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1 | 道 言
 之,
 此
 實
 為
 佛
 之
 善
 友,
 但
 為
 違
 緣
 之
 善
 友
 
 | 其 頭
 目、
 手
 足、
 骨
 髓
 等,
 以
 成
 就
 其
 忍
 辱
 之
 行。
 就
 
 | 遂 發
 願
 生
 生
 世
 世
 與
 佛
 相
 值,
 專
 害
 佛
 生
 命,
 乞
 
 | 之 神
 通,
 冀
 以
 炫
 眾
 而
 已。
 往
 劫
 見
 佛
 修
 忍
 辱
 行,
 
 | 所 謂
 冤
 敵
 也。
 雖
 亦
 曾
 從
 佛
 出
 家,
 然
 意
 在
 學
 佛
 
 | 概 天
 授
 對
 於
 佛
 之
 行
 事
 多
 所
 違
 害,
 正
 俗
 情
 之
 
 | 天 授。
 他
 經
 記
 載
 佛
 與
 天
 授
 往
 劫
 之
 事
 頗
 多,
 大
 
 | 也; 斛
 飯
 王
 之
 子,
 佛
 之
 堂
 弟,
 乞
 於
 天
 而
 生,
 故
 名
 
 | 全 經
 各
 品
 中,
 則
 居
 第
 十
 二。
 提
 婆、
 天
 也,
 達
 多、
 授
 
 | 此 為
 歎
 人
 美
 法
 勸
 募
 持
 行
 章
 內
 之
 第
 三
 品。
 在
 
 | 提 婆
 達
 多
 品
 第
 十
 二
 
 
 
 
 
 
 
 
 
 
 | 民 國
 十
 年
 秋
 在
 北
 京
 
 
 
 
 
 
 
 
 
 
 | 太 虛
 大
 師
 講
 述
 
 
 
 
 
 
 
 
 
 
 
 
 | ︵ 提
 婆
 達
 多
 品
 第
 十
 二
 ︶
 
 
 
 
 
 
 
 
 | 法 華
 經
 講
 演
 錄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2 | 丁 三
 
 順
 逆
 為
 友
 
 
 
 
 
 
 
 
 
 
 
 | 三 世
 佛
 果,
 故
 有
 此
 品。
 
 
 
 
 
 
 
 
 
 
 | 即 顯
 一
 乘
 境
 中
 之
 當
 成
 佛
 果。
 為
 表
 經
 力
 能
 生
 
 | 佛, 顯
 一
 乘
 境
 中
 之
 現
 在
 佛
 果;
 又
 敘
 龍
 女
 成
 佛,
 
 | 中 之
 過
 去
 佛
 果;
 本
 品
 敘
 釋
 尊
 因
 往
 劫
 求
 經
 成
 
 | 寶 塔
 品
 敘
 多
 寶
 如
 來
 聽
 經
 現
 身,
 復
 明
 一
 乘
 境
 
 | 一 乘
 之
 境,
 法
 師
 一
 品
 遂
 明
 一
 乘
 境
 中
 之
 行。
 見
 
 | 又、 在
 顯
 一
 乘
 境
 之
 各
 品
 中,
 方
 便
 品
 以
 下
 已
 明
 
 | 此 品。
 
 
 
 
 
 
 
 
 
 
 
 
 
 
 
 
 | 又、 龍
 女
 聞
 經,
 現
 前
 成
 佛,
 為
 顯
 此
 經
 殊
 勝,
 故
 有
 
 | 表 逆
 緣
 并
 示
 世
 尊
 無
 怨,
 故
 有
 此
 
 
 
 
 
 
 | 易 見。
 天
 授
 為
 釋
 迦
 逆
 緣
 之
 善
 友,
 逆
 則
 難
 知。
 為
 
 | 知 識
 也。
 文
 殊
 師
 利
 為
 龍
 女
 順
 緣
 之
 善
 友,
 順
 則
 
 | 於 順
 緣
 善
 友,
 故
 修
 道
 者
 當
 視
 違
 緣
 之
 友
 為
 善
 
 | 耳。 蓋
 違
 緣
 善
 友,
 能
 使
 人
 道
 心
 愈
 益
 堅
 固,
 更
 勝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3 | 示 悟
 入
 佛
 之
 知
 見
 皆
 是。
 求
 法
 華
 經、
 即
 求
 無
 上
 
 | 而 已,
 求
 能
 信,
 求
 能
 解,
 求
 能
 行,
 求
 能
 證,
 求
 能
 開
 
 | 此 釋
 釋
 迦
 往
 劫
 捨
 位
 求
 法。
 求
 者、
 不
 僅
 求
 能
 聞
 
 | 為 我
 說
 大
 乘
 者,
 吾
 當
 終
 身
 供
 給
 走
 使。
 
 
 
 
 | 捨 國
 位,
 委
 政
 太
 子,
 擊
 鼓
 宣
 令,
 四
 方
 求
 法:
 誰
 能
 
 | 不 惜
 軀
 命。
 時
 世
 人
 民
 壽
 命
 無
 量,
 為
 於
 馬
 故
 捐
 
 | 珍、 國
 城、
 妻
 子、
 奴
 婢
 僕
 從、
 頭
 目
 髓
 惱、
 身
 肉
 手
 足,
 
 | 滿 足
 六
 波
 羅
 密,
 勤
 行
 布
 施,
 心
 無
 吝
 惜,
 象
 馬、
 七
 
 | 作 國
 王,
 發
 願
 求
 於
 無
 上
 菩
 提
 心
 不
 退
 轉。
 為
 欲
 
 | 無 量
 劫
 中
 求
 法
 華
 經
 無
 有
 懈
 倦,
 於
 多
 劫
 中
 常
 
 | 爾 時、
 佛
 告
 諸
 菩
 薩
 及
 天
 人
 四
 眾:
 ﹃
 吾
 於
 過
 去
 
 | 辛 一
 
 長
 行
 
 
 
