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五
波
離
身
識
|
四
滿
慈
舌
識
|
三
難
陀
鼻
識
|
二
普
賢
耳
識
|
卯
初
鶖
子
眼
識
|
寅
三
六
識
圓
通
分
六
|
|
|
受
法
弟
子
明
暘
日
新
敬
校
|
福
州
鼓
山
湧
泉
禪
寺
圓
瑛
宏
悟
述
|
楞
嚴
經
講
義
|
大
佛
頂
如
來
密
因
修
證
了
義
諸
菩
薩
萬
行
首
|
|
師
著
|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經
講
義
第
十
四
卷
圓
瑛
大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 |
心
無
際。
|
我
於
中
路,
逢
迦
葉
波,
兄
弟
相
逐,
宣
說
因
緣,
悟
|
識,
計
度
分
別,
此
顯
多
劫,
眼
識
明
利
也。
|
分
別,
則
能
通
達,
瞭
然
明
白,
獲
無
障
礙,
不
必
意
|
種
種
變
化。
一
見
則
通
者:
祗
要
眼
識
一
見,
隨
念
|
樂
不
等,
四
聖
法
界,
大
小
差
殊,
權
實
有
異,
故
曰
|
世
間,
凡
聖
染
淨
諸
法,
六
凡
法
界,
善
惡
攸
分,
苦
|
是
指
眼
識
清
淨。
受
生
如
恆
河
沙
劫
之
久,
世
出
|
心
見
清
淨:
心
見
即
眼
識,
不
染
色
塵
曰
清
淨。
如
|
舍
利
弗,
此
云
鶖
子,
起
座
頂
禮
白
佛;
我
曠
劫
來,
|
間,
種
種
變
化,
一
見
則
通,
獲
無
障
礙。
|
劫
來,
心
見
清
淨,
如
是
受
生,
如
恆
河
沙,
世
出
世
|
舍
利
弗,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我
曠
|
今
初
|
六
目
蓮
意
識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 |
此
互
出
耳。
|
今
云
逢
迦
葉
波
者,
或
同
時
所
遇,
非
獨
一
人,
彼
|
果。
歸
告
目
連
亦
悟,
二
人
率
領
徒
眾,
投
佛
出
家,
|
我
佛
大
沙
門,
常
作
如
是
說。
舍
利
聞
已,
即
得
初
|
祗
記
得
因
緣
之
法:
諸
法
從
緣
生,
諸
法
從
緣
滅,
|
問:
汝
師
授
汝
何
法,
可
得
聞
乎?
答
曰:
我
初
入
道,
|
序,
即
趨
問
汝
師
是
誰?
答
曰:
我
師
釋
迦
牟
尼。
又
|
際。
有
云
舍
利
弗,
路
逢
馬
勝
比
丘,
威
儀
庠
|
圓
理
即
是
藏
心,
故
曰
悟
心;
周
遍
法
界,
故
曰
無
|
而
立,
四
句
依
次
立
四
教。
鶖
子
一
聞,
便
悟
圓
理,
|
大
乘
因
緣,
天
台
宗,
藏、
通、
別、
圓
四
教,
即
依
此
偈
|
是
空;
亦
名
為
假
名,
亦
名
中
道
義。
﹂
此
四
句,
即
|
宣
說
因
緣
深
義,
偈
云:
﹁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
一
日
於
中
路,
逢
三
迦
葉
波,
兄
弟
相
逐
即
相
隨,
|
舍
利
弗,
初
事
沙
然
梵
志。
沙
然
歿
後,
無
師
可
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 |
眼
識,
而
成
無
障
礙
智,
光
即
智
也。
智
光
極
處,
徹
|
此
結
答
圓
通。
如
我
所
修
所
證,
心
見
發
光,
即
由
|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如
我
所
證,
心
見
發
光,
光
極
知
見,
斯
|
化
生
也。
|
生
也。
在
教
法
中,
常
承
法
乳,
長
養
之
力,
是
從
法
|
指
法
身,
從
佛
聞
法,
而
得
悟
證
法
身,
如
從
佛
口
|
也。
從
佛
口
生,
從
法
化
生
者:
非
說
色
身,
乃
|
外
之
眾,
示
居
智
魁,
為
佛
長
子,
乃
以
智
德
居
長
|
為
接
樂
小
之
儔,
權
取
四
果,
成
阿
羅
漢;
欲
伏
邪
|
則
更
承
佛
誨,
識
精
明
圓,
得
大
自
在,
具
四
無
畏,
|
亦
眼
識
也。
嚮
者
眼
識,
雖
得
無
礙,
尚
未
明
圓,
今
|
既
聞
勝
法,
乃
知
師
亦
非
常。
遂
從
佛
出
家,
見
覺
|
佛
長
子,
從
佛
口
生,
從
法
化
生。
|
從
佛
出
家,
見
覺
明
圓,
得
大
無
畏,
成
阿
羅
漢,
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 |
賢
尊,
﹂
十
方
諸
佛
如
來,
教
其
弟
子,
有
大
|
願
品
︾
云:
﹁
一
切
如
來
有
長
子,
彼
名
號
曰
普
|
真
子,
位
當
等
覺,
可
以
承
紹
法
王
家
業
也。
︽
行
|
皆
承
事,
無
空
過
者,
故
得
證
位
之
深,
以
為
法
王
|
如
來,
為
法
王
子。
此
顯
事
佛
之
多,
恆
沙
如
來,
悉
|
極
聖
曰
賢。
起
座
頂
禮
白
佛
言:
我
已
曾
與
恆
沙
|
此
自
述
遠
因。
普
賢
菩
薩:
行
彌
法
界
曰
普,
位
鄰
|
弟
子
菩
薩
根
者,
修
普
賢
行,
從
我
立
名。
|
已
曾
與
恆
沙
如
來,
為
法
王
子,
十
方
如
來,
教
其
|
普
賢
菩
薩,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我
|
卯
二
普
賢
耳
識
|
耳。
|
則
知
七
日
通
達
佛
法,
半
月
得
證
聖
果,
皆
示
現
|
去,
已
成
金
龍
如
來,
乃
不
捨
大
悲,
倒
駕
慈
航。
﹂
|
佛
知
見,
斯
眼
識
最
為
第
一。
他
經
云:
﹁
鶖
子
過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 |
有
一
眾
生,
心
中
發
明,
普
賢
行
者:
先
悟
毘
盧
性
|
知。
若
於
他
方,
恆
河
沙
界
之
外,
極
言
其
處
之
遠。
|
邪、
正、
大、
小、
權、
實,
種
種
差
別,
但
用
心
聞,
即
能
了
|
能
分
別
眾
生,
所
有
知
見。
然
眾
生
知
見
不
一,
有
|
分
別,
不
假
五
俱
意,
及
獨
頭
意
識,
計
度
分
別,
便
|
世
尊
我
用
心
聞:
心
聞
即
耳
識。
惟
用
耳
識,
隨
念
|
安
慰,
令
其
成
就。
|
彼
障
深,
未
得
見
我,
我
與
其
人,
暗
中
摩
頂,
擁
護
|
我
於
爾
時,
乘
六
牙
象,
分
身
百
千,
皆
至
其
處,
縱
|
方
恆
沙
界
外,
有
一
眾
生,
心
中
發
明
普
賢
行
者,
|
世
尊!
我
用
心
聞,
分
別
眾
生,
所
有
知
見,
若
於
他
|
有
所
加
被
也。
|
名
者
有
二
意:
一、
令
行
人
有
所
傚
法;
二、
令
普
賢
|
即
大
乘
法
界
行,
十
大
願
王
是
也。
此
行
從
我
立
|
乘
菩
薩
根
器
者,
即
圓
頓
一
類
之
機,
修
普
賢
行,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 |
佛
問
圓
通,
我
說
本
因,
心
聞
發
明,
分
別
自
在,
斯
|
也。
|
雙
指
有
障
無
障,
皆
得
成
就,
普
賢
廣
大
行
願
心
|
不
退
轉。
如
無
障
者,
現
身
安
慰,
令
其
增
進。
成
就、
|
暗
中
摩
頂,
消
其
惑
業,
除
其
障
難,
冥
中
擁
護,
令
|
水,
縱
彼
惑
重
障
深,
能
障
遇
聖
善
根,
我
與
其
人,
|
普
現,
群
機
咸
應
以
無
違,
如
一
月
當
空,
影
臨
眾
|
而
遍
應
之,
此
不
思
議
之
力
用
也。
一
身
不
分
而
|
有
無
量
眾
生,
發
明
普
賢
行,
菩
薩
即
現
無
量
身,
|
果
地
也。
分
身
百
千:
極
言
其
多,
非
定
數
也。
|
梵
行
之
相,
六
牙
表
六
度,
乘
此
為
因,
而
到
如
來
|
切,
及
時
而
應。
準
︽
法
華
︾
象
是
白
象,
表
清
白
|
六
牙
象,
分
身
百
千,
皆
至
其
處;
此
菩
薩
利
生
念
|
界,
有
無
量
眾
生,
發
明
普
賢
行
者,
我
於
爾
時,
乘
|
海,
次
入
普
賢
行
門,
雖
然
在
遠
不
遺,
如
十
方
世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 |
禮
白
佛
言:
我
初
出
世
俗
家,
從
佛
而
入
出
世
道。
|
金
色,
若
入
眾
中,
有
不
識
者,
謂
是
佛
來。
起
座
頂
|
以
別
之。
是
佛
胞
弟,
具
三
十
相,
短
佛
四
指,
身
亦
|
連
妻
為
名
曰
豔
喜。
因
佛
會
下,
難
陀
多
人,
加
豔
|
孫
陀
羅,
此
云
豔,
是
妻
名,
難
陀
是
本
名,
此
云
喜,
|
端
白。
|
常
散
動,
未
獲
無
漏。
世
尊
教
我,
及
拘
絺
羅,
觀
鼻
|
我
初
出
家,
從
佛
入
道,
雖
具
戒
律,
於
三
摩
地,
心
|
孫
陀
羅
難
陀,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
卯
三
難
陀
鼻
識
|
一。
|
自
在,
現
前
諸
行,
莫
不
資
始
乎
此,
故
曰
斯
為
第
|
識,
隨
念
分
別。
能
發
智
慧
光
明,
普
照
群
機,
得
大
|
此
結
答
圓
通。
我
上
來
所
說,
最
初
本
因,
但
用
耳
|
為
第
一。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 |
煩
惱
垂
盡,
煙
相
漸
銷,
出
入
鼻
息,
竟
成
白
相。
身
|
漸
銷,
鼻
息
成
白
兩
句:
應
接
如
煙
下,
觀
之
既
久,
|
如
煙,
昧
者
不
覺。
惟
諦
觀
能
見,
視
微
若
著。
煙
相
|
煙:
當
知
此
氣,
由
風
火
而
起,
鼓
煩
惱
濁,
故
其
狀
|
我
初
秉
教
諦
觀,
經
三
七
日,
見
鼻
中
氣,
出
入
如
|
漸
銷,
鼻
息
成
白。
|
心
內
明,
圓
洞
世
界,
遍
成
虛
淨,
猶
如
琉
璃,
煙
相
|
我
初
諦
觀,
經
三
七
日,
見
鼻
中
氣,
出
入
如
煙,
身
|
有
白
相,
令
其
注
心
一
處,
收
攝
散
動
也。
|
心
之
機。
故
佛
教
觀
鼻
端
白,
兩
目
注
視,
鼻
尖
微
|
及
拘
絺
羅,
此
云
大
膝,
是
舍
利
弗
母
舅,
同
為
散
|
惑,
故
未
獲
無
漏。
世
尊
教
我:
乃
因
機
施
教。
|
者
心
定
不
下,
因
無
定
不
能
發
慧,
無
慧
不
能
斷
|
故
曰
於
三
摩
地,
心
常
散
動。
散
者
心
攝
不
起,
動
|
雖
具
戒
律:
言
於
戒
雖
然
無
缺,
於
定
尚
未
時
入,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0 |
我
以
銷
息
者;
始
而
觀
鼻
攝
心,
見
氣
如
煙;
繼
而
|
此
結
答
圓
通,
不
取
嗅、
聞、
鼻
識,
而
取
觀
息
之
功。
|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銷
息,
息
久
發
明,
明
圓
滅
漏,
斯
|
菩
提,
即
當
來
成
佛
也。
|
此
轉
煩
惱
成
菩
提
之
先
聲。
故
世
尊
記
我,
當
得
|
為
智
慧
光
明,
普
照
十
方
世
界,
得
成
大
阿
羅
漢,
|
首
句
藏
心
開
顯,
諸
漏
俱
盡,
諸
出
入
氣
息,
皆
化
|
阿
羅
漢,
世
尊
記
我,
當
得
菩
提。
|
心
開
漏
盡,
諸
出
入
息,
化
為
光
明,
照
十
方
界,
得
|
所
致,
故
得
內
明
外
虛,
猶
如
琉
璃,
內
外
明
徹。
|
遍
成
虛
淨。
虛
則
無
礙,
淨
則
無
染,
皆
慧
光
遍
鎔
|
明,
煩
惱
既
銷,
慧
光
迭
發。
圓
滿
洞
徹,
依
報
世
界,
|
定
成
之
相,
定
功
既
成,
便
能
發
慧,
明
即
智
慧
光
|
心
內
明
者:
身
心
即
鼻
識,
以
肉
鼻
同
身,
內
明
即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1 |
無
不
了
知;
二、
義
無
礙
辯,
能
說
諸
法,
差
別
之
義,
|
有
四:
一、
法
無
礙
辯,
能
說
世
出
世
法,
一
一
名
相,
|
辯
才
無
礙:
此
由
宿
命
通,
能
憶
遠
劫
之
事。
辯
才
|
滿
慈
子,
起
座
頂
禮
白
佛,
自
述
遠
因。
我
曠
劫
來,
|
中,
微
妙
開
示,
得
無
所
畏。
|
實
相。
,
如
是
乃
至,
恆
沙
如
來,
秘
密
法
門,
我
於
眾
|
白
佛
言:
我
曠
劫
來,
辯
才
無
礙,
宣
說
苦
空,
深
達
|
富
樓
那
彌
多
羅
尼
子,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
卯
四
滿
慈
舌
識
|
鼻
觀,
最
為
第
一。
|
方,
銷
滅
諸
漏,
不
僅
見
思,
並
滅
塵
沙
無
明,
惟
斯
|
化,
成
為
智
慧
光
明。
明
圓
滅
漏
者:
光
明
圓
照
十
|
既
久,
定
力
愈
深,
並
息
亦
銷,
諸
出
入
息,
稱
性
發
|
煙
之
氣,
而
成
白
淨
之
息
也。
息
久
發
明
者:
銷
息
|
煙
相
漸
銷,
鼻
息
成
白,
故
曰
銷
息。
銷
息
乃
銷
如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2 |
盡
苦
道
無
畏。
能
於
眾
中,
作
師
子
吼,
心
無
所
畏,
|
切
智
無
畏,
二、
漏
盡
無
畏,
三、
說
障
道
無
畏,
四、
說
|
沾
也。
得
無
所
畏
者;
分
得
如
來,
四
無
所
畏:
一、
一
|
不
等。
開
示
曰
微
妙
者,
自
必
三
根
普
利,
一
雨
均
|
理,
用
巧
妙
之
言
詞,
對
眾
開
示,
人
眾
既
多,
根
器
|
秘
密
深
奧
法
門。
我
於
大
眾
之
中,
將
精
微
之
義
|
如
是
乃
至,
恆
沙
如
來,
秘
密
法
門:
即
大
乘
了
義
|
宜
能
說。
|
真
空
不
礙
妙
有,
妙
有
不
礙
真
空,
權
實
諸
法,
隨
|
知
苦
本
無
苦,
苦
即
法
身,
法
身
即
實
相
也。
了
知
|
說
大
法;
又
正
說
苦
空
之
時,
深
達
實
相
之
理,
了
|
宣
說
苦
空:
對
小
機
說
小
法;
深
達
實
相:
對
大
機
|
辯,
隨
順
眾
生
好
樂,
善
巧
方
便,
而
為
說
法。
|
妙
義,
能
收
廣
義,
納
在
數
語
之
中;
四、
樂
說
無
礙
|
通
達
無
礙;
三、
辭
無
礙
辯,
能
以
一
言,
而
含
無
邊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3 |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法
音,
降
伏
魔
怨,
銷
滅
諸
漏,
斯
|
有
上。
|
眾
生,
成
阿
羅
漢。
世
尊
印
證
我,
說
法
人
中,
為
無
|
法
一
宣,
邪、
外
歸
化。
以
此
舌
識,
上
輔
佛
化,
下
度
|
子
吼;
即
說
法
無
畏
也。
師
子
一
吼,
群
獸
皆
伏,
妙
|
佛
前,
助
佛
轉
輪
者;
助
揚
佛
化,
代
轉
法
輪。
因
師
|
勿
不
淨
錯
施
於
爐
韝,
數
息
竟
授
於
塚
人。
我
於
|
法,
亦
即
法
輪。
教
我
發
揚
者:
教
我
觀
機
發
揚,
慎
|
弟
莫
若
師,
因
才
而
教
育。
以
音
聲
輪:
即
口
輪
說
|
此
敘
現
跡。
本
師
世
尊,
知
我
有
大
辯
才;
誠
為
知
|
印
我,
說
法
無
上。
|
於
佛
前,
助
佛
轉
輪,
因
師
子
吼,
成
阿
羅
漢。
世
尊
|
世
尊
知
我,
有
大
辯
才,
以
音
聲
輪,
教
我
發
揚。
我
|
於
法
而
得
自
在
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4 |
寶
冠
寶
衣
等,
交
車
匿
持
回,
告
稟
父
王
母
後,
不
|
親
觀
如
來,
六
年
勤
苦
者:
太
子
剃
