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菩
薩
教
化
品
第
三










觀
空
品
第
二












序
品
第
一













釋
譯
人














教
相















論
用















明
宗















辨
體















釋
名















序
四















序
三















序
二















序
一















圓
瑛
大
師
著












仁
王
護
國
經
講
義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

席。
去
年
天
童
寺
不
戒
于
火,
上
人
則
奔
走
四
方,
寧
波
天
童、
七
塔
二
大
叢
林,
及
中
國
佛
教
會
首
周
流
說
法,
於
大
乘
教
義
多
所
闡
明。
近
被
推
為
孤
露
子
弟,
薰
育
者
眾。
旋
歷
內
地
並
南
洋
群
島,
院;
次
至
泉
州
重
興
開
元
寺,
創
辦
開
元
慈
兒
院,
本
願。
初
主
甯
波
接
待
寺,
倡
辦
寧
波
佛
教
孤
兒
泉
寺;
早
參
三
昧,
夙
擅
說
經,
素
以
宏
化
利
生
為
穎
悟
絕
人。
甫
成
年,
即
受
牒
度
於
石
鼓
山
之
湧
圓
瑛
上
人,
吾
閩
產
也。
幼
失
怙
恃,
依
季
父
教
養,
序
一















囑
累
品
第
八












受
持
品
第
七












散
華
品
第
六












護
國
品
第
五












二
諦
品
第
四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

及
僧
懷
感
等
譯
為
七
卷,
名
﹁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末
陀
譯
為
一
卷,
名
﹁
仁
王
般
若
﹂;
唐
阿
目
怯
二
卷,
名
﹁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
梁
波
羅
一
卷,
名
﹁
仁
王
般
若
﹂;
後
秦
鳩
摩
羅
什
譯
為
經
﹂
之
一
種。
華
譯
凡
四
次:
晉
曇
摩
羅
密
譯
為
﹁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
者,
諸
﹁
般
若
序
二















民
國
二
十
三
年
十
月


閩
侯
林
森



而
為
之
序。













皆
切
於
護
國
愛
人,
旨
趣
之
宏,
足
維
風
化,
爰
樂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講
義
﹂,
其
所
發
揮
演
繹,
稱
也。
今
秋
上
人
蒞
京
說
法,
持
示
所
講
﹁
仁
王
以
求
達
其
利
濟
宏
願,
固
不
僅
以
舌
粲
蓮
花
見
稍
治
生
產,
為
發
展
化
育
基
金。
是
皆
躬
行
實
踐,
募
化
重
修,
規
模
閎
敞,
為
四
明
道
場
之
冠。
間
亦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

中
華
民
國
二
十
三
年
仲
秋


南
昌
梅
光
羲
敘
其
顛
末,
以
誌
景
仰
之
忱。
是
為
序。




經,
復
感
其
能
以
淺
顯
之
文,
解
深
秘
之
義。
故
略
苦,
了
然
盡
釋。
余
既
感
法
師
之
應
余
請
而
講
是
相,
均
以
淺
顯
之
文
字
出
之。
使
曩
所
謂
難
讀
之
羅
密
經
講
義
﹂。
於
經
中
之
奧
義,
及
諸
一
切
名
者
筆
之
於
書,
即
命
名
為
﹁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學
者,
未
預
斯
會,
不
克
同
霑
法
潤。
於
是
以
所
講
者
深
為
得
益。
而
法
師
又
慮
遠
方
之
士,
及
後
之
京
毗
盧
寺。
法
師
以
無
礙
之
辯
才,
闡
揚
經
旨,
聽
學。
今
年
秋,
應
余
與
同
人
之
請,
來
講
是
經
於
南
易
讀
誦。
茲
有
圓
瑛
法
師,
通
達
教
義,
復
長
於
文
善,
而
古
疏
自
唐
迄
今,
又
閱
千
年;
文
字
變
遷,
不
祥
圓
測
三
疏,
皆
極
精
善。
惜
乎
秦
本
迴
文
未
盡
波
羅
密
多
﹂。
此
中
惟
秦
譯
本
有
古
疏。
智
者
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

是
行
亦
不
受,
不
行
亦
不
受,
非
行
非
不
行
亦
不
滅,
無
以
名
之,
名
之
曰
修
無
修
為
修。
果
能
如
是,
邊,
契
乎
中
道。
契
乎
中
道,
則
言
語
道
斷,
心
行
處
也。
凡
夫
著
有,
二
乘
著
空,
悉
皆
不
觀,
則
不
著
二
語。
夫
不
觀
色
者,
不
觀
有
也;
不
觀
如
者,
不
觀
空
觀
色
如,
再
則
曰
修
無
修
為
修,
即
全
經
之
扼
要
﹁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經
﹂,
著
有
明
訓:
一
則
曰
不
想
自
無
生
處,
而
無
生
法
忍
現
前
矣。
觀
照
之
法,
也。
蓋
般
若
觀
照,
能
見
諸
法
皆
空。
諸
法
空,
則
妄
無
住
無
往
亦
無
來,
三
世
諸
佛
從
中
出;
誠
篤
論
數;
然
其
最
殊
勝
者,
則
莫
如
﹁
般
若
﹂。
六
祖
云:
但
離
妄
想
可
也。
離
妄
法
門,
經
論
所
言,
無
量
無
不
能
證
得。
是
知
眾
生
之
欲
到
彼
岸,
證
涅
槃
者,
大
地
眾
生,
悉
具
如
來
智
慧,
祇
以
妄
想
執
著,
而
序
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

國
教
民;
佛
教
之
大
乘,
在
乎
利
生
救
世。
如
車
兩
佛
教
與
政
治,
名
殊
義
一。
政
治
之
目
的,
在
乎
護
序
四















淮
琛

謹
撰












中
華
民
國
二
十
三
年
十
月


六
安


王
味,
得
未
曾
有。
故
略
敘
緣
由,
藉
申
贊
歎。



成
講
義,
以
示
後
之
學
者。
余
幸
側
法
筵,
獲
餐
道
離
文
字,
上
合
佛
旨,
下
契
生
機。
講
演
之
餘,
復
編
年
秋,
蒞
講
此
經
於
南
京
毗
盧
寺,
不
依
文
字,
不
圓
瑛
法
師,
具
大
智
慧,
復
發
宏
法
之
菩
提
心。
今
波
羅
密
經
﹂
言
之
最
詳。








言,
修
無
修
修;
亦
此
旨
也。
惟
﹁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章
經
﹂
曰:
吾
法
念
無
念
念,
行
無
行
行,
言
無
言
提,
歸
無
所
得,
到
彼
岸
而
證
涅
槃
矣。
﹁
四
十
二
受,
乃
至
一
切
法
亦
不
受。
持
修
至
此,
則
圓
滿
菩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

學,
化
導
人
心,
為
唯
一
之
方
法。
或
可
救
人
民
於
唯
物,
可
能
止
遏。
惟
有
上
下
一
心
一
德,
提
倡
佛
惄
然
憂
之。
揆
之
劫
運
之
起
滅
久
暫,
決
非
科
學
界
之
鬥
爭,
時
在
醞
釀,
一
觸
即
發。
有
識
者,
無
不
時
世
遷
變,
人
欲
橫
流,
災
禍
頻
仍,
殺
機
隱
伏。
世
對
於
挽
回
劫
運,
非
糾
正
人
心
為
不
可。
況
當
此
唯
心,
萬
法
唯
識。
是
心
能
造
業,
亦
能
轉
業。
所
以
移。
經
云:
應
觀
法
界
性,
一
切
唯
心
造。
又
云:
三
界
家
庭,
所
有
盛
衰
之
況,
概
以
人
心
之
善
惡
為
轉
俗,
豈
語
言
之
所
能
及
哉。
從
來
國
家
社
會,
乃
至
運
智
悲,
廣
修
六
度。
其
足
以
輔
世
導
民,
移
風
易
深
信
因
果,
勤
修
十
善。
大
而
言
之,
可
以
使
人
雙
超
然
之
地
位,
應
機
施
化。
小
而
言
之,
可
以
使
人
無
以
使
佛
教
之
流
行。
吾
國
人
民,
素
仰
佛
教
以
輪,
闕
一
不
可。
非
教
無
以
補
政
治
之
不
及,
非
政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

序,
願
見
聞
悉
發
菩
提
心,
受
持
咸
登
薩
婆
若,
庶
功
德,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浩
然
親
嘗
法
味,
踴
躍
為
詞
復
顯。
欲
廣
法
施,
利
益
今
後。
其
護
國
利
生
之
不
離
心
宗。
不
捨
文
字,
不
著
文
字。
談
理
既
澈,
釋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講
表
﹂,
言
言
指
歸
實
際,
法
法
輾
轉
化
導,
共
挽
危
機。
講
餘
手
編
﹁
仁
王
護
國
宣
佛
化。
願
人
人
同
登
覺
路,
俾
各
各
徹
悟
心
源。
臨
都
中
毗
盧
寺,
講
演
匝
月。
誓
於
末
法
劫
中,
宏
求
度
己
度
人,
福
民
福
國。
法
師
徇
大
眾
之
請,
光
沾
法
雨。
︵
同
人
等
︶
具
書
啟
請,
講
演
是
經;
藉
解
行
雙
圓,
辯
才
無
礙。
首
都
緇
素,
久
慕
德
音,
思
為
當
代
高
僧,
佛
門
鉅
子。
願
力
廣
大,
智
慧
洪
深,
奉
行,
可
令
七
難
不
起,
萬
民
安
樂。
有
圓
瑛
法
師,
者,
為
護
國
之
指
南,
實
利
生
之
寶
藏。
苟
能
信
受
水
火,
化
災
厲
為
祥
和。
﹁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經
﹂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

般
若
是
能
護,
皆
法
也;
故
定
人
法
為
名。
今
依
次
題
中
佛
是
教
主,
王
是
世
主,
皆
人
也;
國
是
所
護,
一、
釋
名














權
實
二
智
為
用,
大
乘
熟
酥
為
教
相。




此
經
以
人
法
為
名,
實
相
為
體,
自
行
因
果
為
宗,
辨
體,
三
明
宗,
四
論
用,
五
教
相。






今
依
台
宗,
於
經
前
例
作
五
重
玄
義:
一
釋
名,
二
知
二
宗,
各
有
依
據,
各
有
所
長,
故
得
並
行
於
世。
五
重
玄
義。
圓
瑛
先
學
天
台
宗,
後
學
賢
首
宗;
乃
綱
之
法,
賢
首
宗
則
用
十
門
分
別,
天
台
宗
則
用
講
解
此
經,
先
提
綱
要,
次
釋
譯
人,
後
解
全
文。
提
佛
說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講
義
卷
上

敬
撰















甲
戌
仲
秋


弟
子
大
心
居
士
王
浩
然


不
負
此
段
大
事
因
緣
也
矣!
是
為
序。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

被,
能
令
王
身
安
隱,
國
界
太
平,
此
第
三
重
能
所
土,
皆
所
護
耳。
由
王
受
持
般
若
大
法,
則
法
力
加
若
以
仁
王
望
般
若,
則
般
若
為
能
護,
而
仁
王
國
此
第
二
重
能
所
也。










萬
民,
國
土
安
穩。
則
仁
王
為
能
護,
國
土
是
所
護,
護
者
護
持,
國
是
國
土。
由
仁
王
修
德
行
仁,
化
被
惠
黎
民,
統
御
四
方,
而
得
自
在,
故
稱
仁
王。


