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 |
蕅
益
大
師
傳
|
傳
燈
大
師
傳
|
蓮
池
大
師
傳
|
省
常
大
師
傳
|
延
壽
大
師
傳
|
少
康
大
師
傳
|
法
照
大
師
傳
|
承
遠
大
師
傳
|
善
導
大
師
傳
|
道
綽
大
師
傳
|
曇
鸞
大
師
傳
|
慧
遠
大
師
傳
|
蓮
宗
正
範
發
刊
序
|
陳
海
量
居
士
編
輯
|
蓮
宗
正
範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 |
嚴,
揭
示
易
行
之
道;
天
親
回
向
菩
提,
論
述
願
生
|
馬
鳴
中
興
大
乘,
讚
為
方
便
之
殊;
龍
樹
解
釋
華
|
淨
土
之
教,
以
彌
陀
三
經
為
聖
言
量。
正
法
時
代,
|
若
禪、
若
密,
莫
不
皆
然,
又
何
疑
於
淨
土。
|
機
立
法,
造
端
於
天
竺,
賡
載
於
支
那;
若
律、
若
教、
|
江
河
分
注,
演
流
派
於
一
源。
是
以
衍
教
分
宗,
應
|
於
燈
續。
譬
諸
族
姓
相
承,
樹
本
枝
於
百
世;
無
異
|
非
生。
世
尊
設
化,
唱
寂
於
道
圓;
菩
薩
宏
傳,
受
持
|
原
夫
至
理
真
常,
不
來
不
去;
而
妙
緣
感
應,
非
滅
|
蓮
宗
正
範
發
刊
序
|
蓮
宗
正
範
後
跋
|
印
光
大
師
傳
|
徹
悟
大
師
傳
|
省
庵
大
師
傳
|
行
策
大
師
傳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 |
授
衣
缽,
或
與
記
茢。
而
淨
宗
歷
祖,
初
無
此
項
證
|
然
諸
宗
歷
祖
之
傳
承
也,
莫
不
有
證
信
之
具;
或
|
宗
源
流,
大
略
如
此。
|
教,
莫
不
以
淨
土
法
門,
為
自
利
利
他
之
宗
要。
淨
|
峰
諸
師,
教
宗
賢
台
而
歸
淨。
總
之,
無
論
係
何
宗
|
永
明
以
禪
而
歸
淨,
昭
慶
以
律
而
歸
淨,
雲
棲、
靈
|
殆
皆
西
方
菩
薩,
來
化
此
土
者
歟。
自
宋
以
來,
如
|
化
身。
同
代
承
遠、
法
照、
少
康
三
大
師,
咸
有
異
徵,
|
遂
以
普
及;
道
風
所
屆,
遠
達
扶
桑,
致
尊
為
彌
陀
|
化
大
行。
至
善
導
大
師,
提
倡
專
修,
而
念
佛
法
門,
|
神
鸞,
修
西
方
之
觀;
唐
道
綽,
專
淨
土
之
業,
而
淨
|
︵
又
名
蓮
宗
︶
特
開
我
國
各
宗
之
首。
自
後
魏
|
山
遠
公,
結
一
百
二
十
三
人
為
蓮
社。
淨
土
一
宗
|
及
像
法,
教
流
東
土,
自
漢
及
晉,
諸
宗
未
啟;
而
廬
|
之
偈;
此
三
大
士,
皆
在
天
竺
弘
揚
淨
土
者
也。
逮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 |
雖
同,
而
果
之
象
徵
有
不
同
也;
因
雖
同,
而
因
之
|
據
足
矣;
而
更
有
蓮
宗
祖
師
之
規
定
者,
何
哉?
果
|
途
相
類。
然
則
淨
宗
歷
祖
之
傳,
但
以
聖
賢
錄
為
|
宗
亦
特
殊;
而
歷
祖
傳
承
之
道,
自
亦
不
能
與
常
|
鐵、
張
善
和
等
輩,
亦
非
越
其
分。
良
以
教
既
勝
異,
|
勒,
諸
大
菩
薩,
不
足
以
為
高;
若
言
其
下,
則
黃
打
|
能
生
淨
土
為
極
則。
若
言
其
上,
則
文
殊、
普
賢、
彌
|
以
佛
道
中
能
證
何
地
位
為
標
準,
而
僅
以
碻
實
|
實
皆
為
淨
宗
師
若
弟
也。
蓋
淨
土
一
宗,
其
果,
不
|
故
凡
往
生
集
之
所
載,
淨
土
聖
賢
錄
之
所
傳
者,
|
修
淨
業
之
因,
得
往
生
之
果
者,
皆
有
傳
承
之
分。
|
以
是
而
言
淨
宗
傳
承,
最
極
平
易,
最
極
寬
廣;
凡
|
證
信
之
具;
夫
固
共
見
共
聞,
不
可
得
而
私
者
矣。
|
大
也。
何
則?
教
弘
淨
土,
生
西
有
徵,
此
二
者,
為
其
|
信
之
具;
非
無
證
信
也,
其
所
以
為
證
信
者,
公
且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 |
果,
以
視
歷
祖,
無
不
及
者。
今
海
內
外
淨
業
同
人,
|
坐
化,
自
在
往
生;
荼
毗
之
際,
舍
利
繽
紛。
若
因
若
|
綱
宗,
自
行
化
他;
蓮
風
所
扇,
薄
海
同
欽。
而
念
佛
|
由
昉
也。
惟
我
印
公,
遵
三
福
之
正
教,
依
徹
公
之
|
天、
資
福
為
十
一、
十
二,
此
蓮
宗
十
二
祖
師
之
所
|
巖
淨
宗
道
場,
復
舉
普
仁
依
時
序
為
十,
而
改
梵
|
天
為
十,
資
福
為
十
一。
近
代
印
公
大
師,
贊
啟
靈
|
而
舉
雲
棲
為
八。
清、
悟
開
師,
復
舉
靈
峰
為
九,
梵
|
人,
奉
為
家
法,
不
致
無
所
宗
主,
趣
於
歧
路。
至
明,
|
古
相
延
接
傳
正
脈
者,
惟
此
七
人
最
著,
俾
後
之
|
東
林
遠
公,
至
昭
慶
常
公,
為
蓮
宗
七
祖。
意
謂
千
|
考
蓮
宗
歷
祖
之
選,
始
於
有
宋
石
芝
曉
師。
師
定
|
也。
惟
然,
故
蓮
宗
祖
師
之
數,
獨
少
於
各
宗。
|
而
簡
別
之、
推
崇
之,
此
為
淨
宗
歷
祖
之
所
由
選
|
行
持
有
不
同
也。
就
其
顯
著
之
果,
與
超
勝
之
因,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 |
師
傳
承
之
特
例,
於
以
見
淨
土
一
宗
之
不
可
與
|
名
曰
蓮
宗
正
範。
因
歷
述
淨
宗
源
流,
與
淨
宗
祖
|
殿
其
後,
用
示
淨
土
一
宗,
歷
代
祖
師
之
一
斑,
易
|
燈、
行
策
四
大
師
傳,
與
我
印
公
大
師
行
業
記,
以
|
蓮
宗
正
傳
原
本,
仍
依
時
序,
增
入
曇
鸞、
道
綽、
傳
|
訂
蓮
宗
正
傳
為
議。
由
海
量
居
士,
乃
取
悟
開
師
|
今
者,
廣
東
方
養
秋
居
士,
創
施
淨
資,
以
刊
行
增
|
印
公,
總
計
十
六
尊
者,
以
示
淨
宗
模
範。
|
陀
經
三
大
師,
列
幽
溪
於
雲
棲、
靈
峰
之
間,
連
我
|
繼
遠
祖
之
後,
開
導
祖
之
先。
又
以
有
明
弘
傳
彌
|
數
人?
乃
依
楊
仁
老
序
淨
宗
古
德,
以
鸞、
綽
二
公,
|
又
無
定
數。
及
今
標
舉
淨
範,
何
妨
增
補
必
要
者
|
或
者
曰:
淨
宗
祖
師,
既
無
定
派,
七、
八、
十
一、
十
二,
|
宜
續
十
二
祖
師
正
傳
之
後,
以
示
洪
範。
|
無
論
及
門
與
否,
一
致
推
崇,
奉
為
第
十
三
祖,
謂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 |
龍
泉
精
舍。
時
師
同
門
慧
永
禪
師,
先
居
廬
山
西
|
見
神
蛇
從
池
而
出,
須
臾
大
雨,
歲
竟
有
秋,
因
名
|
泉
涌
出。
潯
陽
亢
旱,
師
詣
池
側
讀
海
龍
王
經,
忽
|
杖
扣
地
曰:
若
此
可
居,
當
使
朽
壤
抽
泉。
言
畢,
清
|
山
閒
曠,
可
以
息
心,
欲
立
精
舍。
以
去
水
猶
遠,
舉
|
年
二
十
四,
大
善
講
貫。
太
元
六
年,
至
潯
陽,
見
廬
|
安
師
常
臨
眾
歎
曰:
使
道
流
東
國
者,
其
在
遠
乎。
|
豁
然
開
悟,
因
投
簪
受
業;
精
思
諷
誦,
以
夜
繼
晝。
|
山,
師
往
歸
之,
一
面
盡
敬。
初
聞
安
師
講
般
若
經,
|
六
經,
尤
善
莊
老。
時
道
安
法
師
建
剎
於
太
行
恆
|
師
諱
慧
遠,
姓
賈,
雁
門
樓
煩
人。
幼
而
好
學,
博
綜
|
◎
慧
遠
大
師
傳
|
東
序
於
滬
上
幻
庵
|
中
華
民
國
三
十
三
年
歲
次
甲
申
立
秋
日
范
寄
|
其
他
律
教
禪
密
諸
宗
同
年
而
語
也,
是
為
序。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 |
作
序
曰:
夫
稱
三
昧
者
何?
思
專
想
寂
之
謂
也。
思
|
喬
之
等
數
人,
復
為
念
佛
三
昧
詩
以
見
志。
師
為
|
一
意
西
歸。
令
劉
遺
民
著
發
願
文,
勒
之
石。
時
王
|
而
至
者,
凡
百
二
十
三
人;
共
結
蓮
社,
六
時
行
道,
|
扇。
既
而
西
方
息
心
緇
侶,
絕
塵
信
士,
聞
風
不
期
|
分
刻
晝
夜,
以
為
行
道
之
節。
主
張
蓮
宗,
蓮
風
大
|
鑿
池
種
蓮;
於
水
上
立
十
二
葉
蓮
華,
因
波
隨
轉,
|
十
一
年
也。
於
是
乃
造
西
方
三
聖
像,
建
齋
立
社,
|
曰
神
運。
以
在
西
林
之
東,
故
遂
號
東
林。
時
太
元
|
不
知
所
自
至。
伊
大
敬
感,
更
為
師
建
剎,
名
其
殿
|
旦,
林
麓
廣
闢,
素
沙
布
地,
楩
柦
文
梓,
充
布
地
上,
|
足
可
棲
神,
願
毋
他
往。
忽
於
後
夜,
大
雨
雷
震;
詰
|
道
所
棲
隘
不
可
處。
是
夕,
師
夢
山
神
告
曰:
此
山
|
永
師
乃
謂
刺
史
桓
伊
曰:
遠
公
方
當
宏
道,
而
貧
|
林,
欲
邀
同
止;
而
師
學
侶
浸
眾,
西
林
隘
不
可
處。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 |
備,
道
法
無
聞。
師
遣
弟
子
法
淨、
法
領
等,
遠
越
蔥
|
徒
文
詠
而
已
哉!
初
是
大
教
流
行,
江
東
經
藏
未
|
俯
引
弱
進
垂
策
其
後。
以
此
覽
眾
篇
之
揮
翰,
豈
|
詣
之
功,
以
通
三
乘
之
志;
仰
援
超
步
拔
茅
之
興,
|
法
堂,
整
襟
清
向;
夜
分
忘
寢,
夙
興
唯
勤。
庶
夫
貞
|
揆
之
契;
感
寸
陰
之
將
頹,
懼
來
儲
之
未
積。
洗
心
|
至
妙,
孰
能
與
於
此
哉!
所
以
奉
法
諸
賢,
咸
思
一
|
一,
清
明
自
然;
元
音
叩
心,
滯
情
融
朗。
非
天
下
之
|
焉;
非
耳
目
之
所
暨,
而
見
聞
行
焉。
於
是
靈
相
湛
|
即
所
緣
以
成
鑒,
鑒
明
則
內
照
交
映,
而
萬
象
生
|
神
合
變,
應
不
以
方。
故
令
入
斯
定
者,
昧
然
忘
知。
|
易
進,
念
佛
為
先。
何
者?
窮
玄
極
寂,
尊
號
如
來;
體
|
符,
會
一
而
致
用
也。
又
諸
三
昧,
其
名
甚
眾;
功
高
|
悟
其
照,
神
朗
則
無
幽
不
徹。
是
二
者,
自
然
之
玄
|
專
則
志
一
不
分,
想
寂
則
氣
虛
神
朗;
氣
虛
則
智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 |
為
界。
領
眾
六
時
行
道,
未
嘗
一
日
暫
輟。
深
信
切
|
林
三
十
餘
年,
跡
不
入
俗;
每
若
送
客,
常
以
虎
溪
|
有
虎
跑
其
石,
水
為
之
出,
因
名
虎
跑
泉。
師
居
東
|
師
與
社
眾
每
遊
憩
上
方
峰
頂,
患
去
水
遠;
他
日
|
一
虎
往
來,
時
見
行
跡,
未
嘗
傷
人,
人
號
遊
山
虎。
|
來
侍
師,
善
驅
蛇,
蛇
為
盡
去,
因
號
辟
蛇
行
者。
有
|
諸
經。
所
有
經
律,
出
自
廬
山,
幾
至
百
卷。
有
行
者
|
流
傳
晉
國。
及
沸
馱
跋
陀
羅
至,
師
即
請
出
禪
數
|
支
入
秦,
師
遣
弟
子
曇
邕,
請
於
關
中,
出
十
誦
律
|
方
有
護
法
菩
薩,
欽
哉
仁
者,
善
宏
其
道。
曇
摩
流
|
曰:
邊
方
未
見
大
經,
便
闇
與
理
合。
經
言:
末
代
東
|
論
十
四
篇,
以
明
泥
洹
常
住
之
旨。
什
師
見
而
歎
|
是
至
極
無
變;
無
變
之
理,
豈
有
窮
耶?
乃
著
法
性
|
未
有
泥
洹
常
住
之
說,
但
言
壽
命
長
遠。
師
曰:
佛
|
嶺,
曠
歲
來
還,
購
諸
梵
本,
並
傳
關
中。
先
是,
此
土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 |
與
潯
陽
太
守
阮
侃,
奉
全
身
建
塔
於
西
嶺。
謝
靈
|
下,
即
嶺
為
墳,
與
土
木
同
狀。
弟
子
等
不
忍
露
骸,
|
二
年
八
月
六
日
也。
遺
命
弟
子,
露
骸
於
松
林
之
|
製
遺
誡。
至
期,
端
坐
入
寂,
年
八
十
三,
即
義
熙
十
|
生
淨
土
必
矣。
又
曰:
七
日
之
期,
斯
為
漸
矣!
即
自
|
吾
始
居
此,
十
一
年
中,
三
睹
聖
相;
今
復
見
之,
當
|
何
來
之
晚!
既
知
時
至,
即
語
弟
子
法
淨、
惠
寶
曰:
|
慧
永、
劉
遺
民,
在
佛
之
側。
前
揖
師
曰:
師
志
在
先,
|
當
生
我
國。
又
見
社
中
先
化
者,
佛
馱
耶
舍、
慧
持、
|
佛
告
曰:
我
以
本
願
力
故,
來
安
慰
汝;
汝
七
日
後,
|
十
四
支,
洄
注
上
下,
演
說
苦、
空、
無
常、
無
我
之
音。
|
化
佛,
觀
音、
勢
至,
左
右
侍
立。
又
見
水
流
光
明
分
|
定
起,
見
阿
彌
陀
佛
身
滿
虛
空;
圓
光
之
中,
有
諸
|
言。
後
義
熙
十
二
年,
上
月
晦
夕,
於
般
若
臺,
方
從
|
願,
專
志
西
方。
澄
心
繫
念,
三
睹
聖
相,
而
沈
厚
不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 |
法,
乃
從
陶
隱
居
受
仙
經
十
卷。
梁
武
帝
大
通
三
|
家。
念
人
命
危
脆,
且
夕
無
常,
願
致
長
年,
以
弘
佛
|
年
生。
少
遊
五
臺
山,
見
神
跡
靈
異,
因
發
信
心
出
|
師
諱
曇
鸞,
大
同
雁
門
人,
北
魏
孝
文
帝
承
明
元
|
◎
曇
鸞
大
師
傳
|
功
顧
不
偉
歟!
|
可
謂
釋
迦
再
說
西
方,
彌
陀
現
身
東
土
者
也。
厥
|
一。
嗚
呼
盛
矣!
萬
世
而
下,
不
可
得
而
思
議
者
歟!
|
即
是
念
佛
祕
要
玄
關。
厥
後
諸
賢
往
生,
顯
驗
不
|
社,
一
時
高
僧
名
士
多
歸
之。
其
思
專
想
寂
四
字,
|
贊
曰:
晉
太
元
中,
遠
祖
始
以
淨
土
法
門,
建
立
蓮
|
追
諡
圓
悟
大
師
凝
寂
之
塔。
|
昇
元
三
年,
追
諡
正
覺。
宋
太
宗
太
平
興
國
三
年,
|
十
卷
行
世。
唐
宣
宗
大
中
二
年,
追
諡
辯
覺
大
師。
|
運
及
宗
炳,
各
立
碑
以
銘
遺
德。
所
著
有
廬
山
集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3 |
之
因
果,
指
示
眾
生
往
生,
及
願
力
迴
向,
三
種
莊
|
論
安
樂
淨
土
義
一
卷。
往
生
論
註,
闡
如
來
淨
土
|
淨
土
往
生
論
註
二
卷、
讚
阿
彌
陀
佛
偈
一
卷、
略
|
集
徒
修
淨
業,
人
因
名
其
處
曰
鸞
公
巖。
師
撰
有
|
嚴
寺、
汾
州
北
山
石
壁
玄
中
寺。
時
往
介
山
之
陰,
|
鸞;
梁
武
帝
尊
之,
稱
為
鸞
菩
薩。
先
後
住
并
州
大
|
土
觀;
自
行
化
他,
流
布
彌
廣。
魏
主
重
之,
號
為
神
|
之
長
生
也。
師
大
喜,
遂
焚
仙
經,
專
修
念
佛,
習
淨
|
其
為
壽
也,
河
沙
劫
量,
莫
之
能
比,
此
吾
金
仙
氏
|
六
道
無
復
往;
盈
虛
消
息,
禍
福
成
敗,
無
得
而
至。
|
乃
以
十
六
觀
經
授
之,
曰:
學
此,
則
三
界
無
復
生,
|
卒
歸
輪
轉,
曷
足
貴
乎?
夫
長
生
不
死,
吾
佛
道
也。
|
方
何
處
有
長
生
不
死
法?
縱
得
長
年,
少
時
不
死,
|
頗
有
長
生
不
死
法,
勝
此
仙
經
者
乎?
留
支
曰:
此
|
年,
至
洛
下,
遇
三
藏
菩
提
留
支。
師
問
曰:
佛
法
中,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4 |
天
樂
盈
空,
良
久
乃
已。
事
聞
於
朝,
敕
葬
汾
西
文
|
顙
而
終。
在
寺
道
俗,
俱
見
幡
華
幢
蓋,
自
西
而
來;
|
淨
業,
不
可
不
修。
因
令
弟
子
高
聲
唱
佛,
西
向
稽
|
生
役
役,
其
止
無
日。
地
獄
諸
苦,
不
可
不
懼;
九
品
|
同
志,
故
來
相
見。
師
自
知
時
至,
集
眾
教
誡
曰:
勞
|
室
中
見
梵
僧
謂
曰:
吾
龍
樹
也,
久
居
淨
土,
以
汝
|
設
九
問
答
以
明
釋
之。
孝
靜
帝
興
和
四
年,
一
夕,
|
論
安
樂
淨
土
義,
即
開
示
大
經
讚
所
略
之
要
義,
|
彌
陀,
一
名
大
經
讚,
又
名
無
量
壽
經
奉
讚。
其
略
|
他
力,
皆
明
證
也。
其
讚
阿
彌
陀
佛
偈,
依
大
經
讚
|
願
力,
便
得
往
生
彼
清
淨
土
故。
結
以
如
來
本
願
|
難
行
者,
唯
是
自
力,
無
他
力
故;
其
易
行
者,
秉
佛
|
點
之
上。
註
中
首
提
他
力,
揭
龍
樹
之
判
教,
謂
其
|
生,
實
如
來
之
本
願
使
然。
他
力
教
義,
建
立
於
此
|
嚴
之
彌
陀
淨
土,
起
於
佛
之
誓
願。
而
眾
生
之
往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5 |
想。
時
年
四
十
八,
隋
煬
帝
大
業
五
年
也。
師
坐
常
|
大
師
所
立,
師
慕
鸞
公
淨
土
之
業,
於
是
潛
心
觀
|
禪
師
學
禪。
迨
憩
錫
汶
水
石
壁
谷
玄
中
寺,
曇
鸞
|
里
以
恭
讓
知
名。
年
十
四,
出
家,
習
經
論,
又
事
瓚
|
師
諱
道
綽,
并
州
汶
水
人,
俗
姓
衛。
弱
齡
處
俗,
閭
|
◎
道
綽
大
師
傳
|
宗
者
也。
|
敘
述,
法
脈
溯
源,
次
位
第
二,
師
實
大
有
功
於
蓮
|
公
之
門
出
善
導
大
師,
於
是
蓮
風
大
振
矣。
正
範
|
道
綽
尊
者
踵
師
之
教,
專
修
白
業,
道
俗
雲
從。
綽
|
經
而
修
淨
觀,
宏
闡
淨
業,
念
佛
之
風,
始
漸
廣
被。
|
社
於
廬
山,
受
教
者
屬
諸
高
僧
名
士。
迨
師
焚
仙
|
公,
而
形
成
淨
土
之
教
相,
則
自
師
始。
遠
公
創
蓮
|
贊
曰:
淨
土
法
門,
流
傳
東
土,
雖
發
軔
於
廬
山
遠
|
谷,
建
塔
立
碑
焉。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6 |
教
其
稱
念;
道
俗
嚮
其
綏
導,
望
風
而
成
習
矣。
著
|
年
常
自
業,
穿
諸
木
欒
子
以
為
數
法,
遺
諸
四
眾,
|
異。
談
述
淨
業,
理
味
奔
流,
詞
吐
包
蘊,
氣
霑
醇
醴。
|
風
者
日
眾。
年
登
七
十,
忽
然
齔
齒
新
生,
如
本
無
|
滑
可
愛。
師
自
此
報
力
愈
強,
容
色
盛
發,
道
俗
嚮
|
忻
仰
歎
異。
天
華
降
時,
男
女
等
以
裙
襟
承
得,
薄
|
盡
耳。
又
見
化
佛
住
空,
天
華
下
散,
大
眾
共
睹,
皆
|
坐
七
寶
船
上,
謂
師
曰:
汝
淨
土
堂
成,
但
餘
報
未
|
二
年
四
月
八
日,
於
祝
聖
誕
時,
見
鸞
公
於
空
中,
|
和,
輒
飲
氣
而
歸;
其
道
感
物
情
為
若
此
也。
貞
觀
|
欲
相
抗
毀
者,
及
睹
師
之
相,
儀
貌
充
偉,
端
詳
慈
|
林
谷。
平
時
激
勸
淨
業,
理
致
泉
湧。
或
邪
見
不
信,
|
者,
各
捏
珠,
稱
佛
號,
若
潮
汐
聲。
或
時
散
席,
響
彌
|
道
俗,
為
眾
講
無
量
壽
經、
觀
經,
幾
二
百
遍。
聽
講
|
向
西,
六
時
禮
敬
不
缺,
念
佛
日
以
七
萬
計。
普
化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7 |
師,
淨
土
九
品
道
場。
喜
曰:
此
真
入
佛
之
精
要。
修
|
是
阿
彌
陀
佛
化
身
也。
唐
貞
觀
中,
見
西
河
綽
禪
|
師
諱
善
導,
不
詳
其
所
出;
人
皆
稱
善
導
和
尚,
云
|
◎
善
導
大
師
傳
|
引
有
緣,
感
應
昭
彰,
詎
容
思
議。
|
身,
亦
猶
鸞
公
之
感
龍
樹
尊
者
也。
淨
土
聖
賢,
接
|
自
非
行
感
倫
通,
詎
能
會
此
者
乎。
師
感
鸞
公
現
|
宏
於
淨
業,
感
鸞
公
示
現,
化
佛
住
空,
天
華
下
散。
|
西。
持
誦
佛
名,
日
限
七
萬。
懇
到
勤
劬,
復
切
利
他。
|
贊
曰:
追
蹤
鸞
公,
精
修
白
業。
六
時
禮
敬,
坐
不
背
|
寂
於
玄
中
寺,
春
秋
八
十
有
四。
|
要,
詳
諸
化
範。
貞
觀
十
九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曰,
示
|
慧
遠、
曇
鸞
文
句。
遵
祟
淨
土,
明
示
昌
言,
文
旨
切
|
最
殷
勤。
引
用
經
律
論
釋,
統
該
龍
樹、
天
親,
邇
及
|
安
樂
集
二
卷
行
世。
集
分
十
二
門,
勸
信
求
往,
為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8 |
陀
佛。
或
問:
何
故
不
令
人
作
觀,
直
遣
專
稱
名
號
|
樂,
無
常
終
是
到
來。
唯
有
徑
路
修
行,
但
念
阿
彌
|
假
饒
金
玉
滿
堂,
豈
免
衰
殘
老
病?
任
汝
千
般
快
|
其
勸
世
偈
曰:
漸
漸
雞
皮
鶴
髮,
看
看
行
步
龍
鍾。
|
問:
念
佛
生
淨
土
耶?