除
鬚
髮
已,
將
|
但
非
國
王
所
派
遣,
不
在
五
比
丘
之
列
耳。
|
然
不
安
於
位,
且
無
職
可
供
矣,
故
即
隨
佛
出
家。
|
及
佛
背
父
出
家,
彼
│
優
婆
離
│
亦
有
失
職
之
咎,
當
|
傳
說,
佛
為
太
子
時,
優
婆
離
為
東
宮
執
事
之
臣。
|
座
頂
禮,
而
白
佛
言;
我
親
隨
佛,
逾
城
出
家
者:
據
|
優
波
離
此
云
上
首,
嚴
持
淨
戒,
為
眾
綱
紀
故。
起
|
來,
降
伏
諸
魔,
制
諸
外
道,
解
脫
世
間,
貪
欲
諸
漏。
|
隨
佛,
逾
城
出
家;
親
觀
如
來,
六
年
勤
苦;
親
見
如
|
優
波
離,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我
親
|
卯
五
波
離
身
識
|
漏,
以
斯
舌
識,
最
為
第
一。
|
降
伏
三
界
諸
魔,
五
陰
怨
賊,
銷
滅
結
使,
以
及
諸
|
此
結
答
圓
通。
我
以
舌
識,
說
法
無
畏,
即
以
法
音,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5 |
欲
加
害,
亦
無
可
奈
何,
此
亦
波
離
目
睹
之
事,
故
|
蟲
戶,
污
穢
不
淨,
嘔
吐
而
去。
魔
怒
親
率
魔
兵,
有
|
薩
身
心,
寂
然
不
動,
令
女
自
見
九
孔
二
藏,
八
萬
|
正
覺。
敕
四
魔
女,
令
壞
禪
定,
現
三
十
二
媚
相,
菩
|
變,
覺
已
恐
怖,
觀
察
閻
浮
提
菩
薩
坐
樹
下,
將
成
|
此
坐。
﹂
經
四
十
八
日,
波
旬
魔
王,
夢
見
三
十
二
|
起
詣
菩
提
樹
下
安
坐,
誓
曰:
﹁
不
成
佛
道,
不
起
|
恐
貽
誤
眾
生,
以
苦
為
道,
故
不
在
雪
山
成
道。
遂
|
魔,
制
諸
外
道
者:
佛
在
雪
山
苦
行,
本
可
成
道,
祗
|
親
觀
如
來,
六
年
勤
苦。
親
見
如
來,
降
伏
諸
|
伴
修,
五
臣
先
後
離
去,
惟
波
離
始
終
不
離,
故
曰
|
林,
天
獻
麻
米,
日
食
一
顆。
五
臣
同
波
離,
與
太
子
|
與
太
子
隨
行。
︽
普
曜
經
︾
云:
至
伽
闍
山,
苦
行
|
回
國,
太
子
曰:
﹁
不
成
佛
道,
不
回
本
國。
﹂
於
是
|
必
憂
念。
淨
飯
王
派
遣
五
臣,
同
車
匿
往
請
太
子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6 |
條
比
丘
戒,
此
小
乘
戒
也。
如
是
乃
至:
漸
次
增
進,
|
此
述
秉
教
得
果。
承
佛
教
戒:
即
授
以
二
百
五
十
|
業
遮
業,
悉
皆
清
淨
身
心
寂
滅,
成
阿
羅
漢。
|
承
佛
教
戒,
如
是
乃
至,
三
千
威
儀,
八
萬
微
細,
性
|
已
深
知,
自
然
不
著,
故
曰
解
脫。
|
益,
厭
世
間
之
無
常,
深
知
貪
欲,
為
諸
漏
根
本,
既
|
由,
因
親
觀
苦
行,
親
見
降
魔
制
外,
信
出
世
之
有
|
解
脫
世
間,
貪
欲
諸
漏
者:
此
波
離
自
敘
悟
證
有
|
優
樓
頻
螺
迦
葉
等,
皆
親
見
制
諸
外
道
也。
|
佛,
佛
伸
五
指,
現
五
師
子,
醉
象
伏
地
不
動。
又
度
|
我
心
無
毒,
自
不
受
毒,
食
已
安
然。
如
以
醉
象
害
|
嫉
妒,
屢
欲
害
佛,
如
申
日
以
毒
飯
害
佛,
佛
自
念
|
有
外
道
婆
羅
門
教,
佛
成
道
已,
人
多
信
仰,
外
道
|
制
諸
外
道:
此
佛
成
道
以
後。
佛
未
出
世,
印
度
只
|
曰
親
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7 |
推
為
上。
|
我
是
如
來
眾
中
綱
紀。
親
印
我
心,
持
戒
脩
身,
眾
|
成
阿
羅
漢
道。
|
由
戒
生
定,
定
力
既
成,
慧
光
斯
發,
乃
得
人
空
慧,
|
身,
故
身
識
寂
然;
大
乘
制
心,
故
意
識
亦
滅。
此
即
|
淨
無
犯。
身
心
寂
滅,
成
阿
羅
漢
者:
小
乘
制
|
是
為
遮
業。
由
是
大、
小
兩
乘
之
戒,
悉
皆
能
持,
清
|
能
引
令
作
惡,
佛
故
遮
止;
如
飲
酒
食
葷
墾
土
等,
|
婬
妄
等,
是
為
性
業。
若
所
戒
之
法,
體
性
非
惡,
以
|
之
法,
體
性
即
惡,
不
待
制
止,
犯
則
成
業,
如
殺
盜
|
成
八
萬
四
千
細
行。
性
業
遮
業
者:
謂
所
戒
|
口
七
支,
則
成
二
萬
一
千,
復
配
貪、
瞋、
癡、
等
分,
合
|
千
則
成
三
千。
八
萬
微
細
者:
以
三
千
威
儀,
配
身
|
儀,
各
具
二
百
五
十
成
一
千,
對
三
聚
淨
戒,
各
一
|
大
乘
菩
薩
戒
法。
三
千
威
儀:
以
行、
住、
坐、
臥
四
威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8 |
既
無
所
持
之
戒,
亦
無
能
持
之
心,
然
後
若
身
若
|
持
大
乘
心
戒。
心
得
通
達
者:
即
悟
明
無
作
妙
戒,
|
非
等
相,
身
得
自
在;
由
外
及
內,
次
第
以
身
識,
執
|
小
乘
身
戒,
身
識
不
起,
於
觸
塵
中,
並
無
違
順
俱
|
此
結
答
圓
通。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用
也
身
識,
執
持
|
得
通
達,
然
後
身
心
一
切
通
利,
斯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執
身,
身
得
自
在;
次
第
執
心,
心
|
波
離,
於
五
百
羅
漢
中,
持
律
第
一
﹂
是
也。
|
於
大
眾
之
中,
推
為
無
上。
如
智
論
云:
﹁
長
老
優
|
淨。
小
乘
制
身
之
學,
持
戒
修
身,
是
我
顯
跡,
蒙
佛
|
戒;
是
我
密
行,
無
念
總
持,
蒙
佛
親
印
我
心
戒
清
|
中
綱
紀。
親
印
我
心
者:
此
云
大
乘
制
心
之
|
處
斷
重
輕,
統
領
僧
眾,
維
持
律
宗,
故
曰
我
是
眾
|
綱
肅
紀。
統
領
曰
綱,
維
持
曰
紀,
佛
令
稽
查
持
犯,
|
我
是
如
來
律
中
首
領,
於
大
眾
中,
能
以
戒
律,
整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19 |
法,
歸
告
目
連,
此
目
連
自
述,
親
聞
所
說。
我
頓
發
|
世
間
和
合
麤
因
緣
相。
有
云
舍
利,
聞
說
因
緣
之
|
說
即
是
空,
亦
名
為
假
名,
亦
名
中
道
義
﹂。
非
取
|
故。
宣
說
如
來,
因
緣
深
義:
即
﹁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
即
象
頭
山,
依
此
山
修
故,
那
提
江
名,
近
此
江
修
|
樓
頻
螺
此
云
木
瓜
林,
依
此
林
而
修;
伽
耶
山
名,
|
當
初
於
路
乞
食,
逢
遇
三
迦
葉
波,
兄
弟
三
人,
優
|
大
目
犍
連,
此
云
大
採
菽
氏。
起
座
頂
禮
白
佛:
我
|
達。
|
葉
波,
宣
說
如
來,
因
緣
深
義,
我
頓
發
心,
得
大
通
|
初
於
路
乞
食,
逢
遇
優
樓
頻
螺、
伽
耶、
那
提
三
迦
|
大
目
犍
連,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我
|
卯
六
目
連
意
識
|
得
入
圓
通,
以
斯
身
識,
最
為
第
一。
|
心,
不
待
執
持,
自
然
無
犯。
故
曰:
﹁
一
切
通
利。
﹂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0 |
許
我
神
通
第
一。
即
十
方
如
來,
亦
皆
歎
我
神
力,
|
此
言
我
之
神
通,
豈
獨
本
師
世
尊,
於
阿
含
會
上,
|
在
無
畏。
|
寧
惟
世
尊,
十
方
如
來,
歎
我
神
力,
圓
明
清
淨,
自
|
阿
羅
漢
道。
|
隨
緣,
自
在
無
礙,
故
於
眾
中,
神
通
推
為
無
上,
成
|
通
發
明
者:
由
此
神
通,
發
明
意
識
即
藏
性,
不
變
|
比
丘
之
相。
我
遊
十
方,
得
無
掛
礙,
去
住
自
由。
神
|
呼
善
來
比
丘
四
字,
袈
裟
著
身,
鬚
髮
自
落,
頓
成
|
既
聞
法
已,
仰
慕
於
佛。
聞
舍
利
弗
歸
投
於
佛,
佛
|
無
罣
礙,
神
通
發
明,
推
為
無
上,
成
阿
羅
漢。
|
如
來
惠
我,
袈
裟
著
身,
鬚
髮
自
落,
我
遊
十
方,
得
|
底,
了
知
全
識
全
性
也。
|
即
如
來
藏。
故
曰:
﹁
得
大
通
達。
﹂
所
謂
窮
源
徹
|
心
有
二
義:
一、
發
心
從
佛
出
家;
二、
發
明
意
識
心,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1 |
初
鳥
芻
火
大
二
持
地
地
|
寅
四
七
大
圓
通
分
七
卯
|
藏
性,
惟
斯
意
識,
最
為
第
一。
三
六
識
圓
通
竟。
|
之
功,
旋
之
既
久,
而
成
湛
然
澄
清,
瑩
淨
皎
潔
之
|
即
水
也。
妄
識
種
種
分
別
如
濁
水,
旋
字
即
澄
濁
|
光
明,
由
此
顯
發
宣
流,
現
為
神
通,
如
澄
濁
水,
流
|
妄
分
別
之
意
識,
復
歸
圓
湛
常
住
之
心
性,
心
地
|
從
何
方
便
入
三
摩
地?
我
以
用
也
意
識,
旋
轉
虛
|
此
結
答
圓
通。
佛
今
問
我,
悟
十
八
界,
誰
為
圓
通?
|
成
清
瑩,
斯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旋
湛,
心
光
發
宣。
如
澄
濁
流,
久
|
冤
皆
伏,
故
曰
無
畏。
|
現,
無
礙
解
脫,
故
曰
自
在;
四、
無
魔
不
降,
有
怨
讀
|
二、
一
真
不
動,
纖
塵
不
染,
故
曰
清
淨;
三、
任
運
示
|
具
有
四
義:
一、
遍
遊
十
方,
作
諸
佛
事,
故
曰
圓
明;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2 |
為
壞
定
之
冤
賊,
當
首
戒
之,
故
以
火
大
居
先。
烏
|
地
大
為
首,
茲
以
火
大
居
先
者,
以
婬
欲
屬
火,
婬
|
烏
芻
瑟
摩
此
云
火
頭,
即
火
頭
金
剛。
七
大
本
以
|
觀,
百
骸
四
肢,
諸
冷
煖
氣。
|
出
世,
名
曰
空
王,
說
多
婬
人,
成
猛
火
聚,
教
我
遍
|
白
佛
言:
我
常
先
憶,
久
遠
劫
前,
性
多
貪
欲。
有
佛
|
烏
芻
瑟
摩,
於
如
來
前,
合
掌
頂
禮
佛
之
雙
足,
而
|
今
初
|
四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成
就
得
名
三
證
果
心
發
大
願
|
陳
白
因
欲
得
觀
二
觀
行
|
勢
至
根
大
卯
初
分
四
辰
初
|
六
彌
勒
識
大
七
|
琉
璃
風
大
五
空
藏
空
大
|
大
三
月
光
水
大
四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3 |
神
光
內
凝,
化
多
婬
心,
成
智
慧
火。
從
是
諸
佛,
皆
|
辰
二
觀
行
成
就
得
名
|
怖
畏,
專
心
修
觀。
|
後,
舉
體
便
覺
煖
熱,
自
信
火
聚
之
言
不
虛,
心
生
|
心
未
動
之
時,
全
身
本
自
清
冷,
迨
慾
念
既
萌
之
|
身
骨
節,
四
支
即
兩
手、
兩
足。
諸
冷
煖
氣
者:
於
欲
|
燒
滅
智
種。
乃
教
我
遍
觀
百
骸
四
肢:
百
骸
是
週
|
亦
多,
故
成
猛
火
聚。
慾
火
非
惟
燒
諸
善
根,
並
能
|
施
教,
說
多
婬
人,
生
為
慾
火,
死
為
業
火,
婬
多
火
|
護
佛
法、
乃
現
力
士
之
身。
空
王
善
能
觀
機
|
心,
則
烏
芻
亦
與
佛,
同
在
空
王
會
下
同
學,
今
為
|
也。
法
華
經
佛
云:
我
與
阿
難,
同
於
空
王
佛
所
發
|
有
佛
出
世,
名
曰
空
王,
佛
名
空
王,
證
第
一
義
空
|
凡
位,
性
多
貪
欲,
以
宿
生
婬
習,
積
習
成
性。
於
時
|
芻
起
座,
頂
禮
白
佛:
我
常
先
憶,
久
遠
劫
前,
身
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4 |
佛
次
第,
以
千
籌
令
抽
驗
之,
拘
留
孫
抽
第
一。
釋
|
云:
昔
有
國
王,
第
一
夫
人
生
千
子,
欲
試
當
來
成
|
法,
親
伏
魔
怨
音
冤
決
不
姑
容。
︽
正
法
念
經
︾
|
願:
即
護
法
之
願,
諸
佛
成
道,
我
為
力
士,
擁
護
佛
|
故,
斷
諸
結
縛,
證
入
圓
通,
成
大
阿
羅
漢。
心
發
大
|
我
以
觀
火
成
定,
名
為
火
光
三
昧,
由
此
三
昧
力
|
佛
成
道,
我
為
力
士,
親
伏
魔
怨。
|
我
以
火
光
三
昧
力
故,
成
阿
羅
漢,
心
發
大
願,
諸
|
辰
三
證
果
心
發
大
願
|
頭。
|
從
是
諸
佛,
以
我
善
觀
火
性,
皆
呼
召
我,
名
為
火
|
之
心,
轉
慾
火,
而
成
智
慧
之
火,
因
得
火
光
三
昧。
|
歇,
遂
成
正
定。
一
段
神
光,
內
凝
不
動,
能
化
多
婬
|
禪
觀
之
中,
遍
觀
週
身
煖
觸,
厭
畏
心
生,
婬
欲
心
|
呼
召
我,
名
為
火
頭。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5 |
既
已
銷
除,
生
大
寶
燄
之
智
火,
此
即
火
光
三
昧。
|
方,
融
通
藏
性,
而
成
性
火
真
空,
性
空
真
火,
諸
漏
|
惑
業
所
礙,
故
曰
無
礙。
復
以
神
光
智
火,
流
貫
十
|
心,
轉
慾
火
成
智
火,
婬
心
既
化,
智
火
已
成,
不
為
|
慾
火。
煖
觸
即
火
大,
觀
行
成
就,
則
化
婬
心
為
道
|
四
肢,
是
觀
身
之
慾
火;
後
神
光
內
凝,
是
觀
心
之
|
我
以
諦
觀,
因
諦
觀
火
大,
得
成
三
昧。
初
觀
百
骸
|
漏
既
銷,
生
大
寶
燄,
登
無
上
覺,
斯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諦
觀
身
心
煖
觸,
無
礙
流
通,
諸
|
辰
四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四
也。
|
芻
為
力
士,
諸
佛
或
指
賢
劫
千
佛,
釋
迦
正
當
為
|
為
密
跡,
金
剛
神
王,
護
千
兄
法。
今
諸
佛
成
道
烏
|
人
生
二
子,
一
願
為
梵
王,
請
千
兄
轉
法
輪,
一
願
|
迦
第
四,
彌
勒
第
五,
乃
至
樓
至
當
一
千;
第
二
夫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6 |
光
如
來,
出
現
於
世:
佛
名
普
光
者,
以
身
光
智
光,
|
地。
起
座
頂
禮
白
佛:
此
自
述
遠
因,
我
念
往
昔,
普
|
因
積
平
地
行,
後
持
平
心
教,
依
教
修
證,
故
名
持
|
車
馬,
我
皆
平
填,
或
作
橋
梁,
或
負
沙
土。
|
一
切
要
路
津
口,
田
地
險
隘,
有
不
如
法
妨
損
|
念
往
昔,
普
光
如
來,
出
現
於
世,
我
為
比
丘,
常
於
|
持
地
菩
薩,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我
|
五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今
初
|
教
四
依
教
悟
無
生
忍
|
敘
修
效
力
行
三
蒙
佛
授
平
心
|
初
陳
白
積
平
地
行
二
兼
|
卯
二
持
地
地
大
分
五
辰
|
大,
斯
為
第
一。
|
居
因
位,
輔
揚
佛
化
矣!
