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佛
之
法
身、
報
身、
化
身:
三
身
菩
提,
體
深
用
宏,
為
|
上,
故
有
此
品。
|
以
為
對
治,
亦
即
示
現
如
來
涅
槃,
為
顯
涅
槃
無
|
乘,
法
華
論
說
為
第
一
增
上
慢。
如
來
說
醫
師
喻
|
此
如
來
壽
量
品。
小
乘
以
涅
槃
為
究
竟,
不
取
一
|
可
思
議
之
佛
果
功
德。
為
明
一
乘
之
果,
故
先
有
|
來
對
此
能
行
之
人,
於
何
而
起
教
化,
必
須
明
不
|
而
能
行
之
人,
即
此
無
量
諸
菩
薩
眾,
茲
欲
明
如
|
明
能
行
之
人,
均
為
總
明
一
乘
之
行,
今
已
釋
竟。
|
安
樂
行
品
及
從
地
涌
出
品,
一
明
所
行
之
行,
一
|
如
來
壽
量
品
第
十
六
|
民
國
十
年
秋
在
北
京
|
太
虛
大
師
講
述
|
︵
如
來
壽
量
品
第
十
六
︶
|
法
華
經
講
演
錄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2 |
丙
一
明
已
滿
果
|
乙
三
明
一
乘
果
|
量
品,
在
全
經
品
第
中,
則
為
第
十
六
也。
|
德
品、
與
法
師
功
德
品、
常
不
輕
品
是。
而
如
來
壽
|
品
與
分
別
功
德
品
是。
二、
明
未
滿
果,
即
隨
喜
功
|
此
編
明
一
乘
果,
共
分
二
章:
一、
明
已
滿
果,
即
本
|
無
有
齊
限,
即
以
顯
佛
究
竟
功
德
之
果
相
也。
|
現
無
盡,
此
明
化
身
佛。
從
三
身
如
來,
顯
佛
壽
量
|
自
願
力,
隨
眾
機
緣
示
生
示
滅,
願
緣
無
盡
即
示
|
圓
滿
常
住,
此
明
報
身
佛,
亦
即
自
受
用
身
佛。
本
|
所
去
﹄。
此
明
法
身
佛。
始
覺
與
等
覺
不
二,
究
竟
|
即
見
如
來
﹄。
又
云:
﹃
如
來
者,
無
所
從
來,
亦
無
|
來
者,
即
諸
法
如
義
﹄。
又
云:
﹃
若
見
諸
相
非
相,
|
如
來
之
名,
通
於
法、
報、
化
三
身。
金
剛
經
云:
﹃
如
|
顯
示
成
菩
提
無
上,
故
有
此
品。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3 |
辟
支、
與
諸
菩
薩
也。
|
得
入
矣。
三
誡
者,
誡
之
甚
深,
且
分
別
告
教
聲
聞、
|
佛
智
之
量;
倘
欲
以
自
心
量
比
較
推
測,
則
反
不
|
實
不
虛,
為
審
諦
無
漏,
惟
能
信
之
庶
冀
漸
入
於
|
知,
故
於
此
亦
唯
有
信
知
而
已。
蓋
佛
此
語
為
誠
|
上
之
境
界,
為
二
乘
聲
聞
所
不
能
證
知,
不
及
推
|
必
先
述
法
報
身
本
為
久
遠
無
盡。
然
此
皆
佛
果
|
如
來
於
此
必
為
述
成
佛
以
來
久
遠
之
劫
量,
即
|
彌
勒
等
既
疑
佛
於
少
時
不
能
教
化
無
量
菩
薩,
|
眾:
﹃
汝
等
當
信
解
如
來
誠
諦
之
語
﹄!
|
汝
等
當
信
解
如
來
誠
諦
之
語
﹄!
又
復
告
諸
大
|
如
等
當
信
解
如
來
誠
諦
之
語
﹄!
復
告
大
眾:
﹃
|
爾
時
佛
告
諸
菩
薩
及
一
切
大
眾:
﹃
諸
善
男
子!
|
戊
一
釋
迦
三
徠
|
丁
一
明
果
德
殊
勝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4 |
故
曰
祕。
密
者、
嚴
密、
妙
密
之
意。
以
佛
究
竟
顯
現
|
實
相,
惟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竟,
為
法
界
所
不
盡
知,
|
密
神
通,
但
此
為
如
來
之
祕
神
通
耳。
祕
者、
諸
法
|
諦
聽、
寧
境
專
一
而
聽
也。
菩
薩、
阿
羅
漢
亦
有
祕
|
汝
等
諦
聽
如
來
祕
密
神
通
之
力!
|
爾
時、
世
尊
知
諸
菩
薩
三
請
不
止,
而
告
之
言:
﹃
|
庚
一
徠
聽
標
示
|
己
一
長
行
|
戊
三
如
來
正
告
|
信
受。
茲
復
再
陳
請
說
信
受
一
次,
故
云
四
請。
|
三
白、
謂
佛
每
一
誡
敕,
彌
勒
即
白
佛
一
次,
聲
明
|
已,
復
言:
﹃
惟
願
說
之!
