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孤
露
子
弟,
薰
育
者
眾。
旋
歷
內
地
並
南
洋
群
島,
|
院。
次
至
泉
州
重
興
開
元
寺,
創
辦
開
元
慈
兒
院,
|
本
願,
初
主
寧
波
接
待
寺
倡
辦
寧
波
佛
教
孤
兒
|
泉
寺。
早
參
三
昧,
夙
擅
說
經,
素
以
宏
化
利
生
為
|
穎
悟
絕
人,
甫
成
年,
即
受
牒
度
於
石
鼓
山
之
湧
|
圓
瑛
上
人,
吾
閩
產
也。
幼
失
怙
恃,
依
季
父
教
養,
|
圓
瑛
法
彙
序
一
|
妙
法
蓮
華
經
觀
世
音
菩
薩
普
門
品
講
義
|
序
四
|
序
三
|
序
二
|
圓
瑛
法
彙
序
一
|
照
海
法
師
敬
錄
|
圓
瑛
法
師
講
述
|
妙
法
蓮
華
經
觀
世
音
菩
薩
普
門
品
講
義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 |
隨
機
宣
說
妙
法,
必
使
機
理
雙
契,
解
行
俱
圓,
以
|
我
世
尊,
示
生
世
間,
成
等
正
覺,
普
為
九
界
眾
生,
|
如
來
知
見,
眾
生
同
具,
佛
若
不
說,
誰
能
自
知,
故
|
序
二
|
民
國
二
十
三
年
十
月
閩
侯
林
森
|
足
維
風
化,
爰
樂
而
為
序。
|
其
所
發
揮
演
繹,
皆
初
於
護
國
愛
人,
旨
趣
之
宏,
|
法,
持
示
所
講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講
義,
|
不
僅
以
舌
粲
蓮
花
見
稱
也。
今
秋
上
人
蒞
京
說
|
基
金,
是
皆
躬
行
實
踐,
以
求
達
其
利
濟
宏
願,
固
|
四
明
道
場
之
冠。
間
亦
稍
治
生
產,
為
發
展
化
育
|
火,
上
人
則
奔
走
四
方,
募
化
重
修,
規
模
閎
敝,
為
|
林
及
中
國
佛
教
會
首
席。
去
年
天
童
寺
不
戒
于
|
編
成
法
彙,
近
被
推
為
寧
波
天
童
七
塔
二
大
叢
|
周
流
說
法,
於
大
乘
教
義
多
所
闡
明。
生
平
著
作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 |
為
講
諸
經,
佛
學
書
局,
匯
集
諸
著
排
印
流
通。
名
|
注
重
淨
土。
然
圓
人
受
法,
無
法
不
圓,
隨
人
意
樂,
|
師,
宿
具
慧
根,
久
研
教
觀,
跡
雖
住
持
宗
門,
心
實
|
潛,
各
修
此
法,
以
期
究
竟
自
利
利
他
也。
圓
瑛
法
|
震
旦,
二
千
年
來,
所
有
智
識,
或
專
或
兼,
或
顯
或
|
少,
魔
外
縱
橫,
若
無
此
法,
其
何
能
淑,
以
故
法
流
|
門
也。
當
此
末
法
人
根
陋
劣,
壽
命
短
促,
知
識
希
|
佛,
上
成
佛
道,
下
化
眾
生,
成
始
成
終
之
總
持
法
|
能
盡
矣。
是
知
淨
土
一
法,
乃
十
方
三
世
一
切
諸
|
根
亦
親
登
不
退,
其
保
護
撫
育
之
恩,
窮
劫
說
不
|
凡,
同
于
現
生,
往
生
西
方,
上
士
則
圓
滿
菩
提,
下
|
信
願
念
佛
求
生
西
方
法
門,
俾
九
法
界
上
聖
下
|
證
法
身,
不
歷
僧
祇,
速
成
佛
道
等
因
緣,
特
開
一
|
斷
證
難
期
一
經
再
生,
進
一
退
萬,
一
乘
上
士,
親
|
致
斷
惑
證
真,
復
本
心
性
而
已,
又
以
鈍
根
眾
生,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 |
鄉
人
士
皈
依
座
下
者,
如
水
趨
壑,
比
歲
卓
淅
東,
|
懈,
卒
能
成
就
其
德
業
光
明,
後
偉
與
先
哲
同
揆,
|
法
師,
籍
隸
古
田,
蚤
歲
脫
俗,
真
參
實
學,
孜
孜
弗
|
要,
百
丈
清
規,
古
德
流
風,
至
今
猶
有
存
者,
圓
瑛
|
閩
中
山
川
磅
礡,
靈
氣
所
鍾,
高
僧
輩
出,
黃
蘗
心
|
序
三
|
印
光
謹
撰
|
民
國
二
十
二
年
癸
酉
首
夏
古
莘
常
慚
愧
僧
釋
|
家
之
指
斥
譏
誚
云
爾。
|
略
陳
所
知,
以
塞
其
責,
而
文
不
貼
題,
一
任
大
通
|
念
佛
外,
一
無
所
知。
承
師
不
棄,
命
為
序
引,
只
得
|
之
慈
航,
有
緣
遇
者,
何
幸
如
之。
光
粥
飯
庸
僧,
除
|
諦
閑
講
錄,
圓
瑛
法
彙,
同
為
險
道
之
導
師,
苦
海
|
重
淨
土
之
意,
竊
以
淅
江
昔
有
雲
棲
法
彙,
近
有
|
為
圓
瑛
法
彙。
首
以
阿
彌
陀
經
注,
以
示
法
師
注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 |
能
可
貴,
惟
其
真
理
既
徹,
應
物
無
方,
雖
熾
然
有
|
身
衛
道,
處
事
變
艱
危
之
會,
不
怵
不
撓,
尤
為
難
|
願
力
宏
毅,
所
至
修
廢
舉
墜,
鉅
細
靡
遺,
至
於
挺
|
此
心
既
空,
則
文
字
與
實
相,
不
相
違
異。
故
法
師
|
宗
弘
教,
發
為
文
辭,
等
身
著
作
亦
可
也,
何
以
故?
|
光
獨
耀,
迥
脫
根
塵,
雖
不
立
文
字
可
也。
其
或
明
|
已。
學
道
之
士,
真
積
力
久,
有
悟
於
第
一
義
諦
靈
|
法
門
雖
廣,
無
非
使
人
解
黏
脫
縛,
明
心
見
性
而
|
平
生
撰
著,
彙
刻
行
世,
徵
序
於
余,
夫
我
佛
設
教,
|
學
者
之
模
楷
也。
今
海
上
佛
學
書
局,
將
以
法
師
|
誥
誡
而
不
已,
信
乎
宗
說
兼
通,
行
解
相
應,
足
為
|
者
無
不
悅
服,
又
以
持
戒
為
學
佛
之
要,
每
反
復
|
楞
嚴,
緇
素
翕
集,
法
師
闡
明
義
趣,
機
辯
縱
橫,
聽
|
被,
余
今
夏
曾
詣
天
童,
參
承
道
席,
是
時
方
演
講
|
先
後
住
持
七
塔
天
童
二
寺,
法
雨
覃
敷,
三
根
普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 |
即
為
之
說
四
諦。
有
應
聞
十
二
因
緣
而
得
度
者,
|
言
也。
是
故
眾
生
中
有
應
聞
四
諦
而
得
度
者,
佛
|
是
觀
之,
可
知
佛
之
對
機
設
教,
原
無
定
法
之
可
|
我,
或
說
於
無
我,
諸
法
實
相
中,
無
我
無
無
我,
由
|
亦
無
有
定
法
如
來
可
說,
中
觀
論
云,
諸
佛
或
說
|
所
說
義,
無
有
定
法
名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云,
須
菩
提
言,
如
我
解
佛
|
序
四
|
民
國
二
十
一
年
十
月
閩
侯
林
翔
敬
撰
|
將
墜
者,
余
安
得
不
為
之
往
復
讚
嘆
也
哉!
|
而
歸
於
平
實,
是
能
燦
真
燈
於
既
昏,
續
慧
命
於
|
夷
甚
矣,
有
如
法
師
言
句,
引
經
據
論,
涵
義
深
廣,
|
外
得
之,
鳴
呼!
魔
說
害
教,
魚
目
混
珍,
大
法
之
陵
|
理,
圓
融
無
礙,
而
佛
法
之
體
用
彰
明,
具
可
於
言
|
為,
而
不
著
有
為
之
相,
故
觀
法
師
之
文,
即
事
即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 |
般
若
經、
心
經、
阿
彌
陀
經、
法
華
經
及
大
乘
起
信
|
具
智
慧,
復
有
辯
才,
於
金
剛
般
若
經
仁
王
護
國
|
旨,
非
凡
夫
思
量
所
能
測
度
者
也。
圓
瑛
法
師,
既
|
妨
說
有,
說
有
正
不
妨
說
空。
此
則
超
情
離
見
之
|
有
則
不
應
說
空,
然
而
以
真
諦
言,
則
說
空
正
不
|
則
有
之
類
也。
以
俗
諦
言,
說
空
則
不
應
說
有,
說
|
空
之
類
也。
阿
彌
陀
經,
法
華
經,
大
乘
起
信
論
等,
|
如
金
剛
般
若
經,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經,
心
經,
等
則
|
台
宗、
華
嚴
宗、
淨
土
宗、
真
言
宗,
多
屬
有
之
法
門。
|
教
中
三
論
宗
禪
宗
多
屬
空
之
法
門、
法
相
宗、
天
|
至
東
土,
迄
今
二
千
餘
年,
各
宗
次
第
建
立,
大
乘
|
度
者,
佛
即
為
之
說
有。
佛
法
自
漢
明
帝
以
後,
傳
|
空
而
得
度
者,
佛
即
為
之
說
空。
有
應
聞
有
而
得
|
得
度
者,
佛
即
為
之
說
六
度
萬
行。
乃
至
有
應
聞
|
佛
即
為
之
說
十
二
因
緣。
有
應
聞
六
度
萬
行
而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8 |
龜
茲
國,
鳩
摩
羅
什
法
師
所
譯,
共
七
卷
二
十
八
|
此
五
字,
是
全
經
總
題,
本
經
是
後
秦
弘
始
三
年,
|
妙
法
蓮
華
經
|
釋
題
又
二
︵
乙
︶
初
經
題,
二
品
題。
|
講
解
此
品
分
為
二
科
︵
甲
︶
初
釋
題,
二
解
文,
|
天
台
山
比
丘
照
海
敬
錄
|
寧
波
接
待
講
寺
圓
瑛
講
述
|
妙
法
蓮
華
經
觀
世
音
菩
薩
普
門
品
講
義
|
中
華
民
國
二
十
三
年
仲
秋
南
昌
梅
光
羲
序
|
曷
其
有
極
哉!
|
取
法
師
之
名
著
述
彙
刻
而
流
通
之,
宏
法
功
德,
|
設
教,
無
有
定
法
之
深
旨
矣。
今
上
海
佛
學
書
局,
|
者
觀
之,
則
贊
歎
其
空
有
雙
融,
正
符
我
佛
對
機
|
不
知
者
觀
之,
以
為
空
有
並
談,
未
免
矛
盾,
而
知
|
論,
演
講
之
餘,
並
加
註
釋,
陳
義
精
深,
屬
詞
雅
暢,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9 |
昔
僧
問
一
長
老,
如
何
是
道?
答
曰:
在
眼
曰
見,
在
|
見
色
聞
聲,
一
一
無
非
此
法
之
全
體
大
用
現
前。
|
生
雖
迷
此
法,
終
日
不
離
此
法
者
也。
穿
衣
吃
飯,
|
之
法,
諸
佛
悟
此
而
成
道,
眾
生
迷
此
而
輪
迴,
眾
|
以
妙
之
理,
以
從
義
便
也。
法
即
最
上
一
乘
實
相
|
所
讚
之
人。
故
此
中
解
釋,
先
按
定
何
法,
再
明
所
|
讚
之
法,
安
用
能
讚
之
辭,
如
讚
人
是
好
人,
必
有
|
則
先
妙
次
法,
解
從
義
便,
當
先
法
次
妙,
若
無
所
|
云:
止
止
不
須
說,
我
法
妙
難
思,
是
也。
題
從
名
便,
|
妙
字
稱
讚
之
辭,
即
讚
其
法
微
妙,
不
可
思
議,
經
|
名
妙
法
蓮
華,
教
菩
薩
法,
佛
所
護
念。
|
如
來,
金
口
親
自
命
名,
譬
喻
品
文
云,
是
大
乘
經,
|
中,
是
法
喻
立
題,
妙
法
是
法,
蓮
華
是
喻,
乃
釋
迦
|
依
於
經,
故
先
列
經
題,
此
題
依
古
德
七
種
立
題
|
品,
此
普
門
品,
即
二
十
八
品
中,
第
二
十
五
品,
品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0 |
迴,
若
心
中
發
起
始
覺
之
智,
返
迷
還
悟,
依
四
諦
|
上
品
善
業,
則
得
天
趣
報。
是
謂
眾
生
迷
此
而
輪
|
中
品
善
業,
則
得
修
羅
報。
起
一
念
上
品
善
因,
造
|
下
品
善
業,
則
得
人
趣
報。
起
一
念
中
品
善
因,
造
|
下
品
惡
業,
則
報
在
畜
生。
起
一
念
下
品
善
因,
造
|
中
品
惡
業,
則
報
在
餓
鬼。
起
一
念
下
品
惡
因,
造
|
上
品
惡
業,
則
報
在
地
獄,
起
一
念
中
品
惡
因,
造
|
十
界
不
出
一
心,
如
心
中
起
一
念
上
品
惡
因,
造
|
相,
良
由
眾
生
迷
真
起
妄,
妄
有
十
界
差
別
之
相,
|
儒
云:
不
偏
之
謂
中,
不
易
之
謂
庸,
亦
此
法
之
義
|
減,
不
為
迷
悟
所
變,
不
為
聖
凡
所
易,
是
之
謂
妙。
|
間
法,
出
世
間
法,
真
如
平
等,
在
聖
不
增,
在
凡
不
|
法
人
人
本
具,
即
是
一
心
之
法,
是
心
攝
一
切
世
|
運
奔,
即
儒
教
所
云,
道
也
者,
不
可
與
臾
離
也。
此
|
耳
曰
聞,
在
鼻
嗅
香,
在
舌
談
論,
在
手
執
捉,
在
足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1 |
人
人
有
心,
凡
有
心
者,
皆
當
作
佛。
華
嚴
經
云:
心
|
佛
解
脫,
當
於
眾
生
心
行
中
求,
舉
一
眾
生
法,
則
|
心
法,
則
上
該
四
聖,
下
攝
六
凡,
舉
一
佛
法,
則
諸
|
生
法,
不
出
心
法,
舉
一
即
三,
言
三
即
一,
如
舉
一
|
異,
亦
復
如
是,
心
法
具
足
佛
法
眾
生
法,
佛
法
眾
|
心
法
隨
緣,
而
為
眾
生
法,
而
為
佛
法。
而
心
體
不
|
成
冰,
隨
暖
氣
之
緣,
復
溶
為
水,
而
水
性
未
常
異,
|
所
依,
不
為
染
淨
所
轉,
如
水
隨
寒
氣
之
緣,
而
結
|
法
是
心
之
用,
六
凡
染
用,
四
聖
淨
用,
心
為
染
淨
|
上
聖
凡
十
界,
不
出
一
心,
則
心
為
諸
法
之
體,
諸
|
窮
法
界,
如
實
知
見,
是
謂
諸
佛
悟
此
而
成
道。
以
|
背
塵
合
覺,
返
本
還
源,
惑
盡
智
圓,
究
竟
佛
果,
鑑
|
法,
福
慧
雙
修,
自
他
俱
利,
証
菩
薩
果,
依
一
心
法,
|
緣
法,
順
逆
觀
察,
契
悟
無
生,
証
緣
覺
果,
依
六
度
|
法,
厭
苦
斷
集,
脩
道
証
滅,
証
聲
聞
果,
依
十
二
因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2 |
待
妙,
究
極
言
之,
唯
是
絕
待
妙,
如
權
實
相
即,
本
|
妙
有
先
後,
而
非
常
妙。
本
經
一
往
觀
之,
似
有
對
|
成
道
近
跡
為
麤,
以
顯
曠
劫
之
時
遠
本
為
妙,
則
|
實
法
為
妙,
則
妙
有
分
限,
而
非
圓
妙。
若
對
覺
場
|
所
說
三
乘
權
法
為
麤,
以
顯
還
照
時,
所
說
一
乘
|
又
妙
字
當
體
得
名,
非
對
麤
顯
妙,
若
對
轉
照
時,
|
一,
不
可
思
議,
乃
讚
法
非
讚
自
也。
|
二、
此
法
為
一
乘
實
相
妙
理,
一
即
一
切,
一
切
即
|
過
去
諸
佛
已
說,
佛
云:
我
亦
隨
順
說,
非
自
讚
也。
|
歎
之
辭,
而
佛
何
以
自
讚
耶?
