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每
難
了
解。
若
藥
師
法
門,
不
但
對
於
出
世
間
往
|
佛
法
本
以
出
世
間
為
歸
趣,
其
意
義
高
深,
常
人
|
一、
維
持
世
法
|
之
一
斑
了。
|
足
以
包
括
藥
師
法
門
的
全
體,
亦
只
說
是
法
門
|
藥
師
法
門
甚
為
廣
大,
今
所
舉
出
的
幾
樣,
殊
不
|
的
有
幾
樣
意
思,
今
且
舉
出,
略
說
一
下。
|
我
近
年
來,
與
人
談
及
藥
師
法
門
時,
所
偏
注
重
|
今
天
所
講,
就
是
探
契
時
機
的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一
斑
|
藥
師
法
門
修
持
課
儀
略
錄
|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略
錄
|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一
斑
|
弘
一
大
師
講
述
|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2 |
法
門
去
修
持
力
行,
就
可
以
得
到
上
品
圓
滿
的
|
戒
為
難,
持
戒
不
犯
更
為
難。
今
若
能
依
照
藥
師
|
無
淨
戒,
諸
善
功
德
不
生。
﹂
但
是
受
戒
容
易,
得
|
佛
法
之
中,
是
以
戒
為
根
本,
所
以
佛
經
說:
﹁
若
|
二、
輔
助
戒
律
|
世
法,
當
不
至
於
對
於
佛
法
再
生
種
種
誤
解
了。
|
類
生
活
的,
聞
以
上
所
說
藥
師
法
門
亦
能
維
持
|
或
有
人
謂
佛
法
是
消
極
的,
厭
世
的,
無
益
於
人
|
中
即
可
得
到
佛
法
的
利
益。
|
維
持
國
家
世
界
的
安
寧,
使
人
類
在
這
現
生
之
|
此
可
見
佛
法
亦
能
資
助
家
庭
社
會
的
生
活,
與
|
意,
不
相
侵
陵,
互
為
饒
益
﹂
等,
皆
屬
於
此
類。
就
|
說:
﹁
消
災
除
難,
離
苦
得
樂,
福
壽
康
甯,
所
求
如
|
代
實
際
上
人
類
生
活
亦
特
別
注
重。
如
經
中
所
|
生
成
佛
的
道
理
屢
屢
言
及,
就
是
最
淺
近
的
現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3 |
定
往
生
西
方
的
利
益。
|
佛,
而
也
可
以
資
助
往
西
方,
能
使
吾
人
獲
得
決
|
寶
蓮
花
之
中。
﹂
依
此
看
來,
藥
師
雖
是
東
方
的
|
有
八
位
大
菩
薩
來
接
引
往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眾
|
關
齋
戒,
又
能
聽
見
藥
師
佛
名,
於
其
臨
命
終
時,
|
益。
依
︽
藥
師
經
︾
說:
﹁
若
有
眾
生
能
受
持
八
|
能
兼
修
藥
師
法
門,
亦
有
資
助
決
定
生
西
的
利
|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者
甚
多。
但
修
淨
土
宗
者,
若
再
|
興
盛。
現
今
出
家
人
或
在
家
人
修
持
此
宗,
求
生
|
佛
法
的
宗
派
非
常
之
繁,
其
中
以
淨
土
宗
最
為
|
三、
決
定
生
西
|
中。
|
犯
戒
的
罪,
還
得
清
淨,
不
至
再
墮
落
在
三
惡
道
|
懇
持
念
藥
師
佛
號
并
禮
敬
供
養
者,
即
可
消
除
|
戒。
假
使
於
所
受
之
戒
有
毀
犯
時,
但