我
等
當
信
受
佛
語
﹄。
|
尊!
惟
願
說
之!
我
等
當
信
受
佛
語
﹄。
如
是
三
白
|
是
時
菩
薩
大
眾,
彌
勒
為
首,
合
掌
白
佛
言:
﹃
世
|
戊
二
彌
勒
四
請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5 |
方
便,
令
各
漸
證
入
於
佛
之
法、
報
二
身,
此
即
如
|
法
空
人
空
者
令
證
二
空,
由
是
化
身
所
顯
示
之
|
槃
者
令
入
涅
槃,
未
出
火
宅
者
令
出
火
宅,
未
證
|
法
報
二
身。
如
專
入
一
乘
者
令
入
一
乘,
未
入
涅
|
以
應
化
身
所
起
善
巧
方
便
之
不
思
議
化
以
顯
|
之
自
受
用
身,
雖
等
覺
菩
薩
亦
有
所
不
知,
佛
即
|
佛
果
後
起
之
大
悲
方
便,
以
佛
之
法
性
身
及
佛
|
身,
汝
等
但
當
諦
聽,
毋
生
疑
也!
又、
別
釋:
祕
密
為
|
汝
等
說
此
祕
密
之
法
報
二
身,
與
神
通
之
變
化
|
思
議
之
變
化
身,
故
曰
如
來
神
通
之
力。
言
今
為
|
觀
眾
生
機
為
意
輪,
說
種
種
法
為
口
輪,
此
皆
不
|
神,
出
入
無
礙
之
謂
通;
佛
之
隨
類
示
現
為
身
輪,
|
力
者、
實
體
上
有
力
用
之
謂。
又
變
化
不
測
之
謂
|
乃
如
來
獨
自
證
知
之
法,
故
曰
如
來
祕
密
之
力。
|
圓
滿
之
法
性
身,
與
究
竟
修
證
圓
滿
之
受
用
身,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6 |
壬
二
明
三
乘
所
不
知
之
真
身
|
為
真
身。
被
機
雖
各
不
同,
其
說
互
有
所
當。
|
為
新
發
意
菩
薩
及
二
乘
人
言,
則
他
受
用
身
亦
|
身。
又、
受
用
身
中
之
他
受
用
身,
亦
為
應
身。
然
若
|
身;
至
佛
之
法
身
及
報
身:
即
自
受
用
身,
皆
為
真
|
二
種。
為
二
乘、
凡
夫
應
現
之
三
類
化
身,
皆
為
應
|
即
一
身
故。
若
別
言
之,
則
可
分
為
應
身、
真
身
|
就
三
身
合
言
之,
統
為
一
佛,
更
無
別
相,
以
三
身
|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
尼
佛
出
釋
氏
宮,
去
伽
耶
城
不
遠,
坐
於
道
場,
得
|
﹃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及
阿
修
羅,
皆
謂
今
釋
迦
牟
|
壬
一
明
三
乘
所
共
見
之
應
身
|
辛
一
明
菩
提
無
上
|
庚
二
正
說
壽
量
|
來
祕
密
之
力,
故
令
諦
聽。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7 |
癸
二
顯
成
道
已
來
時
節
|
成
也。
|
起
於
因
行,
修
證
功
德
究
竟
圓
滿,
則
為
報
身
佛
|
覺,
使
法
性
顯
現
究
竟
圓
滿,
則
為
法
身
佛
成。
若
|
身
之
少
分,
得
成
報
身,
但
欠
圓
滿
耳。
若
至
於
妙
|
佛
之
所
以
成,
由
能
證
於
法
身;
菩
薩
亦
能
證
法
|
限
量
之
久,
較
梵
網
經
所
顯
其
量
尤
廣。
又、
報
身
|
相,
故
名
之
曰
成
佛。
此
節
所
顯
成
佛
之
久,
為
無
|
圓
滿,
則
其
報
身
之
福
德、
智
慧
自
有
其
圓
滿
之
|
佛
之
久。
法
性
身、
無
成
無
不
成。
若
由
因
行
修
證
|
佛
應
化
身
之
跡。
由
跡
溯
本,
故
此
節
述
報
身
成
|
此
標
成
道
已
來
之
久。
出
釋
氏
宮,
坐
菩
提
場,
為
|
萬
億
那
由
他
劫。
|
﹃
然
善
男
子!
我
實
成
佛
已
來
無
量
無
邊
百
千
|
癸
一
標
成
道
已
來
甚
久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8 |
來,
我
常
在
此
娑
婆
世
界
說
法
教
化,
亦
於
餘
處
|
過
於
此
百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阿
僧
祇
劫。
自
從
是
|
不
著
者
盡
以
為
塵,
一
塵
一
劫,
我
成
佛
已
來
復
|
今
當
分
明
宣
語
汝
等:
是
諸
世
界,
若
著
微
塵
及
|
量
無
邊
﹄。
爾
時、
佛
告
大
菩
薩
眾:
﹃
諸
善
男
子!
|
地,
於
是
事
中
亦
所
不
達。
世
尊!
