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丁
一


敘
本
緣










丙
四


功
德
勝
力
以
流
通






品
第
中,
則
居
第
二
十
七。








王
本
事
品。
在
稟
命
流
通
中,
為
第
四
節;
在
全
經
力。
以
所
敘
皆
王
前
世
本
因
之
事,
故
曰
妙
莊
嚴
正
見。
本
品
敘
此,
既
顯
善
友
之
力,
亦
顯
是
經
之
力,
得
以
往
聽
法
華,
重
識
本
心,
卒
捨
外
道
仍
住
佛
法。
賴
其
王
夫
人
及
二
王
子
善
知
識
勝
緣
之
夙
具
善
根,
中
經
一
世
著
於
邪
見,
幾
不
能
復
聞
妙
莊
嚴
王、
即
釋
尊
時
華
德
菩
薩
遠
劫
之
前
身,
妙
莊
嚴
王
本
事
品
第
二
十
七






民
國
十
年
秋
在
北
京









太
虛
大
師
講
述











︵
妙
莊
嚴
王
本
事
品
第
二
十
七
︶




法
華
經
講
演
錄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2

戊
二


廣
明
由
緒









名
為
淨。














轉
變
王
之
邪
見,
化
染
為
淨,
故
其
果
德
之
號
均
嚴
王。
夫
人
及
二
子,
不
昧
於
本
來
清
淨
心,
并
能
增
上
福
德
以
為
莊
嚴,
故
得
王
位
果
報,
稱
妙
莊
有
一
國
王,
其
名
為
妙
莊
嚴
也。
彼
王
宿
因
中,
修
妙
莊
嚴,
謂
在
雲
雷
音
宿
王
華
智
佛
法
時
代
中,
此
標
舉
佛
世
及
菩
薩
父
子。
彼
佛
法
中
有
王
名
淨
眼。















其
王
夫
人
名
曰
淨
德,
有
二
子:
一
名
淨
藏,
二
名
明
莊
嚴,
劫
名
喜
見。
彼
佛
法
中,
有
王
名
妙
莊
嚴,
智,
多
陀
阿
伽
度、
阿
羅
訶、
三
藐
三
佛
陀,
國
名
光
不
可
思
議
阿
僧
祇
劫,
有
佛
名
雲
雷
音
宿
王
華
爾
時、
佛
告
諸
大
眾:
﹃
乃
往
古
世
過
無
量
無
邊
戊
一


敘
述
時
人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3

所
作
福
祐、
無
所
希
望
為
捨:
此
為
四
無
量
心。
觀
生、
欲
令
解
脫
為
悲,
有
所
饒
益、
歡
喜
無
悔
為
喜,
度
為
七
波
羅
密。
愛
眾
生、
令
得
法
樂
為
慈,
憫
眾
身
也。
方
便
波
羅
密、
為
果
後
之
利
他
智,
合
上
六
昧
等,
顯
為
夙
植
德
本
之
菩
薩
而
示
現
為
王
子
家,
已
具
大
神
通
力,
且
已
久
行
菩
薩
道
得
諸
三
此
明
二
王
子
之
德。
是
時、
二
王
子
尚
未
從
佛
出
嚴
三
昧、
大
威
德
藏
三
昧、
於
此
三
昧
亦
悉
通
達。
三
昧、
淨
光
三
昧、
淨
色
三
昧、
淨
照
明
三
昧、
長
莊
法,
皆
悉
明
了
通
達;
又
得
菩
薩
淨
三
昧、
日
星
宿
方
便
波
羅
密、
慈、
悲、
喜、
捨
乃
至
三
十
七
品
助
道
羅
密、
毗
離
耶
波
羅
密、
禪
波
羅
密、
般
若
波
羅
密、
行
之
道,
所
謂:
檀
波
羅
密、
尸
羅
波
羅
密、
羼
提
波
﹃
是
二
子
有
大
神
力
福
德
智
慧,
久
修
菩
薩
所
己
一


讚
二
子
德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4

何
﹖
此
佛
於
一
切
天
人
眾
中
說
法
華
經,
宜
應
佛
所,
我
等
亦
當
侍
從
親
近、
供
養、
禮
拜,
所
以
者
指
爪
掌
白
言:
﹃
願
母
往
詣
雲
雷
音
宿
王
華
智
說
是
法
華
經。
時
淨
藏、
淨
眼
二
子,
到
母
所,
合
十
爾
時、
彼
佛
欲
引
導
妙
莊
嚴
王
及
愍
念
眾
生
故,
己
二


