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二
敘
開
悟
|
癸
初
敘
承
示
|
三
發
廣
大
心
壬
初
分
二
|
二
讚
謝
獲
益
|
壬
初
承
示
開
悟
|
辛
二
阿
難
明
心
生
信
分
三
|
|
|
|
受
法
弟
子
明
暘
日
新
敬
校
|
福
州
鼓
山
湧
泉
禪
寺
圓
瑛
宏
悟
述
|
楞
嚴
經
講
義
|
大
佛
頂
如
來
密
因
修
證
了
義
諸
菩
薩
萬
行
首
|
|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經
講
義
第
九
卷
圓
瑛
大
師
著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 |
見
等,
而
克
就
根
性,
直
指
其
實
體。
二、
示
陰
等,
而
|
極
微
細
而
盡
精
妙
矣。
顯
真
心
文
中
亦
三:
一
示
|
非
心;
三、
縱
奪
以
決
指
無
體。
是
所
以
破
妄
心
者,
|
心
有
三:
一、
七
破
以
密
示
無
處;
二、
重
徵
以
顯
呵
|
近,
今
當
總
前,
撮
其
大
要,
令
知
微
妙
之
實。
破
妄
|
顯
真
科
中,
諸
文
為
言,
良
以
此
大
開
解,
功
夫
非
|
上
三
卷
之
微
妙
開
示。
︽
正
脈
︾
云:
通
承
破
妄
|
指
生
滅
身
中
有
佛
性,
一
切
諸
法
是
真
如:
此
即
|
涅
槃
正
因。
妙
者
奧
妙,
今
日
實
教,
廣
談
了
義,
直
|
日
權
宗,
未
曾
顯
說,
六
識
是
生
死
根
本,
根
性
是
|
時,
乃
如
來
破
妄
顯
真,
已
竟
之
時。
微
者
隱
微,
昔
|
大
乘
正
信,
先
敘
承
示,
以
為
開
悟
之
大
本
也。
爾
|
此
結
集
經
家,
敘
述
阿
難,
悟
明
本
有
真
心,
發
起
|
爾
時
阿
難,
及
諸
大
眾,
蒙
佛
如
來,
微
妙
開
示。
|
今
初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 |
性,
普
融
萬
法,
可
謂
發
妙
明
心,
而
極
奧
妙
矣!
由
|
細
矣!
更
為
會
四
科,
全
事
即
理,
融
七
大
全
相
皆
|
超
情、
離
見、
經
歷
十
番,
可
謂
發
妙
明
心,
而
至
微
|
心,
顯
見
不
動、
不
滅、
不
失、
無
還、
不
雜、
無
礙、
不
分、
|
來
為
發
妙
明
心,
為
開
道
眼。
如
來
即
為
指
見
是
|
難
認
識
為
心,
三
迷
被
破,
遂
即
捨
妄
求
真,
求
如
|
阿
難
開
悟,
即
是
已
開
見
道
之
眼。
自
第
一
捲
阿
|
遍
十
方,
見
十
方
空,
如
觀
手
中,
所
持
葉
物。
|
身
心
蕩
然,
得
無
罣
礙,
是
諸
大
眾,
各
各
自
知,
心
|
今
初
|
敘
心
蕩
然
二
敘
身
蕩
然
|
癸
二
敘
開
悟
分
二
子
初
|
微
細
而
盡
精
妙
矣。
|
融,
以
彰
其
全
體。
是
所
以
顯
真
心
者,
亦
可
謂
極
|
廣
融
諸
相,
以
明
其
一
體。
三、
示
地
等,
而
極
顯
圓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 |
位
有
淺、
深
不
同,
悟
有
解、
證
不
等,
所
悟
為
何?
乃
|
大
眾,
亦
多
各
各
自
知;
自
知
即
悟
也。
其
中
大
眾,
|
來,
微
妙
開
示,
不
獨
當
機
阿
難
得
悟,
是
諸
同
聞
|
是
諸
大
眾,
各
各
自
知,
心
遍
十
方
者:
以
既
蒙
如
|
然
寬
廓,
得
無
罣
礙,
得
大
受
用
也。
|
妙
心
圓
明,
遍
周
法
界,
則
心
蕩
然;
無
形
無
相,
蕩
|
之
內,
今
者
知
法
身
清
淨,
遍
一
切
處,
則
身
蕩
然;
|
身,
妙
明
心,
埋
沒
於
塵
勞
煩
惱
之
中,
幻
妄
身
心
|
也。
二、
知
真
本
具:
昔
在
迷
時,
將
本
有
法
性
|
蕩
然
如
大
水
漂
蕩
無
存,
故
得
無
礙,
解
脫
自
在
|
錮,
皆
成
罣
礙。
今
者
了
達
妄
身、
妄
心,
本
自
空
寂,
|
六
塵
緣
影,
為
自
心
相;
乃
為
六
根
所
局,
六
識
所
|
妄
本
空:
昔
在
迷
時,
妄
認
四
大
假
合,
為
自
身
相;
|
身
心
蕩
然,
得
無
罣
礙
者:
當
以
二
義
釋
之:
一、
達
|
是
阿
難
明
心
生
信,
頓
開
道
眼,
故
有
此
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 |
此
悟
萬
法
唯
心。
妙
明
元
心,
即
如
來
藏
心。
一
切
|
一
切
世
間,
諸
所
有
物,
皆
即
菩
提,
妙
明
元
心。
|
也。
葉
即
貝
葉,
物
如
菴
摩
羅
果。
|
真
心
中,
如
觀
手
中,
所
持
葉
物,
此
則
觀
大
同
小
|
十
方,
見
十
方
虛
空,
乃
依
報
世
界
之
最
大
者。
在
|
散
月
明,
瓜
熟
蒂
落,
如
人
飲
水,
冷
煖
自
知。
心
遍
|
今
聞
四
科,
全
事
即
理,
七
大
全
相
皆
性,
到
此
云
|
明,
不
動
周
圓,
妙
真
如
性。
﹂
此
皆
不
自
知
也。
|
云:
﹁
殊
不
能
知,
生
滅
去
來,
本
如
來
藏,
常
住
妙
|
又
謂:
﹁
茫
然
不
知,
是
義
終
始!
﹂
四
科
總
標
文
|
中
則
曰:
﹁
云
何
得
知,
是
我
真
性?
﹂
不
分
科
中
|
河,
虛
空
大
地,
咸
是
妙
明
真
心
中
物。
﹂
不
雜
科
|
常
心
性。
﹂
不
失
科
中
云:
﹁
不
知
色
身
外
洎
山
|
為
心,
執
心
在
身
內;
捨
妄
求
真
文
云:
﹁
不
知
寂
|
悟
真
心,
遍
滿
十
方,
包
含
萬
法。
較
之
昔
日,
認
識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 |
滿,
故
曰:
心
精
遍
圓。
含
容
萬
法,
包
裹
十
方,
無
往
|
惟
精
惟
一,
惟
是
一
真
法
界,
純
一
無
雜,
周
遍
圓
|
真
認
妄,
迷
已
為
物,
曾
無
超
越;
今
者
圓
悟
真
心,
|
色
身
之
內,
身
在
界
中,
界
在
空
中,
重
重
含
裹,
遺
|
此
悟
心
包
萬
法。
嚮
者
誤
認
妄
想
為
真
心,
惑
在
|
心
精
遍
圓,
含
裹
十
方。
|
分
別
為
心
矣。
|
心,
顯
示
真
心
之
旨,
方
以
極
領,
更
不
再
認
緣
塵
|
科,
皆
即
如
來
藏
性,
而
成
此
悟,
至
此
則
斥
破
妄
|
心
世
界,
元
是
菩
提,
妙
淨
明
體。
﹂
又
領
陰
等
四
|
又
領
第
八
顯
見
不
分
文
云:
﹁
此
見
及
緣
即
身
|
汝
身
汝
心,
皆
是
妙
明,
真
精
妙
心
中
所
現
物。
﹂
|
﹁
色
心
諸
緣,
及
心
所
使,
諸
所
緣
法,
唯
心
所
現;
|
也。
此
皆
領
上
顯
見
科
中,
第
四
顯
見
不
失
文
云:
|
包
括
之
詞,
世
間
即
情、
器
二
世
間,
身
心
世
界
是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 |
雖
然
暫
存,
終
非
永
存,
故
曰
若
存;
又
如
幻
事
夢
|
喻
生
身
渺
小。
此
身
在
法
性
空
中,
如
草
露
風
燈,
|
小,
極
幻
妄,
似
有
似
無。
太
虛
喻
法
身
廣
大,
微
塵
|
彼
十
方
虛
空
之
中,
風
吹
所
起
一
點
微
塵,
至
渺
|
高
不
過
七
尺,
壽
不
上
百
年,
總
屬
幻
妄
不
實,
猶
|
廓
曠
蕩,
猶
若
太
虛,
反
觀
父
母
所
生
血
肉
之
身,
|
空
界
之
中,
不
能
超
越;
今
則
悟
明
本
有
法
身,
虛
|
身,
亦
復
認
物
為
己,
六
根
各
局,
四
支
質
礙,
處
在
|
此
悟
正
報
法
身。
嚮
者
妄
認
四
大
假
合,
以
為
遍
|
一
微
塵,
若
存
若
亡。
|
反
觀
父
母,
所
生
之
身,
猶
彼
十
方
虛
空
之
中,
吹
|
子
二
敘
身
蕩
然
|
來
藏,
而
成
此
悟。
以
上
正
敘
心
蕩
然,
得
無
罣
礙。
|
小
成
大
也。
乃
領
上
七
大
文
中,
性
真
圓
融,
皆
如
|
而
非
常
住
真
心,
無
處
不
是
性
淨
明
體,
此
則
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8 |
蕩
然,
因
悟
法
身
廣
大,
常
住
不
滅,
故
反
觀
父
母
|
心
包
萬
法,
澈
悟
依
報,
法
法
全
真。
後
敘
身
|
阿
難
與
大
眾,
自
知
妙
心,
遍
滿
十
方,
萬
法
唯
心,
|
法
身
妙
心,
故
得
蕩
然
無
礙。
下
則
先
敘
心
蕩
然。
|
然,
得
無
罣
礙,
身
即
法
性
身,
心
即
妙
明
心,
因
悟
|
此
結
身
蕩
然
也。
前
敘
開
悟
之
文,
總
標
身
心
蕩
|
虛
也。
瞭
然
自
知,
獲
本
妙
心,
常
住
不
滅
者:
|
出
生,
隨
處
滅
盡,
乃
屬
幻
妄
無
常。
此
則
轉
實
為
|
漚,
倏
起
倏
滅,
起
無
所
從
來,
滅
無
所
從
去,
常
處
|
清
不
動
之
巨
大
也
海;
生
身
如
海
中
所
流
一
浮
|
向
者
誤
執
此
身
堅
實,
今
悟
法
性
身,
如
湛
然
澄
|
本
妙
心,
常
住
不
滅。
|
如
湛
巨
海,
流
一
浮
漚,
起
滅
無
從,
瞭
然
自
知,
獲
|
為
細
也。
|
境,
雖
未
即
亡,
終
歸
滅
亡,
故
曰
若
亡。
此
則
轉
麤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9 |
體,
令
行
人
於
此
著
眼;
蓋
通
前
三
卷
工
夫,
全
為
|
讚
之
前,
特
詳
敘
此
者,
正
以
示
奢
摩
他,
秘
奧
觀
|
︽
正
脈
︾
交
光
法
師
云:
經
家
於
佛
說
之
後,
偈
|
而
成
此
悟
也。
|
七
大
一
一
皆
如
來
藏,
本
無
生
滅,
諸
微
妙
開
示,
|
心,
本
覺
常
住,
會
四
科
一
一
非
因
緣,
非
自
然,
融
|
不
滅、
不
失、
無
還
三
科,
及
釋
迷
悶
科
末,
清
淨
本
|
則
永
劫
不
滅,
故
曰
﹁
常
住
不
滅
﹂。
此
亦
領
前,
|
身
常
無
始
終,
住
無
去
來,
無
始
無
終,
無
去
無
來,
|
本
來
面
目,
雖
然
曰
獲,
既
屬
本
有,
實
非
新
得。
此
|
迷
時,
法
身
埋
沒
在
五
蘊
身
中;
今
已
開
悟,
親
見
|
親
見,
本
覺
妙
心。
本
覺
妙
心,
是
本
有
法
身,
一
向
|
到,
自
知
自
信,
不
由
他
悟
也。
獲
本
妙
心
者:
即
得
|
﹁
瞭
然
自
知
﹂。
瞭
然
明
白,
纖
毫
不
昧,
親
證
實
|
所
生
之
身,
如
空
中
一
塵,
海
中
一
漚,
是
以
結
曰: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0 |
盡
其
精
細,
始
屬
微
字,
宜
酌
分
之。
初
承
示
開
悟
|
此
方
了
其
密
字,
以
體
屬
秘
奧
故
也。
彼
乃
兼
用,
|
他
未
竟,
後
二
藏
未
談,
彼
是
何
意?
答:
徵
密
觀
照,
|
處,
其
歸
一
也。
問:
此
似
意
盡
無
餘,
然
奢
摩
|
彼
直
入
無
分
別,
此
由
方
便
分
別,
至
此
無
分
別
|
天
過
犯,
則
西
來
直
指,
正
法
眼
藏,
即
此
而
已。
但
|
照,
以
親
見
自
心,
非
作
意
思
惟
故。
若
更
不
避
彌
|
如,
更
無
餘
物
故。
若
兼
了
因,
即
奢
摩
他
秘
密
觀
|
一
體,
若
語
正
因
本
性,
即
空
如
來
藏,
以
一
味
真
|
積
之
歲
月,
而
不
心
開
者,
未
之
有
也。
當
知
本
惟
|
費
纖
毫
功
力,
身
心
本
來,
廓
周
沙
界;
但
不
馳
散,
|
惟,
物
物
頭
頭,
瞭
然
在
目,
渾
是
妙
心
自
體,
亦
不
|
故
也。
行
人
若
能
於
斯
所
敘,
心
境
一
如,
不
犯
思
|
轉,
權
乘
不
究
竟
者,
皆
緣
未
見
此
體,
猶
如
生
盲
|
揭
露,
此
至
妙
至
密
之
觀
體
也。
良
以
眾
生
常
流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1 |
所
悟
之
理,
即
佛
所
證、
所
說
之
法,
乃
依
之
而
讚
|
所
證,
亦
為
佛
所
說,
標
佛
即
可
攝
法。
阿
難
今
以
|
三
字
雙
讚
佛
法。
標
偈
中
袛
標
讚
佛,
以
法
是
佛
|
此
讚
謝
佛
法。
上
句
讚
佛,
下
句
上
四
字
讚
法,
下
|
妙
湛
總
持
不
動
尊,
首
楞
嚴
王
世
希
有!
|
所
悟
之
理,
偈
讚
於
佛:
|
難
但
解
悟
而
已,
是
以
仍
居
初
果
之
位,
今
即
以
|
悟、
證
悟
之
不
同,
位
有
深
位、
淺
位
之
不
等。
如
阿
|
未
悟,
今
得
妙
悟,
是
為
昔
所
未
曾
有,
蓋
悟
有
解
|
此
亦
經
家
所
敘,
禮
謝
標
偈。
得
未
曾
有
者:
向
所
|
禮
佛
合
掌,
得
未
曾
有!
