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學
佛
淺
說
序
|
覺
後
編
序
|
淨
土
問
辨
功
過
格
合
刊
序
|
淨
土
篇
序
|
日
誦
經
咒
選
錄
序
|
重
修
九
華
山
志
序
|
重
修
峨
眉
山
志
序
|
重
修
清
涼
山
志
序
|
普
陀
洛
迦
新
志
序
|
重
訂
西
方
公
據
序
|
淨
土
聖
賢
錄
序
|
觀
音
感
應
課
序
|
|
|
印
光
大
師
文
鈔
續
編
卷
下
之
二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 |
即
通.
無
謀
不
應。
良
以
菩
薩
無
心.
以
眾
生
之
心
|
象
咸
蒙
照
燭。
春
回
禹
甸.
百
卉
悉
荷
生
成。
有
感
|
度
者.
即
現
何
身
而
為
說
法。
喻
如
日
麗
堯
天.
萬
|
熟
未
脫
者.
令
其
即
種
即
熟
即
脫。
應
以
何
身
得
|
容。
雖
天
地
父
母.
未
足
喻
其
少
分。
善
根
未
種
未
|
觀
世
音
菩
薩.
愍
念
眾
生
之
心.
不
可
以
言
語
形
|
觀
音
感
應
課
序
|
|
|
|
衛
生
集
序
|
晉
蓮
宗
初
祖
廬
山
慧
遠
法
師
文
鈔
序
|
正
學
啟
蒙
三
字
頌
游
註
序
|
正
學
啟
蒙
三
字
頌
齊
註
序
|
佛
祖
心
燈
禪
淨
雙
勖
合
編
流
通
序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 |
阻
止
破
斥
他
人
之
修
持.
以
顯
己
之
高
明。
此
正
|
致
不
加
詳
審。
不
但
自
不
修
習.
且
復
發
為
議
論.
|
法
界。
天
姿
聰
明
者.
每
以
事
簡
易
而
理
庸
常.
遂
|
門.
無
不
從
此
法
界
流
一
切
行
門.
無
不
還
歸
此
|
淨
土
法
門.
廣
大
如
法
界.
究
竟
如
虛
空。
一
切
法
|
淨
土
聖
賢
錄
序
︵
民
二
十
二
年
︶
|
結
淨
緣.
略
敘
菩
薩
行
慈
之
意
云。
|
餘
居
士.
與
其
夫
人.
得
前
明
古
本.
石
印
千
卷.
以
|
之
志
事.
究
竟
自
利
利
他
於
無
既
也。
茲
因
徐
積
|
聞.
宿
業
自
消.
宿
善
自
生.
以
漸
至
於
上
追
觀
音
|
則
不
服
而
服
矣。
菩
薩
名
號.
如
返
魂
香.
若
得
見
|
稱
菩
薩
名。
如
小
兒
有
病.
不
肯
服
藥.
塗
藥
於
乳.
|
咎.
以
期
同
種
善
根
之
妙
方
便
也。
凡
占
者.
皆
須
|
無
差
殊
也。
觀
音
感
應
課
者.
俯
順
世
情.
令
卜
休
|
為
心.
故
得
遍
法
界
感.
遍
法
界
應.
悉
副
彼
念.
了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 |
竟
大
丈
夫。
誰
肯
以
此
大
利
益.
甘
讓
他
人.
而
自
|
向
往
生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以
期
圓
滿
佛
果.
作
究
|
大
菩
薩、
祖
師
之
班.
一
致
推
行.
以
十
大
願
王.
回
|
殊、
普
賢.
馬
鳴、
龍
樹.
遠
公、
智
者.
善
導、
永
明
等.
諸
|
定
必
幡
然
改
圖.
遵
如
來
普
度
聖
凡
之
教.
隨
文
|
物.
發
願
求
生。
我
何
人
斯.
敢
與
彼
抗。
如
是
詳
審.
|
也。
況
彼
二
大
士.
久
已
成
佛.
示
居
等
覺.
以
身
率
|
門.
俾
上
聖
下
凡.
同
於
現
生
直
出
生
死
之
所
以
|
哉。
坯
器
未
燒.
經
兩
則
化.
此
如
來
特
開
淨
土
法
|
未
斷.
生
死
未
了.
一
經
再
生
之
變.
能
不
迷
失
乎
|
此
其
事
為
何
如
事。
吾
儕
縱
稍
明
教
義.
而
煩
惑
|
文
殊、
普
賢.
通
皆
發
願
往
生。
此
其
人
為
何
如
人.
|
為
可
憐
憫
者。
不
思
華
嚴
歸
宗.
在
於
求
生
淨
土。
|
識
自
己
之
世
智
辯
聰.
自
視
為
宗
教
皆
通.
佛
稱
|
所
謂
遍
觀
六
合
而
不
見
陝
毛.
盡
知
諸
法
而
不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 |
道
故
也。
至
道
光
末.
蓮
歸
居
士
胡
珽.
輯
乾
隆
後
|
一
代
時
教
之
特
別
法
門.
三
世
諸
佛
之
總
持
要
|
盡
法
界
諸
法.
皆
由
此
得
其
實
際。
以
其
為
如
來
|
虛.
遍
含
萬
象。
盡
法
界
眾
生.
無
一
人
不
攝
其
中.
|
此.
知
淨
土
法
門.
猶
如
大
海.
普
納
眾
流.
亦
如
太
|
同
入
如
來
大
誓
願
海.
以
漸
證
夫
常
寂
光
樂。
觀
|
聖
賢
錄.
是
為
初
編。
其
間
若
聖
若
凡.
若
智
若
愚.
|
示
往
生
淨
土
之
四
眾。
共
五
百
餘
人.
名
曰
淨
土
|
眾。
次
往
生
此
邱
僧、
尼.
王
臣、
士
庶.
女
人
物
類.
以
|
觀
音、
勢
至.
文
殊、
普
賢
等.
以
示
闡
此
法
門
之
聖
|
淨
土
諸
傳。
首
彌
陀.
以
示
立
此
法
門
之
教
主。
次
|
乾
隆
間.
彭
際
清
居
士.
飭
其
姪
希
涑.
輯
錄
往
生
|
惑.
仗
佛
慈
力.
得
以
帶
業
往
生
者.
何
可
勝
數。
清
|
來.
親
證
三
昧.
現
生
得
道
而
往
生
者.
與
具
足
煩
|
己
安
住
三
界
火
宅.
常
受
焦
灼
也
哉。
自
大
法
東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6 |
生
者.
當
不
止
百
千
萬
億。
今
則
千
里
之
遙.
朝
發
|
長
安.
少
康
在
新
定.
念
佛
之
聲.
盈
於
道
路.
其
往
|
不
得
以
今
論
古.
謂
為
法
未
大
興。
試
思
善
導
在
|
多。
閱
者
切
不
可
以
古
論
今.
謂
為
未
必
皆
實。
亦
|
散
佚。
若
如
今
之
各
事
便
利.
雖
數
十
萬.
亦
不
為
|
百
年.
祇
數
百
人
耳。
一
以
記
錄
缺
乏.
一
以
古
書
|
相
知。
故
古
之
法
道
大
興.
而
所
記
往
生
者.
千
數
|
無
輪
船、
火
車.
郵
局、
報
館.
雖
地
鄰
疆
址.
每
各
不
|
德
森
師
所
輯.
今
已
排
竣.
故
為
敘
其
緣
起。
在
昔
|
輯
二
百
餘
人.
名
為
淨
土
聖
賢
錄
三
編。
此
稿
乃
|
具
正
知
見
者.
無
不
靡
然
風
從。
故
數
十
年
來.
又
|
世
心
者.
莫
不
提
倡
因
果
報
應.
信
願
念
佛
之
法。
|
近
來
世
道
人
心.
愈
趨
愈
下。
凡
具
通
方
眼.
存
救
|
編。
咸
同
之
際.
兵
劫
瀰
漫.
提
倡
者
少.
稍
形
寂
寥。
|
之
往
生
者.
得
百
數
十
人.
名
為
淨
土
聖
賢
錄
續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7 |
此
以
往
生
耳。
其
用
意
抑
何
深
厚
而
周
到
也。
然
|
明
事
跡.
以
期
閱
者
生
決
定
信
願.
得
以
決
定
資
|
畫
一
佛
像
者。
此
後
則
擇
古
今
切
要
開
示.
及
顯
|
圈.
令
人
點
以
記
數.
則
同。
多
有
九
品
各
蓮
臺.
均
|
不
列
者。
而
其
中
列
三
聖
像.
九
品
蓮
臺.
蓮
中
備
|
繁
簡
不
一。
有
列
彌
陀
經、
往
生
咒、
於
首
者.
亦
有
|
西
方
公
據
一
書.
流
傳
已
久。
其
所
採
錄
之
言
論.
|
重
訂
西
方
公
據
序
︵
民
十
九
年
︶
|
普
願
見
聞.
各
各
勉
旃。
|
賢
徒
侶.
沒
入
如
來
封
疆。
其
為
利
益.
非
佛
莫
知。
|
提
心.
信
願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為
修
持。
則
生
為
聖
|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為
基
址。
真
為
生
死.
發
菩
|
多
也。
願
舉
世
之
人.
各
以
敦
倫
盡
分.
閑
邪
存
誠.
|
知。
然
猶
多
有
未
記
者.
使
一
一
記
之.
真
不
勝
其
|
夕
至.
加
以
郵
電
報
紙.
故
雖
數
千
里
外.
悉
可
即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8 |
尚
復
以
十
大
願
王.
回
向
往
生。
觀
經
於
將
墮
阿
|
利
益.
非
佛
莫
知。
是
以
華
嚴
於
已
證
等
覺
之
後.
|
廣
施
送.
以
期
一
切
同
倫.
同
得
往
生。
須
知
淨
土
|
記
數.
及
將
來
焚
化
耳.
其
法
甚
善。
遂
為
排
印
以
|
記
數
之
法.
則
另
作
一
本.
隨
附
正
書.
以
備
行
者
|
義。
訂
作
一
本.
以
為
永
遠
傳
閱
之
書。
其
九
品
圖
|
各
略
釋.
及
佛
號
百
頌.
以
朋
初
發
心
者.
略
知
意
|
屬
破
壞
也。
次
列
三
皈、
五
戒、
十
善、
四
諦、
四
料
簡、
|
終
助
念
一
法.
以
期
不
至
功
將
成
而
被
無
知
眷
|
次
列
古
今
顯
豁
淺
近
各
開
示.
而
復
注
重
於
臨
|
吾
友
逸
人.
特
為
另
訂
章
程。
首
列
經、
咒、
念
佛
儀。
|
黎
巴
皁.
難
起
人
之
閱
興。
進
退
思
之。
殊
難
合
適。
|
天
物.
又
復
不
能
普
利。
若
留
以
傳
世
則
點
得
烏
|
而
一
本
利
人
好
書.
終
必
付
之
一
燒.
不
徒
暴
殄
|
以
念
滿.
或
沒
後
則
燒.
殊
覺
有
毀
壞
經
像
之
過。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9 |
道
糧。
光
以
固
陋
力
辭。
錫
周
則
曰.
山
志
久
未
修.
|
法
道
寂
寞
乎。
祈
師
發
心
講
經.
我
等
當
為
籌
備
|
士
聖
道
場
地.
中
外
景
仰.
何
可
久
撤
講
筵.
忍
令
|
周、
三
居
士.
來
山
見
訪。
王、
周、
謂.
普
陀
為
觀
音
大
|
禁
令
人
長
歎。
民
國
六
年.
王
采
臣、
周
孝
懷、
陳
錫
|
本
跡
事
理.
以
及
此
方
感
應
因
緣.
悉
皆
闕
略.
不
|
興.
以
及
種
種
尋
常
等
事。
至
於
觀
音
大
士
往
劫
|
十
二
年。
昔
閱
普
陀
志.
見
其
所
載.
皆
屬
道
場
廢
|
光
以
庸
劣.
百
無
一
能.
寄
食
普
陀
山
法
雨
寺
三
|
起.
故
古
德
云.
時
節
若
至.
其
理
自
彰.
誠
然
誠
然。
|
世
出
世
間
一
切
諸
法.
皆
由
時
節
因
緣
而
為
發
|
普
陀
洛
迦
新
志
序
︵
民
二
十
年
︶
|
乎
此.
而
歸
極
乎
此
耳。
普
願
同
倫.