如
是
諸
世
界
無
|
漏
智
不
能
思
惟
知
其
限
數;
我
等
住
阿
惟
越
致
|
所
知,
亦
非
心
力
所
及,
一
切
聲
聞、
辟
支
佛
以
無
|
白
佛
言:
﹃
世
尊!
是
諸
世
界
無
量
無
邊,
非
算
數
|
可
得
思
惟
校
計
知
其
數
不
﹄?
彌
勒
菩
薩
等
俱
|
行
盡
是
微
塵。
諸
善
男
子!
於
意
云
何?
是
諸
世
界
|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阿
僧
祇
國
乃
下
一
塵,
如
是
東
|
千
世
界,
假
使
有
人
抹
為
微
塵,
過
於
東
方
五
百
|
﹃
譬
如
五
百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阿
僧
祇
三
千
大
|
子
一
顯
說
報
佛
久
成
為
物
說
近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9 |
說
微
妙
法,
能
令
眾
生
發
歡
喜
心。
諸
善
男
子!
如
|
紀
大
小,
亦
復
現
言
當
入
涅
槃。
又
以
種
種
方
便
|
諸
根
利
鈍,
隨
所
應
度,
處
處
自
說
名
字
不
同,
年
|
子!
若
有
眾
生
來
至
我
所,
我
以
佛
眼
觀
其
信
等
|
言
其
入
於
涅
槃,
如
是
皆
以
方
便
分
別。
諸
善
男
|
﹃
諸
善
男
子!
於
是
中
間,
我
說
然
燈
佛
等,
又
復
|
眾
機
緣
以
為
顯
示
耳。
|
報
身
之
神
通
大
用。
及
大
悲
方
便
祕
密
之
力,
隨
|
之
相,
及
常
在
此
界
與
不
常
在
之
相?
此
則
如
來
|
身
既
圓
同
法
界,
云
何
有
在
娑
婆
與
不
在
娑
婆
|
滿,
無
欠
無
遺,
圓
同
法
界,
亦
不
可
以
壽
限。
又
報
|
界,
一
真
常
住,
固
無
方
際,
而
佛
之
報
身,
果
覺
圓
|
如
來
成
佛
劫
數
之
喻
法
略
同。
法
性
身
緣
遍
法
|
此
顯
成
道
已
來
之
久。
此
喻
數
理,
與
大
通
智
勝
|
百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阿
僧
祇
國
導
利
眾
生。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0 |
出
家
成
道
佛、
三
轉
法
輪
佛、
大
悲
涅
槃
佛、
種
種
|
佛、
此
佛、
古
佛、
今
佛、
來
去
坐
臥
佛、
相
好
光
明
佛、
|
淺
深、
機
有
遲
速。
又
復
著
於
所
見,
於
是
執
有
彼
|
之
相
不
同,
皆
不
離
化
身
之
妙
用,
但
眾
生
根
有
|
為
菩
薩
示
修
菩
薩
道
與
授
記
作
佛
等
事。
說
法
|
法
者,
如
為
凡
夫
示
修
人
天
乘
或
出
世
間
法,
|
身
之
大
用
也。
又
佛
觀
眾
生
信
根
利
鈍
隨
宜
說
|
至,
故
見
說
法;
緣
盡
而
去,
故
見
涅
槃,
無
一
非
化
|
家、
八
相
成
道
之
相,
共
見
共
聞
者
皆
是。
機
熟
而
|
以
言
語
宣
示,
皆
各
有
顯
現
之
事
相,
如
住
宮、
出
|
此
廣
顯
化
身
以
釋
群
眾
之
疑。
方
便
分
別,
非
謂
|
令
入
佛
道,
作
如
是
說。
|
實
成
佛
已
來
久
遠
若
斯,
但
以
方
便
教
化
眾
生
|
說
我
少
出
家,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然
我
|
來
見
諸
眾
生
樂
於
小
法
德
薄
垢
重
者,
為
是
人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1 |
示
己
事,
或
示
他
事,
諸
所
言
說
皆
實
不
虛。
|
或
說
己
身,
或
說
他
身,
或
示
己
身,
或
示
他
身,
或
|
﹃
諸
善
男
子!
如
來
所
演
經
典,
皆
為
度
脫
眾
生:
|
子
二
密
說
法
身
久
證
應
物
權
現
|
於
分
別,
正
足
以
顯
如
來
祕
密
神
通
之
力
耳。
|
種
法
說、
喻
說、
權
說、
實
說,
因
得
令
一
切
眾
生
起
|
故。
實
則、
止
此
應
機
隨
類
示
相
之
化
身,
能
為
種
|
各
各
示
現
大
悲
願
力
不
同、
與
果
德
土
相
不
同
|
等
同
故。
云
何
非
一?