師
曰:
如
汝
所
念,
遂
汝
所
願。
|
十
萬
者。
其
間
得
三
昧,
生
淨
土
者,
不
可
紀
述。
或
|
經,
十
萬
至
五
十
萬
遍
者;
有
日
課
佛
名,
一
萬
至
|
眾,
恐
談
世
事。
道
俗
從
其
化
者
甚
眾,
有
誦
彌
陀
|
塔
寺,
燃
燈
續
明。
三
衣
瓶
缽,
不
使
人
持。
行
不
共
|
陀
經,
十
萬
餘
卷;
畫
淨
土
變
相,
三
百
餘
壁;
修
營
|
犯。
好
食
供
眾,
粗
惡
自
奉。
所
有
襯
施,
用
寫
阿
彌
|
法
門。
三
十
餘
年,
未
嘗
睡
眠;
護
持
戒
品,
纖
毫
不
|
入
室,
長
跪
唱
佛,
非
力
竭
不
休;
出
則
演
說
淨
土
|
勤
篤
精
苦,
晝
夜
禮
誦。
旋
至
京
師,
激
發
四
眾。
每
|
餘
行
業,
迂
僻
難
成;
唯
此
法
門,
速
超
生
死。
於
是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9 |
後
念
即
生。
長
時
永
劫,
廣
受
法
樂,
乃
至
成
佛,
豈
|
須
勵
心
克
己,
晝
夜
莫
廢,
畢
命
為
期,
前
念
命
終,
|
無
一。
普
願
一
切
人
等,
善
自
思
惟。
行
住
坐
臥,
必
|
使
專
意
作
者,
十
即
十
生。
修
雜
不
至
心
者,
千
中
|
行
故。
比
見
諸
方
道
俗,
解
行
不
同,
專
雜
有
異。
但
|
與
名
利
相
應
故。
樂
近
雜
緣,
自
障
障
他
往
生
正
|
不
相
續
故。
心
不
相
續
報
佛
恩
故,
雖
作
行
業,
常
|
願
不
相
應
故,
與
教
相
違
故,
不
順
佛
語
故,
繫
念
|
得
三
四。
何
以
故?
雜
緣
亂
動
失
正
念
故,
與
佛
本
|
若
捨
專
念,
修
雜
業
者,
百
中
希
得
一
二,
千
中
希
|
念
故,
與
佛
本
願
相
應
故,
不
違
教
故,
順
佛
語
故。
|
十
即
十
生,
百
即
百
生。
何
以
故?
無
外
雜
緣
得
正
|
易
故,
相
續
即
生。
若
能
念
念
相
續,
畢
命
為
期
者,
|
就。
是
以
大
聖
悲
憐,
直
勸
專
稱
名
號。
正
由
稱
名
|
耶?
答:
眾
生
障
重,
境
細
心
粗,
識
颺
神
飛,
觀
難
成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0 |
發
願
求
生,
甚
是
勤
拳;
及
至
臨
終,
卻
又
怕
死,
都
|
此
者,
決
定
往
生
無
疑
矣。
多
見
世
人,
平
時
念
佛,
|
得
明
曉
淨
土
之
人,
頻
來
策
勵,
極
為
大
幸。
若
依
|
心
神,
失
其
正
念;
但
得
同
心
念
佛,
助
其
往
生。
若
|
屬
不
得
垂
淚
哭
泣,
及
發
嗟
歎
懊
惱
之
聲,
惑
亂
|
願
安
樂,
此
皆
虛
華
無
益
之
語。
若
病
重
將
終,
親
|
雜
之
話,
家
中
長
短
之
事;
亦
不
須
軟
語
安
慰,
祝
|
候
人,
凡
來
我
前,
但
為
我
念
佛,
不
得
說
眼
前
閒
|
論
輕
重,
便
念
無
常,
一
心
待
死;
須
囑
家
人,
及
問
|
珍
御
之
服。
放
下
身
心,
莫
生
貪
著。
纔
有
病
患,
莫
|
苦
解
脫,
乃
是
稱
意
之
事;
如
脫
臭
敝
之
衣,
得
換
|
此
穢
身,
超
生
淨
土,
受
無
量
快
樂。
見
佛
聞
法,
離
|
此
身
多
有
眾
苦,
不
淨
惡
業
種
種
交
纏;
若
得
捨
|
欲
得
往
生
淨
土
者,
須
先
準
備,
不
得
怕
死。
常
念
|
不
快
哉!
又
作
臨
終
正
念
文
曰:
凡
人
臨
命
終
時,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1 |
脈
源
頭。
|
剴
切
指
陳,
可
謂
慈
心
太
切
矣!
學
者
當
識
取
正
|
與
佛
本
願
相
應、
不
相
應
處。
末
後
臨
終
正
念
文,
|
希
得
一
二,
千
中
希
得
三
四。
其
得
失
關
頭,
唯
在
|
專
念
者,
十
即
十
生,
百
即
百
生。
修
雜
業
者,
百
中
|
化,
丕
振
蓮
宗。
其
曰:
如
汝
所
念,
遂
汝
所
願。
又
言:
|
贊
曰:
廬
山
而
後
二
百
年,
出
善
導
和
尚,
大
揚
法
|
曰
﹁
光
明
﹂
云。
|
即
投
身
而
近。
唐
高
宗
皇
帝,
知
其
神
異,
賜
寺
額
|
菩
薩
助
我,
令
我
不
失
正
念,
得
生
安
養。
祝
願
已,
|
將
西
歸。
乃
登
寺
前
柳
樹,
向
西
祝
曰:
願
佛
接
我,
|
於
百,
光
亦
如
之。
忽
一
日
謂
人
曰:
此
身
可
厭,
吾
|
之!
師
自
念
佛
一
聲,
有
一
光
明
從
其
口
出;
十
至
|
始
得;
一
念
差
錯,
歷
劫
受
苦,
誰
人
相
代?
思
之
思
|
不
說
著
往
生
之
事。
死
門
事
大,
必
須
自
家
著
力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2 |
學,
傳
教
天
下。
嗣
照
於
代
宗
時
為
國
師,
乃
言
其
|
告
曰:
此
衡
山
承
遠
也。
出
而
求
之,
肖
焉,
乃
從
之
|
山,
由
正
定
中,
趨
安
樂
國,
見
蒙
惡
衣
侍
佛
者。
佛
|
餘,
悉
施
與
餓
疾
者。
先
是,
有
沙
門
法
照
者,
居
廬
|
不
營。
祠
宇
既
具,
賜
額
曰
﹁
彌
陀
寺
﹂。
營
造
之
|
誘
掖。
人
皆
負
布
帛,
斬
木
石,
委
之
巖
月,
師
不
拒
|
得
以
疾
至。
示
專
念
法
門,
書
塗
巷,
刻
溪
谷,
丕
勤
|
而
媟
之,
乃
師
也。
凡
化
人,
立
中
道
而
教
之
權,
俾
|
道,
值
之
巖
谷,
羸
形
垢
面,
躬
負
薪
樵,
以
疑
僕
從
|
已;
其
取
衣
類
是。
南
極
海
裔,
北
自
幽
都,
來
求
厥
|
石
之
下,
人
遺
食
則
食,
不
遺
者,
食
土
泥
草
木
而
|
衡
山
設
教,
人
從
其
化
者
萬
計。
始
居
山
西
南
巖
|
資
川
詵
公,
至
荊
州
進
學
於
玉
泉
真
公。
公
令
居
|
師
諱
承
遠,
不
詳
其
所
出。
始
學
於
成
都
唐
公,
次
|
◎
承
遠
大
師
傳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3 |
大
聖
竹
林
寺
﹂。
他
日
復
於
缽
中,
見
雲
中
數
寺,
|
下
有
澗。
澗
北
有
石
門,
門
內
復
有
一
寺,
榜
曰
﹁
|
中,
睹
五
色
祥
雲,
雲
內
現
山
寺。
寺
東
北
有
山,
山
|
峰
寺;
慈
忍
戒
定,
為
時
所
宗。
一
日,
放
僧
堂
粥
缽
|
師
諱
法
照,
不
詳
其
所
出。
大
歷
二
年,
居
衡
州
雲
|
◎
法
照
大
師
傳
|
人
之
信
心,
猗
歟
懿
哉!
|
行
之
精
嚴,
利
生
之
廣
博,
萬
代
而
下,
猶
能
感
發
|
真
不
愧
為
蓮
宗
祖
師。
上
來
諸
大
祖
師,
觀
其
自
|
侍
佛
側
矣。
苟
非
潛
修
密
證
之
功,
曷
臻
乎
此?
吁!
|
贊
曰:
羸
形
垢
面,
尚
在
娑
婆,
而
正
定
中
人,
已
見
|
立
石
於
寺
門
之
右。
|
月
十
九
日,
示
寂
於
寺,
年
九
十
一。
柳
宗
元
製
碑
|
賜
其
居
曰
﹁
般
舟
道
場
﹂。
唐
貞
元
十
八
年,
七
|
師
有
至
德,
度
其
道
不
可
徵。
天
子
南
嚮
而
禮
焉,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4 |
問
曰:
末
代
凡
夫,
去
聖
時
遠,
知
識
隘
劣,
障
垢
尤
|
在
東,
坐
師
子
座,
萬
眾
圍
繞,
而
為
說
法。
師
作
禮
|
樹,
以
為
莊
嚴。
入
寺
登
講
堂,
見
文
殊
在
西,
普
賢
|
榜
曰
﹁
大
聖
竹
林
寺
﹂;
如
缽
中
所
見,
金
地
寶
|
一
石
門。
見
二
童
子,
自
稱
善
財、
難
陀,
引
至
一
寺,
|
身,
即
之,
行
五
十
里,
得
一
山,
山
下
有
澗,
澗
北
有
|
日,
至
五
臺
縣
佛
光
寺。
其
夕
四
更,
遙
見
異
光
照
|
見。
師
遂
與
同
志
數
人,
遠
詣
五
臺。
五
年
四
月
六
|
願
往
金
色
世
界
禮
覲
大
聖,
今
何
輒
止?
言
訖
不
|
瞻
禮,
良
久
方
滅。
師
復
遇
一
老
人
謂
曰:
汝
曾
發
|
陀
佛
及
二
菩
薩,
身
滿
虛
空。
衡
州
舉
郭,
咸
焚
香
|
會
念
佛
道
場,
感
祥
雲
彌
覆,
雲
中
現
樓
閣;
阿
彌
|
勢
面,
乃
五
臺
也。
四
年,
師
於
郡
之
湖
東
寺,
開
五
|
識。
有
一
僧
曰:
聖
神
變
化,
不
可
情
測;
若
論
山
川
|
池
臺
樓
觀,
萬
菩
薩
眾,
雜
處
其
中。
以
所
見
問
知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5 |
十
三
日,
師
與
五
十
餘
僧,
同
往
金
剛
窟,
虔
心
禮
|
門,
舉
頭
忽
失
所
在;
乃
立
石
標
記
其
處。
至
四
月
|
上
菩
提。
師
歡
喜
作
禮,
辭
而
退。
二
童
子
送
出
寺
|
男
女
等,
願
疾
成
佛
者,
無
過
念
佛,
則
能
速
證
無
|
曰:
汝
以
念
佛
故,
不
久
證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若
善
|
生,
永
不
退
轉。
語
已,
二
大
聖,
同
舒
金
臂,
摩
師
頂
|
不
可
思
議。
汝
當
繼
念,
令
無
間
斷;
命
終
決
定
往
|
念?
文
殊
言:
此
世
界
西,
有
阿
彌
陀
佛;
彼
佛
願
力,
|
佛
而
生。
故
知
念
佛,
諸
法
之
王。
師
又
問:
當
云
何
|
法,
般
若
波
羅
蜜,
甚
深
禪
定,
乃
至
諸
佛,
皆
從
念
|
念
佛
故,
因
供
養
故,
得
一
切
種
智。
是
故
一
切
諸
|
二
門,
最
為
徑
要。
我
於
過
去
劫
中,
因
觀
佛
故,
因
|
修
行
門,
無
過
念
佛,
供
養
三
寶,
福
慧
雙
修,
此
之
|
最
為
其
要。
文
殊
告
曰:
汝
今
念
佛,
今
正
是
時。
諸
|
深,
佛
性
無
由
顯
現。
佛
法
浩
瀚,
未
審
修
何
法
門,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6 |
師
至
金
剛
窟,
及
立
石
標
記
處,
瞻
仰
舊
跡。
大
眾
|
傳
世。
明
年,
江
東
沙
門
慧
從,
與
華
嚴
寺
諸
僧,
隨
|
發
菩
提
心,
作
毒
鼓
緣
耳。
師
即
遂
憶
所
見,
錄
以
|
何
惜
焉?
但
以
所
見
境
界,
普
告
眾
生,
使
見
聞
者,
|
謗
耳。
僧
曰:
大
聖
文
殊,
現
在
此
山,
尚
招
人
謗,
汝
|
又
見
梵
僧
語
如
前。
師
曰:
非
敢
祕
聖
道,
恐
生
疑
|
界,
胡
不
傳
示
世
人?
言
畢
不
見。
師
心
異
之。
翌
日,
|
正
念
佛
時,
見
一
梵
僧
入
謂
曰:
汝
所
見
臺
山
境
|
我
往
生,
乃
絕
粒
要
期,
誓
生
淨
土。
至
七
日
初
夜,
|
年
臘
月,
於
華
嚴
寺,
入
念
佛
道
場,
憶
二
大
士,
記
|
嚴,
光
明
閃
爍。
師
雖
歷
睹
靈
異,
而
未
語
人
也。
是
|
利,
引
入
一
院,
額
曰:
﹁
金
剛
般
若
寺
﹂。
異
寶
莊
|
剛
窟
所,
願
見
大
聖,
以
身
撲
地。
見
梵
僧
佛
陀
波
|
淨,
琉
璃
宮
殿,
文
殊、
普
賢
俱
在
一
處。
復
獨
詣
金
|
三
十
五
佛
名。
師
禮
纔
十
遍,
忽
見
其
處
廣
大
嚴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7 |
◎
少
康
大
師
傳
|
復
何
疑
哉!
|
導
群
迷,
令
早
覺
悟,
如
教
修
持,
超
脫
苦
輪
而
已,
|
緣
也。
揆
厥
本
旨,
無
非
大
菩
薩
入
五
濁
惡
世,
化
|
親
歷
五
臺
聖
境,
誠
浩
劫
中,
難
遇
難
逢,
莫
大
因
|
贊
曰:
以
文
殊
金
口,
宣
揚
念
佛
法
門。
祖
師
凡
身。
|
國
師。
教
宮
人
念
佛,
亦
及
五
會,
號
五
會
法
師。
|
聲,
遣
使
追
尋,
乃
見
師
勸
化
之
盛,
遂
召
入
京,
封
|
於
并
州
五
會
念
佛,
感
代
宗
皇
帝
宮
中
聞
念
佛
|
矣。
臘
月
一
日
謂
眾
曰:
吾
行
矣!
端
坐
而
逝。
師
嘗
|
忽
見
佛
陀
波
利
謂
曰:
汝
華
已
就,
後
三
年
華
開
|
區,
仍
號
竹
林
焉。
師
於
是
篤
志
念
佛,
日
夜
無
曠。
|
者,
共
發
勝
心。
後
往
竹
林
寺,
於
題
額
處,
建
寺
一
|
愈
驚
異,
知
師
所
見
不
虛。
因
書
於
屋
壁,
願
見
聞
|
悲
喜
未
已,
忽
聞
鐘
聲,
其
音
雅
亮,
節
解
分
明,
眾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8 |
至
江
陵,
遇
一
僧
謂
曰:
汝
欲
化
人,
當
往
新
定,
緣
|
依
我
教,
廣
化
有
情,
他
日
功
成,
必
生
安
養。
師
南
|
善
導
和
尚
影
堂
瞻
禮。
忽
見
真
像
升
空,
謂
曰:
汝
|
曰:
劫
石
可
磨,
我
願
無
易
矣。
遂
至
長
安
光
明
寺,
|
光
明。
言
已,
光
復
閃
爍,
光
中
隱
隱
有
化
菩
薩。
師
|
文
也。
師
祝
曰:
若
於
淨
土
有
緣,
當
使
此
文
再
放
|
殿
中
文
字
放
光,
探
之,
則
善
導
和
尚
西
方
化
導
|
上
元
隆
興
聽
講。
唐
貞
元
初,
至
洛
陽
白
馬
寺,
見
|
嚴
等,
五
部
義。
尋
往
會
稽
嘉
祥,
學
究
律
部。
復
往
|
宿
具
善
根,
遂
捨
之
出
家。
年
十
五,
能
通
法
華、
楞
|
識
否?
忽
發
言
曰:
釋
迦
牟
尼
佛。
父
母
驚
異,
知
其
|
語,
相
者
奇
之。
一
日,
母
攜
入
靈
山
寺
禮
佛,
母
問
|
當
生
貴
子。
及
生,
青
光
滿
室,
作
芙
蓉
香。
七
歲
未
|
鼎
湖
峰,
有
玉
女
以
青
蓮
華
授
之
曰:
此
華
吉
祥,
|
師
諱
少
康,
姓
周,
縉
雲
仙
都
山
人。
母
羅
氏,
夢
遊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29 |
作
所
能
者。
學
者
當
觀
其
化
導
之
權
巧,
隨
機
施
|
贊
曰:
念
佛
一
聲,
口
出
一
佛,
此
菩
薩
境
界,
非
造
|
建
塔
於
臺
子
巖,
號
臺
巖
法
師。
|
言
已,
遂
放
異
光
數
道,
寂
然
而
逝。
郡
人
奉
全
身
|
提,
起
厭
離
心。
汝
等
此
時,
見
我
光
者,
真
我
弟
子。
|
囑
道
俗
曰:
大
眾!
當
於
淨
土,
起
欣
樂
心;
於
閻
浮
|
悲
感
自
責,
因
倍
精
進。
後
二
十
一
年
十
月
三
日,
|
生。
眾
聞
欣
慰,
念
佛
益
勵。
時
眾
數
千,
有
不
見
者,
|
十
佛,
如
貫
珠
焉。
師
謂
眾
曰:
汝
見
佛
者,
必
得
往
|
師
唱
佛
一
聲,
眾
見
一
佛
從
其
口
出,
十
聲
則
有
|
日,
善
信
畢
集,
師
乃
升
座,
高
聲
唱
佛,
眾
共
和
之。
|
遂
於
烏
龍
山,
建
淨
土
道
場,
築
壇
三
級。
每
遇
齋
|
長,
見
師
皆
稱
阿
彌
陀
佛;
念
佛
之
聲,
盈
滿
道
路。
|
佛;
念
佛
一
聲,
即
與
一
錢。
如
是
年
餘,
凡
男
女
少
|
在
於
彼。
言
訖
不
見。
乃
適
新
定,
乞
錢
誘
小
兒
念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0 |
期
生
安
養,
作
神
棲
安
養
賦
以
見
志。
其
文
云:
彌
|
鬮。
於
是
一
意
專
修
淨
業,
日
課
佛
名
十
萬,
終
身
|
曰
萬
善
莊
嚴
淨
土。
冥
心
精
禱,
七
拈
皆
得
淨
土
|
未
決,
故
登
智
者
巖,
作
二
鬮,
一
曰
一
心
禪
定,
一
|
於
禪
觀
中
見
普
賢,
蓮
華
忽
然
在
手。
因
思
宿
願
|
觀
音
菩
薩
以
甘
露
灌
口,
因
是
得
無
礙
辯
才;
復
|
嫡
孫。
嘗
行
法
華
懺
二
十
一
日,
備
極
精
懇;
夢
見
|
後
參
天
臺
韶
國
師,
言
下
大
徹;
旋
受
法,
為
法
眼
|
變;
文
穆
王
因
釋
之,
遂
投
四
明
翠
巖
禪
師
出
家。
|
生
命,
罪
當
死。
引
赴
市
曹,
王
使
人
瞷
之,
面
色
不
|
法
華
經。
錢
文
穆
王
時,
知
稅
務,
多
用
官
錢
買
放
|
師
諱
延
壽,
字
沖
元,
杭
州
錢
塘
王
氏
子。
自
少
誦
|
◎
延
壽
大
師
傳
|
象,
慈
善
根
力,
自
然
而
有
獅
子
出
現。
|
設,
為
天
下
後
世
法,
才
見
得
祖
師
本
意。
如
佛
禦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1 |
臂
而
發
行,
挂
胃
捧
心
而
立
軌,
仙
樂
來
迎
而
弗
|
不
死
之
鄉。
更
有
出
世
高
人,
處
塵
大
士,
焚
身
然
|
彰。
探
出
仙
書,
真
是
長
生
之
術;
指
歸
淨
剎,
永
居
|
感
應
猶
長。
變
凡
成
聖
而
頃
刻,
即
迷
為
悟
而
昭
|
七
寶
池
中,
睹
境
而
皆
從
心
出。
故
知
聖
旨
難
量,
|
至
而
異
香
滿
室。
一
真
境
內,
現
相
而
雖
仗
佛
威;
|
賢。
考
古
推
今,
往
生
非
一。
運
來
而
天
樂
盈
空,
時
|
見
佛
而
皆
登
妙
果;
千
重
光
照,
證
法
而
盡
廁
先
|
率
意
而
虛
傳。
地
軸
迴
轉,
天
華
散
前。
一
念
華
開,
|
詳
夫
廣
長
舌
讚,
十
剎
同
宣。
但
標
心
而
盡
契,
非
|
登
而
本
願
非
虛;
白
玉
毫
中,
神
化
而
一
心
自
慶。
|
乘
雲
而
聽
法,
空
界
作
唄
而
讚
詠。
紫
金
臺
上,
身
|
散
心
而
化
生。
爾
乃
畢
世
受
持,
一
生
皈
命。
仙
人
|
最
清。
二
八
觀
門,
修
定
意
而
冥
往;
四
十
八
願,
運
|
陀
寶
剎,
安
養
嘉
名;
處
報
土
而
極
樂,
於
十
方
而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2 |
四
曰,
無
禪
無
淨
土,
鐵
床
并
銅
柱;
萬
劫
與
千
生,
|
淨
土,
猶
如
戴
角
虎;
現
世
為
人
師,
來
生
作
佛
祖。
|
人
去;
但
得
見
彌
陀,
何
愁
不
開
悟。
三
曰,
有
禪
有
|
現
前,
瞥
爾
隨
他
去。
二
曰,
無
禪
有
淨
土,
萬
修
萬
|
料
簡:
一
曰,
有
禪
無
淨
土,
十
人
九
蹉
路;
陰
境
若
|
寶
林
非
久。
奇
哉
佛
力
難
思,
古
今
未
有!
又
作
四
|
眼
明
心,
香
鑪
墮
手。
應
讖
而
蓮
華
不
萎,
得
記
而
|
而
怖
心
全
息;
天
華
飛
引,
俄
然
而
化
佛
迎
之。
慧
|
之
行
樹,
火
車
化
八
德
之
蓮
池。
地
獄
消
沈,
湛
爾
|
照
形
之
時,
忽
遇
知
識,
現
不
思
議。
劍
林
變
七
重
|
謗
三
寶,
破
壞
律
儀;
逼
風
刀
解
體
之
際,
當
業
鏡
|
徇
丹
心;
坐
蓮
臺
而
賴
佛
恩,
難
拋
至
理。
其
或
誹
|
立
驗,
牛
觸
雞
鶂
而
忽
止。
處
鐵
城
而
拒
王
敕,
須
|
絕
聞
惡
趣
之
名,
永
拋
胎
獄
之
鄙。
眼
開
舌
固
而
|
從,
天
童
請
命
而
不
喜。
或
火
烈
山
頂,
光
明
境
��,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3 |
下
輪
迴,
前
後
生
滅;
既
妨
禪
定,
但
徇
音
聲。
水
動
|
不
生,
天
真
頓
朗;
何
得
唱
他
佛
號,
廣
誦
餘
經?
高
|
佛
自
成。
二
問:
經
云:
觀
身
實
相,
觀
佛
亦
然。
一
念
|
行
道
五
百
遍,
念
佛
一
千
聲;
事
業
常
如
此,
西
方
|
八
十
億
劫
罪
消;
行
念
功
德,
豈
知
其
量?
故
偈
云:
|
往;
更
加
張
帆
順
水,
速
疾
可
知。
坐
念
一
日,
尚
乃
|
坐
念
佛,
功
德
如
何?
答:
譬
如
逆
水
張
帆,
猶
云
得
|
節
錄
數
條,
明
乎
淨
業。
一
問:
論
云:
行
道
念
佛,
與
|
卷,
發
明
空
有
性
相
之
旨,
提
策
真
修,
歸
之
中
道。
|
卷,
會
融
諸
法,
同
入
心
宗;
又
著
萬
善
同
歸
集
三
|
乃
立
西
方
香
嚴
殿
以
成
其
志。
所
著
宗
鏡
錄
百
|
王
歎
曰:
自
古
求
西
方
者,
未
有
如
此
精
誠
專
切。
|
峰
行
道
念
佛;
旁
人
時
聞
螺
貝
天
樂
之
音。
忠
懿
|
明
寺,
賜
號
智
覺
禪
師。
日
行
一
百
八
事,
夜
往
別
|
沒
箇
人
依
怙。
建
隆
二
年,
忠
懿
王
請
住
慧
日
永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4 |
慧
也。
定
慧
既
均,
亦
何
心
而
不
佛,
何
佛
而
不
心?
|
佛。
既
契
之
後,
心
佛
雙
亡
雙
照。
雙
亡,
定
也;
雙
照,
|
濁
水
不
得
不
清;
佛
號
投
於
亂
心,
亂
心
不
得
不
|
念
佛
名
者,
必
成
於
三
昧。
亦
猶
清
珠
下
於
濁
水,
|
終
投
覺
海。
寶
王
論
云:
浴
大
海
者,
已
用
於
百
川;
|
難,
殄
障
消
怨。
非
但
一
期
暫
拔
苦
津,
託
此
因
緣
|
聲
而
罪
滅
塵
沙,
具
十
念
而
神
棲
淨
土;
拯
危
拔
|
中,
一
毫
不
捨。
且
如
課
念
佛
號,
教
有
明
文。
唱
一
|
方
冥
實
相。
是
以
莊
嚴
門
內,
萬
行
無
虧;
真
如
海
|
念
初
起,
無
有
初
相,
是
真
護
念。
未
必
息
念
消
聲,
|
真?
不
窮
動
靜
之
源,
遂
致
語
默
之
失。
故
經
云:
一
|
十
界
具
足,
三
諦
理
圓。
何
得
非
此
重
彼,
離
相
求
|
法
中,
皆
含
一
切
法。
故
知
一
言
音
中,
包
羅
無
外,
|
脫
之
門。
一
切
法
趣
聲,
聲
為
法
界。
經
云:
一
一
諸
|
珠
昏,
寧
當
冥
合?