答:
有
二
意。
一、
此
法
|
問:
法
是
佛
說,
前
云,
經
名
是
佛
自
命,
妙
字,
是
讚
|
法。
|
惟
有
一
乘
法,
無
二
亦
無
三,
無
二
之
法,
即
是
妙
|
法。
華
嚴
所
以
開
其
端,
此
經
方
以
竟
其
說。
文
云:
|
佛
及
眾
生,
是
三
無
差
別,
無
差
別
之
法,
即
是
妙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3 |
滿,
是
不
得
已
乃
借
喻
蓮
華,
以
明
妙
法
也。
華
有
|
喻
月,
不
可
求
其
光
明,
如
月
喻
面,
祇
是
取
其
淨
|
妙
法,
不
可
求
其
幽
玄,
一
一
盡
同
妙
法
也。
如
扇
|
顯
難,
令
知
妙
法,
當
如
蓮
華。
然
雖
以
蓮
華
喻
上
|
諸
有
智
者,
要
以
譬
喻
得
解,
故
借
喻
明
法,
以
易
|
蓮
華
是
喻,
喻
上
妙
法,
以
妙
法
幽
微,
甚
深
難
解,
|
三
法,
後
約
權
實
本
跡
四
法,
略
釋
妙
法
二
字
竟。
|
言
離
言
之
理,
言
不
能
盡。
今
者
前
約
心
佛
眾
生
|
之
謂
絕
待
妙,
昔
智
者
大
師,
九
旬
談
妙,
以
言
而
|
本
跡
無
乖,
權
實
不
二,
言
語
道
斷,
心
行
處
滅,
是
|
本
之
跡,
開
跡
顯
本,
則
本
不
離
跡,
乃
即
跡
之
本,
|
久
遠
成
佛
屬
本,
從
本
垂
跡,
則
跡
由
於
本,
乃
即
|
實,
則
實
不
離
權,
乃
即
權
之
實,
今
生
應
世
屬
跡,
|
為
實
施
權,
則
權
全
是
實,
乃
即
實
之
權,
開
權
顯
|
跡
相
通,
是
也。
方
便
三
乘
屬
權,
最
上
一
乘
屬
實,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4 |
但
以
方
便,
教
化
眾
生,
令
入
佛
道,
作
如
是
說。
此
|
門,
從
本
垂
跡。
文
云:
我
實
成
佛
已
來,
久
遠
若
斯,
|
趣
波
羅
奈,
雖
權
說
三
乘,
意
在
於
實
也。
又
喻
本
|
故
華,
喻
跡
門
為
實
施
權。
文
云:
思
惟
是
事
已,
即
|
足
以
喻
之。
今
喻
跡
本
二
門,
各
有
三
義:
一、
為
蓮
|
足
以
喻
妙
法,
唯
蓮
華,
華
果
同
時,
處
染
常
淨,
方
|
教
菩
薩,
先
藉
緣
修,
生
後
真
修。
以
上
諸
華,
皆
不
|
見
道,
卻
後
修
道。
或
先
花
後
果,
如
梅
等。
可
喻
權
|
涅
槃。
或
先
果
後
華,
如
瓜
等。
可
喻
須
陀
洹,
先
証
|
華
一
果,
如
柿
等。
可
喻
緣
覺,
修
一
遠
離
行,
亦
得
|
可
喻
聲
聞,
修
三
十
七
助
道
品,
但
証
無
學。
或
一
|
報
在
梵
世,
受
種
種
樂。
或
多
花
一
果,
如
桃
李
等。
|
或
一
華
多
果,
如
葫
r
等。
可
喻
凡
夫,
孝
養
父
母,
|
楊
柳
等,
可
喻
外
道,
空
修
無
益
苦
行,
終
無
實
証。
|
多
種,
非
此
華
不
足
以
當
此
喻,
或
狂
華
無
果,
如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5 |
一、
火
宅
中,
三
車
喻
權,
一
車
喻
實。
二、
信
解
品,
窮
|
不
取,
獨
取
蓮
華,
而
立
題
耶?
答:
經
中
七
喻,
是
別,
|
問:
經
中
更
有
七
喻,
皆
有
開
權
顯
實
之
義,
何
以
|
不
生
不
滅,
則
唯
本
無
跡
也。
|
諸
佛
如
來,
法
皆
如
是。
非
生
示
生,
不
滅
現
滅,
既
|
跡
立
本。
文
云:
是
故
如
來,
雖
實
不
滅,
而
言
滅
度,
|
方
便
之
權
施,
歸
究
竟
之
實
道
也。
又
喻
本
門
廢
|
廢
權
立
實。
文
云:
正
指
捨
方
便,
但
說
無
上
道,
廢
|
他
劫,
此
跡
開
而
本
顯
也。
三、
華
落
蓮
成,
喻
跡
門
|
然
我
實
成
佛
已
來,
無
量
無
邊,
百
千
萬
億
那
由
|
宮,
去
伽
耶
城
不
遠,
坐
於
道
場,
得
成
無
上
菩
提,
|
又
喻
本
門,
開
跡
顯
本。
文
云:
皆
謂
今
佛
出
釋
氏
|
唯
此
一
事
實,
餘
二
則
非
真,
此
權
開
而
實
顯
也。
|
文
云:
十
方
佛
土
中,
唯
有
一
乘
法,
無
二
亦
無
三,
|
即
本
之
跡
也。
二、
華
開
蓮
現,
喻
跡
門
開
權
顯
實。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6 |
者,
別
在
當
部,
他
部
非
此
名
故,
梵
語
修
多
羅,
此
|
之
義
理,
為
別
題。
通
者,
通
於
經
藏,
皆
名
為
經。
別
|
經:
是
能
詮
之
文
字,
為
通
題,
妙
法
蓮
華,
是
所
詮
|
可
思
議,
即
能
詮
之
名,
亦
不
可
思
議
矣。
|
來
以
此
立
名,
法
喻
雙
妙,
又
豈
特
所
詮
之
義,
不
|
可
總
喻
跡
本
二
門
權
實,
如
前
各
具
三
義,
故
如
|
譬
一
期
開
顯,
故
智
者
大
師,
略
而
不
舉,
唯
蓮
華,
|
門
開
近
顯
遠
也。
更
有
王
鑿
井
二
喻,
既
非
全
|
父
死
喻
權,
歸
來
使
見
喻
實,
此
一
喻,
乃
別
喻
本
|
喻
跡
門
開
權
顯
實
也。
七、
壽
量
品,
良
醫
喻
中,
使
|
隨
功
賞
賜
喻
權,
解
髻
明
珠
喻
實。
此
六
喻,
皆
別
|
喻
權,
此
寶
貿
易
喻
實。
六
安
樂
行
品,
輪
王
喻
中,
|
實。
五、
五
百
弟
子
授
記
品,
繫
珠
喻
中,
少
有
所
有
|
喻
權,
一
地
喻
實。
四、
化
城
品,
化
作
喻
權,
寶
所
喻
|
子
客
作
喻
權,
付
業
喻
實。
三、
藥
草
品,
三
草
二
木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7 |
心,
若
有
眾
生,
受
三
途
等
苦
惱,
凡
能
念
我
稱
我
|
淨
轉
輪
王,
第
一
太
子,
三
月
供
佛
齋
僧,
發
菩
提
|
按
悲
華
經,
過
去
善
持
劫
中,
寶
藏
佛
世,
有
無
量
|
觀
世
音
菩
薩
普
門
品
|
︵
乙
︶
二
品
題。
|
入
佛
知
見
道
故。
初
經
題
竟。
|
而
成
等
正
覺,
菩
薩
依,
此
到
如
來
地,
眾
生
依
此,
|
又
經
者,
徑
也。
即
修
行
成
佛
之
徑
路,
諸
佛
依
此
|
二
義,
天
下
後
世,
不
能
變
易
其
說,
名
義
皆
同
也。
|
界
之
所
同
遵,
此
方
聖
教,
亦
稱
為
經,
亦
具
常
法
|
持
所
應
度
之
生。
常
者,
三
世
之
所
不
易。
法
者,
十
|
珠,
乃
貫
穿
所
應
知
之
義。
攝,
則
如
經
持
緯,
乃
攝
|
一,
故
曰
契
經。
具
貫
攝
常
法
四
義,
貫,
則
如
線
貫
|
諸
法
實
相。
下
契
眾
生
之
機,
時
至
機
熟,
會
三
歸
|
翻
契
經,
上
契
諸
佛
之
理,
唯
佛
與
佛,
乃
能
究
盡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8 |
具
境
智
能
所,
觀
字
去
聲,
非
眼
觀
之
觀,
乃
智
觀
|
思
議
願
行
之
力
所
感,
故
得
如
是。
觀
世
音
三
字,
|
心,
禮
念
供
養,
甲
於
一
切
菩
薩,
皆
由
此
菩
薩,
不
|
世
界
眾
生
最
有
緣,
凡
聞
名
見
相,
咸
生
歡
喜
之
|
感,
無
處
不
周。
此
菩
薩
現
為
彌
陀
左
輔,
與
娑
婆
|
故
現
為
菩
薩
耳,
倒
駕
慈
航,
入
於
苦
海,
隨
緣
赴
|
中
作
佛,
號
正
法
明
如
來。
大
悲
願
力,
安
樂
眾
生,
|
菩
薩
不
可
思
議
威
神
之
力,
已
於
過
生
無
量
劫
|
大
會
中,
授
記
我
為
觀
世
音
號,
又
大
悲
經
云:
此
|
無
畏,
四
不
思
議,
彼
佛
歎
我
善
得
圓
通
法
門,
於
|
幻
聞
熏
聞
修,
金
剛
三
昧,
成
就
三
十
二
應,
十
四
|
文
云:
由
我
供
養
觀
音
如
來,
蒙
彼
如
來,
授
我
如
|
故
今
字
汝,
為
觀
世
音。
楞
嚴
經:
菩
薩
自
陳
圓
通
|
成
菩
提。
寶
藏
佛
云:
汝
觀
一
切
眾
生,
欲
斷
眾
苦,
|
名
字,
為
我
天
眼
天
耳
聞
見,
不
免
苦
者,
我
終
不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19 |
脫。
此
則
能
觀
者
智
照,
所
觀
者,
即
世
間
苦
惱
眾
|
心
稱
名,
觀
世
音
菩
薩,
即
時
觀
其
音
聲,
皆
得
解
|
千
萬
億
眾
生,
受
諸
苦
惱,
聞
是
觀
世
音
菩
薩,
一
|
解
釋。
據
本
經,
從
利
他
立
名,
文
云:
若
有
無
量
百
|
觀
之
智
為
是。
菩
薩
立
名
之
義,
當
分
自
他
兩
利
|
用,
皆
不
成
六
用,
何
為
互
用
耶。
當
從
去
聲,
指
能
|
亦
能
聞
音,
若
仍
觀
音,
而
不
聞
音,
則
失
聽
聞
之
|
音,
而
不
觀
色,
則
失
觀
色
之
用,
如
眼
不
獨
觀
色
|
能
觀
色、
嗅
香、
嘗
味、
覺
觸、
知
法,
是
為
六,
若
仍
觀
|
六
用,
根
雖
是
一,
用
則
有
六。
如
耳
不
獨
聞
聲,
亦
|
亦
能
見
嗅
嘗
觸。
世
音
稱
觀,
亦
復
何
妨?
