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觀,
或
單
修、
或
複
修、
或
交
修、
或
全
修,
成
二
十
五
|
必
修
此,
故
名
為
別。
一、
則
此
門
各
各
自
別,
如
三
|
其
有
二
意:
一
則
由
一
類
人,
已
依
前
門
證
入,
不
|
此
二
四
問
答,
別
明
觀
行。
中
根
修
證。
言
別
明
者,
|
禮
佛
足,
右
繞
三
匝,
長
跪
叉
手
而
白
佛
言:
|
於
是
威
德
自
在
菩
薩
在
大
眾
中,
即
從
座
起,
頂
|
辛
一
威
德
啟
請
|
庚
一
示
三
觀
行
相
|
己
一
二
問
答
三
觀
修
行
|
戊
二
四
問
答
別
明
觀
行
中
根
修
證
|
圓
覺
經
講
義
卷
第
四
|
|
|
圓
瑛
大
師
著
|
大
方
廣
圓
覺
經
講
義
卷
第
四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 |
法,
眾
生
隨
類
各
得
解。
﹂
故
不
因
修
習
而
得
善
|
圓
音
者:
佛
音
具
足
眾
音,
謂
﹁
佛
以
一
音
演
說
|
第
則
妄
盡
覺
顯,
照
見
圓
頓
則
當
下
離
言。
承
佛
|
令
諸
現
前
菩
薩
圓
覺
妙
心,
慧
照
光
明,
照
見
次
|
開
分
別
如
是,
而
說
次
第
隨
順,
圓
頓
隨
順
諸
文,
|
大
悲
世
尊,
準
如
前
釋。
廣
為
三
句:
謂
為
我
等
廣
|
得
善
利。
|
令
諸
菩
薩
覺
心
光
明,
承
佛
圓
音,
不
因
修
習
而
|
﹁
大
悲
世
尊!
廣
為
我
等,
分
別
如
是
隨
順
覺
性
|
壬
一
慶
前
|
辛
二
正
陳
請
詞
|
業
恭
敬
如
前。
|
於
是
威
德
自
在
菩
薩,
起
座
啟
請。
經
家
敘
儀,
三
|
如
四
相
四
病,
皆
是
別
相,
不
同
前
通
明
觀
行
也。
|
輪,
各
應
一
機,
故
名
為
別。
其
所
離
障,
亦
各
不
同。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 |
證
圓
覺,
依
四
法
界
修,
隨
彼
根
性,
其
發
覺
初
心,
|
方
所
來
入
之
人
非
止
一
條
路
徑,
以
喻
菩
薩
欲
|
欲
證
圓
覺,
修
四
法
界
行
皆
可
入
故。
但
隨
彼
四
|
四
門
者:
從
外
來
入
王
都,
乃
有
四
名,
以
喻
菩
薩
|
故。
以
喻
圓
覺
妙
心,
為
清
淨
法
身
所
依
故。
外
有
|
所
修
之
行
門,
故
此
請
問。
大
城,
王
都
也,
王
所
依
|
此
問
所
修
之
行,
由
上
但
聞
所
證
之
差
別,
未
聞
|
便。
|
一
路;
一
切
菩
薩
莊
嚴
佛
國
及
成
菩
提,
非
一
方
|
﹁
世
尊
譬
如
大
城,
外
有
四
門,
隨
方
來
者
非
止
|
癸
一
問
所
修
|
壬
二
請
後
|
而
行
之。
一
慶
前
竟。
|
習
觀
行
而
得
如
斯
善
利。
暫
聞
已
得
善
利,
況
勤
|
利,
謂
亡
心
頓
證,
識
得
自
心,
即
是
圓
覺;
不
因
修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 |
種?
一
問
所
修
竟。
|
用
何
等
方
便,
漸
次
增
進,
併
能
修
之
人
總
有
幾
|
上
人
圓
修
頓
悟
之
行。
今
為
中
下
之
機,
故
請
應
|
即
離,
不
作
方
便,
離
幻
即
覺,
亦
無
漸
次,
此
乃
上
|
因
地
故。
初
云:
知
是
空
華,
即
無
輪
轉。
又
云:
知
幻
|
之
工
夫
也。
漸
次
者,
以
初
圓
照
二
字
為
成
佛
之
|
說
最
初
發
心
之
方
便。
所
謂
隨
方
取
便,
即
下
手
|
惟
願
世
尊,
以
世
尊
乃
過
來
人
也。
廣
為
我
等,
宣
|
古
德
云:
﹁
欲
知
山
下
路,
須
問
過
來
人。
﹂
故
云
|
併
修
行
人
總
有
幾
種?
|
﹁
惟
願
世
尊
廣
為
我
等,
宣
說
一
切
方
便
漸
次,
|
云:
﹁
方
便
有
多
門
﹂,
合
非
只
一
路
也。
|
菩
提,
隨
其
根
性,
非
一
種
方
便。
如
﹁
楞
嚴
經
﹂
|
人,
合
隨
方
來
者。
莊
嚴
成
佛
國
土
及
成
就
無
上
|
乃
有
多
種
方
便。
一
切
菩
薩
者,
謂
欲
證
圓
覺
之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 |
世
尊
告
威
德
自
在
菩
薩,
重
言
善
哉
者:
乃
讚
其
|
於
如
來
如
是
方
便。
汝
今
諦
聽,
當
為
汝
說!
﹂
|
善
男
子!
汝
等
乃
能
為
諸
菩
薩
及
末
世
眾
生,
問
|
爾
時,
世
尊
告
威
德
自
在
菩
薩
言:
﹁
善
哉!
善
哉!
|
辛
三
如
來
讚
許
|
請
詞
竟。
|
大
寂
滅
海
之
中。
作
是
語
已,
如
是
三
請。
二
正
陳
|
水
月
之
道
場,
作
夢
中
之
佛
事,
遊
戲
諸
佛
如
來,
|
及
漸
次
增
進
之
法。
遊
戲
如
來
大
寂
滅
海
者:
建
|
大
乘
之
者,
速
得
大
開
解
悟,
發
覺
初
修
方
便,
以
|
令
此
現
會
菩
薩
以
及
未
來
末
世
眾
生,
一
心
求
|
投
地;
如
是
三
請,
終
而
復
始。
|
開
悟,
遊
戲
如
來
大
寂
滅
海。
﹂
作
是
語
已,
五
體
|
﹁
令
此
會
菩
薩
及
末
世
眾
生
求
大
乘
者,
速
得
|
癸
二
明
所
為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 |
﹁
善
男
子!
無
上
妙
覺
遍
諸
十
方,
出
生
如
來
與
|
子
一
約
稱
性
之
行
以
標
本
|
癸
一
標
本
舉
數
|
壬
一
長
行
|
辛
五
正
答
所
問
|
四
承
教
靜
聽
竟。
|
而
聽。
|
時,
威
德
自
在
菩
薩
奉
教
歡
喜,
及
諸
大
眾
默
然
|
辛
四
承
教
靜
聽
|
當
說。
三
如
來
讚
許
竟。
|
以
諦
聽,
許
以
|
以
初
步
定
千
里
之
程,
趣
向
既
定,
漸
次
可
知。
誡
|
初
修
方
便,
准
問
詞
還
有
漸
次
二
字,
今
不
言
者,
|
菩
薩
及
末
世
眾
生,
問
於
如
來
如
是
方
便
者:
指
|
當
場
一
問,
利
益
今
後
也。
汝
等
乃
能
為
諸
現
前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 |
子
二
約
隨
機
之
行
以
舉
數
|
本
竟。
|
行。
但
契
一
真,
實
無
有
二。
一
約
稱
性
之
行
以
標
|
真
如,
無
異
境
界,
諸
戒
定
慧,
及
貪
瞋
癡,
同
是
梵
|
法,
法
法
平
等,
悉
皆
無
有
二
相。
如
前
所
云:
無
明
|
諸
修
行
實
無
有
二
者:
謂
於
彼
諸
佛
修
行
一
切
|
般
若
﹂
云:
﹁
是
法
平
等,
無
有
高
下。
﹂
是
也。
於
|
是
諸
法
之
性,
諸
法
之
性
即
是
佛
性。
如
﹁
金
剛
|
無
情
共
一
體,
處
處
皆
同
真
法
界。
﹂
則
佛
性
即
|
來
圓
覺
妙
心,
故
得
同
體
平
等,
即
所
謂
﹁
情
與
|
無
情,
同
一
體
性。
如
前
所
云:
種
種
幻
化,
皆
生
如
|
出
生,
一
切
諸
佛
及
諸
有
情,
與
一
切
諸
法,
並
及
|
稱
無
上。
本
妙
覺
性,
周
遍
十
方
一
切
處
故,
隨
緣
|
此
示
法
性
圓
滿,
平
等
無
二。
體
居
萬
象
之
先,
故
|
一
切
法,
同
體
平
等。
於
諸
修
行,
實
無
有
二。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 |
佛
正
因。
依
此
不
生
不
滅
為
因
地
心,
然
後
淨
治
|
解
本
有
真
淨
圓
覺
妙
心,
以
為
觀
行
之
本,
即
成
|
若
諸
菩
薩
發
心
修
行,
必
以
悟
解
為
先。
先
要
悟
|
﹁
善
男
子!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
丑
一
示
立
行
之
本
|
子
一
泯
相
澄
神
觀
|
癸
二
正
示
觀
門
|
收
無
不
盡。
一
標
本
舉
數
竟。
|
當
有
三
種。
然
眾
生
根
性
雖
復
萬
殊,
而
此
三
觀
|
無
量。
但
圓
攝
所
歸,
循
順
根
性
差
別,
證
入
淺
深,
|
元
無
二
路,
方
便
有
多
門。
﹂
故
方
便
隨
順,
其
數
|
法
皆
為
入
證
之
門。
如
﹁
楞
嚴
經
﹂
所
云:
﹁
歸
|
此
正
入
證
之
門。
然
覺
性
遍
滿
一
切
諸
法,
則
法
|
當
有
三
種。
|
﹁
方
便
隨
順,
其
數
無
量。
圓
攝
所
歸,
循
性
差
別,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9 |
因
佛
性,
略
兼
了
因
為
體,
是
為
即
定
之
慧。
三
摩
|
開
解
照
了
不
生
滅
之
自
性,
微
密
觀
照。
全
取
正
|
嚴
﹂。
﹁
正
脈
﹂
不
翻,
但
約
義
釋
云:
奢
摩
他,
謂
|
則
為
漸。
此
憨
山
依
天
台
三
觀
義,
略
順
於
﹁
楞
|
故
曰
圓
照。
以
一
心
圓
照,
則
為
頓;
以
次
第
各
照,
|
中
觀,
第
一
義
諦
也。
三
觀
各
照
一
諦,
圓
攝
一
心,
|
空
觀,
真
諦
也。
不
空,
即
假
觀,
俗
諦
也。
空
不
空,
即
|
心
具
三
諦
理,
謂
空
藏、
不
空
藏、
空
不
空
藏。
空,
即
|
相,
義
當
中
觀。
然
修
證
必
須
三
觀
者,
以
如
來
藏
|
假
觀。
禪
那,
此
翻
云
靜
慮,
雙
離
靜
幻,
以
寂
滅
為
|
提,
此
翻
云
等
至,
亦
名
等
持,
以
幻
化
為
相,
義
當
|
他,
此
翻
云
止,
以
寂
靜
為
相,
義
當
空
觀。
三
摩
缽
|
一
梵
語。
謂
奢
摩
他、
三
摩
缽
提、
禪
那。
古
釋
奢
摩
|
梵
名,
同
﹁
楞
嚴
經
直
解
﹂
云:
二
經
列
三
名,
同
|
無
明
習
氣,
稱
性
而
修
耳。
先
修
奢
摩
他。
此
三
種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0 |
也。
第
三、
禪
那,
為
絕
待
靈
心
觀。
自
釋:
非
關
真
妄,
|
銷,
非
但
所
觀
是
幻,
能
觀
之
智
亦
幻,
故
皆
永
離
|
無
累,
自
他
一
體,
幻
相
永
離。
幻
相
屬
塵,
永
離
謂
|
變
化
諸
幻,
而
開
幻
眾。
銷
塵
者、
從
此
自
覺,
根
塵
|
銷
塵
觀。
自
釋:
起
幻
者、
謂
起
諸
幻
智,
以
除
幻
境,
|
者,
心
冥
所
觀
之
境
也。
第
二、
三
摩
缽
提,
為
起
幻
|
相
者,
謂
身
心
客
塵
永
滅;
澄
神
者,
取
靜
澄
念;
觀
|
準
用
之。
第
一、
奢
摩
他、
為
泯
相
澄
神
觀。
自
釋:
泯
|
觀
名,
冥
符
楞
嚴;
質
之
憨
山、
交
光,
亦
不
相
違,
今
|
於
天
台。
惟
我
圭
峰
密
祖
疏,
依
本
經
另
立
三
種
|
定
慧
均
等。
此
交
光
依
﹁
楞
嚴
經
義
﹂,
似
有
揀
|
海。
全
取
正
因
佛
性,
略
兼
緣
了
二
因
為
體,
是
為
|
定。
禪
那,
謂
歷
位
修
證,
如
是
中
中
流
入
薩
婆
苦
|
全
取
正
因
佛
性,
略
兼
緣
因
為
體,
是
謂
即
慧
之
|
缽
提,
謂
躡
解
起
行,
但
於
一
門
深
入,
入
一
無
妄,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1 |
丑
三
示
入
觀
之
效
|
滅
之
相。
﹂
二
示
觀
行
之
相
竟。
|
云:
﹁
由
此
妄
想
消
歇,
則
見
阿
賴
耶
中,
習
氣
生
|
能
見
識,
如
眼
有
見,
不
能
自
見
其
眼。
﹁
直
解
﹂
|
得
識
心,
煩
勞
動
擾。
此
覺
非
識,
若
自
是
識,
則
不
|
行,
故
云:
取
靜
為
行。
由
以
靜
澄
心,
諸
念
不
起,
覺
|
觀
照,
返
觀
不
動
之
心
體,
以
靜
境
安
心,
漸
漸
修
|
動
亂,
今
既
悟
此
心,
即
依
所
悟,
真
淨
覺
心,
發
起
|
發
覺
初
心,
以
靜
為
首。
以
未
悟
以
前,
一
向
妄
想
|
﹁
以
淨
覺
心,
取
靜
為
行;
由
澄
諸
念,
覺
識
煩
動;
|
丑
二
示
觀
行
之
相
|
之
本
竟。
|
涅
槃,
不
相
留
礙,
皆
絕
待
靈
心
義
也。
一
示
立
行
|
幻
化,
及
諸
靜
相。
又
云:
超
過
礙
無
礙
境,
又
煩
惱
|
不
對
有
空,
直
照
靈
知,
而
為
觀