答:
夫
聲
為
眾
義
之
府,
言
皆
解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5 |
含
識;
紹
隆
三
寶,
誓
報
四
恩。
如
斯
至
誠,
方
不
虛
|
火
所
逼。
一
心
求
救,
願
脫
苦
輪;
速
證
無
生,
廣
度
|
無
諸
異
念。
如
就
刑
戮,
若
在
狴
牢,
怨
賊
所
追,
水
|
當
行
道
禮
敬
之
際,
念
佛
發
願
之
時,
懇
苦
翹
動,
|
須
一
心
皈
命,
盡
報
精
修。
坐
臥
之
間,
常
面
西
向。
|
得,
況
離
相
耶?
如
無
術
通
人,
居
空
造
舍
也。
故
直
|
不
明
無
相
離
念
也。
佛
懸
知
凡
夫,
繫
心
尚
乃
不
|
儀
云:
夫
皈
命
三
寶
者,
要
指
方
立
相,
住
心
取
境,
|
之
本,
作
策
發
之
門;
睹
相
嚴
心,
自
他
兼
利。
上
都
|
明
理,
須
假
莊
嚴;
從
俗
入
真,
唯
憑
建
立。
為
皈
敬
|
道
場
者,
周
遍
剎
塵;
事
道
場
者,
淨
地
嚴
飾。
即
事
|
諧
妙
旨?
答:
道
場
有
二,
一
理
道
場,
二
事
道
場。
理
|
舉
足
皆
道,
何
須
別
立
事
相
道
場,
役
念
勞
形,
豈
|
之
於
起
心
動
念,
高
聲
稱
佛
哉?
三
問:
觸
目
菩
提,
|
心
佛
既
然,
則
萬
境
萬
緣,
無
非
三
昧
也。
誰
復
患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6 |
位,
獲
十
種
功
德
也。
三
藏
勒
那
云:
發
智
清
淨
禮
|
佛
一
拜,
從
其
膝
下
至
金
剛
際,
一
塵
一
轉
輪
王
|
地;
致
敬
之
極,
如
樹
倒
山
崩。
業
報
差
別
經
云:
禮
|
何
不
信
外
益
耶?
若
禮
拜,
則
屈
伏
無
明,
深
投
覺
|
諸
佛
解
脫
於
心
行
中
求;
而
外
故,
諸
佛
護
念,
云
|
他
即
是
自。
經
云:
非
內
非
外,
而
內
而
外。
而
內
故,
|
分,
約
性
常
合。
從
心
現
境,
境
即
是
心;
攝
所
歸
能,
|
共
相。
十
玄
門
之
該
攝,
六
相
義
之
融
通;
隨
緣
似
|
答:
諸
佛
法
門,
亦
不
一
向,
皆
有
自
力
他
力,
自
相
|
問:
即
心
是
佛,
何
須
外
求?
若
認
他
塵,
自
法
即
隱。
|
果
則
不
虛。
喻
聲
和
則
響
順,
形
直
則
影
端
也。
四
|
不
成。
何
以
故?
如
今
是
因,
臨
終
是
果;
應
須
因
實,
|
為
業
障
所
遮,
恕
難
值
其
善
友;
風
火
逼
迫,
正
念
|
心,
有
數
數
間
斷
之
意;
恃
其
懈
怠,
臨
終
望
生;
但
|
棄。
如
或
言
行
不
稱,
信
願
輕
微,
無
念
念
相
續
之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7 |
唯
心
所
作,
即
有
而
空,
故
無
來
去;
感
應
道
交,
唯
|
歡
喜;
覺
已
追
念,
不
知
在
何
處。
如
是
念
佛,
此
喻
|
非
佛
矣。
般
舟
三
昧
經
云:
如
人
夢
見
七
寶,
親
屬
|
該
萬
法。
既
了
境
即
心,
了
心
即
佛,
故
隨
所
念,
無
|
見
佛
及
來
迎
之
事?
答:
唯
心
念
佛,
以
唯
心
觀,
遍
|
見
而
傷
圓
旨。
五
問:
心
外
無
佛,
佛
不
去
來,
何
有
|
祖
教,
理
事
分
明;
不
可
滅
佛
意
而
毀
金
文,
據
偏
|
行
平
等,
外
順
修
敬;
內
外
冥
合,
名
平
等
禮。
略
引
|
作
佛
想。
文
殊
云:
心
不
生
滅
故,
敬
禮
無
所
觀。
內
|
如
是
香
花
種
種
供
養,
例
同
於
此。
六
道
四
生,
同
|
佛。
以
佛
法
身,
體
用
融
通,
故
禮
一
拜,
遍
通
法
界;
|
禮
於
一
佛,
即
禮
一
切
佛;
禮
一
切
佛,
即
是
禮
一
|
想。
今
達
自
心,
虛
通
無
礙,
故
行
禮
佛。
隨
心
現
量,
|
有
礙;
由
我
無
始,
順
於
凡
俗,
非
有
有
想,
非
礙
礙
|
者,
良
由
達
佛
境
界,
慧
心
明
利,
了
知
法
界,
本
無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8 |
地
勝,
福
備
壽
長。
蓮
華
化
生,
佛
親
迎
接,
便
登
菩
|
益
故,
多
願
往
生。
又
按
諸
經
云:
生
安
養
者,
緣
強
|
佛,
增
長
法
身,
方
能
繼
佛
家
業,
十
方
運
濟。
有
斯
|
能
紹
繼
家
業。
初
心
菩
薩,
多
願
生
淨
土,
親
近
諸
|
火
等
難,
渴
乳
而
死;
須
常
近
父
母,
養
育
長
大,
方
|
論
云:
譬
如
嬰
兒,
若
不
近
父
母,
或
墮
坑
落
井,
水
|
死
無
疑。
但
得
陷
己
之
虞,
未
有
利
他
之
分。
故
智
|
欲
離
良
醫,
處
襁
褓
而
擬
拋
慈
母,
久
遭
沈
墜,
必
|
淪,
實
難
俱
濟。
無
船
救
溺,
弱
翅
高
飛,
臥
沈
坷
而
|
道
化
群
生。
如
或
信
心
初
具,
忍
力
未
圓,
欲
拯
沈
|
無
生。
既
歷
聖
階,
位
居
不
退,
即
不
厭
生
死
苦,
六
|
東
西。
若
正
解
了
然,
習
累
俱
殄,
理
量
雙
備,
親
證
|
世
間
一
切
事
法,
亦
復
如
是。
然
遮
那
佛
土,
匪
局
|
人
惡
業
心
現,
並
無
心
外
實
有
銅
狗
鐵
蛇
等
事。
|
心
自
見。
如
造
罪
眾
生,
感
地
獄
相,
皆
是
唯
識
罪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39 |
往
生,
上
下
俱
達。
或
遊
化
國,
見
佛
應
身;
或
生
報
|
動
絲
毫,
常
冥
真
體。
若
約
事
論,
故
非
一
等;
九
品
|
言
達
與
不
達
乎?
所
以
天
真
自
具,
不
涉
因
緣;
匪
|
證
往
生?
答:
若
提
宗
考
本,
尚
不
說
有
佛
有
土,
豈
|
一
二。
忽
遇
本
來
人,
不
在
因
緣
��。
云
何
通
會
而
|
海
渺
無
邊,
動
即
黑
風
起;
往
者
雖
千
萬,
達
者
無
|
六
問:
龐
居
士
云,
事
上
說
佛
國,
此
去
十
萬
億。
大
|
勤
勸
往;
十
方
諸
佛,
廣
舌
證
明,
豈
可
不
足
信
歟?
|
論
云:
西
方
淨
土,
有
三
十
種
益。
故
釋
迦
本
師,
殷
|
安
國
鈔
云:
所
言
極
樂
者,
有
二
十
四
種
樂。
群
疑
|
滅,
愛
欲
泉
枯。
尚
無
惡
道
之
名,
豈
有
輪
迴
之
事?
|
皆
鄰
補
處
之
人。
念
念
虛
玄,
心
心
靜
慮;
煩
惱
燄
|
供
十
方,
寧
神
三
昧;
觸
耳
常
聞
大
乘
之
法,
差
肩
|
菩
提
之
記;
身
具
光
明
妙
相,
跡
踐
寶
樹
香
臺;
獻
|
薩
之
位,
頓
生
如
來
之
家。
永
處
跋
致
之
門,
盡
受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0 |
說
皆
通,
行
解
兼
修,
能
如
忠
國
師
否?
此
諸
大
士,
|
無
礙
辯
才,
證
法
華
三
昧,
能
如
天
台
智
者
否?
宗
|
道,
受
如
來
記,
紹
祖
師
位,
能
如
馬
鳴
龍
樹
否?
得
|
鑑,
以
破
多
惑。
諸
仁
者!
當
觀
自
己
行
解,
見
性
悟
|
行
人,
應
自
審
察,
如
人
飲
水,
冷
暖
自
知。
今
存
龜
|
便
超
生
死,
何
用
繫
念
彼
佛,
求
生
他
土?
答:
真
修
|
夫
乎?
佛
梵
音
聲,
豈
虛
誑
哉?
七
問:
但
見
性
悟
道,
|
退
菩
薩,
皆
得
往
生。
不
退
菩
薩
尚
願
往
生,
況
凡
|
得
生
彼
國?
佛
言:
此
娑
婆
世
界,
有
六
十
七
億
不
|
彌
勒
菩
薩
問
佛:
未
知
此
界,
有
幾
許
不
退
菩
薩,
|
殊,
當
生
阿
彌
陀
佛
土,
位
登
初
地。
無
量
壽
經
云:
|
凡
聖
俱
生;
行
相
昭
然,
明
證
自
驗。
故
佛
親
記
文
|
根
機
不
同;
或
華
開
早
晚,
時
限
有
異。
今
古
具
載,
|
方
證
小
乘;
或
利
鈍
根,
或
定
散
意。
或
道
悟
遲
速,
|
土,
睹
佛
真
體。
或
一
夕
而
便
登
上
地,
或
經
劫
而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1 |
之
邦,
顧
戀
恐
畏
之
世。
燋
蛾
爛
繭,
自
處
餘
殃;
籠
|
焉
能
拔?
遂
即
甘
心
伏
意,
幸
禍
樂
災;
卻
非
清
淨
|
癡
網,
淺
智
之
刃
莫
能
揮;
深
種
疑
根,
泛
信
之
力
|
河
浪
底,
沈
溺
無
憂;
火
宅
燄
中,
焚
燒
不
懼?
密
織
|
善
利,
將
復
尤
誰?
嗚
呼
哀
哉!
何
嗟
及
矣!
何
乃
愛
|
其
未
也,
莫
以
一
時
貢
高,
卻
致
永
劫
沈
淪,
自
失
|
無
滯
礙
否?
若
也
了
了
自
信
得
及,
何
善
如
之!
若
|
無
苦
惱
否?
天
上
人
間,
十
方
世
界,
隨
意
寄
託,
定
|
脫
輪
迴
否?
三
途
惡
道,
異
類
中
行,
出
沒
自
由,
定
|
無
始
來,
惡
業
重
障,
定
不
現
前
否?
此
一
報
身,
定
|
當
自
度:
臨
終
之
時,
生
死
去
住,
定
得
自
在
否?
自
|
高
士
事
蹟,
顯
著
非
一;
宜
勤
觀
覽,
以
自
照
知。
又
|
恭
稟
佛
敕,
定
不
謬
誤
也。
如
往
生
傳
所
載,
古
今
|
誤
人
自
誤?
況
大
雄
讚
歎,
金
口
叮
嚀?
希
從
昔
賢,
|
皆
明
垂
言
教,
深
勸
往
生;
蓋
是
自
利
利
他,
豈
肯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2 |
千
愁
鬱
悒,
萬
怖
慞
惶。
乃
至
命
謝
氣
終,
寂
然
孤
|
體;
聲
虛
內
顫,
魄
悸
魂
驚。
極
苦
併
生,
惡
業
頓
現;
|
火
輪,
循
環
莫
已。
二、
死
苦
者:
風
刀
解
身,
火
大
燒
|
明
發
生,
苦
芽
增
長。
膠
黏
七
識,
籠
罩
九
居;
如
旋
|
脫
得
成
人,
有
營
身
種。
業
田
既
熟,
愛
水
頻
滋;
無
|
身;
纔
觸
熱
風,
苦
緣
頓
忘。
嬰
兒
癡
騃,
水
火
橫
亡;
|
皮;
逼
窄
艱
難,
似
生
脫
龜
殼。
銜
怨
抱
恨,
擬
害
母
|
言!
及
至
生
時,
眾
苦
無
量;
觸
手
墮
地,
如
活
剝
牛
|
飲
冷
若
冰
河,
吞
熱
如
鑪
炭。
宛
轉
迷
悶,
不
可
具
|
中,
四
十
二
變
而
成
幻
質。
上
壓
穢
食,
下
熏
臭
坑;
|
生
死
二
苦:
一、
生
苦
者:
攬
精
血
為
體,
處
生
熟
藏
|
苦;
既
沈
三
界,
寧
免
輪
迴?
今
於
八
苦
之
中,
略
標
|
臺
化
質,
應
須
向
胎
藏
稟
形。
若
受
肉
身,
全
身
是
|
難
趣
正
因。
且
未
脫
業
身,
終
縈
三
障;
既
不
愛
蓮
|
鳥
鼎
魚,
翻
稱
快
樂。
故
知
佛
力
不
如
業
力,
邪
因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3 |
集
月
藏
經
云:
我
末
法
時
中,
億
億
眾
生
起
行
修
|
種
邪
道;
我
說
是
人,
名
無
眼
人,
名
無
耳
人。
又
大
|
易
往
易
取。
而
人
不
能
修
行
往
生,
反
事
九
十
六
|
能
得
生
千
佛
國
土。
是
故
我
說
無
量
壽
佛
國
土,
|
病
死。
祇
由
不
信
佛
經,
後
世
為
人,
更
深
困
劇,
不
|
間
亦
爾,
雖
有
豪
貴
富
樂
自
在,
悉
不
得
免
生
老
|
有
浮
草
木,
前
不
顧
後,
後
不
顧
前,
都
會
大
海。
世
|
故
目
連
所
問
經
云:
佛
告
目
連:
譬
如
萬
川
長
注,
|
生
死,
底
下
凡
夫,
寧
不
被
生
苦
所
羈,
死
魔
所
繫?
|
難
窮!
聲
聞
尚
昧
出
胎,
菩
薩
猶
昏
隔
陰;
況
具
縛
|
業
靡
亡;
追
身
受
報,
未
曾
遺
失。
生
死
海
闊,
業
道
|
受
罪
苦
而
遍
身
焦
爛。
未
脫
二
十
五
有,
善
惡
之
|
倒
生
地
獄,
或
陰
受
鬼
形;
忍
饑
渴
而
長
劫
號
咷,
|
號
天
扣
地,
求
脫
無
門。
隨
業
淺
深,
而
歷
諸
趣。
或
|
逝;
幽
途
黯
黯,
冥
路
茫
茫!
與
昔
怨
讎,
皎
然
相
對;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4 |
多
偏。
祖
愍
此
輩,
故
不
憚
煩
勞,
諄
諄
化
導。
坐
斷
|
贊
曰:
修
道
之
士,
頗
具
好
心;
奈
根
器
狹
劣,
動
止
|
憲
皇
帝,
加
封
妙
圓
正
修
智
覺
禪
師。
|
德,
故
禮
敬
耳。
崇
寧
中,
追
諡
宗
照
禪
師。
清
世
宗
|
壽
禪
師
也,
已
經
往
生
西
方
上
上
品
矣。
王
重
其
|
供
一
僧
像,
王
勤
禮
拜。
因
詢
之,
曰:
此
杭
州
永
明
|
川,
經
年
繞
其
塔。
人
問
故,
曰:
我
病
入
冥,
見
殿
左
|
香
告
眾,
趺
坐
而
化,
年
七
十
二。
後
有
僧
來
自
臨
|
回
向
淨
土。
開
寶
八
年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晨
起
焚
|
千
七
百
人,
常
與
眾
受
菩
薩
戒;
施
食
放
生,
悉
皆
|
應。
慈
旨
叮
嚀,
須
銘
肌
骨!
居
永
明
十
五
年,
弟
子
|
仙
藥
之
功,
昇
騰
三
島。
實
為
易
行
之
道,
疾
得
相
|
易
就。
如
劣
士
附
輪
王
之
勢,
飛
遊
四
天;
凡
質
託
|
有
淨
土
一
門,
可
通
入
路。
當
知
自
行
難
圓,
他
力
|
道,
未
有
一
得
者;
當
今
末
法,
現
是
五
濁
惡
世,
唯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5 |
端
坐
念
佛,
有
頃,
厲
聲
唱
曰:
佛
來
也!
泊
然
而
化。
|
一
形,
期
生
安
養。
天
禧
四
年
正
月
十
二
日,
於
寺
|
辯
勝
人,
律
嚴
超
常;
領
眾
行
道,
日
夜
精
勤;
畢
此
|
法,
猶
尚
不
辭,
況
陋
文
淺
學
而
有
情
哉?
然
師
才
|
品
序,
至
謂:
予
當
布
髮
以
承
其
足,
剜
身
以
請
其
|
旦
為
之
首。
比
丘
千
人
焉。
翰
林
蘇
易
簡,
作
淨
行
|
預
會
者,
百
二
十
人,
曾
稱
淨
行
弟
子,
王
文
正
公
|
品,
於
是
易
蓮
社
為
淨
行
社。
一
時
公
卿
大
夫
之
|
結
蓮
社。
因
刻
無
量
壽
佛
像,
刺
血
書
華
嚴
淨
行
|
七
進
具。
宋
淳
化
中,
住
南
昭
慶,
慕
廬
山
之
風,
謀
|
師
諱
省
常,
字
造
微,
姓
顏,
錢
塘
人。
七
歲
出
家,
十
|
◎
省
常
大
師
傳
|
議
者
哉
|
行,
莊
嚴
淨
土,
皆
過
量
大
人
之
作
略,
人
豈
得
擬
|
一
切
狂
慧
口
舌,
解
散
一
切
義
學
藩
籬。
精
修
萬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6 |
氏,
然
師
意
非
欲
也。
年
三
十
一,
父
母
俱
喪,
因
泣
|
婦
張
氏,
生
一
子
殤,
頃
婦
亦
亡。
母
強
之,
續
納
湯
|
生
死
事
大,
自
此
棲
心
淨
土,
戒
殺
生,
祭
必
素。
娶
|
師
生
而
穎
異。
年
十
七,
補
諸
生,
以
學
行
稱。
忽
悟
|
沈
氏,
世
為
名
族。
父
德
鑑,
號
明
齋
先
生,
母
周
氏。
|
師
諱
袾
宏,
字
佛
慧,
號
蓮
池,
古
杭
仁
和
人。
俗
姓
|
◎
蓮
池
大
師
傳
|
願,
而
行
門
恆
虧。
蓮
社
易
名
淨
行
社,
良
有
深
旨。
|
缺
一
不
可。
無
如
年
代
愈
晚,
根
器
愈
薄;
雖
有
信
|
中
興,
隆
隆
千
古。
修
淨
業
者,
信、
願、
行,
如
鼎
三
足,
|
淨
業。
常
祖
以
嚴
護
木
叉,
主
張
蓮
社;
於
是
先
後
|
以
來,
其
道
稍
晦。
永
明
禪
師,
以
宗
門
龍
象,
專
尊
|
贊
曰:
自
導
祖
大
扇
蓮
風,
唐
代
連
綿
昌
盛;
五
季
|
全
身
建
塔
於
鳥
窠
禪
師
之
側,
號
圓
淨
法
師。
|
眾
見
地
色
皆
金,
移
時
方
隱,
年
六
十
二。
弟
子
奉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7 |
無
二,
方
便
有
多
門。
曉
得
此
意,
禪
宗
淨
土,
殊
途
|
說
淨
土,
將
無
執
著
事
相,
不
明
理
性?
答:
歸
元
性
|
說,
蓋
表
法
耳。
智
人
宜
直
悟
禪
宗,
而
今
只
管
讚
|
一
篇,
誠
醒
狂
禪
之
痛
策
也。
文
云:
或
問:
淨
土
之
|
不
知
末
法
中
之
普
光
明
藏
也。
嘗
著
淨
土
疑
辯
|
名
者,
無
可
施
其
伎
倆。
世
皆
謂
祖
祇
宏
淨
土,
而
|
識
罪
福,
整
飭
清
規,
真
修
實
行。
凡
所
謂
欺
世
盜
|
庭,
專
修
淨
業
外,
嚴
淨
毗
尼,
尊
崇
講
誦,
明
因
果,
|
相
與
庀
材
造
屋;
衲
子
日
歸,
遂
成
叢
席。
所
設
門
|
亢
旱,
居
民
乞
禱
雨;
師
唯
唱
佛
名,
雨
隨
注。
眾
悅,
|
焉。
山
故
多
虎,
為
放
瑜
伽
燄
口,
虎
不
為
患。
時
歲
|
悟。
隆
慶
五
年,
乞
食
雲
棲,
見
山
水
幽
絕,
結
茅
居
|
受
具。
於
是
杖
策
遊
方,
遍
參
知
識,
過
東
昌
忽
有
|
棄
家,
投
西
山
性
天
和
尚
祝
髮,
乞
昭
慶
玉
律
師
|
曰:
罔
極
之
恩,
正
吾
報
答
時
矣。
乃
作
七
筆
勾
詞,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8 |
顯
我
是
高
流,
怕
人
說
我
不
通
理
性。
噫!
若
真
是
|
戴
角
等
耶?
又
爾
喜
談
理
性,
厭
說
事
相,
都
緣
要
|
有
刀
劍
鑊
湯?
愚
癡
即
是
畜
生,
豈
復
更
有
披
毛
|
豈
復
更
有
夜
摩
忉
利?
惡
心
即
是
地
獄,
豈
復
更
|
復
更
有
七
寶
世
界?
則
亦
將
謂
善
心
即
是
天
堂,
|
爾
云
淨
土
表
法
者,
豈
不
以
淨
心
即
是
淨
土,
豈
|
相
礙。
此
皆
人
所
常
聞
習
知,
那
得
尚
執
偏
見?
且
|
養
導
師,
宜
應
各
立
門
戶,
而
乃
和
會
圓
融,
兩
不
|
生
安
樂
剎。
是
二
大
士,
一
侍
娑
婆
教
主,
一
侍
安
|
賢
菩
薩
入
華
嚴
不
思
議
解
脫,
而
曰:
願
命
終
時,
|
薩
得
念
佛
三
昧,
而
曰:
以
念
佛
心,
入
無
生
恐。
普
|
此
數
語,
尤
萬
世
不
易
之
定
論
也。
故
大
勢
至
菩
|
淨
土
者
禪
之
淨
土。
而
修
之
者,
必
貴
一
門
深
入。
|
揚,
不
一
而
足。
如
中
峰
大
師
道:
禪
者
淨
土
之
禪,
|
同
歸。
子
之
所
疑,
當
下
冰
釋。
昔
人
於
此,
遞
互
闡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49 |
死
海
中,
頭
出
頭
沒,
行
菩
薩
行,
更
無
畏
卻;
則
淨
|
哉
苦
哉!
又
汝
若
有
大
力
量,
有
大
誓
願,
願
於
生
|
佛
國,
蔑
視
往
生,
可
謂
欺
天
誑
人,
甘
心
自
昧,
苦
|
尚
在。
而
乃
開
口
高
談
大
聖
人
過
量
境
界,
撥
無
|
其
或
外
為
忍
勉,
內
起
疑
嫌,
則
是
淨
穢
之
之
情
|
於
此
數
者,
歡
喜
安
隱,
略
不
介
意
平
地
總
西
方。
|
伽
摩
羅
疾,
膿
血
屎
尿
諸
惡
疾
人,
積
年
累
月
否?
|
就
犬
豕
牛
馬
同
槽
而
飲
噉
否?
還
肯
洗
摩
飼
哺
|
土,
吾
試
問
汝,
還
肯
即
廁
溷
中
作
住
止
否?
還
肯
|
便
能
之,
何
足
為
難?
且
汝
既
了
徹
自
心
隨
處
淨
|
性
稍
利
者,
看
得
兩
本
經
論,
記
得
幾
則
公
案,
即
|
嚴
等
土
乎
哉?
若
一
味
說
無
相
話
以
為
高,
則
資
|
種,
佛
有
三
身。
汝
謂
只
有
寂
光
土,
更
無
實
報
莊
|
徹,
何
須
定
要
捨
事
求
理,
離
相
覓
性?
況
土
分
四
|
理
性
洞
明,
便
知
事
外
無
理,
相
外
無
性,
本
自
交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0 |
雙
修
定
慧,
何
由
昏
昧,
均
未
能
免?
及
考
之
自
己,
|
菩
薩
猶
昏
隔
陰。
予
初
疑
聲
聞
已
具
六
通,
菩
薩
|
人,
生
死
關
頭,
最
難
明
白。
古
云:
聲
聞
尚
昧
出
胎,
|
談
者,
報
亦
如
是,
可
懼
也
夫!
可
悲
也
夫!
深
嗟
吾
|
加
責,
其
如
天
理
之
不
容,
王
法
之
必
戮
何。
彼
妄
|
土。
喻
如
癡
狂
之
子,
罵
斥
父
母,
父
母
慈
憐,
雖
不
|
得
少
為
足,
便
以
管
窺
小
解,
恣
意
妄
談,
非
詆
淨
|
禪
念
佛,
不
妨
隨
便
一
門
深
入;
但
忌
認
銖
作
金,
|
似
難
而
易,
似
易
而
難,
他
日
汝
當
自
知。
汝
今
參
|
生,
其
失
非
細。
淨
土
法
門,
似
淺
而
深,
似
近
而
遠,
|
身
受
身,
前
路
茫
茫,
未
知
攸
往;
則
棄
淨
土
而
不
|
身,
未
能
永
斷
生
死,
不
受
後
有;
慮
後
有
既
在,
捨
|
未
固,
不
能
於
三
界
險
處,
度
脫
眾
生;
慮
盡
此
報
|
主
不
得;
慮
諸
佛
出
世
難
值,
修
學
無
由;
慮
忍
力
|
土
之
生,
吾
不
汝
強。
如
或
慮
此
土
境
風
浩
大,
作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1 |
真
度
世
之
寶
筏,
法
門
之
柱
石。
其
彌
陀
疏
鈔,
闡
|
使
深
悟
之
士
事
理
圓
彰。
所
著
雲
棲
法
彙
一
書,
|
徹
骨
之
談;
不
但
令
淺
學
之
人
信
而
有
勇,
又
可
|
三
界,
萬
無
一
失。
如
上
所
說,
誠
可
謂
剖
心
之
語,
|
先
生
西
方,
然
後
了
悟;
生
西
方
一
門,
謂
之
橫
超
|
陀
含,
猶
一
往
一
來,
況
凡
夫
乎?
