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就】
   (名數)諸經之初,有通別二序:通序,或分五段,或分六段,或分七段。六段者,以如是為信成就,信者,阿難之信也。阿難指本經一部而為如是我聞,示自己之信順也。
  智度論一曰:「如是者即是信也。」二以我聞二字為聞成就。阿難自聞也,三以一時二字為時成就,說法之時也。四以佛之一字為主成就,說法之主也。五以在耆闍崛山等為處成就,所說之道場也。六以與大比丘眾等為眾成就,一座同聞之眾也。凡安列此六事,為之證明非 虛謬,欲使後之聞者信故,謂之為證信序。五成就合佛與處,七成就離我與聞。舊師多取五成就,天台法華之文句亦由五成就而釋之。惟仁王、維摩、觀經等則取六成就,嘉祥定為六成就。其曰成就者,於一一句中明各義,具足而不可破壞,故曰成就。又通序中,具足此六 事,故曰成就。
  又具足此六字方成正宗之教起,故曰成就。
  法華文句一之二曰:「通序五,或六,或七。」同記曰:「五者如文,合佛及處,六則離佛及處,七則離我與聞。」
  天台維摩經疏一曰:「舊多五義,今依六義。」
  嘉祥法華義疏一,嘉祥仁王經疏一曰:「若依大智度,直依文貼釋,不辨子段。後諸師說亦無定,或五或六,今依金剛仙論作六句分別。」
  元照彌陀疏上曰:「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名六成就。」
  勝鬘經寶窟上本曰:「天親燈論以明六事,第四教主,若依三藏(真諦),凡有七事,開我聞,今以六事為定也。」
  嘉祥法華論疏曰:「一一章中明義具足無餘,不可破壞,故云成就。」
  盂蘭盆經疏記下曰:「六種通名成就者,由假彼六緣成此一經。」
  此六事成就之證真序,當佛之涅槃時,依阿樓馱之教,阿難請問四事於佛,依其中之第四句,佛告阿難使於一切經之初置此六事也。後分於涅槃經、文殊問經、智度論二等詳舉緣由。
  金剛仙論一曰:「所以一切經初置斯五句者,有三種義:一為證成經理不虛,末代生信。二為表異外道以阿愛為吉。三為息於諍論。表己推宗有在也。」(外道經首之字又作阿漚)。
  勝鬘經寶窟上本曰:「一為證信故,如龍樹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二簡內外,外經以阿漚一字為首,內教以六事在初。三分經論不同,弟子之論,歸敬三寶。如來之經,明於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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