我
證
圓
通,
即
以
諦
觀
火
|
轉
凡
成
聖,
登
無
上
覺,
此
則
顯
明,
大
本
齊
佛,
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7 |
行
不
退。
此
結
平
地
行,
下
敘
效
力
行。
或
有
眾
生:
|
勤
勞
苦
行。
經
無
量
佛
出
現
於
世:
經
時
之
久,
常
|
首
句
指
上
平
填
道
路,
或
作
橋
梁,
或
負
沙
土,
皆
|
即
行,
不
取
其
直。
|
闤
闠
處,
要
人
擎
物,
我
先
為
擎
至
其
所
詣,
放
物
|
如
是
勤
苦,
經
無
量
佛,
出
現
於
世。
或
有
眾
生,
於
|
辰
二
兼
敘
修
效
力
行
|
利
津
口,
或
負
沙
土,
以
脩
要
路。
|
高
者
夷
之
使
平,
深
者
填
之
使
滿,
或
作
橋
梁,
以
|
馬,
車
有
折
軸
之
危,
馬
有
失
足
之
患,
我
皆
平
填,
|
法,
不
便
行
走
之
道
路,
必
至
妨
害
於
車,
損
傷
其
|
所。
險
者
高
深
不
平,
隘
者
迫
窄
不
寬。
所
有
不
如
|
經
之
要
路,
水
陸
交
通
之
津
口,
田
地
險
隘
之
處
|
出
家,
而
為
比
丘,
勤
脩
苦
行,
常
於
一
切
往
來
必
|
普
照
法
界,
乃
五
十
三
佛
之
首。
我
於
彼
佛,
發
心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8 |
足,
乞
食
為
難。
我
為
荷
負
之
人,
與
人
負
物,
無
論
|
感,
世
多
饑
荒,
即
饑
饉
荒
年,
五
穀
不
熟,
糧
食
不
|
劫
之
末,
最
後
一
尊
佛,
住
世
之
時,
眾
生
同
業
所
|
梵
語
毘
舍
浮,
此
云
遍
一
切
自
在。
此
佛
是
莊
嚴
|
神
力,
為
其
推
輪,
拔
其
苦
惱。
|
問
遠
近,
唯
取
一
錢,
或
有
車
牛,
被
於
泥
溺,
我
有
|
毘
舍
浮
佛,
現
在
世
時。
世
多
饑
荒,
我
為
負
人,
無
|
生
怖
畏
故。
又
不
取
其
直,
併
以
外
財
布
施
也。
|
結
善
緣,
感
化
於
人
故;
三、
無
畏
施,
人
知
其
善,
不
|
施:
一、
財
施,
身
為
內
財,
以
身
力
施
故;
二、
法
施,
廣
|
效
勞,
布
施
身
力,
以
為
其
行,
此
中
具
足
施
度
三
|
工
價,
非
但
不
索,
即
物
主
與
之,
亦
復
不
取。
此
以
|
物
即
行,
不
論
親
疏
貴
賤,
悉
皆
不
取
其
直,
直
即
|
貿
易,
要
人
擎
物,
我
先
為
擎,
至
其
所
詣
之
處,
放
|
指
老
弱
乏
力
者,
於
市
垣
曰
闤,
市
門
曰
闠,
商
場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29 |
皆
平。
|
舍
如
來
摩
頂
謂
我,
當
平
心
地,
則
世
界
地,
一
切
|
時
國
大
王,
延
佛
設
齋。
我
於
爾
時,
平
地
待
佛,
毗
|
辰
三
蒙
佛
授
平
心
教
|
牛
俱
受
苦
惱;
我
有
神
力,
為
其
推
輪,
拔
除
苦
惱。
|
牛
或
指
牛
車,
或
車
與
牛,
被
污
泥
之
所
陷
溺,
人
|
兼
利
物,
由
積
劫
苦
行,
福
報
所
感,
故
得
神
力。
車
|
我
有
神
力
三
句:
上
負
物
屬
利
人,
此
拔
苦
|
後
成
泥,
此
車
牛
被
於
泥
溺,
當
是
旱
後
時
事
也。
|
俗
語
有
云:
久
晴
必
有
久
雨,
旱
時
土
地
晒
乾,
雨
|
又
前
云
饑
荒,
或
是
旱
荒,
其
地
必
燥,
何
以
泥
溺?
|
一、
旱
荒,
二、
水
荒。
此
云
泥
溺,
當
是
久
雨
之
水
荒。
|
或
有
車
牛,
被
於
泥
溺
者:
前
云
饑
荒,
饑
荒
有
二:
|
直,
節
取
活
命,
更
不
多
貪
也。
|
路
途
遠
近,
人
面
生
熟,
平
等
為
懷,
唯
取
一
錢
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0 |
平。
淨
名
經
云:
﹁
欲
得
淨
土,
當
淨
其
心,
隨
其
心
|
滄
桑
變
易,
常
自
如
如,
故
曰
則
世
界
地,
一
切
皆
|
為
諸
法
之
本,
地
由
心
造,
內
心
既
平,
外
相
斯
夷,
|
佛
欲
令
以
理
融
事,
故
謂
之
曰,
當
平
心
地,
以
心
|
受
也。
謂
我
當
平
心
地,
則
世
界
地,
一
切
皆
平:
此
|
毘
舍
如
來
摩
頂
者,
愍
其
事
行
久
勞,
慈
悲
攝
|
佛,
以
表
敬
佛
之
意,
此
待
佛,
即
所
以
待
教
也。
|
福,
屈
九
五
之
尊,
而
迓
萬
德
之
聖,
我
則
平
地
待
|
爾
時,
知
佛
必
由
此
路,
而
至
王
宮,
王
既
為
國
修
|
乎?
時、
即
國
王
請
佛
設
齋
之
時;
延、
即
請
也。
我
在
|
情、
器,
則
境
隨
心
轉,
安
有
不
平,
較
前
豈
不
天
淵
|
令
悟
知,
內
心
外
地,
本
惟
一
體,
故
惟
平
心,
不
分
|
平
心
之
教
乎?
蓋
前
屬
事
相
平
心,
未
能
悟
理,
今
|
行,
不
檢
親
疏,
其
心
亦
久
平
矣,
何
至
此
而
方
蒙
|
交
光
法
師
云:
夫
平
地
之
行,
志
在
普
利,
效
力
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1 |
微
塵
自
性,
不
相
觸
摩
者:
微
塵,
指
內
外
地
大
色
|
界,
所
有
微
塵,
唯
是
藏
心
平
等,
無
有
差
別。
|
四
大
唯
心
矣!
見
自
身
中,
地
大
微
塵,
與
能
造
世
|
聞
之
智,
非
但
不
執
內
四
大
為
我,
亦
復
洞
明
外
|
然,
了
達
內
色
外
色,
地
大
平
等。
到
此
則
超
過
聲
|
則
千
差
競
起;
此
心
返
妄
歸
真,
心
平
則
法
界
坦
|
即
藏
心
開
發
顯
現,
始
知
藏
心
隨
緣
成
事,
心
歧
|
前
脩
二
行,
屬
權
漸,
此
則
心
開,
入
圓
頓。
心
開
者:
|
所
觸。
|
無
差
別,
微
塵
自
性,
不
相
觸
摩,
乃
至
刀
兵,
亦
無
|
我
即
心
開,
見
身
微
塵,
與
造
世
界,
所
有
微
塵,
等
|
辰
四
依
教
悟
無
生
忍
|
若
合
符
節。
|
隨
其
心
平,
則
世
界
地
平。
毘
舍、
金
粟
二
佛
之
言,
|
淨,
則
佛
土
淨。
﹂
換
言
之,
欲
平
大
地,
當
平
心
地,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2 |
證
明,
而
為
上
首。
|
薩
位
中
聞
諸
如
來,
宣
妙
蓮
華,
佛
知
見
地,
我
先
|
我
於
法
性,
悟
無
生
忍,
成
阿
羅
漢,
迴
心
今
入
菩
|
影,
此
則
到
事
事
無
礙
矣!
|
性
無
傷,
如
六
祖
延
頸,
剌
客
三
揮
利
刃,
俱
如
斬
|
師
曰:
﹁
將
頭
臨
白
刃,
猶
若
斬
春
風。
﹂
彼
但
證
|
刀
兵
觸
身,
亦
無
所
傷,
屬
事
事
無
礙
法
界。
肇
法
|
法
界;
心
開
見
塵,
色
心
不
礙,
屬
理
事
無
礙
法
界;
|
事
法
界;
蒙
平
心
教,
心
平
地
平,
以
理
奪
事,
屬
理
|
所
脩,
具
四
法
界:
初
脩
平
地
效
力,
事
相
之
行,
屬
|
身,
亦
無
所
觸
傷,
如
空
合
空,
似
水
投
水
也。
持
地
|
至
外
地
大
之
刀
兵,
與
內
地
大
之
身
根,
以
刀
觸
|
不
相
擦
摩,
如
空
合
空,
似
水
投
水,
不
相
妨
礙。
乃
|
空,
內
身
外
界,
所
有
微
塵,
悉
皆
自
性,
不
相
抵
觸,
|
法,
自
性,
即
如
來
藏
性
心
法,
色、
心
不
二,
性
色
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3 |
辰
五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我
先
證
明,
率
眾
依
修,
而
為
上
首。
|
地,
為
諸
佛
之
因
地
心,
依
此
進
修,
可
獲
果
地
覺,
|
寶
覺;
佛
知
見:
即
根
中
不
生
滅
性,
一
乘
寂
滅
場
|
證
明。
妙
蓮
華,
即
指
本
經,
是
名
妙
蓮
華,
金
剛
王
|
大,
故
聞
諸
如
來,
宣
說
妙
蓮
華,
佛
知
見
地,
先
為
|
指
釋
迦。
以
前
毘
舍
浮
佛
時,
悟
明
圓
理,
迴
小
入
|
位
中。
聞
諸
如
來:
當
指
賢
劫
中
四
佛,
非
獨
|
既
深,
不
住
淺
位,
故
迴
小
乘
心,
今
入
大
乘
菩
薩
|
輕,
故
得
悟
大,
煩
惱
障
重,
故
但
證
小。
由
其
悟
處
|
云
成
阿
羅
漢。
悟
大
證
小
其
故
何
也?
以
所
知
障
|
悟
處
巳
齊
八
地,
但
以
伏
斷
分
齊,
分
盡
見
思,
故
|
所
生?
由
此
於
一
切
法,
悟
無
生
理,
忍
信
不
疑。
按
|
自
性,
則
一
切
法,
皆
同
一
自
性,
誰
為
能
生?
誰
為
|
︽
指
掌
︾
云:
身
界
二
塵,
該
一
切
法,
彼
既
同
一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4 |
今
初
|
界
四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成
未
得
亡
身
三
亡
身
方
能
合
|
初
陳
白
古
佛
授
觀
二
觀
|
卯
三
月
光
水
大
分
四
辰
|
成
無
上
覺
道,
以
斯
地
大
進
修,
最
為
第
一。
|
相
即
性,
萬
法
唯
心,
則
塵
相
銷
除,
智
光
圓
滿,
能
|
屬
循
業,
虛
妄
顯
現,
故
曰
虛
妄
發
塵。
今
既
悟
全
|
所
有
地
大,
無
非
藏
性
隨
緣,
循
業
發
現
而
已;
既
|
分
別
智,
諦
審
觀
察,
相
妄
性
真,
故
曰
本
如
來
藏。
|
塵,
平
等
無
差。
此
由
蒙
平
心
教,
藏
心
開
顯,
以
無
|
此
結
答
圓
通。
我
因
諦
觀,
身
界
二
地
大,
內
塵
外
|
第
一。
|
如
來
藏,
虛
妄
發
塵,
塵
銷
智
圓,
成
無
上
道,
斯
為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諦
觀,
身、
界
二
塵,
等
無
差
別,
本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5 |
先
觀
自
身
中
水
性,
無
相
傾
奪,
此
為
總
標;
下
釋
|
此
依
觀
久
修。
上
八
句
觀
內
水,
下
五
句
觀
外
水,
|
別。
|
身
中,
與
世
界
外,
浮
幢
王
剎,
諸
香
水
海,
等
無
差
|
液
精
血,
大
小
便
利,
身
中
旋
復,
水
性
一
同。
見
水
|
觀
於
身
中,
水
性
無
奪:
初
從
涕
唾,
如
是
窮
盡,
津
|
觀
成
得
入
三
摩
地。
|
非
專
為
月
光
一
人
也。
脩
習
水
觀:
以
水
為
觀
行,
|
三
十
五
佛
之
一。
教
諸
菩
薩
者:
乃
為
一
類
之
機,
|
出
世,
名
為
水
天:
此
佛
因
脩
水
觀,
得
悟
性
天,
乃
|
起
座
頂
禮
白
佛:
我
回
憶
往
昔,
恆
河
沙
劫,
有
佛
|
童
子
乃
童
真
入
道,
月
光
具
童
真
德,
故
得
是
名。
|
菩
薩,
脩
習
水
觀,
入
三
摩
地。
|
憶
往
昔,
恆
河
沙
劫,
有
佛
出
世,
名
為
水
天。
教
諸
|
月
光
童
子,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我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6 |
與
世
界
外
香
水
海
水,
雖
有
遠
近
大
小,
水
性
亦
|
剎。
諸
香
水
海,
即
指
總
別
諸
香
水
海。
觀
身
內
水,
|
重
佛
剎;
累
高
如
幢,
為
佛
剎
之
王,
故
曰
浮
幢
王
|
一
一
海
中,
各
有
一
剎
種;
每
一
剎
種,
皆
有
二
十
|
光
明
芷
香
幢,
華
中
有
十
佛
剎,
微
塵
數
香
水
海。
|
普
光
摩
尼
香
水
海,
海
中
有
一
大
蓮
華,
名
種
種
|
水。
︽
乳
峰
摘
脈
︾
云:
按
華
藏
莊
嚴
世
界
海,
名
|
之
中,
旋
環
往
復,
內
觀
既
熟,
引
令
擴
充,
觀
世
界
|
同,
故
無
傾
奪。
見
水
身
中
者:
見
水
在
一
身
|
之
中,
旋
環
往
復,
清
濁
雖
異,
水
性
一
同,
性
既
相
|
其
中
津
液,
水
之
清
相,
餘
皆
水
之
濁
相,
在
一
身
|
血,
此
水
幽
隱
難
知
者。
飲
食
茹
退,
曰
大
小
便
利。
|
液,
此
水
近
內
可
覺
者;
在
骨
髓
曰
精,
在
筋
肉
曰
|
水
在
外
易
見
者;
在
嚥
下
嚥
曰
津,
在
喉
外
溢
曰
|
無
奪
之
義。
初
從
涕
唾:
在
鼻
曰
涕,
在
口
曰
唾,
此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7 |
物
所
見,
此
即
心
境
相
應,
觀
水
現
水,
是
謂
定
果
|
觀
其
室
中,
以
探
情
形,
唯
見
滿
室
清
水,
了
無
他
|
瓶
執
侍
之
人,
因
見
久
在
室
中,
遂
乃
窺
其
窗
縫,
|
室
之
中,
安
心
禪
觀,
即
脩
水
觀。
我
有
弟
子,
乃
巾
|
此
舉
事
以
證,
尚
為
身
累。
當
時
我
為
比
丘,
在
靜
|
見
清
水,
遍
在
室
中,
了
無
所
見。
|
當
為
比
丘,
室
中
安
禪。
我
有
弟
子,
窺
窗
觀
室,
惟
|
以
水
為
身,
尚
未
得
無
相,
不
能
無
身。
|
觀
行
成
就,
入
觀
之
時,
不
見
其
人,
但
見
其
水,
即
|
所
觀
之
境,
初
得
相
應,
是
為
初
成。
此
觀
即
水
觀,
|
此
則
依
教
脩
習。
是
時
即
脩
習
時,
能
觀
之
智,
與
|
我
於
是
時,
初
成
此
觀,
但
見
其
水,
未
得
無
身。
|
辰
二
觀
成
未
得
亡
身
|
水
互
通,
不
相
留
礙
也。
|
復
一
同,
平
等
無
有
差
別。
又
同
者
通
也,
內
水
外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8 |
知
是
水,
乃
顧
視
盼
望
而
去。
我
出
定
後,
忽
然
覺
|
投
於
水
中,
激
水
作
聲。
激
是
激
動,
水
既
作
聲,
信
|
不
見
其
人?
不
知
此
水
是
水
非
水,
乃
取
一
瓦
礫,
|
故
有
水,
遍
滿
其
中?
二、
疑
師
在
室
中
安
禪,
何
以
|
童
子
幼
稚,
無
有
知
識,
心
懷
疑
慮:
一、
疑
此
室
何
|
害
鬼。
|
盼
而
去。
我
出
定
後,
頓
覺
心
痛,
如
舍
利
弗,
遭
違
|
童
稚
無
知,
取
一
瓦
礫,
投
於
水
內,
激
水
作
聲,
顧
|
皆
免
於
難,
可
證
此
義。
|
水,
寇
至
惟
見
汪
洋
澤
國,
不
見
縣
境,
全
縣
人
民,
|
綿
竹。
水
觀
和
尚,
即
作
水
觀
觀
綿
竹
縣,
全
縣
皆
|
後
梁
漢
州
綿
竹
縣,
水
觀
和
尚,
時
寇
作
亂,
欲
入
|
人
見
者,
實
觀
力
殊
勝
也。
|
自
見
之,
此
月
光
水
觀,
與
烏
芻
火
觀,
皆
能
令
他
|
色,
定
境
現
前
也。
但
定
果
色,
尋
常
入
觀
之
時,
唯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39 |
生
心
痛
之
病?