此
土
眾
生,
多
是
|
死,
不
知
在
此
土
了
悟
甚
難,
謂
之
豎
超
三
界。
斯
|
淨
土,
危
乎
傷
哉!
今
人
多
好
說
參
悟,
好
說
了
生
|
土;
生
淨
土,
則
昏
昧
不
足
慮
矣。
既
放
其
心,
復
撥
|
正
心,
毋
使
剎
那
失
照,
而
復
懇
苦
虔
誠,
求
生
淨
|
身
受
身,
利
害
有
如
此
者。
為
今
之
計,
直
須
堅
凝
|
也;
而
我
等
凡
夫,
則
終
於
昏
昧,
而
不
自
知
也。
捨
|
賢
聖
之
昏
昧,
蓋
暫
昏
而
即
明,
俄
昧
而
漸
覺
者
|
乎?
乍
遷
一
房,
夜
起
不
知
南
北,
況
出
胎
乎?
彼
諸
|
稽
之
他
人,
昨
宵
之
事,
平
旦
忽
爾
茫
然,
況
隔
陰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2 |
贊
曰:
去
常
祖
五
百
五
十
年,
而
雲
棲
出。
方
雲
棲
|
巃
之
陽,
即
五
雲
之
麓
也。
|
亦
以
千
計。
是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入
塔
於
寶
刀
|
門
受
戒
者,
不
下
數
千
計;
縉
紳
士
君
子
及
門
者,
|
五
十,
世
壽
八
十
有
一。
得
度
弟
子
廣
孝
等,
并
及
|
日,
示
寂
於
萬
曆
四
十
三
年,
七
月
初
二
日。
僧
臘
|
佛
名
而
逝。
祖
生
於
嘉
靖
十
四
年,
正
月
二
十
二
|
大
眾
老
實
念
佛,
莫
捏
怪,
莫
壞
我
規
矩!
向
西
稱
|
示
微
疾,
瞑
目
坐。
城
中
諸
弟
子
畢
至,
復
開
目
曰:
|
七
月
朔
晚,
入
堂
曰:
明
日
吾
行
矣。
次
夕
入
丈
室,
|
甚
眾。
萬
曆
四
十
三
年,
六
月
杪,
入
城
別
諸
故
舊。
|
矣。
蓮
祖
開
法
四
十
餘
年,
道
播
寰
宇,
從
其
化
者
|
難
以
指
陳;
但
好
學
之
士,
所
宜
捧
讀
而
領
會
者
|
曾
有
也。
嘉
言
偉
績,
備
載
全
書;
譬
夫
龍
宮
之
寶,
|
發
事
理
一
心,
至
為
淵
奧;
自
蓮
宗
建
立
以
來,
未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3 |
肉
身
菩
薩
大
作
佛
事,
命
速
遷。
祺
不
信,
俄
舉
家
|
人
葉
祺,
葬
親
寺
後。
夢
神
云,
此
聖
道
場
地,
將
有
|
袈
裟
授
之,
卓
錫
天
台
山
幽
溪
高
明
寺。
先
有
土
|
旨;
百
松
瞪
目
周
視,
師
即
契
入。
松
遂
以
金
雲
紫
|
有
神
會。
次
聽
楞
嚴,
中
夜
入
室,
問
楞
嚴
大
定
之
|
庵
禪
師
剃
度,
隨
謁
百
松
法
師,
聽
講
法
華
經,
頗
|
師
諱
傳
燈,
字
無
盡,
衢
州
葉
氏
子。
少
從
進
賢
映
|
◎
傳
燈
大
師
傳
|
棲,
是
知
蓮
祖
之
遺
風
猶
在
焉。
|
餘
年,
而
天
下
學
道
者,
念
佛
居
多,
且
必
景
仰
雲
|
會
光
明
再
顯
者,
於
蓮
祖
為
尤
長
也。
迨
今
二
百
|
明
梵
行,
以
救
夫
末
世
疲
弊
之
習,
而
使
靈
山
一
|
是
時
天
下
佛
法,
為
之
大
興。
然
其
策
厲
清
規,
嚴
|
世,
而
直
指
之
宗
復
昌。
念
佛
法
門,
則
振
起
雲
棲;
|
之
未
出
也,
法
道
式
微,
蓮
宗
寥
落;
適
當
龍
池
出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4 |
有
邊,
心
性
無
邊。
現
在
有
邊,
過
未
無
邊;
過
未
有
|
窮
三
世,
橫
遍
十
方。
世
界
有
邊,
虛
空
無
邊;
虛
空
|
不
生
不
滅,
常
住
無
壞。
云
何
性
量?
謂
此
心
性,
豎
|
此
心
性,
離
四
句、
絕
百
非,
體
性
堅
凝,
清
淨
無
染;
|
名。
舉
要
言
之,
謂
性
體、
性
量、
性
具。
云
何
性
體?
謂
|
眾
生
本
有
心
性。
此
之
心
性,
具
無
量
德,
受
無
量
|
論
開
十
門,
其
明
一
真
法
界
有
云:
一
真
法
界,
即
|
三
世
因
果,
凡
小
偏
邪
種
種
諸
疑,
可
以
悉
斷
矣。
|
不
出
我
現
前
念
佛
之
一
念。
如
是
則
十
方
彼
此,
|
依
正,
圓
妙
三
觀,
生
佛
感
應,
曠
劫
誓
願
因
緣,
總
|
今
即
以
此
本
不
可
思
議
之
一
念
念
佛,
而
西
方
|
不
具
為
本;
具
則
必
造,
故
佛
土
佛
身,
皆
即
我
心。
|
具
圓
理,
闡
淨
土
法
門。
發
揮
現
前
一
念
心,
無
法
|
輳,
一
是
導
歸
淨
士。
嘗
著
淨
土
生
無
生
論,
以
性
|
病
困,
懼
而
遄
徙。
翌
日
師
至,
歲
修
三
昧,
學
侶
輻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5 |
或
名
大
圓
鏡
智,
或
名
菩
提
涅
槃。
性
體、
性
量
名
|
名
空
如
來
藏,
或
名
真
如
佛
性,
或
名
菴
摩
羅
識,
|
又
云:
云
何
受
無
量
名?
舉
要
言
之,
此
之
心
性,
或
|
五
陰,
同
性
體
性
量,
清
淨
周
遍;
依
報
國
土
亦
然。
|
遍,
無
盡
無
盡,
無
量
無
量;
性
具
十
界
亦
然。
正
報
|
不
滅,
常
住
不
壞;
性
具
十
界
亦
然。
性
量
豎
窮
橫
|
具
十
界
離
過
絕
非。
性
體
堅
凝,
清
淨
無
染,
不
生
|
言,
即
性
具
是
性
體、
性
量。
性
體
離
過
絕
非,
即
性
|
至
地
獄
國
土。
令
易
解
放,
作
三
種
分
別。
得
意
為
|
此
是
實
法。
復
有
依
報,
謂
佛
國
土、
菩
薩
國
土,
乃
|
有
正
報,
謂
佛
五
陰、
菩
薩
五
陰,
乃
至
地
獄
五
陰,
|
畜
生
法
界、
餓
鬼
法
界、
地
獄
法
界,
此
是
假
名。
復
|
覺
法
界、
聲
聞
法
界、
天
法
界、
修
羅
法
界、
人
法
界、
|
謂
此
心
性,
具
十
法
界。
謂
佛
法
界、
菩
薩
法
界、
緣
|
邊,
心
性
無
邊。
無
盡
無
盡,
無
量
無
量。
云
何
性
具?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6 |
漚
還
匝
海。
蓋
真
如
不
變
隨
緣,
隨
緣
不
變。
既
曰
|
邊,
心
亦
無
際。
性
如
大
海,
心
似
浮
漚;
全
海
為
漚,
|
大
觀,
真
妄
無
二。
蓋
此
妄
心,
全
性
而
起;
性
既
無
|
包
許
遠
佛
土?
答
曰:
介
爾
之
心,
昧
者
謂
小;
達
人
|
無
彼
此
界。
問
曰:
介
爾
之
心,
居
於
方
寸,
云
何
能
|
凡
夫
介
爾
之
心。
即
心
是
土,
即
土
是
心,
故
曰:
初
|
微
至
劣,
故
稱
介
爾。
謂
十
萬
億
遠
之
佛
土,
居
於
|
介
爾
心
者,
即
凡
夫
念
佛
之
心
也。
剎
那
之
心,
至
|
彈
指
即
到
者,
正
由
生
吾
心
所
具
之
佛
土
也。
言
|
云:
極
樂
國
土,
去
此
甚
遠,
博
地
凡
夫,
念
佛
求
生,
|
依
正
本
融
通,
生
佛
非
殊
致。
其
心
土
相
即
門
有
|
名
菩
提
涅
槃。
故
曰:
一
真
法
界
中,
具
足
十
法
界;
|
佛
性。
乃
至
性
體、
性
量
名
菩
提
涅
槃,
即
性
具
等
|
藏。
性
體、
性
量
名
真
如
佛
性,
即
性
具
等
名
真
如
|
空
如
來
藏,
即
性
具
十
界
五
陰
國
土,
名
空
如
來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7 |
披
戒
衲,
感
鬼
神
翼
衛。
前
後
應
講
席
七
十
餘
期,
|
專
修
淨
業,
精
進
勇
猛,
所
化
甚
廣。
染
翰
註
經,
必
|
緇
素,
咸
歎
罕
有;
海
內
名
公,
著
詩
頌
以
紀
之。
師
|
日
如
是,
大
眾
同
聞。
半
日
講
畢,
樂
聲
亦
止。
遠
近
|
類
絲
竹,
菲
人
間
所
有。
獨
遘
講
時,
講
畢
聲
寂;
日
|
講
是
論;
每
一
登
座,
天
樂
盈
空,
聲
滿
石
室,
鏗
鏘
|
機。
歲
甲
辰,
應
守
菴
禪
師
請,
於
新
昌
石
佛
寺,
開
|
之
相。
師
造
此
論,
高
契
諸
佛
之
意,
遠
逗
眾
生
之
|
土
蓮
華,
忽
然
在
前。
唯
心
境
界,
非
有
去
來
彼
此
|
念
佛
之
人,
果
報
成
熟,
將
捨
現
陰
趣
生
陰
時,
淨
|
生
自
受
生
以
來,
為
五
陰
區
局
真
性,
不
契
心
源;
|
十
萬
億
彼
此
之
異;
約
心
而
觀,
原
無
遠
近。
但
眾
|
耳;
娑
婆
世
界,
亦
吾
心
之
一
土
耳。
約
土
而
言,
有
|
任
運
門
有
云: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乃
吾
心
之
一
土
|
隨
緣
不
變,
豈
可
以
真
妄
而
局
大
小
哉?
其
感
應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8 |
白
衣
大
悲
咒,
夢
大
士
送
子
而
生
師。
少
以
聖
學
|
師
諱
智
旭,
字
蕅
益,
號
西
有,
姓
鍾,
吳
縣
人。
父
持
|
◎
蕅
益
大
師
傳
|
倍。
|
然
哉?
淨
業
行
人,
熟
習
此
論,
淨
業
之
成,
事
半
功
|
蓮
宗
傳
心
之
法
要。
登
座
敷
揚,
天
樂
盈
空,
豈
偶
|
心
佛
眾
生,
三
無
差
別,
妙
義
精
湛,
空
前
絕
後,
洵
|
衛;
普
利
人
天,
是
如
來
使。
傑
作
生
無
生
論,
直
顯
|
贊
曰:
教
開
圓
解,
宗
悟
自
心。
篤
修
淨
業,
鬼
神
翼
|
蓮
華
經
五
字,
復
高
唱
經
題
者
再,
泊
然
而
逝。
|
幽
溪
文
集
等。
年
七
十
五,
預
知
時
至,
手
書
妙
法
|
論、
彌
陀
經
圓
中
鈔、
永
嘉
集
註、
天
台
山
方
外
志、
|
四
書。
又
著
淨
名
無
我
疏、
性
善
惡
論、
般
若
融
心
|
義、
圓
通
疏
前
茅、
圓
通
疏、
海
印
三
昧,
謂
之
楞
嚴
|
靡
不
指
歸
淨
土。
著
作
生
無
生
論
外,
有
楞
嚴
玄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59 |
以
至
誠
心,
深
心
回
向
心;
然
臂
香
三
炷,
結
一
七
|
人,
光
求
疾
到
岸;
乃
以
方
便
力,
懇
拯
暴
流
人。
我
|
滿
所
願;
是
故
於
娑
婆,
畢
定
應
捨
離。
猶
如
被
溺
|
乘
我
本
誓
船,
廣
度
沈
淪
眾。
我
若
不
往
生,
不
能
|
始
世,
不
植
勝
善
根。
今
以
決
定
心,
求
生
極
樂
土;
|
入
法
流
水。
目
擊
法
輪
壞,
欲
挽
力
未
能;
良
由
無
|
趣。
劣
得
此
人
身,
仍
遭
劫
濁
亂;
雖
復
預
僧
倫,
未
|
本
智
光,
妄
墮
輪
迴
苦;
曠
劫
不
暫
停,
無
救
無
歸
|
拔
業
障
根
本。
觀
世
音
勢
至,
海
眾
菩
薩
僧。
我
迷
|
閒,
結
壇
持
往
生
咒
七
日。
說
偈
曰:
稽
首
無
量
壽,
|
關
於
吳
江。
遇
疾
且
殆,
始
一
意
求
生
淨
土。
疾
少
|
師
講
經,
疑
情
忽
發,
用
心
參
究,
已
而
豁
然,
尋
掩
|
世
志,
日
誦
佛
名。
天
啟
元
年,
年
二
十
四,
聽
一
法
|
筆,
乃
焚
所
著
論。
年
二
十,
讀
地
藏
本
願
經,
發
出
|
自
任,
著
書
闢
佛,
凡
數
千
言。
及
閱
雲
棲
竹
窗
隨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0 |
淨,
即
禪
即
淨。
才
言
參
究,
已
是
曲
為
下
根;
果
大
|
番,
震
動
大
千
世
界。
師
答
言:
向
上
一
著,
非
禪
非
|
淨
土
等
語,
撇
向
一
邊,
親
見
如
來
境
界,
快
說
一
|
處
腦
後
一
鎚?
冀
和
尚
將
向
來
自
性
彌
陀,
唯
心
|
百
非?
如
何
是
念
佛
人
最
後
極
則?
如
何
是
淆
偽
|
何
是
念
佛
門
中
向
上
一
路?
如
何
得
離
四
句
絕
|
法,
即
是
圓
頓
心
宗。
有
卓
左
車
者,
嘗
設
問
言:
如
|
教,
遇
念
佛
人,
必
令
參
究
誰
字。
師
獨
謂:
持
名
一
|
而
歸
老
於
靈
峰。
時
諸
方
禪
者,
多
以
淨
土
為
權
|
住
溫
陵、
漳
州、
石
城、
晟
溪、
長
水、
新
安,
廣
宏
台
教,
|
被
智
旭
等;
折
伏
使
不
退,
攝
受
令
增
長。
其
後
歷
|
處;
仰
願
大
威
神,
力
無
畏
不
共。
三
寶
無
邊
德,
加
|
墮
泥
犁,
令
疾
生
改
悔。
誓
不
戀
人
天,
及
以
無
為
|
求
決
生
安
養。
我
若
退
初
心,
不
向
西
方
者;
寧
即
|
淨
壇。
專
持
往
生
咒,
惟
除
食
睡
時;
以
此
功
德
力,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1 |
深
信
力
行
為
要
耳。
佛
云:
若
人
專
念
阿
彌
陀,
是
|
界?
又
嘗
示
人
云:
夫
念
佛
法
門,
別
無
奇
特,
只
是
|
法
輪,
照
古
照
今,
非
為
分
外。
何
止
震
動
大
千
世
|
念
流
出
無
量
如
來,
遍
坐
十
方
微
塵
國
土,
轉
大
|
鎚。
但
能
深
信
此
門,
依
信
起
願,
依
願
起
行,
則
念
|
十
聖
住
果
報,
唯
佛
一
人
居
淨
土。
此
是
腦
後
一
|
土,
別
言
唯
心
淨
土。
此
是
淆
偽
公
案。
經
云:
三
賢
|
路。
若
捨
現
前
彌
陀,
別
言
自
性
彌
陀;
捨
西
方
淨
|
一
佛
國
土,
即
生
十
方
諸
佛
淨
土。
此
是
向
上
一
|
毛
孔
光,
即
見
十
方
無
量
諸
佛;
但
生
西
方
極
樂
|
不
落
四
句
百
非,
通
身
拶
入。
但
見
阿
彌
陀
佛
一
|
念
所
念;
無
佛
外
之
念,
能
念
於
佛。
正
下
手
時,
便
|
何
勞
更
間
阿
誰?
淨
土
極
則
事,
無
念
外
之
佛,
為
|
與
佛
有
隔,
不
名
念
佛
三
昧;
若
念
念
與
佛
無
間,
|
丈
夫,
自
應
諦
信
是
心
作
佛,
是
心
是
佛。
設
一
念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2 |
遇
著
宗
門
人,
又
思
參
究
問
答;
遇
著
持
律
人,
又
|
張
三,
明
日
李
四。
遇
著
教
下
人,
又
思
尋
章
摘
句;
|
則
永
無
退
轉;
種
種
法
門,
悉
得
現
前。
切
忌
今
日
|
不
得
往
生
者,
三
世
諸
佛
便
為
誑
語。
一
得
往
生,
|
萬,
以
決
定
不
缺
為
準;
畢
此
一
生,
誓
無
改
變,
而
|
及、
守
得
穩、
直
下
念
去,
或
晝
夜
十
萬,
或
五
萬
三
|
佛,
亦
本
超
情
離
見,
何
勞
說
妙
說
玄?
只
貴
信
得
|
句
絕
非,
不
消
作
意
離
絕;
即
現
前
一
句
所
念
之
|
誰
字
為
向
上;
殊
不
知
一
念
現
前
之
心,
本
是
離
|
巧
設
方
便,
欲
深
明
此
念
佛
三
昧
者,
動
以
參
究
|
既
不
深,
行
亦
不
力;
終
日
悠
悠,
淨
功
莫
剋。
或
有
|
佛
看
做
淺
近
勾
當,
謂
愚
夫
愚
婦
工
夫。
所
以
信
|
陀
佛,
該
羅
八
教,
圓
攝
五
宗。
可
惜
如
今
人,
將
念
|
念
佛
三
昧,
名
為
三
昧
中
王。
雲
棲
云:
一
句
阿
彌
|
名
無
上
深
妙
禪。
天
台
云:
四
種
三
昧,
同
名
念
佛;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3 |
程,
決
定
無
缺;
久
久
純
熟,
不
念
自
念,
然
後
記
數
|
他
術。
最
初
下
手,
須
用
數
珠,
記
得
分
明,
刻
定
課
|
不
名
為
真
念
佛
也。
要
到
一
心
不
亂
境
界,
亦
無
|
妄
想
馳
逐,
猶
未
永
滅;
種
種
他
歧,
猶
能
惑
志;
便
|
起;
是
非
人
我,
猶
自
挂
懷;
間
斷
夾
雜,
猶
未
除
盡;
|
若
於
身
心
世
界,
猶
未
放
下;
貪
瞋
癡
念,
猶
自
現
|
能
念
佛,
不
為
他
歧
所
惑,
即
大
智
慧。
試
自
簡
點:
|
大
精
進;
真
能
念
佛,
不
妄
想
馳
逐,
即
大
禪
定;
真
|
人
我,
即
大
忍
辱;
真
能
念
佛,
不
稍
間
斷
夾
雜,
即
|
復
起
貪
瞋
癡,
即
大
持
戒;
真
能
念
佛,
不
計
是
非
|
念
佛,
放
下
身
心
世
界,
即
大
布
施;
真
能
念
佛,
不
|
千
威
儀、
八
萬
細
行、
三
聚
淨
戒,
亦
在
��
許。
真
能
|
在
��
許;
千
七
百
公
案,
向
上
機
關,
亦
在
��
許;
三
|
念
得
阿
彌
陀
佛
熟,
三
藏
十
二
部
極
則
教
理,
都
|
思
搭
衣
用
缽。
此
則
頭
頭
不
了,
帳
帳
不
清。
豈
知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4 |
所
作,
若
善
若
惡,
善
則
迴
向
求
生,
惡
則
懺
願
求
|
惡
娑
婆
生
死
之
苦,
欣
慕
淨
土
菩
提
之
樂。
隨
有
|
先
生
深
信,
勿
起
疑
惑。
云
何
為
願?
一
切
時
中,
厭
|
方
諸
佛,
豈
有
妄
語?
此
而
不
信,
真
不
可
救;
故
須
|
夫
世
間
正
人
君
子,
便
無
妄
語,
況
彌
陀、
釋
迦、
六
|
者、
信
釋
迦
文
佛
教
語,
三
者、
信
六
方
諸
佛
讚
歎。
|
不
得
生。
云
何
為
信?
一
者、
信
阿
彌
陀
佛
願
力,
二
|
佛,
亦
得
往
生;
信
不
真、
願
不
猛,
雖
一
心
不
亂,
亦
|
為
前
導,
願
為
後
鞭。
信
得
決、
願
得
切,
雖
散
心
念
|
世
界。
若
欲
決
定
得
生
極
樂
世
界,
又
莫
如
以
信
|
欲
速
脫
輪
迴
之
苦,
莫
如
持
名
念
佛,
求
生
極
樂
|
生
死
岸
邊
事;
臨
命
終
時,
決
然
用
不
著。
又
云:
若
|
饒
你
講
得
十
二
分
教,
下
得
千
七
百
公
案,
皆
是
|
不
著
相,
要
學
圓
融
自
在,
總
是
信
不
深、
行
不
力。
|
亦
得,
不
記
數
亦
得。
若
初
心
便
要
說
好
看
話,
要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5 |
者,
即
是
方
便
有
餘
淨
土;
信
願
持
名,
豁
破
一
分
|
凡
聖
同
居
淨
土;
信
願
持
名,
見
思
斷
盡
而
往
生
|
深
淺。
又
信
願
持
名,
消
伏
業
障,
帶
惑
往
生,
即
是
|
否,
全
由
信
願
之
有
無;
品
位
高
下,
全
由
持
名
之
|
持
名
者,
能
歷
九
品,
的
確
不
謬
也。
故
云:
得
生
與
|
沙,
亦
能
伏
斷
無
明
者,
即
是
上
三
品
生。
故
信
願
|
三
品
生。
念
到
理
一
心
不
亂,
任
運
先
斷
見
思
塵
|
生。
念
到
事
一
心
不
亂,
不
起
貪
瞋
癡
者,
即
是
中
|
願、
念
佛,
而
念
佛
時,
便
不
散
亂
者,
即
是
下
品
上
|
念
佛
時,
散
亂
漸
少
者,
即
是
下
品
中
生;
深
信、
切
|
多
散
亂
者,
即
是
下
品
下
生;
深
信、
切
願、
念
佛,
而
|
必
旁
問
他
人。
謂
深
信、
切
願、
念
佛,
而
念
佛
時,
心
|
以
分
九
品
四
土,
纖
毫
不
濫;
只
須
自
己
簡
察,
不
|
為
正
行;
改
惡
修
善,
皆
為
助
行。
隨
功
力
之
淺
深,
|
生,
更
無
二
志,
是
名
為
願。
信
願
既
具,
則
念
佛
方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6 |
素
智
愚,
於
此
簡
易
直
捷,
無
上
圓
頓
法
門,
勿
視
|
生
西
方
者,
此
也。
咄
哉
男
子,
無
措
思
惟。
伏
願
緇
|
非
往
而
往;
生
即
無
生,
無
生
而
生。
文
殊、
善
財
之
|
下
即
常
寂
光,
又
何
妨
說
箇
往
生?
說
往
即
非
往,
|
當
下
即
常
寂
光,
如
何
亦
說
往
生?
答
曰:
若
達
當
|
合
乎
本
覺,
名
究
竟
覺
矣。
問
曰:
既
始
覺
合
本,
則
|
持
去,
持
外
無
佛,
佛
外
無
持,
能
所
不
二,
則
始
覺
|
能
持
者,
即
是
始
覺;
所
持
者,
即
是
本
覺。
今
直
下
|
妄
想
執
著,
情
見
分
別,
所
以
不
契
圓
常。
殊
不
知
|
心,
無
論
達
與
不
達,
無
非
一
心
三
觀。
只
為
眾
生
|
名,
無
論
悟
與
不
悟,
無
非
一
境
三
諦;
能
持
之
念
|
也。
問
曰:
如
何
持
名
能
斷
無
明?
答
曰:
所
持
之
佛
|
常
寂
光
淨
土。
故
持
名
能
淨
四
土,
亦
的
確
不
謬
|
名,
持
到
究
竟
之
處,
無
明
斷
盡
而
往
生
者,
即
是
|
無
明
而
往
生
者,
即
是
實
報
莊
嚴
淨
土;
信
願
持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7 |
峰
於
淨
宗
三
要,
注
重
信
願,
尤
為
扼
要。
蓋
淨
宗
|
揚
淨
土。
良
以
時
丁
末
法,
淨
土
益
為
契
機
也。
靈
|
贊
曰:
明
季
四
大
師,
首
雲
棲,
後
靈
峰,
皆
徹
底
宏
|
選
定
淨
土
十
要
一
書,
凡
修
淨
業
者,
不
可
不
閱
|
建
塔
於
靈
峰。
所
著
四
十
多
種,
俱
行
于
世;
內
有
|
覆
耳,
面
貌
如
生。
門
人
不
忍
從
遺
命,
收
其
靈
骨,
|
逝,
年
五
十
七。
既
寂
二
年,
如
法
闍
維;
啟
龕,
髮
長
|
起,
病
良
已。
午
刻
趺
坐
繩
床,
向
西
稱
佛,
舉
手
而
|
分
施
禽
魚,
結
西
方
緣。
明
年
正
月
二
十
一
日,
晨
|
也。
順
治
十
年
冬,
有
疾,
遺
命
闍
維
後,
屑
骨
和
粉,
|
持
十
百
千
萬
無
量
無
數
聲,
聲
聲
皆
不
可
思
議
|
亦
真
實
不
可
思
議。
持
一
聲,
則
一
聲
不
可
思
議;
|
蓋
所
持
之
名
號,
真
實
不
可
思
議;
能
持
之
心
性,
|
視
為
淺,
而
妄
致
輕
藐;
勿
視
為
深,
而
不
敢
承
任。
|
為
難,
而
輒
生
退
諉;
勿
視
為
易,
而
漫
不
策
勤;
勿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8 |
至
席
者
五
年,
頓
徹
法
源。
問
公
化
去,
師
住
報
恩
|
二
十
三,
投
武
林
理
安
寺
箬
庵
問
公
出
家。
脅
不
|
名
之
曰
夢
憨。
及
長,
父
母
相
繼
逝,
發
出
世
志。
年
|
天
啟
六
年。
一
夕,
全
昌
夢
憨
山
入
室
而
生
子,
因
|
也,
與
憨
山
清
公
為
友。
憨
山
既
示
寂
之
三
年,
為
|
師
諱
行
策,
字
截
流,
姓
蔣,
宜
興
人。
父
全
昌
老
儒
|
◎
行
策
大
師
傳
|
而
得
大
無
畏
也
哉!
|
若
無
靈
峰,
安
能
使
末
法
眾
生,
修
此
淨
土
法
門,
|
猛,
雖
一
心
不
亂,
亦
不
得
生。
何
其
深
切
著
明
也。
|
願
得
切,
雖
散
心
念
佛,
亦
得
往
生;
信
不
真、
願
不
|
無;
品
位
高
下,
乃
在
持
名
之
深
淺。
又
曰:
信
得
決、
|
何
庸
定
議?
