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
藥
樹,
使
聽
其
名
字、
聞
其
氣
味
者,
皆
能
已
疾。
自
在
之
勢
力
為
王。
菩
薩
說
誓
度
生,
願
以
身
化
藥
王
者、
具
去
疾
治
病
之
功
用
為
藥,
有
大
威
德
節,
仍
共
為
五
節
耳。










若
以
囑
累
品
附
於
最
後,
則
與
勸
發
品
合
為
一
合
為
一
節,
妙
莊
嚴
品
為
一
節,
勸
發
品
為
一
節。
品
為
一
節,
妙
音
品
為
一
節,
普
門
品、
陀
羅
尼
品
之
命
以
流
通
此
經
也。
共
有
六
品,
總
分
五
節:
本
累
品
結
之。
自
本
品
以
下,
為
稟
命
流
通,
謂
稟
佛
前
兩
品
為
咐
囑
流
通,
釋
尊
之
說
已
畢,
故
以
囑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第
二
十
三






民
國
十
年
秋
在
北
京









太
虛
大
師
講
述











︵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第
二
十
三
︶




法
華
經
講
演
錄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2

羅、
緊
那
羅、
摩
侯
羅
伽、
人
非
人
等。
又
他
國
土
諸
少
解
說,
諸
天、
龍
神、
夜
叉、
乾
闥
婆、
阿
修
羅、
迦
樓
干
百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難
行
苦
行。
善
哉!
世
尊!
願
云
何
遊
於
娑
婆
世
界?
世
尊!
是
藥
王
菩
薩
有
若
爾
時、
宿
王
華
菩
薩
白
佛
言:
﹃
世
尊!
藥
王
菩
薩
丁
一


宿
王
華
問









丙
一


自
行
苦
行
力
以
流
通





乙
二


稟
命
流
通









一
節,
於
全
經
品
第
中,
則
居
第
二
十
三。



事
以
利
時
會,
故
有
此
品。
於
稟
命
流
通
中
為
第
者、
報
身
之
體
業。
為
敘
藥
王
菩
薩
本
因
修
行
之
雙,
威
神
自
在,
故
為
藥
王。
本
者、
往
古
之
因
由,
事
自
性
清
淨
心
之
妙
藥,
起
煩
惱
之
沈
苛,
勢
力
無
眾
生
一
切
染
心、
與
自
性
清
淨
心
不
相
應,
願
以
具
此
本
願,
故
為
藥
王。
又
以
心
相
言
之,
菩
薩
以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3

寶
樹
莊
嚴,
寶
帳
覆
上,
垂
寶
華
旛,
寶
瓶、
香
罏,
周
生、
阿
修
羅
等、
及
以
諸
難。
地
平
如
掌,
琉
璃
所
成,
菩
薩
壽
命
亦
等。
彼
國
無
有
女
人、
地
獄、
惡
鬼、
畜
七
十
二
恆
河
沙
大
聲
聞
眾;
佛
壽
四
萬
二
千
劫,
人
師、
佛、
世
尊。
其
佛
有
八
十
億
大
菩
薩
摩
訶
薩,
知、
明
行
足、
善
逝、
世
間
解、
無
上
士
調
御
丈
夫、
天
河
沙
劫,
有
佛
號
日
月
淨
明
德
如
來,
應
供、
正
遍
爾
時、
佛
告
宿
王
華
菩
薩:
﹃
乃
往
過
去
無
量
恆
戊
一


敘
稱
古
佛









丁
二


世
尊
委
答









己
身
之
行
也。












化
於
此
世
界。
難
行、
人
所
難
為
之
行,
苦
行、
刻
苦
德
列
名
也。
云
何
遊
於
娑
婆
世
界,
謂
以
何
功
德
宿
王
華,
謂
宿
世
已
來
持
法
華
經,
如
王
自
在,
舉
來
菩
薩,
及
此
聲
聞
眾
聞
皆
歡
喜
﹄。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4