以
十
方
三
世
分
身
諸
佛,
又
|
限
量,
報
身
之
功
德
福
慧,
三
世
十
方
諸
佛
各
各
|
非
異。
云
何
非
異?
以
報
身
圓
同
法
界,
無
有
分
齊
|
故。
即
在
佛
之
報
身,
亦
仍
無
此
差
別
相
而
非
一
|
等
同
故。
云
何
非
一?
以
對
異
言
一,
無
異
則
無
一
|
固
非
一
非
異
也。
云
何
非
異?
以
平
等
真
如
究
竟
|
差
別
之
相,
其
實
在
佛
法
身
上
並
無
此
差
別
相,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2 |
如
來
明
見
無
有
錯
謬。
|
虛,
非
如
非
異,
不
如
三
界
見
於
三
界。
如
斯
之
事,
|
生
死
若
退
若
出,
亦
無
在
世
及
滅
度
者,
非
時
非
|
﹃
所
以
者
何?
如
來
如
實
知
見
三
界
之
相,
無
有
|
非
是
虛
語
也。
|
光
化
眾
等
是。
凡
有
言
說,
皆
於
眾
生
實
有
利
益,
|
示
他
事,
說
阿
彌
陀
佛
發
願
度
生,
大
通
智
勝
放
|
己
事,
現
為
釋
迦
降
魔、
成
道、
說
法、
現
神
通
等
是。
|
尸
佛
出
現
世
間,
及
開
塔
見
多
寶
如
來
等
是。
示
|
是。
示
己
身,
現
為
釋
迦
身
是。
示
他
身,
現
為
毗
缽
|
為
一
切
智
光
仙
人,
阿
彌
陀
佛
作
法
藏
比
丘
等
|
薩
埵
王、
尸
毗
王
等
是。
說
他
身,
如
說
彌
勒
往
世
|
說
釋
尊
自
身
往
世
作
忍
辱
仙
人、
十
六
沙
彌、
及
|
為
度
生,
故
所
演
經
典
不
外
斯
義。
說
己
身,
如
|
此
釋
應
物
說
示
皆
有
實
益。
如
來
隨
類
應
化,
本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3 |
法
身
而
有
相,
法
身
無
相
故
一
切
法
亦
究
竟
無
|
來
平
等
法
身;
一
切
世
間、
出
世
間
法,
即
不
能
離
|
於
生
死、
滅
度
等
法
相。
以
世
間、
出
世
間,
即
是
如
|
相,
無
出
世
間
相。
如
來
隨
順
法
性,
是
以
亦
不
滯
|
所
造。
蓋
常
住
不
滅
之
法
性,
無
生
死
相,
無
世
間
|
異
之
名
所
由
安
立,
無
一
非
眾
生
虛
妄
相
想
之
|
道
心
忽
昧
復
致
墮
落
為
退。
如
此
種
種
對
待
變
|
有
生,
報
盡
則
有
死,
發
心
修
道
以
求
解
脫
為
出,
|
眾
生
在
三
界
中,
因
惑
有
業,
因
業
有
報,
報
熟
則
|
體,
本
為
清
淨
虛
空,
能
悟
空
華
即
見
虛
空
清
淨。
|
相,
即
是
如
實
證
於
平
等
常
住
法
身。
如
空
華
之
|
相,
唯
佛
能
如
實
知
之
耳。
能
如
實
知
見
三
界
之
|
空
華,
悉
是
幻
相,
假
名
三
界,
究
其
體
性
畢
竟
無
|
虛
妄
想
成
之
依
報,
是
知
三
界
即
眾
業
所
起
之
|
此
明
實
證
法
身
權
現
非
真。
三
界
者、
六
道
眾
生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4 |
喻
言
辭、
種
種
說
法,
所
作
佛
事
未
曾
暫
廢。
如
是、
|
憶
想、
分
別
故,
欲
令
生
諸
善
根,
以
若
干
因
緣
譬
|
﹃
以
諸
眾
生
有
種
種
性、
種
種
欲、
種
種
行、
種
種
|
或
錯
謬
也。
|
見
於
三
界。
次
復
結
言:
如
斯
之
事,
佛
明
見
之
無
|
不
隨
三
界
眾
生
之
見
以
為
見,
故
曰
不
如
三
界
|
能
不
如
是,
佛
能
如
實
證
知
三
界
之
實
相
無
相,
|
間
之
相,
有
一
切
法
虛
實、
同
異
之
相,
惟
佛
所
見
|
著,
見
於
三
界
有
生
死、
退
出
之
相,
有
世
間
出
世
|
無
相,
故
曰
非
實、
非
虛、
非
如、
非
異。
眾
生
處
處
執
|
切
法
相;
而
以
法
身
為
體
之
一
切
法,
自
亦
畢
竟
|
漏,
有
無
皆
非,
一
多
互
攝,
是
法
身
已
盡
離
於
一
|
異。
而
平
等
法
身,
非
有
為、
非
無
為、
非
有
漏、
非
無
|
實
體
不
相
應
之
假
法
為
虛。
等
同
為
如,
差
別
為
|
相
也。
有
實
在
因
緣
及
實
在
作
用
之
法
為
實,
與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5 |
壽
命、
即
報
身
之
慧
命。
行
菩
薩
道
者,
誓
願
度
盡
|
未
竟,
復
倍
上
數。
|
﹃
諸
善
男
子!