答:
一
根
|
一
根,
中
眼
不
獨
見,
亦
能
聞
嗅
覺
知,
耳
不
獨
聞,
|
問:
菩
薩
六
根
互
用,
一
根
作
六
根
用,
六
用
可
攝
|
為
能
觀
之
智,
世
音
即
所
觀
之
境。
|
之
觀。
菩
薩
六
根
封
境,
一
一
無
非
智
照
現
前,
觀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0 |
心
人,
願
行
廣
大,
方
受
此
名。
按
覺
有
情
三
字,
當
|
菩
薩。
菩
提
此
譯
為
覺,
薩
埵
此
譯
有
情,
乃
大
道
|
菩
薩,
梵
語
具
足
云,
菩
提
薩
埵。
此
方
從
略,
但
稱
|
性,
反
聞
功
極,
入
三
摩
地,
故
得
是
名。
|
照,
而
所
觀
者,
即
是
能
聞
世
出
世
間
音
聲
之
聞
|
至
生
滅
既
滅,
寂
滅
現
前。
此
則
能
觀
者,
亦
是
智
|
性
之
真
流,
亡
聲
塵
之
妄
所,
如
是
塵
亡
根
盡,
乃
|
能
聞
之
聞
性,
是
謂
初
於
聞
中,
入
流
亡
所,
入
法
|
根
聞
性,
起
智
觀
照,
不
隨
聲
塵
流
轉,
反
聞
自
己
|
修
習,
此
思
維,
非
第
六
意
識
思
量
分
別,
乃
從
耳
|
修,
入
三
摩
地。
從
聞
思
修
者,
乃
從
耳
聞
中,
思
惟
|
世
音,
我
從
彼
佛,
發
菩
提
心,
彼
佛
教
我,
從
聞
思
|
若
據
楞
嚴,
從
自
利
立
名,
文
云:
過
去
有
佛,
名
觀
|
無
求
不
應,
故
得
是
名。
|
生,
稱
念
菩
薩
名
號
之
音
聲,
菩
薩
則
尋
聲
救
苦,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1 |
法
界,
無
所
不
周
曰
普,
福
備
眾
生,
自
在
無
礙
曰
|
普
門
品,
普
是
周
遍
義,
門
是
通
達
義,
菩
薩
行
彌
|
有
佛
矣。
故
不
可
稱
神
為
菩
薩
也。
|
不
及
辟
支
佛,
辟
支
佛
不
及
菩
薩,
菩
薩
之
上,
唯
|
上
品
福
德
之
鬼,
神
不
及
天,
天
不
及
羅
漢,
羅
漢
|
字,
多
有
不
解,
每
每
稱
神,
亦
稱
菩
薩,
神
不
過
是
|
菩
薩,
唯
依
最
上
乘,
發
菩
提
心,
世
人
於
菩
薩
二
|
皆
稱
理
性,
是
為
實
教
菩
薩。
今
觀
世
音
是
實
教
|
薩,
若
依
根
本
識
發
心,
修
行
理
六
度,
所
修
事
行,
|
行
事
六
度,
雖
脩
事
行,
未
明
理
觀,
名
為
權
教
菩
|
度
有
情
故。
菩
薩
有
權
有
實,
若
依
事
識
發
心,
修
|
三、
約
兩
種,
廣
修
六
度,
繁
興
萬
行,
上
求
佛
覺,
下
|
現
身
說
法,
隨
機
利
導,
覺
悟
法
界,
無
量
有
情
故。
|
雖
已
分
証
佛
覺,
尚
有
識
情
未
盡
故。
二、
約
利
他,
|
作
三
義
解
釋。
一、
約
自
利
發
心
修
行,
斷
惑
証
真,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2 |
緣
名
觀
世
音?
﹂
|
向
佛,
而
作
是
言:
﹁
世
尊!
觀
世
音
菩
薩
以
何
因
|
爾
時
無
盡
意
菩
薩,
即
從
座
起,
偏
袒
右
肩,
合
掌
|
示
感
應,
今
初。
|
初
又
二
︵
丁
︶
一
當
機
舉
名
請
問,
二
如
來
備
|
化
方
便。
|
初
分
二
︵
丙
︶
一
問
答
得
名
所
以,
二
問
答
遊
|
偈
頌
合
顯,
三
聞
品
獲
益。
|
︵
甲
︶
二
解
文
分
三
︵
乙
︶
初
長
行
別
示,
二
|
品,
適
當
本
經
之
第
二
十
五
品,
初
釋
題
竟。
|
題,
品
者,
別
以
類
聚,
以
觀
世
音
人
若
法,
類
為
一
|
音
人,
依
後
問
答,
論
普
門
法,
故
以
人
法
而
立
品
|
品
題,
以
此
品
有
兩
番
問
答,
依
前
問
答,
論
觀
世
|
觀
世
音
菩
薩
是
人,
普
門
是
法,
合
人
與
法
而
立
|
門,
隨
機
應
化,
恆
沙
妙
用,
無
不
從
此
普
門
示
現,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3 |
人,
意
謂
觀
世
音
名
遍
十
方,
望
重
群
賢,
名
不
自
|
慈
容,
口
稱
總
號,
屬
口
業
恭
敬。
末
三
句
問
觀
音
|
萬
德
之
尊,
屬
意
業
恭
敬。
而
作
是
言
世
尊,
面
奉
|
一
心
也。
上
皆
身
業
恭
敬。
向
佛,
以
一
念
之
誠,
向
|
手
為
恭,
彼
國
以
合
掌
為
敬,
表
不
敢
分
散,
專
至
|
肩
便
執
役,
表
事
師
之
儀
也。
合
掌
者,
此
方
以
拱
|
者,
露
肉
也。
此
方
以
袒
為
慢。
西
域
以
袒
為
敬。
右
|
四
句,
請
法
之
儀,
以
表
三
業
恭
敬。
偏
袒
右
肩,
袒
|
品
以
無
盡
意
菩
薩,
為
當
機
發
起
也。
即
從
座
起
|
機
應
現,
一
一
無
盡。
足
見
大
悲
亦
復
無
盡。
故
此
|
浪
滔
滔。
是
故
我
名
無
盡
意。
觀
音
普
門
圓
行,
隨
|
界
無
邊
塵
擾
擾,
眾
生
無
數
業
茫
茫,
愛
河
無
底
|
盡,
而
菩
薩
度
生
之
意,
亦
無
盡
也。
若
愚
讚
云:
世
|
脫
眾
生
之
人,
以
世
界
無
盡,
眾
生
無
盡,
業
果
無
|
菩
薩
名
曰
無
盡
意,
亦
悲
願
不
捨,
盡
未
來
際,
度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4 |
境
眾,
以
顯
菩
薩,
觀
深
應
廣,
非
指
定
數
也。
其
機
|
生
以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計,
乃
舉
十
方
世
界,
機
多
|
即
一
苦
不
惱,
已
可
怖
畏,
況
受
諸
苦
惱
耶。
又
眾
|
中。
苦
惱
可
約
身
心,
眾
生
身
受
苦
痛,
心
生
惱
亂,
|
此
即
楞
嚴
苦
惱
無
畏,
別
列
不
盡
諸
難,
皆
攝
此
|
稱
名,
觀
世
音
菩
薩,
即
時
觀
其
音
聲,
皆
得
解
脫。
|
萬
億
眾
生,
受
諸
苦
惱,
聞
是
觀
世
音
菩
薩,
一
心
|
佛
告
無
盡
意
菩
薩:
﹁
善
男
子,
若
有
無
量
百
千
|
名
感
應,
三
結
答
得
名
因
緣,
今
初。
|
初
又
三
︵
己
︶
一
總
標
尋
聲
救
苦,
二
別
示
持
|
顯
稱
名
感
應。
|
十
四
無
畏
︶
︵
戊
︶
一
正
答
得
名
所
以,
二
廣
|
︵
丁
︶
二
如
來
備
示
感
應
分
二
︵
此
同
楞
嚴
|
機
舉
名
請
問
竟。
|
彰,
彰
必
因
義,
請
問
以
何
因
緣,
有
此
嘉
號,
初
當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5 |
難
收
速
效。
|
在
一
心,
如
或
散
心、
亂
心、
輕
心、
慢
心,
雖
亦
稱
名,
|
俱
寂,
則
無
解
不
解,
無
脫
不
脫
也。
二
者
之
功,
皆
|
達
理
一
心,
自
他
不
二,
能
所
雙
亡,
苦
性
與
念
性
|
可
以
感
通,
機
心
與
聖
心
相
交,
即
得
解
脫
也。
若
|
尋
聲
救
苦,
令
得
解
脫,
此
約
事
一
心,
至
誠
懇
切,
|
當
臺,
遇
影
斯
鑑。
即
時
以
無
作
妙
智,
觀
其
音
聲,
|
一
心
稱
名,
菩
薩
如
洪
鐘
在
架,
有
扣
則
鳴,
明
鏡
|
世
音,
有
廣
大
慈
悲,
廣
大
靈
感,
是
以
遭
苦
求
救,
|
處?
即
在
一
心
稱
名,
或
過
現
劫
中
世
中。
聞
說
觀
|
善
根
得
聞
名,
復
由
稱
名
功
力
得
解
脫。
功
在
何
|
感
也。
上
明
過
現
惡
業
感
苦
惱,
聞
是
下,
由
過
現
|
迫
於
一
人。
同
業
同
受,
別
業
別
受,
一
一
無
非
業
|
人
受
一
苦
惱,
或
諸
苦
惱
遍
於
多
人,
或
一
苦
惱
|
既
多,
苦
惱
自
是
不
定,
或
一
人
受
多
苦
惱,
或
多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6 |
復,
令
諸
眾
生,
設
入
大
火,
火
不
能
燒,
以
見
覺
屬
|
暑
熱
所
侵
也。
神
力,
依
楞
嚴
經
云:
二
者
知
見
旋
|
威
神
之
力
所
護
故。
如
人
入
於
深
山
之
陰,
不
為
|
之,
火
不
能
燒,
何
以
能
得
如
是,
實
由
菩
薩
圓
通
|
為
菩
薩
之
所
護
念,
必
不
至
入
於
火
聚,
設
或
入
|
之
必
燒。
若
有
持
念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號
之
眾
生,
|
此
能
救
火
難,
即
楞
嚴
火
難
無
畏,
火
而
云
大,
入
|
不
能
燒,
由
是
菩
薩
威
神
力
故。
|
﹁
若
有
持
是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者,
設
入
大
火,
火
|
︵
己
︶
二
別
示
持
名
感
應。
|
一
總
標
尋
聲
救
苦
竟。
|
薩
圓
通
妙
行,
自
在
之
力,
豈
可
以
凡
情
測
度
哉!
|
病
愈
千
般,
天
上
人
間
之
物,
尚
能
如
來,
何
況
菩
|
能
敵
多
苦?
答:
青
霄
圓
月,
影
含
眾
水,
善
見
藥
樹,
|
問:
菩
薩
一
人,
何
以
能
赴
多
機?
稱
名
一
法,
何
以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7 |
生
苦
難,
求
為
救
援,
船
流
數
百
步,
手
仍
不
放,
聞
|
不
能
念,
心
中
專
切
憶
念,
觀
世
音
菩
薩,
能
救
眾
|
觸
浮
橋,
立
時
覆
沒。
余
人
在
水
中,
手
把
船
邊,
口
|
雇
一
船
裝
載
行
李,
過
老
虹
橋,
受
潮
汐
急
退,
船
|
稱
名
遇
難,
不
至
沉
溺,
即
得
淺
處。
余
丙
午
六
月,
|
聽
屬
水,
聞
聽
旋,
則
內
水
既
息,
外
水
不
害,
故
令
|
聽
旋
復,
令
諸
眾
生,
大
水
所
漂,
水
不
能
溺,
以
聞
|
此
能
救
水
難,
即
楞
嚴
水
難
無
畏,
文
云:
三
者
觀
|
﹁
若
為
大
水
所
漂,
稱
其
名
號,
即
得
淺
處。
|
時,
舉
火
燒
之,
三
擲
三
滅,
眾
方
懺
悔。
|
轉
鄰
舍
而
滅。
里
人
不
信
稱
名
所
致,
特
因
風
燥
|
所
及,
草
屋
大
風,
必
無
免
理,
一
心
稱
名,
風
回
火
|
應
驗
傳
云:
祝
長
舒
晉
元
康
中,
於
洛
陽
為
延
火
|
薩
以
威
神
之
力,
加
被
持
名
眾
生,
故
亦
不
燒。
|
火,
知
見
旋
復,
則
內
火
既
息,
外
火
不
能
為
害。
菩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8 |
欲
求
寶,
故
多
入
海。
假
使
不
定
之
詞,
設
或
遇
之,
|
亦
非
定
數,
極
言
其
多
也。
大
海
為
眾
寶
所
聚,
有
|
多
貪
財
寶,
故
入
海
求
寶
者,
數
以
百
千
萬
億
計,
|
此
能
救
羅
剎
難,
即
楞
嚴
羅
剎
無
畏,
世
間
眾
生,
|
脫
羅
剎
之
難。
|
一
人,
稱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者,
是
諸
人
等,
皆
得
解
|
風
吹
其
船
舫,
飄
墮
羅
剎
鬼
國,
其
中
若
有
乃
至
|
瑪
瑙、
珊
瑚、
琥
珀、
真
珠
等
寶,
入
於
大
海,
假
使
黑
|
﹁
若
有
百
千
萬
億
眾
生,
為
求
金、
銀、
琉
璃、
硨
磲、
|
有
感
應
道
交
之
驗。
|
眾
人
敬
信
奉
事,
稱
念
禮
拜,
此
觀
世
音
菩
薩,
自
|
耶。
因
感
菩
薩
再
生
之
德,
故
講
此
品
之
經,
惟
望
|
在
此
大
江
急
流
中,
若
非
菩
薩
之
力,
安
有
不
死
|
念
者
觀
世
音,
叫
我
非
他
也。
後
被
救
生
船
撈
起,
|
空
中
有
人
叫
我,
手
莫
放,
手
莫
放,
然
我
心
中
所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29 |
以
是
二
字,
承
上
結
歸
之
詞,
菩
薩
得
名
因
緣,
不
|
﹁
以
是
因
緣,
名
觀
世
音。
|
︵
己
︶
三
結
答
得
名
因
緣。
|
薩
名
號,
由
是
得
免。
二
別
示
持
名
感
應
竟。
|
風,
飄
墮
鬼
國,
便
欲
盡
食,
合
船
皆
稱
觀
世
音
菩
|
害。
傳
云:
外
國
百
餘
人,
從
師
子
國
泛
海,
忽
遇
惡
|
超
鬼
神
心
行,
以
此
威
力,
能
令
稱
名
者,
免
於
鬼
|
墮
緣,
菩
薩
於
反
聞
時,
內
滅
妄
想,
外
絕
殺
害,
全
|
印
光
法
師
曰:
鬼
神
以
陰
隱
為
想
因,
以
殺
害
為
|
想,
心
無
殺
害,
令
諸
眾
生,
入
諸
鬼
國,
鬼
不
能
害。
|
號,
眾
人
皆
得
脫
離
鬼
難。
楞
嚴
云:
四
者
斷
滅
妄
|
其
眾
生
中,
但
能
有
一
人,
稱
念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
畏,
能
吹
船
舫,
墮
入
其
國,
欲
把
眾
生,
以
供
其
食。
|
此
譯
可
畏,
能
食
人。
不
但
其
鬼
可
畏,
其
風
亦
可
|
風
而
曰
黑,
必
是
黑
風。
海
邊
有
羅
剎
鬼
國,
羅
剎,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0 |
聖
遮
救,
令
彼
刀
杖,
尋
來
尋
壞,
段
段
零
落,
而
刮
|
繫
念,
則
三
昧
之
熟
於
平
日
可
知,
由
此
所
以
感
|
首
異
處,
須
臾
性
命
不
保。
當
此
之
時,
猶
能
稱
名
|
當
被
害
者,
或
屈
遭
憲
網,
或
誤
入
讎
門,
頃
刻
身
|
此
能
脫
戮
難。
即
楞
嚴
刀
兵
無
畏。
指
掌
疏
云:
臨
|
彼
所
執
刀
杖,
尋
段
段
壞,
而
得
解
脫。
|
﹁
若
復
有
人,
臨
當
被
害,
稱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者,
|
初
中
二
︵
庚
︶
一
別
明
脫
離,
二
總
結
神
力,
今
初。
|
福。
|
脫
四
難,
二
能
離
三
毒,
三
能
應
二
求,
四
能
得
多
|
︵
戊
︶
二
廣
顯
稱
名
感
應
分
四
︵
己
︶
一
能
|
所
以
竟。
|
之
疑,
疑
斷
信
生,
故
向
下
更
為
廣
顯,
正
答
得
名
|
苦,
以
是
為
得
名
因
緣,
就
此
結
答,
以
釋
無
盡
意
|
一
而
足,
但
如
上
所
說,
不
外
妙
智
觀
照,
尋
聲
救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1 |
﹁
若
三
千
大
千
國
土,
滿
中
夜
叉,
羅
剎,
欲
來
惱
|
不
傷,
解
髻
像
有
三
痕,
由
是
得
救。
|
觀
音
像,
帶
髻
中。
後
伏
法
刀
下,
但
聞
金
聲,
三
斫
|
傳
云:
晉
大
元
中,
彭
城
一
人,
被
枉
為
賊,
常
供
金
|
割
流
水,
如
風
吹
日
光,
了
無
痕
跡,
亦
無
損
害
也。
|
仰,
故
令
被
害,
刀
段
段
壞,
縱
使
刀
不
壞,
亦
如
刀
|
塵
亡
根
盡,
親
證
不
動
不
壞
之
體,
菩
薩
下
同
悲
|
同
於
聲
塵
聽
聞
之
性,
一
一
復
歸
元
真,
至
此
則
|
聞,
轉
成
真
聞,
一
根
返
源,
六
根
同
時,
銷
妄
復
真,
|
反
聞
自
性
之
工
夫,
念
念
入
流,
熏
彼
循
塵
之
妄
|
如
割
水,
亦
如
吹
光,
性
無
搖
動,
熏
聞
成
聞
者,
以
|
能
令
眾
生,
臨
當
被
害,
刀
段
段
壞,
使
其
兵
戈,
猶
|
楞
嚴
云:
五
者
熏
聞
成
聞,
六
根
銷
復,
同
於
聲
聽,
|
事
大,
一
心
不
亂,
故
感
大
悲
救
護,
解
脫
戮
難。
|
利
無
所
施
也。
余
意
臨
危
被
害,
此
時
稱
名,
生
死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2 |
世
界。
其
中
國
土,
非
算
數
之
所
能
及。
滿
中
夜
叉
|
世
界。
為
一
佛
化
土,
佛
佛
出
世,
皆
統
三
千
大
千
|
界,
名
中
千
世
界,
合
一
千
中
千
世
界,
方
名
大
千
|
合
一
千
小
世
界,
名
小
千
世
界,
合
一
千
小
千
世
|
王
宮,
日
月
旋
轉
其
間,
照
四
天
下,
名
一
小
世
界,
|
部
洲,
此
土
屬
南
閻
浮
提
洲。
須
彌
山
半,
有
四
天
|
由
世
界
海
中,
有
一
須
彌
山,
東
西
南
北,
有
四
大
|
在
諸
鬼
之
內。
三
千
大
千
國
土,
為
一
大
世
界,
先
|
鬼
︶
富
單
那
︵
此
譯
熱
病
鬼
︶
此
雖
不
列,
攝
|
譯
甕
形
其
形
似
甕
︶
毘
舍
遮
︵
此
譯
噉
精
氣
|
類。
楞
嚴
藥
叉
羅
剎
之
外,
尚
有
鳩
槃
荼
鬼
︵
此
|
是
鬼
難,
何
以
此
處
復
出?