各
生
正
信。
|
世
一
切
諸
佛.
上
成
佛
道.
下
化
眾
生.
無
不
資
始
|
鼻
之
時.
念
未
十
聲.
即
預
九
品。
誠
所
謂
十
方
三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0 |
此
公
案。
此
公
學
貫
儒
釋.
筆
超
儕
伍.
必
能
發
揮
|
不
能
感
格.
當
往
江
西.
求
黎
端
甫
居
士.
代
為
了
|
盡
目
明
時.
當
不
惜
身
命.
勉
令
成
就。
如
其
業
重.
|
等
盲
瞽。
尚
須
懺
悔
一
二
年.
待
其
業
消
智
朗.
障
|
因
緣
最
深
也。
然
光
以
宿
業.
致
令
心
無
知
識.
目
|
為
法
界
眾
生
之
大
慈
悲
父
母.
而
與
娑
婆
眾
生
|
以
顯
普
陀
為
大
士
應
化
道
場.
又
何
以
顯
大
士
|
主
志
賓.
捨
本
逐
末.
與
尋
常
山
經
水
志
何
異。
何
|
可。
若
不
發
揮
大
士
本
跡
感
應
諸
事
理.
則
成
遺
|
遠
證
菩
提
之
果
者.
非
遍
閱
大
藏.
備
考
群
籍
不
|
疆。
從
茲
發
起
正
信.
身
心
歸
依.
近
獲
人
天
之
福.
|
敘
大
端。
令
閱
者
咸
知
大
士
恩
周
沙
界.
慈
濟
無
|
士
往
劫
本
跡
修
證.
及
此
方
感
應
事
跡.
一
一
略
|
不
容
易。
若
照
舊
例.
則
文
人
皆
能
為
之。
若
將
大
|
板
已
模
糊.
師
若
肯
修.
我
當
刊
刻。
光
曰.
此
事
頗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1 |
即
成
莫
逆。
光
敘
昔
衷
曲.
遂
以
大
士
頌
見
託.
彼
|
未
及
一
月.
江
西
彭
澤
許
止
淨
居
士
來
訪.
一
見
|
士
付
囑.
其
能
如
是
也
耶。
初
於
修
志
議
成
之
後.
|
杭
縣.
猶
復
魚
雁
往
還.
商
酌
其
事。
若
非
宿
受
大
|
酌
料
理。
光
以
無
暇.
絕
不
過
問。
次
年.
陶
公
升
於
|
任
之。
一
切
事
宜.
外
有
陶
公.
山
有
開
如
退
居.
商
|
其
事。
陶
公
以
公
事
無
暇.
乃
託
邑
紳
王
雅
三
君
|
殷.
即
令
普
濟、
法
雨、
兩
寺
主
人.
懇
請
陶
公
親
任
|
要
務.
急
宜
重
修。
光
以
陶
公
護
法
心
切.
救
世
情
|
遷
善.
返
妄
歸
真.
實
為
挽
回
世
道
人
心
之
根
本
|
東
公
來
山.
謂
山
志
流
通.
令
人
由
信
向
而
改
惡
|
所
發
心.
竟
成
空
談。
十
一
年
春.
定
海
知
事
陶
在
|
信
札
來
往.
日
不
暇
給。
八
年
春
間.
端
甫
歸
西.
先
|
鈔
印
行.
致
不
加
詳
察
者.
謬
謂
之
為
知
識.
從
茲
|
大
士
之
慈
悲
心
跡
也。
次
年.
徐
蔚
如
居
士.
以
文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2 |
勃
然
奮
發
曰.
吾
人
之
心.
與
大
士
之
心.
無
二
無
|
士
之
深
慈
大
悲
者.
略
知
梗
概。
從
茲
赧
然
愧
怍.
|
數
卷
頌.
不
迆
大
地
一
塵.
大
海
一
滴.
令
不
知
大
|
量
劫
來.
分
身
塵
剎.
其
本
跡
感
應.
非
佛
莫
知。
此
|
統
作
一
卷.
名
本
跡
門.
為
卷
一。
︶
然
大
士
從
無
|
冠
於
志
首。
乃
刪
其
注
語.
及
經
證
等。
僅
錄
正
文.
|
不
易
廣
播
矣。
︵
後
以
陶
公
見
頌
文
超
妙.
謂
須
|
為
別
行.
兼
欲
遍
布
天
下
後
世.
儻
與
志
合
行.
則
|
光
昔
本
欲
冠
於
山
志
之
首。
今
以
卷
帙
繁
多.
特
|
於
初
夏
寄
來。
頌
中
義
意.
許
序
已
陳.
茲
不
復
贅。
|
明
證。
頌
文
三
卷.
經
證
一
卷.
共
三
百
七
十
餘
頁.
|
其
義
意.
俾
閱
者
悉
知
所
以.
又
節
錄
各
經
以
為
|
稿
方
告
竣。
述
成
頌
文.
近
二
萬
言.
而
復
逐
聯
注
|
遇
乎。
許
君
乃
備
搜
藏
典.
及
諸
群
籍.
時
經
二
載.
|
即
允
許。
若
非
大
士
冥
垂
加
被.
何
有
如
此
之
際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3 |
力
修
習.
則
幸
萬
幸
甚。
讚
曰.
觀
音
誓
願
妙
難
思.
|
乎。
所
願
見
者
聞
者.
同
發
景
仰
大
士
之
心.
而
勉
|
所
謂
挽
回
世
道
人
心
之
根
本
要
務
者.
其
在
斯
|
息
而
人
禍
永
滅.
雨
暘
時
而
天
眷
常
臨
矣。
陶
公
|
如
是.
則
人
人
敦
禮
義.
各
各
識
因
果.
自
然
干
戈
|
死。
下
焉
者.
迨
至
臨
終.
仗
佛
慈
力.
往
生
西
方。
能
|
之
俱
化。
上
焉
者.
即
於
現
生.
斷
惑
證
真.
了
生
脫
|
閑
邪
存
誠.
敦
行
世
善.
兼
修
淨
業.
久
而
久
之.
與
|
而
退
屈。
由
是
翻
轉
凡
情.
追
隨
聖
跡.
克
己
復
禮.
|
思
之.
能
不
愧
死。
彼
既
丈
夫
我
亦
爾.
不
應
自
輕
|
負
大
士
拯
拔
深
恩.
下
負
自
己
本
具
佛
性.
靜
言
|
樂
之
恩
者.
不
知
凡
幾.
直
至
今
日.
尚
為
凡
夫。
上
|
我
輩
從
無
量
劫
來.
輪
迴
六
道.
其
親
蒙
拔
苦
與
|
盡.
不
離
寂
光.
垂
形
九
界.
普
現
色
身.
度
脫
眾
生。
|
別。
而
大
士
圓
成
佛
道.
久
經
長
劫。
又
以
悲
心
無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4 |
成
熟
者.
因
茲
增
長。
須
知
菩
薩
不
動
念.
而
隨
機
|
思
議
種
種
神
化。
令
善
根
成
熟
者.
即
證
真
常.
未
|
菩
薩.
常
住
清
涼
寶
山.
演
說
一
實
之
道.
兼
示
不
|
所
趣
向.
而
種
出
世
之
善
根。
故
從
昔
已
來.
與
萬
|
哉。
以
故
不
得
不
為
初
機.
設
一
應
化
之
地.
俾
有
|
而
障
重
之
凡
夫.
何
由
識
其
妙
用.
瞻
其
法
範
乎
|
論
本
地.
則
非
佛
莫
知。
雖
盡
塵
剎
界.
無
非
所
住.
|
生。
其
為
七
佛
師.
作
菩
薩
母.
猶
屬
跡
門
之
事。
若
|
故
復
不
違
寂
光.
現
身
塵
剎.
種
種
方
便.
度
脫
眾
|
藏.
居
常
住
之
寂
光。
但
以
救
苦
情
殷.
度
生
念
切.
|
文
殊
菩
薩.
道
證
一
真.
德
超
十
地。
入
三
德
之
祕
|
重
修
清
涼
山
志
序
︵
民
二
十
二
年
︶
|
慈。
深
恩
窮
劫
莫
能
讚.
冀
愍
群
萌
普
護
持。
|
法
月
印
池。
塵
剎
國
中
咸
事
濟.
娑
婆
界
內
更
垂
|
赴
感
應
機
不
失
時。
救
苦
尋
聲
磁
吸
鐵.
現
身
說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5 |
間.
復
有
修
者.
絕
未
遍
訪.
且
於
大
有
關
係
之
文
|
實
於
佛
法
世
道
有
大
關
係.
均
未
立
傳。
清
康
熙
|
紫
柏、
妙
峰.
皆
屬
摯
友.
不
但
於
此
山
有
大
關
係.
|
修.
大
體
甚
好.
閒
有
未
加
詳
考
之
失。
其
時
憨
山、
|
者
作
前
導
也。
舊
志.
係
明
萬
曆
間.
鎮
澄
法
師
所
|
閱
大
乘
經
典.
不
至
驚
疑
怖
畏.
不
徒
為
閱
此
志
|
妙
之
跡.
心
懷
疑
惑.
故
為
表
示
其
致。
了
此.
則
遍
|
體.
慈
起
無
緣
者
乎。
恐
拘
墟
者.
見
志
中
所
有
神
|
如
是.
何
況
菩
薩.
徹
悟
唯
心.
圓
證
自
性.
悲
連
同
|
西.
人
若
安
住.
月
則
不
動。
世
間
色
法
之
妙.
尚
能
|
東
行.
月
則
隨
之
而
東.
人
若
西
行.
月
則
隨
之
而
|
萬
人.
於
百
千
萬
處
視
之.
亦
各
只
見
一
月。
人
若
|
現
一
月。
江
河
中
月.
一
人
視
之.
只
見
一
月.
百
千
|
水.
不
但
大
江
大
河.
各
現
一
月.
即
一
勺
一
滴.
亦
|
示
現
說
法.
了
無
差
殊
者.
如
月
到
中
天
影
印
眾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6 |
在
其
地.
而
以
朝
不
保
夕
之
年.
亦
不
敢
託
人
采
|
明.
然
亦
不
無
小
補。
至
於
近
世
之
事.
以
身
既
不
|
其
校
對
則
德
森
師
任
之。
今
已
排
竣.
雖
無
大
發
|
事。
乃
請
許
止
淨
標
示
大
致.
其
修
治
則
光
任
之.
|
而
流
通.
以
作
挽
回
之
據。
遂
忘
其
固
陋.
勉
力
從
|
當
此
世
道
人
心
陷
溺
已
極
之
時.
固
宜
亟
亟
修
|
以
發
揮
普
賢
之
道
為
事。
九
華
志.
則
更
可
痛
歎。
|
請
處.
而
體
裁
尚
好。
峨
眉
志.
則
只
是
志
山.
不
復
|
九
華
志.
亦
按
此
例
而
修
之
乎。
況
清
涼
志.
亦
無
|
修
王
雅
三
所
修
之
普
陀
志。
何
不
將
清
涼、
峨
眉、
|
頌.
發
揮
觀
音
之
深
恩
重
德.
至
為
周
到。
師
又
另
|
怙。
師
在
普
陀.
曾
請
許
止
淨
居
士.
作
觀
音
本
跡
|
賢、
觀
音、
地
藏.
四
大
菩
薩.
實
為
一
切
眾
生
之
恃
|
考
訂
增
修
耳。
去
春.
一
弟
子
李
圓
淨
言.
文
殊、
普
|
字.
任
意
刪
削.
因
茲
遂
不
流
通。
今
依
明
志.
稍
為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7 |
重
修
峨
眉
山
志
序
︵
民
二
十
三
年
︶
|
常
住
寂
光
應
眾
感.
萬
川
一
月
影
咸
彰。
|
振
玄
綱。
為
七
佛
師
體
莫
測.
作
菩
薩
母
用
無
方。
|
佛.
不
可
誤
引。
︶
因
憐
眾
生
迷
自
性
特
輔
釋
迦
|
之
名.
出
首
楞
嚴
三
昧
經。
龍
種
上
尊
王.
另
是
一
|
上
法
王。
︵
龍
種
上
佛.
係
文
殊
過
去
劫
中
成
佛
|
八
句
寄
彼。
讚
曰.
文
殊
菩
薩
德
難
量
久
成
龍
種
|
僧
靜
栖
師.
祈
作
一
讚.
以
備
念
誦
之
儀.
乃
湊
成
|
道
場.
