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
河
駛
流
心
中
恐
怖,
稱
光
世
音
菩
薩,
一
心

火
中,
得
聞
光
世
音
名,
火
即
尋
滅。
若
入
大
水

遇
大
火
然
其
山
野,
燒
百
草
木
叢
林
屋
宅,
身
墮
眾
惱,
故
名
光
世
音。
若
有
持
名
執
在
心
懷,
設

無
量,
適
聞
光
世
音
菩
薩
名
者,
輒
得
解
脫
無
有
子,
若
有
眾
生,
遭
億
百
千
垓
困
厄
患
難
苦
毒

音
乎,
義
何
所
趣
耶?
 
佛
告
無
盡
意
曰:
此
族
姓
叉
手,
前
白
佛
言:
唯
然
世
尊!
所
以
名
之
光
世

於
是
無
盡
意
菩
薩,
即
從
座
起
偏
露
右
臂
長
跪
 
 
光
世
音
普
門
品
第
二
十
三





 
 
 
 
西
晉
月
氏
國
三
藏
竺
法
護
譯


正
法
華
經
卷
第
十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

罪,
若
為
惡
人
縣
官
所
錄,
縛
束
其
身
杻
械
在

妄
犯,
惡
心
不
生
不
得
邪
觀。
若
人
犯
罪
若
無
有
嬈
人,
一
心
稱
呼
光
世
音
名,
自
然
為
伏
不
能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滿
中
諸
鬼
神,
眾
邪
逆
魅
欲
來
尋
段
段
壞
手
不
得
舉,
自
然
慈
心。
設
族
姓
子,
此
光
世
音
菩
薩
名
號,
而
自
歸
命,
賊
所
持
刀
杖,

音。
 
佛
言:
族
姓
子!
若
見
怨
賊
欲
來
危
害,
即
稱
眾
得
濟
渡,
不
遇
諸
魔
邪
鬼
之
厄,
故
名
光
世

神,
而
稱
名
號,
皆
得
解
脫
一
切
眾
患,
及
其
伴
侶
魚,
眾
中
一
人
竊
獨
心
念,
光
世
音
菩
薩
功
德
威
吹
其
船
流
墮
黑
山
迴
波,
若
經
鬼
界
值
魔
竭

璃、
車
磲
馬
瑙、
珊
瑚
虎
魄,
載
滿
船
寶;
假
使
風

源,
採
致
金
銀、
雜
珠
明
月、
如
意
寶
珠、
水
精
琉

大
海,
百
千
億
垓
眾
生
豪
賤,
處
海
深
淵
無
底
之
自
歸,
則
威
神
護
令
不
見
溺,
使
出
安
隱。
若
入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3

稱
其
名,
賊
便
退
卻
不
敢
觸
犯,
眾
賈
解
脫
永
無
同
聲
稱
光
世
音,
身
命
自
歸
願
脫
此
畏
難,
適

眾
難,
不
遇
賊
害。
眾
賈
人
聞
悉
共
受
教,
咸
俱

威
神,
輒
來
擁
護
令
無
恐
懼,
普
心
自
歸
便
脫

宜
恐
畏,
等
共
一
心
俱
同
發
聲,
稱
光
世
音
菩
薩
當
設
權
計
脫
此
眾
難,
不
見
危
害。
謂
眾
賈
人:
不
心
自
念
言:
此
間
多
賊,
將
無
危
我
劫
奪
財
寶,

獨
自
經
過
在
於
其
路,
齎
持
重
寶,
導
師
恐
怖

執
持
兵
杖
刀
刃
矛
戟,
欲
殺
萬
民,
一
部
賈
客,

子,
此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滿
中
眾
逆
盜
賊
怨
害,

光
若
斯,
故
號
光
世
音。
 
佛
告
無
盡
意:
假
使,
族
姓
子,
光
世
音
境
界,
威
神
功
德
難
可
限
量,
光


無
能
拘
制,
故
名
光
世
音。
 
佛
言:
如
是,
族
姓

自
歸,
稱
光
世
音
名
號,
疾
得
解
脫,
開
獄
門
出

體,
若
枷
鎖
之,
閉
在
牢
獄,
拷
治
苦
毒,
一
心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4

族
姓
子
女,
盡
其
形
壽,
供
養
衣
被
飲
食
床
臥

諸
菩
薩
等,
是
諸
菩
薩,
皆
使
現
在
等
行
慈
心。
若
量
不
可
稱
載。
若
有
供
養
六
十
二
億
江
河
沙

逆
人,
無
反
復
會,
若
聞
名
執
持
懷
抱,
功
德
無

德
果
實,
常
遇
諸
佛
真
人、
菩
薩
高
德
正
士,
不
與
所
至
到
處
終
不
虛
妄,
不
遇
邪
害,
致
得
無
上
道
威
神
功
德,
智
慧
境
界
巍
巍
如
是,
其
聞
名
者,

願
樂
欲
見,
殖
眾
德
本
不
為
罪
業。
其
光
世
音

見
莫
不
歡,
所
生
子
姓
而
有
威
相,
眾
人
所
愛

女,
一
心
精
進
自
歸
命
者,
世
世
端
正
顏
貌
無
比,
人,
無
有
子
姓,
求
男
求
女,
歸
光
世
音,
輒
得
男

休,
觀
於
無
常
苦
空
非
身,
一
心
得
定。
若
有
女

婬
怒
癡
盛,
稽
首
歸
命
光
世
音
菩
薩,
婬
怒
癡

曰
光
世
音。
 
佛
復
告
無
盡
意
菩
薩:
若
有
學
人,
恐
怖。
光
世
音
菩
薩,
威
德
境
界
巍
巍
如
是,
故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5

或
復
示
現
大
神
妙
天
像,
或
轉
輪
聖
王
化
四
域
像;
欲
度
鬼
神
現
鬼
神
像,
欲
度
豪
尊
現
豪
尊
像,
聲
聞,
或
現
梵
天
帝
像
而
說
經
道;
或
揵
沓
和

現
菩
薩
形
像
色
貌,
說
經
開
化;
或
現
緣
覺
或
現
世
音
菩
薩
所
遊
世
界,
或
現
佛
身
而
班
宣
法;
或
至
法
善
權
方
便
境
界
云
何?
 