歲
已,
得
現
一
切
色
身
三
昧。







淨
明
德
佛
法
中,
精
進
經
行,
一
心
求
佛,
滿
二
千
﹃
是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菩
薩,
樂
習
苦
行,
於
日
月
己
一


精
進
得
定









戊
二


敘
述
修
行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為
菩
薩
之
別
號。





以
下
更
分
顯
國
土、
臺
榭
之
相,
及
所
說
之
經
法。
修
羅
等
及
以
諸
難,
統
明
無
惡
之
相。
難、
指
八
難。
大
菩
薩
等,
指
佛
眷
屬
而
言。
無
女
人、
三
惡
道、
阿
日
月
淨
明
德、
為
古
佛
之
別
號。
其
佛
有
八
十
億
及
眾
菩
薩、
諸
聲
聞
眾,
說
法
華
經。





以
為
供
養。
爾
時、
彼
佛
為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菩
薩
寶
臺
上,
各
有
百
億
諸
天
作
天
伎
樂,
歌
歎
於
佛
箭
道;
此
諸
寶
樹,
皆
有
菩
薩、
聲
聞
而
坐
其
下。
諸
遍
國
界。
七
寶
為
臺,
一
樹
一
臺,
其
樹
去
臺,
盡
一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5

界
亦
即
為
自
身,
是
為
現
一
切
色
身
三
昧
之
義。
體
上,
普
現
一
切
眾
生
世
界,
而
此
一
切
眾
生
世
相,
即
為
已
得
一
切
平
等
法
身
之
體。
故
在
此
法
之
性。
如
是、
故
無
我
相,
無
人
相,
無
一
切
色
身
之
非
法
身,
則
能
見
者
之
色
身,
自
亦
不
離
於
法
身
非
法
身
所
所
攝。
所
見
一
切
物
之
色
身,
既
無
一
無
一
不
由
法
身
所
現,
即
知
此
一
切
色
身
無
一
地、
草
木、
叢
林、
虛
空、
日
月、
一
切
有
情、
無
情,
即
知
遍
法
界,
若
真
能
證
此
者,
於
其
所
見
之
山
河、
大
切
色
身
三
昧
者,
佛
之
法
身
一
真
常
住,
本
來
圓
著;
亦
稱
正
受,
謂
心
體
圓
明
不
受
一
切
也。
現
一
言
正
定,
或
言
等
持,
謂
心
體
平
等
任
持
無
所
偏
放
逸、
懈
感
之
種
種
煩
惱。
三
昧、
亦
言
三
摩
提,
義
行
者,
必
先
克
治
一
己
之
憂
悲、
貪
欲、
忿
諍、
散
亂、
此
釋
精
進
得
定。
苦
行、
即
刻
苦
己
身
之
行。
真
修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6

﹃
作
是
供
養
已,
從
三
昧
起
而
自
念
言:
我
雖
以
變
現,
故
於
虛
空
中
起
生
神
通、
化
有
華
香
等
事。
此
釋
入
定
起
通。
能
現
一
切
色
身,
即
無
一
不
能
娑
婆
世
界:
以
供
養
佛。









而
下;
又
雨
海
此
岸
栴
檀
之
香:
此
香
六
銖,
價
直
訶
曼
陀
羅
華、
細
末
堅
黑
栴
檀,
滿
虛
空
中
如
雲
﹃
即
時
入
是
三
昧,
於
虛
空
中
雨
曼
陀
羅
華、
摩
此
釋
喜
念
供
養。











供
養
日
月
淨
明
德
佛
及
法
華
經。





一
切
色
身
三
昧,
皆
是
得
聞
法
華
經
力,
我
今
當
﹃
得
此
三
昧
已,
心
大
歡
喜,
即
作
念
言:
我
得
現
己
二


供
養
佛
法









為
能
得
此
三
昧
之
義。









見
破
則
我
相
破,
我
相
破
則
一
切
色
身
相
破,
是
眾
生
以
向
執
己
見,
故
見
各
物
皆
非
己
有,
若
己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7

