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擬
答
某
居
士
書
|
復
無
錫
尤
惜
陰
居
士
書
|
復
弘
一
法
師
書
|
復
永
嘉
周
群
錚
居
士
書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九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八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七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六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五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四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三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二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一
|
|
印
光
大
師
文
鈔
︵
增
廣
正
編
卷
第
一
︶
之
五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 |
心。
以
佛
祖
誠
言
可
憑
故。
若
問
他
人
效
驗.
便
是
|
效
驗。
縱
舉
世
之
人.
皆
無
效
驗.
亦
不
生
一
念
疑
|
行
淨
土.
有
決
定
不
疑
之
理。
何
必
要
問
他
人
之
|
真
不
真
皆
在
自
己
努
力.
依
教
與
否
耳。
至
于
修
|
止
口
會
說
話.
亦
可
為
真
念
佛
人。
去
此
兩
種.
則
|
作
真
念
佛
人。
而
一
無
所
知
一
無
所
能
之
人.
但
|
括
一
大
藏
教.
罄
無
不
盡。
通
宗
通
教
之
人.
方
能
|
法
法
皆
靈。
心
不
至
誠.
法
法
不
靈。
一
句
佛
號.
包
|
主
亦
非
主
矣。
準
提
大
悲.
豈
有
優
劣。
心
若
至
誠.
|
助
亦
歸
主。
若
泛
泛
然
無
所
分
別.
一
目
視
之.
則
|
念
佛
之
人.
亦
非
不
可
持
咒。
但
須
主
助
分
明.
則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一
|
|
|
與
高
鶴
年
居
士
書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3 |
耳。
其
書
中
所
示
之
法.
凡
夫
皆
可
依
之
而
修。
其
|
二
空
法.
證
實
相
理.
正
此
初
發
心
菩
薩
之
身
分
|
恐
汝
著
魔.
故
詳
示
其
身
分.
令
汝
了
然
無
惑。
悟
|
法
證
實
相
理.
便
踴
躍
歡
喜.
即
欲
擔
荷。
︵
光
︶
|
發
心
修
行
者
而
已
乎。
汝
見
金
輪
所
示
悟
二
空
|
群
機.
上
求
下
化。
汝
將
謂
初
發
心
即
凡
夫
之
初
|
解
脫
德。
故
能
於
十
方
世
界.
現
十
法
界
身.
普
應
|
身
德。
了
因
慧
心
發.
證
般
若
德。
緣
因
善
心
發.
證
|
︵
約
別
教
則
是
初
地
︶
以
正
因
理
心
發.
證
法
|
則
乃
是
三
心
圓
發
三
德
圓
證
之
圓
初
住
菩
薩.
|
修
法。
其
言
初
發
心
菩
薩。
雖
該
攝
一
切
凡
夫.
實
|
師.
可
不
哀
哉。
隨
自
意
三
昧.
乃
從
凡
至
聖
通
途
|
自
己
中
心
無
主.
專
欲
以
效
驗
人
言
為
前
途
導
|
濟
事。
英
烈
漢
子.
斷
不
至
捨
佛
言
而
取
信
人
言。
|
信
佛
言
未
極.
而
以
人
言
為
定。
便
是
偷
心.
便
不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4 |
能
解
脫。
此
數
語
簡
略
之
極.
而
意
義
宏
深。
祈
與
|
緣。
若
不
從
根
本
上
一
刀
兩
斷.
則
心
緣
紛
紛.
何
|
昧
謂
空
無
所
有
性。
既
無
所
有.
故
無
從
用
其
攀
|
身
不
觀
一
切.
唯
觀
無
緣。
無
緣
者.
即
隨
自
意
三
|
將
原
經
寄
去。
古
字
雖
不
錯.
亦
不
宜
用。
至
言
觀
|
可。
已
與
蔚
如
言
之。
而
其
錯
字
等
未
暇
標
示.
當
|
觀
經
初
首
三
種
淨
業
之
流.
刻
以
傳
世.
亦
無
不
|
人
事
叢
沓.
力
不
暇
及.
且
待
來
年。
十
往
生
經.
乃
|
頌
揭
出.
令
閱
者
得
其
綱
要。
已
與
蔚
如
言
之。
而
|
者
宜
知
之、
︶
大
有
發
明。
︵
光
︶
欲
取
此
義
為
|
︵
︵
四
︶
此
四
句
乃
佛
法
綱
要、
看
經
修
行
|
施.
︵
二
︶
三
輪
體
空.
︵
三
︶
一
道
清
淨
之
義。
|
視
之。
於
無
所
住
生
心.
︵
一
︶
不
住
法
而
行
布
|
通.
尚
不
能
彀.
何
況
凡
夫。
其
書
另
刻
出
時.
當
諦
|
所
示
之
身
分.
且
莫
說
凡
夫。
聲
聞
緣
覺
具
大
神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5 |
門
非
無
見
處。
但
以
不
肯
深
研
教
理.
兼
亦
絕
末
|
高
超.
文
字
美
妙.
亦
可
壽
梓
流
通。
王
幻
如
於
宗
|
等
法.
便
成
謗
宗
及
謗
佛
謗
法
矣。
馬
僧
摩
見
地
|
家
不
提
此
等
修
證
道
理.
遂
謂
宗
家
全
不
用
此
|
剋
果.
斷
惑
證
真.
皆
密
自
修
持
耳。
門
外
漢
見
宗
|
宗
家
提
倡.
唯
指
本
分.
此
外
概
不
闡
發。
其
修
因
|
言
句
中
捉
摸
卜
度.
以
致
兩
失
其
益。
不
可
不
知。
|
人
心
見
性
成
佛
之
道。
吾
人
專
修
淨
業.
勿
于
彼
|
板
流
通.
以
為
禪
家
法
寶。
然
此
乃
唯
發
揮
直
指
|
道
也。
其
語
錄
皆
痛
快
直
捷.
豁
人
心
目。
可
以
刊
|
無
賴
之
徒
出
家
者
固
皆
破
壞
佛
法
之
魔
王
外
|
謂
不
枉
讀
書
學
道
耳。
世
有
真
儒.
方
有
真
僧。
彼
|
法
幢
和
尚.
宿
具
靈
根。
初
為
真
儒.
後
為
真
釋。
可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二
|
蔚
如
言
之。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6 |
何
嘗
有
任
運
隨
緣
自
樂
天
真
之
意。
此
等
人
亦
|
古
之
高
人
而
已。
此
全
體
是
凡
夫
生
死
結
業
心.
|
出
朝
代
及
年
號
者.
皆
其
意
欲
後
世
謂
己
是
上
|
經
中
實
理
實
事
以
自
盲
盲
人
耳。
其
始
終
不
露
|
藥.
致
令
無
知
無
識
者.
學
此
空
套
子
話.
反
撥
棄
|
禪
宗
之
行.
實
未
措
辦。
故
致
不
知
時
務.
