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 |
特
再
譯
為
現
今
通
行
的
白
話,
附
於
原
譯
各
段
|
機。
原
譯
文
簡
義
豐,
初
機
行
人,
不
易
領
會
修
習,
|
諸
法,
故
名
念
佛
圓
通。
在
此
末
法
時
期,
最
為
契
|
昧
的
別
名,
既
得
念
佛
三
昧,
即
圓
滿
通
達
一
切
|
斯
為
第
一,
實
為
念
佛
最
妙
要
訣。
三
摩
地,
即
三
|
習
念
佛
法
門,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得
三
摩
地,
|
至
菩
薩
在
楞
嚴
會
上,
答
佛
垂
問
圓
通,
是
由
修
|
五
圓
通
中
的
第
二
十
四,
即
念
佛
圓
通,
是
大
勢
|
念
佛
圓
通
章,
是
楞
嚴
經
的
一
章,
楞
嚴
經
二
十
|
的
簡
稱。
首
楞
嚴,
是
大
定
的
總
名,
大
勢
至
菩
薩
|
如
來
密
因
修
證
了
義
諸
菩
薩
萬
行
首
楞
嚴
經
|
︵
淺
解
︶
經
名
仍
照
原
譯。
楞
嚴
經,
是
大
佛
頂
|
民
國
菩
薩
戒
優
婆
塞
毛
凌
雲
今
譯
|
唐
天
竺
般
剌
密
諦
大
師
原
譯
|
楞
嚴
經
大
勢
至
菩
薩
念
佛
圓
通
章
今
譯
淺
解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 |
大
到
了
極
點,
用
這
最
大
的
勢
力,
護
持
佛
法,
化
|
勢
是
勢
力,
至
是
至
極,
因
這
位
菩
薩
的
勢
力,
最
|
佛
的
儀
式。
大
勢
至,
是
菩
薩
的
別
號;
大
是
最
大,
|
︵
淺
解
︶
這
一
段,
是
結
集
經
家
所
敘
菩
薩
禮
|
走
到
釋
迦
牟
尼
佛
前,
頂
禮
佛
腳,
恭
敬
對
佛
說:
|
的
五
十
二
位
菩
薩,
即
從
他
們
的
座
位
站
起
來,
|
︵
今
譯
︶
大
勢
至
菩
薩,
與
他
同
修
念
佛
三
昧
|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
大
勢
至
法
王
子,
與
其
同
倫
五
十
二
菩
薩,
即
從
|
粗
俗
淺
近
而
忽
之!
|
同
證
念
佛
圓
通,
同
歸
淨
土,
同
成
佛
道,
幸
勿
以
|
都
攝
六
根,
一
心
念
佛
的
方
法,
同
修
念
佛
三
昧,
|
願
即
多
印
普
贈,
以
廣
流
傳,
期
皆
了
解
經
義,
和
|
要
的
意
義,
加
以
淺
解
和
說
明,
故
名
今
譯
淺
解。
|
之
後,
言
文
對
照,
並
將
經
內
的
名
詞
術
語,
和
重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3 |
我
為
法
王,
於
法
自
在。
﹂
佛
以
說
法
度
生
為
業,
|
佛
為
世
出
世
間
說
法
之
王,
故
稱
法
王。
佛
說:
﹁
|
善
住
功
德
寶
王
如
來。
法
王
子,
是
菩
薩
的
通
稱。
|
光
功
德
山
王
如
來。
大
勢
至
菩
薩
候
補
佛
位,
號
|
生,
共
稱
西
方
三
聖。
觀
音
菩
薩
候
補
佛
位,
號
普
|
勢
至
菩
薩,
輔
助
阿
彌
陀
佛,
分
身
十
方,
普
度
眾
|
阿
彌
陀
佛
的
左
邊,
是
觀
世
音
菩
薩,
右
邊
即
大
|
輔
弼
佛
化,
候
補
作
佛。
﹂
現
在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
為
長
子,
勢
至
為
次
子。
今
在
極
樂,
居
彌
陀
左
右,
|
悲
華
經
說:
﹁
往
昔
因
中,
彌
陀
作
輪
王
時,
觀
音
|
名
大
勢
至。
﹂
三
途,
是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三
惡
道。
|
照
一
切,
令
離
三
途,
得
無
上
力,
是
故
號
此
菩
薩
|
如
觀
無
量
壽
佛
經
說:
﹁
此
菩
薩
以
智
慧
光,
普
|
苦,
皆
得
往
生
淨
土
的
極
樂,
故
號
大
勢
至
菩
薩。
|
度
眾
生,
令
修
念
佛
法
門,
脫
離
輪
迴
六
道
的
極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4 |
切
眾
生,
即
運
智
上
求
佛
覺
以
自
利,
用
悲
下
化
|
情。
覺
有
情,
是
已
經
覺
悟
的
眾
生,
還
要
覺
悟
一
|
為
中
乘,
菩
薩
為
大
乘,
都
識
情
未
盡;
故
同
稱
有
|
為
四
聖,
除
去
佛
界,
即
三
乘,
聲
聞
為
小
乘,
緣
覺
|
前
六
界
為
六
凡,
即
六
道,
都
愛
情
未
斷;
後
四
界
|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十
法
界
中,
除
去
佛
界
為
九
界,
|
的
通
稱,
九
界
是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阿
修
羅、
人、
天、
|
譯:
菩
提
為
覺,
薩
埵
為
有
情,
有
情
是
九
界
眾
生
|
語
菩
薩
提
埵
音
譯
的
簡
稱,
梵
語
是
印
度
話,
意
|
同
倫,
是
同
類,
即
同
行、
同
參、
同
道
等。
菩
薩,
是
梵
|
佛
本
懷,
故
尊
稱
為
法
王
子。
|
法
王
全
體
家
業,
化
度
一
切
眾
生,
稱
佛
本
願,
暢
|
業,
故
稱
法
王
子。
大
勢
至
菩
薩,
具
大
勢
力,
擔
荷
|
行
化,
利
濟
眾
生
的
重
要
職
責,
如
世
間
子
承
父
|
諸
大
菩
薩,
皆
負
有
紹
隆
佛
種,
承
佛
家
業,
輔
佛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5 |
真
禮
佛,
雖
終
日
禮
拜,
徒
勞
身
形,
於
心
無
益,
罪
|
無
至
誠,
缺
乏
恭
敬,
惟
逢
場
作
戲,
敷
衍
了
事,
非
|
唱
和,
身
雖
隨
人
禮
拜,
頭
不
著
地。
這
兩
種
禮,
毫
|
常
傲
慢
自
居,
心
不
謙
下;
或
唱
和
禮,
口
中
同
聲
|
至
極,
這
是
恭
敬
禮。
非
同
我
們
凡
夫
的
傲
慢
禮,
|
份
的
頭
頂,
叩
佛
最
低
部
份
的
兩
腳,
表
顯
恭
敬
|
業
至
誠,
一
心
恭
敬,
走
向
佛
前,
將
自
身
最
高
部
|
凡
是
菩
薩
請
法,
或
向
佛
陳
述,
必
先
身、
口、
意
三
|
所
敘。
|
尼
佛
前,
頂
禮
佛
腳,
向
佛
陳
述。
這
是
結
集
經
家
|
薩,
一
齊
從
他
們
的
座
位
站
起
來,
走
到
釋
迦
牟
|
嚴
會
上,
與
他
同
修
念
佛
法
門
的
五
十
二
位
菩
|
向
上
報
告
明
白。
言
是
說
話。
大
勢
至
菩
薩,
在
楞
|
佛
是
釋
迦
牟
尼
佛,
足
是
腳。
白
是
稟
白、
陳
述,
即
|
眾
生
以
利
他
的
大
聖
人。
頂
是
頭
頂,
禮
是
禮
拜,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6 |
陳
述
古
佛
傳
授
修
習
念
佛
三
昧
的
方
法。
我
是
|
︵
淺
解
︶
從
這
一
段
起,
是
大
勢
至
菩
薩,
向
佛
|
號
超
日
月
光
佛。
他
教
我
修
習
念
佛
三
昧。
|
相
繼
出
世
教
化,
達
一
大
劫
之
久,
最
後
的
一
尊,
|
出
現
世
間,
號
無
量
光
佛。
先
後
共
有
十
二
尊
佛,
|
︵
今
譯
︶
我
記
得
過
去
無
量
大
劫
以
前,
有
佛
|
佛
教
我
念
佛
三
昧。
|
二
如
來,
相
繼
一
劫,
其
最
後
佛,
名
超
日
月
光。
彼
|
我
憶
往
昔,
恆
河
沙
劫,
有
佛
出
世,
名
無
量
光。
十
|
生。
念
佛
同
倫,
望
共
注
意!
