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復
吳
希
真
居
士
書
一
|
復
范
古
農
居
士
書
二
|
復
范
古
農
居
士
書
一
|
復
戚
智
周
居
士
書
三
|
復
戚
智
周
居
士
書
二
|
復
戚
智
周
居
士
書
一
|
復
尤
弘
如
居
士
書
|
復
酈
隱
叟
書
|
復
陳
慧
超
居
士
書
|
復
汪
夢
松
居
士
書
|
復
弘
一
師
書
二
|
復
弘
一
師
書
一
|
致
諦
閑
法
師
問
疾
書
|
|
印
光
大
師
文
鈔
︵
增
廣
正
編
卷
第
一
︶
之
六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 |
出
外
而
已。
昨
萬
年
寺
住
持
了
悟
見
訪
問
及.
言
|
原.
但
足
尚
不
能
大
行。
意
謂
行
固
能
行.
但
艱
於
|
只
旁
問
于
根
祺
然
雲
輩。
後
聞
彿
曦
謂
病
已
復
|
矣。
光
自
愧
財
法
兩
缺.
欲
效
愚
忱.
直
無
其
力。
但
|
親
切.
遂
現
身
以
說。
可
謂
深
慈
大
悲
無
以
復
加
|
臨
身
時.
則
不
易
擺
脫
矣。
其
直
以
口
說.
尚
恐
不
|
學
子.
及
一
切
四
眾.
及
早
努
力
修
行。
勿
待
病
魔
|
便
運
動。
光
固
知
我
公
悲
心
深
重.
欲
令
現
在
諸
|
二
月
下
旬.
聞
公
自
溫
歸
來.
身
嬰
篤
疾.
手
足
不
|
致
諦
閑
法
師
問
疾
書
|
|
|
與
陸
稼
軒
居
士
書
|
復
吳
希
真
居
士
書
三
|
復
吳
希
真
居
士
書
二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 |
淺
見
者.
將
斷
盡
狐
疑.
增
長
正
信。
當
相
率
而
出
|
士
垂
慈.
即
令
貴
體
復
原.
福
慧
崇
朗。
則
彼
淺
知
|
通
也。
光
念
世
人
多
有
此
見。
倘
我
公
能
仰
求
大
|
以
求
身
心
悉
皆
安
隱。
以
及
得
大
解
脫.
獲
真
圓
|
放
下
身
心.
拌
一
條
窮
性
命.
志
心
念
觀
音
菩
薩.
|
直
是
菩
薩
跟
到
稱
名
求
救
者。
彼
既
如
此.
何
不
|
又
普
門
品.
觀
音
圓
通.
講
時
不
曉
得
多
有
道
理。
|
崇
淨
土.
以
彌
陀
名
號
為
阿
伽
陀
藥.
何
不
服
之。
|
誑
人
耳。
若
其
不
誑.
彼
當
依
教
轉
彼
定
業。
彼
素
|
修
持.
能
轉
定
業.
及
阿
伽
陀
藥.
萬
病
總
持
者.
皆
|
痼
疾.
祇
管
求
醫
服
藥.
亦
不
見
愈。
彼
素
謂
依
教
|
以
故
數
十
年
講
經.
天
下
聞
名
之
大
法
師。
身
嬰
|
如
此.
何
以
弘
法。
或
令
淺
見
之
人.
謂
佛
法
無
靈。
|
飲
食
便
利.
一
一
須
人
代
為
周
旋。
光
竊
念
病
體
|
喫
飯
說
話.
與
好
人
無
異。
唯
手
足
絕
不
能
動.
雖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 |
仗
慈
悲
大
力.
或
有
施
主。
癱
子
從
之.
遂
剃
髮.
受
|
往
訴
以
乞
食
艱
難
之
苦。
谷
曰.
汝
能
發
心
出
家.
|
被
罵
詈.
輒
不
平。
聞
塘
橋
庵.
有
修
行
僧
曰
水
谷.
|
代
足.
乞
食
於
市.
人
多
厭
之。
癱
者
雖
病
而
負
氣.
|
禎
辛
巳。
當
塗
縣
官
圩.
有
山
東
一
癱
子
至。
以
手
|
靈
者.
皆
相
援
而
皈
依
信
奉.
唯
恐
或
後
也。
明
崇
|
宿
業
而
獲
安
隱。
轉
使
先
生
譏
誚.
謂
為
佛
法
不
|
全
幅
精
神.
用
稱
念
洪
名。
當
不
離
此
心.
即
蒙
消
|
倘
能
將
平
日
與
人
講
普
門
品.
及
觀
音
圓
通
之
|
門
第
一
人.
其
法
道
之
興
衰.
係
於
一
身
之
存
亡。
|
令
其
宿
業
頓
消.
痼
疾
立
愈。
況
我
公
為
現
在
法
|
其
人
品
其
公
天
地
懸
殊。
彼
尚
能
蒙
菩
薩
加
被.
|
周
克
復
觀
音
持
驗
記.
載
一
事。
其
病
與
公
稍
同.
|
所
謂
以
大
慈
悲.
現
身
說
法
也。
其
利
益
大
矣。
按
|
邪
途.
入
佛
道.
以
期
普
利
自
他
於
無
既
也。
是
誠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5 |
經.
可
謂
重
法
輕
身.
必
得
大
遂
所
願
矣。
雖
然.
光
|
座
下
身
勇
猛
精
進.
為
人
所
難
能。
又
欲
剌
血
寫
|
復
弘
一
師
書
一
|
薩
救
苦.
為
大
眾
作
榜
樣
也。
|
見
為
論。
即
實
受
安
樂.
絕
無
苦
惱。
亦
當
以
求
菩
|
而
已
然
公
之
本
心.
光
固
不
得
而
知.
且
約
己
淺
|
千
萬
億
也。
而
載
籍
所
傳.
乃
億
萬
中
略
見
一
二
|
事。
從
古
至
今.
其
蒙
感
應
而
離
苦
惱
者.
何
止
百
|
唐
宜
之
己
求
書。
觀
音
大
士.
唯
以
尋
聲
救
苦
為
|
藏
之
僧
矣。
取
號
曰
半
捱
崖
遂
有
供
養
之
者。
出
|
兩
足.
覺
直
而
不
拳。
晨
起
癱
病
遂
愈.
居
然
一
昂
|
起。
癱
子
云.
我
是
癱
子.
何
能
起。
老
嫗
以
手
扯
其
|
踰
二
年。
戊
子
秋.
忽
夢
一
老
嫗
呼
之
曰.
汝
起
汝
|
谷
又
教
以
念
觀
世
音
名
號.
兼
持
準
提
咒。
受
持
|
齋
戒。
雖
行
乞.
不
茹
葷
血。
雖
被
辱
罵.
安
忍
而
受。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6 |
表
其
志
誠
心。
如
憨
山
於
五
臺
妙
德
庵.
刺
舌
血
|
曾
已
見
過
矣。
若
合
金
硃
墨
等.
則
血
但
少
許.
以
|
紙
金
字.
亦
不
如
白
紙
墨
字.
及
硃
字
之
明
了。
光
|
金
書
之
紙.
須
用
藍
色
方
顯.
白
紙
則
不
顯。
即
藍
|
為。
憨
山
大
師
寫
經.
係
皇
太
后
供
給
紙
與
金
耳。
|
合
金
合
硃
合
墨
者。
合
金
一
事.
非
吾
人
力
所
能
|
可
隨
意
作
法
矣。
刺
血
寫
經.
有
專
用
血
書
者.
有
|
今
將
辦
法
之
利
弊.
并
前
人
證
驗.
略
開
一
二.
庶
|
如
木
無
根
而
欲
茂.
鳥
無
翼
而
欲
飛.
其
可
得
乎。
|
凡
夫.
欲
頓
消
業
累.
速
證
無
生.
不
致
力
於
此.
譬
|
來
際
諸
佛
出
世.
皆
不
能
易
也。
而
吾
人
以
博
地
|
之
法。
其
一
定
者.
曰
誠.
曰
恭
敬。
此
二
事
雖
盡
未
|
難
為
進
趣
耳。
入
道
多
門.
唯
人
志
趣.
了
無
一
定
|
行
此
法
事。
倘
最
初
即
行
此
行.
或
恐
血
虧
神
弱.
|
願
座
下
先
專
志
修
念
佛
三
昧。
待
其
有
得.
然
後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7 |
團。
其
紙
必
須
先
用
白
礬
礬
過.
方
可
用。
礬
過
之
|
者。
又
血
性
清
淡.
著
紙
即
散.
了
無
筆
墨.
成
一
血
|
華
嚴.
以
血
筋
日
堆.
塑
成
佛
像.
有
一
寸
餘
之
高
|
筋.
則
筆
被
血
筋
縛
住.
不
能
寫
矣。
古
有
刺
血
寫
|
以
去
其
筋。
則
血
不
糊
筆.
方
可
隨
意
寫。
若
不
抽
|
時
先
須
接
於
小
碗
中.
用
長
針
儘
力
周
匝
攪
之.
|
非
純
用
血.
當
仍
用
水
參
合
之。
若
專
用
血
寫.
刺
|
另
行
作
法。
剌
出
即
研
金
硃
墨
而
寫
之
便
了。
決
|
拔.
修
持
專
摯
者
也。
此
三
老
之
刺
舌
血.
當
不
須
|
禮
三
拜.
繞
三
匝.
稱
十
二
聲
佛
名。
可
謂
識
見
超
|
冀
此
書
遍
法
界。
盡
來
際.
以
流
通
耳。
其
寫
一
字.
|
通。
剌
舌
血
研
墨
寫
要
解.
用
作
刻
板
底
樣
刻
之。
|
高
麗
南
湖
奇
禪
師.