將
無
退
失
句,
且
作
二
解:
一、
心
痛
|
漢
道,
久
離
病
緣,
應
當
無
有
現
業,
云
何
今
日,
忽
|
我
自
心
思
量
惟
忖,
疑
慮
莫
釋:
今
我
已
得
阿
羅
|
何
今
日,
忽
生
心
痛,
將
無
退
失?
|
我
自
思
惟:
今
我
已
得
阿
羅
漢
道,
久
離
病
緣,
云
|
時
所
遇,
錯
舉
其
名
耳。
|
報,
身
已
陷
入
阿
鼻
地
獄
矣!
今
云
違
害
者,
乃
同
|
彌
山,
便
成
二
分,
汝
若
無
定,
身
應
粉
碎,
此
鬼
受
|
告
之
曰:
有
伽
羅
鬼,
手
打
汝
頭,
彼
鬼
大
力,
打
須
|
頓
覺
頭
痛。
白
世
尊
言:
體
素
無
患,
今
何
頭
痛?
佛
|
害
即
去。
復
害
以
拳,
便
打
舍
利
弗
之
頭,
出
定
後
|
打
此
沙
門。
違
害
勸
云:
勿
興
此
意。
復
害
不
聽,
違
|
名
違
害,
一
名
復
害。
復
害
謂
違
害
言:
我
欲
以
拳
|
於
耆
闍
崛
山,
入
定
之
時,
有
二
鬼
從
虛
空
過,
一
|
著
心
痛,
就
如
舍
利
弗,
遭
違
害
鬼
之
事。
舍
利
弗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0 |
我
則
料
知,
心
痛
必
是
瓦
礫
投
水
之
故。
遂
告
童
|
捷
來
者:
月
光
出
定,
童
子
速
來
我
前,
說
如
上
事。
|
出
我
後
出
定,
身
質
如
初。
|
奉
教,
後
入
定
時,
還
復
見
水,
瓦
礫
宛
然,
開
門
除
|
更
見
水,
可
即
開
門,
入
此
水
中,
除
去
瓦
礫。
童
子
|
爾
時
童
子,
捷
來
我
前,
說
如
上
事。
我
即
告
言:
汝
|
也。
|
苦,
即
身
應
受,
故
舍
利
頭
痛,
畢
陵
足
痛,
皆
斯
類
|
受
生,
然
現
身
尚
未
灰
滅,
則
果
縛
猶
存,
所
有
病
|
將
子
縛
見
思
二
惑
斷
盡,
不
受
後
有,
不
要
再
來
|
身,
即
身
應
受,
謂
之
果
縛;
若
實
行
新
證
四
果,
已
|
應
召
來
果,
而
尚
未
受
身
者,
謂
之
子
縛;
今
已
受
|
羅
漢
有
病
無
病,
當
明
子、
果
二
縛。
夫
宿
種
今
種,
|
得
心
痛
之
病,
將
無
退
失
果
位
耶?
︽
正
脈
︾
云:
|
之
病,
出
定
將
無
退
失?
二、
阿
羅
漢,
久
離
病
緣,
今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1 |
觀
力
愈
深、
方
得
亡
身
合
界、
與
十
方
世
界,
諸
香
|
觀,
後
修
外
觀,
由
淺
及
深,
至
此
佛
時,
逢
佛
既
多,
|
水
大
地
大,
自
在
無
礙。
王
即
自
在
之
義。
先
修
內
|
水
性
自
在
流
通。
山
屬
地
大,
俗
云
山
高
水
更
高,
|
來,
此
佛
亦
從
水
大
圓
通,
成
無
上
覺,
若
山
若
海,
|
逢
佛
無
量,
經
劫
必
久,
至
於
山
海
自
在
通
王
如
|
無
別。
今
於
如
來,
得
童
真
名,
預
菩
薩
會。
|
得
亡
身,
與
十
方
界,
諸
香
水
海,
性
合
真
空,
無
二
|
逢
無
量
佛。
如
是
至
於
山
海
自
在
通
王
如
來,
方
|
辰
三
亡
身
方
能
合
界
|
之
故
也。
|
身
質
體
也
如
初
無
恙。
自
覺
心
痛
者,
未
得
亡
身
|
復
窺
見,
水
中
瓦
礫
宛
然,
開
門
除
出。
我
後
出
定,
|
礫。
童
子
奉
教,
後
月
光
復
至
室
中
入
定,
童
子
還
|
子
言:
汝
更
見
水,
可
即
開
門,
入
此
水
中,
除
去
瓦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2 |
悟
四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察
群
動
無
二
三
觀
成
頓
證
徹
|
初
陳
白
古
佛
示
觀
二
觀
|
卯
四
琉
璃
風
大
分
四
辰
|
菩
提,
惟
斯
水
大,
最
為
第
一。
|
自
無
生,
得
無
生
忍,
證
入
圓
通。
如
欲
圓
滿
無
上
|
氣
分,
一
味
流
通,
等
無
差
別,
了
悟
水
性
空
寂,
本
|
此
結
答
圓
通。
我
因
修
水
觀,
觀
內
水
外
水,
同
一
|
滿
菩
提,
斯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水
性,
一
味
流
通,
得
無
生
忍,
圓
|
辰
四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乘
菩
薩
之
會。
|
即
體
即
用。
今
於
如
來
座
下,
得
童
真
名,
預
入
大
|
性,
性
水
真
空,
性
空
真
水,
無
二
無
別,
全
相
全
性,
|
水
海
之
水,
一
味
流
通,
性
合
真
空
者:
即
悟
明
藏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3 |
成
也。
開
示
菩
薩,
本
覺
妙
明
二
句,
有
機
教
|
風,
在
在
可
成
觀
境,
故
知
此
佛,
亦
由
觀
風
大
所
|
音
聲,
因
風
而
生,
聲
既
無
量,
風
亦
無
量,
即
聲
觀
|
量
聲,
此
佛
亦
由
觀
風
大
所
成
之
佛。
由
觀
一
切
|
回
憶
往
昔,
經
恆
河
沙
劫
之
前,
有
佛
出
世,
名
無
|
今
在
楞
嚴
會
上,
自
述
圓
通,
起
座
頂
禮
白
佛:
我
|
經
︾
琉
璃
光
菩
薩,
放
青
色
光,
至
釋
迦
座
前
者。
|
法
王
子,
常
放
青
色
光
明,
同
彼
琉
璃,
即
︽
涅
槃
|
故
得
是
號。
梵
語
具
云
吠
琉
璃,
此
云
青
色
寶。
此
|
琉
璃
光
依
觀
得
名,
取
後
身
心
發
光,
洞
徹
無
礙,
|
是
妄
緣,
風
力
所
轉。
|
開
示
菩
薩,
本
覺
妙
明,
觀
此
世
界,
及
眾
生
身,
皆
|
言:
我
憶
往
昔,
經
恆
沙
劫,
有
佛
出
世,
名
無
量
聲。
|
琉
璃
光
法
王
子,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
今
初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4 |
念,
心
中
動
相
耳,
情
器
世
間,
一
切
諸
風,
莫
不
資
|
由
最
初
一
念
無
明
妄
動,
動
則
有
風,
風
大
即
一
|
真
如
界
內,
本
來
不
立
一
塵,
豈
有
世
界
眾
生?
皆
|
無
明
妄
緣,
風
力
所
轉
變
而
有
也。
本
覺
即
真
如,
|
情
正
報
之
眾
生,
為
所
觀
境。
此
依
正
之
境,
皆
是
|
之
智,
世
界
指
無
情
依
報
之
世
界,
眾
生
身
指
有
|
觀
此
世
界,
及
眾
生
身
下,
示
脩
觀
法,
觀
即
能
觀
|
聲
也。
|
緣,
隨
緣
常
不
變,
而
風
性
不
變,
常
隨
眾
緣,
而
成
|
而
妙;
又
妙
是
不
變
義,
明
是
隨
緣
義,
不
變
常
隨
|
用,
全
用
即
體,
體
用
不
相
捨
離,
即
妙
而
明,
即
明
|
生
分
上,
為
本
來
佛
性。
妙
是
體,
明
是
用,
稱
體
起
|
然
本
具,
靈
覺
之
性,
寂
然
不
動,
有
感
則
通,
在
眾
|
教,
故
說
本
覺
妙
明,
最
上
一
乘
之
理。
本
覺
即
天
|
體
用
兩
對:
開
示
是
教,
菩
薩
是
機,
對
大
機
說
大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5 |
靜
也,
行、
住、
坐、
臥,
莫
非
風
力
所
使;
心
之
動
念,
生、
|
之
流
動,
三
世
推
遷,
皆
由
風
力
密
移;
身
之
動
止
|
觀
察
界
之
安
立,
十
方
界
相,
皆
由
風
力
執
持;
世
|
真,
還
歸
本
覺
妙
明
之
真
心
矣!
故
我
依
教
脩
觀,
|
但
能
觀
得
風
性
本
空,
動
相
非
有,
便
可
旋
妄
復
|
蔽
妙
明,
妄
循
無
明
風
力
所
轉,
故
有
世
界
眾
生。
|
風
大
由
於
本
覺
妙
明,
隨
緣
起
念,
一
念
妄
動,
自
|
我
於
爾
時:
即
彼
佛
授
觀
時,
指
示
風
大
發
源
時,
|
心
動
念,
諸
動
無
二,
等
無
差
別。
|
我
於
爾
時,
觀
界
安
立,
觀
世
動
時,
觀
身
動
止,
觀
|
辰
二
觀
察
群
動
無
二
|
為
法
止,
可
作
此
註
腳。
|
忽
生
之
文,
從
性
覺
必
明
起,
至
彼
無
同
異,
真
有
|
也。
欲
細
釋
此
二
語,
可
將
第
四
卷
首,
佛
答
三
種
|
始
乎
此,
故
曰
皆
是
妄
緣,
風
力
指
無
明
所
轉
變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6 |
如
是
乃
至:
是
從
廣
至
狹,
從
微
塵
數
世
界,
乃
至
|
狂
鬧,
逢
佛
未
幾,
得
無
生
忍。
|
一
器
中,
貯
百
蚊
蚋,
啾
啾
亂
鳴,
於
分
寸
中,
鼓
發
|
如
是
乃
至,
三
千
大
千,
一
世
界
內,
所
有
眾
生;
如
|
辰
三
觀
成
頓
證
徹
悟
|
之
根
身,
同
一
虛
妄,
皆
妄
緣
風
力
所
轉
耳。
|
此
指
無
情
之
器
界;
以
及
顛
倒
眾
生:
此
指
有
情
|
體
全
空,
無
有
實
體,
可
跟
究
故。
十
方
微
塵
世
界:
|
覺
了,
此
群
動
之
風
性,
無
所
從
來,
亦
無
所
去,
當
|
先
觀
世
界
身
心,
諸
動
雖
多,
唯
一
風
性;
我
此
時
|
方
微
塵,
顛
倒
眾
生,
同
一
虛
妄。
|
我
時
覺
了,
此
群
動
性,
來
無
所
從,
去
無
所
至,
十
|
曰
等
無
差
別。
|
內
而
身
心,
諸
動
雖
多,
其
體
無
二,
唯
一
風
性,
故
|
住、
異、
滅,
莫
非
風
力
所
推。
如
此
觀
察,
外
而
世
界,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7 |
心
開:
乃
本
覺
真
心
開
顯。
東
方
屬
震,
為
群
動
之
|
十
方
佛,
身
心
發
光,
洞
徹
無
礙。
|
爾
時
心
開,
乃
見
東
方,
不
動
佛
國
為
法
王
子。
事
|
生
滅
之
相
可
得,
即
得
無
生
法
忍,
獲
證
圓
通。
|
無
所
至,
當
體
性
空。
風
大
如
是,
諸
大
皆
然,
本
無
|
經
時
未
久,
速
得
悟
證;
先
悟
風
大,
來
無
所
從,
去
|
虛
妄
無
體。
逢
佛
未
幾
者:
逢
遇
無
量
聲
佛
授
觀,
|
力
故,
觀
大
同
小,
觀
妄
非
真,
即
妄
緣
風
力,
亦
皆
|
人
競
我,
稱
王
圖
霸,
求
名
謀
利,
此
皆
狂
鬧。
由
觀
|
動
狂
鬧,
喻
各
為
妄
緣
風
力
所
轉,
於
世
界
中,
爭
|
眾
生,
如
小
器
中,
貯
百
蚊
蚋,
於
分
寸
中,
亂
鳴
鼓
|
動
也,
狂
亂
也。
一
器
喻
一
界,
蚊
蚋
喻
眾
生;
一
界
|
鳴
之
聲
亂
鳴,
在
分
寸
小
器
之
中,
鼓
發
狂
鬧:
鼓
|
下
舉
喻。
喻
如
一
器
皿
之
中,
貯
百
蚊
蚋,
啾
啾
小
|
三
千
大
千,
一
世
界
內,
所
有
一
切
眾
生:
上
是
法,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8 |
依,
當
體
即
空;
則
由
妄
緣
風
力
所
轉,
身
心
世
界,
|
也。
又
觀
風
大,
來
無
所
從,
去
無
所
至,
則
風
大
無
|
無
體,
此
了
妄
也;
悟
明
本
覺
菩
提
真
心,
此
悟
真
|
此
結
答
圓
通。
我
以
因
也
觀
察
風
力
無
依,
即
是
|
三
摩
地,
合
十
方
佛,
傳
一
妙
心,
斯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觀
察,
風
力
無
依,
悟
菩
提
心,
入
|
辰
四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琉
璃,
映
現
諸
法,
此
即
得
名
所
以。
|
身
真
心,
乃
是
當
人
自
性
本
具,
內
外
洞
徹,
如
淨
|
既
了
妄
身
妄
心,
皆
屬
妄
緣,
風
力
所
轉,
親
見
法
|
王
子,
而
能
遊
化
諸
國,
遍
事
諸
佛。
身
心
發
光
者:
|
事
十
方
諸
佛,
即
如
觀
世
音,
在
彌
陀
會
下,
為
法
|
之
真
體;
即
於
不
動
佛
會
下,
為
法
王
子,
乃
能
遍
|
不
動。
此
乃
於
風
性
妄
緣
動
中,
親
見
本
覺
不
動
|
首,
乃
見
動
中
有
不
動
佛,
即
阿
佛。
梵
語
阿,
此
云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49 |
我
與
如
來,
定
光
佛
所,
得
無
邊
身。
|
虛
空
藏
菩
薩,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
五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今
初
|
融
四
總
由
觀
空
神
力
|
明
色
空
無
礙
三
依
正
攝
入
圓
|
初
陳
白
自
身
所
證
二
詳
|
卯
五
空
藏
空
大
分
五
辰
|
光,
因
觀
風
大
證
此,
故
曰
斯
為
第
一。
|
元
是
菩
提,
妙
淨
明
體,
即
諸
佛
所
傳
妙
心。
琉
璃
|
緣,
並
所
想
相,
如
虛
空
華,
本
無
所
有;
此
見
及
緣,
|
如
來,
及
大
菩
薩,
於
其
自
住
三
摩
地
中,
見
與
見
|
卷,
顯
見
不
分
科
中,
文
殊
代
問,
佛
告
文
殊,
十
方
|
三
摩
地,
合
十
方
諸
佛,
所
傳
微
妙
心
印:
如
第
二
|
心,
妄
窮
真
顯,
即
前
所
云,
不
真
何
待?
從
此
得
入
|
豈
不
亦
空?
此
句
即
前
所
云,
諸
妄
銷
亡。
悟
菩
提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0 |
︽
大
論
︾
云:
太
子
生
時,
身
光
如
燈,
後
發
心
出
|
我
與
如
來:
指
釋
迦
如
來,
定
光
佛
即
然
燈
佛。
|
窮
盡,
因
是
名
為
虛
空
藏;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白
佛。
|
空
藏
菩
薩,
得
虛
空
庫
藏,
充
足
諸
有
情,
此
藏
無
|
阿
僧
祗
世
界,
所
有
寶
物,
衣
服
飲
食
故。
偈
云:
虛
|
藏
中。
又
此
菩
薩,
以
虛
空
為
庫
藏,
雨
十
方
無
量
|
便
不
現,
諸
聲
聞
問:
衣
何
至
耶?
虛
空
藏
言:
入
我
|
說
如
是
言。
智
法
藏
中,
不
墮
其
外。
所
奉
之
衣,
即
|
聞,
各
以
所
著,
鬱
多
羅
僧,
奉
虛
空
藏,
一
時
同
聲
|
空
證
知
一
切
法,
為
虛
空
印
所
印。
爾
時
五
百
聲
|
證
知,
能
如
是
說,
何
以
故?
