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反
聞
聞
自
性,
性
成
無
上
道







打
得
妄
想
死,
救
得
法
身
活







念
佛
法
門













三
性















破
我
法
二
執
圓
成
菩
提








三
世
因
果
不
昧











若
不
說
法
度
眾
生,
畢
竟
無
能
報
佛
恩



一
切
眾
生
由
業
感,
如
理
修
行
皆
成
佛



十
方
三
世
佛,
同
共
一
法
身







欲
明
佛
道
先
要
放
下
身
心







一
心
念
佛
心
轉
境,
十
方
世
界
皆
彌
陀



發
菩
提
心,
成
就
佛
功
德








反
聞
聞
自
性,
性
成
無
上
道







慈
舟
法
師
講
述











慈
舟
法
師
開
示
錄
第
二
集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

證
聞
性,
耳
門
圓
通;
約
位
子
說,
自
博
地
凡
夫
經
徹
因
源,
觀
音
如
來
亦
稱
觀
音
菩
薩。
約
功
行
說,
因
圓。
因
該
果
海,
觀
音
菩
薩
亦
稱
觀
音
如
來;
果
岸
即
因
圓
果
滿,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五
蘊
皆
空
即
不
但
要
深,
還
要
究
竟
圓
滿
才
能
到
彼
岸;
到
彼
行
深
者,
就
是
般
若
行
深。
般
若
即
智
慧,
智
慧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時,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
所
言
般
若
波
羅
蜜
多
心
經
中
說:
﹁
觀
自
在
菩
薩,
行
何
用
法,
所
以
再
講
講。









法
的,
請
講
觀
世
音
菩
薩
耳
門
圓
通
的
功
夫
如
微
細,
聽
了
一
次,
恐
怕
還
不
易
了
解。
今
天
有
請
若
波
羅
蜜
多
心
經
時,
講
過
一
次。
這
種
道
理
很
音
菩
薩
反
聞
聞
自
性,
有
六
步
功
夫。
去
年
講
般
思
義,
因
義
知
名。
又
者
名
實
相
稱,
因
果
相
稱。
觀
念
觀
音
聖
號
要
知
道
怎
樣
名
為
觀
音?
應
顧
名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

易
修?
文
殊
菩
薩
揀
取
觀
音
菩
薩
耳
門
圓
通
為
殊
菩
薩
揀
圓,
何
者
對
娑
婆
世
界
眾
生
之
機
而
者,
圓
滿
通
達
自
性,
即
明
心
見
性
也。
如
來
命
文
一
識
一
大
得
圓
通。
觀
音
自
述
耳
根
圓
通。
圓
通
六
塵,
六
識
七
大。
或
以
一
根
得
圓
通,
或
以
一
塵
十
五
聖
各
說
各
的
圓
通,
有
二
十
五
種,
即
六
根
楞
嚴
會
上
問
菩
薩、
聲
聞
本
何
法
而
得
圓
通?
二
根
機
及
因
緣
各
有
不
同,
故
下
手
有
異。
如
來
於
禪
定
智
慧。
此
等
功
夫,
根
根
都
好
用,
只
以
眾
生
圓
通
功
夫,
從
聞
思
修
入
三
摩
地,
三
摩
地
即
是
眾
生
有
摸
索
處,
故
於
楞
嚴
會
上
自
述
用
耳
根
復
如
是。
既
無
修
行
跡
相,
焉
有
六
層
之
數?
為
令
鳥
飛
空,
飛
千
里
而
無
千
里
跡
相;
菩
薩
修
行,
亦
功
夫
有
六
層,
雖
說
有
六
步,
實
則
菩
薩
所
行,
如
過
三
賢
十
地,
已
至
佛
位。
就
功
夫
說,
觀
音
反
聞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

了
修
行
方
法,
最
初
修
時
自
聞
中
修
的
反
聞
聞
初
于
聞
中
是
觀
音
菩
薩
在
古
觀
音
如
來
處,
得
功
夫,
空
動
相
即
解
動
結。








﹁
初
于
聞
中
入
流
忘
所
﹂
此
二
句
是
第
一
步
解
結
則
了
生
死。











反
聞
功
夫
有
六
步,
六
步
除
六
結。
有
結
是
生
死,
契
機,
所
以
講
講
觀
音
的
圓
通。






反
聞
聞
自
性,
為
諸
佛
同
證,
既
反
聞
法
門
易
修
人,
當
依
如
是
法,
我
亦
從
中
證,
非
唯
觀
世
音。
﹂
已
成
就;
現
在
諸
菩
薩,
今
各
入
圓
明,
未
來
修
學
此
是
微
塵
佛,
一
路
涅
槃
門,
過
去
諸
如
來,
斯
門
曰:
﹁
反
聞
聞
自
性,
性
成
無
上
道,
圓
通
實
如
是;
亦
應
如
是
反
聞。
文
殊
菩
薩
讚
觀
音
耳
門
圓
通
音
菩
薩
用
反
聞
功
夫
證
圓
通,
你
我
要
證
圓
通,
最
殊
勝,
因
此
方
之
人
耳
根
聰
明,
入
法
易
也。
觀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

順
根
塵
流。
向
內
流,
全
妄
成
真;
向
外
流,
全
真
成
不
要
往
外
流。
入
流
是
隨
順
法
性
流,
出
流
是
隨
反
觸,
意
反
覺。
現
在
說
耳
根,
即
是
使
耳
根
真
性
根
根
都
要
反
過
來,
眼
反
見,
鼻
反
嗅,
舌
反
嚐,
身
性
放
逸
去
分
別
聲。
不
但
耳
根
要
反
過
來
反
聞,
攏
起
來,
即
是
反
聞
自
性
的
功
夫,
不
令
耳
根
聞
性
亦
變
為
虛
妄。
若
欲
了
生
死,
就
要
將
本
性
收
聲,
真
性
隨
緣
往
外
流,
而
不
知
緣
虛
妄
之
法,
此
入
流
忘
所
者,
入
對
出
說。
一
切
眾
生
聽
外
面
音
性
而
成
佛。













性、
識
性,
唯
一
無
二
的
本
性,
一
切
諸
佛
皆
稱
此
根
如
是,
根
根
皆
然。
性
種
性
是
通
的,
乃
根
性、
塵
虛
妄
不
實。
眼
見
色
不
能
聞
聲,
彼
此
不
能
通,
一
的
見
性,
見
了
起
分
別,
就
是
差
別
性。
此
是
生
死,
自
性。
性
乃
本
性,
非
習
種
性。
習
種
性
如
眼
見
色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

聞
本
覺
理,
轉
識
成
智。
功
行
深
故,
動
靜
二
相
了
觀
智
為
能
入。
觀
智
即
始
覺
智
也。
以
始
覺
智
反
功
夫
漸
深,
忘
卻
塵
境,
故
所
入
寂。
法
性
為
所
入,
的
生
死。
何
以
故?
對
動
而
言
靜,
有
對
待
故。
反
聞
不
聞
音
聲
動
相,
覺
得
有
靜
相,
還
是
向
外
分
別
步
空
靜
相,
即
解
靜
結。









﹁
所
入
既
寂,
動
靜
二
相
了
然
不
生。
﹂
此
第
二
離
對
待
而
動
結
解。










聲
都
是
有
對
待
的,
能
反
聞
自
性,
忘
所
聞
聲,
則
人,
不
但
壞
音
聲
不
聽,
好
音
聲
亦
不
聽。
因
為
音
多
種,
然
不
出
可
意
聲、
不
可
意
聲
二
種。
用
功
的
故,
風
聲、
雨
聲、
車
聲、
馬
聲、
男
聲、
女
聲,
音
聲
雖
有
亦
即
是
不
為
色
塵
等
所
轉。
色
塵
為
聲
音
所
依
塵。
忘
音
聲
之
相,
聽
而
不
聞,
則
不
被
音
聲
所
轉,
妄。
功
夫
用
上
去
即
入
流,
入
流
則
忘
所。
所
即
聲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

功,
反
之
又
反,
聞
之
又
聞,
破
微
細
覺
心。
覺
有
二,
俱
盡
也。
盡
聞
若
住,
則
半
途
而
廢。
不
住
即
是
用
微
細
分
別
的
生
死。
盡
聞
二
字,
承
上
能
聞
所
聞
頭,
並
此
念
頭
也
要
打
消。
既
有
能
覺
之
念,
仍
是
盡
聞
不
住
者,
根
相
雖
空,
還
有
能
覺
根
盡
的
念
﹁
盡
聞
不
住,
覺
所
覺
空
﹂
此
第
四
步
空
覺
相,
即
解
覺
結。
聞
到
明
心
見
性
為
究
竟。








步,
總
是
一
個
聞
性。
反
之
又
反,
聞
之
又
聞,
以
至
相
亦
盡。
論
反
聞
功
夫
確
只
一
個,
雖
然
說
有
六
聞,
反
聞
功
深,
不
但
所
聞
動
靜
二
相
盡,
能
聞
根
如
是
者,
仍
是
反
聞
聞
自
性。
反
之
又
反,
聞
之
又
之
根
相,
即
解
根
結。










﹁
如
是
漸
增,
聞
所
聞
盡
﹂
此
第
三
步
空
能
聞
曰
了
然
不
生。












然
不
生,
是
明
明
白
白
不
生。
又
者
絕
對
不
生,
故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8

反
聞
功
夫
到
第
六
步
生
滅
既
滅,
則
涅
槃
理
現
滅
現
前,
即
破
生
相
無
明
矣。







滅
亦
滅
去。
滅
生
之
滅
既
滅,
故
曰
生
滅
既
滅,
寂
生
皆
滅
矣。
今
對
生
之
滅
非
真
滅,
所
以
要
將
此
滅
從
何
立,
對
生
之
滅
也。
生
如
上
動
生
乃
至
空
﹁
生
滅
既
滅,
寂
滅
現
前。
﹂
此
第
六
步
滅
滅
得
體,
即
解
滅
結。
須
打
消
此
微
細
之
空
念
而
滅
空
結。




知
是
誰
知
道
空
的,
還
是
心
中
微
細
的
空
念,
故
就
不
能
圓
滿。
如
要
空
覺
極
圓,
還
空
空。
因
為
要
能
覺
所
覺
皆
空,
還
要
空
到
極
處,
不
空
到
極
處,
﹁
空
覺
極
圓,
空
所
空
滅。
﹂
此
第
五
步
滅
空
相,
即
解
空
結。
未
踏
到
真
如
實
性,
故
應
空
覺
結。





覺
之
心。
因
有
能
覺,
還
是
對
所
覺
之
念。
有
念
還
靜
二
相
是
所
覺,
所
覺
第
三
步
已
空,
此
是
空
能
即
能
覺
所
覺。
覺
心
是
能
覺、
能
聞
之
根,
所
聞
動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9

下
與
眾
生
通。
所
謂
心
佛
眾
生,
三
無
差
別。
慈
而
同
一
悲
仰
者,
因
菩
薩
證
圓
明
心,
故
上
與
佛
通,
悲
仰。
所
以
能
上
與
諸
佛
同
一
慈
力,
下
與
眾
生
者
上
與
諸
佛
同
一
慈
力,
二
者
下
與
眾
生
同
一
人,
故
成
圓
滿
大
覺,
與
佛
齊
等。
獲
二
種
殊
勝:
一
無
明
未
破
故。
觀
音
菩
薩
聞
性
圓
證,
超
越
三
乘
菩
薩
雖
亦
能
超
過
二
乘
而
未
究
竟,
還
是
生
相,
世
間
凡
夫、
出
世
聲
聞,
亦
超
過
三
賢
十
地
菩
薩。
覺
相,
皆
是
聲
聞
辟
支
佛
境
界。
並
且
不
但
超
過
有
空
相、
覺
相,
悟
偏
空
而
有
空
相,
悟
偏
真
而
有
空
相
覺
相,
是
超
越
出
世
間
二
乘
人。
因
出
世
間
間
凡
夫
而
無
動
相、
靜
相,
及
人
我
執
分
別;
不
著
以
法
性
湛
寂,
如
如
不
動。
不
被
聲
轉
是
超
越
世
照
智。
理
智
圓
明,
故
曰
忽
然
超
越
世
出
世
間。
蓋
前,
常
寂
常
照,
常
照
常
寂。
性
是
寂
滅
理,
心
是
常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0

曰:
﹁
十
方
三
世
佛,
一
路
涅
槃
門,
非
唯
觀
世
音,
可
證
諸
佛
所
證
之
性
而
成
佛。
故
文
殊
菩
薩
讚
生。
你
我
用
功
要
像
觀
音
菩
薩
反
聞
聞
自
性,
即
薩
者,
即
是
自
心
中
觀
音
菩
薩
求
救
自
心
中
眾
心
中
仰
望
諸
佛
救
眾
生。
有
發
真
心
求
觀
音
菩
眾
生
仰
望
諸
佛
救
眾
生,
觀
音
菩
薩
亦
在
眾
生
變
易
生
死。













六
結
中
前
三
結
解,
破
分
段
生
死;
後
三
結
解,
破
解
即
與
諸
佛
同
等。










結
所
結,
故
有
生、
佛
之
別。
有
結
是
生
死
凡
夫,
結
具
的。
不
惟
觀
音
具
足,
人
人
本
皆
具
足,
而
為
六
得
有
十
方
諸
佛
之
力,
豈
從
外
得?
還
是
自
己
本
具
足
悲
力。
觀
音
菩
薩
得
有
十
方
諸
佛
慈
悲,
又
慈
能
與
樂,
故
曰
慈
力。
與
樂
即
是
拔
苦,
故
亦
即
曰
力
者,
謂
菩
薩
之
慈
悲,
中
有
利
生
之
作
用
也。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1

聞,
故
曰
圓
真
實;
睡
亦
能
聞,
故
曰
常
真
實。
大
家
真
實,
常
真
實。
隔
牆
能
聞,
故
曰
通
真
實;
十
方
圓
能
盡
聞,
是
用
大。
楞
嚴
經
讚
聞
性
曰:
通
真
實,
圓
聲,
乃
至
微
細
昆
虫
音
聲,
或
悶
在
肚
��
音
聲,
都
如
智
契
如
如
理,
自
顯
觀
音
大
用,
遍
聞
一
切
音
起
覺。
稱
性
而
覺
是
相
大;
聞
證
自
性
時,
即
以
如
是
體
大;
本
覺
理
有
幾
大,
始
覺
智
有
幾
大。
從
體
故
用
大。
聞
性
充
塞
虛
空,
遍
滿
法
界,
極
大
無
比,
觀
音
證
聞
性,
聞
性
即
心
體。
體
大
故
相
大,
相
大
聽,
向
自
性
上
聽。











