三
界
生,
是
時
無
相
轉
名
無
|
空
中
不
可
取
相,
是
時
空
轉
名
無
相;
無
相
中
|
因
緣
故,
說
有
三
種:
觀
諸
法
空
是
名
空;
於
|
以
行
|
解
脫
門。
是
三
解
脫
門,
摩
訶
衍
中
是
一
法,
|
應
求
三
界
中
生
身。
如
是
思
惟
時,
還
入
無
作
|
觀
無
作
相,
滅
三
毒,
不
應
起
身
口
意
業,
不
|
應
隨
空、
無
相
行,
身
口
意
不
應
有
所
作,
應
|
法
空
無
相
中
云
何
得
相、
取
相
作
戲
論?
是
時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3 |
空,
空
故
諸
見
滅。
愛
多
者,
為
說
無
作
解
脫
門;
|
諸
法
從
因
緣
生,
無
有
自
性,
無
有
自
性
故
|
一
切
|
者,
愛
見
等
者。
見
多
者,
為
說
空
解
脫
門;
見
|
義
有
三。
復
次,
應
度
者
有
三
種:
愛
多
者,
見
多
|
一
而
|
一
門,
今
何
以
說
三?
答
曰:
先
已
說,
法
雖
|
涅
槃
|
無
相、
無
作,
世
間
亦
如
是。
問
曰:
如
經
說
|
三
解
脫
門,
觀
世
間
即
是
涅
槃。
何
以
故?
涅
槃
空、
|
訶
衍
義
中:
是
三
解
脫
門,
緣
諸
法
實
相。
以
是
|
謂
數
緣
盡;
無
作
解
脫
門,
緣
三
諦,
攝
五
眾。
摩
|
門,
緣
苦
諦,
攝
五
眾;
無
相
解
脫
門,
緣
一
法,
所
|
無
相
相,
入
無
作
門。
阿
毘
曇
義
中:
是
空
解
脫
|
門
入。
若
於
無
相
相
心
著、
生
戲
論,
是
時
除
取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4 |
漏
者
不
繫。
禪
攝
身
業、
口
業,
及
心
不
相
應
|
漏
者,
無
漏
五
眾;
皆
是
有
為。
有
漏
者
色
界
繫,
無
|
眾;
無
|
無
對。
或
有
漏,
或
無
漏:
有
漏
者,
善
有
漏
五
|
不
可
見,
|
攝。
身、
口
業
是
色
法,
餘
殘
非
色
法。
一
切
|
眾
是;
云
何
名
無
漏?
無
漏
五
眾。
是
四
禪
中
所
|
淨
禪,
二
者、
無
漏
禪。
云
何
名
淨
禪?
有
漏
善
五
|
事
故,
三
解
脫
門
義
略
說。
四
禪
有
二
種:
一
者、
|
應
遍
學,
知
一
切
道,
故
說
三
門。
更
欲
說
餘
|
菩
薩
|
見。
佛
或
一
時
說
二
門,
或
一
時
說
三
門。
|
聞
是
男
女
等
相
無
故
斷
愛,
一
異
等
相
無
故
斷
|
愛,
即
得
入
道。
愛、
見
等
者,
為
說
無
相
解
脫
門;
|
見
一
切
法
無
常
苦,
從
因
緣
生,
見
已
心
厭
離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5 |
非
觀
相
應。
初
禪,
或
有
隨
覺
行
非
觀
相
應,
或
|
相
應,
亦
如
是。
是
四
禪
中,
三
禪
非
隨
覺
行
亦
|
想、
行
|
行,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餘
殘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
隨
心
行
亦
非
受
相
應
者,
除
四
禪
中
攝
隨
心
|
非
|
行
亦
受
相
應
者,
四
禪
攝
想
眾
及
相
應
行
眾。
|
受
相
應
非
隨
心
行
者,
四
禪
攝
心
意
識。
隨
心
|
禪
攝
身
業、
口
業,
隨
心
行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及
受。
|
隨
心
行
非
受
相
應。
隨
心
行
非
受
相
應
者,
四
|
受
相
應
非
隨
心
行,
或
隨
心
行
亦
受
相
應,
或
非
|
意、
識,
但
心。
四
禪
或
有
隨
心
行
非
受
相
應,
或
|
眾,
及
相
應
行
眾,
是
心
數
法,
亦
心
相
應;
禪
攝
心、
|
是
非
心,
非
心
數
法,
非
心
相
應;
禪
攝
受
眾、
想
|
諸
行,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6 |
心
心
數
法。
次
第
亦
與
次
第
緣
者,
過
去、
現
|
第
緣。
次
第
非
與
次
第
緣
者,
未
來
世
中
欲
生
|
或
次
第
亦
與
次
第
緣,
或
非
次
第
亦
非
與
次
|
第
緣,
|
與
因
緣。
四
禪
中:
初
禪,
或
次
第
非
與
次
|
緣,
亦
|
諸
行,
餘
殘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四
禪
皆
有
因
|
覺
行
亦
非
觀
相
應
者,
除
隨
覺
行
心
不
相
應
|
非
隨
|
行
亦
觀
相
應
者,
覺
觀
相
應
諸
心
心
數
法。
|
隨
覺
|
諸
行,
及
觀。
觀
相
應
非
隨
覺
行
者,
謂
覺。
|
應
者,
初
禪
攝
身
業、
口
業,
及
隨
覺
行
心
不
相
應
|
或
有
非
隨
覺
行
非
觀
相
應。
隨
覺
行
非
觀
相
|
觀
相
應
非
隨
覺
行,
或
有
隨
覺
行
亦
觀
相
應,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7 |
與
緣
非
緣;
餘
殘
亦
緣
亦
與
緣。
是
四
禪
亦
|
諸
行,
|
口
業。
四
禪
中
攝
身
業、
口
業,
及
心
不
相
應
|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餘
殘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及
身
業、
|
心
心
數
法,
餘
殘
未
來
世
心
心
數
法;
除
心
次
第
|
次
第
亦
非
與
次
第
緣
者,
除
未
來
世
中
欲
生
|
第
亦
與
次
第
緣
者,
過
去、
現
在
心
心
數
法。
非
|
次
|
中
欲
生
心
心
數
法,
及
無
想
定
若
生、
若
欲
生。
|
如
是。
第
四
禪,
次
第
不
與
次
第
緣
者,
未
來
世
|
禪
亦
|
身
業、
口
業
及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第
二、
第
三
|
世
欲
生
心
心
數
法,
餘
殘
未
來
世
中
心
心
數
法,
|
心
數
法。
非
次
第
亦
不
與
次
第
緣
者,
除
未
來
|
在
心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8 |
故,
離
一
切
喜,
得
遍
滿
樂,
入
第
三
禪;
離
一
切
|
內
清
淨,
得
微
妙
喜,
入
第
二
禪;
以
深
喜
散
定
|
除
五
蓋,
入
大
喜
初
禪;
滅
覺
觀,
攝
心
深
入
|
故,
起
大
悲
心,
修
行
禪
定,
繫
心
緣
中,
離
五
欲,
|
眾
生
|
此
少
弊
樂,
而
離
禪
中
深
妙
樂。
菩
薩
為
是
|
空、
無
所
有,
捨
之
甚
易。
眾
生
顛
倒
因
緣
故,
著
|
曰:
菩
薩
知
諸
五
欲
及
五
蓋,
從
因
緣
生、
無
自
性、
|
法
相
空,
菩
薩
云
何
於
空
法
中
能
起
禪
定?