答:
前
約
一
類,
此
約
諸
|
此
能
脫
鬼
難,
即
楞
嚴
諸
鬼
無
畏。
問:
前
羅
剎
已
|
能
以
惡
眼
視
之,
況
復
加
害?
|
人,
聞
其
稱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者,
是
諸
惡
鬼,
尚
不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3 |
脫。
|
其
身,
稱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者,
皆
悉
斷
壞,
即
得
解
|
﹁
設
復
有
人,
若
有
罪,
若
無
罪,
杻
械
枷
鎖,
檢
繫
|
盲,
羅
剎
向
日
不
見,
是
也。
|
習,
向
暗
背
明,
反
不
堪
於
光
耀,
如
梟
鳥
夜
視
晝
|
熏
精
明,
爍
破
癡
暗,
故
鬼
不
能
視,
鬼
神
陰
隱
想
|
毗
舍
遮、
富
單
那
等,
雖
近
其
旁,
目
不
能
視。
由
聞
|
幽
暗,
性
不
能
全,
能
令
眾
生、
藥
叉、
羅
剎、
鳩
槃
荼、
|
害
耶。
楞
嚴
云:
六
者
聞
熏
精
明,
明
遍
法
界,
則
諸
|
是
諸
惡
鬼
聞
之,
尚
不
敢
以
惡
眼
視
之,
況
敢
加
|
國
者,
諸
鬼
欲
來
惱
害。
能
稱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號,
|
心
念
佛,
往
生
彼
國,
可
免
諸
鬼
之
難。
現
未
生
彼
|
界,
諸
上
善
人
俱
會
一
處,
又
無
三
惡
道,
若
能
一
|
多,
如
世
界
善
人
少,
惡
人
多,
惟
有
西
方
極
樂
世
|
︵
此
云
輕
捷
︶
羅
剎
︵
此
云
可
畏
︶
極
言
其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4 |
傳
云:
蓋
護
山
陰
人,
有
罪
判
決
繫
獄,
應
死。
三
日
|
離,
此
後
自
可,
感
化
為
善,
改
往
修
來
矣。
|
既
能
稱
菩
薩
名,
已
有
悔
過
求
救
之
心,
若
令
脫
|
慈
平
等,
以
眾
生
佛
性
亦
本
平
等,
雖
一
時
犯
罪,
|
若
釋
有
罪,
豈
不
縱
惡,
而
壞
法
紀
乎?
答:
大
士
真
|
問:
國
家
立
法,
原
以
懲
惡,
若
救
無
辜,
理
之
所
宜。
|
脫。
|
塵
既
離,
妄
身
亦
空,
以
此
加
被
眾
生,
故
枷
鎖
自
|
諸
塵
妄,
能
令
眾
生,
禁
繫
枷
鎖,
所
不
能
著,
因
妄
|
脫
刑
難。
楞
嚴
云:
七
者
音
性
圓
銷,
觀
聽
返
入,
離
|
自
在。
果
能
至
心
稱
名,
能
令
罪
具,
皆
悉
斷
壞,
得
|
人
之
具。
檢,
即
封
檢。
繫,
即
繫
縛,
閉
之
囹
圄,
不
得
|
在
足
曰
械,
在
頸
曰
枷,
練
體
曰
鎖,
四
者
皆
治
罪
|
干
犯
法
律,
若
無
罪
者,
則
屈
遭
陷
害,
在
手
曰
扭,
|
此
能
脫
刑
難,
即
楞
嚴
枷
鎖
無
畏。
若
有
罪
者,
則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5 |
途,
或
曠
絕
無
人
之
境,
或
怨
賊
衝
出
之
區,
其
危
|
其
件
也。
齎
持
重
寶,
易
招
劫
害,
經
過
危
險
之
路
|
於
貿
易,
財
富
智
深,
能
為
眾
商
之
主。
諸
商
人,
即
|
則
身
命
財
物,
自
難
保
全。
商
主
者,
善
識
貴
賤,
長
|
廣,
滿
中
怨
賊,
難
多。
賊,
乃
劫
財。
怨,
兼
奪
命,
遇
之,
|
此
能
脫
賊
難,
即
楞
嚴
賊
難
無
畏。
大
千
國
土,
處
|
稱
其
名
故,
即
得
解
脫!
|
眾
商
人
聞,
俱
發
聲
言:
﹃
南
無
觀
世
音
菩
薩!
﹄
|
眾
生,
汝
等
若
稱
名
者,
於
此
怨
賊,
當
得
解
脫!
﹄
|
稱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號,
是
菩
薩
能
以
無
畏
施
於
|
唱
言:
﹃
諸
善
男
子!
勿
得
恐
怖!
汝
等
應
當
一
心
|
諸
商
人,
齎
持
重
寶,
經
過
險
路,
其
中
一
人,
作
是
|
﹁
若
三
千
大
千
國
土,
滿
中
怨
賊,
有
一
商
主,
將
|
鎖
脫
門
開,
尋
光
而
去,
行
二
十
里,
光
乃
息。
|
三
夜
稱
名
無
閒,
忽
見
觀
世
音
菩
薩,
放
光
照
之,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6 |
將
小
兒
逃
脫。
一
別
明
脫
難
竟。
|
忽
一
虎
跳
吼,
諸
羌
散
走,
虎
咬
柵
作
穴
而
去,
達
|
小
兒,
次
日
當
食。
達
竟
夜
稱
名,
至
旦,
羌
來
取
食,
|
羌
人
所
獲,
閉
於
柵
中。
肥
者
先
食,
唯
剩
達
與
一
|
傳
云:
晉
隆
安
年
中,
僧
慧
達,
往
北
隴
掘
甘
草,
被
|
回
惡
念,
所
以
遇
賊
不
劫。
|
生
也。
所
亡,
則
聞
性
遍
周,
故
稱
性
遍
生
慈
力,
慈
|
薩
滅
音,
即
入
流
亡
所
工
夫,
動
靜
二
相,
了
然
不
|
經
過
險
路,
賊
不
能
劫,
音
聞
對
立,
勢
成
相
待,
菩
|
楞
嚴
云:
八
者
滅
音
圓
聞,
遍
生
慈
力,
能
令
眾
生,
|
響,
故
即
解
脫。
|
勃
發,
異
口
同
音
多
眾
一
心,
感
應
道
交,
捷
如
影
|
歸
也,
能
施
無
畏,
示
其
必
救
也。
聞
言
即
稱,
信
敬
|
有
能
救,
故
唱
言
勿
得
恐
怖,
教
其
稱
名,
令
知
所
|
險
更
不
待
言。
其
中
一
人
者,
素
奉
佛
法
之
人,
知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7 |
者,
非
故
犯
三
毒
無
畏,
乃
有
離
毒
之
大
威
神
力,
|
生,
法
身
慧
命
故,
是
以
可
畏,
菩
薩
令
眾
生
無
畏
|
名
曰
三
毒,
以
是
一
切
煩
惱
之
根
本,
能
毒
害
眾
|
此
能
離
貪
毒,
即
楞
嚴
貪
毒
無
畏。
貪
瞋
癡
三
者,
|
薩,
便
得
離
欲。
|
﹁
若
有
眾
生,
多
於
淫
欲,
常
念
恭
敬
觀
世
音
菩
|
毒,
二
總
結
神
力。
|
︵
己
︶
二
能
離
三
毒
分
二
︵
庚
︶
一
別
明
三
|
四
難
竟。
|
用,
此
則
總
結
神
力
巍
巍,
文
異
義
同
也。
一
能
脫
|
是,
而
不
可
思
議。
楞
嚴
中,
按
耳
根
圓
通,
各
出
力
|
乃
菩
薩
中
之
大
菩
薩
也。
威
神
之
力,
巍
巍
然
如
|
梵
語
摩
訶,
此
云
大。
佛
告
無
盡
意,
觀
世
音
菩
薩,
|
﹁
無
盡
意,
觀
世
音
菩
薩
摩
訶
薩,
威
神
之
力,
巍
巍
如
是。
|
︵
庚
︶
二
總
結
神
力。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8 |
脫
於
色,
而
色
豈
能
劫
於
家
寶
乎,
能
令
眾
生
離
|
多
婬
眾
生,
遠
離
貪
欲。
正
脈
釋
云:
反
聞
離
塵,
迥
|
楞
嚴
云:
九
者
熏
聞
離
塵,
色
所
不
劫,
能
令
一
切
|
心,
仗
威
神
消
除
業
障。
便
得
離
欲。
|
心
生
怖
畏,
常
念
恭
敬
觀
世
音,
以
念
力
對
治
婬
|
中,
銅
柱
鐵
床,
極
苦
自
受,
無
能
代
者。
由
知
因
果,
|
香
比
丘
尼,
足
為
明
證,
此
華
報
也。
果
報
則
地
獄
|
甚
者,
婬
欲
屬
火,
佛
說
多
婬
人,
成
猛
火
聚,
寶
蓮
|
己
害
人,
且
招
妻
不
貞
良,
女
不
清
節
之
報,
尤
其
|
發
為
婬
行,
輕
則
損
身
敗
德,
重
則
傾
家
喪
命,
害
|
者,
夙
生
惑
習
深
重,
業
習
不
忘,
數
數
現
起
婬
念,
|
婬
欲,
人
最
易
犯,
且
最
難
斷,
其
為
害
最
大,
多
於
|
睡,
五
欲
中
色
欲,
此
專
指
貪
愛
女
色
而
言,
惟
此
|
欲
為
首,
諺
云:
萬
惡
婬
為
首。
婬
欲,
即
財
色
名
食
|
得
無
畏
也,
三
者
之
中,
貪
毒
為
首,
諸
貪
之
中,
婬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39 |
恚
生
於
敵
體
對
待,
互
相
違
拒,
今
既
無
能
所
對,
|
立,
無
能
對
之
根,
與
所
對
之
塵
互
相
對
待,
以
瞋
|
者,
由
於
無
分
別
之
塵
染
也,
分
別
既
無,
能
所
不
|
能
令
一
切
忿
恨
眾
生,
離
諸
瞋
恚
釋
義,
音
之
純
|
楞
嚴
云:
十
者
純
音
無
塵,
根
境
圓
融,
無
對
所
對,
|
念
力
而
伏
瞋
機,
仗
慈
風
掃
除
恚
熱,
便
得
離
瞋。
|
苦
自
受,
無
能
代
者。
果
能
常
念
恭
敬
觀
世
音,
以
|
德
林。
此
華
報
也。
果
報,
則
地
獄
中,
刀
山
劍
樹,
極
|
怨
結
仇,
為
害
不
少。
經
云:
一
念
瞋
心
起,
焚
燒
功
|
面
似
火
燒,
輕
則
傷
氣
取
辱,
重
則
忘
身
及
親,
搆
|
火,
若
多
瞋
恚,
對
境
便
熾,
莫
之
能
壓,
心
如
油
沸,
|
懷
之
於
心。
恚,
是
恚
怒,
形
之
於
色。
瞋
恚
俱
屬
於
|
此
能
離
瞋
毒,
即
楞
嚴
經
瞋
恚
無
畏。
瞋,
是
瞋
恨,
|
﹁
若
多
瞋
恚,
常
念
恭
敬
觀
世
音
菩
薩,
便
得
離
瞋。
|
欲,
攝
彼
同
己,
空
諸
色
故。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0 |
智
光
融
徹,
永
離
癡
暗,
一
別
明
離
毒
竟。
|
功,
妄
塵
既
銷,
妙
明
旋
復。
所
以
內
外
身
心
法
界,
|
義,
癡,
由
妄
塵
障
蔽
本
有
妙
明,
菩
薩
由
反
聞
之
|
︵
此
云
無
善
心,
癡
之
最
重
者。
︶
永
離
癡
暗,
釋
|
璃,
朗
徹
無
礙,
能
令
一
切
昏
鈍
性
障,
諸
阿
顛
迦。
|
楞
嚴
云:
十
一
者
銷
塵
旋
明,
法
界
身
心,
猶
如
琉
|
昏
迷,
便
得
離
癡。
|
恭
敬
觀
世
音,
以
正
念
而
驅
邪
執,
仗
慧
日
而
破
|
報
也。
果
報,
則
死
入
地
獄,
備
嬰
眾
苦,
果
能
常
念
|
亂,
大
則
撥
無
因
果,
自
誤
誤
人,
生
遭
王
難,
此
華
|
癡
暗
無
智,
迷
正
知
見,
起
邪
分
別,
小
則
事
理
錯
|
此
能
離
癡
毒,
即
楞
嚴
經
癡
毒
無
畏,
愚
鈍
成
性,
|
﹁
若
多
愚
癡,
常
念
恭
敬
觀
世
音
菩
薩,
便
得
離
癡。
|
令
離
瞋
毒。
|
則
瞋
恚
無
由
起,
以
此
攝
受,
常
念
恭
敬
之
眾
生,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1 |
︵
己
︶
三
能
應
二
求
分
二
︵
庚
︶
一
別
明
應
|
竟。
|
聖
力,
則
何
毒
不
離,
何
益
不
獲
哉!