行。
如
文
云:
不
取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2 |
由
身
心
相
盡,
妄
念
不
生,
而
得
寂
靜
輕
安
之
故。
|
如
鏡
中
像。
|
﹁
由
寂
靜
故,
十
方
世
界
諸
如
來
心,
於
中
顯
現,
|
安
調
適
之
相。
|
便
能
於
淨
圓
覺
心
內,
任
運
發
起,
寂
靜
清
虛,
輕
|
寂
靜
輕
安
者:
謂
身
心
既
脫,
則
無
明
重
擔
歇
滅,
|
此
是
最
初
工
夫,
一
念
頓
契
無
生
也。
便
能
內
發,
|
也。
從
此
永
滅
者:
如
此
則
內
脫
身
心,
故
云:
永
滅。
|
生
滅
不
停。
由
身
心
所
起
之
客
塵,
乃
法
喻
並
稱
|
有,
如
客
如
塵。
以
客,
喻
身,
往
來
不
定;
以
塵,
喻
心,
|
發
生。
以
心
光
發
現,
則
頓
見
身
心
幻
妄,
本
來
不
|
靜
生
慧,
故
云:
靜
慧。
迷
時
則
隱,
悟
時
乃
顯,
故
云:
|
此
示
入
觀
之
效。
由
前
念
澄
覺
識,
慧
性
開
明,
因
|
寂
靜
輕
安。
|
﹁
靜
慧
發
生,
身
心
客
塵
從
此
永
滅,
便
能
內
發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3 |
神
觀,
謂
於
染
淨
諸
法,
心
不
妄
緣,
而
恆
寂
靜
也。
|
方
便
稱
之。
名
奢
摩
他
者:
依
圭
峰
密
祖
泯
相
澄
|
此
菩
薩
依
奢
摩
他
觀
力
修
行,
行
乃
無
過,
故
以
|
﹁
此
方
便
者,
名
奢
摩
他。
|
丑
四
結
觀
行
之
名
|
三
示
入
觀
生
效
竟。
|
圓
淨
妙,
皆
現
其
中。
﹂
當
圓
教
頓
破
無
明
之
相。
|
清
淨。
譬
如
琉
璃,
內
懸
明
月,
乃
至
一
切
如
來,
密
|
嚴
﹂
﹁
返
流
全
一,
六
用
不
行,
十
方
國
土,
皎
然
|
我
心
還
共
如
來
合。
﹂
乃
妙
契
法
身。
此
正
﹁
楞
|
像
也。
﹁
直
解
﹂
云:
所
謂
﹁
諸
佛
法
身
入
我
性,
|
像。
此
約
行
人
入
觀,
諸
佛
心、
入
行
人
觀
心,
如
影
|
諸
如
來
心,
於
我
心
中
顯
現。
我
心
如
鏡,
佛
心
如
|
則
十
方
廓
然,
聖
凡
交
徹,
心
佛
一
如,
十
方
世
界,
|
文
不
言
輕
安
者:
以
寂
靜
自
得
輕
安。
工
夫
到
此,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4 |
化。
然
既
已
覺
照
識
與
根
塵
皆
如
幻
化,
則
例
觀
|
明,
迷
真
而
起。
雖
有
而
性
常
自
空,
故
云:
皆
因
幻
|
知
覺,
即
智
照
也。
照
彼
心
識
及
與
根
塵,
皆
是
無
|
以
者,
依
也。
依
本
悟
真
淨
圓
覺
妙
心,
發
起
智
照。
|
即
起
諸
幻,
以
除
幻
者,
變
化
諸
幻
而
開
幻
眾。
|
﹁
以
淨
覺
心,
知
覺
心
性
及
與
根
塵,
皆
因
幻
化;
|
丑
二
示
觀
行
之
相
|
解
起
行,
是
為
稱
性
而
修
耳。
一
示
立
行
之
本
竟。
|
成
佛
之
因。
依
此
不
生
不
滅
為
因
地
心,
然
後
躡
|
解
本
有
真
淨
圓
覺
妙
心,
以
為
觀
行
之
本,
即
是
|
若
諸
菩
薩
發
心
修
行,
必
以
悟
解
為
先。
先
要
悟
|
﹁
善
男
子!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
丑
一
示
立
行
之
本
|
子
二
起
幻
銷
塵
觀
|
一
泯
相
澄
神
觀
竟。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5 |
覺,
廣
設
方
便,
普
度
眾
生。
終
日
度
生,
無
問
勞
慮,
|
我
本
來
同
體。
我
今
已
悟、
已
修,
而
眾
生
仍
然
不
|
發
大
悲
輕
安。
此
同
體
大
悲
心,
觀
一
切
眾
生,
與
|
之
故,
已
證
真
如
自
體,
從
體
便
能
起
用,
故
云:
內
|
由
起
諸
幻
以
除
幻
者,
及
變
化
諸
幻
而
開
幻
眾
|
從
此
起
行,
漸
次
增
進。
|
﹁
由
起
幻
故,
便
能
內
發
大
悲
輕
安。
一
切
菩
薩
|
丑
三
示
漸
次
增
進
|
十
界
身
雲。
二
示
觀
行
之
相
竟。
|
化,
說
法
開
示
如
幻
眾
生,
廣
作
利
生
佛
事,
普
現
|
業
用
現
前,
故
云:
變
化
諸
幻
而
開
幻
眾。
隨
機
應
|
四
相
無
明,
既
已
除
滅,
自
然
而
有
三
輪
不
思
議
|
除
幻
者,
依
如
幻
始
覺
智
力,
頓
破
根
本
無
明。
以
|
幻,
指
幻
智;
幻
者,
謂
根
本
無
明,
彼
是
能
幻
之
者。
|
一
切
諸
法,
無
非
如
幻。
即
起
諸
幻,
以
除
幻
者:
諸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6 |
立,
幻
法
既
無,
幻
智
何
有,
若
存
幻
智,
猶
未
離
幻,
|
無
實
故。
非
同
幻
觀
者:
謂
幻
觀
之
智,
對
幻
法
而
|
幻
者,
即
所
觀
之
境。
真
智
獨
存,
故
不
同
彼
幻
之
|
修
行
至
此,
返
觀
從
前。
觀
幻
者:
觀,
即
能
觀
真
智;
|
幻
相
永
離。
|
﹁
彼
觀
幻
者,
非
同
幻
故。
非
同
幻
觀,
皆
是
幻
故,
|
以
遠
離
微
細
念
故,
得
見
心
性。
|
盡,
滿
足
方
便,
一
念
相
應,
覺
心
初
起,
心
無
初
相,
|
於
住
相;
四、
果
位,
寄
息
於
生
相。
文
云:
如
菩
薩
地
|
息
於
滅
相;
二、
賢
位,
寄
息
與
異
相;
三、
聖
位,
寄
息
|
至
細。
今
依
﹁
起
信
論
﹂,
逆
次
發
明。
初、
信
位,
寄
|
漸
次
增
進
者:
約
歷
位,
從
淺
至
深:
約
斷
惑,
從
麤
|
一
切
菩
薩,
指
信、
住、
行、
向、
地
等。
從
此
起
修
觀
行,
|
切
菩
薩,
從
此
起
行:
正
示
觀
行
漸
次
增
進
之
相。
|
當
度
眾
生,
不
取
度
生
之
相,
故
云:
大
悲
輕
安。
一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7 |
二
起
幻
銷
塵
觀
竟。
|
之
智:
幻
者
即
所
觀
之
境。
所
觀
既
亡,
能
觀
亦
泯。
|
峰
密
祖
起
幻
銷
塵
觀,
謂
彼
觀
幻
者,
觀
即
能
觀
|
除
幻
者,
故
以
方
便
稱
之。
名
三
摩
缽
提
者:
依
圭
|
此
菩
薩
依
三
摩
缽
提
觀
力
修
行,
即
起
諸
幻
以
|
﹁
此
方
便
者,
名
三
摩
缽
提。
|
丑
四
結
觀
行
之
名
|
能
所
不
立,
前
二
皆
袪
矣。
三
示
漸
次
增
進
竟。
|
幻
法
而
起
幻
智,
從
幻
智
而
亡
心
入
覺。
入
覺
則
|
俱
棄。
種
子,
喻
覺
心;
土,
喻
幻
法;
苗,
喻
幻
智。
謂
依
|
穀
相
似,
依
土
長
苗,
至
結
實
收
成
之
時,
則
苗
土
|
謂
菩
薩
所
修
圓
妙
之
行,
再
以
喻
明:
如
世
間
種
|
﹁
是
諸
菩
薩
所
圓
妙
行,
如
土
長
苗。
|
一
真
心,
故
云:
幻
相
永
離。
|
故
云:
皆
是
幻
故。
自
此
能
所
雙
亡,
境
智
俱
泯,
唯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8 |
觀
寂
滅
無
二
之
真
心。
了
知
身
心
皆
為
罣
礙
者:
|
化;
離
空
邊,
亦
不
取
靜
相,
此
顯
雙
離
前
二
觀,
直
|
直
觀
中
道
一
心,
雙
離
二
邊。
離
有
邊,
故
不
取
幻
|
以
者,
依
也。
依
本
悟
真
淨
圓
覺
妙
心,
建
立
觀
行,
|
無
礙
境,
|
皆
為
罣
礙,
無
知
覺
明,
不
依
諸
礙,
永
得
超
過
礙、
|
﹁
以
淨
覺
心,
不
取
幻
化
及
諸
靜
相,
了
知
身
心
|
丑
二
示
觀
行
之
相
|
起
行,
是
為
稱
性
而
修
耳。
一
示
觀
行
之
本
竟。
|
佛
之
因。
依
此
不
生
不
滅
為
因
地
心,
然
後
躡
解
|
本
有
真
淨
圓
覺
妙
心,
以
為
觀
行
之
本,
即
是
成
|
若
諸
菩
薩
發
心
修
行,
必
以
悟
解
為
先。
要
悟
解
|
﹁
善
男
子!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
丑
一
標
立
行
之
本
|
子
三
絕
待
靈
心
觀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19 |
四
達,
以
喻
觀
智,
依
身
心
修
得,
身
心
不
能
拘,
觀
|
界
身
心,
喻
器;
靈
明
觀
智,
喻
聲。
器
局
本
處,
聲
聞
|
心,
不
能
局
礙,
靈
明
觀
智,
超
出
有
為
無
為
也。
世
|
出
於
外,
以
明
礙
處
能
達
無
礙
之
意。
喻
世
界
身
|
所
局
礙。
喻
如
器
之
鍠,
即
洪
鐘
之
聲,
鍠
鍠
然
聲
|
用
身
心,
雖
然
相
在
塵
勞
區
域,
而
不
被
塵
勞
之
|
於
此
返
觀
自
己,
外
之
所
受
用
世
界,
內
之
能
受
|
聲
出
於
外。
煩
惱
涅
槃
不
相
留
礙。
|
﹁
受
用
世
界
及
與
身
心,
相
在
塵
域,
如
器
中
鍠,
|
過
無
礙,
畢
竟
寂
滅,
是
為
永
得
超
過
也。
|
無
明
淨
盡,
得
以
離
境,
故
云:
超
礙
離
智。
故
云:
超
|
得
超
過
礙、
無
礙
境
者:
謂
對
待
既
亡,
能
所
不
立,
|
覺
妙
明
之
真
知。
境
智
俱
空,
故
云:
不
依
諸
礙。
永
|
礙。
無
知
覺
明,
不
依
諸
礙
者:
真
知
無
知,
此
乃
本
|
了
知,
是
能;
身
心,
是
所,
託
所
起
能,
故
二
皆
為
罣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0 |
境。
自
他
身
心
所
不
能
及
者:
在
觀
之
時,
用
心
同
|
故
云:
輕
安。
至
此,
方
乃
契
合
妙
圓
覺
性,
寂
滅
真
|
寂
滅。
乃
至
種
種
難
行
之
行,
不
見
有
繫
累
之
相。
|
見
有
法
可
說;
終
日
度
生,
不
見
有
生
可
度,
故
云:
|
為,
自
覺
身
心
寂
滅,
輕
快
安
適,
雖
終
日
說
法,
不
|
無
為,
涅
槃
不
能
礙,
故
滅。
輕
安
者
不
用
更
加
修
|
滅
輕
安。
前
超
出
有
為,
煩
惱
不
能
留,
故
寂;
超
出
|
菩
薩
修
觀
至
此,
便
能
於
此
妙
觀
心
內,
發
起
寂
|
自
他
身
心
所
不
能
及,
眾
生
壽
命
皆
為
浮
想。
|
﹁
便
能
內
發
寂
滅
輕
妄。
妙
覺
隨
順
寂
滅
境
界,
|
丑
三
示
成
就
利
益
|
相
留
礙,
法
合
鍠
鍠
鐘
聲。
二
示
觀
行
之
相
竟。
|
為,
則
涅
槃
不
能
礙
也。
煩
惱
涅
槃,
法
合
喻
器;
不
|
留
礙
者:
超
出
有
為,
則
煩
惱
不
能
留,
又
超
出
無
|
智
廓
爾
無
邊,
身
心
不
離
舊
處。
煩
惱
涅
槃,
不
相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1 |
方
如
來
因
此
成
佛,
十
方
菩
薩
種
種
方
便,
一
切
|
﹁
善
男
子!
此
三
法
門
皆
是
圓
覺
親
近
隨
順,
十
|
癸
三
引
例
彰
圓
|
心。
三
絕
待
靈
心
觀
竟,
併
前
二
科
正
示
三
觀
竟。
|
絕
待
靈
心
觀,
謂
不
依
身
心
能
所,
直
造
靈
明
覺
|
相,
故
以
方
便
稱
之。
名
為
禪
那
者:
依
圭
峰
密
祖
|
此
菩
薩
依
禪
那
觀
力
修
行。
不
取
幻
化
及
諸
靜
|
﹁
此
方
便
者,
名
為
禪
那。
|
丑
四
結
觀
行
之
名
|
就
利
益
竟。
|
立
者
哉!
此
正
顯
四
相
不
空,
不
能
契
此。
三
示
成
|
眾
生
及
與
壽
命;
又
從
我、
人
相
上,
虛
浮
妄
想
所
|
妄
身
心,
即
是
我
相、
人
相,
尚
不
能
及。
何
況
一
切
|
心
識
之
量,
亦
不
能
造,
故
自
不
及。
現
前
自
他
虛
|
佛,
唯
獨
自
明
了,
餘
人
所
不
知,
故
他
不
及。
自
己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2 |
千
萬
億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果,
不
如
有
人
聞
此
圓
|
﹁
善
男
子!