般
若
相
應,
故
其
報
身
即
等
同
法
身。
此
法
身
既
功
德
言
之:
菩
薩
功
行
圓
滿,
福
德
莊
嚴,
在
在
與
惱
空:
此
就
凡
夫
對
治
惡
見
言
之
也。
更
就
菩
薩
為
一
切
煩
惱
之
所
依
止;
此
見
一
空,
則
一
切
煩
行
以
克
治
我
相
為
本,
我
相
以
身
見
為
本,
身
見
草,
畢
力
迦、
即
丁
香。
捨
身
自
然,
亦
苦
行
之
一。
苦
此
釋
然
身
供
養。
薰
陸、
即
乳
香,
兜
樓
婆、
有
香
之
纏
身,
灌
諸
香
油,
以
神
通
力
願
而
自
然
身。


油
塗
身,
於
日
月
淨
明
德
佛
前,
以
天
寶
衣
而
自
膠
香,
又
飲
薝
蔔
諸
華
香
油;
滿
千
二
百
歲
已,
香
﹃
即
服
諸
香:
栴
檀、
薰
陸、
兜
樓
婆、
畢
力
迦、
沈
水
以
所
得
報
身
為
供
養
之
具。







香
等
事。
重
復
思
惟,
以
此
供
養
為
未
足,
故
更
欲
此
釋
重
思
不
足。
神
力、
謂
神
通
力,
即
上
雨
華、
雨
神
力
供
養
於
佛,
不
如
以
身
供
養。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8

真
法
供
養,
為
彼
妄
心、
妄
業
所
造
有
漏
果
報
之
於
世
界,
是
即
以
供
養
正
法
者
無
養
於
佛,
故
曰
所
修
證
之
福
德
智
慧
光
明
迴
向
於
如
來。
光
照
起
於
妄
想、
妄
見、
妄
境
界
以
為
供
養,
此
則
以
自
此
釋
光
明
遠
照、
諸
佛
同
讚。
常
人
供
養
於
佛,
皆
中
最
尊
最
上,
以
法
供
養
諸
如
來
故
﹂。



施,
亦
所
不
及。
善
男
子!
是
名
第
一
之
施,
於
諸
施
種
種
諸
物
供
養
所
不
能
及。
假
使
國
城、
妻
子
布
塗
香、
天
繒
旛
蓋、
及
海
此
岸
栴
檀
之
香,
如
是
等
名
真
法
供
養
如
來!
若
以
華、
香、
瓔
珞、
燒
香、
末
香、
同
時
讚
言:
﹁
善
哉!
善
哉!
善
男
子!
是
真
精
進!
是
﹃
光
明
遍
照
八
十
億
恆
河
沙
世
界,
其
中
諸
佛
身
迴
向
於
佛,
是
即
然
身
供
養
於
佛
之
義。


是
為
能
自
熾
然
之
義。
然
仍
不
自
滿
足,
以
此
智
具
足
一
切
功
德
之
香,
復
具
足
智
慧
光
明
之
德,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9

此
釋
化
生
說
法。
菩
薩
身
既
然
盡,
重
生
淨
土,
以
世
尊,
為
求
無
上
慧
﹂。









諸
身
三
昧,
勤
行
大
精
進,
捨
所
愛
之
身,
供
養
於
﹁
大
王
今
當
知!
我
經
行
彼
處,
即
時
得
一
切
現
家,
結
跏
趺
坐
忽
然
化
生。
及
為
其
父
而
說
偈
言:
終
之
後,
復
生
日
月
淨
明
德
佛
國
中。
於
淨
德
王
﹃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菩
薩
作
如
是
法
供
養
已,
命
己
三


供
養
舍
利









此
釋
然
身
時
節。











過
是
已
後,
其
身
乃
盡。









﹃
作
是
語
已
而
各
默
然。
其
身
火
然
千
二
百
歲。
尊
最
上
之
施。












除,
無
真
不
顯,
成
就
法
施
波
羅
密,
故
曰
第
一
最
行
法
之
人。
如
是
布
施,
必
能
一
切
捨,
即
無
妄
不
供
養
所
不
能
及
也。
又、
行
此
法
供
養
者,
即
真
能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0