未
見
念
菩
薩
時
發
起
之
讚。
今
夏
華
嚴
嶺
|
而
釋
己
遺
憾.
何
幸
如
之。
五
臺
雖
為
文
殊
菩
薩
|
一
部.
因
而
購
之。
今
為
排
印
流
通.
俾
後
來
易
得.
|
清
涼
山
志.
至
京
琉
璃
廠.
遍
問
各
舊
書
店.
祇
得
|
螺
山.
告
假
期
五
臺.
︵
即
清
涼
之
別
名。
︶
欲
請
|
留
與
後
來
之
哲
人
耳。
憶
昔
光
緒
十
三
年.
在
紅
|
訪。
恐
事
未
集
而
人
己
逝.
致
成
空
談。
故
將
近
事.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8 |
七
處.
而
有
九
會。
初
會.
即
在
菩
提
場
說.
二
會.
七
|
竺
之
中.
摩
竭
提
國.
成
等
正
覺。
說
華
嚴
經.
凡
歷
|
三
千
人
俱.
常
在
其
中.
而
演
說
法。
夫
如
來
在
天
|
住。
現
有
菩
薩.
名
曰
賢
勝.
與
其
眷
屬
諸
菩
薩
眾
|
有
處.
名
光
明
山.
從
昔
以
來.
諸
菩
薩
眾.
於
中
止
|
以
見
重.
謬
引
華
嚴
經
菩
薩
住
處
品
云.
西
南
方
|
因
緣
也。
而
一
班
不
知
菩
薩
德
相
者.
欲
借
經
言
|
焉。
一
以
形
勢
立
名.
一
以
聖
跡
取
號.
固
無
別
種
|
群
生。
由
是
之
故.
致
此
峨
眉
寶
山.
亦
稱
大
光
明
|
鐙
夜
來.
亙
古
今
而
無
或
隱
滅.
盡
來
際
以
啟
牖
|
應
化
道
場。
溯
其
立
名
之
意.
蓋
以
佛
光
晝
現.
聖
|
方
法
界.
無
非
所
住
真
境。
而
此
大
光
明
山.
實
為
|
示
居
補
處。
結
華
嚴
之
大
義.
指
歸
西
方。
雖
盡
十
|
慈
運
悲.
輔
善
逝
而
帶
果
行
因。
具
遮
那
之
全
體.
|
普
賢
菩
薩.
道
證
一
真.
德
圓
兩
足。
住
寂
光
而
興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19 |
二
修
證.
節
錄
悲
華、
楞
嚴、
二
經.
以
明
菩
薩
因
地
|
一
門.
於
中
分
為
六
章。
一
釋
名.
略
釋
普
賢
名
義。
|
明
到
處.
了
無
黑
暗。
由
是
今
志.
恃
立
菩
薩
聖
跡
|
究.
則
何
肯
謬
引。
譬
如
輪
王
駐
處.
即
是
王
都.
光
|
通
智
慧.
道
德
功
業
者.
有
十
餘
卷
經。
若
稍
加
研
|
莫
宣。
華
嚴
經
八
十
一
卷.
其
發
揮
普
賢
菩
薩
神
|
起
疑
也。
不
知
普
賢
之
德
相.
以
如
來
智
慧.
窮
劫
|
援
經
而
深
悖
於
經.
是
欲
令
人
生
信.
而
反
致
人
|
即
普
賢
也。
普
賢
亦
名
遍
吉.
未
見
又
名
賢
勝
也。
|
國
之
西
南。
於
現
有
菩
薩.
名
曰
賢
勝.
妄
加
註
曰.
|
三
字.
遂
謂
此
西
南
方.
指
震
旦
國
之
峨
眉.
在
中
|
之
四
維.
方
位
次
第.
井
然
不
亂。
彼
見
有
光
明
山
|
東、
南、
西、
北、
之
四
方.
次
說
東
北、
束
南、
西
南、
西
北、
|
中。
菩
薩
住
處
品.
乃
第
七
會
所
說
之
一
品。
先
說
|
會.
八
會.
皆
在
普
光
明
殿
說.
此
殿
亦
在
菩
提
場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0 |
為
說
法。
故
十
方
法
界.
皆
可
作
菩
薩
道
場
然
欲
|
界.
隨
類
現
身.
應
以
何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何
身
而
|
之
事。
六
應
化.
明
菩
薩
證
窮
法
界.
故
於
十
方
法
|
經.
觀
普
賢
菩
薩
行
法
經.
略
明
菩
薩
衛
護
行
人
|
其
全
文.
以
期
同
登
蓮
邦
焉。
五
利
行.
節
錄
法
華
|
根
普
被.
聖
凡
齊
攝.
末
世
行
人.
皆
當
依
止。
故
錄
|
成
佛
道.
下
化
眾
生.
成
始
成
終
之
總
持
法
門。
三
|
大
開
淨
土
法
門.
實
為
十
方
三
世
一
切
諸
佛.
上
|
佛
果.
而
為
華
嚴
一
經
之
歸
宿
是
知
此
一
卷
經.
|
致
進
行.
迴
向
往
生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以
期
圓
滿
|
大
願
王.
導
歸
極
樂.
普
勸
善
財.
及
華
藏
海
眾.
一
|
要.
略
明
菩
薩
所
說
法
要。
而
普
賢
行
願
品.
以
十
|
華
嚴
經.
稱
讚
菩
薩
不
可
思
議
神
通
道
力。
四
法
|
久
已
成
佛.
其
本
地
非
佛
莫
知
也。
三
德
相.
略
引
|
修
證
工
夫。
然
據
如
來
不
思
議
境
界
經.
則
菩
薩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1 |
安
二
十
四
年
來
中
國.
魏
晉
間.
入
蜀
禮
背
賢.
留
|
人
始
來
洛
陽。
按
傳
鏡
錄
寶
掌
傳.
東
漢
獻
帝
建
|
遵
等.
往
西
域.
尋
佛
法。
至
十
年
丁
卯.
二
師
隨
諸
|
師。
不
知
甲
子.
即
明
帝
七
年.
始
遣
蔡
愔、
秦
景、
王
|
問
摩
騰、
法
蘭、
二
師。
蒲
公
於
甲
子.
往
洛
陽.
謁
二
|
見
鹿
跡
如
蓮
華.
徑
投
寶
掌
問
之。
掌
令
往
洛
陽.
|
經
發
明
云.
漢
永
平
癸
亥
之
前.
已
住
此
山.
蒲
公
|
舊
志
所
載.
殊
多
訛
謬。
如
千
歲
寶
掌.
於
卷
二
諸
|
義。
又
何
必
謬
引
經
文
以
自
誣.
而
貽
人
笑
柄
耶。
|
應
無
方.
非
凡
夫
二
乘
所
能
測
度。
具
此
不
思
議
|
各
見
己
身.
不
見
他
身。
於
此
二
者.
可
知
菩
薩
神
|
觀。
圓
光
攝
身.
縱
齊
肩
并
立.
有
許
多
人.
而
人
人
|
專
則
唯
己
自
心
明
了。
例
如
雲
端
現
相.
眾
目
同
|
知
菩
薩
應
化.
有
普
有
專。
普
則
大
眾
咸
得
親
見.
|
眾
生
投
誠
有
地.
故
特
於
峨
眉
山.
示
應
化
焉。
須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2 |
私
遁.
由
三
峽.
達
漢
陽.
至
相
州.
沿
途
求
學
弘
法。
|
受
具.
思
欲
入
京.
以
期
聞
所
未
聞。
為
兄
所
留.
遂
|
成
都
求
學.
未
幾.
聲
聞
遠
著。
武
德
五
年.
於
成
都
|
唐
室
初
立.
尚
事
翦
削.
無
暇
弘
法.
逐
與
其
兄
往
|
洛
陽
淨
土
寺。
十
五
歲.
因
隋
室
喪
亂.
至
長
安。
時
|
仁
壽
四
年
甲
子.
其
兄
長
捷
法
師.
今
其
出
家.
居
|
佛
禁
戒.
玩
物
喪
志
之
事
乎。
玄
奘
生
於
隋
文
帝
|
法.
作
後
學
模
範。
何
得
日
與
閒
僧
曠
道.
常
行
犯
|
不
知
智
者.
且
絕
不
知
佛
法。
智
者
一
生.
以
身
為
|
呼
相
應
以
弈
棋.
為
峰
名
庵
名。
作
此
說
者.
不
但
|
峰
下
之
棋
盤
石
上。
又
建
呼
應
庵
以
居.
均
以
相
|
立
傳。
且
日
與
茂
真
尊
者、
孫
真
人.
弈
棋
於
呼
應
|
執
非
耶。
於
一
生
不
至
西
蜀
之
智
者
大
師.
亦
為
|
以
此
證
前
之
訛.
而
竟
兩
存
之.
亦
不
說
其
孰
是
|
大
慈。
舊
志
本
傳.
只
略
東
漢
獻
帝
等
一
句。
何
不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3 |
安
公.
好
遊
山
而
信
佛.
未
息
心
以
研
究.
故
其
博
|
訛
傳
訛.
無
由
考
正.
故
致
然
也。
當
明
季
時.
胡
世
|
人
亡.
屢
經
滄
桑.
志
乘
軼
失.
無
所
依
據。
遂
致
以
|
九
老
洞.
值
聖
真
說
偈
授
經
之
事
乎。
但
以
世
遠
|
翻
譯.
未
及
卒
業
而
寂。
何
得
有
履
西
域.
至
峨
眉
|
程
備
儀.
師
兼
程
而
進.
故
致
有
失。
︶
此
後.
日
事
|
迎.
忽
至
京
城
之
西
漕.
有
司
莫
知
所
措。
︵
以
按
|
沙
州.
是
由
甘
肅
而
來
者。
帝
敕
有
司.
備
儀
仗
相
|
罪
遼
濱.
恐
稽
遲
不
遇.
遂
兼
程
而
進。
由
流
沙.
至
|
且
令
沿
途
有
司.
各
為
護
衛
迎
送。
師
聞
帝
欲
問
|
及
至
于
闐.
即
遣
使
上
表
太
宗.
太
宗
優
詔
答
之.
|
貞
觀
三
年
八
月
私
去.
歷
一
十
七
年.
始
回
中
國。
|
交
通.
故
詔
不
允
許。
眾
咸
退
心.
師
獨
不
屈.
乃
於
|
遊
西
域.
求
所
無
經。
斯
時
世
始
太
平.
中
外
尚
未
|
後
至
長
安.
欲
追
法
顯、
智
嚴、
之
跡.
結
侶
上
表.
往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4 |
真
人.
即
廣
成
子.
黃
帝
係
有
天
下
之
責
任
者.
非
|
何
得
又
往
峨
眉.
復
問
道
於
天
皇
真
人
乎。
天
皇
|
往
空
同
山.
問
道
於
廣
成
子.
載
於
莊
子
在
宥
篇。
|
於
絕
響
已
久
之
道
教
事
實.
能
無
訛
謬
乎。
黃
帝
|
賢.
及
古
高
僧.
有
經
傳
可
考
證
者.
尚
多
錯
訛。
況
|
行.
歸
依
三
寶.
道
教
絕
響.
已
千
餘
年。
舊
志
於
普
|
寺。
羽
流
感
德.
黃
冠
作
緇
衣
之
僧。
自
後
一
致
進
|
昌
明
後.
漸
次
歸
真。
明
果
滅
妖.
乾
明
作
中
峰
之
|
何
能
一
為
形
容
耶。
又
此
山
昔
有
道
教.
自
大
法
|
況
菩
薩
之
本
地
風
光.
四
眾
之
心
契
覺
海
者.
又
|
四
眾
竭
誠
盡
敬
之
所
以
然.
尚
不
能
稍
為
形
容。
|
變
態.
寺
宇
之
興
廢
而
已。
至
於
普
賢
興
慈
運
悲.
|
總
以
敘
述
山
峰
之
聳
峻.
巖
壑
之
幽
秀.
風
雲
之
|
輿。
虎
臣
自
謂
於
譯
峨
籟.
一
字
不
遺。
然
其
所
錄.
|
採
藝
文.
輯
譯
峨
籟.
實
為
清
蔣
虎
臣
山
志
之
權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5 |
近
來
刻
排
各
書.
了
無
有
暇。
至
十
九
年.
掩
關
蘇
|
未
涉
門
徑。
志
成.
而
山
中
耆
宿.
