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四
破
貪
感
求
不
思
議
|
三
異
體
形
咒
不
思
議
|
二
同
體
形
咒
不
思
議
|
巳
初
標
承
圓
通
自
在
力
|
辰
三
四
不
思
議
分
五
|
|
|
受
法
弟
子
明
暘
日
新
敬
校
|
福
州
鼓
山
湧
泉
禪
寺
圓
瑛
宏
悟
述
|
楞
嚴
經
講
義
|
大
佛
頂
如
來
密
因
修
證
了
義
諸
菩
薩
萬
行
首
|
|
師
著
|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經
講
義
第
十
六
卷
圓
瑛
大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 |
巳
二
同
體
形
咒
不
思
議
|
德
用,
妙
即
不
可
思
議
之
謂
也。
|
而
慮
亡
也。
四
種
皆
是
無
作
無
為
不
可
思
議
之
|
擬
議,
言
思
所
不
能
及,
口
欲
談
而
辭
喪,
心
欲
緣
|
假
作
意,
任
運
自
在,
至
妙
至
神,
不
可
思
惟,
不
可
|
又
能
善
獲
下,
稱
體
起
用;
而
言
善
獲
者,
即
不
|
得
成
無
上
之
佛
道
故,
溫
陵
多
約
等
覺
釋
之。
|
也;
修
證
無
上
道
故:
當
是
功
行
漸
深,
修
證
將
滿,
|
從
三
昧。
此
重
標,
我
又
得
是
真
實
圓
通:
獲
者
得
|
起
用;
前
上
合
下
同,
帶
果
行
因,
歷
位
進
脩,
皆
標
|
此
重
標
自
證
圓
通
體
用。
上
三
句
證
體,
下
三
句
|
獲
四
不
思
議
無
作
妙
德。
|
世
尊!
我
又
獲
是
圓
通,
修
證
無
上
道
故,
又
能
善
|
今
初
|
五
供
養
佛
生
不
思
議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 |
解,
先
得
人
空。
成
一
圓
融,
清
淨
寶
覺
者:
即
不
住
|
塵
亡
根
盡,
反
流
全
一,
六
用
不
行,
即
屬
此
根
初
|
故。
不
能
分
隔
者:
見
等
不
為
六
根
分
離
隔
礙,
以
|
精,
根
塵
雙
脫
也。
見、
聞、
覺、
知:
即
六
精,
舉
四
攝
六
|
心
精
遺
聞:
遺
者
脫
也,
即
聞
所
聞
盡,
惟
一
心
|
得
此
心,
為
本
修
因
地,
故
曰
初
獲
妙
妙
聞
心。
|
妙
性
耳
根
超
諸
根
而
獨
妙,
是
謂
妙
中
之
妙。
初
|
理,
理
智
雙
妙,
故
曰
妙
妙
聞
心。
又
六
根
之
性,
為
|
照
性,
從
本
覺
妙
理,
起
始
覺
妙
智,
以
妙
智,
照
妙
|
來,
教
我
從
聞、
思、
修
入
三
摩
地,
初
於
聞
中,
入
流
|
一
不
思
議。
推
其
原
由,
即
由
我
蒙
彼
觀
世
音
如
|
此
敘
得
體
現
用
之
來
由。
一
者,
四
種
居
首,
即
第
|
眾
多
妙
容,
能
說
無
邊,
秘
密
神
咒。
|
知,
不
能
分
隔,
成
一
圓
融,
清
淨
寶
覺,
故
我
能
現,
|
一
者:
由
我
初
獲,
妙
妙
聞
心,
心
精
遺
聞,
見、
聞、
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 |
其
中
或
現:
一
首、
三
首、
五
首、
七
首、
九
首、
十
一
首,
|
咒
也。
|
位
密
咒。
持
之
得
益,
具
有
神
妙
力
用,
故
又
稱
神
|
咒:
咒
而
稱
秘
密
者,
乃
諸
聖
密
言,
下
位
不
知,
上
|
現
多
容,
即
現
首、
現
臂、
現
目。
能
說
無
邊
秘
密
神
|
故
我
能
現,
眾
多
妙
容
下:
大
用
現
前。
一
身
能
|
本
體
不
變,
如
摩
尼
珠,
雖
現
眾
色,
珠
體
不
變。
|
界
諸
法,
如
摩
尼
珠,
隨
方
現
色;
真
心
雖
隨
緣,
而
|
如
摩
尼
珠
之
體,
清
淨
無
染:
真
心
隨
緣,
而
成
十
|
真
心,
由
來
清
淨,
本
無
一
法
可
得,
即
空
如
來
藏,
|
覺
理
體,
猶
如
摩
尼
寶
珠,
故
曰
寶
覺。
寶
覺
|
圓
融,
諸
塵
不
染
曰
清
淨。
證
入
三
如
來
藏
心,
本
|
圓
融
無
礙,
清
淨
本
然,
寶
覺
真
心。
六
根
互
用
曰
|
關,
生
滅
既
滅,
寂
滅
現
前,
伏
歸
本
元
真
體,
成
一
|
化
城,
漸
次
增
進,
而
得
法
空,
俱
空。
直
透
末
後
牢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 |
二
臂、
四
臂、
六
臂、
八
臂、
十
臂、
十
二
臂、
十
四、
十
六、
|
身,
有
八
萬
四
千
毛
孔,
無
足
異
也。
﹂
|
佛
剎
次
第
入,
則
現
首
更
無
足
疑,
即
如
人
之
一
|
以
凡
情
測
度
哉?
普
賢
菩
薩,
於
一
毛
孔,
不
可
說
|
奚
足
信?
﹂
答:
﹁
此
是
菩
薩
不
思
議
境
界,
詎
可
|
壞
也。
或
問:
﹁
菩
薩
現
八
萬
四
千
首,
是
事
|
常
現,
何
用
轉
染
成
淨?
﹂
爍
迦
羅
此
云
堅
固
不
|
為
世
有
八
萬
四
千
塵
勞
煩
惱,
若
無
塵
勞,
智
慧
|
此
法
門,
從
一
般
若,
生
八
萬
四
千
智
慧。
何
以
故?
|
以
應
法
門
之
數,
對
治
塵
勞
煩
惱。
六
祖
曰:
﹁
我
|
先
現
之。
首
以
一
數
為
本
數,
遞
加
至
八
萬
四
千,
|
都
聚
之
處,
一
身
以
首
為
尊,
以
首
為
貴,
菩
薩
故
|
此
明
現
首。
其
中
即
眾
多
妙
容
之
中。
首
為
五
根
|
迦
羅
首。
|
如
是
乃
至
一
百
八
首,
千
首、
萬
首、
八
萬
四
千
爍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 |
攜
則
慈,
或
擎
拳
勇
健
則
威;
或
慈
眼
眷
顧
為
慈,
|
意,
或
現
慈
容
可
親,
或
現
威
容
可
畏;
或
垂
臂
提
|
此
之
慈、
威、
定、
慧,
對
上
首、
臂、
目
言。
或
是
不
定
之
|
或
慈、
或
威,
或
定、
或
慧,
救
護
眾
生,
得
大
自
在。
|
清
是
也。
|
目:
即
法
眼
圓
明
清
淨,
無
礙
無
染,
如
佛
紺
目
澄
|
目,
故
以
雙
數
單
數,
互
增
至
八
萬
四
千。
清
淨
寶
|
此
明
現
目。
人
但
二
目,
摩
醯
首
羅
天
王,
則
有
三
|
目、
萬
目、
八
萬
四
千
清
淨
寶
目。
|
二
目、
三
目、
四
目、
九
目、
如
是
乃
至
一
百
八
目、
千
|
印,
謂
臂
各
有
手,
手
各
結
印
故。
|
至
八
萬
四
千,
以
表
法
門
如
前
說。
母
多
羅:
此
云
|
此
明
現
臂。
臂
即
手
臂。
一
身
二
臂
為
本
數,
遞
增
|
臂、
萬
臂、
八
萬
四
千
母
多
羅
臂。
|
十
八、
二
十、
至
二
十
四,
如
是
乃
至
一
百
八
臂,
千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 |
上
科
同
體
形
咒,
一
身
能
現
眾
多
妙
容,
能
說
無
|
名
我
為
施
無
畏
者。
|
能
以
無
畏,
施
諸
眾
生。
是
故
十
方,
微
塵
國
土,
皆
|
礙,
故
我
妙
能
現
一
一
形,
誦
一
一
咒,
其
形
其
咒,
|
二
者:
由
我
聞
思,
脫
出
六
塵,
如
聲
度
垣,
不
能
為
|
巳
三
異
體
形
咒
不
思
議
|
在
矣!
|
適
其
宜
也。
形
既
如
是,
咒
可
例
知,
亦
必
救
護
自
|
德,
不
勞
作
意,
任
運
示
現,
自
在
成
就,
無
往
而
不
|
亂,
慧
以
救
其
昏
迷。
得
大
自
在:
即
由
不
思
議
妙
|
慈
以
護
其
善
根,
威
以
救
其
惡
性,
定
以
護
其
散
|
救
是
救
拔,
令
其
離
苦,
護
是
護
念,
令
其
得
樂。
又
|
靜
相,
慧
是
開
朗
相。
所
現
諸
相,
皆
為
救
護
眾
生,
|
授
記
則
慧;
慈
是
愛
念
相,
威
是
雄
勇
相,
定
是
寂
|
或
怒
目
猙
獰
為
威;
或
結
印
安
靜
則
定,
或
摩
頂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8 |
布
施
於
眾
生,
是
由
實
德
咸
孚,
令
聞
廣
譽,
十
方
|
尼
︾
等,
所
現
之
形,
所
說
之
咒,
皆
能
以
無
畏
力,
|
住
佛,
所
說
︽
廣
大
圓
滿
無
礙
大
悲
心
大
陀
羅
|
誦
者,
即
誦
古
佛
所
說
之
咒,
如
過
去
千
光
王
靜
|
用,
任
運
隨
緣,
能
現
一
一
身
形,
能
誦
一
一
神
咒。
|
雖
有
垣
牆,
不
能
為
礙。
因
是
證
體,
故
我
能
現
妙
|
句
是
法,
下
二
句
是
喻:
如
音
聲
能
度
垣
牆
之
外,
|
地,
諸
根
圓
拔,
六
塵
迥
脫,
所
以
塵
不
能
礙。
此
二
|
者,
由
我
聞
思
脫
出
六
塵:
即
從
聞、
思、
修,
入
三
摩
|
前
四
句
明
證
體,
中
明
起
用,
是
故
下
述
得
名。
二
|
冥
加,
此
則
顯
應。
|
拘
類
求,
此
能
施
無
畏;
亦
不
同
十
四
無
畏,
彼
但
|
亦
不
同
三
十
二
應,
各
隨
所
求,
各
應
同
類,
此
不
|
應
現
何
形,
一
一
現
之,
各
為
說
咒,
故
不
同
上
科。
|
邊
神
咒。
此
科
異
體
形
咒,
鑑
機
不
一,
現
形
亦
多,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9 |
慳
不
捨
也
心
最
難
破,
捨
心
最
難
發,
求
心
不
可
|
之
而
為
施
作
佛
事
也。
︽
正
脈
︾
云:
眾
生
|
心
喜
捨,
捨
自
身
所
有
珍
珠
寶
物,
求
我
哀
愍,
受
|
而
我
所
遊
化
世
界,
皆
能
令
眾
生,
破
除
慳
貪,
發
|
切
無
有
染
著,
故
令
眾
生,
能
捨
慳
吝
執
著
之
心。
|
此
句
修
證
離
染,
故
得
清
淨。
由
證
清
淨
之
體,
一
|
為
此
方
對
機
之
根,
是
為
本
根。
上
句
在
迷
本
具,
|
根:
是
指
耳
根,
根
性
即
是
如
來
藏
性,
清
淨
本
然,
|
雖
處
迷
位,
依
然
不
失,
故
曰
本
妙
圓
通。
清
淨
本
|
妙
圓
通
者:
圓
通
乃
眾
生
人
人
本
具,
迷
而
不
發,
|
前
三
句
為
能
感,
後
四
句
為
所
感。
由
我
修
習
本
|
界,
皆
令
眾
生,
捨
身
珍
寶,
求
我
哀
愍。
|
三
者:
由
我
修
習,
本
妙
圓
通,
清
淨
本
根,
所
遊
世
|
巳
四
破
貪
感
求
不
思
議
|
世
界,
微
塵
國
土
眾
生,
皆
名
我
為
能
施
無
畏
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0 |
之
非
義,
故
不
宜
受。
無
盡
意
重
請,
亦
有
二
意:
一
|
而
供
我,
佛
不
命
受,
故
不
敢
受;
二
現
從
頸
解,
受
|
故,
受
此
瓔
珞
觀
世
音
不
受
有
二
意:
一
不
供
佛,
|
之。
無
盡
意
復
白
觀
世
音
菩
薩
言:
仁
者!
愍
我
等
|
饒
益
眾
生,
故
成
法
施。
。
時
觀
世
音
菩
薩,
不
肯
受
|
三
輪
體
空;
二
不
為
己
施,
乃
為
眾
施,
求
作
佛
事,
|
重,
本
是
財
施,
而
曰
法
施
者,
一
解
供
之
時,
了
達
|
是
言:
仁
者!
受
此
法
施,
珍
寶
瓔
珞
瓔
珞
雖
然
貴
|
頸
眾
寶
珠
瓔
珞,
價
值
百
千
兩
金,
而
以
與
之,
作
|
佛
言:
﹁
世
尊!
我
今
當
供
養
觀
世
音
菩
薩,
即
解
|
所
說
觀
世
音
菩
薩,
遊
化
諸
國,
利
益
娑
婆,
即
白
|
事
︽
法
華
普
門
品
︾
可
證,
無
盡
意
菩
薩
聞
佛
|
但
由
修
習
耳
根,
清
淨
無
著,
故
能
類
感
如
此。
此
|
是
誠
不
可
思
議,
威
神
所
使
然
也。
孰
知
其
洪
源,
|
強
致。
今
所
過
之
處,
即
感
眾
生,
破
慳
施
捨
哀
求,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1 |
事
究
竟
堅
固
首
楞
嚴
定,
即
證
入
如
來
藏,
則
世
|
起
了
義
修
證,
從
妙
耳
門,
反
聞
照
性,
證
得
一
切
|
即
得
諸
佛
如
來,
秘
密
之
因
地
心。
依
此
因
心,
而
|
前
二
句
述
所
證
體,
下
明
所
起
用。
我
得
佛
心
者:
|
養,
十
方
如
來,
傍
及
法
界,
六
道
眾
生。
|
四
者,
我
得
佛
心,
證
於
究
竟,
能
以
珍
寶,
種
種
供
|
巳
五
供
養
佛
生
不
思
議
|
佛
因,
旁
引
法
華,
以
見
菩
薩,
言
之
有
徵
也。
。
|
為
無
上
福
田,
以
此
轉
供,
回
施
一
切
眾
生,
令
植
|
佛
塔
既
為
眾
而
受,
亦
為
眾
而
供,
奉
供
二
尊,
佛
|
分
作
二
分,
一
分
奉
釋
迦
牟
尼
佛,
一
分
奉
多
寶
|
即
時
觀
世
音
菩
薩,
愍
諸
四
眾
八
部,
受
其
瓔
珞,
|
當
愍
此
無
盡
意
菩
薩,
及
四
眾
八
部,
受
此
瓔
珞。
|
眾
而
受,
乃
無
傷
於
義。
。
爾
時,
佛
告
觀
世
音
菩
薩,
|
表
誠
懇,
望
佛
轉
致,
令
其
必
受;
二
為
眾
而
施,
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2 |
求
聲
聞、
緣
覺、
三
賢、
十
聖,
無
漏
三
昧,
皆
能
令
得
|
天,
及
三
乘
聖
眾,
或
求
四
禪,
四
空,
有
漏
禪
定,
或
|
財
布
施。
求
三
昧
得
三
昧:
此
對
上
二
界
諸
|
千
萬
歲;
天
道,
亦
有
長
壽
天,
有
求
皆
得,
上
皆
以
|
人
間,
有
求
長
年
益
壽,
仙
道
有
求
堅
固
形
骸,
壽
|
財
布
施,
壽
命
色
力,
皆
內
財
也。
此
應
在
三
昧
前。
|
外
財
也;
求
長
壽
得
長
壽:
此
對
人
道
天
仙,
以
內
|
子
得
子:
此
對
人
道,
以
外
財
布
施,
國
城
妻
子,
皆
|
上
則
佛、
生
等
供,
此
則
財、
法
二
施。
求
妻
得
妻,
求
|
得
長
壽,
如
是
乃
至,
求
大
涅
槃
得
大
涅
槃。
|
求
妻
得
妻,
求
子
得
子,
求
三
昧
得
三
昧,
求
長
壽
|
位
故
也。
|
究
竟:
莫
作
妙
覺
極
果
解,
以
菩
薩
示
居
等
覺
因
|
供
養
佛
生,
以
見
佛
生
不
二,
等
與
供
養
也。
證
於
|
出
世
法,
一
一
無
不
含
藏
其
中,
故
能
具
足
珍
寶,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3 |
上
三
科。
緣
字,
即
三
十
二
應,
十
四
無
畏,
四
不
思
|
心
自
在
句,
即
果
後
脩
因,
又
曰
帶
果
行
因,
包
括
|
昧。
此
圓
照
三
昧
四
字,
上
二
修
因,
下
二
證
果。
緣
|
性,
照
到
一
心
本
源,
即
得
三
昧,
是
首
楞
嚴
王
三
|
湛
不
生
滅
性,
起
智
觀
照,
是
謂
圓
照,
即
反
聞
照
|
入
三
摩
地?