佛
言:
族
姓
子!
光
因
緣
遊
忍
世
界?
云
何
說
法?
何
謂
志
願?
所
行

於
是
無
盡
意
菩
薩,
前
白
佛
言:
光
世
音
以
何

千
劫
不
可
盡
極,
終
不
相
比,
是
故
名
曰
光
世
音。
河
沙
數
諸
菩
薩
等,
執
持
名
號,
計
此
二
福,
億
百
福
過
於
彼,
況
復
供
養?
雖
復
供
養
六
十
二
億
江
薩,
不
如
一
歸
光
世
音
稽
首
作
禮
執
持
名
號,

無
央
數
億
不
可
譬
喻。
 
佛
言:
雖
供
養
此
無
限
菩
 
多
矣!
世
尊!
不
可
限
量。
所
以
者
何?
是
諸
菩
薩,
具
病
瘦
醫
藥
一
切
所
安。
福
寧
多
不?
 
無
盡
意
曰: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6

來,
一
分
供
養
眾
寶
如
來.
至
真.
等
正
覺,
貢
上
寶
非
人,
受
其
寶
瓔
輒
作
兩
分,
一
分
奉
上
能
仁
如
揵
沓
和、
阿
須
倫、
迦
留
羅、
真
陀
羅、
摩

勒、
人
及
念:
不
用
是
寶。
無
盡
意
言:
唯
復
垂
愍
諸
天、
龍、
神、
愍
念
以
時
納
受,
願
勿
拒
逆。
時
光
世
音
心
自
計
瓔,
而
不
肯
受。
時
無
盡
意
復
謂
光
世
音:
唯
見

音:
惟
願
正
士,
受
此
法
供。
己
身
所
有
殊
異
寶

菩
薩,
即
解
己
身
百
千
寶
瓔,
以
用
貢
上
於
光
世
普
安
隱,
各
自
欣
慶,
故
遊
忍
界。
 
於
是
無
盡
意
所
可
周
旋
有
恐
懼
者,
令
無
所
畏,
已
致
無
畏
使
姓
子,
一
切
眾
生
咸
當
供
養
光
世
音。
其
族
姓
子,
示
現
若
干
種
形,
在
所
變
化
開
度
一
切。
是
故
族
仙
人
僮
儒
像。
光
世
音
菩
薩,
遊
諸
佛
土,
而
普

像,
或
現
沙
門
梵
志
之
像,
或
金
剛
神
隱
士
獨
處
像,
或
殊
特
像,
或
復
反
足
羅
剎
形
像,
或
將
軍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7

法
華
經,
講
說
供
養。
何
所
福
多?
於
意
云
何?
寧

江
河
沙
諸
如
來
眾,
若
復
受
持
懷
抱
書
寫
是
正
量
無
以
為
喻。
若
族
姓
子,
供
養
八
十
億
百
千
垓
子
女,
受
持
是
經,
誦
在
懷
抱
書
寫
經
卷,
福
不
可
受
持
懷
抱
書
寫
經
卷,
獲
福
如
何?
 
佛
言:
族
姓
言:
若
族
姓
子
及
族
姓
女,
聞
是
正
法
華
經
典,

於
是
藥
王
菩
薩,
即
從
座
起
長
跪
叉
手,
前
白
佛
 
 
正
法
華
經
總
持
品
第
二
十
四




至
無
等
倫,
尋
發
無
上
正
真
道
意。





極。
 
佛
說
是
普
門
道
品,
彼
時
會
中
八
萬
四
千
人,
世
音,
神
足
變
化
普
至
道
門,
所
顯
威
神
而
無
窮
行
德
本,
終
不
虛
妄,
世
世
安
隱
至
無
極
慧,
其
光
即
從
座
起
前
白
佛
言:
假
使
有
人,
聞
光
世
音
所
變
化
遊
忍
世
界,
無
所
不
濟。
 
於
是
持
地
菩
薩,
寺。
其
族
姓
子,
普
為
一
切,
以
是
之
故,
神
足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8

足。
盡
除
節
限,
宣
暢
音
響,
曉
了
眾
聲,
而
了
文
字,
無
越
度,
而
察
於
法。
合
眾
無
音,
所
說
解
明,
而
懷
止
無
有
迴
旋,
所
周
旋
處。
其
目
清
淨,
等
無
所
等,
覺
已
倚,
恃
怙
於
內,
究
竟
清
淨。
無
有
坑
坎,
亦
無
高
下,
無
盡,
莫
勝
玄
默,
澹
然
總
持。
觀
察
光
耀,
有
所
依
泊
志
默,
解
脫
濟
渡,
平
等
無
邪,
安
和
普
平。
滅
盡
 
奇
異
所
思,
意
念
無
意,
永
久
所
行,
奉
修
寂
然。
澹
以
義
宿
衛
長
使
無
患,
誦
總
持
句。
 
又
尋
咒
曰:
輩,
諸
族
姓
子
及
族
姓
女,
受
此
經
者
斯
法
師
等,
第
一。
 
藥
王
菩
薩
復
白
佛
言:
我
當
擁
護
如
是
等
江
沙
諸
佛
世
尊。
 
佛
言:
甚
哉!
法
之
供
養,
最
為
復
奉
行,
具
足
成
就
其
福
最
多,
勝
於
供
養
若
干
經
典
之
要,
執
持
書
寫
一
四
句
頌,
講
說
諷
誦
若
菩
薩
白
佛
言:
若
族
姓
子
及
族
姓
女,
受
正
法
華
當
一
心
奉
持
經
典,
若
以
衣
食
供
養
諸
佛。
 
藥
王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9

 
是
總
持
句,
江
河
沙
等
諸
佛
所
說,
咸
共
勸
助。
此,
立
制
永
作,
無
合
無
集。








 
晃
耀
大
明,
炎
光
演
暉,
順
來
富
章,
悅
喜
欣
然
住
思
惟,
說
此
總
持
曰:










鬼
反
足,
雖
欲
來
嬈,
無
能
得
便。
 
妙
勇
菩
薩
專
心
其
便
者,
鬼
神
諸
魅、
溷
廁
眾
鬼、
突
鬼
厭
鬼、
餓

授
總
持
句,
將
護
如
此
諸
法
師
等,
令
無
伺
求
得
為
眾
生
之
故,
欲
令
永
安。
若
有
奉
持
此
經
典
者,
於
時
妙
勇
菩
薩
前
白
佛
言:
唯
然
世
尊,
我
身
亦
持
句
為
眾
生
故,
愍
念
擁
護
多
所
安
隱。



歎
藥
王
菩
薩
大
士:
善
哉!
善
哉!
若
族
姓
子
說
總
若
復
違
毀
此
等
法
師,
為
失
諸
佛
世
尊
道
教。
 
佛
二
江
河
沙
諸
佛
所
說。
假
使
有
犯
此
咒
言
者,

藥
王
菩
薩
白
曰:
唯
然
世
尊,
是
總
持
句,
六
十

有
窮
盡,
永
無
力
勢,
無
所
思
念。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0

其
便
者。
 
時
有
一
魅,
名
有
結
縛,
復
名
離
結,
復
以
此
總
持,
擁
護
供
養
諸
學
經
者,
令
無
伺
求
得
 
唯
然
世
尊,
此
總
持
句,
四
千
二
百
億
諸
佛
所
說。
言
至
有。














 
無
數
有
數,
曜
黑
持
香,
凶
咒
大
體,
于
器
順
述,
暴
總
持
句。














往
詣
佛
所
前
白
佛
言:
唯
然
世
尊,
我
亦
當
宣
此
在
彼
會
坐,
與
諸
香
音
億
百
千
垓
鬼
眷
屬
圍
遶,
乃
能
受
持,
以
是
擁
護
常
獲
吉
利。
 
時
順
怨
天
王,
觸,
宿
衛
將
順。
諸
族
姓
子,
如
是
比
像
至
學
法
師
 
以
是
故,
擁
護
諸
法
師
等,
百
由
旬
內
無
敢
犯
 
富
有
調
戲
無
戲,
無
量
無
富
何
富。




加
以
慈
心,
為
眾
生
故,
擁
護
法
師。





毘
沙
門
天
王
前
白
佛
言:
我
亦
當
演
此
總
持
句,
若
違
如
來,
如
是
比
像
諸
法
師
教,
還
自
危
亡。
 
時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1

令
無
伺
求
得
其
便
者。
 
於
時
諸
魅,
共
於
佛
前
說
值
惡
夢
者,
若
現
男
女
大
小
諸
像,
我
等
擁
護,

二
日
三
日
若
至
四
日,
若
常
熱
病。
若
復
夜
臥,

癡
狂
顛
鬼,
化
是
像
來,
若
鬼
神
形
及
非
人
像,

消
除
鬼
神、
諸
魅
餓
鬼、
溷
神
突
鬼、
蠱
道
符
咒、

 
是
等
之
類
是
我
眷
屬,
令
無
所
犯
擁
護
法
師。
非
消
頭,
大
疾
無
得
加
害。








所
俱
同,
已
興
已
生
已
成,
而
住
而
立,
亦
住
嗟
歎,
亦
 
於
是
於
斯
於
爾
於
氏,
極
甚
無
我
無
吾
無
身
無
同
共
舉
聲,
宣
此
總
持
將
順
法
師:





等,
加
施
吉
祥,
令
無
伺
求
得
法
師
短。
 
于
時
諸
魅
言:
我
等,
世
尊!
常
當
擁
護
如
是
比
像
諸
法
師

詣
佛
所,
鬼
子
母
與
諸
子
俱,
異
口
同
音
前
白
佛
無
著,
復
名
持
華,
復
名
何
所,
復
名
取
一
切
精,
往
名
施
積,
復
名
施
華,
復
名
施
黑,
復
名
被
髮,
復
名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2

行。
 
時
佛
嗟
歎
諸
魅
所
咒:
善
哉!
善
哉!
汝
等

敵,
周
匝
宿
衛
令
無
傷
害,
若
有
行
毒,
毒
為
不

咸
護
如
是
比
像
諸
法
師
等,
使
常
安
隱
除
去
怨
諸
鬼
神
軍
頭
等,
說
此
頌
已
前
白
佛
言:
我
等

 
其
有
犯
法
師,
 
 
當
獲
此
重
釁。




 
猶
如
稱
載
峻,
 
 
罪
垢
之
所
聚,




 
其
有
犯
法
師,
 
 
當
獲
此
罪
殃。




 
放
火
皆
燋
然,
 
 
消
盡
無
有
餘,




 
如
合
眾
麻
油,
 
 
麻
油
聚
一
處。




 
破
壞
佛
寺
罪,
 
 
鬥
亂
聖
眾
殃,




 
世
世
不
得
安,
 
 
不
與
諸
佛
會。




 
其
有
犯
法
師,
 
 
皆
當
獲
此
釁,




 
當
致
殺
母
罪,
 
 
亦
得
害
父
殃。




 
犯
頭
破
七
分,
 
 
猶
如
華
菜
剖,




此
頌
曰: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3

后
有
二
子,
一
名
離
垢
藏,
二
名
離
垢
目。
又
其
二
淨
復
淨。
爾
時
其
王
有
一
正
后,
名
曰
離
垢
施。
其
飾,
劫
曰
愛
見。
又
族
姓
子,
於
其
佛
世,
有
王
名

士.
道
法
御.
天
人
師,
為
佛.
世
尊,
世
界
曰
照
明
嚴
如
來.
至
真.
等
正
覺.
明
行
成
為.
善
逝.
世
間
解.
無
上
長
遠
難
量,
爾
時
有
佛,
號
總
水
雷
音
宿
華
慧
王
佛
告
族
姓
子:
乃
往
過
去
無
央
數
劫,
不
可
思
議
 
