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為
對
治
此
染
慢
及
顯
示
乘
平
等
故,
故
說
此
品。
|
定
有
異
之
說,
是
必
小
乘
種
姓
人
不
能
成
佛。
今
|
如
來
方
便
說
三,
則
乘
體
有
異
矣。
然
若
執
著
乘
|
廣
大
殊
勝,
當
為
授
記,
故
有
此
品。
|
果,
均
應
授
記。
摩
訶
迦
葉
四
人,
以
有
因
果
各
各
|
或
為
甚
深
微
妙
之
義,
及
或
有
廣
大
殊
勝
之
因
|
羅
漢、
將
墮
地
獄
之
類。
又
或
為
眾
所
知
識
之
人,
|
與
也,
記、
記
別
也。
善
與
惡
皆
可
授
記,
如
將
為
阿
|
佛
重
述
成
三
節,
此
應
說
第
四
節
佛
為
授
記。
授、
|
第
二
周
說
法
中,
已
說
如
來
喻
化、
中
根
領
悟、
及
|
授
記
品
第
六
|
民
國
十
年
秋
在
北
京
|
太
虛
大
師
講
述
|
︵
授
記
品
第
六
︶
|
法
華
經
講
演
錄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2 |
此
記
別
大
迦
葉
將
來
成
佛
之
因
行
也。
恭
敬
尊
|
諸
佛
無
量
大
法。
|
百
萬
億
諸
佛
世
尊,
供
養
恭
敬,
尊
重
讚
歎,
廣
宣
|
我
此
弟
子
摩
訶
迦
葉,
於
未
來
世,
當
得
奉
覲
三
|
爾
時、
世
尊
說
是
偈
已,
告
諸
大
眾,
唱
如
是
言:
﹃
|
壬
一
授
因
記
|
辛
一
長
行
|
庚
一
授
大
迦
葉
記
|
己
一
為
四
人
現
前
授
記
|
戊
四
佛
為
授
記
|
性
則
不
可
記
別
故。
|
詢
佛,
佛
雖
一
切
智
者,
亦
默
置
不
答,
以
既
無
體
|
能
授
之
矣。
故
如
舉
外
道
妄
執
之
無
體
性
法
以
|
必
為
可
受
記
體
性
之
眾
生。
若
無
此
體
性,
則
不
|
能
授
者,
為
有
後
得
智
中
世
俗
智
之
佛;
所
授
者,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3 |
樹
行
列,
黃
金
為
繩
以
界
道
側,
散
珠
寶
華,
周
遍
|
其
土
平
正,
無
有
高
下、
坑
坎、
堆
阜。
琉
璃
為
地,
寶
|
﹃
國
界
嚴
飾,
無
諸
穢
惡、
瓦
礫、
荊
棘、
便
利
不
淨。
|
國
之
果
德。
正
法、
像
法
等,
解
均
見
前。
|
此
記
國
名、
劫
名、
與
壽
量。
光
德
者、
亦
以
光
明
為
|
法
住
世
二
十
小
劫,
像
法
亦
住
二
十
小
劫。
|
﹃
國
名
光
德,
劫
名
大
莊
嚴,
佛
壽
十
二
小
劫,
正
|
為
本
因,
遂
以
彰
其
佛
果。
|
此
記
別
號。
大
迦
葉
本
有
身
光
飲
吞
日
月
之
德
|
夫、
天
人
師、
佛、
世
尊。
|
正
遍
知、
明
行
足、
善
逝、
世
間
解、
無
上
士
調
御
丈
|
﹃
於
最
後
身
得
成
為
佛,
名
曰
光
明
如
來、
應
供、
|
壬
二
授
果
記
|
法,
則
為
利
他
功
德
也。
|
重
讚
歎,
謂
以
身、
口、
意
三
業
虔
誠
奉
佛。
廣
宣
大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4 |
金
繩
界
道,
見
者
歡
喜。
常
出
好
香,
散
眾
名
華,
中
|
佛。
其
土
清
淨,
琉
璃
為
地,
多
諸
寶
樹,
行
列
道
側,
|
尊
已,
修
習
一
切
無
上
之
慧,
於
最
後
身
得
成
為
|
佛
世
尊,
為
佛
智
慧
淨
修
梵
行,
供
養
最
上
二
足
|
當
得
作
佛。
而
於
來
世,
供
養
奉
覲
三
百
萬
億
諸
|
丘!