|
這
樣
最
恭
敬
的
禮
佛,
決
定
業
消
障
除,
罪
滅
福
|
地,
用
頭
額、
和
兩
膝、
兩
肘,
都
著
地
的
跪
拜。
必
須
|
誠,
一
心
懇
禱,
統
身
伏
地,
如
大
山
崩。
或
五
體
投
|
拜
佛,
口
要
至
誠
念
佛,
意
要
至
誠
想
佛,
三
業
投
|
障
難
消,
我
們
皆
應
切
戒。
凡
禮
佛
時,
身
要
至
誠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7 |
化,
故
號
如
來。
一
劫
是
一
大
劫。
諸
佛
菩
薩,
具
宿
|
之
一,
因
佛
乘
真
如
之
道,
來
成
正
覺,
來
三
界
垂
|
師,
四
生
慈
父,
故
出
現
世
間。
如
來
是
佛
的
十
號
|
萬
德
俱
備
的
大
聖
人。
為
救
度
眾
生,
作
三
界
導
|
譯
為
覺
者,
是
自
覺、
覺
他、
覺
行
圓
滿,
福
慧
兩
足,
|
即
無
量
大
劫。
佛
是
梵
語
佛
陀
音
譯
的
簡
稱,
意
|
劫
成
一
中
劫,
四
個
中
劫
成
一
大
劫。
��
河
沙
劫,
|
歲,
減
到
十
歲,
一
增
一
減
為
一
小
劫。
二
十
個
小
|
增
到
八
萬
四
千
歲
以
後,
又
每
過
一
百
年
減
一
|
長
時
間。
人
壽
從
十
歲
起,
每
過
一
百
年
增
一
歲,
|
時
分
或
長
時,
是
通
常
年
月
所
不
能
計
算
的
極
|
量
無
邊。
劫
是
梵
語
劫
波
音
譯
的
簡
稱,
意
譯
為
|
以
一
沙
算
一
大
劫,
是
借
以
比
喻
劫
數
之
多,
無
|
河
是
印
度
的
一
條
大
河,
闊
四
十
里,
沙
細
如
麵,
|
大
勢
至
菩
薩
自
稱,
憶
是
記
憶,
往
昔
即
過
去。
��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8 |
故
又
名
超
日
月
光
佛。
既
有
十
二
佛
相
繼
出
世,
|
彌
陀
佛
的
光
明,
超
過
日
月
的
光
明
百
千
萬
倍,
|
以
日
月
的
光
明,
為
最
廣
大,
能
照
四
大
部
洲,
阿
|
十
方
國,
無
所
障
礙,
故
號
無
量
光
佛。
我
們
世
間,
|
佛
的
別
號,
惟
一
佛
身。
阿
彌
陀
佛
光
明
無
量,
照
|
稱
光
佛,
超
日
月
光
佛。
十
二
佛
名,
都
是
阿
彌
陀
|
歡
喜
光
佛,
智
慧
光
佛,
不
斷
光
佛,
難
思
光
佛,
無
|
佛,
無
礙
光
佛,
無
對
光
佛,
炎
王
光
佛,
清
淨
光
佛,
|
無
量
壽
經,
稱
阿
彌
陀
佛,
號
無
量
光
佛,
無
邊
光
|
名,
既
在
無
量
劫
前,
當
非
現
在
的
阿
彌
陀
佛。
按
|
第
十
二
尊,
號
超
日
月
光
佛。
雖
與
阿
彌
陀
佛
同
|
在
那
一
大
劫,
共
有
十
二
佛,
相
繼
出
世,
最
後
的
|
無
量
大
劫
以
前,
有
一
尊
無
量
光
佛,
出
現
世
間。
|
眼
前。
大
勢
至
菩
薩
恭
敬
對
佛
說:
我
記
憶
過
去
|
命
通,
能
記
憶
過
去
無
量
千
萬
億
劫
之
事,
如
在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9 |
觀
想
彼
佛。
四、
實
相
念
佛,
即
念
自
性
真
實
相
佛。
|
立
佛
像,
注
目
觀
瞻。
三、
觀
想
念
佛,
是
以
我
心
眼,
|
佛,
是
聞
說
佛
名,
一
心
稱
念。
二、
觀
像
念
佛,
是
設
|
合
本,
名
為
念
佛。
念
佛
有
四
種
分
別:
一、
持
名
念
|
為
所
念。
若
據
理
念。
念
是
始
覺,
佛
是
本
覺,
以
始
|
彌
陀
佛,
因
彼
佛
同
名
阿
彌
陀
故,
己
為
能
念,
佛
|
教
授。
念
佛,
若
據
事
念,
念
是
一
心
想
念,
佛
是
阿
|
彼
佛
教
我
念
佛
三
昧,
彼
佛
即
第
十
二
佛,
教
是
|
同
名
甚
多。
|
同
號
阿
彌
陀
佛。
出
寶
王
論。
﹂
足
證
阿
彌
陀
佛
|
世
界
三
十
六
萬
億
一
十
一
萬
九
千
五
百
同
名
|
一
聲,
得
多
穀
之
數,
乃
教
以
念
南
無
西
方
極
樂
|
陀
佛,
願
生
西
方。
佛
云:
我
別
有
方
法,
令
汝
念
佛
|
在
世
時,
有
翁
婆
二
人,
用
穀
一
斗
記
數,
念
阿
彌
|
顯
係
同
名
的
古
佛。
龍
舒
淨
土
文
說:
﹁
釋
迦
佛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0 |
悉
了
知。
﹂
即
得
念
佛
圓
通,
圓
滿
通
達
一
切
諸
|
佛,
功
德
無
二。
若
得
一
行
三
昧
者,
諸
經
法
門,
皆
|
過
去、
未
來、
現
在
諸
佛。
念
一
佛
功
德,
與
念
無
量
|
身
正
向,
能
於
一
佛,
念
念
相
續,
即
是
念
中,
能
見
|
不
取
相
貌,
繫
心
一
佛,
專
稱
名
字,
隨
彼
方
所,
端
|
文
殊,
欲
入
一
行
三
昧