第
十
六
轉
之
大
數,
頻
婆
羅、
為
第
十
八
轉
大
數,
無
礙
辯。
那
由
他、
即
中
土
之
絯。
甄
迦
羅、
為
佛
典
此
釋
白
父
詣
佛。
一
切
眾
生
語
言
陀
羅
尼,
即
四
佛
言:
﹁
世
尊!
世
尊!
猶
故
在
世
﹂。





﹃
爾
時、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菩
薩
說
是
偈
已,
而
白
今
復
還
親
覲
﹂。











讚
佛:
容
顏
甚
奇
妙,
光
明
照
十
方!
我
適
曾
供
養,
多
羅
樹,
往
到
佛
所,
頭
面
禮
足,
合
十
指
爪
以
偈
養
此
佛。
白
已,
即
坐
七
寶
之
臺,
上
升
虛
空
高
七
甄
迦
羅、
頻
婆
羅、
阿
婆
等
偈。
大
王!
我
今
當
還
供
陀
羅
尼,
復
聞
是
法
華
經
八
百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故
現
在。
我
先
供
養
佛
已,
得
解
一
切
眾
生
語
言
﹃
說
是
偈
已
而
白
父
言:
﹁
日
月
淨
明
德
佛
今
眾
生
喜
見
菩
薩
時
捨
身
然
身
之
法
也。



無
女
人
故
為
化
生。
說
法、
謂
說
其
前
劫
為
一
切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1

﹂。
如
是
日
月
淨
明
德
佛
敕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菩
付
囑
汝,
當
令
流
布,
廣
設
供
養,
應
起
若
干
千
塔
給
侍
諸
天,
悉
付
於
汝;
我
滅
度
後
所
有
舍
利,
亦
法,
亦
以
三
千
大
千
七
寶
世
界
諸
寶
樹、
寶
臺
及
及
諸
菩
薩
大
弟
子,
并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生
喜
見
菩
薩:
﹁
善
男
子!
我
以
佛
法
囑
累
於
汝,
施
床
座,
我
於
今
夜
當
般
涅
槃
﹂。
又
敕
一
切
眾
薩:
﹁
善
男
子!
我
涅
槃
時
到,
滅
盡
時
至,
汝
可
安
﹃
爾
時、
日
月
淨
明
德
佛
告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菩
還
覲
也。














分
段。
言
我
適
來
曾
以
然
身
供
養
於
佛,
而
今
復
法
身
為
身,
不
以
劣
報
身
為
身,
故
有
變
易
而
無
養,
此
我
字
指
常
住
無
相
之
法
身
而
言。
菩
薩
以
七
多
羅
樹,
謂
七
個
稷
樹
之
高
量
也。
我
適
曾
供
阿
︵
音
同
觸
ㄔ
ㄨ
ˋ
︶
婆、
為
第
二
十
轉
大
數。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2

舍
利
﹂。
作
是
語
已,
即
於
八
萬
四
千
塔
前,
然
百
﹁
汝
等
當
一
心
念,
我
今
供
養
日
月
淨
明
德
佛
語
諸
菩
薩
大
弟
子
及
天、
龍、
夜
叉
等
一
切
大
眾:
作
是
供
養,
心
猶
未
足,
我
今
當
更
供
養
舍
利。
便
﹃
爾
時、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菩
薩
復
自
念
言:
我
雖
此
釋
起
塔。
□、
草
薪
也。









莊
嚴,
垂
諸
旛
蓋,
懸
眾
寶
鈴。







四
千
寶
瓶,
以
起
八
萬
四
千
塔,
高
三
世
界,
表
剎
佛
身
而
以
燒
之。
火
滅
已
後,
收
取
舍
利,
作
八
萬
懊
惱
戀
慕
於
佛,
即
以
海
此
岸
栴
檀
為
□,
供
養
﹃
爾
時、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菩
薩
見
佛
滅
度,
悲
感
之
人
矣。