善
友
引
化









相。
















昧,
皆
其
所
分
別
修
習
諸
法
門
功
用
成
就
之
定
道。
合
為
三
十
七
品
助
道
法。
淨
三
昧
以
下
諸
三
正
思、
正
語、
正
業、
正
命、
正
進、
正
念、
正
定、
為
八
聖
為
五
力。
念、
擇、
進、
喜、
輕
安、
定、
捨、
為
七
覺
支。
正
見、
意
足。
信、
進、
念、
定、
慧、
為
五
根。
此
五
轉
生
功
用,
則
生,
已
生
善
令
長,
為
四
正
勤。
欲、
念、
進、
慧、
為
四
如
念
處。
未
生
惡
令
不
生,
已
生
惡
令
滅,
未
生
善
令
身
不
淨,
觀
受
是
苦,
觀
心
無
常,
觀
法
無
我,
為
四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5

為
大
智
心
增
上,
而
淨
德
則
為
大
慈
心
增
上,
所
非。
苟
非
夙
具
清
淨
本
因,
何
足
以
知
此?
顯
二
子
外
道,
心
不
清
淨,
深
知
其
著
於
婆
羅
門
神
教
之
此
釋
母
令
化
父。
淨
德
獨
憂
念
妙
莊
嚴
王
信
受
﹄。
















變!
若
得
見
者,
心
必
清
淨,
或
聽
我
等
往
至
佛
所
家
﹄。
母
告
子
言:
﹃
汝
等
當
憂
念
汝
父,
為
現
神
指
爪
掌
白
母:
﹃
我
等
是
法
王
子
而
生
此
邪
見
汝
等
應
往
白
父,
與
共
俱
去
﹄。
淨
藏、
淨
眼
合
十
母
告
子
言:
﹃
汝
父
信
受
外
道,
深
著
婆
羅
門
法,
矣。
















本
具
夙
因,
今
當
度
脫,
遂
為
法
華
會
當
機
之
人
宿
王
華
智
佛,
以
欲
引
導
王
故,
特
說
法
華。
顯
王
此
明
時
佛
說
法
導
王,
二
子
啟
母
詣
佛。
雲
雷
音
聽
受
﹄。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6

時
父
見
子
神
力
如
是,
心
大
歡
喜,
得
未
曾
有。
合
大
小
等
事,
皆
神
境
通
十
八
變
所
攝。




王
著
於
邪
見、
心
不
清
淨
也。
涌
虛
空、
出
水
火、
現
此
釋
二
子
現
神
通
行
化。
念
父、
謂
憂
念
妙
莊
嚴
變,
令
其
父
王
心
淨
信
解。








在
地;
入
地
如
水,
履
水
如
地;
現
如
是
等
種
種
神
虛
空
中,
而
復
現
小,
小
復
現
大;
於
空
中
滅
忽
然
身
下
出
火,
身
下
出
水、
身
上
出
火;
或
現
大
身
滿
現
種
種
神
變:
於
虛
空
中
行
住
坐
臥;
身
上
出
水、
於
是
二
子
念
其
父
故,
湧
在
虛
空,
高
七
多
羅
樹,
令
二
子
試
為
之
也。










素
信
神
教,
故
欲
以
示
現
神
通
為
方
便
教
化,
遂
則
將
為
一
切
之
障,
不
聽
我
等
皆
往
佛
所。
以
王
德
以
王
為
家
國
之
長,
若
著
此
邪
見
不
能
信
佛,
謂
本
為
菩
薩、
而
示
現
王
後
宮
女
身
者
是
也。
淨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7

諸
難
亦
難,
願
聽
我
出
家
﹄!
母
即
告
言:
﹃
聽
汝
值,
我
等
隨
佛
學。
如
優
曇
缽
華,
值
佛
復
難
是;
脫
白
母:
﹃
願
母
放
我
等,
出
家
作
沙
門!
諸
佛
甚
難
所
出
家
修
道
﹄!
爾
時、
二
子
欲
重
宣
其
意
以
偈
提
心。
我
等
為
父
已
作
佛
事,
願
母
見
聽,
於
彼
佛
父
王
今
已
信
解,
堪
任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於
是
二
子
從
空
中
下,
到
其
母
所,
合
掌
白
母:
﹃
會,
作
當
機
之
人
矣。