其
言
曰:
得
生
與
否,
全
由
信
願
之
有
|
佛
因
之
頓
漸,
皆
往
生
以
後
之
比
較。
若
未
往
生,
|
行
人
之
首
先
目
標,
在
求
往
生
極
樂。
而
於
所
修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69 |
真
實?
所
謂
真
信
者,
第
一
要
信
得
心
佛
眾
生
三
|
闡
提
旃
陀
羅
輩,
僅
差
一
步
耳。
如
是
信
心,
豈
為
|
即
造
業,
既
造
業
已
必
墮
苦。
正
眼
觀
之,
較
他
一
|
福,
祇
是
世
間
善
人,
報
生
善
處
受
樂。
當
受
樂
時
|
具
真
實
信
心。
苟
無
真
信,
雖
念
佛
持
齋,
放
生
修
|
心,
寧
知
出
苦
要
道?
凡
我
同
人,
預
斯
法
會
者,
須
|
故
也。
今
既
廣
邀
善
侶,
同
修
淨
因,
若
非
諦
審
發
|
良
由
信
願
不
專,
未
能
導
其
善
行,
以
要
歸
淨
土
|
尚
矣。
雖
曰
功
高
易
進,
而
末
世
行
人,
罕
獲
靈
驗;
|
翕
然
宗
之。
著
勸
發
真
信
文
曰:
念
佛
三
昧,
其
來
|
蓮
柎
庵。
九
年,
住
虞
山
普
仁
院,
倡
興
蓮
社,
學
者
|
法
華
山
西
溪
河
渚
間,
專
修
淨
業,
因
名
所
居
曰
|
宿
慧
頓
通,
窮
徹
教
髓。
康
熙
二
年,
結
庵
於
杭
州
|
石
法
師,
引
閱
台
教,
乃
同
入
淨
室,
修
法
華
三
昧,
|
寺;
遇
同
參
息
庵
瑛
師,
勸
修
淨
業。
又
遇
錢
塘
樵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0 |
供
養
三
寶,
種
種
善
行,
豈
不
足
充
淨
土
資
糧?
惟
|
嚴
淨
土。
何
況
持
齋
秉
戒,
放
生
布
施,
讀
誦
大
乘,
|
者,
雖
一
毫
之
善,
一
塵
之
福,
皆
可
回
向
西
方,
莊
|
前
當
來,
必
定
見
佛,
去
佛
不
遠
也。
具
如
上
真
信
|
交,
如
磁
石
吸
鐵,
無
可
疑
者。
所
謂
憶
佛
念
佛,
現
|
是
我
心
內
之
佛。
既
是
心
性
無
二,
自
然
感
應
道
|
眾
生;
彌
陀
雖
萬
德
莊
嚴,
遠
在
十
萬
億
剎
之
外,
|
得
我
雖
障
深
業
重,
久
居
苦
域,
是
彌
陀
心
內
之
|
身
流
轉
五
道,
不
名
為
佛,
名
為
眾
生
矣。
次
要
信
|
求
生
彼
國,
必
至
隨
業
流
轉,
受
苦
無
量;
所
謂
法
|
究
竟
佛;
性
雖
無
二,
位
乃
天
淵。
若
不
專
念
彼
佛,
|
得
也。
次
要
信
得
我
是
理
性
佛、
名
字
佛,
彌
陀
是
|
劫
輪
轉,
覺
性
未
曾
動。
故
曰:
一
念
回
光,
便
同
本
|
性
無
二。
我
雖
昏
迷
倒
惑,
覺
性
未
曾
失;
我
雖
積
|
無
差
別;
我
是
未
成
之
佛,
彌
陀
是
已
成
之
佛,
覺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1 |
一
心
不
亂,
七
日
乃
至
一
日,
即
是
多
善
根
福
德
|
力
故,
不
論
有
智
無
智,
上
中
下
根,
但
執
持
名
號,
|
阿
彌
陀
經
所
明
是
也。
惟
此
一
門,
藉
彼
佛
勝
願
|
分
故
也。
四
者,
念
佛
名
號,
即
一
心
持
名,
如
小
本
|
蓋
必
洞
明
事
理,
深
達
境
觀,
上
智
猶
難,
鈍
根
絕
|
所
明
是
也。
此
三
種
念
佛,
勝
則
勝
矣,
非
異
方
便;
|
也。
三
者,
念
佛
相
好,
即
勝
劣
身
相,
如
十
六
觀
經
|
念
佛
法
門,
即
種
種
三
昧,
如
諸
大
乘
經
所
明
是
|
相,
即
本
覺
理
性,
如
大
集
等
經
所
明
是
也。
二
者,
|
仍
有
多
門,
約
而
計
之,
不
出
四
種:
一
者,
念
佛
實
|
於
無
量
法
門
中,
特
垂
勝
異
方
便。
然
念
佛
一
法,
|
則
有
料
揀
法
門
一
文。
曰:
念
佛
求
生
淨
土,
釋
尊
|
行
履,
功
不
唐
捐
矣。
其
校
正
末
俗
知
見
之
淆
誤,
|
要
術,
但
於
二
六
時
中,
加
此
三
種
真
信,
則
一
切
|
其
信
處
不
真,
遂
乃
淪
於
有
漏。
故
今
修
行,
別
無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2 |
居
安
養,
豎
徹
方
便、
實
報、
寂
光。
故
上
智
即
能
頓
|
感
應
道
交,
濁
障
稍
輕,
苦
輪
斯
脫。
而
又
即
此
同
|
故,
不
須
斷
惑,
兼
復
帶
業
往
生。
但
惟
信
願
前
導,
|
與
博
地
凡
夫
共
居。
惟
此
淨
土,
仗
諸
佛
攝
受
力
|
豎
出
三
界
故
也。
四
曰
凡
聖
同
居
土,
權
實
聖
賢,
|
土,
勝
則
勝
矣,
非
異
方
便;
蓋
必
斷
惑
乃
生,
還
同
|
十
信
菩
薩
所
居,
斷
見
思
惑
方
得
生。
此
三
種
淨
|
便
有
餘
土,
四
果
聖
人,
及
別
教
三
賢
菩
薩,
圓
教
|
住
以
上
菩
薩
所
居,
斷
塵
沙
惑
方
得
生。
三
曰
方
|
明
惑
盡
方
得
生。
二
曰
實
報
無
障
礙
土,
別
圓
地
|
有
四
種:
一
曰
常
寂
光
土,
極
果
聖
人
所
居,
斷
無
|
不
思
議
異
方
便,
唯
其
異
故
勝
也。
所
生
淨
土,
亦
|
心
信
樂,
乃
至
十
念,
若
不
生
者,
不
取
正
覺。
是
為
|
佛
護
念。
又
彼
佛
本
誓:
若
有
眾
生,
欲
生
我
國,
至
|
因
緣,
即
蒙
彌
陀
聖
眾
接
引,
即
為
十
方
一
切
諸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3 |
法,
皆
同
一
相,
一
道
清
淨;
不
用
勉
強
差
排,
但
自
|
不
二、
菩
提
煩
惱
不
二、
生
死
涅
槃
不
二,
是
諸
二
|
正
不
二、
淨
穢
不
二、
苦
樂
不
二、
祈
厭
不
二、
取
捨
|
二
相;
所
謂
生
佛
不
二、
自
他
不
二、
因
果
不
二、
依
|
能
一
心
精
進
者
矣。
若
能
體
究
萬
法
皆
如,
無
有
|
似;
既
不
散
亂,
亦
不
沈
沒。
如
是
持
名,
可
謂
事
上
|
飯,
行
住
坐
臥,
一
句
洪
名,
綿
密
不
斷,
如
呼
吸
相
|
密
持
去,
使
心
中
一
句
佛
號,
歷
歷
分
明。
著
衣
喫
|
雜,
非
必
以
快
念
多
念
為
勝
也;
但
不
緩
不
急,
密
|
以
示
眾
曰:
七
日
持
名,
貴
在
一
心
不
亂,
無
間
無
|
十
方
剎
土,
豈
欺
我
哉?
又
嘗
起
精
進
七
期,
作
文
|
勤
示
勸
於
五
竺
遐
邦;
恆
沙
如
來,
廣
舌
讚
揚
於
|
異
故
勝
也。
如
此
最
勝
獨
異
法
門,
釋
迦
善
逝,
殷
|
修,
不
俟
三
僧
祇
證。
是
為
不
思
議
異
方
便,
惟
其
|
淨
四
土,
而
下
愚
亦
可
三
界
橫
超;
無
煩
九
次
第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4 |
伏
地,
迎
西
歸
大
師。
問:
大
師
何
人?
云:
截
流
也。
吾
|
殿
下,
黑
暗
中,
忽
睹
光
明
燭
天,
香
華
布
空,
閻
羅
|
病
死
一
晝
夜
復
蘇。
曰:
吾
為
冥
司
勾
攝,
繫
閻
羅
|
十
一
年,
七
月
九
日
卒,
年
五
十
五。
時
有
孫
翰
者,
|
品,
必
不
在
中
下
矣。
居
普
仁
十
三
載,
至
康
熙
二
|
信、
常
修
如
是
行;
縱
不
克
證,
為
因
亦
強,
華
宮
託
|
策
身
心,
近
則
七
日
內,
遠
則
一
生
中,
常
作
如
是
|
邊
事,
凡
有
心
者,
皆
可
修
學。
同
堂
緇
素,
各
須
勤
|
者,
上
品
可
階。
然
此
兩
種
一
心,
皆
是
博
地
凡
夫
|
而
難。
但
能
前
一
心
者,
往
生
可
必;
兼
能
後
一
心
|
精
進
持
名
也。
前
一
心,
似
難
而
易;
後
一
心,
似
易
|
相
不
可
得。
如
是
了
達,
方
是
真
正
學
道
人,
一
心
|
一
心
亂
心,
終
成
戲
論;
二
六
時
中,
覓
毫
髮
許
異
|
知
著
衣
喫
飯,
總
是
三
昧;
嬉
笑
怒
罵,
無
非
佛
事;
|
如
實
體
究。
體
究
之
極,
與
自
本
心,
忽
然
契
合,
方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5 |
目
不
忘。
十
五
薙
染,
兼
通
世
典,
能
詩,
善
書
法。
前
|
禮
清
涼
庵
容
選
和
尚
為
師,
聰
慧
爽
朗,
經
典
過
|
喪,
母
張
氏,
知
其
夙
具
善
根,
命
為
釋
氏
子。
七
歲,
|
儒。
師
生
即
不
茹
葷,
甫
總
角
時,
有
出
塵
志。
父
早
|
師
諱
實
賢,
字
思
齊,
號
省
庵,
常
熟
時
氏
子,
世
業
|
◎
省
庵
大
師
傳
|
其
揆
一
也
矣。
|
為
冥
司
所
敬,
事
與
永
明
相
類;
可
謂
先
祖
後
祖,
|
宗
解
行
之
能
事,
足
為
後
世
之
津
梁。
其
西
歸
也,
|
料
揀
法
門,
及
一
心
精
進
念
佛
七
期
規
式,
竭
淨
|
土,
勸
人
專
信
願
以
導
行,
猶
是
靈
峰
之
旨
也。
其
|
為
截
流
大
師;
故
於
遊
心
宗
教
之
餘,
即
宏
揚
淨
|
贊
曰:
憨
山
大
師,
以
夙
願
未
遂,
還
來
度
生,
示
生
|
踰
夕
復
活,
具
言
所
見,
亦
如
翰
言。
|
以
師
光
所
照,
遂
得
放
還。
同
日,
有
吳
氏
子
病
死,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6 |
升
座
開
演,
河
懸
泉
湧,
沛
然
莫
禦。
戊
戌
首
春,
止
|
夕
持
西
方
佛
名。
三
年
期
滿,
寺
眾
請
講
法
華;
師
|
弗
受
辭
去;
遂
禁
足
於
真
寂
寺,
日
閱
三
藏
梵
筴,
|
矣。
自
是
應
機
無
礙,
才
辯
縱
橫。
鷲
欲
付
以
衣
拂,
|
於
祟
福,
參
向
上
事;
四
月,
恍
然
契
悟,
曰:
我
夢
覺
|
傳
靈
峰
四
世,
天
台
正
宗
焉。
甲
午,
叩
靈
鷲
和
尚
|
十
乘
之
旨,
性
相
之
學,
靡
不
通
貫;
曇
師
即
授
記,
|
唯
識、
楞
嚴、
止
觀
諸
部,
晝
夜
研
窮;
未
三
夏,
三
觀
|
依
渠
成
法
師,
聽
講
法
華
圓
義。
謁
紹
曇
法
師,
聽
|
離
衣
缽;
日
止
一
食,
脅
不
帖
席,
率
以
為
常。
庚
寅,
|
鞭
策。
年
二
十
四,
圓
尸
羅
於
昭
慶,
嚴
習
毗
尼,
不
|
仁
寺,
見
一
僧
死
仆
地,
師
瞿
然
悟
世
無
常,
益
加
|
經
七
七
日;
歲
時
伏
臘,
必
設
像
修
供。
他
日
至
普
|
忘
生
死
大
事
也。
性
篤
孝,
母
亡,
跪
佛
前
諷
報
恩
|
輩
錢
玉
友、
許
暘
谷,
皆
執
節
與
交,
然
未
嘗
頃
刻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7 |
為
淚
下。
如
是
者,
歷
有
十
載;
法
筵
之
盛,
甲
於
諸
|
菩
提
心
文,
激
厲
四
眾,
其
言
最
為
痛
切,
誦
者
多
|
普
攝,
法
化
洋
溢;
江
浙
黑
白,
傾
心
皈
仰。
作
勸
發
|
講
演
彌
陀、
遺
教
二
經,
示
是
心
是
佛
之
旨。
三
根
|
流。
是
以
每
年
佛
涅
槃
日,
大
合
緇
白,
廣
修
供
養,
|
兒
病
未
瘳;
讀
罷
涅
槃
遺
教
品,
傷
心
不
覺
淚
長
|
毫
端
應
現
寶
王
宮。
醫
王
雖
去
藥
還
留,
慚
愧
癡
|
塔
含
空,
剎
剎
塵
塵
本
自
融;
八
萬
非
多
一
非
少,
|
心
還
見
自
心
相,
不
是
如
來
色
不
同。
殿
含
寶
塔
|
門
前。
一
顆
如
珠
綴
小
鐘,
青
黃
赤
白
現
何
窮;
自
|
於
今
尚
燦
然;
自
慶
宿
生
何
善
利,
得
瞻
光
相
塔
|
舍
利
放
光。
因
作
詩
云:
迦
文
滅
度
二
千
年,
舍
利
|
先
後
五
燃
指
香
供
佛;
跪
佛
前
發
四
十
八
願,
感
|
節
稱
善。
己
亥
春,
詣
四
明
阿
育
王
山,
瞻
禮
舍
利,
|
杭
之
隆
興
寺;
紹
曇
法
師,
命
師
代
講
經
律,
每
擊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8 |
四
月
二
日
出
關。
十
二
告
眾
曰:
我
十
日
前,
見
西
|
掩
關
寸
香
齋,
限
晝
夜
課
佛
十
萬
聲。
明
年
甲
寅
|
弟
子
曰:
我
於
明
年
四
月
十
四
日
長
往
矣。
自
此
|
難
矣
哉!
雍
正
十
一
年
癸
丑,
臘
月
佛
成
道
日,
謂
|
學
世
諦
文
字?
稍
有
錯
過,
便
成
他
世,
欲
望
出
離
|
文
者,
師
痛
誡
曰:
人
命
在
呼
吸
間,
那
有
閒
工
夫
|
度
弟
子,
洎
乞
戒
皈
依
者,
凡
數
百
人。
間
有
學
詩
|
勵;
人
皆
謂
永
明
再
來
也。
先
後
主
剎
十
餘
載,
得
|
長
期,
嚴
立
規
約。
晝
夜
六
時,
領
眾
行
道,
互
相
策
|
鳳
山
梵
天
講
寺。
於
是
屏
絕
諸
緣,
純
提
淨
土,
結
|
皇
甫
子
儀、
李
執
玉,
監
院
師
省
躬、
一
葦
等,
請
主
|
出
戶
庭,
力
修
淨
業。
已
酉
冬,
杭
人
茅
靜
遠、
葉
陞、
|
問
義
者,
翕
集
座
下。
未
幾,
退
隱
杭
城
仙
林
寺,
不
|
範
一
新,
清
規
肅
穆。
日
講
法
華、
楞
嚴
諸
部;
執
經
|
方。
又
嘗
應
永
福、
普
慶、
海
雲
諸
禪
席;
每
進
院,
模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79 |
於
康
熙
二
十
五
年,
八
月
初
八
日。
示
寂
於
雍
正
|
於
阿
育
王
寺
之
右;
其
舊
塔,
以
藏
衣
缽
云。
師
生
|
五
日,
鄮
山
諸
緇
素,
懷
師
道
行,
迎
骨
去,
重
建
塔
|
于
常
熟
琴
川
拂
水
巖
之
西。
乾
隆
七
年,
二
月
十
|
山
上
首
無
住
師,
以
是
歲
臘
月
八
日,
奉
靈
骨,
塔
|
少
頃,
玉
筋
下
垂,
顏
色
明
潤,
迄
封
龕
色
不
變。
虞
|
自
淨
心
念
佛
可
矣。
言
訖,
合
掌
連
稱
佛
名
而
逝。
|
世
度
人。
師
復
開
目
曰:
吾
去
即
來。
生
死
事
大,
各
|
趺
坐。
至
巳
時,
遠
近
畢
集,
雪
涕
膜
拜
曰:
願
師
住
|
三
早,
斷
飲
食,
斂
目
危
坐。
五
更,
具
浴
更
衣,
面
西
|
吾
十
四
日
定
往
生
矣,
爾
等
為
我
集
眾
念
佛。
十
|
心
隨
諸
佛
往
生
去,
無
去
來
中
事
宛
然。
書
訖
曰:
|
師
書
云:
身
在
華
中
佛
現
前,
佛
光
乘
照
紫
金
蓮;
|
隨
囑
咐
院
事,
遍
辭
城
中
諸
外
護。
侍
者
以
偈
請,
|
方
三
聖
降
臨
虛
空,
今
再
見
矣,
吾
其
生
淨
土
乎。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0 |
為
大
眾,
略
而
言
之,
相
有
其
八。
所
謂
邪、
正、
真、
偽、
|
心
願
差
別,
其
相
乃
多;
若
不
指
陳,
如
何
趣
向?
今
|
欲
學
如
來
乘,
必
先
具
發
菩
薩
願,
不
可
緩
也。
然
|
諸
善
法,
是
名
魔
業。
忘
失
尚
爾,
況
未
發
乎?
故
知
|
總
是
徒
勞
辛
苦。
故
華
嚴
經
云:
忘
失
菩
提
心,
修
|
固
願,
則
縱
經
塵
劫,
依
然
還
在
輪
回;
雖
有
修
行,
|
可
度,
心
發
則
佛
道
堪
成。
苟
不
發
廣
大
心,
立
堅
|
發
心
為
首;
修
行
急
務,
立
願
居
先。
願
立
則
眾
生
|
男
女
等,
唯
願
慈
悲,
少
加
聽
察。
嘗
聞
入
道
要
門,
|
實
賢,
泣
血
稽
顙,
哀
告
現
前
大
眾,
及
當
世
淨
信
|
成
修
淨
業,
同
生
西
方。
文
云:
不
肖
愚
下
几
夫
僧
|
妙
難
盡
述。
今
錄
其
勸
發
菩
提
心
文,
以
期
閱
者,
|
林
彭
際
清
居
士
重
訂
本,
刊
板
行
世。
讀
者
得
益,
|
五。
刻
有
省
庵
法
師
語
錄
一
冊,
略
備
始
終,
乃
二
|
十
二
年,
四
月
十
四
日;
世
壽
四
十
九,
僧
臘
二
十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1 |
不
欲
度
人。
如
是
發
心,
名
之
為
小。
若
於
心
外
見
|
大。
觀
三
界
如
牢
獄,
親
生
死
如
怨
家;
但
期
自
度,
|
方
盡;
菩
提
道
成,
我
願
方
成。
如
是
發
心,
名
之
為
|
所
染
汙。
如
是
發
心,
名
之
為
偽。
眾
生
界
盡,
我
願
|
多
為
名
利
之
所
夾
雜;
雖
有
善
法,
復
為
罪
業
之
|
懺,
有
過
不
除;
內
濁
外
清,
始
勤
終
怠。
雖
有
好
心,
|
之
塔,
必
造
其
顛。
如
是
發
心,
名
之
為
真。
有
罪
不
|
生
厭
倦。
如
登
萬
仞
之
山,
必
窮
其
頂;
如
上
九
層
|
眾
生。
聞
佛
道
長
遠,
不
生
退
怯;
觀
眾
生
難
度,
不
|
是
發
心,
名
之
為
正。
念
念
上
求
佛
道,
心
心
下
化
|
名
聞,
又
不
貪
欲
樂
果
報;
唯
為
生
死,
為
菩
提。
如
|
未
來
果
報。
如
是
發
心,
名
之
為
邪。
既
不
求
利
養
|
務;
或
求
利
養,
或
好
名
聞,
或
貪
現
世
欲
樂,
或
望
|
圓
耶?
世
有
行
人,
一
向
修
行,
不
究
自
心,
但
知
外
|
大、
小、
偏、
圓
是
也。
云
何
名
為
邪、
正、
真、
偽、
大、
小、
偏、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2 |
者、
念
眾
生
恩
故,
六
者、
念
生
死
苦
故,
七
者、
尊
重
|
恩
故,
三
者、
念
師
長
恩
故,
四
者、
念
施
主
恩
故,
五
|
種。
何
等
為
十?
一
者、
念
佛
重
恩
故,
二
者、
念
父
母
|
中
王;
必
有
因
緣,
方
得
發
起。
今
言
因
緣,
略
有
十
|
方
得
名
為
真
正
發
菩
提
心
也。
此
菩
提
心,
諸
善
|
偽,
去
小
去
偏;
取
正
取
真,
取
大
取
圓。
如
此
發
心,
|
為
大
為
小?
為
偏
為
圓?
云
何
去
取?
所
謂
去
邪
去
|
謂
我
所
發
心,
於
此
八
中,
為
邪
為
正?
為
真
為
偽?
|
審
察,
則
知
去
取;
知
去
取,
則
可
發
心。
云
何
審
察?
|
發
心,
名
之
為
圓。
知
此
八
種
差
別,
則
知
審
察;
知
|
之
行,
證
虛
空
之
果,
亦
無
虛
空
之
相
可
得。
如
是
|
離
心
別
有。
以
虛
空
之
心,
發
虛
空
之
願,
行
虛
空
|
故
願
度
脫;
自
性
是
佛
道,
故
願
成
就。
不
見
一
法
|
不
泯。
如
是
發
心,
名
之
為
偏。
若
知
自
性
是
眾
生,
|
有
眾
生,
及
以
佛
道,
願
度
願
成,
功
勳
不
忘,
知
見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3 |
云
何
念
父
母
恩?
哀
哀
父
母,
生
我
劬
勞!
十
月
三
|
碎
身,
豈
能
酬
答?
是
為
發
菩
提
心
第
一
因
緣
也。
|
心,
行
菩
薩
道,
建
立
佛
法,
救
度
眾
生;
縱
使
粉
骨
|
常
受
佛
恩?
此
恩
此
德,
邱
山
難
喻!
自
非
發
廣
大
|
使
不
種
善
根,
何
以
得
聞
佛
法?
不
聞
佛
法,
焉
知
|
而
不
見
金
身?
何
幸
而
躬
逢
舍
利?
如
是
思
惟:
向
|
已
滅
度。
何
罪
而
生
末
法?
何
福
而
預
出
家?
何
障
|
心
無
暫
捨。
佛
初
出
世,
我
尚
沈
淪;
今
得
人
身,
佛
|
道,
佛
以
方
便,
令
種
善
根;
世
世
生
生,
隨
逐
於
我,
|
悲
痛,
欲
代
我
苦;
而
我
業
重,
不
能
救
拔!
我
生
人
|
便
教
化;
而
我
愚
癡,
不
知
信
受!
我
墮
地
獄,
佛
復
|
經
無
量
劫,
備
受
諸
苦。
我
造
業
時,
佛
則
哀
憐,
方
|
我
釋
迦
如
來,
最
初
發
心,
為
我
等
故,
行
菩
薩
道,
|
十
者、
為
令
正
法
得
久
住
故。
云
何
念
佛
重
恩?
謂
|
己
靈
故,
八
者、
懺
悔
業
障
故,
九
者、
求
生
淨
土
故,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4 |
為
大
乘,
普
願
利
人,
則
世
出
世
間
二
種
師
長,
俱
|
此
之
重
恩,
從
師
長
得。
若
求
小
果,
僅
能
自
利;
今
|
等
粗
知
禮
義,
略
解
佛
法,
袈
裟
被
體,
戒
品
沾
身;
|
義,
則
同
於
異
類;
不
解
佛
法,
則
何
異
俗
人?
今
我
|
知
禮
義;
若
無
出
世
師
長,
則
不
解
佛
法。
不
知
禮
|
恩?