 
 
 
 
 
 
 
 
 
 
 | 庚 一
 
 往
 昔
 求
 法
 
 
 
 
 
 
 
 
 
 
 
 | 己 一
 
 明
 釋
 尊
 昔
 重
 法
 以
 求
 經
 
 
 
 
 
 
 | 戊 一
 
 明
 天
 授
 與
 佛
 違
 緣
 善
 友
 之
 德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4 | 仙 人
 欲
 人
 之
 不
 違
 其
 意
 乃
 為
 說
 法,
 此
 已
 顯
 示
 
 | 旨 命
 令。
 佛
 度
 眾
 生,
 悉
 隨
 順
 眾
 心
 以
 施
 教
 化,
 今
 
 | 此 釋
 仙
 人
 許
 說、
 釋
 迦
 敬
 奉。
 不
 違、
 謂
 不
 違
 其
 意
 
 | 經 於
 千
 歲,
 為
 於
 法
 故
 精
 勤
 給
 侍,
 命
 無
 所
 乏
 ﹄。
 
 | 食, 乃
 至
 以
 身
 而
 為
 床
 座,
 身
 心
 無
 倦。
 於
 時
 奉
 事
 
 | 踊 躍,
 即
 隨
 仙
 人
 供
 給
 所
 須,
 采
 果
 汲
 水,
 拾
 薪
 設
 
 | 華 經,
 若
 不
 違
 我,
 當
 為
 宣
 說
 ﹂。
 王
 聞
 仙
 言,
 歡
 喜
 
 | ﹃ 時
 有
 仙
 人
 來
 白
 王
 言:
 ﹁
 我
 有
 大
 乘
 名
 妙
 法
 
 | 身 服
 役。
 釋
 迦
 遠
 劫
 以
 來,
 即
 勤
 求
 是
 經
 如
 此。
 
 
 | 此 報
 以
 求
 能
 為
 說
 此
 法
 華
 經
 者,
 并
 願
 為
 之
 終
 
 | 屬 等,
 莫
 非
 個
 人
 之
 福
 報,
 乃
 均
 不
 復
 滯
 著,
 願
 捨
 
 | 奴 婢
 等
 為
 內
 外
 施。
 所
 有
 受
 用
 境
 界、
 及
 正
 報
 眷
 
 | 其 初
 志。
 象
 馬
 等
 為
 外
 施,
 頭
 目
 等
 為
 內
 施,
 妻
 子
 
 | 以 喪
 其
 本
 心,
 或
 受
 怨
 敵
 違
 害
 之
 苦
 而
 不
 以
 懈
 
 | 菩 提。
 心
 不
 退
 轉、
 謂
 或
 受
 王
 位
 五
 欲
 之
 樂
 而
 不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5 | 此 五
 頌
 半
 內,
 二
 頌
 頌
 求
 法,
 一
 頌
 半
 頌
 仙
 許,
 二
 
 | 身 心
 無
 懈
 倦。
 
 
 
 
 
 
 
 
 
 
 
 
 
 | 所 須。
 采
 薪
 及
 果
 蓏,
 隨
 時
 恭
 敬
 與,
 情
 存
 妙
 法
 故,
 
 | 王 聞
 仙
 言,
 心
 生
 大
 喜
 悅,
 即
 便
 隨
 仙
 人,
 供
 給
 於
 
 | 法, 世
 間
 所
 希
 有,
 若
 能
 修
 行
 者,
 吾
 當
 為
 汝
 說。
 時
 
 | 為 奴
 僕。
 時
 有
 阿
 私
 仙,
 來
 白
 於
 大
 王:
 我
 有
 微
 妙
 
 | 椎 鐘
 告
 四
 方:
 誰
 有
 大
 法
 者,
 若
 為
 我
 解
 說,
 身
 當
 
 | 去 劫,
 為
 求
 大
 法
 故,
 雖
 作
 世
 國
 王,
 不
 貪
 五
 欲
 樂。
 
 |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我
 念
 過
 
 | 辛 二
 
 重
 頌
 
 
 
 
 
 
 
 
 
 
 
 
 
 | 乏, 求
 法
 之
 願
 可
 謂
 深
 重
 矣!
 
 
 
 
 
 
 
 
 | 為 床,
 蓋
 充
 類
 至
 盡
 之
 詞
 也。
 千
 歲
 無
 倦,
 給
 侍
 無
 
 | 有 無
 量
 忍
 辱
 之
 行
 毫
 不
 退
 轉,
 故
 曰
 乃
 至
 以
 身
 
 | 難 久
 行
 者
 久,
 於
 供
 給
 果
 薪
 而
 外,
 其
 間
 必
 已
 經
 
 | 為 違
 緣
 之
 友
 矣。
 釋
 迦
 事
 此
 仙
 人,
 不
 易
 行
 者
 行,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6 | 不 共
 神
 通
 道
 力,
 成
 等
 正
 覺,
 廣
 度
 眾
 生,
 皆
 因
 提
 
 | 種 好,
 紫
 磨
 金
 色,
 十
 力、
 四
 無
 所
 畏、
 四
 攝
 法、
 十
 八
 
 | 我 具
 足
 六
 波
 羅
 密、
 慈
 悲
 喜
 捨、
 三
 十
 三
 相、
 八
 十
 
 | 者, 今
 提
 婆
 達
 多
 是。
 由
 提
 婆
 達
 多
 善
 知
 識
 故,
 今
 
 | 佛 告
 諸
 比
 丘:
 ﹃
 爾
 時
 王
 者,
 則
 我
 身
 是。
 時
 仙
 人
 
 | 庚 二
 
 結
 會
 今
 古
 
 
 
 
 
 
 
 
 
 
 
 | 利 眾
 故
 終
 致
 成
 佛
 也。
 
 
 
 
 
 
 