於
如
來
前,
說
偈
讚
佛:
|
身
今
初
|
初
讚
謝
佛
法
二
悟
獲
法
|
壬
二
讚
謝
獲
益
分
二
癸
|
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2 |
迷
此,
全
智
成
識;
我
佛
因
中
悟
此,
依
如
如
智,
照
|
個
個
具
有
如
來
智
慧
德
相,
即
指
般
若
德。
眾
生
|
若
妙
智,
是
般
若
德,
人
人
本
有。
佛
云:
大
地
眾
生,
|
總
持:
讚
佛
報
身。
報
身
以
智
慧
為
身,
此
智
即
般
|
然
映
一
切。
﹂
故
讚
曰
妙
湛。
|
妙
極
法
身,
是
謂
成
佛。
經
云:
﹁
微
妙
淨
法
身,
湛
|
滅,
為
因
地
心,
然
後
圓
成,
果
地
修
證,
得
證
離
垢
|
真
心,
即
法
身
德。
依
此
自
性
清
淨
法
身,
不
生
不
|
沒
於
五
蘊
山
中,
我
佛
因
中,
悟
此
妙
覺
湛
然
之
|
佛
性,
妙
覺
湛
然,
遍
周
法
界。
眾
生
在
迷,
法
身
埋
|
為
法
性,
在
有
情
分
中
為
佛
性,
即
眾
生
本
有
之
|
法
身。
法
身,
為
諸
法
所
依
之
理
體,
在
無
情
分
中
|
佛;
乃
順
序
而
讚,
與
諸
家
略
有
不
同。
妙
湛
讚
佛
|
密
之
藏,
圓
成
法、
報、
應
三
身,
讚
佛
三
身,
是
謂
讚
|
佛
法。
上
句
依
佛
所
證,
法
身、
般
若、
解
脫
三
德
秘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3 |
因
剋
果,
五
住
究
盡,
二
死
永
亡,
福
慧
兩
足,
九
界
|
以
佛
證
三
德
成
三
身,
故
以
讚
之。
尊
字,
由
佛
從
|
說
法,
故
讚
曰
不
動。
此
以
三
德
三
身
合
釋,
|
相,
不
動
寂
場,
而
遊
鹿
苑,
現
丈
六
身,
為
五
比
丘
|
初
說
華
嚴,
以
大
教
不
契
於
小
機,
由
是
雙
垂
兩
|
應
十
方,
自
在
解
脫,
任
運
無
礙,
即
解
脫
德。
如
佛
|
得
度
者,
即
現
樹
神
身;
隨
機
應
現,
不
動
本
際,
普
|
以
劣
應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劣
應
身;
應
以
樹
神
身
|
察
眾
生,
應
以
勝
應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勝
應
身;
應
|
讚
佛
應
身。
應
身
乃
應
眾
生
機,
所
示
現
之
身,
觀
|
為
眾
生,
作
外
熏
之
緣,
故
讚
曰
總
持。
不
動:
|
得
智,
成
他
受
用
報
身。
總
持
無
量,
相
好
莊
嚴,
能
|
切
智,
是
為
一
切
智
之
根
本。
依
根
本
智,
復
起
後
|
成
智,
得
根
本
智,
成
自
受
用
報
身。
此
智
總
持
一
|
如
如
理,
回
光
返
照,
照
澈
心
源,
惑
盡
智
圓,
轉
識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4 |
有
耶?
|
難;
譬
如
優
曇
花,
時
時
乃
一
現。
﹂
豈
非
世
所
希
|
出
於
世,
懸
遠
值
遇
難;
正
使
出
於
世,
說
是
法
復
|
字,
雙
讚
佛
法,
難
逢
難
遇。
如
法
華
經
云:
﹁
諸
佛
|
悟
此,
故
以
所
悟
之
定
名
讚
之。
世
希
有
三
|
此
定
為
定
中
之
王,
能
統
百
千
三
昧。
阿
難
聞
此
|
搖,
本
不
生
滅,
自
性
天
然
妙
定,
即
首
楞
嚴
定
也。
|
一
切
事
相
之
法,
一
一
會
歸
如
來
藏
性,
本
不
動
|
堅
固,
佛
證
此
究
竟
堅
固
之
定,
前
說
四
科
七
大,
|
名。
今
以
總
名
讚
之。
首
楞
嚴
譯
為
一
切
事
究
竟
|
有
三
摩
提,
名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王,
即
三
定
之
總
|
妙
奢
摩
他、
三
摩、
禪
那,
乃
定
之
別
名;
後
佛
告
以
|
阿
難
啟
請,
十
方
如
來,
得
成
菩
提
之
定。
前
請
說
|
首
楞
嚴
王:
即
阿
難
所
請,
世
尊
所
證、
所
說
之
法。
|
稱
尊。
為
世
間
六
凡,
出
世
三
乘,
之
所
共
尊
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5 |
開
示,
二
由
阿
難
悟
明
心
性,
如
若
不
悟
真
心,
安
|
一
旦
銷
除
矣!
而
此
銷
除
之
功,
一
由
如
來
微
妙
|
托
出,
如
雲
開
見
日,
冰
化
為
水,
億
劫
顛
倒
妄
想,
|
即
真,
復
融
七
大,
全
相
全
性,
將
本
有
法
身,
和
盤
|
之
佛
性,
十
番
正
示,
二
見
翻
顯,
更
會
四
科,
則
妄
|
今
聞
如
來,
循
循
善
誘,
破
緣
影
之
非
心,
指
根
中
|
旦
開
悟,
親
見
本
來
面
目,
則
無
得
為
得
矣!
|
蔽。
將
本
有
法
身,
迷
不
自
知,
則
非
失
似
失,
若
一
|
為
實
我,
萬
法
為
實
法,
我、
法
二
執
顛
倒
重
重
錮
|
惑
法
在
心
外,
身
心
萬
法,
各
有
自
體,
妄
認
身
心
|
迷
真
認
妄,
執
妄
為
真,
真
妄
顛
倒。
迷
心
在
身
內,
|
者
銷
除,
億
劫
即
無
量
劫,
非
局
定
數;
顛
倒
想
者,
|
此
明
所
獲
之
益。
上
句
斷
妄
益,
下
句
明
真
益。
銷
|
銷
我
億
劫
顛
倒
想,
不
歷
僧
祗
獲
法
身。
|
癸
二
悟
獲
法
身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6 |
證
得
之
不
同。
阿
難
煩
惱
障
重,
所
知
障
輕,
況
已
|
今
特
詳
釋:
第
一
當
究
獲
字;
獲
者
得
也,
有
悟
得
|
歷
僧
祗
獲
法
身
耶?
以
致
議
論
紛
紛,
莫
衷
一
是。
|
來
說
定
已
竟,
方
得
進
位
於
二
果,
何
得
遽
云,
不
|
是
未
獲
法
身
之
明
證;
三、
阿
難
仍
居
初
果,
至
如
|
大
乘
圓
實
之
旨;
二、
阿
難
希
除
細
惑,
早
登
妙
覺,
|
疑
有
三:
一、
執
婆
沙
唯
識,
權
乘
不
了
之
義,
疑
今
|
三
大
阿
僧
祗
劫,
已
獲
法
身,
以
為
致
疑
之
端。
致
|
祗,
然
後
究
竟
法
身。
﹂
今
阿
難
自
敘,
不
必
經
歷
|
初
地
至
七
地,
滿
二
僧
祗,
八
地
至
等
覺,
是
三
僧
|
分
法
身。
﹂
︽
唯
識
論
︾
云:
﹁
地
前
歷
一
僧
祗,
|
﹁
三
祗
修
六
度
行,
百
劫
種
相
好
因,
然
後
獲
五
|
數
劫。
劫
者
劫
波,
乃
長
時
分。
︽
婆
沙
論
︾
云:
|
不
歷
僧
祗
獲
法
身
者:
梵
語
阿
僧
祗
劫,
此
云
無
|
得
銷
除
妄
惑?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7 |
名
為
性
顛
倒,
至
後
開
悟,
見
心
於
太
虛
之
外
者,
|
全
體
即
佛。
如
前
開
示,
迷
心
於
色
身
之
中
者,
既
|
礙
圓
融,
故
雖
未
及
斷
惑
究
竟,
不
妨
全
獲
法
身,
|
正
脈
疏,
交
光
法
師
云:
按
圓
教
教
旨,
則
行
布
不
|
實
教
旨:
行
布
不
礙
圓
融,
圓
融
不
礙
行
布,
此
如
|
漸
之
教,
必
歷
僧
祗,
方
獲
法
身
耶?
第
三
當
究
圓
|
光,
便
同
本
得,
但
離
妄
緣,
即
如
如
佛。
﹂
豈
同
權
|
覺
經
云:
﹁
一
切
眾
生,
本
成
佛
道,
倘
能
一
念
回
|
性
具,
貴
在
了
悟。
未
悟
之
先,
法
身
本
自
現
成,
圓
|
實
教
殊:
權
教
多
重
事
相,
必
假
修
成,
實
教
則
重
|
有
佛
性,
而
云
悟
獲
法
身
者,
何
過?
第
二
當
究
權
|
蓋,
現
倒
想
已
銷,
如
雲
開
自
當
見
日,
則
親
見
本
|
人
人
本
具
清
淨
法
身,
昔
被
顛
倒
妄
想
之
所
覆
|
真
心,
以
為
菩
提
正
因,
此
心
不
生
滅,
不
動
搖,
即
|
發
大
心,
已
求
佛
定,
佛
為
重
重
開
示,
直
指
本
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8 |
壬
三
發
廣
大
心
分
五
癸
|
拘
矣。
二
讚
謝
獲
益
竟。
|
若
更
取
於
延
促
同
時
之
玄
旨,
愈
不
可
以
長
短
|
如
是
則
雖
謂
其
卻
更
不
歷
乎
僧
祗,
亦
無
礙
也。
|
住
後,
斷
別
惑
以
去,
一
生
有
圓
曠
劫
之
果
者
矣。
|
雖
進
斷
通
惑,
亦
與
權
漸
脩
者,
日
劫
相
倍。
至
於
|
了
不
相
礙
也。
何
況
圓
頓
悟
後
之
脩,
念
念
是
佛,
|
成
究
竟
佛
果,
當
亦
與
此
不
歷
之
前,
先
獲
法
身,
|
﹂
可
為
明
證
矣。
如
是
則
雖
卻
後,
更
歷
僧
祗,
以
|
﹁
理
則
頓
悟,
乘
悟
併
銷;
事
非
頓
除,
因
次
第
盡。
|
細
惑,
更
歷
諸
果,
更
成
究
竟
寶
王
也。
此
經
後
云:
|
又
圓
融
不
礙
行
布,
故
雖
全
獲
法
身,
不
妨
更
除
|
失
旨
之
甚
也。
|
法
身
矣。
然
則
執
現
果,
而
不
許
阿
難
獲
法
身
者,
|
豈
不
號
為
正
遍
知
哉?