者,
應
處
空
閒,
捨
諸
亂
意,
|
佛
三
昧,
即
一
行
三
昧,
文
殊
般
若
經
說:
﹁
佛
告
|
佛
號
中,
而
不
外
馳
散
亂,
即
成
念
佛
三
昧。
又
念
|
一
切
三
昧。
念
佛
念
到
一
心
不
亂,
把
心
安
住
在
|
證,
方
名
念
佛
三
昧,
為
一
切
三
昧
中
王,
能
統
攝
|
念
佛
三
昧
是
別
名,
因
三
昧
無
量,
惟
依
念
佛
所
|
佛
法
所
修,
得
證
三
昧,
方
名
正
定。
三
昧
是
通
名,
|
正
定,
別
於
凡
夫
的
不
定,
與
外
道
的
邪
定,
惟
依
|
皆
名
念
佛
三
昧。
三
昧
是
梵
語
的
音
譯,
意
譯
為
|
這
四
種
念
佛,
下
手
雖
異,
得
果
全
同,
所
得
三
昧,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1 |
見,
終
難
會
晤。
倘
若
這
兩
人
互
相
想
念,
都
越
念
|
縱
使
偶
然
相
逢,
等
於
未
逢,
雖
然
相
見,
等
於
未
|
個
人,
那
一
人
竟
專
忘
記
了
這
個
人,
這
兩
個
人,
|
︵
今
譯
︶
譬
如
現
有
兩
人,
這
一
人
專
想
念
那
|
乃
至
從
生
至
生,
同
於
形
影,
不
相
乖
異。
|
逢
不
逢,
或
見
非
見。
二
人
相
憶,
二
憶
念
深,
如
是
|
譬
如
有
人,
一
專
為
憶,
一
人
專
忘,
如
是
二
人,
若
|
法,
陳
述
於
下。
|
三
昧,
祇
要
念
佛,
果
能
念
佛,
必
得
三
昧。
所
修
方
|
此
持
名
念
佛,
為
最
圓
頓
直
捷,
簡
便
易
修,
欲
得
|
樂
世
界,
一
生
成
佛。
故
念
佛
法
門,
方
便
雖
多,
惟
|
念
念
相
續,
即
得
一
行
三
昧,
決
定
上
品
上
生
極
|
取
正
覺。
﹂
十
念
尚
得
往
生,
況
一
心
專
念
佛
名,
|
十
方
眾
生,
聞
我
名
號,
乃
至
十
念,
若
不
生
者,
不
|
法。
專
念
阿
彌
陀
佛
名
號,
是
隨
佛
本
願,
願
云:
﹁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2 |
他
想
念
你,
也
同
你
想
念
他
一
樣,
都
越
念
越
深,
|
異
是
離
異,
亦
即
分
離。
倘
若
這
兩
人
互
相
想
念,
|
無
益。
念
深
是
久
念
不
忘。
乖
是
乖
違,
亦
即
違
背。
|
見,
也
等
於
未
逢
未
見,
終
難
會
晤,
這
是
喻
單
憶
|
個
人,
而
不
想
念,
這
兩
個
人,
縱
使
偶
然
相
逢
相
|
這
樣。
若
那
一
人
專
想
別
的
事
務,
竟
忘
記
了
這
|
逢
相
見,
如
在
左
右,
如
在
眼
前,
甚
至
夢
中,
也
是
|
專
想
念
那
個
人,
他
若
出
門,
想
念
更
慇,
彷
彿
相
|
為
喻,
譬
如
現
有
兩
人,
是
指
親
友
之
類,
這
一
人
|
見,
即
未
逢、
未
見。
念
佛
應
怎
樣
念
呢?
先
以
兩
人
|
是
想
念,
若
逢、
或
見,
是
偶
然
相
逢
相
見,
不
逢、
非
|
方
法,
先
說
兩
個
譬
喻,
令
易
領
會。
譬
是
譬
喻,
憶
|
︵
淺
解
︶
這
一
段、
是
詳
喻
感
應
道
交
的
念
佛
|
都
同
形
影
相
隨,
不
會
互
相
違
背
分
離。
|
越
深,
這
樣
的
久
念
不
忘,
必
定
從
今
生
到
來
生,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3 |
時,
一
切
處,
心
不
離
佛,
乃
至
盡
形
壽,
也
不
暫
忘。
|
生
必
須
念
佛,
猶
如
佛
念
眾
生,
久
念
不
忘,
一
切
|
未
見,
辜
負
佛
恩!
二
人
相
憶,
二
憶
念
深,
是
喻
眾
|
深,
既
忘
念
佛,
即
無
緣
見
佛,
竟
當
面
錯
過,
未
逢
|
相
逢
相
見,
普
垂
救
度。
可
惜
我
們
眾
生,
業
重
障
|
喻
佛
念
眾
生,
常
遊
化
娑
婆
世
界,
令
眾
生
偶
然
|
的
人
一
樣。
如
是
二
人,
若
逢
不
逢,
或
見
非
見,
是
|
非
真
信,
雖
也
念
佛,
而
非
真
念,
與
這
專
忘
念
佛
|
心
不
信
佛,
專
忘
念
佛。
也
有
許
多
信
佛
的
人,
尚
|
沈
苦
海,
專
心
憐
念。
一
人
專
忘,
是
喻
眾
生
障
重,
|
生。
一
人
專
憶,
是
喻
佛
具
大
悲
大
願,
見
眾
生
久
|
這
一
譬
喻,
非
常
明
瞭。
譬
如
有
人,
是
喻
佛
與
眾
|
互
相
乖
違
離
異,
這
是
喻
雙
憶
不
離。
|
甚
至
從
今
生
到
來
生,
都
同
形
影
相
隨,
也
不
會
|
這
樣
的
久
念
不
忘,
終
必
相
見
相
聚,
不
肯
分
離,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4 |
親
想
念
他
的
時
候
一
樣,
這
母
子
兩
人,
雖
經
歷
|
又
有
什
麼
用
呢?