家
念
阿
彌
陀
佛,
念
觀
音
菩
薩
時,
須
向
自
心
上
個
法
門,
一
門
通
一
切
門
通,
亦
通
華
嚴
三
觀。
大
圓
滿
覺。
念
佛
念
菩
薩,
功
用
皆
同。
若
用
反
聞
一
通,
儘
管
反
聞
聞
自
性,
一
直
聞
到
明
心
見
性,
成
我
亦
從
中
證。
﹂
你
我
如
想
得
到
觀
音
耳
根
圓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2

佛
法
的
出
家
人,
還
有
會
不
過
這
意
思
來
的。
華
就
的。
不
說
在
家
居
士
未
專
學
佛
法,
就
是
專
學
毫
厘。
佛
之
功
德
也
是
由
眾
生
發
菩
提
心
而
成
功
德。
然
眾
生
本
有
功
德
與
諸
佛
之
功
德
不
差
德
呢?
心
有
覺
悟
之
功
德,
我
輩
眾
生
心
迷,
故
無
們
心
中,
佛
即
心
而
心
即
佛
故。
然
心
又
有
何
功
佛
功
德
不
可
量。
究
竟
佛
功
德
在
何
處
呢?
在
我
發
菩
提
心,
成
就
佛
功
德








家
聞
一
聞
看。












究
竟
能
聞
的
是
誰
呢?
又
有
幾
大
的
界
限
呢?
大
此
則
歷
歷
孤
明
的,
動
也
如
是
聞,
靜
也
如
是
聞。
得
益
淺。
較
參
禪
容
易,
因
參
禪
難
得
個
下
手
處,
門
徑。
功
夫
用
得
深,
則
得
益
深;
功
夫
用
得
淺,
則
是
微
細
功
夫,
必
須
用
之
又
用,
久
之
或
者
得
個
若
用
反
聞
功
夫,
較
其
他
法
門
日
劫
相
倍。
但
此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3

報
土,
十
不
可
說
佛
剎
微
塵
數
世
界
為
一
世
界
說。
﹂
華
嚴
經
云:
﹁
一
華
藏
世
界
海
即
一
佛
之
說:
﹁
依
文
解
義,
三
世
佛
冤,
離
經
一
字,
還
同
魔
化
現
一
切
諸
佛。
以
上
所
講
皆
是
有
根
據
的。
常
那
佛
即
性,
報
佛
即
相。
法
報
不
分,
故
起
化
用,
可
陀
佛
及
釋
迦
佛,
皆
毗
盧
遮
那
佛
所
化。
毗
盧
遮
皆
伴。
主
為
能
化,
伴
為
所
化,
佛
佛
道
同。
又
阿
彌
切
諸
佛,
佛
佛
互
為
主
伴,
提
起
一
佛
為
主,
餘
佛
極
樂
世
界;
釋
迦
佛,
阿
彌
陀
佛
及
十
方
三
世
一
化
的,
釋
迦
佛
化
的。
約
化
身
說,
才
有
娑
婆
世
界,
陀
佛
是
何
處
來
的
呢?
可
以
說
是
我
們
心
中
所
釋
迦
佛
令
我
等
眾
生
念
阿
彌
陀
佛,
究
竟
阿
彌
覺
悟。















智
慧,
力
無
畏
亦
然。
﹂
應
常
作
如
是
觀,
否
則
難
嚴
經
云:
﹁
十
方
三
世
佛,
同
共
一
法
身,
一
心
一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4

眾
生
心
中
所
現,
而
眾
生
不
知,
因
眾
生
無
始
劫
眾
生
是
未
成
之
佛,
在
佛
心
中
現。
雖
說
諸
佛
乃
而
毗
盧
遮
那
佛
是
已
成
之
佛,
在
眾
生
心
中
現;
同
共
一
法
身
者。
﹂
毗
盧
遮
那
佛
即
眾
生
法
身。
皆
一
佛
所
化,
故
無
二
體。
如
云:
﹁
十
方
三
世
佛,
佛,
其
中
無
窮
世
界
皆
有
此
身,
然
此
無
窮
世
界
佛
之
報
土,
故
一
華
藏
世
界
即
有
一
毗
盧
遮
那
北
方
四
維
上
下
亦
復
如
是,
皆
為
一
毗
盧
遮
那
獨
尊。
一
華
藏
世
界
中,
東
方
有
無
數
世
界,
南
西
富
貴
之
極。
然
佛
是
富
有
華
藏
世
界,
貴
為
九
界
富
貴。
﹂
普
通
人
只
知
富
有
四
海,
貴
為
天
子,
為
微
塵
而
已,
故
古
人
云:
﹁
不
讀
華
嚴
經,
不
知
佛
萬
億
佛
土,
較
十
不
可
說
剎
塵
數,
不
過
一
簣
土
世
界。
﹂
乃
毗
盧
遮
那
佛
之
報
土,
此
去
西
方
十
種,
十
不
可
說
佛
剎
微
塵
數
世
界
種
為
一
華
藏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5

面
錯
過。
念
至
無
能
念
所
念,
亦
無
身
心
世
界,
念
即
法
身,
佛
寶
即
報
身,
僧
寶
即
化
身
故,
不
要
當
身
顯
自
心
法
寶,
念
佛
化
身
顯
自
心
僧
寶。
法
寶
照
念
佛
不
可。
念
佛
報
身
顯
自
心
佛
寶,
念
佛
法
現。
法
身
報
身
化
身,
皆
一
體
一
心
故。
非
回
光
返
切
實
用
功。
一
念
念
佛
一
念
現,
念
念
念
佛
念
念
此
想,
則
知
萬
法
唯
心,
但
切
不
可
妄
自
承
當,
須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者
見,
四
相
皆
空。
念
佛
時
如
壽
者
見
種
種
縛
著。
若
能
將
佛
念
成
自
心,
則
我
有
你
我
男
女
之
相,
是
為
人
見
所
縛、
眾
生
見
及
不
下,
總
覺
得
佛
是
我
念
之
佛,
為
我
見
所
縛;
又
佛,
念
念
悟。
口
雖
如
此
說,
心
中
眾
生
之
執
著
放
體
相
用
皆
迷。
若
一
念
念
佛,
可
一
念
悟;
念
念
念
身
是
心
體,
報
身
是
心
相,
化
身
是
心
用。
心
迷,
故
來
在
迷
故。
凡
聖
無
別
法,
唯
一
心
之
迷
悟
耳!
法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6

一
生
到
老
也
不
得
真
實
的
受
用。





真
信,
願
要
切
願,
行
要
實
行。
若
信
不
真,
願
不
切,
恩
愛
牽
纏。
若
掃
不
了,
須
生
大
慚
愧,
所
謂
信
要
要
自
己
檢
察
明
白,
念
佛
能
不
能
掃
去
自
己
的
況
凡
夫
乎?
先
以
鐵
帚
掃
粗
念,
後
掃
細
念。
你
我
乃
至
十
地,
尚
須
念
念
不
離
念
佛,
念
法,
念
僧。
﹂
色、
聲、
香、
味、
觸
等。
華
嚴
經
十
地
品
云:
﹁
從
初
地
何
謂
雜
念
呢?
雜
念
雖
多,
不
出
念
財、
色、
名、
食、
睡,
的
掃,
務
必
掃
清
方
見
太
平。







三
賢,
你
我
連
十
信
位
都
夠
不
上,
所
以
要
著
力
雖
一
時
掃
不
盡,
也
須
減
少。
約
位
說,
須
經
十
信
此
念
佛
之
念
應
如
鐵
帚
一
樣,
掃
去
一
切
雜
念,
千
句
萬
句,
念
不
歸
一,
只
能
種
些
許
善
根
而
已。
句,
晚
上
念
幾
句,
所
能
念
得
成
的
嗎?
那
怕
念
上
即
無
念。
雜
念
一
起,
即
成
障
礙。
此
豈
早
上
念
幾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7

難
亦
難
如
登
天。
昔
龐
居
士
說:
﹁
難
哪
難,
十
擔
之,
實
難
轉
此
無
相
心
法,
說
易
即
易
如
反
掌,
說
磨
成
繡
花
針,
功
到
自
然
成。
﹂
如
有
相
之
法
轉
惱
心
成
清
淨
心,
久
久
自
有
功
效。
俗
語:
﹁
杵
頭
皈
依
佛
法
僧。
三
寶
中
隨
依
一
寶
亦
足
以
轉
煩
在
一
迷
一
悟
之
間
而
已。
因
要
轉
迷
還
悟
故,
須
是!
﹂
推
人
之
所
以
異
於
佛
也
亦
幾
希,
豈
非
只
子
曾
云:
﹁
舜
何
人
也?
予
何
人
也?
有
為
者
亦
若
與
眾
生
只
在
一
迷
一
悟
耳,
迷
如
隔
萬
重
山。
孟
給
眾
生
下
的
阿
伽
陀
藥,
令
眾
生
自
轉
自
悟。
佛
莫
奈
我
等
何。
釋
迦
佛
說
法
四
十
九
年,
字
字
皆
肯
真
實
依
靠
喲!
所
以
總
被
境
轉,
就
是
活
佛
也
不
捨。
你
我
口
中
都
會
說
是
三
寶
的
弟
子,
那
��
說,
都
說
不
完。
故
要
常
靠
佛
法
僧,
即
念
念
皈
依
念
佛
的
好
處,
十
方
諸
佛
異
口
同
音,
盡
未
來
際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8

圓
法
還
是
偏
法,
實
法
還
是
權
法,
大
法
還
是
小
故
曰:
﹁
圓
人
受
法,
無
法
不
圓。
﹂
若
智
不
圓,
則
故?
聽
了
華
嚴
經
智
慧
廣
大,
堪
修
圓
融
法
門
故。
大
家
聽
華
嚴
經,
須
依
之
修
行,
則
成
佛
快。
何
以
一
心
念
佛
心
轉
境,
十
方
世
界
皆
彌
陀



自
努
力
的
好。












丈
夫,
我
亦
爾。
說
的
不
相
干,
父
子
上
山
還
是
各
是
生
來
的
釋
迦,
彌
勒
亦
非
自
然
的
彌
勒,
彼
即
知。
不
如
此
著
力,
怎
樣
都
是
隔
靴
搔
癢。
釋
迦
非
是
難。
有
道
無
道
自
己
知
道,
如
人
飲
水
冷
暖
自
不
了
故,
念
無
念
之
佛
以
治
之。
你
看
倒
底
是
易
無
念
自
然
眠。
有
念
即
眾
生,
無
念
即
佛。
因
有
念
來
吃
飯
困
來
眠。
﹂
飢
來
無
念
自
然
吃
飯,
困
來
上
西
來
意。
﹂
靈
照
姑
說:
﹁
也
不
難,
也
不
易,
飢
油
麻
樹
上
彈。
﹂
龐
婆
婆
說:
﹁
易
呀
易,
百
草
頭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19

凡
夫,
同
一
佛
身。
故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乃
至
凡
夫
淨
海
眾
說
法,
於
海
眾
中,
除
去
出
世
三
乘,
餘
皆
命
之
鳥,
是
有
情
世
間
說
法。
又
有
觀
音
勢
至
清
約
鳥
有
白
鶴,
孔
雀,
鸚
鵡,
舍
利,
迦
陵
頻
伽
及
共
寶
行
樹,
及
寶
羅
網,
出
微
妙
音,
是
器
世
間
說
法;
鳥、
樹
林、
一
切
有
情、
無
情
皆
演
法
音;
約
樹
有
七
阿
彌
陀
佛,
即
三
世
間
以
為
一
身,
彌
陀
經
上
水
不
知
諸
位
琢
磨
了
沒
有?
晚
學
琢
磨
就
此
一
句
報;
三
世
間
為
一
法
主。
要
知
此
義
從
何
下
手
呢?
者,
有
情
世
間、
正
覺
世
間
為
正
報,
器
世
間
為
依
為
一
身。
十
法
界
者,
四
聖
六
凡
為
正
報;
三
世
間
即
法
主,
乃
合
十
法
界
為
一
身,
亦
即
合
三
世
間
前
日
講
華
嚴
懸
談
十
種
緣
中
第
三
依
主
者,
主
世
法
還
是
世
法,
故
曰
一
切
法
唯
心
轉。



法,
出
世
法
還
是
世
法。
因
隨
世
間
心
轉
故,
則
出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0

朱
太
祖
與
劉
伯
溫
行
軍,
至
山
中
聞
杜
鵑
鳥
聲,
此
世
界
之
有
情
無
情
音
聲,
亦
皆
佛
說
法。
明
朝
推
而
廣
之,
不
但
西
方
水
鳥
樹
林
是
佛
說
法,
即
信
故。















難
信
之
法,
有
智
慧
者
能
生
信
心,
無
智
慧
者
難
以
起
信
心。
即
知
佛
實
以
三
世
間
為
一
身。
佛
法
為
無
情
說
法。
是
故
學
佛
法
人,
須
於
此
中
觀
想,
網,
出
微
妙
音,
其
音
演
暢
五
根
五
力
﹂
等
法,
此
至
無
情
說
法,
﹁
微
風
吹
動,
諸
寶
行
樹
及
寶
羅
音
宣
暢
流
傳,
故
須
現
各
種
身,
此
為
有
情
說
法。
等,
實
皆
佛
一
身。
佛
為
何
現
畜
生
身
呢?
為
令
法
阿
彌
陀
佛,
鸚
鵡
阿
彌
陀
佛,
舍
利
阿
彌
陀
佛
等
音
宣
流
變
化
所
作。
﹂
故
白
鶴
阿
彌
陀
佛,
孔
雀
皆
阿
彌
陀
佛。
經
云:
﹁
皆
是
阿
彌
陀
佛,
欲
令
法
說
法,
皆
是
佛
說。
白
鶴
孔
雀
等
畜
生
乃
非
畜
生,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1