答
|
但
說
諸
|
已
廣
說。
問
曰:
是
般
若
波
羅
蜜
論
議
中,
|
菩
薩
得
禪
方
便,
及
禪
相
禪
支,
禪
波
羅
蜜
中
|
分
別。
|
緣,
亦
與
增
上
緣。
如
是
等,
阿
毘
曇
分
中
廣
|
增
上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19 |
四
無
量
心
者,
慈、
悲、
喜、
捨。
慈
名
愛
念
眾
生,
常
|
十
三
|
大
智
度
論
釋
初
品
中
四
無
量
義
第
三
|
諸
毒。
|
倒
故,
以
細
微
妙
虛
妄
法
治。
譬
如
有
毒,
能
治
|
慈
觀
空,
於
禪
無
所
依
止;
以
五
欲
麤
誑
顛
|
智
慧
成
就
故
行
禪。
菩
薩
於
一
一
禪
中,
行
大
|
如
人
服
藥,
欲
以
除
病,
不
以
美
也。
為
戒
清
淨、
|
禪!
復
次,
是
菩
薩
不
以
取
相
愛
著
故
行
禪;
|
可
得,
不
應
作
是
難
言:
若
諸
法
空,
云
何
能
得
|
欲
而
得
禪;
無
捨
無
得
故,
今
諸
法
空
相
亦
不
|
若
實
有
諸
法
空,
是
不
名
為
空,
亦
不
應
捨
五
|
空
無
相,
以
眾
生
不
知
故,
以
禪
相
教
化
眾
生。
|
捨
而
自
莊
嚴,
入
第
四
禪。
是
菩
薩
雖
知
諸
法
|
苦
樂,
除
一
切
憂
喜
及
出
入
息,
以
清
淨
微
妙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0 |
說
八
背
捨;
心
不
調
柔,
不
能
從
禪
起
次
第
|
緣,
為
說
八
勝
處;
若
有
遮
道,
不
得
通
達,
為
|
無
色
定;
於
緣
中
不
能
得
自
在、
隨
意
觀
所
|
為
說
四
無
量
心;
患
厭
色
如
在
牢
獄,
為
說
四
|
物,
不
開
出
則
人
不
知。
若
欲
得
大
福
德
者,
|
別
說
名
字,
則
不
知
其
功
德,
譬
如
囊
中
寶
|
若
不
|
以
故
別
說?
答
曰:
雖
四
禪
中
皆
有
是
法,
|
四
禪
中
已
有
四
無
量
心
乃
至
十
一
切
處,
今
何
|
樂
故;
修
捨
心,
為
除
眾
生
中
愛
憎
故。
問
曰:
|
為
除
眾
生
中
惱
覺
故;
修
喜
心,
為
除
不
悅
|
愛。
修
慈
心,
為
除
眾
生
中
瞋
覺
故;
修
悲
心,
|
得
歡
喜;
捨
名
捨
三
種
心,
但
念
眾
生
不
憎
不
|
五
道
中
種
種
身
苦、
心
苦;
喜
名
欲
令
眾
生
從
樂
|
求
安
隱
樂
事
以
饒
益
之;
悲
名
愍
念
眾
生
受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1 |
者、
法
緣,
三
者、
無
緣。
問
曰:
是
四
無
量
心
|
盡
意
菩
薩
問
中,
說
慈
有
三
種:
一
者、
眾
生
緣,
二
|
漏,
取
相
已
入
諸
法
實
相
故
無
漏。
以
是
故,
無
|
根。
如
是
等,
阿
毘
曇
分
別
說。
取
眾
生
相
故
有
|
在
根
本
禪
中,
亦
禪
中
間。
三
根
相
應,
除
苦
根、
憂
|
在
色
界。
或
有
漏,
或
無
漏。
或
可
斷,
或
不
可
斷。
亦
|
是
慈
|
作
業
中,
思
最
有
力
故。
悲、
喜、
捨
亦
如
是。
|
數
法,
雖
皆
是
後
世
業
因
緣,
而
但
思
得
名,
於
|
生,
以
慈
為
主,
是
故
慈
得
名。
譬
如
一
切
心
心
|
諸
行,
是
法
和
合,
皆
名
為
慈。
名
為
慈
故
是
法
|
受、
想、
行、
識
眾,
是
法;
起
身
業、
口
業
及
心
不
相
應
|
令
得
樂
時,
心
數
法
中
生
法,
名
為
慈;
是
慈
相
應
|
隨
意
得
解,
為
說
十
一
切
處。
若
念
十
方
眾
生
|
入
禪,
為
說
九
次
第
定;
不
能
得
一
切
緣
遍
照、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2 |
未
決
了,
是
名
恨,
亦
名
怨;
若
心
已
定,
無
所
畏
|
初
生
瞋
結
名
為
瞋;
瞋
增
長
籌
量,
持
著
心
中
|
為
恨,
恨
久
成
怨,
身
口
業
加
害,
是
名
惱。
復
次,
|
事
故,
名
無
瞋
恨。
無
怨
無
惱,
恨
即
是
怨,
初
嫌
|
處
所,
有
勢
力,
當
加
害,
是
名
恨。
以
慈
除
此
二
|
欲
惡
口
罵
詈,
殺
害
劫
奪,
是
名
瞋;
待
時
節,
得
|
者,
於
眾
生
中,
若
有
因
緣、
若
無
因
緣
而
瞋,
若
|
惱。
譬
如
淨
水
珠
著
濁
水
中,
水
即
清。
無
恚
恨
|
心
數
法,
能
除
心
中
憒
濁,
所
謂
瞋
恨
慳
貪
等
煩
|
悲、
喜、
捨
相
應
心,
亦
如
是。
慈
相
應
心
者,
慈
名
|
滿
南
西
北
方、
四
維、
上
下、
十
方
世
界
眾
生。
以
|
慈
心
得
解
遍
滿
東
方
世
界
眾
生,
慈
心
得
解
遍
|
心,
無
恚
無
恨,
無
怨
無
惱,
廣
大
無
量,
善
修。
|
答
曰:
如
佛
處
處
經
中
說:
有
比
丘
以
慈
相
應
|
云
何
行?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3 |
是
名
廣、
大、
無
量。
所
以
者
何?