兒
子
倘
若
想
念
母
親,
也
像
母
|
母
想
念
兒
子
一
樣,
倘
若
兒
子
逃
去,
想
念
雖
深,
|
︵
今
譯
︶
十
方
諸
佛,
憐
念
一
切
眾
生,
就
像
慈
|
違
遠。
|
憶
何
為。
子
若
憶
母,
如
母
憶
時,
母
子
歷
生,
不
相
|
十
方
如
來,
憐
念
眾
生,
如
母
憶
子,
若
子
逃
逝,
雖
|
決
不
會
互
相
違
背
分
離。
二
人
之
喻
已
完。
|
佛,
常
隨
佛
學,
直
至
成
佛,
自
然
與
佛
形
影
相
隨,
|
必
定
蒙
佛
接
引,
往
生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花
開
見
|
攝
受
加
被,
使
業
障
消
除,
善
根
增
長;
臨
命
終
時,
|
不
但
今
生
即
在
定
中
或
夢
中,
常
得
見
佛,
蒙
佛
|
力,
必
定
與
佛
慈
悲
誓
願
攝
受
之
力,
感
應
道
交,
|
喻
眾
生
能
這
樣
念
佛,
憑
這
信
願
誠
懇
憶
念
之
|
如
是
乃
至
從
生
至
生,
同
於
形
影,
不
相
乖
異。
是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5 |
世
相
隨,
沒
有
退
轉,
同
教
眾
生,
起
信
發
願,
稱
念
|
母
親
念
子,
慈
止
一
世,
佛
念
眾
生,
慈
心
無
盡,
世
|
憐
念
眾
生,
過
於
慈
母,
逆
惡
愈
重,
佛
念
愈
深;
又
|
念
或
衰,
心
生
悔
恨。
十
方
諸
佛,
視
眾
生
如
一
子,
|
鄉,
任
慈
母
想
得
發
癡,
也
是
枉
然,
徒
憶
無
益,
母
|
子
若
忤
逆
不
孝,
忘
恩
負
義,
逃
避
母
愛,
遠
去
他
|
莫
過
於
母
親,
子
雖
不
聽
教
訓,
母
猶
念
念
不
捨,
|
母,
眾
生
如
子,
逃
逝
是
逃
去。
世
間
慈
念
最
切
的,
|
死
無
常,
而
佛
性
不
失,
又
為
佛
所
護
念。
如
來
如
|
生
輪
迴
六
道,
備
受
眾
苦,
故
為
佛
所
哀
憐;
雖
生
|
句,
合
前
喻
一
人
專
忘。
憐
是
哀
憐,
念
是
護
念,
眾
|
人
易
起
信
行。
上
三
句,
合
前
喻
一
人
專
憶,
次
二
|
喻,
泛
指
親
友
猶
疏,
這
母
子
之
喻,
骨
肉
更
親,
使
|
︵
淺
解
︶
這
一
段,
再
以
母
子
為
喻,
前
二
人
之
|
今
生
來
世,
也
不
會
互
相
遠
離。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6 |
念
不
忘,
亦
如
佛
念
眾
生,
佛
不
離
心,
必
定
與
佛
|
之
心,
各
發
真
信
切
願,
志
誠
念
佛,
如
子
憶
母,
念
|
念
阿
彌
陀
佛,
發
願
修
行,
莊
嚴
淨
土,
接
引
我
們
|
若
能
體
念
十
方
諸
佛
憐
念
我
們
之
心,
更
深
體
|
不
會
互
相
遠
離。
子
喻
眾
生
母
喻
佛,
六
道
眾
生,
|
子
不
離,
雖
經
歷
來
生
來
世,
母
子
之
緣
未
盡,
也
|
不
忘,
母
為
慈
母,
子
成
孝
子,
不
但
今
生
今
世,
母
|
別。
子
若
想
念
母
親,
能
如
母
親
念
子
之
時,
念
念
|
後
四
句,
合
前
喻
二
人
相
憶。
歷
是
經
歷,
違
是
離
|
為。
這
五
句,
合
前
喻
單
憶
無
益。
|
如
來,
憐
念
眾
生,
如
母
憶
子,
子
若
逃
逝,
雖
憶
何
|
雖
大
慈
大
悲,
單
憶
無
用,
不
能
救
拔。
故
說
十
方
|
業,
沈
淪
於
生
死
苦
海,
輪
迴
六
道,
受
苦
無
窮。
佛
|
無
緣
眾
生,
違
負
佛
恩,
不
肯
念
佛,
甚
至
謗
佛
造
|
阿
彌
陀
佛,
求
生
西
方,
永
離
眾
苦,
同
享
極
樂。
若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7 |
俱
有
佛
土,
何
以
獨
讚
西
方?
佛
言:
閻
浮
提
人,
心
|
同
教
稱
念
阿
彌
陀
佛。
普
廣
菩
薩
問
佛:
﹁
十
方
|
眾
妙
華,
供
養
他
方
十
萬
億
佛。
所
以
十
方
諸
佛,
|
生
忍,
然
後
具
足
神
力,
飛
行
自
在,
常
於
清
晨,
盛
|
歸
西
方
淨
土,
親
近
阿
彌
陀
佛,
聞
說
妙
法,
得
無
|
眾
生
想
遍
遊
十
方
淨
土,
親
近
十
方
諸
佛,
應
先
|
勝,
故
十
方
諸
佛,
稱
讚
阿
彌
陀
佛
最
為
第
一。
若
|
和
接
引
眾
生
的
方
便,
惟
有
阿
彌
陀
佛
超
然
殊
|
之
慈
悲,
雖
然
佛
佛
相
同,
而
救
度
眾
生
的
願
力,
|
教
稱
念
其
餘
各
佛
呢?
因
十
方
諸
佛,
憐
念
眾
生
|
十
方
諸
佛,
何
故
同
教
眾
生
稱
念
阿
彌
陀
佛,
不
|
句,
合
前
喻
雙
憶
不
離。
|
若
憶
母,
如
母
憶
時,
母
子
歷
生,
不
相
違
遠。
這
四
|
生
之
後,
常
隨
佛
學,
更
不
會
互
相
遠
離。
故
說
子
|
感
應
道
交,
自
然
今
生
常
得
見
佛,
蒙
佛
接
引,
往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8 |
然
得
到
真
心
開
悟,
見
到
自
性
本
具
的
法
身
佛。
|
當
不
遠
了。
不
必
假
借
其
他
法
門
各
種
方
便,
自
|
佛,
現
在
或
將
來,
必
定
可
以
見
佛,
去
成
佛
之
時,
|
︵
今
譯
︶
假
若
眾
生
發
心,
心
常
憶
佛,
口
常
念
|
香
氣,
此
則
名
曰
香
光
莊
嚴。
|
佛
不
遠。
不
假
方
便,
自
得
心
開。
如
染
香
人,
身
有
|
若
眾
生
心,
憶
佛
念
佛,
現
前
當
來,
必
定
見
佛,
去
|
佛。
|
樂
邦,
從
佛
進
修,
共
證
佛
果,
故
應
專
念
阿
彌
陀
|
念
念
想
化
度
我
們,
接
引
我
們,
出
離
苦
海,
往
生
|
我
們
娑
婆
世
界
的
眾
生,
特
別
有
緣,
憐
念
更
深,
|
部
洲,
就
是
我
們
住
的
娑
婆
世
界,
阿
彌
陀
佛,
與
|
念
一
佛,
即
念
一
切
佛
故。
﹂
閻
浮
提
意
譯
為
瞻
|
諸
佛,