 
 
 
 | 樂。 正
 明
 捨
 大
 國
 之
 王
 位,
 悉
 因
 為
 眾
 求
 法,
 以
 能
 
 | 己 身,
 言
 非
 為
 己
 身
 專
 求
 涅
 槃,
 亦
 不
 為
 五
 欲
 之
 
 | 此 二
 頌、
 頌
 釋
 迦
 求
 法
 之
 由
 并
 勸
 示
 勤
 學。
 不
 為
 
 | 成 佛,
 今
 故
 為
 汝
 說
 ﹄。
 
 
 
 
 
 
 
 
 
 
 | 以 五
 欲
 樂,
 故
 為
 大
 國
 王,
 勤
 求
 獲
 此
 法,
 遂
 致
 得
 
 | ﹃ 普
 為
 諸
 眾
 生
 勤
 求
 於
 大
 法,
 亦
 不
 為
 己
 身
 及
 
 | 蓏、 瓜
 瓞
 之
 屬。
 
 
 
 
 
 
 
 
 
 
 
 
 
 | 頌 頌
 敬
 奉。
 椎
 鐘、
 擊
 鐘
 也。
 阿
 私
 仙、
 仙
 之
 上
 首
 也。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7 | 此 為
 授
 現
 前
 記,
 即
 記
 天
 王
 佛
 成
 佛
 時
 之
 果
 相。
 
 | 得 無
 生
 忍
 至
 不
 退
 轉。
 
 
 
 
 
 
 
 
 
 
 | 量 眾
 生
 發
 緣
 覺
 心,
 恆
 河
 沙
 眾
 生
 發
 無
 上
 道
 心,
 
 | 眾 生
 說
 於
 妙
 法,
 恆
 河
 沙
 眾
 生
 得
 阿
 羅
 漢
 果,
 無
 
 | 世 界
 名
 天
 道。
 時
 天
 王
 佛
 住
 世
 二
 十
 中
 劫,
 廣
 為
 
 | 逝、 世
 間
 解、
 無
 上
 士
 調
 御
 丈
 夫、
 天
 人
 師、
 佛、
 世
 尊。
 
 | 成 佛,
 號
 曰
 天
 王
 如
 來,
 應
 供、
 正
 遍
 知、
 明
 行
 足、
 善
 
 | 告 諸
 四
 眾:
 ﹃
 提
 婆
 達
 多
 卻
 後
 過
 無
 量
 劫,
 當
 得
 
 | 己 二
 
 明
 天
 授
 當
 來
 成
 佛
 
 
 
 
 
 
 
 
 | 以 平
 等
 大
 慧,
 了
 無
 執
 著
 差
 別
 之
 相
 也。
 
 
 
 
 | 之 力。
 顯
 如
 來
 於
 一
 切
 眾
 生
 及
 一
 切
 法
 相,
 悉
 照
 
 | 正 覺,
 廣
 度
 眾
 生,
 佛
 悉
 歸
 功
 於
 天
 授
 宣
 說
 是
 經
 
 | 六 波
 羅
 密
 以
 下
 十
 一
 種
 功
 德,
 均
 見
 前
 釋。
 成
 等
 
 | 自 發
 大
 乘
 心,
 并
 助
 人
 發
 大
 乘
 心
 者,
 為
 善
 知
 識。
 
 | 婆 達
 多
 善
 知
 識
 故
 ﹄。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8 | 由 旬。
 諸
 天
 人
 民,
 悉
 以
 雜
 華、
 末
 香、
 燒
 香、
 塗
 香、
 衣
 
 | 全 身
 舍
 利
 起
 七
 寶
 塔,
 高
 六
 十
 由
 旬,
 縱
 廣
 四
 十
 
 | ﹃ 時
 天
 王
 佛
 般
 涅
 槃
 後,
 正
 法
 住
 世
 二
 十
 中
 劫。
 
 | 記。 
 
 
 
 
 
 
 
 
 
 
 
 
 
 
 
 
 | 生, 使
 一
 切
 皆
 導
 歸
 佛
 智
 也,
 是
 為
 授
 無
 怨
 恨
 之
 
 | 之 人
 亦
 獲
 受
 記。
 此
 大
 乘
 妙
 法
 所
 以
 為
 統
 攝
 群
 
 | 者, 多
 為
 隨
 順
 佛
 教
 之
 眾,
 而
 天
 授
 為
 違
 害
 佛
 教
 
 | 之 差
 別,
 因
 有
 生
 佛
 之
 異
 相。
 今
 法
 華
 會
 受
 佛
 記
 
 | 等 真
 如
 之
 法
 性
 未
 能
 了
 知,
 執
 著
 於
 善
 法、
 惡
 法
 
 | 無 相
 行
 不
 退,
 均
 是
 得
 無
 生
 忍
 義。
 二
 乘
 人
 於
 平
 
 | 即 可
 得
 證
 無
 生
 忍。
 初
 地
 創
 證
 真
 如,
 暨
 八
 地
 之
 
 | 故 名
 無
 生
 忍。
 菩
 薩
 已
 證
 於
 不
 生
 不
 滅
 之
 法
 性,
 
 | 無 生
 法
 性
 之
 理,
 印
 可
 於
 心,
 不
 復
 可
 退
 轉
 破
 壞,
 
 | 一 中
 劫。
 無
 上
 道
 心
 即
 菩
 薩
 心。
 無
 生
 忍
 者,
 證
 於
 
 | 大 千
 界
 每
 一
 成
 住
 壞
 空
 為
 一
 大
 劫,
 一
 住
 劫
 為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9 | 道, 此
 皆
 違
 於
 如
 來
 生
 佛
 同
 體
 之
 平
 等
 大
 慧,
 即
 
 | 以 為
 某
 當
 墮
 獄,
 某
 當
 成
 佛,
 某
 為
 善
 人,
 某
 為
 惡
 
 | 知 眾
 生
 皆
 有
 佛
 性,
 但
 執
 著
 於
 種
 種
 差
 別
 法
 相,
 
 | 其 心
 信
 受
 敬
 奉
 也。
 若
 不
 體
 佛
 之
 平
 等
 大
 慧,
 不
 
 | 此 釋
 淨
 信
 是
 經、
 獲
 受
 利
 益。
 淨
 心
 信
 敬,
 謂
 清
 淨
 
 | 在 佛
 前,
 蓮
 華
 化
 生
 ﹄。
 
 
 