信
子
故
信
子
師,
遂
委
宛
而
入
佛
門,
赴
法
華
之
此
釋
時
王
慕
通
向
佛。
因
信
神
通
故
信
其
子,
因
語
子
言:
﹃
我
今
亦
欲
見
汝
等
師,
可
共
俱
往
﹄。
眾
中
廣
說
法
華
經,
是
我
等
師,
我
是
弟
子
﹄。
父
七
寶
菩
提
樹
下
法
座
上
坐,
於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子
白
言:
﹃
大
王!
彼
雲
雷
音
宿
王
華
智
佛,
今
在
掌
向
子
言:
﹃
汝
等
師
為
是
誰?
誰
之
弟
子
﹄?
二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8

佛
難
得
值,
如
優
曇
缽
羅
華。
又
如
一
眼
之
龜,
值
雲
雷
音
宿
王
華
智
佛
所,
親
近
供
養。
所
以
者
何?
於
是
二
子
白
父
母
言:
﹃
善
哉!
父
母!
願
時
往
詣
也。
















遭
遇
之
美
事,
故
二
子
啟
求
而
淨
德
亦
遂
許
之
言:
值
佛
在
世,
從
佛
出
家,
必
可
成
道,
此
為
甚
難
謂
解
脫
八
難,
既
生
人
道,
復
得
遇
佛
甚
難
也。
總
輪
王
出
世,
始
出
應
瑞,
喻
不
常
有。
脫
諸
難
亦
難,
門、
息
滅
諸
惡,
淨
受
自
在
之
義。
優
曇
缽
華、
值
轉
畢,
兼
勸
當
時
四
眾,
應
於
佛
作
難
遭
之
想
也。
沙
為
二
王
子
者,
今
復
欲
示
現
出
家。
既
示
因
緣
已
定
生
信,
則
度
生
之
佛
事
已
畢。
是
以
昔
日
示
現
上
心。
可
知
以
佛
道
化
人,
但
使
其
確
能
了
解、
決
此
釋
二
子
化
成
修
道。
因
已
信
解,
故
堪
任
發
無
出
家,
所
以
者
何?
佛
難
值
故
﹄。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9

德
夫
人
與
後
宮
采
女
眷
屬
俱,
其
王
二
子
與
四
好
樂
佛
法。
於
是
妙
莊
嚴
王
與
群
臣
眷
屬
俱,
淨
藏。
二
子
如
是
以
方
便
力
善
化
其
父,
令
心
信
解,
其
王
夫
人,
得
諸
佛
集
三
昧,
能
知
諸
佛
秘
密
之
離
諸
惡
趣
三
昧,
欲
令
一
切
眾
生
離
諸
惡
趣
故。
通
達。
淨
藏
菩
薩、
已
於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劫,
通
達
受
持
是
法
華
經。
淨
眼
菩
薩
於
法
華
三
昧
久
已
彼
時,
妙
莊
嚴
王
後
宮
八
萬
四
千
人,
皆
悉
堪
任
宿
福
深
厚,
故
不
可
負
此
難
遭
之
遇
也。



覓
浮
木
之
孔,
甚
言
其
難
值。
今
生
值
佛
法,
皆
由
居
浮
木
之
孔,
始
可
隨
流
飄
渡。
然
以
一
眼
之
龜,
此
釋
子
請
父
母、
及
時
詣
佛。
龜
豈
易
渡
海,
必
匿
時
亦
難
遇
﹄。












母
當
聽
我
等
令
得
出
家。
所
以
者
何?
諸
佛
難
值,
浮
木
孔。
而
我
等
宿
福
深
厚,
生
值
佛
法,
是
故
父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10