我
觀
世
音
乃
從
妙
耳
門,
依
本
根
圓
|
佛
前
問
我
等,
悟
十
八
界,
誰
為
圓
通,
從
何
方
便,
|
入
流
相,
得
三
摩
地,
成
就
菩
提,
斯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從
耳
門,
圓
照
三
昧,
緣
心
自
在,
因
|
寅
四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竟,
併
上
科
寅
三
詳
演
稱
體
起
用
竟。
|
其
無
作
妙
力,
豈
可
得
而
思
議
哉?
二
承
演
三
科
|
真
法
界,
平
等
真
如,
故
能
生
佛
等
供,
財
法
二
施,
|
涅
槃;
此
皆
以
法
布
施。
蓋
由
大
士,
證
得
藏
心,
一
|
三
昧;
或
求
無
餘
大
涅
槃,
究
竟
斷
德,
即
令
得
大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4 |
冥
應,
或
顯
應;
心
得
自
在,
任
運
利
生,
即
諸
菩
薩
|
之
工
夫,
即
修
證
了
義。
緣
心
自
在,
隨
緣
普
應,
或
|
因。
照
字
是
起
智
觀
照,
做
入
流
照
性,
背
塵
合
覺
|
妙
耳
門,
圓
湛
不
生
滅
性,
為
因
地
心,
即
如
來
密
|
句,
該
攝
一
經
總
題,
亦
即
該
攝
全
經
要
義。
我
從
|
聞
修,
金
剛
三
昧,
名
得
耳
根
圓
通。
此
上
所
答
五
|
生
滅
既
滅,
寂
滅
現
前,
得
三
摩
地,
即
如
幻
聞
薰
|
入
流
者,
逆
生
死
流,
入
涅
槃
流,
由
淺
入
深,
入
到
|
滿
之
根;
又
因
者
由
也,
由
耳
根
聞
性,
起
始
覺
智。
|
陰,
所
有
行
相。
因
者
依
也,
依
耳
根,
最
優
勝,
最
圓
|
地。
因
入
流
相
四
字,
即
從
聞、
思、
修,
解
六
結,
破
五
|
問
從
何
方
便,
入
三
摩
地,
我
因
入
流
相,
得
三
摩
|
通
根。
因
入
流
相,
得
三
摩
地
者:
此
結
答
佛
|
問
悟
十
八
界
誰
為
圓
通,
我
悟
妙
耳
門,
即
是
圓
|
議,
隨
緣
應
化,
所
起
妙
用,
心
得
自
在。
上
結
答
佛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5 |
從
耳
門,
悟
圓
湛
不
生
滅
性,
大
開
圓
解,
即
妙
奢
|
成
菩
提,
妙
奢
摩
他、
三
摩、
禪
那,
最
初
方
便。
謂
我
|
即
觀
世
音
代
佛
明
答
阿
難
所
問,
十
方
如
來
得
|
故
為
第
一。
又
此
成
就
菩
提,
斯
為
第
一
者:
|
入
華
屋
之
門;
亦
即
十
方
薄
伽
梵,
一
路
涅
槃
門:
|
來,
一
門
超
出,
妙
莊
嚴
路
之
一
門;
亦
即
阿
難
請
|
摩
提,
名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王,
具
足
萬
行,
十
方
如
|
法
門
殊
勝。
此
耳
根
一
門,
即
佛
首
告
阿
難,
有
三
|
者:
斯
者
此
也,
此
耳
根
圓
通,
最
為
第
一,
即
結
答
|
此
句
即
然
後
圓
成
果
地
修
證。
斯
為
第
一
|
耳
門
圓
照,
即
得
元
明
覺,
無
生
滅
性,
為
因
地
心。
|
起
方
便
菩
提
之
妙
用,
故
曰
成
就
菩
提。
上
我
從
|
也。
證
真
性
菩
提
之
妙
理,
滿
實
智
菩
提
之
妙
智,
|
菩
提
者:
此
成
無
上
極
果
之
菩
提,
圓
得
三
菩
提
|
萬
行。
得
三
摩
地,
即
得
首
楞
嚴
大
定。
成
就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6 |
得
圓
通。
歎
我
善
得
圓
通
法
門,
即
讚
歎
於
我;
善
|
教
我
從
聞、
思、
修
入
三
摩
地,
我
即
秉
教
修
習,
而
|
此
結
自
利
殊
勝。
彼
佛
如
來,
即
古
觀
世
音
如
來,
|
中,
授
記
我
為
觀
世
音
號。
|
世
尊!
彼
佛
如
來,
歎
我
善
得,
圓
通
法
門,
於
大
會
|
敕
文
殊
再
選
也。
|
旋
妄
復
真,
即
是
具
足
三
慧,
速
證
圓
通,
何
待
佛
|
徹
得
成
菩
提
之
法,
改
偏
聞
之
轍,
向
耳
根
門
頭,
|
用,
隨
緣
利
生,
是
方
便。
阿
難
能
問
耳
根
圓
通,
悟
|
初
方
便
為
入
初
發
心
住
之
方
便。
;
獲
二
勝、
發
三
|
悟
根
性
為
因
地
心,
是
最
初
方
便;
從
根
修
證,
是
|
首
楞
嚴
大
定,
成
就
無
上
菩
提,
惟
此
耳
根
第
一。
|
住
圓
定,
萬
行
繁
興,
即
妙
禪
那。
具
足
三
定,
圓
成
|
而
起
圓
修,
即
妙
三
摩;
隨
緣
應
化,
心
得
自
在,
安
|
摩
他,
起
智
觀
照,
依
耳
根,
為
本
修
因,
反
聞
照
性,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7 |
丑
初
彰
圓
通
總
相
二
顯
|
子
三
佛
現
瑞
應
分
二
|
本
因
竟。
|
也。
二
觀
音
廣
陳
竟,
併
上
諸
聖
異
說,
子
二
眾
說
|
生,
皆
與
菩
薩
有
緣,
禮
念
供
養,
甲
於
其
他
菩
薩
|
眾
生,
皆
稱
我
名,
故
觀
音
名,
遍
十
方
界。
十
方
眾
|
念,
不
假
作
意,
與
樂
拔
苦,
自
在
成
就,
由
是
十
方
|
十
方
眾
生,
念
我
名
號,
無
不
圓
明
了
知,
不
因
心
|
我
觀
照
耳
根,
聽
聞
之
性,
圓
照
法
界,
惟
妙
覺
明,
|
上
約
人
得
名,
此
約
法
得
名。
法
即
修
證
之
法,
由
|
由
我
觀
聽,
十
方
圓
明,
故
觀
音
名,
遍
十
方
界。
|
圓
通
時
授
之,
由
其
師
資
道
合,
故
授
同
名
之
記。
|
此
即
依
修
證
自
利
行,
而
授
因
位
之
名,
應
在
證
|
日
劫
相
倍
也。
於
大
會
中,
授
記
我
為
觀
世
音
號,
|
得
者,
費
力
少,
而
收
效
速,
得
循
圓
根,
與
不
圓
根,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8 |
以
自
果
徹
他
因;
然
必
灌
其
頂
者,
表
圓
通
妙
理,
|
佛
光
灌
諸
佛
頂,
乃
以
自
果
徹
他
果;
灌
菩
薩
頂,
|
因,
光
明
互
相
灌
注,
正
顯
自
他
因
果
交
徹
也。
今
|
圓
通
妙
理,
自
他
因
果
交
徹;
諸
佛
表
果,
諸
聖
表
|
頂,
及
法
王
子,
諸
菩
薩
頂:
此
則
表
顯
圓
通
總
相,
|
體,
同
放
寶
光;
其
光
遠
灌
十
方,
微
塵
數
如
來
之
|
從
其
五
體:
乃
從
佛
全
身,
一
首
兩
手
兩
腳
為
五
|
畏,
佛
為
法
中
王,
說
法
無
所
畏,
故
以
師
子
名
座。
|
釋
迦,
於
師
子
座
上:
師
子
為
獸
中
王,
遊
行
無
所
|
諸
聖
各
說
已
竟
之
時,
佛
現
瑞
應。
世
尊,
指
本
師
|
皆
可
證
入
圓
通,
而
以
觀
音
耳
根
為
最。
爾
時,
即
|
此
因
諸
聖
各
說
圓
通,
二
十
五
門
悉
啟,
雖
門
門
|
灌
十
方,
微
塵
如
來
及
法
王
子,
諸
菩
薩
頂。
|
爾
時
世
尊,
於
師
子
座,
從
其
五
體,
同
放
寶
光,
遠
|
圓
通
別
相
今
初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19 |
寶
絲
網
者:
我
佛
光
灌
他
佛,
他
佛
光
灌
我
佛,
光
|
演
法
音,
此
即
情
與
無
情
共
一
體。
交
光
相
羅,
如
|
成
有
情,
如
極
樂
世
界,
水
流
花
間,
風
吹
行
樹,
皆
|
水
處
大
者
為
池,
小
者
為
沼。
屬
無
情,
皆
演
法
音
|
圓
通
別
相,
色
聲
諸
法,
法
法
圓
融。
林
木
池
沼
聚
|
上
彰
圓
通
總
相,
即
圓
通
妙
理,
諸
佛
同
證;
此
顯
|
諸
大
眾,
得
未
曾
有,
一
切
普
獲
金
剛
三
昧。
|
林
木
池
沼,
皆
演
法
音,
交
光
相
羅,
如
寶
絲
網。
是
|
丑
二
顯
圓
通
別
相
|
依
之
興
萬
行,
皆
不
離
乎
此
者
也。
|
頂
法
無
二,
唯
一
藏
心。
諸
佛
以
之
為
密
因,
菩
薩
|
此
他
佛
光
灌
我
佛,
主
伴
之
頂。
正
顯
佛
佛
道
同,
|
灌
佛
頂,
並
灌
會
中,
諸
大
菩
薩,
及
阿
羅
漢。
|
彼
諸
如
來,
亦
於
五
體,
同
放
寶
光,
從
微
塵
方,
來
|
為
最
勝
頂
法
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0 |
養
海
會
佛
生,
所
雨
之
華,
乃
是
百
寶
蓮
華,
而
分
|
即
時,
即
於
諸
佛
放
光
現
瑞
之
時。
諸
天
雨
華,
供
|
錯
紛
糅,
十
方
虛
空,
成
七
寶
色。
|
即
時
天
雨
去
聲
落
也
百
寶
蓮
華,
青、
黃、
赤、
白、
間
|
圓
通,
則
一
而
已。
|
如
來
藏,
妙
真
如
性,
諸
聖
入
門,
雖
各
不
同,
所
證
|
底
源,
無
動
無
壞。
此
顯
同
悟,
陰、
入、
處、
界、
七
大,
本
|
理
性,
即
普
獲
大
士
所
證
金
剛
三
昧,
是
謂
徹
法
|
事
明
理,
因
相
悟
性,
悟
明
一
切
事
究
竟
堅
固
之
|
得
未
曾
有。
一
切
普
獲
金
剛
三
昧
者:
乃
即
|
觀
瑞
相,
耳
聞
法
音,
身
居
法
會,
頂
灌
佛
光,
各
各
|
呈
祥,
滿
目
瑞
相,
而
成
圓
通
真
境。
是
諸
大
眾,
眼
|
聖
法
門,
即
同
而
異,
即
異
而
同,
互
遍
互
嚴,
天
地
|
分,
不
雜
不
亂。
此
即
處
處
皆
同
真
法
界,
以
表
諸
|
光
相
交,
彼
此
羅
織,
猶
如
寶
絲
網
相
似,
同
體
不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1 |
然
敷
奏。
梵
者
淨
也,
唄
為
讚
頌,
西
域
之
唄,
猶
東
|
滅
現
前,
正
是
圓
通
真
境,
到
此
則
梵
唄
詠
歌,
自
|
三
句
表
一
真
獨
露。
妄
空
真
顯,
即
生
滅
既
滅,
寂
|
不
隔,
一
體
圓
融。
此
文
上
三
句,
表
諸
妄
銷
亡,
中
|
見
十
方,
微
塵
諸
佛
國
土,
合
成
一
個
世
界,
自
他
|
世
界,
依
報
之
大
地
山
河,
俱
同
同
時
也
不
現,
唯
|
正
當
諸
佛
放
光,
而
成
種
種
瑞
相
之
時,
此
娑
婆
|
塵
國
土,
合
成
一
界,
梵
唄
詠
歌,
自
然
敷
奏。
|
此
娑
婆
界,
大
地
山
河,
俱
時
不
現。
唯
見
十
方,
微
|
成
寶
色,
表
理
智
互
嚴
也。
|
四
色,
表
智
行
紛
敷;
間
錯
糅
合,
表
智
行
相
即;
空
|
果
以
表
因
心
具
足
果
覺,
果
覺
不
離
因
心;
百
寶
|
行,
寶
具
光
明
以
表
智;
蓮
華
因
果
同
時,
方
華
即
|
方
虛
空,
寶
華
盈
滿,
成
七
寶
色。
華
分
四
色
以
表
|
青、
黃、
赤、
白
四
色,
相
間
錯
綜,
紛
然
糅
合;
一
時
十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2 |
﹁
隨
汝
詳
擇,
其
可
入
者,
吾
當
發
明,
令
汝
增
進。
|
﹁
得
循
圓
通,
與
不
圓
根,
日
劫
相
倍。
﹂
又
云:
|
此
佛
敕
文
殊
揀
選。
因
前
悟
圓
入
一
科
中
曾
云:
|
優
劣,
前
後
差
別。
|
道
方
便,
皆
言
修
習,
真
實
圓
通,
彼
等
修
行,
實
無
|
十
五
無
學,
諸
大
菩
薩,
及
阿
羅
漢,
各
說
最
初
成
|
於
是
如
來,
告
文
殊
師
利
法
王
子:
汝
今
觀
此
二
|
本
意
今
初
|
先
示
諸
說
平
等
二
後
出
選
擇
|
殊
偈
對
子
初
分
二
丑
初
|
子
初
如
來
敕
選
二
文
|
癸
三
佛
敕
文
殊
選
擇
分
二
|
諸
聖
各
說
竟。
|
樂
鳴
空
也。
此
表
圓
通
法
樂,
任
運
而
成。
二
佛
敕
|
土
之
讚,
即
歌
詠
讚
歎。
自
然
敷
揚
節
奏,
無
異
天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3 |
十
八
界,
以
及
七
大,
以
為
下
手,
權
巧
方
便,
皆
言
|
通
者:
各
說
最
初
發
心,
乃
至
成
道,
無
非
根、
塵、
識
|
修
故。
各
說
最
初,
成
道
方
便,
皆
言
修
習,
真
實
圓
|
五
位
菩
薩
羅
漢;
皆
稱
無
學
者,
以
圓
人
修
同
無
|
來,
特
告
文
殊
師
利
法
王
子,
汝
現
今
觀
此
二
十
|
選,
決
定
捨
諸
門,
而
獨
取
耳
門
也。
於
是
如
|
方
便,
惜
不
對
根
智,
惟
觀
音
曲
合
機
宜,
惟
此
一
|
並
陳,
理
宜
決
定
一
門
也。
二
者、
諸
聖
所
說,
各
皆
|
門
深
入,
究
竟
未
曾
顯
說,
何
門
即
是;
況
今
諸
門
|
佛
之
師,
承
命
揀
選
有
二
意:
一
者、
佛
前
雖
令
一
|
殊
揀
選
圓
通
根,
文
殊
為
根
本
大
智,
過
去
乃
七
|
皆
曰
斯
為
第
一。
阿
難
亦
復
罔
知
所
措,
故
敕
文
|
冀
佛
冥
授。
故
佛
敕
諸
聖
各
說
因
地
修
證
法
門,
|
難
仍
未
領
悟,
故
請
如
來,
最
後
開
示,
退
藏
密
機,
|
﹂
因
阿
難
不
知
最
圓
之
根,
佛
雖
密
示
耳
根,
阿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4 |
多
聞
第
一,
慣
用
耳
根,
故
下
文
殊
選
出:
﹁
將
聞
|
欲
令
阿
難
開
悟,
於
二
十
五
行,
誰
當
其
根?