我
本
行
菩
薩
道
所
成
壽
命,
今
猶
|
癸
一
明
報
身
壽
命
常
住
|
壬
一
法
說
|
辛
二
明
涅
槃
無
上
|
報
身
久
成、
壽
命
無
盡
以
結
之。
|
方
便
說
法,
此
權
說
示
現
之
所
由
也。
下
復
再
言
|
生
由
此
種
種
轉
移
化
導,
發
生
善
根,
故
須
隨
緣
|
念
所
行
為
憶
想。
比
較
所
行
為
分
別。
佛
欲
令
眾
|
是。
所
喜
樂
者
為
欲。
以
習
成
之
性
引
欲
為
行。
思
|
性,
為
報
得
上
與
生
俱
來
者,
世
俗
稱
為
天
然
者
|
此
明
法
身
應
化、
權
現
所
由。
性、
即
由
習
所
成
之
|
常
住
不
滅。
|
我
成
佛
以
來
甚
大
久
遠,
壽
命
無
量
阿
僧
祇
劫,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6 |
中。
若
見
如
來
常
在
不
滅,
便
起
憍
恣、
而
懷
厭
怠,
|
善
根,
貧
窮
下
賤,
貪
著
五
欲,
入
於
憶
想
妄
見
網
|
﹃
所
以
者
何?
若
佛
久
住
於
世,
薄
德
之
人,
不
種
|
而
濟
度
之,
此
即
如
來
方
便
之
力。
|
應
以
示
現
涅
槃
而
得
益
者,
佛
即
以
示
現
涅
槃
|
餘
滅
度?
而
如
來
唱
言
當
取
滅
度,
蓋
眾
生
中
有
|
命
無
盡,
至
化
身
本
為
度
生
示
現,
豈
肯
即
入
無
|
此
標
示
現
滅
度
之
事。
法
身
本
無
生
滅,
報
身
壽
|
以
是
方
便
教
化
眾
生。
|
﹃
然
今
非
實
滅
度
而
便
唱
言
當
取
滅
度,
如
來
|
癸
二
明
化
身
現
有
起
滅
|
壽
命
之
量
也。
|
盡。
復
倍
上
數
者,
將
來
壽
命
之
量,
更
倍
於
過
去
|
盡,
故
萬
行
圓
滿、
萬
德
莊
嚴
之
報
身
亦
與
為
無
|
眾
生
方
入
無
餘
涅
槃,
眾
生
無
盡,
行
菩
薩
道
無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7 |
精
進;
無
恭
敬
之
心,
則
無
由
發
生
功
德。
是
故
如
|
有
厭
怠,
不
樂
親
近。
無
難
遭
之
想,
則
不
能
勇
猛
|
人,
以
習
見
如
來
之
故,
起
於
憍
恣,
心
自
放
逸,
懷
|
見、
思
二
惑
之
網,
故
均
為
薄
德
之
人。
此
薄
德
之
|
下
賤?
皆
由
貪
著
財、
色、
名、
食、
睡
五
者
之
欲,
迷
墮
|
由
培
植,
功
德
法
財
何
由
富
裕!
自
甘
輕
蔑,
豈
非
|
然
聞
而
不
信,
信
而
不
解,
解
而
不
行,
則
善
根
無
|
此
釋
示
現
滅
度
之
由。
佛
既
住
世,
則
聞
法
者
多。
|
善
根,
是
故
如
來
雖
不
實
滅
而
言
滅
度。
|
當
生
於
難
遭
之
想,
心
懷
戀
慕
渴
仰
於
佛,
便
種
|
丘!
如
來
難
可
得
見
﹂。
斯
眾
生
等
聞
如
是
語,
必
|
見
佛
或
不
見
者。
以
此
事
故
我
作
是
言:
﹁
諸
比
|
以
者
何?
諸
薄
德
人,
過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劫,
或
有
|
便
說:
﹁
比
丘
當
知!