尊
最
上
之
布
施
事
業,
悉
以
囑
此
能
荷
擔
佛
法
此
釋
咐
囑
入
滅。
大
施
主
之
功
德
法
財,
及
其
最
薩
已,
於
夜
後
分
入
於
涅
槃。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3

臂
也。
得
佛
金
色
之
身,
金
之
體
性
不
易
毀
變,
喻
者,
但
見
報
身
之
臂,
而
不
見
有
方
便
法
身
之
妙
起
眾
生
利
益。
諸
天
人
眾
見
菩
薩
無
臂
而
憂
惱
又
臂
有
轉
移
及
負
荷
之
義,
今
為
利
他
而
然,
故
莊
嚴
臂,
謂
臂
相
圓
滿,
為
百
福
莊
嚴
之
所
成
就。
此
釋
然
臂
供
養
舍
利、
及
誓
畢
復
得
還
復。
百
福
臂
還
復
如
故
﹂。
作
是
誓
已,
自
然
還
復。



兩
臂,
必
當
得
佛
金
色
之
身。
若
實
不
虛,
令
我
兩
眾
生
喜
見
菩
薩,
於
大
眾
中
立
此
誓
言:
﹁
我
捨
教
化
我
者。
而
今
燒
臂,
身
不
具
足
﹂。
於
時、
一
切
作
是
言:
﹁
此
一
切
眾
生
喜
見
菩
薩,
是
我
等
師,
菩
薩、
天、
人、
阿
修
羅
等,
見
其
無
臂,
憂
惱
悲
哀
而
菩
提
心,
皆
使
得
住
現
一
切
色
身
三
昧。
爾
時、
諸
聲
聞
眾、
無
量
阿
僧
祇
人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福
莊
嚴
臂,
七
萬
二
千
歲
而
以
供
養。
令
無
數
求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4

此
故
有
四
相,
故
多
煩
惱。
能
然
手
指,
則
先
能
捨
身
見
不
忘,
即
我
見
不
忘,
即
我
所
有
見
不
忘,
以
物
而
供
養
者。












城、
妻
子、
及
三
千
大
千
國
土、
山
林、
河
池、
諸
珍
寶
者,
能
然
手
指
乃
至
足
一
指,
供
養
佛
塔,
勝
以
國
王
華!
若
有
發
心
欲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捨
身
布
施,
如
是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數。
宿
喜
見
菩
薩,
豈
異
人
乎?
今
藥
王
菩
薩
是
也。
其
所
佛
告
宿
王
華
菩
薩:
﹃
於
汝
意
云
何?
一
切
眾
生
戊
三


會
成
今
古









此
釋
感
生
瑞
應。











天
得
未
曾
有
﹄。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六
種
震
動,
天
雨
寶
華,
一
切
人
﹃
由
斯
菩
薩
福
德
智
慧
淳
厚
所
致,
當
爾
之
時,
得
佛
之
常
住
法
身、
圓
滿
報
身
也。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5

復
如
是,
於
千
萬
億
種
諸
經
法
中
最
為
照
明。
又
如
眾
星
之
中
月
天
子
最
為
第
一,
此
法
華
經
亦
此
法
華
經
亦
復
如
是,
於
諸
經
中
最
為
其
上。
又
鐵
圍
山、
及
十
寶
山
眾
山
之
中,
須
彌
山
為
第
一,
經
中
最
為
深
大。
又
如
土
山、
黑
山、
小
鐵
圍
山、
大
為
第
一,
此
法
華
經
亦
復
如
是,
於
諸
如
來
所
說
﹃
宿
王
華!
譬
如
一
切
川
流
江
河
諸
水
之
中,
海
此
校
量
經
德
勝
妙。










最
多。















德,
不
如
受
持
此
法
華
經
乃
至
一
四
句
偈
其
福
於
佛,
及
大
菩
薩、
辟
支
佛、
阿
羅
漢,
是
人
所
得
功
﹃
若
復
有
人
以
七
寶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供
養
丁
三