阿
難
|
豈
盡
對
此
方
之
機,
豈
盡
可
常
時
修
學
耶?
我
今
|
上
正
為
阿
難。
以
證
處
雖
皆
平
等,
而
從
入
之
門,
|
便
門,
得
易
成
就?
|
我
滅
後,
此
界
眾
生,
入
菩
薩
乘,
求
無
上
道,
何
方
|
我
今
欲
令,
阿
難
開
悟,
二
十
五
行,
誰
當
其
根;
兼
|
丑
二
後
出
選
擇
本
意
|
則
二
十
五
門,
應
無
所
揀
矣!
|
不
同
耳;
是
猶
千
徑
九
逵,
共
會
王
城
之
意。
據
此,
|
方
便
多
門,
而
其
所
入
之
門,
不
無
巧
拙
遲
速
之
|
劣
之
分,
與
差
別
之
異
也。
此
雖
歸
元
無
二,
其
實
|
聖
等,
所
修
之
行,
所
證
圓
通,
畢
竟
無
二,
實
無
優
|
彼
等
修
行,
實
無
優
劣,
前
後
差
別
者:
彼
諸
|
依
此
修
習,
究
竟
俱
得
真
實
圓
通,
各
稱
第
一
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5 |
故
後
偈
云:
﹁
堪
以
教
阿
難,
及
末
劫
沉
淪,
但
以
|
欽
奉
我
佛
慈
悲
之
法
旨,
即
所
授
意
揀
選
之
事,
|
此
經
家
敘
儀。
文
殊
師
利
法
王
子,
奉
佛
慈
旨
者:
|
佛
足,
承
佛
威
神,
說
偈
對
佛:
|
文
殊
師
利
法
王
子,
奉
佛
慈
旨,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
文
今
初
|
初
敘
儀
標
偈
二
詳
演
偈
|
子
二
文
殊
偈
對
分
二
丑
|
成
就
也。
|
修
真
因,
四
得
極
果,
乃
曰
何
方
便
門,
能
得
容
易
|
一
對
阿
難
一
類
之
機,
次
對
末
法
此
界
眾
生,
三
|
上
道,
亦
難
究
竟。
故
佛
命
文
殊
選
擇,
先
授
意
云:
|
選
對
方
之
根,
則
縱
入
菩
薩
乘,
捨
小
慕
大,
求
無
|
後,
此
界
末
世
眾
生,
根
機
愈
鈍,
開
悟
愈
難,
若
不
|
持
佛
佛,
何
不
自
聞
聞?
﹂
下
兼
為
未
來,
兼
我
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6 |
覺
海
性
澄
圓,
圓
澄
覺
元
妙,
元
明
照
生
所,
所
立
|
選
今
初
|
略
彰
生
滅
三
正
明
須
|
卯
初
雙
示
二
源
二
|
六
求
加
總
結
寅
初
分
三
|
普
勸
修
持
五
結
答
覆
命
|
門
三
獨
選
耳
根
四
|
初
發
源
開
選
二
了
揀
諸
|
丑
二
詳
演
偈
文
分
六
寅
|
華
易
持,
令
聞
已
而
思
修
也。
|
焉
敢
自
行
品
量
也。
而
以
偈
對,
不
以
文
對
者,
貫
|
五
聖,
與
文
殊
齊
肩
者,
實
有
其
人,
非
仗
佛
威
神,
|
佛
威
神
者:
仗
佛
威
德
神
力,
加
被
於
我,
以
二
十
|
禮
佛
足
者:
果
後
大
人,
受
命
常
儀,
尚
且
如
是。
承
|
此
根
指
耳
根
修,
圓
通
超
餘
者。
﹂
即
從
座
起,
頂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7 |
二
字,
即
含
有
元
明
之
意,
對
上
澄
圓,
即
元
妙
義,
|
元
妙
元
明,
則
一
念
不
生,
法
爾
具
足。
此
中
元
妙
|
妙,
不
由
造
作;
元
明,
本
來
自
明,
不
假
功
用,
既
曰
|
動,
此
即
照
而
寂,
隨
緣
常
不
變
也。
元
妙,
本
來
自
|
也。
圓
澄,
謂
覺
海
雖
然
圓
含
萬
有,
究
竟
澂
湛
不
|
湛
不
動,
圓
含
萬
有,
此
即
寂
而
照,
不
變
常
隨
緣
|
澄
約
相
大,
元
妙
元
明
謂
用
大。
澄
圓
謂
覺
海
澂
|
海,
尚
有
邊
底
也。
覺
海
性,
性
字
指
體
大,
澄
圓
圓
|
齊
之
過。
以
覺
海
橫
無
邊
涯,
豎
無
底
蘊,
非
若
水
|
謂
剎
海,
劫
海
等
是
也。
若
取
水
海,
猶
墮
法
喻
不
|
作
法
喻
解,
乃
直
稱
覺
性
為
海,
如
︽
華
嚴
︾
所
|
覺,
將
破
有
為
無
為,
先
標
真
性
二
字
也。
覺
海
不
|
藏
性。
此
猶
前
文,
將
問
明
與
不
明,
先
標
性
本
二
|
上
二
句,
所
依
真
源,
即
是
本
有
真
心,
亦
即
如
來
|
照
性
亡。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8 |
此
明
從
真
起
妄,
妄
成
世
界、
眾
生、
併
業
果,
三
種
|
乃
眾
生。
|
迷
妄
有
虛
空,
依
空
立
世
界,
想
澄
成
國
土,
知
覺
|
卯
二
略
彰
生
滅
|
將
本
有
如
來
藏,
轉
成
無
明
藏
識
也。
|
情,
無
相
即
隱,
如
迷
雲
起,
必
障
蔽
於
慧
日
也。
遂
|
妄
境
既
立,
而
真
照
之
性
遂
亡,
即
所
謂
有
相
當
|
前
所
云:
﹁
覺
非
所
明,
因
明
立
所
﹂。
以
所
照
之
|
明,
妄
為
明
覺。
﹂
生
所
者,
因
妄
照
而
妄
所
生,
即
|
生
照
用,
此
照
是
妄
照,
即
經
前
所
云:
﹁
性
覺
必
|
用,
則
是
本
明,
毫
無
一
物,
今
於
彼
元
明
性
上,
妄
|
此
句
元
明
二
字,
躡
上
文
而
來。
元
明,
不
妄
生
照
|
即
獨
頭
生
相
無
明,
一
切
妄
法,
皆
依
他
而
生,
故
|
性
亡:
此
二
句
能
依
妄
源,
即
最
初
根
本
不
覺,
亦
|
圓
澄
即
元
明
義
也。
元
明
照
生
所,
所
立
照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29 |
空
生
大
覺
中,
如
海
一
漚
發,
有
漏
微
塵
國,
皆
依
|
其
示
迷
途
未
遠,
見
歸
源
之
易
也。
|
云:
且
約
本
識
中
細
相
言
之,
而
不
言
麤
相
者,
以
|
生
起
依、
正
二
報,
而
有
見、
相
二
分。
︽
指
掌
疏
︾
|
謂
妄
想
知
覺,
成
有
情
眾
生
也。
此
依
無
明
藏
識,
|
即
溫
陵
所
謂:
妄
想
凝
結,
成
無
情
國
土
也。
下
句,
|
是
也。
想
澄
成
國
土,
知
覺
乃
眾
生
者:
上
句,
|
故
曰,
依
空
立
世
界;
即
前
空
晦
暗
中,
結
暗
為
色
|
發
勞,
依
虛
空
晦
昧,
結
暗
境
而
成
四
大
之
色
法,
|
見,
而
定
欲
見
之,
空
見
相
對,
堅
執
欲
緣,
如
瞪
目
|
先
現
耳。
次
句
依
空
立
世
界
者:
以
本
識
既
不
可
|
有
虛
空,
即
前
晦
昧
為
空
是
也;
親
依
無
明,
虛
空
|
卒
不
可
見,
遂
迷
性
空,
而
妄
成
頑
空,
故
曰
迷
妄
|
智
光,
而
成
能
見
之
妄
見,
欲
見
本
識,
不
知
本
識,
|
相
續
之
相。
以
其
妄
所
既
已
成
立,
則
轉
本
有
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0 |
有
也。
妙
理
無
端,
妄
成
三
界,
如
水
結
成
冰,
物
而
|
三
有
世
間
耶?
三
有
即
三
界,
謂
欲
有、
色
有、
無
色
|
亦
屬
妄
見;
漚
滅,
虛
空
本
無
所
有,
況
復
空
中,
諸
|
復
諸
三
有
者:
空
性
如
漚,
有
生
必
滅,
究
之
生
滅,
|
異,
彼
無
同
異,
真
有
為
法。
漚
滅
空
本
無,
況
|
煩
惱,
起
為
世
界,
靜
成
虛
空,
虛
空
為
同,
世
界
為
|
見
其
微
劣
與
虛
妄
矣!
此
四
句,
即
前
引
起
塵
勞
|
前
之
器
世
界,
皆
依
虛
空
之
所
生,
不
出
空
外,
益
|
情
世
界,
具
足
欲
漏、
有
漏、
無
明
漏
也。
微
塵
國,
即
|
有
漏
微
塵
國,
皆
依
空
所
生
者:
有
漏,
即
前
之
有
|
喻
之
如
海;
虛
空,
喻
之
如
漚,
其
大
小
為
何
如
耶?
|
大
覺
心
中,
僅
如
海
之
一
漚
發
現
而
已。
以
覺
心,
|
返
妄
歸
真
之
意。
前
迷
妄
有
虛
空,
則
虛
空
生
於
|
前
四
句,
明
諸
法
忽
生;
後
二
句,
明
諸
法
還
滅,
即
|
空
所
生,
漚
滅
空
本
無,
況
復
諸
三
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1 |
順
逆
皆
方
便
者:
諸
聖
證
入
此
性,
則
無
有
不
通;
|
如
京
畿
是
一,
入
路
多
歧
也。
聖
性
無
不
通,
|
二。
設
若
欲
入
此
無
二
之
理,
其
方
便
自
有
多
門;
|
本
來
元
有
如
來
藏
性;
既
歸
藏
性,
其
理
則
無
有
|
逆
之
意,
意
謂:
但
能
滅
除
妄
識
境
界,
自
可
復
歸
|
上
明
可
以
還
滅,
已
引
歸
元
之
路;
此
明
圓
通
順
|
皆
方
便,
初
心
入
三
昧,
遲
速
不
同
倫。
|
歸
元
性
無
二,
方
便
有
多
門。
聖
性
無
不
通,
順
逆
|
卯
三
正
明
須
選
|
藏
性
也。
|
之
仍
歸
於
海,
則
知
空
性
本
無,
滅
之
仍
歸
如
來
|
體,
安
危
事
一,
故
滅
則
俱
滅。
是
知
漚
性
不
實,
滅
|
定,
無
想
阿
那
含,
則
為
二
十
五
有
也。
又
依
空
同
|
有:
廣
開
四
洲
四
惡
趣,
六
欲
併
梵
天,
四
禪
四
空
|
不
化,
故
謂
之
曰
有。
又
取
中
三
界
九
地,
則
為
九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2 |
根,
則
艱
難
而
遲,
雖
修
數
劫,
不
及
一
日,
以
得
圓
|
定,
得
循
圓
根,
與
不
圓
根,
日
劫
相
倍。
以
不
得
圓
|
何
須
選
擇!
但
初
發
心
人,
欲
入
三
昧,
指
楞
嚴
大
|
方
便,
所
謂
十
方
如
來,
於
一
切
法
門,
皆
能
證
得,
|
同
倫
者:
此
二
句,
正
見
須
選;
以
上
所
云,
順
逆
皆
|
旋
反
字
面
可
見
矣!
初
心
入
三
昧,
遲
速
不
|
京
之
路,
回
身
即
到
者
也。
請
觀
諸
根
圓
通,
俱
有
|
入
性
曰
逆
入,
即
六
根
及
根
大
圓
通
也。
如
逆
背
|
之
路,
繞
遠
方
到
者
也。
逆
根
性
之
外
流,
而
旋
返
|
則
六
塵
六
識,
火
大
至
識
大
圓
通
也。
如
順
背
京
|
︽
正
脈
︾
云:
﹁
順
塵
識
流,
宛
轉
達
道
曰
順
入,
|
對
此
方
之
機
為
順,
不
對
此
方
之
機
為
逆
也。
﹂
|
也。
孤
山
曰:
﹁
觀
音
耳
根
則
順,
餘
聖
諸
根
則
逆。
|
五
門,
皆
為
方
便
之
門,
如
千
逕
九
逵,
皆
達
帝
京
|
以
三
科
七
大,
或
順
修
而
入,
或
逆
修
而
入,
二
十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3 |
了
之,
終
不
能
使
之
明
徹;
良
以
色
塵
之
體,
元
本
|
惟
憑
妄
想
凝
結
而
成,
為
障
蔽
之
塵,
若
以
心
精
|
婆
尼
沙
陀
色
塵,
因
觀
色
性
空
而
悟
入
者。
言
色
|
易
之
殊,
故
不
得
不
揀
耳!