假
使
有
人
修
於
聖
道,
教
化
成
就
百
|
癸
四
校
量
顯
勝
|
彰
圓
竟。
|
皆
圓
證,
妙
契
法
身,
而
成
圓
覺
之
佛
矣。
三
引
例
|
圓
證,
即
成
圓
覺
者:
趣
入
雖
從
一
門;
功
成
即
三
|
是
三
種
觀
法,
即
為
菩
薩
所
應
作
之
事
業。
若
得
|
曰
同,
或
分
門
別
行
曰
異。
雖
同
異
攸
分,
皆
依
如
|
之
佛,
繁
興
萬
行,
常
修
種
種
方
便。
或
順
性
通
修
|
之
佛
皆
依
此
三
觀
而
得
成
佛。
十
方
菩
薩
未
成
|
故
云:
親
近
隨
順。
十
方
如
來
因
此
成
佛
者:
已
成
|
以
此
為
因
地
心
修
行,
趣
入
果
地
覺,
始
終
不
離,
|
此
三
法
門
總
指
前
三
觀。
皆
依
悟
淨
圓
覺
而
修,
|
覺。
|
同
異,
皆
依
如
是
三
種
事
業。
若
得
圓
證,
即
成
圓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3 |
法
門
名
之。
聞
此
無
礙
法
門:
但
是
自
聞,
未
及
教
|
外,
則
兼
理
事
無
礙,
與
事
事
無
礙。
故
總
以
無
礙
|
礙
境,
受
用
世
界,
及
與
身
心,
相
在
塵
域,
聲
出
於
|
幻
化,
則
於
事
無
礙。
第
三
觀
中,
永
得
超
過
礙
無
|
為
行,
則
於
理
無
礙。
第
二
觀
中,
以
淨
覺
心,
起
諸
|
觀。
通
理
法
師
云:
如
第
一
觀
中,
以
淨
覺
心,
取
靜
|
生
信
解,
即
依
解
起
修。
修
此
無
礙
法
門,
即
指
三
|
有
人
從
凡
夫
地,
發
大
乘
心,
聞
此
圓
覺
之
法,
心
|
可
謂
勝
矣。
設
或
不
發
大
心,
終
成
敗
種,
反
不
若
|
就
百
千
萬
億
之
多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果,
其
功
德
|
死,
以
四
諦、
十
二
因
緣
之
法
教
化
眾
生,
令
得
成
|
聖
人
所
證
無
漏
之
道
也。
斷
見
思
惑,
出
分
段
生
|
從
凡
夫
地,
發
小
乘
心,
修
出
世
道。
而
云
聖
道
者:
|
此
校
量
顯
勝
也。
謂
假
若
有
人
修
於
聖
道
者:
謂
|
覺
無
礙
法
門,
一
剎
那
頃,
隨
順
修
習。
﹂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4 |
﹁
威
德
汝
當
知:
無
上
大
覺
心,
本
際
無
二
相,
隨
|
癸
二
正
頌
︵
前
二
科
同
長
行,
唯
闕
校
量。
︶
|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癸
一
標
頌
|
壬
二
偈
頌
|
千
般。
一
長
行
竟。
|
伽
陀
藥,
壓
倒
醫
方
萬
品,
摩
尼
一
顆,
勝
似
海
寶
|
然
於
大
乘
而
發
三
慧,
即
是
大
根
菩
薩。
譬
如
阿
|
種。
聞
即
聞
慧,
纔
經
隨
順
即
思
慧,
修
習
即
修
慧。
|
覺
無
礙
法
門,
乃
成
佛
正
因,
一
歷
耳
根,
永
為
道
|
習,
其
功
德
尤
勝
教
化
成
就,
眾
多
二
乘。
以
此
圓
|
一
刺,
九
百
張
紙
層
次
井
然。
如
此
少
時,
隨
順
修
|
生
滅。
雖
然
如
是
之
速,
依
然
次
第
分
明。
如
利
錐
|
之
最
短
也。
一
念
有
九
十
剎
那,
一
剎
那
有
九
百
|
化
隨
順,
不
過
權
修,
尚
闕
深
證。
一
剎
那
頃
者:
時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5 |
諸
幻,
以
除
幻
者。
由
起
幻
故,
便
能
內
發,
同
體
大
|
起
行
也,
覺
知
心
性,
及
諸
根
塵,
皆
因
幻
化,
即
起
|
故
云:
如
鏡
照
諸
像。
如
幻,
是
義;
三
摩
提,
是
名。
其
|
靜
故,
十
方
諸
如
來
心,
於
行
人
靜
覺
心
中
顯
現,
|
境
安
心,
靜
慧
發
生,
便
能
內
發
寂
靜
輕
安。
由
寂
|
寂
靜,
是
義;
奢
摩
他,
是
名。
其
起
行
也,
一
向
以
靜
|
苗
漸
增
長;
禪
那
唯
寂
滅,
如
彼
器
中
鍠。
|
﹁
寂
靜
奢
摩
他,
如
鏡
照
諸
像;
如
幻
三
摩
提,
如
|
種
品
類。
|
方
便,
其
數
即
應
無
量。
如
來
總
為
開
示,
便
有
三
|
名
本
際;
同
體
平
等,
故
無
二
相。
隨
順
修
習,
起
諸
|
故
名
為
大;
出
生
如
來,
故
名
覺
心。
與
一
切
法,
故
|
有
物
先
天
地,
故
稱
無
上;
豎
窮
三
際,
橫
遍
十
方,
|
種
類:
|
順
諸
方
便,
其
數
即
無
量。
如
來
總
開
示,
便
有
三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6 |
三
觀
行
相
竟。
|
若
得
圓
證,
故
名
無
住
處
究
竟
大
般
涅
槃。
一
示
|
是
未
成
之
佛:
因
此
得
成
無
上
佛
道。
三
種
事
業
|
方
便。
十
方
諸
如
來
是
已
成
之
佛,
及
諸
大
菩
薩
|
如
上
三
種
微
妙
法
門,
皆
是
圓
覺
隨
順
修
習
之
|
涅
槃。
﹂
|
諸
大
菩
薩,
因
此
得
成
道;
三
事
圓
證
故,
名
究
竟
|
﹁
三
種
妙
法
門,
皆
是
覺
隨
順,
十
方
諸
如
來,
及
|
故
云:
如
彼
器
中
鍠。
|
覺
隨
順,
寂
滅
境
界,
如
聲
從
器
出,
器
不
能
為
礙,
|
心。
﹂
此
非
對
動
之
寂,
生
己
而
滅,
故
云
內
發。
妙
|
能
內
發,
寂
滅
輕
安。
楞
伽
云:
﹁
寂
滅
者、
名
為
一
|
不
取
幻
化,
及
諸
靜
相,
由
是
得
超,
礙
無
礙
境,
便
|
長。
禪
那,
是
名;
寂
滅,
是
義。
其
起
行
也,
雙
超
前
二,
|
悲
輕
安,
永
離
諸
幻,
如
土
長
苗,
故
云:
如
苗
漸
增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7 |
修
習?
|
﹁
世
尊!
此
諸
方
便,
一
切
菩
薩
於
圓
覺
門
有
幾
|
癸
一
問
所
修
|
壬
二
請
後
|
直
至
佛
果,
故
為
希
有。
|
甚
為
希
有
者:
悟
淨
圓
覺
為
因
地
心,
依
悟
起
修,
|
大
悲
世
尊
如
前。
如
是
法
門
者:
即
前
三
種
觀
門。
|
﹁
大
悲
世
尊!
如
是
法
門
甚
為
希
有!
|
壬
一
慶
前
|
辛
二
正
陳
請
詞
|
三
業
恭
敬,
準
如
前
釋。
|
足,
右
繞
三
匝,
長
跪
叉
手
而
白
佛
言:
|
於
是
辯
音
菩
薩
在
大
眾
中,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
辛
一
辯
音
啟
請
|
庚
二
明
單
複
圓
修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8 |
子!
汝
等
乃
能
為
諸
大
眾
及
末
世
眾
生,
問
於
如
|
爾
時,
世
尊
告
辯
音
菩
薩
言:
﹁
善
哉!
善
哉!
善
男
|
辛
三
如
來
讚
許
|
二
正
陳
請
詞
竟。
|
作
是
語
已,
五
體
投
地;
如
是
三
請,
終
而
復
始。
|
也。
|
便,
種
種
開
示,
令
悟
真
修
實
相,
不
至
徒
尚
虛
名
|
願
為
現
前
大
眾
以
及
未
來
末
世
眾
生,
曲
垂
方
|
相。
﹂
|
﹁
願
為
大
眾
及
末
世
眾
生,
方
便
開
示,
令
悟
實
|
癸
二
明
所
為
|
時;
為
依
次;
為
超
次
也。
|
為
復
一
人
具
三?
為
復
三
人
各
一?
為
前
後;
為
同
|
行
本。
悟
淨
圓
覺
法
門,
雖
三
觀
分
明,
未
審
所
修,
|
此
諸
方
便
者:
指
前
三
觀。
一
切
菩
薩,
指
前
所
立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29 |
同
幻
化,
故
云:
幻
力
修
習。
當
時
隨
機
分
門,
便
有
|
圓
覺,
而
未
證
圓
覺,
依
悟
起
修,
乃
以
幻
修
幻,
即
|
初
心。
末
世
眾
生:
指
未
來
新
學。
發
心
雖
大,
悟
淨
|
故
云:
本
無
修
習,
及
修
習
者。
一
切
菩
薩:
指
現
在
|
覺。
清
淨
本
然,
一
真
獨
立,
諸
惑
不
染,
不
假
修
習。
|
善
男
子!
一
切
如
來,
所
證
圓
覺:
即
眾
生
本
具
圓
|
力
修
習,
爾
時
便
有
二
十
五
種
清
淨
定
輪。
|
修
習
者;
一
切
菩
薩
及
末
世
眾
生,
依
於
未
覺
幻
|
﹁
善
男
子!
一
切
如
來
圓
覺
清
淨,
本
無
修
習
及
|
癸
一
舉
意
標
數
|
壬
一
長
行
|
辛
五
正
答
所
問
|
時,
辯
音
菩
薩
奉
教
歡
喜,
及
諸
大
眾
默
然
而
聽。
|
辛
四
承
教
靜
聽
|
來
如
是
修
習。
汝
今
諦
聽,
當
為
汝
說!
﹂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0 |
故,
即
能
永
斷
煩
惱。
煩
惱
斷
盡,
方
成
佛
道,
顯
是
|
奢
摩
他
極
靜
之
行,
方
得
成
就。
由
靜
力
強
勝
之
|
文
有,
故
略。
唯
取
極
靜:
唯
者,
獨
也。
以
一
向
唯
取
|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為
起
行
所
依。
因
前
經
|
單
修
奢
摩
他。
|
究
竟
成
就,
不
起
於
座,
便
入
涅
槃。
此
菩
薩
者,
名
|
﹁
若
諸
菩
薩
唯
取
極
靜,
由
靜
力
故,
永
斷
煩
惱,
|
丑
一
澄
渾
息
用
觀
|
子
一
單
修
三
觀
|
癸
二
觀
網
交
羅
|
故。
一
舉
意
標
數
竟。
|
此
而
修,
能
摧
毀
麤
細
煩
惱,
能
運
至
無
上
菩
提
|
清
淨。
諸
觀
皆
屬
定
故。
輪
有
摧
碾、
運
載
之
功。
依
|
清
淨
定
輪
者:
皆
依
幻
力
修
習,
修
即
無
修,
故
云:
|
二
十
五
種
不
同。
蓋
三
觀
一
心,
元
無
別
異,
通
稱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1 |
化
作
用,
全
同
幻
化,
了
無
實
性,
故
云:
備
修
菩
薩,
|
作
天
宮
等,
隨
機
化
導,
各
得
成
就。
雖
行
如
是
變
|
眾
生,
種
種
作
用。
即
如
變
娑
婆
為
極
樂,
化
地
獄
|
如
幻
之
幻
術
變
化
如
幻
之
世
界,
以
及
如
幻
之
|
如
佛
性,
內
熏
之
力,
故
發
起
種
種,
變
化
作
用。
以
|
唯
修
如
幻
之
觀。
以
佛
力
故:
謂
依
自
性
本
具
真
|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準
如
前
釋,
唯
觀
如
幻
者:
|
提。
|
失
寂
念
及
諸
靜
慧。
此
菩
薩
者,
名
單
修
三
摩
缽
|
種
種
作
用,
備
行
菩
薩
清
淨
妙
行,
於
陀
羅
尼
不
|
﹁
若
諸
菩
薩
唯
觀
如
幻,
以
佛
力
故,
變
化
世
界
|
丑
二
庖
丁
恣
刃
觀
|
修
奢
摩
他。
一
澄
渾
息
用
觀
竟。
|
座,
便
入
涅
槃。
證
究
竟
斷
果
故,
此
菩
薩
者,
名
單
|
頓
入,
一
斷
一
切
斷,
一
證
一
切
證,
故
云:
不
起
於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2 |
取
作
用
者:
唯,
獨
也;
滅
除
諸
幻,
直
云
滅
者,
即
絕
|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準
如
前
釋。
唯
滅
諸
幻,
不
|
煩
惱
斷
盡,
便
證
實
相,
此
菩
薩
者,
名
單
修
禪
那。
|
﹁
若
諸
菩
薩
唯
滅
諸
幻,
不
取
作
用,
獨
斷
煩
惱;
|
丑
三
呈
音
出
礙
觀
|
行,
應
緣
入
假,
自
智
無
傷
也。
二
庖
丁
恣
刃
觀
竟。
|
以
一
刃
解
牛,
鋒
刃
不
損。
喻
菩
薩
利
眾
生,
修
萬
|
為
庖
丁
恣
刃
觀。
庖
丁:
是
晉
時
屠
子,
十
九
年
中,
|
靜
慮
義。
此
菩
薩
者,
名
單
修
三
摩
缽
提。
此
觀
科
|
之
念。
雖
然
不
修
禪
那,
而
亦
不
失
靜
慧。
靜
慧,
即
|
性,
全
體
顯
露,
雖
不
修
奢
摩
他,
而
亦
不
失
寂
靜
|
羅
尼,
即
是
圓
覺
妙
性。
今
幻
觀
成
功,
而
圓
覺
妙
|
諸
靜
慧
者:
謂
雖
單
修
幻
觀
而
圓
該
三
觀
也。
陀
|
淨,
無
滯
礙
故
微
妙
也。
於
陀
羅
尼
不
失
寂
念
及
|
清
淨
妙
行。
行
以
清
淨
妙
稱
者:
以
無
染
著
故
清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3 |
化
眾
生,
即
兼
濟
義。
若
諸
菩
薩,
應
有
悟
淨
圓
覺
|
濟
觀,
菩
薩
修
定,
以
期
出
塵,
即
運
舟
義。
發
慧
以
|
此
七
輪,
一
一
以
靜
為
首,
次
兼
餘
二。
今
運
舟
兼
|
他,
後
修
三
摩
缽
提。
|
便
於
是
中
起
菩
薩
行。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奢
摩
|
﹁
若
諸
菩
薩
先
取
至
靜,
以
靜
慧
心
照
諸
幻
者,
|
丑
一
運
舟
兼
濟
觀
|
子
二
交
絡
三
觀
|
單
修
三
觀
竟。
|
唯
是
寂
滅
無
相
也。
此
菩
薩
者,
名
單
修
禪
那。
一
|
相,
即
與
靈
心
相
應,
不
在
內,
不
在
外,
不
在
中
間,
|
煩
惱
斷
除
淨
盡,
妄
窮
真
露,
故
云:
便
證
實
相。
實
|
餘
行,
正
是
絕
待
之
義。
煩
惱
斷
盡,
便
證
實
相
者:
|
須
變
化
作
用。
此
為
自
利
故,
獨
自
斷
煩
惱,
不
取
|
念
也。
亦
不
取
幻
觀
中,
種
種
作
用,
彼
為
利
生
故,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4 |
生
慧。
以
靜
慧
故,
證
至
靜
性,
即
真
如
性
也。
此
兼
|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先
取
至
靜,
故
靜
極
|
反
流。
澄
空
則
水
性
清
明,
後
寂
觀
以
顯
性。
若
諸
|
此
湛
海
澄
空
觀。
湛
海
則
波
瀾
不
動,
先
靜
觀
以
|
那。
|
永
出
生
死。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奢
摩
他,
後
修
禪
|
﹁
若
諸
菩
薩
以
靜
慧
故,
證
至
靜
性,
便
斷
煩
惱,
|
丑
二
湛
海
澄
空
觀
|
他,
後
修
三
摩
缽
提。
一
運
舟
兼
濟
竟。
|
世
界
種
種
利
生
作
用。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奢
摩
|
幻
觀。
便
於
是
中,
幻
化
眾
生,
起
菩
薩
妙
行,
變
化
|
以
靜
慧
心,
照
諸
如
幻
之
眾
生;
此
以
靜
心,
兼
修
|
以
淨
覺
心,
取
靜
為
行,
靜
極
生
慧,
故
曰:
靜
慧。
即
|
如,
然
事
非
頓
除,
必
須
次
第
而
盡,
故
先
取
至
靜。
|
一
句,
以
為
立
行
之
本,
躡
解
起
行。
雖
悟
動
靜
一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5 |
於
寂
滅
真
境,
令
其
身
如
器,
其
聲
四
達,
喻
同
大
|
故
於
後
分
深
修
禪
那,
而
斷
煩
惱。
煩
惱
斷
盡,
入
|
幻,
度
諸
眾
生。
以
身
在
塵
勞,
仍
恐
為
眾
生
所
累,
|
之
眾
生,
復
於
覺
心
中,
現
起
如
幻
之
力,
變
化
諸
|
以
寂
靜
慧。
復
現
幻
力
者:
謂
即
以
靜
慧,
照
如
幻
|
靜;
靜
而
曰
寂,
靜
之
極
也。
靜
極
方
能
生
慧,
故
曰:
|
三
目。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先
取
寂
|
此
首
羅
三
目
觀。
三
觀
俱
修,
如
摩
醯
首
羅,
面
上
|
先
修
奢
摩
他,
中
修
三
摩
缽
提,
後
修
禪
那。
|
度
諸
眾
生,
後
斷
煩
惱
而
入
寂
滅。
此
菩
薩
者,
名
|
﹁
若
諸
菩
薩
以
寂
靜
慧
復
現
幻
力,
種
種
變
化,
|
丑
三
首
羅
三
目
觀
|
奢
摩
他,
後
修
禪
那。
二
湛
海
澄
空
觀
竟。
|
出
生
死
則
果
喪,
圓
證
一
心
矣。
此
菩
薩
者,
先
修
|
修
寂
滅,
便
斷
煩
惱,
永
出
生
死。
斷
煩
惱
則
因
亡,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6 |
那,
後
修
三
摩
缽
提。
四
三
點
齊
修
觀
竟。
|
生
之
縛
也。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奢
摩
他,
中
修
禪
|
盡,
愛
見
已
無,
故
所
起
之
行,
無
不
淨
妙,
可
解
眾
|
變
化
種
種
作
用,
度
脫
如
幻
之
眾
生。
因
煩
惱
既
|
之
力,
起
心
斷
煩
惱,
是
中
禪
那。
煩
惱
斷
已,
復
起
|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取
靜
為
行。
以
至
靜
|
一
人
具
修
三
觀,
即
名
為
齊,
非
謂
同
時
也。
若
諸
|
此
三
點
齊
修
觀。
三
點
者,
梵
之
伊
字,
愨
師
之
意,
|
他,
中
修
禪
那,
後
修
三
摩
缽
提。
|
清
淨
妙
行,
度
諸
眾
生。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奢
摩
|
﹁
若
諸
菩
薩
以
至
靜
力,
斷
煩
惱
已,
後
起
菩
薩
|
丑
四
三
點
齊
修
觀
|
觀
竟。
|
摩
他,
中
修
三
摩
缽
提,
後
修
禪
那。
三
首
羅
三
目
|
鐘,
鍠
鍠
然
聲
出
於
外
也。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奢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7 |
觀
竟。
|
顛
倒。
總
以
佛
語
自
在,
無
不
可
耳。
五
品
字
單
雙
|
三
摩,
正
修
三
摩
時,
即
修
禪
那,
其
義
實
無
前
後
|
倒。
據
析
義
云:
若
論
齊
修,
則
正
修
禪
那
時,
即
修
|
名
三
摩、
禪
那。
按
文
中,
齊
修
禪
那、
三
摩,
文
似
顛
|
者,
名
先
修
奢
摩
他,
齊
修
三
摩
缽
提、
禪
那。
觀
結
|
利。
復
度
眾
生,
建
立
世
界,
此
外
而
利
他。
此
菩
薩
|
始
狂
心,
忽
然
頓
歇,
故
云:
心
斷
煩
惱;
此
內
而
自
|
以
淨
覺
心
取
靜
為
行。
以
至
靜
之
功
能
力
用,
無
|
寂
幻,
如
兩
口,
故
云
單
雙。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
此
品
字
單
雙
觀。
初
單
修
靜
觀,
如
一
口,
後
雙
明
|
摩
缽
提,
禪
那。
|
建
立
世
界。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奢
摩
他,
齊
修
三
|
﹁
若
諸
菩
薩
以
至
靜
力,
心
斷
煩
惱,
復
度
眾
生,
|
丑
五
品
字
單
雙
觀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8 |
丑
七
果
落
華
敷
觀
|
竟。
|
奢
摩
他,
三
摩
缽
提,
後
修
禪
那。
六
獨
足
雙
頭
觀
|
菩
提,
二
利
自
無
不
圓
矣!