境
繁
意
散,
不
成
三
昧。
況
諸
佛
同
一
法
身,
|
多
雜
亂,
令
其
專
心
一
境,
乃
得
往
生。
若
念
十
方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19 |
西
方
阿
彌
陀
佛,
是
我
心
理
上
所
具
有
的
佛,
也
|
即
是
佛
的
真
理,
故
名
事
憶
念。
二、
理
憶
念:
深
信
|
求
生
西
方,
如
子
憶
母,
念
念
不
忘,
由
未
通
達
心
|
決
志
切
願,
常
心
中
憶
念
佛
名,
口
中
稱
念
佛
號,
|
未
覺
悟
到
我
心
念
佛,
我
心
就
是
佛
的
真
理,
即
|
世
界,
阿
彌
陀
佛
現
在
說
法,
即
深
信
不
疑,
雖
還
|
憶
念
的
分
別:
一、
事
憶
念:
聽
說
西
方
確
有
極
樂
|
定
見
佛,
去
佛
不
遠。
憶
佛
念
佛,
有
事
憶
念,
和
理
|
生,
若
能
各
自
發
心,
憶
佛
念
佛,
現
在
或
將
來,
必
|
不
必
再
說。
現
前
即
現
在,
當
來
即
將
來。
一
切
眾
|
沒
有
信
願,
故
再
三
勸
勉。
佛
念
眾
生,
是
佛
自
願,
|
深
益。
不
合
佛
念
眾
生,
重
在
眾
生
念
佛,
因
眾
生
|
︵
淺
解
︶
這
一
段,
是
以
正
法
合
前
譬
喻,
顯
示
|
光
莊
嚴。
|
猶
如
染
香
的
人,
身
上
即
有
香
氣,
這
就
叫
做
香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0 |
假
借
念
佛
法
門
的
觀
像、
觀
想,
或
其
他
法
門
的
|
便,
一
念
相
應
一
念
佛,
念
念
相
應
念
念
佛,
不
必
|
不
假
方
便,
自
得
心
開。
這
持
名
念
佛,
即
勝
異
方
|
瞋
癡
慢
疑
等。
|
見、
邪
見
等。
思
惑,
是
思
想
上
的
迷
惑
錯
誤,
如
貪
|
遠
了。
見
惑,
是
見
解
上
的
迷
惑
錯
誤,
如
我
見、
邊
|
三
昧。
現
在
既
已
得
見
自
佛,
去
成
佛
之
時,
當
不
|
理
憶
念,
念
到
心
開
本
性
佛,
即
得
理
一
心
念
佛
|
自
然
與
佛
同
於
形
影,
不
相
違
遠。
不
論
事
憶
念,
|
中,
必
定
得
見
阿
彌
陀
佛,
蒙
佛
護
念,
常
蒙
法
益,
|
思
惑,
即
得
事
一
心
念
佛
三
昧。
現
在
定
中
或
夢
|
論
事
憶
念,
理
憶
念,
念
到
伏
除
煩
惱,
斷
盡
見
惑
|
忘,
由
通
達
佛
即
是
心
的
真
理,
故
名
理
憶
念。
不
|
造
的
萬
德
洪
名,
心
常
憶
念,
口
常
稱
念,
令
不
暫
|
是
我
心
事
上
所
造
成
的
佛,
即
以
自
心
所
具
所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1 |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惟
此
法
性,
真
實
不
虛,
不
生
不
|
本
覺、
本
性、
真
性、
真
諦、
真
如
等,
就
是
真
心。
凡
所
|
生
成
佛。
實
相
又
名
佛
性、
自
性、
實
性、
法
性、
法
身、
|
心
地,
豁
然
頓
開,
自
得
心
佛
顯
現,
從
佛
進
修,
一
|
開
悟,
更
不
必
假
借
任
何
方
便,
當
下
了
悟,
實
相
|
引,
往
生
西
方,
見
佛
聞
法,
但
得
見
彌
陀,
何
愁
不
|
現
在
雖
未
見
佛,
將
來
臨
命
終
時,
必
定
見
佛
接
|
視
持
名
之
深
淺。
﹂
祇
要
信
深
願
切,
至
誠
憶
念,
|
﹁
得
生
與
否,
全
憑
信
願
之
有
無,
生
品
高
下,
乃
|
功
淺,
未
得
念
佛
三
昧,
淨
宗
九
祖
蕅
益
大
師
說:
|
法
忍,
自
得
心
佛
開
發
顯
現,
得
成
自
佛。
縱
根
鈍
|
即
華
開
見
佛,
面
禮
彌
陀,
親
聞
妙
法,
頓
證
無
生
|
來
必
定
蒙
佛
接
引,
上
品
上
生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
必
定
見
到
自
性
本
具
的
法
身
佛。
從
此
進
修,
將
|
參
究、
研
教
等
各
種
方
便,
自
然
得
到
真
心
開
悟,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2 |
三
昧
的
方
法,
到
此
已
完。
|
佛,
這
就
叫
做
香
光
莊
嚴。
古
佛
傳
授
修
習
念
佛
|
以
自
佛
的
法
身
香,
智
慧
光,
莊
嚴
自
心
的
法
身
|
足
靈
覺
之
性,
就
是
智
慧,
現
在
一
心
念
佛,
就
是
|
的
心,
無
相
無
形,
不
生
不
滅,
就
是
法
身,
這
心
具
|
智
慧
光,
來
莊
嚴
自
己
的
本
覺
心
佛。
我
這
念
佛
|
的
人,
身
心
皆
染
佛
香,
這
就
是
以
佛
的
法
身
香,
|
身
的
香
氣,
開
佛
心
即
染
著
佛
心
的
香
氣。
念
佛
|
佛
名
即
染
著
佛
名
的
香
氣,
近
佛
身
即
架
著
佛
|
身
上
即
有
香
氣。
念
佛
的
人,
即
得
佛
的
氣
分,
念
|
是
譬
喻
憶
佛
念
佛,
必
定
成
佛,
猶
如
染
香
的
人,
|
德
裝
飾
身
心,
還
有
智
慧
莊
嚴,
福
德
莊
嚴
等。
這
|
嚴
是
裝
飾
的
意
思,
如
以
美
善
裝
飾
國
土,
以
功
|
如
染
香
人,
身
有
香
氣,
此
則
名
曰
香
光
莊
嚴。
莊
|
滅,
不
變
不
壞,
故
名
實
相。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3 |
因
地
是
菩
薩
未
證
佛
果,
在
因
中
修
行
時
的
地
|
念
佛
法
門,
得
以
自
利
利
他,
及
結
答
所
證
圓
通。
|
︵
淺
解
︶
這
一
段,
是
大
勢
至
菩
薩
略
述
自
修
|
法。
|
到
念
佛
三
昧,
證
入
念
佛
圓
通,
這
纔
是
第
一
妙
|
這
念
佛
的
淨
念,
常
相
繼
續,
沒
有
間
斷,
就
會
得
|
的
修
法,
概
無
選
擇,
惟
都
攝
六
根,
一
心
念
佛,
使
|
由
那
一
根
深
入,
得
證
圓
通?