此
揀
六
塵
圓
通。
一、
優
|
得
藏
性
而
言。
今
欲
初
心,
修
證
三
昧,
有
遲
速
難
|
前
來
佛
說,
彼
等
修
行,
實
無
優
劣,
乃
據
諸
聖,
證
|
獲
圓
通。
|
色
想
結
成
塵,
精
了
不
能
徹,
如
何
不
明
徹,
於
是
|
今
初
|
三
揀
六
識
四
揀
七
大
|
初
揀
六
塵
二
揀
五
根
|
寅
二
了
揀
諸
門
分
四
卯
|
開
選
竟。
|
速
難
易,
自
不
同
倫,
又
不
可
以
不
選
也。
初
發
源
|
根
則
容
易
而
速,
但
修
一
日,
可
當
數
劫。
因
此
遲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4 |
香
以
合
中
知,
離
則
元
無
有,
不
恆
其
所
覺,
云
何
|
之
物,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一
義,
非
能
遍
含
一
切
義;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不
通
|
名
非
能
遍
含
一
切
名,
一
句
非
能
遍
含
一
切
句,
|
詮
之
義
味
也,
惟
以
彼
之
名
句
義
味
而
已。
且
一
|
聯
合,
以
多
字
聯
合
為
文;
今
言
味
者,
即
文
理
所
|
瓶;
句
詮
差
別,
如
言
花
瓶
二
字,
帶
表
為
句;
文
詮
|
自
性,
以
一
字
直
目
為
名,
如
言
瓶
等,
並
不
言
何
|
雜
於
語
言
文
字。
但
伊
名
句
味:
伊
者
彼
也,
名
詮
|
徑
直
聲,
語
言
即
屈
曲
聲,
即
此
音
聲
一
法,
未
免
|
二、
憍
陳
那
聲
塵,
因
聞
法
音
而
悟
入
者。
音
聲
即
|
獲
圓
通?
|
音
聲
雜
語
言,
但
伊
名
句
味,
一
非
含
一
切,
云
何
|
欲
初
心
依
此,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結
暗
所
成,
如
何
以
此
不
了
明,
不
透
徹
之
物,
而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5 |
觸
以
所
觸
明,
無
所
不
明
觸,
合
離
性
非
定,
云
何
|
心,
依
此
不
恆
之
物,
而
欲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覺
之
性,
不
能
恆
常
與
所
覺
合
而
為
一;
云
何
初
|
要
以
味
塵
合
舌
根
時,
方
知
其
有
味。
其
舌
根
能
|
塵
體
性
非
本
然,
而
自
知
有
味
也。
本
然
即
自
然,
|
四、
藥
王、
藥
上
味
塵,
因
味
塵
而
悟
入
者。
然
此
味
|
獲
圓
通?
|
味
性
非
本
然,
要
以
味
時
有,
其
覺
不
恆
一,
云
何
|
哉?
|
覺;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不
恆
之
物,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
塵
相
合,
以
塵
合
時,
則
有
能
覺,
塵
離
時,
併
無
所
|
元
無
有
香。
且
能
覺
之
根,
不
能
恆
常
與
所
覺
之
|
以
鼻
根,
合
中
方
知
其
有
香,
如
若
離
而
不
合,
則
|
三、
香
嚴
童
子
香
塵,
因
香
塵
而
悟
入
者。
香
塵
必
|
獲
圓
通?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6 |
為
獨
影
境,
故
稱
為
內
塵。
憑
塵
必
有
所
者:
憑
外
|
意
地
之
中,
惟
意
中
獨
緣;
合
外
五
塵,
俱
屬
法
塵,
|
同
外
五
塵
之
實
質,
乃
是
五
塵
落
謝
影
子,
謝
在
|
六、
摩
訶
迦
葉
法
塵,
因
法
塵
而
悟
入
者。
法
塵
非
|
獲
圓
通?
|
法
稱
為
內
塵,
憑
塵
必
有
所,
能
所
非
遍
涉,
云
何
|
依
此
不
常
之
物,
而
欲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明
觸
塵
之
相。
合
離
之
性,
本
非
一
定;
云
何
初
心,
|
無
所
不
明
觸
者:
若
無
有
所
觸
之
物,
則
不
能
發
|
云
觸
塵
必
以
身
根
所
對
之
物,
乃
得
發
明
顯
現。
|
上
觸
字
指
觸
塵,
下
觸
字
指
身
根
所
對
之
物,
故
|
合,
而
覺
知
冷
煖
澀
滑,
違
順
等
相,
方
名
為
觸。
此
|
本
無
自
性,
要
以
有
知
之
身
根,
與
無
知
之
外
物
|
五、
跋
陀
波
羅
觸
塵,
因
觸
塵
而
悟
入
者。
然
觸
塵
|
獲
圓
通?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7 |
心
依
此
不
圓
之
根,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維
虧
了
一
半;
則
三
分
言
功,
一
分
無
德;
云
何
初
|
以
四
維
論,
只
見
前
兩
維,
不
見
後
兩
維,
故
言
四
|
左
右
兩
方,
不
明
後
一
方,
故
曰
明
前
不
明
後。
若
|
眼
根,
雖
洞
然
明
徹,
若
四
方
論,
但
明
前
一
方,
及
|
那
律
眼
根,
因
見
性
而
悟
入
者。
然
見
根
之
性
即
|
六
根,
今
言
五
根
者,
惟
留
耳
根
為
當
選
也。
一、
阿
|
獲
圓
通?
|
見
性
雖
洞
然,
明
前
不
明
後,
四
維
虧
一
半,
云
何
|
卯
二
揀
五
根
|
依
此
不
遍
之
物,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境,
捨
一
緣
一,
能
所
非
能
互
遍
互
涉;
云
何
初
心
|
內
塵
亦
五,
影
子
非
無
甲
乙。
起
意
緣
時,
惟
專
一
|
謝,
內
塵
為
所
謝;
但
外
塵
有
五,
落
謝
必
有
先
後,
|
五
塵
落
謝,
必
有
所
落
謝
之
影,
是
則
外
塵
為
能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8 |
三、
憍
梵
缽
提
舌
根,
因
舌
根
而
悟
入
者。
溫
陵
曰:
|
獲
圓
通?
|
舌
非
入
無
端,
因
味
生
覺
了,
味
亡
了
無
有,
云
何
|
此
不
圓
之
根,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出,
即
此
支
離
處,
匪
能
互
相
涉
入;
云
何
初
心,
依
|
而
且
支
分
離
異,
各
有
所
據,
有
出
無
入,
有
入
無
|
據
此,
則
三
分
論
功,
而
缺
一
分。
支
離
匪
涉
入
者:
|
交
接
之
氣,
則
無
功
德,
即
前
云,
而
缺
中
交
是
也。
|
能
即
出,
即
此
出
入
少
停
之
時,
名
為
現
前,
無
有
|
無
交
氣
者:
出
息
盡
時,
不
能
即
入,
入
息
盡
時,
不
|
內,
故
曰
出
入
通。
即
前
云,
有
出
有
入
是
也。
現
前
|
息
者,
鼻
中
之
氣
息
也。
出
而
通
於
外,
入
而
通
於
|
二、
周
利
槃
特
迦
鼻
息,
因
觀
鼻
根
而
悟
入
者。
鼻
|
獲
圓
通?
|
鼻
息
出
入
通,
現
前
無
交
氣,
支
離
匪
涉
入,
云
何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39 |
者。
此
之
身
根,
與
彼
所
有
觸
塵
相
同,
前
云:
觸
以
|
四、
畢
陵
伽
婆
蹉
身
根,
因
觀
身
根
苦
諦
而
悟
入
|
獲
圓
通?
|
身
與
所
觸
同,
各
非
圓
覺
觀,
涯
量
不
冥
會,
云
何
|
能
同
耳
之
常
性
彰
顯
乎?
|
過
三
寸,
合
知
尚
劣,
而
離
知
淡
相,
更
為
眇
昧,
豈
|
若
邇
遙,
靜
無
邊
際
是
也。
今
舌
根
覺
味
之
知,
不
|
普
遍,
離
聲
聞
靜,
更
比
聲
圓,
人
所
易
曉。
經
云:
動
|
舌
離
味
而
嘗
淡,
亦
說
為
常
耶?
耳
為
離
知,
恆
常
|
︽
正
脈
︾
問:
耳
離
聲
而
聞
靜,
說
為
本
性,
何
不
|
之
根,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則
覺
了
之
知,
本
無
所
有;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不
常
|
到
舌
根
之
時,
方
生
覺
了
之
知。
設
或
味
塵
銷
亡,
|
因
也。
謂
舌
入
非
無
因,
而
能
知
味,
因
有
味
塵,
合
|
舌
不
因
味,
而
即
能
覺
了,
乃
為
無
端。
無
端,
即
無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0 |
知
根
雜
亂
思,
湛
了
終
無
見,
想
念
不
可
脫,
云
何
|
初
心
依
此
不
常
之
根,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明
離
而
後
無
知
也。
合
有
離
無,
其
性
不
定,
云
何
|
有
分
量,
不
能
於
離
時,
而
得
冥
知
契
會;
此
句
乃
|
之
與
觸
塵,
一
屬
有
知,
一
屬
無
知,
各
有
邊
涯,
各
|
總
明
合
而
後
有
知
也。
涯
量
不
冥
會
者:
且
身
根
|
知
亦
泯,
亦
無
獨
立
絕
待,
全
體
全
智
也。
此
二
句
|
與
夫
絕
待
之
全
智
也。
而
此
身
根,
離
前
觸
塵,
其
|
觸
塵,
離
此
身
根,
其
相
即
隱,
固
無
獨
立
之
全
體,
|
圓
觀
也。
良
以
合
中
之
知,
根
塵
相
待
而
顯,
故
前
|
之
全
智
也。
此
身
根
與
前
觸
塵,
各
非
圓
覺
之
與
|
觀
二
字,
圓
覺
者,
獨
立
之
全
體
也,
圓
觀
者,
絕
待
|
得
發
明。
各
非
圓
覺
觀
者:
以
圓
之
一
字,
雙
貫
覺、
|
覺
性,
亦
因
所
觸
而
得
發
明;
若
無
所
觸
之
塵,
不
|
所
觸
明,
無
所
不
明
觸。
今
身
正
與
相
同,
謂
身
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1 |
皆
方
便
也。
此
處
文
殊
復
揀
去
者,
正
以
初
心
入
|
自
陳
圓
通,
仍
備
六
識
者,
見
聖
性
無
不
通,
順
逆
|
之
錯
誤
修
習,
故
以
捨
識
用
根
為
經
旨。
而
諸
聖
|
此
揀
六
識。
經
初
以
六
識
為
生
死
根
本,
不
可
依
|
獲
圓
通?
|
識
見
雜
三
和,
詰
本
稱
非
相,
自
體
先
無
定,
云
何
|
卯
三
揀
六
識
|
心
依
此
雜
亂
不
離
之
根,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見:
如
是
則
想
念,
不
可
一
時
頓
脫
之
故;
云
何
初
|
無
見
者:
言
脫
盡
意
識,
湛
然
了
知
之
境,
終
不
可
|
此
識
於
諸
識
中,
最
亂
最
強,
最
難
調
伏。
湛
了
終
|
第
七
為
根,
故
曰
意
根。
雜
者
夾
雜,
亂
思
是
意
識,
|
知
根,
即
意
根
也。
意
根,
乃
第
七
末
那
識;
第
六
依
|
五、
須
菩
提
意
根,
因
意
根
而
悟
入
者。
知
根、
謂
意
|
獲
圓
通?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2 |
獲
圓
通?
|
心
聞
洞
十
方,
生
於
大
因
力,
初
心
不
能
入,
云
何
|
獲
圓
通
者
哉?
|
自
體
先
無
定,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不
常
之
識,
而
速
|
無
知,
今
則
不
然。
故
舉
體
虛
妄
不
實,
稱
為
非
相。
|
有
知,
塵
屬
無
知,
應
所
生
之
識,
一
半
有
知,
一
半
|
知,
非
生
識
因
故。
三
者、
非
根、
塵
和
合
共
生,
根
是
|
惟
根
無
塵,
不
自
生
故。
二
者、
不
從
塵
生,
色
塵
無
|
生
之
識,
詰
其
根
本,
無
所
從
來。
一
者、
不
從
根
生,
|
所
依
根、
塵,
故
曰
雜
三
和。
詰
本
稱
非
相
者:
即
所
|
詐
現,
隨
念
麤
略
分
別,
是
為
眼
識。
以
能
依
自
體,
|
乃
眼
家
隨
念
分
別;
外
對
色
塵,
內
對
眼
根,
中
間
|
雜
三
和
者:
根
塵
相
對,
識
生
其
中,
能
所
合
說
也。
|
而
悟
入
者。
識
見:
應
云
見
識,
見
屬
眼,
即
眼
識
也。
|
三
昧,
遲
速
不
同
倫
也。
一、
舍
利
弗
眼
識,
因
眼
識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3 |
者
哉?
|
無
住,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有
住
之
心,
而
速
獲
圓
通
|
能
住
之
心,
則
鼻
端
白,
即
成
所
住
之
境。
蓋
真
心
|
收
攝
其
散
亂
心,
令
得
暫
住
而
已。
三
句
云:
既
有
|
以
分
別
香
臭
為
用。
次
句,
即
其
權
施
之
意,
祗
令
|
巧
方
便,
隨
順
機
宜
而
設,
非
鼻
識
本
有
也;
鼻
識
|
者:
於
鼻
端
作
觀
白
之
想
也。
本
權
機
者:
本
來
權
|
三、
孫
陀
羅
難
陀
鼻
識,
因
鼻
識
而
悟
入
者。
鼻
想
|
獲
圓
通?
|
鼻
想
本
權
機,
祗
令
攝
心
住,
住
成
心
所
住,
云
何
|
依
此
久
遠
之
因,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有
如
是
功
能,
須
是
深
位
菩
薩
方
可。
云
何
初
心
|
脩
法
界
行,
大
因
威
力
之
所
成
就,
非
耳
識
自
能
|
即
耳
識,
能
洞
徹
十
方,
圓
聞
無
礙
者;
此
皆
生
於
|
二、
普
賢
菩
薩
耳
識,
因
耳
識
而
得
悟
入
者。
心
聞: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4 |
舌,
則
身
識
無
所
從
束,
是
尚
不
遍
於
口、
意
二
業;
|
識
而
已。
非
身
識
之
範
圍;
如
妄
言、
綺
語、
惡
口、
兩
|
婬、
殺、
盜
戒,
欲
令
清
淨,
不
使
有
犯,
但
能
約
束
身
|
五、
優
波
離
身
識,
因
身
識
而
悟
入
者。
持
犯
者:
持
|
獲
圓
通?
|
持
犯
但
束
身,
非
身
無
所
束,
元
非
遍
一
切,
云
何
|
者
哉?
|
無
漏
法。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有
為
法,
而
速
獲
圓
通
|
身、
句
身、
及
文
身,
乃
不
相
應
行,
有
為
法
所
攝,
非
|
之
力,
故
能
如
是
耳,
非
一
時
舌
識
之
功
能。
以
名
|
大
開
悟,
成
阿
羅
漢
者,
乃
是
先
所
成,
曠
劫
辯
才
|
惟
是
播
弄
音
聲,
及
以
語
言
文
字。
而
富
樓
那
得
|
四、
富
樓
那
舌
識,
因
舌
識
而
悟
入
者。
舌
識
說
法,
|
獲
圓
通?
|
說
法
弄
音
文,
開
悟
先
成
者,
名
句
非
無
漏,
云
何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5 |
度,
謂
之
神,
自
在
無
礙
謂
之
通。
大
目
連
神
通,
雖
|
六、
大
目
犍
連
意
識,
因
意
識
而
悟
入
者。
不
可
測
|
獲
圓
通?
|
神
通
本
宿
因,
何
關
法
分
別?
念
緣
非
離
物,
云
何
|
離
豈
能
依
此
入
圓
哉?
﹂
|
等,
非
不
欲
斷,
但
非
身
識
能
持,
人
不
盡
皆
然。
波
|
為
束
身。
至
若
心
動
婬、
殺、
盜
機,
口
出
妄
言、
綺
語
|
不
起
邪
覺,
離
於
惡
觸,
自
然
無
復
婬、
殺、
盜
事,
是
|
盜
耳。
但
執
心
誠
難,
故
先
以
身
識
束
身。
如
身
識
|
婬、
殺、
盜、
妄,
妄
猶
可
緩,
而
最
所
宜
急
者,
唯
婬、
殺、
|
身?