大
因
緣
常
能
破
小
|
復
小
於
此,
故
名
瞋、
恨、
怨、
惱。
破
是
小
中
之
小,
|
次,
一
切
煩
惱
心,
小
人
所
行,
生
小
事
故
名
為
小;
|
廣,
破
怨
心
是
名
大,
破
惱
心
是
名
無
量。
復
|
方
眾
生
心
是
名
無
量。
復
次,
破
瞋
恨
心
是
名
|
心
是
名
廣,
緣
四
維
眾
生
心
是
名
大,
緣
上
下
|
名
廣,
中
名
大,
上
名
無
量。
復
次,
緣
四
方
眾
生
|
方,
大
名
高
遠,
無
量
名
下
方
及
九
方。
復
次,
下
|
廣、
大、
無
量
者,
一
大
心
分
別
有
三
名:
廣
名
一
|
精
進,
行
是
三
昧。
以
是
故,
無
瞋
無
恨、
無
怨
無
惱。
|
生
聞
是
慈
三
昧,
能
除
苦、
能
與
樂
故,
一
心
懃
|
苦,
貪
著
於
樂;
瞋
為
苦
因
緣,
慈
是
樂
因
緣。
眾
|
無
惱,
佛
以
是
讚
歎
慈
心。
一
切
眾
生
皆
畏
於
|
無
瞋
無
恨、
無
怨
無
惱。
此
無
瞋
無
恨、
無
怨
|
忌,
是
名
惱。
以
慈
心
力
除、
捨、
離
此
三
事,
是
名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4 |
生
中,
非
但
益
己
眾
生
中,
非
但
一
方
眾
生
中,
|
心,
不
名
為
修。
非
但
愛
念
眾
生
中,
非
但
好
眾
|
是
等,
分
別
義。
善
修
者,
是
慈
心
牢
固。
初
得
慈
|
緣
心,
故
名
為
大;
為
有
量
心,
故
名
為
無
量。
如
|
名
無
量
心。
復
次,
為
狹
緣
心,
故
名
為
廣;
為
小
|
人,
是
名
大
心;
以
慈
念
怨
憎,
其
功
德
多
故,
|
以
慈
念
廣
於
念
已
故,
名
為
廣
心;
以
慈
念
中
|
眾
生
及
三
惡
道,
是
名
廣
心。
於
所
愛
眾
生
中,
|
天
及
人
尊
貴
處,
故
名
為
大
心;
念
諸
餘
下
賤
|
是
名
無
量
心,
用
無
量
法
分
別
聖
人
故;
念
諸
|
成
就
故,
是
心
無
量。
以
是
慈
心,
念
得
道
聖
人,
|
戒
清
淨
故,
是
心
廣;
禪
定
具
足
故,
是
心
大;
智
慧
|
心
者,
為
欲
得
涅
槃
故,
除
惡
心。
復
次,
行
者
持
|
法;
大
心
者,
信
樂
福
德
果
報
故,
除
惡
心;
無
量
|
事
故。
廣
心
者,
畏
罪
畏
墮
地
獄
故,
除
心
中
惡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5 |
緣
不
實,
顛
倒
虛
誑
故,
心
無
所
緣。
佛
以
眾
生
|
為
性
中,
不
依
止
過
去
世,
未
來、
現
在
世,
知
諸
|
是
慈
但
諸
佛
有。
何
以
故?
諸
佛
心
不
住
有
為
無
|
隨
意
得
樂;
為
世
俗
法
故,
名
為
法
緣。
無
緣
者,
|
知
是
法
空,
而
常
一
心
欲
得
樂。
聖
人
愍
之,
令
|
五
眾
即
是
眾
生,
念
是
五
眾。
以
慈
念
眾
生
不
|
以
慈
念
眾
生
時,
從
和
合
因
緣
相
續
生,
但
空
|
滅
一
異
相
故,
但
觀
從
因
緣
相
續
生
諸
欲。
|
盡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諸
佛。
是
諸
聖
人
破
吾
我
相,
|
人
行
處,
或
有
學
人
未
漏
盡
者
行。
法
緣
者,
諸
漏
|
方
眾
生
中,
如
是
慈
心,
名
眾
生
緣;
多
在
凡
夫
|
求
好
事,
欲
令
得
利
益
安
隱。
如
是
心
遍
滿
十
|
視
之,
如
父
如
母,
如
兄
弟、
姊
妹、
子
姪、
知
識,
常
|
眾
生,
正
等
無
異。
十
方
五
道
眾
生
中,
以
一
慈
心
|
名
為
善
修。
久
行
得
深
愛
樂,
愛、
憎
及
中
三
種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6 |
學
是
慈
無
量
心
時,
先
作
願:
願
諸
眾
生
受
|
者
欲
|
行
悲
者,
觀
一
切
眾
生
皆
受
苦?
答
曰:
行
|
中
少
分。
云
何
行
慈
者,
觀
一
切
眾
生
皆
受
樂?
|
如
三
惡
道
及
人
中
少
分;
有
受
不
苦
不
樂,
五
道
|
種
眾
生:
有
受
樂,
如
諸
天
及
人
少
分;
有
受
苦,
|
曰:
有
三
|
恨、
無
怨、
無
惱
心,
乃
至
十
方
亦
如
是。
問
|
是
念:
眾
生
可
愍,
莫
令
受
是
種
種
苦,
無
瞋、
無
|
義
亦
如
是:
以
憐
愍
心,
遍
觀
十
方
眾
生
苦,
作
|
緣、
無
緣,
亦
復
如
是。
是
為
略
說
慈
心
義。
悲
心
|
或
與
金
銀
寶
物,
或
與
如
意
真
珠;
眾
生
緣、
法
|
之,
是
名
無
緣。
譬
如
給
賜
貧
人,
或
與
財
物,
|
分
別
取
捨;
以
是
諸
法
實
相
智
慧,
令
眾
生
得
|
不
知
是
諸
法
實
相,
往
來
五
道,
心
著
諸
法,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7 |
生
離
樂
時
得
苦,
苦
時
即
是
苦,
得
不
苦
不
樂
|
樂,
有
何
等
饒
益?
