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性法身】
   二法身之一。見二法身條。
 
  【二法身】 
  1.金光明經所說的理法身和智法身。
  理法身者,諸佛與眾生同具的本覺理性,在眾生為無明所隱沒,在諸佛則為始覺之智而顯現;
  智法身者,始覺之智究竟,與本覺之理契合。
 
  2.菩薩瓔珞經所說的果極法身和應化法身。
  果極法身就是法性法身;
  應化法身就是方便法身。
 
  3.瓔珞經所說的自性法身與應化法身。
  自性法身就是真身;
  應化法身就是應身。
 
  4.曇鸞所立的法性法身和方便法身。
  法性法身是證得法性理體之佛的真身,攝在三身中之法身與報身中;
  方便法身即是由法性法身而示現的種種方便化益眾生的應化身。
 
  5.元照所立的理法身和事法身。
  理法身就是如來所證的真理;
  事法身就是戒定慧等五分功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