此
菩
薩
者,
名
為
齊
修
|
並
行,
尚
恐
未
圓,
故
後
修
禪
那。
永
斷
煩
惱,
成
就
|
而
現
諸
威
儀
也。
然
奢
摩
自
利,
三
摩
利
他,
二
利
|
發
變
化,
種
種
作
用,
而
度
眾
生;
如
不
起
滅
盡
定,
|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取
靜
為
行。
以
至
靜
力,
資
助
策
|
雙
頭
也,
後
單
寂
觀,
如
獨
足
也。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
兩
面,
前
後
俱
見。
此
喻
靜
幻
雙
照,
二
利
齊
運,
如
|
此
獨
足
雙
頭
觀。
白
澤
圖
中,
有
山
精,
頭
如
鼓,
有
|
那。
|
此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奢
摩
他、
三
摩
缽
提,
後
修
禪
|
﹁
若
諸
菩
薩
以
至
靜
力,
資
發
變
化,
後
斷
煩
惱。
|
丑
六
獨
足
雙
頭
觀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39 |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三
摩
缽
提,
後
修
奢
摩
他。
|
﹁
若
諸
菩
薩
以
變
化
力,
種
種
隨
順
而
取
至
靜,
|
丑
八
先
武
後
文
觀
|
後
修
三
摩
缽
提。
七
果
落
華
敷
觀
竟。
|
自
他
兩
利
矣。
此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奢
摩
他、
禪
那。
|
慧
雙
修。
後
起
作
用,
變
化
世
界,
廣
度
眾
生,
復
成
|
謂
正
至
靜
定
力
時,
而
資
發
寂
滅
之
慧,
以
成
定
|
之
性。
至
靜
屬
定;
資
發
寂
滅
屬
慧。
曰
力、
曰
資
者,
|
以
淨
覺
心
取
靜
為
行。
以
至
靜
之
力,
資
發
寂
滅
|
生,
同
令
獲
得
涅
槃
之
果。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
之
果。
後
敷
華
者:
復
以
幻
觀,
入
有
情
界,
度
諸
眾
|
此
果
落
華
敷
觀,
即
以
靜
定
之
樹,
結
寂
滅
中
道
|
修
三
摩
缽
提。
|
變
化
世
界。
此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奢
摩
他、
禪
那,
後
|
﹁
若
諸
菩
薩
以
至
靜
力,
用
資
寂
滅,
後
起
作
用,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0 |
度
如
幻
眾
生。
度
生
既
畢
而
取
寂
滅,
永
斷
煩
惱,
|
覺
心
即
起
諸
幻,
以
變
化
力
化
現
種
種
境
界,
以
|
寂
內
修,
名
為
退
職。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
此
功
成
退
職
觀。
菩
薩
發
慧
利
物,
即
是
功
成;
習
|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三
摩
缽
提,
後
修
禪
那。
|
﹁
若
諸
菩
薩
以
變
化
力,
種
種
境
界
而
取
寂
滅。
|
丑
九
功
成
退
職
觀
|
提,
後
修
奢
摩
他。
八
先
武
後
文
觀
竟。
|
幻
如
化,
我
自
如
如。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三
摩
缽
|
者:
謂
雖
度
眾
生,
其
心
至
靜,
一
念
不
生,
了
知
如
|
境
界,
隨
順
眾
生
根
性,
一
一
化
度
之。
而
取
至
靜
|
覺,
以
淨
覺
心,
即
起
諸
幻,
以
變
化
力,
變
化
種
種
|
先
變
化
種
種
已,
後
入
靜
觀。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
文
觀,
武
王
伐
紂
後,
鑄
戈
戟
為
農
器。
喻
此
菩
薩,
|
此
七
輪,
一
一
標
幻
為
首,
次
兼
餘
二。
今
先
武
後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1 |
﹁
若
諸
菩
薩
以
變
化
力,
無
礙
作
用,
斷
煩
惱
故,
|
丑
十
一
神
龍
隱
海
觀
|
奢
摩
他,
後
修
禪
那。
十
幻
師
解
術
觀
竟。
|
菩
提
矣。
此
菩
薩
者,
結
名
先
修
三
摩
缽
提,
中
修
|
動,
故
云:
安
住
寂
靜。
而
後
永
斷
煩
惱,
成
就
無
上
|
佛
事,
度
脫
有
情。
雖
然
萬
行
繁
興,
畢
竟
一
心
不
|
心
即
起
諸
幻,
以
變
化
力
變
化
種
種
世
界,
廣
作
|
起
寂
滅
故
解
術。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
此
幻
解
術
觀。
先
起
變
化
作
術
法,
中
歸
靜
體,
後
|
奢
摩
他,
後
修
禪
那。
|
而
斷
煩
惱。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三
摩
缽
提,
中
修
|
﹁
若
諸
菩
薩
以
變
化
力,
而
作
佛
事,
安
住
寂
靜,
|
丑
十
幻
師
解
術
觀
|
修
禪
那。
九
功
成
退
職
觀
竟。
|
證
大
涅
槃。
此
菩
薩
者,
名
為
先
修
三
摩
缽
提,
後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2 |
此
龍
樹
通
真
觀。
如
龍
樹
初
行
幻
術,
廣
化
邪
途,
|
奢
摩
他、
禪
那。
|
二
俱
隨
順。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三
摩
缽
提,
齊
修
|
﹁
若
諸
菩
薩
以
變
化
力,
方
便
作
用,
至
靜
寂
滅
|
丑
十
二
龍
樹
通
真
觀
|
十
一
神
龍
隱
海
觀
竟。
|
者,
名
先
修
三
摩
缽
提,
中
修
禪
那,
後
修
奢
摩
他。
|
煩
惱,
仍
復
安
住
至
靜,
其
心
如
如
不
動。
此
菩
薩
|
生
之
相,
重
起
靜
慮,
進
修
禪
那,
任
運
斷
盡
一
切
|
無
礙,
隨
機
方
便,
利
生
作
用。
既
度
眾
生,
不
著
度
|
心,
起
諸
幻
化,
以
變
化
力,
變
化
種
種
境
界,
自
在
|
入
靜,
如
隱
海
也。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
此
神
龍
隱
海
觀。
起
幻
利
生,
如
神
龍
施
雨,
歸
體
|
禪
那,
後
修
奢
摩
他。
|
安
住
至
靜。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三
摩
缽
提,
中
修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3 |
度
如
幻
之
眾
生,
而
內
則
資
於
至
靜,
動
中
能
靜,
|
心
起
諸
幻
化,
外
以
變
化
之
力,
發
生
種
種
作
用,
|
至
靜,
後
斷
煩
惱。
若
諸
菩
薩
悟
靜
圓
覺,
以
淨
覺
|
也。
乃
以
神
力
示
相,
降
伏
掬
多
弟
子
慢
心,
資
助
|
此
商
那
示
相
觀。
商
那
和
修,
即
優
婆
掬
多
之
師
|
他,
後
修
禪
那。
|
後
斷
煩
惱。
此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三
摩
缽
提、
奢
摩
|
﹁
若
諸
菩
薩
以
變
化
力,
種
種
起
用,
資
於
至
靜,
|
丑
十
三
商
那
示
相
觀
|
二
龍
樹
通
真
觀
竟。
|
薩
者,
名
先
修
三
摩
缽
提,
齊
修
奢
摩
他、
禪
那。
十
|
之
眾
生,
然
後
齊
修
至
靜
寂
滅,
二
俱
隨
順。
此
菩
|
種
種
世
界,
開
種
種
方
便,
起
種
種
作
用,
度
如
幻
|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即
起
諸
幻,
以
變
化
力
化
|
令
歸
正
道,
後
齊
修
靜
寂,
自
階
聖
果。
若
諸
菩
薩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4 |
丑
十
五
寶
明
空
海
觀
|
奢
摩
他。
十
四
大
通
宴
默
觀
竟。
|
靜
慮。
此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三
摩
缽
提、
禪
那,
後
修
|
境,
當
體
無
實,
唯
一
寂
滅。
後
住
清
淨
不
動,
無
作
|
如
幻
之
眾
生,
資
於
寂
滅。
以
種
種
變
化,
悉
同
幻
|
覺
心
起
諸
幻
化,
以
變
化
力
變
如
幻
之
世
界,
度
|
寂
滅,
後
歸
心
寂
靜。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
此
大
通
宴
默
觀。
大
通
如
來,
先
化
用
利
物,
資
於
|
後
修
奢
摩
他。
|
無
作
靜
慮。
此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三
摩
缽
提、
禪
那,
|
﹁
若
諸
菩
薩
以
變
化
力,
資
於
寂
滅,
後
住
清
淨,
|
丑
十
四
大
通
宴
默
觀
|
那
示
相
觀
竟。
|
名
齊
修
三
摩
缽
提、
奢
摩
他,
後
修
禪
那。
十
三
商
|
名
為
至
靜。
後
斷
除
煩
惱,
而
證
菩
提。
此
菩
薩
者,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5 |
用。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不
取
幻
化
|
此
虛
空
妙
用
觀。
靈
心
之
體
如
虛
空;
起
化,
即
妙
|
缽
提。
|
寂
用
隨
順。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禪
那,
後
修
三
摩
|
﹁
若
諸
菩
薩
以
寂
滅
力
而
起
作
用,
於
一
切
境,
|
丑
十
六
虛
空
妙
用
觀
|
禪
那,
後
修
奢
摩
他。
十
五
寶
明
空
海
觀
竟。
|
靜,
住
於
清
淨,
如
如
不
動
也。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
化,
及
諸
靜
相。
先
以
寂
滅
力,
而
斷
煩
惱,
後
起
至
|
海
也。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不
取
幻
|
靈
心
觀,
即
本
覺
妙
明,
如
寶
明
也,
後
靜
觀,
如
空
|
海
觀。
﹁
楞
嚴
經
﹂
云:
同
入
如
來,
寶
明
空
海。
今
|
此
七
輪,
一
一
標
寂
為
首,
次
兼
餘
二。
今
寶
明
空
|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禪
那,
後
修
奢
摩
他。
|
﹁
若
諸
菩
薩
以
寂
滅
力
而
取
至
靜,
住
於
清
淨。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6 |
有
種
種
自
性,
在
所
應
度,
必
先
以
奢
摩
安
定
自
|
成,
寂
滅
力
用。
種
種
自
性,
安
於
靜
慮
者:
見
眾
生
|
以
淨
覺
心
不
先
取
幻
化
及
諸
靜
相,
以
禪
那
功
|
現。
如
此
先
寂、
次
靜、
後
幻。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
此
舜
若
呈
神
觀。
舜
若,
即
虛
空
神,
日
光
映
之
暫
|
他,
後
修
三
摩
缽
提。
|
而
起
變
化。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禪
那,
中
修
奢
摩
|
﹁
若
諸
菩
薩
以
寂
滅
力,
種
種
自
性,
安
於
靜
慮
|
丑
十
七
舜
若
呈
神
觀
|
提。
十
六
虛
空
妙
用
觀
竟。
|
諸
度
相。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禪
那,
後
修
三
摩
缽
|
寂
滅
而
起
作
用,
故
云:
寂
用
隨
順。
度
脫
眾
生,
滅
|
寂
用
隨
順
者:
即
指
眾
生,
為
菩
薩
所
度
之
境,
以
|
摩,
大
開
度
生
方
便,
故
云:
而
起
作
用。
於
一
切
境,
|
及
諸
靜
相。
以
寂
滅
力,
不
以
證
果
為
急,
退
修
三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7 |
修
三
摩
缽
提,
後
修
奢
摩
他。
十
八
飲
光
歸
定
觀
|
切
妄
念,
歸
於
靜
慮。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禪
那,
中
|
作
用,
化
彼
塵
勞,
而
成
清
淨
境
界。
由
此
頓
息
一
|
不
假
造
作,
故
為
無
作。
依
三
摩
自
性,
起
於
變
化
|
滅
力
用。
無
作
自
性,
起
於
作
用
者:
謂
自
性
本
具,
|
覺
心,
不
先
取
幻
化,
及
諸
靜
相。
以
禪
那
功
成,
寂
|
起
神
通,
後
乃
歸
定。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
此
飲
光
歸
定
觀。
飲
光
即
大
迦
葉,
先
證
寂
體,
次
|
中
修
三
摩
缽
提,
後
修
奢
摩
他。
|
清
淨
境
界,
歸
於
靜
慮。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禪
那,
|
﹁
若
諸
菩
薩
以
寂
滅
力,
無
作
自
性,
起
於
作
用,
|
丑
十
八
飲
光
歸
定
觀
|
後
修
三
摩
缽
提。
十
七
舜
若
呈
神
觀
竟。
|
度
脫
之。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禪
那,
中
修
奢
摩
他,
|
心,
然
後
依
三
摩
而
起
變
化
作
用,
隨
順
自
性,
而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8 |
丑
二
十
下
方
騰
化
觀
|
呈
通
觀
竟。
|
先
修
禪
那,
齊
修
奢
摩
他、
三
摩
缽
提。
十
九
多
寶