個
不
是
妙
音?
如
坐
火
車
輪
船
時,
其
機
械
的
響
無
異。
大
家
要
向
此
處
領
會,
那
個
不
是
妙
境?
那
字
字
與
木
魚
相
應,
此
木
魚
聲
聲
出
字,
與
所
誦
妙
音。
如
我
們
上
殿
念
阿
彌
陀
經
與
八
十
八
佛,
此
乃
聽
經
人
及
法
師
之
心
妙
故,
將
凡
音
轉
成
聽
之。
法
師
誦
時,
聽
之
者
皆
是
各
人
所
持
之
卷。
講,
有
一
誦
華
嚴
經
法
師,
令
八
十
人
各
持
一
卷
切
音
聲
皆
微
妙。
音
聲,
不
可
思
議
音
聲。
如
上
次
杜
鵑
聲,
豈
非
阿
彌
陀
佛
麼?
所
謂
心
妙
法
妙,
一
彼
以
世
間
心
聞
則
世
間
法
矣,
若
以
念
佛
心
聞
問:
﹁
對
農
夫
說
的
什
麼?
﹂
曰:
﹁
麥
黃
快
割。
﹂
你
說
的
什
麼?
﹂
答
對
臣
說:
﹁
輔
弼
山
河。
﹂
又
說:
﹁
獨
掌
山
河。
﹂
朱
太
祖
很
高
與。
又
問:
﹁
對
話,
究
竟
所
說
為
何?
﹂
劉
伯
溫
曰
杜
鵑
對
聖
駕
朱
太
祖
即
向
劉
伯
溫
曰:
﹁
此
鳥
叫
聲,
頗
似
說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2

大
地,
皆
此
變
現,
一
切
有
情
無
情,
一
人
成
佛
同
佛
身
者
法
身
也,
法
身
無
二
體,
一
切
國
土
山
河
苦
惱
眾
生,
依
報
變
成
荊
棘
瓦
礫,
一
變
一
切
變。
你
我
在
此
華
藏
世
界
中
造
罪,
自
然
正
報
變
成
了
金
剛
種
子。
念
彌
陀
經,
即
華
嚴
境
界,
皆
妙
境。
能
善
觀
想,
聽
華
嚴
經,
哪
怕
一
句
半
句,
皆
種
下
若
與
佛
背
道
相
馳,
佛
還
是
佛,
眾
生
還
是
眾
生。
足
慧
足。
照
此
法
想,
照
此
法
作,
自
然
皆
與
佛
同。
體,
念
念
如
是
觀
想,
則
自
心
即
成
佛
心,
自
然
福
歸
功
於
己,
即
自
心
大
方
廣
之
力。
我
體
即
同
佛
佛
即
在
我
們
心
中。
歸
功
於
佛,
皆
佛
威
神
之
力;
念
法
念
僧,
隨
心
變
現
故。
此
種
境
界
皆
佛
所
使,
音。
我
們
心
中
若
念
念
念
三
寶,
自
然
不
離
念
佛
方
之
人
念
念
念
佛
法
僧,
故
水
鳥
樹
林
皆
出
法
聲,
我
們
心
中
若
隨
之
念
佛,
彼
聲
即
是
佛
聲。
西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3

生
生
世
世
眼
中
常
見
如
是
經
典,
耳
中
常
聞
如
心。
只
看
眾
生
會
轉
不
會。
華
嚴
發
願
文
云:
﹁
願
行,
所
受
戒,
念
念
持
之
乾
淨,
則
眾
生
心
可
成
佛
犯
戒
者,
佛
心
即
成
眾
生
心。
若
念
念
依
三
寶
修
前
不
是
起
貪
心,
即
是
起
瞋
心
痴
心,
起
惑
造
業。
揮
與
佛
相
同
之
大
方
廣,
即
被
魔
所
魔。
煩
惱
現
亦
然。
力
即
智
慧
之
力,
無
畏
亦
屬
智
慧。
不
能
發
世
一
切
佛,
同
共
一
法
身,
一
心
一
智
慧,
力
無
畏
整
個
的,
用
的
不
對,
即
敵
體
相
違;
用
的
對,
即
三
之
方
即
佛
之
方,
我
之
廣
即
佛
之
廣,
大
方
廣
是
修
行
供
養
等,
即
報
佛
恩。
我
之
大
即
佛
之
大,
我
恩。
所
謂
利
益
眾
生
供
養,
代
眾
生
苦
供
養,
如
說
知
皆
佛
加
被
者。
故
知
恩
者
當
供
養
佛
以
報
佛
加
被,
令
我
等
轉
惡
歸
善。
你
我
有
一
念
善
念,
須
圓
種
智,
故
皆
能
說
法。
諸
佛
遍
你
我
心
中,
暗
暗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4

法
性
身
住
法
性
土。
﹂
法
性
身
者,
無
身
相
故,
即
這
幾
天
我
們
講
的
教
典
中
有
云:
﹁
頓
教
之
佛,
法
皆
不
著。













不
上,
況
大
乘
之
頓
教
法
門?
一
空
一
切
空,
即
我
生
死,
皆
為
我
所
繫
故。
我
見
不
破,
連
小
乘
尚
搆
界
無
我。
一
切
眾
生
不
能
轉
凡
成
聖,
不
離
六
道
得
很
難。
何
以
故?
因
小
乘
尚
須
看
得
破
身
心
世
這
淺
淺
的
根
器,
學
佛
法
中
淺
淺
的
小
乘
都
覺
佛
法
本
無
定
相,
深
者
見
深,
淺
者
見
淺。
以
我
們
欲
明
佛
道
先
要
放
下
身
心







好
轉,
轉
念
眾
生
之
念,
念
阿
彌
陀
佛。




欺
人,
只
怕
人
自
欺。
希
望
大
家
在
六
根
門
頭
好
二
嚴,
即
成
兩
足
尊
矣。
五
濁
穢
污
世
界,
佛
法
不
經
典,
手
中
常
書
如
是
經
典。
﹂
如
此
即
成
福
慧
是
經
典,
口
中
常
誦
如
是
經
典,
心
中
常
悟
如
是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5

法
僧:
若
有
機
緣
聞
法,
即
刻
離
念。
所
以
可
離
念
的
眾
生,
而
離
念
眾
生
是
離
一
切
雜
念,
只
念
佛
計
身
心
世
界。
以
此
不
計
之
身
來
度
可
以
離
念
如
智
不
離
如
如
理。
身
心
世
界
宛
然
現
前,
而
不
又
者
如
如
智
即
法
性
身,
如
如
理
即
法
性
土,
如
不
計
著
而
已。
其
心
念
念
以
如
如
智
契
如
如
理,
必
還
依
相,
安
得
不
依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但
知
有
生
可
度,
即
無
能
度
所
度。
所
謂
法
身
無
相,
性
身
住
法
性
土,
度
哪
些
眾
生
呢?
能
明
此
理,
方
冤。
﹂
又
云:
﹁
離
經
一
字,
即
同
魔
說。
﹂
到
底
法
世
間
話
解
釋
甚
難,
故
曰:
﹁
依
文
解
義,
三
世
佛
眾
生
有
相,
不
離
世
間,
況
頓
教
不
立
文
字,
若
用
身
住
法
性
土,
究
竟
作
什
麼
呢?
還
是
度
眾
生。
但
住
無
相
之
土,
故
曰
法
性
身
住
法
性
土。
然
法
性
無
有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等
等。
以
無
相
之
身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6

之
人
非
不
穿
衣,
然
以
無
分
別
心,
將
身
心
世
界
只
在
衣
上
起
分
別,
衣
長
衣
短,
材
料
好
壞。
用
功
吃
飯
無
分
別
心,
即
頓
教
所
接
機。
又
終
日
穿
衣
為
依
報,
一
放
不
下,
一
切
皆
放
不
下。
用
功
之
人
未
放
下,
以
起
分
別
故。
能
食
者
為
正
報,
所
食
者
吃,
即
是
覺
得
色
惡
不
食。
如
此
則
身
心
世
界
毫
米
呢?
因
只
在
飯
上
起
分
別,
不
是
覺
得
味
不
好
﹂
亦
似
此
義。
不
如
此
即
咬
破
米
了。
何
謂
咬
破
飯
上。
儒
教
亦
有:
﹁
君
子
食
勿
求
飽,
居
勿
求
安。
理,
其
身
乃
法
性
身
住
法
性
土,
而
身
心
皆
不
在
日
吃
飯
乃
隨
緣
應
事,
其
心
乃
如
如
智
觀
如
如
穿
衣
不
曾
沾
著
一
縷
紗。
﹂
因
人
法
俱
空
故。
終
知
識
講:
﹁
終
日
吃
飯
不
曾
咬
破
一
粒
米,
終
日
接。
但
此
離
念
眾
生,
究
竟
是
何
等
人
呢?
常
聽
善
的
利
根
眾
生,
說
放
下
即
放
下,
故
為
頓
教
佛
所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7

要
捏
著
鼻
子
哄
眼
睛,
如
人
飲
水,
冷
暖
自
知。
不
好,
須
知
萬
丈
高
樓
從
地
起。
解
要
圓,
行
要
方。
莫
很
難,
何
況
圓
念
佛,
頓
放
下。
但
任
何
人
都
想
學
成
聖。
由
此
看
來,
我
們
凡
夫
即
使
轉
凡
成
聖,
都
得
種
點
善
根。
有
朝
一
日
善
根
成
熟,
即
可
轉
凡
凡
夫。
凡
夫
念
一
句
佛
號,
縱
不
能
頓
而
且
圓,
也
點
一
點
的
放
下,
即
漸
教;
若
一
點
都
放
不
下,
即
身
心
一
放
下,
一
切
放
下,
即
頓
教。
身
心
分
別
一
障,
圓
斷
一
切
煩
惱。
身
心
一
轉
一
切
轉,
即
圓
教;
即
一,
何
得
不
圓?
既
念
佛
圓
滿,
則
圓
消
一
切
業
與
十
方
三
世
佛
本
不
可
分,
故
一
即
一
切,
一
切
念
一
佛
即
念
多
佛。
念
一
佛
是
念
自
性
佛,
自
性
人
受
法,
無
法
不
圓。
﹂
何
況
漸
頓。
念
佛
法
門
中,
隨
順
禪
宗,
但
念
佛
法
門
亦
頓
亦
圓,
故
曰:
﹁
圓
一
帚
掃
淨,
只
有
如
如
智
契
如
如
理。
雖
說
頓
教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8

聖,
還
是
好
好
念
佛。










福
無
門,
惟
人
自
招。
說
多
話
打
閒
岔,
要
轉
凡
成
之
三
業。
要
說
之
話,
以
一
句
阿
彌
陀
佛
易
之。
禍
要
警
惕
自
己。
以
一
句
阿
彌
陀
佛,
來
打
消
世
間
境
動
轉,
才
可
說
轉
凡
成
聖。
自
己
要
鞭
策
自
己,
乃
至
口
中
不
當
說
之
話
還
說
不
說?
三
業
不
被
無
財
色
名
食
睡
之
緣
不
起,
若
有
緣
還
起
不
起?
還
作
不
作?
貪
嗔
痴
還
起
不
起?
是
多
起,
是
少
起?
得
動,
轉
不
動?
世
間
事
引
誘
我,
我
斷
盡
了
沒
有?
能
轉
凡
成
聖。
但
還
要
時
刻
考
查
自
己
究
竟
轉
不
說,
身
非
佛
法
不
作,
心
非
佛
法
不
想,
這
樣
才
即
三
業
轉。
先
從
身
口
意
三
業
作
起,
口
非
佛
法
事
不
想,
凡
夫
作
的
事
不
作,
凡
夫
說
的
話
不
說,
人。
自
己
要
深
自
省
查
自
己,
凡
夫
心
中
所
想
的
要
說
我
是
個
圓
念
佛
的
人,
我
是
個
頓
放
下
的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29

三
聖
一
際
呢?
因
體
是
一
際
故。
何
以
有
三
身?
用
同
一
法
身。
所
謂
分
而
不
分,
不
分
而
分。
何
以
說
智,
悲
智
雙
運,
則
共
成
阿
彌
陀
佛。
三
聖
一
際,
故
即
觀
音,
觀
音
勢
至
即
彌
陀。
觀
音
表
悲,
勢
至
表
音
勢
至
等,
皆
上
位
菩
薩。
又
觀
音
即
勢
至,
勢
至
者
成
佛
則
遲。
成
佛
最
早
者,
即
一
生
補
處,
如
觀
高
修
行
精
進
勇
猛
之
人
成
佛
快,
修
行
不
精
進
說,
即
九
法
界
一
切
眾
生
皆
未
來
之
佛。
但
以
位
約
過
去
說,
即
久
遠
劫
前
已
涅
槃
之
佛;
約
未
來
皆
同
一
法
身。
若
約
現
在
說,
即
現
座
道
場
之
佛;
即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一
切
處
一
切
時,
所
有
之
佛,
想。
十
方
者
約
處,
乃
橫
遍
一
切
處;
三
世
者
約
時,
無
畏
亦
然。
﹂
這
四
句
頌,
希
望
諸
位
常
頌,
常
觀
﹁
十
方
三
世
佛,
同
共
一
法
身。
一
心
一
智
慧,
力
十
方
三
世
佛,
同
共
一
法
身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0

殊
菩
薩
智
慧
極
大,
故
為
法
華
經
中
之
上
首,
重
誕,
早
晨
要
念
普
佛,
今
日
為
文
殊
菩
薩
暖
壽。
文
會,
將
古
鏡
拿
出
來
擦
磨。
明
日
為
文
殊
菩
薩
聖
今
天
有
個
好
因
緣
與
大
家
說
話,
諸
位
藉
此
機
摩。
















寶,
念
僧
契
僧
寶,
以
三
寶
因
緣
將
古
鏡
拿
出
擦
法
呢?
要
仗
三
寶
之
力:
念
佛
契
佛
寶,
念
法
契
法
顯
福
報;
磨
光
明
了,
即
顯
智
慧。
我
們
須
如
何
擦
鏡
埋
在
三
界
臭
泥
中。
能
將
古
鏡
擦
乾
淨
了,
即
泥
喻
惑
業
苦。
世
間
有
多
少
眾
生,
即
有
多
少
古
在
迷,
未
修
顯
故。
猶
如
古
鏡
落
入
臭
泥
之
中,
臭
足。
若
說
福
足
慧
足,
人
人
本
具,
與
諸
佛
共;
不
過
即
是
毗
盧
遮
那
佛。
佛
陀
耶
兩
足
尊,
即
福
足
慧
菩
薩、
普
賢
菩
薩。
文
殊
表
智,
普
賢
表
悲,
合
起
來,
以
差
別
故。
約
東
土
三
聖
即
毗
盧
遮
那
佛、
文
殊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1

一
者,
有
智
慧
之
人,
將
不
好
的
我
見,
須
充
分
推
說
明
如
下:













加
被
眾
生,
使
善
根
增
長。
但
如
何
感
呢?
有
兩
點
本
得
大
利。
然
小
智
慧,
亦
可
感
文
殊
菩
薩
之
應,
是,
有
小
智
慧,
即
小
本
得
小
利;
有
大
智
慧
即
大
作
買
賣,
大
本
賺
大
利,
小
本
賺
小
利。
念
佛
亦
如
不
聞
圓
頓
教;
然
感
尚
有
大
小,
故
應
亦
有
異。
如
退
席;
說
華
嚴
經
時,
猶
有
眼
不
見
盧
舍
那,
有
耳
者,
有
不
得
利
益
者。
佛
說
法
華
經
時,
猶
有
五
千
誰。
每
次
法
會,
參
加
人
很
多,
於
其
中
有
得
利
益
有
感,
應
張
某;
李
某
有
惑,
應
李
某;
誰
有
感,
即
應
文
殊
菩
薩
加
被,
使
智
慧
增
長,
罪
障
消
除。
張
某
菩
薩
之
智
慧,
在
我
們
心
中
發
揮。
大
家
發
心
求
門
故。
以
行
顯
慧,
故
當
拜
文
殊
菩
薩。
希
望
文
殊
智
慧
故。
華
嚴
會
上
以
普
賢
菩
薩
為
上
首,
重
行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2

發
心
能
將
世
上
財
色
名
食
睡
為
我
之
事
推
翻
廣。
何
以
不
使
彼
顯
現,
心
體
無
相,
全
在
一
念,
若
大
眾
應
發
此
我
見
心,
我
有
成
佛
種
性,
即
大
方
中,
其
體
相
用
千
古
仍
在,
真
實
不
虛,
故
不
能
壞。
泥
中,
淨
體
成
穢,
光
相
不
現,
亦
失
照
用;
雖
在
泥
也;
廣,
用
也;
體
迷
故,
相
用
亦
迷。
譬
如
古
鏡
落
在
來,
知
我
有
成
佛
種
性,
即
大
方
廣。
大,
體
也;
方,
相
鏡
落
在
臭
泥
中
者
是
也,
須
自
迷
惑
中
發
起
智
違
耶?
然
此
我
見,
乃
大
公
無
私
之
我,
即
所
謂
古
人。
前
者
講
除
我
見,
今
又
講
發
我
見,
豈
不
是
相
二
者,
須
發
我
見
心。
能
發
我
見
心,
即
有
智
慧
之
顯
一
分
智
慧;
除
多
分
我
見,
即
顯
多
分
智
慧。

要
削
去
枝
葉,
此
乃
漸
教
之
機。
除
一
分
我
見,
即
否,
故
須
將
此
我
見
推
翻。
縱
不
能
根
本
推
翻,
也
翻。
我
見
即
有
我
無
人,
只
要
我
好,
不
管
他
人
好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3

一
切
眾
生
由
業
感,
如
理
修
行
皆
成
佛



供
阿
彌
陀,
供
觀
音,
一
即
一
切,
望
大
家
發
心。

十
方
三
世
佛,
同
共
一
法
身。
供
文
殊
即
供
釋
迦,
若
僧
若
俗,
須
知
文
殊
與
釋
迦
同
為
度
眾
生
者,
須
興
點
供
養,
有
十
分
得
十
分,
有
三
分
得
三
分。
現。
祝
文
殊
菩
薩
壽,
亦
須
將
心
地
掃
得
乾
淨,
又
佛。
如
將
古
鏡
洗
得
乾
淨
了,
再
加
擦
摩,
自
然
光
推
幾
分
算
幾
分。
只
要
眾
善
奉
行,
功
到
自
然
成
縱
拿
得
出
來,
猶
帶
我
執
臭
氣,
故
須
推
翻
我
執,
戒
猶
帶
貪
名
利
財
色
之
心
故。
修
定
學
慧
亦
然。
否
則
古
鏡
拿
出
來,
仍
然
拖
泥
帶
水。
何
以
故?
持
戒
皆
以
淫
殺
盜
妄
為
重。
若
持
之
乾
淨,
即
成
佛,
全
在
持
之
如
何?
佛
初
成
道
時,
說
略
教
誡,
任
何
度
萬
行
等。
戒
有
出
家
在
家
之
分,
雖
多
少
不
等,
了,
真
我
即
提
起
來
了。
真
我
之
事,
即
戒、
定、
慧、
六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4

眾
生
而
示
現
者,
但
以
實
生
者
為
所
化,
即
因
﹁
現
身,
以
度
該
類
眾
生。
所
謂
現
身
者,
本
非
彼
類
類
中
眾
生
雖
多,
能
証
到
法
性
理
體
者,
可
隨
類
士。
然
此
雜
類
眾
生,
為
何
稱
法
身
大
士
呢?
因
各
天
龍
乃
至
於
阿
修
羅、
人、
非
人
等,
皆
是
法
身
大
但
能
親
見
佛
成
佛,
親
聞
佛
說
華
嚴
法
門
者,
從
生,
無
類
不
有,
於
中
須
知
何
者
是
凡?
何
者
是
聖?
生、
阿
修
羅、
緊
那
羅、
摩
侯
羅
伽
等
等
種
種
的
眾
正,
此
為
學
佛
法
之
初
步。
華
嚴
經
中
有
天
人、
畜
學
佛
法
應
有
普
通
常
識,
即
應
分
得
清
凡、
聖、
邪、
之
言,
行
桀
之
行,
是
桀
而
已
矣。
﹂





之
言,
行
堯
之
行,
是
堯
而
已
矣;
服
桀
之
服,
誦
桀
嚴
海
會
佛
菩
薩,
如
孟
子
云:
﹁
服
堯
之
服,
誦
堯
佛
之
服,
誦
佛
之
言,
行
佛
之
行,
故
稱
諸
位
為
華
華
嚴
海
會
佛
菩
薩,
我
們
天
天
誦
華
嚴
經
是
服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5

﹂
昔
清
朝
時,
有
某
帝
得
關
公
救
駕,
乃
封
關
公
亦
不
知
如
何
出
世,
故
孔
子
曰:
﹁
聖
則
吾
不
能。
世
人
尊
稱
耳。
自
稱
聖
人
之
人,
不
知
聖
人
為
何,
王
之
類。
但
文
聖
孔
子、
武
聖
關
公,
皆
非
自
稱,
是
壇
鬼
神,
往
往
有
之;
有
妄
自
誇
大
而
稱
者,
如
帝
凡
夫
中
聖
人。
有
無
知
識
而
冒
稱
者,
如
乩
壇
臨
舜,
皆
稱
為
聖
人,
又
在
天
神
仙
類
之
下,
而
皆
是
神
道
成
神
仙,
如
孔
子、
關
公、
文
王、
武
王、
周
公、
堯
聖
人。
凡
夫
聖
人
者,
或
生
到
天
上
稱
天
人,
生
到
乘
皆
在
人
道
中
修
成
的。
在
凡
不
染,
故
曰
出
世
聖
人。
聖
人
分
世
間
聖
人
及
出
世
聖
人,
佛
及
三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也
是
人,
而
是
人
中
修
成
出
世
今
略
去
餘
類,
只
講
人
類。
佛
是
人,
菩
薩
亦
是
人,
清
凡、
聖、
邪、
正。












果
報
﹂
而
生
的
是
實。
是
故
初
機
之
人,
恐
分
不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6

何
以
故?
佛
法
中
說
上
至
諸
佛
菩
薩,
下
至
軟
動
言
三
教
合
一,
以
佛
法
之
眼
光
看
來,
還
可
以
說,
於
天
可
想
而
知,
故
說
這
些
次
第
須
分
得
清。
若
﹁
獲
罪
於
天,
無
所
禱
也。
﹂
孔
子
尊
天,
故
不
及
得
而
知。
若
真
能
生
天,
則
不
尊
天
矣!
如
孔
子
曰:
一
仙,
人
雖
有
生
天
之
想,
究
竟
生
天
與
否,
還
不
不
清
的。
孔
子
在
世
界
上
不
失
為
好
人,
老
子
是
種
漫
無
根
據
的
話,
全
世
界
人
不
知
有
多
少
認
妄
稱
三
教
合
一,
將
孔
子、
老
子、
佛
合
而
為
一。
這
何
為
目
的?
將
生
天、
為
神、
成
仙
等
等,
一
把
抓
起,
有
些
人
也
學
佛
法,
但
不
知
佛
法
以
何
為
因,
以
佛
乃
多
生
多
劫
行
菩
薩
行,
修
行
圓
滿
而
成
者。
者,
等
而
下
之
又
下,
帝
王
亦
非
為
臣
可
封
得
的。
天,
天
不
及
羅
漢
等,
焉
可
封
佛。
不
但
佛
非
封
成
為
蓋
天
普
佛,
佛
豈
是
封
得
到
的
嗎?
帝
王
不
及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7

不
造
惡
業
亦
有
習
氣,
如
打
牌、
聽
戲、
吸
煙
捲、
吸
業。
凡
夫
業
者,
即
淫、
殺、
盜、
妄、
貪、
瞋、
痴
等
是
也。
縱
何
所
行,
一
一
不
知,
是
故
應
發
菩
提
心,
改
凡
夫
如
蠅
蟻
等
對
人,
不
知
人
究
竟
有
多
大,
何
所
說,
不
但
不
聞
華
嚴
法,
亦
不
見
報
身
佛
及
佛
寶
座。
犍
連
等
大
阿
羅
漢,
也
在
逝
多
林
中
華
嚴
會
上,
小
之
位,
如
華
嚴
經
中
入
法
界
品
之
舍
利
弗,
目
才
可
到
辟
支
佛
阿
羅
漢。
阿
羅
漢
是
四
聖
中
最
上
昇;
行
世
間
善
猶
未
脫
生
死
輪
迴,
修
出
世
善,
矣。
十
法
界
即
四
聖
六
凡,
造
罪
即
下
墮,
行
善
即
則
該
殺
該
誅,
故
十
法
界
次
第
分
不
清,
糊
塗
極
合
一。
如
帝
制
時
代,
一
個
平
民
百
姓
妄
稱
帝
王,
則
罪
大
矣。
性
雖
平
等,
而
修
造
迷
悟
萬
差,
萬
難
性,
又
豈
僅
三
教
哉!
不
知
佛
性
凡
夫,
以
凡
亂
聖,
含
靈,
皆
同
一
佛
性
故,
即
一
切
眾
生
皆
同
一
佛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8

凡
夫。
如
現
在
乩
壇
上
一
切
鬼
神,
皆
冒
名
欺
人,
分
清
凡
聖
邪
正,
不
要
把
凡
夫
當
聖
人,
聖
人
當
造
地
獄
之
業
即
成
地
獄。
故
此
勸
初
發
心
人,
要
造
罪
有
罪
在,
修
福
有
福
在,
造
人
之
業
即
成
人,
田
用
了;
拿
去
嫖、
賭、
沽
酒、
喫
肉
等,
即
造
罪
用
了。
一
塊
洋
錢
拿
去
供
養
三
寶,
周
濟
貧
窮,
即
培
福
心
修
行
所
成,
六
凡
法
界
是
以
心
造
罪
所
成。
如
所
造,
四
聖
六
凡
唯
一
心
所
成,
四
聖
法
界
是
以
食
住,
即
無
講
究
修
行
功
夫
了。
十
法
界
皆
一
心
寒
遮
羞,
住
屋
能
避
風
雨
即
成,
否
則
只
講
究
衣
食
住,
亦
修
道
人
所
不
能
少,
食
得
充
飢,
衣
取
禦
這
些
習
氣,
亦
惡
業
之
增
上
緣,
皆
能
障
道。
而
衣
等,
穿
衣
貪
綾
羅
緞
皮
等,
住
屋
貪
雕
梁
畫
棟
等。
氣
除
了,
還
有
吃
飯
時
貪
滋
味
補
品,
吃
眾
生
肉
鴉
片,
抽
白
面
等,
亦
皆
惡
業
之
增
上
緣。
此
等
習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39

策
話
也
是
說
法,
說
一
句
儒
教
的
話
也
是
說
法,
念
佛
是
說
法,
是
度
眾
生,
是
報
佛
恩,
說
一
句
警
佛
來
度
眾
生,
來
報
佛
恩。
若
是
推
廣
來
說,
既
然
眾
生,
畢
竟
無
能
報
佛
恩。
﹂
藉
此
一
句
阿
彌
陀
以
報
佛
恩,
可
以
度
眾
生。
故
云:
﹁
若
不
說
法
度
提
法,
念
無
量
壽
即
是
說
涅
槃
法。
說
此
法
時,
可
昨
天
講
念
佛
即
是
說
法,
念
無
量
光
即
是
說
菩
若
不
說
法
度
眾
生,
畢
竟
無
能
報
佛
恩



法
界
一
個
也
不
能
成,
有
此
理
乎?