二
能
離
三
毒
|
身
心,
與
菩
薩
名
號,
打
成
一
片,
內
憑
念
力,
外
托
|
當
常
時
無
閒,
念
得
功
用
純
熟,
不
念
而
念,
將
此
|
口
稱
名
號,
而
亦
心
想
聖
容,
又
非
一
暴
十
寒,
應
|
起
下,
以
是
多
益
之
故,
常
應
心
念,
心
念
者
非
徒
|
惱,
自
不
得
生,
故
曰
多
所
饒
益。
是
故
二
字,
承
上
|
可
思
議,
眾
生
由
根
本
三
毒
既
離,
一
切
枝
末
煩
|
最
難
拔
除。
菩
薩
能
令
速
離
足
證
威
神
之
力,
不
|
教
之
所
能
及。
何
也?
貪
瞋
癡
三
毒,
為
根
本
煩
惱,
|
度。
二
者
之
力,
而
以
大
稱,
非
鬼、
神、
天、
仙、
二
乘、
權
|
威
者,
威
勢,
而
不
可
屈
撓。
神
者,
神
妙,
而
不
可
測
|
多
所
饒
益,
是
故
眾
生,
常
應
心
念。
|
﹁
無
盡
意!
觀
世
音
菩
薩,
有
如
是
等
大
威
神
力,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2 |
嚴
經
云:
十
二
者,
融
形
復
聞,
不
動
道
場,
涉
入
世
|
界
無
子
眾
生,
自
然
令
得
福
慧
雙
美
之
男
矣。
楞
|
家
貧
力
薄。
菩
薩
以
法
王
子
餘
福
餘
慧,
利
及
法
|
明。
若
有
福
無
慧,
則
識
庸
見
淺,
若
有
慧
無
福,
則
|
即
感
聖
應。
有
福
德,
則
富
而
貴,
有
智
慧,
則
廉
而
|
塗
果,
此
雙
貫
下
文,
求
女
亦
然,
果
能
恭
敬
懇
切,
|
拜
者,
頭
面
接
足
皈
命
禮。
供
養
者,
修
設
香
花
燈
|
所
輕,
三、
為
旁
人
所
笑。
欲
脫
三
苦,
故
必
求
男。
禮
|
女
人
無
子,
有
三
苦,
一、
為
自
夫
所
棄,
二、
為
餘
婦
|
身
後
宗
嗣
斷
絕。
此
通
論
也。
文
中
別
指
女
人,
以
|
可
畏?
一、
年
老
無
人
服
事,
二、
家
業
無
人
付
囑,
三、
|
此
能
應
求
男,
即
楞
嚴
經
求
男
無
畏,
無
男
何
以
|
薩,
便
生
福
德
智
慧
之
男,
|
﹁
若
有
女
人,
設
欲
求
男,
禮
拜
供
養
觀
世
音
菩
|
求,
二
總
結
神
力。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3 |
品
行
言,
有
貞
靜
幽
嫻
之
德,
有
相
約
形
格
言,
有
|
之
法,
亦
不
外
禮
供,
不
言
者,
準
上
可
知,
端
正
約
|
女
人
以
生
女
為
親,
是
其
同
類,
故
欲
求
也。
求
之
|
子
亦
有
求
者,
此
亦
通
論
也。
文
中
獨
約
女
人
者,
|
承
內
嗣,
女
結
外
親。
有
男
無
女,
亦
非
全
美,
故
半
|
此
能
應
求
女,
即
楞
嚴
經
求
女
無
畏。
指
掌
云:
男
|
眾
人
愛
敬。
|
﹁
設
欲
求
女,
便
生
端
正
有
相
之
女,
宿
植
德
本,
|
此
理
事,
與
事
事
無
礙
也。
|
剎,
供
養
諸
佛,
常
隨
佛
學,
各
各
佛
邊,
為
法
王
子,
|
一
真
道
場,
涉
入
世
間,
不
壞
世
界
之
相,
分
身
塵
|
復
歸
聞
性,
不
動
不
壞
之
體,
則
稱
體
起
用,
不
動
|
求
男
者,
誕
生
福
德
智
慧
之
男。
釋
義,
銷
融
幻
形,
|
各
各
佛
邊
為
法
王
子,
能
令
法
界
無
子
眾
生,
欲
|
間,
不
壞
世
界,
能
遍
十
方,
供
養
微
塵
諸
佛
如
來,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4 |
一
根
用,
開
一
根
為
六
根
用,
互
用
清
淨,
圓
通
無
|
之
女。
釋
義,
六
根
圓
通
者,
合
開
成
就,
合
六
根
為
|
求
女
者,
誕
生
端
正、
福
德
柔
順、
眾
人
愛
敬、
有
相
|
秘
密
法
門,
受
領
無
失,
能
令
法
界,
無
子
眾
生,
欲
|
界,
立
大
圓
鏡,
空
如
來
藏,
承
順
十
方,
微
塵
如
來,
|
楞
嚴
云:
十
三
者
六
根
圓
通,
明
照
無
二,
含
十
方
|
愛
敬
兼
備。
|
敬
而
不
可
愛。
菩
薩
令
生
宿
植
德
本
之
女,
故
得
|
無
品,
則
可
愛
而
不
可
敬,
抑
或
有
品
無
相,
則
可
|
靜
幽
嫻,
眾
人
或
遇,
必
起
敬
慕
之
意,
若
但
有
相
|
窈
窕
莊
重,
眾
人
一
見,
咸
生
愛
慕
之
心,
由
其
貞
|
及
無
女
眾
生,
就
令
便
生
可
愛
可
敬
之
女,
由
其
|
本。
菩
薩
以
承
順
諸
佛,
受
領
法
門,
餘
功
餘
德,
利
|
善
根,
善
根
增
長,
堅
固
有
力,
能
成
眾
德,
故
為
德
|
窈
窕
莊
重
之
儀,
宿
植
德
本
者,
多
生
培
植。
有
大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5 |
列
無
畏
者,
因
有
眾
生,
恐
持
名
無
功,
又
恐
一
名
|
此
能
得
多
福,
即
楞
嚴
持
名
無
畏,
彼
經
持
名,
亦
|
捐。
是
故
眾
生,
皆
應
受
持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號。
|
﹁
若
有
眾
生,
恭
敬
禮
拜
觀
世
音
菩
薩,
福
不
唐
|
量,
二
結
顯
多
福。
|
︵
己
︶
四
能
得
多
福
分
二
︵
庚
︶
一
勸
持
較
|
如
是
指
能
應
二
求,
力
即
圓
通
力
用,
能
應
二
求
竟。
|
﹁
無
盡
意!
觀
世
音
菩
薩,
有
如
是
力。
|
︵
庚
︶
二
總
結
神
力。
|
也。
一
別
明
應
求
竟。
|
福,
柔
順
屬
慧,
因
有
慧
性,
方
能
柔
順,
而
盡
坤
道
|
功
德,
利
及
無
子
眾
生,
誕
生
福
慧
之
女,
端
正
屬
|
藏
由
含
界
而
立
號,
受
領
法
門,
含
攝
無
失,
以
此
|
立
字,
雙
貫
鏡
智
空
藏,
鏡
智
由
明
照
而
立
稱,
空
|
礙,
由
互
用
故
明
照
無
二,
由
無
礙
故
含
界
無
遺,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6 |
眾
矣,
此
菩
薩
皆
現
住
娑
婆
世
界,
修
法
垂
範,
教
|
之
所
能
及。
持
名
滿
六
十
二
億
河
沙
菩
薩,
可
謂
|
流
入
東
海,
其
河
闊
四
十
里,
沙
細
如
麵,
非
算
數
|
山
之
頂,
阿
耨
達
池,
東
銀
牛
口
流
出,
遶
池
一
匝,
|
其
數
滿
足
六
十
二
億
恆
河
沙,
恆
河
發
源
於
雪
|
此
假
設
故
問,
設
若
有
人,
受
持
諸
餘
菩
薩
名
字,
|
盡
意
言:
﹁
甚
多!
世
尊!
﹂
|
汝
意
云
何?
是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功
德
多
不?
﹂
無
|
薩
名
字,
復
盡
形
供
養
飲
食、
衣
服、
臥
具、
醫
藥,
於
|
﹁
無
盡
意!
若
有
人
受
持
六
十
二
億
河
沙
菩
|
例
知
口
業
持
名,
亦
不
唐
捐,
故
以
皆
應
勉
之。
|
唐
捐
即
虛
棄
也。
是
故
者,
承
上
敬
禮
既
皆
獲
福,
|
攝,
恭
敬
意
業,
禮
拜
身
業,
敬
禮
獲
福,
功
不
虛
棄,
|
此
中
先
述
敬
禮
之
福,
順
勸
持
名,
以
期
三
業
普
|
不
及
多
名,
智
畏
也。
示
以
一
多
福
等,
故
得
無
畏,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7 |
一
名
能
敵
多
名,
一
供
能
敵
多
供,
一
時
能
敵
長
|
毫
耶?
答:
以
觀
音
所
得
圓
通
本
根,
普
攝
一
切,
故
|
二
人
行
跡
相
去,
不
止
天
淵,
何
其
得
福,
無
間
絲
|
備,
而
此
二
人
得
福,
平
等
無
異,
歷
久
無
盡
也。
問:
|
雖
是
一
時
禮
供,
不
及
盡
形
之
時
長,
四
事
之
供
|
此
較
量
福
等,
果
若
有
人,
至
心
受
持
觀
音
名
號,
|
千
萬
億
劫,
不
可
窮
盡。
|
至
一
時
禮
拜
供
養,
是
二
人
福,
正
等
無
異,
於
百
|
佛
言:
﹁
若
復
有
人
受
持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號,
乃
|
如
意
報,
況
以
四
事
經
歷
長
時,
供
養
多
菩
薩
也。
|
阿
那
律,
以
一
稗
飯
供
辟
支
佛,
尚
九
十
一
劫
得
|
當
機
直
答
曰
甚
多,
因
菩
薩
為
眾
生
良
福
田,
昔
|
其
所
得
功
德,
自
應
無
盡。
如
來
故
問
為
多
與
否?
|
經
時
可
謂
長
矣,
而
四
事
具
足,
設
供
可
謂
備
矣,
|
化
眾
生
者,
為
如
來
現
量
智
所
知,
復
盡
形
供
養,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8 |
竟。
|
薩
圓
通,
無
作
妙
力
所
加
故。
一
問
答
得
名
所
以
|
重
呼
當
機,
告
以
多
福,
如
是
福
德
之
利,
實
由
菩
|
量
無
邊
福
德
之
利。
﹂
|
﹁
無
盡
意!
受
持
觀
世
音
菩
薩
名
號,
得
如
是
無
|
︵
庚
︶
二
結
顯
多
福。
|
聖
也。
一
勸
持
較
量
竟。
|
能
遍,
稱
法
性
而
無
際,
故
能
令
持
一
名,
而
等
多
|
常
三
真
實
故,
是
以
應
用
自
在,
事
事
無
礙,
能
含
|
清
淨
在
音
聞
故,
耳
門
稱
妙
者,
以
耳
具
足,
圓
通
|
通
以
本
根
稱
者,
乃
對
方
之
根,
以
此
方
真
教
體,
|
諸
法
王
子
名
號,
二
人
福
德,
正
等
無
異。
釋
義,
圓
|
眾
生
持
我
名
號,
與
彼
共
持。
六
十
二
億
恆
河
沙,
|
妙
耳
門,
然
後
身
心
微
妙
含
容,
周
遍
法
界,
能
令
|
時
也。
楞
嚴
云:
十
四
者,
由
我
所
得
圓
通
本
根,
發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49 |
顯
應
化
諸
國,
二
正
答
遊
於
娑
婆。
|
︵
丁
︶
二
如
來
備
示
感
應
分
二
︵
戊
︶
一
廣
|
智,
鑑
機
之
方
便
也。
一
當
機
進
問
遊
化
竟。
|
問,
方
便,
非
道
前
修
證
之
方
便,
乃
道
後
妙
觀
察
|
說
何
法?
但
未
知
觀
音
三
輪,
畢
竟
云
何,
是
以
故
|
方
能
得
度。
先
以
意
輪,
方
便
鑑
機,
應
現
何
身?
應
|
願
樂
不
一,
必
須
依
身
口
意
三
輪,
起
不
思
議
化,
|
法?
問
口
輪,
云
何
方
便,
問
意
輪。
眾
生
根
性
不
等,
|
力,
故
此
重
申
三
問,
云
何
遊
化?
問
身
輪,
云
何
說
|
當
機
雖
聞
上
支,
冥
加
之
功,
而
猶
未
知
顯
應
之
|
之
力
其
事
云
何?
﹂
|
何
遊
此
娑
婆
世
界?
云
何
而
為
眾
生
說
法?
方
便
|
無
盡
意
菩
薩
白
佛
言:
﹁
世
尊!
觀
世
音
菩
薩,
云
|
機
進
問
遊
化,
二
如
來
備
示
感
應。
|
︵
丙
︶
二
問
答
遊
化
方
便
分
二
︵
丁
︶
一
當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0 |
分
法
愛
之
法,
令
至
究
竟
成
佛
也。
|
得
度,
觀
音
即
現
佛
身,
為
說
勝
進
上
求,
脫
離
隨
|
機,
此
此
應
菩
薩,
菩
薩
志
在
菩
提
故,
應
以
佛
身
|
若
有
國
土
眾
生,
指
下
九
界
眾
生,
一
切
能
感
之
|
為
說
法。
|
應
以
佛
身
得
度
者,
觀
世
音
菩
薩
即
現
佛
身
而
|
佛
告
無
盡
意
菩
薩:
﹁
善
男
子!