答
曰:
此
約
初
心
言
之,
大
凡
初
心
持
戒,
先
斷
|
波
離
執
身,
次
第
執
心,
俱
得
通
利,
今
何
但
云
束
|
法
門,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指
掌
疏
︾
﹁
問
云:
|
門
耶?
故
曰
元
非
遍
一
切。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不
遍
|
況
夫
菩
薩,
清
淨
律
儀,
乃
至
八
萬
細
行,
一
切
法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6 |
之
教
方
歸
聖
性。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有
為
之
法,
而
|
為,
而
非
無
漏
之
正
性
耳,
聖
者
正
也;
後
遇
平
心
|
之
物,
而
非
通
達
之
相。
持
地
平
填
道
路,
尚
涉
有
|
若
以
地
大
之
性
而
為
觀
察,
境
則
是
堅
凝
障
礙
|
同
根。
今
一、
持
地
菩
薩
地
大,
因
平
地
而
悟
入
者。
|
此
揀
七
大
圓
通,
前
五
大
同
塵,
第
六
同
識,
第
七
|
獲
圓
通?
|
若
以
地
性
觀,
堅
礙
非
通
達,
有
為
非
聖
性,
云
何
|
卯
四
揀
七
大
|
初
心,
依
此
攀
緣
妄
識,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塵
則
無,
故
曰
念
緣
非
離
物;
物
即
法
塵
也。
云
何
|
上,
所
起
分
別,
念
念
攀
緣;
即
合
法
塵
則
有,
離
法
|
何
關
意
識
之
事!
法
分
別:
即
意
識
也。
因
對
法
塵
|
修。
故
遇
佛
聞
法,
即
得
成
就,
是
知
其
有
由
來
矣,
|
由
旋
識
復
湛,
心
光
發
宣,
究
其
深
本,
乃
宿
因
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7 |
然
初
心
不
盡
多
婬
之
機,
有
少
欲
無
欲
者,
豈
必
|
欲,
非
到
身
心
俱
斷,
斷
性
亦
無,
乃
非
真
離
欲
也。
|
火
大
之
性,
而
為
觀
境。
烏
芻
厭
有
慾
火,
而
求
離
|
三、
烏
芻
瑟
摩
火
大,
因
觀
火
大
而
悟
入
者。
若
以
|
獲
圓
通?
|
若
以
火
性
觀,
厭
有
非
真
離,
非
初
心
方
便,
云
何
|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覺
觀
之
心,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與
相
應,
故
曰
如
如,
非
六
識
覺
觀
所
能
契
入
也。
|
須
得
如
如
不
動
之
智;
而
起
心
分
別
覺
觀,
皆
不
|
實
際,
如
如
不
動
之
理。
凡
欲
契
如
如
不
動
之
理,
|
水
大
之
性,
而
為
觀
境。
皆
由
想
念
而
成,
非
真
如
|
二、
月
光
童
子
水
大,
因
觀
水
大
而
悟
入
者。
若
以
|
獲
圓
通?
|
若
以
水
性
觀,
想
念
非
真
實,
如
如
非
覺
觀,
云
何
|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8 |
若
以
空
性
觀,
昏
鈍
先
非
覺,
無
覺
異
菩
提,
云
何
|
以
此
難
彼?
﹂
|
有
動
寂
之
風
性
為
入
門,
所
以
大
不
同
也;
豈
可
|
塵,
以
取
無
動
靜
之
聞
性,
為
初
心
方
便。
此
即
取
|
從
動
靜
而
入,
何
殊
於
此?
答:
彼
乃
漸
脫
動
靜
二
|
圓
通
者
哉?
︽
正
脈
︾
﹁
問:
反
聞
法
門,
亦
|
無
上
覺
體。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不
常
之
法,
而
速
獲
|
環
生
滅,
無
常
之
法,
非
無
對
待。
既
有
對
待,
自
非
|
是
妄
緣
風
力
所
轉,
然
風
大
有
動
有
寂,
便
屬
循
|
若
以
風
大
之
性,
而
為
觀
境。
彼
雖
遍
觀
內
外,
皆
|
四、
琉
璃
光
法
王
子
風
大,
因
觀
風
大
而
悟
入
者。
|
獲
圓
通?
|
若
以
風
性
觀,
動
寂
非
無
對,
對
非
無
上
覺,
云
何
|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藉
此,
以
為
方
便?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不
通
之
法,
而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49 |
念
生
滅
不
停,
實
非
常
住
之
性;
且
存
心
觀
之,
已
|
識
性,
為
所
觀
境,
諦
觀
十
方
唯
識。
然
此
識
性,
念
|
六、
彌
勒
菩
薩
識
大,
因
觀
識
大
而
悟
入
者。
若
以
|
獲
圓
通?
|
若
以
識
性
觀,
觀
識
非
常
住,
存
心
乃
虛
妄,
云
何
|
初
心
依
此
無
覺
之
物,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之
因,
而
取
靈
明
之
果,
何
異
鑽
冰
取
火
也;
云
何
|
道,
即
圓
通
所
證
之
無
上
覺
道
也。
今
欲
以
昏
鈍
|
覺
知
之
用,
自
與
菩
提
相
異。
梵
語
菩
提,
此
翻
覺
|
非
靈
明
覺
知
之
用。
無
覺
異
菩
提
者:
既
無
靈
明
|
昏
即
冥
也,
鈍
即
頑
也。
乃
以
冥
頑
為
相,
自
體
先
|
生
滅,
虛
空
無
二,
佛
國
本
同。
虛
空,
乃
晦
昧
所
為,
|
以
空
大
之
性,
而
為
觀
境,
諦
觀
四
大
無
依,
妄
想
|
五、
虛
空
藏
菩
薩
空
大,
因
觀
空
大
而
悟
入
者。
若
|
獲
圓
通?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0 |
修
萬
人
去。
若
以
此
生
滅
之
因,
而
求
現
證,
不
生
|
此
念
佛
為
因,
往
生
淨
土
為
果,
因
果
相
孚,
則
萬
|
既
曰
相
繼,
難
免
生
滅;
故
曰
念
性
元
生
滅
也。
以
|
是
意
根
都
攝
六
根
而
念。
雖
曰
淨
念,
終
成
有
念;
|
可
見
念
佛,
不
是
口
念,
不
是
第
六
意
識
心
念,
乃
|
曰,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既
是
都
攝,
則
屬
根
大;
|
有
動
作
遷
流,
全
屬
諸
行,
皆
是
無
常。
而
勢
至
則
|
其
普
被
三
根,
利
鈍
兼
收
者,
惟
此
念
佛
一
門。
凡
|
薩
明
知
慾
脩
楞
嚴
大
定,
獨
讓
觀
音
殿
後,
而
求
|
今
彌
勒
識
大
超
前,
勢
至
根
大
居
此
者,
足
見
菩
|
七、
大
勢
至
法
王
子
根
大。
按
根
大
應
當
在
第
六,
|
獲
圓
通?
|
諸
行
是
無
常,
念
性
元
生
滅,
因
果
今
殊
感,
云
何
|
初
心
依
此
不
常
之
心,
而
速
獲
圓
通
者
哉?
|
是
虛
妄,
何
況
所
觀
之
識
大,
而
不
虛
妄
耶?
云
何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1 |
我
今
白
世
尊:
佛
出
娑
婆
界,
此
方
真
教
體,
清
淨
|
今
初
|
示
法
真
實
四
顯
行
當
根
|
二
法
以
人
勝
三
|
巧
卯
初
又
分
四
辰
初
根
隨
方
利
|
初
備
彰
門
妙
二
詳
示
脩
|
寅
三
獨
選
耳
根
分
二
卯
|
在
後
偈,
預
此
明
之。
二
了
揀
諸
門
竟。
|
根、
對
方
宜、
便
初
心、
不
勞
資
藉,
通
常
可
脩
也。
意
|
初
心;
三
者、
別
有
資
藉;
四
者、
非
常
脩
學。
反
顯
耳
|
有
四
緣,
所
以
當
揀:
一
者、
不
對
方
宜;
二
者、
不
便
|
其
所
證,
必
等
觀
音;
而
原
其
入
門,
不
從
本
根,
略
|
通
者
哉?
︽
正
脈
︾
云:
通
論
二
十
四
聖,
約
|
今
殊
感。
云
何
初
心
依
此
生
滅
之
心,
而
速
獲
圓
|
滅
之
圓
通,
則
因
果
相
背,
感
應
咸
殊,
故
曰
因
果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2 |
聲
為
教
體,
是
隨
相
假
體。
而
此
方
真
實
教
體,
清
|
亦
從
開
示,
而
得
悟
入
者
眾;
意
言
常
途
但
以
音
|
根
之
利
也。
如
來
在
世,
聞
教
得
益
者
多,
即
末
世
|
此
一
方
機
宜,
以
音
聲
施
作
佛
事,
所
以
透
彼
聞
|
根
偏
利,
能
由
聞
性,
遍
達
無
量
差
別
理
事。
故
對
|
世
聞
聲
得
益
者
多,
即
末
世
亦
從
此
方
眾
生
耳
|
言,
或
以
寂
無
言
說,
各
隨
機
宜,
教
體
不
同。
今
佛
|
或
以
園
林
臺
觀,
或
以
虛
空
影
響,
或
以
音
聲
語
|
佛
事;
或
有
佛
土,
以
佛
菩
提
樹
而
作
佛
事;
乃
至
|
則
不
勝。
準
維
摩
經
云:
或
有
佛
土,
以
光
明
而
作
|
來
必
隨
一
方
機
宜,
而
立
教
體。
設
教
不
應
機,
化
|
以
娑
婆
眾
苦
具
足,
眾
生
堪
能
忍
受
諸
苦
故。
如
|
現
今
重
白
世
尊
言:
佛
出
娑
婆
世
界,
此
云
堪
忍,
|
上
來
餘
門,
既
經
揀
去,
此
則
應
選
耳
根,
故
云:
我
|
在
音
聞。
欲
取
三
摩
提,
實
以
聞
中
入。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3 |
此
科
以
耳
根
圓
通
之
法,
因
為
觀
音
之
人
殊
勝
|
離
苦
得
解
脫,
良
哉
觀
世
音!
|
他
今
初
|
初
略
讚
自
利
二
廣
顯
利
|
辰
二
法
以
人
勝
分
二
巳
|
為
圓
通
本
根,
至
妙
之
法
門
矣!
|
說
選
根
以
來,
直
至
此
處,
方
以
決
定
指
出
耳
根,
|
解
六
結
而
越
三
空,
破
五
陰
而
獲
二
勝,
是
則
從
|
摩
地。
於
是
依
教,
初
於
聞
中,
做
入
流
照
性
工
夫,
|
得
入。
如
觀
音
自
敘:
彼
佛
教
我,
從
聞、
思、
脩,
入
三
|
證
三
摩
提,
即
楞
嚴
大
定,
實
在
要
以
耳
根
聞
性
|
雙
託
音
聞,
而
修
定
但
宜
單
取
聞
性,
故
凡
欲
取
|
藏
性,
而
聞
性
最
切
近
藏
性
者
也。
然
領
悟
雖
以
|
欲
取
三
摩
提,
實
以
聞
中
入
者:
良
以
教
詮
|
淨
本
然,
周
遍
法
界
者,
惟
在
聽
音
之
聞
性
而
已。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4 |
應,
有
無
作
妙
力,
自
在
成
就
之
語。
第
四
句,
顯
十
|
入
微
塵
國,
顯
現
身
處
廣
也。
第
三
句,
顯
三
十
二
|
恆
沙
劫,
顯
化
導
時
長
也。
第
二
句,
明
橫
遍
十
方;
|
此
科
廣
顯
利
他
功
德。
第
一
句,
明
豎
窮
三
際;
於
|
施
眾
生。
|
於
恆
沙
劫
中,
入
微
塵
佛
國,
得
大
自
在
力,
無
畏
|
巳
二
廣
顯
利
他
|
法
耳。
|
二、
讚
善
義,
如
云:
離
苦
得
解
脫,
善
哉
觀
世
音
之
|
實
義,
如
云:
離
苦
得
解
脫,
誠
哉
觀
世
音
之
人
耳。
|
備
利
他
體
用
故,
判
屬
自
利
也;
良
有
二
義:
一、
誠
|
解
脫
之
樂,
即
破
五
陰,
而
獲
二
用
也。
此
乃
言
自
|
結
而
越
三
空
也。
得
解
脫
者:
得
離
繫
自
在,
二
種
|
離
苦
者:
離
分
段、
變
易
二
種
生
死
之
苦,
即
解
六
|
故,
其
法
必
堪
珍
重
也。
此
二
句,
略
讚
自
利
功
德。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5 |
觀
世
間
稱
念
菩
薩
名
號
音
聲,
皆
得
解
脫,
此
皆
|
八
難,
四
不
思
議
中
之
施
無
畏,
由
菩
薩
以
觀
智,
|
或
說
咒,
此
皆
妙
音
之
力
也。
十
四
無
畏
中
之
救
|
妙
觀
察
智,
觀
定
應
說
何
法
而
得
度,
即
為
說
法,
|
三
十
二
應
中
說
法,
四
不
思
議
中
說
咒,
由
菩
薩
|
音,
音
性
無
著
為
梵
音,
應
不
失
時
為
海
潮
音。
今
|
溫
陵
曰:
以
說
法
不
滯
為
妙
音,
尋
聲
救
苦
為
觀
|
獲
常
住。
|
妙
音
觀
世
音,
梵
音
海
潮
音,
救
世
悉
安
寧,
出
世
|
盡
塵
剎
之
遍;
總
顯
常
遍
二
義,
誠
為
巧
妙
也。
|
四
句。
總
顯
此
等
妙
用,
皆
極
盡
沙
劫
之
常,
皆
窮
|
有
能
以
無
畏,
施
諸
眾
生
也。
且
連
上
兩
句,
貫
成
|
後,
有
救
護
眾
生,
得
大
自
在;
第
二
不
思
議
科
後,
|
三
四
兩
句,
總
顯
四
不
思
議
科:
第
一
不
思
議
科
|
四
無
畏,
有
施
無
畏
力,
福
備
眾
生
之
語。
又
以
此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6 |
無
去
無
來,
常
住
快
樂
也。
|
得
大
涅
槃,
證
出
世
無
上
覺
道,
而
得
不
生
不
滅,
|
心,
不
得
究
竟;
而
第
四
不
思
議
中,
有
求
大
涅
槃,
|
救
此
病,
令
悉
安
寧。
以
脩
行
欲
求
出
世,
錯
用
因
|
失,
皆
不
安
寧;
而
第
三
不
思
議
中,
破
貪
感
求,
正
|
句,
義
攝
後
不
思
議。
以
世
人
慳
貪
積
聚,
患
得
患
|
屬
勝
彼
世
間
音,
如
是
則
五
音
具
足
矣!