妄
投
法
|
昔
時
鏡
花
集
中
之
言。
其
禪
宗
之
意.
實
有
所
得。
|
不
念
佛.
亦
不
看
經。
其
明
心
錄
中
所
說.
半
皆
彼
|
一
言
相
交。
問
其
常
與
相
晤
者.
彼
何
行
持。
言
亦
|
行
不
相
應.
於
此
可
見。
︵
光
︶
曾
見
其
人.
未
與
|
與
化
聞
為
知
己.
擬
欲
剃
染.
因
家
事
促
歸。
其
言
|
歸
家.
而
遂
復
為
居
士。
初
冊
中
謂
丙
申
至
普
陀.
|
寺
住
持
化
聞
和
尚
座
下
披
剃。
未
受
戒.
居
半
載
|
其
人
於
光
緒
廿
一
年
乙
未
春
至
普
陀.
於
法
雨
|
親
近
知
識.
故
祇
成
一
箇
宗
門
文
字
知
見
而
已。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7 |
序.
於
初
發
心
菩
薩.
約
大
心
凡
夫.
通
說。
約
圓
教
|
一
井
量
之
青
天
而
已。
隨
自
意
三
昧
校
正
重
刻
|
大
悟
地
位.
其
立
言
決
難
無
弊。
譬
如
井
蛙.
祇
見
|
稱
性
圓
滿.
故
示
其
圓
修
也。
要
之
人
未
到
大
徹
|
向
淨
土
者。
恐
上
根
人
行
墮
一
偏.
致
福
慧
不
能
|
歸
一.
故
示
其
專
修
也。
永
明
令
人
萬
善
齊
修.
回
|
持
名.
莫
修
雜
業
者。
恐
中
下
人
以
業
雜
致
心
難
|
根
器
不
一.
致
諸
祖
立
法
不
同。
善
導
令
人
一
心
|
一
錯
到
底。
當
云
淨
土
法
門.
修
有
專
圓。
由
眾
生
|
專
一
心。
永
明
萬
善
圓
修.
何
名
遮
專
一
心。
直
是
|
遮
表
一
心.
亦
屬
謬
論。
善
導
專
修
淨
業.
可
名
表
|
分
之
閑
事
乎。
卍
蓮
淨
土
詩
小
序.
前
兩
行
發
明
|
吾
行
吾
道
即
已。
那
有
閒
工
夫
論
他
家
不
關
己
|
謗.
恐
人
困
我
謗
而
謂
彼
為
全
非。
但
子
守
子
法.
|
不
可
讚.
恐
人
因
我
讚
而
認
彼
為
全
是。
亦
不
須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8 |
知
子
弟
之
成.
唯
在
家
教。
凡
屬
子
女.
必
須
從
幼
|
玆
知
欲
居
通
州
之
意。
雖
志
在
成
就
子
弟.
而
不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四
|
此
意.
轉
告
一
切
知
交。
|
名
號.
自
于
一
切
時
一
切
處.
常
蒙
覆
被
矣。
宜
以
|
迷
背
錯
過.
孤
負
慈
恩。
倘
能
常
念
觀
世
音
菩
薩
|
起
心
動
念
處.
顯
大
神
通.
演
說
妙
法。
無
奈
眾
生
|
遍
界
以
應
感
乎
哉。
觀
音
菩
薩.
常
在
一
切
眾
生
|
可
在
家
供
養
恭
敬
禮
拜。
豈
菩
薩
唯
在
普
陀.
不
|
未
曾
來
過.
一
瞻
菩
薩
道
場
則
可。
已
經
來
過.
便
|
來。
來
則
曠
功
費
日
耗
財.
於
己
於
他.
均
無
利
益。
|
普
陀
已
來
過
幾
次.
當
在
家
息
心
念
佛.
不
可
常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三
|
屈
二
種
過
愆
矣。
|
初
發
心
住
菩
薩.
正
說。
了
此
則
不
生
我
慢
與
退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9 |
塊
紙
方.
祗
寫
一
字.
不
可
兩
面
俱
寫。
若
兩
面
寫.
|
字
通
文
理、
則
所
生
子
女、
便
易
為
學
矣、
︶
每
一
|
斷
不
可
不
識
字、
不
通
文
理、
母
尚
宜
胎
教、
若
識
|
先
令
認
字
塊。
︵
女
子
雖
不
必
令
其
造
大
學
問、
|
今
之
計.
子
女
當
能
言
語
知
人
事
時.
即
於
家
庭
|
聖
希
賢
之
無
上
祕
訣。
舍
是
而
求.
皆
其
末
耳。
為
|
知
誠
意
正
心
而
起.
同
一
臭
味。
此
儒
門
教
人
希
|
家
邦。
與
大
學
欲
治
天
下
國
家
者.
必
從
格
物
致
|
為
之
肇
也。
文
王
刑
于
寡
妻.
至
于
兄
弟.
以
御
于
|
害
生
靈.
毀
滅
道
義
者。
其
原
皆
由
初
無
家
教
以
|
學
富
五
車.
而
其
所
作
所
為.
皆
仗
此
聰
明.
以
毒
|
個
文
字
工
人.
儒
門
敗
類
而
已。
世
有
才
高
北
斗.
|
無
天
姿
無
善
教。
即
有
天
姿
有
善
教.
亦
祗
成
得
|
書.
方
有
受
益
之
基。
倘
自
幼
任
性
而
慣。
且
無
論
|
教
以
孝
弟
忠
信.
勤
儉
溫
恭。
至
其
長
而
入
學
讀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0 |
守
此
不
替、
︶
如
金
入
模.
如
水
有
隄。
豈
有
不
能
|
代
以
來、
遵
行
二
書、
其
家
狀
元
甚
多、
然
皆
終
身
|
而
責
之。
︵
彭
二
林
居
士
家、
科
甲
冠
於
江
浙、
歷
|
而
獎
之。
合
於
不
善
者.
則
指
其
二
書
之
不
善
者
|
其
日
用
行
為.
合
於
善
者.
則
指
其
二
書
之
善
者
|
騭
文.
感
應
篇.
令
其
熟
讀.
為
其
順
字
面
講
演
之。
|
能
儉
約.
斷
不
至
奢
侈
暴
殄。
及
能
讀
書.
即
將
陰
|
義。
倘
再
如
此.
定
遭
撲
責.
決
不
放
過。
如
此
則
自
|
賤
輕
重.
必
須
告
其
來
處
不
易.
及
折
福
損
壽
等
|
美。
但
凡
拋
撤
五
穀
及
損
壞
什
物.
無
論
物
之
貴
|
勤。
︵
如
酒
掃
執
侍
等
︶
凡
飲
食
衣
服.
勿
令
華
|
歌
之
弊。
凡
彼
力
能
為
者.
必
須
令
其
常
做
以
習
|
讀
書
時.
凡
讀
過
者.
通
皆
認
得.
不
致
有
祗
記
口
|
字.