稱
經
妙
德









惱
亦
無
不
斷
矣。











身,
身
見
斷
則
我
見
斷,
我
所
有
見
斷,
而
一
切
煩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6

此
比
喻
經
德
勝
妙。
一
切
凡
夫
人
中
一
段,
應
釋
復
如
是,
諸
經
中
王。










諸
經
法
中
最
為
第
一。
如
佛
為
諸
法
王,
此
經
亦
支
佛
中,
菩
薩
為
第
一。
此
經
亦
復
如
是,
於
一
切
如
是,
於
一
切
眾
生
中
亦
為
第
一。
一
切
聲
聞、
辟
經
法
中
最
為
第
一。
有
能
受
持
是
經
典
者,
亦
復
一
切
如
來
所
說、
若
菩
薩
所
說、
若
聲
聞
所
說、
諸
那
含、
阿
羅
漢、
辟
支
佛
為
第
一,
此
經
亦
復
如
是,
之
父。
又
如
一
切
凡
夫
人
中,
須
陀
洹、
斯
陀
含、
阿
亦
復
如
是,
一
切
賢
聖、
學
無
學、
及
發
菩
薩
心
者
經
中
王。
又
如
大
梵
天
王
一
切
眾
生
之
父,
此
經
如
帝
釋
於
三
十
三
天
中
王,
此
經
亦
復
如
是,
諸
第
一,
此
經
亦
復
如
是,
於
眾
經
中
最
為
其
尊。
又
切
不
善
之
闇。
又
如
諸
小
王
中
轉
輪
聖
王
最
為
如
日
天
子
能
除
諸
闇,
此
經
亦
復
如
是,
能
破
一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7

是
經
卷,
華、
香、
瓔
珞,
燒
香、
末
香、
塗
香,
旛
蓋、
衣
服,
得
功
德,
以
佛
智
慧
籌
量
多
少
不
得
其
邊。
若
書
﹃
若
人
得
聞
此
法
華
經,
若
自
書、
若
使
人
書,
所
此
釋
經
德
作
用
勝。










能
解
一
切
生
死
之
縛。









經
亦
復
如
是,
能
令
眾
生
離
一
切
苦、
一
切
病
痛,
寶,
如
民
得
王,
如
賈
客
得
海,
如
炬
除
闇,
此
法
華
得
母,
如
渡
得
船,
如
病
得
醫,
如
闇
得
燈,
如
貧
得
如
寒
者
得
火,
如
裸
者
得
衣,
如
商
人
得
主,
如
子
生,
充
滿
其
願,
如
清
涼
池
能
滿
一
切
諸
渴
乏
者。
一
切
眾
生
離
諸
苦
惱;
此
經
能
大
饒
益
一
切
眾
﹃
宿
王
華!
此
經
能
救
一
切
眾
生
者;
此
經
能
令
支
佛
為
第
一
也。











中
以
斯
陀
含
為
第
一,
乃
至
阿
羅
漢
中
則
以
辟
如
下:
謂
凡
夫
人
中
以
須
陀
洹
為
第
一,
須
陀
須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8

神
通,
無
生
法
忍。
得
是
忍
已,
眼
根
清
淨,
以
是
清
所
惱,
亦
復
不
為
憍
慢、
嫉
妒
諸
垢
所
惱;
得
菩
薩
之
上;
不
復
為
貪
欲
所
惱,
亦
復
不
為
瞋
恚、
愚
癡
彌
陀
佛、
大
菩
薩
眾
圍
繞
住
處,
生
蓮
華
中
寶
座
經
典
如
說
修
行,
於
此
命
終
即
往
安
樂
世
界,
阿
﹃
若
如
來
滅
後
後
五
百
歲
中,
若
有
女
人
聞
是
上
釋
聞
經
者
男
得
功
德,
女
轉
女
身。




薩
本
事
品
能
受
持
者,
盡
是
女
身,
後
不
復
受。

亦
得
無
量
無
邊
功
德。
若
有
女
人
聞
是
藥
王
菩
﹃
宿
王
華!
若
有
人
聞
是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者,
丁
四