|
不
動,
外
則
起
諸
變
化,
種
種
作
用。
此
菩
薩
者,
名
|
生,
而
齊
修
奢
摩
他、
三
摩;
內
則
安
住
靜
慮,
如
如
|
無
二,
種
種
清
淨。
不
以
趣
果
為
急,
唯
思
度
脫
眾
|
靜
相。
以
寂
滅
有
力
觀
諸
境
界,
唯
是
一
心,
平
等
|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不
先
取
幻
化
及
諸
|
於
法
華
會
上,
寶
塔
湧
現,
乃
見
靜
幻
無
礙。
若
諸
|
此
多
寶
呈
通
觀。
多
寶
佛,
先
成
道,
證
寂
滅
體,
後
|
他、
三
摩
缽
提。
|
起
於
變
化。
此
菩
薩
者,
名
先
修
禪
那,
齊
修
奢
摩
|
﹁
若
諸
菩
薩
以
寂
滅
力,
種
種
清
淨
而
住
靜
慮,
|
丑
十
九
多
寶
呈
通
觀
|
竟。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49 |
後
修
奢
摩
他。
|
清
明
境
慧。
此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禪
那、
三
摩
缽
提,
|
﹁
若
諸
菩
薩
以
寂
滅
力
資
於
變
化,
而
起
至
靜,
|
丑
二
十
一
帝
青
含
變
觀
|
二
十
下
方
騰
化
觀
竟。
|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禪
那、
奢
摩
他,
後
修
三
摩
缽
提。
|
眾
生,
此
利
他
之
力
也。
上
求
佛
道,
下
化
眾
生。
此
|
也。
然
後
起
於
變
化,
化
作
種
種
世
界,
度
脫
無
量
|
靜
相。
乃
先
以
寂
滅
力,
資
發
至
靜,
此
自
修
之
力
|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不
先
取
幻
化
及
諸
|
寂
滅
力
資
於
至
靜,
後
從
下
方
騰
化
而
現。
若
諸
|
此
下
方
騰
化
觀。
即
法
華
六
萬
恆
沙
菩
薩,
先
以
|
提。
|
此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禪
那、
奢
摩
他,
後
修
三
摩
缽
|
﹁
若
諸
菩
薩
以
寂
滅
力,
資
於
至
靜
而
起
變
化。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0 |
約
圓
頓
大
根
菩
薩,
圓
解
大
開,
即
依
圓
覺
慧,
圓
|
合
一
切
者:
謂
依
圓
覺
所
發
之
慧,
為
圓
覺
慧。
此
|
大
智
頓
覺,
三
觀
齊
修。
若
諸
菩
薩,
以
圓
覺
慧,
圓
|
此
一
輪,
名
如
意
圓
修
觀。
如
意
寶
珠,
四
方
俱
照,
|
淨
隨
順。
|
無
離
覺
性。
此
菩
薩
者,
名
為
圓
修
三
種
自
性
清
|
﹁
若
諸
菩
薩,
以
圓
覺
慧
圓
合
一
切,
於
諸
性
相,
|
子
三
圓
修
三
觀
|
三
摩
缽
提,
後
修
奢
摩
他。
二
交
絡
三
觀
竟。
|
即
動
而
靜,
其
心
如
如。
此
菩
薩
者,
名
齊
修
禪
那、
|
助
變
化,
以
度
眾
生。
雖
度
眾
生,
遠
離
度
生
之
相,
|
取
幻
化,
及
諸
靜
相。
以
寂
滅
之
力,
斷
諸
煩
惱,
資
|
復
安
靜。
若
諸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不
先
|
而
還
空。
如
靈
心
觀
成,
包
含
德
用,
應
緣
起
幻,
而
|
此
帝
青
含
變
觀。
此
寶
含
諸
佛
像,
對
即
變
應,
應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1 |
顯
此
一
觀,
以
為
圓
修,
其
二
十
四,
皆
隨
根
耳。
二
|
界,
以
為
妙
行
故,
二
十
五
輪,
究
竟
歸
極
於
此。
意
|
即
清
淨
覺
相。
諸
佛
本
起
因
地,
唯
一
心
圓
照
法
|
圓
照。
一
切、
則
該
十
法
界。
於
諸
性
相,
無
離
覺
性,
|
念
具
足。
即
初
云:
圓
照
清
淨
覺
相,
圓
覺
圓
合,
即
|
皆
隨
順
而
具
成
矣。
﹁
直
解
﹂
云:
三
觀
一
心,
一
|
然。
如
是
則
圓
覺
自
性,
清
淨
無
礙,
而
二
十
四
輪,
|
三
摩
時,
即
具
奢
摩
他、
禪
那;
修
禪
那
時,
具
二
亦
|
自
性
清
淨,
如
修
奢
摩
他
時,
即
具
三
摩、
禪
那;
修
|
即
指
大
根
菩
薩,
圓
修、
即
一
修
一
切
修
也。
三
種
|
此
菩
薩
者,
名
為
圓
修,
三
種
自
性。
清
淨
隨
順
者:
|
等,
而
為
其
相,
相
雖
不
一,
究
竟
不
離
圓
覺
自
性。
|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而
為
其
性。
或
單
修、
複
修、
齊
修
|
一
切
修
也。
於
諸
性
相,
無
離
覺
性
者:
皆
以
悟
淨
|
合
一
切;
即
指
二
十
四
輪,
而
修
習
之:
是
為
一
修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2 |
此
總
示
修
習
之
法。
諸
新
學
菩
薩
及
末
世
初
心
|
行,
寂
靜
思
惟,
求
哀
懺
梅,
經
三
七
日,
|
﹁
若
諸
菩
薩
及
末
世
眾
生,
依
此
輪
者,
當
持
梵
|
癸
四
總
示
修
習
|
如
是。
三
結
成
正
因
竟。
|
薩,
二
十
五
輪。
一
切
菩
薩,
隨
其
自
具
根
性,
修
行
|
觀,
圓
修
三
觀,
一
一
別
明
已
竟。
故
結
云:
是
名
菩
|
清
淨
定
輪。
今
觀
網
交
羅
中,
單
修
三
觀,
交
絡
三
|
云:
依
於
未
覺,
幻
力
修
習,
爾
時
便
有
二
十
五
種,
|
因,
即
是
修
行
正
因。
二
十
五
輪
者,
前
舉
意
標
數
|
善
男
子!
是
菩
薩
悟
淨
圓
覺,
以
淨
覺
心
為
本
修
|
行
如
是。
|
﹁
善
男
子!
是
名
菩
薩
二
十
五
輪
一
切
菩
薩
修
|
癸
三
結
成
正
因
|
觀
網
交
羅
竟。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3 |
即
鬮
也。
開
取
指
示,
何
觀
應
修,
便
知
自
根
是
頓
|
卜
應
修。
依
結
開
示,
便
知
頓
漸
者:
即
依
所
捻
結,
|
鬮,
供
佛
前,
禮
念
虔
誠,
至
心
求
哀,
隨
手
取
結,
以
|
於
二
十
五
種
輪
觀,
各
安
標
記,
書
寫
名
字,
做
成
|
﹂
|
結。
依
結
開
示,
便
知
頓
漸;
一
念
疑
悔,
即
不
成
就。
|
﹁
於
二
十
五
輪,
各
安
標
記,
至
心
求
哀,
隨
手
取
|
求
感
應
道
交
也。
|
求
哀
懺
悔,
發
露
先
罪,
洗
滌
瑕
疵,
經
三
七
日,
以
|
佛,
然
恐
多
生
業
障,
障
蔽
淨
心,
必
須
禮
敬
三
寶,
|
修
習,
具
戒
定
慧,
心
在
觀
門。
如
是
修
行,
必
定
成
|
然
不
動。
思
惟,
即
正
思
惟,
慧
也;
正
慧
觀
察,
思
惟
|
清
淨,
禪
定
不
現
前。
寂
靜,
即
定
也;
收
攝
身
心,
寂
|
修
清
淨
梵
行,
以
戒
為
無
上
菩
提
本
也。
尸
羅
不
|
眾
生,
設
欲
依
此
輪
而
修
者,
自
當
嚴
持
禁
戒
而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4 |
冥
此
理,
即
禪
定
義。
若
冥
此
理,
即
悟
淨
圓
覺,
以
|
本,
而
起
觀
行。
長
行
云:
圓
覺
清
淨,
無
能
無
所,
心
|
圭
峰
大
師
云:
今
修
觀
之
人,
先
以
所
依
之
體
為
|
漸
修,
有
二
十
五
輪;
|
依
禪
定
生,
所
謂
奢
摩
他,
三
摩
提
禪
那。
三
法
頓
|
﹁
辯
音
汝
當
知:
一
切
諸
菩
薩,
無
礙
清
淨
慧,
皆
|
癸
二
正
頌
︵
四
科
全
同
長
行。
︶
|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癸
一
標
頌
|
壬
二
偈
頌
|
於
圓
覺,
皆
不
成
就,
痛
宜
戒
之。
一
長
行
竟。
|
就
者:
或
起
一
念,
疑
而
不
修,
或
既
修
而
復
悔,
則
|
中
略
分
前
後,
少
時
俱
成
也。
一
念
疑
悔,
即
不
成
|
名
頓,
以
觀
觀
皆
究
竟
故。
漸
乃
頓
中
之
漸,
謂
頓
|
是
漸,
依
示
而
修,
自
然
可
入。
頓
漸
者,
單
修
一
觀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5 |
現
在
諸
菩
薩,
今
各
入
圓
明;
未
來
修
學
人,
當
依
|
三
世
通
修
之
法:
﹁
過
去
諸
如
來,
斯
門
已
成
就,
|
無
不
因
此
法
而
得
成
菩
提
也。
此
如
楞
嚴
所
云,
|
世
修
行
者:
此
指
未
成
菩
提,
而
修
觀
行
之
者,
亦
|
十
方
已
成
菩
提
之
如
來,
無
不
因
此
而
得
成。
三
|
得
成
菩
提。
惟
除
頓
覺
人,
併
法
不
隨
順,
|
﹁
十
方
諸
如
來,
三
世
修
行
者,
無
不
因
此
法,
而
|
解,
共
有
二
十
五
輪。
|
成。
所
謂
奢
摩
他、
三
摩、
禪
那,
三
法
頓
漸
修,
如
前
|
性,
所
具
天
然
本
定
而
生,
依
清
淨
覺
心,
修
習
而
|
礙,
理
事
無
礙,
與
事
事
無
礙,
清
淨
妙
慧,
皆
依
自
|
無
礙
清
淨
慧,
皆
依
禪
定
生
者:
謂
理
無
礙,
事
無
|
應
當
以
智
而
知。
此
借
當
機,
以
儆
在
會
諸
菩
薩。
|
天
然
之
本
定,
不
動
搖,
不
生
滅。
如
來
告
辯
音,
汝
|
淨
覺
心,
為
起
行
之
本,
此
即
因
地
法
行,
乃
自
性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6 |
己
二
二
問
答
兩
重
除
障
|
威
德
科,
一
二
問
答,
三
觀
修
行
竟。
|
願
力,
不
久
可
證
涅
槃
也。
二
明
單
複
修
習
竟,
併
|
謂
隨
順
此
法,
精
勤
修
習。
後
兩
句
依
諸
佛
大
悲
|
初
兩
句
指
應
修
人。
第
三
句
指
應
修
法。
第
四
句
|
順
勤
修
習,
依
佛
大
悲
力,
不
久
證
涅
槃。
﹂
|
﹁
一
切
諸
菩
薩,
及
末
世
眾
生,
常
當
持
此
輪,
隨
|
漸
次,
故
除
之
矣。
|
瘡,
是
前
知
幻
即
離,
不
作
方
便,
離
幻
即
覺,
亦
無
|
頓
入
圓
明,
觸
目
合
道,
不
可
加
之
繩
索,
傷
平
無
|
順
法
者:
不
取
相
也,
既
不
隨
相,
即
隨
真
覺。
此
乃
|
者,
不
必
具
依
二
十
五
輪,
及
道
場
探
結
等。
不
隨
|
別,
慧
性
超
然,
併
及
於
一
切
定
相
之
法;
不
隨
順
|
句
揀
上
根,
惟
除
上
根
圓
頓
悟
解
之
人,
天
資
特
|
如
是
法。
﹂
惟
除
頓
覺
人,
併
法
不
隨
順
者:
此
兩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7 |
不
乖
一
味,
尤
為
難
見,
是
誠
不
思
議
事。
此
從
一
|
說,
二
十
五
輪,
於
一
味
法
中,
廣
顯
差
別,
而
差
別
|
悟
起
修,
略
明
三
觀
行
相,
猶
可
領
解。
又
為
我
廣
|
大
悲
世
尊,
解
見
在
前。
為
我
等
輩,
總
明
觀
行,
依
|
一
念,
我
等
菩
薩
深
自
慶
慰。
|
見
調
御
歷
恆
沙
劫
勤
苦
境
界,
一
切
功
用
猶
如
|
一
切
如
來,
因
地
行
相;
令
諸
大
眾
得
未
曾
有,
觀
|
﹁
大
悲
世
尊!
為
我
等
輩
廣
說
如
是
不
思
議
事;
|
壬
一
慶
前
|
辛
二
正
陳
請
詞
|
此
請
佛
之
儀,
如
前
釋。
|
禮
佛
足,
右
繞
三
匝,
長
跪
叉
手
而
白
佛
言:
|
於
是,
淨
諸
業
障
菩
薩
在
大
眾
中,
即
從
座
起,
頂
|
辛
一
淨
業
啟
請
|
庚
一
除
我
入
覺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8 |
力
修
習。
未
覺、
即
是
不
覺;
不
覺、
必
有
染
污。
故
當
|
端。
又
云:
一
切
菩
薩
及
末
世
眾
生,
依
於
未
覺,
幻
|
者,
是
顯
自
性,
由
來
清
淨,
故
當
機
躡
此
以
為
問
|
前
云:
一
切
如
來,
圓
覺
清
淨,
本
無
修
習,
及
修
習
|
性,
令
此
大
眾
及
末
世
眾
生,
作
將
來
眼。
﹂
|
眾
生
迷
悶
不
入?
惟
願
如
來
廣
為
我
等
開
悟
法
|
﹁
世
尊!
若
此
覺
心
本
性
清
淨,
因
何
染
污,
使
諸
|
壬
二
問
後
|
幸
欣
慰,
為
何
如
哉!
一
慶
前
竟。
|
心,
如
琉
璃
之
瓶,
盛
多
芥
子
也。
我
等
菩
薩,
其
慶
|
德
稱
真,
約
理
可
照,
今
一
念
備
知,
炳
然
齊
現
於
|
沙
劫
數,
難
行
能
行,
勤
苦
境
界,
一
切
功
用。
夫
果
|
用
猶
如
一
念
者:
睹
見
我
佛
調
御
師,
經
歷
恆
河
|
故
云:
得
未
曾
有。
睹
見
調
御
歷
恆
沙
劫,
一
切
功
|
心,
建
諸
定
輪,
乃
如
來
因
地
行
相,
令
大
眾
同
聞,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59 |
二
正
陳
請
詞
竟。
|
說
是
語
已,
五
體
投
地;
如
是
三
請,
終
而
復
始。
|
正
法
眼
矣!
|
世
眾
生,
輾
轉
相
傳,
永
不
迷
悶,
作
將
來
眾
生
之
|
世
眾
生,
作
將
來
眼
者:
令
此
現
前
大
眾
以
及
末
|
性,
惟
此
段
云
法
性,
意
在
此
矣。
令
此
大
眾
及
末
|
全
同
覺
性,
故
云:
開
悟
法
性。
從
前
經
文,
但
云
覺
|
同
於
一
性,
即
名
法
性。
今
推
破
四
相,
豁
融
諸
法,
|
直
談
本
體,
則
名
覺
性,
若
推
窮
諸
法,
皆
無
自
體,
|
法
性。
法
性
者,
諸
法
之
實
性
也。
﹁
大
疏
﹂
云:
若
|
者:
惟
願
如
來
不
捨
大
悲,
廣
為
我
等
開
示
令
悟
|
者,
不
能
證
入。
惟
願
如
來
廣
為
我
等
開
悟
法
性
|
諸
眾
生,
迷
悶
不
入?