命
光
重
修。
光
以
|
雅
三
先
生
主
其
事。
王
君
於
儒
可
稱
博
洽
於
佛
|
海
知
事
陶
在
東
公.
倡
修
普
陀
山
志.
請
邑
儒
王
|
山
志。
但
以
挂
搭
普
陀
三
十
餘
年.
民
十
一
年.
定
|
一
介
庸
僧.
何
敢
妄
稱
通
家.
修
輯
四
大
名
山
之
|
以
普
被
三
根.
亦
天
皇
真
人
之
所
讚
許
者。
印
光
|
知
去
向
乎。
故
將
此
種
記
載.
多
為
刪
去.
揭
佛
日
|
絕
響.
又
何
猶
立
此
法.
以
致
後
世
惑
於
兩
歧.
莫
|
佛
法
中
人
乘
天
乘
兩
間
之
法。
峨
眉
道
教.
久
已
|
即
的
確
之
極.
亦
無
關
緊
要.
以
此
所
說
之
法.
乃
|
今
更
難
百
千
倍
乎。
故
知
此
諸
記
載.
悉
屬
虛
設。
|
峨
眉。
況
蜀
道
之
難.
今
尚
興
歎.
當
黃
帝
時.
不
比
|
有
所
悟.
即
廣
成
子
移
居
峨
眉.
黃
帝
何
得
又
往
|
閒
僧
曠
道.
隨
意
雲
遊
者
比。
空
同
已
去
兩
次.
而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6 |
悲.
拔
苦
與
樂
處
形
容。
志
山
而
不
志
佛.
顛
倒
行
|
在
山
之
形
勢
變
幻
處
致
力.
不
在
菩
薩
興
慈
運
|
士
所
修.
故
致
買
櫝
還
珠.
敬
卒
隸
而
慢
主
人。
只
|
最
居
其
下。
良
以
三
山
志.
皆
屬
不
通
佛
學
之
儒
|
志.
唯
清
涼
最
嘉.
普
陀
次
之.
峨
眉
又
次
之.
九
華
|
付
印.
九
華
志.
或
於
明
年
春
夏
間
可
出。
四
山
舊
|
居
士。
清
涼
志.
去
年
已
出
書.
峨
眉
志.
不
久
亦
可
|
遙
領
贛
州
壽
量
寺
住
持
德
森
法
師.
與
陳
元
我
|
光
但
任
其
割
貼
安
頓
與
印
行。
校
對
則
歸
於
現
|
江
西
彭
澤
皈
依
弟
子
許
止
淨
居
士.
標
示
綱
要。
|
跡
感
應
頌.
及
歷
史
感
應
統
紀.
佛
學
救
劫
編、
之
|
不
得
置
之
不
理。
於
是
特
祈
前
著
觀
音
菩
薩
本
|
普
陀
志
修
妥
印
行.
清
涼、
峨
眉、
九
華、
三
山
志.
亦
|
陀、
清
涼、
峨
眉、
九
華.
為
中
國
四
大
名
山。
師
既
將
|
垣.
始
得
出
書。
一
弟
子
李
圓
淨.
熱
心
公
益.
謂
普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7 |
常
住
娑
婆.
恆
受
六
道
輪
迴
之
幻
苦。
諸
佛
以
眾
|
惑
造
業.
全
迷
此
即
心
本
具
之
真
如
佛
性.
故
致
|
生
以
逆
性
而
修.
由
是
迷
真
逐
妄.
背
覺
合
塵.
起
|
性.
故
得
安
住
寂
光.
永
享
涅
槃
常
住
之
法
樂。
眾
|
合
覺.
斷
盡
煩
惑.
徹
證
此
即
心
本
具
之
真
如
佛
|
懸
殊。
諸
佛
以
順
性
而
修.
因
茲
返
妄
歸
真.
背
塵
|
以
性
德
雖
同.
修
德
各
別.
故
致
生
佛
迥
異.
苦
樂
|
真
如
佛
性.
生
佛
體
同.
在
凡
不
減.
在
聖
不
增
但
|
重
修
九
華
山
志
序
︵
民
二
十
六
年
︶
|
咎.
挂
一
漏
萬
之
譏。
具
眼
知
識.
當
能
諒
之。
|
名
德.
及
新
建
築.
概
不
加
入.
以
免
逸
軼
名
德
之
|
故
只
按
舊
志.
及
諸
經
傳.
而
為
證
訂。
至
於
近
來
|
意。
然
以
未
曾
親
歷
其
境
之
人.
不
能
詳
加
詢
訪.
|
菩
提
因。
此
今
志
之
所
深
致
意
者.
故
為
略
示
其
|
事.
雖
有
其
志.
不
能
令
見
者
聞
者
增
長
善
根.
種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8 |
罵
父
母.
父
母
不
以
罪
治.
更
增
憐
愍
之
心.
知
其
|
棄
捨
之
心.
倍
生
憐
愍
愛
惜
之
念。
如
人
病
狂.
撻
|
迷
途.
莫
由
而
出。
諸
佛
於
此
種
眾
生.
了
無
一
念
|
妄
語.
絕
無
真
實.
不
可
依
從。
若
一
依
從.
則
永
入
|
心
謂
其
所
說.
皆
為
誆
騙
愚
夫
愚
婦
奉
彼
教
之
|
佛
為
眾
生
故。
以
己
之
眾
生
貪
瞋
癡
心.
測
度
佛
|
聞
佛
教.
反
生
誹
謗.
或
至
毀
滅.
令
盡
無
餘.
以
視
|
得
了
悟.
信
受
奉
行。
若
迷
之
深
而
宿
根
淺
者.
一
|
提
道。
其
有
迷
之
淺
而
宿
根
深
者.
一
聞
佛
教.
即
|
順
凡
情.
造
生
死
業。
決
定
直
下
信
受
佛
教.
修
菩
|
具
足。
以
若
信
自
已
是
未
成
之
佛.
決
定
不
肯
隨
|
是
當
成
佛.
我
是
已
成
佛.
常
作
如
是
信.
戒
品
已
|
故。
故
梵
網
經
云.
一
切
眾
生.
皆
有
佛
性。
又
云.
汝
|
發
宏
誓
願.
度
脫
眾
生.
以
視
一
切
眾
生
皆
是
佛
|
生
心
體
同
而
心
相
異
故.
不
勝
憐
愍.
不
惜
勞
苦.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29 |
理
超
妙.
因
請
歸
卒
讀。
未
及
半.
而
大
生
悔
悟.
發
|
僚
處.
見
案
頭
有
維
摩
詰
經.
偶
一
翻
閱.
覺
其
詞
|
既
未
讀
彼
之
經.
將
據
何
義
為
論.
遂
止。
後
於
同
|
論.
且
汝
曾
讀
佛
經
否。
曰.
吾
何
肯
讀
彼
之
經。
曰.
|
吾
欲
作
無
佛
論
耳。
夫
人
曰.
既
然
無
佛.
又
何
可
|
詞。
夫
人
向
氏.
頗
信
佛.
因
問
所
呻
吟
者
何
事。
曰.
|
聖
人
之
書.
尚
不
能
及。
夜
間
執
筆
呻
吟.
莫
措
一
|
莊
嚴
殊
勝。
忿
然
曰.
胡
人
之
書.
乃
如
此
莊
嚴.
吾
|
鍾
大
朗。
商
英
初
不
知
佛
法.
因
遊
一
寺.
見
佛
經
|
今
舉
其
尤
者.
如
宋
之
丞
相
張
商
英.
明
之
居
士
|
不
愧
死。
迷
之
淺
而
宿
根
深
者.
古
今
固
不
乏
人。
|
不
皆
然
彼
以
自
私
自
利
闢
佛
者.
若
知
此
義.
能
|
度
脫
眾
生
為
誓
願。
而
已
證
法
身
之
諸
菩
薩.
莫
|
者.
從
劫
至
劫.
亦
難
省
悟.
故
諸
佛
以
盡
未
來
際.
|
失
本
心
故.
狂
病
若
瘉.
自
無
此
過。
若
迷
之
極
深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0 |
寺.
故
後
人
每
以
靈
峰
稱
之.
實
未
為
靈
峰
主
人
|
生
死。
一
生
弘
法.
不
作
住
持。
多
居
北
天
目
靈
峰
|
一
法.
以
末
世
眾
生.
不
仗
佛
力.
決
難
現
生
了
脫
|
淨
若
冰
雪.
其
見
地
明
若
日
月。
而
且
注
重
淨
土
|
山
大
師
門
人
出
家.
法
名
智
旭.
字
蕅
益。
其
戒
行
|
士。
遂
研
究
天
台、
禪
宗、
各
書.
各
有
所
得.
乃
禮
憨
|
復
闢
佛。
讀
地
藏
菩
薩
本
願
經.
發
心
學
佛
為
居
|
文
字。
後
見
蓮
池
大
師
自
知
錄
序.
始
知
愧
悔.
不
|
學.
即
以
聖
學
為
己
任.
因
不
禮
誦.
而
輒
作
闢
佛
|
禱
觀
音
而
生。
幼
時
隨
父
母
禮
誦.
及
入
塾.
聞
聖
|
雨
之
義
以
褒
之。
鍾
大
朗.
蘇
州
木
瀆
人.
其
父
母
|
字
以
賜。
蓋
取
商
書
說
命.
若
歲
大
旱.
用
汝
作
霖
|
相.
時
旱
久.
夜
即
大
沛
甘
霖.
徽
宗
書
商
霖
二
大
|
所
著
護
法
論.
極
力
贊
揚.
附
入
大
藏。
徽
宗
朝
入
|
願
盡
此
報
身.
弘
揚
法
化
於
教
於
宗.
皆
有
心
得。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1 |
設
使
大
家
皆
提
倡
因
果.
斷
不
至
如
此
之
極。
夫
|
愈
下.
遂
至
演
出
災
禍
頻
仍.
民
不
聊
生
之
慘
劇。
|
佛
經
以
自
雄.
皆
力
闢
佛
法
以
自
固。
以
致
愈
趨
|
說
因
果.
恐
人
攻
擊
以
為
異
端。
凡
理
學.
皆
偷
看
|
教
之
據.
實
無
其
事。
由
此
以
後.
凡
儒
者.
皆
不
敢
|
之
實
事
實
理.
謂
為
虛
構.
以
作
騙
愚
夫
愚
婦
奉
|
經.
遂
極
力
闢
佛
所
說
之
三
世
因
果.
六
道
輪
迴
|
之
奧
義.
以
釋
儒
經。
恐
人
謂
己
之
所
說
係
出
佛
|
無
一
字
闢
佛。
二
程、
張、
朱.
則
陰
奉
陽
違.
取
佛
經
|
人.
其
原
皆
由
學
佛
而
得。
周
茂
叔.
極
為
淳
篤.
絕
|
宏
揚
耳。
而
宋
之
周、
程、
張、
朱.
為
接
孔
孟
心
傳
之
|
由
晤
明
教
大
師.
方
稍
知
佛.
特
不
能
如
張
鍾
之
|
皆
是
未
見
顏
色
之
瞽
輪。
韓
由
晤
大
顛
禪
師.
歐
|
樂
刑
政
為
論。
絕
無
引
及
佛
經
之
文.
固
知
所
闢.
|
也。
至
如
韓、
歐、
闢
佛.
但
據
儒
教
倫
常
近
跡.
及
禮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2 |
菩
提
心。
以
地
藏
乃
諸
佛
之
師.
菩
薩
之
母.
尚
汲
|
深
心。
而
蕅
益
大
師.
一
讀
菩
薩
本
願
經.
即
發
大
|
度。
十
方
諸
佛
菩
薩.
莫
不
讚
歎
其
興
慈
運
悲
之
|
種
身
以
說
法
外.
又
常
在
幽
冥
極
苦
處.
以
行
救
|
而
地
藏
尚
示
聲
聞
儀
式。
其
於
十
方
世
界.
現
種
|
數
知。
此
諸
佛
菩
薩.
皆
由
地
藏
教
化.
方
得
道
果.
|
佛
菩
薩.
天
龍
八
部.
皆
來
集
會.
雖
以
佛
眼.
莫
能
|
故
佛
於
忉
利
天.
為
母
說
法
時.
凡
十
方
世
界
諸
|
為
願。
其
悲
愍
眾
生
受
生
死
苦
之
心.
莫
名
深
切。
|
以
眾
生
度
盡.
力
證
菩
提.
地
獄
未
空.