諸
佛
出
世
難
可
值
遇
﹂。
所
|
不
能
生
難
遭
之
想、
恭
敬
之
心。
是
故
如
來
以
方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8 |
宛
轉
於
地。
是
時、
其
父
還
來
歸
家,
諸
子
飲
毒,
或
|
緣,
遠
至
餘
國。
諸
子
於
後
飲
他
毒
藥,
藥
發
悶
亂,
|
其
人
多
諸
子
息,
若
十、
二
十、
乃
至
百
數。
以
有
事
|
﹃
譬
如
良
醫
智
慧
聰
達,
明
練
方
藥,
善
治
眾
病。
|
癸
一
喻
說
常
滅
|
壬
二
喻
說
|
為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之
所
同
也。
|
欣
厭
示
有
生
死,
皆
能
令
眾
獲
益,
真
實
不
虛,
此
|
此
釋
成
前
說
明
法
不
虛。
佛
之
化
身,
隨
順
眾
生
|
皆
實
不
虛。
|
﹃
又
善
男
子!
諸
佛
如
來
法
皆
如
是,
為
度
眾
生
|
之
而
自
踐
之
耳。
|
非
僅
見
於
言
辭,
實
亦
現
於
事
相,
特
佛
能
預
言
|
種
善
根
也。
佛
本
無
生
滅,
故
曰
不
實
滅。
唱
言
者、
|
來
以
大
悲
方
便
唱
言
滅
度,
冀
可
警
斯
懈
怠
俾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19 |
熟,
應
往
他
土
示
現,
故
曰
以
有
事
緣
遠
至
餘
國。
|
矜
起
化
喻。
此
土
已
度
而
緣
盡,
他
土
當
度
而
機
|
眾
生,
百
數、
喻
此
二
類
種
姓
眾
生
甚
多。
此
為
慈
|
子
息。
十、
喻
頓
悟
種
姓
眾
生,
二
十、
喻
漸
悟
種
姓
|
教
化
所
致,
由
佛
化
生,
即
皆
為
佛
子,
故
言
多
諸
|
善
達
機
宜
喻。
眾
生
出
世
無
漏
種
子,
為
佛
密
施
|
原,
復
善
對
治。
以
上、
總
顯
佛
三
身、
四
智
之
德,
為
|
原
則
能
善
治。
喻
佛
慧
甚
深,
通
曉
眾
生
種
種
病
|
藥
性
喻
知
教
法,
通
曉
方
劑
喻
能
調
御,
洞
見
病
|
明
正
見,
聰
達、
明
利
根。
明
練
者、
通
曉
之
義,
通
曉
|
佛
為
無
上
醫
王,
故
以
醫
為
喻;
良
以
表
德。
智
慧、
|
全
喻
共
分
十
二
段,
茲
逐
次
釋
之
如
下。
|
救
療
更
賜
壽
命
﹂!
|
問
訊:
﹁
善
安
隱
歸!
我
等
愚
癡
誤
服
毒
藥,
願
見
|
失
本
心
或
不
失
者,
遙
見
其
父
皆
大
歡
喜,
拜
跪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20 |
種
子
為
其
壽
命。
倘
隱
沒
於
無
明
煩
惱
之
中,
不
|
慧
命。
曾
發
大
心
之
眾
生,
即
以
出
世
無
漏
智
慧
|
故
見
父
即
能
認
父,
並
知
為
大
醫
王,
求
賜
救
其
|
者,
值
佛
應
化,
歡
喜
信
受,
即
為
不
失
心
之
證。
以
|
因
不
昧、
本
性
不
迷
者,
為
無
失
心。
如
善
根
深
重
|
家。
此
為
濟
生
成
道
喻。
眾
生
有
流
轉
生
死
而
夙
|
無
家,
適
示
現
八
相
成
道
於
此
土,
即
以
此
土
為
|
生
死
之
家,
亦
釋
現
所
應
化
之
土
為
家。
蓋
佛
本
|
復
現
斯
土、
為
還
家。
謂
以
度
生
故
復
還
此
眾
生
|
流
轉
生
死,
此
為
逢
緣
惑
起
喻。
佛
以
應
化
機
熟
|
生
死
之
苦
為
宛
轉
於
地。
雖
曾
發
大
心
而
竟
致
|
飲
毒。
惑
起
為
藥
發,
業
重
為
悶
亂,
以
惑
業
招
受
|
佛
化,
故
中
途
昧
失,
受
煩
惱
無
明
之
覆
障,
名
曰
|
為
觀
機
道
隱
喻。
已
有
出
世
無
漏
種
姓,
以
遠
違
|
餘
國、
或
為
淨
土,
或
為
穢
土,
均
對
此
土
而
言。
此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21 |
不
失
心
者
見
藥
便
服,
服
便
病
愈。
喻
頓
悟
菩
薩
|
起
行,
由
行
取
證
以
斷
諸
苦。
此
為
應
機
說
法
喻。
|
種
方
便
善
巧
說
此
妙
法。
令
眾
由
信
起
解,
由
解
|
喻
唯
一
大
乘
妙
法。
擣
篩
和
合
子
令
服,
喻
以
種
|
依
經
求
藥,
喻
觀
機
施
教。
色
香
味
並
美
之
好
藥,
|
深
入
失
本
心
故,
於
此
好
色
香
藥
而
謂
不
美。
|
索
治
病,
然
與
其
藥
而
不
肯
服。
所
以
者
何?