迷,
即
不
覺;
悶,
即
不
通。
不
入
|
懸
隔,
覺
心
本
淨,
悟
即
應
同,
更
因
何
法
染
污,
使
|
機
躡
此,
以
為
致
疑
之
由。
問
曰:
聖
凡
比
較,
天
地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0 |
丑
一
迷
識
執
相
|
子
一
開
示
迷
識
四
相
|
癸
一
開
示
障
道
四
相
|
壬
一
長
行
|
辛
五
正
答
所
問
|
而
聽。
|
時,
淨
諸
業
障
菩
薩
奉
教
歡
喜,
及
諸
大
眾
默
然
|
辛
四
承
教
靜
聽
|
聽
當
說。
|
問
也。
方
便
者,
入
覺
之
權
巧
方
便
法
也。
告
以
諦
|
重
言
讚
善,
為
利
今
後。
諮
是
謀
義,
謂
有
所
謀
而
|
問
如
來
如
是
方
便。
汝
今
諦
聽,
當
為
汝
說!
﹂
|
善
男
子!
汝
等
乃
能
為
諸
大
眾
及
末
世
眾
生,
諮
|
爾
時,
世
尊
告
淨
諸
業
障
菩
薩
言:
﹁
善
哉!
善
哉!
|
辛
三
如
來
讚
許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1 |
顛
倒。
為
我
真
實
之
自
體,
名
為
迷
識
境
也。
一
迷
|
我
本
有,
迷
而
不
知,
妄
我
本
空,
執
之
為
實,
故
曰:
|
究
竟
惟
一
我
相
也。
認
四
顛
倒
為
實
我
體
者:
真
|
根,
不
斷
而
住,
為
壽
者
相。
此
四
相,
雖
隨
境
轉
計,
|
盛、
衰、
苦、
樂,
變
異
相
續,
為
眾
生
相;
計
我
一
報
命
|
餘
趣,
為
人
相
︵
謂
我
是
人
趣,
非
餘
趣
︶
計
我
|
幻
妄
身
心,
取
為
自
體,
為
我
相;
計
我
輾
轉,
趣
於
|
大
為
自
身
相,
六
塵
緣
影
為
自
心
相。
因
執
五
蘊
|
此
妄
想
乃
從
意
識
中
所
起
虛
妄
想
念。
妄
認
四
|
真
起
妄,
妄
上
加
妄,
故
有
第
六
意
識,
已
屬
至
妄;
|
真
心
而
來;
究
其
無
有
始
相
可
得,
故
云:
無
始。
迷
|
乘,
以
唯
知
有
六
識
故。
從
無
始
來
者:
遠
指
晦
昧
|
此
正
答
染
污
所
以。
一
切
眾
生,
指
六
凡
以
及
二
|
人、
眾
生
及
與
壽
命,
認
四
顛
倒
為
實
我
體。
|
﹁
善
男
子!
一
切
眾
生
從
無
始
來,
妄
想
執
有
我、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2 |
段
生
死
之
苦。
若
二
乘
之
人,
厭
離
生
死
流
轉,
視
|
惑、
業、
苦
三,
相
續
不
斷,
皆
由
我
執,
以
取
界
內
分
|
果,
故
虛
妄
見
有
流
轉
生
死
之
苦
報:
此
受
報
也。
|
故,
妄
見
流
轉
者:
謂
虛
妄
之
業
因,
依
因
必
定
感
|
造
種
種
業,
生
虛
妄
之
業
道:
此
造
業
也。
有
妄
業
|
業
道
者:
謂
妄
我
之
體,
與
違
順
之
境,
相
依
而
住,
|
愛
二
種
虛
妄
之
心:
此
起
惑
也。
二
妄
相
依,
生
妄
|
於
虛
妄
體
重
執
虛
妄
者:
於
妄
我
體
上,
重
執
憎
|
之
心,
於
順
我
之
境,
便
生
愛
著
之
心,
故
云:
二
境。
|
由
此
認
為
實
我
之
故,
於
違
我
之
境,
便
生
憎
怨
|
流
轉
者,
妄
見
涅
槃:
|
二
妄
相
依,
生
妄
業
道。
有
妄
業
故,
妄
見
流
轉;
厭
|
﹁
由
此
便
生
憎
愛
二
境。
於
虛
妄
體
重
執
虛
妄,
|
丑
二
別
成
凡
小
|
識
執
相
竟。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3 |
有
諸
能
入,
非
覺
入
故。
是
故,
動
念
及
與
息
念,
皆
|
﹁
由
此
不
能,
入
清
淨
覺。
非
覺
違
拒
諸
能
入
者;
|
丑
三
總
斥
迷
悶
|
故
二
經
聖
凡
雙
舉
也。
二
別
成
凡
小
竟。
|
經
後
半
所
說
四
相
是
也。
是
則
四
相,
通
於
聖
凡,
|
發
於
根
本
種
子;
即
此
經
後
文
所
說,
亦
即
金
剛
|
人
妄
有
證
得,
妄
分
四
相,
能
所
未
亡,
有
以
取
證,
|
亦
即
金
剛
經
前
半
所
明
四
相
是
也。
迷
智
乃
聖
|
四
相,
由
此
便
生
憎
愛
二
境;
即
此
經
前
文
所
說,
|
二
種
分
別。
迷
識
乃
凡
夫
妄
認
五
蘊
為
我,
妄
生
|
道
諦,
後
一
句
滅
諦
也。
然
此
四
相,
有
迷
識、
迷
智,
|
生
滅
四
諦。
前
六
句
集
諦,
次
二
句
苦
諦,
次
一
句
|
以
取
界
外
變
易
生
死
之
苦
也。
此
中
十
句,
不
出
|
滯
寂,
虛
妄
見
有
偏
真
涅
槃
之
果。
此
亦
由
我
執,
|
三
界
如
火
宅,
發
心
修
道,
息
緣
斷
惑,
於
是
沉
空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4 |
切
眾
生,
生
無
慧
目,
身
心
等
性,
皆
是
無
明。
譬
如
|
﹁
何
以
故?
由
有
無
始
本
起
無
明,
為
己
主
宰,
一
|
丑
一
承
徵
引
說
|
子
二
開
示
迷
智
四
相
|
真
性,
故
云:
皆
歸
迷
悶。
一
開
示
迷
識
四
相
竟。
|
乘
息
念,
沉
空
滯
寂,
即
前
道
滅
二
句。
俱
屬
染
污
|
之
故,
凡
夫
動
念,
起
惑
造
業,
即
前
苦
集
八
句;
二
|
關
於
覺
性
也。
故
云:
有
能
入
者,
非
覺
入
故。
以
是
|
拒,
亦
復
不
順,
覺
性
元
無
出
入,
入
與
不
入,
總
無
|
入
時
是
覺
入,
不
入
即
是
覺
拒,
今
覺
性
不
惟
不
|
諸
能
入
者。
下
二
句
釋
成
非
覺
違
拒
之
意。
若
云
|
覺。
蓋
非
覺
性
違
拒
使
之
不
入,
故
云:
非
覺
違
拒,
|
真
性,
縱
離
六
道,
復
墮
二
乘,
是
故
不
能
入
清
淨
|
此
正
答
迷
悶
不
入
所
以。
由
上
所
認
妄
我,
染
污
|
歸
迷
悶。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5 |
經
﹂
說:
如
盲
人
不
識
乳
色,
他
人
為
說,
輾
轉
譬
|
未
見
過
諸
物,
縱
使
為
說,
亦
無
所
益。
如
﹁
涅
槃
|
前
雖
不
見
物,
說
之
即
可
明
了,
若
胎
中
生
盲,
從
|
釋
無
明
難
斷
之
故。
一
切
眾
生,
若
中
年
失
目,
眼
|
說
不
同,
後
文
自
明。
一
切
眾
生,
生
無
慧
目
者:
此
|
明,
異
熟
未
空,
皆
屬
我
相。
然
此
我
相,
與
諸
教
所
|
明
主
宰,
是
為
我
相。
自
等
覺
已
還,
未
破
生
相
無
|
宰。
我
者、
主
宰
義。
謂
從
無
始
至
今,
一
向
皆
是
無
|
我
相
根
本,
自
此
皆
是
無
明
用
事,
故
云:
為
己
主
|
明
也。
由
一
念
無
明,
迷
本
有
法
身,
成
陀
那
識,
為
|
起
無
明,
謂
最
初
一
念
不
覺,
根
本
而
起
生
相
無
|
悶?
下
引
起
重
說
迷
智
四
相
義。
﹁
直
解
﹂
云:
本
|
為
背
覺,
息
念,
即
合
契
真。
何
以
故:
動、
息
皆
稱
迷
|
此
首
句,
徵
釋
迷
悶
之
根
本
也。
大
疏
云:
動
念
既
|
有
人,
不
自
斷
命。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6 |
爾,
斷
除
一
切
猶
易,
欲
令
斷
我
誠
難。
何
以
故?
我
|
身
縱
卑
陋
病
苦,
還
自
保
命,
終
不
肯
斷。
認
我
亦
|
者:
此
喻
顯
無
明,
不
能
斷
於
無
明。
故
喻
顯
有
人,
|
明
為
本,
故
云
皆
是
無
明。
譬
如
有
人,
不
自
斷
命
|
覺
圓
明
故,
根
塵
普
淨,
結
云:
一
切
是
覺。
今
以
無
|
因;
此
用
本
起
無
明,
則
一
切
皆
是
魔
業。
又
前
以
|
﹁
略
疏
﹂
云:
前
得
本
起
因
地,
則
所
修
皆
是
佛
|
慧
眼
照
破,
豈
有
能
斷
者
哉,
故
云:
皆
是
無
明。
|
也。
由
無
始
已
來,
認
物
為
己,
若
不
逢
知
識,
開
發
|
自
心
相。
妄
認
即
無
明,
四
大、
六
塵
即
物,
自
即
己
|
蘊
身
心,
如
妄
認
四
大
為
自
身
相,
六
塵
緣
影
為
|
身
心
等
性,
皆
是
無
明
者:
謂
全
體
無
明,
變
成
五
|
無
明。
然
此
根
本
無
明,
非
根
本
智
照,
決
不
能
破。
|
從
母
胎,
受
生
已
來,
無
有
智
慧
之
目,
不
能
照
破
|
喻:
鵠、
雪、
貝、
米,
難
明
乳
色
之
真。
生
無
慧
目
者:
謂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7 |
說
竟。
|
我
人,
彼
作
是
修
行,
由
斯
墮
惡
趣。
﹂
一
承
徵
引
|
就。
故
﹁
寶
積
經
﹂
云:
﹁
於
身
生
寶
愛,
不
離
於
|
行
復
還
熏
種
子,
相
續
不
斷,
將
此
求
道,
皆
不
成
|
熏
無
始,
根
本
無
明。
由
種
子
復
發
起
現
行,
而
現
|
憎
愛
心,
養
無
明
故
者:
為
憎
愛
心,
枝
末
無
明,
資
|
憎
怨。
憎
怨
亦
是
愛,
以
違
我
所
愛
故
生
憎
耳。
為
|
於
我
者,
我
與
之
隨
順,
非
隨
順
而
違
我
者,
便
生
|
成
佛。
故
告
以
當
知
者,
當
以
智
而
知。
凡
有
可
愛
|
皆
歸
迷
悶。
即
從
此
發
大
乘
心,
修
菩
薩
道,
難
望
|
是
無
明
相
續
長
劫
之
故,
不
僅
凡
小,
動
念
息
念,
|
不
成
就。
|
便
生
憎
怨。
為
憎
愛
心,
養
無
明
故,
相
續
求
道,
皆
|
﹁
是
故
當
知,
有
愛
我
者,
我
與
隨
順;
非
隨
順
者,
|
終
不
能
還
斷
於
我,
故
云:
不
自
斷
其
命
也。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8 |
知
有
我,
故
曰:
譬
如
有
人,
百
骸
調
適,
忽
忘
我
身。
|
此
引
事
證
釋
我
相。
謂
眾
生
向
以
無
明
用
事,
不
|
證
取
方
現
我
體。
|
肢
弦
緩,
攝
養
乖
方
微
加
針
艾,
即
知
有
我;
是
故
|
﹁
善
男
子!
譬
如
有
人,
百
骸
調
適,
忽
忘
我
身;
四
|
心,
所
有
證
取,
其
體
方
現。
|
本。
謂
諸
眾
生,
心
所
證
者:
言
我
相
隱
微,
根
之
於
|
念
妄
動,
迷
本
有
法
身,
成
為
業
識,
以
為
我
相
根
|
宰
故
也。
即
第
八
識,
生
滅、
不
生
滅
和
合,
最
初
一
|
無
明
為
體。
前
云:
由
有
無
始
本
起
無
明,
為
己
主
|
照
研
窮,
對
待
未
亡,
輾
轉
而
分
四
相,
皆
以
生
相
|
此
正
示
迷
智
我
相
之
體。
體
即
生
相
無
明,
為
觀
|
﹁
善
男
子!
云
何
我
相?
謂
諸
眾
生
心
所
證
者。
|
寅
一
徵
釋
我
相
|
丑
二
次
第
別
明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69 |
此
結
指
我
相
根
本
也。
謂
其
心
非
但
了
知,
二
乘
|
淨
涅
槃、
皆
是
我
相。
|
﹁
善
男
子!
其
心
乃
至
證
於
如
來,
畢
竟
了
知
清
|
覺
性
也。
|
觀
照
研
窮,
方
顯
無
明
之
體,
此
證
取
是
無
明,
非
|
始
無
明,
為
己
主
宰,
乃
的
指
根
本
無
明
為
我。
因
|
我
在,
故
云:
有
所
證
取,
方
現
我
體。
前
佛
明
言,
無
|
我。
此
為
外
境
所
逼,
宛
爾
心
生;
心
既
未
平,
方
知
|
者:
微
加
即
少
加。
針
刺、
艾
炙,
調
治
之
法,
即
知
有
|
護,
失
其
方
法。
乖,
即
失
也。
微
加
針
艾,
即
知
有
我
|
不
能
屈
曰
弦;
柔
而
不
能
伸
曰
緩。
此
皆
攝
衛
養
|
肢
弦
緩,
攝
養
乖
方
者:
四
肢、
即
兩
手
兩
足。
直
而
|
深
山,
心
絕
經
營,
習
閒
成
性,
忽
得
忘
其
有
身。
四
|
骸
調
適,
忽
忘
有
我
之
身;
或
宴
居
靜
室,
或
幽
隱
|
百
骸
者
人
之
身
分,
調
謂
調
和,
適
為
順
適。
如
百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0 |
寅
二
徵
釋
人
相
|
我
相
竟。
|
說,
以
四
相
總
屬
一
我,
故
云
皆
是
我
相。
一
徵
釋
|
異
熟
未
空
故,
但
約
證
取
為
我
耳。
此
經
不
同
諸
|
俱
生
法
執,
正
是
我
所
執
之
法,
故
法
亦
名
我。
以
|
我
法
二
執,
總
屬
一
我,
謂
我
之
我,
及
我
之
法。
然
|
覺
後
心,
猶
未
破
我
相,
何
懸
殊
若
此
耶?