見
蕅
益
彌
陀
要
解.
欲
廣
流
|
研
硃
書
華
嚴
經.
一
分
著
蒙
山
施
食
中.
施
鬼
神。
|
研
金.
寫
華
嚴
經。
妙
峰
日
剌
舌
血
為
二
分.
一
分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8 |
乃
用
剌
血
寫
經.
以
博
自
己
真
心
修
行
之
名
耳。
|
草.
毫
不
恭
敬.
直
是
兒
戲。
不
是
用
血
以
表
志
誠.
|
乾.
每
寫
時.
用
水
研
乾
血
以
寫
之
者。
又
所
寫
潦
|
即
臭.
夏
日
半
天
即
臭.
猶
用
以
寫。
又
有
將
血
晒
|
恭
敬。
剌
血
則
一
時
剌
許
多。
春
秋
時.
過
二
三
日
|
修
耳。
光
近
見
剌
血
寫
經
者.
直
是
造
業。
以
了
無
|
以
舌
為
心
苗.
取
血
過
多.
恐
心
力
受
傷.
難
於
進
|
則
舌
皿
恐
難
足
用。
須
用
指
及
臂
血.
方
可
告
圓。
|
部
頭.
則
舌
血
或
可
供
用。
若
大
部.
及
專
用
血
書.
|
若
用
則
獲
罪
不
淺。
不
知
座
下
擬
書
何
經。
若
小
|
胸
前.
亦
不
一
定。
若
身
則
自
心
以
下.
斷
不
可
用.
|
之
紙
頭
即
磽
脆。
古
入
剌
血.
或
舌
或
指.
或
臂
或
|
厚
重.
又
復
經
久。
如
黃
紙
已
染
者
便
堅
實.
未
染
|
此
係
備
畫
工
筆
者
之
用
也。
其
礬
過
之
紙.
格
外
|
紙
不
滲.
最
省
血。
大
紙
店
中
有
賣
的.
不
須
自
製。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9 |
光
極
力
呵
斥.
令
其
一
筆
一
畫.
必
恭
必
敬。
又
令
|
六
十
餘
卷.
其
筆
法
潦
草.
知
好
歹
者.
便
不
肯
觀。
|
成。
所
以
寬
慧
師
發
心
在
揚
州
寫
華
嚴
經。
已
寫
|
用。
古
今
人
多
有
以
行
草
體
寫
經
者.
光
絕
不
贊
|
體
必
須
依
正
式
體。
若
座
下
書
札
體
格.
斷
不
可
|
整。
若
寫
經.
宜
如
進
士
寫
策.
一
筆
不
容
苟
簡。
其
|
濁
氣。
又
寫
經
不
同
寫
字
屏.
取
其
神
趣.
不
必
工
|
此
等.
則
其
血
腥
躁。
若
先
戒
食
此
等.
則
血
便
無
|
日
即
須
滅
食
鹽.
及
大
料
調
和
等。
若
不
先
戎
食
|
宜
用
白
芨
再
研.
庶
不
至
落。
又
將
欲
剌
血.
先
幾
|
適
其
宜
矣。
然
此
錠
既
無
膠.
恐
久
別
硃
落。
研
時
|
乾
聽
用。
為
不
虛
耗
血.
又
不
以
臭
血
污
經.
為
兩
|
研
而
方
用。
似
不
若
最
初
即
用
血
合
硃
作
錠.
晒
|
或
可
接
半
碗
血。
與
其
久
則
臭
而
仍
用.
及
晒
乾
|
竊
謂
指
血
舌
血.
刺
則
不
至
太
多。
芳
臂
則
一
剌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0 |
乃
欲
以
凡
夫
心
識.
轉
為
如
來
智
慧。
比
新
進
士
|
接
手
書。
見
其
字
體
工
整.
可
依
此
書
經。
夫
書
經
|
復
弘
一
師
書
二
|
君
亦
心
交。
非
責
其
見
慢.
實
企
其
獲
益
耳。
|
屈.
其
肯
自
屈
以
禮
僧
乎。
光
與
座
下
心
交.
與
尤
|
十。
是
以
了
生
死
法.
等
行
路
耳。
且
書
札
尚
不
見
|
揖
合
掌。
而
尤
君
兩
次
來
函.
署
名
之
下.
只
云
合
|
之.
今
有
行
路
之
人.
不
知
前
途。
欲
問
於
人.
當
作
|
見.
於
佛
法
中
仍
不
能
息
心
實
求
其
益。
何
以
見
|
又
致
謝
函.
可
謂
篤
信
之
士。
然
仍
是
社
會
之
知.
|
便
了
寥
寥
矣。
尤
君
來
書.
語
頗
謙
恭。
光
覆
之.
已
|
世.
談
玄
說
妙
者.
不
乏
其
人。
若
在
此
處
檢
點.
則
|
度
眾
生.
成
佛
道。
豈
可
以
遊
戲
為
之
乎。
當
今
之
|
作.
故
蕪
鈔
中
錄
之。
方
欲
以
此
斷
煩
惑.
了
生
死。
|
作
訟
過
記
以
訟
己
過.
告
誡
誠
閱
者。
彼
請
光
代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1 |
愚
誠
也。
剌
血
寫
經
一
事.
且
作
緩
圖.
當
先
以
一
|
得.
況
學
無
上
菩
提
之
道
乎。
此
光
盡
他
山
石
之
|
自
大
之
派
頭。
學
一
才
一
藝.
不
肯
下
人.
尚
不
能
|
無
閒
僧
俗。
今
禮
教
陵
替.
故
多
多
皆
習
成
我
慢
|
有
一
言
之
啟
迪
者.
皆
以
作
禮
伸
謝。
此
常
儀
也.
|
字。
不
得
過
為
謙
虛.
反
成
俗
套。
於
古
人
於
同
輩
|
光
已
詳
示
所
以。
座
下
信
首.
亦
當
仍
用
印
光
二
|
於
開
首
即
稱
師
尊.
而
印
光
法
師
四
字
亦
不
用。
|
日
前
亦
來
信。
意
謂
光
之
為
人.
唯
欲
人
恭
敬。
故
|
褻
慢
之
罪.
亦
非
淺
鮮。
座
下
與
尤
居
士
書.
彼
數
|
經.
非
全
無
益。
亦
不
過
為
未
來
得
度
之
因。
而
其
|
此
以
習
字。
兼
欲
留
其
筆
跡
於
後
世
耳。
如
此
書
|
得
狀
元。
今
人
書
經.
任
意
潦
草。
非
為
書
經.
特
藉
|
者.
必
能
即
業
識
心.
成
如
來
藏。
於
選
佛
場
中.
可
|
下
殿
試
場.
尚
須
嚴
恭
寅
畏.
無
稍
怠
忽。
能
如
是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2 |
惑
證
真.
以
為
真
佛。
厭
之
之
心
愈
切.
則
修
之
之
|
志
操.
自
強
不
息.
必
能
正
心
誠
意.
以
為
真
儒。
斷
|
世
盜
名.
佛
者
假
普
度
眾
生
以
誆
騙
錢
財。
有
此
|
知.
且
請
言
其
大
略。
厭
儒
者
假
聖
賢
經
傳
以
欺
|
由
此
一
函.
備
知
閣
下
之
德
與
過。
不
以
光
為
無
|
見
棄.
而
復
過
為
推
崇。
不
禁
令
人
慚
惶
無
地。
然
|
酸
臭
之
氣.
遍
剌
人
耳
目。
不
億
閣
下
不
以
酸
臭
|
與
己
之
意
見
合.
遂
屢
為
排
印
流
布。
致
其
殘
餿
|
不
敢
以
過
頭
大
話.
自
瞞
瞞
人。
蔚
如
居
士。
以
其
|
一
介
庸
僧。
毫
無
淑
狀。
不
過
所
說
皆
按
己
本
分.
|
昨
接
手
書。
備
悉
介
懷。
雖
未
覿
面.
卻
叨
知
心。
光
|
復
汪
夢
松
居
士
書
|
行.
是
則
是
效。
但
得
一
心.
法
法
圓
備
矣。
|
而
後
道
隆。
在
凡
夫
地.
不
得
以
法
身
大
士
之
苦
|
心
念
佛
為
要。
恐
血
耗
神
衰.
反
為
障
礙
矣。
身
安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3 |
能
放
開
眼
界.
方
知
佛
法
流
布
中
外。
二
千
年
來.
|
反
加
謗
毀。
因
噎
廢
食.
自
喪
性
命。
實
可
哀
憐。
若
|
世
之
拘
墟
者.
每
以
出
家
為
悖
倫
理。
遂
不
體
究.
|
細
無
不
舉
世
出
世
閒
無
一
法
不
在
範
圍
之
中。
|
家
業.
上
續
慧
命
下
化
眾
生
乎
佛
法
大
無
不
包
|
於
孝
子
之
門.
豈
有
行
悖
儒
宗
而
能
擔
荷
如
來
|
能
操
持
敦
篤。
則
根
基
不
固.
何
以
學
佛。
選
忠
臣
|
心
誠
意.
克
己
復
禮.
主
敬
存
誠.
孝
友
弟
恭
等.
不
|
預
賀。
欲
為
真
佛.
須
先
從
能
為
真
儒
始。
若
於
正
|
儒
佛
之
心
法.
將
必
因
是
而
親
得
矣。
敢
為
閣
下
|
今
於
厭
中
打
一
轉
身.
遂
全
過
以
為
德。
而
其
於
|
用
厭.