又
須
遍
認
一
二
過。
不
上
年
餘.
便
認
許
多。
後
|
則
便
同
記
口
歌
矣。
日
限
幾
字.
每
日
將
認
過
熟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1 |
俱
好、
故
可
取、
︶
但
不
如
安
士
全
書
之
貫
通
佛
|
議
論.
悉
皆
超
妙。
︵
有
三
幾
處
微
有
礙、
然
大
體
|
於
有
正
書
局
去
請。
不
知
已
請
與
否。
此
書
文
筆
|
雷
至
寓.
令
為
汝
帶
一
部
去。
彼
令
途
餘
人.
言
當
|
應
彙
編
十
三
部
送
人.
雲
雷
亦
送
一
部。
次
日
雲
|
他.
實
不
外
此
老
僧
常
談
也。
又
前
在
揚
州
請
感
|
有
為。
無
天
姿
者.
亦
為
良
善。
獨
善
兼
善.
自
利
利
|
時
乖.
無
由
上
進
矣。
能
如
是.
則
有
天
姿
者.
自
能
|
入
現
學
校.
以
開
其
眼
界.
識
其
校
事。
不
致
動
與
|
文
字
道
理.
皆
不
被
邪
說
俗
論
所
惑。
然
後
令
其
|
先
讀
四
書
及
五
經
耳。
待
其
學
已
有
幾
分.
舉
凡
|
合
數
家
請
一
文
行
兼
優
深
信
因
果
之
師.
令
其
|
則
可
矣。
然
讀
書
之
時.
不
可
即
入
現
設
學
校。
宜
|
此
而
不
講.
欲
成
全
人.
除
非
盂
子
以
上
之
天
姿
|
成
器.
仍
舊
橫
流
之
理
乎。
人
之
為
人.
其
基
在
此。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2 |
弊
也.
則
各
有
所
失。
若
能
取
其
益.
不
致
成
弊.
則
|
不
相
合.
而
內
情
實
各
有
所
主.
各
有
所
長。
及
其
|
大
通
佛
法.
方
期
由
茲
深
信
淨
土。
故
致
表
面
似
|
了
漢.
其
教
人
亦
以
自
了
漢
之
法
則。
彼
乃
欲
人
|
蔚
如
所
說.
頗
有
道
理。
但
爾
我
乃
無
知
無
識
自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五
|
易
令
人
警
惕、
止
有
二
本、
︶
|
刻
彭
希
涑
二
十
二
史
感
應
錄、
係
正
史
事
實、
最
|
將
來
必
能
得
實
用
而
釋
親
憂
矣。
︵
王
雷
夏
曾
|
年
子
女。
今
將
此
寄
來.
以
企
依
此
訓
誨
其
子
女.
|
直
同
白
話。
但
順
文
一
念.
其
義
自
顯。
最
宜
於
幼
|
一
本
感
應
篇
直
講。
此
書
係
大
通
家
所
著.
其
註
|
首
未
刻
感
應
篇
文.
令
其
補
刻。
因
尋
其
書.
遂
遇
|
不
易
與
婦
孺
開
導。
︵
光
︶
於
揚
州.
因
見
此
書
|
法
耳。
除
安
士
全
書
之
外.
當
推
此
為
第
一。
然
此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3 |
日
盡
人
皆
貽.
盡
人
皆
受
我
此
殘
羹
餿
飯.
方
愜
|
轉
相
施。
否
則
任
伊
取
龍
肝
鳳
髓
以
自
資
補。
豈
|
殘
羹
餿
飯
以
自
資
養。
有
不
嫌
酸
臭
者.
不
妨
展
|
既
不
豎
大
法
幢.
檢
得
大
富
長
者
門
首
所
棄
之
|
立
業。
或
多
種
貨.
亦
不
過
通
裕
興
立
而
已。
吾
人
|
有
專
售
之
貨。
或
一
種
貨.
亦
可
通
商
裕
國.
興
家
|
則
告
之.
違
則
令
其
別
參
高
人。
如
市
間
店
鋪.
各
|
但
︵
光
︶
事
體
甚
多.
無
暇
詳
述。
彼
請
問
者.
合
|
古
人.
反
致
彼
此
受
損
矣。
汝
書
說
得
亦
甚
有
理。
|
地。
此
之
派
頭.
斷
不
可
學。
學
之
則
是
令
人
疑
藐
|
奈
何
而
已.
蔚
如
兩
書.
過
譽
不
慧.
令
人
慚
惶
無
|
佛
尚
不
能
度.
吾
儕
縱
設
種
種
法.
亦
將
曰
奈
何
|
以
期
自
利
兼
以
利
於
有
緣
者.
則
可
耳。
無
緣
者
|
法.
後
人
尚
依
之
成
弊.
況
吾
儕
乎。
但
各
守
一
法.
|
法
門
之
大
幸
也。
然
而
難
矣。
如
來
諸
祖
所
立
之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4 |
修.
愈
修
愈
遠。
修
極
而
永
墮
惡
道.
墮
而
了
無
所
|
修
愈
近。
修
極
而
徹
證.
證
而
了
無
所
得。
逆
性
而
|
迥
異。
即
修
德
也。
修
德
有
順
有
逆.
順
性
而
修.
愈
|
即
性
德
也。
有
妄
恕
執
著.
離
妄
想
執
著.
則
生
佛
|
執
著.
不
能
證
得。
是
知
智
慧
德
相.
乃
生
佛
所
同。
|
云.
一
切
眾
生
皆
具
如
來
智
慧
德
相.
但
因
妄
想
|
之
嘉
男.
賜
自
佛
天
也。
不
勝
欣
慰.
賀
賀。
華
嚴
經
|
嘉
夢
奇
特.
必
有
嗣
書
香
而
繩
祖
武.
出
類
拔
萃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六
|
不
相
應.
有
名
而
無
實
耳。
|
以
了
生
死。
吾
之
不
通.
亦
何
愧
哉。
所
愧
者
言
行
|
以
此
為
準。
吾
法
法
不
通.
但
肯
念
佛.
亦
可
仗
之
|
育.
乃
如
來
出
世
事。
如
來
降
跡
為
善
知
識.
亦
不
|
貨
者
或
亦
折
本。
弘
法
利
生.
何
獨
不
然。
千
機
並
|
吾
心
哉。
市
間
專
售
一
貨
者
往
往
超
家.
俱
售
眾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5 |
因
也。
若
恣
意
妄
為
則
反
是。
了
此
則
欲
愚
者
賢.
|
持.
則
前
因
不
足
恃。
是
以
現
因
為
因
而
消
滅
前
|
前
因
之
難
轉
也。
人
定
者
亦
可
勝
天.
謂
兢
業
修
|
前
因
所
定
也。
前
因
俗
所
謂
天。
天
定
者
勝
人.
謂
|
憑
也。
袁
了
凡
頗
會
此
義。
故
一
切
所
享
者.