答
曰:
然
|
後,
乃
俱
生
法
執,
破
此
法
執,
即
入
妙
覺。
今
經
等
|
曰:
三
乘
教
中,
說
俱
生
我
執,
七
地
已
破,
其
八
地
|
到
法
身
邊,
若
法
執
不
亡,
己
見
猶
存,
亦
是
病。
問
|
故。
﹁
直
解
﹂
引
雲
門
云:
法
身
亦
有
兩
般
病,
得
|
槃
是
覺
體,
清
淨
本
然,
無
能
無
所,
非
別
有
可
證
|
未
亡,
乃
生
相
無
明
未
破,
皆
是
我
相
根
本。
然
涅
|
證
於
如
來,
畢
竟
了
知,
清
淨
涅
槃,
若
一
念
證
性
|
涅
槃
為
我
相。
乃
至,
超
略
詞。
超
三
賢、
十
聖,
即
使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1 |
所
悟,
不
亡
能
悟
之
智,
皆
名
人
相。
|
顯
凡
有
所
證,
不
亡
能
證
之
智,
皆
名
我
相。
凡
有
|
疏
﹂
云:
證
者、
而
云
一
切,
人
相、
而
曰
悉
為
者,
正
|
證
之
者,
是
依
然
為
智
所
迷,
悉
為
人
相。
﹁
析
義
|
合
理。
設
或
轉
計,
能
悟
之
智,
已
為
超
過
一
切
能
|
我,
而
此
能
悟
之
心,
亦
復
如
是,
應
當
亡
情,
方
為
|
不
復
認
彼
為
我。
已
覺
前
非,
所
悟
之
境,
既
非
是
|
此
躡
前
詳
釋,
悟
得
上
來
所
證,
以
為
有
我
者,
即
|
亦
如
是。
悟
已
超
過
一
切
證
者,
悉
為
人
相。
|
﹁
善
男
子!
悟
有
我
者,
不
復
認
我;
所
悟
非
我,
悟
|
對
我,
即
說
為
人,
非
他
人
也。
|
前
非
也。
存
我
能
悟
不
亡,
即
為
迷
智
人
相;
以
約
|
悟
證
者:
悟
從
心
發,
悟
得
彼
之
所
證
是
我,
此
覺
|
此
正
示
迷
智
人
相。
首
句
徵,
下
釋。
謂
諸
眾
生,
心
|
﹁
善
男
子!
云
何
人
相?
謂
諸
眾
生
心
悟
證
者。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2 |
不
及
者:
超
出
我
人
之
相,
所
不
能
及,
以
見
有
證
|
又
名
能,
能
所
對
待,
故
離
前
前
非。
心
自
證
悟,
所
|
自
心
發
起
照
了,
了
前
證
悟
之
非。
悟
是
所
了,
了
|
此
正
示
迷
智
眾
生
相。
首
句
徵,
下
釋。
謂
諸
眾
生,
|
所
不
及
者。
|
﹁
善
男
子!
云
何
眾
生
相?
謂
諸
眾
生
心
自
證
悟
|
寅
三
徵
釋
眾
生
|
亡,
皆
名
人
相。
二
徵
釋
人
相
竟。
|
心
存
少
悟,
備
盡
所
證
之
理,
若
存
絲
毫
悟
心
未
|
說,
漫
云
圓
悟
涅
槃,
此
能
悟
心,
名
為
人
相,
即
使
|
為
人
相。
心
存
少
悟,
備
殫
證
理
者:
少
悟、
對
圓
悟
|
相,
其
心
乃
至
圓
悟
彼
所
證
涅
槃,
俱
是
我
者,
亦
|
此
結
指
人
相。
謂
不
惟
悟
彼
證
者
是
我,
乃
為
人
|
存
少
悟,
備
殫
證
理,
皆
名
人
相。
|
﹁
善
男
子!
其
心
乃
至
圓
悟
涅
槃,
俱
是
我
者,
心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3 |
悟
所
能
及
也。
|
世
人
語
辭,
以
為
義
勢,
顯
第
三
了
智
獨
存,
非
證
|
存,
則
非
是
能
悟
之
人,
非
彼
之
我
人
故
也。
此
借
|
何
非
彼?
答
曰:
是
我
眾
生,
非
彼
我
故,
例
了
智
獨
|
例
了
智
獨
存,
則
非
是
能
證
之
我。
設
又
難
曰:
云
|
難
之
曰:
云
何
非
我?
答
曰:
我
是
眾
生,
則
非
是
我,
|
了
智
獨
存,
自
然
非
我
能
證,
及
與
非
彼
能
悟。
設
|
存。
則
知
彼
人,
說
眾
生
者,
非
我、
非
彼,
例
彼
心
中,
|
自
心。
作
如
是
言:
我
是
眾
生,
例
彼
心
中
了
智
獨
|
此
借
世
人
語
辭,
例
明
眾
生
相。
譬
如
有
人,
例
彼
|
我
故。
|
是
眾
生,
則
非
是
我。
云
何
非
彼?
我
是
眾
生,
非
彼
|
,
則
知
彼
人
說
眾
生
者,
非
我
非
彼。
云
何
非
我?
我
|
﹁
善
男
子!
譬
如
有
人
作
如
是
言:
﹃
我
是
眾
生
﹄
|
悟
之
可
離,
故
名
眾
生
相。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4 |
一
清
淨
覺
體,
此
自
覺
也。
覺
他
證、
悟、
了,
三
相
皆
|
由
觀
智
增
明,
照
此
所
以
能
了
心,
亦
不
可
得,
唯
|
所
了
者:
眾
生
自
心
體
上,
發
起
智
照,
故
曰
心
照。
|
此
正
示
迷
智
壽
者
相。
謂
諸
眾
生
心
照
清
淨,
覺
|
覺
所
了
者,
一
切
業
智
所
不
自
見,
猶
如
命
根。
|
﹁
善
男
子!
云
何
壽
命
相?
謂
諸
眾
生
心
照
清
淨,
|
寅
四
徵
釋
壽
者
|
名
眾
生
相
耳。
三
徵
釋
眾
生
竟。
|
不
及,
而
了
智
獨
存,
存
有
所
了,
只
此
了
心
不
亡,
|
空,
則
我
不
及;
了
悟
者
空,
則
人
不
及。
雖
然
我
人
|
下,
以
辨
眾
生
相。
而
我
人
相,
所
不
及
者:
了
證
者
|
為
我
相。
了
彼
心
所
悟
者,
為
人
相。
皆
我
人
句
對
|
此
結
指
眾
生
相。
但
諸
眾
生,
了
彼
心
有
所
證
者,
|
我
人
相
所
不
及
者,
存
有
所
了,
名
眾
生
相。
|
﹁
善
男
子!
但
諸
眾
生
了
證
了
悟,
皆
為
我
人,
而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5 |
坐
守
玄
微,
命
根
不
斷。
前
云:
不
住
生
死,
不
住
涅
|
百
尺
竿
頭
重
進
步,
大
千
沙
界
現
全
身。
﹂
故
以
|
語
云:
﹁
百
尺
竿
頭
坐
的
人,
雖
然
得
入
未
為
真;
|
尊
貴
墮
處,
不
能
超
越,
故
猶
如
命
根,
為
壽
命
相。
|
位
迴
機;
所
謂
抱
守
竿
頭,
靜
沉
死
水,
宗
門
名
為
|
妄
歸
真,
至
法
身
極
則
處,
但
守
住
寂
滅,
不
能
轉
|
猶
如
命
根,
而
人
不
自
知
也。
﹁
直
解
﹂
云:
以
返
|
物,
不
能
自
見
其
眼。
雖
不
自
見,
常
在
其
中
潛
續,
|
八
識
不
能
自
見
八
識,
如
人
有
眼,
雖
然
遍
見
諸
|
自
除,
故
不
自
見。
此
微
細
分
別,
原
從
八
識
上
起,
|
自
見,
猶
如
命
根
者:
謂
此
業
智,
雖
能
除
妄,
不
能
|
邊
事,
轉
有
漏
之
業
識,
成
無
漏
之
業
智
也。
所
不
|
細
分
別
也。
不
言
業
識,
而
曰
業
智
者,
此
屬
修
證
|
此
一
念
照
心,
便
是
一
切
業
智,
是
第
八
識
上,
微
|
空,
覺
心
源
故,
以
即
心
之
智,
還
照
寂
滅
之
體,
即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6 |
更
無
有
冰,
知
冰
銷
者。
復
本
心
源,
究
竟
清
淨,
無
|
悟
心
以
銷
之。
湯
到
冰
銷,
冰
銷
湯
盡,
同
成
一
水,
|
成
冰。
水
既
成
冰,
還
燒
水
以
治
之;
心
迷
成
我,
還
|
慧。
燒
水
名
湯,
猶
悟
心、
名
智;
迷
心
成
我,
猶
結
水
|
此
下
以
喻
反
明。
水
喻
真
性;
冰
喻
四
相;
湯
喻
智
|
亦
復
如
是。
|
﹁
如
湯
銷
冰,
無
別
有
冰,
知
冰
銷
者;
存
我
覺
我,
|
心,
亦
不
離
塵。
何
以
故?
當
有
能
覺
未
亡
故。
|
覺
與
所
覺
之
四
相
俱
屬
迷
智
之
境,
即
能
覺
之
|
能
覺
與
所
覺,
皆
為
清
淨
心
中
之
塵
垢
耳。
因
能
|
相。
一
切
覺
者,
此
是
前
三
相。
皆
為
塵
垢
者:
無
論
|
此
直
示
妄
源
也。
謂
若
心
起
智
照
見,
此
是
壽
命
|
所
覺
者,
不
離
塵
故。
|
﹁
善
男
子!
若
心
照
見
一
切
覺
者,
皆
為
塵
垢;
覺、
|
槃,
此
正
住
涅
槃
耳。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7 |
少。
末
法
一
萬
年,
但
有
教、
理,
而
無
行、
證。
末
世,
謂
|
四
法
皆
全。
像
法
一
千
年,
有
教、
理、
行,
而
證
果
者
|
來
佛
法
有
三
時
差
別。
正
法
一
千
年,
教、
理、
行、
果,
|
此
明
我
相
為
障
道
之
本。
末
世
眾
生,
指
釋
迦
如
|
名
為
正
法
末
世。
|
苦
修
道,
但
名
有
為,
終
不
能
成
一
切
聖
果,
是
故
|
﹁
善
男
子!
末
世
眾
生
不
了
四
相,
雖
經
多
劫
勤
|
寅
一
不
斷
不
成
聖
果
|
丑
三
總
以
結
示
|
斷,
亦
復
如
是。
二
次
第
別
明
竟。
|
是
我
者,
則
我
見
猶
存;
猶
如
命
根,
潛
伏
身
中
不
|
翻
喻
勢,
順
前
正
合。
存
有
能
覺
之
我,
覺
彼
所
覺
|
此
為
正
合。
若
以
反
合,
無
別
有
我,
知
我
盡
者。
今
|
礙
全
銷,
唯
一
清
水
矣。
存
我
覺
我,
亦
復
如
是
者:
|
能
無
所,
塵
垢
銷
滅,
唯
一
淨
心;
如
湯
冰
互
融,
障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8 |
成
就
故。
譬
如
有
人,
認
賊
為
子,
其
家
財
寶
終
不
|
﹁
何
以
故?
認
一
切
我
為
涅
槃
故;
有
證
有
悟
名
|
卯
一
一
向
錯
認
|
寅
二
輾
轉
徵
釋
其
故
|
斷
不
成
聖
果
竟。
|
相
修
行,
而
無
證
果,
則
正
法
亦
同
末
世
矣。
一
不
|
正
法
末
世
者:
夫
正
法
之
時,
修
則
皆
證,
今
帶
我
|
而
修,
則
終
不
能
成,
大
乘
妙
覺
聖
果。
是
故
名
為
|
終
不
能
成,
小
乘
無
漏
聖
果。
若
不
了
迷
智
四
相
|
能
成,
一
切
聖
果
者:
若
不
了
迷
識
四
相
而
修,
則
|
間
因,
必
得
世
間
果,
六
道
輪
轉,
生
死
不
休。
終
不
|
多
劫,
勤
苦
修
道,
但
名
有
為
者:
有
所
作
為,
是
世
|
斷
除,
則
我
相
全
在。
而
我
相
為
障
道
之
本。
雖
經
|
與
迷
智,
二
種
四
相。
既
不
了
達,
則
不
斷
除。
若
不
|
末
法
之
世。
眾
生
不
了
四
相
者:
即
不
了
達,
迷
識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79 |
妄
我,
離
以
辨
明?
因
致
如
來
藏
中
功
德
之
寶,
念
|
為
兒,
寧
無
損
敗?
如
六
根
取
境,
猶
可
制
御,
藏
識
|
為
兒,
如
何
檢
慎?
又
知
賊
是
賊,
賊
無
能
為,
養
之
|
為
子
喻
之。
大
疏
云:
賊
若
在
外,
猶
可
提
防,
養
之
|
故
喻
如
賊。
而
乃
妄
計
為
自
所
成
果,
故
以
認
賊
|
喻
明
不
成
聖
果
之
所
以。
四
相
皆
我,
障
道
之
本,
|
終
無
一
事,
益
於
資
產。
譬
如
有
人,
以
賊
為
子
者:
|
益。
如
認
夢
身,
以
為
自
己,
勤
為
家
業,
種
種
疲
勞,
|
良
由
認
我,
以
為
涅
槃
故,
雖
多
劫
勤
修,
終
無
所
|
即
其
相
也。
雖
云
證
悟,
意
該
了
覺。
﹁
略
疏
﹂
云:
|
涅
槃
故。
如
前
有
證
有
悟,
我
人
二
相,
名
成
就
故,
|
一
切
我。
凡
所
修
行,
皆
依
我
見,
將
此
我
見,
以
為
|
為
涅
槃
者:
認,
即
不
了
妄
認
也。
四
相
皆
我,
故
云
|
首
句
徵,
何
故
久
修
不
成
聖
果:
下
釋。
認
一
切
我
|
成
就。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0 |
根,
非
真
涅
槃,
謂
之
錯
認
者
以
此。
伏
我
愛
根
為
|
愛
涅
槃。
今
以
我
愛
而
求
涅
槃,
則
涅
槃
但
資
愛
|
愛:
謂
於
順
我
者,
深
耽
著
故。
以
不
斷
我
愛,
亦
應
|
故。
三
者、
我
慢:
謂
恃
所
執
我,
心
高
舉
故。
四
者、
我
|
相,
迷
無
我
故。
二
者、
我
見:
謂
非
我
法
中,
妄
見
我
|
隨
緣
執
我,
與
四
惑
相
應。
一
者、
我
癡:
謂
愚
於
我
|
愛
涅
槃:
我
愛
為
四
惑
之
一,
按
相
宗
以
第
七
識,
|
妨
道
者:
以
我
為
憎
愛
之
本
故
也。
有
我
愛
者,
亦
|
首
句
徵,
何
故
認
我,
便
妨
於
道。
下
釋,
所
以
認
我
|
死
故;
別
憎
生
死,
名
不
解
脫。
|
涅
槃
相。
有
憎
我
者,
亦
憎
生
死;
不
知
愛
者,
真
生
|
﹁
何
以
故?
有
我
愛
者,
亦
愛
涅
槃,
伏
我
愛
根
為
|
卯
二
我
不
解
脫
|
久
修,
不
成
聖
果
者
以
此。
一
一
向
錯
認
竟。
|
念
衰
耗,
故
以
其
家
財
寶,
終
不
成
就
喻
之。
所
謂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1 |
生
習
菩
提
者:
謂
修
習
菩
提,
求
成
聖
果
之
人。
以
|
法,
今
何
以
返
不
解
脫
耶?
善
男
子
下
釋。
末
世
眾
|
首
兩
句
徵,
云
何
當
知,
愛
涅
槃
者,
本
是
解
脫
之
|
相
根
本:
|
習
菩
提
者,
以
己
微
證
為
自
清
淨,
猶
未
能
盡
我
|
﹁
云
何
當
知
法
不
解
脫?
善
男
子!
彼
末
世
眾
生
|
卯
三
法
不
解
脫
|
愛
根
憎
苗。
豈
名
解
脫?