救
世
二
|
恆
河
沙,
法
王
子
名
號,
正
等
無
異;
以
彼
一
名,
正
|
名
一
科,
無
所
收
屬。
以
菩
薩
一
名,
與
彼
六
十
二
|
︽
法
華
︾
有
勝
彼
世
間
音,
此
中
獨
缺,
以
致
持
|
及
時
說
法,
應
不
失
時,
此
皆
海
潮
音
之
力
也。
然
|
中
之
赴
二
求,
四
不
思
議
中
之
赴
廣
求,
由
菩
薩
|
音
之
力
也。
三
十
二
應
中
之
赴
遍
求,
十
四
無
畏
|
議
之
破
慳
貪,
由
菩
薩
音
性
清
淨
無
著,
此
皆
梵
|
觀
世
音
之
力
也。
十
四
無
畏
之
除
三
毒,
四
不
思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7 |
鬧
時
聞
性,
雖
則
常
圓,
殊
不
自
覺。
︽
正
脈
︾
云:
|
然,
故
云:
譬
如
靜
居;
寂
靜
居
處,
揀
非
鬧
時
也,
以
|
人
靜
居
者:
假
設
聞
鼓
一
事,
以
例
聞
一
切
聲
皆
|
語
意,
而
加
發
揮,
見
耳
根
之
本
妙
也。
譬
如
|
殊
取
前
六
根
數
量,
併
擊
鐘
驗
常
等
科
中,
佛
說
|
圓
通
也。
非
指
下
偈
為
觀
音
所
說,
偈
中
仍
是
文
|
如
觀
音
所
說:
我
從
耳
門,
圓
照
三
昧,
所
以
速
證
|
現
今
啟
白
如
來,
所
以
揀
去
諸
聖,
獨
選
耳
根
者,
|
也。
決
定
速
證
圓
通,
不
勞
資
藉。
我
者
文
殊
自
稱,
|
此
顯
示
耳
根,
具
足
三
種
真
實,
誠
正
定
之
真
修
|
俱
擊
鼓,
十
處
一
時
聞,
此
則
圓
真
實。
|
我
今
啟
如
來,
如
觀
音
所
說,
譬
如
人
靜
居,
十
方
|
三
常
真
實
今
初
|
初
圓
真
實
二
通
真
實
|
辰
三
示
法
真
實
分
三
巳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8 |
根,
亦
必
以
塵
合
身,
方
有
知
觸
之
用。
口、
鼻
二
根,
|
尚
障
隔
不
通,
況
遠
厚
乎?
身
以
合
方
知
者:
即
身
|
外,
不
見
外
物,
隔
皮
膚
不
見
臟
腑。
是
近
而
薄
者,
|
色,
非
能
觀
見
遮
障
之
外
所
有
諸
物;
其
猶
隔
窗
|
舌
字,
以
舌
在
口
中,
故
以
代
之。
目
能
觀
障
內
之
|
此
以
耳
根
超
勝
五
根。
二、
三
句
語
倒,
且
口
字
是
|
紛
無
緒。
|
目
非
觀
障
外,
口
鼻
亦
復
然,
身
以
合
方
知,
心
念
|
巳
二
通
真
實
|
也。
|
圓
滿
周
遍
十
方,
真
而
無
妄,
實
而
不
虛
之
妙
義
|
影,
亂
映
齊
現,
絲
毫
不
昧。
此
則
圓
真
實
者:
本
來
|
喻
如
最
大
圓
珠
懸
於
空
中,
周
輝
普
照;
諸
聲
如
|
聞
無
先
後
也。
此
見
耳
根
聞
性,
人
人
本
來
自
圓,
|
十
方
俱
擊
鼓
者:
一
時
同
擊
也。
十
處
一
時
聞
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59 |
若
意
根
之
雜
亂
無
緒
也。
以
是
而
觀,
則
五
根
功
|
離
塵
不
知
也。
於
靜
中
聞
鼓
時,
則
俱
擊
齊
聞,
非
|
眼
根
之
不
觀
障
外
也。
遐
邇
俱
聞,
非
若
三
根
之
|
皆
可
得
聞。
五
根
所
不
齊
者:
則
隔
垣
能
聽,
非
若
|
邇
俱
可
聞
者:
遐
遠
也,
邇
近
也;
所
有
一
切
聲
音
|
千
里
之
遙,
問
答
如
在
目
前,
因
聞
性
周
遍
故。
遐
|
驗
知,
並
非
聲
來
耳
邊,
亦
非
耳
往
聲
處,
如
隔
數
|
知
者,
以
聞
性
湛
然,
周
遍
圓
滿。
無
線
電
話,
可
以
|
而
聽
音
響,
尚
無
隔
礙。
不
知
者,
謂
聲
能
透
入;
其
|
此
言
耳
根
在
動
用
中,
現
具
靈
通
之
相,
隔
垣
牆
|
通
真
實。
|
隔
垣
聽
音
響,
遐
邇
俱
可
聞
五
根
所
不
齊,
是
則
|
是
則
想
念
尚
不
能
脫,
況
能
通
乎?
|
心
是
意
根,
又
雜
意
識,
想
念
紛
亂,
無
有
頭
緒,
如
|
之
與
味、
香,
二
塵
亦
復
然,
稍
離
尺
寸,
便
不
覺
知。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0 |
銷,
靜
則
音
聲
寂
然
現
無。
世
人
顛
倒,
尚
且
惑
聲
|
謝。
時
羅
侯
更
擊,
動
則
音
聲
歷
然
現
有;
擊
久
聲
|
者:
言
動
靜
二
相,
常
於
聞
性
湛
然
體
中,
循
環
代
|
久
聲
銷,
音
響
雙
絕,
則
對
動
說
靜。
聞
中
為
有
無
|
中
義。
前
羅
侯
正
擊
之
時,
則
音
聲
之
性
屬
動;
擊
|
音
聲
是
總
相,
動
靜
是
別
相,
此
取
擊
鐘
驗
常
科
|
此
對
聲
塵
以
顯
聞
性
常
住。
初
四
句,
動
靜
無
關,
|
聞
無
性。
|
音
聲
性
動
靜,
聞
中
為
有
無,
無
聲
號
無
聞,
非
實
|
巳
三
常
真
實
|
無
礙,
真
而
無
妄,
實
而
不
虛
之
妙
義
也。
|
透
一
無
隔
礙。
是
則
通
真
實
者:
本
來
通
達,
周
遍
|
自
通,
喻
如
洪
水
普
為
淹
沒,
草
舍
竹
籬,
悉
皆
通
|
之
類
者,
豈
能
齊
哉?
此
見
耳
根
聞
性,
人
人
本
來
|
能,
所
不
能
與
耳
根
齊
等,
況
塵
識
與
諸
大,
非
根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1 |
不
能
及。
|
縱
令
在
夢
想,
不
為
不
思
無,
覺
觀
出
思
惟,
身
心
|
也!
|
真
心,
性
淨
明
體,
真
而
無
妄,
實
而
不
虛
之
妙
義
|
太
虛
空,
恆
無
起
滅。
是
則
常
真
實
者:
豈
非
常
住
|
生
滅
二
圓
離。
以
見
聞
性,
人
人
本
來
自
常,
喻
如
|
動,
聲
無
則
聞
靜。
而
自
體
了
無
生
滅
之
相,
故
曰
|
生。
是
知
聞
性,
湛
然
常
住,
一
任
其
中,
聲
有
則
聞
|
既
無
有
滅,
以
此
例
知
有
聲
之
時,
聞
性
亦
非
有
|
此
四
句,
生
滅
雙
離。
如
上
所
說,
無
聲
之
時,
聞
性
|
常
真
實。
|
聲
無
即
無
滅,
聲
有
亦
非
生,
生
滅
二
圓
離,
是
則
|
也。
|
之
時,
聞
性
愈
覺
無
有
邊
際,
故
曰
非
實
聞
無
性
|
為
聞,
因
於
無
聲
之
際,
號
為
無
聞,
殊
不
知
無
聲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2 |
自
性,
修
證
圓
通,
猶
風
帆
行
於
順
水,
必
至
易
而
|
現
具
者,
不
待
修
習
而
後
有
也。
若
能
依
之
反
聞
|
然
此
圓
通
常
三
種
真
實,
皆
吾
人
尋
常
日
用
所
|
夢
外
之
聲,
一
呼
便
覺,
超
彼
心
身,
所
不
能
及
也。
|
接
夢
外
五
塵
之
境,
而
有
覺
耶?
惟
獨
耳
根,
能
通
|
鼻、
舌
三
根,
心
是
意
根,
如
是
五
根
對
此,
皆
不
能
|
而
常
照,
不
假
思
惟,
超
出
思
惟
之
外。
身
根、
兼
眼、
|
本
體:
下
觀
字,
指
聞
性
照
用;
而
此
照
用,
乃
是
寂
|
覺
觀
出
思
惟,
身
心
不
能
及
者:
上
覺
字,
即
聞
性
|
鐘
鼓
響,
可
見
聞
性,
不
為
彼
不
思
而
便
成
無
耶。
|
而
即
便
滅
無。
如
前
熟
睡
之
人,
聞
舂
擣
聲,
惑
為
|
之
境,
而
了
無
所
思;
而
此
聞
性,
亦
不
為
彼
無
思
|
今
云
縱
令
在
夢
想
之
中,
完
全
忘
卻
夢
外
動
靜
|
位
意
識
所
為,
而
夢
想
亦
第
六
獨
頭
意
識
所
現。
|
此
離
思
惟,
以
顯
聞
性
常
住。
思
惟,
乃
是
第
六
散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3 |
來
歷
矣。
|
之
本
根,
方
為
得
旨
矣!
若
是
則
下
科
之
意,
自
有
|
根
之
中。
眾
生
當
可
由
所
聞
聲
論,
而
反
聞
能
聞
|
圓
湛
妙
明
之
性。
而
此
妙
性,
又
祗
在
於
能
聞
本
|
︽
正
脈
︾
謂:
含
蓄
所
宣
明
者,
無
非
皆
為
詮
顯
|
一
切
經
論,
義
理
得
以
宣
暢,
心
性
得
以
了
明。
|
偏
利
故,
佛
以
音
聲,
而
作
佛
事,
立
諸
聲、
名、
句、
文,
|
忍
力
故。
此
雖
約
處,
實
則
因
對
此
方
眾
生,
耳
根
|
譯
為
堪
忍,
以
此
方
具
足
苦
境,
堪
能
成
就
行
人
|
此
明
耳
根
行
門,
正
對
此
方
之
機。
今
此
娑
婆
國:
|
今
此
娑
婆
國,
聲
論
得
宣
明。
|
在
循
聲
今
初
|
初
舉
此
方
教
體
二
明
病
|
辰
四
顯
行
當
根
分
二
巳
|
至
速
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4 |
在
迷
本
聞,
不
迷
本
聞
而
已。
迷
則
隨
所
淪,
隨
即
|
字,
乃
承
上
文
決
定
之
辭,
下
八
字
病
藥
相
當,
即
|
自
由
也。
豈
非
隨
所
淪,
旋
流
獲
無
妄
者:
豈
非
二
|
尚
不
免
落
於
邪
思,
為
物
所
轉,
溺
於
婬
舍,
不
得
|
十
方
如
來,
十
二
部
經,
清
淨
妙
理,
如
恆
河
沙,
猶
|
落
邪
思
者;
乃
舉
事
證
驗,
即
如
阿
難,
縱
能
強
記,
|
益
戲
論,
故
自
取
於
流
轉
也。
阿
難
縱
強
記,
不
免
|
聞,
是
為
妙
明
心
性;
而
但
循
順
所
聞
之
聲
教,
增
|
而
不
悟,
不
能
因
言
會
道,
聞
教
觀
心;
能
聞
之
本
|
無
奈
眾
生
迷
本
聞,
此
眾
生
乃
指
狂
慧
學
者,
迷
|
以
音
聲
為
佛
事,
凡
聞
聲
者,
皆
當
兔
於
流
轉
矣!
|
此
明
病
在
循
聲。
此
方
眾
生,
耳
根
既
利,
如
來
既
|
落
邪
思,
豈
非
隨
所
淪,
旋
流
獲
無
妄?
|
眾
生
迷
本
聞,
循
聲
故
流
轉,
阿
難
從
強
記,
不
免
|
巳
二
明
病
在
循
聲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5 |
說
次
第
超
越
三
舉
喻
以
合
前
|
初
出
名
教
所
反
聞
二
法
|
卯
二
詳
示
修
巧
分
四
辰
|
易
修
耶?
初
備
彰
門
妙
竟。
|
聞
自
性,
別
無
他
事,
自
有
到
家
消
息,
豈
不
速
而
|
脫
也。
但
初
心
之
人,
於
一
切
時
處,
獨
向
耳
根,
反
|
解
脫。
﹂
若
能
發
明,
旋
流
反
聞,
便
得
無
礙
大
解
|
﹂
此
兩
句
又
如
偈
云:
﹁
迷
晦
即
無
明,
發
明
便
|
證,
安
樂
解
脫,
寂
靜
妙
常,
亦
汝
六
根,
更
無
他
物。
|
如
諸
佛
告
言:
﹁
汝
復
欲
知,
無
上
菩
提,
令
汝
速
|
性。
獲
無
妄
者:
獲
得
真
實
常
住,
不
流
轉
之
性,
即
|
無
他
物。
﹂
若
不
迷
則
旋
流,
旋
彼
聞
根,
反
聞
聞
|
俱
生
無
明,
使
汝
輪
轉,
生
死
結
根,
唯
汝
六
根,
更
|
即
如
諸
佛,
異
口
同
音
告
曰:
﹁
阿
難
汝
欲
識
知,
|
循
也,
所
即
聲
塵,
淪
即
流
轉,
言
循
聲
必
至
流
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6 |
知
然
也。
佛
母
真
三
昧
者:
第
一
卷
告
示
阿
難,
及
|
意,
前
偈:
﹁
有
如
幻
三
摩
提
彈
指
超
無
學
﹂,
故
|
以
心
思
口
議,
謂
所
修
速
疾,
超
乎
世
出
世
間
之
|
三
昧,
無
修
而
修,
修
即
無
修
也。
不
思
議
者,
不
可
|
議
者:
幻
是
譬
喻,
無
而
忽
有,
雖
有
若
無。
謂
所
修
|
卷
有
寶
覺
二
字,
此
則
俱
含
三
字
中。
如
幻
不
思
|
無
明;
亦
即
三
德
秘
藏。
王
者,
自
在
無
礙
義,
前
五
|
可
破
壞;
其
相
光
明,
照
了
一
切;
其
用
銳
利,
能
斷
|
之
心。
金
剛
王
者:
具
體、
相、
用
三
大,
其
體
堅
固,
不
|
以
為
汝
宣
說
觀
音
所
證
之
三
昧,
汝
當
生
珍
重
|
應
當
諦
聽
我
語。
我
今
仗
承
我
佛
威
神
之
力,
所
|
此
呼
阿
難
之
名
而
告
之
曰:
汝
果
欲
旋
流
反
聞,
|
不
思
議,
佛
母
真
三
昧。
|
阿
難
汝
諦
聽:
我
承
佛
威
力,
宣
說
金
剛
王
如
幻
|
法
四
結
示
因
果
究
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7 |
此
抑
多
聞
而
顯
過。
汝
阿
難
是
多
聞
第
一
之
人,
|
成
過
誤。
|
汝
聞
微
塵
佛,
一
切
秘
密
門,
欲
漏
不
先
除,
蓄
聞
|
真
三
昧
也。
|
而
至
寂
滅
現
前,
此
則
為
速;
具
此
四
義,
故
成
此
|
但
向
根
中,
旋
流
反
聞,
此
則
為
易;
自
入
流
亡
所,
|
簡;
入
一
無
妄,
彼
六
知
根,
一
時
清
淨,
此
則
為
要;
|
易
速
四
義
為
巧。
但
依
耳
根,
一
門
深
入,
此
則
為
|
入
住
出
也。
此
出
名
中,
已
示
修
巧
之
意,
且
簡
要
|
昧,
乃
天
然
自
性
本
定,
非
同
工
夫
引
起
之
定,
有
|
稱
為
佛
母,
出
生
諸
佛
故。
所
證
之
三
昧,
是
真
三
|
諸
佛,
都
從
此
一
門
超
出,
趣
入
涅
槃
之
門,
所
以
|
云:
﹁
十
方
婆
伽
梵,
一
路
涅
槃
門。
﹂
可
見
十
方
|
萬
行,
十
方
如
來,
一
門
超
出。
妙
莊
嚴
路。
五
卷
偈
|
諸
大
眾,
有
三
摩
提,
名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王,
具
足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8 |
乎?