 
正
法
華
經
淨
復
淨
王
品
第
二
十
五


時,
六
萬
八
千
人,
逮
得
無
所
從
生
法
忍。



等
當
護
如
是
比
像
精
進
學
者。
 
佛
說
是
總
持
品
供
養
此
經
勤
修
不
懈,
百
千
億
倍
福
不
可
限。
汝
青
蓮
紅
蓮,
黃
蓮
白
蓮,
稍
著
油
蘇
以
用
然
燈,

華
香
幢
蓋
雜
香
搗
香,
然
燈
懸
繒,
思
夷
合
歡,

量,
何
況
具
足
隨
時
持
說
書
在
經
卷,
若
以
供
養
乃
欲
護
諸
法
師。
若
聞
此
經,
宣
持
名
號
德
不
可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4

聽
正
法
華。
離
垢
施
后
告
二
太
子:
汝
等
父
王,
志
一
切
眾
生,
廣
宣
要
典
正
法
華
經,
故
當
奉
覲

首
自
歸。
所
以
者
何?
今
日
如
來,
為
天
上
天
下

精
身
心,
欲
往
到
佛
奉
見
如
來
身,
亦
自
欲
稽

詣
母
所,
叉
手
白
言:
惟
願
屈
意,
見
念
加
慈
專

皆
欲
化
之
使
入
大
道。
 
又
族
姓
子,
其
二
太
子
往
正
法
華
經。
時
佛
愍
念
一
切
眾
生,
哀
傷
國
土

與
諸
四
輩
釋
梵
四
天
王
諸
天
人
民,
班
宣
分
別
昧,
皆
得
通
達,
此
三
昧
定
而
度
無
極。
時
佛
集
會
昧、
離
垢
顯
曜
三
昧、
淨
莊
嚴
三
昧、
大
威
藏
三

周
旋
業,
進
逮
離
垢
三
昧
定
矣。
度
宿
日
光
三

遵
通
達
三
十
有
七
道
品
之
法,
普
暢
道
義,
所

勤
心
專
精
六
度
無
極,
善
權
四
等
所
濟
無
限,
悉
聖
達
巍
巍,
行
菩
薩
業
夙
夜
精
進,
未
曾
懈
廢,

子
皆
得
神
足,
輕
舉
能
飛
智
慧
具
足,
功
德
備
悉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5

用
開
化
於
其
父
母。
 
于
時
父
王,
睹
其
二
子
神
足
猶
如
履
地。
其
二
太
子
現
若
干
變
而
顯
神
足,
以
入
于
地
中,
若
人
入
水
從
地
踊
出,
處
在
虛
空

照
曜
遠
近,
現
身
長
大
復
還
為
小,
從
虛
空
下

火
身
下
出
水,
身
上
出
水
身
下
出
火,
演
大
光
明
威
變。
在
於
虛
空,
二
人
俱
時
坐
臥
經
行,
身
上
出
踊
住
在
虛
空
中,
去
地
七
仞,
愍
念
其
親
各
現

佛
所
稽
首
受
業。
 
時
二
太
子
輒
受
母
教,
其
身
顯
神
足
睹
之
欣
然
心
中
開
解,
便
聽
子
等
俱
詣
哉
行
矣!
汝
真
孝
子,
為
其
父
母
修
大
慈
愍,
各

爾
乃
佛
子
也。
於
是
離
垢
施
后
告
二
太
子:
善

本
是
法
王
子,
當
以
經
道
化
于
濁
俗
反
偽
向
真,
 
我
等
薄
相,
所
生
邪
見
無
義
之
家。
又
我
等
身,
不
可
得
往。
時
二
太
子
同
心
叉
手,
復
白
其
母:

存
外
邪
信
樂
梵
志,
常
懷
瞋
恨,
以
是
之
故,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6

 
 
所
云
難
得
值,
 
 
猶
如
靈
瑞
華,



 
 
如
來
甚
難
遇,
 
 
曼
時
當
精
學。



 
唯
母
聽
我
等,
 
 
出
家
為
沙
門,




門。
 
時
二
太
子
為
母
說
偈
曰:






之
業,
惟
垂
愍
念,
聽
我
詣
佛
出
家
為
道
得
作
沙
化
父
王,
以
造
立
心
無
上
正
真,
因
成
道
教
聖
尊
至
母
所,
自
白
其
母,
而
叉
手
言:
阿
母
威
德,
則

聖
正
真
無
上
言
教。
於
時
二
子,
從
虛
空
下
行

王
告
二
子:
吾
欲
往
詣
卿
等
師
主,
奉
覲
親
受
大
演
宣
布
正
法
華
經。
其
佛
世
尊,
是
我
師
主
也。

於
寶
樹
下
處
于
法
座,
為
四
部
眾
諸
天
人
民,
廣
宿
華
慧
王
如
來.
至
真,
是
我
等
師
主,
今
現
在
遊
子
自
啟
父
王:
大
王
欲
知
我
等
師
主,
總
水
雷
音
叉
手
向
二
子
曰:
汝
等
師
主
所
受
誰
乎?
時
二
太
變
化
威
德
若
斯,
欣
然
踊
躍
善
心
生
焉,
躬
身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7

皇
后
報
太
子
言:
諾!
宜
知
是
時。
 
佛
言:
族
姓
子!
難
值,
離
於
八
難,
得
閑
靜
難,
猶
死
更
生。
父
王

以
者
何?
若
睹
如
來
福
慶
無
量,
人
命
難
得
佛
世
報
言:
善
哉!
得
出
家
學,
棄
捐
愛
欲
捨
其
俗
業。
所
德
第
一。
由
是
之
故,
不
宜
有
難,
便
可
相
許。


不
可
再
遇,
是
故
我
等
來
生
此
土,
心
念
出
家
功
值,
猶
靈
瑞
華,
亦
如
如
意
最
上
明
珠,
佛
亦
復
然,
世
尊
稽
首
歸
命。
所
以
者
何?
二
親
當
知
佛
興
難
總
水
雷
音
宿
華
慧
王
佛
所,
屈
意
一
時
發
見
彼
王
及
所
生
母:
惟
願
二
親,
同
時
一
心,
俱
往
詣

