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初,總顯如義。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此約性相明非一異一科,為全經緊要眼目,而義蘊幽深,非逐層細剖,不易明瞭。

 

觀,與見不同。約如來現身言,曰見;約學人修觀言,曰觀也。問意蓋謂,可以觀想有相之應身,即是觀想無相之法身不?一有相,一無相,當然不可。然而應身原從法身顯現。無相之無,本非是畢竟無。所謂實相,無相無不相,是也。則又未嘗不可。雖然,若執以為可,未免取相,而有著有之過矣。故下有初遣取相明非一一科之文。然若執以為不可,又未免滅相,而有墮空之過。故下又有次遣滅相明非異一科之文也。試看長老所答,可以增長見地不少。再聞佛之所遣,更令人豁開心眼多多。須知開經以來層層遣蕩,屢說即非是名,無非為防學人著於一邊。此處明性相非一非異者,正是說明不應著於一邊之所以然也。

 

於意云何?探驗見地之辭也。前已屢次探驗矣。今更探驗者,因此處不曰見,而曰觀。問意極細,回不同前也。蓋正恐學人聞得諸法如義,及是法平等者,儱侗顢頇。未能深入精微,而自以為一如平等矣。則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故更須探驗之,而開示之也。

 

欲說答辭,有二要義,必當先明。(一)般若會上,佛令長老轉教菩薩。(見大般若經。)可見長老久已與佛心心相印。般若義趣,早已深知。此經故示不知者,代眾生請法故也。(二)甚深之理,本無可說。今不得已,於無可說中而言說之。一人一時,不能說兩樣話。故寄於二人,用問答體說之。則甚深義趣,較易明顯耳。依上兩義,故長老所說,無異佛說。一切經中當機人,皆應作如是觀。不但此經為然。此是要義,不可不知。

 

如是如是句,若但作應諾之辭會,不但淺視長老。經中所含深旨,亦不顯而晦矣。何謂淺視長老耶?且如初次佛問可以身相見如來不?長老即答身相即非身相。二次問,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又答即非是名。第三次問,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皆答以不應。何此中忽又執相如此?長老固是代表眾生,然而既明忽昧,於理不合。所以如是句,實非應諾之辭,乃是說理。

 

如者,諸法如義也。是者,一切皆是也。前不云乎?前半部中,無一答如是者。後半部答如是處,皆表精義。如明五眼中,每答皆稱如是。此明肉眼非定肉眼,乃至佛眼非定佛眼。總之,五不定五,一不定一。不可執一也。正所謂諸法一如,一切皆是。意顯惟如則皆是,不如則皆非是。故每答皆稱如是。次問說是沙不,亦答稱如是者,此明如來說是沙,乃以如義說是,非同凡夫之說是也。再問福德因緣,亦答稱如是者,此明法法皆是緣生,體會得緣生性空,則法法皆如,法法皆是。故下接云: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意顯惟其緣生,始有多福之可得。亦惟其緣生,應不執著緣生相,而會歸一如性。則雖法法皆是緣生,亦即法法皆是佛法矣。此外皆未答如是。至此,復答稱如是者,意亦同前。而兩稱之者,令人當重視如字。必其能如,而後方是耳。

 

其意蓋謂三十二相,亦諸法之一。諸法皆是真如,豈三十二相不是真如。但必應會得如義,方是。何以故?若領會得性相一如。既不滅相,亦不執相。則觀三十二相應身,即是觀如來法身也。若違如義,勢必執相以觀性,否則滅相以觀性,則無一而是矣。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應作一句讀之。總以明依照如義,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則是也。長老之意,蓋謂觀不同見。心中作三十二相觀時,本是無相之相。如來現三十二相,亦是相即非相。今了其無相之相而作觀。則既非取相,亦非滅相。正與實相無相無不相之義合。亦即與諸法如義合。亦即與如來合。故曰: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意顯既一如矣,觀相即是觀性也。

 

長老答意,實是甚深,實是甚圓,實與佛旨相應。而下文如來更加破斥以遣蕩之者。以長老所明如義固是。但其中尚有微細之理,不可不認清辨明。否則勢必至於儱侗顢頇,未見謂見,認驢鞍喬,為阿爺下巴矣。此義實關緊要,乃為一般學人最易含混者。故佛與長老,一問一答,以顯明此隱微深旨,俾學人不致誤認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