答
曰:
行
者
作
是
念:
一
切
眾
|
種
心
中,
應
有
福
德,
是
捨
心
於
眾
生
不
苦
不
|
是
三
|
漸
漸
增
廣,
盡
見
一
切
受
不
苦
不
樂。
問
曰:
|
是
心
|
相?
答
曰:
取
受
不
苦
不
樂
人
相,
行
者
以
|
苦
人
相,
喜
心
中
取
受
喜
人
相,
捨
心
中
取
何
等
|
中
取
受
|
就
故。
悲、
喜、
捨
心
亦
如
是。
問
曰:
悲
心
|
轉
廣,
怨
親
同
等,
皆
見
得
樂,
是
慈
禪
定
增
長
成
|
如
是,
初
生
慈
願
時,
唯
及
諸
親
族、
知
識;
慈
心
|
草、
乾
牛
屎,
火
勢
轉
大,
能
燒
大
濕
木。
慈
三
昧
亦
|
增
廣,
即
見
眾
生
皆
受
樂。
譬
如
鑽
火,
先
以
軟
|
種
種
樂。
取
受
樂
人
相,
攝
心
入
禪,
是
相
漸
漸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8 |
五
識
|
界
樂
願
令
眾
生
得,
是
名
喜。
復
次,
欲
界
中
|
名
喜。
復
次,
欲
界
樂
願
令
眾
生
得,
是
名
樂;
色
|
寶
物
是
名
樂;
後
教
令
賣
買
得
受
五
欲
樂,
是
|
樂
因
令
眾
生
得
喜。
如
人
憐
愍
貧
人,
先
施
|
法
塵
中
生
樂
名
喜;
先
求
樂,
願
令
眾
生
得,
從
|
名
樂,
意
識
相
應
樂
名
喜;
五
塵
中
生
樂
名
樂,
|
應
樂
|
異?
答
曰:
身
樂
名
樂,
心
樂
名
喜;
五
識
相
|
令
眾
生
樂,
喜
心
令
眾
生
喜,
樂
與
喜
有
何
等
|
慈
心
|
名
為
捨
心。
問
曰:
悲
心、
捨
心,
可
知
有
別;
|
憂
故
心
亂,
入
是
捨
心,
除
此
貪
憂,
貪
憂
除
故
|
著
心
生;
行
悲
心,
或
時
憂
愁
心
生;
以
是
貪
|
則
安
隱,
以
是
饒
益。
行
者
行
慈、
喜
心,
或
時
貪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29 |
樂。
出
慈
三
昧
故,
見
眾
生
受
種
種
苦,
發
深
愛
|
第?
答
曰:
行
慈
心
時,
愛
眾
生
如
兒
子,
願
與
|
喜
次
|
先
樂
而
後
喜。
問
曰:
若
爾
者,
何
以
不
慈、
|
故,
但
與
樂;
攝
心
深
愛
眾
生,
故
與
喜。
以
是
故,
|
眾
生
|
二
法?
答
曰:
行
者
初
心
未
攝,
未
能
深
愛
|
者,
何
以
不
和
合
二
心
作
一
無
量,
而
分
別
為
|
若
爾
|
時,
是
名
樂;
藥
發
遍
身
時,
是
名
喜。
問
曰:
|
樂
相
外
現,
歌
舞
踊
躍,
是
名
喜。
譬
如
初
服
藥
|
樂,
果
時
名
喜;
初
得
樂
時
是
名
樂,
歡
心
內
發,
|
切
樂,
是
名
喜;
麤
樂
名
樂,
細
樂
名
喜;
因
時
名
|
是
名
樂;
欲
界
及
初
禪
意
識
相
應
樂,
二
禪
中
一
|
相
應
樂,
初
禪
中
三
識
相
應
樂,
三
禪
中
一
切
樂,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0 |
如
慈、
悲、
喜
心
愛
深
故
捨
眾
生
難,
入
是
捨
心
|
是
實
樂。
以
是
故,
捨
是
三
心,
入
是
捨
心。
復
次,
|
心
作
佛,
行
六
波
羅
蜜,
具
足
佛
法,
令
眾
生
得
|
但
憶
想,
未
有
實
事;
欲
令
眾
生
得
實
事,
當
發
|
苦;
行
喜
心
時,
亦
不
能
令
眾
生
得
大
喜。
此
|
樂;
悲
心
欲
令
眾
生
離
苦,
亦
不
能
令
得
離
|
亦
以
是
慈
心
欲
令
眾
生
樂,
而
不
能
令
得
|
生,
但
念
捨
是
三
種
心。
何
以
故?
妨
廢
餘
法
故。
|
捨
眾
|
何
以
行
捨
心?
答
曰:
行
者
如
是
觀,
常
不
|
生,
復
|
是
故
悲
心
在
中。
問
曰:
若
如
是
深
愛
眾
|
入
悲
心
觀
眾
生
苦,
憐
愍
心
生,
便
與
深
樂,
以
|
子,
若
得
病
急,
是
時
愛
心
轉
重;
菩
薩
亦
如
是,
|
心
憐
愍
眾
生,
令
得
深
樂。
譬
如
父
母
雖
常
愛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1 |
生,
入
無
餘
涅
槃;
比
於
空
心
願
益,
是
為
大
利!
|
祇
眾
|
界,
受
無
量
心
樂。
若
作
佛
時,
共
無
量
阿
僧
|
出
家
行
禪,
引
導
眾
生,
教
令
行
禪,
得
生
清
淨
|
報
時,
或
作
轉
輪
聖
王,
多
所
饒
益;
菩
薩
或
時
|
心
因
緣,
亦
自
作
福
德,
亦
教
他
作
福
德,
受
果
|
薩
行
是
慈
心,
欲
令
眾
生
離
苦
得
樂,
從
此
慈
|
無
量,
為
自
調
自
利
故,
亦
但
空
念
眾
生。
諸
菩
|
報;
得
大
報
故,
能
大
饒
益。
凡
夫、
聲
聞
行
是
四
|
但
菩
薩
發
大
誓
願;
從
是
大
願,
得
大
福
德
果
|
是
菩
薩
作
佛
時,
雖
不
能
令
一
切
眾
生
得
樂,
|
故
但
言
是
三
心
憶
想
心
生,
無
有
實
事?