誓
不
成
佛
|
無
量
劫
前.
久
證
法
身.
己
成
佛
道.
而
不
居
佛
位。
|
山
者.
地
藏
菩
薩
應
化
之
道
場
也。
地
藏
菩
薩.
於
|
以
因
果
為
本.
則
以
後
之
禍.
當
更
慘
劇
矣。
九
華
|
捨
此.
則
無
法
可
設
矣。
今
則
亂
極
思
治.
若
猶
不
|
因
果
者.
聖
人
治
天
下.
諸
佛
度
眾
生
之
大
權
也.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3 |
及
清
康
熙、
乾
隆、
光
緒.
凡
經
六
次.
皆
官
廳
主
持.
|
失
傳。
至
明
嘉
靖
間.
方
輯
志
書.
歷
萬
曆、
崇
禎.
以
|
建
立
道
場
後.
歷
年
久
遠.
屢
經
鼎
革.
故
致
志
書
|
云
非
當
來
下
生
之
彌
勒
菩
薩
乎。
此
山
由
菩
薩
|
地
藏.
非
本
願
經
之
地
藏。
然
則
布
袋
和
尚.
亦
可
|
知
菩
薩
分
身
塵
剎
世
界
應
化
之
跡.
每
謂
此
之
|
地
藏
示
現.
詳
見
本
志.
此
不
多
敘。
而
拘
墟
者.
不
|
年
來
九
華
其
苦
行
道
跡
世
莫
能
逾.
識
者
以
為
|
羅.
實
誤。
︶
王
族.
姓
金
名
喬
覺
至
高
宗
永
徽
四
|
麗。
自
明
初
至
今.
乃
名
朝
鮮。
人
多
以
新
羅
為
暹
|
歸
新
羅.
併
為
一
國。
五
代
時.
王
建
繼
之.
國
號
高
|
百
濟.
三
國
之
分。
高
宗
滅
高
句
麗.
百
濟.
之
地.
悉
|
唐
新
羅
國
︵
唐
高
宗
之
前.
原
有
高
句
麗.
新
羅.
|
死
為
志
事.
其
孤
負
慈
恩
也
大
矣。
菩
薩
示
生.
在
|
汲
以
度
吾
人
眾
生
為
事。
儻
不
以
自
他
同
出
生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4 |
跡。
祇
緣
生
佛
性
唯
一.
欲
令
同
獲
究
竟
即。
|
時
願
始
息。
受
化
多
成
無
上
道.
自
身
猶
示
聲
聞
|
運
悲
周
遍
塵
剎
國。
眾
生
盡
後
誓
方
休.
地
獄
空
|
妄
苦.
得
究
竟
樂。
爰
為
讚
曰.
大
士
誓
願
不
可
測.
|
期
見
聞
者.
各
生
正
信。
庶
可
仗
菩
薩
慈
力.
離
幻
|
不
贅。
︶
因
將
菩
薩
度
生
深
慈
大
悲.
略
為
發
揮.
|
︵
一
切
成
就
因
緣.
由
卷
末
德
師
拔
中
詳
述.
此
|
居
士
為
之
鑑
訂.
德
森
法
師
為
之
編
輯。
書
既
成.
|
意
為
何
故
也。
茲
由
李
圓
淨
請
重
修.
祈
許
止
淨
|
僧
出
資.
而
板
存
縣
署.
且
不
許
翻
刻.
吾
不
知
其
|
許
多
毀
謗
之
文
附
之.
以
彰
己
之
知
見
高
明。
令
|
無
毀
謗
佛
法
之
文
字。
光
緒
志.
周
山
門
修
時.
作
|
山
道
場.
為
國
祝
釐.
為
民
祈
福
之
所
之
意.
然
亦
|
未
能
發
揮。
蓋
與
尋
常
山
經
水
志
無
異.
殊
失
名
|
儒
士
編
輯。
於
菩
薩
弘
慈
大
悲.
法
門
精
妙
旨
趣.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5 |
能
如
是
修.
則
頓
出
迷
途.
直
登
覺
岸
矣。
良
以
末
|
不
見
能
行
之
相。
專
志
念
佛.
而
了
知
心
作
心
是。
|
以
冀
徹
悟
五
蘊
原
空.
諸
法
非
相.
遍
行
萬
行.
而
|
持
各
種.
或
專
持
一
種.
悉
以
作
修
持
淨
業
之
助。
|
佛
起
止
儀.
發
願
文.
以
及
大
悲、
準
提、
各
咒。
或
兼
|
品.
大
勢
至
念
佛
圓
通
章.
阿
彌
陀
經.
往
生
咒.
念
|
為
助
修。
以
故
首
列
金
剛
經.
心
經.
觀
世
音
普
門
|
本
知
見
為
先
導.
信
願
念
佛
為
正
行.
萬
善
莊
嚴
|
生
死.
證
真
常
之
涅
槃
矣。
其
修
持
次
序.
當
以
開
|
戒
束
身.
以
定
息
妄.
以
慧
斷
惑。
自
可
出
幻
妄
之
|
自
心.
徹
證
佛
性。
欲
明
自
心
而
證
佛
性。
必
須
以
|
之
博
地
凡
夫
乎
哉。
然
撮
其
要
義。
則
唯
期
洞
明
|
盡。
登
地
菩
薩.
尚
不
能
窮
源
徹
底.
況
具
足
惑
業
|
佛
法
大
無
不
包.
細
無
不
舉.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
日
誦
經
咒
選
錄
序
︵
民
十
八
年
︶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6 |
念
佛
一
法.
最
為
契
理
契
機。
老
實
頭
顓
蒙
念
佛.
|
在
家
人.
各
有
職
業
不
易
參
研
宗
教
等
法。
唯
此
|
淨
土
法
門.
普
被
三
根。
於
在
家
人.
更
為
要
緊。
以
|
淨
土
篇
序
︵
民
二
十
年
︶
|
士.
同
加
注
意。
|
三
界
六
道
之
外.
直
入
七
寶
九
蓮
之
中。
願
諸
修
|
入
聖.
了
生
脫
死
之
規
矩
準
繩。
庶
可
現
生
即
出
|
修
持
各
開
示。
以
為
改
過
遷
善.
趨
吉
避
凶.
超
凡
|
兩
盡。
因
附
錄
感
應
篇.
陰
騭
文.
覺
世
經.
及
淨
土
|
家
二
眾.
於
日
用
倫
常
中.
即
能
真
俗
並
融.
儒
佛
|
焉。
又
欲
初
機
行
人.
深
知
各
種
法
門
之
所
以。
在
|
自
力
斷
惑
證
真
以
了
生
死
者.
奚
啻
天
淵
懸
殊
|
化
眾
生.
成
始
成
終
之
無
上
法
門。
校
彼
一
切
仗
|
佛
一
法.
乃
十
方
三
世
一
切
諸
佛.
上
成
佛
道.
下
|
世
眾
生.
障
深
慧
淺。
匪
仗
佛
力.
實
難
解
脫。
以
念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7 |
土
四
經.
及
古
德
著
述
之
意.
述
為
語
體.
用
闡
淨
|
數。
但
多
係
文
言.
不
利
平
人。
李
圓
淨
居
士.
本
淨
|
古
德.
本
佛
悲
心.
提
倡
淨
土.
所
有
著
述.
多
難
勝
|
仗.
卒
致
長
劫
輪
轉.
了
無
出
期.
可
不
哀
哉。
從
上
|
其
肩
背
者.
多
緣
自
恃
聰
明.
縱
有
佛
力
不
肯
倚
|
益
多
被
極
庸
愚
人
得。
大
聰
明
人.
每
每
不
能
望
|
生
西
方.
遂
得
帶
業
往
生
者
所
憐
憫。
嗚
呼.
真
利
|
不
得
出
離。
且
莫
自
恃.
致
令
愚
夫
愚
婦
念
佛
求
|
教
明
心。
儻
有
絲
毫
惑
業
未
盡.
仍
然
生
死
輪
迴
|
之
妙.
妙
在
於
此。
不
識
此
義.
縱
令
參
禪
得
髓.
看
|
佛
感
應
道
交.
親
蒙
接
引.
即
得
帶
業
往
生。
淨
土
|
真
信
切
願.
持
佛
名
號.
求
生
西
方
之
誠.
必
能
與
|
登
上
品。
其
或
根
機
陋
劣.
未
能
業
盡
情
空。
然
以
|
來
藏
妙
真
如
性.
悉
皆
覿
體
全
彰。
待
至
臨
終.
定
|
念
到
業
盡
情
空
時.
父
母
未
生
前
本
來
面
目.
如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8 |
樂
也。
若
不
求
了
生
死
之
法.
徒
生
悲
感.
有
何
所
|
悲.
當
求
所
以
了
生
死
之
法.
則
可
悲
者.
轉
為
可
|
古
人
云.
死
生
亦
大
矣.
可
不
悲
哉。
知
死
生
之
可
|
淨
土
問
辨
功
過
格
合
刊
序
︵
民
十
八
年
︶
|
阿
彌
陀
佛
承
任
也。
|
過
非
我
所
敢
承
任.
自
有
本
師
釋
迦
牟
尼
佛.
及
|
來
決
定
圓
滿
三
覺。
有
謂
此
語
有
過
者.
余
謂
此
|
若
能
如
是
信
者.
其
人
現
生
即
可
高
登
九
品.
將
|
贅。
須
知
淨
土
法
門.
為
一
切
諸
法
匯
歸
之
法
海。
|
序
引.
以
啟
正
信。
其
餘
要
義.
書
中
自
具.
何
須
多
|
字.
以
期
老
年
目
力
衰
弱
者.
均
不
難
看。
又
祈
為
|
列
於
小
叢
書
中.
以
期
廣
傳。
今
又
另
排
三
號
大
|
人
壞
法
之
咎。
佛
學
書
局.
以
其
有
益
初
機.
故
特
|
佛
經
祖
語.
絕
無
自
立
意
見.
以
自
衒
耀.
致
有
誤
|
宗。
雖
科
列
十
門.
文
近
萬
言。
而
一
字
一
義.
皆
本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39 |
等
篇.
俾
於
首
善
首
惡.
嚴
事
法
戒.
則
根
某
鞏
固.
|
而
為
一
切
同
人
之
嚮
導。
又
復
附
以
勸
孝
戒
淫
|
故
以
己
先
所
存
之
種
種
疑
情.
一
一
剖
析
明
了
|
士.
唯
恐
世
人
狃
於
常
見.
不
肯
修
習.
以
致
自
誤。
|
輩
無
力
斷
惑
者
之
一
大
恃
怙。
以
故
朱
燮
臣
居
|
惑
業
之
人.
亦
可
出
此
娑
婆.
登
彼
極
樂.
實
為
我
|
求
生
西
方.
最
為
第
一.
以
其
仗
佛
慈
力.
即
未
斷
|
末
世
眾
生.
頗
難
現
生
即
得
實
益。
唯
信
願
念
佛
|
無
量.
皆
須
自
力
斷
惑
證
真.
方
有
了
生
死
分.
則
|
生
死
之
法.
固
不
可
不
汲
汲
講
求
也。
須
知
法
門
|
報
百
千
劫.
復
生
人
天
了
無
期。
由
是
言
之.
則
了
|
受
生
去
也。
人
天
是
客
居.
三
途
是
家
鄉。
三
途
一
|
則
隨
業
受
報.
不
知
此
一
念
心
識.
又
向
何
道
中
|
於
生
死
一
事.
反
多
置
之
不
問。
直
待
報
終
命
盡.
|
益。
大
丈
夫
生
於
世
間.
事
事
無
不
豫
為
之
計。
唯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0 |
孔
子
曰.
性
相
近
也.
習
相
遠
也。
性.
即
覺
之
本
體
|
覺
後
編
序
︵
民
十
八
年
︶
|
專
資
空
談
者
乎。
|
求
玄
妙。
縱
令
大
得.
亦
只
能
利
一
類
之
機.
而
況
|
治.
皆
於
此
庸
言
庸
行
中
得
之。
若
捨
此
不
行.
別
|
二
致。
前
繼
往
聖.
後
開
來
學.
參
贊
化
育.
輔
翼
郅
|
由
是
而
世
法
佛
法.
一
道
齊
修。
成
己
成
人.
了
無
|
業
清
淨.
一
心
淳
篤。
庶
可
無
忝
所
生.
行
為
世
法。
|
恭
錄
於
首.
以
期
朝
夕
諷
誦.