若
有
國
土
眾
生,
|
應
二
童,
七
能
應
十
類,
八
能
應
力
士。
今
初。
|
三
能
應
五
人,
四
能
應
四
眾,
五
能
應
眾
婦,
六
能
|
初
中
又
八
︵
庚
︶
一
能
應
三
聖,
二
能
應
六
天,
|
國
土。
|
與
佛
如
來,
同
慈
力
故,
令
我
成
三
十
二
應,
入
諸
|
來,
蒙
彼
如
來,
授
我
如
幻
聞
熏
聞
修,
金
剛
三
昧,
|
楞
嚴
經,
三
十
二
應。
彼
經
云:
由
我
供
養
觀
音
如
|
初
中
二
︵
己
︶
一
明
應
顯
化,
二
結
德
勸
供,
即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1 |
梵
王,
是
色
界
初
禪
大
梵
天
王。
梵
者
淨
也,
已
離
|
﹁
應
以
梵
王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梵
王
身
而
為
說
法。
|
︵
庚
︶
二
能
應
六
天。
|
身,
為
說
真
空
無
我
之
法,
一
能
應
三
聖
竟。
|
厭
苦
斷
集
慕
滅
修
道,
而
未
得
證,
菩
薩
即
現
其
|
聲
聞
名。
前
初
二
三
果,
聞
苦
集
滅
道
四
諦
法
已,
|
聲
聞,
即
阿
羅
漢,
因
聞
四
諦
聲,
修
道
證
果,
故
得
|
﹁
應
以
聲
聞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聲
聞
身
而
為
說
法。
|
是
果,
菩
薩
即
現
其
身,
為
說
緣
生
無
性
之
法。
|
緣
之
教,
覺
悟
無
生,
得
證
涅
槃,
設
有
眾
生,
欲
求
|
諸
法
無
生
之
法,
緣
覺
出
有
佛
世,
秉
佛
十
二
因
|
落,
樂
獨
善
寂,
求
自
然
慧,
菩
薩
即
現
其
身,
為
說
|
覽
物
榮
枯,
而
得
悟
道
春
觀
百
花
開,
秋
睹
黃
葉
|
辟
支
有
二
類:
一、
獨
覺,
二、
緣
覺。
獨
覺
出
無
佛
世,
|
﹁
應
以
辟
支
佛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辟
支
佛
身
而
為
說
法。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2 |
在
天
身
而
為
說
法。
|
為
說
法。
應
以
大
自
在
天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大
自
|
﹁
應
以
自
在
天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自
在
天
身
而
|
為
說
上
品
十
善
之
法,
令
其
成
就。
|
有
眾
生
欲
為
天
主,
統
領
諸
天,
菩
薩
即
現
其
身,
|
為
三
十
三,
威
權
自
在,
二
天
以
下,
皆
其
為
主,
設
|
十
三
天,
因
果
南
北,
各
有
八
天,
帝
釋
居
中
天,
合
|
千
日
為
一
晝
夜,
身
量
長
一
里,
居
須
彌
山
頂,
三
|
帝
釋,
欲
界
第
二
天
天
主,
壽
一
千
歲,
以
人
間
一
|
﹁
應
以
帝
釋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帝
釋
身
而
為
說
法。
|
就。
|
出
欲
論,
及
慈
悲
喜
捨,
四
無
量
心
之
法,
令
其
成
|
塵,
欲
身
清
淨,
樂
為
梵
王,
菩
薩
即
現
其
身,
為
說
|
形
色,
未
離
色
身,
故
名
色
界。
設
有
眾
生
不
犯
欲
|
欲
界
染
故,
色
界
無
女
人
之
欲
色,
但
有
分
段
之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3 |
餘
非
不
現,
皆
含
攝
故。
問:
天
中
有
漏,
未
離
生
死,
|
舉
梵
王,
欲
界
未
言
夜
摩
兜
率,
四
王
獨
列
北
方,
|
邪
輔
正,
護
國
佑
民
之
法,
令
其
成
就,
上
色
界
單
|
身
得
度,
菩
薩
皆
為
現
形,
為
說
上
品
十
善,
及
摧
|
得
度。
愛
統
世
界,
保
護
眾
生,
即
是
應
以
四
天
王
|
愛
統
鬼
神,
救
護
國
土,
即
是
應
以
天
大
將
軍
身
|
天
將
等。
毘
沙
門,
即
北
方
多
聞
天
王,
設
有
眾
生,
|
天
大
將
軍,
即
四
王
之
八
將。
如
散
脂
大
將、
韋
馱
|
沙
門
身
而
為
說
法。
|
身
而
為
說
法。
應
以
毘
沙
門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毘
|
﹁
應
以
天
大
將
軍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天
大
將
軍
|
十
善,
慈
悲
喜
捨
之
法,
令
得
成
就。
|
大
自
在
天
身
得
度,
菩
薩
皆
現
其
身,
為
說
上
品
|
在
天
身
得
度,
欲
身
自
在,
飛
行
虛
空,
即
是
應
以
|
設
有
眾
生,
欲
身
自
在,
遊
行
十
方,
即
是
應
以
自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4 |
大
富,
四、
威
猛,
五、
智
深,
六、
年
耆,
七、
行
淨,
八、
禮
備,
|
長
者,
不
僅
年
長,
應
具
十
德:
一、
姓
貴,
二、
位
高,
三、
|
﹁
應
以
長
者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長
者
身
而
為
說
法。
|
非
教
以
謀
叛
也。
|
現
其
身,
為
說
生
貴
之
因,
治
平
之
法,
令
其
成
就,
|
為
王,
施
其
善
教
仁
政,
以
為
有
道
之
王,
菩
薩
即
|
小
王。
若
有
眾
生,
觀
世
道
之
衰,
人
心
之
薄,
志
願
|
四、
鐵
輪
王,
統
領
南
瞻
部
洲。
五、
粟
散
王,
即
各
國
|
統
領
三
洲,
除
北
洲。
三、
銅
輪
王,
統
領
東
南
二
洲。
|
王,
王
四
大
部
洲,
統
領
六
萬
八
千
國。
二、
銀
輪
王,
|
小
王
對
四
種
輪
王
言:
世
界
有
五
種
王:
一、
金
輪
|
﹁
應
以
小
王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小
王
身
而
為
說
法。
|
︵
庚
︶
三
能
應
五
人。
|
以
欲
鉤
牽,
後
令
入
佛
智
也。
二
能
應
六
天
竟。
|
菩
薩
何
不
為
說
出
世
法
耶?
答:
亦
隨
順
機
宜,
先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5 |
梵
語
婆
羅
門,
譯
云
淨
裔,
自
稱
是
梵
天
苗
裔。
設
|
﹁
應
以
婆
羅
門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婆
羅
門
身
而
為
說
法。
|
身,
為
說
修
德
行
仁,
親
民
折
獄
之
法,
令
其
成
就。
|
設
有
眾
生,
愛
治
國
土,
剖
斷
邦
邑,
菩
薩
即
現
其
|
宰
官
上
自
公
侯
將
相,
下
及
州
牧
縣
令
之
通
稱。
|
﹁
應
以
宰
官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宰
官
身
而
為
說
法。
|
之
法,
令
其
成
就。
|
範,
菩
薩
即
現
其
身,
為
說
立
身
道
德,
潔
己
清
修
|
者,
如
龐
居
士
等。
若
有
眾
生,
愛
談
名
言,
為
人
師
|
有
有
德
有
位
者,
如
東
坡
居
士
等,
有
有
德
無
位
|
居
士,
乃
以
道
自
居
之
士,
清
心
寡
欲,
垂
言
作
則,
|
﹁
應
以
居
士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居
士
身
而
為
說
法。
|
之
法,
令
其
成
就。
|
讓,
菩
薩
即
現
其
身,
為
說
愛
人
利
物,
齊
家
治
國
|
九、
上
歎,
十、
下
歸。
若
有
眾
生,
愛
主
族
姓,
世
間
推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6 |
二
眾。
近
事
佛
僧,
受
持
五
戒
者,
設
有
男
女,
好
學
|
塞,
譯
云
近
事
男。
優
婆
夷,
譯
云
近
事
女,
乃
在
家
|
出
家
修
行
之
名。
尼
者
女
也,
乃
出
家
女
眾。
優
婆
|
支
之
惡。
含
此
三
義,
即
五
不
翻
中,
多
含
不
翻,
是
|
怖,
恐
魔
界
子
孫
減
少
故。
三、
破
惡,
能
破
身
口
七
|
白
羯
磨
時,
夜
叉
讚
善,
輾
轉
傳
至
魔
天,
魔
聞
生
|
身,
內
乞
法
以
資
慧
命。
二、
怖
魔,
比
丘
登
壇
受
戒,
|
梵
語
比
丘,
此
含
三
義:
一、
乞
士,
外
乞
食
以
養
色
|
說
法。
|
者,
即
現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身
而
為
|
﹁
應
以
比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身
得
度
|
︵
庚
︶
四
能
應
四
眾。
|
能
應
五
人
竟。
|
為
說
陰
陽
占
卜,
調
攝
衛
生
之
法,
令
其
成
就。
三
|
有
眾
生,
愛
諸
數
術,
攝
衛
自
居,
菩
薩
即
現
其
身,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7 |
夫
為
榮,
有
誥
命
者,
即
命
婦,
居
士
之
婦,
具
學
識,
|
及
國
夫
人
者,
以
四
攝
餘
故,
長
者
宰
官
之
婦,
從
|
諸
侯
以
上
謂
之
國。
此
中
僅
列
四
婦,
不
言
女
主,
|
大
家
︵
音
姑
︶
而
為
說
法,
大
夫
以
下
謂
之
家,
|
修
家
國,
我
於
彼
前,
現
女
主
身,
及
國
夫
人,
命
婦
|
觀
歷
史
自
知,
楞
嚴
云:
若
有
女
人,
內
政
立
身,
以
|
閨
門
為
萬
化
之
源。
關
於
家
國
治
亂
者
大
也。
曠
|
女
人
專
內
政,
佐
夫
主,
教
令
雖
然
不
出
閨
門,
而
|
者,
即
現
婦
女
身
而
為
說
法。
|
﹁
應
以
長
者、
居
士、
宰
官、
婆
羅
門、
婦
女
身
得
度
|
︵
庚
︶
五
能
應
眾
婦。
|
行
之
法,
令
其
成
就。
四
能
應
四
眾
竟。
|
五
戒,
菩
薩
即
現
其
身,
為
說
不
離
塵
勞,
常
修
梵
|
業,
梵
行
清
白
之
法,
設
有
男
女,
不
捨
家
庭,
樂
持
|
出
家,
持
諸
戒
律,
菩
薩
即
現
其
身,
為
說
精
修
三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8 |
﹁
應
以
天、
龍、
夜
叉、
乾
闥
婆、
阿
修
羅、
迦
樓
羅、
緊
|
︵
庚
︶
七
能
應
十
類。
|
童
真
入
道
之
法,
令
得
成
就。
六
能
應
二
童
竟。
|
有
強
施
侵
暴,
亦
誓
所
不
從
也。
菩
薩
應
機
為
說,
|
處
女,
終
不
出
嫁
也。
不
求
侵
暴
謂
堅
貞
自
守,
縱
|
處
身,
不
求
侵
暴
也。
正
脈
釋
愛
樂
處
身,
願
常
為
|
童
男
者,
保
守
童
真,
不
壞
男
根
也。
童
女
者,
愛
樂
|
身
而
為
說
法。
|
﹁
應
以
童
男、
童
女
身
得
度
者,
即
現
童
男、
童
女
|
︵
庚
︶
六
能
應
二
童。
|
立
身
相
夫
之
法,
令
其
成
就。
五
能
應
眾
婦
竟。
|
人,
欲
為
諸
婦,
菩
薩
俱
現
其
身,
為
說
令
德
懿
行,
|
和
帝
數
召
人
宮,
令
皇
后
貴
人
師
事
焉。
設
有
女
|
扶
風
縣,
曹
世
叔
之
妻,
班
彪
之
女,
名
昭
字
惠
姬,
|
婆
羅
門
之
婦,
諳
數
術,
即
大
家
也。
大
家
如
後
漢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59 |
機,
以
見
妙
應
普
周
也。
準
楞
嚴
經,
此
等
皆
是
樂
|
人,
指
八
部
之
外,
更
有
非
人,
以
此
統
收
不
盡
之
|
前
來
五
人,
四
眾,
二
童
眾
婦
之
外,
更
有
餘
人,
非
|
疑
神,
頭
有
一
角,
乃
天
帝
歌
神。
以
上
八
部,
人,
指
|
以
龍
為
食,
後
龍
受
佛
戒,
乃
不
敢
食。
緊
那
羅,
譯
|
口。
迦
樓
羅,
譯
金
翅
鳥,
鳥
中
之
王。
其
身
巨
大
常
|
宮
殿,
來
苦
具
於
三
時,
所
餐
飲
食,
變
青
泥
於
一
|
處
眾
相
山
中,
或
住
大
鹹
水
底,
男
醜
女
美,
所
住
|
攝,
卵
生
鬼
趣
攝,
濕
生
畜
趣
攝,
化
生
天
趣
攝,
或
|
無
天
德
故,
有
胎
卵
濕
化
四
生
之
異,
胎
生
人
趣
|
奏
樂,
即
燒
香,
彼
則
尋
香
而
至。
阿
脩
羅,
譯
非
天,
|
種
之
分:
乾
闥
婆,
譯
尋
香,
乃
天
帝
樂
神,
天
帝
欲
|
天
龍
可
知,
夜
叉,
譯
輕
捷,
有
地
行
空
行
天
行,
三
|
之
而
為
說
法。
|
那
羅、
摩
侯
羅
伽、
人
非
人
等
身
得
度
者,
即
皆
現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0 |
驗
當
來
成
佛
次
第,
置
千
籌,
普
令
拈
之,
拘
留
孫
|
正
法
念
處
經
云:
昔
有
國
王,
第
一
夫
人
生
千
子,
|
薩
即
現
其
身,
為
說
擁
護
三
寶,
摧
邪
輔
正
之
法,
|
故
得
是
名。
設
有
眾
生,
願
護
佛
法,
身
為
力
士,
菩
|
金
剛
神,
即
護
法
力
士。
手
執
金
剛
杵,
降
伏
魔
怨,
|
﹁
應
以
執
金
剛
神
得
度
者,
即
現
執
金
剛
神
而
為
說
法。
|
︵
庚
︶
八
能
應
力
士。
|
竟。
|
作
牛
領
中
蟲,
故
欲
求
生
人
道
也。
七
能
應
十
類
|
趣
不
定,
如
鬱
頭
藍
弗,
上
生
非
非
想
天,
報
盡
還
|
道
為
能
故。
天
中
著
樂,
不
能
修
行,
福
盡
心
墜,
諸
|
人,
何
反
捨
勝
求
劣
耶?