 
 
 
 
 
 
 
 | 生 之
 處,
 常
 聞
 此
 經。
 若
 生
 人
 天
 中,
 受
 勝
 妙
 樂。
 若
 
 | 疑 惑
 者,
 不
 墮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生
 十
 方
 佛
 前
 所
 
 | 人, 聞
 妙
 法
 華
 經
 提
 婆
 達
 多
 品,
 淨
 心
 信
 敬
 不
 生
 
 | 佛 告
 諸
 比
 丘:
 ﹃
 未
 來
 世
 中,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 己 三
 
 結
 聞
 經
 獲
 益
 
 
 
 
 
 
 
 
 
 
 | 此 明
 授
 滅
 後
 記,
 謂
 記
 天
 王
 佛
 滅
 度
 後
 之
 果
 相。
 
 | 支 佛,
 不
 可
 思
 議
 眾
 生
 發
 菩
 提
 心,
 至
 不
 退
 轉
 ﹄。
 
 | 妙 塔。
 無
 量
 眾
 生
 得
 阿
 羅
 漢
 果,
 無
 量
 眾
 生
 悟
 辟
 
 | 服、 瓔
 珞、
 幢
 旛、
 寶
 蓋、
 伎
 樂、
 歌
 頌、
 禮
 拜、
 供
 養
 七
 寶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0 | 從 其
 涌
 出
 之
 方
 稱
 之
 也。
 智
 積
 以
 說
 法
 既
 畢,
 故
 
 | 多 寶
 如
 來
 本
 為
 東
 方
 過
 去
 古
 佛,
 茲
 云
 下
 方
 者,
 
 | 可 與
 相
 見
 論
 說
 妙
 法,
 可
 還
 本
 土
 ﹄。
 
 
 
 
 
 | ﹃ 善
 男
 子!
 且
 待
 須
 臾。
 此
 有
 菩
 薩
 名
 文
 殊
 師
 利,
 
 | 多 寶
 佛,
 當
 還
 本
 土。
 釋
 迦
 牟
 尼
 佛
 告
 智
 積
 
 曰:
 
 | 於 時
 下
 方
 多
 寶
 世
 尊
 所
 從
 菩
 薩
 名
 曰
 智
 積,
 白
 
 | 己 一
 
 智
 積
 請
 歸
 釋
 尊
 留
 止
 
 
 
 
 
 
 
 | 戊 二
 
 明
 文
 殊
 與
 眾
 順
 緣
 善
 友
 之
 力
 
 
 
 
 | 有 得
 近
 菩
 提
 之
 報
 也
 哉?
 
 
 
 
 
 
 
 
 
 | 恆 值
 佛
 及
 當
 聞
 此
 經,
 或
 升
 梵
 天,
 或
 生
 淨
 土,
 受
 
 | 佛 種
 子,
 即
 係
 自
 絕
 於
 佛,
 更
 何
 由
 永
 離
 惡
 趣,
 生
 
 | 有, 為
 非
 佛
 所
 說,
 如
 此
 皆
 為
 不
 淨、
 不
 信、
 不
 敬,
 斷
 
 | 人 以
 不
 當
 念
 惡
 而
 已。
 甚
 或
 疑
 此
 品
 為
 本
 來
 無
 
 | 為 此
 品
 經
 文,
 不
 過
 示
 佛
 不
 念
 惡
 之
 德,
 及
 佛
 戒
 
 | 為 其
 心
 不
 淨。
 由
 不
 淨
 故
 不
 信,
 由
 不
 信
 故
 疑。
 以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1 | 殊 本
 在
 法
 會,
 何
 忽
 於
 此
 時
 從
 大
 海
 龍
 宮
 涌
 出?
 
 | 因 緣。
 釋
 尊
 先
 時
 放
 光
 照
 境
 及
 說
 方
 便
 等
 品,
 文
 
 | 文 殊
 禮
 佛
 既
 畢,
 往
 慰
 智
 積,
 遂
 啟
 以
 下
 問
 答
 之
 
 | 尼 攝
 一
 切
 現
 在
 佛,
 故
 但
 云
 敬
 禮
 二
 世
 尊
 足
 也。
 
 | 中 也。
 以
 多
 寶
 如
 來
 攝
 一
 切
 過
 去
 佛,
 以
 釋
 迦
 牟
 
 | 來 與
 世
 迦
 牟
 尼,
 因
 二
 世
 尊
 正
 同
 坐
 於
 多
 寶
 塔
 
 | 娑 竭
 羅
 龍
 王、
 即
 鹽
 哈
 龍
 王。
 二
 世
 尊、
 指
 多
 寶
 如
 
 | 所 共
 相
 慰
 問,
 卻
 坐
 一
 面。
 
 
 
 
 
 
 
 
 
 | 佛 所,
 頭
 面
 敬
 禮
 二
 世
 尊
 足。
 修
 敬
 已
 畢,
 往
 智
 積
 
 | 然 涌
 出,
 住
 虛
 空
 中,
 詣
 靈
 鷲
 山。
 從
 蓮
 華
 下,
 至
 於
 
 | 菩 薩
 亦
 坐
 寶
 蓮
 華,
 從
 於
 大
 海
 娑
 竭
 羅
 龍
 宮
 自
 
 | 爾 時、
 文
 殊
 師
 利
 坐
 千
 葉
 蓮
 華,
 大
 如
 車
 輪,
 俱
 來
 
 | 己 二
 
 文
 殊
 涌
 出
 來
 見
 智
 積
 
 
 
 
 