互
相
鑑
照。
俾
得
三
|
誦。
感
應
篇.
陰
騭
文.
實
為
功
過
格
之
源
本.
以
故
|
而
忽
略
之.
則
善
矣。
又
功
過
格
屬
散
文.
不
便
記
|
位。
凡
有
志
於
希
聖
希
賢
者.
祈
勿
以
此
為
瑣
屑
|
正
之
要
務.
盡
心
力
而
行
之.
不
患
不
到
聖
賢
地
|
以
功
過
格.
附
於
其
後。
竊
以
此
格.
實
為
格
致
誠
|
進
修
無
滯
矣。
又
以
日
用
倫
常.
或
恐
疏
略.
故
復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1 |
域
乎。
惜
後
世
未
受
光
覺
之
教
導
者.
每
每
迷
真
|
庸
愚
自
限.
不
復
兢
業
修
持.
以
直
趨
於
聖
賢
之
|
賢
視
一
切
人
民.
而
人
民
之
聞
其
說
者.
誰
肯
以
|
斯
道
覺
斯
民
也.
非
予
覺
之
而
誰
也。
彼
既
以
聖
|
然
也。
故
伊
尹
云.
予
天
民
之
先
覺
者
也.
予
將
以
|
世
之
大
法.
亦
即
人
與
天
地
並
稱
三
才
之
所
以
|
覺
矣。
此
繼
往
開
來.
參
贊
化
育.
以
維
持
天
下
後
|
覺.
悉
令
皆
覺。
則
彼
後
之
未
覺
者.
一
一
悉
同
先
|
為
覺
者。
先
覺
者.
必
以
己
之
所
覺.
轉
而
覺
彼
不
|
至
為
賢
為
聖.
初
非
有
待
於
外
也。
如
是
之
人.
名
|
人
欲
淨
盡.
天
理
流
行.
圓
復
其
本
體
之
覺
性.
以
|
心
動
念
行
事.
自
能
懲
忿
窒
欲.
閑
邪
存
誠。
以
至
|
也。
習.
則
有
順
性、
悖
性、
之
不
同。
能
順
其
性.
則
居
|
致.
故
云
相
近。
亦
即
所
謂
人
同
此
心.
心
同
此
理
|
也.
習.
即
覺
之
功
用
也。
性.
則
凡
聖
生
佛.
了
無
二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2 |
如
鎔
金
入
嘉
模.
勢
必
成
為
正
器。
如
嘉
禾
得
甘
|
張.
本
立
道
生。
舉
凡
一
言
一
動.
無
不
納
於
範
圍。
|
法.
所
當
切
戒
之
意。
後
人
能
讀
是
編.
則
綱
舉
目
|
為
總
綱。
自
後
各
門.
皆
發
揮
此
三
種
中
所
當
取
|
編。
共
分
十
四
門.
首
曰
明
宗.
錄
感
應
等
三
種.
以
|
親
敬
長.
持
身
涉
世.
改
過
遷
善
諸
嘉
言.
輯
為
一
|
應
篇.
陰
騭
文.
功
過
格
等.
及
古
今
賢
哲
所
著
孝
|
孟
之
言.
又
非
普
通
人
所
能
領
會。
於
是
採
取
感
|
時
當
末
造.
聖
賢
既
難
親
炙.
莫
由
取
法。
六
經
論
|
求
也。
正
定
王
克
庵
居
士.
前
清
之
隱
士
也。
以
為
|
惟
狂
克
念
作
聖.
則
覺
後
之
道.
不
可
不
汲
汲
講
|
為
暴
亂.
豈
不
大
可
哀
哉。
書
曰.
惟
聖
罔
念
作
狂.
|
其
悖
戾
之
故.
不
唯
不
為
聖
賢.
而
反
墮
為
庸
愚、
|
舉
道
德
仁
義
而
置
之
度
外。
雖
同
賦
此
覺
性.
由
|
逐
妄.
背
覺
合
塵.
奔
馳
於
聲
色
貨
利
之
中.
遂
至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3 |
法
之
所
增
益。
以
一
切
眾
生
之
心.
當
體
與
佛
無
|
切
眾
生
即
心
本
具
之
法。
於
眾
生
心
外.
了
無
一
|
可
親
嘗
其
味.
未
易
窮
源
徹
底
也。
然
佛
法
乃
一
|
口
吸
盡.
除
非
具
足
大
海
之
量
者
方
可。
否
則
祇
|
及
與
蚊
蟲.
飲
於
大
海.
各
得
飽
腹
而
去。
若
欲
一
|
己
分
量
而
為
修
習.
以
迄
證
入。
譬
如
修
羅
香
象.
|
底。
其
餘
九
法
界.
雖
則
聖
凡
利
鈍
不
同.
各
各
隨
|
佛
法
深
廣.
有
如
大
海.
唯
佛
與
佛.
方
能
徹
其
源
|
學
佛
淺
說
序
︵
民
十
三
年
︶
|
勿
錯
過.
則
幸
甚
幸
甚。
|
印.
以
廣
其
傳。
有
緣
遇
者.
宜
詳
閱
而
深
思
之.
切
|
弟
雷
夏.
擬
為
流
通.
持
以
見
示。
因
相
與
募
資
排
|
證
此
覺
性.
而
為
世
出
世
間
無
上
大
覺
也
哉。
其
|
地
自
限.
不
復
以
修
持
淨
土
法
門
為
事.
以
期
圓
|
雨.
決
定
大
有
收
成。
世
間
之
善
果
既
得.
誰
肯
責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4 |
所
有
世
間
經
世
之
道.
悉
皆
包
括
無
遺。
舉
凡
父
|
仰
遵
佛
囑.
護
持
流
通。
以
佛
法
雖
屬
出
世
之
法.
|
八
百
餘
年
以
來.
凡
聖
君
賢
臣.
棉
人
名
士.
莫
不
|
成
無
上
之
菩
提.
蓋
易
易
矣。
自
佛
法
入
震
旦.
千
|
彌
陀
宏
誓
願
力.
往
生
西
方。
則
復
本
具
之
心
性.
|
淨
土
法
門.
俾
一
切
若
聖
若
凡.
或
愚
或
智.
同
仗
|
生
業
障
深
重.
未
易
消
除。
故
特
開
信
願
念
佛
之
|
悟.
出
幻
妄
之
生
死.
成
本
具
之
佛
道
而
已。
以
眾
|
佛
本
意.
無
非
令
一
切
眾
生.
背
塵
合
覺.
返
迷
歸
|
大、
小、
權、
實.
偏、
圓、
頓、
漸.
隨
機
施
設.
種
種
不
同。
在
|
趙
無
緣
慈.
運
同
體
悲.
隨
順
機
宜.
與
之
說
法。
雖
|
而
月
之
光
相
常
自
如
如.
了
無
所
減。
如
來
由
是
|
所
蓋
覆.
如
雲
籠
月.
不
見
光
相。
雖
則
不
見
光
相.
|
以
致
即
心
本
具
之
智
慧
德
相.
被
煩
惱
惡
業
之
|
二
無
別。
但
由
迷
而
未
悟.
超
惑
造
業.
隨
業
受
苦。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5 |
佛.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由
一
傳
十.
由
十
傳
百.
|
挽
救.
普
勸
悉
皆
研
究
佛
學。
戒
殺
放
生.
喫
素
念
|
運
危
岌.
民
不
聊
生。
有
心
世
道
人
心
之
人.
欲
為
|
況
其
小
焉
者
乎。
以
故
天
災
人
禍.
相
繼
降
作。
國
|
新
法.
廢
棄
舊
章。
雖
父
子
夫
婦
之
倫.
尚
欲
推
翻.
|
澆
還
淳。
近
來
世
道
人
心.
陷
溺
已
至
極
點。
競
倡
|
證
真.
了
生
脫
死。
以
之
治
世.
即
可
勝
殘
去
殺.
返
|
法.
深
則
見
深.
淺
則
見
淺。
以
之
修
心.
即
可
斷
惑
|
所
不
敢
矣。
如
來
所
說
三
世
因
果.
六
道
輪
迴
等
|
報
應.
則
欲
為
善
而
必
能
勉
力.
欲
為
不
善
而
有
|
稟
性
頑
劣.
則
不
是
偽
為.
便
是
故
悖。
儻
知
善
惡
|
分
之
善
惡
報
應。
盡
義
盡
分.
只
能
教
其
上
智。
若
|
盡
分.
佛
則
具
明
能
盡
義
盡
分.
與
不
能
盡
義
盡
|
世
間
聖
人
所
說
無
異。
世
間
聖
人.
唯
令
人
盡
義
|
慈、
子
孝.
兄
友、
弟
恭.
夫
和、
婦
順.
主
仁、
僕
忠.
咸
與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6 |
訂.
以
便
流
通。
因
詳
閱
之.
不
勝
歡
喜。
聊
抒
愚
懷.
|
雖
異.
志
道
原
同。
虛
心
下
問.
以
稿
見
寄.
謬
令
鑑
|
揮
之。
以
期
雅
俗
同
觀
智
愚
咸
了
耳。
以
光
形
跡
|
字.
其
語
悉
本
佛
祖
經
論.
不
過
借
顯
淺
之
文
發
|
所
見
之
理.
作
學
佛
淺
說
二
十
篇。
概
用
通
俗
文
|
指
歸.
入
其
閫
奧.
況
愚
夫
愚
婦
乎
哉。
由
是
以
己
|
文
深
義
奧。
縱
慧
業
文
人.
久
經
研
究.
尚
難
悉
其
|
機
關。
欲
令
同
人.
同
皆
學
佛。
以
佛
教
經
論
著
述.
|
根
深
厚.
救
世
心
切。
兼
且
主
筆
報
館.
操
言
論
之
|
上.
亦
難
斷
惑
證
真.
了
生
脫
死。
王
博
謙
居
士.
宿
|
若
不
以
信
願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是
修.
縱
天
姿
高
|
輪
迴
為
訓.
雖
聖
實
齊
出
於
世.
亦
末
如
之
何
矣。
|
本
法
輪
也。
當
今
之
世.
若
不
以
因
果
報
應.
生
死
|
民
安
樂。
此
實
治
亂
持
危.
改
革
世
道
人
心
之
根
|
至
千
至
萬.
靡
然
風
從。
庶
可
望
其
天
下
太
平.
人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7 |
禪。
即
所
謂
看
父
母
未
生
以
前
本
來
面
目
者.
乃
|
故
不
免
仍
作
眾
生
耳。
其
今
悟
之
法.
莫
過
於
參
|
眾
生
當
體
是
佛.
但
以
迷
而
未
悟.
及
悟
而
未
證.
|
若
離
妄
想.
則
一
切
智.
自
然
智.
則
得
現
前。
是
知
|
具
如
來
智
慧
德
相.
但
因
妄
想
執
著.
而
不
證
得。
|
華
嚴
如
來
成
等
正
覺.
歎
曰.
奇
哉.
一
切
眾
生.
皆
|
悉
禮
拜
曰.
我
不
敢
輕
於
汝
等.
汝
等
皆
當
作
佛。
|
我
是
已
成
佛。
法
華
常
不
輕
菩
薩.
見
諸
四
眾.
皆
|
經
云.
一
切
眾
生.
皆
有
佛
性。
又
云.
汝
是
當
成
佛.
|
各
具
足.
何
用
讚
揚。
為
不
了
者.
重
下
註
腳。
梵
網
|
佛
祖
心
燈.
亙
古
常
明。
禪
淨
理
致.
充
塞
法
界。
人
|
年
︶
|
佛
祖
心
燈
禪
淨
雙
勖
合
編
流
通
序
︵
民
二
十
|
自
證
知。
|
以
示
同
意。
普
願
閱
者.
同
生
信
心.
所
有
利
益.
當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8 |
貫
註.
稍
增
字
句.
義
便
彰
明.
遂
名
之
為
佛
祖
心
|
東
震
三
十
三
祖
偈.
文
深
義
奧.
殊
難
領
會。
因
為
|
志
宗
乘。
苦
參
力
究.
得
其
旨
歸。
以
七
佛.
及
西
竺
|
哽
咽
涕
零。
了
然
大
師.
宿
根
深
厚。
從
初
出
家.
即
|
居
多.
而
進
修
者
甚
少
矣。
感
佛
恩
德.
不
禁
令
人
|
之
保
護
攝
持.
則
此
諸
行
人.
再
經
受
生.
