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文
義,
亦
可
釋
云:
以
此
妙
法
咐
囑
菩
薩,
即
以
此
|
囑、
咐
囑,
累、
重
疊
之
義,
謂
再
三
咐
囑。
又
依
中
土
|
之
護
法
力;
為
明
佛
之
護
法
力
無
上,
故
有
此
品。
|
勸
發
品,
同
為
護
法
力
無
上。
但
普
賢
品
為
菩
薩
|
勝
妙
力
無
上
中,
有
護
法
力。
本
品
與
普
賢
菩
薩
|
力
之
所
護
持
攝
受。
為
明
斯
義,
故
有
此
品。
|
諸
菩
薩
頂,
囑
咐
流
通。
顯
受
持
是
經
者,
即
為
佛
|
前
品
佛
既
顯
大
神
通,
令
眾
信
受,
此
更
以
手
摩
|
即
為
囑
累
品,
故
在
全
經
品
第
中,
居
第
二
十
二。
|
流
通
分
內,
依
經
文
次
第,
於
如
來
神
力
品
之
後
|
囑
累
品
第
二
十
二
|
民
國
十
年
秋
在
北
京
|
太
虛
大
師
講
述
|
︵
囑
累
品
第
二
十
二
︶
|
法
華
經
講
演
錄
|
▼ |
|
法華經講演錄(囑累品第二十二) |
|
2 |
持。
以
手
摩
無
量
菩
薩
頂,
則
當
有
無
量
手;
摩
頂
|
為
語
業,
咐
囑
必
有
意
旨
為
意
業,
故
云
三
業
加
|
此
釋
三
業
加
持、
咐
囑
流
通。
手
摩
為
身
業,
口
言
|
廣
宣
此
法,
令
一
切
眾
生
普
得
聞
知!
|
三
菩
提
法,
今
以
付
囑
汝
等,
汝
等
當
受
持、
讀、
誦,
|
萬
億
阿
僧
祇
劫,
修
習
是
難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
菩
薩
摩
訶
薩
頂
而
作
是
言:
﹃
我
於
無
量
百
千
|
當
一
心
流
布
此
法,
廣
令
增
益
﹄!
如
是
三
摩
諸
|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法,
今
以
付
囑
汝
等,
汝
等
應
|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阿
僧
祇
劫,
修
習
是
難
得
阿
耨
|
手
摩
無
量
菩
薩
摩
訶
薩
頂
而
作
是
言:
﹃
我
於
|
爾
時、
釋
迦
牟
尼
佛
從
法
座
起,
現
大
神
力,
以
右
|
丁
一
如
來
付
囑
|
丙
二
正
囑
累
以
令
流
通
|
事
累
諸
菩
薩
荷
擔
責
任
也。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囑累品第二十二) |
|
3 |
為
悲,
不
祕
大
法
為
無
慳
吝,
敢
決
定
說
為
無
所
|
來
之
功
德
也。
能
與
人
以
樂
為
慈,
能
拔
人
於
苦
|
來
修
習
所
得,
則
欲
受
持
是
法
者
必
當
先
知
如
|
此
釋
三
業
加
持
咐
囑
之
所
由。
蓋
妙
法
既
為
如
|
經,
使
得
聞
知,
為
令
其
人
得
佛
慧
故。
|
子、
善
女
人
信
如
來
智
慧
者,
當
為
演
說
此
法
華
|
學
如
來
之
法,
勿
生
慳
吝!
於
未
來
世,
若
有
善
男
|
慧,
如
來
是
一
切
眾
生
之
大
施
主。
汝
等
亦
應
隨
|
所
畏,
能
與
眾
生
佛
之
智
慧、
如
來
智
慧、
自
然
智
|
﹃
所
以
者
何?