歎
勝
付
囑









此
釋
經
德
無
邊
勝。










摩
利
油
燈
供
養,
所
得
功
德
亦
復
無
量。



曼
那
油
燈,
波
羅
羅
油
燈,
婆
利
師
迦
油
燈,
那
婆
種
種
之
燈:
蘇
燈、
油
燈,
諸
香
油
燈:
薝
蔔
油
燈,
須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19

常
出
牛
頭
栴
檀
之
香,
所
得
功
德,
如
上
所
說。

者,
是
人
現
世
口
中
常
出
青
蓮
華
香,
身
毛
孔
中
若
有
人
聞
是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能
隨
喜
讚
善
﹃
宿
王
華!
此
菩
薩
成
就
如
是
智
慧
功
德
之
力,
此
釋
女
人
持
經,
獲
生
淨
土。







定,
無
有
與
汝
等
者。










除
如
來,
其
諸
聲
聞、
辟
支
佛
乃
至
菩
薩
智
慧
禪
守
護
汝,
於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之
中
無
如
汝
者,
唯
敵
皆
悉
摧
滅。
善
男
子!
百
千
諸
佛,
以
神
通
力
共
令
盡。
汝
今
已
能
破
諸
魔
賊,
壞
生
死
軍,
諸
餘
怨
不
能
焚,
水
不
能
漂,
汝
之
功
德,
千
佛
共
說
不
能
思
惟
是
經、
為
他
人
說,
所
得
福
德
無
量
無
邊,
火
善
男
子!
汝
能
於
釋
迦
摩
尼
佛
法
中,
受
持、
讀、
誦、
諸
佛
如
來。
是
時
諸
佛
遙
共
讚
言:
﹃
善
哉!
善
哉!
淨
眼
根
見
七
百
萬
二
千
億
那
由
他
恆
河
沙
等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20

螺,
擊
大
法
鼓,
度
脫
一
切
眾
生
老
病
死
海。
是
故
不
久
必
當
取
草
作
於
道
場,
破
諸
魔
軍,
當
吹
法
華、
盛
滿
末
香
供
散
其
上。
散
已、
作
是
念
言:
此
人
﹃
宿
王
華!
汝
若
見
有
受
持
是
經
者,
應
以
青
蓮
真
常
住
不
老
不
死
矣。









身
見、
我
見,
若
身
我
見
除,
則
法
身
清
淨,
自
可
一
此
釋
正
明
咐
囑、
及
敕
令
守
護。
眾
生
之
病,
盡
由
死。
















良
藥,
若
人
有
病,
得
聞
是
經,
病
即
消
滅
不
老
不
護
是
經,
所
以
者
何?
此
經
則
為
閻
浮
提
人
病
之
茶
等
得
其
便
也。
宿
王
華!
汝
當
以
神
通
之
力
守
浮
提,
無
令
斷
絕:
惡
魔、
魔
民、
諸
天、
龍、
夜
叉、
鳩
槃
於
汝,
我
滅
度
後
後
五
百
歲
中,
廣
宣
流
布
於
閻
﹃
是
故
宿
王
華!
以
此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囑
累
此
釋
讚
善
本
品,
現
世
獲
福。







▲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21

此
之
事,
利
益
無
量
一
切
眾
生
﹄。





成
就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乃
能
問
釋
迦
牟
尼
佛
如
中,
讚
宿
王
華
菩
薩
言:
﹃
善
哉!
善
哉!
宿
王
華!
汝
解
一
切
眾
生
語
言
陀
羅
尼。
多
寶
如
來
於
寶
塔
說
是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時,
八
萬
四
千
菩
薩
得
丁
五


時
眾
獲
益
多
寶
讚
歎





場
座
蓐,
喻
將
成
道
也。









此
釋
勸
供
勸
持。
取
草、
坐
道
場,
謂
取
生
草
為
道
恭
敬
心
﹄。













求
佛
道
者,
見
有
受
持
是
經
典
人,
應
當
如
是
生

▲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