皆
非
|
有
不
即
世
而
身
戮
門
滅
者
哉。
是
親
得
者
皆
無
|
天
子.
與
夫
位
極
人
臣
聲
勢
赫
奕
之
宰
輔
地
位.
|
累
劫。
若
不
修
德.
即
親
身
做
到
富
有
天
下
貴
為
|
大
聰
明
大
學
問
人.
弄
得
前
功
盡
棄.
尚
且
遺
害
|
古
今
人
不
知
隨
心
造
業
隨
心
磚
業
之
義。
多
少
|
不
能
由.
不
妨
鑿
巖
設
切
砌.
絕
頂
亦
可
直
到
矣。
|
無
憑
據
者
亦
可
有
憑
據。
如
山
之
高
不
可
登.
人
|
一
皆
可
自
作
主
宰。
則
有
憑
據
者
亦
可
無
憑
據.
|
者
可
壽。
富
貴
貧
賤.
及
與
子
孫
之
蕃
衍
滅
絕.
一
|
失。
了
此
則
愚
者
可
賢.
賢
者
可
愚.
壽
者
可
夭.
夭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6 |
敢
不
信。
則
錯
之
多
多
矣。
內
有
禪
宗
祕
密
了
義
|
祖
之
上。
切
不
可
以
二
林
居
士
尚
信
乩.
吾
人
何
|
靈
鬼.
絕
少
真
仙。
縱
是
真
仙.
豈
能
超
於
諸
佛
諸
|
皆
悉
可
依
從。
必
有
從
乩
違
教
之
失。
乩
中
多
係
|
時
也.
此
一
時
也。
倘
執
著
乩
語
皆
悉
與
教
吻
合.
|
吻
合。
若
肯
依
之
而
行.
自
能
得
大
利
益。
然
彼
一
|
耳。
二
林
居
士
最
信
扶
乩.
所
錄
乩
語.
實
皆
與
教
|
人
受
病
之
處.
今
不
得
不
為
汝
說.
餘
人
當
從
略
|
錯
訛。
其
書
誠
為
淨
宗
之
一
大
護
衛。
然
亦
有
令
|
如
諸
人
不
子
細
體
貼
處。
其
校
對
頗
精
細.
不
見
|
一
行
居
集.
其
刻
字
跡
過
細.
少
刷
數
千
部.
此
蔚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七
|
也
已。
|
善
教
而
已。
可
不
以
努
力
栽
培.
以
祈
嘉
夢
有
據
|
庸
平
者
超
拔.
皆
在
自
己
之
存
心
修
德
與
隨
時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7 |
句
亦
可。
特
為
賀
歲
數
千
里
轉
致
一
片.
則
不
如
|
須
賀。
此
世
諦
人
情
之
俗
套.
如
有
因
緣.
隨
便
提
|
送
片
相
賀.
豈
非
無
事
生
事。
即
堯
曆
過
年.
亦
不
|
爾
我
世
外
人.
何
須
賀
節
賀
歲。
陽
曆
過
年.
何
亦
|
跋。
流
通
佛
法.
大
非
細
故.
豈
可
不
慎
之
於
始
哉。
|
倡
導
之
也。
若
︵
印
光
︶
刻
此
書.
斷
不
刻
此
一
|
流
弊
之
無
窮。
將
有
以
邪
說
作
正
教.
皆
此
一
跋
|
正
重
刻.
此
二
林
之
智
只
知
其
有
益.
而
不
知
其
|
則
誤。
︵
光
︶
因
燒
之
以
滅
禍
胎。
二
林
為
之
校
|
通
家
看
之
固
有
益.
不
通
家
以
此
准
一
切
乩
語
|
經.
并
淨
宗
合
會
禪
淨
二
宗
之
語
句
以
湊
成
之。
|
是
摘
取
楞
嚴
華
嚴
圓
覺
金
剛
等
經.
及
六
祖
壇
|
有
一
本.
︵
光
︶
曾
看
一
過.
其
語
實
無
過
咎。
但
|
而
啟
後
人
濫
漫
柱
撰
之
端
也。
此
經
法
雨
先
亦
|
經
跋.
謂
為
的
係
佛
說。
此
二
林
之
差
別
智
未
開.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8 |
謂
我
與
佛
同.
而
了
無
所
用
其
若
修
若
證。
遂
放
|
三
無
差
別
之
理.
或
由
閱
教
參
宗.
悟
及
此
理。
遂
|
行
之
維
艱。
世
有
一
班
掠
虛
漢.
聞
得
心
佛
眾
生
|
地.
如
母
子
相
會.
永
樂
天
常
矣。
雖
然.
知
之
匪
艱.
|
可
深
入
淨
宗
法
界.
一
生
取
辦.
一
超
直
入
如
來
|
心
上.
發
決
定
往
生
之
願.
行
決
定
念
佛
之
行。
庶
|
迷
背
之
所
致
也。
如
是
信
心.
可
為
真
信。
從
此
信
|
之
眾
生。
心
既
是
一
而
凡
聖
天
殊
者.
由
我
一
向
|
生。
了
知
彌
陀
乃
我
心
中
之
佛.
我
乃
彌
陀
心
中
|
我
違
彌
陀
行
願.
以
故
長
劫
恆
淪
六
道.
永
作
眾
|
宗
各
書。
方
知
彌
陀
為
我
發
願
立
行.
以
期
成
佛。
|
生
死
了
手.
非
一
門
深
入.
不
克
濟
事。
因
研
閱
淨
|
接
手
書.
知
由
病
中
蒙
三
寶
力.
化
險
為
夷。
方
知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八
|
息
心
省
事
為
妙
矣。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19 |
盡
病
除.
真
神
方
也。
如
來
說
法.
原
為
被
機。
故
有
|
不
可。
戒
煙
方
散
布
四
遠.
有
依
之
戒
者.
皆
得
藥
|
從
政
與
否。
然
北
京
現
創
刻
經
處.
非
蔚
如
照
應
|
言
於
二
月
初
當
即
北
上。
︵
光
︶
亦
不
問
仍
復
|
粗.
以
期
多
刷。
彼
亦
言
已
與
刻
工
囑
令
粗
些。
又
|
過
去。
當
將
此
序
抽
去.
免
滋
疑
誤。
又
令
刻
字
須
|
言
之。
彼
回
書
云.
彼
絕
未
見
此
經.
故
刻
時
忽
略
|
甚。
一
行
居
集
禪
宗
祕
密
了
義
經
序.
已
與
蔚
如
|
信
願
行
法。
則
往
生
可
期.
成
佛
有
望
矣。
幸
甚
慰
|
者。
汝
當
仗
此
心
佛
因
果
不
二
之
理.
切
實
修
持
|
極。
以
善
因
而
招
惡
果。
三
世
諸
佛.
名
為
可
憐
憫
|
如
以
畫
餅
充
飢.
陵
空
作
屋。
自
誤
誤
人.
罪
豈
有
|
種
見
解.