嚴
王
於
我
前
合
掌
立
不
﹖
此
王
於
我
法
中
作
音
宿
王
華
智
佛
告
四
眾
言:
﹃
汝
等
見
是
妙
莊
希
有,
端
嚴
殊
特,
成
就
第
一
微
妙
之
色。
時
雲
雷
趺
坐,
放
大
光
明。
爾
時、
妙
莊
嚴
王
作
是
念:
佛
身
中
有
大
寶
床,
敷
百
千
萬
天
衣,
其
上
有
佛
結
跏
百
千
以
散
佛
上。
於
虛
空
中,
化
成
四
柱
寶
臺,
臺
時、
妙
莊
嚴
王
及
其
夫
人,
解
頸
真
珠
瓔
珞,
價
直
爾
時、
彼
佛
為
王
說
法,
示、
教、
利、
喜,
王
大
歡
悅。
爾
應
受
度
脫
之
人
也。










之
因
緣,
今
正
美
滿
成
熟,
盡
是
彼
佛
法
華
會
上
王
子
及
王
夫
人,
悉
久
證
甚
深
三
昧。
顯
此
眷
屬
一
切
佛
功
德。
王
宮
八
萬
四
千
人,
皆
能
持
經。
二
此
釋
王
及
眷
屬、
同
詣
佛
所。
諸
佛
集
三
昧、
謂
集
繞
佛
三
匝,
卻
住
一
面。









萬
二
千
人
俱,
一
時
共
詣
佛
所。
到
已,
頭
面
禮
足,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11

切
淨
功
德
莊
嚴
三
昧,
即
升
虛
空
高
七
多
羅
樹,
歲
常
勤
精
進,
修
行
妙
法
華
經。
過
是
已
後,
得
一
於
佛
法
中
出
家
修
道。
王
出
家
已,
於
八
萬
四
千
其
王
即
時
以
國
付
弟,
與
夫
人、
二
子
并
諸
眷
屬,
己
三


出
家
獲
益









娑
羅
樹
王
佛
等,
為
授
果
記。







始
作
比
丘,
精
勤
修
習
助
佛
道
法,
為
授
因
記。
作
世
善
根,
堪
任
發
無
上
心
者
矣。






始
見
佛,
一
聞
說
法,
即
大
歡
悅,
斯
所
謂
發
起
宿
正
見,
教
以
修
行,
令
獲
利
益,
大
生
歡
喜。
此
時
王
此
釋
時
佛
為
王
說
法
授
記。
示、
教、
利、
喜、
即
開
示
如
是
﹄。














有
無
量
菩
薩
眾
及
無
量
聲
聞,
其
國
平
正,
功
德
樹
王,
國
名
大
光,
劫
名
大
高
王。
其
娑
羅
樹
王
佛,
比
丘,
精
勤
修
習
助
佛
道
法,
當
得
作
佛,
號
娑
羅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12

教、
利、
喜,
令
入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大
王
當
根
故,
世
世
得
善
知
識,
其
善
知
識
能
作
佛
事,
示、
如
是,
如
是!
如
汝
所
言。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種
善
爾
時、
雲
雷
音
宿
王
華
智
佛
告
妙
莊
嚴
王
言:
﹃
切
淨
功
德
莊
嚴
三
昧。









清
淨
及
令
人
清
淨
為
莊
嚴,
盡
得
自
在,
是
為
一
本
具
一
切
淨
功
德,
以
修
習
此
經
故,
即
以
令
自
佛
法
故,
蓋
已
悟
知
善
友
之
增
上
緣
矣。
法
性
體
子
來
生
我
家,
為
作
佛
事
故,
為
轉
我
邪
心
令
住
切
淨
功
德
莊
嚴
三
昧,
發
宿
命
通
之
智。
始
知
二
妙
莊
嚴
王
出
家
以
後,
經
八
萬
四
千
歲
始
證
一
善
根
饒
益
我
故
來
生
我
家
﹄。






世
尊。
此
二
子
者,
是
我
善
知
識,
為
欲
發
起
宿
世
通
變
化
轉
我
邪
心,
令
得
安
住
於
佛
法
中,
得
見
而
白
佛
言:
﹃
世
尊!
此
我
二
子
已
作
佛
事,
以
神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13

如
來
甚
希
有!
以
功
德
智
慧
故,
頂
上
肉
髻
光
明
妙
莊
嚴
王
即
從
虛
空
中
下
而
白
佛
言:
﹃
世
尊!
識
者,
亦
正
當
於
法
華
經
中
求
之
種
之
矣。