仁
為
美
德
之
稱,
王
是
自
在
之
義。
施
行
仁
政,
恩
說
人,
仁
王
下
明
所
說
法,
此
第
一
重
能
所
也。

佛
以
八
音
四
辯,
金
口
親
宣,
對
機
而
說,
佛
是
能
滿,
覺
他
行
滿,
三
覺
圓,
萬
德
具,
方
得
稱
佛。
說
者:
之
獨
善。
三
覺
滿,
異
菩
薩
之
分
證。
佛
則
自
覺
智
有
三:
一
自
覺,
異
凡
夫
之
不
覺。
二
覺
他,
異
二
乘
國
有
好
略
之
習
慣,
故
獨
稱
佛。
佛
者:
覺
也。
覺
義
解
釋:
佛
字,
梵
語
具
足
應
云
佛
陀,
譯
為
覺
者。
我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

智
慧
通
於
世
間
法,
以
世
間
智
慧,
雖
能
發
明
科
若
欲
翻
之,
當
翻
妙
智,
或
翻
淨
慧,
是
無
漏
法
故。
翻
也。















義,
是
故
不
可
稱。
故
諸
經
論
中,
皆
仍
存
梵
語
不
是
實
相,
甚
深
極
重;
智
慧
二
字,
尚
未
足
以
盡
其
大
智
度
論
﹂
第
七
十
卷,
解
般
若
不
可
稱,
般
若
般
若
是
梵
語,
乃
五
種
不
翻
中,
尊
重
不
翻。
如
﹁
之
急,
此
第
五
重
能
所
也。








土
為
所
護。
護
國
之
法,
應
以
宏
法
化
民,
為
先
務
國
若
不
護,
則
國
危,
總
論
仁
王
般
若
皆
能
護,
國
也。
















及,
能
令
人
民
信
仰,
國
土
安
寧,
此
第
四
重
能
所
土,
皆
所
護
耳。
由
王
宏
護
般
若
大
法,
則
法
力
普
若
以
般
若
望
仁
王,
則
仁
王
為
能
護,
而
般
若
國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

之
法
而
化
民,
則
民
修
六
度,
國
集
千
祥,
而
國
不
而
度
懈
怠;
能
修
禪
定,
而
度
散
亂。
果
能
以
般
若
戒,
而
度
諸
惡;
能
修
忍
辱,
而
度
瞋
恨;
能
勤
精
進,
愚
癡;
以
無
癡
故,
能
行
布
施,
而
度
慳
貪;
能
持
淨
又
般
若
為
五
度
之
先
導。
由
有
般
若
智
照,
能
離
真
般
若。














妙
則
空
有
雙
離,
淨
則
無
所
住
著。
離
相
無
住,
是
有。
余
云:
般
若,
當
翻
妙
智,
或
淨
慧
者,
亦
即
此
義。
智
是
有,
慧
是
空。
有
智
故
不
住
空,
有
慧
故
不
住
於
智
業;
不
取
不
捨,
入
一
相
門,
起
於
慧
業。
釋
云:
淨
名
經
﹂
云:
知
一
切
眾
生
心
念,
如
應
說
法,
起
﹁
成
實
論
﹂
釋
云:
真
慧
名
智,
即
慧
是
智
也。
﹁
出
離
生
死
之
苦
厄
也。









挽
救
人
心,
創
造
世
界
之
和
平,
何
況
能
度
眾
生,
學,
種
種
技
術,
令
物
質
文
明,
日
形
進
步,
而
不
能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

則
理
法
為
本。
教
理
二
法,
互
相
為
本,
故
名
法
本。
藉
教
以
顯,
則
教
法
為
本;
教
不
自
起,
由
理
而
生,
又
翻
法
本,
法
者:
理
法
之
與
教
法
也。
理
不
自
彰,
故
名
契
經。













也,
上
合
諸
佛
所
說
之
理,
下
合
眾
生
應
度
之
機,
藏
皆
名
經
故。
梵
語
修
多
羅,
此
翻
契
經;
契
者,
合
不
同
故。
經
字
一
字,
是
通
題,
通
於
諸
部,
所
有
經
以
上
十
一
字,
是
別
題,
別
在
當
部,
而
與
他
部
所
岸,
誕
登
彼
岸
矣。











煩
惱
即
是
菩
提,
凡
夫
即
是
諸
佛。
自
可
不
離
此
又
能
修
般
若,
真
智
現
前,
了
知
生
死
即
是
涅
槃,
度
為
船
筏,
方
能
得
離
此
岸
而
到
彼
岸
也。


死
是
此
岸,
煩
惱
是
中
流,
涅
槃
是
彼
岸。
須
以
六
波
羅
密
者:
梵
語
波
羅,
譯
云
彼
岸,
密
名
為
到。
生
求
護
而
自
護
矣。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

袞
等,
於
大
明
宮
南
桃
園
詳
譯
二
卷,
名
﹁
護
國
譯,
令
集
京
城
義
學
大
德
良
賁
等,
翰
林
學
士
常
唐
代
宗
時,
三
藏
沙
門
大
廣
智
不
空
法
師
奉
詔
豫
章
實
因
寺
譯
出
一
卷,
名
﹁
仁
王
般
若
﹂。
四、
若
波
羅
密
﹂。
三、
梁
時
大
同
年
間,
真
諦
三
藏
於
遙
園
別
館
譯
出
二
卷,
名
﹁
佛
說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
二、
姚
秦
弘
始
三
年,
鳩
摩
羅
什
於
長
安
逍
摩
羅
察
︵
譯
法
護
︶
譯
出
二
卷;
名
﹁
仁
王
般
此
經
共
有
四
譯:
一、
晉
朝
永
嘉
年,
月
支
三
藏,
曇
八;
此
屬
天
王
部
攝。










品、
小
品、
放
光、
光
讚、
道
行、
文
殊、
金
剛、
天
王,
是
為
問:
此
經
於
八
部
般
若,
何
部
所
攝?
答:
八
部
者:
大
共
由
之
道
也。
更
有
多
解,
恐
繁
不
錄。




法
者,
十
界
眾
生,
悉
當
依
其
軌。
即
天
下
後
世,
所
又
具
常
法
二
義:
常
者,
三
世
聖
人,
不
能
易
其
說。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

實
相
者:
即
諸
法
真
實
之
相,
簡
言
之
即
眾
生
真
相
為
體。














相。
依
此
實
相
因,
而
得
實
相
果。
故
知
此
經,
以
實
云:
大
乘
因
者,
諸
法
實
相;
大
乘
果
者,
亦
諸
法
實
相
般
若,
為
文
字、
觀
照
二
般
若
體。
﹁
普
賢
觀
﹂
極
成,
當
以
實
相
為
體。
即
三
種
般
若,
亦
是
以
實
五
忍
而
成
聖,
故
以
五
忍
十
地
為
體,
此
說
亦
非
知
因
修
般
若,
得
證
五
忍,
一
切
佛
菩
薩,
無
不
由
忍
竟。
結
云:
名
為
諸
佛
菩
薩,
修
般
若
波
羅
密。
故
地
為
體,
依
本
經
文
云:
五
忍
是
菩
薩
法,
具
列
五
以
無
相
為
體,
此
皆
常
途
之
談。
又
有
以
五
忍
十
既
有
其
名,
須
辨
其
體。
有
云
文
以
義
為
體,
或
云
二、
辨
體














一
釋
名
竟。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
四
經
前
後,
海
內
多
宏
秦
本。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

果
為
宗
也。
三
明
宗
竟。









能
為
因
果
所
依。
故
以
實
相
之
理
為
體,
修
因
得
問:
宗
與
體
何
別?
答:
宗
致
因
果,
體
則
非
因
非
果,
切
相。
從
因
剋
果,
不
失
因
果。







欣
樂
增
修。
以
般
若
真
智,
離
一
切
相,
而
不
壞
一
挈
其
要。
此
經
以
佛
自
行
因
果
為
宗,
令
諸
聞
者,
之
要
旨。
解
經,
須
於
釋
名
辨
體
之
後,
提
其
綱,
而
宗
者
綱
宗,
即
一
經
之
大
綱:
又
云
宗
要,
即
一
經
三、
明
宗














體
竟。















亦
從
妙
心
中
流
出
教
法,
故
以
實
相
為
體。
二
辨
以
有
自
體,
具
足
��
沙
稱
性
功
德
之
相
故。
此
經
一
切
虛
妄
差
別
之
染
相
故。
二、
無
不
相
之
實
相,
心
而
得
建
立。
實
相
有
二
義:
一、
無
相
之
實
相,
離
實
妙
心。
此
心
為
諸
法
所
依
之
體,
諸
法
皆
依
此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

乃
欲
引
小
入
大;
三
說
大
乘
方
等
教,
如
轉
酪
成
次
說
阿
含
小
教,
如
從
乳
出
酪,
既
令
得
成
小
益,
如
牛
出
乳,
因
大
法
不
契
小
機,
遂
乃
隱
大
施
小;
道。
說
法
四
十
九
年,
略
分
五
時:
初
說
華
嚴
大
教,
成
益
乎?
我
釋
迦
牟
尼
文
佛,
十
九
出
家,
三
十
成
宏
教
法,
須
識
頓
漸
偏
圓,
若
不
明
了,
何
以
對
機
教
者:
我
佛
利
生
之
言;
相
者:
分
別
異
同
之
致。
欲
五、
教
相














生,
萬
民
安
樂,
名
外
護
也。
四
論
用
竟。




護
國
土
因
緣,
令
國
土
獲
安,
七
難
不
起,
災
害
不
護
十
地
行
因
緣;
外
護
者,
下
文
云:
吾
今
為
汝,
說
用。
內
護
者,
下
文
云:
為
諸
菩
薩,
說
護
佛
果
因
緣,
穿
七
鼓,
貫
地
出
泉
為
用。
此
經
以
內
外
二
護
為
用
者
力
用,
如
悉
達
太
子,
彎
祖
王
弓
滿
為
力;
射
四、
論
用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

次
釋
譯
人













先
提
綱
要
竟。












正
說;
不
得
以
此
疑
非
大
乘
也。
此
約
五
重
玄
義,
間
不
堅
固
之
相,
以
勸
普
明
王
捨
國;
屬
助
道,
非
乘
法
耶?
答:
此
乃
舉
往
昔
百
法
師,
依
小
乘,
說
世
問:
經
中
有
八
偈,
乃
談
無
常
苦
空
等
事,
詎
非
小
摩
訶
衍
云
何
照
等
文,
知
非
小
乘
明
矣。



教
相。
經
中
說
護
佛
果,
及
護
十
地
行,
與
王
所
問
此
經
屬
般
若
部,
當
在
般
若
時,
是
大
乘
熟
酥
為
圓
之
相,
今
宜
判
定:










等
與
諸
子,
授
記
作
佛。
五
時
前
後,
不
無
頓
漸
偏
權
顯
實,
會
三
歸
一,
如
轉
熟
酥
而
成
無
上
醍
醐;
談
真
空,
實
相
妙
理。
觀
時
機
既
至,
五
說
法
華,
開
就
大
志,
四
說
摩
訶
般
若,
如
轉
生
酥
為
熟
酥;
盛
生
酥,
彈
偏
斥
小,
歎
大
褒
圓。
觀
見
諸
子,
既
已
成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

即
正
宗
分。
末
﹃
囑
累
品
﹄,
囑
累
弘
揚,
為
流
通
序
分。
﹃
觀
空
品
﹄
下
六
品
文,
顯
示
經
中
正
義,
序
當
其
初,
故
稱
第
一,
乃
經
中
發
起
之
由
序
為
分。
今
解
依
順
佛
意,
大
分
分
三。
此
經
全
文
八
品,
﹁
涅
槃
﹂,
則
有
分
文。
道
安
別
置
序、
正、
流
通
三
論
﹂
釋
﹁
大
品
般
若
﹂,
則
不
分
科
段。
天
親
釋
吾
國
諸
師
解
經,
或
有
分
文,
或
不
分
者。
如
﹁
大
序
品
第
一