我
身
即
是
虛
空,
以
虛
|
虛
空
相,
謂
阿
難
言:
我
以
自
身
證
知,
是
故
如
所
|
如
︽
宗
鏡
︾
云:
大
集
會
中,
虛
空
藏
來
時,
純
現
|
為
身,
又
名
無
邊
身,
因
虛
空
無
邊
故。
藏
字
之
義,
|
清
涼
云:
混
虛
空
為
體
性,
故
名
虛
空
藏,
以
虛
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1 |
又
於
自
心,
現
大
圓
鏡,
內
放
十
種
微
妙
寶
光,
流
|
證
法
身
德。
|
智,
智
光
所
融,
一
一
化
成
真
空
妙
理;
為
此
得
體,
|
非
斷
滅
空,
乃
空
諸
妄
相,
妄
盡
真
純,
以
真
空
妙
|
塵
數
佛
剎,
所
有
外
四
大,
一
一
化
成
虛
空;
此
空
|
相
不
純,
大
用
不
遍;
故
復
以
空
智,
照
明
十
方
微
|
內
四
大
之
我
已
空,
若
外
四
大
之
法
不
空,
則
身
|
珠:
即
照
空
四
大
之
智
珠,
菩
薩
已
得
虛
空
身,
則
|
菩
薩
既
以
空
性
為
身,
應
以
空
慧
為
手;
四
大
寶
|
成
虛
空。
|
爾
時
手
執,
四
大
寶
珠,
照
明
十
方,
微
塵
佛
剎,
化
|
辰
三
詳
明
色
空
無
礙
|
無
邊
身,
乃
菩
薩
自
述
所
證,
非
與
釋
迦
同
得
也。
|
祗,
授
記
本
師。
虛
空
藏
與
釋
迦,
但
同
事
然
燈,
得
|
家,
直
至
成
佛,
故
名
然
燈。
是
釋
迦
如
來,
第
二
僧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2 |
圓
融
自
在,
乃
事
事
無
礙
法
界,
不
思
議
業
用。
諸
|
此
攝
剎
入
身,
及
下
分
身
入
剎,
依
正
互
相
攝
入,
|
相
妨
礙。
|
諸
幢
王
剎,
來
入
鏡
內;
涉
入
我
身,
身
同
虛
空,
不
|
辰
三
依
正
攝
入
圓
融
|
理,
而
成
理
事
無
礙
法
界,
證
般
若
德。
|
徹
十
法
界,
窮
盡
真
空
妙
有,
此
屬
現
相,
全
事
即
|
所
照
之
中,
色
空
無
礙。
或
以
一
智,
而
現
十
智,
照
|
虛
空
邊
際:
則
空
中
所
有
世
界,
無
一
不
在
智
光
|
三
世
智,
乃
至
無
邊
諸
佛
智。
智
光
流
灌
十
方,
盡
|
種
別
智;
十
種
微
妙
寶
光,
即
十
智,
如
︽
華
嚴
︾
|
德
秘
藏,
故
能
現
此
智,
且
能
於
此
總
智,
更
現
十
|
是
佛
轉
第
八
識
所
成。
因
虛
空
藏,
分
證
如
來
三
|
自
心:
即
自
己
本
覺
真
心。
現
出
大
圓
鏡
智:
此
智
|
灌
十
方,
盡
虛
空
際。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3 |
大,
本
非
心
外
實
有,
唯
心
所
現,
無
體
可
得;
無
依、
|
出
神
力
之
來
由,
由
我
觀
空
所
致,
我
則
諦
觀
四
|
此
大
神
力:
即
指
色
空
無
礙,
依
正
攝
入。
由
我
下:
|
空
無
二,
佛
國
本
同,
於
同
發
明,
得
無
生
忍。
|
此
大
神
力,
由
我
諦
觀:
四
大
無
依
妄
想
生
滅,
虛
|
辰
四
總
由
觀
空
神
力
|
乃
起
用,
證
解
脫
德。
|
塵
國,
廣
作
無
邊
佛
事。
得
大
隨
順:
即
大
自
在。
此
|
能
善
入
者,
以
一
身
而
分
無
量
身,
同
時
遍
入
微
|
一
國,
或
多
身
而
入
多
國,
皆
不
得
稱
為
善
入;
今
|
此
以
正
報
入
依
報。
身
能
善
入
者:
以
一
身
而
入
|
身
能
善
入
微
塵
國
土,
廣
作
佛
事,
得
大
隨
順。
|
此
不
相
妨
礙,
此
廣
陝
自
在
無
礙
門。
|
報
廣
大
之
境,
攝
入
我
正
報
身
中,
身
同
虛
空,
彼
|
幢
王
剎:
即
無
量
香
水
海
中,
諸
浮
幢
王
剎,
乃
依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4 |
礙,
依
正
互
融,
十
方
圓
明,
得
大
自
在,
以
斯
空
觀,
|
成
得
定,
入
三
摩
地。
妙
力
圓
明
者:
即
前
色
空
無
|
此
結
答
圓
通。
我
因
修
空
觀,
觀
察
虛
空
無
邊,
觀
|
力
圓
明,
斯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觀
察,
虛
空
無
邊,
入
三
摩
地,
妙
|
辰
五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用,
皆
此
忍
之
力
也。
|
法
生
滅
之
相,
故
曰
得
無
生
忍。
前
所
發
大
自
在
|
法
界。
空
性
生
即
無
生,
諸
大
亦
然,
自
不
見
有
少
|
性,
悟
明
性
覺
真
空,
性
空
真
覺,
清
淨
本
然,
周
遍
|
於
同
發
明,
得
無
生
忍
者:
即
於
空
性,
發
明
藏
|
佛
國
亦
自
本
空;
同、
即
空
也,
以
虛
空
為
同
故。
|
同
虛
空,
無
有
差
別,
佛
國
亦
以
四
大
為
能
成?
故
|
有,
念
息
則
當
體
即
空,
故
曰
虛
空
無
二。
四
大
既
|
即
無
體
也。
乃
隨
妄
想
以
生
滅,
念
起
則
非
有
似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5 |
心
重
世
間
名
聞
去
聲
利
養,
名
與
利
相
因,
則
身
|
立
名。
我
從
彼
佛,
而
得
出
家;
此
但
出
世
俗
之
家,
|
微
塵
劫,
有
佛
出
世,
名
日
月
燈
明,
此
佛
以
三
智
|
昧
故,
慈
無
能
勝。
起
座
頂
禮
白
佛:
我
憶
往
昔,
經
|
阿
逸
多,
此
云
無
能
勝,
今
稱
慈
氏,
由
得
慈
心
三
|
彌
勒,
梵
語
具
云
梅
怛
利
曳,
此
云
慈
氏,
姓
也,
名
|
從
彼
佛,
而
得
出
家,
心
重
世
名,
好
遊
族
姓。
|
憶
往
昔,
經
微
塵
劫,
有
佛
出
世,
名
日
月
燈
明。
我
|
彌
勒
菩
薩,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我
|
今
初
|
記
四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脩
唯
心
識
定
三
中
古
定
成
得
|
初
陳
白
上
古
佛
世
二
教
|
卯
六
彌
勒
識
大
分
四
辰
|
最
為
第
一。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6 |
定
深,
觀
﹁
人
間
富
貴
花
間
露,
世
上
功
名
水
上
|
起,
歷
劫
以
來,
以
此
三
昧,
奉
事
恆
沙
諸
佛。
唯
識
|
得
入
三
摩
地。
此
唯
心
識
定
成,
自
日
月
燈
明
佛
|
幻,
無
一
真
實。
因
脩
此
定,
心
不
馳
散,
而
不
外
求,
|
通
達
一
切
外
境,
無
非
心
識
之
所
變
現,
如
夢
如
|
教
我
脩
唯
心
識
定,
觀
察
三
界
唯
心,
萬
法
唯
識。
|
爾
時
世
尊,
觀
機
授
教,
因
我
重
世
名,
心
馳
散
故,
|
無
有。
|
劫
以
來,
以
此
三
昧,
事
恆
沙
佛,
求
世
名
心,
歇
滅
|
爾
時
世
尊,
教
我
修
習,
唯
心
識
定,
入
三
摩
地。
歷
|
辰
二
教
脩
唯
心
識
定
|
是
也。
|
利,
求
名
利
無
厭,
好
遊
族
姓
家,
棄
捨
所
習
誦
﹂
|
可
圖,
故
曰
好
遊
族
姓。
法
華
經
云:
﹁
貪
著
於
名
|
為
利
役,
好
奔
走
於
貴
族,
交
遊
乎
大
姓,
有
名
利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7 |
上
科
成
定
得
體,
此
科
稱
體
起
用。
此
現
國
土,
為
|
化
所
現。
|
乃
至
盡
空
如
來
國
土,
淨、
穢
有
無,
皆
是
我
心,
變
|
圓,
此
即
由
相
宗
之
權,
而
入
圓
教
之
實。
|
全
識,
本
如
來
藏。
妙
真
如
性
曰
妙,
圓
滿
周
遍
曰
|
間,
頓
悟
性
識
明
知,
覺
明
真
識,
全
識
全
性,
全
性
|
經
多
劫,
入
理
在
一
剎
那,
如
瓜
熟
蒂
落,
一
剎
那
|
得
三
昧,
未
臻
妙
圓,
不
能
稱
為
無
上,
然
積
行
雖
|
現
世
時,
我
乃
得
成
無
上
妙
圓,
識
心
三
昧。
前
雖
|
然
燈
佛
乃
釋
迦
如
來,
第
二
僧
祗
授
記
本
師。
出
|
心
三
昧。
|
至
然
燈
佛,
出
現
於
世。
我
乃
得
成,
無
上
妙
圓,
識
|
辰
三
中
古
定
成
得
記
|
無
有。
|
漚
﹂。
但
脩
內
觀,
無
復
外
求,
故
求
世
名
心,
歇
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8 |
得
蒙
授
記,
候
補
作
佛,
以
為
賢
劫
第
五
尊
佛,
於
|
眾
生。
今
佛
知
我
已
證
無
上
妙
圓
識
心
三
昧。
故
|
能
現
土
現
佛,
成
辦
諸
佛
所
應
作
事,
廣
度
無
量
|
故,
識
性
又
復
流
出,
無
量
如
來,
我
雖
未
成
佛,
已
|
我
既
了
達
如
是,
淨
穢
國
土,
唯
是
心
識
所
現
之
|
來,
今
得
授
記,
次
補
佛
處。
|
世
尊,
我
瞭
如
是,
唯
心
識
故。
識
性
流
出,
無
量
如
|
有
不
礙
真
空,
故
唯
變
現。
|
變
化,
相
非
實
有,
真
空
不
礙
妙
有,
故
現
國
土;
妙
|
我
識
心,
變
化
所
現。
既
云
所
現,
體
本
自
空,
既
曰
|
應
身
所
依,
有
淨
有
穢,
即
凡
聖
同
居
土。
一
一
皆
|
所
依,
有
淨
無
穢,
即
實
報
莊
嚴
土;
三
現
變
化
土,
|
依,
無
淨
無
穢,
即
常
寂
光
土;
次
現
受
用
土,
報
身
|
有
三:
淨
穢
有
無,
即
對
三
土。
或
法
性
土,
法
身
所
|
所
依
處,
後
現
如
來
為
教
化
主;
所
現
如
來
國
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59 |
性,
於
依
他
起
性,
周
遍
計
度,
分
別
妄
執,
情
有
理
|
無,
此
約
依
真,
喻
如
繩;
繩
依
麻
所
成
故。
遍
計
執
|
他
起
性,
依
圓
成
實
性
所
起,
虛
妄
之
相,
相
有
性
|
圓
成
實
性
是
真
體,
能
為
諸
法
所
依,
喻
如
麻;
依
|
成
實
性,
自
可
遠
離,
依
他
起
性,
遍
計
執
性。
|
圓
明。
是
以
能
入,
圓
滿
成
就,
真
實
之
性;
既
入
圓
|
足
一
切
法,
普
照
一
切
法,
法
法
無
非
識
心,
故
曰
|
法
唯
識,
識
心
無
二,
一
體
圓
明。
又
一
解:
識
心
具
|
染、
淨,
唯
是
識
心
之
所
變
現,
了
知
三
界
唯
心,
萬
|
此
結
答
圓
通。
我
以
識
大,
諦
觀
十
方,
一
切
依、
正,
|
第
一。
|
圓
成
實,
遠
離
依
他,
及
遍
計
執,
得
無
生
忍,
斯
為
|
佛
問
圓
通,
我
以
諦
觀,
十
方
唯
識,
識
心
圓
明,
入
|
辰
四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當
來
下
生,
龍
華
三
會,
說
法
度
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0 |
常
遠
離
前
遍
計
所
執,
內
不
執
實
我,
外
不
執
實
|
成
實
於
彼,
常
遠
離
前
性。
﹂
論
曰:
於
依
他
起
上,
|
猶
如
幻
事,
如
麻
上
繩。
三、
圓
成
實
性,
頌
曰:
﹁
圓
|
皆
依
眾
緣,
而
得
起
故。
以
依
他
眾
緣,
和
合
互
起,
|
所
生。
﹂
論
曰:
眾
緣
所
生,
心
心
所
體,
及
相、
見
分,
|
蛇。
二、
依
他
起
性,
頌
曰:
﹁
依
他
起
自
性,
分
別
緣
|
有
實
我
實
法,
名
遍
計
所
執。
遍
計
本
空,
如
繩
上
|
為
彼
彼。
以
六、
七
二
識,
遍
於
一
切
染、
淨
法
上,
計
|
有。
﹂
論
曰:
周
遍
計
度,
故
名
遍
計;
品
類
眾
多,
說
|
彼
遍
計,
遍
計
種
種
物,
此
遍
計
所
執,
自
性
無
所
|
︽
三
性
唯
識
︾
云:
一、
遍
計
執
性,
頌
曰:
﹁
由
彼
|
性,
我
即
以
斯
諦
觀
唯
識,
最
為
第
一。
|
然
智,
一
切
顯
現,
便
得
無
生
法
忍,
即
入
圓
成
實
|
二
種
情
執,
如
佛
所
言,
若
離
妄
想,
則
無
師
智,
自
|
無,
喻
如
蛇
如
夜
間
見
繩
妄
認
為
蛇。
。
今
既
遠
離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1 |
預
六
根
之
列,
而
獨
殿
後
者,
中
有
三
意:
一、
知
佛
|
菩
薩,
說
在
彌
勒
之
後,
為
對
機
故。
如
觀
世
音
不
|
脩
則
與
六
根
同,
七
大
中
根
大,
在
識
大
前。
今
此
|
此
根
大
圓
通,
乃
都
攝
六
根,
非
單
修
一
根。
若
單
|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
大
勢
至
法
王
子,
與
其
同
倫,
五
十
二
菩
薩,
即
從
|
五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今
初
|
益
四
述
己
自
利
利
他
|
喻
感
應
道
交
三
合
喻
顯
示
深
|
初
陳
白
古
佛
授
法
二
詳
|
卯
七
勢
至
根
大
分
五
辰
|
繩
上
更
生
蛇。
|
如
繩,
圓
成
性
如
麻。
﹂
麻
上
生
繩
猶
是
妄,
何
況
|
此
則
如
麻。
故
攝
論
云:
﹁
分
別
性
如
蛇,
依
他
性
|
法,
我、
法
二
空,
所
顯
真
如
為
性,
故
云:
圓
成
實
性,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2 |
益
經
︾
云:
﹁
我
投
足
處,
震
動
大
千,
及
魔
宮
殿,
|
令
離
三
途,
得
無
上
力,
是
故
名
大
勢
至。
﹂
︽
思
|
大
勢
至,
︽
觀
經
︾
云:
﹁
以
智
慧
光,
普
照
一
切,
|
堪
稱
第
一,
故
說
在
識
大
之
後。
|
根,
橫
超
生
死,
惟
有
念
佛
法
門,
最
簡
易、
最
圓
頓,
|
修
證
楞
嚴
大
定,
固
是
耳
根
為
最,
若
論
普
被
三
|
之
心。
大
勢
至,
亦
知
佛
之
密
意,
若
對
此
方
機
宜,
|
述
解
結
修
證,
廣
談
利
生
大
用,
以
啟
阿
難
羨
慕
|
即
是
解
脫
之
要,
可
入
涅
槃
門。
故
觀
音
殿
後,
敘
|
聞
聲,
即
是
結
縛
之
元,
乃
為
生
死
本。
逆
流
照
性,
|
順
流
聞
聲,
而
逆
流
照
性,
便
可
就
路
還
家;
順
流
|
知
若
對
多
聞
之
阿
難,
一
向
慣
用
耳
根,
但
令
不
|
如
文
殊
云:
﹁
此
方
真
教
體,
清
淨
在
音
聞。
﹂
三、
|
為
最
優。
二、
知
此
方
眾
生,
耳
根
最
利,
易
於
修
證,
|
密
意、
於
前
教
令
悟
圓
入
一
科
中,
已
密
示
耳
根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3 |
眾
生,
於
十
方
世
界,
攝
念
佛
人,
歸
於
淨
土。
二、
發
|
法
王
子,
能
發
四
種
心:
一、
發
廣
大
心:
誓
度
無
邊
|
是
菩
薩
別
稱,
法
王
指
佛,
佛
為
法
王,
於
法
自
在。
|
夜
成
佛,
名
善
住
功
德
寶
王
如
來。
法
王
子,
|
佛,
至
正
法
於
上
半
夜
滅,
大
勢
至
菩
薩
於
下
半
|
正
法
住
世
時,
大
勢
至
菩
薩,
教
化
眾
生,
候
補
作
|
普
光
功
德
山
王
如
來。
佛
壽
與
正
法,
亦
皆
無
量,