生
之
大
善
知
識,
而
眾
生
欲
種
善
根
以
遇
善
知
佛
所
受
持
法
華
經。
由
是
可
知
法
華
經
者,
即
眾
見。
而
所
以
得
成
為
善
知
識
者,
則
又
由
於
無
量
生
令
得
見
佛,
令
發
無
上
心,
令
離
邪
見,
令
住
正
者
互
為
因
緣。
而
善
知
識
所
作
之
佛
事,
皆
為
眾
由
曾
種
善
根,
能
種
善
根
者
即
可
遇
善
知
識,
二
此
釋
時
佛
證
明
善
友
因
緣。
能
遇
善
知
識
者,
皆
持
法
華
經,
愍
念
邪
見
眾
生
令
住
正
見
﹄。


那
由
他
��
何
沙
諸
佛,
親
近
恭
敬,
於
諸
佛
所
受
子
不
﹖
此
二
子
已
曾
供
養
六
十
五
百
千
萬
億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大
王!
汝
見
此
二
知!
善
知
識
者
是
大
因
緣,
所
以
化
導
令
得
見
佛,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14

行
者,
身
心
俱
泰。
王
既
證
知,
故
復
謀
利
大
眾
示
教
理,
所
以
生
善;
戒、
謂
戒
律,
所
以
遮
惡。
如
說
而
故
次
即
嘆
佛
法
有
不
可
思
議
微
妙
功
德。
教、
謂
略
舉
佛
相
數
事
以
為
讚,
蓋
讚
相
即
所
以
讚
佛,
慧
究
竟
者,
始
得
具
足
三
十
二
相,
成
佛
報
身。
王
不
易
形
容
而
力
為
讚
美
之
極
詞。
功
德
圓
滿、
智
此
釋
讚
佛
嘆
法、
永
離
邪
見。
甚
希
有、
未
曾
有,
均
之
心
﹄。
說
是
語
已,
禮
佛
而
出。






日,
不
復
自
隨
心
行,
不
生
邪
見、
憍
慢、
瞋
恚、
諸
惡
思
議
微
妙
功
德,
教
戒
所
行,
安
隱
快
善。
我
從
今
﹃
世
尊!
未
曾
有
也!
如
來
之
法,
具
足
成
就
不
可
萬
億
功
德
已,
於
如
來
前
一
心
合
掌,
復
白
佛
言:
﹄。
爾
時、
妙
莊
嚴
王
讚
歎
佛
如
是
等
無
量
百
千
月,
齒
白
齊
密
常
有
光
明,
脣
色
赤
好
如
頻
婆
果
顯
照,
其
眼
長
廣
而
紺
青
色,
眉
間
毫
相
白
如
珂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15

佛
說
是
妙
莊
嚴
王
本
事
品
時,
八
萬
四
千
人
遠
丁
四


結
勝
益










者,
一
切
世
間
諸
天
人
民
亦
應
禮
拜
﹄。



可
思
議
諸
善
功
德。
若
有
人
識
是
二
菩
薩
名
字
於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諸
佛
所
植
眾
德
本,
成
就
不
﹃
是
藥
王、
藥
上
菩
薩,
成
就
如
此
諸
大
功
德,
已
丁
三


勸
歸
禮










是。
















於
彼
中
生。
其
二
子
者,
今
藥
王
菩
薩、
藥
上
菩
薩
莊
嚴
相
菩
薩
是。
哀
愍
妙
莊
嚴
王
及
諸
眷
屬
故,
﹖
今
華
德
菩
薩
是。
其
淨
德
夫
人,
今
佛
前
光
照
佛
告
大
眾:
﹃
於
意
云
何?
妙
莊
嚴
王
豈
異
人
乎
丁
二


會
古
今










業
力
而
行
致
生
諸
惡
也。








現
宣
言,
謂
當
隨
佛
正
法
而
行,
不
當
隨
自
心
之

▲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16

相
之
法
也。













淨,
謂
照
了
一
切
法
悉
皆
空
相,
而
惟
是
一
相
無
就
大
乘
人
言,
為
證
我
法
二
空,
應
證
初
地。
法
眼
遠
塵
離
垢,
就
小
乘
人
言
為
斷
見
惑,
應
得
初
果。
塵
離
垢,
於
諸
法
中
得
法
眼
淨。






▲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