則
即
德
成
過
矣。
閣
下
一
向
似
偏
於
用
厭。
|
則
成
厭
世
疾
俗
狷
介
者
之
志
操
耳。
所
謂
不
善
|
其
德
誠
可
繼
往
開
來。
若
惟
知
厭
而
不
肯
從
事.
|
心
愈
力。
修
之
之
心
愈
力.
則
證
之
之
益
愈
大
矣。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4 |
經
論.
悉
當
研
究。
而
法
門
無
量.
必
須
以
禪
淨
二
|
得
大
通
且
不
易.
況
由
通
而
親
證
乎。
其
餘
大
乘
|
為
自
利
利
人.
上
求
下
化
之
本。
然
其
道
理
宏
深.
|
論。
則
起
信
論.
楞
嚴
經.
最
為
切
要。
當
專
攻
之.
以
|
不
測
深
廣。
若
欲
作
大
通
家.
須
從
通
途
佛
學
而
|
入
階。
然
光
學
喻
如
蚊
蟲
飲
於
大
海.
只
知
飽
腹.
|
故
能
於
厭
中
企
求
其
真.
不
以
光
不
肖
而
求
其
|
致
有
欠
缺
者.
實
屬
決
定
論
也。
閣
下
宿
根
深
厚.
|
儒
門
大
宗.
莫
不
皆
然。
光
所
謂
誠
意
正
心.
由
此
|
外
彰
闢
撥
之
名.
內
取
修
證
之
實。
由
宋
以
來.
凡
|
見.
妄
作
妄
為
之
過
咎
耳。
於
佛
究
何
損
哉。
又
有
|
究
屬
隻
手
遮
日.
仰
面
唾
天。
適
自
形
其
少
知
少
|
也。
縱
有
一
二
拘
墟
之
儒
闢
之.
暴
惡
之
君
毀
之。
|
護
持
傳
布
者.
固
自
有
非
凡
情
所
測
之
真
道
在
|
其
道
盛
行。
經
幾
多
聖
君
賢
相.
傑
士
偉
人
為
之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5 |
身
之
所
行.
心
之
所
念.
須
與
佛
合。
若
與
佛
悖.
則
|
不
復
贅。
就
欲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必
須
知
因
識
果。
|
其
益
矣。
其
宜
看
書.
光
文
鈔
中
亦
略
標
一
二.
今
|
之
法.
以
為
愚
夫
愚
婦
之
所
從
事
者.
則
當
自
得
|
須
迴
心
向
往.
方
可
速
登
佛
地。
切
勿
謂
此
淺
近
|
此
一
法.
統
攝
一
切。
能
自
斷
惑.
自
了
生
死
者。
猶
|
斷
惑。
而
帶
業
往
生.
速
出
生
死.
又
何
歉
憾
乎。
然
|
生
死
無
望
也。
何
幸
得
遇
此
法.
雖
無
大
根.
能
自
|
之
法。
使
佛
不
開
此
法.
則
無
力
斷
惑
者.
皆
於
了
|
無
力
斷
惑.
不
能
了
生
死
者.
特
設
一
決
定
了
之
|
終
得
遂
所
願
此
之
一
法.
乃
如
來
為
末
世
眾
生.
|
切
願.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則
不
論
工
夫
深
淺
不
臨
|
修
持.
即
生
便
了
生
死.
專
主
淨
土
一
門。
以
真
信
|
非
天
資
高
邁.
斷
難
實
獲
巨
益。
若
欲
隨
分
隨
力
|
法
為
本。
如
是
則
自
可
宏
揚
法
化.
導
利
眾
生。
若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6 |
家
正
主.
則
如
認
賊
為
子.
其
家
財
寶
必
致
消
散
|
立
即
覺
了.
則
立
即
消
滅
矣。
若
以
貪
瞋
癡
為
自
|
矣。
古
德
云.
不
怕
念
起.
只
怕
覺
遲。
貪
瞋
癡
一
起.
|
須
令
其
遠
去
淨
盡。
庶
財
實
不
失.
而
主
人
安
泰
|
盡。
若
知
是
賊.
不
許
彼
在
自
家
中
停
留
一
刻.
必
|
若
認
做
家
中
人.
則
全
家
珍
寶.
皆
被
彼
偷
竊
淨
|
則
其
勢
便
難
熾
盛。
譬
如
賊
入
人
家。
家
中
主
人
|
故
遲
至
今。
貪
瞋
癡
心.
人
人
皆
有。
若
知
彼
是
病.
|
慰。
但
以
校
定
安
士
書.
及
諸
機
冗
務.
不
暇
裁
復.
|
接
手
書。
知
居
士
慕
道
之
心.
極
其
懇
切.
不
勝
欣
|
復
陳
慧
超
居
士
書
|
鈔.
及
淨
土
諸
書.
皆
詳
言
之.
不
須
多
說。
|
如
守
白
玉。
別
萬
無
一
失.
各
得
往
生。
其
意
光
文
|
若
能
生
大
慚
愧.
大
怖
畏。
改
過
如
去
毒
瘡.
立
志
|
縱
能
念
佛.
亦
難
往
生。
以
感
應
之
道.
不
相
交
故。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7 |
心
或
難
得
相
應。
當
斟
酌
其
自
己
之
色
力
及
工
|
不
可。
但
不
可
執
定
一
法.
若
執
定.
則
人
易
勞
而
|
夫。
在
家
人
不
隨
眾.
各
人
念
佛。
坐
立
繞
跪.
皆
無
|
煉
磨。
煩
惱
習
氣.
必
使
漸
漸
消
滅.
方
為
實
在
工
|
則
餘
一
切
皆
輕
矣。
是
以
真
修
行
人.
於
塵
勞
中
|
形
于
面
矣。
操
持
者.
即
涵
養
之
謂
也。
若
正
念
重.
|
被
境
所
轉.
係
操
持
力
淺。
則
喜
怒
動
于
中.
好
惡
|
障.
增
福
慧.
非
平
常
福
德
善
根
之
所
能
比
喻
也。
|
受
電.
如
藥
加
硫。
其
力
甚
大.
而
且
迅
速。
其
消
業
|
菩
提
心
者.
自
利
利
他
之
心
也。
此
心
一
發.
如
器
|
受
苦.
了
無
出
期。
如
是
則
思
地
獄
苦.
發
菩
提
心。
|
隨
宿
生
今
世
之
最
重
惡
業.
墮
三
途
惡
道.
長
劫
|
法
門
更
為
難
遇。
若
不
一
心
念
佛.
一
氣
不
來.
定
|
耳。
若
念
人
身
難
得.
中
國
難
生.
佛
法
難
遇.
淨
土
|
矣。
念
佛
時
不
能
懇
切
者.
不
知
娑
婆
苦.
極
樂
樂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8 |
信
心
人.
亦
勿
強
勸.
以
係
結
善
緣
故。
若
一
強
勉.
|
之
法
之
最
勝
方
便
也。
凡
在
知
交.
當
為
勸
發。
無
|
即
世
諦
淺
近
之
法.
而
直
達
乎
出
世
深
遠
莫
測
|
驚。
人
心
若
轉.
天
災
自
息。
此
係
正
本
清
源
之
道。
|
之
流.
聞
晨
鐘
而
夢
醒。
貪
惡
之
輩.
見
因
果
而
心
|
則
以
言
讚
歎.
令
人
發
心.
亦
是
功
德。
務
使
迷
昧
|
之。
隨
分
隨
力
相
助.
隨
緣
隨
機
相
勸。
無
力
出
資.
|
難
廣
布。
今
寄
上
通
告.
並
辦
法
一
張.
祈
閣
下
閱
|
人
心.
止
息
天
災
人
禍。
現
已
募
得
一
萬
餘
部.
尚
|
全
國
流
布.
俾
大
家
同
開
眼
界。
由
玆
挽
回
世
道
|
全
書.
實
為
末
世
最
勝
良
導。
尤
惜
陰
居
士
極
欲
|
念。
宜
按
鐘.
不
宜
掐
珠.
以
掐
珠
難
養
心
故。
安
士
|
念
若
起
昏
沈.
宜
繞
念.
或
立
念。
昏
沈
去.
當
復
坐
|
宜
先
繞.
次
坐.
次
跪.
繞
跪
皆
覺
辛
苦.
宜
坐
念。
坐
|
夫.
而
取
其
合
宜
行
之.
則
有
益
矣。
若
常
途
通
行.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19 |
致。
其
末
流
枝
派.
實
有
天
殊。
佛
教
教
人.
最
初
先
|
為
君
稍
除
疑
滯
而
已。
竊
以
釋
道
本
源.
原
無
二
|
耳。
法
門
中
事
一
無
所
知。
然
既
謬
為
過
問.
不
妨
|
速
登
彼
岸.
歸
家
安
坐
矣。
若
光
者.
尋
常
粥
飯
僧
|
抑
過
甚.
故
以
屍
名。
生
死
海
中。
若
遇
此
屍。
管
保
|
禪
淨
雙
修.
實
生
死
海
中
之
大
願
船
也。
但
以
謙
|
而
求
卑
劣.
致
負
所
望。
夫
海
屍
者.
乃
宗
教
兼
通.
|
要
津
也。
既
知
海
屍
道
人.
何
不
問
彼。
乃
捨
高
明
|
深
種
善
根。
不
執
河
伯
之
拘
見.
而
擬
知
法
海
之
|
成
始
成
終
之
淨
土
法
門。
可
謂
宿
生
曾
於
佛
法
|
久
攻
道
學.
深
有
所
得。
今
又
欲
問
津
於
佛
法
中.
|
昨
由
嘉
興
海
屍
道
人
處.
轉
來
閣
下
手
書。
知
其
|
復
酈
隱
叟
書
|
巨
益.
有
礙
自
己
利
人
心
故。
|
便
雜
煩
惱。
雖
有
小
功.