|
於
上
半
夜
滅
盡,
下
半
夜
觀
世
音
菩
薩
成
佛,
名
|
彌
陀
涅
槃
之
後,
正
法
住
世,
亦
復
無
量
劫,
正
法
|
阿
彌
陀
名
無
量
壽,
乃
有
量
之
無
量,
亦
有
涅
槃。
|
作
佛。
|
次
子,
今
在
極
樂,
居
彌
陀
左
右,
輔
弼
佛
化,
候
補
|
昔
因
中,
彌
陀
作
輪
王
時,
觀
音
為
長
子,
勢
至
為
|
所
應
作
事
故,
得
大
勢
力
也。
︽
悲
華
經
︾
云:
往
|
故
名
大
勢
至。
﹂
又
名
得
大
勢,
以
能
成
辦
一
切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4 |
菩
薩
具
云
菩
提
薩
埵,
梵
語
菩
提,
此
翻
為
覺,
薩
|
二
位
差
別。
|
人,
歸
於
淨
土,
功
行
淺
深,
所
化
之
眾,
亦
有
五
十
|
同
以
念
佛
法
門,
教
化
眾
生,
今
於
此
界,
攝
念
佛
|
二
位,
故
曰
五
十
二
菩
薩,
非
局
定
數
也。
二、
化
他,
|
信、
十
住、
十
行、
十
回
向、
十
地、
等
覺
者,
合
計
五
十
|
功
行
淺
深
不
等,
或
有
住
乾
慧
地
者,
或
有
住
十
|
同
以
念
佛
心,
得
入
無
生
忍,
雖
同
脩
念
佛
法
門,
|
也,
倫
者
類
也。
要
分
自
行
與
化
他
二
類:
一、
自
行,
|
法
王
子。
與
其
同
倫,
五
十
二
菩
薩:
與
者
共
|
來
重
擔,
能
承
紹
法
王
家
業,
為
法
王
真
子,
故
稱
|
著
度
生
之
相,
無
度
而
度,
度
即
無
度,
能
荷
擔
如
|
劫
數,
不
生
厭
倦。
四、
發
不
顛
倒
心:
歷
劫
度
生,
不
|
究
竟
二
嚴。
三、
發
常
時
心:
輔
助
彌
陀
觀
音,
久
經
|
第
一
心:
誓
成
無
上
佛
道,
雖
巳
分
證
三
德,
仍
求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5 |
菩
薩
自
稱
曰
我,
乃
是
菩
薩
假
我,
及
法
身
真
我,
|
佛
教
我,
念
佛
三
昧。
|
二
如
來,
相
繼
一
劫,
其
最
後
佛,
名
超
日
月
光,
彼
|
我
憶
往
昔,
恆
河
沙
劫,
有
佛
出
世,
名
無
量
光,
十
|
之
儀,
乃
是
結
集
經
家
所
敘。
|
佛
至
卑
之
足,
以
表
至
敬,
而
白
佛
言:
此
是
請
法
|
座
而
起,
頂
禮
佛
之
雙
足,
以
至
尊
之
首,
頂
禮
我
|
情
以
利
他,
有
此
三
義,
名
覺
有
情。
即
從
本
|
佛
道。
三、
運
智,
上
求
佛
覺
以
自
利,
運
悲,
下
度
有
|
道,
覺
悟
一
切
有
情,
教
化
眾
生,
同
心
念
佛,
齊
成
|
佛,
若
肯
念
佛,
必
得
成
佛。
二、
利
他,
能
以
自
覺
之
|
釋:
一、
自
利,
是
已
經
覺
悟
之
有
情,
自
身
本
來
是
|
稱
有
情。
覺
有
情
乃
指
大
勢
至
菩
薩,
有
三
義
解
|
凡
眾
生,
愛
情
未
斷,
三
乘
眾
生,
識
情
未
盡,
故
同
|
埵、
翻
為
有
情,
有
情
即
是
九
界
眾
生
之
通
稱。
六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6 |
憶
往
昔,
恆
河
沙
劫:
我
字
已
如
上
釋,
憶
者
憶
念,
|
得
我
空,
故
非
妄
執
與
邪
計,
凡、
外
二
種
我
也。
我
|
我,
計
有
神
我
為
萬
能,
此
屬
邪
知
邪
見。
菩
薩
已
|
五
微,
五
微
生
五
大,
五
大
生
十
一
根,
最
後
曰
神
|
初
為
冥
諦,
冥
諦
生
覺
大,
覺
大
生
我
心,
我
心
生
|
又
非
同
外
道
妄
計
之
我。
外
道
有
二
十
五
諦,
最
|
因
此
不
得
安
樂,
世
界
由
此
不
得
和
平。
|
貪
起
瞋,
即
愚
癡。
是
知
我
執,
為
諸
惡
根
本。
身
心
|
妨
礙,
以
及
剝
奪,
則
瞋
怒
之
心,
勃
然
而
起,
此
因
|
是
我
所
貪
之
財、
色、
名、
食、
睡,
設
若
為
他
人
之
所
|
我
榮
耀,
或
貪
食
為
我
滋
養,
或
貪
睡
為
我
安
息;
|
貪
財
為
我
受
用,
或
貪
色
為
我
娛
樂,
或
貪
名
為
|
本
無
我,
我
執
既
起,
貪、
瞋、
癡,
無
不
從
此
而
生。
或
|
我。
凡
夫
妄
執
四
大
妄
身,
以
為
實
我,
不
了
諸
法
|
不
妨
隨
順
世
人,
同
稱
為
我,
非
同
凡
夫
妄
執
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7 |
間,
佛
梵
語
具
云
佛
陀,
此
言
覺
者,
乃
大
覺
悟
之
|
有
佛
出
世,
名
無
量
光
者:
於
時
有
佛,
出
現
於
世
|
分。
|
劫,
以
顯
經
時
之
久
也。
劫
具
云
劫
波,
此
云
長
時
|
凡
言
數
目
之
多,
常
取
河
沙
為
喻。
此
言
恆
河
沙
|
玻
璃
沙,
中
國
黃
河
源。
佛
所
住
祗
園,
相
近
恆
河,
|
北
玻
璃
師
子
口,
流
出
徙
多
河,
此
云
冷
河,
河
底
|
璃
馬
口,
流
出
縛
芻
河,
此
云
青
河,
河
底
琉
璃
沙。
|
象
口,
流
出
信
度
河,
此
云
驗
河,
河
底
金
沙。
西
琉
|
即
恆
河,
闊
四
十
里,
河
底
銀
沙,
沙
細
如
麵。
南
金
|
口,
流
出
殑
伽
河,
此
云
天
堂
來
狀
其
來
處
之
高,
|
此
池
以
龍
為
名,
池
有
四
口,
流
出
四
河:
東
銀
牛
|
雪
山
之
頂,
無
熱
惱
池
流
出,
無
熱
惱
是
龍
王
名,
|
河,
此
云
天
堂
來,
狀
其
來
處
之
高。
此
河
在
印
度
|
明
記
不
忘
也。
過
去
稱
為
往
昔。
恆
河
亦
云
殑
伽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8 |
於
世
間。
名
無
量
光
者:
此
佛
以
光
明
而
立
|
獨
尊,
為
三
界
之
導
師,
作
四
生
之
慈
父,
故
出
現
|
謂
三
覺
圓,
萬
德
具,
為
大
覺
悟
之
人。
超
九
界
以
|
返
照
妙
理,
照
澈
心
源,
而
成
究
竟
覺
之
佛
果,
是
|
而
方
始
覺
悟
也。
此
始
覺
即
屬
妙
智,
依
此
妙
智,
|
眾
生,
具
有
佛
性,
本
來
是
佛,
是
為
始
覺,
由
不
覺
|
為
眾
生,
或
遇
知
識
開
導,
或
閱
經
教
開
悟,
了
知
|
妙。
本
覺
妙
理,
雖
人
人
本
具,
多
皆
迷
而
不
覺,
故
|
謝,
此
性
云
何,
為
汝
銷
滅?
﹂
隨
緣
不
變,
故
謂
之
|
之
染
緣,
其
體
不
變。
前
云:
﹁
縱
汝
形
銷,
命
光
遷
|
中,
不
生
不
滅
之
真
性,
亦
即
真
如
妙
理,
隨
眾
生
|
性,
人
人
本
具,
個
個
不
無,
此
性
即
眾
生
六
根
之
|
一
眾
生,
修
成
為
佛。
本
覺
者,
即
眾
生
本
有
之
佛
|
之
妙
果,
方
名
為
佛。
佛
在
因
地
之
中,
亦
是
人
道
|
人,
具
本
覺
之
妙
理,
發
始
覺
之
妙
智,
證
究
竟
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69 |
故。
四、
無
對
光
佛,
悲
光
拔
苦,
無
對
敵
故。
五、
炎
王
|
事,
無
邊
際
故。
三、
無
礙
光
佛,
慈
光
與
樂,
無
障
礙
|
佛,
實
智
照
理,
無
限
量
故。
二、
無
邊
光
佛,
權
智
照
|
難
思
光
佛、
無
稱
光
佛、
超
日
月
光
佛。
一、
無
量
光
|
佛、
清
淨
光
佛、
歡
喜
光
佛、
智
慧
光
佛、
不
斷
光
佛、
|
光
佛、
無
邊
光
佛、
無
礙
光
佛、
無
對
光
佛、
炎
王
光
|
十
二
如
來,
相
繼
一
劫
者:
據
大
彌
陀
經
云:
無
量
|
佛
也。
同
名
諸
佛
甚
多,
如
釋
迦
古
釋
迦
之
類。
|
名
同,
因
在
恆
河
沙
劫
之
前,
當
非
彌
陀,
乃
同
名
|
光
照
不
到,
亦
得
大
明,
此
無
量
光
佛
名,
與
彌
陀
|
十
方
國
土,
無
所
障
礙,
乃
至
鐵
圍
山
間,
日
月
神
|
界,
十
世
界,
百
千
世
界
者。
今
稱
無
量
者,
則
普
照
|
光,
有
照
一
由
旬,
十
由
旬,
百
千
由
旬,
或
照
一
世
|
之
別,
智
光,
諸
佛
同
得
一
切
種
智,
智
光
相
同;
身
|
號,
因
光
明
勝
故,
名
無
量
光。
然
光
有
身
光、
智
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0 |
因
剋
果,
教
以
離
苦
得
樂。
|
示
謂
之
教,
教
即
佛
度
眾
生,
方
便
之
法,
教
以
修
|
相
繼
出
世,
則
非
一
體
明
矣。
彼
佛
教
我:
言
語
指
|
乃
無
量
壽
佛
之
別
號,
唯
一
佛
身,
此
言
十
二
佛
|
來,
當
指
最
後
一
佛,
若
據
大
本
之
意,
十
二
佛
名,
|
明。
彼
佛
教
我,
念
佛
三
昧:
彼
佛
就
本
經
文
意
看
|
此
佛
光
明,
耀
古
騰
今
常
自
若,
逾
於
千
日
放
光
|
其
最
後
佛,
名
超
日
月
光:
日
月
雖
光,
不
照
覆
盆,
|
切
故。
此
十
二
如
來,
相
繼
一
劫,
出
現
世
間。
|
不
可
稱
故。
十
二、
超
日
月
光
佛,
窺
天
鑑
地,
超
一
|
用
無
盡,
難
思
議
故。
十
一、
無
稱
光
佛,
具
足
眾
德,
|
斷
光
佛,
常
放
身
光,
不
斷
絕
故。
十、
難
思
光
佛,
妙
|
喜
故。
八、
智
慧
光
佛,
以
大
智
慧,
破
諸
惑
故。
九、
不
|
既
離,
發
淨
光
故。
七、
歡
喜
光
佛,
令
他
受
用,
生
大
|
光
佛,
光
音
應
化,
得
自
在
故。
六、
清
淨
光
佛,
惑
垢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1 |
則
可,
口
念
心
不
念
則
不
可。
更
有
二
喻,
以
喻
念
|
相
繼,
無
有
間
斷。
設
若
念
久
口
燥,
心
唸
口
不
念
|
口
出,
字
字
從
耳
入。
如
是
念
法,
不
至
昏
散,
念
念
|
心,
口
念
心
念,
心
唸
口
念,
字
字
從
心
起,
字
字
從
|
余
常
示
人:
事
念
之
法,
心
中
惟
有
佛,
佛
外
更
無
|
心,
所
念
佛
號,
一
心
繫
念
於
佛,
心
佛
不
相
捨
離。
|
名
念
佛,
有
事
念
理
念
之
分:
事
念
者,
有
能
念
之
|
差
別,
義
理
有
淺
深。
今
本
章
念
佛,
乃
是
持
|
佛,
即
念
自
性,
法
身
真
佛。
此
四
種
念
佛,
名
字
有
|
三、
觀
想
念
佛。
以
我
心
眼,
觀
彼
如
來。
四、
實
相
念
|
一
心
稱
念。
二、
觀
像
念
佛,
設
立
佛
像,
注
目
觀
瞻,
|
祗
要
念
佛。
念
佛
有
四:
一、
持
名
念
佛,
聞
說
佛
名,
|
理
一
心
不
亂,
果
能
念
佛,
必
得
三
昧,
欲
得
三
昧,
|
念
佛
是
修
行
清
淨
三
業
之
行,
三
昧
是
得
定
事
|
念
佛
三
昧:
即
修
因
剋
果,
離
苦
得
樂
之
勝
方
便。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2 |
然
四
種
念
佛,
後
後
深
於
前
前,
而
理
念
功
成,
亦
|
有
不
立,
心、
佛
一
如,
則
持
名
念
佛,
通
乎
實
相。
雖
|
靈
靈
不
昧,
所
念
之
佛,
歷
歷
分
明。
如
是
念
佛,
空、
|
所
念
之
佛,
離
相
絕
名;
若
言
其
空,
則
能
念
之
心,
|
念
念
念
佛;
若
言
其
有,
則
能
念
之
心,
了
不
可
得,
|
佛。
終
日
念
佛,
終
日
無
佛
可
念,
終
日
無
念,
終
日
|
是
心,
能
所
雙
亡,
心
佛
一
致,
此
即
中
道,
理
性
念
|
心
即
是
佛,
所
念
佛
外,
無
有
心
能
念
於
佛
佛
即
|
陀
佛,
即
念
反
觀,
能
念
心
外,
無
有
佛
為
我
所
念
|
也。
理
念
者
不
必
別
舉
話
頭,
只
須
把
一
句
阿
彌
|
念
佛
是
誰,
直
爾
純
一
念
去,
亦
自
有
悟
日
﹂
是
|
而
悟
理
亦
自
可
期。
如
空
谷
禪
師
云:
﹁
不
必
參
|
忘。
果
能
如
是
念
佛,
雖
為
事
念,
不
但
往
生
可
必,
|
皆
豎。
又
當
如
雞
抱
卵,
放
下
一
切
思
想,
飲
啄
渾
|
佛
之
法:
一、
當
如
貓
捕
鼠,
提
起
全
副
精
神,
身
毛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3 |
下
品
三
品,
乃
未
得
事
理
一
心,
念
佛
三
昧
者
之
|
則
在
中
三
品。
以
功
力
之
淺
深,
而
分
上、
中、
下;
而
|
能
伏
妄,
不
能
破
妄;
往
生
淨
土,
九
品
蓮
華
之
中,
|
信
力
成
就,
未
見
道
故;
但
屬
定
門,
無
有
慧
故;
祗
|
心
﹂
者
是
也。
此
於
事
上
即
得,
理
上
未
徹,
惟
得
|
而
一
其
心;
乃
至
訕
謗
利
失,
善
惡
等
處,
而
一
其
|
意
經
︾
云:
﹁
空
閒
寂
寞,
而
一
其
心;
在
眾
煩
惱,
|
不
為
內
惑
外
境,
之
所
雜
亂。
如
︽
成
具
光
明
定
|
惟
此
一
念,
更
無
二
念,
即
是
以
一
念,
而
除
眾
念,
|
土,
專
心
繫
念,
句
句
分
明,
念
念
相
續,
行、
住、
坐、
臥,
|
以
橫
超
三
界,
疾
出
生
死,
即
深
信
不
疑,
願
生
淨
|
昧。
何
謂
事
一
心
念
佛
三
昧?
聞
說
念
佛
法
門,
可
|
成
也。
亦
有
事
一
心
念
佛
三
昧,
理
一
心
念
佛
三
|
三
昧:
是
梵
語,
此
云
正
定,
即
一
心
不
亂,
念
佛
功
|
前
前
徹
於
後
後
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4 |
行
三
昧
者,
應
處
空
閒,
捨
諸
亂
意,
不
取
相
貌,
繫
|
名
一
行
三
昧。
文
殊
般
若
經,
佛
告
文
殊:
欲
入
一
|
定
攝
心,
皆
名
三
昧
﹂
是
也。
此
曰
念
佛
三
昧,
亦
|
三
昧
是
禪
觀
通
名,
如
︽
智
論
︾
云:
﹁
一
切
禪
|
程
外
之
極
樂,
亦
不
出
一
心
之
外
故
也。
|
上
三
品。
生
則
決
定
生,
去
則
實
不
去。
以
十
萬
億
|
住
唯
心
淨
土,
親
見
自
性
彌
陀。
往
生
淨
土,
當
在
|
觀
力
成
就,
能
見
諦
故,
屬
慧
門
攝;
兼
得
定
故,
安
|
不
動,
湛
然
常
住。
此
不
專
事
相,
純
修
理
觀,
而
得
|
即
是
心,
心
即
是
佛,
心
佛
見
泯,
能
所
情
亡,
寂
然
|
是
無
念
而
念,
照
而
常
寂,
是
念
即
無
念,
了
知
佛
|
即
所
以
念
心,
心
佛
一
如,
能
所
不
二,
寂
而
常
照,
|
無
上
深
妙
禪,
即
於
念
佛
之
時,
諦
實
觀
察,
念
佛
|
何
謂
理
一
心
念
佛
三
昧?
聞
說
念
佛
法
門,
即
是
|
所
生
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5 |
群
馬,
未
及
龍
飛;
鶴
沖
已
過
凡
禽,
爭
如
鵬
舉。
驥
|
中
徑,
但
能
淨
念
相
繼,
便
得
往
生,
如
驥
驟
雖
超
|
尚
得
往
生,
況
一
心
憶
念
耶?
念
佛
法
門,
古
稱
徑
|
我
名
號,
乃
至
十
念,
若
不
生
者,
不
取
正
覺。
十
念
|
稱
念
彌
陀
名
號,
隨
佛
本
願,
願
云:
十
方
眾
生,
聞
|
一
法
身,
念
一
佛,
即
念
一
切
佛
故。
又
|
念
十
方
諸
佛,
境
繁
意
散,
不
成
三
昧,
況
諸
佛
同
|
提
人,
心
多
雜
亂,
令
其
專
心
一
境,
乃
得
往
生,
若
|
佛:
十
方
俱
有
佛
土,
何
以
獨
讚
西
方?