答:
整
心
慮,
趣
菩
提,
惟
人
|
問:
餘
部
求
生
人
道,
尚
或
可
言,
而
天
道
福
樂
勝
|
成
就。
|
離
本
倫,
欲
生
人
道,
菩
薩
一
一
現
身
說
法,
令
得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1 |
竟。
|
為
自
在
成
就
也。
是
故
勸
供,
一
廣
顯
應
化
諸
國
|
普
現
一
切
眾
生
前。
如
一
月
在
天,
影
臨
眾
水,
乃
|
無
量,
菩
薩
隨
機
普
應
之
身,
不
離
當
處
常
湛
然,
|
種
種
形,
遊
諸
國
土,
度
脫
眾
生,
國
土
不
一,
眾
生
|
觀
音
修
習
耳
門
三
昧,
無
作
妙
力,
自
在
成
就。
現
|
呼
當
機
名,
結
觀
音
德,
如
是,
即
上
三
十
二
應,
由
|
一
心
供
養
觀
世
音
菩
薩。
|
種
種
形,
遊
諸
國
土,
度
脫
眾
生。
是
故
汝
等
應
當
|
﹁
無
盡
意!
是
觀
世
音
菩
薩,
成
就
如
是
功
德,
以
|
︵
己
︶
二
結
德
勸
供。
|
應
顯
化
竟。
|
轉
法
輪,
一
願
為
金
剛
力
士,
護
千
兄
教
法。
一
明
|
佛
也。
第
二
夫
人
生
二
子,
一
願
為
梵
王,
請
千
兄
|
佛,
得
第
一
籌,
乃
至
樓
至
佛,
得
未
籌,
即
賢
劫
千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2 |
能
以
無
畏
施
諸
眾
生,
娑
婆
界
內
眾
生,
因
德
立
|
云:
故
我
妙
能
現
一
一
形,
誦
一
一
咒,
其
形
其
咒,
|
急
難,
令
離
怖
畏,
安
樂
自
在
也。
第
二
不
思
議
文
|
或
定
或
慧,
救
護
眾
生,
得
大
自
在,
即
救
護
眾
生
|
現
眾
多
妙
容,
能
說
無
邊
秘
密
神
咒,
或
慈
或
威,
|
是
謂
能
施
無
畏
者。
第
一
不
思
議
文
云:
故
我
能
|
難,
菩
薩
能
救
急
難,
使
之
轉
危
為
安,
轉
苦
為
樂,
|
此
即
楞
嚴
經,
前
二
不
思
議,
眾
生
怖
畏,
因
於
急
|
畏
者。
﹂
|
能
施
無
畏,
是
故
此
娑
婆
世
界,
皆
號
之
為
施
無
|
﹁
是
觀
世
音
菩
薩
摩
訶
薩,
於
怖
畏
急
難
之
中,
|
能
修
供
養。
|
初
中
三
︵
庚
︶
一
能
施
無
畏,
二
能
感
供
養,
三
|
示
妙
德,
二
應
問
結
答。
|
︵
戊
︶
二
正
答
遊
於
娑
婆
分
二
︵
己
︶
一
顯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3 |
﹂
|
觀
世
音
菩
薩
言:
﹁
仁
者!
愍
我
等
故,
受
此
瓔
珞。
|
時
觀
世
音
菩
薩,
不
肯
受
之。
無
盡
意
菩
薩
復
白
|
眾
生
也。
故
成
法
施。
|
以
此
所
施,
代
為
眾
生
祈
福,
即
三
回
向
中,
回
向
|
者,
一、
解
供
之
時,
了
達
三
輪
體
空,
不
著
相
故。
二、
|
寶
珠
瓔
珞,
雖
然
貴
重,
本
是
財
施,
而
曰
受
此
施
|
德
傾
心,
興
供
請
受,
即
解
自
頸
所
掛
瓔
珞
奉
施,
|
此
即
楞
嚴
經,
第
三
破
慳
感
求
不
思
議,
當
機
聞
|
寶
瓔
珞。
﹂
|
兩
金,
而
以
與
之,
作
是
言:
﹁
仁
者!
受
此
法
施,
珍
|
世
音
菩
薩。
﹂
即
解
頸
眾
寶
珠
瓔
珞,
價
值
百
千
|
無
盡
意
菩
薩
白
佛
言:
﹁
世
尊!
我
今
當
供
養
觀
|
︵
庚
︶
二
能
感
供
養。
|
號,
故
號
為
施
無
畏
菩
薩。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4 |
︵
庚
︶
三
能
修
供
養。
|
之
有
因
也。
|
今
經,
方
見
自
語
之
不
虛,
復
由
彼
經,
始
知
感
供
|
世
音
自
陳
此
詞,
本
經
無
盡
意
現
證
其
事,
正
由
|
生
捨
諸
慳
著,
供
求
哀
愍,
施
作
佛
事
也。
楞
嚴
觀
|
淨
本
根
者,
超
五
濁,
解
六
結,
一
切
無
著
故。
令
眾
|
所
起
妙
智,
返
照
妙
理,
理
智
契
合,
得
證
圓
通。
清
|
由
圓
通,
圓
通
以
本
妙
稱
者,
以
耳
根
聞
性
妙
理,
|
珍
寶,
求
我
哀
愍。
釋
義,
能
令
眾
生
捨
供
求
愍,
功
|
妙
圓
通,
清
淨
本
根,
所
遊
世
界,
皆
令
眾
生,
捨
身
|
而
受,
無
傷
於
義
故。
楞
嚴
云:
三
者
由
我
修
習
本
|
懇,
望
佛
轉
致,
令
其
必
受
故。
二、
為
眾
而
施,
為
眾
|
義,
不
宜
受
故。
當
機
重
請
之
意
亦
二:
一、
為
表
誠
|
佛
不
命
受,
不
敢
受
故。
二、
謂
現
從
頸
解,
受
之
非
|
指
掌
云:
觀
音
不
受
之
意
有
二:
一、
謂
既
對
於
佛,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5 |
佛
心,
證
於
究
竟,
能
以
珍
寶,
種
種
供
養
十
方
如
|
德,
回
施
一
切
眾
生,
令
植
佛
因
故。
楞
嚴
云:
我
得
|
受,
亦
為
眾
而
供,
佛
為
無
上
福
田,
以
此
轉
供
功
|
施
故
也。
受
己
分
作
二
分,
奉
供
二
尊,
既
為
眾
而
|
觀
音
愍
眾
而
受,
不
言
無
盡
意
者,
知
其
為
眾
而
|
佛,
一
分
奉
多
寶
佛
塔。
|
人
等,
受
其
瓔
珞,
分
作
二
分,
一
分
奉
釋
迦
牟
尼
|
即
時,
觀
世
音
菩
薩,
愍
諸
四
眾、
及
於
天、
龍、
人
非
|
受
此
法
施
瓔
珞。
|
仁
者
耶。
故
告
以
當
愍
無
盡
意,
及
四
眾
十
類
等,
|
致
飭
受,
無
盡
意
為
眾
而
施,
若
不
為
眾
而
受,
豈
|
此
即
楞
嚴,
第
四
供
養
佛
生
不
思
議,
而
如
來
轉
|
緊
那
羅、
摩
侯
羅
伽、
人
非
人
等
故,
受
是
瓔
珞!
﹂
|
薩,
及
四
眾、
天、
龍、
夜
叉、
乾
闥
婆、
阿
修
羅、
迦
樓
羅、
|
爾
時
佛
告
觀
世
音
菩
薩:
﹁
當
愍
此
無
盡
意
菩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6 |
娑
婆
濁
惡,
菩
薩
大
悲
特
切,
常
時
遊
化,
故
獨
言
|
不
赴
感。
因
此
菩
薩,
與
娑
婆
眾
生
之
緣
最
深,
又
|
土,
未
必
娑
婆
不
現
身。
此
言
遊
娑
婆,
未
必
諸
國
|
娑
婆,
與
上
三
十
二
應
互
影
耳。
上
言
遊
諸
國
|
作
妙
德,
稱
圓
通
體。
所
發
之
自
在
用
文
言,
遊
於
|
假
作
意,
任
運
現
前,
神
妙
莫
測。
即
楞
嚴
所
云:
無
|
如
是,
指
法
之
詞,
指
上
四
不
思
議,
自
在
神
力,
不
|
於
娑
婆
世
界!
﹂
|
﹁
無
盡
意!
觀
世
音
菩
薩,
有
如
是
自
在
神
力,
遊
|
︵
己
︶
二
應
問
結
答。
|
為
旁
及
於
法
界
六
道
眾
生。
一
顯
示
妙
德
竟。
|
證
境
界,
究
竟
同
佛
也。
眾
寶
施
福,
回
施
一
切,
是
|
本
妙
覺
心,
證
於
究
竟
者,
即
獲
二
勝,
發
三
用,
所
|
薩
修
習
圓
通,
解
六
結,
越
三
空,
上
合
十
方
諸
佛,
|
來,
旁
及
法
界,
六
道
眾
生。
釋
義,
得
佛
心
者,
即
菩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7 |
總
標
二
別
顯,
三
總
結。
|
得
名
所
以,
二
顯
遊
化
方
便,
初
中
三
︵
戊
︶
一
|
︵
丙
︶
二
合
顯
得
名
遊
化
分
二
︵
丁
︶
一
顯
|
其
名,
欲
知
其
得
名
所
以,
由
此
故
問。
|
之
文,
故
曰
重
問。
彼,
與
佛
子,
俱
指
觀
世
音,
既
聞
|
讚
德
也。
此
頌
非
孤
起
頌,
乃
重
頌,
重
頌
前
長
行
|
因
中
願
行
莊
嚴
之
所
成
就,
菩
薩
歎
相,
即
所
以
|
諸
相,
是
名
諸
相
具
足,
空
有
不
滯,
所
以
稱
妙。
由
|
初
二
句
經
家
敘
置,
世
尊
具
足
諸
相,
即
非
具
足
|
我
今
重
問
彼,
佛
子
何
因
緣,
名
為
觀
世
音?
|
爾
時,
無
盡
意
菩
薩
以
偈
問
曰:
﹁
世
尊
妙
相
具,
|
︵
丙
︶
一
重
問
得
名
所
以,
二
合
顯
得
名
遊
化。
|
後
來
諸
師
皆
謂
梵
本
中
有
故
依
隋
本
補
入
︶
|
︵
乙
︶
二
偈
頌
合
顯
分
二
︵
此
頌
什
師
不
譯
|
娑
婆
也。
一
長
行
別
示
竟。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8 |
上
雙
舉
自
他
行
願,
下
但
說
化
他
之
行,
故
曰
略
|
諸
有
苦。
|
我
為
汝
略
說,
聞
名
及
見
身,
心
念
不
空
過,
能
滅
|
清
淨
無
雜,
故
曰
發
大
清
淨
願。
|
宣
佛
化,
侍
佛
既
多,
積
行
必
勝,
所
求
惟
有
佛
道,
|
末
二
句,
舉
觀
音
自
修
行
願,
菩
薩
常
隨
佛
學,
輔
|
歷
塵
劫,
而
不
休
息,
不
可
思
議,
其
願
可
謂
深
也。
|
一
切
眾
生,
我
皆
令
入
無
餘
涅
槃,
而
滅
度
之,
經
|
現
身,
其
行
可
謂
廣
也。
弘
誓,
即
度
生
大
誓
願,
舉
|
普
現,
萬
機
咸
應
而
無
違,
不
定
方
所,
即
無
剎
不
|
願,
應
而
曰
善
者,
必
具
自
在
之
力,
一
身
不
分
而
|
初
二
句,
亦
經
家
敘
置,
中
四
句,
舉
觀
音
化
他
行
|
佛,
發
大
清
淨
願。
|
諸
方
所,
弘
誓
深
如
海,
歷
劫
不
思
議,
侍
多
千
億
|
具
足
妙
相
尊,
偈
答
無
盡
意:
汝
聽
觀
音
行,
善
應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69 |
力,
波
浪
不
能
沒。
|
變
成
池。
或
漂
流
巨
海,
龍
魚
諸
鬼
難;
念
彼
觀
音
|
假
使
興
害
意,
推
落
大
火
坑;
念
彼
觀
音
力,
火
坑
|
能
脫
八
難。
|
︵
戊
︶
二
別
顯
分
二
︵
己
︶
一
能
免
三
災,
二
|
苦
因
苦
果,
了
脫
生
死
也。
一
總
標
竟。
|
非
想
非
非
想
處
地,
能
滅
者,
即
能
滅
除
九
有
之
|
色
界,
空
無
邊
處
地,
識
無
邊
處
地,
無
所
有
處
地,
|
樂
地,
三
禪,
離
喜
妙
樂
地,
四
禪,
捨
念
清
淨
地,
無
|
雜
居
地,
色
界
初
禪,
離
生
喜
樂
地,
二
禪,
定
生
喜
|
果
不
亡,
故
名
曰
有。
六
欲
天
以
下
欲
界,
為
五
趣
|
三
界
內
苦
因
苦
果,
三
界
九
地,
謂
之
九
有,
以
因
|
業
也。
菩
薩
皆
隨
感
而
應,
故
不
空
過。
諸
有
苦,
即
|
必
稱,
口
業
也。
見
身
必
禮,
身
業
也。
心
念
必
求,
意
|
說。
觀
音
有
感
必
應,
由
眾
生
三
業
為
能
感,
聞
名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0 |
或
被
惡
人
逐,
墮
落
金
剛
山;
念
彼
觀
音
力,
不
能
|
既
去,
則
當
如
日
還
昇。
|
怨
即
賊,
被
推
者,
由
聖
力
不
墮,
如
日
住
空,
怨
賊
|
須
彌,
譯
妙
高,
此
峰
在
海
中,
推
墮
必
死,
推
者
非
|
虛
空
住。
|
或
在
須
彌
峰,
為
人
所
推
墮;
念
彼
觀
音
力,
如
日
|
蟲
暴
雨
難,
今
初。
|
刑
戮
難,
二
枷
鎖
毒
藥
難,
三
羅
剎
惡
獸
難,
四
毒
|
八
以
補
長
行
之
不
足
︶
分
四
︵
庚
︶
一
怨
賊
|
︵
己
︶
二
能
脫
八
難
︵
長
行
唯
四
今
加
四
成
|
沒
方
可
脫
離
災
難。
|
亦
仗
念
力,
波
浪
不
沒,
大
者
為
浪,
小
者
為
波,
不
|
二
災。
海
為
水
國,
隨
風
漂
流,
難
免
遭
龍
魚
鬼
難,
|
坑,
仗
稱
名
之
力,
得
免
火
災。
後
一
頌
能
免
風
水
|
初
一
頌,
能
免
火
災,
假
使
是
假
設
此
事,
被
推
火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1 |
扭,
在
足
曰
械,
種
種
緊
縛,
不
得
自
在。
釋
然
者,
解
|
或
被
幽
囚