 
 
 | 起 文
 殊
 師
 利
 教
 化
 龍
 女
 之
 事。
 
 
 
 
 
 
 
 | 請 多
 寶
 還
 歸
 本
 土。
 而
 釋
 尊
 告
 使
 暫
 留,
 因
 以
 引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2 | 生 其
 數
 幾
 何
 ﹄?
 文
 殊
 師
 利
 言:
 ﹃
 其
 數
 
 
 
 
 | 智 積
 菩
 薩
 問
 文
 殊
 師
 利:
 ﹃
 仁
 往
 龍
 宮,
 所
 化
 眾
 
 | 辛 一
 
 問
 化
 多
 少
 答
 數
 無
 量
 
 
 
 
 
 
 
 | 庚 一
 
 論
 化
 眾
 多
 少
 
 
 
 
 
 
 
 
 
 
 | 己 三
 
 文
 殊
 智
 積
 共
 為
 論
 議
 
 
 
 
 
 
 
 | 開 而
 蓮
 見,
 蓮
 實
 而
 花
 落
 也。
 
 
 
 
 
 
 
 
 | 出。 坐
 蓮
 華
 者,
 顯
 其
 具
 足
 因
 行
 領
 證
 果
 位,
 如
 花
 
 | 即 後
 得
 智。
 根
 本
 智
 於
 心
 中
 忽
 然
 開
 顯,
 名
 為
 涌
 
 | 藏 心
 中
 之
 根
 本
 無
 分
 別
 智。
 智
 積
 以
 修
 積
 為
 義,
 
 | 心 海
 中
 自
 在
 清
 淨
 之
 本
 心。
 文
 殊
 師
 利,
 即
 如
 來
 
 | 義 如
 是。
 若
 就
 觀
 心
 義
 言
 之,
 海
 中
 龍
 宮,
 即
 眾
 生
 
 | 於 教
 化
 龍
 宮
 後
 復
 來
 法
 會
 耳。
 就
 事
 相
 言
 之,
 其
 
 | 所 說,
 往
 化
 十
 方
 諸
 菩
 薩
 眾,
 去
 來
 無
 定,
 此
 次
 適
 
 | 開 顯
 既
 畢,
 聞
 殊
 師
 利
 等
 諸
 大
 菩
 薩,
 即
 已
 本
 佛
 
 | 蓋 說
 此
 法
 華
 全
 經,
 本
 非
 一
 朝
 一
 夕。
 方
 便
 一
 品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3 | 如 是
 ﹄。
 
 
 
 
 
 
 
 
 
 
 
 
 
 
 
 | 空 義。
 文
 殊
 師
 利
 謂
 智
 積
 曰:
 ﹃
 於
 海
 教
 化,
 其
 事
 
 | 聲 聞
 人,
 在
 虛
 空
 中
 說
 聲
 聞
 行,
 今
 皆
 修
 行
 大
 乘
 
 | 之 所
 化
 度,
 具
 菩
 薩
 行,
 皆
 共
 論
 說
 六
 波
 羅
 密。
 本
 
 | 靈 鷲
 山,
 住
 在
 虛
 空。
 此
 諸
 菩
 薩,
 皆
 是
 文
 殊
 師
 利
 
 | 所 言
 未
 竟,
 無
 數
 菩
 薩
 坐
 寶
 蓮
 華
 從
 海
 涌
 出,
 詣
 
 | 辛 二
 
 龍
 宮
 涌
 出
 文
 殊
 指
 示
 
 
 
 
 
 
 
 | 量, 唯
 證
 乃
 知
 也。
 
 
 
 
 
 
 
 
 
 
 
 
 | 可 口
 宣
 心
 測,
 蓋
 佛
 智
 境
 界
 離
 於
 語
 言,
 不
 墮
 數
 
 | 稱 也。
 智
 積
 問
 所
 化
 眾
 生
 幾
 何,
 而
 文
 殊
 答
 以
 非
 
 | 名 為
 菩
 提,
 以
 大
 悲
 故
 名
 為
 薩
 埵,
 仁
 者、
 即
 其
 通
 
 | 仁、 猶
 言
 仁
 者,
 即
 具
 足
 菩
 薩
 之
 德
 者。
 以
 大
 智
 故
 
 | ﹄。 
 
 
 
 
 
 
 
 
 
 
 
 
 
 
 
 
 | 計, 非
 口
 所
 宣,
 非
 心
 所
 測。
 且
 待
 須
 臾,
 自
 當
 證
 知
 
 | 無
 量,
 不
 可
 稱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4 | 華 經
 ﹄。
 
 
 
 
 
 
 
 
 
 
 
 
 
 
 
 | ﹄。 文
 殊
 師
 利
 言:
 ﹃
 我
 於
 海
 中,
 唯
 常
 宣
 說
 妙
 法
 
 | 相 義,
 開
 闡
 一
 乘
 法,
 廣
 導
 諸
 眾
 生,
 令
 速
 成
 菩
 提
 
 | 度 無
 量
 眾,
 今
 此
 諸
 大
 會,
 及
 我
 皆
 已
 見。
 演
 暢
 實
 
 | 爾 時、
 智
 積
 菩
 薩
 以
 偈
 讚
 曰:
 ﹃
 大
 智
 德
 勇
 健,
 化
 
 | 辛 三
 
 智
 積
 讚
 揚
 文
 殊
 告
 化
 
 
 
 
 
 
 
 | 事 如
 是
 也。
 
 
 
 
 
 
 
 
 
 
 