正
遍
知,
即
成
正
覺,
而
獲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19 |
將
此
深
心
奉
塵
剎,
是
則
名
為
報
佛
恩
者:
此
字
|
自
利,
還
要
利
他,
度
脫
如
是,
恆
河
沙
數
之
眾
生。
|
乃
運
悲,
下
度
眾
生
以
利
他。
還
字
即
表
示
不
但
|
自
在
也。
此
句
乃
運
智,
上
求
佛
道
以
自
利;
下
句
|
菩
提
佛
果,
成
就
寶
王。
寶
王
即
佛
寶
法
王,
於
法
|
究
竟
法
身,
故
發
願
自
今
以
往,
精
進
修
持,
早
得
|
悟
獲
法
身,
但
是
理
法
身,
今
欲
依
悟
起
脩,
冀
得
|
成
佛
度
生,
報
佛
開
示
之
深
恩。
今
字
對
前
說,
前
|
阿
難
既
已
悟
獲
法
身,
自
知
成
佛
有
分,
故
發
願
|
心
奉
塵
剎,
是
則
名
為
報
佛
恩。
|
願
今
得
果
成
寶
王,
還
度
如
是
恆
沙
眾。
將
此
深
|
今
初
|
速
成
正
覺
五
申
述
不
退
|
生
三
求
除
細
惑
四
|
初
發
願
報
恩
二
誓
度
眾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0 |
以
願
重
力
微,
故
俯
伏
啟
請
世
尊,
為
作
證
明,
實
|
此
偈
五
濁
誓
入,
是
果
前
自
未
得
度,
先
度
人
也。
|
前
偈
發
願
度
生,
是
果
後
自
覺
已
圓,
然
後
覺
他;
|
生
未
成
佛,
終
不
於
此
取
泥
洹。
|
伏
請
世
尊
為
證
明,
五
濁
惡
世
誓
先
入,
如
一
眾
|
癸
二
誓
度
眾
生
|
願
學,
以
必
達
法
門,
方
能
度
生
故。
|
故;
次
句
眾
生
無
邊
誓
願
度,
兼
攝
法
門
無
量
誓
|
攝
煩
惱
無
盡
誓
願
斷,
以
斷
盡
煩
惱,
方
證
菩
提
|
句,
亦
即
四
弘
誓
願:
首
句
佛
道
無
上
誓
願
成,
兼
|
名
為
報
答
我
佛,
微
妙
開
示
之
深
恩
也。
此
偈
兩
|
則
廣
行
濟
度,
以
求
福
足,
莊
嚴
成
佛
國
土,
是
則
|
諸
佛
眾
生,
於
佛
則
常
隨
受
學,
以
求
慧
足;
於
生
|
束
為
深
心。
願
將
此
深
心,
回
奉
十
方,
微
塵
剎
土,
|
指
上
智
悲
二
心,
將
此
深
心
四
字,
雙
運
二
心,
而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1 |
未
證
言
證,
不
悟
有
漏
界
中,
終
非
究
竟。
五
者
邪
|
成。
四
者
見
取:
非
果
計
果,
而
起
自
負
所
見
之
見,
|
持
戒
之
見,
修
諸
苦
行,
不
悟
蒸
沙
作
飯,
塵
劫
難
|
偏,
失
乎
中
道。
三
者
戒
取:
非
因
計
因,
而
起
我
能
|
執
空,
而
起
二
邊
之
見,
一
味
偏
執,
不
悟
見
解
既
|
愛。
不
悟
四
大
假
合,
總
屬
無
常。
二
者
邊
見:
執
有
|
一
者
身
見:
執
身
為
我,
而
起
我
身
之
見,
妄
生
貪
|
名
為
使,
而
幾
微
迅
速,
非
比
五
鈍
使,
故
名
為
利。
|
能
使
眾
生,
造
作
諸
業,
能
使
眾
生,
趣
入
生
死,
故
|
體,
諸
見
熾
盛,
即
其
相
也。
五
利
使
者,
五
種
妄
見,
|
眾
生
具
下
四
濁,
即
名
劫
濁。
二
見
濁:
五
利
使
為
|
交
湊,
是
其
相
也。
時
當
減
劫,
人
壽
減
至
二
萬
歲,
|
梵
語
劫
波,
此
云
時
分,
劫
濁
無
別
體,
即
下
四
濁
|
惡
世
誓
先
入
者:
此
急
於
救
苦
也。
五
濁:
一
劫
濁:
|
求
慈
光
加
被,
令
得
不
退,
滿
斯
弘
願。
五
濁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2 |
外
身
四
大
假
合,
屬
色
陰;
內
心
前
五
識,
領
受
五
|
即
其
相
也。
眾
生
積
聚
五
陰
為
身,
故
曰
攬
五
陰。
|
四
眾
生
濁:
攬
五
陰
見
慢
為
體,
惡
名
穢
稱,
|
五
種
妄
心,
煩
動
惱
亂,
渾
濁
自
性,
故
名
煩
惱
濁。
|
五
者
疑
心:
於
諸
善
法,
心
起
疑
貳,
不
能
決
擇,
此
|
察。
四
者
慢
心:
於
諸
眾
生,
心
起
驕
慢,
不
能
謙
遜。
|
心:
於
中
庸
境
上,
非
違
非
順,
起
諸
癡
迷,
不
能
覺
|
愛。
二
者
瞋
心:
於
違
情
境
上,
起
諸
瞋
恨。
三
者
癡
|
滯,
故
名
為
鈍。
一
者
貪
心:
於
順
情
境
上,
起
諸
貪
|
眾
生,
趣
入
生
死,
故
亦
名
使,
比
前
五
利,
稍
為
鈍
|
五
鈍
者,
五
種
妄
心,
能
使
眾
生,
造
諸
惡
業,
能
使
|
三
煩
惱
濁:
五
鈍
使
為
體,
三
災
感
召,
即
其
相
也。
|
汨
沒,
渾
濁
自
性,
故
名
見
濁。
|
不
悟
雜
毒
入
心,
自
誤
誤
人。
此
五
種
妄
見,
昏
昧
|
見:
撥
無
因
果,
而
起
邪
外
斷
常
之
見,
墮
豁
達
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3 |
生
之
名,
鄙
惡
下
賤,
色
心
劣
穢,
生
死
輪
迴,
備
嬰
|
因,
今
世
所
受
果
報,
以
為
其
體。
惡
名
穢
稱
者,
眾
|
為
見
我,
慢
是
俱
生
主
宰,
為
慢
我;
前
世
所
作
業
|
陰,
是
謂
攬
五
陰。
見
慢
果
報
者,
見
是
橫
計
主
宰,
|
冷
觸,
壽
命
斷
絕;
執
持
此
身,
不
至
散
壞
者,
即
識
|
在
身
中,
乃
有
煖
氣,
壽
命
未
盡,
識
若
離
身,
便
生
|
諸
識
中
矣。
八
識
執
持
息、
煖、
壽
三,
一
期
往
世,
識
|
分
屬
八
識,
則
心
王
心
所,
攝
無
不
盡,
心
所
即
攝
|
心
所,
尚
有
四
十
八
心
所,
收
攝
未
盡,
今
以
四
陰,
|
偏
重,
故
以
屬
之。
有
以
中
間
三
陰,
配
受、
想、
思
三
|
流
不
息,
即
行
陰,
雖
諸
識
皆
有
思,
惟
七
識
思
力
|
屬
之;
七
識
恆
審
思
量,
念
念
相
續,
如
急
流
水,
遷
|
想
陰;
雖
諸
識
皆
有
想,
惟
六
識
想
力
最
勝,
故
以
|
偏
強,
故
以
屬
之;
六
識
想
像
前
塵,
落
卸
影
子,
即
|
塵
境
界,
為
受
陰,
雖
諸
識
皆
有
受,
惟
五
識
受
力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4 |
如
一
眾
生
未
成
佛,
終
不
於
此
取
泥
洹
者:
此
廣
|
師
之
後
塵
也。
|
現
於
世。
阿
難
亦
誓
願,
先
入
濁
世
度
生,
欲
步
本
|
惡
世。
眾
生
剛
強,
難
調
難
伏,
我
佛
於
此
時
候,
出
|
至
一
百
歲
時,
五
濁
熾
盛,
其
苦
轉
劇,
名
為
五
濁
|
世。
人
壽
從
二
萬
歲,
過
一
百
年
減
一
歲,
減
|
脩
短
無
定,
生
死
不
測,
故
云
命
濁:
是
為
五
濁
之
|
以
為
體。
催
年
減
壽
者,
以
人
生
上
壽,
不
過
百
年,
|
作
六
和
合。
色、
心
連
屬,
執
持
不
散,
足
為
命
根,
故
|
之
體,
因
四
大
色
法,
壅
令
留
礙,
元
依
一
精
明,
分
|
之
物,
因
有
八
識
見
分,
旋
令
覺
知,
見
分
本
一
精
|
法。
人
生
攬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為
身,
四
大
本
無
知
|
色
即
地、
水、
火、
風
之
色
法,
心
即
見、
聞、
覺、
知
之
心
|
五
命
濁:
色
心
連
持
為
體,
催
年
減
壽,
則
其
相
也。
|
眾
苦,
故
名
眾
生
濁。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5 |
二
分
別;
一、
界
內
思
惑;
二、
界
外
無
明。
思
惑
是
煩
|
悲。
是
以
希
求
我
佛,
更
為
審
除
微
細
惑,
此
惑
有
|
究
竟
之
樂,
稱
大
慈;
能
拔
眾
生
生
死
之
苦,
稱
大
|
惑,
稱
大
雄;
能
拔
無
明
深
根
稱
大
力;
能
與
眾
生
|
萬
德,
此
略
舉
而
讚。
以
佛
具
智
德,
能
破
微
細
深
|
上
句
讚
佛
德,
下
句
求
斷
惑。
佛
克
備
二
嚴,
具
足
|
大
雄
大
力
大
慈
悲,
希
更
審
除
微
細
惑。
|
癸
三
求
除
細
惑
|
菩
提
也。
|
即
眾
生
度
盡,
我
願
方
盡,
亦
即
眾
生
度
盡,
方
證
|
不
取
二
乘
獨
得
涅
槃;
二、
不
取
諸
佛
究
竟
涅
槃。
|
洹
亦
翻
滅
度,
乃
梵
音
楚
夏
之
別。
不
取
有
二:
一、
|
誓
不
成
佛,
無
二
無
別。
取
泥
洹
即
取
證
涅
槃,
泥
|
薩,
願
行
堅
強,
眾
生
度
盡,
方
證
菩
提;
地
獄
未
空,
|
大
心,
與
常
時
心
也。
誓
願
度
盡
眾
生,
如
地
藏
菩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6 |
二
嚴
之
樂,
於
十
方
世
界,
應
機
示
現,
現
坐
道
場,
|
槃,
方
登
無
上
大
覺
之
位。
更
望
佛
大
慈,
與
福
慧
|
此
仗
佛
大
悲,
拔
二
種
生
死
之
苦,
得
證
無
餘
涅
|
自
可
令
我
早
登
無
上
之
覺
道,
即
佛
果
究
竟
覺;
|
此
半
偈,
承
上
半
偈。
佛
以
大
雄
大
力,
除
我
細
惑,
|
令
我
早
登
無
上
覺,
於
十
方
界
坐
道
場。
|
癸
四
速
成
正
覺
|
明,
是
微
而
又
微,
細
而
又
細
也。
|
品
未
斷,
何
況
生、
住、
異、
滅,
分
劑
頭
數。
﹂
界
外
無
|
心,
六
品
微
細
煩
惱,
進
位
於
二
果,
尚
有
七
十
五
|
斷
根
中,
積
生
無
始
虛
習。
文
云:
﹁
斷
除
三
界
修
|
審
除
也。
阿
難
悟
後
請
脩,
至
第
八
卷
結
經
畢,
方
|
為
開
示
審
除。
第
四
卷
佛
答
滿
慈,
兼
示
阿
難,
即
|
法
身,
而
此
二
惑
俱
在,
故
欲
加
功
用
行,
求
佛
更
|
惱
障
細
分,
無
明
是
所
知
障
細
分,
阿
難
雖
悟
獲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7 |
壬
初
讚
歎
如
來
妙
示
|
大
眾
領
悟
讚
善
謝
益
辛
初
又
分
四
|
二
如
來
次
第
以
除
二
惑
三
|
辛
初
滿
慈
躡
前
以
起
二
疑
|
庚
二
除
細
惑
辨
性
相
以
開
解
分
三
|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經
正
文
卷
第
三
終
|
破
妄
顯
真
周。
庚
初
銷
倒
想
明
妄
真
以
現
信
竟。
|
我
願
無
窮
也。
從
正
宗
至
此,
說
法
當
為
一
周,
名
|
而
我
堅
固
之
心,
決
無
動
轉,
即
所
謂
虛
空
有
盡,
|
心
並
發,
四
弘
深
誓。
結
云:
縱
使
空
性,
可
以
銷
亡,
|
上
求
下
化,
廣
大
心、
第
一
心、
常
心、
不
顛
倒
心,
四
|
舜
若
多
此
云
空,
鑠
迦
羅
此
云
堅
固。
阿
難
已
發
|
舜
若
多
性
可
銷
亡,
鑠
迦
羅
心
無
動
轉。
|
癸
五
申
述
不
退
|
說
法
利
生
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8 |
疑,
即
從
本
座
而
起。
偏
袒
右
肩,
右
膝
著
地,
合
掌
|
女
也
子,
連
父
母
為
名,
即
滿
慈
子。
在
旁
觸
動
心
|
那
此
云
滿
是
父
名
彌
多
羅
尼
此
云
慈
母
名
尼
|
惑,
早
得
親
證
妙
極
法
身,
登
無
上
覺。
爾
時
富
樓
|
阿
難
明
真
生
信,
頓
獲
法
身,
更
求
如
來
審
除
細
|
來
藏,
妙
真
如
性,
乃
說
空
如
來
藏,
一
真
本
體,
令
|
融
真
妄,
令
識
萬
法
唯
心。
四
科
七
大,
一
一
皆
如
|
門,
分
別
真
妄,
令
其
捨
妄
從
真;
後
用
平
等
門,
會
|
此
科
與
上
科
對
映,
上
科
佛
為
阿
難,
先
用
方
便
|
大
威
德
世
尊!
善
為
眾
生,
敷
演
如
來
第
一
義
諦。
|
起,
偏
袒
右
肩,
右
膝
著
地,
合
掌
恭
敬,
而
白
佛
言:
|
爾
時
富
樓
那
彌
多
羅
尼
子,
在
大
眾
中,
即
從
座
|
開
示
今
初
|
確
陳
二
種
深
疑
四
望
佛
大
慈
|
二
泛
敘
自
他
疑
情
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29 |
妙
法
音,
猶
如
聾
人,
逾
百
步
外,
聆
於
蚊
蚋,
本
所
|
世
尊
常
推
說
法
人
中,
我
為
第
一。
今
聞
如
來
微
|
壬
二
泛
敘
自
他
疑
情
|
要,
曷
克
臻
此?
|
使
悟
自
心,
圓
融
周
遍,
常
住
不
滅,
非
佛
善
說
法
|
自
證
第
一
義
諦,
向
四
科
七
大,
直
指
如
來
藏
心,
|
說
小
法,
不
足
稱
之
善
為。
今
為
敷
揚
演
說,
如
來
|
惑,
悟
獲
法
身
真
理,
是
可
謂
善
為
也。
若
對
小
機
|
﹁
巧
從
花
下
路,
引
入
洞
中
天
﹂,
令
銷
億
劫
麤
|
等,
小
機
眾
生,
循
循
善
誘,
自
淺
而
深,
由
近
而
遠,
|
善
為
眾
生,
敷
演
如
來
第
一
義
諦
者。
能
為
阿
難
|
法
身。
|
佛
大
威,
阿
難
銷
除
倒
想;
由
佛
大
德,
阿
難
悟
獲
|
有
折
伏
之
嚴,
曰
大
威;
有
攝
受
之
慈,
曰
大
德。
仗
|
恭
敬,
而
白
佛
言:
乃
稱
讚
佛
為
大
威
德
世
尊,
佛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0 |
法
合
聾
人
喻
二
乘
人,
根
小
智
劣。
如
華
嚴
會
上,
|
聲
耶?
|
乎?
彼
蚊
蚋
之
形,
本
所
不
能
見,
何
況
得
聞
其
音
|
聾
人
處
遠,
即
大
聲
亦
不
得
聞,
況
蚊
納
之
細
聲
|
蚋,
即
在
近
尚
不
能
聞,
況
遠
逾
百
步
之
外
乎?
又
|
逾
百
步
之
外,
聆
於
蚊
蚋
之
聲;
意
謂
聾
人
聆
蚊
|
周
遍,
皆
精
微
奧
妙
之
法
音。
猶
如
聾
耳
之
人,
遠
|
卷,
十
顯
直
指
真
心,
四
科
全
事
即
理,
七
大
圓
融
|
為
第
一。
今
聞
如
來,
微
妙
法
音:
通
指
前
三
|
慈
因
曠
劫
來,
有
大
辯
才,
分
得
如
來
四
辯,
故
能
|
喻
說
法,
能
利
眾
生,
樓
那
第
一
﹂,
故
曰
常
推。
滿
|
諸
弟
子
中,
滿
願
第
一;
有
時
云:
﹁
種
種
因
緣,
譬
|
第
一。
︽
增
一
阿
含
︾
云:
善
說
諸
法,
廣
別
義
理,
|
滿
慈
子
自
述,
世
尊
常
時
推
重,
說
法
人
中,
我
為
|
不
見,
何
況
得
聞?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1 |
別,
而
於
法
空
勝
解,
得
以
現
前,
尚
希
如
來
審
除
|
恐
其
非
真。
何
以
故?
以
阿
難
雖
然
頓
忘
法
執
分
|
佛
妙
示,
頓
悟
妙
心,
周
遍
常
住;
意
謂
悟
則
雖
悟,
|
此
敘
阿
難。
輩
字
兼
諸
有
學。
開
悟,
指
阿
難
輩,
聞
|
世
尊!
如
阿
難
輩,
雖
則
開
悟,
習
漏
未
除。
|
詳
明,
此
等
第
一
義
諦,
究
竟
而
到
不
疑
之
地。
|
法
即
心,
諸
大
圓
融,
令
我
除
疑,
現
今
依
舊
未
能
|
心
外
實
有,
諸
大
互
相
陵
奪。
佛
雖
種
種
宣
明,
萬
|
此
敘
自
疑。
以
小
乘
法
執
未
亡,
平
日
迷
執
萬
法
|
疑
惑
地?
|
佛
雖
宣
明,
令
我
除
惑。
今
猶
未
詳,
斯
義
究
竟,
無
|
聞,
則
聞
如
不
聞。
|
所
不
見,
喻
如
來
藏
性
之
理,
本
所
不
見;
何
況
得
|
與
大
教,
程
度
隔
遠。
蚊
蚋
微
音,
喻
微
妙
法
音;
本
|
有
耳
如
聾,
不
聞
圓
頓
之
教;
逾
百
步
外,
喻
小
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2 |
癸
初
疑
萬
法
生
續
之
因
二
|
壬
三
確
陳
二
種
深
疑
分
二
|
大
乘
而
生
疑,
對
昔
日
愛
念
小
乘
而
生
悔。
|
未
能
領
悟,
尚
紆
繞
於
疑
悔
之
間,
對
今
日
所
聞
|
執
全
在。
今
聞
如
來
所
說
第
一
義
諦,
微
妙
法
音,
|
諸
漏。
觀
雖
字,
所
證
亦
非
真
實,
以
我
空
雖
證,
法
|
人,
無
欲
漏、
有
漏、
無
明
漏,
已
證
無
漏
之
位,
雖
盡
|
此
敘
他
疑。
如
我
等
輩,
在
會
之
中,
已
登
四
果
之
|
說
法
音,
尚
紆
疑
悔。
|
我
等
會
中,
登
無
漏
者,
雖
盡
諸
漏,
今
聞
如
來,
所
|
悟
與
淺
證,
二
不
相
礙
之
理。
|
絲
毫
未
動,
豈
得
謂
為
真
悟
耶?