死
之
苦,
必
定
是
脫
得
了
的。
若
是
脫
不
了,
四
聖
學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也
不
錯。
要
知
這
世
界
上
生
想
了
生
死,
須
發
上
上
心,
縱
學
不
了
佛
菩
薩,
學
今
日
共
修
日,
又
誦
華
嚴
經,
開
示
不
能
多
講。
要
算,
也
是
弄
不
清
的。










這
些
話
不
但
初
學
人,
即
久
學
人
不
能
合
盤
來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0

孝
道,
何
以
故?
一
切
眾
生
皆
我
多
生
父
母
故,
皆
因
緣
成
熟
的
晚,
成
佛
也
晚。
成
佛
度
眾
生,
即
成
不
過
看
眾
生
之
緣,
因
緣
成
熟
的
早,
成
佛
也
早;
了,
才
算
度
了
自
己,
然
後
度
眾
生
到
盡
未
來
際。
就。
此
話
推
廣
來
講,
自
己
的
煩
惱
斷
了,
無
明
破
孝
道,
自
他
俱
度,
則
為
人
子
之
道
乃
能
究
竟
成
父
母;
也
可
約
自
己
說,
自
己
當
離
塵
垢。
子
道
即
塵
垢
即
了
生
死。
親
可
約
父
母
說,
即
當
度
多
生
大
師
云:
﹁
親
得
離
塵
垢,
子
道
方
成
就。
﹂
脫
離
竟
無
能
報
恩
者,
知
恩
人
方
是
報
恩
人。
﹂
蓮
池
恩,
三
寶
加
被
恩,
故
說
﹁
若
不
說
法
度
眾
生,
畢
養
育
恩,
檀
越
護
法
恩,
天
地
覆
載
恩,
日
月
照
臨
報
一
切
的
恩;
別
而
言
之,
報
師
傅
剃
度
恩,
父
母
報
恩
究
竟
又
是
報
的
什
麼
恩
呢?
總
而
言
之
是
何
以
故?
因
為
儒
教
的
話
也
是
令
人
學
好
的。
然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1

世
說
法
度
生,
所
度
眾
生,
即
自
己
多
生
父
母,
及
菩
薩,
何
得
轉
成
菩
提
花
果?
因
此
之
故,
諸
佛
出
凡
成
聖?
若
無
聲
聞,
何
得
轉
小
成
大?
若
無
大
乘
法
即
如
與
樹
根
澆
水。
試
問
若
無
凡
夫,
何
得
轉
若
無
水
則
菩
提
樹
花
果
皆
長
不
成。
故
諸
佛
說
者,
水
即
法
流
水
也,
眾
生
聞
法
即
如
樹
根
得
水,
在
眾
生
份
上。
若
根
得
水,
枝
葉
花
果
悉
皆
繁
茂
至
軟
動
含
靈,
皆
同
一
體,
是
整
個
的,
其
根
源
即
於
生
死
中
故。
此
一
真
法
界
之
心,
上
至
諸
佛,
下
法
界。
大
樹
之
根
在
沙
磧
之
中
者,
言
此
大
心
迷
法
界
心,
一
真
法
界
心
大
得
很,
充
塞
虛
空,
遍
滿
中
無
功
德
故。
然
有
大
樹
王,
大
樹
王
者
指
一
真
悉
皆
繁
茂。
﹂
沙
磧
中
不
長
百
穀
苗
稼,
喻
煩
惱
野
砂
磧
之
中
有
大
樹
王,
若
根
得
水,
枝
葉
花
果
我
護
法
檀
越
故。
如
普
賢
行
品
中
云:
﹁
譬
如
礦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2

趨
愈
下。
無
益
人
拼
命
去
幹
鬥
爭,
有
知
識
的
人
把
眼
光
放
大
些,
處
此
亂
時,
人
心
不
古,
良
心
愈
不
覺
知。
故
知
恩
人
對
仇
人
亦
當
報
恩。
大
家
要
薩
示
現
度
眾
生
者。
而
眾
生
沾
了
仇
人
之
光,
反
見
若
聞
得
利
益
故。
﹂
由
是
得
知
仇
人
亦
是
菩
以
起
大
悲
熏
習
之
力,
能
令
眾
生
增
長
善
根,
若
為
怨
家,
或
起
四
攝,
乃
至
一
切
所
作
無
量
行
緣,
或
為
眷
屬
父
母
諸
親,
或
為
給
使,
或
為
知
友,
或
初
發
意
始
求
道
時,
乃
至
得
佛,
於
中
若
見
若
念,
大
乘
起
信
論
云:
﹁
此
人
依
於
諸
佛
菩
薩
等,
從
心
修
行。
若
非
仇
人
逼
迫,
何
由
得
發
道
心
呢?
如
人
對
我
仇,
仇
來
仇
去,
乃
于
世
間
生
大
厭
離,
發
的
眾
生,
皆
從
仇
人
發
心。
因
為
這
人
對
我
仇,
那
修
行
之
人
才
曉
得,
像
世
間
上
許
多
想
了
生
死
護
法
檀
越,
亦
即
仇
人。
如
何
說
是
仇
人
呢?
這
要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3

智
慧
德
相
者,
能
好
其
所
當
好,
惡
其
所
當
惡。
﹂
有
德
之
人,
雖
云:
﹁
是
非
之
心
人
皆
有
之,
唯
有
非。
儒
家
亦
講
惟
仁
者
能
好
人,
能
惡
人。
仁
者
即
力
能
知
是
非,
知
出
世
法
是,
知
世
間
爭
名
奪
利
之
意
思
是
什
麼
呢?
即
令
眾
生
聞
佛
之
知
見。
智
恩
若
仇,
皆
要
以
佛
法
來
度
他。
但
是
究
竟
報
恩
們
雖
然
沒
有
宿
命
通,
亦
可
知
其
大
概。
所
以
若
為
兒
女;
過
去
生
中
為
兒
女,
今
生
又
為
父
母,
我
是
過
去
的
幻
化
法
緣。
過
去
生
中
為
父
母,
今
生
個
是
哪
個
的
徒
弟,
哪
個
是
哪
個
的
師
傅,
無
非
也
算
是
作
幻
化
佛
事,
報
種
種
恩
德。
講
甚
麼
哪
過
要
具
慧
眼,
曉
得
每
天
這
樣
念
念
佛,
談
談
法,
是
世
外
另
有
一
層
天
了,
就
像
桃
花
源
似
的。
不
環
境
的
光
麼?
要
是
能
往
這
條
道
上
走
的
人,
那
即
拼
命
往
修
行
的
道
上
走,
這
豈
不
是
沾
了
惡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4

天,
實
無
作
天
之
心。
其
他
等
教,
雖
有
生
天
之
想,
而
孔
子
云:
﹁
獲
罪
於
天
無
所
禱
也。
﹂
雖
云
尊
誰
知
生
死
是
可
了
的
事?
又
一
切
教
莫
過
儒
教,
非
禮
勿
動
等
戒,
才
不
過
在
世
間
上
作
個
好
人,
至
孔
子,
亦
有
非
禮
勿
視,
非
禮
勿
聽,
非
禮
勿
言,
但
外
道
亦
有
不
吃
牛
肉,
或
不
食
無
鱗
魚
等。
乃
戒
習
定
習
慧,
超
出
三
界,
了
脫
生
死,
是
謂
正
法。
無。
最
好
之
外
道
亦
不
出
人
天
道。
佛
教
令
人
習
以
佛
法
中
淺
淺
之
轉
凡
成
智
法
論
之,
外
道
即
潛
輝。
故
曰
佛
法
之
淺
淺,
勝
過
外
道
之
深
深。
即
種
外
道,
各
各
皆
稱
一
切
智
人。
佛
一
說
法,
彼
悉
有
佛
教
獨
擅
其
美。
佛
未
出
世
時,
西
域
九
十
六
惡。
如
好
修
行
成
佛
在
世
界
上
所
有
的
宗
教,
只
種
嗜
好。
既
好
其
所
不
當
好,
必
有
惡
其
所
不
當
至
於
無
德
者
則
好
淫、
好
殺、
好
盜、
好
妄、
乃
至
種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5

說
得
一
句
阿
彌
陀
佛,
即
或
眾
生
聽
了
不
得
度,
以
恩
報
之
仇
人。
欲
報
諸
恩
故
須
說
法,
那
怕
只
是
我
父
母
六
親,
亦
是
我
護
法
檀
越,
亦
是
我
當
死
之
心,
即
肯
度
眾
生,
肯
報
佛
恩。
一
切
眾
生
皆
聖
皆
一
心
轉。
人
心
是
可
以
擴
充
的。
肯
發
了
生
支、
菩
薩、
佛
是
也。
一
成
羅
漢,
即
了
生
死。
六
道
四
如
火
宅。
六
道
之
外,
猶
有
四
級
聖
人,
即
羅
漢、
辟
獄
者
往
往
有
之。
故
佛
令
眾
生
知
三
界
無
安,
猶
轉
去,
忽
上
忽
下。
雖
生
天
上,
天
報
盡
時,
猶
入
地
雖
然
如
是,
猶
為
六
道
輪
迴。
如
六
輻
之
輪,
轉
來
四
禪
十
八
天
之
高
低,
及
無
色
界
四
天
之
階
級。
而
分
六
欲
天
階
級,
以
禪
定
之
淺
深
而
分
色
界
之
想,
而
無
生
天
之
據。
佛
法
中
以
淫
欲
之
輕
重
何
等
因
而
生
何
等
天?
一
概
不
知。
可
謂
有
生
天
亦
無
求
為
天
主
者。
又
不
知
天
有
多
少
階
級?
以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6

三
世
因
果
不
昧











來。
















量
故,
智
慧
亦
無
量。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快
快
念
起
智
慧
無
量,
無
事
不
明,
無
理
不
明。
所
明
事
理
無
生
得
度。
令
他
看
破
身
心
世
界,
即
度
他
眾
生。
又
如
火
宅,
受
虛
妄
苦。
若
看
破
身
心
世
界,
即
自
眾
生
滅
苦
故。
﹂
稍
有
智
慧
者,
即
知
三
界
無
安,
猶
世
界
中
生
滅,
猶
如
小
器
貯
百
蚊
蚋,
啾
啾
亂
鳴,
呢?
以
不
生
不
滅
故。
楞
嚴
經
云:
﹁
一
切
眾
生,
在
福
德。
無
量
光
即
菩
提,
即
智
慧。
何
以
涅
槃
即
福
及
遠。
一
句
彌
陀,
具
無
量
義、
無
量
壽,
即
涅
槃,
即
那
一
世
種
下
的
善
根
呢?
故
要
由
親
及
疏,
由
近
以
為
我
們
現
在
聽
法
即
很
平
安
了,
那
不
定
是
畢
竟
無
能
報
佛
恩。
﹂
望
大
家
發
菩
提
心,
不
要
也
與
他
種
個
種
子。
故
云:
﹁
若
不
說
法
度
眾
生,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7

二
者、
被
殺
眾
生
業
報
所
感,
難
逃
脫
故。
若
人
皆
一
者、
作
業
之
人,
縱
叫
因
果,
限
于
術
業,
難
改
故。
道
轉
業,
但
轉
得
不
澈
底。
其
不
澈
底
之
故
有
二:
屠
戶
已
殺
死
的
牲
畜
亡
靈。
然
總
算
明
因
果,
知
天
聞
牲
畜
管
理
處
處
長
發
心
開
追
悼
會,
超
度
命,
使
惑
業
不
起。
但
我
何
以
要
說
此
話
呢?
因
前
說
大
家
要
造
一
個
法
城,
護
持
我
們
的
法
身
慧
之
心,
業
報
自
然
從
重
化
輕,
從
有
化
無
矣。
所
以
惡
業,
當
來
不
受
苦
報。
然
業
無
自
性,
若
發
悔
改
也。
大
家
以
修
行
之
志,
得
成
法
城,
則
現
在
不
造
障
輕
受。
報
障
者,
過
去
生
中
作
業
所
感
之
果
報
之
城
則
能
將
惑
障、
業
障,
護
住
不
起,
並
可
轉
報
譬
如
我
們
大
家
修
行,
即
成
佛
法
之
城。
有
護
法
眾
志
者,
即
大
家
同
心
耳;
成
城
者,
即
得
護
持
也。
世
間
一
切
事
皆
可
眾
志
成
城,
自
然
所
作
皆
辦。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8

縊
即
死。
﹂
太
子
試
之,
果
然。
殺
業
即
如
此
要
還
子
欲
殺
不
能,
故
告
曰:
﹁
可
以
稻
草
加
吾
頸,
一
傷
而
因
果
不
昧,
雖
菩
薩
也
須
還
債。
菩
薩
見
太
之
農
夫
今
菩
薩
是,
稻
桿
中
蟲
今
太
子
是。
雖
誤
知
久
遠
劫
前,
自
為
農
夫
誤
傷
稻
桿
中
一
蟲。
昔
子
欲
殺
之
而
不
得。
菩
薩
以
宿
命
通
觀
過
去
世,
云:
﹁
昔
有
龍
樹
菩
薩,
多
生
持
不
殺
戒,
一
日
太
不
愛
命,
被
殺
以
後,
豈
無
還
報
之
心?
據
該
處
長
佛
乃
能
知
之。
按:
殺
業
果
報
非
報
不
可。
眾
生
無
果
報,
不
受
花
報
餘
報。
至
其
究
竟
報
否?
唯
佛
與
三
種:
一
花
報、
二
果
報、
三
餘
報。
超
度
也
許
只
遭
然
既
知
超
度,
總
可
化
重
為
輕。
我
常
講
果
報
有
命
食
其
肉,
故
冤
魂
不
散,
冤
冤
相
報,
無
有
了
期。
與
其
殺
已
超
度,
不
如
不
殺
不
食。
何
以
故?
殺
其
斷
殺,
豈
不
成
了
淨
佛
國
土。
所
以
我
們
要
曉
得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49

化
為
同
志,
使
成
清
淨
家
庭。
自
己
方
面,
六
識
心
影
響,
回
家
還
要
自
己
用
功。
最
好
將
家
親
眷
屬
身。
諸
位
居
士
一
星
期
來
念
一
次
佛,
不
過
是
個
生,
必
須
大
家
同
志,
以
信
解
行
証,
節
節
守
護
法
今
生,
不
可
今
生
勝
來
生。
﹂
所
以
要
來
生
勝
今
引,
極
樂
世
界
即
現
前。
古
人
云:
﹁
寧
可
來
生
勝
世
界
惡
果
報
障
住
了。
臨
終
阿
彌
陀
佛
自
來
接
時,
造
罪
之
緣
還
少。
我
們
不
造
罪,
自
然
將
娑
婆
今
生
受,
故
生
此
五
濁
熾
盛
之
世。
若
生
於
正
法
知
來
生
事,
今
生
作
者
是。
﹂
你
我
前
生
造
的,
該
世
因
果。
經
云:
﹁
欲
知
前
生
事,
今
生
受
者
是;
欲
苦
故,
今
生
所
受
的
苦
樂
等
報,
皆
前
生
造
的
三
善
道
樂。
你
我
修
行
的
業
障
如
城,
障
不
受
生
死
業
也
是
障。
善
業
障
不
受
惡
道
苦,
惡
業
障
不
受
報,
盜
淫
妄
等
業
障
亦
同。
不
但
惡
業
是
業
障,
善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0

聲
香
味
觸
故。
若
是
修
行
能
了
生
死,
到
不
生
死
之,
爭
名
奪
利;
廣
而
言
之,
爭
奪
財
色
名
食
睡、
色
對
眾
生
分
別
人
我、
鬥
爭、
是
非
之
家
風。
略
而
言
造
去
又
造
到
舊
家
風
上
去
了。
這
個
舊
家
風,
即
是
自
欺。
大
家
造
罪
心
熟,
即
或
已
受
戒
者,
造
來
不
但
不
改,
連
戒
都
不
願
受,
怕
有
拘
束,
那
才
真
不
對,
自
己
不
肯
覺
照
自
己。
還
有,
一
般
人
有
過
念
佛,
一
面
犯
戒。
更
不
要
以
眼
光
去
觀
別
人
的
城,
能
保
住
一
國
人
的
法
身
慧
命。
切
不
可
一
面
城,
能
保
住
一
家
人
法
身
慧
命;
一
國
人
眾
志
成
成
城,
能
保
住
自
己
法
身
慧
命;
一
家
人
眾
志
成
時
正
念,
心
所
自
然
正
念。
自
己
心
王
心
所,
眾
志
故
曰:
﹁
心
所。
﹂
心
王
如
是,
心
所
亦
然。
心
王
常
清
淨
念
﹁
念
佛,
念
法,
念
僧。
﹂
此
念
心
王
所
使,
王
常
念
三
寶,
必
須
常
使
能
起
清
淨
心
所,
即
以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1

從
母
命
而
學
醫,
學
成
後
即
以
醫
病
為
業。
忽
一
學
醫,
一
則
可
以
保
身
家,
一
則
可
以
濟
世。
﹂
吾
孫
說:
﹁
吾
年
幼
喪
父,
母
告
我
曰:
﹁
汝
宜
改
業
當
了
凡
先
生
六
十
歲
生
日
的
那
一
天,
對
他
子
家
聽
聽,
也
很
有
益
的。









于
了
凡
先
生
事
蹟,
雖
是
世
間
法
亦
可
說
與
大
惡
因。
往
日
我
看
了
袁
了
凡
先
生
的
立
命
篇,
關
世
無
漏
因,
也
要
造
世
法
有
漏
善
因,
切
不
可
造
小
乘;
有
漏
有
為
有
善
業、
有
惡
業。
縱
不
能
造
出
點
小
光
也
比
較
造
罪
強。
無
漏
有
為
有
大
乘,
有
淺
的
得
利
小。
挨
著
佛
法
的
邊,
就
要
沾
點
光,
沾
佛
法
深
者
見
深,
淺
者
見
淺。
見
深
的
得
利
大,
見
破
我
法
二
執
圓
成
菩
提








地
風
光,
還
須
精
進
勇
猛,
好
好
念
佛!