得
佛
意,
故
受
持
轉
盛。
次
釋
譯
人
竟。
後
解
全
文。
言。
此
師
為
七
佛
以
來,
譯
經
法
師,
所
翻
之
經,
深
壽,
以
童
年
而
有
耆
德
故。
譯
者,
翻
梵
語
而
成
華
之
師。
鳩
摩
羅
什,
具
云
鳩
摩
羅
耆
婆
什,
此
翻
童
法
師
者,
以
通
達
經
律
論
三
藏
之
法,
可
以
為
人
姚
秦
者,
紀
時
也。
係
姚
興
嗣
位,
迎
師
入
關。
三
藏
姚
秦
三
藏
法
師
鳩
摩
羅
什
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

阿
難
成
佛。
因
聞
阿
難
唱
言,
如
是
我
聞,
三
疑
頓
眾
起
三
疑:
一
疑
佛
重
起,
二
疑
他
方
佛
來,
三
疑
就。
阿
難
結
集
經
時,
高
陞
法
座,
忽
感
相
好
同
佛,
先
明
六
種
證
信
序,
亦
云
六
成
就。
如
是
者,
信
成
如
是
我
聞:
一
時,
佛
住
王
舍
城
耆
闍
崛
山
中。

經
前
序,
乃
如
來
說
經
以
前
之
由
序
也。



十
號
三
明
下,
如
來
放
光
現
瑞,
發
起
此
經。
又
云
等。
別
序
者:
別
在
本
經
故,
亦
名
發
起
序,
從
爾
時
阿
難
云:
我
滅
後
結
集
法
藏
時,
當
安
如
是
我
聞
涅
槃
時,
阿
難
問
佛,
一
切
經
首,
當
安
何
語?
佛
敕
證
明
是
法
可
信,
故
云
證
信。
又
云
經
後
序,
佛
臨
故,
亦
名
證
信
序,
以
信
聞
時
主
處
眾,
六
種
成
就,
﹃
序
品
﹄
中,
有
通
序
別
序。
通
序
者:
通
於
諸
部
即
是
流
通
分。
流
通
今
後
利
益
無
盡
故。



分。
若
按
經
文,
﹃
受
持
品
﹄
末,
佛
告
月
光
以
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

安
成
法
會?
住
約
有
八,
按
佛
三
身
而
分。
應
身
四
住
王
舍
城
耆
闍
崛
山
中
者:
處
成
就。
若
無
勝
處,
生
之
主
也。













道,
於
菩
提
樹
下,
成
等
正
覺,
自
覺
覺
他,
說
法
利
此
佛
即
本
師
釋
迦
牟
尼
佛,
應
機
示
現,
八
相
成
佛
者:
主
成
就。
雖
有
良
時,
若
無
法
主,
安
成
教
益?
時
也。















節
若
至,
其
理
自
彰。
即
師
資
道
合,
說
聽
始
終
之
一
時
者:
時
成
就。
法
不
孤
起,
必
有
時
節
因
緣。
時
所
宗
也。














法
大
海
水,
流
入
阿
難
心。
而
曰
我
聞
者,
顯
法
有
難
多
聞
第
一,
於
佛
所
說
法,
悉
能
記
憶
受
持。
佛
我
聞
者:
聞
成
就。
法
若
無
聞,
安
能
結
集
流
通?
阿
如
是
說,
故
令
生
信。










息,
疑
斷
則
信
生。
又
阿
難
白
眾
言,
如
我
所
聞,
當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

供
王
膳,
流
毒
天
下,
舉
國
咸
怨,
千
小
國
王,
起
兵
敕
常
準
此。
廚
人
自
後,
日
於
僻
處,
盜
殺
小
兒,
以
人,
竊
取
城
西
新
死
小
兒,
烹
而
進
之,
王
美
其
味,
後
紹
王
位,
喜
多
食
肉,
一
時
遽
闕,
司
理
王
膳
之
賜
我
子,
養
育
成
人,
足
下
班
駁,
時
人
號
為
班
足。
子
於
王,
王
審
知
是
子,
即
作
告
令,
言
我
無
子,
天
遊
獵,
值
牸
獅
子,
與
王
交
通,
得
孕
生
子,
來
殿
上
羅,
係
王
名,
即
班
足
王
之
父,
以
王
名
國
故。
時
王
王
舍
城,
乃
摩
竭
提
國
之
都
城。
摩
竭
提,
譯
云
天
妙
法,
約
理
則
後
二
住,
約
事
則
復
多
談。



法
身
一
住:
住
第
一
義
諦。
今
佛
說
此
般
若
實
相
者、
梵
住,
住
於
四
禪
天;
三
者、
聖
住,
住
三
解
脫
門;
立
坐
臥。
報
身
三
住:
一
者、
天
住,
住
於
六
欲
天;
二
城
等;
三、
境
界
住,
謂
大
千
世
界;
四、
威
儀
住,
謂
行
住:
一、
壽
命
住,
謂
五
分
法
身;
二、
依
止
住,
謂
王
舍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

悉
放
千
王
歸
國。
千
王
同
願,
共
止
山
中
修
道。
於
害,
各
取
一
渧
血,
三
條
髮,
以
賽
山
神,
而
酬
其
願。
得
空
平
等
三
昧
住
於
初
地。
普
集
千
王,
不
忍
殺
悲,
而
斥
殺
害;
仍
示
一
切
悉
是
無
常。
班
足
聞
信,
云:
寧
有
戒
死,
不
無
戒
生。
﹂
更
與
班
足
廣
說
慈
明
答
言:
﹁
我
持
實
語
戒,
不
能
畏
死
而
毀
戒。
律
問
云:
﹁
死
門
難
向,
汝
既
得
去,
何
更
自
來?
﹂
普
大
施
會,
委
政
太
子,
心
安
形
悅,
匍
匐
就
終。
班
足
汝
行
施,
事
畢
就
我。
﹂
普
明
歡
喜,
遠
歸
本
國,
作
﹂
普
明
答
曰:
﹁
許
行
大
施。
﹂
班
足
語
言:
﹁
放
來
實
語,
而
今
乖
信。
﹂
班
足
問
言:
﹁
汝
求
何
信?
祭
山
神。
時
普
明
王,
悲
啼
泣
恨,
而
作
是
言:
﹁
生
捉
得
諸
王,
唯
普
明
王
後
方
捕
至,
欲
行
屠
殺,
以
神,
誓
殺
千
王
之
頭
設
供,
冀
滿
所
願,
即
以
神
力,
伐
之,
擯
在
五
山。
羅
剎
翼
輔,
而
為
鬼
王,
因
與
山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

舍;
四、
四
天
王
穴
山
精
舍;
五、
蛇
穴
精
舍;
六、
祇
闍
三
十
里;
二、
少
力
獨
上
山
精
舍;
三、
七
葉
穴
山
精
精
舍,
在
平
地,
迦
蘭
陀
長
者
之
所
造,
去
城
西
北
佛
多
住
王
舍
城
說
法。
此
城
有
六
精
舍:
一、
竹
園
二
鳩
樓
城。













城,
九
瞻
婆
城,
十
婆
翅
多
城,
十
一
佝
睒
彌
城,
十
六
舍
婆
提
大
城,
七
婆
羅
捺
大
城,
八
迦
毗
羅
婆
車
多
羅
大
城,
四
弗
迦
羅
婆
大
城,
五
王
舍
大
城,
一
區
祇
尼
大
城,
二
富
樓
那
跋
檀
大
城,
三
阿
監
又
名
摩
伽
陀
國,
譯
云
持
甘
露
處。
凡
有
十
二
城,
又
云
此
城,
四
天
王
共
造,
故
稱
王
舍。
摩
竭
提
國,
應
免
火
難,
後
果
不
燒。









燒,
唯
王
舍
皆
免。
於
是
命
言,
百
姓
家
亦
稱
王
舍,
故
城
以
王
舍
名。
城
中
人
民,
七
次
建
舍,
七
次
被
是
築
城
立
舍,
鬱
為
大
國,
迭
更
知
政。
千
王
住
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

一、
影
響
眾:
或
古
佛
乘
願
再
來,
如
文
殊
觀
音
等。
施?
諸
佛
說
教,
必
有
四
眾:








與
大
比
丘
眾
下,
是
眾
成
就。
若
無
聽
眾,
教
何
所
功
德
皆
成
就。












觀,
名
假
虛
實
觀,
三
空
觀
門,
四
諦
十
二
緣,
無
量
六
智。
三
根、
十
六
心
行,
法
假
虛
實
觀,
受
假
虛
實
為
功
德,
無
為
功
德,
無
學
十
智、
有
學
八
智、
有
學
與
大
比
丘
眾
八
百
萬
億。
學
無
學,
皆
阿
羅
漢。
有
勝
餘
山,
今
說
﹁
般
若
﹂
殊
勝
法
門,
故
依
勝
處。
位,
��
依
中
道
說
法,
故
多
居
鷲
頭
山。
又
此
山
超
南
方
馬
頭,
西
方
羊
頭,
北
方
獅
子
頭。
佛
居
中
央
王
舍
城
中
有
五
山:
鷲
頭
山
居
中
央,
東
方
象
頭,
故
稱
為
靈。













鷲
頭,
故
以
名
焉。
或
云
靈
鷲
山,
以
多
聖
人
所
居,
崛
山
精
舍。
祇
闍
此
翻
鷲,
崛
此
翻
頭,
此
山
形
似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

具
足
戒,
竟
令
天
魔
生
恐
怖;
三
破
惡:
精
進
修
行
養
色
身,
內
乞
法
而
資
慧
命;
二
怖
魔:
登
壇
求
受
之
通
稱,
名
含
三
義
故
不
翻。
一
乞
士:
外
乞
食
以
大
聖
凡,
閱
之
自
知。
與
者,
共
也。
比
丘,
出
家
學
道
與
大
比
丘
眾
者:
標
名
也。
先
列
此
土
眾。
眾
有
小
眾,
共
成
十
二。
下
文
云:
十
二
大
眾
皆
來
集
會。

眾
必
具。
今
文
所
列
聽
眾,
分
此
土
眾、
他
方
眾、
化
但
結
法
緣,
以
種
遠
因,
故
名
結
緣。
般
若
會
上,
四
四、
結
緣
眾:
雖
然
在
座
同
聞,
而
不
能
解
義
起
修。
發
起
大
教,
饒
益
眾
生,
故
名
發
起。





三、
發
起
眾:
以
同
在
法
會,
騰
疑
致
問,
請
轉
法
輪,
大
根
聞
大
法,
而
起
信
解
修
證,
是
謂
當
機。


二、
當
機
眾:
機,
即
聽
眾
根
機,
與
教
可
以
相
當。
如
至
等。















或
他
方
菩
薩,
影
響
法
會,
助
揚
佛
化,
如
妙
音
勢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

師,
依
﹁
成
論
﹂
二
釋
云:
羅
漢
二
種,
一
住,
二
行。
問:
既
言
有
學
無
學,
云
何
皆
言
阿
羅
漢?
智
者
大
賊;
三
無
生,
子
縛
已
斷,
更
不
受
生。





界
人
天
供
養;
二
殺
賊,
殺
盡
九
十
八
使
煩
惱
之
證
無
學
位。
阿
羅
漢
亦
含
三
義:
一
應
供,
應
受
三
位
也。
學,
是
前
三
果
有
學
人;
無
學,
是
第
四
果,
已
八
百
萬
億
者:
列
數
也。
學
無
學,
皆
阿
羅
漢
者:
顯
同
均;
是
名
六
和
僧。










和
無
諍,
意
和
同
悅,
戒
和
同
修,
見
和
同
解,
利
和
和:
則
同
證
擇
滅
無
為;
事
和
有
六:
身
和
同
住,
口
眾
者:
梵
語
僧
伽,
此
云
和
合
眾。
有
理
和、
事
和。
理
師
是
也。