沈
沒
者
|
者。
夫
已
悟
已
證.
未
至
其
極。
若
無
淨
土
法
門
為
|
至
凡
情
聖
見
俱
不
可
得.
煩
惑
淨
盡.
翛
然
解
脫
|
通
行
人.
實
為
保
護
於
宗
於
教
有
所
悟
證.
而
未
|
此
義.
知
如
來
特
開
淨
土
一
門.
不
獨
為
接
引
普
|
求
生
西
方.
以
期
仗
佛
慈
力.
帶
業
往
生
也。
諦
思
|
之
一
事.
大
非
易
易.
以
故
不
得
不
依
信
願
念
佛
|
若
能
斷
盡
世
間
煩
惑.
方
可
高
超
三
界。
是
知
證
|
徹
見.
是
名
為
悟。
然
煩
惱
未
斷.
依
舊
莫
出
輪
迴。
|
令
人
向
未
動
念
以
前.
親
見
其
主
人
翁
耳。
果
能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49 |
人
同
此
心.
心
同
此
理.
生
佛
不
二.
凡
聖
一
如。
儒
|
正
學
啟
蒙
三
字
頌
齊
註
序
︵
民
二
十
年
︶
|
道.
其
有
益
於
禪
者
大
矣。
願
見
聞
者.
同
坐
信
焉。
|
亦
可
令
參
禪
未
得
悟
證
者.
得
其
即
生
了
辦
之
|
然
接
引
初
機
之
書
甚
多.
固
未
可
為
歉
憾
也。
而
|
意
校
深.
普
通
初
機
人.
未
能
一
閱
直
下
明
了
耳。
|
定.
及
敘
其
意
致.
乃
撮
舉
其
要
而
述
之。
所
惜
語
|
脫
也。
其
友
德
森
大
師.
欲
為
排
印
流
通.
祈
余
審
|
重
淨
土。
以
期
已
悟
證.
未
悟
證
者.
同
得
即
生
了
|
乃
名
之
為
禪
淨
雙
勖。
雖
仍
提
倡
禪
宗.
實
則
注
|
也。
閒
有
發
揮
禪
淨
理
致.
語
語
確
切.
發
人
深
省.
|
坐
真
信.
而
力
修
持.
以
期
即
生
往
生.
克
副
初
衷
|
一
切
諸
法.
無
不
從
此
流
出.
無
不
還
歸
此
法。
遂
|
實
為
諸
佛
諸
祖
究
竟
自
利
利
人
之
甚
深
法
海。
|
燈。
嗣
後
雲
遊
諸
方。
研
窮
經
論.
始
知
淨
土
法
門.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0 |
為
善
而
有
所
不
能。
儻
人
各
知
此
義.
有
不
彝
倫
|
果.
現
因
後
果。
使
人
欲
為
惡
而
有
所
不
敢.
欲
不
|
弟
恭.
夫
和、
婦
順.
主
仁、
僕
忠.
一
一
示
其
前
因
現
|
機
而
得
實
益。
以
故
遇
父
言
慈.
遇
子
言
孝.
兄
友、
|
揮。
隨
機
施
教.
對
病
發
藥.
俾
一
切
眾
生.
各
隨
其
|
世.
故
舉
世
間
倫
常.
與
心
性
極
致.
一
一
徹
底
發
|
由
知
儒。
不
知
出
世
之
妙.
莫
由
經
世
也。
釋
主
出
|
地
者.
多
從
學
佛
得
力
而
來。
所
謂
不
知
佛
法.
莫
|
今
來
建
大
功.
立
大
業.
精
忠
貫
日
月.
浩
氣
塞
天
|
即
倫
常
日
用.
無
不
一
真
畢
露.
左
右
逢
源。
故
古
|
略
示
端
倪
而
已。
若
能
研
究
佛
學.
有
所
悟
會.
則
|
主
經
世.
故
其
說
注
重
倫
常。
於
心
性
極
致.
不
過
|
各
得
親
證
此
理.
又
復
以
先
覺
覺
後
覺
也。
然
儒
|
悟.
莫
得
受
用。
由
是
各
垂
言
教
以
啟
迪
之.
期
其
|
釋
聖
人.
先
得
吾
心
之
所
同
然。
愍
眾
生
迷
而
未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1 |
故
知
鬼
神
之
情
狀
之
義。
由
是
奸
邪
之
輩.
敢
於
|
返
終.
故
知
死
生
之
說.
精
氣
為
物.
游
魂
為
變.
是
|
大
邪
見.
以
一
傳
諸.
貽
害
後
世。
大
悖
聖
人
原
始
|
飄
散.
縱
有
刑
罰.
將
何
所
施。
誤
謂
一
死
永
滅.
成
|
天
地
之
氣
以
生.
及
其
已
死.
則
形
既
朽
滅.
神
亦
|
以
因
果
報
應.
生
死
輪
迴.
誘
惑
愚
俗。
不
知
人
稟
|
不
期
然
而
正
心
誠
意.
盡
誼
盡
分
矣。
宋
儒
謂
佛
|
違
心
悖
理.
以
取
罪
戾.
致
未
來
墮
不
如
意
處.
則
|
迴.
此
天
下
古
今
之
實
理
實
事。
人
若
知
此.
何
敢
|
正
心.
諡
誼
盡
分
之
根
本。
如
三
世
因
果.
六
道
輪
|
從
而
闢
駁
佛
法。
其
所
闢
駁
者.
實
為
令
人
誠
意
|
由
學
佛
法.
得
知
聖
人
之
心
法。
欲
推
尊
儒
教.
反
|
利
益.
又
何
可
得
而
測
量
者
哉。
所
惜
宋
儒
量
小.
|
耳.
其
效
尚
能
如
是。
若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佛
乘、
之
|
攸
敘.
天
下
太
平
乎
哉。
此
殆
佛
教
人
乘、
天
乘、
法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2 |
迪
後
來.
俾
得
實
益.
因
作
三
字
頌.
略
述
儒
佛
立
|
家
鄉.
依
之
修
持.
一
鄉
之
人.
悉
從
其
化。
又
思
啟
|
知
見.
俾
後
世
不
沾
法
利.
不
勝
痛
惜。
於
是
隱
居
|
四
虛.
心
神
暢
悅.
非
言
可
喻。
始
知
先
儒
以
門
庭
|
既
深.
拘
見
漸
消.
試
閱
佛
經.
則
如
登
泰
山.
遍
觀
|
初
則
專
宗
程
朱.
不
知
佛
為
何
如
人。
後
以
閱
歷
|
哀
哉。
婺
源
江
易
園
居
士.
宿
植
德
本.
品
粹
學
優。
|
無
替。
而
不
知
反
將
聖
人
之
道.
由
此
滅
沒.
可
不
|
關
閉
之.
令
人
無
由
趣
入.
庶
可
儒
教
興
盛.
永
久
|
報
應.
生
死
輪
迴.
人
必
多
歸
於
佛。
故
特
闢
駁
以
|
此
廢
經
廢
倫
之
現
象。
在
彼
本
意.
恐
提
倡
因
果
|
因
茲
善
無
以
勸.
惡
無
以
懲.
彼
此
效
尤.
以
致
成
|
志
縱
情.
隨
意
所
為.
以
享
自
由
自
在
之
幸
福
乎。
|
趨
尺
步.
受
此
枸
束.
以
致
徒
勞
一
生。
又
何
不
肆
|
為
惡.
以
一
死
永
滅.
堯
桀
同
歸
於
盡。
又
何
必
繩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3 |
正
學
啟
蒙
三
字
頌
游
註
序
︵
民
二
十
七
年
○
|
言
為
河
漢
也。
|
下
太
平.
此
理
勢
所
必
然
者。
明
眼
人
當
不
以
余
|
原
是
一
法。
因
果
明
而
心
性
自
悟.
彝
倫
敘
而
天
|
讀
誦
之。
則
知
在
儒
在
釋.
了
無
二
道.
經
世
出
世.
|
略。
願
為
父
兄.
及
膺
教
育
之
職
者.
令
諸
子
弟.
同
|
印.
祈
余
作
序.
以
冀
廣
傳。
因
不
揣
固
陋.
述
其
大
|
之
註.
俾
閱
者
一
目
瞭
然。
李
圓
淨
居
士.
特
為
排
|
過。
其
為
功
德.
實
非
淺
鮮。
門
下
士
齊
用
修.
又
為
|
如
來
所
得
之
道。
遠
令
先
聖
暢
懷.
近
為
宋
儒
補
|
善.
永
離
四
相.
圓
彰
萬
德。
證
吾
心
本
具
之
法.
續
|
止
至
善.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不
著
一
法.
具
修
眾
|
儒.
盡
性
學
佛.
經
世
出
世.
合
而
為
一。
明
明
德
以
|
不
被
前
人
門
庭
語
言
所
誤。
而
同
得
以
盡
倫
學
|
教
覺
世
之
大
旨.
并
歷
史
諸
子
之
綱
要.
庶
學
者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4 |
若
將
愛
之
私
欲
去
盡.
則
妻
子
之
好
與
不
好.
如
|
絕
不
覺
其
不
好。
以
心
溺
於
愛.
便
無
正
知
正
見。
|
準。
如
愛
妻
愛
子
者.
其
妻
子
再
不
好.
總
覺
得
好.
|
欲
之
物
錮
蔽.
其
知
見
皆
隨
心
之
私
欲
而
為
定
|
不
以
格
去
心
中
私
欲
之
物
為
事.
此
心
既
被
私
|
本
認
為
枝
末.
枝
末
認
為
根
本。
雖
欲
誠
意
正
心.
|
不
在
根
本
上
著
手.
而
在
枝
末
上
致
力。
且
將
根
|
難。
講
學
者
欲
明
聖
人
之
道.
反
晦
聖
人
之
心.
以
|
多
也。
良
由
道
在
邇
而
求
諸
遠.
事
在
易
而
求
諸
|
朝
聞
道.
夕
死
可
矣.
足
見
世
之
虛
生
浪
死
者
多
|
或
更
增
其
昧.
以
致
畢
生
不
聞
正
道。
故
孔
子
謂.
|
本
具
明
德.
由
無
人
指
示.
昧
而
弗
知。
其
有
指
者.
|
甚
矣.
人
心
之
陷
溺.
正
道
之
難
聞
也。
人
性
本
善.
|
於
沙
盤
木
筆
中。
︶
|
作
此
二
序
時.
尚
仍
未
知
江
居
士
等.
已
深
埋
沒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5 |
居
士.
初
不
知
佛.
亦
未
免
人
云
亦
云。
及
看
佛
經.
|
馴
致
於
廢
經
廢
倫.
實
行
獸
化.
可
不
哀
哉。
易
園
|
堯
桀
同
歸
於
盡。
由
是
善
無
以
勸.
惡
無
以
懲.
以
|
謂
人
死
神
滅.
令
誰
受
刑.
及
與
託
生。
一
死
永
滅.
|
理.
為
佛
騙
愚
夫
婦
奉
教
之
虛
設.
實
無
其
事。
又
|
懼
惡
報
而
有
所
不
敢。
今
以
此
因
果
輪
迴
之
事
|
恐
懼.
則
欲
不
正
心
誠
意.
冀
善
報
而
有
所
不
能.
|
作
善
則
降
祥.
作
不
善
則
降
殃.
有
所
冀
慕.
有
所
|
過
未
能
詳
言
其
所
以
耳。
有
此.
則
中
下
之
人.
知
|
輪
迴
之
事
理.
詩、
書、
易.
以
及
史、
漢.
已
有
其
事.
不
|
親
民.
而
止
於
至
善
之
事
也。
夫
三
世
因
果.
六
道
|
德
之
工
夫。
五
者
備.
而
明
德
明。
後
之
齊、
治、
平.
乃
|
修
而
自
修
矣。
知.
即
明
德。
格、
致、
誠、
正、
修.
乃
明
明
|
意
不
期
誠
而
自
誠.
心
不
期
正
而
自
正.
身
不
期
|
鏡
現
相.
妍
媸
立
見
矣。
私
欲
既
無.
真
知
自
現.
則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6 |
微
無
愧。
空
五
蘊
而
一
塵
不
立.
淨
六
根
而
諸
相
|
自
心。
必
須
師
三
省
而
戰
兢
自
持.
凜
四
勿
以
隱
|
孔
孟
之
教
以
維
持
世
道.
修
如
來
之
法
以
徹
證
|
利
益.
可
勝
言
哉。
果
肯
研
究.