我
以
佛
眼,
見
是
迦
葉,
於
未
來
世
過
無
數
劫,
|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告
諸
比
|
辛
二
重
頌
|
著
五
欲、
嬈
亂
佛
法
之
魔
民
魔
事。
|
葉
以
修
頭
陀
苦
行
為
因,
故
其
果
報
上
亦
無
貪
|
此
記
眷
屬
皆
為
菩
薩,
及
魔
民
皆
知
護
法
也。
迦
|
無
有
魔
事,
雖
有
魔、
及
魔
民,
皆
護
佛
法
﹄。
|
﹃
其
國
菩
薩
無
量
千
億,
諸
聲
聞
眾
亦
復
無
數。
|
此
記
國
土
莊
嚴
清
淨
之
相。
|
清
淨。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5 |
記
者,
如
以
甘
露
灑,
除
熱
得
清
涼。
如
從
饑
國
來,
|
愍
我
等
故,
而
賜
佛
音
聲。
若
知
我
深
心,
見
為
授
|
聲
而
說
偈
言:
﹃
大
雄
猛
世
尊,
諸
釋
之
法
王!
哀
|
悚
慄,
一
心
合
掌,
瞻
仰
尊
顏,
目
不
暫
捨,
即
共
同
|
爾
時、
大
目
犍
連、
須
菩
提、
摩
訶
迦
旃
延
等,
皆
悉
|
辛
一
請
記
|
庚
二
為
餘
三
人
授
記
|
結
之。
|
此
中
初
一
頌
半、
標
告,
次
十
頌
半、
頌
記,
末
半
頌、
|
小
劫,
光
明
世
尊
其
事
如
是
﹄。
|
二
小
劫,
正
法
住
世
二
十
小
劫,
像
法
亦
住
二
十
|
亦
不
可
計,
乃
以
天
眼
不
能
數
知。
其
佛
當
壽
十
|
佛
大
乘
經
典。
諸
聲
聞
眾
無
漏
後
身,
法
王
之
子,
|
薩
眾
不
可
稱
計,
其
心
調
柔,
逮
大
神
通,
奉
持
諸
|
中
奇
妙
以
為
莊
嚴。
其
地
平
正,
無
有
邱
坑。
諸
菩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6 |
妙
法。
疑
懼
未
食,
喻
慮
己
無
大
乘
之
分,
未
敢
領
|
饑
國、
喻
小
乘
匱
乏
大
乘
之
法。
大
王
膳、
喻
一
乘
|
之
心。
見
人
受
記,
如
受
甘
露,
正
明
希
望
之
深
心。
|
人,
而
佛
則
諸
釋
中
之
法
王
也。
深
心、
甚
深
懇
切
|
頌
結
請。
諸
釋
法
王,
謂
以
釋
迦
為
姓
者
非
止
一
|
為
三:
初
二
頌,
頌
讚
請。
次
四
頌,
頌
喻
請。
後
一
頌,
|
不
得
受
記
及
希
得
受
記
之
狀。
以
下
七
頌,
復
分
|
慄、
敬
懼
之
貌。
長
行
敘
大
目
連
等
三
人,
懼
|
此
長
行
與
偈
頌,
標
請
記
之
式
與
請
記
之
辭。
悚
|
願
賜
我
等
記,
如
飢
須
教
食
﹄。
|
授
記,
爾
乃
快
安
樂。
大
雄
猛
世
尊,
常
欲
安
世
間,
|
我
等
作
佛,
心
尚
懷
憂
懼,
如
未
敢
便
食。
若
蒙
佛
|
過,
不
知
當
云
何
得
佛
無
上
慧?