所
敬
奉,
如
陳
如
為
梵
王
所
師,
迦
葉
為
帝
釋
所
非
小
器,
皆
道
高
德
重
之
流,
能
為
天
王
大
人
之
持
淨
戒,
能
破
身
口
七
支
惡。
比
丘
而
云
大
者,
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

法
因,
因
集
生
緣,
觀
時
無
漏
智;
七、
滅
智:
盡
滅
妙
五、
苦
智:
觀
五
陰,
無
常
苦
空
無
我;
六、
集
智:
有
漏
諸
世
間
有
漏
智
慧
也,
亦
名
等
智,
凡
聖
同
有
故;
心
心
數
法,
及
無
漏
心
心
數
法
少
分;
四、
世
智:
知
過
法
比
之
殊
也;
三、
他
心
智:
知
欲
色
二
界
繫,
現
比
智:
於
上
二
界
道
中,
四
諦
辨
四
種
無
漏
智,
不
一、
法
智:
於
欲
界
繫,
約
四
諦
辨
四
種
無
漏
智;
二、
無
學
十
智
者:
指
第
四
果。
證
無
學
位,
方
具
十
智。
故
曰
功
德。













諦
是
有
為,
滅
諦
是
無
為。
施
物
名
功,
歸
已
曰
德,
德
有
修
故;
無
為,
約
斷
德
已
證
故。
若
就
境
論,
道
有
為
功
德,
無
為
功
德
以
下,
歎
德
也。
有
為,
舉
智
漢
者,
舉
勝
以
顯
也。










五
戒
行
者,
皆
行
阿
羅
漢,
即
是
學
人。
皆
言
阿
羅
當
知
行
者,
是
有
學
人;
住
者,
是
無
學
人。
故
經
云: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

中,
增
進
九
根,
作
知
根
體;
三、
知
已
根:
在
無
學
道,
等
五
根,
及
喜、
樂、
捨、
意
等
是
也;
二、
知
根:
在
修
道
中,
和
合
九
無
漏
根,
而
作
其
體。
九
無
漏
根,
謂
信
三
根
者:
依
大
品
經
論,
一、
未
知
欲
知
根:
在
見
道
有
四
諦,
及
法
比
二
智,
更
除
他
心
智
及
等
智。

有
學
六
智
者:
指
初
二
果
人。
須
陀
洹,
斯
陀
含,
但
學
得
故。














中,
但
有
八
智,
無
有
盡
智,
及
無
生
智,
此
二
在
無
有
學
八
智
者:
指
第
三
果,
阿
那
含
人。
此
修
道
位
此
獨
在
佛
心
中
有,
二
乘
無
分,
故
但
云
十
智
也。
法
總
相
別
相,
如
實
正
知,
無
有
罣
礙,
是
為
如
實。
等。
諸
經
或
云
十
一
智,
智
度
為
如
實
智,
知
一
切
證
已
修,
道
已
等;
十、
無
生
智:
見
苦
已,
不
復
更
見
智;
九、
盡
智:
﹁
智
論
﹂
云:
我
見
苦
已
斷,
集
已
盡,
離,
觀
時
無
漏
智;
八
道
智:
道
正
跡
乘,
觀
時
無
漏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

假。
















眾
生
領
受
六
塵,
為
受
假。
法
受
二
皆
假
名,
為
名
假,
即
五
陰
等
法
不
實,
為
法
假。
受
假,
即
五
陰
成,
歎
三
假
觀
門。
假
者,
自
實
無
體,
藉
他
方
有
故。
法
法
假
虛
實
觀,
受
假
虛
實
觀,
名
假
虛
實
觀
者:
此
智,
合
為
十
六
心
行。










下
四
行:
一
道,
二
正,
三
跡,
四
乘。
又
有
云
八
忍
八
三
緣,
四
生;
滅
下
四
行:
一
盡,
二
滅,
三
妙,
四
離;
道
苦
觀,
三
空
觀,
四
無
我
觀;
集
下
四
行:
一
因,
二
集,
四
諦
之
理,
故
名
行
也。
苦
下
四
行:
一
無
常
觀,
二
即
行
也。
行
以
往
趣
為
義,
修
此
十
六
觀
法,
能
趣
者,
智
者
大
師
云:
從
心
之
所
行,
故
名
心
行,
非
心
十
智
前
說,
今
經
乃
先
說
果,
而
後
明
因
也。
心
行
十
六
心
行
者:
依
修
行
次
第,
此
與
三
根,
俱
應
在
增
進
九
根,
作
知
已
根
體。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

門。
無
作
門
者,
亦
云
無
願。
既
知
無
相,
於
二
十
五
無
智
慧,
當
觀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是
名
無
相
無
相
門
者,
觀
身
雖
空,
而
有
相
在。
人
著
此
相,
心
是
名
空
門。













法
無
我
我
所,
從
緣
和
合
而
有,
無
有
作
者
受
者,
三
空
觀
門
者:
謂
空、
無
相、
無
作。
言
空
門
者,
觀
諸
名
假
也。














從
名
字
和
合,
如
頭
足
腹
背
和
合,
名
之
為
身,
此
法
假
也;
生
愛
憎,
起
苦
樂,
此
受
假
也;
一
切
法,
但
因
緣
生
義,
動
作
語
言。
凡
夫
於
中,
妄
執
我
相,
此
心,
投
井
而
死。
眾
生
亦
爾:
四
大
和
合,
名
之
為
身,
臨
井,
自
吠
其
影;
水
中
無
狗,
但
有
相
影,
而
生
惡
法
非
實,
凡
夫
虛
假,
憶
想
分
別,
妄
謂
有
人。
如
狗
生
謂
實,
當
起
慧
照
觀
察,
如
﹁
智
度
論
﹂
云:
諸
言
虛
實
者:
一
虛
二
實,
相
形
立
稱。
陰
法
是
虛,
眾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

苦
果
中,
再
起
惑
造
業,
所
以
生
死,
相
續
長
劫,
此
惑
業
苦
三,
連
環
鉤
鎖。
依
惑
造
業,
依
業
受
苦,
於
識
至
受
併
生
死,
如
是
七
事
為
苦
道。
合
之
不
出
頌
云:
無
明
愛
取
三
煩
惱,
行
有
二
支
為
業
道,
從
因,
愛、
取、
有;
未
來
二
支
果,
生、
老
死。





行;
現
在
五
支
果,
識、
名
色、
六
入、
觸、
受;
現
在
三
支
止,
因
果
相
續,
循
環
不
斷。
過
去
二
支
因,
無
明
及
十
二
緣
者:
即
十
二
因
緣
法。
自
無
明
起,
至
老
死
窮
智
極,
名
為
無
作。










大
乘
之
人,
以
無
心
之
真
智,
照
無
相
之
虛
宗,
境
人,
智
照
未
窮,
智
稱
有
量,
境
不
極
妙,
故
稱
有
作。
虛,
故
名
為
諦。
有
有
作、
無
作
二
種
分
別。
小
乘
之
四
諦
者:
苦、
集、
滅、
道,
界
內
外
兩
重
因
果,
審
實
不
三
解
脫,
亦
名
三
解
脫
門。








有,
不
作
願
求,
是
名
無
作
門。
此
三
能
到
涅
槃,
得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

佛。
















斷
見
思
惑,
更
侵
習
氣,
果
證
無
生,
名
緣
覺
辟
支
二
者、
緣
覺:
秉
佛
所
說
十
二
因
緣
教,
逆
順
觀
察
以
物
況
人,
即
成
大
辟
支
佛,
亦
稱
大
仙
緣
覺。

摘,
毀
壞
林
景。
王
時
覺
已,
即
悟
一
切
諸
法
無
常。
花
果,
美
妙
可
愛;
王
食
畢
少
臥,
諸
綵
女
競
共
採
自
悟。
昔
有
國
王,
將
諸
綵
女,
入
園
遊
觀,
見
樹
林
者,
標
位。
有
三
差
別:
一
者、
獨
覺:
出
無
佛
世,
無
師
此
列
緣
覺
眾。
八
百
萬
億
者,
舉
數
也。
大
仙
緣
覺
二
緣,
皆
成
就。












復
有
八
百
萬
億
大
仙
緣
覺,
非
斷
非
常,
四
諦,
十
總
結
具
德
之
多。
上
列
聲
聞
眾
竟。





是
志
斷
無
明,
而
證
無
生。
無
量
功
德
皆
成
就
者:
則
識
滅;
乃
至
老
死
滅。
緣
覺
人,
因
聞
還
滅
門,
於
是
流
轉
門。
更
有
還
滅
門:
無
明
滅,
則
行
滅;
行
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4

度
脫
一
切
有
情。
又
菩
提
薩
埵,
翻
為
覺
有
情,
乃
梵
語
菩
提,
此
翻
為
道,
能
修
廣
大
慈
悲
行,
誓
願
眾
生,
有
大
根
機,
具
大
智
慧,
能
發
無
上
菩
提
心。
薩:
標
名
也。
應
云
摩
訶
菩
提
薩
埵,
翻
為
大
道
心
此
列
菩
薩
眾。
九
百
萬
億
者:
舉
數
也。
菩
薩
摩
訶
德
皆
成
就。













十
力,
四
無
量
心,
四
辯,
四
攝,
金
剛
滅
定,
一
切
功
功
德,
方
便
智
功
德,
行
獨
大
乘,
四
眼
五
通,
三
達
復
有
九
百
萬
億
菩
薩
摩
訶
薩,
皆
阿
羅
漢。
實
智
前。
皆
成
就
者,
總
結
也。
列
緣
覺
眾
竟。




斷;
因
緣
畢
竟
無
性,
故
非
常。
四
諦
十
二
緣,
解
見
非
斷
非
常
者:
歎
德
也。
觀
三
世
因
果
相
續,
故
非
支
佛。















各
七
返
受
生,
不
受
第
八
生,
自
然
成
道,
為
小
辟
三
者、
須
陀
洹
人:
藉
前
解
脫
分
善
根,
人
間
天
上,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5

皆
阿
羅
漢
者:
顯
位
也。
阿
羅
漢,
名
通
大
小,
佛
亦
此
圓
教
菩
薩
也。











槃,
無
二
無
別。
上
無
佛
道
可
成,
下
無
眾
生
可
度,
若
以
無
作
心,
觀
煩
惱
即
是
菩
提,
生
死
即
是
涅
此
別
教
菩
薩
也。











生,
大
慈
平
等,
大
悲
無
限。
華
臺
摩
頂,
成
功
德
身,
若
以
無
量
心,
而
修
無
量
行。
淨
佛
國
土,
成
就
眾
通
教
菩
薩
也。












往
還
三
界,
度
脫
有
情。
十
地
行
圓,
當
知
如
佛,
此
若
以
無
生
心,
斷
見
思
惑,
故
留
餘
習,
扶
願
受
生,
也。
















捨
能
捨,
難
忍
能
忍,
勤
修
福
慧
者,
此
藏
教
菩
薩
修
六
度
行,
經
歷
三
大
阿
僧
祇
劫,
難
行
能
行,
難
今
依
台
宗,
菩
薩,
有
四
教
之
不
同:
若
以
生
滅
心,
上
求
佛
覺,
下
度
有
情
之
士,
亦
稱
大
士。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6

漏
盡
明。














三
達,
即
三
明:
過
去、
宿
命
明;
現
在,
天
眼
明;
未
來,
四。
五
通
者:
因
無
明
未
盡,
於
六
通
中,
除
漏
盡
通。
四
眼
者:
以
菩
薩
尚
居
因
位,
未
得
佛
眼,
故
只
具
菩
提
心,
修
習
大
乘
行,
故
曰
行
獨
大
乘。