此
科
是
教
反
聞
之
正
文
也。
觀
此
但
聞
一
聞
|
佛
法,
何
不
識
取
本
聞,
而
旋
倒
聞
根,
以
聞
聞
性
|
以
警
之
曰:
將
自
己
之
聞
根,
受
持
諸
佛
所
說
之
|
佛
法,
次
句
上
聞
字
屬
聞
根,
下
聞
字
屬
聞
性。
故
|
反
聞
之
聞
也。
首
句
上
佛
字,
指
佛
身,
下
佛
字
指
|
此
決
取
捨
而
反
聞。
決
定
捨
於
循
塵
之
聞,
而
取
|
將
聞
持
佛
佛,
何
不
自
聞
聞?
|
轉
矣!
|
普
通
佛
法,
乃
至
聞
於
秘
密
深
法,
皆
為
循
塵
流
|
漏
不
先
除,
故
蓄
積
多
聞,
反
成
過
誤;
非
但
聞
於
|
力,
欲
漏
種
習,
不
先
除
卻。
蓄
聞
成
過
誤
者:
因
欲
|
悉
皆
得
聞。
欲
漏
不
先
除
者:
惟
務
多
聞,
不
動
定
|
聞
之
力,
護
持
法
藏,
凡
一
切
秘
密
深
奧
之
法
門,
|
樂
多
聞,
據
此
則
所
遇
之
佛,
數
等
微
塵,
皆
以
多
|
與
我
同
於
空
王
佛
所
發
心,
我
常
勤
精
進,
汝
常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69 |
根,
反
聞
自
性,
而
與
聲
塵
脫
離
也。
能
脫
即
指
聞
|
入
流
亡
所。
乃
至
動
靜
二
相,
瞭
然
不
生,
旋
倒
聞
|
旋
觀
能
聞
之
聞
性,
而
與
所
聞
之
聲
塵
脫
離,
即
|
旋
聞
二
句,
言
既
因
攬
聲
而
結,
必
待
脫
聲
而
解。
|
清
淨
四
大,
因
名
耳
體,
乃
聚
聞
結
滯
為
根
之
體。
|
由
此
無
始
來,
遂
有
耳
根
之
名
字,
即
根
元;
目
為
|
一
精
明
之
體,
發
為
聽
精,
聽
精
映
聲,
捲
聲
成
根,
|
聲
有
名
字
者:
因
於
動、
靜
二
種
妄
塵,
黏
起
湛
然
|
妄
聞,
乃
攬
塵
所
結
之
根,
非
是
自
然
而
生
也。
因
|
越
情
界,
次
示
超
越
器
界。
聞
非
自
然
生
者:
聞
指
|
此
科
法
說。
當
修
反
聞,
如
何
修、
如
何
證?
先
明
超
|
欲
誰
名?
|
聞
非
自
然
生,
因
聲
有
名
字,
旋
聞
與
聲
脫,
能
脫
|
辰
二
法
說
次
第
超
越
|
性,
便
勝
無
量
多
聞,
亦
見
其
至
簡,
而
最
要
矣!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0 |
六
根
齊
解,
一
結
乃
至
六
結
皆
然。
解
結
者,
但
從
|
六
根
同
成
一
結,
乃
至
六
結
皆
然;
或
一
結
解
時,
|
至
性,
由
麤
向
細,
亦
有
次
第
六
結;
如
一
結
成
時,
|
由
細
向
麤,
皆
有
次
第
六
結;
約
返
妄
歸
真,
從
塵
|
同
豎
論
六
結,
每
一
根,
約
迷
真
起
妄,
從
性
至
塵。
|
根,
結
則
同
結,
解
則
齊
解,
六
根
同
一
成
壞
也。
正
|
根
尚
結,
不
知
根
雖
有
六,
體
本
是
一;
此
橫
論
六
|
亦
即
返
流
全
一,
六
用
不
行,
人
疑
但
解
一
根,
餘
|
此
如
後
三
漸
文
云:
﹁
塵
既
不
緣,
根
無
所
偶。
﹂
|
一
根
既
返
源,
六
根
成
解
脫。
|
喻
水
本
因
寒
而
結
冰,
故
冰
須
脫
寒
而
還
水
矣!
|
名
亦
失,
惟
一
妙
性
而
已。
︽
正
脈
︾
云:
此
四
句
|
句
即
當
如
是
漸
增
聞
所
聞
盡,
併
能
聞
耳
根
之
|
言
塵
已
脫,
而
根
隨
盡,
更
有
誰
名
為
根
也?
此
二
|
根,
前
因
攬
塵
而
結,
茲
因
旋
根
而
脫;
欲
誰
名
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1 |
滅;
聞
根
今
已
旋
妄
復
真,
則
翳
根
之
病
除
矣!
幻
|
界
依
正,
猶
翳
眼
所
見
空
華,
翳
病
若
除,
華
於
空
|
嗅、
嘗、
覺、
知
六
用,
如
依
淨
眼,
起
於
幻
翳
相
似,
三
|
下
淨
極
光
通
之
義。
本
一
精
明
之
體,
起
於
見、
聞、
|
必
隨
銷。
見
聞
等
四
句,
乃
重
明
上
文
之
意,
以
起
|
塵
界,
全
倚
情
根
而
立,
今
情
根
解
脫,
而
塵
界
自
|
此
科
明
器
界
超
越,
不
是
情
器
根
塵
平
言。
蓋
言
|
覺
圓
淨。
|
見
聞
如
幻
翳,
三
界
若
空
華,
聞
復
翳
根
除,
塵
銷
|
生
世
界,
已
自
不
能
纏
縛
矣!
|
六
根
齊
脫,
豈
不
至
要
耶?
夫
至
六
根
皆
脫,
則
眾
|
六
根
俱
成
解
脫。
是
則
一
根
返
源,
豈
不
至
簡
耶?
|
不
復
循
塵
結
根,
於
六
結,
但
解
動、
靜、
根
三
結,
則
|
空、
六
滅。
此
處,
一
根
既
已
返
本
還
源,
覺
性
現
前,
|
耳
根,
逆
流
而
入。
六
結:
一
動、
二
靜、
三
根、
四
覺、
五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2 |
體,
復
獲
大
用,
卻
來
涉
世
利
生,
以
含
空
之
寂
照,
|
間,
猶
如
夢
中
事
者:
乃
涉
世
無
礙
之
意;
既
得
全
|
一
漚
之
小,
何
況
空
中,
所
有
世
界
耶?
卻
來
觀
世
|
乃
世
界
之
最
大
者,
今
以
大
覺
海
中
比
之,
其
猶
|
通
即
照、
此
光
寂
而
常
照,
稱
性
含
裹
虛
空。
虛
空,
|
然
通
達,
遍
照
塵
剎,
乃
為
圓
極。
夫
淨
極
即
寂,
光
|
所
覺
空,
乃
至
寂
滅
現
前,
乃
為
淨
極;
而
心
光
自
|
上
言
覺
圓
淨
者,
似
未
至
極
圓
極
淨
也。
蓋
必
覺
|
夢
中
事,
摩
登
伽
在
夢,
誰
能
留
汝
形?
|
淨
極
光
通
達,
寂
照
含
虛
空。
卻
來
觀
世
間,
猶
如
|
者
乎!
|
矣!
夫
根
身
解,
而
器
界
隨
銷,
其
亦
至
易,
而
甚
速
|
塵
銷
為
淨
而
不
染,
所
謂
迥
脫
根
塵,
靈
光
獨
耀
|
覺
圓
淨
者:
由
是
本
覺
之
體,
根
除
為
圓
而
不
礙,
|
翳
既
除,
而
塵
界
應
念
隨
銷,
如
空
華
滅
於
虛
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3 |
喻
成
事
無
明
也。
諸
男
女,
即
幻
作
之
人,
喻
六
根
|
作
之
人,
喻
真
如
能
隨
緣
也。
幻
作,
即
所
作
幻
術,
|
此
喻,
明
從
真
起
妄,
返
妄
歸
真
也。
巧
幻
師,
即
能
|
一
機
抽,
息
機
歸
寂
然,
諸
幻
成
無
性。
|
如
世
巧
幻
師,
幻
作
諸
男
女,
雖
見
諸
根
動,
要
以
|
辰
三
舉
喻
以
合
前
法
|
故
曰:
誰
能
留
汝
之
形
乎?
|
是
夢
中
之
人,
以
夢
中
之
人,
不
能
牽
夢
外
之
身,
|
以
受
制
莫
脫。
若
能
以
此
觀
世,
則
摩
登
伽
女,
乃
|
可
拘
制,
而
但
取
緣
塵
影
事
為
心,
妄
認
身
中,
是
|
脫
也。
亦
由
不
知
根
中
圓
湛
妙
心,
寂
照
含
空,
無
|
制,
無
自
由
分
者,
正
由
不
能
解
根
超
界,
得
大
解
|
者:
乃
激
發
阿
難
之
語,
汝
昔
之
所
以
被
邪
術
所
|
世
界,
得
大
自
在
也。
摩
登
伽
在
夢,
誰
能
留
汝
形
|
覺
察
世
間,
悉
皆
如
夢,
了
無
罣
礙,
即
所
謂
超
越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4 |
精
是
所
依,
故
曰
元
依
一
精
明,
分
成
六
和
合。
依
|
相,
即
本
經
所
稱,
陀
那
微
細
識。
六
根
是
能
依,
一
|
一
精
明,
是
依
真
妄
和
合
而
起,
而
為
六
精
之
總
|
此
法
合,
言
六
根
中
性,
亦
如
幻
人
之
諸
根
是
也。
|
妙。
|
成
休
復,
六
用
皆
不
成,
塵
垢
應
念
銷,
成
圓
明
淨
|
六
根
亦
如
是,
元
依
一
精
明,
分
成
六
和
合,
一
處
|
成
無
性,
全
泯
於
無
也,
即
器
界
亦
得
超
越
也。
|
六
根
俱
解
脫
也。
諸
幻
成
無
性
者:
所
依
幻
處,
亦
|
體,
令
其
還
源
也。
歸
寂
然
者:
男
女
諸
根
皆
不
動,
|
也。
息
機:
休
息
機
關
而
不
抽,
喻
旋
一
根
精
明
之
|
要
以
一
機
抽
者:
喻
惟
一
精
明
之
體,
隨
緣
異
用
|
意
曰
知,
所
謂
雖
見
諸
根
動,
喻
六
根
之
用
差
殊。
|
體
也。
元
依
一
精,
分
成
六
用,
在
眼
曰
見,
乃
至
在
|
也。
一
機
抽,
即
抽
男
女
之
機
關
也,
喻
一
精
明
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5 |
餘
塵
尚
諸
學,
明
極
即
如
來。
|
辰
四
結
示
因
果
究
竟
|
喻
明,
器
界
超
越。
|
污
曰
淨,
無
結
縛
之
礙
而
互
用
變
現
曰
妙,
此
更
|
情
器
之
分
曰
圓,
無
無
明
之
蔽
曰
明,
無
根
塵
之
|
應
念
化
成
無
上
知
覺
是
也。
成
圓
明
淨
妙
者:
無
|
塵
垢
染
世
界。
應
念
銷
者:
如
前
經
云:
山
河
大
地,
|
末
二
句,
合
諸
幻
成
無
性;
塵
垢
即
指
器
世
間,
六
|
用
不
成,
合
喻
中
歸
寂
然。
齊
此,
喻
明
情
界
脫
纏。
|
六
用
皆
不
成:
指
見
聞
嗅
嘗
覺
知;
一
精
既
轉,
六
|
處
成
休
復:
即
指
耳
根
反
聞
照
性,
合
喻
中
息
機。
|
一
精
明
轉,
合
喻
中
雖
見
諸
根
動
二
句
方
全。
一
|
抽
也。
︽
正
脈
︾
云:
當
補
兩
句,
雖
見
六
用
殊,
惟
|
合
上
幻
師,
幻
作
男
女,
雖
見
諸
根
動,
要
以
一
機
|
此
分
為
六
性,
和
合
根
塵,
性
雖
有
六,
體
本
是
一。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6 |
性,
定
成
無
上
之
佛
道,
即
究
竟
極
果
也。
末
句
謂
|
提
涅
槃
元
清
淨
體,
實
成
佛
之
真
因。
故
判
決
此
|
己
之
聞
性。
此
性,
即
是
圓
湛
不
生
滅
性,
亦
即
菩
|
法,
惟
在
旋
轉
循
塵
之
顛
倒
聞
機,
反
聞
以
聞
自
|
本
聞,
及
汝
阿
難
勿
再
強
記,
真
實
圓
通,
別
無
他
|
聞
之
功,
易
而
且
速,
實
效
如
此,
故
呼
大
眾,
勿
迷
|
此
以
文
殊
選
定
耳
根
圓
通,
勸
眾
普
修。
意
謂
反
|
無
上
道,
圓
通
實
如
是。
|
大
眾
及
阿
難,
旋
汝
倒
聞
機,
反
聞
聞
自
性,
性
成
|
寅
四
普
勸
修
證
|
成
佛
無
難,
所
以
惟
選
於
耳
門
也。
|
即
是
究
竟
如
來。
夫
法
門
既
妙,
修
證
又
巧,
乃
至
|
學
地。
明
極
即
如
來
者:
謂
本
明
證
極,
無
明
盡
淨,
|
等
覺
菩
薩,
尚
有
一
分
生
相
無
明
未
盡,
尚
在
諸
|
餘
塵
者:
斷
無
明
未
盡,
謂
之
有
餘
微
細
之
塵;
如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7 |
云:
蓋
自
不
修,
惟
勸
人
修,
人
或
不
從,
先
身
入,
而
|
共
入
之
門,
汝
等
當
從
妙
耳
門
而
入
焉。
︽
正
脈
︾
|
人
為
然。
則
知
此
法,
為
三
世
通
修
之
路,
是
諸
佛
|
耳
根
反
聞
之
中,
而
得
修
證
也,
非
唯
觀
世
音
一
|
也。
不
唯
諸
佛
菩
薩,
由
斯
而
入,
即
我
文
殊,
亦
從
|
修
學
人,
必
當
依
此
耳
根
反
聞
之
法,
如
是
而
修
|
依
此
各
入
圓
明,
圓
明,
即
淨
極
光
通
之
意;
未
來
|
佛,
是
斯
門
已
成
就;
現
在
諸
菩
薩,
雖
未
成
佛,
今
|
門,
一
條
妙
修
行
之
大
路。
過
去
諸
如
來,
已
得
成
|
此
是
十
方
三
世,
微
塵
諸
佛,
到
菩
提
家,
入
涅
槃
|
人,
當
依
如
是
法;
我
亦
從
中
證,
非
惟
觀
世
音。
|
已
成
就;
現
在
諸
菩
薩,
今
各
入
圓
明;
未
來
修
學
|
此
是
微
塵
佛,
一
路
涅
槃
門:
過
去
諸
如
來,
斯
門
|
如
是
聞
性
而
已。
|
圓
通
法
門
雖
多,
若
剋
定
真
實,
便
於
初
心,
惟
修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8 |
前
兼
我
滅
後,
此
界
眾
生,
而
欲
令
其
出
離
生
死;
|
向
慣
用
耳
根,
此
答
第
一
旨。
以
救
諸
末
劫
者:
即
|
揀
取
一
門,
為
通
常
可
修
法
也。
而
阿
難
多
聞,
一
|
十
五
聖,
方
便
行
門,
那
一
門
最
當
阿
難
之
根
機,
|
便
門,
得
易
成
就。
詢
我
諸
方
便
者:
即
問
我
諸
二
|
我
滅
後,
此
界
眾
生,
入
菩
薩
乘,
求
無
上
道,
何
方
|
我
今
欲
令
阿
難
開
悟,
二
十
五
行,
誰
當
其
根,
兼
|
表
信
從
佛
旨
也。
次
四
句,
牒
前
敕
選
授
意
之
文。
|
今
當
覆
命。
誠
者
真
也,
如
佛
言,
真
真
如
佛
所
命,
|
觀
世
音
為
最
一
句
覆
命,
因
前
佛
敕,
揀
選
圓
通,
|
世
間
人,
成
就
涅
槃
心,
觀
世
音
為
最。
此
結
答。
即
|
誠
如
佛
世
尊,
詢
我
諸
方
便,
以
救
諸
末
劫;
求
出
|
寅
五
結
答
覆
命
|
修
證,
所
以
啟
人
之
必
信
從
也。
|
率
眾
同
入,
人
皆
樂
與,
故
文
殊
明
己
亦
從
耳
根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79 |
旨
全
孚,
此
觀
之
門,
所
以
獨
超
諸
門
矣!
|
也。
又
前
二
顯
契
機,
後
二
顯
契
理,
機
理
雙
契,
聖
|
滅,
寂
滅
現
前,
故
能
成
就
涅
槃
心,
即
順
第
四
旨
|
法
執,
故
能
應
求
出
世,
即
順
第
三
旨
也。
生
滅
既
|
普
救
諸
末
劫,
即
順
第
二
旨
也。
先
得
人
空,
次
脫
|
根,
即
順
第
一
旨
也。
人
人
現
具,
淺
深
均
脩,
故
能
|
根
圓
通,
即
多
聞
者
之
聞
根,
故
能
獨
當
阿
難
之
|
四
義
全
順
者,
惟
觀
音
耳
門
最
為
第
一
也。
蓋
耳
|
觀
世
音
為
最
者:
︽
正
脈
︾
云:
能
於
佛
之
前
旨,
|
就
究
竟
涅
槃
心
也。
|
發
心
勤
求
無
上
菩
提,
即
此
令
回
小
向
大,
得
成
|
求
出
世
間
人,
即
先
厭
離,
聲
聞、
緣
覺
諸
小
乘
法,
|
心
二
句:
即
前
入
菩
薩
乘,
求
無
上
道,
三、
四
二
旨。
|
無
妄
也,
此
答
第
二
旨。
求
出
世
間
人,
成
就
涅
槃
|
蓋
此
界
眾
生,
耳
根
最
利,
循
聲
故
流
轉,
旋
流
獲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80 |
宜。
如
普
賢
之
大
因,
滿
慈
之
宿
辯,
善
現
之
解
空,
|
以
通
修
乎?