此
滿
慈
不
達,
深
|
習
即
生、
住、
異、
滅、
分
劑
頭
數,
無
明
習
氣。
此
二
惑
|
二
字
分
解,
漏
即
我
執
俱
生,
臺
宗
曰:
﹁
思
惑
﹂。
|
細
惑,
而
我
執
俱
生
全
在,
習
漏
尚
且
未
除。
習
漏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3 |
相?
此
疑、
始
之
忽
生。
山
河
大
地,
屬
無
情
之
世
界;
|
無
為,
應
當
無
相,
云
何
忽
生
山
河
大
地
諸
有
為
|
生
續
疑。
世
間
法
是
有
為,
如
來
藏
是
無
為,
既
皆
|
﹂
因
聞
如
上
妙
示,
遂
而
起
二
疑,
此
於
萬
法
起
|
﹂
七
大
文
中,
一
一
皆
云:
﹁
如
來
藏,
清
淨
本
然。
|
如
來
藏。
﹂
陰
等
四
科,
科
科
皆
云:
﹁
本
如
來
藏。
|
科
中
云:
﹁
此
見
及
緣,
元
是
菩
提,
妙
淨
明
體
即
|
等,
等
六
入、
七
大,
總
括
上
三
卷
之
文。
顯
見
不
分
|
下
別
列。
根
塵
指
十
番
顯
見,
根
塵
對
辨。
陰、
處、
界
|
疑
情。
問
云:
世
尊!
若
復
世
間,
一
切
萬
法;
此
總
舉,
|
此
於
萬
法
以
起
疑。
前
五
句
牒
佛
語,
後
五
句
舉
|
次
第
遷
流,
終
而
復
始?
|
藏,
清
淨
本
然,
云
何
忽
生,
山
河
大
地,
諸
有
為
相?
|
世
尊!
若
復
世
間,
一
切
根
塵,
陰、
處、
界
等,
皆
如
來
|
疑
五
大
圓
融
之
故
今
初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4 |
又
如
來
說:
地、
水、
火、
風,
本
性
圓
融,
周
遍
法
界,
湛
|
癸
二
疑
五
大
圓
融
之
故
|
佛
後
分
始
生
終
續,
說
不
空
藏
以
答
之。
|
藏,
不
變
之
體;
不
達
不
空
如
來
藏,
隨
緣
之
用。
故
|
詳,
非
直
怪
問
其
不
當
生
也。
滿
慈
但
執
空
如
來
|
終
而
復
始
耶?
此
問
乃
求
佛
為
說,
始
生
終
續
之
|
本
然,
故
不
應
更
有
生
滅
之
相,
云
何
次
第
遷
流,
|
生、
老、
病、
死,
死
後
再
生,
是
謂
終
而
復
始。
以
既
是
|
續
之
意。
世
界
有
成、
住、
壞、
空,
空
已
復
成;
眾
生
有
|
即
上
世
界、
眾
生、
業
果
等
三,
終
而
復
始,
即
是
相
|
上,
若
再
加
云
何
二
字,
其
意
更
顯。
此
次
第
遷
流,
|
次
第
遷
流。
終
而
復
始
者:
此
疑
終
之
相
續,
次
第
|
法
之
相,
云
何
忽
生
山
河
大
地
等,
染
法
之
相
耶?
|
是
如
來
藏,
清
淨
本
然,
以
清
淨
故,
不
應
更
有
染
|
諸
有
為
相,
屬
有
情
之
眾
生,
及
與
業
果。
意
謂
既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5 |
總
疑
五
大,
而
不
疑
見
大、
識
大
者,
以
其
無
相
則
|
此
述
疑
情。
牒
中
惟
四
大,
此
加
空
大,
互
相
影
略。
|
界?
而
我
不
知,
是
義
攸
往。
|
世
尊!
地
性
障
礙,
空
性
虛
通,
云
何
二
俱,
周
遍
法
|
生,
復
云
何
明,
水
火
二
性,
俱
鄰
虛
空,
不
相
陵
滅?
|
世
尊!
若
地
性
遍,
云
何
容
水?
水
性
周
遍,
火
則
不
|
空
相
礙
也?
|
此
三
真
實,
何
以
現
見,
地
水
相
陵,
水
火
相
剋,
地
|
本
不
動
搖。
既
均
名
五
大,
則
地、
水、
火、
風,
亦
應
具
|
前
之
周
遍;
此
之
湛
然
常
住,
乃
常
真
實,
即
前
之
|
實,
即
前
之
性
圓;
此
之
周
遍
法
界,
乃
通
真
實,
即
|
火、
風,
均
名
五
大。
﹂
蓋
此
之
本
性
圓
融,
乃
圓
真
|
此
虛
空,
性
圓
周
遍,
本
不
動
搖,
當
知
現
前
地、
水、
|
此
於
五
大
以
起
疑。
先
牒
佛
語,
空
大
文
云:
﹁
若
|
然
常
住。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6 |
開
我
等
之
迷
雲,
令
得
慧
日
圓
明,
照
澈
本
性
圓
|
此
求
佛
釋
疑。
惟
願
如
來
發
宣
流
布
大
慈
風,
掃
|
是
語
已,
五
體
投
地,
欽
渴
如
來,
無
上
慈
誨。
|
惟
願
如
來,
宣
流
大
慈,
開
我
迷
雲,
及
諸
大
眾。
作
|
壬
四
望
佛
大
慈
開
示
|
之
義
所
歸;
攸
往
即
所
歸
也。
|
法
界?
而
我
淺
智,
不
知
是
萬
法
生
續,
五
大
圓
融
|
通
一
礙,
性
不
相
循,
云
何
地
空
二
者,
俱
能
周
遍
|
形,
乃
障
礙
之
義,
空
性
屬
無
形,
為
虛
通
之
相,
一
|
陵
滅
耶?
後
四
句
疑
地
空
相
容。
世
尊!
地
性
屬
有
|
何
佛
又
發
明,
水
火
二
性,
俱
遍
虛
空,
彼
此
不
相
|
遍,
火
大
則
應
當
不
生,
以
水
火
相
剋
之
故,
復
云
|
容
水?
中
六
句,
疑
水
火
相
容,
乃
問:
設
若
水
性
周
|
若
地
性
周
遍,
地
是
質
礙,
水
是
流
動,
云
何
地
能
|
無
礙,
故
不
疑
也。
首
二
句,
疑
地
水
相
容,
乃
問:
設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7 |
如
來
自
言
普
為
者,
即
是
以
平
等
大
慈,
而
說
殊
|
此
明
所
為
之
機
有
三:
一
定
性,
二
回
心,
三
眾
等。
|
上
乘。
阿
羅
漢
等。
|
汝
會
中,
定
性
聲
聞,
及
諸
一
切
未
得
二
空,
回
向
|
如
來
今
日,
普
為
此
會,
宣
勝
義
中,
真
勝
義
性。
令
|
此
標
為
滿
慈,
一
類
之
機。
|
阿
羅
漢:
|
爾
時
世
尊,
告
富
樓
那,
及
諸
會
中
漏
盡
無
學,
諸
|
正
為
宣
說
今
初
|
壬
初
令
益
許
說
二
|
辛
二
如
來
次
第
以
除
二
惑
分
二
|
以
起
二
疑
竟。
|
承
渴
仰
如
來,
無
上
慈
悲
之
教
誨。
初
滿
慈
躡
前
|
惑
地。
作
如
是
請
法
之
語
已,
五
體
投
拜
於
地,
欽
|
融,
周
遍
法
界,
湛
然
常
住
之
義,
而
到
究
竟
無
疑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8 |
是
阿
羅
漢
之
別
名,
以
聞
四
諦
聲,
入
涅
槃
道
故。
|
聞,
指
沉
空
滯
寂,
得
少
為
足,
鈍
根
阿
羅
漢。
聲
聞
|
令
汝
會
中,
定
性
聲
聞
下,
示
所
被
之
機。
定
性
聲
|
真
勝
義
性。
|
二
覺,
答
五
大
圓
融,
歸
極
三
藏
一
心,
為
勝
義
中,
|
之
深
源,
成
礙
之
幽
本,
答
萬
法
生
續,
不
離
性
本
|
藏
性
隨
緣
之
用。
故
佛
為
說
後
二
藏,
以
窮
生
妄
|
變
之
體;
今
滿
慈
執
清
淨
本
然,
是
執
實
難
權,
昧
|
前
阿
難
執
和
合、
因
緣,
是
執
權
疑
實,
迷
藏
性
不
|
即
一
真
法
界,
不
變
之
理
體,
能
起
隨
緣
之
事
用。
|
一
真
法
界。
此
經
所
云:
﹁
如
來
藏,
清
淨
本
然。
﹂
|
諦;
三、
證
得
勝
義:
謂
二
空
真
如;
四、
勝
義
勝
義:
謂
|
義:
謂
蘊、
處、
界
等;
二、
道
理
勝
義:
謂
苦、
集、
滅、
道
四
|
勝
義
性
者。
法
相
宗,
勝
義
諦
有
四
種:
一、
世
間
勝
|
勝
了
義,
不
獨
為
滿
慈
一
人
而
說
也。
勝
義
中
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39 |
此
因
心,
而
成
果
覺,
入
大
寂
滅
海,
即
涅
槃
果
海。
|
奢
摩
他,
令
悟
妙
心
本
具
圓
理,
十
方
如
來,
皆
依
|
即
不
生
不
滅
之
因
地
心,
亦
即
如
來
密
因。
佛
說
|
令
在
會
皆
獲
者,
佛
慈
平
等
普
益
也。
寂
滅
場
地:
|
乘,
乃
最
上
一
佛
乘
也;
即
法
華
經
之
大
白
牛
車。
|
佛
先
許
說
真
勝
義,
此
許
得
殊
勝
益。
一
乘
即
上
|
承
聽。
|
今
諦
聽,
當
為
汝
說。
富
樓
那
等,
欽
佛
法
音,
默
然
|
皆
獲
一
乘,
寂
滅
場
地,
真
阿
練
若,
正
修
行
處。
汝
|
羅
漢。
等
者
等
在
會
闢
支,
以
及
有
學
之
眾。
|
閉
化
城,
願
趨
寶
所,
是
為
回
向
最
上
一
乘,
大
阿
|
法
空,
已
能
回
小
乘
之
心,
向
大
乘
之
道,
不
甘
永
|
二
空,
是
但
證
我
空,
未
曾
兼
得
法
空。
然
雖
未
得
|
諸
一
切,
未
得
二
空,
回
向
上
乘
阿
羅
漢
者:
未
得
|
不
肯
回
小
向
大,
涉
俗
利
生,
故
名
定
性。
及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0 |
壬
二
正
為
宣
說
分
二
癸
|
樓
那
等,
欽
仰
佛
之
法
音,
默
然
承
聽。
|
故
發
真
如,
妙
覺
明
性。
此
科
先
說
隨
染
之
用。
富
|
則
三
種
相
續,
五
大
相
陵;
隨
淨
緣,
則
滅
塵
合
覺,
|
執
理
迷
事。
藏
心
體
雖
不
變,
用
能
隨
緣,
隨
染
緣
|
聽,
當
為
汝
說
者:
佛
囑
以
諦
實
而
聽,
望
其
勿
再
|
開
圓
解,
始
可
起
圓
脩,
得
圓
證
矣。
汝
今
諦
|
下
文
所
說,
三
如
來
藏
心
是
也。
若
悟
此
心,
是
為
|
為
十
方
婆
伽
梵,
一
路
涅
槃
門,
故
曰
正
修
行
處;
|
阿
練
若,
與
境
無
干。
此
心
即
首
楞
嚴
之
定
體,
乃
|
來
不
生
滅
不
動
搖
之
真
心,
方
是
寂
滅
場
地,
真
|
但
境
靜,
非
真
寂
滅
場
地,
非
真
阿
練
若,
必
以
本
|
即
寂
靜
處,
無
有
喧
譁
雜
鬧,
寂
靜
可
脩
行
處。
若
|
心。
真
阿
練
若:
有
云
阿
蘭
若,
譯
為
無
諠
雜,
|
上
二
句
切
勿
作
果
地
解,
連
三、
四
兩
句
皆
是
因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1 |
藏
心
不
變
之
體;
此
約
心
生
滅
門,
從
真
起
妄,
以
|
此
對
上
空
藏,
彼
約
心
真
如
門,
會
妄
歸
真,
以
顯
|
︽
正
脈
︾
云:
此
科
說
不
空
藏,
以
示
生
續
之
由。
|
山
河
大
地?
|
佛
言
富
樓
那:
如
汝
所
言,
清
淨
本
然,
云
何
忽
生
|
今
初
|
正
明
生
續
五
雙
關
結
答
|
三
審
得
其
惑
四
|
牒
定
所
疑
二
舉
真
勘
問
|
兼
釋
轉
難
丑
初
又
五
寅
初
|
丑
初
正
答
初
問
二
|
空
不
空
藏
以
示
圓
融
之
故
子
初
又
二
|
不
空
藏
以
示
生
續
之
由
二
說
|
難
癸
初
分
二
子
初
先
說
|
初
正
答
滿
慈
二
兼
示
阿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2 |
覺
而
有
不
覺,
復
由
無
明
不
覺,
生
起
三
細
六
麤,
|
覺,
即
生
滅
門
所
依
之
真。
︽
起
信
論
︾
云:
依
本
|
有
覺
不
覺
二
義,
覺
義
是
真,
不
覺
是
妄。
性
覺
本
|
空
藏
說
真
如
門,
不
空
藏
說
生
滅
門。
生
滅
門
中,
|
樓
那
言:
唯
然
世
尊,
我
常
聞
佛,
宣
說
斯
義。
|
汝
常
不
聞:
如
來
宣
說,
性
覺
妙
明,
本
覺
明
妙,
富
|
寅
二
舉
真
勘
問
|
始
三
句。
所
牒
之
語
雖
略,
意
必
具
含。
|
山
河
大
地?