 
爾
時
二
太
子,
歎
是
法
頌
報
父
母
已,
重
復
白
父
 
 
至
聖
甚
難
遭,
 
 
我
亦
出
家
俱。



 
吾
以
聽
汝
等,
 
 
善
哉
子
輒
去,




 
於
時
王
后
離
垢
施,
以
頌
告
曰:





 
 
難
遇
復
越
彼,
 
 
閑
靜
不
可
得。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8

就
坐,
從
本
常
位。
時
佛
見
淨
復
淨
王,
與
大
眷

臣
百
官,
一
時
和
同
往
詣
佛
所,
稽
首
足
下
退
各
離
垢
施
后
與
諸
群
黨,
隨
二
太
子
中
宮
婇
女
群
咸
入
道
明。
便
自
發
意,
與
其
眷
屬
四
萬
二
千,

以
得
超
越,
展
轉
相
成
多
所
度
脫,
一
切
盲
冥

見
二
太
子
所
見
神
足,
化
入
如
來.
至
真
之
法,

現
于
女
身
耳。
 
佛
告
族
姓
子:
時
淨
復
淨
王,

同
諸
佛
要
集,
諸
佛
奧
藏
無
極
聖
慧,
以
權
方
便
正
后
二
太
子
母
離
垢
施
者,
曉
十
方
佛
一
切
道
定。
何
謂
棄
於
眾
生
一
切
惡
趣
三
昧
正
定?
其
王
宿
命
曾
以
奉
行
棄
於
眾
生
一
切
惡
趣
三
昧
正
限。
離
垢
藏
太
子,
無
央
數
億
百
千
垓
劫,
往
昔

離
垢
目
太
子,
宿
命
本
修
行
積
功
累
德,
從
來
無
命
德
本
應
得
啟
受
是
正
法
華
經
典,
本
是
道
器。
爾
時
淨
復
淨
王
宮
內,
八
萬
四
千
宮
人
婇
女,
宿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19

訓
度
眾
穢
厄,
順
從
法
律
堅
住
無
極,
得
奉
如
來
見
所
化
神
變,
心
得
開
解
退
俗
入
道,
奉
佛
法

吾
家
蒙
其
恩
德,
獲
現
神
足
顯
揚
變
化,
而
緣
是
至
真:
唯
然
世
尊,
其
二
子
者
則
是
聖
師,
化
導

尺,
住
於
虛
空,
遙
白
總
水
雷
音
宿
華
慧
王
如
來.
適
逮
斯
定,
其
身
即
時
踊
在
虛
空,
去
地
四
丈
九
屬
竟
八
萬
四
千
歲,
逮
眾
德
本
嚴
淨
三
昧
正
定。
 
於
是
淨
復
淨
王,
遵
奉
勤
修
正
法
華
經,
與
其
眷
失。
















法
華
經
典
之
要,
諷
誦
奉
行,
如
佛
所
教
無
所
違
沙
門,
八
萬
四
千
歲
奉
修
道
業,
思
惟
觀
察
是
正
婇
女
一
切
官
屬,
棄
國
捐
王
行
作
沙
門。
已
作

更
立
國
王,
與
其
正
后
離
垢
施
及
二
太
子,
宮
人
法,
應
病
與
藥
各
得
開
解,
欣
然
踊
躍
善
心
生
焉。
屬
自
投
歸
命,
因
其
本
行
觀
宿
所
緣,
而
為
說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0

十
六
種
不
能
自
濟,
故
開
化
之
令
住
正
見
修
行
復
授
持
是
正
法
華
經,
愍
傷
眾
生
沒
在
邪
冥
九
六
十
五
億
百
千
兆
垓
江
河
沙
等
如
來.
至
真,
而
二
太
子,
是
諸
族
姓
子,
前
世
已
曾
供
養
奉
事

得
見
如
來
啟
受
經
法,
由
勸
助
恩,
王
今
寧
見
此
至
聖
諦
無
極
之
處,
值
佛
道
法
王
因
遇
善
師,

為
微
妙
無
極
之
業,
展
轉
相
教
展
轉
相
成,
得

得
立
無
上
正
真
之
道,
開
化
導
示
度
脫
一
切,
是
典,
所
生
之
處
周
旋
終
始,
易
得
善
師
顯
世
尊
教,
生。
 
佛
言:
大
王!
若
族
姓
子
及
族
姓
女,
學
是
經
德
故,
乃
能
示
現,
因
欲
開
王
及
諸
眷
屬
一
切
眾
是
如
是!
大
王!
如
大
王
所
言,
是
二
太
子,
宿
殖

佛
仁
慈,
非
是
凡
庶
之
可
思
論。
佛
告
王
曰:
如

示
現
子
像
生
我
家
耳,
皆
是
宿
世
明
識
本
德,
承
啟
受
經
法,
乃
為
至
聖
無
蓋
善
師。
是
二
子
者,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1

 
 
和
視
施
燈
慧,
 
 
目
明
踰
日
月,



 
 
故
使
眉
間
相,
 
 
所
照
無
有
限。



 
前
世
行
中
正,
 
 
加
施
人
平
等,




 
佛
以
頌
答
曰:











 
 
虛
空
尚
可
喻,
 
 
其
慧
不
可
限。



 
其
殊
異
功
勳,
 
 
巨
億
百
千
垓,




一
切
觀
之
而
無
厭
極。
 
於
時
國
王,
說
此
頌
曰:
照。
世
尊
面
像
充
滿
如
日,
安
住
道
目
猶
如
月
初,
雪,
柔
軟
細
好,
巍
巍
光
澤
平
政
無
斜,
無
所
不

國,
而
目
明
好
徹
睹
十
方,
其
眉
間
相,
白
如
珂

聖
慧
巍
巍,
眉
間
之
相,
演
大
暉
曜
照
無
限


 
唯
佛
宣
布,
如
來.
至
真
本
宿
命
時,
行
何
功
德?
歎
眾
功
德,
從
虛
空
下
即
叉
十
指,
前
白
其
佛:

於
是
佛
語
族
姓
子
曰:
其
淨
復
淨
王,
於
彼
世
時
精
進
求
佛
大
道。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2