能
至
心
誠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4 |
云:
﹁
速
證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速
得
圓
滿
﹂
等。
|
門,
惟
是
一
乘
速
得
成
佛
的
法
門。
所
以
經
中
屢
|
︽
藥
師
經
︾
決
非
專
說
世
間
法
的。
因
藥
師
法
|
四、
速
得
成
佛
|
災
除
難
離
苦
得
樂
﹂
等
種
種
利
益。
|
之
資
助,
即
可
得
到
︽
藥
師
經
︾
中
所
說
﹁
消
|
欲
免
除
此
等
障
礙,
必
須
兼
修
藥
師
法
門
以
為
|
災
人
禍
的
危
難,
皆
足
為
用
功
辦
道
的
障
礙。
若
|
體
多
病,
衣
食
住
處
等
困
難,
又
或
常
常
遇
著
天
|
天
災
人
禍,
在
在
都
不
能
不
有
所
顧
慮,
倘
使
身
|
時,
對
於
身
體
衣
食
住
處
等,
以
及
水
火
刀
兵
的
|
因
為
我
們
是
處
於
凡
夫
的
地
位,
在
這
塵
世
之
|
是
切
實
能
夠
如
此
的,
千
萬
人
中
也
難
得
一
二。
|
苦
樂
順
逆
一
切
放
下,
無
所
罣
礙,
則
固
至
善。
但
|
再
者。
吾
人
修
淨
土
宗
的,
倘
能
於
現
在
環
境
的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5 |
句
經
文
特
別
注
意,
依
此
發
起
﹁
悲
智
﹂
的
弘
|
所
以
我
們
修
此
藥
師
法
門
的,
應
該
把
以
上
幾
|
若
是
生
西,
也
不
能
往
生
上
品。
|
無
關
係。
若
是
受
戒,
也
不
能
得
上
品
圓
滿
的
戒。
|
事,
則
惟
獲
人
天
福
報,
與
夫
出
世
間
之
佛
法
了
|
假
使
不
如
此,
僅
僅
注
意
在
資
養
現
實
人
生
的
|
於
以
上
幾
句
經
文,
尤
宜
特
別
注
意,
盡
力
奉
行。
|
果,
乃
是
佛
法
之
通
途。
凡
修
持
藥
師
法
門
者,
對
|
心
﹂
就
是
智
心,
餘
屬
悲
心。
悲
智
為
因,
菩
提
為
|
就
是
悲
心。
下
一
句
正
說:
﹁
捨
﹂
及
﹁
平
等
之
|
轉
說,
﹁
無
垢
濁
心
﹂
就
是
智
心,
﹁
無
怒
害
心
﹂
|
平
等
之
心。
﹂
就
是
這
個
意
思。
前
兩
句
從
反
面
|
怒
害
心,
於
一
切
有
情
起
利
益
安
樂
慈
悲
喜
捨
|
種
願
心。
︽
藥
師
經
︾
云:
﹁
應
生
無
垢
濁
心,
無
|
若
欲
成
佛,
其
主
要
的
原
因,
即
是
﹁
悲
智
﹂
兩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6 |
一
卷,
即
︽
大
灌
頂
神
咒
經
︾
卷
十
二,
東
晉
帛
|
︵
一
︶
︽
佛
說
灌
頂
拔
除
過
罪
生
死
得
脫
經
︾
|
譯
︽
藥
師
經
︾
有
四
種:
|
藥
師
法
門
依
據
︽
藥
師
經
︾
而
建
立。
此
土
所
|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略
錄
|
光
如
來
﹄,
不
可
念
﹁
消
災
延
壽
藥
師
佛
﹂。
|
念
佛
名
時,
應
依
經
文,
念
曰
﹃
南
無
藥
師
琉
璃
|
最
後,
再
就
持
念
藥
師
佛
名
的
方
法,
略
說
一
下。
|
諸
君
參
考。
|
部
經
義,
編
輯
較
完
備
的
藥
師
法
門
著
作,
以
備
|
對
人
講
的
幾
樣
意
思。
將
來
暇
時,
尚
擬
依
據
全
|
藥
師
法
門
甚
為
廣
大,
上
所
述
者,
不
過
是
我
常