最
為
下
劣。
謂
之
執
理
廢
事.
撥
無
因
果。
|
瞋
癡
即
戒
定
慧.
何
須
制
心
攝
身.
無
繩
自
縛。
此
|
心
恣
意
於
一
切
境
緣
之
中。
俁
謂
六
塵
即
覺.
貪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0 |
視
淨
土。
將
見
從
劫
至
劫.
沈
淪
惡
道.
欲
再
追
隨
|
求
生
淨
土
一
門.
是
之
謂
大
智。
倘
恃
己
見
解.
藐
|
智
者
不
以
其
智
自
恃.
猶
然
從
事
於
仗
佛
慈
力.
|
淨
業.
即
生
定
獲
往
生.
所
謂
其
愚
不
可
及
也。
若
|
智
者
偏
於
高
上。
若
愚
者
安
愚.
不
雜
用
心.
專
修
|
機.
喜
甚。
眾
生
習
氣.
各
有
所
偏。
愚
者
偏
於
庸
劣.
|
來
書
頗
合
善
導
專
修
之
說.
又
契
吾
人
庸
劣
之
|
復
永
嘉
某
居
士
書
九
|
而
得
益
者
少
矣。
|
意
雖
亦
甚
善.
然
約
教
而
遺
機.
則
其
用
力
也
多.
|
觀
時
機.
每
以
多
分
不
能
契
悟
者.
令
人
修
習。
其
|
根.
等
蒙
利
益.
同
登
不
退。
世
有
好
高
務
勝
者.
不
|
生.
根
機
陋
劣。
故
特
開
淨
土
法
門.
俾
上
中
下
三
|
力
了
脫
則
難.
仗
佛
力
了
脫
則
易。
兼
以
末
世
眾
|
實
施
權.
開
權
顯
實.
五
時
施
化
之
事。
又
以
仗
自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1 |
若
待
臨
行
方
修.
恐
被
業
力
所
奪。
閉
方
便
關.
拒
|
汝
所
說
頗
有
道
理.
慰
甚。
生
死
大
事.
須
當
預
辦。
|
復
永
嘉
周
群
錚
居
士
書
|
居
深
山.
可
謂
篤
信
真
修
之
士
矣。
欣
慰
無
量。
|
如
之。
師
壽
處
祈
亦
以
此
言
告
之。
弘
一
師
擬
僻
|
俾
佛
法
大
明
於
世.
眾
生
盡
得
度
脫
而
已。
快
何
|
矣。
吾
人
但
安
分
守
愚.
任
舉
世
之
人
盡
作
通
家.
|
墜
深
淵
乎
哉。
一
言
以
蔽
之.
曰
自
審
其
機
而
已
|
西
方
者
所
憐
憫。
豈
非
弄
巧
翻
成
大
拙.
騰
空
反
|
通
家
不
能
成.
反
為
愚
夫
愚
婦
老
實
念
佛
往
生
|
家
之
行
為。
直
欲
妙
悟
自
心.
掀
翻
教
海.
吾
恐
大
|
皆
須
效
我
所
為。
若
與
我
同
卑
劣.
又
欲
學
大
通
|
不
能
汲
深.
小
楮
不
能
包
大.
故
也。
非
曰
一
切
人
|
者.
吾
誠
愛
之
慕
之.
而
不
敢
依
從。
何
也。
以
短
粳
|
此
日
之
愚
夫.
而
了
不
可
得。
彼
深
通
性
相
宗
教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2 |
條
因
果
事
跡。
若
欲
排
印.
當
以
以
安
士
書
後
所
|
通
之
本。
︵
光
︶
見
一
流
通
本.
積
善
篇
中.
缺
十
|
了
凡
四
訓.
不
知
是
鈔
安
士
書
中
者.
或
單
有
流
|
事。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依
此
而
行.
決
無
歧
誤。
|
勿
致
過
為
執
著.
或
致
身
心
不
安.
或
致
起
諸
魔
|
無
由
而
起.
心
佛
自
可
相
契
矣。
又
須
善
於
用
心.
|
一
句
如
是.
百
千
萬
句
亦
如
是。
能
如
是.
則
妄
念
|
須
字
字
句
句
從
心
而
發.
從
口
而
出.
從
耳
而
入。
|
死.
不
為
得
世
人
謂
我
真
實
修
行
之
名。
念
時
必
|
此
也。
念
佛
欲
得
一
心.
必
須
發
真
實
心.
為
了
生
|
而
已
也。
世
智
辨
聰.
佛
謂
為
八
難
之
一
者.
正
為
|
是
支
撐
門
面
而
已。
此
文
人
通
病.
非
臺
山
一
人
|
念
佛.
實
念
念
在
文
字
裹
做
工
夫。
念
佛
工
夫.
祇
|
福
處.
在
於
文
字
氣
習
重
耳。
此
習
既
重.
則
雖
曰
|
絕
不
急
事
緣.
甚
為
有
益。
羅
臺
山
之
不
往
生
墮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3 |
與
否。
一
心
之
後.
自
知
臧
否。
不
見
固
能
工
夫
上
|
佛.
亦
末
如
之
何
矣。
但
能
一
心.
何
須
預
計
見
佛
|
便
生
歡
喜。
從
茲
魔
入
心
腑.
著
魔
發
狂。
雖
有
活
|
報
宿
怨。
自
己
心
無
正
見.
全
體
是
魔
氣
分.
一
見
|
之
則
多
生
怨
家.
乘
此
躁
妄
情
想.
現
作
佛
身.
企
|
飛
欲
見
佛
之
鋕
固
結
胸
何
便
成
修
行
大
病。
久
|
頓
見
不
見
亦
了
無
所
何
倘
急
欲
見
佛
心
念
紛
|
能
得
一
心.
則
心
與
道
合.
心
與
佛
色
欲
見
即
可
|
定
主
宰。
於
未
得
一
心
前.
斷
斷
不
萌
見
佛
之
念。
|
以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以
期
一
心
不
亂.
為
決
|
在
見
佛
之
志.
可
謂
真
切。
然
此
事
頗
不
容
易。
當
|
弁
之
于
首.
亦
可
作
互
相
參
證
之
微
益
耳。
又
現
|
訓
未
暢
之
旨.
而
意
為
詞
阻.
究
亦
無
所
發
明。
但
|
字.
意
雖
可
取
文
不
舒
暢。
︵
光
︶
本
欲
發
揮
四
|
載
者
校
之。
缺
則
補
之.
訛
則
改
之。
序
文
湊
千
餘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4 |
不
著.
而
朋
友
往
還.
貧
富
各
盡
其
分.
則
智
愚
何
|
之
愚
誠
以
奉
之
乎。
雖
固
知
座
下
用
此
種
絡
索
|
所
謂
最
後
訓
言.
︵
光
︶
何
敢
當。
然
可
不
盡
我
|
掩
關.