略
去
諸
有
為
相,
次
第
遷
流,
終
而
復
|
牒
清
淨
本
然
一
句,
於
所
問
中,
但
牒
云
何
忽
生,
|
述
中,
略
去
一
切
根、
塵、
陰、
處、
界
等,
皆
如
來
藏,
但
|
中。
此
牒
定
所
疑
科,
乃
是
略
牒。
於
滿
慈
所
|
故
單
取
染
用
為
言,
而
全
用
更
在
下
空
不
空
藏
|
六
凡
用。
二、
隨
淨
緣
起
四
聖
用。
今
為
開
迷
成
悟,
|
顯
藏
心
隨
緣
之
用。
然
用
應
有
二:
一、
隨
染
緣
起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3 |
明
妙
之
義。
滿
慈
聞
雖
常
聞,
但
屬
聞
言,
並
非
聞
|
是
也。
我
常
聞
佛,
宣
說
斯
義:
即
性
覺
妙
明,
本
覺
|
富
樓
那
答
言:
唯
然
世
尊。
唯
然
應
諾
之
詞,
猶
言
|
妄
明?
|
顯
無
明
萬
法,
離
此
無
依;
二
顯
寂
照
本
具,
豈
假
|
之
照
用,
非
事
造
也。
佛
舉
此
二
語,
具
有
深
意:
一
|
曰
寂;
明
是
隨
緣
之
用
曰
照,
此
明
亦
祗
是
理
具
|
明
妙:
乃
寂
而
常
照,
照
而
常
寂。
妙
是
不
變
之
體
|
本,
不
涉
事
用,
不
論
修
為,
即
萬
法
之
真
源。
妙
明
|
性
約
一
真
理
體
之
謂
性,
本
表
天
然
原
具
之
謂
|
聞
如
來
佛
自
稱
宣
說
耶?
性
覺
本
覺,
原
一
真
覺。
|
慈
在
座,
自
是
常
聞。
故
舉
以
問
云:
汝
常
時
豈
不
|
明,
本
覺
明
妙:
是
佛
常
與
諸
菩
薩,
宣
說
其
義,
滿
|
所
依
真
覺,
勘
驗
滿
慈,
是
否
錯
認?
性
覺
妙
|
乃
有
世
界、
眾
生、
業
果
三
種,
忽
生
相
續。
今
佛
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4 |
何
為
心?
皆
欲
逼
出
生
平
所
誤
認
者,
而
斥
破
之
|
審
問,
以
驗
取
捨,
全
似
徵
問
阿
難,
心
在
何
處?
以
|
為
真
覺
真
明;
必
須
加
明,
即
是
妄
覺
妄
明。
雙
舉
|
明
於
覺,
方
稱
有
明
之
覺
耶?
此
中
本
具
靈
明,
乃
|
具
靈
明,
不
必
加
明
耶?
為
是
覺
本
不
明,
必
須
加
|
耶?
問
云:
汝
為
復
以
性
本
自
明,
稱
名
為
覺,
即
本
|
舉
真
妄,
以
審
看
滿
慈
還
是
識
真
耶?
還
是
認
妄
|
說?
覺
即
性
覺
本
覺,
明
即
妙
明
明
妙。
為
復
下
雙
|
乃
問
言:
汝
稱
說
覺
明
之
時,
究
竟
意
中,
如
何
解
|
滿
慈
說
法
第
一,
既
已
常
聞
斯
義,
定
必
常
說。
佛
|
明,
稱
為
明
覺?
|
佛
言:
汝
稱
覺
明,
為
復
性
明,
稱
名
為
覺?
為
覺
不
|
寅
三
審
得
其
惑
|
何
發
心,
是
皆
借
舊
見
聞,
以
發
開
示
之
端。
|
義,
觀
下
自
知。
交
師
云:
此
問
全
似
初
問
阿
難,
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5 |
首
二
句
牒
定
滿
慈
之
言,
下
則
施
破。
佛
言
如
汝
|
明。
無
明
又
非
覺
湛
明
性。
|
佛
言:
若
無
所
明,
則
無
明
覺。
有
所
非
覺,
無
所
非
|
麤、
細、
淺、
深、
迥
然
有
別。
|
但
阿
難
所
執,
六
識
妄
心,
滿
慈
所
執,
根
本
無
明,
|
木。
皆
被
佛
徵
出,
素
所
迷
執,
而
不
覺
其
非
者
也。
|
諍
言:
若
此
發
明
不
是
心
者,
我
乃
無
心,
同
諸
土
|
異
也。
︽
正
脈
︾
云:
此
答
全
似,
阿
難
與
佛
|
假
說
覺
本
不
明,
此
乃
承
言
不
更
加
明,
字
同
義
|
昧
義。
首
句
不
明
二
字,
與
上
段
不
明
不
同,
上
是
|
中,
反
排
真
覺,
細
察
意
中,
深
取
妄
覺,
則
屬
聞
名
|
名
為
覺
者,
則
單
名
為
覺,
實
無
所
明
矣!
觀
此
詞
|
此
滿
慈
竟
取
於
妄,
答
言:
若
此
覺
體
不
更
加
明,
|
富
樓
那
言:
若
此
不
明,
名
為
覺
者,
則
無
所
明?
|
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6 |
中
有
所
非
覺,
無
所
非
明,
其
意
稍
難
領
會,
今
以
|
明
之
性;
妙
明
則
常
寂
常
照,
豈
時
有
時
無
耶?
此
|
墮
無
明。
無
明
又
非
真
覺
即
性
本
二
覺
湛
然,
妙
|
滿
慈
必
欲
加
明
於
覺,
以
致
覺
明
二
義
雙
失,
全
|
不
得
常
住
矣!
無
明
又
非
覺
湛
明
性
者:
以
|
必
欲
加
明
於
覺,
不
知
一
經
加
明,
則
時
有
時
無,
|
又
非
有
明
矣。
以
滿
慈
未
悟
真
覺,
本
具
妙
明,
故
|
非
本
明
之
真
覺,
若
失
憶
無
所
加
明
時,
則
此
覺
|
覺
明
二
義
雙
失
之
故,
若
起
心
有
所
加
明
時,
則
|
有
所
非
覺,
無
所
非
明
二
句,
即
說
一
有
加
明,
則
|
時
滅。
|
失
矣!
何
以
故?
體
外
加
明,
則
非
本
有
之
明,
時
生
|
覺
也。
汝
竟
不
知,
一
有
加
明,
則
覺
明
二
義,
皆
雙
|
在
汝
之
意,
必
定
有
所
加
明
於
覺,
方
可
雙
稱
明
|
所
說:
若
無
所
加
明
於
覺,
則
無
有
明,
單
有
覺
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7 |
覺
者:
性
覺
則
性
本
二
覺,
本
具
妙
明
明
妙,
並
不
|
之
非。
此
二
句
則
結
歸。
性
覺
必
明,
妄
為
明
|
須
加
明
於
覺,
方
可
稱
為
明
覺,
佛
即
直
斥,
加
明
|
按
上
文,
佛
舉
真
妄
二
覺,
雙
審
滿
慈,
滿
慈
以
必
|
根
本。
此
必
明
二
字,
諸
家
多
作
必
具
真
明
解。
今
|
此
結
成
妄
本。
必
明
即
是
無
明,
無
明
乃
為
結
妄
|
性
覺
必
明,
妄
為
明
覺。
|
明。
此
二
句
即
覺
明
二
義
雙
失,
咎
在
加
明
也。
|
時,
則
非
有
明,
如
電
燈
泡,
開
關
不
開
時,
則
無
有
|
雖
已
明。
非
真
摩
尼
珠;
無
所
非
明
句,
無
所
加
明
|
則
非
真
覺,
如
電
燈
泡,
必
加
開
關
一
開
則
明,
明
|
尼,
必
加
電
氣
以
明
之。
有
所
非
覺
句,
有
所
加
明,
|
明
而
明
之;
妄
覺
性
本
不
明,
如
電
燈
泡,
狀
若
摩
|
明
照
用,
珠
光
不
相
捨
離,
則
珠
即
光,
不
必
更
加
|
喻
明
之:
真
覺
本
具
妙
明,
如
摩
尼
寶
珠,
本
具
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8 |
心,
比
量
而
知。
借
言
加
明
於
覺,
即
是
其
相。
捨
此
|
所
知,
惟
佛
現
量
親
見,
如
來
有
勝
方
便,
能
令
初
|
何
淺
近?
﹂
答:
﹁
此
惑
在
三
細
之
前,
本
非
菩
薩
|
問:
﹁
生
相
無
明,
等
覺
未
了,
今
言
加
明
於
覺,
意
|
能
隱
真
覺
之
體,
二、
能
發
萬
有
之
相,
下
文
自
見。
|
曰
癡、
曰
迷。
及
無
住
本,
皆
目
此
也。
有
二
功
能:
一、
|
相
三
細
六
麤
之
先,
別
名
獨
頭
生
相,
根
本
不
覺,
|
︽
正
脈
疏
︾
云:
無
明
親
依
真
心
本
覺,
獨
居
九
|
本
也。
|
﹁
知
見
立
知,
即
無
明
本。
﹂
此
必
明
亦
即
無
明
|
本
具
真
知
真
見,
無
庸
更
立
知
見,
故
佛
告
云:
|
矣!
此
必
明
必
字,
即
下
文
知
見
立
知
立
字,
自
心
|
而
為
也。
遂
將
妙
明
轉
為
無
明,
真
覺
變
成
妄
覺
|
覺;
此
必
定
加
明
之
一
念,
即
是
妄
為,
乃
不
當
為
|
假
明
而
明
之。
汝
意
必
定
要
加
明
於
覺,
方
稱
明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49 |
不
覺
生
三
細
二
境
界
為
緣
長
|
續
卯
初
分
二
辰
初
無
明
|
初
初
之
忽
生
二
後
之
相
|
寅
四
正
明
生
續
分
二
卯
|
希
頓
入
者,
宜
究
心
焉!
﹂
|
之
覺,
而
能
所
俱
非
真
矣!
佛
祖
一
揆,
若
合
符
節,
|
能
所
者,
本
惟
一
真
本
覺,
妄
成
能
明
之
明,
所
明
|
永
嘉
云:
﹁
倘
顧
還
成
能
所。
﹂
顧
字
便
是
明
字,
|
體,
不
用
重
起
照
察,
起
照
便
同
此
中,
加
明
於
覺。
|
心
淨,
一
念
不
生,
遙
契
如
來
涅
槃
妙
心,
自
具
照
|
盡,
便
入
妙
覺
果
海,
故
令
頓
根
眾
生,
但
了
法
空
|
諸
念
皆
盡,
惟
餘
此
念,
佛
法
不
得
現
前,
此
念
若
|
﹁
豈
止
不
誤,
仍
有
大
益。
如
來
親
見
等
覺
菩
薩,
|
豈
如
是
耶?
﹂
問:
﹁
借
言
非
真,
寧
不
誤
人?
﹂
答:
|
方
便,
則
如
啞
人
見
賊,
叫
喚
不
出
矣!
法
王
自
在,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0 |
上
句
即
立
所
之
業
相,
下
句
即
轉
相。
因
業
相
之
|
而
引
此
心
動
也。
所
既
妄
立,
生
汝
妄
能
者:
|
動,
未
明
何
故
心
動?
此
則
說
出,
因
加
明
於
本
覺,
|
說
名
為
業。
﹂
此
文
較
論
文
更
有
發
明。
論
言
心
|
云:
一
以
依
本
覺,
故
有
不
覺,
以
依
不
覺
故
心
動,
|
後。
交
師
順
解
三
細,
得
佛
意
矣!
此
如
︽
起
信
論
︾
|
即
屬
業
相,
不
可
作
境
界
解。
境
界
在
此
四
句
之
|
所
明
之
妄
覺。
因
明
明
字,
即
屬
無
明;
立
所
所
字,
|
故,
遂
轉
妙
明
而
成
能
明
之
無
明,
將
真
覺
而
立
|
以
本
具
妙
明,
不
落
能
所
也。
特
因
必
欲
加
明
之
|
即
性
本
二
覺,
是
所
依
之
真,
真
覺
非
所
明
之
境,
|
前
二
細
惑,
下
即
細
境。
首
句
論
真,
二
句
起
妄,
覺
|
此
明
依
真
起
妄。
無
明
為
妄
本,
此
乃
生
起
三
細
|
覺
非
所
明,
因
明
立
所;
所
既
妄
立,
生
汝
妄
能。
|
六
麤
今
初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1 |
然
成
異
者:
此
成
異
之
原
因,
乃
在
妄
能,
妄
能
即
|
因
異
方
可
顯
同,
今
既
無
異,
所
以
無
同。
熾
|
異
相,
世
界
之
異
相
未
成,
虛
空
之
同
相
莫
顯,
以
|
如
來
藏
真
空,
變
成
晦
昧
空
境。
空
是
同
相,
界
是
|
識
業
相
之
中。
以
最
初
一
念
無
明
妄
動,
將
整
個
|
此
三
細
中
後
一,
乃
屬
細
境。
無
同
異
中:
即
第
八
|
異
發
明,
因
此
復
立,
無
同
無
異。
|
無
同
異
中,
熾
然
成
異;
異
彼
所
異,
因
異
立
同;
同
|
耳。
下
文
謂
所
妄
既
立,
明
理
不
踰
是
也。
|
能
見?
此
中
說
出,
業
相
之
妄
所
既
立,
引
起
妄
能
|
較
論
文
更
有
發
明。
論
中
未
明
依
動,
何
以
即
成
|
業
相,
業
者
起
動
義
也。
與
下
第
五
麤
不
同,
此
亦
|
見
相。
即
︽
論
︾
云:
﹁
以
依
動
故
能
見。
﹂
動
即
|
汝
能
見
之
妄
見。
即
以
業
相
為
所
見,
妄
能
即
能
|
所,
既
已
妄
立,
復
由
無
明
力,
轉
本
有
之
智
光,
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2 |
異
彼
所
異,
因
異
立
同:
第
一
異
字
是
活
字,
不
同
|
異
熾
然
之
說。
|
於
色
像。
﹂
又
曰:
﹁
隨
其
五
塵
對
至
即
現。
﹂
何
|
相,
則
云:
﹁
所
謂
能
現
一
切
境
界,
猶
如
明
鏡,
現
|
非
是。
論
文
釋
此
現
識
即
現
相
又
曰
相
分
境
界
|
有
人
見
此
熾
然,
不
敢
定
為
細
境,
乃
指
六
麤
者,
|
暗
之
中,
熾
然
顯
著。
此
境
雖
顯,
尚
在
本
識
之
中,
|
盛
貌,
既
結
暗
而
成
四
大
之
色,
如
火
光
起
於
夜
|
目
觀
空,
瞪
久
發
勞,
則
見
空
華。
熾
然
火
光
|
﹁
迷
妄
有
虛
空,
依
空
立
世
界
﹂
是
也。
如
人
瞪
|
為
空,
空
晦
暗
中,
結
暗
為
色。
﹂
又
即
後
文
偈
云:
|
現
出
境
界
相。
此
即
顯
見
不
失
科
中
云:
﹁
晦
昧
|
空,
無
有
一
物
可
見,
見
分
定
欲
見
之,
見
之
既
久,
|
有
所
見,
即
以
業
相
為
所
見,
業
相
但
一
晦
昧
之
|
第
二
細,
轉
相
見
分。
既
有
能
見,
而
諸
法
未
成,
無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3 |
眾
生。
﹂
皆
從
真
起
妄,
妄
有
空、
界、
眾
生。
|
妄
有
虛
空,
依
空
立
世
界。
想
澄
成
國
土,
知
覺
乃
|
色
雜
妄
想,
想
相
為
身。
﹂
又
如
下
文
偈
云:
﹁
迷
|
二
卷
所
云:
﹁
晦
昧
為
空,
空
晦
暗
中,
結
暗
為
色;
|
器
界、
種
子,
與
麤
境
作
胚
胎
耳。
﹂
此
三
細,
如
前
|
在
本
識
中,
結
暗
所
為
之
色,
即
三
類
性
境,
根
身、
|
界、
眾
生,
指
為
細
境,
與
麤
境
何
別?