佛
言:
閻
浮
|
佛
耶?
﹂
答:
﹁
為
念
阿
彌
陀
佛。
﹂
普
廣
菩
薩
問
|
問:
﹁
此
教
念
佛,
為
念
十
方
佛
耶?
為
念
阿
彌
陀
|
若
得
一
行
三
昧
者,
諸
經
法
門,
皆
悉
了
知。
|
在
諸
佛,
念
一
佛
功
德,
與
念
無
量
佛,
功
德
無
二。
|
一
佛,
念
念
相
續。
即
是
念
中,
能
見
過
去、
未
來、
現
|
心
一
佛,
專
稱
名
字,
隨
彼
方
所,
端
身
正
向,
能
於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6 |
眾
生,
憶
即
憶
念,
記
持
不
忘
曰
憶,
繫
緣
不
捨
曰
|
者
言;
不
逢
非
見,
對
專
忘
者
言。
二
人,
譬
喻
佛
與
|
二
人,
若
逢
不
逢,
或
見
非
見:
若
逢
或
見,
對
專
憶
|
憶
他
務,
忘
其
親
友。
如
是
指
上
一
憶
一
忘,
由
此
|
友
之
屬,
一
人
專
心
為
憶,
憶
念
此
親
友,
一
人
專
|
此
明
單
憶
無
益。
譬
如
現
在
世
間,
有
二
人,
指
親
|
逢
不
逢,
或
見
非
見,
|
譬
如
有
人:
一
專
為
憶,
一
人
專
忘,
如
是
二
人,
若
|
再
以
母
子
為
喻
今
初
|
巳
初
先
以
二
人
為
喻
二
|
辰
二
詳
喻
感
應
道
交
分
二
|
其
功
簡、
其
效
速。
|
但
持
六
字
洪
名,
便
得
往
生
淨
土,
圓
證
三
不
退,
|
龍
飛
鵬
舉,
譬
持
名
念
佛,
惟
此
持
名
念
佛
法
門,
|
驟
鶴
沖,
譬
餘
門
念
佛,
群
馬
凡
禽,
譬
其
他
法
門,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7 |
成
佛
道,
不
生
信
心,
不
願
往
生,
故
不
肯
念
佛。
|
橫
超
三
界
輪
迴
生
死,
既
生
彼
國,
圓
證
不
退,
疾
|
道,
現
生
念
佛,
能
斷
一
切
煩
惱
妄
念,
臨
終
往
生,
|
此
念
佛,
殊
勝
妙
法,
可
以
斷
煩
惱,
了
生
死,
成
佛
|
何
況
念
佛
法
門,
故
不
念
佛。
二、
眾
生
智
暗
故,
於
|
惑、
業、
苦
三,
纏
縛
不
脫,
於
人
天
因
果,
尚
不
肯
修,
|
眾
生
不
念
佛,
亦
有
二
種
意:
一、
眾
生
障
重
故,
為
|
專
憶
眾
生。
|
今
成
佛,
視
大
地
眾
生,
皆
如
一
子,
故
以
平
等
心,
|
故,
佛
在
因
地,
為
菩
薩
時,
尚
念
念
不
捨
眾
生,
況
|
生
死,
故
運
大
悲
願,
專
憶
眾
生。
二、
佛
具
平
等
心
|
今
已
成
正
覺,
已
得
涅
槃,
眾
生
尚
在
輪
迴,
不
了
|
大
悲
願
故,
觀
見
一
切
眾
生,
與
我
本
來
同
體,
我
|
生
不
念
佛
也。
佛
專
憶
眾
生,
有
二
種
意:
一、
佛
具
|
念。
一
專
為
憶,
喻
佛
念
眾
生
也;
一
人
專
忘,
喻
眾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8 |
年,
家
貧
破
產,
是
時
省
府,
派
任
台
州
府
知
府,
忽
|
去。
於
是
干
獨
行,
至
杭
州,
適
有
閭
邱
胤,
候
補
多
|
干
曰:
朝
禮
文
殊。
山
曰:
汝
不
是
我
同
流,
我
不
同
|
行,
不
是
我
同
流。
寒
山
問
曰:
汝
朝
五
臺
作
甚
麼?
|
同
朝
五
臺。
曰:
與
我
同
行,
是
我
同
流,
不
與
我
同
|
眾
不
知
其
為
何
許
人。
一
日,
豐
干
邀
寒
山、
拾
得,
|
在
天
台
山
國
清
寺,
住
在
碾
米
房,
常
騎
虎
出
入,
|
豐
干
禪
師
是
彌
陀
化
身,
出
自
寒
山
之
口。
豐
干,
|
陀
之
願
故
也。
|
或
見
成
為
非
見,
都
由
無
念
佛
之
力,
及
求
見
彌
|
台
山
為
比
丘,
人
皆
不
識,
此
即
若
逢
等
於
不
逢,
|
如
彌
陀
化
身
為
豐
干
禪
師,
在
浙
江
台
州,
天
|
力,
常
念
眾
生,
遊
化
娑
婆,
乃
令
眾
生,
若
逢
或
見,
|
喻
上
佛
念
眾
生,
眾
生
不
念
佛
也。
佛
以
大
悲
願
|
是
如
二
人,
若
逢
不
逢,
或
見
非
見:
如
是
二
人,
即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79 |
廚
房,
寒
山、
拾
得,
正
在
灶
門
烘
火,
二
人
且
語
且
|
曰:
可
喚
之
前
來。
閭
曰:
不
可!
自
當
往
拜。
遂
陪
至
|
是
瘋
僧,
大
人
有
何
吩
咐?
閭
曰:
有
欲
禮
拜。
知
客
|
得
二
大
士
何
在?
煩
陪
往
拜
見。
知
客
曰:
此
二
人
|
任
三
天,
即
到
國
清
寺
進
香。
問
知
客
僧,
寒
山、
拾
|
遊
化
我
國。
閭
即
備
禮
酬
謝,
干
不
受
而
去。
閭
到
|
之
寒
山
子、
普
賢
化
身
之
拾
得,
皆
在
國
清
寺
內,
|
幾
人?
干
曰:
我
無
道
行。
寺
中
高
僧,
如
文
殊
化
身
|
州
天
台
山
國
清
寺。
閭
曰:
寺
中
如
大
師
道
行
有
|
叩
詢
大
師
法
號?
住
何
寺
廟?
答
曰:
名
豐
干,
住
台
|
水
置
手
心,
向
其
頭
三
撲,
即
時
痛
止。
遂
即
感
謝,
|
裂。
干
曰:
取
水
一
杯,
吾
為
汝
治。
乃
為
持
咒
訖,
以
|
人
入
報,
閭
即
延
見。
干
曰:
汝
何
病?
閭
曰:
頭
痛
欲
|
拒
絕
不
見。
干
曰:
我
特
來
救
他
命,
為
何
不
見?
閽
|
患
頭
痛
之
病,
調
治
罔
效。
豐
干
特
為
造
訪,
闇
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0 |
見
相
親,
不
相
捨
離,
乃
至
生
生
同
於
形
影;
喻
生
|
此
明
雙
憶
不
離。
二
人
相
憶,
二
憶
念
深:
自
可
相
|
於
形
影,
不
相
乖
異。
|
二
人
相
憶,
二
憶
念
深。
如
是
乃
至,
從
生
至
生,
同
|
佛,
若
逢
不
逢,
或
見
非
見
之
事
實
耳。
|
行
於
世。
錄
此
因
緣,
以
證
佛
念
眾
生,
眾
生
不
念
|
錄
二
大
士
詩
多
首,
皆
是
佛
法,
諷
世
之
意,
現
刊
|
事
跡,
乃
於
山
上
石
岩
竹
木,
及
鄉
間
牆
壁
上,
抄
|
化
人
間,
既
經
洩
露,
不
能
再
留。
閭
在
山
中,
檢
查
|
遂
不
復
出
焉。
豐
干
亦
從
此
不
回
國
清,
聖
人
應
|
我
何
為?
﹂
閭
趨
視
岩
中
不
見。
寒
山、
拾
得,
自
此
|
曰:
﹁
賊!
賊!
賊!
豐
干
饒
舌
多
話
也,
彌
陀
不
事,
禮
|
即
奔
走。
閭
追
之,
至
寒
山
岩
二
人
入,
寒
山
回
首
|
來,
大
人
與
汝
說
話。
閭
一
見
即
就
地
頂
禮,
二
人
|
笑,
人
皆
不
識,
所
語
何
義。
知
客
呼
寒
山、
拾
得
起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1 |
十
方
如
來,
憐
念
眾
生,
如
母
憶
子。
若
子
逃
逝,
雖
|
巳
二
再
以
母
子
為
喻
|
必
得
成
佛,
因
果
不
相
捨
離
也。
|
及
輔
助
普
光
功
德
山
王
佛,
次
補
佛
處,
即
念
佛
|
佛
心,
入
無
生
忍,
在
極
樂
國
中,
輔
助
彌
陀
弘
化,
|
離,
念
佛
是
因,
成
佛
是
果,
如
大
勢
至
菩
薩,
以
念
|
佛
也。
二、
喻
眾
生
念
佛,
必
得
成
佛。
因
果
不
相
捨
|
不
相
捨
離,
合
下
憶
佛
念
佛,
現
前
當
來,
必
定
見
|
有
二
意
存
焉:
一、
喻
眾
生
念
佛,
必
得
見
佛,
生
佛
|
之
與
影,
不
相
違,
不
相
離
也。
此
形
影
不
離
之
喻,
|
常
得
見
佛,
乃
至
往
生
之
後,
常
隨
佛
學,
同
於
形
|
形
影,
不
相
乖
違
離
異。
乃
至,
超
略
詞,
不
但
今
生
|
所
不
忘
也。
如
是
乃
至,
從
今
生
以
至
他
生,
同
如
|
忘,
一
切
時,
一
切
處,
佛
不
離
心,
乃
至
盡
形
壽,
亦
|
佛
念
同,
眾
生
念
佛,
如
佛
念
眾
生
相
同,
久
憶
不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2 |
經
︾
云:
諸
佛
心
者,
大
慈
悲
是。
慈
悲
所
緣,
緣
苦
|
在
生
死,
佛
性
不
失,
又
為
佛
之
所
護
念。
︽
三
昧
|
生
久
在
輪
迴,
備
受
諸
苦,
故
為
佛
之
所
哀
憐;
雖
|
十
方
如
來,
憐
念
眾
生:
憐
者
哀
憐,
念
者
護
念,
眾
|
生,
慈
心
無
盡,
世
世
相
隨,
無
有
退
轉。
此
云
|
重
者,
佛
念
更
深。
又
母
念
子,
慈
止
一
世,
佛
念
眾
|
念
或
衰,
心
生
悔
恨,
佛
念
眾
生,
更
過
於
母,
逆
惡
|
念
念
不
捨。
子
若
悖
逆,
忘
恩
負
德,
種
種
不
孝,
母
|
間
慈
愛
最
切
者,
莫
過
於
母
親,
子
不
聽
教,
猶
復
|
二
句
合
前
一
人
專
忘。
如
來
母
也,
眾
生
子
也;
世
|
前,
喻
雙
憶
不
離。
又
首
三
句,
合
前
一
專
為
憶,
次
|
肉
更
親。
上
五
句
同
前,
喻
單
憶
無
益,
下
四
句
同
|
上
科
二
人
之
喻,
親
友
猶
疏;
此
科
母
子
之
喻,
骨
|
違
遠。
|
憶
何
為?
子
若
憶
母,
如
母
憶
時,
母
子
歷
生,
不
相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3 |
益
則
同;
而
異
者,
此
人
專
忘,
但
是
不
肯
念
佛,
佛
|
能
見
佛,
雖
遇
佛
若
逢
不
逢,
或
見
非
見,
不
蒙
法
|
﹁
逃
逝
與
上
專
忘,
同
耶?
異
耶?
﹂
答:
不
念
佛
不
|
憶
何
為:
喻
佛
念
眾
生,
單
憶
無
用,
不
能
成
益。
問:
|
若
子
逃
逝:
喻
眾
生
不
念
佛,
墮
惡
趣,
受
極
苦。
雖
|
來,
憐
念
亦
然,
正
顯
佛
佛
道
同
故。
|
諸
佛。
謂
不
唯
彌
陀
一
佛,
悲
願
如
是,
即
十
方
如
|
分
身
無
量
壽
佛,
故
曰
十
方
如
來。
二、
通
指
十
方
|
乃
至
上
方,
光
明
王
佛
剎,
於
其
中
間,
無
量
塵
數,
|
無
量
彌
陀
故。
︽
觀
經
︾
云:
從
下
方
金
光
佛
剎,
|
此
有
二
意:
一、
即
指
彌
陀
一
佛。
以
三
世
十
方,
有
|
忘,
喻
眾
生
不
念
佛;
云
何
此
云
十
方
如
來
耶?
答:
|
問:
前
二
人
一
專
為
憶,
喻
彌
陀
念
眾
生;
一
人
專
|
苦。
如
母
親
見
子
受
苦,
憶
念
之
心
更
無
有
異
也。
|
眾
生,
若
見
眾
生
受
苦
惱
時,
如
箭
入
心,
欲
拔
其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4 |
生
世
世,
常
得
見
佛,
常
隨
佛
學,
不
至
遠
離。
彼
佛
|
來
憐
念
眾
生
一
樣,
則
生
佛
感
應
道
交,
自
然
生
|
是
眾
生,
母
是
佛,
眾
生
若
能
憶
念
如
來,
猶
如
如
|
子
之
緣
未
盡,
不
相
違
背
遠
離
二
字
皆
去
聲。
子
|
孝
子,
不
但
今
生,
母
子
不
離,
乃
至
經
歷
多
生,
母
|
如
母
親
念
子
之
心,
心
心
相
契,
母
為
慈
母,
子
成
|
生
生
不
離,
此
則
雙
憶
成
益。
子
若
憶
念
母
親,
能
|
二
句
合
前,
二
人
相
憶,
二
憶
念
深;
下
二
句
合
上,
|
子
若
憶
母,
如
母
憶
時,
母
子
歷
生,
不
相
違
遠:
上
|
見
佛。
此
足
證
單
憶
無
益
也。
|
手
指
壁,
壁
如
玻
璃,
復
以
二
手
遮
其
眼,
還
不
願
|
意
往
度,
彼
不
信
佛,
不
願
見
佛,
逃
入
房
中。
佛
以
|
念,
亦
復
何
為,
即
言
無
益
也。
如
城
東
老
母,
佛
有
|
忘,
或
且
謗
佛,
以
不
信
招
愆,
墮
落
三
途,
佛
雖
憶
|
若
憶
念,
或
可
發
心,
而
能
成
益。
此
逃
逝,
非
唯
專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5 |
失
念,
速
速
攝
還,
久
久
成
性,
任
運
憶
念,
不
勞
作
|
妨
密
憶,
前
事
宛
然。
念
佛
之
心,
亦
應
如
是。
若
或
|
繫
心,
雖
經
歷
語
言,
去
來
坐
臥,
種
種
作
務,
而
不
|
而
內
心
不
忘
於
佛,
謂
之
憶
念。
譬
如
世
人,
切
事
|
茲
在
茲,
時
刻
不
忘。
慈
雲
懺
主
云:
凡
涉
歷
緣
務,
|
眾
生
心
常
憶
佛,
心
常
念
佛,
將
佛
印
在
心
中,
念
|
暫
念;
念
則
繫
緣
不
散,
念
念
相
續,
念
即
常
憶。
若
|
念
心
不
念
也。
憶
則
記
持
不
忘,
有
時
間
斷,
憶
即
|
益。
上
二
句
重
在
心
字,
必
要
心
憶
心
念,
以
揀
口
|
此
下
法
合。
但
合
雙
憶
不
離
成
益,
不
合
單
憶
無
|
若
眾
生
心,
憶
佛
念
佛,
現
前
當
來,
必
定
見
佛。
|
辰
三
法
合
顯
示
深
益
|
可
必,
而
且
成
佛
有
望
矣!