實
獲
大
咎。
未
能
令
彼
得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0 |
正
宜
于
念
佛
法
門.
專
精
致
力。
其
餘
禪
教
諸
法.
|
話。
閣
下
既
知
仙
劫
有
數.
佛
壽
無
量。
當
此
高
年.
|
極
而
至
於
成
仙
生
天。
若
曰
了
生
脫
死.
乃
屬
夢
|
真
心
也。
煉
丹
一
法.
非
無
利
益。
但
可
延
年
益
壽.
|
實
耳。
此
所
謂
心.
乃
指
隨
緣
生
滅
之
心.
非
本
有
|
令
人
知
身
心
為
幻
妄.
一
則
令
人
保
身
心
為
真
|
氣
等.
絕
無
一
字
言
及.
而
且
深
以
為
戒。
以
一
則
|
忠
信.
禮
義
廉
恥
等.
亦
毫
善
弗
遺。
唯
于
煉
丹
運
|
命
之
道.
發
揮
罄
盡
無
餘。
即
小
而
世
諦
中
孝
弟
|
宗
也。
佛
教
大
無
不
包.
細
無
不
舉。
不
但
身
心
性
|
事。
後
世
凡
依
道
教
而
修
者.
無
一
不
以
此
為
正
|
約
原
初
正
傳.
亦
不
以
鍊
丹
運
氣.
唯
求
長
生
為
|
常
無
我
不
淨。
則
真
如
妙
性.
自
可
顯
現
矣。
道
教
|
觀
法
無
我。
既
知
身
受
心
法.
全
屬
幻
妄。
苦
空
無
|
修
四
念
處
觀。
觀
身
不
淨.
觀
受
是
苦.
觀
心
無
常.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1 |
殆
彼
取
其
義.
而
實
不
知
其
所
以
然
者
之
抄
錄
|
無
大
謬。
然
亦
儱
侗
顢
頇。
夢
東
語
錄.
絕
無
此
文。
|
丹
家
糅
入。
除
此
一
句
外
其
上
下
之
文.
雖
於
義
|
參
禪
同
與
道
法
少
別。
與
道
法
少
別
一
句.
的
是
|
煉
丹
家
亦
有
以
打
坐
為
參
禪
者.
故
云
念
佛
與
|
家
抄
錄
妄
行
改
削
之
文.
非
從
原
書
中
見
也。
以
|
下
所
言
夢
東
語
錄.
及
彭
紹
升
諸
說。
似
皆
煉
丹
|
迴
視
成
仙
而
為
天
帝
所
轄.
殆
天
淵
相
隔
矣。
閣
|
彌
陀。
參
隨
海
眾。
當
即
徹
證
無
生.
速
登
補
處
矣。
|
生。
一
得
往
生.
則
便
超
凡
入
聖.
了
生
脫
死。
長
侍
|
生
信
發
願.
持
佛
名
號。
自
能
蒙
佛
慈
力.
接
引
往
|
以
己
見
不
到.
稍
生
一
念
疑
心。
仰
信
佛
祖
誠
言.
|
辦。
凡
淨
土
經
論.
當
急
急
研
窮.
依
教
奉
行。
不
可
|
窮
到
極
處.
尚
須
歸
宗
淨
土
法
門.
方
能
究
竟
了
|
且
從
簡
略。
以
彼
諸
法.
廣
大
深
遠。
不
易
研
窮。
即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2 |
觀
鼻
端
白
之
安
樂
自
在.
身
心
各
適
其
適
也。
以
|
立。
雖
亦
有
益.
然
長
時
合
掌.
甚
舜
吃
力。
固
不
如
|
著
手
尖.
當
是
鼻
端
之
訛。
此
或
是
二
林
居
士
所
|
愍
者。
至
云
回
光
返
照
之
法.
雖
無
大
礙。
兩
眼
看
|
時
之
虛
名.
不
懼
長
劫
之
實
禍.
如
來
稱
為
可
憐
|
人.
惑
誤
誤
人
之
罪.
非
口
筆
所
能
宣
也。
欲
圖
一
|
知
其
義.
妄
為
改
削.
以
作
己
法
之
證。
其
衊
理
誣
|
慧
命
經.
仙
佛
合
宗.
乃
其
甚
者。
引
人
之
語
而
不
|
斷
不
為
此
語。
正
眼
未
開.
援
正
入
邪.
諸
多
此
類。
|
成
佛
矣.
此
語
乃
以
念
佛
法.
作
煉
丹
法。
二
林
斷
|
一
處。
久
之
成
舍
利
子.
再
久
之
結
為
菩
提
珠.
而
|
相
續
一
心
不
亂.
才
能
一
氣
循
環.
精
氣
神
凝
聚
|
有
甚
焉。
所
云
阿
彌
陀
佛
四
字
易
念.
只
要
念
念
|
矣。
所
引
彭
二
林
居
士
語.
亦
與
此
同.
而
其
訛
更
|
耳。
今
亦
不
須
詳
辨.
祈
息
心
看
夢
東
語
錄
自
知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3 |
定
慧
力
所
成.
非
煉
精
氣
神
所
成。
此
殆
心
與
道
|
者.
係
梵
語。
此
云
身
骨.
亦
云
靈
骨。
乃
修
行
人
戒
|
要。
以
要
解
註
經.
故
居
其
首.
乃
尊
經
也。
言
舍
利
|
之
最
契
理
契
機
者.
匯
而
成
之。
共
十
種.
故
名
十
|
土
十
要
之
首。
淨
土
十
要.
乃
大
師
採
淨
土
著
述
|
之
妙
註.
實
為
修
淨
業
者
之
指
南。
其
書
載
於
淨
|
淨
土
之
嘉
賓
矣。
彌
陀
要
解.
為
自
有
此
經
以
來
|
下
蓮
蕊
敷
榮
於
珍
池.
臨
終
即
託
質
其
中.
而
為
|
若
於
此
書
能
一
踏
到
底.
諦
信
無
疑。
光
敢
保
閣
|
此
書
詞
理
精
妙.
為
蕅
益
省
庵
後
之
第
一
著
作。
|
會
晤
之
憾。
全
集
北
京
則
有.
南
方
唯
伊
庵
略
本。
|
專
示
淨
土
言
句.
於
南
方
流
通.
以
補
久
仰
無
緣
|
東
語
錄.
乃
錢
伊
庵
居
士.
於
夢
東
遺
集
中.
摘
其
|
不
外
馳
而
紛
動
耳。
此
係
最
初
之
淺
近
法
耳。
夢
|
初
心
習
定.
念
難
歸
一。
若
能
常
觀
鼻
端.
則
心
自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4 |
珠
而
成
佛
也。
丹
家
保
固
色
身.
謂
其
保
之
及
極.
|
成
佛。
未
聞
煉
精
無
神.
先
為
舍
利
子.
後
為
菩
提
|
故
以
己
丹
家
之
事.
妄
為
附
會
耳。
得
菩
提
道
則
|
煉
耳。
以
丹
家
見
佛
法
中
名
相.
不
究
本
而
著
跡。
|
力
所
成。
丹
家
不
知
所
以.
妄
億
是
精
氣
神
之
所
|
有
舍
利。
遂
群
收
之.
得
四
石
餘。
當
知
舍
利.
乃
道
|
之
日.
天
大
起
風.
煙
飛
三
四
十
里。
煙
所
到
處.
皆
|
悲
痛.
遂
於
像
前
得
舍
利
者。
長
慶
閑
禪
師
焚
化
|
人
皆
得。
有
一
遠
遊
未
歸.
及
歸
致
祭
像
前.
感
慨
|
針
下
得
舍
利
者。
又
有
死
後
燒
之.
舍
利
無
數.
門
|
龍
舒
淨
土
文
板.
板
中
出
舍
利
者。
又
有
繡
佛
經.
|
利。
又
有
志
心
念
佛.
口
中
得
舍
利
者。
又
有
人
刻
|
利
者。
又
雪
嚴
欽
禪
師
剃
頭.
其
髮
變
成
一
串
舍
|
身
肉
骨
髮
變
為
舍
利。
古
有
高
僧
沐
浴
而
得
舍
|
合.
心
其
佛
合
者
之
表
相
耳。
非
特
死
而
燒
之.
其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5 |
何
得
挽
正
作
邪.
作
掩
耳
盜
鈴
之
計。
引
人
之
言
|
夫
欲
煉
丹.
即
以
己
煉
丹
家
之
言
論
倡
導
即
已。
|
眼。
仙
佛
合
宗.
其
誣
謗
佛
法.
比
慧
命
經
為
更
甚。
|
之.
當
即
付
之
烈
火.
以
免
瞎
天
下
後
世
人
之
正
|
看
此
種
書
者.
皆
邪
正
不
分
之
流。
若
具
眼
者
見
|
板.
私
相
授
受。
恐
明
眼
人
知
之.
則
殃
禍
不
淺。
凡
|
千
古
第
一
高
人。
而
一
班
無
知
無
識
輩.
為
之
刻
|
改
其
字
句.
而
且
又
自
為
註。
其
意
欲
人
以
己
為
|
皆
以
己
意
妄
會.
以
作
煉
丹
之
證。
有
不
便
者.
則
|
出
家
為
僧.
而
種
性
邪
謬。
故
引
佛
經
中
文.
一
一
|
可
了
知。
慧
命
經.
係
清
初
魔
民
柳
華
陽
所
著。
彼
|
從
事
者.
皆
係
佛
教
之
所
破
除
者。
觀
四
念
處.
自
|
反
謂
佛
教
止
知
修
性.
不
知
修
命。
不
知
彼
之
所
|
家
所
謂
性.
所
謂
命.