必
期
深
入。
從
茲
遵
|
籍
者.
或
難
徹
了。
因
援
引
經
論.
以
暢
通
之.
其
為
|
人
游
有
維.
以
齊
註
太
略.
未
閱
佛
經.
及
儒
教
群
|
悉
知.
於
民
二
十
年.
排
印
行
世.
光
曾
為
序。
今
門
|
歸
於
大
同。
門
人
齊
用
修.
特
為
箋
註.
以
期
閱
者
|
一
以
貫
之。
併
略
敘
學
史
之
要.
以
期
大
啟
藩
籬.
|
儒。
即
出
世
而
經
世.
即
消
極
而
積
極.
佛
儒
心
法.
|
經.
不
但
不
知
佛.
亦
不
知
儒。
既
看
佛
經.
方
真
知
|
佛
與
孔
老
異
而
不
異
之
所
以
然。
以
人
未
看
佛
|
以
明
佛
之
所
以
為
佛.
及
孔
老
與
佛
同
而
不
同.
|
其
化。
欲
為
天
下
後
世.
作
一
明
導.
因
著
三
字
頌.
|
方
知
從
前
之
謬。
遂
家
居
潛
修.
一
鄉
之
人.
均
受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7 |
三
界。
普
使
中
下.
追
蹤
上
根。
其
為
利
益.
莫
能
名
|
脫.
中
下
仍
在
輪
迴。
特
開
淨
土
法
門.
令
其
橫
超
|
母。
探
衣
出
珠.
即
獲
無
盡
之
家
珍。
上
根
固
得
解
|
種
種
法.
令
彼
各
各
就
路
還
家.
親
見
本
生
之
父
|
輪
迴
生
死.
了
無
出
期。
於
是
如
來.
隨
眾
生
機.
說
|
眾
生
以
徹
底
迷
故.
故
致
迷
真
逐
妄.
背
覺
合
塵.
|
得
五
蘊
皆
空.
諸
苦
悉
度.
一
塵
不
立.
萬
德
圓
彰。
|
不
二.
真
常
不
變.
寂
照
圓
融。
佛
以
究
竟
證
故.
故
|
心.
顯
隨
緣
之
妙
用。
其
心
體
則
生
佛
一
如.
聖
凡
|
如
來
大
法.
彌
綸
法
界.
包
括
空
有。
示
本
具
之
真
|
十
四
年
︶
|
晉
蓮
宗
初
祖
廬
山
慧
遠
法
師
文
鈔
序
︵
民
二
|
也。
|
調
御
之
丈
夫.
作
人
天
之
導
師.
皆
由
此
而
基
之
|
圓
離。
直
達
歸
無
所
得
之
地.
方
得
圓
滿
菩
提。
為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8 |
開
東
林
寺。
經
始
之
時.
山
神
效
靈.
材
木
自
至。
刺
|
西
林
寺。
後
以
來
學
者
多.
西
林
隘
不
能
容.
故
復
|
元
九
年
甲
申.
始
至
廬
山.
住
同
門
慧
永
法
師
之
|
理
之
跡.
未
可
測
也。
按
遠
公.
於
東
晉
孝
武
帝
太
|
地
有
大
乘
開
士.
輒
東
向
稽
首.
獻
心
廬
嶽。
其
神
|
菩
薩.
勖
哉
仁
者.
善
弘
其
事。
西
域
僧
眾.
咸
稱
漢
|
此。
故
羅
什
法
師
曰.
經
言.
末
後
東
方.
當
有
護
法
|
識
生
死
之
大
事。
若
非
大
權
示
現.
其
孰
能
預
於
|
理
契
機.
徹
上
徹
下。
暢
如
來
出
世
之
本
懷.
了
含
|
極
樂
之
宗。
立
法
闇
與
經
合.
其
道
普
被
三
根。
契
|
槃.
即
著
法
性
常
住
之
論。
未
見
華
嚴.
便
闡
導
歸
|
真
詮。
廬
山
遠
公.
宿
承
佛
囑.
乘
願
再
來。
未
睹
涅
|
為
方
便
小
道。
迨
行
願
既
譯
之
後.
方
知
為
成
佛
|
不
能
預
會.
莫
由
稟
承。
當
華
嚴
未
來
之
前.
卒
目
|
焉。
此
義
雖
出
方
等.
其
道
實
肇
華
嚴。
但
以
凡
小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59 |
太
史.
晚
年
篤
信
佛
法.
專
修
淨
業。
博
覽
群
書.
凡
|
所
錄.
猶
令
古
德
芳
徽.
永
傳
於
世。
如
皋
沙
健
庵
|
經
滄
桑.
佚
失
殆
盡。
幸
弘
明
集.
廣
弘
明
集.
各
有
|
揚
法
化.
護
持
佛
教
之
著
述.
備
載
廬
山
集。
以
屢
|
西
逝.
凡
三
十
二
年.
影
不
出
山.
跡
不
入
俗。
其
弘
|
申
至
廬
山.
於
義
熙
十
二
年
丙
辰.
八
月
初
六
日
|
登
蓮
邦
者.
何
可
勝
數。
溯
遠
公
於
太
元
九
年
甲
|
十
餘
年
之
內.
其
蒙
法
化
而
修
淨
業.
得
三
昧
而
|
獲
此
益。
此
係
最
初
結
社
之
人。
若
終
公
之
世.
三
|
智.
又
蒙
遠
公
開
導.
及
諸
友
切
磋
琢
磨
之
力.
故
|
瑞
應.
皆
得
往
生。
良
由
諸
人.
均
具
出
類
拔
萃
之
|
社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此
諸
人
等.
於
臨
終
時.
皆
有
|
寅.
七
月
二
十
八
日.
與
緇
素
一
百
二
十
三
人.
結
|
由
是
緇
素
高
賢.
來
者
益
眾。
至
太
元
十
五
年
庚
|
史
桓
伊.
乃
為
建
造.
名
其
殿
為
神
運.
表
靈
異
焉。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60 |
入
社.
乃
結
社
後
第
十
七
年。
佛
馱
耶
舍.
係
義
熙
|
社
之
人。
若
佛
馱
跋
陀
羅.
係
安
帝
義
熙
二
年
始
|
十
八
人
中.
遠
公
居
首.
餘
十
五
人.
多
係
最
初
結
|
世
傳
遠
公.
與
十
八
高
賢.
一
百
二
十
三
人
結
社。
|
述。
|
功
業、
文
章、
感
通.
備
載
文
鈔
正
附
二
編.
玆
不
繁
|
故
於
付
排
之
前.
略
敘
來
歷。
至
於
遠
公
之
道
德、
|
當
仁
不
讓.
追
蹤
先
覺.
同
出
五
濁.
同
登
九
蓮
也。
|
者.
由
此
書
故.
悉
知
淨
土
法
門
之
所
以
然.
必
至
|
源
源
相
繼
而
印
者.
又
何
可
計
其
數
耶。
後
之
學
|
但
以
資
斧
不
給.
先
印
萬
冊
以
為
之
倡.
則
後
之
|
遠
公
為
蓮
宗
初
祖.
其
書
廣
布.
閱
者
必
能
興
起。
|
項
智
源.
又
為
補
錄.
委
光
校
訂
而
排
印
焉。
竊
以
|
之.
題
曰
慧
遠
法
師
文
鈔。
分
正
附
二
編。
其
門
人
|
遠
公
著
述.
及
後
人
所
作
傳
讚
記
頌
等.
悉
備
錄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61 |
殺
業
所
結.
發
生
彼
此
戰
鬥
之
人
禍。
究
此
災
禍
|
大
干
天
和。
戾
氣
所
感.
致
有
水
旱
瘟
蝗
等
天
災。
|
衛
我
生
命.
則
欲
求
衛
生.
適
得
其
反。
由
殺
生
故.
|
彼
水
陸
空
行
諸
物.
殺
而
食
之.
以
期
悅
我
口
腹.
|
陷.
贊
天
地
之
化
育
者
哉。
而
世
人
因
貪
口
腹.
取
|
所
謂
繼
往
開
來.
以
先
覺
覺
後
覺.
補
天
地
之
缺
|
衛
衛
他.
俾
一
切
含
識.
悉
得
其
所.
共
樂
天
真。
非
|
固
不
愧
與
天
地
並
立
為
三.
而
稱
三
才。
以
茲
自
|
麥
豐
熟.
動
植
諸
物.
悉
得
生
育。
人
若
體
此
以
行.
|
天
地
間
完
全
一
團
太
和
元
氣。
故
風
雨
順
時.
穀
|
衛
生
集
序
︵
民
二
十
年
︶
|
其
入
社
之
年
時
耳。
|
與
緇
素
高
賢
結
社
念
佛。
蓋
尊
西
僧.
而
未
詳
考
|
寶
王
論.
謂
遠
公
從
佛
馱
跋
陀
羅
受
念
佛
三
昧.
|
十
年
入
社.
乃
結
社
後
第
二
十
五
年。
飛
錫
法
師
|
▲
▼ |
|
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
62 |
衛
生.
至
極
圓
滿
之
義
舉
也。
華
悟
棲
居
士.
篤
信
|
慈.
戒
殺
放
生.
持
齋
茹
素.
信
願
念
佛。
實
為
究
竟
|
是
古
今
緇
素
各
大
衛
生
家.
咸
皆
提
倡
愛
物
行
|
人
羊
轉
轂.
強
弱
遞
換.
盡
未
來
際.
亦
難
了
結。
於
|
戕
彼
生
而
衛
我
生.
卒
致
現
生
後
世.
苦
報
無
窮。
|
此.
可
不
名
之
為
大
衛
生
家
乎。
惜
今
之
衛
生
者.
|
坤
為
大
母.
民
吾
同
胞.
物
吾
與
也
之
懷
抱
也。
若
|
害
之
苦.
與
驚
竄
之
佈
也。
此
誠
所
謂
乾
為
大
父.
|
若。
若
者.
順
也。
咸
若
者.
咸
令
順
其
天
性.
不
罹
殺
|
恬
不
為
怪。
緬
昔
聖
人
在
位.
則
曰.
鳥
獸
魚
虌
咸
|
故.
視
以
為
常。
如
非
洲
人.
殺
人
供
膳.
彼
地
之
人.
|
空
行
諸
生
乎
哉。
食
肉
衛
生.
大
是
異
事。
由
習
慣
|
劫。
凡
欲
自
衛
其
生
者.
可
不
以
普
衛
一
切
水
陸
|
之
禍.
極
酷
極
烈。
不
但
害
及
現
生.
而
復
累
及
多
|
之
由.
總
因
宿
世
現
生
殺
生
食
肉
之
所
致。
食
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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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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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皆
有
佛
性.
皆
當
作
佛
皆
是
過
去
父
母.
未
來
|
生.
各
敦
孝
思.
以
廣
仁
德.
以
報
親
恩。
而
一
切
眾
|
下。
附
唐
人
勸
孝
歌.
及
八
反
歌
於
後。
俾
各
重
衛
|
序、
名
稱、
卷
數。
又
附
前
人
所
批
數
段.
於
各
文
之
|
息
殺
劫
而
正
風
化。
祈
余
為
校.
因
稍
更
正
其
次
|
底
止。
欲
流
通
此
集.
冀
閱
者
咸
發
衛
生
之
心.
以
|
微
義
也。
郭
涵
齋
居
士.
以
近
來
殺
劫
瀰
漫.
了
無
|
無
依
之
六
道
眾
生.
以
作
護
衛.
此
命
名
衛
生
之
|
凡
入
聖.
斷
盡
煩
惑.
得
大
無
畏.
普
為
一
切
孤
露
|
以
此
衛
生
功
德.
回
向
往
生。
當
可
了
生
脫
死.
超
|
世.
凡
所
生
處.
悉
各
吉
祥.
無
諸
災
禍。
若
又
念
佛.
|
諸
生。
則
其
自
衛.
不
但
止
及
現
身.
將
使
生
生
世
|
集。
冀
世
人
欲
自
衛
其
生.
先
當
衛
彼
水
陸
空
行
|
人
言
論.
及
殺
生
放
生
種
種
果
報.
名
之
曰
衛
生
|
佛
法.
修
持
淨
業。
欲
挽
世
道
人
心.
特
輯
古
今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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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云
爾。
|
諸
佛.
尤
當
推
廣
孝
敬
之
心.
以
期
究
竟
自
衛
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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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文鈔續編卷下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