雖
聞
佛
音
聲,
言
|
得
王
教,
然
後
乃
敢
食。
我
等
亦
如
是,
每
惟
小
乘
|
忽
遇
大
王
膳,
心
猶
懷
疑
懼,
未
敢
即
便
食;
若
復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7 |
皆
處
寶
臺
珍
妙
樓
閣。
聲
聞
弟
子
無
量
無
邊,
算
|
棘、
便
利
之
穢,
寶
華
覆
地,
周
遍
清
淨。
其
土
人
民,
|
平
正,
玻
璃
為
地,
寶
樹
莊
嚴,
無
諸
邱
坑、
沙
礫、
荊
|
夫、
天
人
師、
佛、
世
尊。
劫
名
有
寶,
國
名
寶
生。
其
土
|
正
遍
知、
明
行
足、
善
逝、
世
間
解、
無
上
士
調
御
丈
|
道。
於
最
後
身
得
成
為
佛,
號
曰
名
相
如
來,
應
供、
|
他
佛,
供
養
恭
敬,
尊
重
讚
歎,
常
修
梵
行,
具
菩
薩
|
﹃
是
須
菩
提,
於
當
來
世,
奉
覲
三
百
萬
億
那
由
|
爾
時、
世
尊
知
諸
大
弟
子
心
之
所
念,
告
諸
比
丘:
|
癸
一
長
行
|
壬
一
授
須
菩
提
記
|
辛
二
授
記
|
膳。
|
作
佛,
猶
得
王
教
食,
而
饑
國
之
民
始
敢
食
於
王
|
取
修
行
也。
言
我
等
若
得
佛
授
記,
則
自
爾
欣
當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8 |
義。
一
切
法
既
空,
即
一
切
事
無
不
空,
由
是
依
空
|
民
居
處,
亦
多
珍
寶
臺
閣,
皆
顯
歷
劫
因
行
之
德
|
之
佛
國
土
名
曰
寶
生,
所
應
之
劫
名
曰
有
寶。
人
|
舍
都
現
空
相,
繼
復
現
多
數
寶
物
之
相,
故
依
報
|
佛
果
上
之
德
號,
曰
名
相
如
來。
又
善
現
誕
日,
宅
|
有
言
說
都
無
實
義
也。
以
了
知
法
唯
名
相
故,
故
|
菩
提
了
知
一
切
法
空,
故
一
切
名
相
空,
所
謂
但
|
兆
兆
為
京,
京
京
為
之
類:
即
那
由
他
也。
須
|
每
一
大
數,
均
由
前
數
自
乘
而
得,
如
億
億
為
兆,
|
世
俗
數
量
中
億
兆
京
之
:
但
內
典
數
量
中,
|
此
授
須
菩
提
記
中
之
因
記、
果
記
也。
那
由
他、
即
|
度
脫
無
量
菩
薩
及
聲
聞
眾
﹄。
|
法
亦
住
二
十
小
劫。
其
佛
常
處
虛
空
為
眾
說
法,
|
由
他。
佛
壽
十
二
小
劫,
正
法
住
世
二
十
小
劫,
像
|
數
譬
喻
所
不
能
知;
諸
菩
薩
眾
無
數
千
萬
億
那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9 |
數
如
恆
沙,
皆
共
合
掌,
聽
受
佛
語。
其
佛
當
壽
十
|
法,
現
於
無
量
神
通
變
化,
不
可
思
議。
諸
天、
人
民,
|
三
明,
具
六
神
通,
住
八
解
脫,
有
大
威
德。
其
佛
說
|
國
常
以
菩
薩
莊
嚴。
諸
聲
聞
眾
不
可
稱
數,
皆
得
|
其
佛
法
中,
多
諸
菩
薩,
皆
悉
利
根,
轉
不
退
輪,
彼
|
一,
眾
生
見
者,
無
不
愛
樂。
佛
於
其
中,
度
無
量
眾。
|
二
相,
端
正
姝
妙,
猶
如
寶
山。
其
佛
國
土,
嚴
淨
第
|
億
諸
佛,
隨
佛
所
行,
漸
具
大
道。
最
後
身
得
三
十
|
須
菩
提
者,
當
得
作
佛,
號
曰
名
相。
當
供
無
數
萬
|
眾!