皆
在
色
身
神
識
上
作
活
計。
|
則
可
成
佛。
此
其
證。
明
眼
人
見
之.
不
值
一
笑。
丹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6 |
此
山
豈
菩
薩
唯
在
普
陀.
不
在
他
處
乎。
一
月
麗
|
乃
菩
薩
應
跡
之
處.
欲
令
眾
生
投
誠
有
地
示
跡
|
何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何
身
而
為
說
法。
普
陀
山
者.
|
界.
普
現
色
身。
所
謂
但
有
利
益.
無
不
興
崇。
應
以
|
之
身。
雖
則
常
侍
彌
陀.
而
復
普
於
十
方
無
盡
法
|
佛
身.
而
復
普
現
菩
薩.
緣
覺.
聲
聞.
及
人
天
六
道
|
土.
而
復
垂
形
實
報
方
便
同
居
三
土。
雖
則
常
現
|
號
正
法
明。
但
以
慈
悲
心
切。
雖
則
安
住
常
寂
光
|
得
其
益
矣。
觀
世
音
菩
薩.
於
往
劫
中.
久
已
成
佛.
|
豈
好
辯
哉.
誠
恐
含
糊
其
詞.
致
閣
下
二
門
皆
不
|
田.
不
能
如
莊
復
真
之
直
下
捨
彼
而
取
此
耳。
光
|
此
之
流
迥
異。
若
不
分
辨.
則
尚
以
丹
法
為
負
郭
|
何
堪
詳
談。
但
以
閣
下
未
知
彼
此
之
源
雖
同.
彼
|
喪
心
病
狂.
求
升
反
墜
乎
哉。
此
等
本
不
足
挂
齒.
|
而
不
依
人
之
義.
既
慕
其
名
而
反
惡
其
實。
豈
非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7 |
海.
則
不
足
以
為
普
矣。
閣
下
於
佛
菩
薩
不
思
議
|
死
成
正
覺
之
門.
故
名
普
門
也。
若
菩
薩
唯
在
南
|
各
皆
可
獲
證
圓
通。
以
故
法
法
頭
頭.
皆
為
出
生
|
易
悟
處.
而
點
示
之。
如
六
根
六
塵
六
識
七
大.
各
|
有
萬
品。
不
執
定
一
法.
隨
於
彼
之
所
迷.
及
彼
之
|
就
路
還
家.
不
獨
立
一
門。
如
世
病
有
千
般.
則
藥
|
以
菩
薩
道
大
無
方.
普
隨
一
切
眾
生
根
性.
令
其
|
之
音
聲
而
施
救
護.
故
名
為
觀
世
音
也。
普
門
者.
|
中
由
觀
聞
性
而
證
圓
通.
果
上
由
觀
眾
生
稱
名
|
印
普
陀
山
志
序
自
知。
名
觀
世
音
者.
以
菩
薩
因
|
難
蒙
救
護
矣。
此
義
甚
深.
當
看
印
光
文
鈔
中.
石
|
時.
便
令
冥
顯
獲
益。
若
心
不
志
誠.
不
專
一.
則
便
|
生
之
心
如
水.
若
一
心
專
念
菩
薩.
菩
薩
即
於
念
|
現
全
月。
若
水
昏
而
動.
則
月
影
便
不
分
明
矣。
眾
|
天.
萬
川
影
現.
即
小
而
一
勺
一
滴
水
中.
各
各
皆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8 |
知
路
頭。
並
於
一
切
法
中.
見
其
法
法
圓
妙
不
至
|
之
利
益
大
小.
明
如
觀
火。
自
不
致
欲
了
生
死.
不
|
廣
傳
也。
閱
此.
則
禪
淨
之
界
限
分
明.
自
力
佛
力
|
初
機
頗
有
小
益。
以
故
蔚
如
為
之
屢
印.
而
期
其
|
終
春
初
出
書.
祈
購
而
閱
之。
雖
無
大
發
揮.
而
於
|
凡
各
處
分
館.
皆
為
代
售。
現
在
尚
未
出
書。
或
年
|
務
印
書
館
另
編
重
排.
兼
令
留
板。
而
本
館
又
謂
|
文
鈔.
二
本。
所
代
來
者.
已
經
散
了。
今
春
又
令
商
|
印
光
應
酬
筆
札.
兩
次
排
印
於
京.
名
印
光
法
師
|
知
其
若
何
修.
若
何
證
也。
又
徐
蔚
如
居
士.
裒
集
|
經.
淨
土
十
要.
淨
土
聖
賢
錄.
徹
悟
語
錄.
看
之。
自
|
說.
則
太
費
筆
墨。
當
請
無
量
壽
經.
觀
無
量
壽
佛
|
閣
下
究
竟
得
益
之
淨
土
法
門
之
事
也。
若
欲
詳
|
不
了
耳。
此
上
所
說.
乃
以
閣
下
所
問
而
談.
實
非
|
事
理.
概
未
究
心。
故
於
此
淺
近
之
事.
悉
皆
迷
悶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29 |
切
大
眾
前.
清
談
高
論.
令
人
悅
服。
少
有
為
了
生
|
今
人
研
究
佛
法.
多
多
皆
欲
作
一
通
家。
擬
於
一
|
佛
三
昧.
以
之
餉
一
切
有
緣
也。
不
勝
盼
望
之
至。
|
覿
其
面。
今
發
心
掩
關.
拒
絕
一
切.
當
必
親
證
念
|
行
頗
依
固
陋
者
之
本
分.
故
相
與
周
旋.
實
未
一
|
學
多
聞.
以
光
雖
固
陋.
而
其
居
心
頗
真
實.
其
修
|
不
敢
以
不
知
為
知.
而
妄
為
談
敘
也。
弘
一
師
博
|
於
佛
法
之
精
義.
禪
定
之
實
證.
則
非
光
所
知。
亦
|
所
問
訊
者.
然
祇
以
己
之
所
知
所
能
者
告
之。
至
|
問
學.
老
無
所
知。
近
三
二
年
每
有
謬
聽
人
言.
有
|
欣
忭。
但
以
晒
經
因
緣
不
暇
即
復.
歉
甚
光
少
失
|
為
摯
友。
今
又
欲
扳
光
為
蓮
池
會
中
法
契.
不
勝
|
閣
下
宿
根
深
厚.
慕
道
心
切。
又
與
弘
一
大
師.
向
|
復
尤
弘
如
居
士
書
|
無
所
適
從
耳。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0 |
慎
獨
存
誠。
不
效
近
世
通
人.
了
無
拘
束.
肆
無
忌
|
佛
名
號。
雖
在
暗
室
屋
漏.
加
對
佛
天。
克
己
復
禮.
|
佛
祖
誠
言.
的
生
真
信.
發
切
願。
以
至
誡
恭
敬.
持
|
一
切
經
論.
但
常
閱
淨
土
三
經.
及
十
要
等。
仰
信
|
導。
倘
能
於
此
二
書.
死
心
依
從。
則
即
無
暇
研
究
|
老
人
彌
陀
要
解.
實
為
千
古
絕
無
而
僅
有
之
良
|
理
周
到.
的
為
淨
宗
指
南。
再
進
而
求
之.
則
蕅
益
|
示.
精
切
之
極.
當
熟
讀
之。
而
夢
東
語
錄.
通
皆
詞
|
此
十
六
字
為
念
佛
法
門
一
大
綱
宗。
此
一
段
開
|
云.
真
為
生
死.
發
菩
提
心.
以
深
信
願.
持
佛
名
號。
|
光
不
妨
以
聞
於
古
人
者.
轉
以
告
閣
下
也。
夢
東
|
限
光
陰.
兼
營
世
事.
又
期
即
生
定
了
生
死
者。
則
|
大
通
家.
則
可
不
孤
所
期。
若
欲
即
俗
修
真.
以
有
|
之
知
見.
了
無
裨
益。
當
請
益
於
當
世
緇
素
中
之
|
死
特
學
佛
法
者。
閣
下
若
欲
作
第
一
等
人.
則
光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1 |
養。
即
曰
特
為
見
光.
亦
不
必
來。
文
鈔
此
番
所
印.
|
來
普
陀。
大
士
無
剎
不
現
身.
何
處
不
好
禮
拜
供
|
既
在
杭
卅.
便
可
息
心
辦
道。
何
須
待
香
會
過.
又
|
復
戚
智
周
居
士
書
一
|
世
通
病.
可
為
痛
哭
流
涕
長
太
息
者。
|
此
僥
倖。
況
褻
慢
之
過.
有
不
可
勝
言
者
乎。
此
舉
|
解
義
之
益。
而
其
業
消
智
朗.
徹
悟
自
心.
斷
斷
無
|
恭
敬
方
能
得
益。
若
不
恭
敬.
縱
得.
亦
不
過
依
文
|
光
蕪
鈔
中
已
備
言
之.
故
不
多
瀆。
看
經
一
事.
惟
|
之
利
益.
固
非
光
劣
知
劣
見
所
得
而
知
也。
餘
則
|
執
著.
為
疏
散
放
逸
作
遮
護
之
巧
符。
則
其
所
得
|
志
修
持。
於
主
敬
存
誠.
克
己
復
禮
等.
猶
欲
以
不
|
士
良
朋
矣。
如
於
淨
土
一
法.
不
能
死
盡
偷
心.
決
|
便
可
俯
謝
娑
婆.
高
預
海
會。
親
為
彌
陀
弟
子.
大
|
憚
之
派。
光
雖
生
死
凡
夫.
敢
為
閣
下
保
任
即
生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2 |
能
捨
此
別
修。
以
淨
土
一
法。
乃
徹
上
徹
下
之
法。
|
易
於
曉
了
耳。
然
雖
為
初
機.