|
品,
將
來
速
得
成
佛
可
無
容
疑
了。
|
的
事
業,
也
能
得
上
品
圓
滿
的
戒,
也
能
往
生
上
|
願。
假
使
如
此,
則
能
以
出
世
的
精
神
來
做
世
間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7 |
加
之
文
甚
多。
西
藏
僧
眾
所
讀
誦
者
為
此
本。
|
增
六
佛
故
云
︽
七
佛
本
願
功
德
經
︾
以
外
增
|
二
卷,
唐
義
淨
譯。
前
數
譯
惟
述
藥
師
佛,
此
譯
復
|
︵
四
︶
︽
藥
師
琉
璃
光
七
佛
本
願
功
德
經
︾
|
二
十
餘
行。
|
名,
二
為
依
唐
義
淨
譯
本
補
入
神
咒
及
前
後
文
|
文
兩
段,
一
為
依
東
晉
譯
本
補
入
之
八
大
菩
薩
|
本。
現
今
流
通
本
與
原
譯
本
稍
有
不
同
者
有
增
|
一
卷,
唐
玄
奘
譯。
此
即
現
今
流
通
本
所
據
之
譯
|
︵
三
︶
︽
藥
師
琉
璃
光
如
來
本
願
功
德
經
︾
|
達
摩
笈
多
譯。
|
︵
二
︶
︽
佛
說
藥
師
如
來
本
願
經
︾
一
卷,
隋
|
晉
所
譯
之
︽
灌
頂
經
︾
|
師
琉
璃
光
經
︾
一
卷
今
已
佚
失,
或
云
即
是
東
|
尸
梨
蜜
多
羅
譯。
又
相
傳
有
劉
宋
慧
簡
譯
︽
藥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8 |
大
乘。
|
︵
二
︶
行
邪
道
者
令
入
正
道,
行
小
乘
者
令
人
|
︵
一
︶
速
得
成
佛,
經
中
屢
言
之。
|
所
獲
利
益
廣
如
經
文
所
載,
今
且
舉
十
種
如
下:
|
︵
四
︶
持
咒。
|
︵
三
︶
誦
經,
及
演
說
開
示
書
寫
等。
|
︵
二
︶
供
養,
如
香
華
旛
燈
等。
|
妥
善
矣。
|
據
經
文
而
曰
﹃
藥
師
琉
璃
光
如
來
﹄
斯
為
最
|
舉
﹁
消
災
延
壽
﹂
四
字
亦
多
所
缺
略,
故
須
依
|
佛
名
惟
舉
﹁
藥
師
﹂
二
字
未
能
具
足。
佛
德
惟
|
名
者
皆
曰
﹃
消
災
延
壽
藥
師
佛
﹄
似
未
盡
善,
|
為
簡
易
其
所
獲
之
益
亦
最
為
廣
大
也。
今
人
持
|
︵
一
︶
持
名,
經
中
屢
云
聞
名
持
名
因
其
法
最
|
修
持
之
法
具
如
經
文
所
載,
今
且
舉
四
種
如
下: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9 |
善
行
速
證
菩
提。
|
︵
十
︶
在
惡
趣
中
暫
聞
佛
名
即
生
人
道
修
諸
|
4、
東
方
淨
琉
璃
世
界。
|
3、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有
八
大
菩
薩
接
引。
|
2、
天
上,
不
復
更
生
諸
惡
趣。
|
1、
人
中,
得
大
富
貴。
|
︵
九
︶
命
終
後
隨
其
所
願
往
生:
|
︵
八
︶
產
時
無
苦,
生
子
聰
明
少
病。
|
︵
七
︶
轉
女
成
男。
|
諸
災
難
等
悉
免。
|
︵
六
︶
一
切
痛
苦
皆
除,
水
火
刀
兵
盜
賊
刑
戮
|
︵
五
︶
得
無
盡,
所
受
用
物
無
所
乏
少。
|
︵
四
︶
得
長
壽
富
饒
官
位
男
女
等。
|
墮
惡
趣。
|
︵
三
︶
能
得
種
種
戒,
又
犯
戒
者
還
得
清
淨
不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10 |
力
廣
大,
尤
足
令
人
讚
歎
云。
|
最
為
信
仰,
近
擬
於
泉
州
興
建
大
藥
師
寺,