今
告
汝
等,
皆
當
一
心
聽
我
所
說。
我
大
弟
子
|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諸
比
丘
|
癸
二
重
頌
|
義
空
之
名
相
如
來,
為
眾
說
法
亦
常
住
於
空。
|
住
之
佛
與
眾
生
之
相
更
無
不
空。
是
故
證
第
一
|
而
住
之
大
千
世
界
亦
畢
竟
空,
則
依
此
世
界
而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10 |
在
時
供
養
奉
事,
於
佛
滅
後
供
養
塔
廟,
後
更
值
|
此
釋
授
迦
旃
延
記
中
之
因
記。
迦
旃
延
當
於
佛
|
薩
道。
|
養
二
萬
億
佛,
亦
復
如
是。
供
養
是
諸
佛
已,
具
菩
|
燒
香、
繒
蓋、
幢
旛、
供
養
塔
廟。
過
是
已
後,
當
復
供
|
瑙、
真
珠、
玫
瑰、
七
寶
合
成,
眾
華、
瓔
珞、
塗
香、
末
香、
|
旬,
縱
廣
正
等
五
百
由
旬,
以
金、
銀、
琉
璃、
硨
磲、
瑪
|
億
佛,
恭
敬
尊
重。
諸
佛
滅
後,
各
起
塔
廟,
高
千
由
|
迦
旃
延,
於
當
來
世,
以
諸
供
具
供
養
奉
事
八
千
|
爾
時、
世
尊
復
告
諸
比
丘
眾:
﹃
我
今
語
汝,
是
大
|
癸
一
長
行
|
壬
二
授
迦
旃
延
記
|
此
頌
約
分
為
二:
初
一
頌、
標
告,
後
十
一
頌、
正
告
也。
|
小
劫
﹄。
|
二
小
劫,
正
法
住
世
二
十
小
劫,
像
法
亦
住
二
十
|
▲
▼ |
|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
11 |
當
以
種
種
妙
好
供
具,
供
養
諸
佛。
諸
佛
滅
後,
起
|
眾,
皆
一
心
聽,
如
我
所
說,
真
實
無
異。
是
迦
旃
延,
|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諸
比
丘
|
癸
二
重
頌
|
之
義。
閻
浮
提
中
有
處
出
金,
光
最
勝
妙,
故
名。
|
此
釋
授
果
記。
閻
浮
那
提,
亦
譯
閻
浮
提,
即
勝
金
|
劫,
像
法
亦
住
二
十
小
劫
﹄。
|
莊
嚴
其
國。
佛
壽
十
二
小
劫,
正
法
住
世
二
十
小
|
道,
多
有
天、
人、
諸
聲
聞
眾、
及
諸
菩
薩
無
量
萬
億,
|
見
者
歡
喜。
無
四
惡
道: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阿
修
羅
|
嚴,
黃
金
為
繩
以
界
道
側,
妙
華
覆
地,
周
遍
清
淨,
|
天
人
師、
佛、
世
尊。
其
土
平
正,
玻
璃
為
地,
寶
樹
莊
|
遍
知、
明
行
足、
善
逝、
世
間
解、
無
上
士
調
御
丈
夫、
|
當
得
作
佛,
號
曰
閻
浮
那
提
金
光
如
來,
應
供、
正
|
佛
供
養
承
事,
始
能
具
足
菩
薩
修
行
之
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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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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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佛,
亦
復
如
是。
當
得
成
佛,
號
曰
多
摩
羅
跋
栴
檀
|
以
用
供
養。
過
是
已
後,
當
復
供
養
二
百
萬
億
諸
|
寶
合
成,
眾
華、
瓔
珞、
塗
香、
末
香、
燒
香、
繒
蓋、
幢
旛
|
百
由
旬,
以
金、
銀、
琉
璃、
硨
磲、
碼
瑙、
真
珠、
玫
瑰
七
|
諸
佛
滅
後,
各
起
塔
廟
高
千
由
旬,
縱
廣
正
等
五
|
連,
當
以
種
種
供
具
供
養
八
千
諸
佛,
恭
敬
尊
重。
|
爾
時、
世
尊
復
告
大
眾:
﹃
我
今
語
汝!