列。
行
獨
大
乘
者:
以
不
樂
二
乘,
惟
依
最
上
乘,
發
上
顯
位,
雖
云
羅
漢,
此
歎
德,
即
異
二
乘,
故
當
別
窮。
有
實
智,
故
不
住
生
死;
有
權
智,
故
不
住
涅
槃。
無
礙。
實
智
照
理,
理
無
不
徹;
權
智
照
事,
事
無
不
權
智。
菩
薩
具
權
實
二
智,
故
能
真
俗
等
觀,
圓
融
實
智
功
德,
方
便
智
功
德
者:
歎
德
也。
方
便
智,
即
亦
云:
大
法
菩
薩,
名
阿
羅
漢。
故
云
皆
阿
羅
漢
也。
漢,
若
智
若
斷,
即
是
菩
薩
無
生
法
忍。
﹁
大
集
﹂
是
陳
如
等
五
人,
一
即
是
佛。
﹁
大
品
﹂
云:
阿
羅
稱
阿
羅
漢。
﹁
本
行
經
﹂
云:
世
間
有
六
羅
漢,
五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7

語:
好
言
勸
勉,
令
起
修
行
故;
三
利
行:
凡
有
所
作,
四
攝
者:
一
布
施:
結
眾
生
緣,
引
令
入
信
故;
二
愛
諦,
故
得
義
無
礙
辯
也。









法
之
義,
如
地
大,
以
質
礙
為
義
等。
又
解
第
一
義
何
法,
一
一
能
說
故;
四、
義
無
礙
辯:
了
知
一
切
諸
方
異
類
言
音
故;
三、
樂
說
無
礙
辯:
隨
眾
生
樂
聞
法,
名
相
差
別
故;
二、
辭
無
礙
辯:
解
一
切
眾
生,
殊
四
辯
者:
四
無
礙
辯
才
也。
一、
法
無
礙
辯:
了
知
諸
切
煩
惱。














切
苦;
三
喜,
能
隨
喜
一
切
功
德;
四
捨,
能
捨
離
一
四
無
量
心
者:
一
慈,
能
與
一
切
樂;
二
悲,
能
拔
一
脫
力,
十
無
礙
力。











慧
力,
七
身
不
厭
生
死
力,
八
無
生
法
忍
力,
九
解
大
慈
力,
三
大
悲
力,
四
精
進
力,
五
禪
定
力,
六
智
十
力
者,
智
論
云:
菩
薩
十
力,
一
發
心
堅
固
力,
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8

賢
者:
即
清
信
士,
能
清
心
寡
欲,
信
樂
佛
法,
所
以
淫
禮
也,
不
妄
語
信
也,
不
飲
酒
智
也。




禮、
智、
信,
諸
善
生
焉。
不
殺
仁
也,
不
盜
義
也,
不
邪
身
口
意
三
業。
若
能
持
之,
則
諸
惡
自
止。
而
仁、
義、
盜
婬
三
戒,
防
身
業;
妄
語
戒,
防
口
業;
酒
戒,
通
防
是
所
持
法,
賢
者
為
能
持
人。
戒
能
止
惡
生
善,
殺
此
列
五
戒
賢
者
眾,
首
句
列
數,
二
句
標
名,
五
戒
向,
五
分
法
身,
具
足
無
量
功
德
皆
成
就。



復
有
千
萬
億
五
戒
賢
者,
皆
行
阿
羅
漢,
十
地
回
眾。
















就
者,
總
結
也。
上
列
三
乘
聖
眾
竟,
下
列
六
凡
聽
即
金
剛
三
昧,
即
首
楞
嚴
三
昧。
一
切
功
德
皆
成
觀
智
之
力
堅
強,
能
破
無
明
之
惑,
喻
如
金
剛。
又
金
剛
滅
定
者,
三
藏
師
云:
通
十
地
皆
名
金
剛,
以
令
得
利
益
故;
四
同
事:
與
之
同
事,
親
近
易
度
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9

無
為,
以
五
分
法
身
為
體。
無
量
功
德
皆
成
就:
總
見
身。
凡
夫
惑
業
所
感,
以
五
陰
為
身;
聖
賢
清
靜
五
分
法
身
者:
戒
身、
定
身、
慧
身、
解
脫
身、
解
脫
知
行,
外
現
清
信
之
身。










佛
果:
所
作
功
德,
迴
向
薩
婆
若,
皆
內
秘
大
心
之
迴
向
眾
生:
所
修
功
德,
施
與
一
切
眾
生;
二、
迴
向
迴
向,
乃
至
第
十,
法
界
無
量
迴
向。
迴
向
有
二:
一、
地。
迥
向
亦
十,
始
從
救
護
一
切
眾
生,
離
眾
生
相
夫,
本
皆
羅
漢。
十
地
者,
始
從
歡
喜
地,
終
至
法
雲
皆
行
阿
羅
漢,
十
地
迴
向
者:
歎
德
也。
以
跡
同
凡
為
五
行,
乃
至
在
法
為
五
戒。







天
為
五
星,
在
地
為
五
嶽,
在
人
為
五
臟,
在
陰
陽
我
說
四
戒
六
戒?
佛
答:
五
者,
天
下
之
大
數
也。
在
親
近
承
事
三
寶
故。
提
謂
波
利
等
問
佛:
何
不
為
稱
賢,
耶
優
婆
塞。
翻
為
近
事
男,
受
持
五
戒,
堪
以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0

此
列
七
賢
眾,
首
二
句
舉
數
標
名。
十
億
者:
照
本
三
二
一
品
觀,
得
九
十
忍,
一
切
功
德
皆
成
就。

一
切
入,
八
除
入,
八
解
脫,
三
慧,
十
六
諦,
四
諦,
四
復
有
十
億
七
賢
居
士,
德
行
具
足,
二
十
二
品,
十
德。
地
地
三
生,
合
為
三
十
生,
功
德
皆
成
就
也。

生:
即
出
初
地
心。
若
入
二
地,
即
為
二
地
始
生
功
始
生:
如
十
迴
向
入
地
心。
住
生:
即
住
初
地
心。
終
入
住
出
三
心。
經
云:
善
入
出
住
百
千
三
昧
是
也。
羅
漢
十
地,
同
上
釋。
始
生
功
德
下,
約
十
地,
各
有
德。
清
信
女:
梵
語
優
婆
夷,
即
近
事
女
也。
皆
行
阿
此
列
清
信
女
眾。
首
二
句
舉
數
標
名,
三
句
下
歎
功
德
皆
成
就。












成
就,
始
生
功
德,
住
生
功
德,
終
生
功
德,
三
十
生
復
有
十
千
五
戒
清
信
女,
皆
行
阿
羅
漢。
十
地
皆
結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1

地
水
風
火,
空
處,
識
處,
是
為
十
也。
能
廣
能
勝,
境
十
一
切
入:
亦
名
十
遍
處,
入
者,
處
也。
青
黃
赤
白,
五
力,
故
只
二
十
二
品。









道
之
前,
惟
具
四
念
處,
四
正
勤,
四
如
意
足,
五
根、
德
行
具
足
下
歎
德。
先
歎
所
具
道
品,
此
人
在
見
無
位
者,
如
龐
居
士、
傅
大
士
之
輩。





有
位
有
德
者,
如
蘇
東
坡、
白
居
易
之
類;
有
有
德
居
士
者,
居
家
學
道
之
士,
又
清
淨
自
居
之
士。
有
為
七
賢。














種
性,
七
名
道
種
性。
此
七
在
地
前,
調
心
順
道,
名
無
相
行
人,
四
名
方
便
行,
五
名
習
種
性,
六
名
性
二、
依
大
乘:
一
初
發
心
人,
二
名
有
相
行
人,
三
名
第
一
地,
共
為
七;
此
等
調
心
順
道,
故
名
為
賢。

觀、
別
相
念
處、
總
相
念
處、
併
煖
地、
頂
地、
忍
地、
世
國
數
百
萬
也。
七
賢
有
二
解:
一、
依
小
乘:
五
停
心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2

淨
色
光
明:
背
捨
外
色
不
淨
觀,
樂
漸
增
長,
遍
身
難
斷,
復
觀
外
色
不
淨。
此
二
背
捨
色
貪
心。
三、
觀
色
相,
外
觀
色:
已
滅
內
身
色
相,
又
為
欲
界
貪
欲
淨,
以
欲
界
貪
欲
難
斷,
復
觀
他
色
不
淨。
二、
內
無
名
八
背
捨。
一、
內
有
色
相,
外
觀
色:
先
觀
自
身
不
愛,
故
名
為
勝。
八
解
脫
者:
解
脫
以
背
捨
為
義,
又
四
色
照
耀,
勝
於
八
背
捨
中
青
等
四
色,
不
起
法
貪
瞋。
五
青、
六
黃、
七
赤、
八
白,
內
無
色,
外
觀
青
等
貪
瞋。
四、
內
無
色
相,
外
觀
色
多:
若
好
若
醜,
不
起
貪
瞋。
三、
內
無
色
相,
外
觀
色
少:
若
好
若
醜,
不
起
觀
道
增
進,
雖
觀
多
亦
無
妨
礙;
若
好
若
醜,
不
起
好
若
醜,
不
起
貪
瞋。
二、
內
有
色
相,
外
觀
色
多:
由
初
修
此
觀;
若
觀
多
色,
恐
難
攝
持,
故
觀
少
色,
若
八
除
入,
亦
名
八
勝
處:
一、
內
有
色
相,
外
觀
色
少:
名
遍
處。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3

切
功
德
皆
成
就:
總
結
也。








前
三,
合
成
十
忍。
約
三
界
九
地,
成
九
十
忍
也。
一
頂
忍
世
第
一
也。
三
即
除
煖
位,
二
除
煖
頂,
一
除
四
三
二
一
品
觀,
得
九
十
忍
者:
四
即
四
善
根,
煖
者:
依
四
諦,
各
四
觀,
合
為
十
六
諦。
如
前
解。


入
此
定。
三
慧
者:
聞
思
修
三
慧
也。
十
六
諦、
四
諦
囑,
傳
衣
彌
勒,
現
在
雞
足
山
等
彌
勒
下
生,
即
是
入
此
定
能
經
多
劫,
色
身
不
壞。
迦
葉
尊
者,
受
佛
亦
云
滅
盡
定。
此
屬
無
漏,
而
得
解
脫。




心
散
亂,
入
定
滅
盡。
定
力
充
足,
受
想
滅
而
不
行,
滅。
八、
滅
受
想:
受
想
即
能
緣
之
心,
行
人
厭
患
此
將
盡
未
盡,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如
燈
將
殘,
半
明
半
所
有,
與
無
所
有
處
相
應。
七、
非
想
非
非
想:
識
想
空
緣
識,
與
識
相
應。
六、
無
所
有
處:
捨
識,
而
緣
無
怡
悅。
四、
空
處:
捨
色
觀
空,
與
空
相
應。
五、
識
處:
捨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4

得
之
淨
定。
味
者:
味
著。
以
一
字
為
句。
即
是
味
著
禪
天,
自
得
其
定。
功
德
定
者:
修
得
定,
即
所
修
而
天
定
功
德
定
味
下,
歎
德。
天
定
者:
報
得
定,
一
生
有
謂
別
指
五
淨
居
天,
受
喜
樂
故。





五
喜
樂
天
者:
即
謂
覺、
觀、
喜、
樂、
一
心,
五
支
禪
境。
二
九
有
十
八
梵
天。










音。
三
梵:
︵
初
禪
︶
梵
眾、
梵
輔、
大
梵。
亦
合
九
梵,
量
淨、
遍
淨。
三
光:
︵
第
二
禪
︶
少
光、
無
量
光、
光
不
還
天,
合
成
九
梵。
三
淨:
︵
第
三
禪
︶
少
淨、
無
加
寄
居
其
中:
無
煩、
無
熱、
善
現、
善
見、
色
究
竟,
五
即
第
四
禪
本
天:
福
愛、
福
生、
廣
果、
無
想,
共
四
天,
此
列
梵
眾。
首
句
舉
數,
以
億
積
至
萬
萬
也。
九
梵
成
就。