答
曰:
|
成
佛,
亦
不
能
令
一
切
眾
生
離
苦
得
樂,
何
以
|
乃
至
|
故
易
得
出
離。
問
曰:
菩
薩
行
六
波
羅
蜜,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2 |
得;
譬
如
瓦
石
中
求
珍
寶
不
可
得。
復
次,
諸
佛
|
言
有
度。
汝
於
世
俗
中
求
第
一
義,
是
事
不
可
|
義
中,
則
無
眾
生,
亦
無
度,
但
以
世
俗
法
故,
說
|
度
少,
是
為
重
墮
負
處!
復
次,
諸
法
實
相
第
一
|
能
自
拔,
而
難
言
無
眾
生
中,
多
少
一
種
何
以
|
何
以
不
盡
度,
是
為
墮
負
處!
汝
於
負
處
不
|
方
佛,
求
一
切
眾
生
不
可
得
故
無
所
度,
汝
難
言
|
者,
少
亦
俱
空,
何
以
度
少?
答
曰:
我
言
三
世
十
|
云
何
盡
度
一
切?
問
曰:
若
空
不
可
得
盡
度
|
實
定
法,
三
世
十
方
諸
佛,
求
眾
生
實
不
可
得,
|
度
一
切
眾
生。
復
次,
是
眾
生
性,
從
癡
而
有,
非
|
佛,
為
斷
佛
種,
有
如
是
等
過。
以
是
故,
一
佛
不
|
一
切
眾
生,
餘
佛
則
無
所
復
度,
是
則
無
未
來
|
盡
度
|
乃
至
舍
利
餘
法,
多
所
饒
益。
復
次,
若
一
佛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3 |
曰:
無
量
有
二
種:
一
者、
實
無
量,
諸
聖
人
所
不
|
今
何
以
言
有
量
因
緣
故,
所
度
亦
應
有
量?
答
|
自
言
光
明
變
化
作
無
量
身,
度
十
方
無
量
眾
生;
|
汝
|
化
度
眾
生;
如
劫
盡
火
照,
久
亦
復
滅。
問
曰:
|
十
方
無
量
眾
生,
涅
槃
後
八
萬
四
千
法
聚
舍
利,
|
照
無
量
世
界,
一
一
光
明
變
化
作
無
量
身,
度
|
亦
必
當
滅。
菩
薩
得
一
切
種
智
時,
身
出
光
明,
|
執
精
進
弓,
用
智
慧
箭,
深
入
佛
法,
大
作
佛
事,
|
量
雖
久
必
滅。
菩
薩
成
佛
亦
如
是,
從
初
發
意,
|
遠
必
墮。
亦
如
劫
盡
大
火
燒
三
千
世
界,
明
照
無
|
法,
盡
度
無
量
眾
生。
如
大
力
士,
弓
勢
雖
大,
箭
|
眾
生
亦
應
有
量,
不
應
以
隨
因
緣
果
報
有
量
|
皆
是
作
法,
有
限
有
量,
有
初
有
後,
故
所
度
|
從
初
發
心,
乃
至
法
盡,
於
其
中
間
所
有
功
德,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4 |
不
動
不
依
止,
是
則
為
法
印。
|
若
分
別
憶
想,
則
是
魔
羅
網;
|
不
生
滅
法
中,
而
作
分
別
相。
|
常
念
常
空
相,
是
人
非
行
道,
|
若
取
眾
生
相,
則
遠
離
實
道。
|
諸
法
之
實
相,
則
是
眾
生
相;
|
空
拳
誑
小
兒,
以
度
於
一
切。
|
我
坐
道
場
時,
智
慧
不
可
得,
|
空
中
眾
生
不
可
得。
如
佛
說:
|
因
緣
和
合
生
故,
無
有
自
性,
自
性
無
故
常
空,
常
|
能
知,
但
非
汝
等
所
及,
故
言
無
量。
復
次,
諸
法
|
天
世
人
所
不
能
知。
佛
度
眾
生
亦
如
是,
諸
佛
|
山、
大
海
水,
斤
兩、
渧
數
多
少,
諸
佛
菩
薩
能
知,
諸
|
者、
有
法
可
量,
但
力
劣
者
不
能
量;
譬
如
須
彌
|
能
量;
譬
如
虛
空、
涅
槃、
眾
生
性,
是
不
可
量。
二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5 |
無
量
心,
|
強;
苦
力
多
故,
一
處
足
明。
問
曰:
行
是
四
|
刺,
眾
樂
皆
失,
但
覺
刺
苦。
樂
力
弱
故,
二
分
乃
|
苦
力
多,
樂
力
弱。
若
人
遍
身
受
樂,
得
一
處
針
|
上
妙
五
欲,
憂
苦
深
故,
不
聞、
不
見。
以
是
故
知
|
七
日
已,
汝
當
死!
我
聞
是
聲,
雖
作
閻
浮
提
王,
|
羅
日
日
振
鈴
高
聲
唱:
七
日
中
已
爾
許
日
過,
過
|
暢
不?
答
言:
我
不
見、
不
聞、
不
覺,
何
以
故?
旃
陀
|
過
七
日
已,
阿
育
王
問
言:
閻
浮
提
主,
受
樂
歡
|
陀
輸,
七
日
作
閻
浮
提
王,
得
上
妙
自
恣
五
欲。
|
受
樂
時
心
軟,
受
苦
時
心
堅。
如
阿
育
王
弟
違
|
故,
作
二
分;
是
苦
不
愛
不
念
故,
不
作
二
分。
又
|
愛
重
|
以
不
作
二
分?
答
曰:
樂
是
一
切
眾
生
所
|
問
曰:
若
樂
有
二
分:
慈
心、
喜
心;
悲
心
觀
苦,
何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6 |
為
梵
行;
離
欲
亦
名
梵。
若
說
梵,
則
攝
四
禪、
四
|
為
梵;
說
梵
皆
攝
色
界。
以
是
故,
斷
婬
欲
法,
名
|
是
故
說
行
慈
生
梵
天。
復
次,
斷
婬
欲
天,
皆
名
|
眾
生
聞
行
慈
生
梵
天,
皆
多
信
向
行
慈
法,
以
|
婆
羅
門,
婆
羅
門
法,
所
有
福
德
盡
願
生
梵
天。
若
|
貴,
皆
聞
皆
識
故。
佛
在
天
竺
國,
天
竺
國
常
多
|
所
尊
|
說
慈
報
生
梵
天
上?
答
曰:
以
梵
天
眾
生
|
故
佛
|
生
故,
生
清
淨
處,
所
謂
色
界。
問
曰:
何
以
|
故,
得
是
無
量
福
德。
以
是
有
漏
無
量
心
緣
眾
|
傷,
終
不
橫
死,
善
神
擁
護。
以
利
益
無
量
眾
生
|
得
五
功
德:
入
火
不
燒,
中
毒
不
死,
兵
刃
不
|
現
在
|
得
何
等
果
報?