即
做
到
極
處.
亦
不
|
之.
豈
光
所
杜
撰
乎
哉。
光
乃
傳
言
譯
語.
令
初
機
|
者
皆
佛
祖
成
言.
不
過
取
其
意
而
隨
機
變
通
說
|
師
西
來
大
意
︶
況
光
之
文
鈔.
文
雖
拙
樸。
所
述
|
動.
無
不
指
示
當
人
本
有
天
真。
︵
禪
宗
所
謂
祖
|
矣。
善
得
益
者.
無
往
而
非
益.
鴉
嗚
鵲
噪.
水
流
風
|
無
罪
愆。
若
褻
金
木
泥
綵
之
佛
像.
則
罪
過
彌
天
|
視
之.
則
亦
金
木
泥
綵
而
已。
然
褻
金
木
泥
綵.
則
|
造
之
佛.
以
真
佛
教
之.
即
可
成
佛。
以
金
木
泥
綵
|
誠
恐
視
為
卑
劣.
則
卑
劣
矣。
譬
如
金
木
泥
綵
所
|
無
損。
決
定
能
了
生
死
于
現
生.
侍
彌
陀
於
沒
後。
|
識
褊
淺.
無
大
發
揮。
然
能
依
之
而
行.
決
定
有
益
|
更
有
口
傳
心
授
之
祕
訣.
以
私
授
於
汝
乎。
光
學
|
有
九
十
餘
篇。
光
滿
腹
中
草
料.
通
通
倒
出
矣。
豈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3 |
生
死。
若
唯
悟
未
證
縱
悟
處
高
深.
奈
見
思
二
惑
|
不
能
即
了
生
死。
見
性
是
悟.
非
是
證。
證
則
可
了
|
正
脈.
且
作
緩
圖。
縱
親
見
如
來
藏
妙
真
如
性.
亦
|
行。
必
期
於
徹
頭
徹
尾.
了
無
疑
惑
而
後
已。
楞
嚴
|
唯
以
翻
閱
研
究
淨
土
為
事。
半
日
學
解.
半
日
學
|
所
能
比
擬
乎
哉。
汝
於
淨
土
修
法.
尚
未
了
了。
當
|
真
切.
決
定
可
生
淨
土。
其
為
孝
也.
豈
世
閒
之
孝
|
益
為
之
啟
迪。
令
其
信
心.
由
微
而
著。
倘
能
信
願
|
謝
謝。
令
嚴.
令
岳
母.
既
生
信
向。
當
時
以
淨
土
利
|
以
直
道
而
行
耳。
茲
既
寄
來.
當
以
為
作
福
之
資。
|
諦
人
情.
作
投
桃
報
李
之
儀。
爾
我
以
道
相
交.
當
|
已
住
伊
庵
等
情。
竊
念
汝
資
非
餘
裕.
何
須
效
世
|
光
順
師
至.
持
汝
手
書。
并
夏
布
蓮
子
交
光。
言
汝
|
復
戚
智
周
居
士
書
二
|
非
如
小
乘
之
法.
大
乘
便
不
用
以
修
習
也。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4 |
此
法.
利
益
超
勝。
遂
敢
於
一
切
人
前.
稱
性
發
揮.
|
非。
嗣
後
二
十
餘
年.
手
不
釋
卷.
專
研
淨
土。
方
知
|
廣
大。
唯
於
淨
土.
不
生
信
向。
後
因
大
病.
方
知
前
|
智
律
師.
深
通
台
教.
嚴
淨
毘
尼。
行
願
精
純.
志
力
|
光
文
鈔
文
字
雖
劣.
頗
能
示
人
修
持
門
徑。
昔
大
|
泛
然
學
時
人
研
究
佛
經.
只
期
作
一
通
家
而
已。
|
相
寄.
尚
不
一
一
全
閱。
光
固
知
汝
不
知
緩
急.
泛
|
研
楞
嚴.
及
各
經
論。
汝
昔
求
光
開
示.
光
以
文
鈔
|
酣
盰
哉。
倘
淨
土
法
門.
悉
皆
諦
信
深
知。
不
妨
再
|
之
名
聞.
以
充
體
面。
致
自
己
專
修
一
事.
竟
成
瞞
|
時
際.
有
限
精
神。
作
不
急
之
法
務.
企
得
大
通
家
|
世
界
中
人。
況
兼
現
世
國
界
危
岌。
尚
欲
以
危
險
|
疑。
真
信
切
願.
以
修
實
行。
則
決
定
往
生.
為
極
樂
|
不
通
楞
嚴.
倘
淨
土
法
門
能
仰
信
佛
言.
決
定
無
|
不
能
頓
斷.
則
三
界
輪
迴.
決
定
莫
由
出
離
矣。
若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5 |
復
戚
智
周
居
士
書
三
|
以
吾
言
為
河
漢
也。
|
暈
心
迷。
說
食
數
寶.
飢
寒
莫
濟。
知
好
歹
者.
決
不
|
如
世
尊
拈
華.
迦
葉
微
笑
矣。
否
則
入
海
算
沙.
腦
|
二.
心
佛
兩
忘.
親
證
念
佛
三
昧
後.
再
商
量。
則
可
|
至
於
微
心
辨
見.
破
陰
超
濁。
且
待
念
到
心
佛
不
|
念
念
自
性.
性
成
無
上
道。
此
居
士
所
當
致
力
者。
|
念
佛
法
門.
自
利
利
人。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反
|
宿
因。
末
世
眾
生.
無
論
上
中
下
根.
皆
當
以
勢
至
|
令
一
切
眾
生.
就
路
還
家。
故
令
二
十
五
聖.
各
陳
|
彼
來
意。
豈
真
能
顯
示
楞
嚴
之
要
義
乎。
如
來
欲
|
務
乎。
至
於
光
之
所
說.
不
過
塘
塞
差
事.
不
致
負
|
撐
門
庭.
何
須
先
研
楞
嚴.
不
以
歸
家
識
路
為
急
|
門
徑.
尚
未
認
清。
又
非
講
期
見
逼.
如
講
家
之
擬
|
了
無
怖
畏。
雖
則
三
歲
孩
子.
亦
會
念
佛。
汝
此
法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6 |
能
從
事。
倘
目
力
有
餘.
何
地
不
堪
纂
集。
而
必
欲
|
山
志
之
願.
若
非
大
士
冥
加.
俾
目
力
明
了.
斷
不
|
欲
以
將
盡
之
光
陰.
作
不
急
之
務
哉。
光
雖
有
修
|
無
裨
益
也。
現
今
世
道.
不
知
將
來
作
何
相
狀。
尚
|
死.
真
同
欲
以
畫
餅
充
飢。
必
致
途
窮
深
悔.
而
毫
|
教.
亦
只
是
口
頭
三
昧。
欲
以
此
口
頭
三
昧
了
生
|
於
此
仗
佛
力
一
法.
信
不
真.
靠
不
定。
即
深
通
宗
|
經
論
即
不
貫
通.
亦
可
頓
脫
煩
籠.
高
預
海
會。
若
|
非
淺
鮮。
普
賢
十
願.
文
殊
一
行.
若
能
精
修.
一
切
|
茫
無
所
從。
稍
聰
明
點.
或
致
宗
教
混
濫。
其
過
誠
|
公
案
為
事。
大
達
之
人.
或
得
其
益。
初
機
之
士.
將
|
隱
去.
以
慧
明
法
師.
脫
略
文
義.
專
以
援
引
宗
門
|
如
必
欲
寄
居
他
寺
亦
可。
至
於
聽
經.
不
須
往
靈
|
發
上
人.
發
生
淨
信。
下
可
率
其
妻
子.
同
沾
佛
恩。
|
光
意
欲
令
閣
下.
安
居
己
家.
即
俗
修
真。
上
可
感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7 |
佛
號.
其
知
見
之
淺
近
甚
矣。
佛
法
諸
宗
修
持.
必
|
避
處。
尚
猶
悠
忽
度
日.
不
能
專
志
求
救
於
一
句
|
但
未
燒
至
其
身。
轉
瞬
則
全
體
熾
然.
遍
界
無
逃
|
道
局
勢.
有
如
安
臥
積
薪
之
上。
其
下
已
發
烈
火.
|
事
便
寬
緩.
此
凡
夫
通
病
也。
然
當
今
之
時.
其
世
|
切
願.
方
有
篤
行.
禍
害
迫
切.
便
能
誠
懇.
優
游
無
|
淨
土
一
法.
以
信
願
行
三
法
為
宗。
唯
其
具
真
信
|
復
范
古
農
居
士
書
一
|
為
己
者.
其
繹
思
之。
|
大
巧
不
如
拙。
說
得
一
丈.
不
如
行
取
一
寸。
真
心
|
未
好.
亦
不
須
住
彼
聽
經。
古
人
云.
少
實
勝
多
虛.
|
另
拜
餘
師.
致
失
巨
益
也。
甯
波
觀
宗
諦
法
師
病
|
家.
當
另
禮
高
明
知
識.
斷
勿
以
光
為
隔
礙.
不
便
|
眷
屬。
切
勿
來
山.
以
致
彼
此
為
難。
至
於
必
欲
出
|
往
杭
借
居
他
所
耶。
祈
專
心
念
佛.
即
是
真
法
門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8 |
即
終
旦
理
持。
若
理
事
未
能
大
明.
一
聞
理
持.
便
|
之
方。
何
也.
以
明
理
之
人.
全
專
即
理。
終
旦
事
持.
|
勸
修
淨
業.
當
理
事
並
進.
而
尤
須
以
事
為
修
持
|
在
極
之
一
字
耳。
又
今
人
多
尚
空
談.