﹂
答:
﹁
此
惟
|
知
覺
本
同,
故
曰
﹁
無
異
﹂。
問:
﹁
此
中
虛
空、
世
|
異
眾
生
之
境。
眾
生
形
貌
各
異,
故
曰
﹁
無
同
﹂。
|
異
相,
一
同
一
異,
形
顯
發
明,
因
此
復
立,
無
同
無
|
三
句
當
指
眾
生,
承
上
虛
空
之
同
相,
與
世
界
之
|
兼
色
與
空。
同
異
發
明,
因
此
復
立,
無
同
無
異:
此
|
相
之
空。
即
論
云:
以
依
能
見
故,
境
界
妄
現
境
界
|
然
所
成
之
異
相
境
界,
因
對
異
相
之
界,
而
立
同
|
也;
下
異
字
皆
實
字,
即
異
相
之
境。
謂
異
於
彼
熾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4 |
相,
由
是
業
相
卒
不
可
見,
而
徒
以
帶
出
境
界
為
|
所
見,
本
不
期
於
境
界,
其
奈
業
相,
元
非
可
見
之
|
見,
斯
言
不
差。
蓋
轉
相
依
業
相
起,
妄
以
業
相
為
|
其
旨
顯
然。
﹂
﹁
汝
次
又
言:
轉
相
以
業
相
為
所
|
相
為
所
明
耳!
故
佛
言:
﹁
覺
非
所
明,
因
明
立
所
﹂
|
明
之
境,
由
是
本
覺,
卒
不
可
明,
而
徒
以
帶
出
業
|
覺
為
所
明,
本
不
期
於
業
相,
其
奈
本
覺,
元
非
可
|
明,
此
言
非
是。
蓋
妄
明
最
初
依
本
覺
起,
妄
以
本
|
界
為
所
見
乎?
﹂
答:
﹁
汝
言
妄
明,
以
業
相
為
所
|
以
業
相
為
所
見,
此
何
別
乎?
又
轉
相
何
不
以
境
|
自
然
之
序。
但
妄
明
既
以
業
相
為
所
明,
轉
相
亦
|
經
明
言,
因
所
生
能,
予
即
釋
為
業
生
轉
相,
似
亦
|
以
立
業
相,
此
雖
經
無
能
字,
推
意
補
之,
亦
通。
次
|
但
釋
因
明
立
所,
則
曰,
因
妄
為
能
明,
引
起
所
明,
|
︽
正
脈
疏
︾
問:
﹁
通
上
順
釋
三
相,
甚
生
次
第,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5 |
心,
則
為
緣
之
意,
以
境
界
之
相,
為
生
七
轉
識
之
|
擾
動
也
亂。
相
待
者:
互
相
對
待,
由
妄
境
引
起
妄
|
異
之
眾
生,
亦
相
繼
而
生;
如
是
藏
識
海
中,
境
風
|
立
同,
由
是
空、
界
忽
生;
復
因
同
異
發
明,
而
無
同
|
如
是
指
法
之
詞,
即
指
境
界
相,
從
無
而
有,
因
異
|
是
引
起,
塵
勞
煩
惱。
|
如
是
擾
亂,
相
待
生
勞。
勞
久
發
塵,
自
相
渾
濁,
由
|
辰
二
境
界
為
緣
長
六
麤
|
祖
孫,
豈
得
混
同。
|
下
隱,
且
上
為
生
能
之
所,
下
是
能
生
之
所,
亦
如
|
何
言
無
別?
能
之
一
字,
上
下
連
帶
二
所,
而
上
顯
|
且
上
為
生
所
之
能,
下
是
所
生
之
能,
如
祖
與
孫,
|
經
文,
所
之
一
字,
上
下
連
帶
二
能,
而
上
隱
下
顯,
|
異
中,
熾
然
成
異
﹂
等,
其
意
更
顯
﹂。
是
故
|
所
見
耳!
故
佛
言:
﹁
所
既
妄
立,
生
汝
妄
能,
無
同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6 |
故
曰
﹁
發
塵
﹂,
即
第
三
麤
執
取
相,
屬
我
執
俱
|
遍
計
度,
取
著
轉
深,
計
我、
我
所,
發
生
染
著
塵
念,
|
相
應
不
斷
故
﹂
是
也。
發
塵:
即
第
六
識,
周
|
法
執。
論
云:
﹁
依
於
智
故,
生
其
苦
樂
覺
心,
起
念
|
久,
故
曰
﹁
勞
久
﹂。
即
第
二
麤
相
續
相,
屬
分
別
|
勞
久:
即
第
七
識,
恆
審
思
量,
相
續
不
斷,
勞
慮
經
|
現,
執
有
定
性,
分
別
染
淨,
即
屬
分
別
事
識
﹂。
|
明
鏡
現
像,
不
起
分
別:
智
相
緣
境,
不
了
唯
心
所
|
﹁
轉
相
緣
境,
是
第
八
識
見
分,
精
明
之
體,
但
如
|
界
相,
智
相,
亦
緣
此
境,
二
者
有
何
差
別?
﹂
答:
|
境
界,
分
別
愛
與
不
愛
是
也。
問:
﹁
前
轉
識
緣
境
|
勞
﹂。
即
第
一
麤
智
相,
屬
俱
生
法
執。
論
云:
依
於
|
起
智
分
別
智
即
慧
心
所,
轉
生
勞
慮,
故
曰
﹁
生
|
境
分
別
染
淨,
執
為
心
外
實
有,
不
了
自
心
妄
現,
|
像。
生
勞:
即
引
起
第
七
識,
創
起
慧
心
所,
對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7 |
答:
﹁
語
雖
約
從
初
起
次
第
而
談,
理
實
無
始,
豈
|
免
也。
問:
﹁
麤
境
未
成,
安
得
遽
有
身
口?
﹂
|
身
口,
造
一
切
業,
業
因
既
成,
業
果
隨
至,
無
可
倖
|
未
起
身
口
屬
惑,
已
起
身
口
屬
業,
今
由
惑
引
起
|
擾
動
二
義,
喻
之
如
塵
如
勞。
共
有
八
萬
四
千,
約
|
種
種
業
﹂
是
也。
塵
勞
即
是
煩
惱,
煩
惱
有
染
污、
|
五
麤,
起
業
相。
論
云:
﹁
依
於
名
字,
循
名
取
著,
造
|
上
加
妄,
近
指
計
名
字
相,
由
此
引
起
諸
業,
即
第
|
由
是
是
字,
遠
指
無
明
三
細
四
麤,
從
迷
入
迷,
妄
|
名
言
相
﹂
是
也。
由
是
引
起,
塵
勞
煩
惱
者:
|
名
字
相
我
執
分
別。
論
云:
﹁
依
於
妄
執,
分
別
假
|
渾
濁
不
清,
故
曰:
﹁
自
相
渾
濁
﹂。
則
第
四
麤,
計
|
立
假
名
言
相,
循
名
執
相,
顛
倒
特
甚,
以
致
心
水
|
相
渾
濁
者:
即
第
六
識,
依
前
顛
倒
所
執
相
上,
更
|
生。
論
云
﹁
心
起
著
故
﹂,
起
著
與
發
塵
義
同。
自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8 |
處,
則
空
廓
虛
通,
而
為
虛
空。
空
不
動
搖,
是
故
曰
|
成
有
相
處,
則
山
河
大
地,
而
為
世
界;
靜
而
無
相
|
塵
勞,
惑
業
妄
因
已
成,
依、
正
苦
果
斯
現。
故
云:
起
|
起
無
明,
因
此
無
明,
發
生
三
細,
復
緣
境
界,
而
起
|
覺
必
明
起,
乃
展
轉
敘
其
來
源
耳。
由
依
性
覺,
妄
|
大
地?
後
二
句,
答
諸
有
為
相
即
眾
生
業
果。
從
性
|
此
確
答
滿
慈
所
問。
前
四
句,
答
云
何
忽
生
山
河
|
無
同
異,
真
有
為
法。
|
起
為
世
界
靜
成
虛
空,
虛
空
為
同,
世
界
為
異,
彼
|
不
宜
泥
也。
﹂
|
等,
憑
何
計
我
我
所
哉?
語
雖
有
序,
而
意
須
圓
活,
|
執
第
六
方
有
身
口,
則
前
相
憑
何
起
業?
而
執
取
|
第
六
中,
方
成
身
口。
疏
釋
起
業,
明
用
身
口,
若
必
|
有
根
身,
當
有
身
口,
且
論
亦
約
從
初
起,
亦
須
於
|
真
未
成
麤
境
之
前,
而
絕
無
身
口
哉?
細
境
中
既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59 |
次
第,
權
說
初
成
次
第,
令
觀
順
生
之
次
第,
易
於
|
初
成
一
周,
而
說
忽
生
矣!
又
約
修
時
逆
斷,
顯
此
|
即
由
是
而
生
也。
交
光
法
師
云:
但
約
萬
法
|
由
出
離,
不
得
自
在。
汝
問:
云
何
忽
生
諸
有
為
相?
|
故。
﹂
為
業
繫
縛,
而
墮
五
陰
三
界
二
獄
之
中,
無
|
業
繫
苦
相。
︽
論
︾
云:
﹁
以
依
業
受
報,
不
自
在
|
眾
生
業
果,
亦
前
細
相
所
發
之
現
行,
即
第
六
麤
|
異
之
相。
以
成
此
眾
生
業
果,
真
有
為
法。
此
正
報
|
取
彼
細
境
中,
同
異
互
相
形
顯,
所
發
明
無
同
無
|
句,
文
法
不
同。
上
是
指
後
即
前,
此
是
取
前
顯
後,
|
此
答
諸
有
為
相,
亦
明
不
離
前
之
細
境,
與
上
四
|
即
由
是
而
生
也。
彼
無
同
異,
真
有
為
法
者:
|
異
相,
所
發
之
現
行。
汝
問:
云
何
忽
生
山
河
大
地?
|
空,
即
為
前
同
相,
所
發
之
現
行;
此
世
界,
即
為
前
|
靜,
此
依
報
之
世
界,
本
不
離
前
之
細
境。
言
此
虛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0 |
此
由
無
明
妄
力
熏
變,
而
成
地、
水
火、
風
之
四
大。
|
上
依
真
覺,
妄
起
無
明,
而
成
輾
轉
虛
妄
之
十
相;
|
覺
明
空
昧,
相
待
成
搖,
故
有
風
輪,
執
持
世
界。
|
續
今
初
|
生
所
成
四
居
三
結
成
種
相
|
分
三
巳
初
生
能
成
四
大
二
|
續
三
業
果
相
續
辰
初
又
|
初
世
界
相
續
二
眾
生
相
|
卯
二
後
之
相
續
分
三
辰
|
緣,
即
如
如
佛
﹂
矣。
初
初
之
忽
生
竟。
|
以
把
定
萬
有,
坐
還
清
淨
本
然,
所
謂:
﹁
但
離
妄
|
端,
行
人
於
真
妄
分
明
之
後,
一
念
頓
絕
能
所,
可
|
用
能
所,
上
下
連
持
者,
令
知
能
所,
乃
生
萬
有
之
|
不
至
僭
亂
也。
又
當
知
經
自
無
明,
以
至
麤
境,
多
|
開
悟。
而
不
至
迷
悶;
了
逆
斷
之
次
第,
易
於
修
證,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1 |
因
空
生
搖,
堅
明
立
礙,
彼
金
寶
者,
明
覺
立
堅,
故
|
有
風
輪
﹂
是
也。
|
有
情,
業
增
上
力,
世
界
最
下,
依
虛
空,
空
輪
之
上,
|
有
風
鼓
之
力
所
持
故。
︽
俱
舍
論
︾
云:
﹁
謂
諸
|
有
執
持
之
功
能,
如
海
上
輪
船,
重
而
不
沉
者,
因
|
世
界
最
下,
全
依
風
輪,
而
得
住
故。
風
力
極
大,
而
|
動
蕩
不
已,
積
而
成
輪,
故
有
風
輪,
執
持
世
界。
而
|
念
之
動
相
耳!
|
蕩
動
所
感,
可
見
風
大
之
種,
乃
是
無
明
妄
心,
一
|
為
傾
奪,
而
成
搖
動
之
風。
世
間
諸
風,
不
出
妄
心
|
成
頑
空
晦
昧
之
相。
相
待
成
搖:
即
明
昧
相
待,
互
|
昧
者:
乃
由
真
覺
之
體,
已
起
妄
明,
遂
將
真
空
變
|
故
交
師
科
為
能
成
四
大。
此
風
大。
覺
明
空
|
心
而
起,
四
大
依
無
明
而
有,
世
界
由
四
大
所
成,
|
世
界
雖
由
眾
生
業
感,
推
究
根
源,
亦
由
無
明
妄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2 |
有
金
剛
際
﹂
是
也。
|
金
剛
輪,
而
得
住
故。
如
密
部
所
說:
﹁
地
大
最
下,
|
故
有
金
輪,
保
持
國
土。
而
世
界
一
切
國
土,
皆
依
|
之
相,
如
癡
情
化
石
之
類。
堅
執
不
休,
積
而
成
輪,
|
金。
明
覺
立
堅
者:
則
指
依
無
明
妄
覺,
所
立
堅
礙
|
彼
金
寶
者,
又
為
地
大
之
精,
地
性
堅
礙,
莫
過
於
|
心,
一
念
之
堅
相
耳!
|
妄
心,
堅
執
所
感,
可
見
地
大
之
種,
乃
是
無
明
妄
|
暗
為
色,
而
立
地
大
堅
礙
之
相。
世
間
地
大,
不
出
|
空
體。
其
奈
空
體,
卒
不
可
明,
由
執
心
故,
遂
乃
結
|
大
由
堅
固
執
心
所
成,
堅
執
妄
明,
欲
明
晦
昧
之
|
搖
動
之
風,
此
牒
風
大。
堅
明
立
礙:
乃
屬
地
大;
此
|
大。
因
空
生
搖
者:
因
空
昧
覺
明,
明
昧
相
傾,
巳
生
|
此
地
大。
孤
山
法
師
曰:
土
與
金
皆
堅
性,
俱
屬
地
|
有
金
輪,
保
持
國
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3 |
寶
明
生
潤,
火
光
上
蒸,
故
有
水
輪,
含
十
方
界。
|
發
明,
勿
取
外
教
所
說,
反
晦
經
旨。
|
輪,
相
待
轉
生,
俱
帶
無
明
妄
心
之
相。
應
按
本
宗
|
之
功
能。
至
後
所
成
四
居,
功
方
顯
著,
與
前
後
三
|
一
念
之
熱
相
耳!