答
曰:
佛
說
入
是
慈
三
昧,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7 |
大
悲。
大
悲
是
一
切
諸
佛、
菩
薩
功
德
之
根
本,
是
|
處
眾
生
中,
行
三
十
二
種
悲,
漸
漸
增
廣,
轉
成
|
處
處
說
其
功
德,
如
明
網
菩
薩
經
中
說:
菩
薩
|
一
阿
含
中
說
有
五
功
德。
悲
心,
於
摩
訶
衍
經,
|
無
憂,
故
生
捨
心。
復
次,
慈
以
樂
與
眾
生
故,
增
|
法
樂,
故
生
喜
心;
於
三
事
中,
無
憎
無
愛,
無
貪
|
得
樂
者,
故
生
悲
心;
欲
令
眾
生
離
苦,
心
得
|
者
何?
先
以
慈
心
欲
令
眾
生
得
樂,
見
有
不
|
是
真
無
量,
慈
為
如
王,
餘
三
隨
從
如
人
民。
所
以
|
此
亦
如
是,
若
說
慈,
則
已
說
悲、
喜、
捨。
復
次,
慈
|
有
功
德?
答
曰:
如
上
譬
喻,
說
一
則
攝
三
事;
|
不
說
|
三
事。
問
曰:
慈
有
五
功
德;
悲、
喜、
捨
何
以
|
如
五
戒
中
口
律
儀,
但
說
一
種
不
妄
語,
則
攝
|
無
色
定。
復
次,
覺
觀
難
滅
故,
不
說
上
地
名;
譬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8 |
此
果
報
自
應
受
樂,
三
界
中
遍
淨
最
為
樂
故,
|
無
所
有
處
易
故。
復
次,
慈
心
願
令
眾
生
得
樂,
|
虛
空
處;
從
喜
定
起,
入
識
處;
從
捨
定
起,
入
|
從
慈
定
起,
迴
向
第
三
禪
易;
從
悲
定
起,
向
|
法
不
可
思
議,
隨
眾
生
應
度
者
如
是
說。
復
次,
|
處。
云
何
言
慈
果
報
應
生
梵
天
上?
答
曰:
諸
佛
|
修,
福
極
識
處;
捨
心
好
修、
善
修,
福
極
無
所
有
|
悲
心
好
修、
善
修,
福
極
虛
空
處;
喜
心
好
修、
善
|
四
無
量
功
德,
慈
心
好
修,
善
修,
福
極
遍
淨
天;
|
佛
說:
|
功
德
難
有
故,
悲
以
能
成
大
業
故。
問
曰:
|
有
讚。
慈、
悲
二
事
遍
大
故,
佛
讚
其
功
德。
慈
以
|
作
佛。
如
是
等,
種
種
讚
大
悲。
喜、
捨
心,
餘
處
亦
|
心
故,
得
般
若
波
羅
蜜,
得
般
若
波
羅
蜜
故
得
|
般
若
波
羅
蜜
之
母,
諸
佛
之
祖
母。
菩
薩
以
大
悲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39 |
鈍
根
故,
分
別
著
諸
法,
錯
說
四
無
量
相:
是
四
|
弟
子
|
聖
人
所
得,
非
凡
夫。
復
次,
佛
知
未
來
世
諸
|
是
故,
捨
心
福
極
無
所
有
處。
如
是
四
無
量,
但
|
樂,
苦
樂
捨
故,
得
真
捨
法,
所
謂
無
所
有
處;
以
|
是
故
喜
福
極
在
識
處。
捨
心
者,
捨
眾
生
中
苦
|
於
一
切
法
中
皆
有
心
識,
識
得
自
在
無
邊,
以
|
處
心,
雖
得
出
身,
猶
繫
心
虛
空;
識
處
無
量,
|
識
樂,
心
識
樂
者,
心
得
離
身,
如
鳥
出
籠;
虛
空
|
破
色,
是
故
福
極
虛
空
處。
喜
心
欲
與
眾
生
心
|
有
身
必
有
苦,
唯
有
無
身,
乃
得
無
苦,
虛
空
能
|
苦
復
來;
若
為
除
外
苦,
內
苦
復
來。
行
者
思
惟:
|
憐
愍
心
生,
云
何
令
得
離
苦?
若
為
除
內
苦,
外
|
行
者
|
言
福
極
遍
淨。
悲
心
觀
眾
生
老、
病、
殘
害
苦,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0 |
無
色
界,
得
不
隱
沒
無
記
四
眾。
行
得
者,
觀
是
|
行。
生
得
者,
行
是
四
無
色
定,
業
報
因
緣
故,
生
|
無
色
中
攝,
三
十
一
結
及
此
結
使
中
起
心
相
應
|
種:
一
者,
有
垢,
二
者、
生
得,
三
者、
行
得。
有
垢
者,
|
有
三
|
無
所
有
處、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是
四
無
色
|
識
處、
|
種,
略
說
四
無
量
心。
四
無
色
定
者,
虛
空
處、
|
漏,
無
緣
是
無
漏,
法
緣
或
有
漏、
或
無
漏。
如
是
種
|
三
種:
眾
生
緣、
法
緣、
無
緣。
論
者
言:
眾
生
緣
是
有
|
緣
無
色
界
中。
如
無
盡
意
菩
薩
問
中
說:
慈
有
|
中。
佛
以
四
無
量
心,
普
緣
十
方
眾
生
故,
亦
應
|
為
斷
如
是
人
妄
見
故,
說
四
無
量
心
無
色
界
|
無
色
界
中
無。
何
以
故?
無
色
界
不
緣
欲
界
故。
|
無
量
心
眾
生
緣
故,
但
是
有
漏;
但
緣
欲
界
故,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1 |
淨
持
戒
心
安
隱,
不
怖
不
畏。
離
諸
欲、
諸
惡
不
|
法,
得
利
為
深。
我
先
捨
財
物、
妻
子
出
家,
得
清
|
一
相、
異
相。
復
次,
行
者
作
是
念:
我
若
除
卻
離
諸
|
不
應
隨
愚
人
學;
當
求
實
事,
實
事
中
無
是
|
於
和
合
色
中
取
一
相、
異
相,
心
著
色
相,
我
今
|
後
皆
無,
以
是
故,
若
後
無、
今
亦
無。
眾
生
顛
倒
故,
|
破
散,
|
誑
無
實,
易
可
得
滅。
復
次,
是
色
分
別
分
分
|
因
緣
和
合
生
故
無
自
性;
自
性
無
故,
是
三
種
虛
|
皆
從
|
云
何
能
滅
是
三
種
相?