父
母
雖
能
生
育
我
身,
若
無
世
間
師
長,
則
不
|
昇。
是
為
發
菩
提
心
第
二
因
緣
也。
云
何
念
師
長
|
俱
蒙
拔
濟;
不
唯
一
人
父
母,
人
人
父
母
盡
可
超
|
三
世,
普
度
眾
生。
則
不
唯
一
生
父
母,
生
生
父
母
|
逃。
如
是
思
惟,
唯
有
百
劫
千
生,
常
行
佛
道;
十
方
|
為
大
損,
於
出
世
又
無
實
益;
兩
途
既
失,
重
罪
難
|
不
能
養
其
口
體,
死
不
能
導
其
神
靈。
於
世
間
則
|
濫
稱
釋
子,
忝
號
沙
門;
甘
旨
不
供,
祭
掃
不
給;
生
|
指
望
紹
繼
門
風,
供
承
祭
祀。
今
我
等
既
已
出
家,
|
年,
懷
胎
乳
哺;
推
乾
去
溼,
嚥
苦
吐
甘,
才
得
成
人;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5 |
為
其
子
乎?
今
之
蠕
動
蜎
飛,
安
知
不
曾
為
我
父
|
理
推
之,
豈
無
報
效?
今
之
披
毛
戴
角,
安
知
非
昔
|
父
母,
彼
此
有
恩;
今
雖
隔
世
昏
迷,
互
不
相
識,
以
|
生
恩?
謂
我
與
眾
生,
從
曠
劫
來,
世
世
生
生,
互
為
|
難
逃。
是
為
發
菩
提
心
第
四
因
緣
也。
云
何
念
眾
|
沾
恩,
眾
生
受
賜,
則
粒
米
寸
絲,
酬
償
有
分,
惡
報
|
身,
於
理
順
乎?
自
非
悲
智
雙
運,
福
慧
二
嚴,
檀
信
|
以
彼
勞
而
供
我
逸,
於
心
安
乎?
將
他
利
而
潤
己
|
門
蓬
戶,
擾
攘
終
身;
我
則
廣
宇
閒
庭,
優
游
卒
歲。
|
猶
自
艱
難;
我
則
衣
服
有
餘,
寧
不
愛
惜。
彼
則
蓽
|
口;
我
則
安
坐
受
食,
猶
不
稱
心。
彼
則
紡
織
不
已,
|
出
自
他
力,
將
為
我
用。
彼
則
竭
力
躬
耕,
尚
難
餬
|
時
粥
飯、
四
季
衣
裳、
疾
病
所
須、
身
口
所
費,
此
皆
|
施
主
恩?
謂
我
等
今
者
日
用
所
資,
並
非
已
有;
三
|
蒙
利
益。
是
為
發
菩
提
心
第
三
因
緣
也。
云
何
念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6 |
之,
則
斷
而
復
續;
巧
風
吹
之,
則
死
已
還
生。
猛
火
|
盡
爛;
烊
銅
難
療
渴,
飲
之
則
骨
肉
都
糜。
利
鋸
解
|
也,
則
方
寸
皆
割
裂。
熱
鐵
不
除
飢,
吞
之
則
肝
腸
|
離
而
又
入。
登
刀
山
也,
則
舉
體
無
完
膚;
攀
劍
樹
|
而
地
獄、
畜
生、
餓
鬼。
黑
門
朝
出
而
暮
還,
鐵
窟
暫
|
沒
萬
端,
昇
沈
片
刻。
俄
焉
而
天,
俄
焉
而
人,
俄
焉
|
常
在
生
死,
未
得
解
脫;
人
間
天
上,
此
界
他
方,
出
|
緣
也。
云
何
念
生
死
苦?
謂
我
與
眾
生,
從
曠
劫
來,
|
常
思
利
益,
念
報
其
恩。
是
為
發
菩
提
心
第
五
因
|
故
菩
薩
觀
於
螻
蟻,
皆
是
過
去
父
母、
未
來
諸
佛;
|
非
佛
不
能
道
此
言;
彼
邪
見
人,
何
足
以
知
此?
是
|
不
見
不
聞,
彼
必
求
拯
求
濟。
非
經
不
能
陳
此
事,
|
宛
轉
於
餓
鬼
之
中,
苦
痛
誰
知?
飢
虛
安
訴?
我
雖
|
親
緣,
今
則
張
王
難
記!
彼
其
號
呼
於
地
獄
之
下,
|
乎?
每
見
幼
離
父
母,
長
而
容
貌
都
忘;
何
況
宿
世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7 |
潰
亂;
精
血
既
竭,
皮
肉
自
外
乾
枯。
無
一
毛
而
不
|
相
尋,
迅
速
而
無
常
又
至!
風
火
交
煎,
神
識
於
中
|
東
西
莫
辨;
長
而
有
識,
貪
欲
便
生。
須
臾
而
老
病
|
藏
難
過;
膿
血
道
��,
一
時
倒
下
可
憐。
少
也
何
知,
|
恥!
天
眼
視
之,
則
可
笑
可
憐!
糞
穢
叢
中,
十
月
包
|
為
婦,
舊
是
翁
而
新
作
夫。
宿
命
知
之,
則
可
羞
可
|
今
作
怨
家;
昔
日
寇
讎,
今
成
骨
肉。
昔
為
母
而
今
|
王
尚
爾;
噉
其
親
而
未
識,
凡
類
皆
然!
當
年
恩
愛,
|
牽
豕
就
屠,
焉
識
乃
翁
之
痛?
食
其
子
而
不
知,
文
|
忘,
其
作
業
也
如
故!
鞭
驢
出
血,
誰
知
吾
母
之
悲?
|
閻
翁
教
誡?
受
時
知
苦,
雖
悔
恨
以
何
追?
脫
已
還
|
朝
苦
痛,
人
間
已
過
百
年。
頻
煩
獄
卒
疲
勞,
誰
信
|
身
如
紅
蕅
華
開。
一
夜
死
生,
地
下
每
經
萬
遍;
一
|
聲。
冰
凍
始
凝,
則
狀
似
青
蓮
棻
結;
血
肉
既
裂,
則
|
城
中,
忍
聽
叫
嗥
之
慘;
煎
熬
盤
��,
但
聞
苦
痛
之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8 |
二
無
別。
云
何
世
尊
無
量
劫
來,
早
成
正
覺;
而
我
|
重
己
靈?
謂
我
現
前
一
心,
直
下
與
釋
迦
如
來
無
|
此
一
舉。
是
為
發
菩
提
心
第
六
因
緣
也。
云
何
尊
|
出
愛
欲
海;
自
他
兼
濟,
彼
岸
同
登。
曠
劫
殊
勳,
在
|
代?
興
言
及
此,
能
不
寒
心?
是
故
宜
應,
斷
生
死
流,
|
長
久;
三
途
惡
報,
還
自
受
之。
痛
不
可
言,
誰
當
相
|
得
而
易
失,
良
時
易
往
而
難
追。
道
路
冥
冥,
別
離
|
仍
舊
癡
迷;
祇
恐
萬
劫
千
生,
一
錯
百
錯。
人
身
難
|
聞?
未
睹
佛
經,
此
理
焉
知
焉
覺?
其
或
依
前
貪
戀,
|
橫
尸,
多
於
大
地!
向
使
不
聞
佛
語,
此
事
誰
見
誰
|
濤,
孰
計
別
離
之
淚!
峨
峨
積
骨,
過
彼
祟
山;
莽
莽
|
頻
頻
遷
徙。
大
千
塵
點,
難
窮
往
返
之
身;
四
海
波
|
主,
類
商
賈
而
處
處
奔
馳;
身
無
定
形,
似
房
屋
而
|
殼
也
猶
易;
神
之
欲
謝,
其
去
體
也
倍
難。
心
無
常
|
被
鍼
鑽,
有
一
竅
而
皆
從
刀
割。
龜
之
將
烹,
其
脫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89 |
為
優
婆
塞
戒,
尚
不
具
足,
何
況
沙
彌、
比
丘、
菩
薩
|
且
以
五
戒
言
之,
十
人
九
犯,
少
露
多
藏。
五
戒
名
|
無
量,
何
況
終
身
歷
劫,
所
起
之
罪,
更
不
可
言
矣!
|
違
戒
律;
一
餐
一
水,
頻
犯
尸
羅。
一
日
所
犯,
亦
應
|
罪,
其
報
難
言。
今
我
等
日
用
之
中,
一
舉
一
動,
恆
|
百
歲,
墮
泥
犁
中。
吉
羅
小
罪,
尚
獲
此
報,
何
況
重
|
何
懺
悔
業
障?
經
言:
犯
一
吉
羅,
如
四
天
王
壽,
五
|
化,
不
負
己
靈。
是
為
發
菩
提
心
第
七
因
緣
也。
云
|
懸
在
高
幢,
洞
達
光
明,
映
蔽
一
切;
可
謂
不
孤
佛
|
對
治
煩
惱;
修
德
有
功,
則
性
德
方
顯。
如
珠
被
濯,
|
視
同
瓦
礫,
不
加
愛
重,
是
故
宜
應
以
無
量
善
法,
|
言
思
之,
豈
不
可
恥?
譬
如
無
價
寶
珠,
沒
在
淤
泥,
|
業
繫
煩
惱,
生
死
纏
縛?
心
性
是
一,
迷
悟
天
淵;
靜
|
量
神
通
智
慧,
功
德
莊
嚴;
而
我
等
則
但
有
無
量
|
等
昏
迷
顛
倒,
尚
做
凡
夫?
又
我
世
尊,
則
具
有
無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0 |
原
為
修
行,
淨
土
不
生,
則
雖
發
易
退。
是
則
下
菩
|
念
佛
本
期
作
佛,
大
心
不
發,
則
雖
念
奚
為?
發
心
|
勝
於
布
施
百
年;
一
發
大
心,
超
過
修
行
歷
劫。
蓋
|
號;
言
多
善,
則
莫
若
發
廣
大
心。
是
以
暫
持
聖
號,
|
少
善
不
生,
多
福
乃
致。
言
多
福,
則
莫
若
執
持
名
|
萬
論,
處
處
指
歸;
末
世
修
行,
無
越
於
此。
然
經
稱
|
故
累
劫
未
成。
是
以
往
聖
前
賢,
人
人
趣
向;
千
經
|
難;
彼
土
往
生,
其
成
佛
也
易。
易
故
一
生
可
致,
難
|
也。
云
何
求
生
淨
土?
謂
在
此
土
修
行,
其
進
道
也
|
生
萬
劫,
惡
報
難
逃。
是
為
發
菩
提
心
第
八
因
緣
|
口
併
切,
聲
淚
俱
下,
普
與
眾
生,
求
哀
懺
悔,
則
千
|
犯
則
終
必
墮
落。
若
非
自
愍
愍
他,
自
傷
傷
他,
身
|
知
佛
戒
不
受
則
已,
受
則
不
可
毀
犯;
不
犯
則
已,
|
其
實,
則
尚
不
足
為
優
婆
塞
也,
豈
不
可
愧
哉?
當
|
等
戒,
又
不
必
言
矣。
問
其
名,
則
曰:
我
比
丘
也。
問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1 |
此
時,
決
當
圖
護
持
正
法
於
來
世!
是
故
偕
諸
善
|
出;
頓
忘
鄙
陋,
忽
發
大
心。
雖
不
能
挽
回
末
運
於
|
極
重
罪
人,
非
我
而
誰?
由
是
痛
不
可
忍,
計
無
所
|
益
於
後。
天
雖
高
不
能
覆
我,
地
雖
厚
不
能
載
我。
|
內
無
益
於
己,
外
無
益
於
人;
生
無
益
於
時,
死
無
|
言!
每
一
思
及,
不
覺
淚
下!
我
為
佛
子,
不
能
報
恩;
|
何
人,
法
是
何
義,
僧
是
何
名。
衰
殘
至
此,
殆
不
忍
|
我,
盡
逐
利
名。
舉
目
滔
滔,
天
下
皆
是。
不
知
佛
是
|
末
法,
有
教
無
人。
邪
芷
不
分,
是
非
莫
辨;
競
爭
人
|
緣
周
訖,
入
於
涅
槃。
正
法
像
法,
皆
已
滅
盡;
僅
存
|
難
忍
能
忍;
因
圓
果
滿,
遂
致
成
佛。
既
成
佛
已,
化
|
尊,
無
量
劫
來,
為
我
等
故,
修
菩
提
道;
難
行
能
行,
|
提
心
第
九
因
緣
也。
云
何
令
正
法
久
住?
謂
我
世
|
船,
入
於
淨
土
之
海,
西
方
決
定
往
生。
是
為
發
菩
|
提
種,
耕
以
念
佛
之
犁,
道
果
自
然
增
長;
乘
大
願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2 |
增
長
者
今
令
相
續。
勿
畏
難
而
退
怯,
勿
視
易
而
|
此
願,
同
發
是
心!
未
發
者
今
發,
已
發
者
增
長,
已
|
待
何
日?
唯
願
大
眾,
愍
我
愚
誠,
憐
我
苦
志,
同
立
|
又
值
善
友、
又
具
勝
緣,
不
於
今
日
發
此
大
心,
更
|
戒、
又
遇
道
場、
又
聞
佛
法、
又
瞻
舍
利、
又
修
懺
法、
|
信
心,
幸
無
魔
障。
況
今
我
等,
又
得
出
家、
又
受
具
|
此
人
身,
居
於
華
夏;
六
根
無
恙,
四
大
輕
安;
具
有
|
識,
八
法
周
知,
則
趣
向
有
門,
開
發
有
地。
相
與
得
|
心,
是
為
發
菩
提
心
第
十
因
緣
也。
如
是
十
緣
備
|
為
之
更
延,
正
法
得
以
久
住。
此
則
區
區
真
實
苦
|
闡。
僧
海
澄
清
於
此
界,
人
民
被
化
於
東
方;
劫
運
|
既
登
九
品,
回
入
娑
婆;
俾
得
佛
日
重
輝,
法
門
再
|
佛。
從
於
今
日,
盡
未
來
際,
畢
此
一
形,
誓
歸
安
養。
|
之
大
願,
願
願
度
生;
期
百
千
劫
之
深
心,
心
心
作
|
友,
同
到
道
場,
述
為
懺
摩,
建
玆
法
會。
發
四
十
八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3 |
須
以
佛
法
為
鞭
策,
善
友
為
提
攜;
造
次
弗
離,
終
|
則
精
進
自
生;
若
念
無
常
之
速,
則
懈
怠
不
起。
又
|
哀
憐;
苟
知
而
不
行,
尤
為
痛
惜!
若
懼
地
獄
之
苦,
|
而
今
覺
悟,
將
來
猶
尚
可
追。
然
迷
而
未
悟,
固
可
|
不
立
大
願
於
今
生?
無
始
昏
迷,
往
者
既
不
可
諫;
|
地
獄
罪
人,
尚
發
菩
提
於
往
劫;
豈
可
人
倫
佛
子,
|
愁
退
轉?
又
得
無
生
為
忍
力,
則
何
慮
艱
難?
當
知
|
安
一
世,
受
苦
多
生。
況
乎
以
淨
土
為
舟
航,
則
何
|
尤
苦。
修
行
則
勤
勞
暫
時,
安
樂
永
劫;
懈
怠
則
偷
|
磨,
置
之
無
用?
又
若
以
修
行
為
苦,
則
不
知
懈
怠
|
鈍
而
成
利。
豈
可
因
淺
勿
種,
任
其
自
枯?
因
鈍
弗
|
樹,
種
久
則
根
淺
而
日
深;
又
如
磨
刀,
磨
久
則
刀
|
而
一
向
無
心,
勿
以
根
淺
而
自
鄙
無
分。
譬
諸
種
|
萎
靡
而
不
振
起,
勿
因
循
而
更
期
待;
勿
因
愚
鈍
|
輕
浮;
勿
欲
速
而
不
久
長,
勿
懈
怠
而
無
勇
猛;
勿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4 |
◎
徹
悟
大
師
傳
|
有
也。
|
有
語
錄
行
世,
誦
其
文
而
不
發
心
念
佛
者,
未
之
|
自
行
化
他,
淨
風
廣
扇;
臨
終
西
歸,
瑞
相
昭
然。
師
|
而
慶
彼
佛
之
現
存;
於
是
著
文
勸
進,
結
期
精
修。
|
有
因
緣
乎。
禮
舍
利
而
悲
世
尊
之
不
遇,
講
彌
陀
|
贊
曰:
師
於
普
仁
遇
警,
而
發
心
離
俗,
殆
與
祖
師
|
共
勉
之,
則
幸
甚!
|
莊
嚴,
不
從
今
日
發
心
立
願
而
始
也。
願
與
大
眾
|
眾
生、
同
成
正
覺。
則
安
知
未
來
三
十
二
相、
百
福
|
盟,
自
今
締
好。
所
願
同
生
淨
土、
同
見
彌
陀、
同
化
|
能
不
棄
我
語,
則
菩
提
眷
屬,
從
此
聯
姻;
蓮
社
宗
|
非
大,
心
王
為
大;
金
剛
非
堅,
願
力
最
堅。
大
眾
誠
|
謂
虛
願
無
益;
心
真
則
事
實,
願
廣
則
行
深。
虛
空
|
身
依
賴,
則
無
退
失
之
虞
也。
勿
言
一
念
輕
微,
勿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5 |
率
眾
參
禪,
策
勵
後
學,
津
津
不
倦,
十
四
年
如
一
|
也。
三
十
八
年,
粹
翁
遷
主
萬
壽
寺,
師
繼
席
廣
通,
|
合,
乃
印
心
焉;
是
為
臨
濟
三
十
六
世,
磬
山
七
世
|
三
年
冬,
參
廣
通
粹
如
純
翁,
明
向
上
事;
師
資
道
|
相
二
宗,
三
觀
十
乘
之
旨,
了
無
滯
礙。
乾
隆
三
十
|
座
下,
聽
法
華、
楞
嚴、
金
剛
等
經,
圓
解
頓
開;
於
性
|
聽
講
相
宗,
妙
得
其
要。
後
歷
心
華
寺
遍
空
法
師
|
遂
悟
圓
覺
全
經
大
旨。
復
依
增
壽
寺
慧
岸
法
師,
|
師,
開
演
圓
覺,
師
預
會
焉。
晨
夕
研
詰,
精
求
奧
義,
|
雲
寺
恆
實
律
師
圓
具。
次
年,
聞
香
界
寺
隆
一
法
|
山
縣
投
三
聖
庵,
榮
池
老
宿
薙
髮。
越
明
年,
詣
岫
|
歲,
因
大
病,
悟
幻
質
無
常,
發
出
世
志。
病
已,
至
房
|
穎
異,
長
喜
讀
書,
經
史
群
籍,
靡
弗
采
覽。
二
十
二
|
豐
潤
縣
人。
俗
姓
馬,
父
諱
萬
璋,
母
高
氏。
師
幼
而
|
師
諱
際
醒,
字
徹
悟,
一
字
訥
堂,
又
號
夢
東,
京
東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6 |
無
厭,
遂
復
留
眾,
俄
成
叢
席;
擔
柴
運
水,
泥
壁
補
|
歲;
衲
子
依
戀
追
隨
者
甚
眾。
師
為
法
為
人,
心
終
|
一
人。
嘉
慶
五
年,
退
居
紅
螺
山
資
福
寺,
以
期
終
|
風
大
扇。
邇
遐
仰
化,
道
俗
歸
心;
當
時
法
門,
為
第
|
人
甚
切。
開
導
說
法,
如
瓶
瀉
雲
興;
與
眾
精
修,
蓮
|
師
於
禪
淨
宗
旨,
皆
深
造
其
精
奧;
律
己
甚
嚴,
望
|
曰
學
士;
俾
老
病
者
有
所
依
託,
初
學
便
於
誦
習。
|
盡
舉。
於
淨
業
堂
外,
別
立
三
堂,
曰
涅
槃,
曰
安
養,
|
念
而
已。
五
十
七
年,
遷
覺
生
寺,
住
持
八
年,
百
廢
|
願
隨
者
頗
夥;
日
限
尺
香
晤
客,
過
此
惟
禮
拜
持
|
不
存
一
矣。
於
是
輟
參
念
佛,
純
提
淨
土,
而
禪
者
|
張
蓮
宗;
數
十
年
來,
所
有
積
稿,
一
旦
付
之
丙
丁,
|
生
安
養;
況
今
末
代,
尤
宜
遵
承。
遂
棲
心
淨
土,
主
|
乃
禪
門
宗
匠,
尚
歸
心
淨
土,
日
課
十
萬
彌
陀,
期
|
日;
聲
馳
南
北,
宗
風
大
振。
每
憶
永
明
延
壽
禪
師,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7 |
定,
以
及
上
品
十
善
相
應,
即
念
天
法
界
也;
若
與
|
心,
觀
察
四
諦,
即
念
聲
聞
法
界
也;
或
與
四
禪
八
|
與
十
二
因
緣
相
應,
即
念
緣
覺
法
界
也;
以
無
我
|
六
度
萬
行
相
應,
即
念
菩
薩
法
界
也;
以
無
我
心,
|
萬
德
洪
名
相
應,
即
念
佛
法
界
也;
能
與
菩
提
心,
|
若
此
心,
能
與
平
等
大
慈
大
悲,
依
正
功
德,
以
及
|
受
生
之
緣,
果
知
此
理
而
不
念
佛
者,
未
之
有
也。
|
十
界
外,
以
十
法
界
更
無
外
故。
每
起
一
念,
為
一
|
皆
悉
有
念。
凡
起
一
念,
必
落
十
界,
更
無
有
念
出
|
能
無
念。
以
無
念
心
體,
唯
佛
獨
證;
自
等
覺
已
還,
|
念
三
途;
不
念
鬼
畜,
便
念
地
獄。
以
凡
在
有
心,
不
|
便
念
九
界;
不
念
三
乘,
便
念
六
凡;
不
念
人
天,
便
|
日
不
變,
終
日
隨
緣。
夫
不
隨
佛
界
之
緣
而
念
佛,
|
吾
人
現
前
一
念
之
心,
全
真
成
妄,
全
妄
即
真;
終
|
屋,
一
飲
一
餐,
與
眾
共
之。
師
嘗
示
眾
念
佛
語
云: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8 |
不
堪。
況
輪
迴
未
出,
難
免
墮
落。
豬
胞
胎、
狗
胞
胎,
|
一
胞
胎,
入
一
胞
胎;
捨
一
皮
袋,
取
一
皮
袋,
苦
已
|
無
過
生
死。
生
死
不
了,
生
死
死
生,
生
生
死
死。
出
|
心
不
發,
一
切
開
示,
皆
為
戲
論。
世
間
一
切
重
苦,
|
六
字,
為
念
佛
法
門
一
大
綱
宗。
若
真
為
生
死
之
|
真
為
生
死,
發
菩
提
心;
以
深
信
願,
持
佛
名
號。
十
|
則
他
日
安
身
立
命
之
處,
不
勞
更
問
人
矣!
又
曰:
|
起
之
念,
與
何
界
相
應
者
多,
與
何
界
相
應
者
猛,
|
邪
見
是;
反
此,
則
為
十
善。
當
密
自
檢
點,
日
用
所
|
十
惡
者,
即
殺、
盜、
淫、
妄
言、
綺
語、
惡
口、
兩
舌、
貪、
瞋、
|
猛
熾
心,
與
上
品
十
惡
相
應,
即
墮
地
獄
法
界
也。
|
半
心,
與
中
品
十
惡
相
應,
便
墮
餓
鬼
法
界;
若
以
|
心,
念
下
品
十
惡,
即
墮
畜
生
法
界;
或
以
緩
急
相
|
懷
瞋
慢
勝
負
之
心,
即
落
修
羅
法
界;
若
以
緩
軟
|
五
戒
相
應,
即
念
人
法
界
也;
若
修
戒
善
等
法,
兼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99 |
難
以
懺
除;
積
劫
善
根,
難
以
成
就。
隨
所
修
行,
多
|
愛,
何
以
解
脫?
無
始
怨
愆,
何
以
解
釋?
積
劫
罪
業,
|
上
不
能
圓
成
佛
道,
下
不
能
廣
利
群
生。
無
始
恩
|
不
發,
則
外
不
能
感
通
諸
佛,
內
不
能
契
合
本
性;
|
唯
求
自
利,
則
於
理
有
所
虧,
心
有
未
安。
況
大
心
|
一
體,
皆
是
多
生
父
母,
未
來
諸
佛;
若
不
念
普
度,
|
切
眾
生
皆
在
生
死,
皆
應
出
離。
彼
等
與
我,
本
同
|
妣,
如
救
頭
然
也。
然
我
有
生
死,
我
求
出
離;
而
一
|
念
及,
五
內
如
焚。
是
故
即
今
痛
念
生
死,
如
喪
考
|
苦
交
煎,
無
歸
無
救!
每
一
言
之,
衣
毛
卓
豎;
時
一
|
已
極,
鬼
獄
時
長
尤
倍。
久
經
長
劫,
何
了
何
休?
萬
|
來,
猶
為
蟻
子;
八
萬
劫
後,
未
脫
鴿
身。
畜
道
時
長
|
三
途
易
入
而
難
出,
地
獄
時
長
而
苦
重。
七
佛
以
|
身,
最
為
難
得,
最
易
打
失;
一
念
之
差,
便
入
惡
趣。
|
何
所
不
鑽?
驢
皮
袋、
馬
皮
袋,
何
所
不
取?
此
箇
人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0 |
已,
願
樂
自
切。
以
彼
土
之
樂,
回
觀
娑
婆
之
苦,
厭
|
傳
載,
臨
終
瑞
相,
班
班
列
列,
豈
欺
我
哉?
如
此
信
|
豈
我
心
具
之
佛,
而
不
應
我
具
佛
之
心
耶?