本
地
風
光
之
家
風,
那
就
好
了。
大
家
要
修
到
本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2

當
了
凡
先
生
科
舉
時,
道
經
雲
谷
山,
見
有
祥
瑞
云。
















故,
得
五
十
三
歲
不
死,
並
有
子
嗣,
果
轉
定
數
云
遇
雲
谷
禪
師,
知
修
善
能
轉
定
業,
由
力
行
善
事
益
信,
凡
事
皆
由
數
定,
百
不
思
想,
氓
心
絕
念。
及
不
可
違。
及
至
應
試,
果
如
其
言,
絲
毫
無
謬。
從
此
壽
五
十
三
歲,
惜
無
子
嗣。
余
即
信
其
言,
知
定
數
速
進
學,
將
考
取
第
幾
名,
官
至
幾
品,
並
算
出
吾
出
而
無
訛
也。
﹂
我
乃
延
道
士
至
家,
道
士
教
余
如
不
嫌
棄
信
吾
之
言,
先
生
一
生
事
業,
均
能
道
士
為
何
能
知
我
為
仕
路
中
人?
﹂
道
士
答
曰:
﹁
答
曰:
﹁
為
遵
母
命,
故
捨
儒
而
學
醫。
並
請
問
道
謂
余
曰:
﹁
先
生
仕
路
中
人,
如
何
不
讀
書?
﹂
吾
士
見
余,
似
有
夙
緣,
相
視
不
捨。
彼
及
走
近,
道
士
日
途
遇
一
孔
姓
道
士,
鶴
髮
童
顏,
驚
為
希
有。
道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3

說
一
番,
並
稱
讚
道
士
之
言,
一
一
皆
靈
驗。
禪
師
一
個
凡
夫。
﹂
了
凡
先
生
將
遇
孔
道
士
經
過,
述
﹁
我
初
以
你
是
一
個
不
尋
常
的
人,
原
來
還
是
有
定,
故
百
不
思
想,
以
是
能
久
坐
也。
﹂
禪
師
曰:
凡
先
生
答
曰:
﹁
我
沒
有
功
夫,
因
為
知
道
凡
事
僧
坐
三
晝
夜。
﹂
因
問
平
日
用
的
什
麼
功
夫?
了
起
坐,
極
稱
讚
曰:
﹁
居
士
誠
為
不
凡,
居
然
陪
山
就
是
﹁
人
到
無
求
品
自
高。
﹂
三
晝
夜
後
禪
師
若
非
了
凡
先
生
百
不
思
想,
何
能
一
坐
數
日?
這
先
生
說:
﹁
我
可
以
陪
之
坐
坐。
﹂
像
這
樣
地
方,
坐
方
可
見,
然
每
一
坐
數
日
而
無
定
也。
﹂
了
凡
登
山
求
見
禪
師。
侍
者
曰:
﹁
禪
師
正
打
坐,
待
起
去
未
來
之
事,
故
人
尊
之
若
活
佛。
了
凡
先
生
遂
人
告
之
曰,
此
雲
谷
山
有
一
雲
谷
禪
師,
能
知
過
之
氣,
有
許
多
男
男
女
女,
往
來
山
中,
問
何
所
為,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4

逐
日
登
記,
久
之
自
能
諸
惡
不
作,
眾
善
奉
行,
是
一
惡
事,
拈
一
黑
豆
于
黃
豆
袋
中,
將
所
行
之
事
置
黑
豆。
行
一
善
事,
拈
一
黃
豆
於
黑
豆
袋
中;
行
個
方
法:
用
兩
個
口
袋
掛
於
胸
前,
一
置
黃
豆
一
出
的
定
業
轉
動。
恐
怕
你
記
不
得,
我
告
知
你
一
說
好
話,
行
好
事,
三
業
精
進,
就
能
把
孔
先
生
算
欲
轉
定
業,
就
要
痛
改
前
非,
極
力
行
善,
存
好
心,
禪
師
開
示
轉
動
定
數
的
方
法。
禪
師
曰:
﹁
汝
若
了
凡
先
生
聽
了
能
轉
數
的
話,
有
領
悟
處,
因
請
常
人。
﹂














是
上
等
人,
亦
非
下
流
人,
就
是
被
數
所
定
的
平
業。
唯
有
非
善
非
惡
的
平
常
人,
為
數
所
局。
你
不
壽;
一
極
善
人,
能
增
延
福
壽,
二
者
皆
能
轉
動
定
有
兩
種
人
的
數
定
不
得:
一
極
惡
人,
能
折
福
短
曰:
﹁
所
以
我
說
你
是
一
個
凡
夫。
要
知
道
世
間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5

是
發
願
力
行
善
事
三
千
樁
以
求
子。
夫
人
想
三
之
有
命,
禪
師
卻
說,
求
則
得
之,
捨
則
失
之。
﹂
于
能
轉
定
業,
茲
已
驗
矣。
吾
初
以
為
求
之
有
道
得
人,
沒
有
兒
子
是
大
憾
事。
據
雲
谷
禪
師
說,
修
福
無
後
為
大。
我
要
出
家,
禪
師
不
允
許。
我
當
在
家
進,
廣
修
善
法。
回
去
對
他
夫
人
說:
﹁
不
孝
有
三,
名
列
第
一。
知
道
由
于
行
善
轉
動
定
業,
益
加
精
話,
就
不
靈
驗
了。
以
前
算
的
考
列
第
三
名,
現
在
去
科
舉,
遵
守
禪
師
訓
言,
力
行
善
事,
孔
先
生
的
給
人
輕
易
剃
度。
了
凡
先
生
沒
有
出
成
家,
仍
然
出
家。
大
凡
具
眼
的
人,
不
是
出
家
的
根
機,
就
不
根
機,
各
有
因
緣,
你
暫
時
做
個
好
人,
來
生
再
來
家。
禪
師
善
能
觀
機,
說
你
這
樣
人,
不
是
出
家
的
了
凡
先
生
聽
禪
師
開
示,
便
皈
依
禪
師,
要
求
出
名
行
功
過
格。
﹂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6

斷
煩
惱。
若
男
若
女、
若
僧
若
俗,
都
不
要
執
著
有
小
的
聖
人,
也
要
破
除
我
見,
而
后
方
能
了
生
死,
聖
人,
超
出
三
界。
要
超
出
三
界,
了
生
脫
死。
當
最
生
學。
再
進
一
步,
應
跟
諸
佛
菩
薩
學。
佛
為
究
竟
你
我
學
佛
法
的
人,
初
步
功
夫,
可
以
跟
了
凡
先
步,
名
不
稱
實。












個
凡
夫,
才
改
名
了
凡。
但
是
他
沒
做
到
了
凡
地
生
到
非
非
想
天,
也
還
是
個
凡
夫。
禪
師
說
他
是
六
道
輪
迴,
色
無
色
界
與
欲
界
同
是
一
天,
即
或
﹂
人
天
福
報,
是
有
漏
之
法,
一
個
欲
界
就
具
有
定
之
數,
所
以
俗
話
說:
﹁
但
行
好
事,
莫
問
前
程。
果
生
一
子。
淺
淺
的
行
世
間
善
事,
尚
能
轉
動
既
曆
書
上
打
一
個
紅
圈。
不
久
三
千
樁
善
事
圓
滿,
善,
以
滿
善
願。
行
一
善
事
或
說
一
句
好
話,
就
在
千
樁
善
事
那
能
做
畢,
遂
亦
發
願
幫
同
其
夫
行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7

變
易
生
死
苦。
變
易
即
是
心
行
變
易,
名
變
易
生
段
生
死,
不
受
胞
胎
之
苦。
再
進
一
步
破
法
執,
了
將
安
附。
﹂
學
佛
法
人,
最
淺
近
是
破
我
執,
了
分
十
使
煩
惱
無
所
寄
託,
古
語
云:
﹁
皮
之
不
存,
毛
苦、
五
陰
熾
盛
苦,
莫
不
因
我
故
有。
設
無
有
我,
則
起,
為
我
故
貪,
為
我
故
瞋,
為
我
故
痴。
生
老
病
死
我
見
証
小
果,
斷
分
段
生
死。
十
使
煩
惱
皆
由
我
殺
他,
所
以
誰
將
我
當
為
我,
即
是
闖
著
鬼。
破
除
邊
是
手,
一
邊
是
弋,
手
��
拿
著
戈,
不
自
殺,
便
要
是
我
此
時
說
話
的
我。
就
﹁
我
﹂
字
分
析
講,
一
某
吃
了
張
某
的
虧,
李
某
吃
了
李
某
的
虧,
並
不
的
虧?
大
家
莫
要
誤
會
﹁
我
﹂
字
所
指
乃
是
張
來
吃
的
虧,
就
是
吃
的
我
的
虧,
何
曾
吃
了
別
人
套。
以
執
我
故,
有
很
多
苦
境
往
頭
上
堆。
無
量
劫
個
我。
祇
這
我
見
一
層,
大
家
都
難
逃
出
這
個
圈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8

善
奉
行。
最
淺
淺
亦
要
學
做
人
之
道,
持
五
戒
行
我
執。
再
不
能
也
要
學
了
凡
先
生,
諸
惡
不
作,
眾
國。
﹂
你
我
學
佛
法
的
人,
不
能
空
法
執,
也
要
空
國
師
說:
﹁
宰
相
呀!
此
時
就
叫
做
漂
墮
羅
剎
鬼
下,
萬
人
之
上,
向
來
驕
慢
成
性,
聞
之
勃
然
變
色。
名
字
喊
了
一
聲。
那
個
宰
相
位
居
極
品,
一
人
之
問
怎
樣
叫
做
漂
墮
羅
剎
鬼
國?
國
師
就
將
宰
相
說,
有
﹁
漂
墮
羅
剎
鬼
國
﹂
句,
就
去
玩
弄
國
師。
嫌
嫉,
然
不
敢
說。
有
一
天
宰
相
看
見
普
門
品
中
稱
國
師,
皇
帝
當
然
常
接
近
他。
有
位
宰
相,
心
生
人
臉
色
不
好,
也
闖
著
我
了。
從
前
有
個
國
師,
既
著,
就
好
像
闖
著
我
了,
當
時
臉
色
就
變
了。
看
見
淺。
最
低
限
度,
也
要
習
空
觀。
不
然
有
人
說
話
闖
是
妙
有。
所
以
說
學
彿
法
者,
深
者
見
深,
淺
者
見
死。
二
死
永
亡,
即
圓
成
菩
提;
空
至
無
可
空
處,
就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59

學
佛
法
總
要
向
自
己
本
身
上
體
會,
才
能
得
受
紙,
不
但
不
能
對
治
習
氣,
還
不
肯
對
治。
所
以
說
上
體
會,
都
在
文
字
上
摸
索,
黑
的
是
字,
白
的
是
﹁
依
文
解
義,
三
世
佛
冤。
﹂
因
不
能
往
自
己
身
性,
總
是
只
講
麻、
繩、
蛇,
不
能
啟
人
道
心。
所
以
說:
譬
如
繩,
遍
計
執
性
譬
如
蛇。
向
來
講
教
者
講
三
三
性
在
喻
上
講,
圓
成
實
性
譬
如
麻,
依
他
起
性
乎
開
了
一
點
竅,
自
有
所
得,
願
與
眾
共
之。


昨
天
講
完
經
以
後,
我
向
本
分
上
會
會,
當
時
似
薰
習,
修
觀
行
功
夫,
則
道
心
易
進,
應
細
心
諦
聽。
為
大
家
講
講。
三
性
義
理
很
是
緊
要,
常
常
如
是
昨
日
講
三
性,
我
於
思
惟
上
得
點
好
處,
所
以
再
三
性















身,
萬
劫
難
復。
說
多
了
打
閒
岔,
還
是
修
行
的
好。
十
善。
不
然
眨
眼
之
間,
人
身
會
失
去
的。
一
失
人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0

不
能
作
緣
覺
皆
因
執
我
之
故。
四
聖
皆
以
不
著
我。
眾
生
不
能
作
佛,
不
能
作
菩
薩,
不
能
作
聲
聞,
並
於
依
他
起
之
身
上
又
起
一
個
執
著,
執
以
為
想
執
著
認
以
為
實。
如
不
知
繩
是
麻
之
假
相
故,
遍
計
執
性,
即
凡
愚
在
依
他
起
之
五
陰
身
上,
妄
是
幻
化
之
相,
觀
相
原
妄,
觀
性
原
真。




因
依
緣
之
所
成。
如
依
麻
及
人
工,
造
成
繩。
其
相
依
他
起
性
即
十
界
中
隨
舉
一
界,
已
成
者
為
依
成
實
性。














地
獄
則
成
地
獄。
一
切
悉
皆
圓
滿
成
就,
故
名
圓
造
菩
薩
則
成
菩
薩,
乃
至
造
天
堂
則
成
天
堂,
造
界
為
依,
能
隨
十
界
造
作
之
緣。
故
造
佛
則
成
佛,
能
成
就
蛇,
即
你
我
分
上
之
本
性,
此
性
與
十
法
圓
成
實
性,
乃
圓
滿
成
就
義,
如
麻
能
成
就
繩,
又
用
的。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1