是
大
目
犍
|
癸
一
長
行
|
壬
三
授
大
目
連
記
|
此
七
頌
分
二:
一
頌
標
告,
六
頌
正
告。
|
量
無
數
莊
嚴
其
國
﹄。
|
其
佛
號
曰
閻
浮
金
光。
菩
薩、
聲
聞,
斷
一
切
有,
無
|
生,
皆
為
十
方
之
所
供
養。
佛
之
光
明
無
能
勝
者,
|
智
慧,
成
等
正
覺。
國
土
清
淨,
度
脫
無
量
萬
億
眾
|
七
寶
塔,
亦
以
華、
香
供
養
舍
利。
其
最
後
身,
得
佛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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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子,
大
目
犍
連,
捨
是
身
已,
得
見
八
千
二
百
萬
億
|
爾
時、
世
尊
欲
重
宣
此
義
而
說
偈
言:
﹃
我
此
弟
|
癸
二
重
頌
|
善
身
無
垢,
具
功
德
之
香,
能
熏
發
眾
生
善
根
也。
|
跋、
為
賢
義,
總
云
性
無
垢
賢
栴
檀
香。
喻
佛
性
賢
|
也;
摩
羅
跋
亦
譯
摩
羅
波,
即
庵
摩
羅,
義
言
無
垢;
|
法、
像
法
住
世
之
劫,
均
倍
於
前。
多
摩
羅
跋:
多、
性
|
因
記,
同
於
迦
旃
延。
其
果
記,
則
佛
之
壽
量
與
正
|
此
授
大
目
犍
連
之
因
記
果
記
也。
大
目
犍
連
之
|
十
小
劫,
像
法
亦
住
四
十
小
劫
﹄。
|
聞,
其
數
無
量。
佛
壽
二
十
四
小
劫,
正
法
住
世
四
|
珠
華,
周
遍
清
淨,
見
者
歡
喜。
多
諸
天、
人、
菩
薩、
聲
|
名
意
樂。
其
土
平
正。
玻
璃
為
地,
寶
樹
莊
嚴,
散
真
|
上
士
調
御
丈
夫、
天
人
師、
佛、
世
尊。
劫
名
喜
滿,
國
|
香
如
來,
應
供、
正
遍
知、
明
行
足、
善
逝、
世
間
解、
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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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今
當
說,
汝
等
善
聽
﹄!
|
於
未
來
世
咸
得
成
佛。
我
及
汝
等
宿
世
因
緣,
吾
|
﹃
我
諸
弟
子,
威
德
具
足,
其
數
五
百,
皆
當
授
記,
|
己
二
起
三
周
標
當
授
記
|
果
記。
|
此
重
頌
有
十,
約
分
為
二:
初
五
頌
因
記,
後
五
頌
|
像
法
亦
爾。
|
慧
皆
不
退
轉。
佛
滅
度
後,
正
法
當
住
四
十
小
劫,
|
六
通
有
大
威
德;
菩
薩
無
數,
志
固
精
進,
於
佛
智
|
為
天
人
演
說
佛
道,
聲
聞
無
量
如
恆
河
沙,
三
明、
|
號
多
摩
羅
旃
檀
之
香。
其
佛
壽
命
二
十
四
劫。
常
|
廟。
漸
漸
具
足
菩
薩
道
已,
於
意
樂
國
而
得
作
佛,
|
寶
塔,
長
表
金
剎、
華、
香、
伎
樂
而
以
供
養
諸
佛
塔
|
修
梵
行,
於
無
量
劫
奉
持
佛
法。
諸
佛
滅
後,
起
七
|
諸
佛
世
尊,
為
佛
道
故
供
養
恭
敬,
於
諸
佛
所
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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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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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
下
文
三
周
說
法
之
緣
由
也。
|
頌
內
於
五
百
弟
子
特
為
標
明
應
當
授
記,
即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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