不
務
實
踐。
|
有
死
木
頭
人.
後
來
道
風.
輝
映
古
今.
其
利
益
皆
|
及
極.
則
能
所
情
見
消
滅.
本
有
真
心
發
現。
故
古
|
別.
全
是
知
解.
何
能
得
其
真
實
利
益。
唯
其
用
力
|
念.
則
有
能
有
所。
全
是
凡
情
用
事.
全
是
知
見
分
|
故
致
能
所
雙
忘.
一
心
徹
露。
行
若
未
極.
雖
能
觀
|
乎。
愚
謂
起
之
一
字.
義
當
作
極。
唯
其
用
力
之
極.
|
謂
但
看
金
剛
經.
即
能
明
心
見
性。
非
行
起
解
絕
|
皆
不
知.
方
能
大
徹
大
悟。
非
行
起
解
絕
乎。
六
祖
|
元
辰。
不
計
時
日.
常
為
參
叩。
待
至
身
心
世
界.
悉
|
宗
家
以
一
無
義
味
話
頭.
置
之
心
中.
當
作
本
命
|
到
行
起
解
絕.
方
有
實
益。
不
獨
淨
宗
修
觀
為
然。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39 |
此
雖
本
人
意
念
所
現.
其
權
實
于
主
造
化
之
神
|
善
惡
道
中.
亦
能
于
相
識
親
故
之
前.
一
為
現
形。
|
相
接.
或
有
言
論。
此
不
獨
中
陰
為
然。
即
已
受
生
|
等。
初
死
之
人.
能
令
相
識
者.
或
見
于
晝
夜。
與
人
|
三
途
六
道
中
去.
遲
則
或
至
七
七
并
過
七
七
日
|
坐
相
以
論
也。
中
陰
受
生.
疾
則
一
彈
指
頃.
即
向
|
中.
所
現
之
生
滅
相
而
言.
不
可
呆
作
世
人
之
死
|
生
等.
不
可
泥
執。
中
陰
之
死
生.
乃
即
彼
無
明
心
|
謂
靈
魂
者。
言
中
陰
七
日
一
死
生.
七
七
日
必
投
|
中
陰
者.
即
識
神
也。
非
識
神
化
為
中
陰.
即
俗
所
|
復
范
古
農
居
士
書
二
|
勸.
則
利
益
大
矣。
|
空
談
矣。
願
閣
下
以
圓
人
全
事
即
理.
為
一
切
人
|
持
念
之
情.
遂
執
理
廢
事。
既
廢
於
事.
理
亦
只
成
|
覺
此
義
深
妙。
兼
合
自
己
懶
惰
懈
怠.
畏
於
勞
煩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0 |
依
舊
仍
有
身
軀
之
情
具
在。
既
有
身
軀
之
情
見.
|
自.
并
其
事
之
關
係
之
利
益
耳。
中
陰
雖
離
身
軀.
|
種
事
古
今
載
籍
甚
多
然
皆
未
明
言
其
權
之
所
|
弼
佛
法.
翼
贊
治
道。
共
理
甚
微.
其
關
係
甚
大。
此
|
現
身
于
人
世.
陽
人
主
刑
于
幽
冥
等。
皆
所
以
輔
|
分
決
烈。
天
地
鬼
神.
欲
人
明
如
此
事。
故
有
亡
者
|
惡
者
其
心
亦
被
此
等
情
理
折
伏.
而
亦
不
至
十
|
佛
語
無
妄.
果
報
分
明。
不
但
善
者
益
趨
于
善.
即
|
由
證
明.
誰
肯
信
受。
由
其
有
現
形
相
示
等.
足
徵
|
惡
者
便
欲
窮
凶
極
欲
以
造
惡
矣。
雖
有
佛
言
無
|
邪
見
深
坑。
將
見
善
者
則
亦
不
加
惕
厲
以
修
德.
|
世
之
人.
同
陷
于
無
因
無
果.
無
有
來
生
後
世
之
|
朽
滅.
神
亦
飄
散
之
瞽
論.
必
至
群
相
附
和。
而
舉
|
虛
耳。
否
則
陽
間
人
不
知
陰
間
事。
則
人
死
形
既
|
祇。
欲
以
彰
示
人
死
神
明
不
滅.
及
善
惡
果
報
不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1 |
方
來.
代
識
隨
去
也。
欲
海
回
狂.
卷
三
第
十
二
頁.
|
係
有
父
母
交
媾
時.
代
為
受
胎。
迨
其
胎
成.
本
識
|
于
胎
中。
生
時
每
有
親
見
其
人
之
入
母
室
者.
乃
|
識
與
父
母
精
血
和
合。
是
受
胎
時.
即
已
神
識
在
|
說
苦
樂
事
者.
皆
其
神
識
作
用
耳。
投
生
必
由
神
|
陰。
若
已
受
生
於
六
道
中.
則
不
名
中
陰。
其
附
人
|
矣。
死
之
已
後.
尚
未
受
生
于
六
道
之
中.
名
為
中
|
相
為
宜。
此
可
見
一
切
諸
法.
隨
心
轉
變
之
大
義
|
宜。
然
承
生
人
之
情
見.
并
彼
亡
人
之
情
見.
便
適
|
只
取
其
與
衣
之
心。
其
大
小
長
短.
豈
能
恰
恰
合
|
各
隨
各
人
之
情
見
為
資
具。
如
焚
冥
衣.
在
生
者
|
顯
而
萬
德
圓
彰
矣。
其
境
界
雖
不
必
定
同.
不
妨
|
則
當
下
脫
體
無
依。
五
蘊
空
而
諸
苦
消
滅.
一
真
|
五
蘊
本
空.
仍
與
世
人
無
異。
若
是
具
大
智
慧
人.
|
固
須
衣
食
而
為
資
養。
以
凡
夫
業
障
深
重.
不
知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2 |
餘
年.
目
力
不
堪
為
用.
故
于
經
論
不
能
廣
引
以
|
議
處.
亦
是
諸
佛
神
通
道
力
不
思
議
處。
光
近
十
|
眾
生
雖
迷.
其
業
力
不
思
議
處.
正
是
心
力
不
思
|
受
胎
者.
為
常
途
多
分
耳。
三
界
諸
法.
唯
心
所
現。
|
附
彼
胎
體。
此
理
固
亦
非
全
無
也。
當
以
有
代
為
|
雖
未
盡.
識
已
投
生。
迨
至
將
生.
方
始
全
分
心
神
|
土。
惡
業
深
重
者.
人
臥
病
而
神
嬰
罰
于
幽
冥。
命
|
不
可
思
議。
如
淨
業
已
成
者.
身
未
亡
而
神
現
淨
|
此
種
情
事
耳。
此
約
常
途
通
論。
須
知
眾
生
業
力
|
為
居
士
陳
其
所
以.
圓
澤
之
母.
懷
孕
三
年。
殆
即
|
不
生
子.
何
可
為
喻。
光
只
期
理
明.
不
避
僭
越。
故
|
之
無
雄
者
也。
不
知
卵
之
無
雄
者.
即
令
雞
孚.
亦
|
卵.
有
有
雄
者.
有
無
雄
者。
未
有
識
託
之
胎
如
卵
|
中
理.
光
為
之
改
正
當
查
閱
之
原
答
云.
譬
如
雞
|
第
八
九
十
十
一
十
二
行.
曾
有
此
問。
原
答
頗
不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3 |
生
怨
家.
現
作
境
界。
既
最
初
因
地
不
真.
何
能
知
|
魔
胎。
因
茲
妄
欲
見
境.
心
益
躁
妄.
必
致
惹
起
多
|
現。
此
則
全
體
是
妄.
與
佛
與
心.
皆
不
相
應.
即
伏
|
小。
如
觀
境
不
熟.
理
路
不
清。
以
躁
妄
心.
急
欲
境
|
深
妙.
心
益
精
一。
能
如
是.
則
觀
想
之
益.
殊
非
小
|
外
來
唯
心
所
現.
不
生
取
著。
既
不
取
著.
則
境
益
|
深
知
是
心
作
佛.
是
心
是
佛.
及
心
淨
佛
現.
境
非
|
易.
不
致
或
起
魔
事。
如
欲
作
觀.
必
須
熟
讀
觀
經。
|
相。
就
四
法
中.
唯
持
名
一
法.
攝
機
最
普.
下
手
最
|
念
佛
一
法.
約
有
四
種。
所
謂
持
名.
觀
像.
觀
想.
實
|
復
吳
希
真
居
士
書
一
|
涅
槃
之
一
助。
則
法
門
幸
甚.
眾
生
幸
甚。
|
廣
長
舌.
以
因
果
報
應
為
轉
煩
惱
生
死.
成
菩
提
|
眾
生
之
大
事。
因
果.
教
化
之
大
權。
願
閣
下
不
惜
|
證。
然
其
理
固
非
妄
出
臆
見.
以
取
罪
戾
也。
死
生.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4 |
觀.
禪
宗
參
究
向
上
等
皆
是。
所
謂
念
自
性
天
真
|
乃
一
代
時
教.
一
切
法
門.
通
途
妙
行。
如
台
宗
止
|
移
之
志
者.
修
之
則
損
多
益
少。
至
於
實
相
念
佛.
|
明
白.
觀
境
熟
悉.
無
躁
妄
欲
速
之
心.
有
鎮
定
不
|
得
預
楞
嚴
法
會.
何
勝
慶
幸。
觀
想
一
法.
非
理
路
|
復
吳
希
真
居
士
書
二
|
行
之.
則
幸
甚。
|
消
除
躁
妄
魔
境
之
一
妙
法
也。
宜
竭
盡
心
力
以
|
用
心.