其
願
|
原
稿,
廣
為
流
布。
法
師
出
家
以
來,
於
藥
師
法
門
|
誤。
玆
由
覺
圓
法
師
捐
資
再
版
印
行,
請
余
校
正
|
友
印
施
講
錄,
其
時
經
他
人
輾
轉
鈔
寫,
頗
有
訛
|
曩
余
在
清
塵
堂
講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後
由
諸
善
|
跋
|
及
儀
軌
等,
悉
蒐
集
之,
刊
版
流
布,
以
報
佛
恩
焉。
|
法
師
近
擬
編
輯
藥
師
聖
典
彙
集,
凡
經
文
疏
釋
|
悔,
精
勤
不
懈,
迄
至
於
今,
身
體
康
健,
諸
事
順
利。
|
後
得
聞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遂
專
心
誦
經
持
名
懺
|
病,
既
出
家
後
兩
年
之
內
病
苦
纏
綿
諸
事
不
順。
|
泉
州
承
天
寺
覺
圓
法
師,
於
未
出
家
時
體
弱
多
|
則
如
下:
|
靈
感
事
蹟
甚
多
如
舊
錄
所
載,
今
且
舉
近
事
一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11 |
覆
蓋。
供
佛
像
之
室
內,
須
十
分
潔
淨,
每
日
宜
掃
|
︽
藥
師
經
︾
供
於
几
上。
不
讀
誦
時,
宜
以
淨
布
|
布
覆
蓋
像
上。
|
不
得
已,
在
臥
室
中
供
奉
者,
睡
眠
之
時,
宜
以
淨
|
宜
裝
入
玻
璃
鏡
中。
供
像
之
處,
不
可
在
臥
室。
若
|
上
海
佛
學
書
局
有
石
印
彩
色
之
像,
可
以
供
奉,
|
欲
修
持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者,
應
供
藥
師
如
來
像。
|
及。
|
字
法
等,
將
來
擬
別
輯
一
卷
專
載
其
事,
今
不
述
|
正
式
供
養
法,
乃
至
以
五
色
縷
結
藥
叉
神
將
名
|
今
所
述
者,
為
吾
人
平
常
修
持
簡
單
之
課
儀。
若
|
︽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略
錄
︾
所
載。
|
藥
師
如
來
法
門
大
略,
如
大
藥
師
寺
已
印
行
之
|
藥
師
法
門
修
持
課
儀
略
錄
|
沙
門
一
音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12 |
十
分
三
寶
一
拜,
或
分
禮
佛
法
僧
三
拜。
本
師
釋
|
一、
禮
敬
|
可
隨
己
意,
或
惟
修
二
法,
或
僅
修
一
法,
皆
可。
|
歎
供
養
回
向
發
願,
必
須
行
之。
誦
經
持
名
持
咒,
|
以
下
略
述
修
持
課
儀,
分
為
七
門。
其
中
禮
敬
讚
|
此
外
如
能
懸
旛
燃
燈
尤
善,
無
者
亦
可。
|
凡
在
佛
前
供
物
或
禮
佛
時,
必
須
先
洗
手
漱
口。
|
以
上
所
舉
之
供
物,
應
於
禮
佛
之
前
預
先
供
好。
|
可
供。
|
之,
若
未
熟
之
水
果
及
未
烹
調
之
蔬
菜
等
皆
不
|
等,
隨
各
人
意。
但
所
供
食
物,
須
人
可
食
者
乃
供
|
時,
可
用
紙
製
者
代
之。
此
外
如
供
淨
水
供
食
物
|
萎,
即
除
去。
花
瓶
之
水,
宜
每
日
更
換。
若
無
鮮
花
|
香
氣
者。
供
佛
之
花,
須
擇
開
放
圓
滿
者。
若
稍
殘
|
地,
並
常
常
拂
拭
几
案。
供
佛
之
香,
須
擇
上
等
有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13 |
願
此