 
 
 
 | 薩 萬
 德
 莊
 嚴
 之
 相
 示
 之,
 而
 復
 明
 言
 其
 教
 化
 之
 
 | 證 不
 知,
 非
 言
 可
 顯,
 故
 文
 殊
 師
 利
 先
 以
 所
 化
 菩
 
 | 身 泯
 智
 之
 空;
 大
 乘
 之
 空,
 為
 淨
 妙
 莊
 嚴
 之
 空。
 非
 
 | 枯 寂
 之
 空,
 乃
 菩
 薩
 具
 德
 之
 空。
 小
 乘
 之
 空,
 為
 灰
 
 | 菩 薩
 住
 於
 虛
 空,
 蓋
 顯
 無
 住
 而
 住
 之
 義。
 此
 空
 非
 
 | 切 佛
 功
 德
 寶。
 又
 自
 見
 寶
 塔
 品
 以
 來,
 皆
 云
 諸
 大
 
 | 蓮 華,
 喻
 以
 無
 分
 別
 根
 本
 智
 為
 母,
 皆
 能
 出
 生
 一
 
 | 此 釋
 化
 眾
 涌
 出、
 文
 殊
 指
 示。
 無
 數
 菩
 薩
 均
 坐
 寶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5 | 文 殊
 師
 利
 言:
 ﹃
 有
 娑
 竭
 羅
 龍
 王
 女,
 年
 始
 八
 歲,
 
 | 辛 二
 
 文
 殊
 答
 
 
 
 
 
 
 
 
 
 
 
 
 | 積 欲
 顯
 經
 力
 能
 致
 現
 前
 佛
 果,
 故
 問
 以
 啟
 之。
 
 
 | 切 法
 皆
 為
 佛
 法,
 攝
 一
 切
 經
 盡
 為
 妙
 法
 之
 經。
 智
 
 | 正 以
 其
 能
 為
 經
 中
 之
 寶。
 以
 有
 此
 寶,
 故
 能
 轉
 一
 
 | 此 釋
 問
 修
 是
 經、
 得
 佛
 遲
 速。
 此
 經
 所
 以
 微
 妙
 者,
 
 | 經, 速
 得
 佛
 不
 ﹄?
 
 
 
 
 
 
 
 
 
 
 
 
 | 中 寶,
 世
 所
 希
 有,
 頗
 有
 眾
 生
 勤
 加
 精
 進
 修
 行
 此
 
 | 智 積
 問
 文
 殊
 師
 利
 言:
 ﹃
 此
 經
 甚
 深
 微
 妙,
 諸
 經
 
 | 辛 一
 
 智
 積
 問
 
 
 
 
 
 
 
 
 
 
 
 
 | 庚 二
 
 論
 成
 佛
 遲
 速
 
 
 
 
 
 
 
 
 
 
 | 故 云
 大
 智
 德。
 勇
 健、
 有
 力
 之
 義。
 
 
 
 
 
 
 
 | 法 華
 經
 之
 尊
 重
 益
 彰
 矣。
 文
 殊
 亦
 名
 妙
 智、
 妙
 德,
 
 | 而 文
 殊
 亦
 言:
 我
 在
 龍
 宮,
 唯
 常
 宣
 說
 是
 經,
 則
 妙
 
 | 智 積
 謂:
 文
 殊
 導
 眾
 之
 功,
 全
 由
 開
 闡
 一
 乘
 實
 相。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6 | 利 利
 他
 諸
 功
 德,
 遂
 得
 疾
 至
 菩
 提。
 而
 悉
 由
 得
 聞
 
 | 上 種
 種,
 明
 龍
 女
 定
 慧
 具
 足,
 頓
 發
 大
 心,
 成
 就
 自
 
 | 妙 廣
 大。
 慈
 讓
 和
 雅、
 謂
 煩
 惱
 習
 氣
 消
 除
 淨
 盡。
 以
 
 | 人 恆
 不
 失
 時,
 亦
 不
 失
 機;
 所
 說
 法
 義,
 共
 見
 為
 微
 
 | 心 念
 口
 演、
 謂
 心
 之
 所
 念,
 口
 即
 能
 演,
 故
 說
 法
 度
 
 | 以 無
 上
 覺
 心
 任
 運
 而
 生,
 一
 發
 永
 發
 得
 不
 退
 轉,
 
 | 法 華
 經,
 故
 深
 入
 禪
 定,
 證
 於
 法
 性,
 通
 達
 法
 相。
 是
 
 | 則 能
 得
 其
 總
 持。
 因
 能
 受
 持
 此
 甚
 深
 祕
 藏
 之
 妙
 
 | 根 利
 多
 慧
 故
 於
 眾
 生
 則
 善
 知
 其
 根
 業,
 於
 經
 義
 
 | 此 釋
 龍
 女
 受
 持
 是
 經、
 能
 至
 菩
 提。
 多
 慧
 則
 根
 利,
 
 | 微 妙
 廣
 大,
 慈
 悲
 仁
 讓,
 志
 意
 和
 雅,
 能
 至
 菩
 提。
 
 
 | 礙, 慈
 念
 眾
 生
 猶
 如
 赤
 子,
 功
 德
 具
 足,
 心
 念
 口
 演,
 
 | 諸 法,
 於
 剎
 那
 頃
 發
 菩
 提
 心
 得
 不
 退
 轉,
 辯
 才
 無
 
 | 佛 所
 說
 甚
 深
 祕
 藏
 悉
 能
 受
 持,
 深
 入
 禪
 定,
 了
 達
 
 | 智 慧
 利
 根,
 善
 知
 眾
 生
 諸
 根
 行
 業,
 得
 陀
 羅
 尼。
 諸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7 | 住 一
 面,
 以
 偈
 讚
 曰:
 ﹃
 深
 達
 罪
 福
 相,
 遍
 照
 於
 十
 
 | 言 論
 未
 訖,
 時
 龍
 王
 女
 忽
 現
 於
 前,
 頭
 面
 禮
 敬,
 卻
 
 | 壬 一
 
 龍
 女
 現
 讚
 
 
 
 
 
 
 
 
 
 
 
 | 辛 四
 
 龍
 女
 現
 
 
 
 
 
 
 
 
 
 
 
 
 | 事 相
 觀
 之,
 故
 不
 信
 當
 下
 遂
 能
 成
 佛。
 
 
 