我
對
於
六
根
門
頭
|
樂
世
界
的
淨
土。
佛
問
我
們
最
初
發
心
修
行,
是
|
娑
婆
世
界,
攝
受
一
切
念
佛
的
人,
歸
到
西
方
極
|
是
用
這
念
佛
的
心,
證
入
無
生
法
忍。
現
在
來
這
|
︵
今
譯
︶
我
本
來
在
因
地
開
始
修
行
的
時
候,
|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得
三
摩
地,
斯
為
第
一。
|
念
佛
人,
歸
於
淨
土。
佛
問
圓
通,
我
無
選
擇,
都
攝
|
我
本
因
地,
以
念
佛
心,
入
無
生
忍。
今
於
此
界,
攝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4 |
因
地
所
修
念
佛
妙
行,
與
果
地
所
證
圓
通
妙
法,
|
乘
大
願
力,
降
臨
這
個
世
界,
助
佛
宏
揚
教
化,
用
|
淨
土。
攝
是
攝
受
教
化,
大
勢
至
菩
薩,
運
大
悲
心,
|
污
染
的
清
淨
國
土,
即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的
四
種
|
即
五
濁
惡
世
的
娑
婆
世
界。
淨
土
是
沒
有
五
濁
|
此
界,
攝
念
佛
人,
歸
於
淨
土。
此
界
是
這
個
世
界,
|
通
達
一
切
諸
法。
這
是
自
利,
即
轉
以
利
他,
今
於
|
入
如
來
圓
滿
果
覺,
安
住
如
來
實
相
正
定,
圓
滿
|
而
不
動
搖,
故
名
無
生
法
忍,
簡
稱
無
生
忍。
即
深
|
忍
是
把
心
安
住
在
這
不
生
不
滅
的
法
性
真
心,
|
入
無
生
法
忍。
無
生
是
不
生
不
滅
的
法
性
真
心,
|
不
生
不
滅,
湛
寂
圓
明
的
真
心,
精
勤
修
習,
得
證
|
生
忍。
這
念
佛
的
心,
不
是
第
六
意
識
的
妄
心,
是
|
行
之
時,
值
佛
教
我
念
佛
法
門,
以
念
佛
心,
入
無
|
位。
我
本
因
地,
是
自
述
我
本
來
在
因
地
開
始
修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5 |
斷
盡
見
思
二
惑
的,
皆
歸
到
極
樂
世
界
的
方
便
|
薩
共
同
居
住
的
淨
土。
念
到
事
一
心
念
佛
三
昧,
|
樂
世
界
的
凡
聖
同
居
淨
土,
這
是
凡
夫
與
佛
菩
|
消
伏
業
障
未
盡,
仍
帶
惑
業
往
生
的,
皆
歸
到
極
|
道
交,
纔
能
接
引
往
生。
凡
具
真
信
切
願
念
佛:
而
|
勢
力,
拖
也
拖
你
不
去。
必
須
你
信
願
念
佛,
感
應
|
土。
若
你
不
信
念
佛,
不
願
往
生,
菩
薩
雖
具
最
大
|
樣
的
大
悲
大
願,
只
能
攝
受
念
佛
的
人,
歸
於
淨
|
鄉,
見
到
慈
悲
如
母
的
阿
彌
陀
佛。
菩
薩
雖
有
這
|
贈
以
信
願
行
三
種
資
糧,
纔
得
歸
還
淨
土
的
家
|
露,
菩
薩
如
親
友,
勸
令
念
佛,
即
指
示
歸
家
道
路,
|
是
家
鄉,
合
前
喻
子
若
逃
逝,
遠
走
他
鄉,
飄
零
孤
|
分
明,
接
引
往
生。
歸
是
歸
還。
此
界
如
旅
舍,
淨
土
|
佛
的
心,
堅
固
不
退。
臨
終
用
願
力
攝
受,
令
正
念
|
攝
受
一
切
念
佛
的
人,
生
前
用
慈
力
攝
受,
令
念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6 |
但
對
六
根
門
頭
的
修
法,
一
概
沒
有
選
擇,
外
不
|
是
由
那
一
根
深
入,
得
證
圓
通?
我
雖
從
根
修
證,
|
達,
故
稱
圓
通。
佛
問
我
們
最
初
發
心
修
行
之
時,
|
是
由
一
法
通
達,
其
他
一
切
諸
法,
無
不
圓
滿
通
|
佛
問
圓
通,
我
無
選
擇。
圓
是
圓
滿,
通
是
通
達,
就
|
智
慧,
即
愚
癡
的
異
名。
|
捷
徑。
無
明
是
無
照
見
了
悟
諸
法
事
理
的
聰
明
|
的
淨
土,
即
候
補
佛
位。
這
持
名
念
佛,
真
是
成
佛
|
歸
到
極
樂
世
界
的
常
寂
光
淨
土,
這
是
佛
所
居
|
淨
土。
念
到
究
竟
之
處,
四
十
二
品
無
明
斷
盡
的,
|
界
的
實
報
莊
嚴
淨
土,
這
是
法
身
菩
薩
所
居
的
|
十
一
品
無
明,
位
居
等
覺
菩
薩,
皆
歸
到
極
樂
世
|
三
昧,
豁
破
一
品
無
明,
證
一
分
法
身,
乃
至
破
四
|
法
身
的
菩
薩
寄
居
的
淨
土。
念
到
理
一
心
念
佛
|
有
餘
淨
土,
這
是
聲
聞、
緣
覺
二
乘,
和
沒
有
證
得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7 |
是
前
六
識。
識
即
妄
心
的
異
名,
以
了
別
為
義,
心
|
識,
意
根
緣
法
塵
為
意
識。
把
一
心
分
為
八
識,
這
|
鼻
識,
舌
根
緣
味
塵
為
舌
識,
身
根
緣
觸
塵
為
身
|
為
眼
識,
耳
根
緣
聲
塵
為
耳
識,
鼻
根
緣
香
塵
為
|
名
六
境,
即
六
根
所
攀
緣
之
外
境。
眼
根
緣
色
塵
|
自
劫
家
寶,
能
劫
一
切
諸
善
法,
故
喻
為
六
賊。
又
|
淨
的
心
靈,
使
真
性
不
能
顯
發。
並
以
六
根
為
媒,
|
觸、
法
之
六
塵。
塵
有
染
污
之
義,
能
染
污
我
們
清
|
能
生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之
六
識,
貪
染
色、
聲、
香、
味、
|
如
草
木
有
根,
能
生
枝
幹。
識
依
根
生,
有
六
根,
纔
|
根,
身
為
觸
根,
意
為
念
慮
之
根。
根
有
能
生
之
義,
|
身、
意,
眼
為
視
根,
耳
為
聽
根,
鼻
為
嗅
根,
舌
為
味
|
六
用
不
行,
而
六
根
都
攝
了。
六
根、
是
眼、
耳、
鼻、
舌、
|
用,
惟
攝
一
精
明,
不
令
託
根
緣
塵,
即
一
精
既
攝,
|
選
眼
耳
等
六
根
之
相,
內
不
擇
見
聞
等
六
根
之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8 |
淨,
是
念
而
無
念,
一
心
繫
佛
為
念,
是
無
念
而
念,
|
淨
念
相
繼,
得
三
摩
地,
斯
為
第
一。
雜
念
不
生
為
|
識
成
智,
返
妄
歸
真,
轉
染
成
淨,
日
久
功
深,
自
然
|
念
佛,
全
神
貫
注,
漸
漸
進
修,
能
使
背
塵
合
覺,
轉
|
苦
無
窮。
惟
有
都
攝
六
根,
不
受
六
塵
引
誘,
一
心
|
起
現
行
時,
善
惡
分
明,
業
報
相
續,
輪
迴
六
道,
受
|
為
所
藏,
受
第
七
識
所
執
取,
為
執
藏,
種
子
遇
緣
|
切
法
的
善
惡
種
子,
為
能
藏,
受
前
七
識
所
薰
習,
|
譯
為
藏
識,
以
集
起
為
義,
即
根
本
識,
能
含
藏
一
|
妄
惑
煩
惱
的
根
本。
第
八
識
音
譯
為
阿
賴
耶,
意
|
境
為
實
法,
常
��
思
量,
起
惑
造
業,
為
一
切
眾
生
|
譯
音。
它
向
內
執
取
阿
賴
耶
為
我,
向
外
認
識
塵
|
為
義,
因
恐
與
第
六
意
識
相
混,
仍
保
留
末
那
的
|
所
依
之
根,
音
譯
為
末
那,
意
譯
為
意
識,
以
思
量
|
對
塵
境
了
別,
故
名
為
識。
第
七
識
是
第
六
意