答
曰:
是
三
種
相
|
相,
不
念
一
切
異
相,
入
無
邊
虛
空
處
定。
問
曰:
|
卻。
如
是
思
惟
已,
過
一
切
色
相,
滅
一
切
有
對
|
重
病、
如
癰
瘡、
如
毒
刺,
皆
是
虛
誑
妄
語,
應
當
除
|
色
麤
惡、
重
苦、
老
病、
殺
害
等,
種
種
苦
惱
因
緣。
如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2 |
三
當
分
別。
虛
空
處,
或
有
漏,
或
無
漏。
有
漏
|
一
常
有
漏,
|
便,
如
〈
禪
波
羅
蜜
品
〉
中
說。
是
四
無
色,
|
界
中
染,
得
無
邊
虛
空
處。
得
三
無
色
因
緣
方
|
無
教
色
種
種
分
別
故,
名
異
相。
如
是
觀
離
色
|
舌
味、
身
觸
壞
故,
過
有
對
相;
於
二
種
餘
色
及
|
對
色。
復
次,
眼
見
色
壞
故,
名
過
色;
耳
聲、
鼻
香、
|
是
不
可
見
有
對
色;
不
念
異
相
者,
是
不
可
見
無
|
無
對。
過
色
相
者,
是
可
見
有
對
色;
滅
有
對
相
者,
|
色
可
見
有
對,
有
色
不
可
見
有
對,
有
色
不
可
見
|
色
相,
滅
有
對
相,
不
念
異
相。
佛
說
三
種
色:
有
|
禪。
今
捨
是
四
禪,
應
更
得
妙
定。
以
是
故,
過
是
|
諸
樂
中
最
第
一;
捨
是
樂,
得
念
捨
清
淨
第
四
|
得
第
二
禪
中
大
喜
樂;
離
喜
在
第
三
禪
地,
於
|
善
法,
離
生
喜
樂
得
初
禪;
離
覺
觀、
內
清
淨
故,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3 |
非
相
應
因。
有
善
法
非
四
無
色
中,
有
四
無
|
定
攝
心
心
數
法,
是
相
應
因;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是
|
三
中
有
漏
者
是
有,
無
漏
者
是
非
有。
四
無
色
|
一
有;
|
修。
隱
沒
者
是
有
垢,
不
隱
沒
者
是
無
垢。
|
非
可
|
報。
善
四
無
色
定
是
可
修,
無
記
四
無
色
定
|
想
處
是
有
報,
無
記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是
無
|
報;
識
處、
無
所
有
處,
亦
如
是。
善
非
有
想
非
無
|
漏
虛
空
處
是
有
報,
無
記
及
無
漏
虛
空
處
是
無
|
善
有
|
眾。
識
處、
無
所
有
處,
亦
如
是;
一
切
皆
有
為。
|
漏
四
|
空
處
攝
有
漏
四
眾。
無
漏
者,
虛
空
處
攝
無
|
者,
虛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4 |
四
無
|
善
四
無
色。
亦
無
記
法
亦
四
無
色
者,
無
記
|
空
及
非
智
緣
盡。
有
四
無
色
中
非
無
記
法
者,
|
色
者,
無
記
色
眾,
及
四
無
色
不
攝
無
記
四
眾,
虛
|
有
非
無
記
亦
非
四
無
色。
有
無
記
法
非
四
無
|
四
無
色
非
無
記
法,
有
亦
無
記
法
亦
四
無
色,
|
不
善
法
中
不
相
攝。
有
無
記
法
非
四
無
色,
有
|
及
四
無
色
不
攝
無
記
四
眾,
虛
空
及
非
智
緣
盡。
|
非
四
無
色
者,
一
切
不
善
五
眾,
及
無
記
色
眾,
|
法
亦
四
無
色
者,
善
四
無
色。
有
非
善
法
亦
|
四
無
色
中
非
善
法
者,
無
記
四
無
色。
有
亦
善
|
善
色
眾,
及
四
無
色
不
攝
四
眾,
及
智
緣
盡。
有
|
亦
非
四
無
色
中。
有
善
法
非
四
無
色
者,
一
切
|
非
善
法,
有
亦
善
法
亦
四
無
色
中,
有
非
善
法
|
色
中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5 |
有
漏
者,
三
無
色
少
分。
亦
有
漏
亦
四
無
色
|
色
非
|
有
漏
色
眾,
及
無
色
不
攝
有
漏
四
眾。
四
無
|
色,
或
非
有
漏
非
四
無
色。
有
漏
非
四
無
色
者,
|
非
四
無
色,
或
四
無
色
非
有
漏,
或
有
漏
亦
四
無
|
有
漏
|
色
眾
及
漏
無
色
不
攝
四
眾,
及
無
為
法。
或
|
亦
四
無
色
者,
二
漏
少
分。
非
漏
非
四
無
色
者,
|
亦
漏
|
漏
少
分。
四
無
色
非
漏
者,
漏
不
攝
四
無
色。
|
漏
亦
非
四
無
色。
漏
非
四
無
色
者,
一
漏
及
二
|
四
無
色,
或
四
無
色
非
漏,
或
漏
亦
四
無
色,
或
非
|
漏
非
|
善
色
眾,
無
色
不
攝
善
四
眾
及
智
緣
盡。
或
|
色。
亦
非
無
記
法
亦
非
四
無
色
者,
不
善
五
眾,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6 |
是?
二
十
八
使,
及
二
十
八
使
相
應
虛
空
處,
及
此
|
見
諦
斷
者,
信
行、
法
行
人,
用
見
諦
忍
斷,
何
者
|
不
斷。
|
漏
四
眾。
虛
空
處,
或
見
諦
斷,
或
思
惟
斷,
或
|
無
漏
非
四
無
色
者,
有
漏
色
眾,
及
無
色
不
攝
有
|
分。
非
|
色
少
分。
亦
無
漏
亦
四
無
色
者,
三
無
色
少
|
三
無
|
及
三
無
為。
四
無
色
非
無
漏
者,
一
無
色
及
|
四
無
色
者,
無
漏
色
眾,
及
無
色
不
攝
無
漏
四
眾,
|
亦
四
無
色,
或
非
無
漏
亦
非
四
無
色。
無
漏
非
|
或
無
漏
非
四
無
色,
或
四
無
色
非
無
漏,
或
無
漏
|
者,
無
漏
色
眾,
無
色
不
攝
無
漏
四
眾
及
三
無
為。
|
無
色
及
三
無
色
少
分。
亦
非
有
漏
非
四
無
色
|
者,
一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7 |
是
非
心,
非
心
數
法,
非
心
相
應;
受
眾、
想
眾
及
|
諸
行,
|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四
無
色
中
攝
心
不
相
應
|
非
無
想
處;
及
此
起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及
無
垢
非
|
斷。
何
者
是?
