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初,標遣。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

 

如是,指上法法皆如一大科,謂佛為菩薩準繩。勿謂法法皆如,是佛所證,非我所及。當知佛能如是證者,由其因地如是修。故一切發覺初心之菩薩,亦應如是體會法法皆如之義,而於法無住也。

 

如是二字,既通指上科,則如字便可作諸法一如會,是字便可作一切皆是會。合而觀之,便是無實無虛。一切諸法,無實也;皆是一如,無虛也。蓋謂菩薩修因,為克勝果。果報身如,亦應因地心如。必須與一切諸法之無實相應,而一法不執;復與皆是一如之無虛相應,而一法不廢。且不執時,即不廢;不廢時,即不執。如是如是,虛實俱無。則因如是者,亦必果如是矣。

 

菩薩亦如是句,是度生嚴土兩科之總標,皆應如是也。云何度生?離相行六度是;云何嚴土?亦離相行六度是。所謂福慧莊嚴也。故應廣行六度,而一法不廢。更應不著六度之相,而一法不執。不廢不執,方有菩薩資格。故皆應如是。若作是言下,反言以明。若不如是,便失菩薩資格矣。

 

我當滅度無量眾生,此與前文所說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正復相同。前曰當生如是心,明明為世尊教令如是者。今乃曰則不名菩薩,何耶?此中義蘊深細,略分三層以說明之:

 

(一)須知前令生如是應分盡責心者,遣其自以為是菩提之心也。然不著菩提矣,而又自以為盡責。雖換一面貌,而取法仍同也,住相仍同也。分別執著,依然故我,如何其可?故仍斥之曰:則不名菩薩。則字緊切。少有此念在心,菩薩資格便失卻矣。必須微密觀照,微密勘驗,層層入細,遣之又遣。直令此心一念不生,淨無點塵;滅度無量,若無其事。庶幾與一如之義相應耳。少有念在,便已著相,便已取法,便是分別,仍為我見也。

 

(二)前之開示,不但令知度生為應盡之責,以遣其著於菩提已也。且令應知此責終未能盡,所謂度一切眾生已,眾生既無已時,責又何嘗能盡?是並遣其能度之見也。更令應知度亦等於未度,所謂無一眾生實滅度者。是又遣其所度之見也。開示之語,是徹底的,是圓滿的。今此公將開示的話,忘了兩句。只牢牢抱住頭一句。豈非儼然自以為能盡此責,且大有所度乎。我當滅度無量,其一種自矜自負,目空一切之態,宛然在目,豈是菩薩?此病必應痛遣,故直斥之曰:則不名菩薩。世尊如此說之,復有深旨。蓋令讀經聞法者,必須徹底貫通,不可掛一漏萬,不可執偏概全,不可斷章取義也。

 

(三)此人復有大病。病在作是言也,無論大言不慚,是所不應。即令言能副實,而動自標榜。其著於名聞,心不清淨可知。且言為心聲。作如是言者,因其作如是念也。念猶未息,了生死且未能,而謂菩薩如此乎!世尊言此,是令發大悲心者,應於離念上加功。妄念不息,真心永障。有悲無智,豈能度他。且念云何起?起於人我分別之見之猶存也,故不名菩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