往
生
|
土,
總
在
其
中。
以
我
具
佛
之
心,
念
我
心
具
之
佛,
|
隨
緣,
終
日
不
變。
橫
遍
豎
窮,
當
體
無
外;
彌
陀
淨
|
人
現
在
一
念
心
性,
全
真
成
妄,
全
妄
即
真;
終
日
|
無
浪
得。
此
可
不
待
問
佛
而
能
自
信
者
也。
況
吾
|
種
豆
得
豆;
響
必
應
聲,
影
必
隨
形;
因
不
虛
棄,
果
|
求
生
之
因,
必
感
見
佛
往
生
之
果;
如
種
瓜
得
瓜,
|
語;
彌
陀
世
尊
大
慈
悲
心,
決
無
虛
願。
且
以
念
佛
|
矣。
所
謂
深
信
者,
釋
迦
如
來
梵
音
聲
相,
決
無
誑
|
當,
至
極
圓
頓
者,
則
無
如
以
深
信
願,
持
佛
名
號
|
行
門
之
中,
求
其
最
易
下
手,
最
易
成
就,
至
極
穩
|
菩
提
心
也。
然
大
心
既
發,
應
修
大
行。
而
於
一
切
|
諸
障
緣;
縱
有
所
成,
終
墮
偏
小。
故
須
稱
性
發
大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1 |
大;
以
業
無
自
性,
全
依
於
心。
心
能
造
業,
心
能
轉
|
負
債,
強
者
先
牽,
此
業
力
也。
業
力
最
大,
心
力
尤
|
者,
心
緒
多
端,
重
處
偏
墜,
此
心
力
也;
二
者,
如
人
|
是
理
乎
哉?
又
曰:
吾
人
生
死
關
頭,
唯
二
種
力,
一
|
釋
迦
如
來
便
為
誑
語,
彌
陀
世
尊
便
為
虛
願;
有
|
片
段,
入
一
心
不
亂
矣。
誠
然
如
此,
若
不
往
生
者,
|
雜
無
間;
愈
久
愈
堅,
轉
持
轉
切;
久
之
久
之,
自
成
|
正
因。
直
須
心
心
相
續,
念
念
無
差;
唯
專
唯
勤,
無
|
號。
持
一
聲,
是
一
九
蓮
種
子;
念
一
句,
是
一
往
生
|
緣
莫
能
引
轉
矣。
然
後
以
此
信
願
之
心,
執
持
名
|
墮
水
火
而
急
求
救
援。
果
能
如
此
懇
切,
一
切
境
|
如
嬰
兒
之
思
慈
母,
如
避
怨
家
之
持
刀
相
迫,
如
|
總
之
如
渴
思
飲,
如
饑
思
食,
如
病
苦
之
思
良
藥,
|
觀
彼
土
之
樂,
欣
樂
自
切;
如
歸
故
鄉,
如
奔
寶
所。
|
離
自
深;
如
離
廁
坑,
如
出
牢
獄。
以
娑
婆
之
苦,
遙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2 |
置
念
佛,
吾
即
為
說
勝
法。
亦
祇
可
向
佛
稽
首
陳
|
方
便
耳;
今
更
有
殊
勝
法
門,
超
於
彼
者,
汝
當
且
|
來
忽
爾
現
身,
謂
曰:
吾
先
說
念
佛
法
門,
特
一
時
|
妙
禪
道,
吾
則
不
敢
自
違
本
誓
也。
縱
或
釋
迦
如
|
念
佛
法
門,
發
願
受
持,
終
身
不
易;
祖
師
雖
有
深
|
汝。
但
當
向
祖
師
作
禮,
謂
我
先
已
受
釋
迦
如
來
|
性
成
佛
之
禪,
汝
但
捨
置
念
佛,
吾
即
以
此
禪
授
|
達
摩
大
師
忽
現
在
前,
乃
曰:
吾
有
直
指
人
心
見
|
搖
惑,
一
切
境
緣
莫
能
引
轉。
若
正
修
淨
業
時,
倘
|
深,
願
貴
於
切;
以
信
深
願
切
故,
一
切
邪
說
莫
能
|
向
餘
處
也。
何
謂
重
心?
我
輩
修
習
淨
業,
信
貴
於
|
如
大
樹
大
牆,
尋
常
向
西
而
歪;
他
日
若
倒,
決
不
|
趣,
則
他
日
報
終
命
盡,
定
往
西
方,
不
生
餘
處
矣。
|
心
而
修
淨
業,
淨
業
則
強;
心
重
業
強,
唯
西
方
是
|
業;
故
心
力
唯
重,
業
力
唯
強,
乃
能
牽
生。
若
以
重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3 |
要
在
操
之
有
素,
臨
時
自
不
入
於
歧
路。
如
古
德
|
欲
彌
陀
淨
土
不
現
在
前,
亦
不
可
得。
然
此
信、
願,
|
在
前,
亦
不
可
得;
果
得
淨
業
已
熟,
則
臨
終
時,
雖
|
得
染
緣
已
盡,
則
臨
終
時,
雖
欲
輪
迴
境
界
再
現
|
故,
則
易
熟。
極
樂
淨
業
若
熟,
娑
婆
染
緣
便
盡。
果
|
心;
而
修
淨
業,
淨
業
必
強。
心
重
故,
則
易
純;
業
強
|
能
如
是
願,
其
願
可
謂
切
矣!
信
深、
願
切,
是
謂
重
|
改
所
願;
況
世
間
小
小
逆
順
境
界,
豈
能
引
轉
哉?
|
不
以
此
樂,
退
失
往
生
之
願。
此
逆
順
至
極,
尚
不
|
苦,
退
失
往
生
之
願;
若
輪
王
勝
妙
五
欲
現
前,
亦
|
信
可
謂
深
矣!
若
赤
熱
鐵
輪,
旋
轉
頂
上,
不
以
此
|
道,
虛
妄
邪
說,
豈
足
以
搖
惑
之
耶?
能
如
是
信,
其
|
願
也。
雖
佛
祖
現
身,
尚
不
改
其
所
信,
況
魔
王
外
|
決
不
更
張;
如
來
雖
有
勝
法,
吾
則
不
敢
自
違
本
|
白:
我
先
稟
受
世
尊
淨
業
法
門,
發
願
一
息
尚
存,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4 |
使
之
然?
蓋
眾
生
久
蒙
佛
化,
久
受
佛
恩,
與
佛
緣
|
然
不
念
佛
則
已,
凡
念
佛
必
念
阿
彌
陀
佛,
此
誰
|
緣
之
時,
多
必
由
中
而
發,
衝
口
而
出,
念
佛
一
聲。
|
男
女、
老
幼
善
惡
之
人,
當
其
處
極
順
逆
苦
樂
境
|
故;
佛
與
眾
生,
偏
有
緣
故。
此
土
眾
生,
無
論
僧
俗
|
成
故;
四
十
八
願
為
緣,
緣
強
故;
十
念
為
因,
因
勝
|
諸
經,
同
指
歸
故;
令
初
心
人
專
注
一
境,
三
昧
易
|
師
意
也,
乃
金
口
誠
言,
分
明
指
示
故;
大
乘
顯
密
|
有
淨
土,
何
專
讚
西
方,
求
願
往
生
耶?
答:
此
非
人
|
真
可
謂
千
古
修
淨
業
者
之
標
榜
矣!
問:
諸
方
皆
|
固,
當
此
時,
對
此
境,
而
能
強
作
主
宰
乎?
如
古
德,
|
第
接
引,
此
何
境
也?
苟
素
常
信、
願,
不
到
十
分
堅
|
臨
欲
命
終,
四
大
分
張,
此
何
時
也?
六
欲
天
童,
次
|
心
待
佛。
後
佛
現,
乃
曰:
佛
來
也!
遂
合
掌
而
逝。
夫
|
臨
欲
命
終,
六
欲
天
童,
次
第
接
引,
皆
不
去;
唯
專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5 |
世
界
苦
眾
生,
發
四
十
八
種
大
願;
依
願
久
經
長
|
知
也。
佛
於
無
量
劫
前,
對
世
自
在
王
佛,
普
為
惡
|
也。
如
阿
彌
陀
佛,
於
諸
眾
生,
有
大
恩
德,
眾
生
不
|
而
不
知
大,
見
近
而
不
見
遠
者,
此
眾
生
之
常
分
|
石;
捨
此
別
修,
非
狂
即
癡,
復
何
言
哉?
又
曰:
知
小
|
異
緣;
十
念
功
成,
頓
超
多
劫。
於
此
不
信,
真
同
木
|
知,
其
時
愈
後,
此
法
愈
當
機
矣。
一
句
佛
號,
不
雜
|
手
易
而
攝
機
普,
入
道
穩
而
獲
益
速
耶?
以
是
而
|
不
留
他
經,
而
獨
留
此
經
者,
豈
非
以
此
法
門,
下
|
我
以
願
力,
特
留
此
經,
更
住
百
年,
廣
度
含
識。
夫
|
深,
謂
之
何
哉?
又
無
量
壽
經
云:
當
來
經
道
滅
盡,
|
八
哥
念
佛,
化
時
皆
有
瑞
相。
此
非
眾
生
與
佛
緣
|
二
十
三
人,
以
次
漸
化,
臨
終
皆
留
瑞
應;
雖
鸚
鵡
|
遠
祖,
即
與
一
百
二
十
三
人,
結
社
念
佛。
其
一
百
|
深
故
也。
且
此
彌
陀
一
經,
羅
什
最
初
譯
成,
東
林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6 |
我
永
脫
眾
苦、
廣
受
法
樂
也,
欲
我
展
轉
化
度
一
|
種
為
我
者,
不
過
欲
我
念
佛
也,
欲
我
往
生
也,
欲
|
攝
受
我;
我
修
行
時,
佛
則
加
被
我。
佛
之
所
以
種
|
覺
我;
我
受
苦
時,
佛
則
拔
濟
我;
我
皈
命
時,
佛
則
|
處
顯
示
瑞
應,
總
皆
為
我
也。
我
造
業
時,
佛
則
警
|
也;
三
身,
為
我
圓
滿
也。
以
至
頭
頭
現
身
接
引,
處
|
我
發
也;
長
劫
大
行,
為
我
修
也。
四
土,
為
我
嚴
淨
|
一
人
視
之,
佛
則
專
為
我
一
人
也。
稱
性
大
願,
為
|
若
以
眾
多
視
之,
佛
則
普
為
一
切
眾
生
也;
若
以
|
則
如
為
一
人,
眾
多
亦
然;
如
為
眾
多,
一
人
亦
然。
|
分
身
無
量,
接
引
眾
生;
方
便
攝
化,
令
生
彼
國。
然
|
行;
圓
修
萬
行,
力
極
功
純,
嚴
成
淨
土,
自
致
成
佛。
|
施
一
行
也。
如
是
忍
人
所
不
能
忍,
行
人
所
不
能
|
髓,
不
知
其
幾
千
萬
億;
此
但
萬
行
中,
內
外
財
布
|
劫,
修
菩
薩
行。
捨
金
輪
王
位、
國
城
妻
子、
頭
目
腦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7 |
命
大
眾
助
稱
佛
號;
見
虛
空
中
幢
幡
無
數,
自
西
|
與
眾
一
片
苦
心
也。
臨
示
寂
半
月
前,
覺
身
微
疾,
|
規
模,
永
宜
遵
守,
不
得
改
弦
易
轍,
庶
不
負
老
僧
|
此
道
場,
本
為
接
待
方
來,
同
修
淨
業。
凡
吾
所
立
|
三
根
普
被,
無
機
不
收。
吾
數
年
來,
與
眾
苦
心
建
|
院
務,
命
弟
子
松
泉,
領
眾
住
持。
誡
曰:
念
佛
法
門,
|
還
山,
命
預
辦
荼
毗
事
物。
十
月
十
七
日,
集
眾
付
|
惜;
各
宜
努
力
念
佛,
他
年
淨
土
好
相
見
也。
三
月
|
諸
山
外
護。
囑
曰:
幻
緣
不
久,
人
世
非
常,
虛
生
可
|
至
嘉
慶
十
五
年,
二
月,
詣
萬
壽
寺,
掃
粹
祖
塔,
辭
|
誠,
拌
命
念
佛
而
已,
復
何
言
哉?
師
居
紅
螺
十
年,
|
理?
今
而
後
已
知
之
矣,
唯
有
竭
力
精
修,
盡
報
皈
|
厚
矣!
非
聞
開
示,
安
知
此
意?
不
讀
佛
經,
安
曉
此
|
恩
重
德,
非
父
母
所
可
比,
雖
天
地
不
足
喻
其
高
|
切
眾
生,
直
至
一
生
補
佛
而
後
已
也。
噫!
佛
之
深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8 |
示
禪、
教、
律,
念
佛
伽
陀,
行
於
世。
|
十
九,
法
臘
四
十
有
三。
有
徹
悟
禪
師
語
錄
一
冊,
|
五
年,
十
二
月
十
七
日
申
時;
世
壽
七
十,
僧
臘
四
|
乾
隆
六
年,
十
月
十
四
日
未
時;
示
寂
於
嘉
慶
十
|
弟
子
遵
遺
命,
請
靈
骨
葬
於
普
同
塔
內。
師
生
於
|
異
常。
二
七
入
龕,
三
七
荼
毘,
獲
舍
利
百
餘
粒。
門
|
奉
七
日,
面
貌
如
生,
慈
和
豐
滿,
髮
白
變
黑,
光
潤
|
遂
手
結
彌
陀
印,
安
詳
而
逝。
眾
聞
異
香
浮
空。
供
|
面
西
端
坐,
合
掌
曰:
稱
一
聲
洪
名,
見
一
分
相
好。
|
蒙
佛
親
垂
接
引,
吾
今
去
矣。
眾
稱
佛
號
愈
厲。
師
|
眾
曰:
吾
昨
已
見
文
殊、
觀
音、
勢
至
三
大
士,
今
復
|
日,
命
監
院
師
貫
一,
設
涅
槃
齋。
十
七
日
申
刻
告
|
聖
境,
汝
等
當
為
師
幸,
何
苦
留
耶?
十
二
月
十
六
|
住
世
相
勸。
師
曰:
百
年
如
寄,
終
有
所
歸;
吾
得
臻
|
而
來。
乃
告
眾
曰:
淨
土
相
現,
吾
將
西
歸
矣。
眾
以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09 |
知
所
反
矣。
|
則
世
之
於
念
佛
往
生,
發
生
異
見
諍
論
者,
可
以
|
生
即
不
退,
九、
信
一
生
成
佛,
十、
信
法
本
唯
心。
然
|
語
不
虛,
六、
信
實
有
淨
土,
七、
信
願
生
即
生,
八、
信
|
無
常,
三、
信
輪
回
路
險,
四、
信
苦
趣
時
長,
五、
信
佛
|
乎?
更
作
十
信
標
語:
一、
信
生
必
有
死,
二、
信
人
命
|
遵
信
而
已,
非
其
智
分
之
所
能
知,
況
下
劣
凡
夫
|
生
所
繫
菩
薩,
可
知
少
分。
自
餘
一
切
賢
聖,
但
當
|
為
要。
以
持
名
念
佛,
乃
諸
佛
甚
深
行
處;
惟
除
一
|
文,
至
謂
佛
法
大
海,
信
為
能
入;
淨
土
一
門,
信
尤
|
之
要,
宜
我
印
祖
以
之
為
家
法
也。
又
其
勸
信
之
|
心;
以
深
信
願,
持
佛
名
號。
﹂
十
六
字
綱
宗,
要
中
|
理
分
明,
殊
勝
希
有。
其
中
﹁
真
為
生
死,
發
菩
提
|
殆
永
明
之
儔
歟。
師
有
語
錄,
所
論
淨
宗
法
要,
事
|
贊
曰:
師
以
宗
說
兼
通,
而
棲
心
淨
域,
自
行
化
他,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0 |
為
苦
本;
即
於
閒
時,
專
念
佛
號。
夜
眾
睡
後,
復
起
|
乃
即
生
了
生
脫
死
之
要
道。
因
此
目
病,
乃
悟
身
|
殘
本
龍
舒
淨
土
文,
而
知
念
佛
往
生
淨
土
法
門,
|
先
於
湖
北
蓮
華
寺
充
照
客
時,
於
曬
經
次,
得
讀
|
宜,
悉
令
代
作;
寫
字
過
多,
目
發
紅
如
血
灌。
幸
師
|
物。
受
具
時,
以
師
善
書,
凡
戒
期
中
所
有
寫
法
事
|
喪
明;
後
雖
癒,
而
目
力
已
損;
稍
發
紅,
即
不
能
視
|
印
海
定
律
師
座
下
受
具。
師
生
六
月
即
病
目,
幾
|
七
年
辛
巳
歲
也。
明
年,
於
陝
西
興
安
縣
雙
溪
寺,
|
蓮
華
洞
寺
出
家,
禮
道
純
和
尚
薙
染,
時
清
光
緒
|
心。
出
世
緣
熟,
年
二
十
一,
即
投
終
南
山
南
五
臺
|
歐
闢
佛
之
議;
後
病
困
數
載,
始
悟
前
非,
頓
革
先
|
趙
氏
子。
幼
隨
兄
讀
儒
書,
頗
以
聖
學
自
任,
和
韓
|
師
諱
聖
量,
字
印
光,
別
號
常
慚
愧
僧,
陝
西
郃
陽
|
◎
印
光
大
師
傳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1 |
化
聞
和
尚,
入
都
請
藏,
檢
閱
料
理,
相
助
之
人;
眾
|
寺。
越
二
年
︵
十
九
年
癸
巳
︶
普
陀
山
法
雨
寺
|
寺
為
行
堂。
三
十
一
︵
十
七
年
辛
卯
︶
住
圓
廣
|
礙
矣。
年
三
十
︵
十
六
年
庚
寅
︶
至
北
京
龍
泉
|
由
是
深
入
經
藏,
妙
契
佛
心;
徑
路
修
行,
理
事
無
|
職。
三
載
之
中,
念
佛
正
行
而
外,
研
讀
大
乘
經
典。
|
五
臺;
畢,
仍
回
資
福;
歷
任
上
客
堂
香
燈、
寮
元
等
|
祖
之
遺
澤,
而
淨
業
大
進。
翌
年
正
月,
告
暫
假
朝
|
丙
戍
︶
辭
師
前
往。
是
年
十
月
入
堂
念
佛,
沐
徹
|
修
淨
土
道
場,
遂
於
二
十
六
歲
︵
光
緒
十
二
年
|
師
修
淨
土,
久
而
彌
篤;
聞
紅
螺
山
資
福
寺,
為
專
|
以
淨
土
為
歸,
即
造
端
於
斯
也。
|
是
深
解
念
佛
功
德
不
可
思
議;
而
自
行
化
他,
一
|
寫,
仍
能
勉
強
支
持。
及
寫
事
竟,
而
目
亦
全
癒;
由
|
坐
念
佛;
即
寫
字
時,
亦
心
不
離
佛;
故
雖
力
疾
書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2 |
民
國
紀
元,
師
年
五
十
有
二;
高
鶴
年
居
士,
乃
取
|
然
鼓
鐘
於
宮,
聲
聞
於
外;
德
厚
流
光,
終
不
可
掩。
|
夜
彌
陀,
早
證
念
佛
三
昧。
|
不
喜
與
人
往
來,
亦
不
願
人
知
其
名
字,
以
期
晝
|
經
樓。
師
出
家
三
十
餘
年,
終
清
之
世,
始
終
韜
晦,
|
藏,
又
請
入
都,
助
理
一
切;
事
畢
南
旋,
仍
住
法
雨
|
︵
三
十
年
甲
辰
︶
因
諦
老
為
溫
州
頭
陀
寺
請
|
法
師
先
後
居
之。
未
幾,
仍
迎
歸
法
雨。
年
四
十
四
|
餘
和
尚,
與
真
達
等,
特
創
為
蓮
篷
供
養,
與
諦
閑
|
側
閉
關,
兩
期
六
載,
而
學
行
倍
進。
出
關
後
由
了
|
已,
乃
為
講
彌
陀
便
蒙
鈔
一
座。
畢,
即
於
珠
寶
殿
|
十
三
年
丁
酉
夏,
寺
眾
一
再
堅
請
講
經;
辭
不
獲
|
勵
志
精
修,
咸
深
欽
佩,
而
師
儼
然
不
自
足
也。
二
|
南
歸,
即
請
伴
行,
安
單
寺
之
藏
經
樓。
寺
眾
見
師
|
以
師
作
事
精
慎,
進
之。
化
老
見
師
道
行
超
卓,
及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3 |
揮
禪
淨
奧
妙,
抉
擇
其
間
難
易,
實
有
發
前
人
未
|
言
言
見
諦,
字
字
歸
宗,
上
符
佛
旨,
下
契
生
心,
發
|
宜
混
濫
論,
及
與
大
興
善
寺
體
安
和
尚
書
等,
皆
|
道
化,
遂
滂
浹
於
海
內。
如
淨
土
決
疑
論、
宗
教
不
|
師
文
鈔。
夫
文
以
載
道,
師
之
文
鈔
流
通,
而
師
之
|
增
廣,
復
於
中
華
書
局
印
行,
題
曰:
增
廣
印
光
法
|
木
刻
於
揚
州
藏
經
院。
十
一
至
十
五
年
間,
迭
次
|
兩
年,
復
有
增
益,
乃
先
後
鉛
鑄
於
商
務
印
書
館,
|
復
搜
得
師
文,
再
印
續
編;
繼
合
初
續
為
一。
九、
十
|
京,
題
曰:
印
光
法
師
文
鈔。
八
年
︵
五
十
九
歲
︶
|
︵
五
十
八
歲
︶
搜
得
師
文
二
十
餘
篇,
印
於
北
|
與
其
友
三
書,
印
行,
題
曰:
印
光
法
師
信
稿。
七
年
|
根。
逮
民
六
年
︵
五
十
七
歲
︶
徐
蔚
如
居
士,
得
|
雖
不
知
為
誰,
而
文
字
般
若,
已
足
引
發
讀
者
善
|
師
文
數
篇,
刊
入
上
海
佛
學
叢
報,
署
名
常
慚;
人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4 |
讀。
由
是
而
慕
師
道
德,
渴
望
列
於
門
牆
之
善
男
|
發
揮
盡
致。
文
義
典
雅,
所
以
紙
貴
洛
陽,
人
爭
請
|
等,
儒
門
經
世
之
道,
不
背
乎
淨
業
三
福
者,
亦
必
|
佛
理
精
邃,
即
格、
致、
誠、
正、
修、
齊、
治、
平,
五
倫
八
德
|
始,
而
文
鈔
亦
實
為
之
緣
起
也。
師
之
為
文,
不
獨
|
難
再
卻,
故
為
各
賜
法
名。
此
為
師
許
人
皈
依
之
|
山,
再
四
懇
求,
必
請
收
為
弟
子;
師
觀
察
時
機,
理
|
皈
依
諦
公。
民
六
年,
周
孟
由
兄
弟,
奉
庶
祖
母
登
|
下;
師
猶
堅
持
不
許,
指
徐
母
子
往
寧
波
觀
宗
寺
|
奉
母,
躬
詣
普
陀,
竭
誠
禮
覲,
懇
求
攝
受,
皈
依
座
|
法
要,
竭
忱
傾
仰
者
矣。
故
當
初
徐
居
士
特
持
書
|
出,
妙
契
時
機;
誠
末
法
中
應
病
良
藥。
可
謂
善
識
|
乎
在。
又
云:
師
之
文,
蓋
無
一
語
無
來
歷;
深
入
顯
|
世
尚
有
具
正
知
正
見
如
師
者;
續
佛
慧
命,
於
是
|
發
處。
徐
氏
跋
云:
大
法
陵
夷,
於
今
為
極,
不
圖
當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5 |
賤
賢
愚,
男
女
老
幼,
凡
有
請
益,
必
以
諸
惡
莫
作,
|
願
念
佛,
決
不
能
了
生
死
而
出
輪
迴。
故
不
拘
貴
|
足
以
挽
頹
風
而
正
人
心;
人
根
陋
劣,
非
實
行
信
|
念
時
當
叔
季,
世
風
日
下,
非
提
倡
因
果
報
應,
不
|
一
種
平
懷,
三
根
普
利;
情
無
適
莫,
唯
理
是
依。
但
|
後
生
末
學,
未
嘗
拒
卻;
縱
農
夫
僕
婦,
亦
與
優
容。
|
或
遭
呵
斥;
即
達
官
顯
宦,
絕
無
假
借。
應
攝
受
者,
|
腑;
不
離
因
果,
不
涉
虛
文。
應
折
伏
者,
禪
宿
儒
魁,
|
師
之
耳
提
面
命,
開
導
學
人,
本
諸
經
論,
流
自
肺
|
思
議
者
矣。
|
則
師
之
以
文
字
攝
化
眾
生,
利
益
世
間,
有
不
可
|
佛,
精
修
淨
業,
得
遂
生
西
之
士
女,
亦
難
枚
舉。
然
|
師
座
之
人,
實
不
可
以
數
計;
即
依
奉
行,
喫
素
念
|
鴻
來
雁
往,
而
乞
賜
法
名。
此
二
十
餘
年
來,
皈
依
|
信
女,
日
益
眾
多。
或
航
海
梯
山,
而
請
求
攝
受;
或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6 |
羨,
師
則
若
罔
聞
知。
有
叩
之
者,
答
以
虛
空
樓
閣,
|
一
方,
齎
送
普
陀,
香
花
供
養,
極
盛
一
時;
緇
素
欣
|
師
道
行,
呈
請
大
總
統
徐,
題
賜
悟
徹
圓
明
匾
額
|
定
海
縣
陶
在
東
知
事,
會
稽
道
黃
涵
之
道
尹,
彙
|
聞
利
養,
不
介
於
懷。
民
十
一
年
︵
六
十
二
歲
︶
|
者,
亦
多
難
勝
數。
且
師
以
法
為
重,
以
道
為
尊,
名
|
以
真
修
實
踐
之
士,
咸
樂
親
近;
致
使
叩
關
問
道
|
敬
處,
正
在
此
耳。
因
師
平
實
無
奇,
言
行
合
一,
所
|
此
即
蓮
池
大
師,
論
辯
融
老
人
之
言
曰:
此
老
可
|
必
使
人
人
皆
知
而
能
行,
聞
者
悉
皆
當
下
受
益。
|
凡
入
聖
之
捷
徑。
雖
深
通
宗
教,
從
不
談
玄
說
妙,
|
生
西
方
之
坦
途
要
道,
教
人
切
實
奉
行,
以
作
超
|
根
基;
進
以
真
為
生
死,
發
菩
提
心,
信
願
念
佛,
求
|
諄
諄
啟
迪,
今
人
深
生
憬
悟,
以
立
為
人
處
世
之
|
眾
善
奉
行,
因
果
報
應,
生
死
輪
迴
之
實
事
實
理,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7 |
息
災
法
會
說
法
時,
聞
綏
遠
災
情
嚴
重,
即
對
眾
|
介
意。
二
十
五
年
︵
七
十
六
歲