如
來
有
大
慈
悲,
無
諸
慳
吝,
亦
無
|
告
之。
|
能
發
菩
提
心、
入
佛
知
見
也。
下
復
三
摩
頂
而
三
|
令
眾
生
得
聞
此
法
而
增
長
法
益,
即
聞
此
法
後
|
大
神
力。
一
心
流
布,
謂
專
事
流
通。
廣
令
增
益,
謂
|
同
時,
則
手
之
數
亦
當
同
時
與
為
無
量,
故
曰
現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囑累品第二十二) |
|
4 |
苟
能
如
是
受
持,
如
是
示
教,
斯
為
已
報
佛
恩
也。
|
其
餘
有
深
義
之
經
法,
以
調
伏
其
心,
令
生
法
喜。
|
熟
之
眾
生,
不
能
信
此
妙
法
華
經
者,
當
為
權
說
|
此
釋
權
教
餘
法、
及
勸
信
報
恩。
謂
若
遇
根
性
未
|
恩
﹄。
|
示
教
利
喜。
汝
等
若
能
如
是,
則
為
已
報
諸
佛
之
|
﹃
若
有
眾
生
不
信
受
者,
當
於
如
來
餘
深
法
中
|
由
解
起
行,
由
行
而
證
入
於
佛
之
知
見
也。
|
即
不
為
學
佛。
得
佛
慧、
謂
由
聞
生
信,
由
信
生
解,
|
難
得
之
妙
法
施
給
眾
生,
令
入
佛
之
知
見,
否
則
|
曰
大
施
主。
菩
薩
欲
學
佛,
即
應
學
如
來
以
如
是
|
施
主;
以
所
授
妙
法、
為
給
眾
生
以
究
竟
之
樂,
故
|
智。
凡
此
諸
智,
佛
悉
能
與
眾
生
令
得
法
樂,
故
曰
|
切
智,
即
一
切
智
之
體
性
智;
自
然
智
慧、
為
無
為
|
畏。
佛
智
慧、
指
佛
之
種
智;
如
來
智
慧、
指
根
本
一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囑累品第二十二) |
|
5 |
發
聲
言:
﹃
如
世
尊
敕,
當
具
奉
行。
唯
然,
世
尊!
願
|
遍
滿
其
身,
益
加
恭
敬,
曲
躬
低
頭,
合
掌
向
佛,
俱
|
時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聞
佛
作
是
說
已,
皆
大
歡
喜
|
丁
二
菩
薩
敬
受
|
當
於
能
報
佛
恩
之
萬
一
也。
|
布
施
供
養
三
寶
之
為,
雖
非
無
緣
法
之
益,
固
無
|
是
經,
並
廣
勸
人
受
持,
即
為
已
報。
否
則
空
鶩
於
|
及
之
也。
佛
恩
難
報,
然
亦
非
竟
難
報,
若
能
受
持
|
有
漏
諸
法,
雖
已
修
證
至
非
非
想
定,
固
不
足
以
|
類,
均
為
深
法,
以
已
入
佛
道
故。
彼
外
道
之
世
間
|
佛
法,
雖
極
棧
為
五
戒、
三
皈
依、
一
稱
南
無
佛
之
|
之
深
義
者,
以
眾
生
取
著
於
法
相
故
耳。
蓋
苟
為
|
令
眾
生
會
歸
佛
義,
故
即
盡
為
深
法。
其
不
見
法
|
為
小
乘
經
典,
或
為
人
天
等
善
法。
既
為
佛
法,
皆
|
餘
深
法、
不
專
指
何
經,
或
為
大
乘
方
廣
經
典,
或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囑累品第二十二) |
|
6 |
顯
是
品
之
後
仍
有
下
文
也。
|
結
經
之
末。
並
無
信
受
奉
行
或
作
禮
而
去
等
語,
|
天、
人、
阿
修
羅
等,
聞
佛
所
說,
皆
大
歡
喜。
|
菩
薩
大
眾,
舍
利
弗
等
聲
聞
四
眾,
及
一
切
世
間
|
子
座
上
者,
及
多
寶
佛,
並
上
行
等
無
邊
阿
僧
祇
|
說
是
語
時,
十
方
無
量
分
身
諸
佛
坐
寶
樹
下
師
|
丁
四
眾
皆
歡
喜
|
還
可
如
故
﹄。
|
本
土,
而
作
是
言:
﹃
諸
佛
各
隨
所
安,
多
寶
佛
塔
|
爾
時、
釋
迦
牟
尼
佛
令
十
方
來
諸
分
身
佛
各
還
|
丁
三
令
塔
等
還
|
菩
薩
因
佛
三
敕,
故
三
反
答
之。
|
有
慮
﹄。
|
聲
言:
﹃
如
世
尊
敕,
當
具
奉
行!
唯
然,
世
尊!
願
不
|
不
有
慮
﹄!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眾,
如
是
三
反
俱
發
|
▲ |
|
法華經講演錄(囑累品第二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