天
定,
功
德
定,
味,
常
樂
神
通,
十
八
生
處,
功
德
皆
復
有
萬
萬
億
九
梵、
三
淨、
三
光、
三
梵,
五
喜
樂
天,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5

界。
















受
樂。
六
天
之
內,
有
男
有
女,
皆
未
離
欲,
故
名
欲
樂。
六、
他
化
自
在
天,
所
有
樂
境,
他
所
化
作,
自
在
補
處
菩
薩
所
居。
五、
化
樂
天,
自
化
五
塵
欲
境
受
分。
四、
兜
率
天,
此
云
知
足;
有
內
院
外
院。
內
院,
是
方
各
八
天,
合
成
三
十
三
天。
三、
夜
摩
天,
此
云
時
北
多
聞。
二、
忉
利
天,
此
云
三
十
三,
天
主
居
中,
四
界
六
天:
一、
四
天
天
王,
東
持
國,
南
增
長,
西
廣
目,
此
列
欲
界
天
眾:
初
二
句
舉
數
列
名。
六
欲
即
欲
皆
成
就。














復
有
億
億
六
欲
諸
大
天。
十
善
果
報,
神
通
功
德,
十
八
梵
天。
功
德
皆
成
就
者:
總
結
也。




通。
常
樂
者:
屬
修
得,
揀
非
報
得
也。
十
八
生
處:
即
常
樂
神
通
者:
色
界
天
中,
有
報
得、
修
得,
二
種
神
禪
定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6

萬
眷
屬。
五
戒、
十
善、
三
歸
功
德、
清
信
行
具
足。

復
有
十
六
大
國
王。
各
各
有
一
萬、
二
萬、
乃
至
十
通。
未
句
總
結。












盡
通;
此
通
是
出
離
三
界
聖
人
所
得
之
無
漏
神
種
樂。
亦
有
報
得
有
漏
五
通,
於
六
通
中,
惟
除
漏
善
滿
足,
身
後
生
天,
得
六
天
中
依
正
果
報,
受
種
不
綺
語、
不
惡
口、
不
兩
舌。
意
不
貪、
不
瞋、
不
癡。
十
不
殺、
不
盜、
不
婬,
居
家
之
人
不
邪
婬,
口
不
妄
言,
人
於
身
口
意
三
業,
不
作
十
惡
行,
即
成
十
善。
身
十
善
果
報
神
通
者:
歎
德
也。
十
善,
為
生
天
因。
世
人,
亦
非
胞
胎
受
生,
乃
自
然
化
生。





出
離
欲
界,
上
生
色
界
禪
天。
禪
天
之
中,
無
有
女
漸
高,
欲
心
漸
輕。
至
第
六
天,
若
修
離
欲
定,
即
能
笑,
化
樂
熟
視
他
暫
視,
是
則
名
為
六
天
欲。
生
天
古
德
頌
云:
四
王
忉
利
欲
交
抱,
夜
摩
執
手
兜
率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7

不
聞
法
者,
而
三
途
反
有
受
道
者?
答:
﹁
大
涅
槃
攝,
故
不
別
列。
問:
五
道
中
有
三
途,
何
故
諸
天
有
羅
人
趣
攝,
卵
生
修
羅
鬼
趣
攝,
濕
生
修
羅
畜
趣
有
胎
卵
濕
化
四
生。
化
生
修
羅
天
趣
攝,
胎
生
修
此
列
五
道
眾。
三
界
六
道,
今
言
五
者,
以
阿
修
羅
復
有
五
道,
一
切
眾
生。









隨
分
具
足
也。












信
行
具
足
者:
即
四
信
行,
信
佛
法
僧
三
寶
及
戒,
乘,
離
欲
清
淨。
歸
依
僧:
道
高
德
重,
人
天
師
範。
清
歸
依
佛:
樹
王
得
道,
福
慧
兩
足。
歸
依
法:
大
小
兩
如
杲
日
麗
天,
群
昏
爍
破。








四
圍
陀
典
為
法
寶;
諸
外
道
眾
為
僧
寶。
如
出
世,
世,
世
間
無
有
真
正
三
寶,
以
諸
天
邪
師
為
佛
寶;
德。
五
戒
十
善,
解
見
在
前。
三
歸
功
德
者:
佛
未
出
此
列
人
王
眾;
初
舉
國
數,
次
明
眷
屬。
五
戒
下
歎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8

此
列
變
化
眾。
初
不
思
議,
能
變
淨
土,
此
非
常
寂
羅
密
﹂。














一
國
土
中,
一
一
佛
及
大
眾,
各
各
說
﹁
般
若
波
無
量
國
土,
一
一
國
土,
佛
及
大
眾,
如
今
無
異。
一
薩,
比
丘,
八
部
大
眾,
各
各
坐
寶
蓮
華。
華
上
普
有
寶
華,
各
各
座
前
華
上。
復
有
無
量
化
佛,
無
量
菩
復
有
變
十
方
淨
土,
現
百
億
高
座,
化
百
億
須
彌
此
列
他
方
眾。
文
顯
可
知。








復
有
他
方,
不
可
量
眾。









道。
俱
急
俱
緩
可
知。










破
戒,
故
致
墮
落;
由
修
慧
故,
聲
光
所
招,
故
得
受
定,
故
生
天;
不
修
慧,
故
不
得
聞
法。
三
途
以
過
去
急,
乘
戒
俱
緩,
四
種
之
別。
諸
天
以
過
去
持
戒
修
為
緩。
自
有
乘
急
而
戒
緩,
戒
急
而
乘
緩,
乘
戒
俱
經
﹂
云:
於
戒
緩
者,
不
名
為
緩;
於
乘
緩
者,
乃
名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49

來
集
會。
坐
九
級
蓮
華
座。
其
會
方
廣
九
百
五
十
他
方
大
眾,
及
化
眾,
此
三
界
中
眾,
十
二
大
眾,
皆
起
之
端。














佛
及
大
眾,
聖
凡
一
致,
各
說
般
若,
以
為
此
經
發
三
不
思
議
力,
能
說
般
若。
從
一
一
國
土
中,
一
一
今
無
異。














坐
寶
蓮
華,
華
上
皆
有
無
量
國
土。
佛
及
大
眾,
如
、
摩
呼
羅
迦
︵
此
云
蟒
神
︶
併
及
大
眾
︺。
各
各
︵
此
云
疑
神
頭
有
一
角,
天
帝
歌
神
其
音
最
美
︶
天
德
故
︶
迦
樓
羅
︵
此
云
金
翅
鳥
︶
緊
那
羅
云
尋
香
天
帝
樂
神
︶
阿
修
羅
︵
此
云
非
天
無
部
即:
天、
龍、
夜
叉
︵
此
云
輕
捷
︶
乾
闥
婆
︵
此
二
不
思
議
力,
能
現
諸
佛、
菩
薩、
比
丘、
八
部
︹
八
且
明
應
身
大
千
之
化
相
也。







光
淨
土,
乃
現
華
臺
實
報
淨
相
也。
現
百
億
座
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0

逝、
六
世
間
解、
七
無
上
士、
八
調
御
丈
夫、
九
天
人
信。
一
如
來、
二
應
供、
三
正
遍
知、
四
明
行
足、
五
善
時。
十
號
乃
讚
佛
具
足
十
號,
名
稱
普
聞,
眾
生
歸
五
如
來
出
定。
今
初。
爾
時
者:
當
爾
六
種
成
就
之
入
定,
二
光
華
地
動,
三
大
眾
疑
問,
四
音
樂
集
眾,
此
下
別
序,
一
經
發
起
因
緣。
文
有
五
段:
一
如
來
初
年
月
八
日,
方
坐
十
地,
入
大
寂
室,
三
昧
思
緣。
爾
時,
十
號、
三
明、
大
滅
諦、
金
剛
智,
釋
迦
牟
尼
佛,
上
通
序,
六
種
證
信
竟。









僉
者
皆
也,
同
也,
即
同
坐
一
處,
同
聆
妙
法
也。
以
里
者:
如
維
摩
丈
室,
廣
狹
無
礙。
大
眾
僉
然
而
坐,
此
土
眾。
九
級
蓮
華,
九
層
華
座
也。
廣
九
百
五
十
化
眾,
結
第
十
二
變
化
眾。
三
界
中
眾,
結
前
十
種
此
結
聽
眾。
他
方
大
眾,
結
前
第
十
一
他
方
眾。
及
里。
大
眾
僉
然
而
坐。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1

晚
時,
率
四
大
弟
子,
同
至
陶
師
窯
所。
廣
熾
見
佛
牟
尼。
觀
廣
熾
陶
師,
機
緣
已
熟,
特
往
化
度。
於
傍
號。
有
二
因
緣:
一、
過
去
劫
中,
有
佛
出
世,
號
釋
迦
號。
以
無
量
劫
來,
智
悲
並
用,
上
求
下
化,
故
得
是
默,
歎
佛
自
利
智
德。
佛
是
通
號,
釋
迦
牟
尼
是
別
釋
迦,
此
云
能
仁,
歎
佛
利
他
悲
德。
牟
尼,
此
云
寂
德
究
竟
之
人。












如
金
剛,
此
讚
佛
智
德。
者
字:
即
讚
佛
是
智
斷
二
觀
智,
乃
果
地
證
理
之
一
切
種
智。
堅
固
不
壞,
喻
涅
槃,
此
讚
佛
斷
德。
金
剛,
非
因
中
斷
惑
之
金
剛
大
滅
諦
金
剛
智
者:
大
滅
諦,
即
大
寂
滅
海,
無
餘
切
結
習
無
明。












量
劫
因
緣,
能
見
��
沙
界
外
雨
滴
頭
數,
能
盡
一
三
明
者:
宿
命
明、
天
眼
明、
漏
盡
明。
能
知
過
去
無
師、
十
佛。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2

方
坐
十
地
者:
即
正
住
十
地
也。
非
菩
薩
所
歷
十
﹁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經
﹂。








年,
應
在
成
道
後
三
十
六
年,
生
年
六
十
六,
說
此
方
說
餘
般
若。
按
諸
傳
記,
已
二
十
九
年,
加
前
七
道
三
十
六
年,
正
月
八
日
說
此
經,
佛
成
道
七
年,
初
年
月
八
日:
此
明
時
節。
據
吉
藏
法
師
疏
云:
成
果
如
所
記。













記:
﹁
汝
於
來
世,
當
得
作
佛,
號
釋
迦
牟
尼。
﹂
今
童
子,
買
花
供
佛,
佈
髮
掩
泥,
為
佛
行
過。
佛
與
授
二、
第
二
阿
僧
祇
劫,
燃
燈
佛
出
現
於
世。
有
善
慧
從
因
至
果,
果
孚
因
願,
故
得
是
號。





佛;
四
大
弟
子,
名
相
亦
然。
佛
為
說
法,
發
心
修
行,
心
中
發
願:
願
我
將
來
成
佛,
名
字
相
貌,
皆
同
今
宿。
廣
熾
以
草
敷
座,
延
佛
及
僧
入
窯,
禮
拜
瞻
仰,
相
好
莊
嚴,
生
大
歡
喜。
問
佛
何
往?
佛
云:
來
借
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3

談。
此
乃
發
起
之
第
一
因
緣。







又
作
一
解,
思
無
相
義,
緣
法
性
理,
佛
欲
稱
實
而
來
欲
說
般
若,
尚
須
入
定
思
緣,
況
餘
人
耶!
思
緣
用
而
常
寂,
豈
有
入
起
定
耶!
然
為
眾
生
作
前,
如
又
如
來
那
伽
常
在
定,
無
有
不
定
時。
寂
而
常
用,
量
義
處
三
昧
等。
此
正
入
定
觀
機,
方
授
法
藥。