毒
氣
|
除
愈。
餘
失
心
者,
見
其
父
來,
雖
亦
歡
喜
問
訊
求
|
失
心
者,
見
此
良
藥
色
香
俱
好,
即
便
服
之,
病
盡
|
等
可
服,
速
除
苦
惱
無
復
眾
患
﹂。
其
諸
子
中
不
|
作
是
言:
﹁
此
大
良
藥,
色
香
美
味
皆
悉
具
足,
如
|
色
香
美
味
皆
悉
具
足,
擣
篩
和
合
與
子
令
服,
而
|
﹃
父
見
子
等
苦
惱
如
是,
依
諸
經
方,
求
好
藥
草,
|
見
佛
咸
欣
喻。
|
能
發
育
滋
長,
則
壽
命
即
有
斷
絕
之
虞
矣。
此
為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22 |
怙,
常
懷
悲
感,
心
遂
醒
悟。
乃
知
此
藥
色
香
美
味,
|
救
護。
今
者
捨
我
遠
喪
他
國,
自
惟
孤
露
無
復
恃
|
大
憂
惱
而
作
是
念:
若
父
在
者,
慈
愍
我
等
能
見
|
遣
使
還
告
汝
父
已
死。
是
時、
諸
子
聞
父
背
喪,
心
|
汝
可
取
服
勿
憂
不
差
﹂。
作
是
教
已,
復
至
它
國,
|
知!
我
今
衰
老,
死
時
已
至,
是
好
良
藥
今
留
在
此,
|
今
當
設
方
便
令
服
此
藥。
即
作
是
言:
﹁
汝
等
當
|
雖
見
我
喜
求
索
救
療,
如
是
好
藥
而
不
肯
服,
我
|
﹃
父
作
是
念:
此
子
可
愍,
為
毒
所
中
心
皆
顛
倒,
|
法
喻。
|
故
於
妙
法
貌
生
信
解
不
肯
修
行。
此
為
未
熟
厭
|
藥
之
智
慧。
喻
漸
悟
菩
薩
覆
障
甚
深,
根
性
未
熟,
|
不
肯
服
藥。
蓋
其
歡
喜
之
心、
本
非
誠
實,
尚
無
辨
|
為
根
熟
成
道
喻。
失
心
之
人,
見
父
歡
喜
求
治,
然
|
有
領
受
妙
法
之
智
慧,
得
因
妙
法
發
生
功
德。
此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23 |
有
能
如
法
說
我
虛
妄
過
者
﹄。
|
僧
祇
劫,
為
眾
生
故,
以
方
便
力
言
當
滅
度,
亦
無
|
是,
成
佛
已
來
無
量
無
邊
百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阿
|
虛
妄
罪
不
﹄?
﹃
不
也,
世
尊
﹄!
佛
言:
﹃
我
亦
如
|
﹃
諸
善
男
子!
於
意
云
何?
頗
有
人
能
說
此
良
醫
|
癸
二
辨
非
虛
妄
|
入
於
聖
位,
故
復
得
見
佛
身。
此
為
得
聖
見
佛
喻。
|
父
聞
子
差,
歸
使
子
見,
喻
大
心
菩
薩
已
證
法
身,
|
涅
槃,
勇
進
於
行,
斷
苦、
證
道。
此
為
戀
佛
愛
法
喻。
|
子
悲,
心
遂
醒
悟,
復
念
良
藥,
服
之
病
愈。
喻
悲
佛
|
即
如
來
唱
言
滅
度
也。
此
為
令
悕
示
滅
喻。
父
喪
|
涅
槃,
以
起
其
悕
求
妙
法
之
心。
遣
使
告
言
父
死,
|
當
設
方
便
令
服
此
藥,
喻
佛
起
大
悲
方
便
示
現
|
便
來
歸,
咸
使
見
之。
|
即
取
服
之,
毒
病
皆
愈。
其
父
聞
子
悉
已
得
差,
尋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24 |
此
一
頌、
頌
佛
之
報
身,
無
緣
不
見。
眾
生
顛
倒
自
|
近
而
不
見。
|
﹃
我
常
住
於
此,
以
諸
神
通
力,
令
顛
倒
眾
生,
雖
|
此
三
頌、
總
明
報
化
二
身。
|
度,
常
住
此
說
法。
|
無
量
劫,
為
度
眾
生
故,
方
便
現
涅
槃,
而
實
不
滅
|
常
說
法
教
化
無
數
億
眾
生,
令
入
於
佛
道。
爾
來
|
佛
來,
所
經
諸
劫
數,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載
阿
僧
祇,
|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自
我
得
|
庚
一
頌
菩
提
無
上