識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29 |
法。
楞
嚴
經
大
勢
至
菩
薩
說: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
懇
切,
念
佛
名
號,
勿
用
觀
心
念
法,
當
用
攝
心
念
|
一、
汝
不
知
淨
士
宗
旨,
當
生
真
信,
發
切
願,
至
誠
|
於
後:
|
勸
導,
普
令
深
入,
攝
歸
淨
土。
謹
節
錄
原
文
三
篇
|
薩
再
來
的
印
光
祖
師,
特
再
三
詳
細
開
示,
慇
懃
|
生
妄
想,
致
念
佛
人
多,
往
生
人
少。
蒙
大
勢
至
菩
|
倫,
不
知
都
攝
六
根
的
方
便,
心
難
制
伏,
越
念
越
|
的
註
疏
講
解,
也
未
說
明
詳
細
方
法,
使
念
佛
同
|
菩
薩,
因
向
佛
略
陳,
未
便
詳
述,
古
今
高
僧
大
德
|
究
應
如
何
都
攝
六
根,
纔
能
淨
念
相
繼,
大
勢
至
|
攝
六
根
的
念
佛
法
門,
纔
是
第
一
好
的
方
法。
|
圓
通,
速
證
菩
提。
三
摩
地,
即
三
昧
的
別
名。
這
都
|
昧,
住
佛
正
定,
理
顯
本
性
自
佛,
入
佛
果
覺,
即
得
|
淨
念
若
能
常
相
繼
續,
沒
有
間
斷,
事
成
念
佛
三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30 |
炎
之
病
乎。
汝
以
極
重
之
業
力
凡
夫,
妄
用
觀
心
|
不
須
觀
心,
而
心
自
清
淨
明
了,
又
何
致
心
火
上
|
真
都
攝
六
根
而
念,
決
定
業
障
消
除,
善
根
增
長。
|
佛
號
功
德
之
境
緣,
一
切
境
緣,
皆
不
可
得
也。
能
|
佛
號
中,
不
復
外
馳
之
謂。
正
受
者,
心
所
納
受,
唯
|
別
名,
此
云
正
定,
亦
云
正
受。
正
定
者,
心
安
住
於
|
則
得
一
心,
深
之
則
得
三
昧。
三
摩
地
亦
三
昧
之
|
能
常
常
相
繼,
無
有
間
斷,
自
可
心
歸
一
處,
淺
之
|
彼
不
攝
者
心
中
清
淨
多
矣,
故
名
淨
念。
淨
念
若
|
攝
六
根。
都
攝
六
根
而
念,
雖
不
能
全
無
妄
念,
較
|
會
嗅
別
種
氣
味,
身
也
不
會
懶
惰
懈
怠,
名
為
都
|
一
攝
於
佛
號,
則
眼
也
不
會
東
張
西
望,
鼻
也
不
|
耳
中
耳
根
要
聽
得
清
清
楚
楚。
意
舌
耳
三
根,
一
|
念
得
清
清
楚
楚,
口
中
舌
根
要
念
得
清
清
楚
楚,
|
繼,
得
三
摩
地,
斯
為
第
一。
念
佛
時,
心
中
意
根
要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31 |
念
記
數,
則
全
心
力
量,
施
於
一
聲
佛
號,
雖
欲
起
|
是
攝
心,
妄
念
自
息
矣。
如
或
猶
湧
妄
波,
即
用
十
|
心
口
念
得
清
清
楚
楚,
耳
根
聽
得
清
清
楚
楚,
如
|
聲
默
念,
皆
須
念
從
心
起,
聲
從
口
出,
音
從
耳
入。
|
由。
既
至
誠
已,
猶
未
純
一,
當
攝
耳
諦
聽,
無
論
出
|
心
之
法,
莫
先
於
至
誠
懇
切,
心
不
至
誠,
欲
攝
莫
|
二、
念
佛
心
難
歸
一,
當
攝
心
切
念,
自
能
歸
一。
攝
|
最
省
力,
最
契
理
契
機
也。
|
六
根
通
歸
於
一,
較
彼
修
別
種
觀
法,
為
最
穩
當,
|
仍
是
明
明
了
了。
果
能
字
字
句
句,
聽
得
清
楚,
則
|
中
起
念,
即
有
聲
相,
自
己
耳,
聽
自
己
心
中
之
聲,
|
知
都
攝,
注
重
在
聽,
即
心
中
默
念,
也
要
聽。
以
心
|
上
中
下,
若
聖
若
凡,
一
切
機
之
無
上
妙
法
也。
須
|
之
人,
不
甚
合
機。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乃
普
被
|
之
法,
故
致
如
此。
觀
心、
乃
教
家
修
觀
之
法,
念
佛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32 |
不
論
佛
數
多
少,
此
以
一
句
佛
為
一
念。
彼
唯
晨
|
則
同,
用
功
大
異。
晨
朝
十
念,
儘
一
口
氣
為
一
念,
|
當
自
得
耳。
須
知
此
之
十
念,
與
晨
朝
十
念,
攝
妄
|
清
楚,
聽
得
清
楚,
妄
念
無
處
著
腳,
一
心
不
亂,
久
|
四
至
六,
從
七
至
十,
作
三
氣
念。
念
得
清
楚,
認
得
|
一
至
五,
從
六
至
十。
若
又
費
力,
當
從
一
至
三,
從
|
憑
心
記。
若
十
句
直
記
為
難,
或
分
為
兩
氣,
則
從
|
句
念,
不
可
二
十
三
十,
隨
念
隨
記,
不
可
掐
珠,
唯
|
仍
須
記
得
分
明。
至
十
句
已,
又
須
從
一
句
至
十
|
數
者,
當
念
佛
時,
從
一
句
至
十
句,
須
念
得
分
明,
|
鈍
根
者
共
之,
令
萬
修
萬
人
去
耳。
所
謂
十
念
記
|
妙,
蓋
屢
試
屢
驗,
非
率
爾
臆
說,
願
與
天
下
後
世
|
便
能
歸
一
故
耳。
光
以
心
難
制
伏,
方
識
此
法
之
|
宏
淨
土
者,
尚
未
談
及,
以
人
根
尚
利,
不
須
如
此,
|
妄,
力
不
暇
及。
此
攝
心
念
佛
之
究
竟
妙
法,
在
昔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33 |
喪,
不
能
究
竟
親
獲
實
益,
為
可
哀
也。
掐
珠
念
佛,
|
以
己
見
不
及,
遂
生
疑
惑,
致
多
劫
善
根,
由
茲
中
|
即
小
即
大
之
不
思
議
法,
但
當
仰
信
佛
言,
切
勿
|
大
難。
又
須
知
此
攝
心
念
佛
之
法,
乃
即
淺
即
深,
|
十
念
記
數
之
法,
欲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大
難
|
為
第
一。
利
根
則
不
須
論,
若
吾
輩
之
鈍
根,
捨
此
|
大
勢
至
謂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得
三
摩
地,
斯
|
憧
憧
往
來
者,
朋
從
於
專
注
一
境
之
佛
號
中
矣。
|
數,
則
懇
切
直
念。
作
事
既
了,
仍
復
攝
心
記
數,
則
|
而
神
動,
此
則
身
逸
而
心
安。
但
作
事
時,
或
難
記
|
相
宜,
較
彼
掐
珠
記
數
者,
利
益
天
殊,
彼
則
身
勞
|
能
養
神,
隨
快
隨
慢,
了
無
滯
礙,
從
朝
至
暮,
無
不
|
一
至
十,
縱
日
念
數
萬,
皆
如
是
記。
不
但
去
妄,
最
|
念
一
句
佛,
心
知
一
句,
念
十
句
佛,
心
知
十
句,
從
|
朝
十
念
則
可,
若
二
十
三
十,
則
傷
氣
成
病。
此
則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34 |
說,
確
為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得
證
念
佛
三
昧,
|
這
都
是
大
勢
至
菩
薩
的
經
驗
實
證,
特
再
來
詳
|
受
病。
|
隨
息
不
如
靜
聽,
隨
得
不
好
會
受
病,
靜
聽
不
會
|
光
之
昏
鈍
魯
劣,
想
十
年
八
年,
或
可
不
亂
矣。
但
|
難
成
三
昧。
若
是
利
根,