︶
應
上
海
護
國
|
百
餘
圓;
而
報
國
寺
一
切
需
用,
全
賴
維
持,
亦
不
|
千
圓
助
急
賑。
匯
後,
令
德
森
查
帳,
摺
中
所
存,
僅
|
得
王
幼
農
居
士
函
告,
即
取
存
摺,
令
人
速
匯
一
|
期
救
援。
二
十
四
年
︵
七
十
五
歲
︶
陝
省
大
旱,
|
濟。
凡
聞
何
方
被
災
告
急,
必
盡
力
提
倡
捐
助,
以
|
即
以
印
文
鈔
之
款,
急
撥
三
千
圓,
託
人
速
匯
賑
|
民
十
五
年
︵
六
十
六
歲
︶
長
安
被
困,
解
圍
後,
|
濟
飢
貧;
但
權
衡
輕
重,
先
其
所
急,
而
為
措
施。
如
|
敬,
悉
皆
代
人
廣
種
福
田,
用
於
流
通
經
籍,
與
救
|
師
儉
以
自
奉,
厚
以
待
人。
凡
善
信
男
女,
供
養
香
|
瀾,
作
中
流
之
砥
柱。
若
道
若
俗,
獲
益
良
多。
|
尚
浮
誇
之
私,
而
澹
泊
如
師,
實
足
挽
既
倒
之
狂
|
自
無
實
德,
慚
愧
不
已,
榮
從
何
來
等
語。
當
今
競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8 |
為
贊
勷。
至
其
法
施,
則
自
印
送
安
士
全
書
以
來,
|
頗
鉅。
即
上
海
市
佛
教
會
所
辦
慈
幼
院,
師
亦
力
|
力
助
成;
其
中
經
費,
由
師
勸
募,
及
自
捐
者,
為
數
|
成
就。
且
對
慈
幼
院
之
教
養
赤
貧
子
弟,
師
益
極
|
於
其
間,
一
一
皆
仗
師
之
德
望,
啟
人
信
仰,
而
得
|
絧
之、
黃
涵
之
等
諸
大
居
士,
開
辦
佛
教
慈
幼
院;
|
白
居
士,
商
請
上
海
馮
夢
華、
王
一
亭、
姚
文
敷、
關
|
念
佛
道
場,
請
師
參
加,
並
訂
定
寺
規。
繼
由
任
心
|
居
士,
在
南
京
三
汊
河,
發
起
創
辦
法
雲
寺
放
生
|
飢
己
溺
之
深
心,
類
皆
如
是。
魏
梅
蓀、
王
幼
農
等
|
摺
飭
匯
訖,
而
後
伴
眾
登
山。
師
之
導
眾
救
災,
己
|
請
師
上
靈
巖
一
觀
近
年
景
象;
猶
急
往
報
國,
取
|
書
之
款
一
千
圓
為
倡。
及
回
蘇,
眾
在
車
站
迎
接,
|
洋
二
千
九
百
餘
圓,
盡
數
捐
去;
再
自
撥
原
存
印
|
發
表,
以
當
時
一
千
餘
人,
皈
依
求
戒
等
香
敬,
計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19 |
寺
廟
作
校
舍;
定
海
知
事
陶
在
東,
函
師
挽
救。
師
|
江
蘇
義
務
教
育
期
成
會
會
長
等,
呈
准
省
府
借
|
人
疏
通,
其
事
遂
寢。
民
十
一
年
︵
六
十
二
歲
︶
|
有
礙
大
眾
清
修,
特
函
囑
陳
錫
周
居
士,
轉
託
要
|
次
歐
戰
時,
政
府
有
移
德
僑
駐
普
陀
之
議;
師
恐
|
師
之
維
護
法
門,
功
難
思
議。
其
最
重
要
者,
若
前
|
佛
子
矜
式
者
也。
|
大
眾
共
享,
決
不
自
用。
此
雖
細
行,
亦
足
為
末
世
|
即
轉
錫
他
人;
若
普
通
物
品,
輒
令
持
交
庫
房,
俾
|
寒,
厭
棄
美
麗。
有
供
養
珍
美
衣
食,
非
卻
而
不
受,
|
利
民。
而
其
自
奉,
食
唯
充
飢,
不
求
適
口;
衣
取
禦
|
宣
化,
以
期
挽
救
世
道
人
心,
俾
賢
才
輩
出,
福
國
|
復
滂
溥
中
外。
綜
觀
師
之
一
言
一
行,
無
非
代
佛
|
五
百
萬
部,
佛
像
亦
在
百
萬
餘
幀;
法
化
之
弘,
亦
|
及
創
辦
弘
化
社。
二
十
餘
年,
所
印
各
書,
不
下
四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0 |
佛
存
焉,
全
寺
為
學
校
占
據;
山
西
五
臺
碧
山
寺
|
安
徽
阜
陽
古
剎
資
福
寺,
唐
尉
遲
敬
德
造
供
三
|
侶
得
以
苟
安。
二
十
二、
三
年
︵
七
十
三、
四
歲
︶
|
焦
易
堂
居
士
等,
鼎
力
斡
旋,
始
將
條
例
修
正,
僧
|
部
長
接
篆,
師
特
函
呈
設
法,
遂
無
形
取
銷。
繼
囑
|
滅
教
目
的;
幸
條
例
公
布,
某
即
交
卸。
得
趙
次
隴
|
將
退,
又
頒
驅
僧
奪
產
條
例,
期
次
第
剝
奪,
以
達
|
通
某
君,
次
派
代
表
請
願,
而
議
未
實
行。
逮
某
君
|
諦
老
在
申,
得
集
熱
心
護
法
諸
居
士
計
議,
先
疏
|
興
學
之
議,
竟
致
舉
國
緇
素,
驚
惶
無
措;
幸
師
與
|
爭,
始
得
苟
延
殘
喘。
及
某
君
長
內
政,
數
提
廟
產
|
伏
滅
教
之
禍,
而
普
陀
首
當
其
衝;
由
師
捨
命
力
|
︵
六
十
七
歲
︶
政
局
初
更,
寺
產
毫
無
保
障,
幾
|
蓮
和
尚
奔
走,
遂
蒙
當
局
明
令
保
護。
十
六
年
|
即
函
請
王
幼
農、
魏
梅
蓀
二
居
士
設
法,
並
令
妙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1 |
籲,
力
竭
聲
嘶;
中
國
佛
教
會,
亦
多
次
設
法;
終
得
|
風
波,
幾
有
滅
盡
無
遺
之
勢。
雖
由
德
森
歷
年
呼
|
十
五
︵
七
十
六
歲
︶
四
年
之
內,
發
生
三
次
大
|
師
光
照,
教
難
解
除。
江
西
廟
產,
自
二
十
二
至
二
|
及
示
辦
法。
返
滬
開
會,
公
舉
代
表,
入
都
請
願。
仗
|
諸
居
士,
同
至
報
國
叩
關
請
示。
師
以
衛
教
相
勉,
|
法
師,
及
常
務
理
事
大
悲、
明
道
諸
師,
關、
黃、
屈
等
|
端
揭
載,
群
為
震
驚。
時
由
佛
教
會
理
事
長
圓
瑛
|
改
為
學
校。
議
決,
呈
請
內
政
部、
大
學
院
備
案。
報
|
廳
長,
提
議
全
國
寺
產
作
教
育
基
金,
全
國
寺
廟
|
十
四
年
︵
七
十
五
歲
︶
全
國
教
育
會
議,
某
教
|
辦
道
之
基
礎;
資
福
亦
從
茲
保
全,
漸
次
中
興。
二
|
轉
視
聽;
廣
濟
因
此
立
定
真
正
十
方,
永
遠
安
心
|
聽
一
面
之
辭,
二
寺
幾
將
廢
滅。
各
得
師
一
函,
忽
|
廣
濟
茅
篷,
橫
遭
卮
運,
兩
皆
涉
訟
官
廳。
當
道
偏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2 |
重
因
果,
提
倡
淨
土,
為
講
演
之
要
目。
而
獄
官
監
|
依
弟
子。
由
師
示
以
心
佛
眾
生,
三
無
差
別,
及
注
|
師
鄧
樸
君、
戚
則
周、
喬
恂
如
等
居
士,
皆
師
之
皈
|
發
起
江
蘇
監
獄
感
化
會,
聘
師
為
名
譽
會
長。
講
|
亦
多
受
感
化。
及
滬
上
王
一
亭、
沈
惺
叔
等
居
士,
|
書
等,
關
於
因
果
報
應,
淨
土
法
門
各
要
旨,
獄
囚
|
宣
講,
乃
推
智
德
法
師
應
聘。
師
令
宣
講
安
士
全
|
二
年,
應
定
海
縣
陶
知
事
請,
物
色
講
師,
至
監
獄
|
師
之
無
緣
慈
悲,
化
及
囹
圄,
及
與
異
類。
民
十
一、
|
此。
|
師
之
道
德,
足
以
上
感
龍
天,
下
孚
群
情,
烏
能
至
|
釋
禍
胎,
則
隨
時
隨
處,
所
在
有
之,
不
勝
枚
舉。
非
|
其
他
小
節,
於
一
函
或
數
言
之
下,
消
除
劫
難,
解
|
一
達
到
美
滿
結
果,
仍
保
安
全。
此
其
犖
犖
大
者。
|
師
之
慈
光
加
被,
感
動
諸
大
護
法,
群
起
營
救,
一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3 |
矣。
師
在
關
淨
課
外,
常
持
大
悲
咒
加
持
水
米,
以
|
檢
查,
確
已
淨
盡,
了
無
蹤
跡,
殆
亦
為
師
遷
單
去
|
有
了。
森
以
為
師
年
老
眼
花,
故
一
再
堅
請
入
內
|
不
對
人
言。
時
近
端
午,
德
森
念
及
問
師。
答
云:
沒
|
十
二
年
︵
七
十
三
歲
︶
臭
蝨
忽
然
絕
跡,
師
亦
|
此
感
應,
夫
復
何
言?
泰
然
處
之,
終
不
介
意。
至
二
|
當
遷
你
單。
蝨
即
相
率
而
去。
吾
今
修
持
不
力,
無
|
僧,
不
耐
臭
蝨
之
擾,
乃
告
之
曰:
畜
生,
你
來
打
差,
|
皆
峻
拒
不
許。
且
云:
此
只
怪
自
己
無
道
德。
古
高
|
念
師
年
老,
不
堪
其
擾,
屢
請
入
內
代
為
收
抬,
師
|
之
几
上,
夏
秋
之
間,
均
常
見
臭
蝨
往
來。
有
弟
子
|
臭
蝨
極
多。
孳
生
之
蕃,
致
關
房
會
客
聰
口,
與
外
|
二
月,
師
由
申
太
平,
赴
蘇
報
國,
鋪
蓋
衣
箱,
附
來
|
大
有
其
人。
其
於
異
類
也。
十
九
年
︵
七
十
歲
︶
|
犯,
因
之
改
過
遷
善,
歸
心
大
法,
喫
素
念
佛
者,
亦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4 |
恩
師
者。
若
隨
緣
請
益,
通
函
問
道,
及
讀
師
之
文
|
久
親
近,
屢
蒙
教
導
提
攜,
沐
恩
戴
德,
有
逾
剃
度
|
等,
暨
現
在
靈
巖、
報
國
二
寺
諸
師。
此
乃
專
指
常
|
二
和
尚,
及
蓮
因、
明
西
二
師,
與
妙
真、
了
然、
德
森
|
光、
康
澤、
慧
近、
明
道
諸
師;
現
在,
尚
有
妙
蓮、
心
淨
|
及
真
達
二
人。
確
居
學
人
之
列
者,
已
故,
則
有
圓
|
者,
過
去,
則
有
了
餘
和
尚;
現
在,
尚
有
了
清
和
尚,
|
外,
而
久
承
攝
受,
飽
餐
法
乳,
仍
承
以
蓮
友
相
待
|
出
家
緇
侶,
除
與
諦
老
法
師
為
最
相
契
之
蓮
友
|
迭
承
訓
誨,
深
沾
法
益,
在
家
二
眾,
不
可
勝
數。
其
|
師
固
不
喜
眷
屬,
故
無
出
家
剃
徒;
然
渴
仰
親
近,
|
夏
事
也。
師
之
法
力
神
應,
類
多
如
此。
|
水
令
灑
之,
白
蟻
亦
從
此
絕
跡。
此
為
二
十
七
年
|
藏
經
樓,
發
現
無
數
白
蟻。
師
在
山
聞
之,
賜
大
悲
|
賜
諸
醫
束
手
之
危
病
者,
輒
見
奇
效。
一
日
報
國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5 |
八
歲
︶
師
因
厭
交
通
太
便,
信
札
太
多,
人
事
太
|
若,
名
傳
遐
邇,
亦
自
師
顯。
至
民
十
七
年
︵
六
十
|
請
益。
至
各
方
投
函
者,
更
僕
難
勝
數。
則
太
平
蘭
|
或
因
社
會
慈
善,
有
所
咨
詢,
亦
時
蒞
太
平,
向
師
|
六、
黃
涵
之、
關
絅
之
等
諸
居
士,
或
因
私
人
問
道,
|
馮
夢
華、
施
省
之、
王
一
亭、
聞
蘭
亭、
朱
子
橋、
屈
文
|
維
揚
王
慧
常、
江
西
許
止
淨、
嘉
興
范
古
農、
滬
上
|
護
法
門
諸
君
子,
如
南
京
魏
梅
蓀、
西
安
王
幼
農、
|
師
特
闢
淨
室
一
間;
從
此
來
滬,
卓
錫
太
平。
而
力
|
居
之
所。
真
達
於
民
十
一
年,
翻
造
太
平
寺
時,
為
|
七
年,
印
安
士
全
書
以
來,
迭
因
事
至
滬,
苦
乏
安
|
法
雨,
二
十
餘
年,
晦
跡
精
修,
絕
少
他
往。
自
民
國
|
數
賴
以
為
師。
師
又
宿
誓
不
作
寺
廟
主。
自
客
居
|
然
則
師
雖
不
收
徒
弟,
而
中
外
真
正
佛
子,
實
多
|
鈔,
與
流
通
各
書,
而
沐
法
澤
者,
蓋
亦
不
可
勝
舉。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6 |
推
為
我
國
淨
土
宗
第
二
道
場
者,
豈
偶
然
哉?
師
|
請
益
多
緣。
而
仰
承
指
導,
日
就
振
興。
靈
巖
迄
今,
|
從
事
刷
新;
適
師
至
蘇,
與
靈
巖
咫
尺,
內
外
施
設,
|
以
舊
堂
狹
隘,
不
能
容
眾,
正
在
設
法
改
建
堂
寮,
|
場;
一
切
規
約
章
程,
悉
秉
師
志
而
定。
三
四
年
來,
|
靈
巖,
真
達
請
示
於
師,
立
為
十
方
專
修
淨
業
道
|
十
歲
︶
二
月
往
蘇,
即
就
報
國
掩
關。
先
是
木
瀆
|
一
再
堅
留。
終
以
法
緣
所
在,
遂
於
十
九
年
︵
七
|
港;
師
已
允
往。
真
達
乃
以
江
浙
佛
地,
信
眾
尤
多,
|
筱
偉
居
士
等
數
人,
建
築
精
舍,
決
欲
迎
師
赴
香
|
校
印
各
書,
急
欲
結
束
歸
隱。
時
有
廣
東
弟
子
黃
|
真
達
以
數
千
圓
修
茸。
故
十
八
年,
師
離
山
在
滬,
|
寺,
舉
以
供
養。
即
由
弘
傘、
明
道
二
人,
前
往
接
管;
|
趙
雲
韶
諸
大
居
士
商;
三
居
士
遂
將
蘇
州
報
國
|
繁,
急
欲
覓
地
歸
隱。
真
達
乃
與
關
絅
之、
沈
惺
叔、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7 |
眾
曰:
靈
巖
住
持,
未
可
久
懸。
即
命
妙
真
任
之,
眾
|
集
在
山
全
體
職
事,
及
居
士
等,
至
關
房
會
談。
告
|
日,
略
示
微
疾。
至
二
十
八
日
午
後
一
時,
即
命
召
|
將
死
之
人,
豈
可
留
此
規
矩?
逮
冬
十
月
二
十
七
|
淨
居
士
書,
有
云:
今
已
八
十,
朝
不
保
夕。
又
云:
光
|
師
之
示
寂
也,
預
知
時
至。
二
十
九
年
春,
復
章
緣
|
地
耶。
|
智
積
菩
薩
顯
聖
之
剎,
竟
為
我
師
示
寂
歸
真
之
|
已,
順
妙
真
等
請,
移
錫
靈
巖。
安
居
纔
三
載,
孰
料
|
七
歲
︶
冬,
為
時
局
所
迫,
蘇
垣
勢
不
可
住;
不
得
|
順
眾
生,
無
有
疲
厭
者
矣。
逮
二
十
六
年
︵
七
十
|
編
印
行,
多
為
師
至
蘇
以
後
之
所
賜
者。
可
謂
恆
|
志,
已
早
出
版
流
通;
函
答
諸
文,
亦
已
有
文
鈔
續
|
各
志
之
修
輯;
及
函
復
弟
子
學
人
問
法。
今
四
山
|
在
關
中,
佛
課
餘
暇,
圓
成
普
陀、
清
涼、
峨
眉、
九
華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8 |
近
五
時,
在
大
眾
念
佛
聲
中,
安
詳
西
逝。
按
數
日
|
土,
不
要
學
大
派
頭!
後
不
復
語,
只
脣
動
念
佛。
延
|
許,
妙
真
至,
承
囑
咻
云:
汝
要
維
持
道
場,
弘
揚
淨
|
西
方!
說
竟,
即
移
坐
椅
上,
面
西
端
身
正
坐。
三
時
|
佛
接
引,
我
要
去
了!
大
家
要
念
佛!
要
發
願!
要
生
|
二
時
十
五
分,
索
水
洗
手
畢,
起
立
云:
蒙
阿
彌
陀
|
坐
云:
念
佛
見
佛,
決
定
生
西。
言
訖,
即
大
聲
念
佛。
|
漸
疲
憊,
體
溫
降
低。
初
四
早
一
時
半,
由
床
上
起
|
至
誠,
無
不
蒙
佛
接
引,
帶
業
往
生。
此
後
精
神
逐
|
語
真
達
等
云:
淨
土
法
門,
別
無
奇
特,
但
要
懇
切
|
適
如
常,
無
諸
病
態。
初
三
晚,
仍
進
稀
粥
許。
食
畢,
|
餘。
後
雖
精
神
漸
弱,
仍
與
真
達
等,
時
商
各
事,
恬
|
首
曰:
可
矣。
旋
對
眾
開
示
本
寺
沿
革,
達
兩
小
時
|
云:
太
遲。
改
選
初
四,
亦
云:
遲
了。
後
擇
初
一,
即
點
|
表
贊
同。
乃
詹
十
一
月
初
九
日
為
升
座
之
期。
師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29 |
述
事。
由
紀
念
會,
產
生
建
塔
委
員
會,
公
議,
奉
靈
|
瞻
禮。
舉
國
緇
素,
特
組
永
久
紀
念
會,
以
期
繼
志
|
無
錫
多
處,
均
特
造
舍
利
塔,
以
各
供
一
方
善
信
|
堅
白
異
常。
舍
利
纍
纍,
群
弟
子,
分
請
供
養。
成
都、
|
涅
槃
日,
適
師
西
逝
百
日
之
期,
舉
火
荼
毗,
靈
骨
|
不
可
得
而
思
議
者
矣。
翌
年
辛
巳,
二
月
十
五
佛
|
以
中
興,
而
得
師
示
現
生
西
模
範,
時
節
因
緣,
有
|
初
四
日
卯
時;
世
壽
八
十,
僧
臘
六
十。
靈
巖
賴
師
|
二
日
辰
時;
寂
於
民
國
二
十
九
年
庚
辰,
十
一
月
|
中
下。
師
生
於
清
咸
豐
十
一
年
辛
酉,
十
二
月
十
|
自
行
化
他,
及
臨
終
瑞
相,
往
生
蓮
品,
當
然
不
在
|
正
念
分
明,
捨
報
安
詳,
如
入
禪
定。
觀
師
之
一
生
|
切
病
苦
卮
難,
心
無
一
切
貪
戀
迷
惑,
諸
根
悅
豫,
|
不
明
言
所
以,
確
是
預
知
時
至
之
作
略。
身
無
一
|
之
間,
一
切
安
排,
如
急
促
妙
真
實
任
住
持
等,
雖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30 |
出
殊
勝
超
絕。
信
受
奉
行
者,
是
男
是
女
總
堪
修,
|
宣
說,
即
自
歎
為
希
有
難
信;
歷
代
祖
師,
特
地
指
|
讚;
因
其
仗
佛
慈
力,
三
根
普
被,
利
鈍
全
收。
釋
尊
|
建
立,
釋
迦
世
尊
之
所
宣
揚,
十
方
諸
佛
同
聲
稱
|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之
淨
土
法
門,
阿
彌
陀
佛
之
所
|
蓮
宗
正
範
後
跋
|
量。
一
期
垂
跡,
懿
歟
盛
矣!
|
化
之
廣,
晚
世
所
希。
受
教
往
生
淨
土
者,
為
數
無
|
受
用,
不
務
高
談
玄
妙。
鉗
鎚
所
在,
折
攝
兼
施;
行
|
鈔,
辭
致
懇
惻;
敦
重
人
乘,
妙
契
時
機。
惟
期
真
實
|
諸
有
情。
其
教
人
一
以
淨
業
三
福
為
歸。
煌
煌
文
|
贊
曰:
乘
願
示
現,
盛
德
巍
巍!
運
四
無
量
心,
饒
益
|
耳。
|
因
時
局
關
係,
今
仍
未
遂
所
願,
尚
待
時
節
因
緣
|
骨
與
舍
利,
即
建
塔
淤
靈
巖
山
石
鼓
之
東
南。
奈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31 |
推
崇,
雖
不
一
致,
而
普
通
淨
侶,
不
知
淨
土
法
門
|
宋
有
石
芝
曉
師,
初
集
蓮
宗
七
祖
傳。
厥
後
繼
續
|
然!
|
之
所
傳
者,
實
皆
為
淨
土
之
師
若
弟
也。
誠
然
誠
|
發
刊
序
云,
故
凡
往
生
集
之
所
載,
淨
土
聖
賢
錄
|
以
傳
承
次
序,
自
與
其
他
諸
宗
迥
別。
寄
東
居
士
|
鸚
鵡
八
哥,
凡
修
淨
業
之
因,
俱
得
往
生
之
果。
所
|
揀
禪
教
律
密,
僧
俗
智
愚,
老
幼
男
女,
下
而
至
於
|
書,
仍
不
外
紀
其
恆
河
沙
數
之
萬
一
也。
就
中
不
|
果,
同
登
彼
岸
者,
具
載
往
生
集、
淨
土
聖
賢
錄
等
|
論,
處
處
指
歸;
往
聖
前
賢,
人
人
趣
向。
其
修
因
剋
|
難
易
奚
啻
天
淵。
由
斯
勝
異
方
便,
故
得
千
經
萬
|
仗
自
力,
斷
惑
證
真,
方
出
生
死
之
通
途
法
門,
其
|
一
生,
便
登
不
退。
較
之
一
切
禪
教
律
密,
必
須
專
|
若
智
若
愚
皆
有
分;
不
斷
惑
業,
得
預
聖
流;
即
此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32 |
多
數
贊
同;
但
有
稍
礙
前
人
之
規
定,
自
難
求
人
|
之
實
際,
且
覺
確
有
加
入
之
必
要;
淨
宗
行
者,
亦
|
隨,
從
不
知
有
何
建
白。
詳
觀
三
大
師
修
因
剋
果
|
德
森
心
識
暗
鈍,
一
向
人
云
亦
云,
尚
愧
無
力
追
|
傳
燈
三
大
師,
大
有
功
於
淨
土,
務
乞
依
次
加
入。
|
流
通。
而
陳
海
量
居
士,
據
理
力
陳,
謂
曇
鸞、
道
綽、
|
囑
將
老
人
行
業
記,
加
於
蓮
宗
正
傳
之
後,
重
刊
|
三
祖。
香
港
方
養
秋
居
士,
即
匯
法
幣
一
千
圓
來,
|
西
歸,
無
間
遐
邇,
異
口
同
音,
一
致
推
為
蓮
宗
十
|
門
與
否,
人
人
尊
祟,
實
非
吾
人
之
私
意。
故
一
旦
|
宗
之
傑
出
高
僧。
薄
海
內
外,
修
淨
之
士,
不
拘
及
|
自
行
化
他
之
旨
趣,
單
提
淨
土,
為
晚
近
中
興
蓮
|
印
公
老
人,
雖
宗
說
兼
通,
門
門
暢
達;
而
其
一
生
|
其
他
各
宗
傳
承
相
比
例。
我
依
止
師
|
之
傳
承
證
信,
特
別
公
而
且
廣
者,
終
不
免
仍
以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33 |
佛
曆
二
千
九
百
七
十
一
年
觀
音
大
士
成
道
日
|
部
之
法
益,
亦
即
因
之
普
及
矣!
|
遍
傳
遐
邇;
普
令
含
識,
信
受
奉
行;
則
三
藏
十
二
|
經
過,
跋
於
書
後。
深
望
本
書
十
六
尊
者
之
言
教,
|
今
各
書
排
版
將
竣,
陳
子
囑
森
須
贅
數
言,
因
述
|
其
他
許
多
居
士,
或
自
捐,
或
代
募,
合
力
助
成。
即
|
牛
敬
亭、
余
墀
敬、
宣
望
屺、
鄭
柏
候
等
諸
居
士,
及
|
印
裝
訂
等
費,
共
計
十
五
六
萬
圓,
又
得
陶
希
泉、
|
緩。
所
幸
以
前
收
入,
紙
已
備
好;
目
下
所
需
之
排
|
擺
脫,
對
此
非
了
不
可
之
手
續,
自
不
容
再
有
延
|
森
終
日
忙
碌,
無
暇
理
及,
又
閣
二
年。
近
乃
急
思
|
傳,
別
為
兩
書,
以
避
牴
觸
前
人
規
定
之
嫌。
復
因
|
仍
由
陳
居
士
主
編,
易
名
蓮
宗
正
範,
與
以
前
正
|
現
已
生
西,
則
此
事
不
能
不
辦。
緣
此
幾
經
商
量,
|
無
間
言。
因
已
早
收
方
居
士
之
匯
款,
而
方
居
士
|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
| |
|
134 |
|
|
|
|
|
|
|
|
|
|
|
|
|
蓮
宗
正
範
終
|
苦
惱
比
丘
德
森
謹
跋
|
▲ |
|
|
|
蓮宗正範 陳海量居士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