|
己
二
重
頌
|
不
永
無,
起
滅
盡
隨
緣
法,
由
此
故
名
涅
槃
無
上。
|
有
能
說
佛
過
失
者
矣。
佛
之
示
現
涅
槃,
身
智
既
|
實
為
度
脫
眾
生
之
故。
佛
法
雖
戒
虛
妄,
然
亦
無
|
報
身
如
父,
實
體
常
存,
而
化
身
如
醫,
方
便
示
死,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25 |
﹃
神
通
力
如
是,
於
阿
僧
祇
劫,
常
在
靈
鷲
山
及
|
此
釋
見
報
身
佛、
與
不
見
之
所
由。
|
其
生
渴
仰,
因
其
心
戀
慕,
乃
出
為
說
法。
法。
|
﹃
我
見
諸
眾
生,
沒
在
於
苦
惱;
故
不
為
現
身,
令
|
此
涅
槃
即
他
方
應
化
矣。
|
為
有
緣,
即
能
見
佛。
蓋
佛
之
報
身
本
無
生
滅,
在
|
此
五
頌、
頌
佛
之
報
身,
有
緣
得
見。
眾
生
根
熟
即
|
中,
為
說
無
上
法。
汝
等
不
聞
此,
但
謂
我
滅
度。
|
滅
不
滅。
餘
國
有
眾
生,
恭
敬
信
樂
者,
我
復
於
彼
|
我
時
語
眾
生:
常
在
此
不
滅;
以
方
便
力
故,
現
有
|
見
佛,
不
自
惜
身
命。
時
我
及
眾
僧,
俱
出
靈
鷲
山。
|
生
渴
仰
心。
眾
生
既
信
伏,
質
直
意
柔
軟,
一
心
欲
|
﹃
眾
見
我
滅
度,
廣
供
養
舍
利,
咸
皆
懷
戀
慕,
而
|
盲
者
不
見,
是
盲
者
過,
非
日
月
之
咎
也。
|
不
見
佛,
況
加
神
通
隱
令
不
見。
亦
如
日
月
自
明,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26 |
此
再
頌
無
緣
不
見、
有
緣
得
見。
|
久
乃
見
佛
者,
為
說
佛
難
值。
|
我
身,
在
此
而
說
法。
或
時
為
此
眾,
說
佛
壽
無
量;
|
聞
三
寶
名。
諸
有
修
功
德,
柔
和
質
直
者,
則
皆
見
|
﹃
是
諸
罪
眾
生,
以
惡
業
因
緣,
過
阿
僧
祇
劫
不
|
土
可
比,
故
化
土
燒
盡
而
淨
土
不
毀。
|
實
淨
土,
為
第
一
義
諦
所
攝,
非
世
俗
諦
攝
之
化
|
想
所
成
之
世
界
為
劫
火
燒
盡。
報
佛
如
來
之
真
|
土,
即
凡
聖
同
居
土,
即
化
土。
見
劫
盡,
謂
見
此
妄
|
此
五
頌、
頌
報
身
化
身
二
土
之
相。
眾
生
所
依
之
|
毀,
而
眾
見
燒
盡,
憂
怖
諸
苦
惱,
如
是
悉
充
滿。
|
眾
伎
樂,
雨
曼
陀
羅
華,
散
佛
及
大
眾。
我
淨
土
不
|
寶
樹
多
華
果,
眾
生
所
遊
樂。
諸
天
擊
天
鼓,
常
作
|
安
隱,
天
人
常
充
滿。
園
林
諸
堂
閣,
種
種
寶
莊
嚴,
|
於
諸
住
處。
眾
生
見
劫
盡,
大
火
所
燒
時,
我
此
土
|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
|
27 |
|
|
子、
指
根
姓
未
熟
者。
|
此
五
頌、
頌
涅
槃
無
上。
初
一
頌
喻,
後
四
頌
合。
狂
|
義:
以
何
令
眾
生
得
入
無
上
慧,
速
成
就
佛
身
﹄!
|
不
行
道,
隨
所
應
可
度,
為
說
種
種
法。
每
自
作
是
|
放
逸
著
五
欲,
墮
於
惡
道
中。
我
常
知
眾
生
行
道
|
顛
倒,
實
在
而
言
滅。
以
常
見
我
故,
而
生
憍
恣
心,
|
能
說
虛
妄。
我
亦
為
世
父,
救
諸
苦
患
者,
為
凡
夫
|
﹃
如
醫
善
方
便,
為
治
狂
子
故,
實
在
而
言
死,
無
|
庚
二
頌
涅
槃
無
上
|
此
結
頌
智
慧、
壽
命,
久
遠
無
量。
|
永
盡,
佛
語
實
不
虛。
|
修
業
所
得。
汝
等
有
智
者,
勿
於
此
生
疑,
當
斷
令
|
﹃
我
智
力
如
是,
慧
光
照
無
量,
壽
命
無
數
劫,
久
|
▲ |
|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