香
花
雲
遍
滿
十
方
界
一
一
諸
|
讚
歎
既
畢,
於
佛
前
長
脆
合
掌,
唱
供
養
偈
云:
|
三、
供
養
|
。
唱
讚
之
時,
聲
宜
遲
緩,
宜
莊
重。
|
右
讚
偈
出
︽
藥
師
如
來
消
災
除
難
念
誦
儀
軌
︾
|
讚
揚
志
心
頭
面
禮
|
慈
悲
弘
誓
廣
願
度
諸
含
生
我
今
申
|
人
天
因
中
十
二
願
|
歸
命
滿
月
界
淨
妙
琉
璃
尊
法
藥
救
|
禮
敬
既
畢,
於
佛
前
長
跪
合
掌,
唱
讚
偈
云:
|
二、
讚
歎
|
可
匆
忙。
寧
可
少
拜。
不
可
草
率。
|
增
加。
禮
敬
之
時,
須
至
誠
恭
敬,
緩
緩
拜
起,
萬
不
|
若
欲
多
拜,
或
兼
禮
敬
其
他
佛
菩
薩
者,
隨
己
意
|
迦
牟
尼
佛
一
拜。
藥
師
琉
璃
光
如
來
三
拜。
此
外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14 |
六、
持
咒
|
八
遍。
若
欲
多
念
者,
隨
意。
|
來。
以
後
即
持
念
藥
師
琉
璃
光
如
來
名
號
一
百
|
續
云,
南
無
東
方
淨
琉
璃
世
界
藥
師
琉
璃
光
如
|
無
邊
行
願
利
有
情
各
遂
所
求
皆
不
退
|
藥
師
如
來
琉
璃
光
燄
網
莊
嚴
無
等
倫
|
先
唱
讚
偈
云:
|
五、
持
名
|
或
坐
或
經
行
皆
可。
|
字
音
不
可
訛
誤,
宜
詳
考
之。
誦
經
時,
或
跪
或
立
|
四、
誦
經
|
供
養
畢,
或
隨
己
意
增
誦
懺
悔
文,
或
可
略
之。
|
來
香
|
無
量
香
莊
嚴
具
足
菩
薩
道
成
就
如
|
佛
土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15 |
中
所
載
者,
皆
可
發
之,
應
詳
閱
經
文,
自
適
其
宜
|
來
法
門
者,
回
向
之
願,
各
隨
己
意。
凡
︽
藥
師
經
︾
|
則
前
所
修
之
功
德,
無
所
歸
趣。
今
修
持
藥
師
如
|
回
向
發
願,
為
修
持
者
最
切
要
之
事。
若
不
回
向,
|
云。
若
先
未
修
功
德
者,
僅
可
云
發
願
也。
|
須
先
修
功
德,
再
以
此
功
德
回
向,
惟
願
如
何
云
|
回
向
與
發
願
大
同,
故
今
併
舉。
其
稍
異
者,
回
向
|
七、
回
向
發
願
|
咒
時,
以
坐
為
正
式,
或
經
行
亦
可。
|
罪。
持
咒
時,
不
宜
大
聲,
惟
令
自
己
耳
中
得
聞。
持
|
密
宗
阿
闍
黎
傳
授,
不
可
結
手
印。
擅
結
者,
有
大
|
心
咒
者,
即
是
咒
中
﹃
唵
﹄
字
以
下
之
文。
未
經
|
七
遍,
繼
念
心
咒
一
百
八
遍,
後
復
念
全
咒
七
遍。
|
持
念,
皆
可。
或
念
全
咒
一
百
八
遍。
或
先
念
全
咒
|
或
據
經
中
譯
音
持
念,
或
別
依
師
學
梵
文
原
音
|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
|
16 |
|
|
|
|
|
|
|
|
|
門
者,
應
深
味
斯
言,
以
自
求
多
福
也。
|
恭
敬,
得
十
分
利
益
﹂。
吾
人
修
持
藥
師
如
來
法
|
法
師
云:
﹁
有
一
分
恭
敬,
得
一
分
利
益,
有
十
分
|
三
次。
必
須
至
心
誠
懇,
未
可
潦
草
塞
責。
印
光
老
|
以
上
所
述
之
修
持
課
儀,
每
日
行
一
次
或
二
次
|
可
耳。
|
▲ |
|
藥師如來法門 弘一大師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