諸
佛
說
法
常
儀,
先
須
入
定。
如
說
法
華,
先
入
無
梵
語
三
昧,
此
云
正
定。
思
緣,
乃
思
察
眾
生
機
緣。
入
大
寂
室,
三
昧
思
緣
者:
大
寂
室,
即
大
寂
滅
定,
﹁
同
性
經
﹂。












莊
嚴
迴
向,
能
照
明
地。
十、
毗
盧
那
智
藏
地。
此
出
勝
法
界
藏
明
界
地。
八、
無
礙
智
慧
地。
九、
無
邊
億
智
德
地。
五、
明
德
地。
六、
無
垢
燄
光
開
相
地。
七、
廣
地。
二、
清
淨
身,
不
可
思
議
地。
三、
海
藏
地。
四、
神
通
地,
乃
如
來
所
住
十
地。
一、
甚
深
難
知,
廣
明
智
德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4

復
於
頂
上,
出
生
千
寶
蓮
華,
上
至
非
想
非
非
想,
含
虛,
分
別
法
相,
稱
機
而
說,
故
放
智
慧
光。


若,
故
放
神
通
光。
二、
智
慧
光:
以
靜
極
光
通,
寂
照
光:
以
有
緣
諸
子,
散
在
各
方,
今
欲
召
集,
令
聞
般
表
以
智
慧
明,
破
煩
惱
暗
也。
光
有
二
種:
一、
神
通
界
中
也。
放
光
是
現
希
有
事,
令
眾
生
信
得
益;
亦
大
者,
非
日
月
燈
之
所
能
及,
故
能
遍
照
十
方
三
此
光
華
動
地,
乃
發
起
之
第
二
因
緣。
光
明
而
云
非
非
想
天。
是
時
世
界,
其
地
六
種
震
動。



其
佛
座
前,
自
然
生
九
百
萬
億
劫
華,
上
至
非
想
天
王,
雨
百
變
異
色
華。
六
欲
諸
天,
雨
無
量
色
華。
香
如
車
輪,
花
如
須
彌
山
王,
如
雲
而
下。
十
八
梵
河
沙
諸
佛
國
土。
時
無
色
界,
雨
無
量
變
大
香
華,
上
至
非
想
非
非
想
天;
光
亦
復
爾。
乃
至
他
方
恆
放
大
光
明,
照
三
界
中。
復
於
頂
上,
出
千
寶
蓮
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5

河
沙
數
諸
佛
國
土。
三
界
諸
天,
各
各
雨
華,
雨
字
乃
至
��
沙
諸
佛
國
土
者:
謂
從
一
界,
乃
至
如
��
亦
復
豎
窮
三
界
也。










忽
暗。
光
亦
復
爾
者:
所
放
之
光,
不
獨
橫
遍
十
方,
滅
識
心,
伏
而
未
斷,
實
非
非
想。
如
燈
將
殘,
忽
明
度
脫
三
界
有
情
也。
此
天,
人
定
時,
以
非
有
想;
生
上
至
非
想
非
非
想
天
者:
窮
三
界
頂,
其
行
可
以
相。
又
華
從
頂
生,
表
最
勝
頂
法。






義。
表
般
若
妙
行,
堅
固
不
退,
貴
重
無
比,
離
垢
絕
寶
者,
具
有
三
義:
一
堅
固
義,
二
貴
重
義,
三
離
垢
千
寶
蓮
華:
即
千
葉
寶
蓮
華。
華
表
因
行,
蓮
而
曰
時
也。















餘
華,
獨
現
蓮
華
者,
以
其
方
華
即
果,
表
因
果
同
損
光
而
發
機,
或
見
華
而
得
益,
故
現
華
也。
不
現
其
光
亦
爾,
此
現
華
相
瑞。
以
眾
生
根
性
不
一,
或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6

其
佛
座
前,
自
然
生
九
百
萬
億
劫
華,
上
至
非
想
無
說
無
聞,
是
真
般
若。









菩
提
曰:
我
乃
無
說。
帝
曰:
尊
者
無
說,
我
亦
無
聞。
又
問:
散
華
何
為?
帝
曰:
供
養
尊
者,
善
說
般
若。
須
空
中
散
華。
須
菩
提
問:
散
華
何
人?
曰:
我
帝
釋
天。
無
說
之
說,
乃
為
真
說。
昔
日,
須
菩
提
宴
坐
石
室,
問:
如
來
未
曾
出
定,
未
動
舌
根,
何
謂
說
般
若?
答:
知。
三
界
諸
天
雨
華,
供
養
如
來
善
說
般
若。


八
梵,
屬
色
界。
六
欲
諸
天,
雨
無
量
色
華:
文
皆
可
九
梵,
四
禪
四
天,
及
五
不
還
天,
亦
九
梵,
合
成
十
十
八
梵
天
王,
雨
百
變
異
色
華:
初
二
三
禪,
三
三
其
多。















輪,
華
如
須
彌:
即
形
容
大
相。
如
雲
而
下:
是
譬
喻
曰
無
量,
指
香
華
氣
味
色
相,
轉
變
無
盡。
香
如
車
去
聲,
落
也。
無
色
界
天,
雨
無
量
變
大
香
華:
變
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7

然:
即
皆
然
也。












定
現
瑞
時。
一
會
大
眾,
咸
皆
生
疑,
互
相
諮
問,
僉
此
大
眾
疑
問,
乃
發
起
之
第
三
因
緣。
爾
時,
即
入
何
事?
﹂














光
讚
般
波
羅
密
﹄,
今
日
如
來
放
大
光
明,
斯
作
羅
密、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密、
天
王
問
般
若
波
羅
密、
已
為
我
等
大
眾,
二
十
九
年,
說
﹃
摩
詞
般
若
波
無
所
畏,
十
八
不
共
法,
五
眼
法
身,
大
覺
世
尊,
前
爾
時,
諸
大
眾,
俱
共
僉
然
生
疑,
各
相
謂
言:
﹁
四
吼、
擊。
上
三
屬
形,
下
三
屬
聲。
以
表
形
聲
兩
益。

警
覺,
不
安
沉
迷,
得
悟
般
若。
六
種,
即:
動、
踊、
起、
震、
是
時
世
界,
其
地
六
種
震
動
者:
欲
令
眾
生,
有
所
非
想
非
非
想
天,
亦
豎
窮
三
界
也。





前
生
花,
顯
依
報
瑞。
劫
者
級
也,
級
即
層
也。
上
至
非
非
想
天,
前
佛
頂
上
出
花,
顯
正
報
瑞。
此
佛
座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8

云:
天
眼
通
非
礙,
肉
眼
礙
非
通,
法
眼
唯
觀
俗,
慧
五
眼
者:
肉
眼、
天
眼、
慧
眼、
法
眼、
佛
眼
也。
古
有
偈
知
未
來
世
無
礙,
十
八
智
慧
知
現
在
世
無
礙。

智
慧
行,
十
六
智
慧
知
過
去
世
無
礙,
十
七
智
慧
隨
智
慧
行,
十
四
口
業
隨
智
慧
行,
十
五
意
業
隨
一
解
脫
無
減,
十
二
解
脫
知
見
無
減,
十
三
身
業
欲
無
減,
八
精
進
無
減,
九
念
無
減,
十
慧
無
減,
十
無
異
想,
五
無
不
定
心,
六
無
不
知
已
捨
心,
七
大
三
乘
共
故。
一
身
無
失,
二
口
無
失,
三
念
無
失,
四
說。
十
八
不
共
法
者:
佛
證
最
上
一
乘
之
理,
不
與
知
能
說。
四、
說
障
道
無
畏:
於
障
道
之
法。
能
知
能
盡,
二
死
永
亡。
三、
盡
苦
道
無
畏:
於
盡
苦
之
道,
能
一
切
諸
法
盡
知
盡
見。
二、
漏
盡
無
畏:
佛
五
住
究
毗
婆
娑
﹂
云:
不
懼
外
難
故。
一、
一
切
智
無
畏:
於
四
無
所
畏
四
句:
讚
歎
佛
德。
無
所
畏
者:
﹁
十
住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59

金
在
礦。














生
雖
具,
迷
而
不
覺,
法
身
埋
沒
在
五
蘊
山
中,
如
自
性
清
淨
法
身,
在
聖
不
增,
在
凡
不
減,
惟
是
眾
法
身
者:
生
佛
同
具,
平
等
一
如,
無
有
高
下。
此
為
道
惟
一。
若
有
修
證,
所
具
不
定。






前
三,
天
道、
鬼
道
具
二,
人
與
脩
羅、
地
獄、
畜
生
四
含
容。
佛
一
眼
具
足
五
眼,
菩
薩
惟
前
四,
二
乘
惟
等
一
如
之
體。
圓
明
洞
徹
法
界
之
內,
無
處
而
不
光
圓
滿,
等
照
一
切;
照
差
別
異
相
之
境,
還
同
平
相
之
法。
慧
眼:
了
知
常
無
常
諸
法
皆
空。
佛
眼:
智
隔,
即
礙
而
不
通。
法
眼:
能
觀
俗
諦,
有
為
因
果
事
礙
非
通
者:
肉
眼,
但
觀
障
內
之
色,
如
有
一
紙
障
之
色,
面
前
雖
有
障
隔,
亦
復
能
見,
通
達
無
礙
也。
界
內,
無
處
不
含
容。
通
非
礙
者:
天
眼,
能
觀
障
外
眼
知
了
空,
佛
眼
如
千
日,
照
異
體
還
同,
圓
明
法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0

詮
具
修
斷
功
用
故;
佛
在
舍
衛
國
說。
﹁
天
王
問
照
般
若,
靈
明
洞
徹;
文
字
般
若,
斷
惑
利
器,
以
能
有
堅
明
利
三
義。
以
喻
實
相
般
若,
堅
固
不
壞;
觀
城
耆
闍
崛
山
說。
﹁
金
剛
般
若
﹂:
金
剛
是
喻,
具
﹁
摩
訶
般
若
﹂:
即
﹁
大
品
般
若
﹂。
佛
於
王
舍
約
通
五
時
說,
莫
泥
於
別
五
時。






說
四
般
若。
按
佛
成
道
後
七
年,
方
說
般
若,
此
當
前
已
為
我
等
大
眾
下,
序
昔
疑
今。
前
二
十
九
年,
世
間,
所
共
尊
仰
故。










圓
滿,
萬
德
畢
具。
為
六
凡
有
情
世
間,
三
乘
正
覺
大
覺
世
尊
者:
即
究
竟
果
覺,
得
一
切
種
智,
三
覺
身
顯
現,
體
遍
十
方;
能
起
報
化
大
用,
如
金
出
礦。
是
為
離
垢
妙
極
法
身。
離
五
住
垢,
極
三
智
妙,
法
惑
證
真,
證
得
一
心
本
源。
修
德
有
功,
性
德
方
顯,
如
來
因
地,
依
本
覺
法
身
理
體,
起
始
覺
智
用,
斷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1

舍
衛:
是
王
都,
其
國
為
憍
薩
羅
國,
以
都
城
勝
故,
間
也。















人
所
號。
以
佛
為
日
光,
王
為
月
光,
兩
輪
並
耀
世
能
破
強
敵,
軍
勝
諸
國,
故
號
勝
軍。
又
名
月
光,
世
波
斯
匿,
此
譯
勝
軍。
與
佛
同
日
而
生。
賢
明
英
勇,
般
若
勝
會。
諸
王
中,
以
波
斯
匿
王
為
領
袖。
梵
語
十
六
大
國
王,
皆
乘
願
而
來,
輔
揚
法
化,
故
得
預
摩
訶
衍
化。