|
生,
念
佛
之
功,
漸
次
增
進,
日
親
日
近,
非
特
見
佛
|
既
教
念
佛
三
昧,
又
舉
疏、
親
二
喻,
蓋
慾
念
佛
眾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6 |
現
前
當
來,
必
見
定
佛:
現
前
見
佛
者,
於
現
在
生
|
修
事,
然
後
入
理;
皆
隨
機
宜,
未
可
一
概
而
論。
|
念;
或
有
鈍
根,
則
專
修
事
憶
念;
或
有
中
人,
則
先
|
二
種
憶
念,
普
被
三
根:
若
是
上
智,
則
專
修
理
憶
|
謂:
雖
念
亦
無
能
念
可
念
是
也。
如
上
所
釋,
事
理
|
更
無
他
緣,
湛
寂
靈
明,
成
就
慧
力。
︽
起
信
︾
所
|
光,
圓
照
自
性,
能
所
一
如,
心
佛
不
二,
唯
此
一
緣,
|
專
意
念
佛
因
緣
是
也。
若
理
憶
念,
則
以
妙
明
心
|
餘
念,
念
念
相
續,
成
就
定
力,
︽
起
信
︾
所
謂:
以
|
無
難
緣,
能
念
所
念,
心
佛
分
明,
唯
此
一
念,
更
無
|
雖
已
明,
此
更
略
說:
若
事
憶
念,
則
專
心
注
意,
毫
|
切
淨
土
功
德。
此
憶
佛
念
佛,
有
事
有
理,
前
|
於
他,
願
其
離
苦,
如
是
相
續,
念
佛
繫
心,
能
辦
一
|
念,
妄
念
自
消。
若
見
他
人
受
苦,
以
念
佛
心,
憐
愍
|
意。
又
復
心
起
妄
念,
即
便
念
佛,
以
真
念
而
敵
妄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7 |
云:
昔
葛
濟
之
夫
人,
一
心
念
佛,
家
貧
終
日
織
布,
|
亦
有
現
前
念
佛
聲
中
見
佛
者,
如
︽
往
生
集
︾
|
果
至
其
時,
告
別
諸
弟
子,
跏
趺
念
佛
往
生。
|
告
知,
前
後
見
佛
之
事,
乃
謝
絕
諸
緣,
精
進
念
佛。
|
次,
見
佛
身
遍
滿
虛
空,
自
知
往
生
時
至,
遂
集
眾
|
廬
山
初
祖,
遠
公
大
師,
一
生
三
睹
聖
相,
至
第
三
|
界,
念
佛
眾
生,
攝
取
不
捨,
故
禪
觀
中,
皆
得
見
也。
|
︽
觀
經
︾
云:
﹁
無
量
壽
佛,
相
好
光
明,
遍
十
方
|
常
立,
一
心
繫
念,
於
三
昧
中,
得
見
阿
彌
陀
佛。
|
經
︾
定
九
十
日,
文
云:
若
人
自
誓
九
十
日,
常
行
|
七
七
日,
現
身
見
佛,
即
得
往
生。
又
︽
般
舟
三
昧
|
十
九
日,
文
云:
若
人
專
念
一
方
佛,
或
行
或
坐,
至
|
或
於
定
中
見
佛,
︽
大
集
經
︾
剋
期
取
證,
定
四
|
若
於
夢
中,
見
諸
如
來,
坐
師
子
座,
圍
繞
說
法
等。
|
中,
念
佛
功
純,
或
於
夢
中
見
佛。
︽
法
華
經
︾
云: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8 |
惰
之
分,
寶
池
蓮
華,
並
非
彌
陀
變
化
所
作,
乃
是
|
以
蓮
華
為
父
母。
品
位
高
下,
乃
由
一
生
念
佛,
勤
|
八
識
從
頂
門
而
出,
化
佛
來
迎,
託
生
九
品
蓮
華,
|
開
見
佛,
如
一
生
念
佛
為
因,
必
得
往
生
之
果,
第
|
往
生
阿
彌
陀
佛
極
樂
國
土。
﹂
或
託
質
蓮
胞,
華
|
諸
聖
眾,
現
在
其
前,
是
人
終
時,
心
不
顛
倒,
即
得
|
七
日,
一
心
不
亂。
其
人
臨
命
終
時,
阿
彌
陀
佛,
與
|
阿
彌
陀
經
︾
云:
﹁
執
持
名
號,
若
一
日,
乃
至
若
|
當
來
見
佛
者,
或
報
盡
命
終,
見
佛
來
迎。
︽
佛
說
|
是
信
從,
夫
妻
同
脩
淨
業,
同
生
淨
土。
|
濟
之
只
見
佛
上
半
身。
莊
嚴
光
耀,
亦
即
禮
拜,
由
|
陀
現
全
身
於
空
中,
遂
即
禮
拜,
乃
喚
濟
之
來
看,
|
遂
各
脩
其
道。
一
日
正
在
織
布,
念
佛
聲
中,
見
彌
|
道
教,
勸
修
金
丹
之
術;
他
勸
夫
學
佛,
其
夫
不
從,
|
機
梭
一
擲,
一
聲
佛
號,
頻
年
行
之
不
倦,
其
夫
信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89 |
理
念,
念
本
性
佛,
始
覺
功
深,
本
覺
顯
現,
於
自
心
|
能
應,
感
應
之
道,
必
定
不
差。
三、
始
本
契
合:
專
以
|
得
成
佛。
二、
感
應
道
交:
以
念
力
為
能
感,
現
身
為
|
相
應:
以
念
佛
因,
得
見
佛
果,
如
若
往
生,
早
遲
必
|
壽
命
同
佛
無
量。
必
定
者
有
三
意:
一、
因
果
|
證
三
不
退。
所
受
之
身,
純
黃
金
色,
具
三
十
二
相,
|
隨
品
位
為
遲
速;
蓮
華
一
開,
即
得
見
佛
聞
法,
圓
|
為
脫
凡
殼
之
靈
宮,
安
慧
命
之
神
宅。
九
品
華
開,
|
生
者
眾,
不
相
錯
謬,
是
為
勝
劣
分
明
妙。
此
華
是
|
為
感
應
冥
符
妙。
命
終
往
生,
即
生
自
己
之
華;
往
|
退
心
不
念,
華
即
枯
矣。
勤
惰
纔
分,
榮
枯
立
見,
是
|
華
大
甚
速
﹒
光
色
亦
好;
念
佛
懈
怠,
華
大
亦
緩;
|
七
寶
池
中,
即
結
一
蓮
芷,
標
名
其
上。
念
佛
精
進,
|
生,
今
天
聞
說
念
佛
法
門,
發
心
念
佛,
求
生
淨
土,
|
念
佛
眾
生,
自
己
心
力
願
力
所
種。
十
方
世
界
眾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0 |
佛
一
如,
自
他
不
二;
豈
離
惟
心
自
佛,
而
假
心
外
|
何
況
其
他
法
門。
約
理
念,
則
念
佛
即
是
念
心,
心
|
門,
以
助
顯
我
本
性
也。
尚
不
假
觀
像,
觀
想、
參
究,
|
念,
則
念
佛
法
門,
即
勝
異
方
便,
不
假
諸
餘
方
便
|
地
不
遠
矣!
不
假
方
便,
自
得
心
開
者:
約
事
|
彌
陀,
親
聞
妙
法,
頓
證
無
生
法
忍,
則
去
究
竟
佛
|
從
此
進
修,
往
生
上
上
品
蓮
華,
經
宿
即
開,
面
禮
|
化
身,
此
見
佛
是
真
身。
二、
既
得
理
念,
見
本
性
佛,
|
去
往
生
彼
國,
華
開
見
佛,
事
在
不
遠,
前
見
佛
是
|
有
二
釋:
一、
既
得
見
佛
或
夢
中
空
中
日
中,
則
此
|
念
本
覺
顯
現,
見
法
身
佛,
乃
見
自
佛。
去
佛
不
遠
|
上
科
事
念,
夢
中
空
中,
乃
至
臨
終,
皆
見
他
佛;
理
|
去
佛
不
遠,
不
假
方
便。
自
得
心
開。
|
見
佛。
|
中,
見
法
身
佛。
此
皆
一
定
不
易
之
理,
故
曰
必
定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1 |
身
香,
智
慧
光,
莊
嚴
自
己
本
覺
心
佛,
故
曰
香
光
|
具
足
靈
覺
之
性,
即
是
智
慧。
今
則
念
佛,
以
佛
法
|
佛
之
心,
無
相
無
形,
不
生
不
滅,
即
是
法
身。
此
心
|
名。
以
佛
法
身
香,
智
慧
光,
莊
嚴
自
己
本
覺
佛。
念
|
下
根
染
佛
名
香。
下
二
句
出
三
昧
名,
亦
即
法
門
|
上、
中、
下
三
根:
上
根
染
佛
心
香,
中
根
染
佛
身
香,
|
心
即
染
佛
心
香。
念
佛
之
人,
身
心
皆
染
佛
香,
喻
|
佛
名
即
染
佛
名
香,
近
佛
身
即
染
佛
身
香,
開
佛
|
即
有
香
氣;
法
中,
念
佛
之
人,
即
得
佛
之
氣
分:
念
|
此
喻
憶
佛
念
佛,
必
定
成
佛。
如
染
香
之
人,
身
上
|
如
染
香
人,
身
有
香
氣,
此
則
名
曰:
香
光
莊
嚴。
|
始
本
合
一,
成
究
竟
佛
也。
|
﹂
自
得
心
佛
開
發
顯
現,
得
成
自
佛,
以
念
佛
心,
|
所
云。
﹁
一
念
相
應
一
念
佛,
念
念
相
應
念
念
佛。
|
他
佛
作
方
便
耶?
自
得
心
開:
即
理
念
功
成。
古
德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2 |
能
念
之
心,
是
不
生
滅,
圓
湛
根
性
真
心。
以
大
勢
|
念
佛
是
口
念,
非
也;
即
說
是
意
識
心
念,
亦
非
也。
|
念,
心
為
能
念,
此
心
非
第
六
意
識
心。
世
人
有
謂
|
因
地
脩
行;
以
念
佛
心,
為
本
脩
因
地
心。
佛
是
所
|
均
屬
自
利,
下
三
句
屬
利
他。
我
本
因
地:
即
自
述
|
上
三
句
初
句
因
也,
二
句
該
因
徹
果,
三
句
果
也,
|
念
佛
人,
歸
於
淨
土。
|
我
本
因
地,
以
念
佛
心,
入
無
生
忍。
今
於
此
界,
攝
|
辰
四
述
己
自
利
利
他
|
云:
﹁
心
開
﹂,
即
本
覺
心
佛
開
顯
也。
|
明
在
纏
如
來
藏
心,
今
經
喻
出
纏
如
來
藏
心,
故
|
無
明
染
法
者,
本
覺
心
佛,
藏
在
無
明
殼
也。
彼
論
|
實
無
淨
業,
但
以
真
如
而
熏
習
故,
則
有
淨
用。
﹂
|
香,
若
人
以
香,
而
熏
習
故,
則
有
香
氣;
無
明
染
法,
|
莊
嚴。
︽
起
信
論
︾
云:
﹁
如
世
間
衣
服,
實
無
於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3 |
身
百
界,
八
相
成
道。
︽
仁
王
經
︾
云:
無
生
忍
菩
|
即
得
無
生
法
忍,
破
一
品
無
明,
證
一
分
三
德,
分
|
現
其
中。
﹂
是
人
即
得
無
生
法
忍,
謂
圓
教
初
住,
|
經
第
三
漸
次
文
云:
﹁
一
切
如
來,
密
圓
淨
妙,
皆
|
平
等,
即
不
增
不
減;
證
入
法
忍,
地
位
有
殊。
如
本
|
異,
即
不
生
不
滅;
迷
悟
無
差,
即
不
垢
不
淨;
生
佛
|
念
佛
為
能
入,
此
忍
為
所
入。
無
生
之
理,
始
終
不
|
入
之
理,
忍、
以
慧
心
安
住
此
理,
亦
即
慧
之
定
也。
|
者:
即
依
因
所
感
之
果
也。
入、
是
證
入,
無
生、
是
所
|
地
心,
然
後
圓
成,
果
地
脩
證
﹂
是
也。
入
無
生
忍
|
決
定
義
所
云:
﹁
得
元
明
覺,
無
生
滅
性,
為
因
|
法
門
相
濫。
都
攝
六
根
解
在
下,
此
念
佛
即
第
一
|
是
根
大
法
門,
若
單
說
意
根,
則
與
須
菩
提,
意
根
|
心
念
者,
非
也;
即
單
說
意
根
念
者,
亦
非
也。
此
章
|
至
菩
薩,
明
言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不
但
說
識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4 |
之
心,
堅
固
不
退;
臨
終
則
以
願
力
攝
受,
令
行
人
|
是
念
佛
人;
生
前
則
以
慈
力
攝
受,
令
行
人
念
佛
|
土。
攝
者
攝
受,
通
於
能
所,
能
攝
是
大
勢
至,
所
攝
|
土
娑
婆
五
濁
惡
世;
淨
土、
指
西
方
極
樂
五
清
淨
|
今
於
此
界,
攝
念
佛
人,
歸
於
淨
土
者:
此
界、
指
本
|
利
他。
|
法
忍,
當
非
淺
淺,
上
述
自
利,
即
以
自
利
者,
轉
以
|
菩
薩,
徹
法
流
之
源
底,
大
勢
至
位
居
等
覺,
所
證
|
身
入
水,
由
河
底
行
過。
後
後
勝
於
前
前,
實
教
大
|
水
中;
馬
則
頭
伸
水
上,
身
入
水
中
渡
過;
象
則
全
|
入
水
淺
深,
非
無
差
別。
兔
子
則
水
面
渡
過,
腳
入
|
深。
喻
如
象、
馬、
兔,
三
獸
渡
河,
所
渡
之
河
不
異,
而
|
觀,
前
後
所
證
之
理
是
一,
能
證
之
功
行,
不
無
淺
|
即
第
八
不
動
地,
觀
慧、
即
第
九
善
慧
地。
以
此
而
|
薩,
所
謂
遠
不
動
觀
慧。
遠、
即
第
七
遠
地
行,
不
動、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5 |
脩
三
慧,
聞
說
佛
名,
諦
信
不
疑,
為
聞
慧;
記
憶
在
|
﹁
執
持
名
號
﹂
是
也。
又
念
佛,
即
具
聞、
思、
|
︽
彌
陀
經
︾
云:
﹁
若
有
信
者,
應
當
發
願
﹂,
|
樂
欲,
謂
之
願;
願
已
而
念,
心
勤
精
進,
謂
之
行。
|
念
佛
法
門,
心
不
疑
貳,
謂
之
信;
信
已
而
解,
心
起
|
歸
於
淨
土
也。
又
念
佛,
即
具
三
資
糧,
聞
說
|
也。
能
具
信、
願、
行
三
資
糧
者,
始
名
念
佛
人,
始
得
|
以
此
念
佛,
所
具
信、
願、
行,
即
贈
以
歸
家
三
資
糧
|
果,
念
具
願
資;
念
念
念
佛,
力
行
不
倦,
念
具
行
資。
|
則
不
念,
念
具
信
資;
以
念
佛
為
因,
願
求
往
生
之
|
父
母。
念
佛
即
具
信、
願、
行
三
資
糧,
信
則
念,
不
信
|
道
路,
併
贈
以
資
糧,
方
能
得
歸
家
鄉,
親
見
本
生
|
孤
露
疇:
菩
薩
如
親
友,
勸
令
念
佛,
即
指
示
歸
家
|
是
家
鄉。
猶
如
有
人,
捨
父
逃
逝,
馳
走
他
鄉,
飄
零
|
正
念
昭
彰,
接
引
往
生。
此
界
如
旅
舍,
彼
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6 |
則
一
精
既
攝,
六
用
不
行,
而
六
根
都
攝
矣!
淨
念
|
根
之
用;
都
攝
者:
唯
攝
一
精
明,
不
令
託
根
緣
塵,
|
外
不
擇
眼
耳
等
六
根
之
相,
內
不
擇
見
聞
等
六
|
於
本
因,
亦
是
從
根
修
證,
但
無
選
擇。
都
攝
六
根:
|
囑
令
詳
擇
其
可
入
者,
吾
當
發
明,
令
汝
增
進。
我
|
句
明
所
證。
我
無
選
擇
者:
佛
前
備
顯
六
根
功
德,
|
三
摩
地?
﹂
故
此
牒
所
問。
次
三
句
敘
本
因,
後
二
|
最
初
發
心,
悟
十
八
界,
誰
為
圓
通?
從
何
方
便,
入
|
首
句
牒
所
問,
第
五
卷
前,
佛
問
言:
﹁
我
今
問
汝,
|
三
摩
地,
斯
為
第
一。
|
佛
問
圓
通,
我
無
選
擇,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得
|
辰
五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還,
是
念
佛
人,
必
具
三
慧,
方
歸
淨
土。
|
脩
慧。
︽
佛
地
論
︾
云:
菩
薩
履
三
妙
慧,
淨
土
往
|
懷,
恆
不
忘
失,
為
思
慧;
持
念
不
輟,
無
有
間
斷,
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7 |
根,
橫
超
三
界,
直
截
生
死,
速
證
菩
提,
無
有
何
門
|
觀
音
當
選。
若
對
十
方
通
論,
念
佛
法
門,
都
攝
六
|
﹁
若
對
此
方
之
機,
娑
婆
眾
生,
耳
根
利
故,
所
以
|
音
為
最。
今
念
佛
法
門,
何
得
稱
為
第
一?
﹂
答:
|
圓
通,
乃
選
觀
音
耳
根,
偈
曰:
成
就
涅
槃
心,
觀
世
|
攝
六
根,
念
佛
法
門,
最
為
第
一。
問:
﹁
文
殊
揀
選
|
定
慧
平
等,
能
到
勝
定
故。
斯
為
第
一
者:
斯
指
都
|
慧
均
等
任
持,
雙
離
昏
沉
掉
舉
也;
至
即
是
到,
由
|
梵
語
三
摩
地,
此
云
等
持,
又
云
等
至,
等
持
即
定
|
得
三
摩
地:
乃
依
因
感
果,
由
本
脩
因,
證
圓
通
果。
|
全
歸
中
道,
即
是
理
一
心
也。
|
佛
是
心,
念
而
無
念,
無
念
而
念,
不
落
空
有
二
邊,
|
相
應,
念
念
佛;
相
應、
乃
心
佛
一
如,
即
心
是
佛,
即
|
相
繼
續
也,
無
有
間
斷;
一
念
相
應,
一
念
佛,
念
念
|
相
繼
者:
眾
念
不
生
曰
淨,
一
心
繫
佛
曰
念,
念
念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
|
98 |
|
|
|
|
|
|
|
|
|
|
第
三
冊
終
|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經
正
文
卷
第
五
終
講
義
|
楞
嚴
經
講
義
第
十
四
卷
終
|
三
位,
丑
初
諸
聖
略
說
竟。
|
可
及,
故
稱
第
一。
卯
七
勢
至
根
大
竟,
併
前
二
十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十四卷 圓瑛大師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