以
祈
遂
此
大
願。
︵
光
︶
閱
之
不
勝
歡
喜。
|
接
手
書.
知
發
大
菩
提
心.
誓
證
念
佛
三
昧。
刻
期
|
復
弘
一
法
師
書
|
知
此
當
能
致
力
於
心
與
佛
合
之
道
矣。
|
開
悟。
今
例
其
詞
曰.
但
期
心
不
亂.
不
計
見
不
見。
|
以
補
書
所
以
耳。
永
明
云.
但
得
見
彌
陀.
何
愁
不
|
恐
汝
不
善
用
心.
或
致
自
失
善
利.
退
人
信
心.
是
|
垢
穢.
若
有
光
生.
乃
屬
妖
光.
非
鏡
光
也。
︵
光
︶
|
照
天
照
地。
若
不
致
力
於
磨.
而
但
望
發
光。
全
體
|
分
期
望。
譬
如
磨
鏡.
塵
垢
若
盡.
決
定
光
明
呈
露.
|
勝
進
之
益。
世
間
不
明
理
人.
稍
有
修
持.
便
懷
越
|
進.
即
見
更
加
息
心
專
修。
斷
無
誤
會
之
咎.
唯
有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5 |
︵
光
︶
於
己.
皆
所
未
安。
夫
︵
印
光
︶
一
粥
飯
|
失.
故
首
稱
師
尊.
不
用
印
光
法
師
四
字。
未
免
於
|
居
士
無
我.
樂
受
磋
磨。
但
有
誤
會
︵
光
︶
意
之
|
復
無
錫
尤
惜
陰
居
士
書
|
下
陳
之。
|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得
三
摩
地.
斯
為
第
一。
敢
為
座
|
望.
或
致
起
諸
魔
事.
破
壞
淨
心。
大
勢
至
謂
都
攝
|
之
心.
便
是
修
道
第
一
大
障。
況
以
躁
妄
格
外
企
|
與
我
何
涉。
心
未
一
而
切
求
感
通.
即
此
求
感
通
|
更
精
一。
所
謂
明
鏡
當
臺.
遇
形
斯
映.
紜
紜
自
彼.
|
心
先
求
感
通。
一
心
之
後.
定
有
感
通.
感
通
則
心
|
不
可
思
議
感
通。
於
未
一
之
前.
切
不
可
以
躁
妄
|
中
用
功.
當
以
專
精
不
二
為
主。
心
果
得
一.
自
有
|
否
耳。
竊
謂
座
下
此
心.
實
屬
不
可
思
議。
然
於
關
|
獨
不
然。
但
盡
愚
誠
即
已.
不
計
入
之
用
得
著
與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6 |
然
後
可
說。
其
師
依
之.
遂
於
言
下
大
悟。
使
古
靈
|
宣
說。
彼
謂
當
設
法
座.
令
其
師
迎
己
升
座
禮
拜.
|
報
剃
度
師
恩.
多
方
啟
迪。
其
師
異
之.
令
其
為
伊
|
則
不
能
實
得
法
益。
昔
古
靈
贊
禪
師
大
悟
後.
欲
|
死
大
事.
而
以
行
路
之
儀
奉
之.
是
輕
法
也。
輕
法
|
不
決。
擬
欲
問
人
尚
須
合
掌。
況
欲
資
之
以
了
生
|
迪
於
我
者.
皆
以
屈
禮
榭
之。
今
行
於
歧
路.
有
所
|
天.
曾
子
責
之.
尚
投
杖
而
拜。
是
同
儕
有
一
言
啟
|
啟
等.
而
不
肯
稍
屈。
夫
禹
拜
昌
言。
子
夏
喪
明
怨
|
究
佛
學
者
與
知
識
信
札.
多
皆
用
合
十
合
掌
謹
|
者
前
方
用
和
南
頂
禮
等
也。
今
禮
教
陵
遲.
凡
研
|
名
之
下.
古
今
通
用.
凡
平
交
皆
當
如
是.
非
於
尊
|
正
名
交
友
之
道。
下
次
切
勿
用
此
故
套。
至
於
署
|
亦
不
能
不
如
是。
至
於
不
名.
且
稱
為
師
尊.
實
失
|
僧
耳。
稱
為
法
師.
已
經
過
分
之
極。
然
通
途
泛
稱.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7 |
談
一
屈
字.
況
實
行
乎。
昔
清
世
祖
章
皇
帝.
拜
玉
|
實
敬。
不
徒
泛
泛
然
口
談
已
也。
今
人
口
尚
不
肯
|
道
聽
途
說
之
能
事
也。
古
人
於
三
寶
分
中.
皆
存
|
多
知
多
見.
說
得
了
了.
一
絲
不
得
真
實
受
用.
乃
|
品.
徹
證
一
真。
否
則
是
游
戲
法
門.
其
利
益
不
過
|
怠
忽。
能
如
是
者.
我
說
其
人
必
能
即
生
高
登
九
|
祖
語.
直
當
作
現
前
佛
祖
為
我
親
宣.
不
敢
稍
萌
|
土
木
金
彩
之
佛
像.
則
其
過
彌
天
矣。
讀
誦
佛
經
|
金
彩
而
已。
又
土
木
金
彩.
褻
之
則
無
過。
若
以
褻
|
昧
而
出
生
死。
若
以
土
木
金
彩
視
之.
則
亦
土
木
|
等
像
視
作
真
佛.
即
能
滅
業
障
而
破
煩
惑.
證
三
|
如
來
滅
度.
所
存
者
唯
經
與
像。
若
以
土
木
金
彩
|
之
下.
明
白
本
心。
語
云.
下
人
不
深.
不
得
其
真。
夫
|
不
說.
說
亦
只
得
文
字
知
見
而
已。
決
不
能
一
言
|
不
如
此
重
法.
其
師
不
如
此
重
得
法
之
人。
莫
道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8 |
一.
若
以
兩
種
而
論
則
念
佛
時
先
發
願
求
生.
如
|
尚
須
乞
教.
願
與
行
是
否
兩
種
分
運.
抑
須
同
運.
|
鄙
人
信
從
淨
土.
已
決
定
奉
行.
而
於
願
行
兩
字.
|
擬
答
某
居
士
書
︵
附
某
居
士
原
書
︶
|
之
小
益
計
既
屬
心
交
當
不
以
瑣
屑
棄
之
|
敬
存
誠
之
表
面
頗
願
竭
我
愚
誠
以
盡
他
山
石
|
五
聲
了
不
知
其
如
何
為
聲
如
何
為
色
然
於
主
|
帝
矣
光
於
佛
學
一
無
所
得
如
盲
對
五
色
聾
對
|
後
問
法
方
合
其
式
否
則
平
人
失
其
為
平
人
黃
|
如
此
自
屈
若
以
今
人
推
之
當
先
家
加
以
刑
然
|
其
署
名
則
云
法
弟
行
癡
和
南
開
國
之
皇
帝
尚
|
派
在
行
字
輩
故
名
行
癡
凡
與
玉
琳
之
法
徒
書
|
琳
乃
書
十
餘
醜
字
令
其
自
選
乃
取
一
癡
字
其
|
王
何
須
用
此。
彼
不
肯.