雖
是
遍
計
本
空,
而
因
果
不
失。






作。
有
了
這
個
我,
就
要
好
衣
服、
好
飲
食、
好
眷
屬,
起
貪
嗔
痴,
造
諸
惡
業,
周
遍
計
度
而
有
種
種
造
眾
生
將
此
色
身
認
為
我,
故
受
我
之
害。
為
我
而
故
曰
三
性
一
際。











相
本
空,
蛇
性
亦
空,
即
知
繩
矣,
知
繩
又
知
麻
矣。
他
起
的
假
相,
就
知
道
圓
成
實
性。
如
知
遍
計
蛇
麻,
三
性
一
際,
凡
愚
安
知。
如
知
四
大
五
蘊
是
依
緣
成
繩,
繩
隨
遍
計
緣
成
蛇。
蛇
不
離
繩,
繩
不
離
如
繩;
性
是
真
我,
如
麻。
遍
計
執
性,
如
麻
隨
人
工
以
故?
圓
成
實
性
即
真
我。
依
他
起
性,
相
是
假
我,
我,
苦
叫
誰
個
受
呢?
其
實
三
性
中
都
有
真
我,
何
假
相
看
不
假,
故
種
種
苦
向
我
頭
上
堆。
若
知
無
為
我;
頂
了
一
個
女
身,
便
認
此
女
身
為
我。
男
女
我
而
成
故。
凡
愚
頂
了
一
個
男
身,
便
執
此
男
身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2

能
破
法
我
執,
執
五
蘊
法
為
實
有,
執
有
身,
故
灰
之
本
體。
聲
聞
人
看
破
了
一
半。
看
破
人
我
執,
不
他
無
性,
就
達
到
本
性。
如
知
道
是
麻,
即
會
歸
繩
得
是
妄,
就
會
到
依
他
起
上。
識
得
遍
計
本
空
依
不
敢
近
之。
眾
生
遍
計
執
我,
無
異
繩
上
計
蛇,
會
翳
眼
見
之
有
蛇
之
相,
復
有
蛇
性,
以
有
毒
性
故,
如
繩
上
絕
對
無
蛇
相,
亦
無
蛇
性。
蛇
性
是
毒
性,
依
教
典
修
學,
則
知
決
定
無
我
相,
亦
無
我
性,
譬
本
來
無
我
上
體
會
看
透
了,
自
然
就
不
造
罪
了。
我
頭
上
堆,
這
就
是
眾
生
的
人
我
執。
大
家
若
在
我
見
牢
不
可
破。
因
為
有
我
故,
一
切
苦
惱
都
往
佛
法
人
亦
看
不
破。
還
不
肯
習
無
我
的
觀
想,
故
了,
亦
不
肯
如
是
修
觀
想。
不
但
世
人
看
不
破,
學
蛇;
就
喻
還
易
懂,
說
到
本
身
上,
就
空
不
了
假
不
你
我
將
法
及
喻
想
想,
身
不
是
我,
如
是
繩
不
是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3

計
之
蛇
無
蛇
性
故。
依
他
之
繩,
無
繩
性
故。
圓
成
故。
圓
成
為
實
有,
全
體
即
麻
故。
言
三
無
性
者,
遍
雖
妄
有,
蛇
不
離
麻
故。
依
他
為
假
有,
繩
不
離
麻
三
性
又
名
三
無
性,
三
性
一
際。
言
三
性
者,
遍
計
性
故;
在
眾
生
分
上
一
迷
一
切
迷,
遍
計
執
故。

遍
計
執
性。
在
佛
分
上
一
真
一
切
真,
證
圓
成
實
成。
依
他
起
性,
隨
遍
計
之
緣
而
不
障
礙,
是
圓
成
性,
故
能
隨
緣,
隨
依
他
之
緣,
使
菩
薩
行
成,
是
圓
依
他
起
者,
依
法
性
起
也。
諸
佛
菩
薩
證
圓
成
實
上
起
作
用,
修
幻
化
行,
成
幻
化
佛,
度
幻
化
眾
生。
化
相
上
認
性,
知
皆
為
真
性
隨
緣,
故
於
依
他
起
有
是
假
有,
無
非
因
緣
和
合
幻
化
之
相。
能
於
幻
幻
化
行,
恐
被
所
染
也。
諸
佛
菩
薩
知
四
大
五
蘊
出
三
界。
執
有
五
蘊
法
故,
不
敢
在
生
死
海
中
行
身,
執
有
心,
故
泯
智,
知
無
我,
故
能
了
生
脫
死,
超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4

念
佛
法
門













深
利
益
無
窮,
期
各
勉
之。








處
縱
得
不
著,
淺
淺
的
也
能
得
點
受
用。
由
淺
至
不
能
因
我
起
煩
惱。
如
是
著
力
行
去,
深
深
的
好
會。
觀
行
純
熟,
知
本
無
我,
就
不
能
在
我
上
造
罪,
知
而
非
証
知。
宜
在
此
解
知
上
修
觀,
往
自
身
上
破
情
計
之
我,
亦
不
肯
對
治。
其
已
知
者,
亦
是
解
計
是
蛇,
依
他
繩,
圓
成
是
麻。
愚
人
不
知,
故
不
能
繩,
亦
未
離
麻,
即
不
離
自
性
也。
是
智
人
才
知
遍
三
性
一
際,
知
遍
計
所
執
蛇
未
離
麻。
依
他
起
之
若
說
圓
成
便
是
圓
成,
又
何
必
修
行。




則
應
燒
口。
眾
生
說
圓
成,
亦
如
說
火,
為
言
語
相。
說
火,
存
火
之
名,
而
無
火
之
實。
若
實
有
者,
說
火
說
是
名
詞?
以
祇
解
說,
不
能
親
證
故。
譬
如
口
中
二
字
是
名
詞
故。
圓
成
實
性
何
以
在
眾
生
分
上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5

邊
觀
相,
一
邊
持
名。
觀
想
念
亦
是
一
邊
觀
想,
一
念,
實
相
念
是
別。
因
為
觀
相
念
必
須
兼
持
名,
一
于
中
有
總
有
別,
持
名
念
佛
是
總,
觀
相
念,
觀
想
你
們
念
佛,
現
在
來
摸
念
佛
法
門,
有
四
種
念
佛,
沒
摸
到
馬
身
上,
牛
身
上
去。







若
尾、
若
腿、
若
腹、
若
鼻、
若
耳,
總
算
摸
的
是
象,
還
體
佛
法,
就
是
摸
著
的
全
身。
然
無
論
摸
著
象
的
學
了
一
點,
就
是
摸
著
象
的
一
部
分。
若
通
達
全
整
個
佛
法,
盲
者
即
吾
輩
學
佛
法
之
人,
依
教
典
者,
謂
象
如
瓢;
于
是
群
起
爭
論,
各
執
一
說。
象
喻
謂
象
如
筲
箕;
摸
象
鼻
者,
謂
象
如
碓
嘴;
摸
象
耳
象
如
掃
帚;
摸
象
腿
者,
謂
象
為
柱
頭;
摸
象
腹
者,
瞎
子,
王
以
象
令
眾
辨
象
之
形。
有
摸
象
尾
者,
謂
叫
盲
人
摸
象
呢?
有
一
國
王,
其
宰
輔
大
臣
都
是
講
起
學
佛
法,
我
們
都
是
﹁
盲
人
摸
象。
﹂
怎
麼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6

也
就
是
功
夫
落
堂
的
人。
怎
樣
叫
落
堂
呢?
打
個
想
一
直
觀
想,
那
是
有
功
夫
的
人,
才
能
不
打
失,
一
門,
只
向
這
一
門
上
用
功。
觀
相
一
直
觀
相,
觀
那
樣
用
用,
功
夫
即
不
能
純。
功
夫
用
好
的,
摸
著
個
種
子
發
現,
就
這
樣
用
用,
那
個
種
子
發
現,
又
相
應。
無
論
那
一
種
念
都
要
一
門
深
入。
如
果
這
緣
發
動。
功
夫
不
得
力,
是
與
過
去
所
修
善
根
不
得
力,
就
是
過
去
生
中
八
識
田
中
落
下
影
子,
遇
自
己
的
善
根,
觸
著
因
緣,
如
法
修
學。
功
夫
用
的
那
種
應
自
己
的
機,
即
用
那
一
法
念,
這
是
關
于
人,
終
日
念
佛,
卻
未
念
著
一
句
佛。
大
家
要
審
察
有
別,
然
而
總
不
礙
別,
別
不
礙
總。
不
會
用
功
的
教
修
止
觀,
非
念
佛
法
門。
四
種
念
佛,
雖
說
有
總
名。
倘
若
觀
相,
觀
想,
觀
實
相,
而
不
持
名,
則
是
依
邊
持
名。
實
相
念
佛
亦
是
一
邊
觀
實
相,
一
邊
持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7

說
功
夫
落
堂
不
走
作,
舂
碓
不
離
臼
窩;
又
如
簷
故,
或
放
下
念,
或
提
起
念
皆
可。
放
下
念
即
如
上
念
法
就
不
同
了。
因
能
知
心
佛
不
二
觀
實
相
理
話
是
對
初
發
心
人
說
的。
若
是
已
開
圓
解
之
人,
念,
句
句
落
于
自
心,
即
是
在
理
上
落
堂
了。
此
種
恰
恰
落
在
我
們
心
中。
久
而
久
之,
漸
能
不
念
而
是
念
自
心
之
佛。
提
起
一
句
阿
彌
陀
佛
念
下
去,
碓
恰
恰
落
在
碓
窩
中。
我
們
念
佛
時
起
觀
照,
則
一
天
天
的
念
念
相
繼,
一
句
句
接
著
念
佛,
如
舂
光
還
照
燈。
一
念
如
是,
念
念
皆
如
是。
一
枝
枝
香,
念,
還
落
心
中。
以
始
覺
智,
念
本
覺
理。
如
燈
發
光,
事
相
上
的
落
堂。
再
講
無
相
的
落
堂
是
從
心
起
殿,
是
身
未
落
堂;
已
在
大
殿,
是
為
落
堂。
此
是
說
外,
其
餘
的
時
間,
均
要
在
殿
上。
假
設
藉
故
不
上
譬
喻,
譬
如
在
打
七
中,
除
過
齋
堂,
上
架
房,
養
息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8

稱
法
界
理
體,
即
教
典
所
說
以
如
如
智
契
如
如
光
相
始
現,
方
能
照
物。
倘
我
們
以
稱
法
界
智
觀
時,
只
現
波
相,
不
現
水
之
光
相,
澄
清
之
後,
水
之
是
光,
有
光
就
能
照
大
圓
鏡
之
體。
如
水
有
波
浪
光
發
現。
不
怕
六
根
黑
闇,
只
要
得
定
發
慧。
慧
就
定
發
慧。
因
得
定
則
六
根
不
隨
六
塵
轉,
故
得
慧
初
步
須
自
戒
起,
戒
不
染
六
塵
故。
由
戒
生
定,
由
則
光
明
不
顯。
欲
去
無
明,
當
起
觀
行,
切
實
行
去。
雜
渾
亂,
致
性
光
不
清
故。
有
無
明
則
黑
闇,
黑
闇
時,
智
光
不
易
顯
現,
因
有
無
明
煩
惱
的
隔
閡,
夾
則
千
觀
萬
觀
是
一
觀,
千
念
萬
念
是
一
念。
初
修
是
一
念,
即
稱
性
圓
遍
法
界。
能
如
是
念
佛
修
觀,
稱
法
界
理。
以
大
圓
鏡
智
光,
照
大
圓
鏡
本
體,
如
起
念
者
即
于
念
佛
時
作
觀
想,
以
稱
法
界
智,
照
前
滴
水,
久
能
穿
石。
單
祇
一
念,
即
可
成
辦。
又
提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69

楞
嚴
經
云:
﹁
想
則
高
升,
情
則
下
墮。
﹂
情
重
想
是
觀
想。
又
者
觀
想
之
想
與
情
想
之
想
有
別。
故
念
遍
法
界。
所
以
是
開
圓
解
的
人,
方
能
稱
性
如
提
起
正
念,
以
充
塞
虛
空
遍
滿
法
界
智
修
觀,
即
是
多
事
了,
以
妄
念
本
空
故。
在
起
觀
想
時,
即
是
外
訶
責,
提
起
正
念,
即
是
責。
如
令
起
心
自
責,
就
要
內
心
痛
責,
並
懺
悔
業
障。
所
言
責
者,
並
非
另
進
步
了
許
多。
妄
想
心
起
了
即
是
與
道
不
相
應,
一
會
功,
雖
然
自
己
覺
得
未
得
力,
無
形
中
不
知
功
夫
是
有
一
定
層
次
的,
如
天
上
到
地
下。
用
了
解
冰
消。














用
功?
莫
令
妄
想
打
成
片,
識
得
是
妄,
妄
想
即
瓦
時,
心
如
跑
了,
要
識
得,
勿
隨
妄
想
跑。
怎
麼
叫
做
如
無
二
如。
法
身
慧
命
原
是
一
個。
大
家
在
用
功
理,
本
無
二
相。
祇
為
無
明
所
隔,
設
無
無
明,
即
一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0

上
觀,
此
觀
想
亦
屬
于
墮,
但
非
墮
于
三
途,
而
是
收
小,
乃
是
藉
緣
發
現。
所
以
要
一
念
一
念
向
心
辦。
吾
人
之
心,
擺
在
面
前,
非
將
充
塞
虛
空
之
心
陀
佛
萬
德
洪
名,
如
舂
碓
如
滴
水,
久
之
定
能
成
你
我
用
功
也
須
專
注
于
一
境,
只
念
南
無
阿
彌
如
一
子,
情
乃
轉
成
慈
悲。








注
一
境,
諸
佛
多
情,
是
平
等
情
愛
一
切
眾
生
猶
之
情。
凡
夫
著
五
欲
中,
于
想
情
人
之
情
都
是
專
菩
薩
分
上,
多
情
是
佛
心,
非
同
染
心
專
注
一
境
欲
而
著
淫
欲,
必
定
下
墜。
但
如
將
情
安
在
諸
佛
的。
如
在
三
毒
上
情
重,
想
飲
食
而
著
飲
食,
想
淫
想
久
了
定
生
佛
國。
又
者
情
亦
如
是,
好
壞
對
待
若
想
佛
法,
就
不
怕
重,
越
想
越
好,
只
怕
不
肯
想,
要
看
怎
麼
想
法。
想
五
欲
等
必
墮
三
途,
故
應
輕,
輕,
故
情
墮
想
升。
然
事
事
皆
有
一
面
好
一
面
壞,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1