思
惟
所
斷
三
使;
及
此
相
應
非
有
想
|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思
惟
斷
者,
學
見
道
用
思
惟
|
十
八
使;
及
此
相
應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及
此
起
|
諦
斷
者,
信
行、
法
行
人,
用
見
諦
忍
斷。
何
者
是?
二
|
斷。
見
|
是。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或
見
諦
斷、
或
思
惟
|
處
亦
如
|
處。
不
斷
者,
無
漏
虛
空
處。
識
處、
無
所
有
|
處,
及
此
起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及
無
垢
有
漏
虛
空
|
惟
斷。
何
者
是?
思
惟
所
斷
三
使,
及
此
相
應
虛
空
|
起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思
惟
斷
者,
學
見
道
用
思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8 |
從
身
見
因,
不
還
與
身
見
作
因
者,
除
過
去、
現
|
因;
或
不
從
身
見
因,
亦
不
還
與
身
見
作
因。
|
與
身
見
作
因;
或
從
身
見
因,
亦
還
與
身
見
作
|
應,
亦
應
如
是
說。
虛
空
處,
或
從
身
見
因,
不
還
|
應
諸
行,
餘
殘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想
相
應、
行
相
|
非
隨
心
行
非
受
相
應
者,
除
隨
心
行、
心
不
相
|
行
眾。
|
是。
隨
心
行
亦
受
相
應
者,
想
眾
及
此
相
應
|
者,
心
|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及
受。
受
相
應
不
隨
心
行
|
行
非
受
相
應。
隨
心
行
非
受
相
應
者,
隨
心
行、
|
非
隨
心
行,
或
隨
心
行
亦
受
相
應,
或
非
隨
心
|
相
應
|
心。
四
無
色,
或
有
隨
心
行
非
受
相
應,
或
受
|
此
相
應
行
眾,
是
心
數
法,
亦
心
相
應;
心、
意、
識
獨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49 |
次
第
|
漢
過
去、
現
在
最
後
滅
時
心
心
數
虛
空
處。
|
者,
未
來
世
中
欲
生
心
心
數
法
虛
空
處,
及
阿
羅
|
非
次
第
亦
不
與
次
第
緣。
次
第
不
與
次
第
緣
|
次
第
不
與
次
第
緣,
或
次
第
亦
與
次
第
緣,
或
|
無
色
定
一
切
有
因
緣,
亦
與
因
緣。
虛
空
處,
或
|
四
|
識
處、
無
所
有
處、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亦
如
是。
|
見
因,
亦
不
還
與
身
見
作
因
者,
無
垢
虛
空
處。
|
還
與
身
見
作
因
者,
上
所
除
者
是。
亦
不
從
身
|
因,
亦
|
見
生
老
住
滅,
餘
殘
有
垢
虛
空
處。
從
身
見
|
除
未
來
世
中
身
見
及
相
應
虛
空
處,
亦
除
身
|
現
在
見
集
斷
諸
邊
結,
及
此
相
應
虛
空
處;
亦
|
在
見
苦
斷
諸
使,
及
此
相
應
虛
空
處;
亦
除
過
去、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50 |
心
數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餘
殘
過
去
現
在
心
心
|
次
第
緣
者,
除
過
去、
現
在
阿
羅
漢
最
後
滅
時
心
|
亦
與
|
非
無
想
處,
及
滅
受
想
若
生
若
欲
生。
次
第
|
羅
漢
過
去、
現
在
最
後
滅
時
心
心
數
法
非
有
想
|
世
中
欲
生
心
心
數
法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及
阿
|
不
與
次
第
緣。
次
第
不
與
次
第
緣
者,
未
來
|
次
第
緣,
或
次
第
亦
與
次
第
緣,
或
非
次
第
亦
|
處
亦
如
是。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或
次
第
不
與
|
所
有
|
心
數
虛
空
處,
及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識
處、
無
|
世
中
欲
生
心
心
數
虛
空
處,
餘
殘
未
來
世
中
心
|
虛
空
處。
非
次
第
亦
不
與
次
第
緣
者,
除
未
來
|
時
心
心
數
虛
空
處,
餘
殘
過
去、
現
在
心
心
數
法
|
亦
與
次
第
緣
者,
除
過
去、
現
在
阿
羅
漢
最
後
滅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51 |
何
等
是
諸
法
實
相?
答
曰:
諸
法
諸
法
自
|
問
曰:
|
法
實
相
共
智
慧
行,
是
摩
訶
衍
中
四
無
色。
|
曰:
與
諸
|
說。
問
曰:
摩
訶
衍
中,
四
無
色
云
何?
答
|
分
別
四
無
色,
如
阿
毘
曇
分
中
說,
此
中
應
廣
|
無
色
皆
是
增
上,
亦
與
增
上
緣。
如
是
等
種
種
|
四
|
緣;
四
無
色
攝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非
緣
與
緣
緣。
|
與
緣
|
諸
行。
四
無
色
中
攝
諸
心
心
數
法,
有
緣
亦
|
處,
除
心
次
第
心
不
相
應
諸
行,
餘
殘
心
不
相
應
|
想
處,
餘
殘
未
來
世
中
心
心
數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
緣
者,
除
未
來
世
中
欲
生
心
心
數
非
有
想
非
無
|
數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處。
非
次
第
亦
非
與
次
第
|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
|
52 |
|
|
|
|
|
大
智
度
論
卷
第
二
十
|
色。
|
是
名
四
無
色
定
義。
如
是
等
種
種,
略
說
四
無
|
在
日
月、
時
節、
須
臾
頃,
乃
至
一
念
中
不
可
得。
|
分
別
乃
至
微
塵,
皆
散
滅
歸
空;
是
心
心
數
法,
|
可
見、
無
有
對、
不
覺
苦
樂
而
不
空?
復
次,
色
法
|
何
況
不
|
空?
答
曰:
色
是
眼
見、
耳
聞
麤
事
能
令
空,
|
曰:
色
法
和
合
分
別
因
緣
故
空,
此
無
色
中
云
何
|
性
空。
問
|
▲ |
|
大智度論釋初品中三三昧義第三十二(卷第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