祈
取
一
醜
字
眼
名
之。
玉
|
琳
通
琇
禪
師
為
師。
尚
欲
取
一
法
名.
琇
師
謂
帝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29 |
亂.
似
又
嫌
不
純.
近
時
杭
僧
口
口
師
亦
以
不
能
|
足.
而
念
念
之
間.
心
中
多
存
一
願.
則
於
一
心
不
|
十
足
穩
當.
照
第
二
說
所
云.
雖
念
佛
時
願
行
具
|
無
得
生
之
理.
然
則
雖
念
到
一
心
不
亂.
恐
未
能
|
雖
念
至
風
吹
不
入.
雨
打
不
濕.
如
銀
牆
鐵
壁.
亦
|
大
師
曾
云.
求
生
淨
土.
全
賴
信
願.
若
無
信
願.
則
|
說.
第
一
說
所
云.
念
佛
時
似
少
懇
切
之
旨.
蕅
益
|
之
間.
欣
厭
具
足.
與
玉
峰
師
說
正
同.
惟
以
上
兩
|
禪
師
之
說.
又
若
堅
密
大
師
云.
六
字
洪
名.
念
念
|
時
聲
聲
如
嬰
兒
墮
水
急
呼
母
救.
此
杭
州
玉
峰
|
悟
禪
師
之
語.
二.
若
以
願
行
同
運
而
論.
則
念
佛
|
之
願.
而
依
此
念
法
往
生
均
屬
上
品.
此
是
照
徹
|
歷
而
轉.
於
念
念
中
但
存
這
?
念.
並
亦
無
求
生
|
心
外
不
無
佛
佛
外
不
無
心
之
旨.
心
口
如
一.
歷
|
慈
雲
十
念
求
生
文
然
後
再
念.
惟
念
佛
時
只
存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30 |
慮。
觀
閣
下
之
所
說.
與
某
僧
之
論.
皆
實
未
能
著
|
得
頭
上
安
頭.
以
不
能
兼
顧
及
不
能
不
兼
顧
為
|
運
分
運.
說
甚
願
存
則
一
心
不
純。
原
是
一
個.
何
|
狐
疑
不
信.
與
不
願
見
母
之
念
頭
可
得。
說
甚
同
|
時.
信
願
行
三.
全
體
具
足。
如
子
憶
母.
其
間
斷
無
|
目.
便
成
分
隔
矣.
惜
哉。
今
謂
真
念
佛
人.
當
念
佛
|
三
大
師
之
普
照
萬
彙
圓
滿
月
光.
祇
因
一
絲
當
|
無
礙
法
中.
生
超
許
多
障
礙。
俾
徹
悟
堅
密
蕅
益
|
有
彼
此
對
待
之
執.
不
能
融
會
貫
通。
致
於
圓
融
|
全
體
擔
荷.
究
竟
無
疑
矣。
至
於
願
行
二
法.
似
猶
|
一
不
可。
閣
下
既
已
篤
修
淨
業.
信
之
一
字.
諒
已
|
淨
土
法
門.
以
信
願
行
三
法
為
宗。
如
鼎
三
足.
缺
|
津
梁。
|
純
根
未
明
究
竟.
想
高
賢
必
有
確
論
以
作
後
學
|
兼
顧.
不
能
不
顧
?
慮.
玉
峰
有
用
兵
之
喻.
末
學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31 |
讀
文.
乃
令
依
文
發
願
耳。
非
以
讀
文
一
遍.
即
為
|
淨
土
文。
此
文
詞
理
周
到.
為
古
今
冠。
須
知
發
願
|
小
淨
土
文。
若
身
心
有
暇.
宜
用
蓮
池
大
師
新
定
|
畢
時.
︵
晨
朝
十
念、
亦
先
念
佛
後
發
願、
︶
或
用
|
理
通
說
也。
若
約
事
別
說.
發
願
當
於
朝
暮
念
佛
|
例
信
願
具
足
之
真
修.
致
門
徑
混
濫
也。
此
上
約
|
事
者
之
法
藥
也。
何
可
引
此
淨
宗
門
外
之
事.
以
|
宗
旨
而
修.
但
以
念
至
一
心
不
亂
為
究
竟
極
則
|
宗
門.
念
自
性
彌
陀.
生
唯
心
淨
土.
及
不
依
淨
土
|
無
擇
法
眼。
至
於
蕅
益
所
說.
乃
是
為
一
輩
倚
傍
|
異.
而
意
實
相
資
而
相
成。
認
做
分
運
同
運.
可
謂
|
無
信
願
而
能
然
乎。
徹
悟
堅
密
二
師
之
語
雖
有
|
試
問
心
外
無
佛.
佛
外
無
心.
不
懇
切
而
能
然
乎.
|
於
古
人
對
治
分
別
之
法
言.
反
生
出
種
種
分
別。
|
實
從
事.
乃
於
未
發
足
前.
先
擬
議
到
家
景
象。
故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32 |
云
亡.
志
乘
佚
失。
致
老
人
嘉
言
懿
行.
無
由
永
傳
|
從。
而
關
中
法
道.
至
清
乾
隆
後.
日
漸
式
微。
哲
人
|
家
後.
老
人
復
歸
關
中。
大
師
志
慕
遍
參.
未
能
遠
|
子.
屈
身
座
下.
始
終
依
止.
以
為
弟
子
乎。
大
師
出
|
能
令
如
大
師
之
博
學
鴻
詞.
躬
行
實
踐.
盛
德
君
|
三
年.
又
依
之
出
家。
使
此
老
無
有
出
格
道
德.
豈
|
大
師
仰
其
道
風.
與
夫
人
湯
氏.
歸
依
座
下。
不
二
|
門
洞。
後
因
雲
遊
至
杭
州.
住
西
山
黃
龍
庵。
蓮
池
|
嘉
靖
時.
有
性
天
文
理
老
和
尚
者.
隱
居
此
山
無
|
祖.
雲
棲
蓮
池
大
師.
中
興
蓮
宗
之
發
源
處
也。
明
|
邱
身.
降
伏
毒
龍.
所
開
之
古
道
場
也。
亦
蓮
宗
八
|
南
五
臺
山.
乃
千
三
百
年
前.
觀
世
音
菩
薩.
現
比
|
與
高
鶴
年
居
士
書
|
懇
切
念
佛
即
已。
|
發
願
也。
除
朝
暮
發
願
外.
一
切
時
但
以
至
誠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33 |
加
衣.
而
用
袾
字。
世
多
不
察.
每
每
訛
作
從
示
之
|
相
殺
戮.
可
不
哀
哉。
蓮
池
大
師
以
此
之
故.
去
歹
|
愚
夫.
不
知
感
恩.