說
念
的
方
法。
只
要
肯
發
真
實
心
念,
必
得
利
益。
知
法
而
不
能
用。
恐
有
能
用
而
不
知
者,
所
以
說
不
出
家,
未
必
能
念
佛,
晚
學
業
障
深
重,
知
念
佛
著
打
混,
即
或
心
不
念
佛,
口
中
不
能
不
念。
要
是
是
賠
了
本
往
後
算
呢?
就
像
晚
學
出
家
以
來
隨
愈
賺
錢
愈
要
賺
錢,
就
是
賺
了
錢
往
前
算。
如
何
賠
了
本
往
後
算。
功
夫
得
了
力,
好
像
做
生
意
的,
一
句
佛。
可
似
譬
如
做
生
意
的,
賺
了
錢
往
前
算,
放
下
念,
又
不
能
提
起
念,
雖
終
日
念,
亦
念
不
著
所
以
說
放
下
念,
或
提
起
念,
都
是
一
樣。
若
不
能
虛
空
之
大;
提
起
念,
念
遍
法
界,
不
礙
專
念
一
境。
得,
提
起
念
亦
得。
放
下
念,
專
念
念
佛,
不
礙
充
塞
慧
即
窮
證
法
界
矣。
總
之
大
家
用
功,
放
下
念
亦
持
名,
亦
不
為
劣。
念
好
了
必
得
定。
由
定
生
慧,
有
墮
于
充
虛
空
遍
法
界
之
上。
如
不
善
觀
即
老
實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2

轉
念
糊
塗,
應
再
參。
故
此
稱
為
用
功,
無
始
來
未
佛
時
明
白,
轉
念
時
糊
塗,
應
再
念;
參
禪
時
明
白,
糊
塗
了。
總
是
心
被
境
轉,
但
應
如
何
對
治?
既
念
心
難
明。
如
念
佛
的
時
候,
似
有
明
白
意,
轉
念
又
習
觀、
念
佛、
持
咒,
皆
為
明
心。
天
天
想
明
心,
就
是
境
轉。
境
有
種
種,
故
說
法
有
種
種。
佛
法
中
參
禪、
白
即
成
種
種
法。
種
種
法
者
是
眾
生
境
界,
心
被
常
講
佛
法
是
心
法,
要
明
白
的
才
是
心
法,
不
明
打
得
妄
想
死,
救
得
法
身
活







了
生
死,
必
須
向
深
一
步
處
下
手。





要
說
到
種
善
根,
則
又
不
可
思
議。
但
是
大
家
欲
佛
道。
﹂
單
合
掌,
小
低
頭,
就
種
成
佛
之
因。
所
以
人
散
亂
心,
入
于
塔
廟
中,
一
稱
南
無
佛,
終
能
成
不
能
了
生
死,
不
能
感
應
道
交。
法
華
經
云:
﹁
若
雖
說
不
會
用
功,
念
之
無
用,
是
說
不
能
得
三
昧,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3

與
六
凡
法
界
眾
生,
皆
未
來
佛
也。
而
三
乘
六
凡,
佛
也。
究
竟
誰
是
未
來
的
佛
呢?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過
去
佛
也;
現
坐
道
場
說
法
如
彌
陀
等
者,
現
在
真
證
得
者
說。
成
佛
度
生
已
涅
槃,
如
釋
迦
等
者,
世
佛,
同
共
一
法
身。
﹂
故
曰
能
一。
此
就
反
妄
歸
體,
即
大
方
廣
之
大
字,
故
華
嚴
經
云:
﹁
十
方
三
一
能
多。
上
至
諸
佛,
下
至
軟
動
含
靈,
皆
同
一
心
如
前
所
講,
大
方
廣
即
心
法,
此
心
非
一
非
多,
能
依
教
修
觀,
學
時
須
解,
觀
起
解
絕。





﹁
方
便
有
多
門,
歸
元
無
二
路。
﹂
學
教
之
人,
要
絕。
咒
不
可
解,
亦
成
解
絕。
皆
變
名
不
變
義。
故
曰:
立
文
字,
念
佛
亦
稱
深
妙
禪。
習
觀
亦
當
行
起
解
持
咒
修
觀,
亦
復
如
是。
參
禪
雖
稱
教
外
別
傳,
不
糊
塗,
如
火
石
一
樣,
敲
一
下,
亮
一
下。
參
禪,
念
佛
用
此
功,
故
常
糊
塗。
今
不
用
功,
盡
未
來
際,
還
是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4

拜
佛
念
佛
皆
是
用
功
之
法,
心
粗
之
人
用
不
到
何
彼
此
而
不
平
等
耶?
故
要
用
反
妄
之
功。


與
反
妄,
各
有
淺
深,
故
曰
能
多。
若
一
念
不
動,
有
真
者
三
乘
也。
未
反
妄
而
增
長
者
六
凡
也。
增
妄
念
一
動,
即
夾
雜
無
明
貪
愛。
反
妄
尚
未
究
竟
歸
中,
即
有
無
明
貪
愛,
無
明
為
父,
貪
愛
為
母。
眾
生
念
即
乖。
無
始
最
初,
一
念
動
即
父
母
生。
此
一
念
是
減
損
謗,
說
多
是
增
益
謗。
所
謂
開
口
便
錯,
動
念
未
動
前,
又
曰
父
母
未
生
前;
剋
其
本
體,
說
一
同
者,
習
慣
性
也,
故
曰
能
多。
非
一
非
多
者,
謂
一
同
一
人
道
男
性
剛,
而
女
性
柔
耶?
須
知
各
各
不
各
不
同?
聲
聞
有
聲
聞
性,
緣
覺
有
緣
覺
性,
乃
至
既
無
二
無
別,
為
何
佛
是
佛
界,
九
界
是
九
界,
各
修
遲
精
進
而
遲
成
佛,
不
修
則
終
不
成。
其
心
體
九
法
界
眾
生,
皆
以
早
修
早
精
進
而
早
成
佛,
遲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5

他,
是
習
慣
性,
要
是
空
此
二
性
歸
到
一
念
未
動
眾
生;
所
禮,
是
佛;
能
禮
所
禮
有
彼
有
此,
有
自
有
無
窮
盡,
弟
子
禮
拜
亦
如
是。
﹂
能
禮,
是
我
這
個
學
於
後
加
了
二
句,
成
為
八
句
頌:
﹁
彌
陀
如
來
影
現
中。
若
普
禮,
即
改
為
諸
佛
如
來
影
現
中。
晚
阿
彌
陀
佛
者,
若
禮
釋
迦
佛,
可
改
為
釋
迦
如
來
身
影
現
如
來
前,
頭
面
接
足
皈
命
禮。
﹂
此
為
禮
思
議,
我
此
道
場
如
帝
珠,
彌
陀
如
來
影
現
中,
我
應
常
觀
想:
﹁
能
禮
所
禮
性
空
寂,
感
應
道
交
難
生
西
方;
得
實
之
利,
生
常
寂
光。
拜
佛
有
六
句
頌,
則
無
處
不
遍,
不
生
而
生,
生
即
無
生。
得
權
之
利,
億
佛
土;
約
實
說,
求
生
常
寂
光
淨
土。
常
寂
光
土
約
權
說,
求
生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距
此
世
界
十
萬
向
心
上
用
功,
大
家
念
佛
拜
佛
是
淨
土
本
分
事。
心
上
去,
細
心
人
拜
佛
是
向
心
上
用
功,
念
佛
也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6

多
珠
亦
多,
珠
珠
各
攝
森
羅
萬
象,
而
互
攝
互
融。
天
以
網
張
空
而
為
莊
嚴,
網
孔
有
摩
尼
寶
珠。
孔
場;
約
理
說,
我
轉
一
心
即
是
道
場。
帝
珠
者,
帝
釋
用
心
處,
是
我
之
心
地。
約
事
說,
此
地
是
行
道
之
眾
生
心,
豈
非
難
思
議
之
事?
我
此
道
場
即
我
這
即
能
與
佛
感
應
道
交。
眾
生
心
成
佛
心,
佛
心
同
心
無
雜
念
妄
想。
因
佛
心
無
念,
以
無
妄
念
之
心,
性,
即
是
感
應
道
交。
能
所
未
忘
必
須
懇
禱
至
誠,
生
三
無
差
別。
現
拜
佛
時,
要
忘
能
忘
所,
會
歸
真
心,
謂
感
應
道
交,
我
心
與
佛
心
相
印,
則
心
佛
眾
有
叩
斯
鳴。
心
不
在
焉,
叩
破
頭
也
不
應。
以
心
印
相,
故
空
寂。
眾
生
能
感
佛
才
應,
佛
如
宏
鐘
在
架,
性。
打
破
了
習
慣
性,
才
顯
性
種
性,
實
性
無
彼
此
成
一
片,
眾
生
與
佛
皆
無
性,
無
性
之
性
是
謂
實
前,
那
有
差
別
呢?
我
們
要
將
眾
生
性
與
佛
性
打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7

變,
我
身
現
於
如
來
前,
如
來
多
故,
我
身
亦
多。
如
觀
行
變
成
妙
有
影
相,
影
相
與
質
礙
身
隨
心
轉
中。
我
身
影
現
如
來
前,
我
身
雖
是
質
礙
身,
現
隨
現
心
地
中;
說
地
方
是
道
場,
即
現
現
前
一
切
物
不
來,
彌
陀
法
身
亦
復
如
是。
說
心
地
是
道
場,
即
來
亦
多。
千
江
有
水
千
江
月,
而
月
在
天
上,
無
目
相,
如
來
色
相
影
現
於
帝
珠
之
中。
帝
珠
多
故,
如
身
也,
法
身
是
色
身
之
體,
此
真
空
體
不
礙
妙
有
切
轉。
若
不
轉
境,
一
一
皆
是
障
礙
相。
彌
陀
身,
法
境,
即
同
如
來;
心
被
境
轉,
便
是
眾
生。
﹂
一
轉
一
至
一
毛
一
塵
皆
轉
成
光
明
藏,
故
云:
﹁
心
能
轉
是
光
明
故,
無
法
不
具。
現
前
大
小
長
短
方
圓
乃
如
帝
珠,
所
有
香
爐
蠟
台,
一
切
萬
物,
全
相
皆
空,
朗
朗,
無
法
不
具。
若
約
地
方,
則
我
之
拜
佛
地
亦
我
此
心
地
如
摩
尼
寶
珠
一
樣,
無
所
不
攝,
明
明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8

人
敵,
打
死
萬
種
妄
念,
許
你
正
念
一
人
救
得
活。
得
力,
不
現
前
即
不
得
力,
修
行
人
如
一
人
與
萬
恐
怕
一
時
現
前,
一
時
又
不
現
前。
觀
行
現
前
即
諸
位
拜
佛
時
有
此
觀
行
沒
有?
沒
有
應
學。
即
有,
見
等
四
見
之
壽
者
見
也。








者,
命
即
性
命
也,
即
壽
者
見
也,
皈
即
棄
也,
棄
我
不
成,
多
拜
能
抵
一
拜
也
不
成
者
有
的
是。
皈
命
行,
才
知
所
說
不
虛。
不
會
拜
者,
恐
怕
不
但
一
拜
不
信,
以
為
這
老
漢
欺
人。
後
來
以
六
句
頌
修
觀
﹁
你
雖
多
拜,
恐
怕
不
及
會
拜
者
一
拜。
﹂
我
初
摩
和
尚
見
我
歡
喜
拜,
笑
我
盲
修
瞎
練,
謂
我
云:
行
拜
一
拜
即
成
多
拜。
我
在
武
昌
參
學
時,
我
羯
接
佛
足。
以
我
影
現
多
身,
禮
我
影
現
多
佛。
用
觀
生
拜
妙
有
之
佛。
頭
面
接
足,
即
五
體
投
地,
以
手
來
身
是
影
相,
我
身
亦
是
影
相,
此
乃
以
妙
有
眾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79

此
用
功,
用
得
上
是
自
己
之
善
根
為
因,
功
夫
為
心
念。
我
心
即
專
注,
則
忘
一
切,
只
有
佛
現
前。
如
萬
物
微
塵
中。
我
心
專
注
如
來
前,
懇
切
至
誠
一
心
彌
陀
影
現
中,
乃
至
影
現
香
爐
中,
蠟
台
一
切
空
遍
滿
法
界。
我
此
唯
心
道
場
如
帝
珠,
所
念
唯
生
心
中
佛,
彌
陀
印
在
眾
生
心
中。
此
心
充
塞
虛
心
佛
眾
生
三
無
差
別,
即
感
應
道
交。
眾
生
念
眾
所
念
性
空
寂,
習
種
性
空,
性
種
性
顯。
以
心
印
心,
盡,
即
拜
一
拜
亦
無
窮
盡,
念
佛
亦
應
如
是。
能
念
彌
陀
既
多,
我
身
亦
隨
之
多。
不
說
拜
多
是
無
窮
遍
十
方,
弟
子
禮
拜
亦
如
是。
但
約
拜
佛
之
用
說,
亦
無
窮
盡,
廣
也。
大
方
廣,
一
一
皆
豎
窮
三
際,
橫
盡,
方
也。
約
化
身
說,
相
大
故
用
亦
大,
故
化
身
用
約
報
身
說,
體
大
故
相
也
大,
故
報
身
相
亦
無
窮
彌
陀
如
來
無
窮
盡,
約
法
身
說,
法
身
無
邊,
大
也;

▲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

 

80

得
成
佛
的。
南
無
阿
彌
陀
佛。







就
怕
用
功
不
切,
切
則
總
有
一
天
打
死
妄
想
而
諸
佛
已
成
佛。
打
得
妄
想
死,
救
得
法
身
活。
我
等
打
不
死,
才
說
眾
生
能
成
佛;
妄
念
打
得
死,
才
說
不
死
的,
妄
念
是
究
竟
打
得
死
的。
何
以
故?
正
念
互
起,
如
一
人
與
萬
人
敵,
可
是
正
念
是
究
竟
打
夫
深,
杵
頭
磨
成
繡
花
針。
﹂
雖
說
正
念
與
妄
念
念,
當
下
即
是
妄
想
的
舊
家
風。
俗
云:
﹁
要
得
功
打
不
掉,
即
停
住
不
打,
念
佛
念
不
上,
即
停
著
不
奈
妄
想
何,
還
要
再
拜,
此
則
名
為
用
功。
若
邪
念
勝
業
力。
正
念
打
不
過
邪
念,
還
要
再
打。
拜
時
不
緣;
用
不
上
是
自
己
之
業
障,
用
不
上
則
道
力
不

▲

慈舟法師開示錄第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