 
 
 | 艱 難
 困
 苦
 之
 行。
 智
 積
 但
 就
 成
 佛
 艱
 難
 之
 通
 常
 
 | 此 釋
 智
 積
 不
 信
 龍
 女
 速
 成
 正
 覺。
 難
 行
 苦
 行,
 謂
 
 | 信 此
 女
 於
 須
 臾
 頃
 便
 成
 正
 覺。
 
 
 
 
 
 
 
 | 捨 身
 命
 處,
 為
 眾
 生
 故
 然
 後
 乃
 得
 成
 菩
 提
 道。
 不
 
 | 千 大
 千
 世
 界
 乃
 至
 無
 有
 如
 芥
 子
 許
 非
 是
 菩
 薩
 
 | 行 苦
 行、
 積
 功
 累
 德
 求
 菩
 提
 道,
 未
 曾
 止
 息,
 觀
 三
 
 | 智 積
 菩
 薩
 言:
 ﹃
 我
 見
 釋
 迦
 如
 來
 於
 無
 量
 劫
 難
 
 | 辛 三
 
 智
 積
 疑
 
 
 
 
 
 
 
 
 
 
 
 
 | 可 尊
 重
 之
 義
 益
 明
 矣。
 
 
 
 
 
 
 
 
 
 
 | 是 經
 之
 故,
 初
 不
 以
 惡
 趣
 女
 身
 為
 礙,
 則
 是
 經
 最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8 | 之 答。
 然
 而
 眾
 生
 當
 下
 可
 以
 成
 佛
 之
 證,
 豈
 語
 言
 
 | 應 速
 得
 佛
 之
 由
 也。
 上
 節
 智
 積
 疑
 問,
 正
 待
 文
 殊
 
 | 乘 教
 義
 度
 脫
 眾
 生
 而
 已。
 此
 正
 龍
 女
 受
 持
 妙
 法
 
 | 之 身,
 復
 言
 自
 將
 成
 佛,
 唯
 佛
 證
 知,
 但
 我
 永
 以
 大
 
 | 相 好
 莊
 嚴,
 此
 為
 佛
 之
 應
 化
 身。
 龍
 女
 既
 先
 讚
 佛
 
 | 實 相
 之
 智
 體,
 本
 來
 微
 妙
 清
 淨,
 此
 為
 佛
 之
 法
 身。
 
 | 其 等
 於
 法
 界,
 等
 於
 虛
 空,
 此
 為
 佛
 之
 報
 身。
 深
 達
 
 | 也。 佛
 於
 此
 差
 別
 之
 相,
 悉
 皆
 遍
 照,
 遍
 照
 者
 了
 知
 
 | 出 世
 間
 為
 福
 相;
 菩
 薩
 為
 罪
 相,
 則
 佛
 為
 福
 相
 是
 
 | 惡 道
 為
 罪
 相,
 則
 人
 天
 為
 福
 相;
 世
 間
 為
 罪
 相,
 則
 
 | 罪 福
 相、
 謂
 全
 法
 界
 一
 切
 因
 緣
 果
 報
 之
 相。
 如
 三
 
 | 我 闡
 大
 乘
 教,
 度
 脫
 苦
 眾
 生
 ﹄。
 
 
 
 
 
 
 
 | 生 類,
 無
 不
 宗
 奉
 者。
 又
 聞
 成
 菩
 提,
 唯
 佛
 當
 證
 知。
 
 | 莊 嚴
 法
 身;
 天
 人
 所
 戴
 仰,
 龍
 神
 咸
 恭
 敬,
 一
 切
 眾
 
 | 方, 微
 妙
 淨
 法
 身,
 具
 相
 三
 十
 二,
 以
 八
 十
 種
 好
 用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19 | 勝 法
 所
 依,
 故
 非
 法
 器。
 諸
 度、
 謂
 忍
 辱、
 布
 施
 等
 度,
 
 | 在 人
 道
 中
 之
 女
 身,
 本
 為
 罪
 業
 報
 之
 相,
 不
 堪
 為
 
 | 佛 ﹄?
 
 
 
 
 
 
 
 
 
 
 
 
 
 
 
 
 | 四 者、
 轉
 輪
 聖
 王,
 五
 者、
 佛
 身,
 云
 何
 女
 身
 速
 得
 成
 
 | 障: 一
 者、
 不
 得
 作
 梵
 天
 王,
 二
 者、
 帝
 釋,
 三
 者、
 魔
 王,
 
 | 積 行,
 具
 修
 諸
 度,
 然
 後
 乃
 成。
 又
 女
 人
 身,
 猶
 有
 五
 
 | 何 能
 得
 無
 上
 菩
 提?
 佛
 道
 懸
 曠,
 經
 無
 量
 劫
 勤
 苦
 
 | 是 事
 難
 信。
 所
 以
 者
 何?
 女
 身
 垢
 穢,
 非
 是
 法
 器,
 云
 
 | 時 舍
 利
 弗
 語
 龍
 女
 言:
 ﹃
 汝
 謂
 不
 久
 得
 無
 上
 道,
 
 | 壬 二
 
 鶖
 子
 申
 疑
 
 
 
 
 
 
 
 
 
 
 
 | 然 無
 疑
 也。
 
 
 
 
 
 
 
 
 
 
 
 
 
 
 | 然 此
 正
 文
 殊
 無
 言
 之
 妙
 答,
 故
 智
 積
 聞
 之
 而
 了
 
 | 與 其
 作
 佛
 之
 本
 懷。
 如
 是
 事
 相,
 文
 殊
 並
 未
 答
 言,
 
 | 下 顯
 現,
 先
 示
 佛
 身
 差
 別
 之
 相,
 後
 復
 自
 承
 作
 佛
 
 | 所 能
 顯
 示?
 茲
 不
 待
 文
 殊
 言
 答
 之
 時,
 龍
 女
 已
 當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20 | 復 速
 於
 此
 ﹄。
 當
 時
 眾
 會,
 皆
 見
 龍
 女
 忽
 然
 之
 間,
 
 | 答 言:
 ﹃
 甚
 疾
 ﹄。
 女
 言:
 ﹃
 以
 汝
 神
 力
 觀
 我
 成
 佛,
 
 | 利 弗
 言:
 ﹃
 我
 獻
 寶
 珠,
 世
 尊
 納
 受,
 是
 事
 疾
 不
 ﹄?
 