第
一,
顏
貌
充
滿
淨
好
無
比,
願
令
一
切
皆
蒙
此
露
帳
中,
所
見
如
來,
甚
大
端
正,
威
神
巍
巍
光
色
時
國
王
心
自
念
言:
至
未
曾
有,
天
尊
至
德
交

然
有
床,
布
以
無
數
琦
異
坐
具,
如
來
坐
上。
於

成
七
寶
交
露
之
帳,
以
為
交
露
琦
異
妙
帳,
自

身
百
千
所
著
寶
瓔,
以
散
佛
上,
佛
之
威
神,
化

時
王
即
起
稽
首
佛
足,
其
王
正
后
離
垢
施
者,
解
還
中
宮,
重
欲
自
歸
所
有
供
養。
佛
言:
大
佳。


不
興
惡
心
無
益
之
業。
我
國
多
事,
欲
出
家
學
不
隨
邪
徑,
棄
捐
自
大
不
從
虛
偽,
亦
無
瞋
恨,


唯
然
世
尊,
如
吾
今
日
心
不
放
逸,
由
得
自
在
不
義
施
設
法
禁,
令
無
罪
釁,
長
塗
之
難
皆
得
無
患。
之
教,
弘
慈
無
極,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具
足,
敷
演
道
 
時
王
嗟
歎
已,
叉
手
白
佛:
至
未
曾
有,
如
來.
至
真
 
 
其
眼
如
月
初,
 
 
徹
睹
十
方
國。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3

則
今
藥
王
菩
薩、
超
藥
菩
薩
身
是。
又
族
姓
子,
藥
故
生
彼
國
開
化
度
之。
欲
知
爾
時
二
太
子
者,

今
光
照
嚴
飾
菩
薩
是。
常
念
諸
菩
薩
愍
傷
眾
生,
今
現
蓮
華
首
菩
薩
是。
欲
知
爾
時
離
垢
皇
后
者,
意
者,
豈
是
異
人?
莫
造
此
觀。
所
以
者
何?
則
是

仁
如
來
告
族
姓
子:
欲
知
爾
時
淨
復
淨
王
發
道
得
作
佛
時
威
神
巍
巍,
廣
大
無
極
光
光
如
是。
 
能
其
佛
世
界,
平
等
如
掌,
無
有
傾
斜
無
沙
礫
石,

佛,
諸
菩
薩
眾
不
可
稱
限,
諸
聲
聞
眾
亦
無
央
數。
佛.
世
尊,
其
佛
土
曰
廣
普,
劫
曰
超
王。
於
時
其

行
成
為.
善
逝.
世
間
解.
無
上
士.
道
法
御.
天
人
師,
為
當
得
作
佛,
名
曰
種
帝
王
如
來.
至
真.
等
正
覺.
明
丘!
是
王
於
今
是
我
學
世
現
比
丘
像,
於
將
來
世
王,
一
心
叉
手
而
住
佛
前?
皆
曰:
已
見。
佛
言:
比

福。
 
於
時
世
尊
告
四
部
眾:
汝
等
寧
見
淨
復
淨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4

稽
首
足
下
繞
佛
七
匝,
前
白
佛
言:
我
從
寶
超
威
屬,
各
顯
神
足
不
可
思
議,
至
靈
鷲
山
往
詣
佛
所,
羅、
真
陀
羅、
摩
休
勒、
人
及
非
人
俱,
各
各
將
諸
眷
普
照
十
方,
與
諸
天、
龍、
神、
揵
陀
羅、
阿
須
倫、
迦
留
足
無
極
變
化,
大
菩
薩
身
威
神
巍
巍,
聖
旨
玄
妙
千
垓
伎
樂,
歌
歎
如
來
功
德,
承
其
開
士
其
大
神
諸
菩
薩
來
者,
動
諸
佛
國,
雨
眾
蓮
華,
鼓
億
百

於
時
普
賢
菩
薩,
過
東
方
江
河
沙
諸
佛
國
土,

 
 
正
法
華
經
樂
普
賢
品
第
二
十
六



行
時,
八
萬
四
千
人
遠
塵
離
垢
諸
法
眼
淨。


天
上
世
間
皆
歸
仰
之。
 
佛
說
是
往
古
宿
世
本
所
名
執
持
懷
抱,
一
切
眾
人
皆
當
禮
敬,
如
是
學
士,
正
士
道
德
備
悉,
不
可
思
議。
若
有
聞
此
二
正
士
央
數
億
百
千
垓
諸
如
來
所,
殖
眾
德
本,
是
二

王
菩
薩、
超
藥
菩
薩,
功
德
巍
巍
無
限
若
斯,
在
無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5

得
行
躬
身
自
往,
常
以
一
心
擁
護
法
師,
常
使

官
屬
諸
鬼
神
龍,
溝
邊
溷
鬼
蠱
道
符
咒,
令
不

受
是
經,
咸
共
宿
衛,
令
魔
波
旬
不
能
嬈
亂,
及
諸
眾

橫
毒
亦
不
行,
令
無
伺
求
得
其
便
者。
有

若
有
比
丘
受
是
經
典,
長
擁
護
之
令
得
吉
祥,
除
時
普
賢
菩
薩
前
白
佛
言:
最
後
末
俗
五
濁
之
世,
未
發
者。
是
為
四,
逮
是
經
卷。







別
化
究
暢
眾
要
諸
所
聚
處,
四
曰
普
護
眾
生
發
見
建
護,
二
曰
積
功
累
德
不
以
懈
廢,
三
曰
能
分
事
法,
得
是
經
卷。
何
謂
為
四?
一
曰
常
為
諸
佛
所
卷?
 