火
無
持
含
之
輪
用,
但
有
變
化
|
心,
摩
盪
所
成。
可
見
火
大
之
種,
乃
是
無
明
妄
心,
|
性
質。
變
起
世
間,
一
切
萬
有,
世
間
諸
火,
不
離
妄
|
堅,
相
摩
相
盪,
故
有
火
光
之
功
能,
而
為
變
化
之
|
風
金
相
摩
者:
風
性
屬
動,
金
性
屬
堅,
一
動
一
|
牒
前
風
大。
風
金
二
大,
則
為
生
起
火
大
之
因。
|
明
風
出
者:
搖
動
妄
明,
所
感
之
風
大
復
出;
此
句
|
執
妄
覺,
所
立
之
金
寶
既
成;
此
句
牒
前
地
大。
搖
|
此
火
大,
依
前
風、
金
之
所
轉
生。
堅
覺
寶
成
者:
堅
|
變
化
性。
|
堅
覺
寶
成,
搖
明
風
出,
風
金
相
摩,
故
有
火
光,
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4 |
始
於
真
妄
和
合
之
心,
而
識
藏
不
離
如
來
藏,
若
|
是
不
覺
之
相,
究
竟
不
離
本
覺
之
性。
足
見
世
界
|
輪
依
無
明
妄
心,
晦
昧
所
成;
無
明
依
本
覺,
無
明
|
下
有
火
輪,
火
輪
下
有
風
輪,
風
輪
下
有
空
輪。
空
|
按
本
經,
世
界
地
大
依
水
輪,
水
輪
依
金
輪,
金
輪
|
世
界
剎
種,
皆
依
香
水
海
住
是
也。
|
成
輪,
故
有
水
輪,
含
十
方
界。
如
華
嚴
經
所
明,
諸
|
心
中,
金、
火
二
妄,
蒸
潤
所
成
耳。
蒸
潤
不
息,
積
而
|
不
離
氣
積
所
感。
可
見
水
大
之
種,
乃
是
無
明
妄
|
水
也。
以
寶
明
映
以
火
光,
蒸
潤
為
水。
世
間
諸
水,
|
成
氣,
氣
以
成
水。
如
南
風
之
天,
萬
物
多
蒸
而
出
|
也。
火
光
上
蒸
者:
即
火
大
之
光,
上
蒸
於
金。
鬱
以
|
明
淨,
明
能
生
潤,
如
五
金
之
屬,
遇
熱
氣
而
出
水
|
義
亦
無
明,
妄
力
所
致。
寶
明
生
潤
者:
金
寶
之
體
|
此
水
大,
依
前
金、
火
之
所
轉
生。
文
雖
不
帶
心
相,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5 |
河
常
注。
|
以
是
義
故,
彼
大
海
中,
火
光
常
起,
彼
洲
潬
中,
江
|
潬。
﹂
即
四
大
部
洲,
為
陸
居
眾
生
所
依
處。
|
︽
灌
頂
︾
云:
﹁
浮
土
可
棲
曰
洲,
聚
沙
堪
住
曰
|
目
於
水,
以
注
水
之
巨
坎,
為
水
居
眾
生
所
依
處。
|
大
也
海;
乾
燥
之
處,
環
水
而
為
洲
潬。
蓋
海
非
獨
|
立
諸
堅
礙,
而
成
器
界。
卑
濕
之
處,
積
水
而
為
巨
|
屬
上
騰,
水
性
本
屬
下
降,
一
騰
一
降
交
互
發
生,
|
居。
四
大
之
性,
雖
各
相
違,
實
則
相
濟,
如
火
性
本
|
上
文
依
無
明
而
成
四
大,
此
科
依
四
大
而
成
四
|
火
騰
水
降。
交
發
立
堅,
溼
為
巨
海,
乾
為
洲
潬。
|
巳
二
生
所
成
四
居
|
法
之
本,
無
明
又
為
能
成
四
大
之
本
也。
|
一
無
非
如
來
藏
性,
此
四
大,
即
為
能
成
世
界,
萬
|
離
如
來
藏,
悉
無
自
體
故。
前
會
四
科,
融
七
大,
一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6 |
土
勢
劣
水,
抽
為
草
木,
是
故
林
藪,
遇
燒
成
土,
因
|
之
礦,
悉
皆
成
汁。
|
分;
融
之
則
成
為
水,
不
忘
水
之
氣
分。
如
煉
五
金
|
氣
分,
所
以
山
石,
擊
之
則
成
火
燄,
不
亡
火
之
氣
|
亦
可
結。
是
高
山
亦
水
火
所
成
之
故,
下
亦
驗
其
|
之
而
為
高
山,
如
熬
水
為
鹽,
堆
積
如
山,
足
證
水
|
於
火
勢,
火
勢
若
勝
於
水
勢,
則
水
隨
火
之
力,
結
|
此
山
居
處。
山
亦
水
火
交
發
之
堅
相。
水
勢
若
劣
|
則
成
水。
|
水
勢
劣
火,
結
為
高
山,
是
故
山
石,
擊
則
成
燄,
融
|
常
注
流
也。
|
礙
之
地,
不
應
有
水,
以
不
忘
水
之
氣
分,
故
江
河
|
以
不
忘
火
之
氣
分,
故
火
光
常
起;
彼
洲
潬
本
質
|
以
驗
其
氣
分。
彼
大
海
本
注
水
之
處,
不
應
有
火,
|
首
句
以
水
陸
二
居,
是
水
火
交
互
發
生
之
故,
可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7 |
為
洲
海
之
種;
更
降
水
勢
以
從
火,
結
為
高
山,
而
|
遞
相
為
種
者:
指
所
成
四
居,
以
水
火
既
滿,
而
|
而
生
水
大。
故
有
能
成
四
大,
乃
交
妄
發
生
也。
|
大;
次
以
風
金
相
摩,
而
生
火
大;
再
以
金
火
相
蒸,
|
相
傾,
搖
動
而
生
風
大;
次
以
堅
執
妄
明,
而
生
地
|
境
互
妄,
輾
轉
相
生。
初
以
妄
明,
而
成
空
昧,
明
昧
|
此
結
成
相
續。
交
是
交
互,
妄
即
妄
心、
妄
境。
以
心、
|
交
妄
發
生,
遞
相
為
種,
以
是
因
緣,
世
界
相
續。
|
已
三
結
成
種
相
續
|
多
為
林,
草
多
曰
藪。
|
則
成
汁
水。
此
即
不
忘
水
土
氣
分
之
明
證
也。
木
|
不
忘
水
土
氣
分
故,
林
藪
遇
燒,
便
成
灰
土,
因
絞
|
水,
土
隨
水
而
成
潤,
抽
拔
而
為
草
木。
以
是
草
木
|
此
林
居
處。
林
藪
亦
水
土
交
互
所
成。
土
勢
劣
於
|
絞
成
水。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8 |
此
先
標
妄
本。
於
已
說
世
界
相
續
之
後,
重
復
次
|
復
次
富
樓
那,
明
妄
非
他,
覺
明
為
咎。
|
初
|
應
三
結
成
相
續
今
|
初
六
妄
成
就
二
四
生
感
|
辰
二
眾
生
相
續
分
三
已
|
淨
之
日
也。
初
世
界
相
續
竟。
|
輾
轉
相
續,
若
不
破
迷
成
悟,
返
妄
歸
真,
永
無
清
|
為
世
界,
靜
成
虛
空
之
麤
境
耳。
一
自
忽
生
之
後,
|
始,
相
續
不
斷。
此
之
相
續,
即
相
續
初
上
忽
生,
起
|
種
之
因
緣,
則
有
依
報
世
界,
成、
住、
壞、
空,
終
而
復
|
以
是
因
緣
者:
即
以
是
四
大,
交
妄
發
生,
遞
相
為
|
乃
遞
相
為
種
也。
|
草
木,
而
水
土
乃
為
草
木
之
種。
故
有
所
成
四
居,
|
水
火
復
為
山
石
之
種;
復
降
土
勢
以
從
水,
抽
為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69 |
幻
法,
遂
結
暗
為
色。
所
聽
不
出
聲
塵,
所
見
不
超
|
因,
轉
相
為
緣,
以
此
因
緣,
自
心
取
自
心,
非
幻
成
|
晦
昧
空,
尚
未
涉
境。
以
是
因
緣:
是
業
相
為
|
圍。
此
二
句
俱
屬
妄
心,
以
見
分
所
見,
但
是
業
相
|
可
見,
見
分
定
欲
見
之,
終
不
能
超
越
業
相
之
範
|
相
之
本
體。
以
見
分
欲
明
業
相
本
體,
業
相
本
不
|
生
汝
妄
能;
明
即
轉
相
能
見
分,
理
猶
體
也,
即
業
|
所,
同
前
因
明
立
所。
所
妄
既
立,
明
理
不
踰,
同
前
|
首
句
承
上,
因
有
覺
明
之
無
明,
遂
立
業
相
之
妄
|
不
超
色。
|
所
妄
既
立,
明
理
不
踰;
以
是
因
緣,
聽
不
出
聲,
見
|
由
此
忽
生,
由
此
相
續
也。
|
妄
明,
乃
為
眾
妄
根
本,
前
之
世
界,
後
之
業
果,
均
|
此
妄
亦
是
性
覺
必
明,
以
為
過
咎
耳。
因
此
妄
覺
|
第
告
滿
慈
云:
欲
明
眾
生,
亦
從
妄
起,
並
非
他
物,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0 |
巳
二
四
生
感
應
|
開。
元
依
一
精
明,
分
成
六
和
合
也。
|
黏
湛
發
知,
知
精
映
法、
攬
法
成
根
意
根,
故
曰
分
|
色
成
根
眼
根,
乃
至
第
六,
由
生
滅
等,
二
種
妄
塵,
|
明
暗
等,
二
種
妄
塵,
黏
湛
發
見。
﹂
見
精
映
色,
結
|
覺、
聞、
知
該
嘗
嗅
二
精
六
用。
如
下
文
所
云:
﹁
由
|
法
生
故,
種
種
心
生,
遂
於
一
精
明
之
體,
分
開
見、
|
同
上
二
句,
聲、
色
之
細
境
也。
由
是
麤
境
已
成,
即
|
色、
香、
味、
觸,
該
攝
聲
法,
六
種
妄
塵,
成
就
麤
境,
不
|
色、
香、
味、
觸,
六
妄
成
就,
由
是
分
開,
見、
覺、
聞、
知。
|
相
也。
|
聲
色,
唯
是
惑
現,
尚
非
業
招,
猶
是
本
識
中
境
界
|
屬
現
相。
不
出
不
超,
俱
是
心
被
境
局
之
相。
此
之
|
聽
屬
心
該
覺
知,
即
轉
相;
聲
色
屬
境
該
香
等,
即
|
色
塵,
此
二
句
即
現
相,
隨
其
五
塵,
對
至
即
現;
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1 |
處,
見
有
一
點
明
色
發
現,
以
妄
心
見
妄
境,
故
曰:
|
投
胎
時,
其
無
緣
處,
大
地
如
墨,
惟
於
父
母
有
緣
|
成
胎。
見
明
色
發,
明
見
想
成
者:
合
轍
云:
中
陰
身
|
故。
前
六
句
舉
親
因,
中
二
句
明
助
緣,
後
三
句
結
|
知
所
從
來
也。
又
眾
生
受
生,
而
胎
生
欲
愛
偏
顯
|
此
於
四
生
中,
獨
詳
示
胎
生
之
人
道
者,
欲
令
人
|
因
緣,
生
羯
羅
藍,
遏
蒲
曇
等。
|
愛
為
種,
納
想
為
胎,
交
遘
發
生,
吸
引
同
業,
故
有
|
見
明
色
發,
明
見
想
成。
異
見
成
憎,
同
想
成
愛,
流
|
離
舊
而
託
化,
如
天
獄
等。
成
對
合
言,
化
對
離
說。
|
父
母,
但
由
己
業,
或
合
濕
而
成
形,
即
蠢
蝡
也。
或
|
業
同,
故
相
纏
縛
而
有
生,
合
離
即
濕
化
類,
不
因
|
戒
環
法
師
曰:
同
業
即
胎
卵
類,
因
父
母
己
三
者
|
此
總
標。
由
上
根
塵
既
具,
引
起
四
生
繫
縛。
溫
陵
|
同
業
相
纏,
合
離
成
化。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2 |
︽
俱
舍
︾
云:
胎
中
凡
有
五
位:
﹁
一
七
名
羯
剌
|
遂
有
胎
相,
前
後
差
別。
|
父
母
交
遘
為
助
緣
之
故,
生
羯
羅
藍,
遏
蒲
曇
等,
|
為
同
業。
﹂
故
有
因
緣
者:
由
投
胎
想
愛
為
親
因,
|
云:
﹁
上
以
己
纏
父
母
為
同
業,
此
以
父
母
吸
己
|
過
去
同
業
而
入
胎,
如
磁
吸
鐵
相
似。
交
光
法
師
|
合,
所
以
發
生。
吸
引
同
業
者:
以
父
母
之
緣,
吸
引
|
發
生,
吸
引
同
業:
父
母
交
合,
乃
為
助
緣,
因
緣
和
|
白
二
滯
之
內,
得
成
為
胎,
上
屬
親
因。
交
遘
合
也
|
精
母
血
之
中,
為
受
生
種
子,
納
受
此
想
愛,
於
赤
|
愛。
流
愛
為
種,
納
想
成
胎
者:
流
注
此
想
愛,
於
父
|
異
見,
則
成
憎:
男
見
母,
女
見
父,
皆
是
同
想,
則
成
|
異
見
成
憎,
同
想
成
愛
者:
男
見
父,
女
見
母,
皆
為
|
遂
起
妄
惑,
而
欲
想
便
成,
故
﹁
明
見
想
成
﹂。
|
﹁
見
明
色
發。
﹂
中
陰
身
乘
光
趨
赴,
明
見
妄
境,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3 |
乃
因
親
愛
迷
戀
之
情,
所
以
成
有;
溼
生
乃
以
聞
|
果。
卵
生
惟
以
亂
思
不
定
之
想,
感
而
有
生;
胎
生
|
卵
溼
化
四
生,
各
隨
其
能
感
之
業
因,
應
之
以
業
|
所
感
之
業
果,
情、
想、
合、
離,
皆
能
感
之
業
因,
故
胎
|
此
例
示
四
生。
首
二
句
舉
果
由
因。
胎、
卵、
溼、
化,
皆
|
以
合
感,
化
以
離
應。
|
胎、
卵、
溼、
化,
隨
其
所
應。
卵
惟
想
生,
胎
因
情
有,
溼
|
具
足
故。
|
毛
爪
齒,
謂
四
種
漸
生。
七
七
名
具
根
位,
謂
諸
根
|
舉
二
而
略
餘
三。
︽
大
集
經
︾
更
有:
六
七
名
髮
|
此
云
形
位,
亦
云
肢
節
生
諸
根
形,
四
肢
骨
節。
。
此
|
羯
南,
此
云
硬
肉
肉
漸
堅
硬;
五
七
名
缽
羅
奢
佉,
|
閉
尸,
此
云
軟
肉
凝
結
猶
如
軟
肉
之
形;
四
七
名
|
部
曇,
此
云
皰
猶
如
瘡
之
形,
未
生
肉
故。
;
三
七
名
|
藍,
此
云
凝
滑
父
精
母
血,
凝
聚
滑
澤。
;
二
七
名
頞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4 |
非
另
有
主
宰。
逐
即
隨
義,
其
指
業
因,
皆
隨
業
因,
|
所
有
受
業,
逐
其
飛
沉
者:
論
四
生
所
受
業
報,
並
|
種
種
不
定。
|
而
為
離;
或
離
易
而
為
合,
互
相
更
改,
彼
此
變
易,
|
更
字
平
聲,
或
情
變
為
想;
或
想
變
為
情;
要
合
易
|
依
業
因
感
召,
而
應
之
以
四
生
也。
更
相
變
易
者:
|
情
想
合
離:
有
情
皆
具,
各
從
多
分,
而
先
受
報,
皆
|
是
因
緣,
眾
生
相
續。
|
情
想
合
離
更
相
變
易。
所
有
受
業,
逐
其
飛
沉,
以
|
巳
三
結
成
相
續
|
假
日
光
煖
氣
之
緣
也。
化
生
惟
業
緣
矣。
|
胎
生
具
父、
母、
己
業
三
緣。
溼
生
但
業、
煖
二
緣。
必
|
生
具
足
四
緣,
父
緣、
母
緣、
自
己
業
緣、
再
加
煖
緣。
|
離
此
託
彼
而
應。
四
生
具
緣,
有
多
寡
之
不
同,
卵
|
香
貪
味,
附
合
不
離
而
感;
化
生
即
以
厭
故
喜
新,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5 |
吳
興
曰:
欲
貪
通
乎
四
生,
今
正
約
胎
生
言
之。
又
|
亦
即
諸
業
根
本,
貪
之
範
圍
雖
廣,
以
貪
欲
為
最。
|
此
明
業
果,
本
於
自
心
之
貪。
貪
惑
為
煩
惱
領
袖,
|
子
孫,
相
生
不
斷。
是
等
則
以,
欲
貪
為
本。
|
富
樓
那,
想
愛
同
結,
愛
不
能
離,
則
諸
世
間,
父
母
|
初
|
償
三
結
成
相
續
今
|
初
業
果
指
本
二
業
債
酬
|
辰
三
業
果
相
續
分
三
已
|
輪
轉
不
休,
故
有
眾
生
相
續。
二
眾
生
相
續
竟。
|
業,
煖、
溼
為
緣。
四
生
轉
換,
三
界
昇
沉,
生
死
長
縛,
|
為
因,
業
識
為
緣;
近
則
情
想
合
離
為
因,
父
母
己
|
隨
善
惡
之
因。
末
二
句
因
緣
有
遠
近,
遠
則
無
明
|
情
想
合
離,
皆
有
善
惡
之
分,
是
以
昇
沉
之
果,
必
|
所
以
應
之
業
果,
若
善
業
則
飛
升,
惡
業
則
沉
墜。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6 |
大
蟲
喫
小
蟲。
遞
相
吞
食
者,
如
夏
天
蛇
喫
老
鼠,
|
強
食,
大
鳥
喫
小
鳥,
大
獸
喫
小
獸,
大
魚
喫
小
魚,
|
間
四
生
之
類,
隨
其
力
量,
以
強
欺
弱,
弱
肉
則
為
|
不
顧
殘
忍,
勢
必
殺
害
生
靈,
食
彼
身
肉。
則
諸
世
|
此
皆
欲
滋
養
身
命,
所
以
貪
不
能
止,
但
知
滋
養,
|
由
有
貪
愛,
必
有
身
命;
既
有
身
命,
必
同
滋
養。
彼
|
力
強
弱,
遞
相
吞
食,
是
等
則
以,
殺
貪
為
本。
|
貪
愛
同
滋,
貪
不
能
止,
則
諸
世
間,
卵、
化、
溼、
胎,
隨
|
因
欲
則
受
身
也。
舉
世
之
人
皆
然。
|
受
生
時
之
想
愛;
因
同
想
則
成
愛,
因
愛
則
生
欲,
|
代
相
生
不
斷,
是
等
皆
以
欲
貪
為
本。
欲
貪
即
指
|
捨
離,
所
以
深
結
生
緣;
則
諸
世
間,
父
母
子
孫,
遞
|
縛
之
因。
何
以
故?