 | 以 上
 佛,
 佛
 即
 受
 之。
 龍
 女
 謂
 智
 積
 菩
 薩、
 尊
 者
 舍
 
 | 爾 時、
 龍
 女
 有
 一
 寶
 珠,
 價
 值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持
 
 | 壬 三
 
 龍
 女
 道
 成
 
 
 
 
 
 
 
 
 
 
 
 | 仍 滯
 於
 分
 別
 法
 執
 如
 此。
 
 
 
 
 
 
 
 
 
 | 所 聞
 佛
 說
 三
 乘
 之
 教,
 以
 塵
 沙
 煩
 惱
 未
 盡
 故,
 而
 
 | 且 非
 久
 劫
 修
 行
 亦
 難
 作
 佛。
 此
 皆
 舍
 利
 弗
 尊
 者
 
 | 女 身
 亦
 不
 得
 作
 佛。
 以
 上
 總
 言
 女
 身
 不
 能
 作
 佛,
 
 | 智, 故
 不
 得
 作。
 又
 男
 身
 為
 佛
 三
 十
 二
 相
 之
 一,
 故
 
 | 主, 均
 須
 具
 足
 梵
 行,
 而
 女
 子
 成
 就
 煩
 惱
 諸
 染
 污
 
 | 之 主,
 轉
 輪
 聖
 王、
 為
 四
 天
 下
 之
 主。
 作
 此
 諸
 天
 之
 
 | 之 主,
 帝
 釋、
 為
 三
 十
 三
 天
 之
 主,
 魔
 王、
 為
 欲
 界
 天
 
 | 即 菩
 薩
 行
 之
 各
 波
 羅
 密
 也。
 梵
 天
 王、
 為
 色
 界
 天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21 | 現。 此
 正
 以
 無
 言
 之
 答,
 破
 舍
 利
 弗
 等
 之
 分
 別
 法
 
 | 於 忽
 然
 之
 間,
 有
 變
 相
 說
 法、
 依
 正
 莊
 嚴
 等
 之
 示
 
 | 成 佛
 之
 勝
 相,
 亦
 即
 佛
 之
 名
 所
 由
 以
 立。
 故
 龍
 女
 
 | 十 二
 相
 等
 之
 示
 現?
 惟
 此
 依
 正
 莊
 嚴,
 正
 為
 示
 現
 
 | 茍 於
 本
 覺
 中
 一
 念
 相
 應,
 當
 下
 即
 是,
 何
 有
 此
 三
 
 | 佛 之
 義。
 佛
 之
 無
 相
 法
 身,
 本
 無
 男
 女
 之
 相
 可
 得,
 
 | 速, 而
 龍
 女
 成
 道
 之
 速
 乃
 復
 過
 之,
 皆
 顯
 頓
 悟
 成
 
 | 悟 即
 證。
 夫
 一
 獻
 一
 受,
 石
 火
 電
 光
 不
 足
 以
 比
 其
 
 | 藏 心,
 於
 一
 剎
 那
 間
 顯
 示
 於
 佛。
 即
 獻
 即
 受,
 喻
 即
 
 | 喻 成
 道
 之
 速。
 獻
 寶
 珠、
 喻
 將
 本
 有
 之
 清
 淨
 如
 來
 
 | 境 非
 言
 可
 顯,
 惟
 證
 乃
 知。
 故
 即
 假
 獻
 納
 寶
 珠,
 以
 
 | 龍 女
 不
 即
 以
 言
 答
 舍
 利
 弗,
 以
 此
 當
 下
 成
 佛
 之
 
 | 十 方
 一
 切
 眾
 生
 演
 說
 妙
 法。
 
 
 
 
 
 
 
 
 | 寶 蓮
 華,
 成
 等
 正
 覺,
 三
 十
 三
 相,
 八
 十
 種
 好,
 普
 為
 
 | 變 成
 男
 子,
 具
 菩
 薩
 行,
 即
 往
 南
 方
 無
 垢
 世
 界,
 坐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 
    |  | 
 
        | 22 |  |  |  |  |  | 此 釋
 娑
 婆
 無
 垢
 兩
 世
 界、
 生
 聞
 獲
 益。
 
 
 
 
 
 | 一 切
 眾
 會,
 默
 然
 信
 受。
 
 
 
 
 
 
 
 
 
 
 | 生 發
 菩
 提
 心
 而
 得
 受
 記。
 智
 積
 菩
 薩
 及
 舍
 利
 弗、
 
 | 震 動,
 娑
 婆
 世
 界
 三
 千
 眾
 生
 住
 不
 退
 地,
 三
 千
 眾
 
 | 不 退
 轉,
 無
 量
 眾
 生
 得
 受
 道
 記。
 無
 垢
 世
 界
 六
 反
 
 | 心 大
 歡
 喜,
 悉
 遙
 敬
 禮。
 無
 量
 眾
 生
 聞
 法
 解
 悟
 得
 
 | 人, 皆
 遙
 見
 彼
 龍
 女
 成
 佛,
 普
 為
 時
 會
 人
 天
 說
 法,
 
 | 爾 時、
 娑
 婆
 世
 界
 菩
 薩、
 聲
 聞、
 天
 龍
 八
 部、
 人
 與
 非
 
 | 壬 四
 
 
 生
 聞
 獲
 益
 
 
 
 
 
 
 
 
 
 
 | 執, 而
 顯
 是
 經
 力
 之
 不
 可
 思
 議
 也。
 
 
 
 
 
 
 |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