二
我
不
解
脫
竟。
|
愛
涅
槃,
擬
除
生
死,
愛
心
既
在,
即
生
死
根
未
除,
|
行
不
知
斷
己
愛
根
而
別
憎
生
死,
名
不
解
脫。
本
|
憎
生
死,
必
愛
涅
槃,
不
知
愛
者,
真
生
死
故;
今
修
|
憎
我
者,
亦
憎
生
死。
然
此
憎
心
因
生
死
而
起。
既
|
已
取
愛
於
我,
有
違
我
者
則
必
取
憎
於
我。
以
有
|
涅
槃
相,
以
似
為
真,
故
非
真
也。
凡
有
順
我
者,
既
|
涅
槃
相
者:
將
此
愛
根
伏
之
不
起,
不
起
之
相
似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2 |
但
就
世
境
違
順,
一
驗
便
知。
設
若
有
人,
讚
歎
彼
|
法
未
解
脫
也。
言
修
行
人,
自
謂
已
得
涅
槃
之
法,
|
此
以
違
順
二
境,
驗
知
我
根
未
盡,
實
借
此
以
證
|
固
執
持
續,
潛
伏
藏
識,
遊
戲
諸
根,
曾
不
間
斷。
|
若
復
誹
謗
彼
所
得
者,
便
生
瞋
恨:
則
知
我
相
堅
|
﹁
若
復
有
人
讚
歎
彼
法,
即
生
歡
喜,
便
欲
濟
度;
|
寅
三
驗
知
我
根
未
盡
|
脫
竟。
併
上
二
科,
二
輾
轉
徵
釋
其
故
竟。
|
我
相
根
本,
即
是
法
相。
謂
是
我
之
法
故。
法
不
解
|
根,
常
在
身
中
潛
續,
故
曰:
猶
未
能
盡,
我
相
根
本。
|
惟
餘
一
覺,
覺
所
了
者:
即
是
一
切
業
智,
猶
如
命
|
則
自
計
人
淨;
覺,
則
自
計
生
淨,
故
云:
為
自
清
淨。
|
證,
則
自
計
蘊
︵
身
心
︶
淨;
悟,
則
自
計
我
淨;
了,
|
空。
稱
之
曰
微
者,
謂
證、
悟、
了、
覺,
分
分
而
證
故。
然
|
己
微
證
為
自
清
淨
者:
即
是
涅
槃
法
相,
四
相
未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3 |
相,
設
若
不
除
我
相,
有
損
於
道。
如
前
所
云:
認
賊
|
此
承
前
正
明,
彼
末
世
修
道
之
者,
必
要
斷
除
我
|
清
淨
覺。
|
﹁
善
男
子!
彼
修
道
者,
不
除
我
相,
是
故
不
能
入
|
丑
一
斥
有
我
無
功
|
子
一
分
類
為
斥
|
癸
二
斥
迷
無
功
勸
修
|
相
竟。
|
斷
者:
謂
恆
審
思
量
我
相
隨
也。
一
開
示
障
道
四
|
鼠
伏
於
穴,
遇
境
便
發。
遊
戲
諸
根
門
頭,
曾
無
間
|
別。
前
云
一
切
業
智,
所
不
自
見。
如
魚
潛
於
淵,
似
|
以
此
種
子
潛
伏
藏
識;
藏
識,
即
第
八
識,
微
細
分
|
得
內
心
喜
怒,
則
知
我
相、
堅
固
執
持,
法
執
全
在。
|
得
者,
便
生
瞋
怒,
懷
恨
在
心。
因
對
外
境
讚
誹,
驗
|
法,
隨
即
生
喜,
便
欲
濟
度。
設
若
有
人,
誹
謗
彼
所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4 |
淨
覺。
|
憐
愍
者。
雖
勤
精
進,
增
益
諸
病,
是
故
不
能
入
清
|
﹁
善
男
子!
末
世
眾
生
說
病
為
法;
是
故
名
為
可
|
丑
二
說
病
無
功
|
復
如
是。
一
斥
有
我
無
功
竟。
|
斷
則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四
相
全
在,
故
云:
亦
|
便
欲
濟
度
於
他,
此
正
是
我
相
未
斷。
若
我
相
未
|
毀
我
者,
亦
不
見
有
讚
我
者。
若
有
我
為
其
說
法,
|
空,
既
得
二
我
空
故,
則
讚
毀
亦
空,
自
然
不
見
有
|
男
子!
設
若
欲
入
清
淨
覺
性,
當
知
人、
法,
二
我
皆
|
此
躡
前
不
除
我
相,
不
能
入
清
淨
覺。
故
重
呼
善
|
未
斷
故。
眾
生
壽
命,
亦
復
如
是。
|
﹁
善
男
子!
若
知
我
空,
無
毀
我
者,
有
我
說
法,
我
|
能
入
清
淨
覺。
|
為
子,
所
有
功
德
法
財,
終
不
成
就,
以
是
之
故,
不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5 |
解,
及
佛
所
行
之
行
而
修,
是
謂
竊
取
如
來
之
德
|
空,
以
如
來
解
行,
迴
為
己
有。
依
佛
所
說
之
理
而
|
末
世
眾
生,
未
盡
我
相
根
本,
不
能
了
達
四
相
皆
|
所
行
處,
為
自
修
行,
終
不
成
就。
|
﹁
善
男
子!
末
世
眾
生
不
了
四
相,
以
如
來
解
及
|
丑
三
斥
竊
德
無
功
|
二
斥
說
病
無
功
竟。
|
則
喻
萬
行。
此
我
相
為
本,
是
故
不
能
入
清
淨
覺。
|
唯
增
益。
苦,
喻
我
相
為
本;
甘,
喻
淨
覺
為
本;
水、
土,
|
增
益
實
德,
如
藥
草
等,
種
有
甘
苦,
水
土
所
滋,
各
|
進,
而
帶
病
修
行,
但
增
益
諸
病。
如
稱
實
修
行,
唯
|
命。
以
病
為
法,
是
故
名
可
憐
愍。
雖
歷
劫
精
勤
精
|
所
悟,
正
是
人
相;
說
自
所
了、
所
覺,
正
是
眾
生、
壽
|
讚
生
喜,
而
為
說
法。
說
自
所
證,
正
是
我
相;
說
自
|
末
世
眾
生,
不
了
四
相,
四
相
若
存,
總
名
為
病。
聞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6 |
﹁
善
男
子!
末
世
眾
生
希
望
成
道,
無
令
求
悟,
唯
|
子
二
警
策
真
修
|
斷
我
愛,
是
故
不
能
入
清
淨
覺。
一
分
類
為
斥
竟。
|
勝
我。
然
嫉
妒
之
心,
發
於
我
愛,
故
知
由
眾
生,
未
|
歡
喜,
而
今
不
然,
心
生
嫉
妒,
謂
嫉
我
不
能,
妒
彼
|
心,
物
我
一
如,
見
有
勝
於
己,
更
希
前
進
者,
應
生
|
為
增
上
慢
人。
見
勝
進
者,
心
生
嫉
妒:
夫
聖
人
用
|
得,
未
證
菩
提
之
智
便
自
謂
已
證:
得
少
為
足,
故
|
或
有
增
上
慢
眾
生,
未
得
涅
槃
之
理
便
自
謂
已
|
清
淨
覺。
|
心
生
嫉
妒,
由
彼
眾
生,
未
斷
我
愛,
是
故
不
能
入
|
﹁
或
有
眾
生,
未
得
謂
得,
未
證
謂
證。
見
勝
進
者,
|
丑
四
斥
增
慢
無
功
|
功
竟。
|
為
己
德,
非
己
親
證,
故
終
不
成
就。
三
斥
竊
德
無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7 |
淨
涅
槃
者
令
得,
未
斷
迷
智
四
相
者
令
斷。
貪、
瞋、
|
進
修
不
退
為
大
勇;
冒
難
不
屈
為
大
猛。
未
得
清
|
略
顯
空
無
我
理,
得
相
似
涅
槃。
更
勸
起
大
勇
猛:
|
勤
勞
而
無
懈
怠。
降
伏
煩
惱
者;
先
斷
迷
識
四
相,
|
要
廣
求
多
聞。
但
當
一
心
精
進
而
無
異
緣,
念
念
|
此
勸
真
修
也。
真
修
之
士,
不
必
將
心
待
悟,
亦
不
|
我
恩
愛,
一
切
寂
滅:
佛
說
是
人,
漸
次
成
就。
|
未
斷
令
斷;
貪、
瞋、
愛、
慢,
諂、
曲、
嫉
妒,
對
境
不
生;
彼
|
﹁
但
當
精
勤,
降
伏
煩
惱,
起
大
勇
猛!
未
得
令
得,
|
但
唯
增
益
多
聞,
增
長
我
見,
非
真
修
也。
|
必
廣
求
經
教,
執
相
似
語,
迴
為
己
解,
謂
己
發
明。
|
克
成
道
果,
切
勿
將
心
待
悟。
苟
有
待
悟
之
心,
則
|
圓
覺
真
心,
依
此
心
修
習。
此
是
成
佛
正
因,
自
然
|
末
世
眾
生
發
心
修
道,
希
望
成
就
道
果,
須
先
悟
|
益
多
聞,
增
長
我
見。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8 |
心,
流
出
一
切
真
如、
菩
提、
涅
槃
及
波
羅
密。
教
授
|
海。
以
海
為
眾
流
所
歸,
出
生
諸
寶。
喻
彼
大
圓
覺
|
捨
之
心,
是
則
我
根
未
盡,
畢
竟
不
能
入
清
淨
覺
|
方
得
相
應,
是
為
真
修。
若
於
所
求
別
生
憎、
愛、
取、
|
識,
決
擇
邪
正
分
明,
令
依
正
修,
不
墮
邪
見,
如
此
|
此
承
上,
雖
然
漸
次
可
以
成
就,
還
要
更
求
善
知
|
則
不
能
入
清
淨
覺
海。
﹂
|
﹁
求
善
知
識,
不
墮
邪
見。
若
於
所
求
別
生
憎
愛,
|
識
四
相,
進
斷
迷
智
四
相,
是
為
漸
次
成
就
也。
|
悟
處。
﹂
故
佛
說
此
人,
漸
次
可
以
成
就。
先
斷
迷
|
將
心
求
悟,
但
於
一
切
煩
惱
境
界
透
得
過,
便
是
|
俱
寂,
如
此
自
驗
其
心。
如
古
德
云:
﹁
學
道
不
必
|
切
寂
滅
者:
生
死
根
本,
最
難
拔
除。
念
盡
則
自
他
|
然
貪、
瞋、
愛、
慢
等
煩
惱,
對
境
不
生。
彼
我
恩
愛,
一
|
愛、
慢,
諂、
曲、
嫉、
妒,
對
境
不
生
者:
此
對
境
驗
心,
果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89 |
成
菩
提
耶?
|
謂
涅
槃
生
死
等
空
華,
而
所
證
涅
槃
非
真,
豈
得
|
變
易
生
死。
而
未
除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之
四
相,
所
|
智
之
四
相,
證、
悟、
了、
覺,
能
所
不
亡,
虛
妄
流
轉
於
|
虛
妄
流
轉
於
分
段
生
死;
二
乘
眾
生
皆
由
執
迷
|
生
皆
由
執
迷
識
之
我
愛,
無
始
至
今,
起
惑
造
業,
|
不
斷,
迷
智
四
我,
不
可
不
除!
何
以
故?
謂
凡
夫
眾
|
淨
業
汝
應
當
了
知,
一
切
眾
生
迷
識
四
我,
不
可
|
始
妄
流
轉,
未
除
四
種
相,
不
得
成
菩
提。
|
﹁
淨
業
汝
當
知:
一
切
諸
眾
生,
皆
由
執
我
愛,
無
|
癸
二
正
頌
︵
如
次
諷
前,
科
同
長
行。
︶
|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癸
一
標
頌
|
壬
二
偈
頌
|
菩
薩,
取
喻
如
海,
良
有
以
也。
一
長
行
竟。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90 |
此
警
策
真
修
也。
若
能
歸
心
悟
剎;
剎,
乃
世
界
之
|
﹂
|
善
友,
終
不
墮
邪
見。
所
求
別
生
心,
究
竟
非
成
就。
|
次
可
成
就。
我
身
本
不
有,
憎
愛
何
由
生?
此
人
求
|
﹁
若
能
歸
悟
剎,
先
去
貪
瞋
癡,
法
愛
不
存
心,
漸
|
所
歸,
萬
行
之
所
入,
故
喻
如
城。
|
云:
此
涅
槃,
魔
外
不
能
侵,
萬
德
之
所
聚,
眾
聖
之
|
同
歸
迷
悶,
故
不
能
入
覺
城。
城
喻
涅
槃。
﹁
直
解
﹂
|
礙
勝
進,
是
故
多
迷
悶,
不
能
入
覺
城。
有
念
無
念,
|
諂
媚
聽
者
義;
竊
德、
增
慢,
有
曲
護
己
短
義。
皆
有
|
愛,
違
我
者
憎。
二
句
義
頌
後
三。
以
說
病
為
法,
有
|
四、
增
慢。
此
中
首
句
義
頌
第
一
有
我:
以
順
我
者
|
長
行
分
類
為
斥
有
四:
一、
有
我,
二、
說
病,
三、
竊
德,
|
能
入
覺
城。
﹂
|
﹁
愛
憎
生
於
心,
諂
曲
存
諸
念,
是
故
多
迷
悶,
不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91 |
達
無
我
理。
我
既
無
我,
身
將
安
在?
身
既
叵
得,
則
|
就。
我
身
本
不
有,
憎
愛
何
由
生
者:
淨
覺
成
就,
了
|
智,
二
種
四
相,
故
漸
次
可
入
清
淨
覺
矣!
故
云:
成
|
第
盡。
﹂
今
即
悟
淨
圓
覺
心,
又
能
斷
除
迷
識、
迷
|
所
云:
﹁
理
則
頓
悟,
乘
悟
併
銷;
事
非
頓
除,
因
次
|
頓
悟,
不
假
漸
修,
未
必
即
能
成
就。
如
﹁
楞
嚴
﹂
|
心,
則
迷
智
四
相
破
矣。
漸
次
可
成
就
者:
若
惟
執
|
為
法
愛。
於
此
四
相,
不
生
愛
心,
是
謂
法
愛
不
存
|
斷
迷
智
四
相,
然
證、
悟、
了、
覺、
四
相,
執
之
生
愛,
故
|
人、
眾
生、
壽
者,
故
勸
斷
之。
法
愛
不
存
心
者:
此
勸
|
癡,
謂
愚
於
我
相,
迷
無
我
理。
此
皆
迷
識
而
有
我、
|
者
生
瞋。
此
二
皆
屬
我
愛,
同
依
我
起
故。
癡,
即
我
|
勸
斷
迷
識
四
相。
貪,
謂
順
我
者
生
貪;
瞋,
謂
違
我
|
為
正
因,
自
可
成
就
淨
覺
也。
先
除
去
貪、
瞋、
癡,
此
|
都
稱。
喻
圓
覺
妙
心,
為
所
悟
之
境,
依
圓
覺
妙
心
|
▲
▼ |
|
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
|
92 |
|
|
|
|
|
|
|
我
入
覺
竟。
|
彼
既
有
憎
愛,
則
是
我
相
根
本
猶
未
盡
故。
一
除
|
愛
之
心,
縱
有
所
得,
究
竟
非
真
成
就
淨
覺
矣。
以
|
依
人,
倘
若
別
生
一
種
種
性
高
下
之
分,
而
起
憎
|
究
竟
非
成
就
者:
若
於
所
求
善
友,
自
當
依
法
不
|
聞
開
導,
終
不
至
墮
落
於
邪
外
也。
所
求
別
生
心,
|
邪
見
者:
此
人
還
須
求
得
正
知
正
見
之
善
友,
時
|
憎
愛
自
空,
故
云:
何
由
生。
此
人
求
善
友,
必
不
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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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圓覺經講義卷第四 圓瑛大師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