反
加
謗
毀。
勢
必
從
劫
至
劫.
互
|
殺
戒
居
首。
其
深
慈
大
悲.
至
極
無
加
矣。
而
迷
倒
|
難
消
如
此.
可
不
戒
哉。
如
來
於
諸
戒
之
中.
皆
以
|
宿
世
殺
業
所
感.
業
力
現
時.
不
能
自
主。
殺
業
之
|
斬
之。
及
斬.
乃
悟
其
非
罵.
而
已
侮
無
所
及
矣。
此
|
之
句。
洪
武
姓
朱.
遂
謂
殊
者.
歹
朱.
是
罵
己。
即
令
|
恩
詩.
有
一
盞
瓊
漿
來
殊
域.
九
重
恩
德
自
上
方
|
詔
見.
甚
加
優
寵.
特
以
玉
盞.
賜
乳
令
服。
因
詠
謝
|
字
輩。
其
改
為
袾
者.
以
洪
武
時.
有
一
高
僧.
洪
武
|
願
深.
文
殊
廣
大
智.
成
等
正
覺
果。
大
師
正
在
殊
|
池
大
師
塔
銘
中。
其
派
為
宗
福
法
德
義.
普
賢
行
|
依
出
家.
可
以
想
見
其
為
人。
事
見
雲
棲
法
彙
蓮
|
於
世.
何
勝
悼
歎。
然
以
異
地
之
僧.
能
令
蓮
池
歸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34 |
生
老
人
效
法
大
士.
名
其
居
曰
無
門。
亦
取
楞
伽
|
哉。
名
無
門
者.
蓋
以
大
士
以
普
門
法
道.
度
脫
眾
|
今
成
大
蘭
若。
而
道
由
人
宏.
地
由
人
靈.
可
不
信
|
人
住。
至
光
緒
初.
法
忍
冶
開
等
老.
卜
居
於
此.
至
|
道
最
勝
之
地。
咸
同
以
來.
兵
火
連
綿.
以
故
久
無
|
向
陽.
冬
暖
夏
涼。
遊
人
樵
夫.
皆
所
不
至。
洵
為
辦
|
下
懸
捱
崖。
而
逼
近
聖
泉.
柴
水
方
便。
又
復
地
勢
|
子
洞.
高
深
寬
大.
可
以
住
人。
兼
復
僻
居
山
後.
上
|
有
大
洞.
可
以
住
人。
亦
無
有
洞.
名
無
門
者。
唯
湘
|
故
仍
呼
為
湘
子
洞
耳。
何
以
知
之.
南
五
臺
山.
無
|
俗.
不
知
無
門
之
義。
以
韓
湘
子
修
行
成
仙
為
奇.
|
老
人
居
之.
改
為
無
門
洞。
及
老
人
去
世.
無
知
僧
|
無
門
洞
者.
即
今
之
湘
子
洞。
億
昔
或
名
湘
子
洞.
|
慎
微
杜
禍
正
名
順
言
之
道.
遂
因
之
埋
沒。
惜
哉。
|
祩。
其
不
識
字
義.
粗
心
浮
氣.
有
如
此
者。
而
大
師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35 |
總
攝
別.
故
但
曰
攝
身
耳。
其
後
哲
人
悉
沒.
志
乘
|
淨
念
相
繼
之
意。
蓋
以
身
為
總
名.
六
屬
別
目。
以
|
妄
想
消
滅.
正
念
昭
彰。
即
楞
嚴
所
謂
都
攝
六
根.
|
其
巔
者.
向
下
望
之.
不
禁
戰
兢
惕
厲.
身
心
悚
然.
|
名
耳。
攝
身
巖
者。
以
其
峰
巒
陡
峻.
壁
立
萬
仞。
至
|
外
道
虛
名.
相
沿
傳
去.
以
致
失
卻
佛
法
中
之
正
|
故
事.
及
無
上
甚
深
之
真
正
名
目
在。
不
可
仍
以
|
致。
宜
將
此
意
詳
告
大
茅
篷
主
僧。
令
知
有
高
人
|
焉。
居
士
幸
住
此
山.
諒
亦
宿
受
此
老
之
法
潤
所
|
其
普
皆
是
門.
故
不
須
另
立
一
門.
而
號
為
無
門
|
不
是
三
諦
妙
理.
亦
無
一
法
不
契
三
德
秘
藏。
唯
|
於
六
根.
六
塵.
六
識.
七
大.
各
證
圓
通。
故
無
一
法
|
業.
悟
之
則
皆
可
斷
惑
證
真。
故
楞
嚴
二
十
五
聖.
|
是
普
門。
良
以
法
法
頭
頭.
迷
之
則
皆
可
起
惑
造
|
佛
語
心
為
宗.
無
門
為
法
門
之
義。
須
知
無
門
即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36 |
︵
光
︶
不
磨
出.
安
知
無
知
俗
僧.
不
取
之
以
作
|
乃
元
至
元
七
年
依
古
碑
所
序
之
緣
起
碑
也。
使
|
碑.
被
水
垢
封
蔽.
成
一
石
板。
︵
光
︶
取
磚
磨
之.
|
院
︶
見
有
數
碑.
所
載
皆
非
最
初
緣
起。
中
有
一
|
香
火。
一
日
下
山.
至
劉
村
西
寺
中.
︵
係
大
頂
下
|
根
據。
光
緒
十
一
年.
︵
光
︶
住
大
頂.
親
侍
大
士
|
恨
可
悲
可
憐。
南
五
臺
山.
開
山
緣
起.
昔
年
毫
無
|
觀
音
眺
作
觀
音
跳.
同
一
魔
見。
誠
令
人
可
歎
可
|
啟
愚
人
之
魔
思.
為
害
誠
非
淺
淺。
此
與
普
陀
以
|
嵇
之
汩
玷
汙
大
士.
貽
辱
法
道.
招
外
道
之
邪
謗.
|
身.
方
成
道
果.
以
誑
惑
愚
夫
愚
婦。
如
是
齊
東
無
|
之
理
乎。
又
有
魔
民.
造
作
魔
說.
謂
觀
音
於
此
捨
|
開
之
山.
而
以
此
害
道
誤
人
之
名.
以
名
其
山
峰
|
改
正。
誣
罔
名
山.
莫
此
為
甚。
豈
有
菩
薩
現
身
親
|
佚
失。
無
知
僧
俗.
遂
訛
作
捨
身。
以
訛
傳
訛.
無
人
|
▲
▼ |
|
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
|
37 |
|
|
|
|
|
|
|
|
|
|
|
|
鈔
奉.
並
祈
存
覽。
︵
碑
記
列
入
附
錄
︶
|
沒
矣。
今
幸
失
而
復
得.
故
為
居
士
詳
言
耳。
碑
記
|
石
板
用
乎。
則
大
士
救
苦
不
思
議
靈
跡.
永
劫
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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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文鈔(增廣正編卷第一)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