由
想
愛
既
深,
如
膠
似
漆,
不
能
|
想
愛
同
結,
愛
不
能
離
者:
謂
同
想
成
愛,
乃
為
結
|
胎
生
復
通,
今
多
就
人
倫
辨
之,
以
其
易
見
故
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7 |
觔。
何
獨
人
之
與
羊
如
是,
乃
至
十
生
之
類,
死
而
|
徵
償
舊
債,
互
來
相
食。
所
謂
喫
他
八
兩,
還
他
半
|
人
乎?
而
惡
業
既
成,
則
死
而
為
羊,
而
人
羊
轉
換,
|
既
畢,
則
死
而
為
人,
食
羊
之
人,
人
豈
世
世
得
為
|
養,
則
以
人
食
羊。
羊
豈
甘
心,
為
人
食
乎?
而
宿
業
|
以
責
其
盜
也。
﹂
以
人
食
羊:
承
上
貪
求
滋
|
貪
約
過
去
於
身
命
財,
非
理
而
取,
故
互
來
相
噉,
|
皆
為
盜
貪。
吳
興
謂:
﹁
殺
貪
未
論
酬
償
先
債,
盜
|
食
羊,
不
與
取
也;
羊
死
為
人,
互
來
相
噉,
陰
取
也,
|
溫
陵
曰:
﹁
不
與
而
取,
及
陰
取
皆
盜。
﹂
故
以
人
|
來
際。
是
等
則
以
盜
貪
為
本。
|
生
之
類,
死
死
生
生,
互
來
相
噉,
惡
業
俱
生,
窮
未
|
以
人
食
羊,
羊
死
為
人,
人
死
為
羊。
如
是
乃
至
十
|
本。
|
冬
天
老
鼠
喫
蛇
之
類。
是
等
則
以
殺
貪,
為
其
根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8 |
多
起
於
食
肉,
如
八
萬
釋
種,
遭
琉
璃
之
殺,
世
人
|
二
者
絕
本
止
末
義:
蓋
凡
一
切
殺
盜,
究
其
深
本,
|
約
隔
生
酬
債,
則
禍
亂
亦
均,
更
待
下
義
詳
之。
|
命,
有
何
輕
重,
且
約
現
生
食
肉,
似
不
為
禍
亂,
若
|
言
可
知,
非
反
遺
於
重
也。
況
真
慈
平
等,
均
為
奪
|
併
斷
焉。
若
悟
輕
者,
尚
為
生
死
之
緣,
則
重
者
不
|
肉;
今
經
欲
絕
生
死,
須
斷
生
緣,
故
極
至
食
肉,
皆
|
急
於
止
亂,
且
圖
養
民,
故
惟
斷
現
亂,
而
不
禁
食
|
答:
﹁
此
有
二
義:
一
以
輕
況
重
義:
蓋
此
方
世
教,
|
重
之
宜;
今
經
何
獨
論
其
輕,
而
反
遺
所
重
乎?
一
|
盜,
惟
劫
竊
財
命
為
重,
而
食
肉
不
與
焉,
似
得
輕
|
正
脈
問:
﹁
世
教
論
殺,
惟
以
忿
爭
殺
人
為
重;
論
|
是
等
則
以
盜
貪
為
本。
|
業,
與
生
俱
生,
冤
對
相
值,
窮
未
來
際,
報
復
不
已,
|
復
死,
生
而
又
生,
展
轉
報
復,
互
來
相
噉。
由
斯
惡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79 |
我
債。
以
是
命
債,
惑
業
為
因,
現
行
為
緣,
雖
經
百
|
有
四
句:
我
欠
汝
債,
我
還
汝
債;
汝
欠
我
債,
汝
還
|
我
命;
我
欠
汝
命,
我
還
汝
命。
二
句
約
盜
貪
說,
亦
|
殺
貪
說,
負
者
欠
也。
應
有
四
句:
汝
欠
我
命,
汝
還
|
上
科
明
業
果
之
本,
此
科
論
相
續
之
因。
首
句
約
|
在
生
死。
|
汝
負
我
命,
我
還
汝
債,
以
是
因
緣,
經
百
千
劫,
常
|
已
二
業
債
酬
償
|
信
達
者,
勿
輕
非。
毀
矣!
|
刀
兵
劫,
須
是
眾
生
不
食
肉。
﹂
外
教
君
子,
未
能
|
聖
智
深
遠,
拔
本
塞
源
之
意。
經
云:
﹁
世
間
欲
免
|
冤,
遂
成
亂
世,
乃
至
殺
人
無
量。
故
佛
斷
食
肉,
乃
|
者,
福
終
禍
起;
畜
之
酬
報
者,
報
盡
為
人,
皆
帶
殺
|
此
方
不
長
太
平,
緣
太
平
恣
意
食
噉,
人
之
享
福
|
但
知
近
緣
罵
詈,
不
知
遠
因,
起
於
食
魚
之
冤。
故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80 |
纏
縛;
並
無
他
故,
惟
是
殺、
盜、
婬
三
種
貪
習
種
子,
|
此
承
上,
負
還
不
休,
常
在
生
死;
愛
憐
不
捨,
常
在
|
惟
殺、
盜、
婬,
、
三
為
根
本,
以
是
因
緣,
業
果
相
續。
|
已
三
結
成
相
續
|
在
愛
欲
纏
縛,
不
得
解
脫。
|
經
百
千
劫,
想
愛
同
結,
誓
不
分
離,
由
此
相
續,
常
|
心,
汝
憐
我
色。
以
是
愛
憐,
惑
業
為
因,
現
行
為
緣,
|
心
好
色
美
合
論:
汝
愛
我
心,
我
憐
汝
色;
我
愛
汝
|
也。
上
二
彼
此
心
好,
下
二
彼
此
色
美,
更
有
四
句,
|
我
心,
我
愛
汝
心;
汝
憐
我
色,
我
憐
汝
色;
憐
亦
愛
|
此
約
欲
貪
說。
首
二
句
影
略,
亦
應
有
八
句:
汝
愛
|
在
纏
縛。
|
汝
愛
我
心,
我
憐
汝
色,
以
是
因
緣,
經
百
千
劫,
常
|
死
苦
海,
不
能
出
離。
|
千
劫,
怨
對
相
遇,
酬
償
不
已,
由
此
相
續,
常
在
生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81 |
知
性,
因
了
發
相,
從
妄
見
生,
山
河
大
地;
諸
有
為
|
富
樓
那,
如
是
三
種,
顛
倒
相
續,
皆
是
覺
明,
明
了
|
寅
五
雙
關
結
答
|
相
續
竟,
併
前
四
正
明
生
續
竟。
|
合
前
眾
生
相
續,
即
是
詳
明
真
有
為
法。
三
業
果
|
業
果,
業
果
不
離
眾
生,
為
成
兩
益,
故
各
言
之。
﹂
|
習,
則
變
易
可
定,
輪
轉
可
停
矣!
要
知
眾
生
不
離
|
之
差,
而
變
易
無
定,
若
果
能
頓
絕
一
念,
漸
治
積
|
統
約
歷
劫
積
習,
積
習
既
深,
而
輪
轉
莫
停,
一
念
|
開
出,
但
眾
生
相
續,
惟
約
受
生
一
念;
業
果
相
續,
|
相
續,
有
何
差
別?
﹂
答:
﹁
業
果
相
續,
即
依
眾
生
|
言
哉?
︽
指
掌
︾
問:
﹁
業
果
相
續,
與
眾
生
|
貪
習,
則
根
本
既
盡,
枝
末
自
枯,
有
何
業
果
之
可
|
因
緣
相
資,
故
有
業
果
相
續。
若
眾
生
聞
此,
力
除
|
以
為
根
本。
以
是
因
緣:
即
種
子
為
因,
現
行
為
緣,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82 |
之
無
明,
了
知
性
即
妄
有
了
知
之
性。
因
此
妄
了
|
明
﹂。
即
於
真
覺
而
起
妄
明;
明
了
知
性:
指
妄
明
|
是
顛
倒
之
相,
從
真
起
妄
而
有。
故
曰:
﹁
皆
是
覺
|
如
是
前
來
所
說,
世
界、
眾
生、
業
果
三
種
相
續,
乃
|
五
句,
以
明
忽
生
相
續
之
現
行。
佛
呼
滿
慈
告
言:
|
首
二
句
牒
上
相
續,
次
四
句
推
究
妄
因。
山
河
等
|
世
界、
眾
生、
業
果
三
法。
|
界
中,
亦
全
無
缺
漏
也。
無
論
忽
生
相
續,
皆
不
出
|
界、
眾
生、
業
果,
未
曾
明
言
虛
空,
乃
合
虛
空
於
世
|
合
業
果
於
眾
生
中,
具
足
三
種。
相
續
中
明
言
世
|
先
生
虛
空,
次
世
界,
後
眾
生,
未
曾
明
言
業
果,
乃
|
別
法,
即
生
此
三
種
相
續,
意
乃
雙
關。
但
忽
生
中,
|
彼
三
種
忽
生;
又
躡
前
三
種
忽
生,
結
答
忽
生
無
|
此
文
躡
前
三
種
相
續,
結
答
相
續
無
別
法,
即
續
|
相,
次
第
遷
流,
因
此
虛
妄,
終
而
復
始、
|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
|
83 |
大
佛
頂
首
楞
嚴
經
講
義
第
二
冊
終
|
楞
嚴
經
講
義
第
九
卷
終
|
初
正
答
初
問
竟。
|
第
遷
流,
終
而
復
始,
亦
因
此
虛
妄,
而
得
相
續
也。
|
謂
不
獨
三
種
忽
生,
由
是
而
生;
即
汝
問
云
何
次
|
止
息。
因
此
虛
妄:
此
字
乃
指
覺
明
明
了
知
性,
意
|
此
虛
妄,
妄
有
相
續,
終
而
復
始,
循
環
往
復,
無
有
|
眾
生
則
更
相
變
易,
業
果
則
彼
此
酬
償,
亦
皆
因
|
由
是
而
生
也。
次
第
遷
流
者:
世
界
則
成、
住、
壞
空,
|
境
生。
汝
問
山
河
大
地,
諸
有
為
相,
云
何
發
生?
即
|
上
乃
麤
惑
生,
惑
即
事
識
見
分;
連
下
由
惑
生
則
|
見
即
麤
惑,
山
河
下
即
麤
境。
生
字
雙
連
上
下,
連
|
從
妄
見
生
者:
乃
從
細
向
麤,
而
成
麤
惑
麤
境,
妄
|
句,
則
無
明
不
覺
生
三
細
是
也。
|
之
無
明,
發
生
業
轉
現
之
三
相,
此
明
了
知
性
二
|
▲ |
|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第九卷 圓瑛大師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