一
七
二
七,
定
得
一
心。
縱
|
不
計
數,
便
成
懈
怠。
有
肯
心
者,
若
不
依
此
法,
決
|
今
之
悠
忽
念
佛
者,
似
不
宜
令
依
此
法,
恐
彼
因
|
前,
而
愚
癡
可
破
矣。
又
即
勢
至
都
攝
六
根
法
門。
|
漸
可
斷
絕,
瞋
恚
必
不
熾
盛,
昏
散
一
去,
智
慧
現
|
念
佛,
即
攝
數
息
念
佛
二
觀。
而
攝
心
念
佛,
染
心
|
三、
寶
王
隨
息
法
門,
具
攝
五
停
心
觀。
若
能
隨
息
|
不
宜。
|
能
安,
久
則
受
病。
此
十
念
記
數,
行
住
坐
臥,
皆
無
|
唯
宜
行
住
二
時,
若
靜
坐
養
神,
由
手
動
故,
神
不
|
▲
▼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
35 |
悔
莫
及。
普
勸
中
外
同
胞,
即
趁
健
時,
敬
遵
慈
訓,
|
生
死
事
大,
無
常
迅
速,
一
失
人
身,
萬
劫
難
復,
後
|
法,
真
是
夙
種
淨
因,
幸
勿
因
循
錯
過,
自
失
大
益。
|
幸,
今
得
人
身,
生
逢
中
國,
有
緣
得
遇
這
念
佛
妙
|
庶
可
速
至
一
心
不
亂,
而
得
念
佛
三
昧。
我
們
何
|
耳
根,
耳
根
一
攝,
諸
根
無
由
外
馳,
即
六
根
都
攝,
|
入,
皆
暗
數
從
一
至
十,
以
停
止
散
亂。
靜
聽
即
攝
|
障。
五、
數
息
觀,
是
觀
察
呼
吸
出
入
之
相,
每
一
出
|
佛
觀,
是
觀
察
佛
身
相
好,
功
德
莊
嚴,
以
停
止
業
|
緣
生,
前
因
後
果,
歷
歷
分
明,
以
停
止
愚
癡。
四、
念
|
停
止
瞋
恚。
三、
因
緣
觀,
是
觀
察
一
切
法,
皆
從
因
|
慈
悲
觀,
是
觀
察
一
切
眾
生
痛
苦
可
憐
之
相,
以
|
察
一
切
根
身
器
界,
皆
屬
不
淨,
以
停
止
貪
欲。
二、
|
五
種
過
失,
停
止
於
心
的
觀
法。
一、
不
淨
觀,
是
觀
|
及
念
佛
圓
通
的
第
一
妙
法。
五
停
心
觀,
是
能
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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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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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常
現。
若
至
神
念
神
聽,
必
定
淨
念
相
繼,
速
得
三
|
自
清
淨。
漸
用
心
念
心
聽,
即
已
六
根
都
攝,
淨
念
|
口
默
念,
攝
耳
靜
聽,
即
了
了
分
明,
不
散
不
昏,
心
|
之
時,
心
中
果
然
清
淨
得
多
了。
或
靜
坐
念
佛,
用
|
念,
覺
即
便
無,
雖
不
能
全
無
妄
念,
較
以
前
不
攝
|
前
方,
即
攝
眼
根,
六
根
都
攝,
妄
念
自
息,
偶
起
妄
|
得
清
楚,
數
得
清
楚,
即
攝
意
根,
眼
須
垂
簾,
注
視
|
字
須
落
在
左
腳,
不
得
錯
亂,
即
攝
身
根,
心
須
記
|
耳
須
聽
得
清
楚,
即
攝
耳
根,
四
步
一
聲
佛
號,
陀
|
鼻
吸
氣,
即
攝
鼻
根,
口
須
念
得
清
楚,
即
攝
舌
根,
|
從
一
至
三,
從
四
至
六,
從
七
至
十,
作
三
氣
念。
用
|
即
焚
香
繞
佛,
或
經
行
念
佛,
用
十
念
記
數
之
法,
|
相
繼,
為
下
手
最
切
要
的
功
夫。
吾
以
妄
念
難
制,
|
聽,
並
用
十
念
記
數
之
法,
來
都
攝
六
根,
使
淨
念
|
各
發
真
信
切
願,
至
誠
懇
切,
攝
心
念
佛,
攝
耳
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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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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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慧。
以
化
身
回
入
娑
婆
世
界,
分
身
無
數,
遍
十
方
|
法
忍。
然
後
以
法
身
常
駐
淨
土,
常
隨
佛
學
以
修
|
死,
永
脫
輪
迴,
華
開
見
佛,
聞
妙
法
音,
即
得
無
生
|
提
攜,
隨
從
佛
後,
往
生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即
了
生
|
陀
佛,
與
觀
音、
勢
至,
諸
聖
賢
眾,
放
光
接
引,
垂
手
|
苦,
心
不
貪
戀,
正
念
分
明,
捨
報
安
詳,
得
見
阿
彌
|
圓
通。
將
來
臨
命
終
時,
必
定
預
知
時
至,
身
無
病
|
然
與
佛
感
應
道
交,
必
得
念
佛
三
昧,
證
入
念
佛
|
成
片。
甚
至
夢
中
也
能
念
佛
拜
佛,
日
久
功
深,
自
|
因
默
念,
字
多
難
念,
宜
念
四
字,
單
念
四
字,
較
易
|
佛
四
字
洪
名,
牢
記
在
心,
如
子
憶
母,
念
念
不
忘。
|
行
住
坐
臥,
穿
衣
吃
飯,
大
小
便
溺,
常
把
阿
彌
陀
|
句
佛
號,
莫
令
忘
記,
設
或
暫
忘,
想
起
復
念,
必
須
|
事
時,
不
能
計
數
念
佛,
也
要
時
時
刻
刻,
想
看
一
|
昧。
確
為
持
名
念
佛
第
一
要
訣。
若
在
讀
書
或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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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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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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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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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大
勢
至
菩
薩
念
佛
圓
通
章
今
譯
淺
解
終
|
徑
中
的
第
一
捷
徑
啊。
|
慧
圓
滿,
同
成
佛
道,
誠
方
便
中
的
第
一
方
便,
捷
|
國,
廣
度
眾
生
以
修
福。
普
勸
念
佛,
同
歸
淨
土,
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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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今譯淺解 毛凌雲居士今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