禁
閉,
荷
之
以
枷,
加
之
以
鎖,
在
手
曰
|
得
解
脫。
|
或
囚
禁
枷
鎖,
手
足
被
杻
械;
念
彼
觀
音
力,
釋
然
|
︵
庚
︶
二
枷
鎖
毒
藥
難。
|
此
一
頌
刑
戮
難,
臨
終
不
終,
聖
力
加
被,
尋
字,
即
也。
|
段
段
壞。
|
或
遭
王
難
苦,
臨
刑
欲
壽
終;
念
彼
觀
音
力,
刀
尋
|
名
感
化,
化
暴
為
仁,
故
惡
念
息,
而
慈
心
起
矣。
|
此
上
三
頌,
皆
怨
賊
難,
執
刀
繞
害,
無
可
躲
避,
稱
|
起
慈
心。
|
或
值
怨
賊
繞,
各
執
刀
加
害;
念
彼
觀
音
力,
咸
即
|
不
損
一
毛,
非
大
士
救
護
之
力,
曷
克
臻
此。
|
惡
人
亦
怨
賊,
金
剛
山,
石
墮
皆
要
成
粉,
而
人
墮
|
損
一
毛。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2 |
若
惡
獸
圍
繞,
利
牙
爪
可
怖;
念
彼
觀
音
力,
疾
走
|
耳。
慈
力
所
獲,
俱
不
敢
害。
|
此
明
言
羅
剎,
故
科
羅
剎
難。
毒
龍
諸
鬼,
但
帶
言
|
不
敢
害。
|
或
遇
惡
羅
剎,
毒
龍
諸
鬼
等;
念
彼
觀
音
力,
時
悉
|
︵
庚
︶
三
羅
剎
惡
獸
難。
|
善
也。
|
大
士
使
然,
亦
屬
慈
威
並
濟,
先
令
悔
惡,
可
引
遷
|
人
者,
實
非
大
士
之
不
慈,
乃
由
本
人
之
自
取,
即
|
蒙
聖
力
救
護,
而
咒
力
藥
力,
皆
失
其
效。
還
著
本
|
其
心,
毒
藥
已
足
害
人,
更
加
咒
詛,
必
中
其
害。
得
|
此
能
脫
毒
藥
難,
咒
詛
者,
要
求
鬼
神
之
力,
欲
順
|
於
本
人。
|
咒
詛
諸
毒
藥,
所
欲
害
身
者;
念
彼
觀
音
力,
還
著
|
散
義。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3 |
得
消
散。
|
雲
雷
鼓
掣
電,
降
雹
澍
大
雨;
念
彼
觀
音
力,
應
時
|
也。
|
念
觀
音
名
號,
得
承
慈
力,
毒
性
自
馴,
尋
聲
回
去
|
墮
為
毒
類,
毒
氣
熾
盛,
如
然
煙
火,
人
或
遇
之,
稱
|
螫
腳
當
斬
足,
不
然,
毒
氣
入
心
即
死。
瞋
心
過
重,
|
身
赤,
廣
三
寸,
不
甚
長,
口
尖,
毒
甚,
螫
手
當
斬
手,
|
蚖
蛇,
虺
蛇
也,
亦
蝮
之
類,
蝮
頭
扁,
如
人
大
姆
指,
|
自
迴
去。
|
蚖
蛇
及
蝮
蠍,
氣
毒
煙
火
燃;
念
彼
觀
音
力,
尋
聲
|
︵
庚
︶
四
毒
蟲
暴
雨
難。
|
疾
走
他
方。
|
理
法
師
云:
聖
號
纔
稱,
威
神
即
至。
故
惡
獸
解
圍,
|
惡
獸
如
虎
豹
豺
狼
之
類,
圍
繞
者,
見
其
多
心。
通
|
無
邊
方。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4 |
菩
薩
從
聞
思
修,
證
圓
通
體,
發
殊
勝
用,
具
足
神
|
苦,
以
漸
悉
令
滅。
|
不
現
身。
種
種
諸
惡
趣,
地
獄
鬼
畜
生,
生
老
病
死
|
具
足
神
通
力,
廣
修
智
方
便,
十
方
諸
國
土,
無
剎
|
化
諸
國,
二
正
顯
遊
於
娑
婆,
今
初。
|
︵
丁
︶
二
顯
遊
化
方
便
分
︵
戊
︶
一
廣
顯
應
|
聲
救
苦,
由
此
所
以
名
觀
世
音,
顯
得
名
所
以
竟。
|
觀
音
即
以
妙
觀
察
智
之
力,
觀
察
受
苦
眾
生,
尋
|
有
無
量
苦
楚,
逼
迫
其
身,
若
能
至
心
稱
觀
音
名,
|
被
者,
受
也,
或
受
窮
困
之
境,
或
受
危
厄
之
病,
即
|
世
間
苦。
|
眾
生
被
困
厄,
無
量
苦
逼
身;
觀
音
妙
智
力,
能
救
|
︵
戊
︶
三
總
結。
|
遭
劫
運,
由
聖
力
所
感,
應
時
消
散。
二
別
顯
竟。
|
雲
騰
雷
震,
電
掣
雹
降,
澍
注
大
雨,
如
罹
天
災。
如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5 |
惱,
起
大
慈
觀,
能
與
眾
生
一
切
安
樂。
所
以
眾
生,
|
眾
生,
無
明
癡
暗,
起
大
悲
觀,
能
拔
眾
生
無
量
苦
|
清
淨
觀;
照
見
眾
生,
自
性
離
染,
起
大
智
觀;
照
破
|
令
滅,
由
菩
薩
起
真
觀,
照
見
眾
生,
妄
業
本
空,
起
|
依
五
觀
為
應
化
之
本,
承
上
眾
生
之
苦
惱,
何
能
|
火,
普
明
照
世
間。
|
常
瞻
仰。
無
垢
清
淨
光,
慧
日
破
諸
暗,
能
伏
災
風
|
真
觀
清
淨
觀,
廣
大
智
慧
觀,
悲
觀
及
慈
觀,
常
願
|
令
消
滅
也。
此
二
頌,
是
身
業
普
應。
|
令
消
滅,
以
既
見
菩
薩
之
身,
敬
禮
稱
念,
可
以
漸
|
為
苦
之
通
相,
三
途
眾
生,
業
障
深
重,
縱
不
能
頓
|
趣,
總
說
現
身
之
處,
三
途
又
復
別
指,
生
老
病
死,
|
便,
十
方
國
土,
隨
機
應
現,
無
處
不
周,
種
種
諸
惡
|
修
智
方
便
者,
殊
勝
用
中,
繁
興
萬
行,
權
智
諸
方
|
通
力
者,
圓
通
體
中,
具
足
無
作,
自
在
之
妙
力。
廣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6 |
露,
為
不
死
之
神
藥,
所
說
之
法,
悟
之
克
證
無
生,
|
露
法
雨,
是
口
業
說
法,
雲
雷
既
興,
法
雨
普
注。
甘
|
心,
遍
緣
法
界
眾
生,
如
妙
大
雲,
普
蔭
一
切。
澍
甘
|
無
虧,
戒
雷
震
吼,
足
以
驚
醒
迷
流。
慈
意,
是
大
慈
|
大
悲
身,
若
要
說
法,
則
必
現
身,
所
現
之
身,
三
聚
|
此
一
頌,
是
口
業
普
益。
口
業,
依
於
身
意,
悲
體,
是
|
煩
惱
焰。
|
悲
體
戒
雷
震,
慈
意
妙
大
雲,
澍
甘
露
法
雨,
滅
除
|
二
頌,
是
意
業
普
觀。
|
則
因
亡
果
喪,
是
以
能
伏,
普
明
遍
照
世
間
矣。
此
|
復
當
知,
諸
災
皆
由
煩
惱
感
召,
煩
惱
之
暗
既
破,
|
火
為
災
之
大
者,
風
火
尚
且
能
伏,
餘
不
待
言。
又
|
破
一
切
煩
惱
癡
暗,
併
言
伏
災
者,
災
兼
眾
厄,
風
|
指
菩
薩
大
智
慧
光
明,
猶
如
日
輪,
故
曰
慧
日,
能
|
常
願
得
見
菩
薩,
常
時
瞻
仰
菩
薩。
無
垢
清
淨
光,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7 |
觀
世
音
者,
據
本
經,
以
妙
智
觀
照
世
間,
苦
惱
眾
|
妙
音
者,
說
法
不
偏
空
有,
真
俗
圓
通,
所
以
稱
妙。
|
須
常
念。
|
妙
音
觀
世
音,
梵
音
海
潮
音,
勝
彼
世
間
音,
是
故
|
怨
業,
免
訟
罷
戰,
怨
解
而
結
釋
矣。
|
怖
畏。
怨
字
平
聲,
若
念
觀
音
聖
號,
仗
慈
力
而
消
|
軍
陣
則
官
職
身
命
攸
關,
勝
敗
不
能
預
知,
皆
有
|
怖
畏
二
字,
雙
貫
上
下,
諍
訟
則
財
產
聲
名
所
係,
|
經
歷
官
衙,
無
慈
忍
之
力,
興
師
對
敵,
從
事
軍
陣。
|
娑
婆
眾
生,
心
多
弊
惡,
無
謙
讓
之
風,
好
諍
涉
訟,
|
悉
退
散。
|
諍
訟
經
官
處,
怖
畏
軍
陣
中;
念
彼
觀
音
力,
眾
怨
|
廣
顯
應
化
諸
國
竟。
|
火
燄,
無
由
得
滅,
菩
薩
甘
露
法
雨,
能
滅
除
故。
一
|
故
名
甘
露。
又
眾
生,
我
法
二
執,
煩
惱
熾
然,
如
大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8 |
體,
具
恆
沙
稱
性
功
德,
自
在
成
就,
一
雙
慈
眼,
等
|
可
作
依
怙。
具
一
切
功
德
者,
觀
音
證
真
實
圓
通
|
如
一
子,
常
在
苦
惱
死
厄
怖
畏
之
中,
如
父
如
母,
|
斷
一
切
煩
惱
染
故,
是
為
淨
聖,
視
大
地
眾
生,
猶
|
中,
切
勿
生
疑,
以
為
念
之
無
益,
當
知
觀
世
音,
已
|
首
句
承
上
起
下,
上
云
須
常
念,
此
囑
於
念
念
之
|
量,
是
故
應
頂
禮。
﹂
|
作
依
怙。
具
一
切
功
德,
慈
眼
視
眾
生,
福
聚
海
無
|
念
念
勿
生
疑,
觀
世
音
淨
聖,
於
苦
惱
死
厄,
能
為
|
具
是
德,
故
一
切
眾
生,
應
當
常
念,
不
可
錯
過。
|
法,
豈
世
間
之
音,
所
能
及
耶。
上
歎
德,
下
勸
持,
因
|
彼
世
間
音
者,
大
士
對
十
界
之
機,
能
說
十
界
之
|
法
得
度,
即
為
說
何
法,
如
海
潮
之
不
失
其
時。
勝
|
間
法,
清
淨
無
染。
海
潮
音
者,
說
法
及
時,
應
以
何
|
生,
稱
名
之
音,
尋
聲
救
苦。
梵
音
者,
說
世
間
出
世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79 |
現
在
世
時,
時
國
大
王,
延
佛
設
齋,
我
於
爾
時,
平
|
自
敘
圓
通,
我
念
往
昔,
平
填
道
路,
至
毘
舍
浮
佛,
|
持
地
菩
薩,
由
持
平
地
之
行,
蒙
平
心
之
教,
楞
嚴
|
門
示
現,
神
通
力
者,
當
知
是
人,
功
德
不
少。
﹂
|
若
有
眾
生,
聞
是
觀
世
音
菩
薩
品,
自
在
之
業,
普
|
爾
時,
持
地
菩
薩,
即
從
座
起,
前
白
佛
言:
﹁
世
尊!
|
揚,
二
時
眾
發
心。
|
︵
乙
︶
三
聞
品
獲
益
分
二
︵
丙
︶
一
持
地
稱
|
業,
亦
必
意
業
恭
敬。
二
偈
頌
合
顯
竟。
|
故
福
聚
也。
以
是
之
故,
常
應
禮
拜,
禮
拜
雖
是
身
|
乃
愍
受
也。
長
行
彰
供
佛,
此
明
福
聚,
正
以
供
佛,
|
能
感
供
也。
長
行
勸
愍
受,
此
表
慈
視,
正
以
慈
視,
|
異
義
同,
長
行
顯
感
供,
此
迷
具
德,
正
以
具
德,
故
|
上
歎
具
德
集
福,
下
勸
敬
禮,
此
一
頌
與
長
行,
文
|
視
眾
生,
觀
音
久
修
諸
度,
福
聚
無
量,
喻
如
大
海,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80 |
無
等
等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
佛
說
是
普
門
品
時,
眾
中
八
萬
四
千
眾
生,
皆
發
|
︵
丙
︶
二
時
眾
發
心。
|
念。
|
稱
名
憶
念,
是
人
功
德
不
少,
當
為
菩
薩
之
所
護
|
作
妙
力,
自
在
業
用,
眾
生
得
聞,
或
歡
喜
讚
歎,
或
|
神
通
力,
即
三
十
二
應,
十
四
無
畏,
四
不
思
議,
無
|
又
普
門
示
現,
普
者,
體
備
眾
德,
門
者,
用
所
由
現,
|
佛
所,
種
諸
善
根,
方
能
得
聞,
是
為
功
德
不
少。
|
於
一
佛
二
佛,
三
四
五
佛,
而
種
善
根,
已
於
無
量
|
普
門
示
視,
神
妙
圓
通
之
力
用
者,
當
知
是
人,
不
|
有
眾
生,
聞
此
品
所
述,
觀
音
自
在
不
思
議
之
業,
|
通,
故
名
持
地。
今
聞
觀
音
妙
行,
起
座
讚
揚,
謂
若
|
界
地,
一
切
皆
平。
我
即
心
開,
是
因
平
地,
而
證
圓
|
地
待
佛,
毘
舍
如
來,
摩
頂
謂
我,
當
平
心
地,
則
世
|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
|
81 |
|
|
|
|
|
|
|
|
|
也。
|
生,
發
是
心,
則
繼
起
有
人,
普
門
之
風,
當
不
墜
地
|
正
等
正
覺
之
心,
即
最
勝
之
佛
心,
八
萬
四
千
眾
|
羅,
譯
無
上。
三
藐,
譯
正
等。
三
菩
提,
譯
正
覺。
無
上
|
等
等
者,
無
有
何
等
之
法,
可
與
齊
等
也。
阿
耨
多
|
佛
說
是
品,
會
眾
得
益,
發
無
上
心,
學
觀
音
行。
無
|
▲ |
|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義 圓瑛法師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