致
入
魔
境
也。
宜
自
詳
審。
又
志
誠
懇
切.
亦
|
名
號。
以
稱
名
易
故.
相
續
即
生。
誠
恐
或
有
不
善
|
粗
境
細.
觀
雖
成
就。
是
以
大
聖
悲
憐.
特
勸
專
持
|
反
損
也。
善
導
和
尚
云.
末
法
眾
生.
神
識
飛
颺.
心
|
之
何
矣。
須
自
量
根
性.
勿
唯
圖
高
勝.
以
致
求
益
|
附
體.
喪
心
病
狂。
縱
令
活
佛
現
身
救
度.
亦
末
如
|
其
魔
業
所
現。
遂
天
生
歡
喜.
情
不
自
安。
則
魔
即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5 |
心
性。
不
肯
生
信
發
願.
執
持
佛
號.
求
生
西
方
者.
|
勸
贊。
了
此
而
猶
欲
仗
自
力
以
斷
惑
證
真.
復
本
|
生
親
證。
以
此
之
難.
固
為
持
名
念
佛
之
一
格
量
|
之
證
之.
實
為
難
中
之
難。
非
再
來
大
士.
孰
能
即
|
迷
悟
之
所
以
耳。
如
是
念
實
相
佛.
說
之
似
易。
修
|
聖
階
位.
五
陰
魔
境。
無
非
顯
示
於
實
相
理.
順
背
|
餘
者
總
為
念
實
相
佛
法
門。
以
至
七
趣
因
果.
四
|
除
勢
至
圓
通.
正
屬
持
名.
兼
餘
三
種
念
佛
之
外。
|
不
妨
陰
入
界
大
行
布
羅
列。
所
示
二
十
五
圓
通。
|
悟
實
相.
則
覓
陰
入
界
大
之
相.
了
無
可
得。
而
亦
|
來
藏
妙
真
如
性。
乃
知
法
法
頭
頭.
咸
屬
實
相。
既
|
錯
認
消
息。
迨
其
悟
後.
則
示
以
陰
入
界
大.
皆
如
|
教。
何
以
言
之.
最
初
徵
心
辨
見.
唯
恐
以
妄
為
真.
|
法。
然
又
為
持
名
念
佛.
決
志
求
生
極
樂.
無
上
大
|
之
佛
也。
楞
嚴
一
經.
實
為
念
實
相
佛
之
最
切
要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6 |
佛
視
眾
生
皆
是
佛.
眾
生
視
佛
皆
是
眾
生。
佛
視
|
復
吳
希
真
居
士
書
三
|
修
心.
而
無
證
果
也。
|
致
以
好
高
務
勝.
離
持
名
以
修
實
相。
致
使
徒
有
|
固
當
若
自
若
他.
皆
期
以
即
持
名
而
實
相。
決
不
|
力
佛
力.
持
名
實
相
之
利
益
大
小.
亦
明
若
觀
火。
|
因
果
迷
悟
修
證
之
若
事
若
理.
明
如
觀
火。
而
自
|
實
相
之
理.
不
可
不
知。
息
心
研
究
楞
嚴.
則
凡
聖
|
可
以
志
大
言
大
而
成
辦
乎
哉。
宜
自
詳
審。
是
知
|
朋
等
之
果
報.
猶
其
上
焉
者。
了
生
脫
死
一
事.
豈
|
二
實
證
者。
能
得
蘇
東
坡.
曾
魯
公
陳
忠
蕭.
王
十
|
益
宏
深。
外
持
名
而
專
修
實
相.
萬
中
亦
難
得
一
|
之
一
大
法
門
也。
于
持
名
識
其
當
體
實
相.
則
其
|
事
即
理.
即
淺
即
深.
即
修
即
性.
即
凡
心
而
佛
心
|
無
有
是
處。
以
實
相
遍
一
切
法。
持
名
一
法.
乃
即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7 |
塗
毒
鼓.
遠
近
皆
喪。
食
少
金
剛.
決
定
不
消。
能
如
|
遠.
莫
能
形
容
也。
一
句
染
神.
永
為
道
種。
譬
如
聞
|
情
空.
復
還
本
有
而
後
已。
甚
矣.
佛
恩
之
廣
大
深
|
現。
由
玆
方
入
佛
法.
當
即
漸
種
善
根.
以
至
業
盡
|
待
其
業
報
盡
時.
往
劫
聞
佛
名
之
善
根.
當
即
發
|
揚
化。
無
宿
根
者.
當
乘
此
業
力.
永
墮
阿
鼻
地
獄。
|
佛
闢
佛
因
緣.
遂
復
歸
依
佛
法.
為
佛
弟
子.
代
佛
|
光
明.
而
形
自
己
之
淺
陋
而
已。
有
宿
根
者.
由
謗
|
快。
然
杲
日
當
空.
隻
手
焉
遮。
適
足
以
彰
佛
法
之
|
毀
謗。
必
期
于
佛
法
斷
滅.
了
無
聲
跡.
而
其
心
始
|
外
道.
及
此
方
拘
墟
僑
士.
莫
不
竭
盡
心
力.
多
方
|
佛
故。
眾
生
視
佛
皆
是
眾
生.
故
西
天
九
十
五
種
|
槃.
了
不
見
我
為
能
度.
眾
生
為
所
度.
以
彼
原
是
|
除
妄
業.
親
證
本
有
即
一
切
眾
生
皆
得
究
竟
涅
|
眾
生
皆
是
佛.
故
隨
順
機
宜.
為
之
說
法。
俾
得
消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8 |
與
陸
稼
軒
居
士
書
|
勉
行
之。
|
妙
理
也。
謂
古
今
無
人
者.
何
曾
夢
見。
祈
諦
信
而
|
地
所
有
種
種
形
色
音
聲.
無
非
第
一
義
諦
實
相
|
即
能
得
益。
即
石
頭
碌
磚。
燈
籠
露
柱.
以
及
遍
大
|
人。
若
能
念
念
返
究
自
心.
不
但
如
來
所
說
諸
法.
|
切
宜
痛
除。
否
則
如
貯
醍
醐
于
毒
器
中.
便
能
殺
|
九
天
之
上。
察
其
心.
卑
入
九
地
之
下。
如
是
習
染.
|
不
足
為
法。
未
得
謂
得.
未
證
謂
證。
聽
其
言.
高
出
|
佛
再
來.
或
法
身
菩
薩
示
現
者。
彼
皆
以
為
庸
常.
|
之
人.
不
入
己
目。
即
千
數
百
年
之
高
僧.
多
有
古
|
親
得。
從
茲
自
高
位
置.
藐
視
古
今。
且
莫
說
現
今
|
以
世
智
辨
聰
之
資.
研
究
佛
學。
稍
知
義
路.
便
謂
|
往
而
非
益。
甘
受
損
者.
無
往
而
非
損。
今
之
人
每
|
是
生
信.
是
謂
正
信。
爾
宜
勉
之。
又
善
得
益
者.
無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49 |
訓。
如
莊
居
士
志
在
流
通.
當
一
掃
文
人
習
氣.
字
|
竟
為
無
事
生
事.
勞
而
無
功。
生
今
反
古.
聖
有
明
|
蟲
文
鳥
書
為
正
體.
則
吾
無
由
置
喙
矣。
否
則
畢
|
字.
不
知
幾
何
變
更.
方
成
此
體。
君
既
好
古.
宜
從
|
字
何
須
特
改。
且
古
體
亦
非
當
日
蒼
頡
所
制
之
|
古
人
字
作
入.
人
字
作
人。
如
人
入
不
能
改.
則
餘
|
泥
古。
如
必
欲
從
古.
且
請
先
從
人
入
二
字
改
起。
|
可
用
矣。
楊
仁
山
破
泥
古
者
曰.
字
須
遵
時.
何
必
|
行
正
體.
皆
不
堪
用。
則
字
字
皆
須
更
換.
無
一
字
|
陳
等.
則
有
違
時
之
失。
如
必
曰
悉
依
古
文.
即
時
|
魔
作
磨.
懸
作
縣.
瑪
瑙
硨
磲
作
馬
腦
車
渠.
陣
作
|
體
變
體
等.
則
有
從
俗
之
弊。
又
有
執
泥
古
體.
如
|
文
人
習
氣。
于
流
通
法
道.
似
有
未
合。
如
俗
體
帖
|
其
筆
法
堅
勁
精
秀.
不
勝
欽
佩。
但
其
用
筆.
猶
有
|
昨
晚
鶴
年
居
士.
持
來
莊
居
士
所
書
法
華
經。
見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
|
50 |
|
|
|
|
者.
不
能
知
也。
|
逐
一
齊
閱。
其
中
有
三
四
字.
隨
便
標
出。
餘
未
閱
|
堪
圓
滿
矣。
光
目
力
不
給.
兼
以
略
無
閒
暇.
未
能
|
將
中
縫
宜
書
之
字.
按
頁
補
足
則
書
經
功
德.
方
|
後
遇
不
通
佛
法
之
人.
便
成
顛
倒
錯
亂
之
咎。
祈
|
然。
即
紛
亂
亦
不
難
整
理。
何
可
不
依
此
法.
以
致
|
中
縫
必
須
書
經
名
卷
數
頁
數.
俾
閱
者
一
目
了
|
家
中.
以
為
後
世
子
孫
作
遺
念
可
也。
又
凡
書
經。
|
起
信
心。
光
雖
固
陋.
當
為
序
贊。
此
本
且
請
保
存
|
一
畫.
皆
可
為
法。
則
刊
而
傳
之.
令
見
者
聞
者.
發
|
字
遵
時。
凡
諸
破
體
俗
體
等.
一
概
不
用。
俾
一
筆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