且
此
等,
唯
對
於
淺
位,
深
位
則
不
相
|
難
陀
心
散,
佛
教
觀
鼻
端。
人
不
皆
然,
豈
尋
常
可
|
心。
明
即
事
捨
塵
者,
如
鳥
芻
多
婬,
佛
教
觀
慾
火;
|
失
明,
佛
示
樂
見
照
明;
盤
特
闕
誦,
佛
教
調
息
攝
|
也。
然
就
諸
門
中,
明
佛
威
加
被
者,
如
那
律
|
不
須
即
事
而
捨
塵
勞,
但
三
根
普
利,
無
機
不
收
|
淺
位
與
深
位,
同
時
可
以
說
法,
若
淺
深
可
同
說,
|
威
神
加
被,
但
任
運
進
修,
自
能
入
圓
也。
亦
非
是
|
是
通
常
可
修
之
法;
若
通
常
可
修
學,
不
須
仗
佛
|
事,
而
能
捨
脫
塵
勞
也。
非
是
二
字,
雙
貫
下
句,
非
|
修
方
便
法
門,
皆
佛
之
威
德
神
力,
令
其
即
遇
之
|
自
觀
音
耳
根
圓
通
之
外,
其
餘
諸
二
十
四
聖,
所
|
常
修
學,
淺
深
同
說
法。
|
自
餘
諸
方
便,
皆
是
佛
威
神。
即
事
捨
塵
勞,
非
是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81 |
圓
通
諸
聖,
僧
寶
也,
無
漏,
指
大
阿
羅
漢,
已
斷
見
|
佛
寶
也。
藏,
謂
藏
心
法
寶
也。
無
漏
不
思
議,
意
指
|
故
頂
禮
求
加。
二、
敬
禮
三
寶
也。
如
來
藏,
如
來
即
|
之
事
用
也。
此
正
如
來,
真
如
法
身,
全
體
大
用
也;
|
之
理
體
也。
所
證
定
用,
乃
屬
無
漏
無
為,
不
思
議
|
門,
修
證
定
體;
即
前
佛
說,
三
如
來
藏
自
性
清
淨
|
初
二
句
有
二
解:
一
敬
禮
尊
法
也。
以
此
耳
根
一
|
淪,
但
以
此
根
修,
圓
通
超
餘
者,
真
實
心
如
是。
|
門
無
惑,
方
便
易
成
就。
堪
以
教
阿
難,
及
末
劫
沉
|
頂
禮
如
來
藏,
無
漏
不
思
議。
願
加
被
未
來,
於
此
|
寅
六
求
加
總
結
|
此
矣!
五
結
答
覆
命
竟。
|
久
長
可
以
共
修,
而
最
初
入
門
方
便,
更
無
過
於
|
乎?
若
觀
音
之
耳
根
法
門,
則
是
淺
深
可
以
同
說,
|
舍
利
之
淨
見,
皆
屬
深
心。
豈
淺
智
初
心,
可
得
入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82 |
我
滅
後,
此
界
眾
生,
何
方
便
門,
得
易
成
就
也。
但
|
明,
雖
至
末
劫
沉
淪,
亦
耳
門
堪
教,
此
即
答
前
兼
|
二
十
五
行
誰
當
其
根?
娑
婆
世
界,
聲
論
得
以
宣
|
堪
教,
此
即
答
佛
敕
選
時,
囑
云:
欲
令
阿
難
開
悟,
|
劫
群
生,
俱
是
當
機。
以
阿
難
多
聞,
耳
根
偏
利
故
|
堪
以
教
阿
難,
及
末
劫
沉
淪
者:
自
阿
難
以
至
末
|
不
容
易
成
就
哉?
|
彈
指
可
超
無
學,
乃
至
入
住
成
佛,
不
勞
多
劫,
豈
|
先,
本
來
現
具
圓
通
之
相,
由
是
加
修,
一
反
聞
間,
|
便,
不
遲
而
速,
容
易
成
就
也。
何
以
故?
因
未
修
之
|
於
此
法
門,
必
解
悟
而
無
迷
惑
也。
此
正
初
心
方
|
必
信
從
而
無
疑
惑
也。
二、
無
生
迷
惑,
加
被
眾
生,
|
當
作
兩
解:
一、
無
生
疑
惑,
加
被
眾
生,
於
此
法
門,
|
禮,
願
求
加
被
未
來
學
者。
於
此
一
門
無
惑;
無
惑
|
思
故。
不
思
議,
指
諸
菩
薩,
神
用
莫
測
故。
故
我
頂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83 |
何
礙?
於
是,
即
指
文
殊
偈
選
之
後,
於
是
時
也;
阿
|
不
愁
不
證。
阿
難
既
是
大
權
示
現,
雖
不
證
亦
復
|
惱
障
重,
故
未
能
頓
證。
且
圓
頓
教
旨,
惟
重
徹
悟,
|
此
阿
難
一
類
之
機,
所
知
障
輕;
故
能
頓
悟;
而
煩
|
歸
還,
明
了
其
家,
所
歸
道
路。
|
佛
菩
提,
及
大
涅
槃,
猶
如
有
人,
因
事
遠
遊,
未
得
|
於
是
阿
難,
及
諸
大
眾,
身
心
瞭
然,
得
大
開
示,
觀
|
二
登
伽
一
類
證
入
今
初
|
壬
初
阿
難
一
類
開
悟
|
辛
三
大
眾
承
示
開
悟
證
入
分
二
|
聞,
獨
當
其
選
矣!
二
如
來
教
示
一
門
深
入
竟。
|
文
殊
奉
命
揀
選,
乃
至
求
加
總
結,
唯
此
耳
根
反
|
嚴
大
定
者,
真
實
修
心
要
訣,
不
過
如
是
而
已。
此
|
而
所
證
圓
通,
便
超
其
餘
二
十
四
聖,
凡
欲
修
楞
|
以
此
根
修
二
句;
明
其
但
以
此
耳
根,
一
門
修
習,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84 |
大
開
示,
觀
佛
智
斷
二
果,
修
證
之
法,
瞭
然
不
昧,
|
觀
佛
菩
提
及
大
涅
槃
者:
解
見
在
前
不
覆。
今
得
|
傳
言,
到
此
始
得
豁
然
貫
通,
功
由
得
大
開
示
也。
|
說
本
門,
再
令
文
殊,
分
明
揀
選,
傍
敲
側
擊,
借
口
|
從
入
之
門,
冀
佛
冥
授,
於
是
如
來
敕
令
諸
聖
各
|
是
心
瞭
然
以
性
即
心
也。
得
大
開
示:
因
前
未
知,
|
以
根
即
身
也。
明
得
聞
性
復,
以
六
處
之
性
齊
復,
|
又
明
得
耳
根
解,
而
六
處
之
根
齊
解,
是
身
瞭
然,
|
了
知
從
入
之
門,
獨
在
耳
根,
而
修
證
唯
在
旋
流。
|
何
不
自
聞
聞,
及
成
就
涅
槃
心,
觀
世
音
為
最,
是
|
通
義。
由
聞
文
殊
偈
選,
分
明
指
出,
將
聞
持
佛
佛,
|
一
門,
是
何
門,
當
以
何
修
法。
此
瞭
然
者,
豁
然
貫
|
第,
與
解
之
次
第,
皎
然
明
白
矣
﹒
尚
未
知
所
入
|
五
卷
偈
後,
身
心
皎
然
不
同。
彼
以
身
心,
結
之
次
|
難
及
諸
大
眾,
一
類
之
機,
各
各
身
心
瞭
然。
此
與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85 |
此
約
登
伽
一
類,
煩
惱
障
輕,
故
能
頓
證。
然
圓
頓
|
塵
離
垢,
獲
法
眼
淨。
|
發
心
菩
薩,
其
數
凡
有
十
恆
河
沙,
皆
得
本
心,
遠
|
普
會
大
眾,
天
龍
八
部,
有
學
二
乘,
及
諸
一
切,
新
|
壬
二
登
伽
一
類
證
入
|
無
上
乘,
妙
脩
行
路
矣!
|
道
路。
雖
未
俶
裝
錦
旋,
然
已
了
知
歸
家
道
路,
即
|
結
次
第,
旋
流
即
獲
無
妄,
即
同
明
了
其
家
所
歸
|
選,
雖
未
即
得
圓
通,
而
相
似
解
發,
已
知
耳
根
解
|
忘
失。
今
者
幸
遇
如
來,
種
種
開
示,
及
聞
文
殊
敕
|
久
月
深,
不
唯
未
得
歸
還,
即
家
鄉
之
道
路,
亦
幾
|
合
塵,
流
而
忘
返,
即
同
因
事
遠
遊,
六
道
往
返,
日
|
明
不
覺,
忽
動
一
念,
三
細
勃
興,
六
麤
競
作。
背
覺
|
一
念
未
動
以
前,
安
住
菩
提
涅
槃
家
鄉;
俄
而
無
|
故
以
喻
明
之。
猶
如
有
人
者:
喻
阿
難
及
諸
大
眾,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86 |
即
四
卷
想
相
為
塵,
識
情
為
垢,
二
俱
遠
離
也。
覺
|
真
心
矣!
遠
塵
離
垢,
得
法
眼
淨
者:
︽
正
脈
︾
云:
|
人,
初
後
二
心
究
竟
不
別,
故
初
住
即
證
得
本
有
|
心,
同
一
心
相,
但
彼
悟
得,
此
則
證
得
也。
良
以
圓
|
湛
不
生
滅
性
也;
與
第
三
卷
末,
阿
難
等
獲
本
妙
|
者:
咸
皆
悟
得
本
有
真
心;
此
心
即
六
根
門
頭,
圓
|
其
數
有
十
恆
河
沙,
可
謂
機
熟
者
眾!
皆
得
本
心
|
深,
現
位
雖
淺,
皆
屬
煩
惱
障
輕,
故
得
乘
悟
證
入;
|
初
心;
發
心
菩
薩,
應
是
圓
人
初
機。
此
等
宿
因
實
|
龍
八
部,
應
是
利
根
凡
夫;
有
學
二
乘,
應
是
不
定
|
七
信,
三
初
信
也。
普
會
大
眾,
總
標
在
會
之
機。
天
|
多
從
深
至
淺,
此
中
三
段,
但
約
圓
位:
一
初
住,
二
|
悟
頓
斷
殘
思,
故
與
此
等
列
作
一
類。
凡
經
敘
證,
|
不
思
議
力
加
持,
頓
證
三
果,
此
以
聞
偈
開
悟,
乘
|
行
人,
悟
即
徹
底,
證
分
淺
深。
而
登
伽
前
聞
神
咒,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
87 |
者,
愈
見
其
不
可
思
議
也。
︽
智
論
︾
云:
阿
婆
磨,
|
此
初
發
心
菩
薩,
即
圓
教
初
信
位。
數
以
無
量
稱
|
提
心。
|
無
量
眾
生,
皆
發
無
等
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
人
空,
而
文
齊
於
聞
所
聞
盡
也。
|
小
聖
名,
稱
大
凡
位。
按
圓
通
即
此
根
初
解,
先
得
|
文
殊
說
偈
已,
增
進
成
阿
羅
漢,
即
圓
之
七
信,
借
|
性
是
登
伽,
華
言
出
家,
名
比
丘
尼,
尼
即
女
也。
聞
|
性
比
丘
尼,
聞
說
偈
已,
成
阿
羅
漢。
|
是
也。
|
果
地
初
步,
四
卷
末
云:
﹁
則
汝
法
眼,
應
時
清
明
﹂
|
前,
即
法
眼
淨
矣。
此
位
是
證
徹
圓
通
因
地
心,
成
|
依
圓
教,
即
十
住
初
心
也。
蓋
生
滅
既
滅,
寂
滅
現
|
淨
者:
︽
莊
嚴
論
︾
解
法
眼
淨,
初
地
見
道
位,
若
|
所
覺
空,
則
塵
遠;
空
所
空
滅,
則
垢
離
矣。
得
法
眼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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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歸
菩
提
家
之
門
路
也。
初
選
根
直
入
一
大
科
已
|
之
可
比
也。
然
即
以
此
耳
根
返
聞,
為
還
涅
槃
鄉,
|
大
眾,
了
明
自
心,
不
從
人
得,
義
如
本
家,
非
賜
屋
|
耳
根
圓
通
之
後,
經
家
直
敘
曰
家
者,
正
顯
當
機
|
路、
曰
門、
乃
至
賜
屋,
是
尚
未
知
有
本
家
也。
今
聞
|
人,
獨
當
此
稱。
︽
寶
鏡
疏
︾
云:
當
機
所
求,
唯
曰
|
為
等
覺
菩
薩,
猶
有
妙
覺,
尚
稱
有
上
士;
唯
佛
一
|
他;
阿
耨
多
羅
此
云
無
上,
超
過
菩
薩
之
有
上,
雖
|
過
二
乘
人
自
他
不
能
平
等,
但
求
己
利
不
肯
利
|
覺,
超
過
六
凡
眾
生
之
不
覺;
三
藐
此
云
正
等,
超
|
九
界
以
獨
尊
之
號。
從
下
釋
上:
三
菩
提
此
云
正
|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合
之
即
一
佛
字,
此
名
乃
超
|
於
無
可
等
者,
今
已
能
等,
故
曰
無
等
等
也。
阿
耨
|
何
法
可
與
齊
等
也。
今
既
皆
能
發
成
佛
之
心,
謂
|
此
翻
無
等
等,
以
佛
果
菩
提
乃
為
無
等,
謂
無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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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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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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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
嚴
經
講
義
第
十
六
卷
終
|
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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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六卷 圓瑛大師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