佛
時
即
告
普
賢
菩
薩:
族
姓
子!
女
人
有
四
宣
正
法
華
經,
寧
有
女
人,
何
所
修
行,
得
奉
執
經
聞
所
宣
道
議。
善
哉
世
尊,
唯
加
垂
哀,
以
時
頒

忍
界
欲
得
聽
受,
與
諸
菩
薩
無
數
百
千,
亦
樂
聽
王
如
來
佛
土
來,
承
今
世
尊
演
正
法
華
經,
故
至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6

六
通
馳,
與
諸
眷
屬
大
小
相
隨,
往
詣
法
師
勸
助
十
一
日
勤
心
存
於
法,
自
現
可
敬
巍
巍
之
德,
乘
不
廢,
致
二
十
一
日
諸
行
稍
備,
已
致
諸
行,
二

五
十
歲,
若
能
受
是
正
法
華
經,
心
存
解
義
精
進
示
同
學,
持
書
慕
求
為
他
人
說,
最
後
末
俗
餘

中,
比
丘、
比
丘
尼、
清
信
士、
清
信
女,
受
是
經
典
宣
尊,
若
於
最
後
餘
殘
末
俗
五
濁
之
世,
餘
五
十
歲
億
周
旋
總
持,
曉
了
一
切
諸
音
總
持。
惟
願
世

昧。
若
復
獲
致
迴
轉
總
持,
又
當
逮
成
若
干
百
千
舉,
見
我
歡
喜
普
更
勤
學,
當
護
法
師
逮
得
三

義,
乘
駕
往
詣
此
學
士
所,
目
自
奉
見,
為
是
經

經
者,
思
惟
行
者,
令
不
忘
失
正
法
華
經
一
句
之
菩
薩
眷
屬
圍
遶,
俱
當
往
詣
法
師
比
丘。
受
是

修
業,
象
馬
車
乘
往
到
其
所
護
此
經
典,
與
諸

安
隱。
若
有
比
丘
學
此
經
典,
坐
起
經
行
精
進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7

威
神
所
致,
令
我
等
輩
致
是
經
卷,
普
賢
菩
薩
所
閻
浮
利
內
值
是
經
者,
心
當
思
念:
普
賢
菩
薩

普
賢
菩
薩
之
所
建
立。
是
正
法
華
經
若
布
天
下,
耳
根
聽
聞
此
總
持
句,
入
耳
中
者,
即
當
知
之,

 
唯
然
世
尊,
是
則
名
曰
是
總
持
句。
若
有
菩
薩,
舉
諸
法,
曉
眾
生
音,
師
子
娛
樂。






集
會,
除
眾
趣
無
央
數,
計
諸
句
三
世
數
等,
越
有
為
句,
見
諸
佛
因
諸
總
持
行
眾
諸
說,
蓋
迴
轉
盡

 
無
我
除
我,
因
我
方
便,
賓
仁
和
除,
甚
柔
軟
柔
弱
辭
咒
曰:














有
法
師,
持
佛
正
法
便
勤
精
進,
願
聽
總
持。
其

是
故
學
者
常
行
精
進,
承
佛
威
神
宿
衛
法
師。
若
非
人
得
便,
猶
是
法
師
不
得
擁
護,
不
致
安
隱。

持。
若
使
法
師
不
化
眾
生,
若
不
勸
助、
不
能
開
化,
法
師,
二
十
一
日
專
修
此
法,
使
心
開
解
懷
致
總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8

如
斯,
何
況
誦
說
思
惟
其
義!
是
故
勤
修
書
寫
宣
玉
女
以
法
相
樂。
是
族
姓
子,
書
此
經
者
功
德

女
眾,
往
詣
其
所
鼓
諸
伎
樂,
而
歌
頌
德,
在
諸

終
之
後
生
兜
術
天,
適
生
天
上,
八
萬
四
千
諸
玉
臨
壽
終
時
面
見
千
佛,
遊
在
吉
安
不
墮
惡
趣,
壽
書
寫
此
經
至
德
所
致,
而
為
千
佛
所
見
授
臂,

書
持
經
卷,
常
當
思
惟
一
切
不
忘,
當
禮
此
人。
用
說
思
惟
中
義!
是
故
世
尊,
一
心
勤
修
正
法
華
經,
樂。
若
族
姓
子,
但
書
是
經
功
德
如
是,
何
況
誦

供
養
鼓
琴
歌
頌,
已
作
天
子
坐
玉
女
中,
而
相
娛
利
天。
適
生
天
上,
八
萬
四
千
天
人
玉
女,
往
就

是
經,
書
是
經
已
欲
解
中
義,
於
此
壽
終
生
忉

有
書
寫
執
持
在
手,
則
奉
佛
身、
敬
愛
道
法。
敬
書
數
佛
所
積
眾
德
本,
如
來.
至
真
手
摩
其
頭。
若

行
神
化,
令
此
眾
人
致
此
妙
典。
斯
等
眾
生,
無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29

受
持
普
賢
菩
薩
宣
其
名
者,
則
當
知
之
見
能
仁
心
之
頃
攝
無
量
行,
各
執
經
卷
建
立
擁
護。
若
有
道
於
斯
無
思
誼
法,
其
心
懷
抱
無
極
大
哀,
發

乃
發
心
多
所
哀
念,
精
進
勤
護
將
來
菩
薩,
勸

於
是
能
仁
如
來.
至
真
告
普
賢
曰:
善
哉!
善
哉!
汝
天
下
閻
浮
利
內。











是
故,
建
立
是
經,
用
五
弘
意
勤
念
道
法,
流
布

智
者
書
持
是
經,
當
得
還
致
若
干
功
德。
吾
以

誦
說,
功
祚
無
量
不
可
稱
限,
巍
巍
如
是。
是
故

敷
演
思
惟。
 
唯
然
世
尊,
若
有
書
此
經
卷
思
惟
眷
屬
圍
遶,
是
故
智
者,
常
當
勤
修
書
是
經
典

所
成
菩
薩
身,
三
十
二
相
莊
嚴
其
體,
億
千
玉
女
佛
不
墮
惡
趣,
於
是
壽
終
生
兜
術
天,
在
彌
勒
佛
一
心
志
未
曾
亂,
千
佛
授
臂。
臨
壽
終
時,
面
見
千
傳
正
法
華
經,
思
惟
奉
行
皆
令
具
足,
專
精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30

法
輪
擊
於
法
鼓,
吹
大
法
螺
演
時
法
雨,
於
師

 
是
等
族
姓
子,
必
至
道
場
降
伏
魔
宮,
而
轉

若
有
比
丘
受
持
是
經,
當
作
是
知
思
惟
解
念:

普
修
至
賢,
最
後
末
俗
世
餘
五
十
歲
五
濁
之
俗,
慢
剛
強
自
用
彊
梁
邪
見,
己
利
止
足。
若
有
法
師
婬
怒
愚
癡
所
縛,
不
為
貪
嫉
自
大
所
繫,
不
懷
憍
睹
見,
靡
不
愛
敬。
若
有
比
丘
受
持
此
經,
不
為

奉
行,
緣
內
精
專
自
興
福
力,
一
切
眾
生
若
有

寫
聽
受
持
諷
誦
說,
樂
如
是
像,
自
然
之
法
思
惟
豬
雞
鶩,
不
與
女
人
無
益
從
事。
若
聞
是
經,
書

合
偶
嘲

不
好
歌
舞,
不
遊
在
外,
不
入
屠
殺
養
而
覆
護
之,
受
如
來
教,
不
樂
俗
業
不
喜
調
戲,

之
是
普
賢
也。
佛
之
威
神
之
所
建
立,
佛
以
衣
服
佛,
班
宣
經
道
講
讚
善
哉,
如
來
摩
頭,
則
當
謂

佛,
前
已
曾
聞
如
是
像
法,
供
養
奉
事
見
能
仁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31

歸
命,
歸
彼
法
師
如
是
無
異,
乃
應
佛
教。
 
佛
說
起
遠
迎
恭
敬
承
事,
如
奉
如
來。
今
佛
現
在
靡
不
不
安。
 
佛
言:
是
故
普
賢!
若
見
比
丘
受
持
是
經,
遙
不
真
實,
用
是
犯
惡
眾
罪
之
故,
得
殃
無
量
在
所
聞
見
者,
宣
之
不
可
增
惡
不
喜,
所
說
不
誠
言

體
生
瘡
痍,
醫
藥
不
治
困
苦
難
言。
若
說
是
經
有
鼻
面
生
皰
手
足
了
戾,
口
目
不
政
其
身
臭
穢,

所
生
之
處
其
身
缺
漏,
為
火
所
燒
常
遇
諍
訟,

在
身
致
癩
病。
見
書
是
經
非
之
不
可
而
共
調
戲,
眾
患。
若
毀
此
經
訶
學
持
者
而
復
誹
謗,
其
人
現
忘
所
生
聰
明
黠
慧,
未
曾
聾
盲,
現
在
獲
安
無
有
現
在
自
然
如
是。
若
有
比
丘
受
持
是
經,
世
世
不
法
師
志
性
質
直,
而
無
諛
諂
不
墮
癡
冥,
其
人

德
如
是。
 
又
是
比
丘,
不
猗
利
養
不
貪
衣
缽,
是
等
子
座
而
處
法
座。
最
後
末
俗
世
受
持
是
經,
功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32

此
要
經
典。
其
不
信
者,
當
令
信
樂,
當
勸
群
生

當
使
通
聞
至
於
不
至,
往
所
不
往,
當
勤
聽
受

無
得
矜
惜
慳
嫉
愛
重,
宜
廣
示
現
斯
如
來
慧,

自
在
之
慧,
則
為
無
上
無
極
法
施。
當
學
佛
行,

正
法
華
經,
志
無
所
畏,
則
施
佛
慧、
如
來
之
慧、

普
得
見
聞。
又
族
姓
子,
心
無
所
著,
勿
得
祕
惜
此
經
持
諷
誦
讀,
當
為
眾
會
分
別
說
之,
令
諸
群
生
賢
安
措
右
掌,
舉
手
下
之
以
為
念
識,
當
受
斯

造
行,
乃
成
無
上
正
真
之
道,
得
度
無
極,
故
取
諸
 
諸
族
姓
子,
佛
從
無
數
不
可
計
會
億
百
千
劫
積
累
像
示
現
神
足,
都
舉
大
會
著
其
右
掌,
而
讚
歎
曰:
於
是
世
尊
能
仁,
從
法
座
起,
合
諸
菩
薩,
如
其
色
 
 
正
法
華
經
囑
累
品
第
二
十
七




薩
眾,
皆
逮
總
持。











是
樂
普
賢
品
時,
如
江
河
沙
億
百
千
垓
諸
菩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33

無
量,
并
從
地
中
踊
出
菩
薩,
諸
大
聲
聞
四
部
之
大
士
等,
諸
餘
學
行
現
佛
前
者,
不
可
計
會
無
數
諸
來
大
聖,
坐
佛
樹
下
處
師
子
座,
多
寶
如
來
及
皆
從
所
安。
 
佛
說
是
經
時,
十
方
無
量
異
佛
世
界
尊,
七
寶
講
堂
佛
之
塔
廟,
即
復
故
處。
又
諸
如
來
曰:
如
來
亦
當
從
宜
所
安。
諸
如
來
正
覺、
多
寶
世
尊,
各
隨
便
宜
從
其
所
安。
時
十
方
佛
皆
亦
報

爾
時
能
仁
正
覺
一
切
發
遣,
十
方
世
界
諸
來
世
宣
聖
旨。














諸
菩
薩
三
啟
如
是,
所
至
到
處,
周
旋
十
方
頒

教,
請
奉
行
之,
具
足
順
從
如
佛
所
宣,
願
勿
為
慮。
向
能
仁
佛
同
聲
啟
白:
唯
如
世
尊
所
敕,
不
敢
違
踊
躍
加
敬
傾
身
側
體,
低
頭
叉
手
稽
首
自
歸,

所
建
立。
 
時
諸
菩
薩,
為
能
仁
世
尊
所
見
諮
嗟,
悉
入
于
尊
法。
諸
族
姓
子,
能
如
是
者,
則
知
如
來
之

▲
▼

正法華經卷第十

 

34

正
法
華
經
卷
第
十










佛
所
說,
莫
不
歡
喜。










眾,
諸
天、
龍、
神、
阿
須
倫、
揵
沓
和,
世
間
人
民,
聞

▲

正法華經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