月
光。
德
行
十
地,
六
度
三
十
七
品,
四
不
壞
淨,
行
時,
十
六
大
國
王
中,
舍
衛
國
主
波
斯
匿
王,
名
曰
之
詞。















而
放;
但
未
知
斯
光,
為
作
何
事,
此
即
大
眾
疑
問
日。
如
來
放
大
光
明,
斯
作
何
事?
佛
放
光,
非
無
緣
若
﹂。
今
日,
是
如
來
成
道
後,
三
十
六
年
正
月
八
般
若
﹂:
亦
舍
衛
國
說。
後
還
靈
山,
說
﹁
光
讚
般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2

念
根、
念
力、
念
覺
支、
正
念。
開
進
為
八:
四
正
勤、
進
根、
信
力。
開
戒
為
三:
正
語、
正
業、
正
命。
開
念
為
四:
念
定
慧,
進
思
除
喜
捨,
開
六
合
四,
開
信
為
二:
信
五
力、
七
覺
支、
八
正
道。
以
十
法
為
根
本,
謂
信
戒
三
十
七
品
者:
四
念
處、
四
正
勤、
四
如
意
足、
五
根、
修。
















行,
一
一
離
相,
了
達
三
輪
體
空,
即
實
教
菩
薩
所
即
權
教
菩
薩
所
修。
理
度,
乃
稱
真
如
理,
修
六
度
有
事
度
理
度
之
別:
事
度,
但
修
事
行,
未
契
真
如,
瞋
恨,
精
進
度
懈
怠,
禪
定
度
散
亂,
智
慧
度
愚
癡。
生。
六
度
者:
布
施
度
慳
貪,
持
戒
度
諸
惡,
忍
辱
度
地
行,
外
現
帝
生
身。
乘
願
利
生,
故
與
佛
同
日
而
德
行
十
地
下
歎
德。
以
王
乃
大
權
示
現,
內
秘
十
人
有
解
脫
多
聞
之
德。









��
以
舍
衛
稱。
譯
為
豐
德,
國
有
五
欲
財
寶
之
豐,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3

菩
提、
舍
利
弗
等
五
千
人。
復
問
彌
勒、
師
子
吼
等
次
第
問
居
士
寶、
蓋、
法、
淨
名
等
八
百
人。
復
問
須
受
大
乘
共
行
六
度
故。









本
大
乘
願
行,
以
之
教
化
國
民,
使
合
國
人
民,
信
行
摩
訶
衍
化
者:
梵
語
摩
訶
衍,
此
云
大
乘。
月
光
為
清
淨
法,
能
斷
一
切
染
業。







生
心
病。
信
僧
修
如
實
行,
堪
作
眾
生
模
範。
信
戒
︵
西
域
藥
名,
譯
普
去,
能
普
去
諸
病
︶
能
醫
眾
佛
具
一
切
智,
以
為
人
天
導
師。
信
法
如
阿
伽
陀
四
不
壞
淨
者:
信
三
寶
及
戒,
為
不
壞
之
淨
法。
信
道
品。















惟、
除、
喜、
捨
則
成
三
十
七。
以
為
入
道
之
品,
亦
云
根、
慧
力、
擇
法
覺
支、
正
見。
以
上
共
三
十
三,
加
思
定
根、
定
力、
定
覺
支、
正
定。
開
慧
為
八:
四
念
處、
慧
根、
進
力、
進
覺
支、
正
精
進。
開
定
為
八:
四
如
意
足、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4

深
位
菩
薩,
領
知
如
來
放
光
現
瑞,
欲
說
般
若
妙
來
境
界,
非
下
位
所
知,
故
無
能
答。
二、
如
彌
勒
等
能
無
答
者,
有
二
意:
一、
放
光
現
瑞,
必
有
因
緣,
如
焉。
亦
舉
二
上
首,
等
餘
十
千。







補
佛
位,
師
子
吼,
似
喻
菩
薩
說
法
無
畏,
故
以
名
昧。
本
名
阿
逸
多,
譯
無
能
勝。
現
居
兜
率
內
院,
次
彌
勒
譯
慈
氏,
過
去
從
大
慈
如
來,
修
習
慈
心
三
人。
















︵
譯
鶖
子
︶
智
慧
第
一。
舉
二
上
首,
等
餘
五
千
次
問
須
菩
提
︵
譯
空
生
︶
解
空
第
一;
舍
利
弗
淨
名
是
維
摩
詰
也。
略
舉
上
首,
等
餘
八
百。


等,
智
者
疏
云:
寶
是
寶
積,
蓋
是
月
蓋,
法
是
法
財,
士
者:
清
心
寡
欲,
居
家
守
道
之
士。
寶
蓋
法
淨
名
次
第
問
者,
依
次
諮
問。
先
問
俗
眾,
次
問
聖
眾。
居
十
千
人。
無
能
答
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5

亦
復
如
是。
作
樂
亦
然,
亦
復
共
作
無
量
音
樂,
覺
菩
薩,
共
十
恆
河
沙
大
眾,
俱
來
入
此
大
會。
六
方
共
百
千
萬
億
大
眾,
俱
來
入
此
大
會。
西
方
善
住
萬
億
大
眾,
俱
來
入
此
大
會。
北
方
虛
空
性
菩
薩,
大
眾,
俱
來
入
此
大
會。
東
方
寶
柱
菩
薩,
共
九
百
彼
他
方
佛
國
中。
南
方
法
才
菩
薩,
共
五
百
萬
億
現
樂
音
之
聲,
令
聞
雲
集,
入
此
大
會。




從
一
世
界,
輾
轉
而
至
恆
沙
佛
土,
有
緣
之
處,
斯
疑。
色
界、
欲
界、
諸
天
亦
作
音
樂,
聲
動
三
千
世
界。
以
眾
疑
莫
決,
乃
奏
樂
供
佛,
冀
佛
出
定,
為
眾
決
此
音
樂
集
眾,
乃
發
起
之
第
四
因
緣。
波
斯
匿
王,
乃
至
恆
河
沙
佛
土,
有
緣
斯
現。






梵
天,
六
欲
諸
天,
亦
作
八
萬
種
音
樂。
聲
動
三
千,
時,
波
斯
匿
王,
即
以
神
力
作
八
萬
種
音
樂;
十
八
法。
如
來
出
定
會
當
自
說,
所
以
不
答。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6

座。
乃
表
從
無
住
本,
起
化
他
用。
蓮
華
師
子
座
者:
根
機
亦
熟,
當
發
海
潮
音,
故
即
從
定
起,
方
昇
法
佛
在
定
中,
思
察
施
教
機
緣,
知
時
節
已
至,
眾
生
此
如
來
出
定,
乃
發
起
之
第
五
因
緣。
首
二
句,
即
通,
地
及
虛
空,
大
眾
而
住。








子
座
上,
如
金
剛
山
王。
大
眾
歡
喜,
各
現
無
量
神
佛
即
知
時,
得
眾
生
根,
即
從
定
起,
方
坐
蓮
華
師
乃
知
機
感
盈
前,
大
教
當
施
耳。






禪
天
尚
不
為
聲
所
動,
決
如
來
乎!
今
言
覺
寤
者,
如
來
者:
非
如
來
在
定,
為
聲
塵
所
動
曰
覺
寤,
二
諸
音
樂,
亦
如
欲
色
諸
天。
共
作
無
量
音
樂、
覺
寤
為
六
方,
亦
如
四
方
聞
音
即
集。
作
樂
亦
然
者:
作
復
如
是
者:
即
東
南、
西
南、
東
北、
西
北、
上
方、
下
方、
彼
他
方
菩
薩,
聞
音
雲
集,
先
四
方
雲
集。
六
方
亦
寤
如
來。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7

上
文
序
分
已
周,
此
下
正
宗
宜
顯。
正
宗
文
有
六
觀
空
品
第
二












大
法。
序
品
竟。












地
而
住
者,
在
空
而
住
者。
此
即
攝
心
安
住,
佇
領
樂,
故
所
以
喜。
各
各
現
通,
隨
神
力
之
勝
劣,
有
在
智
拔;
將
施
大
法,
決
我
深
疑,
生
我
勝
解,
令
獲
利
動。
大
眾
歡
喜
者:
喜
如
來,
先
以
定
動,
此
時
必
以
稱、
譏、
苦、
樂,
八
風
所
動。
譬
如
金
剛
山
王,
巍
然
不
固,
無
動
無
壞,
又
應
化
身,
不
為
世
間
利、
衰、
毀、
譽、
如
金
剛
山
王
者:
堅
固
不
動
之
義。
如
來
法
身
堅
之
處,
若
座
若
床,
皆
名
師
子
也。






獸
腦
裂。
如
來
為
法
中
王,
能
伏
天
魔
外
道。
所
坐
來
是
人
中
師
子。
師
子
是
獸
中
王,
師
子
一
吼
百
釋
論
﹂
云:
非
是
實
師
子,
亦
非
木
石
師
子,
以
如
蓮
華
安
在
座
上,
如
來
坐
在
華
中,
師
子
座,
如
﹁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8

國
土
因
緣。













爾
時,
佛
告
大
眾
知:
﹁
十
六
大
國
王,
意
欲
問
護
具
足
妙
有。
故
言
觀
空
也。








空;
乃
大
乘
菩
薩,
以
般
若
正
智,
觀
空
非
空,
空
中
認
之
頑
空,
外
道
所
取
之
斷
空,
二
乘
所
證
之
偏
又
觀,
是
無
得
正
觀。
空,
是
實
相
真
空;
非
凡
夫
所
智
合,
境
智
合
一,
能
所
俱
寂,
是
為
觀
空
也。


觀
妙
境。
以
無
相
智,
觀
無
相
境。
智
與
境
冥,
境
與
觀
空
者:
觀
字
讀
去
聲,
觀
是
能
觀
正
智,
空
是
所
通
分。















正
說
宗
要
之
理,
是
名
正
宗
分。
後
囑
累
品,
屬
流
報
恩
供
養。
四
受
持
品,
明
弘
經
德
貌。
此
為
如
來
次
護
國
品,
明
護
國
土,
名
為
外
護。
三
散
華
品,
明
此
三
品
明
護
佛
果、
護
十
地
行
因
緣,
名
為
內
護。
品,
分
為
四
類:
前
觀
空
品、
菩
薩
教
化
品、
二
諦
品,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69

果
經
文;
護
十
地
行
者:
即
生
下
教
化
品
護
因
經
所
以
應
先
明
內
護
也。
護
佛
果
者:
即
生
此
品
護
施
以
教
化,
先
立
其
內
行。
內
行
若
成,
外
護
得
備,
土,
須
重
乎
人
民。
欲
善
其
人
民,
端
資
乎
教
化。
欲
善
惡,
則
以
王
者
之
化
導
為
標
準。
今
欲
護
其
國
家
之
興
衰,
則
以
人
民
之
善
惡
為
轉
移。
人
民
之
不
相
合。
實
則
我
佛,
欲
說
根
本
護
國
之
法。
夫
國
此
許
示
說
意。
觀
佛
許
示
說
意,
與
諸
王
問
意,
似
﹁
吾
今
先
為
諸
菩
薩
說
護
佛
果
因
緣,
護
十
地
行
因
緣。
護
經
文。














萬
民
安
樂,
故
欲
問
護
國
土
因
緣;
此
則
生
下
外
意
則
同,
欲
令
七
難
不
起,
妖
災
銷
滅,
四
境
清
夷,
應
知:
十
六
大
國
王,
國
土
雖
各
不
同,
而
護
國
之
時。
佛
智
鑒
機,
知
諸
王
問
意,
故
申
告
於
眾,
汝
等
此
申
告
大
眾。
爾
時:
即
六
種
成
就,
感
應
道
交
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0

等,
生
佛
一
如。
此
開
示
者,
約
如
來
邊
說。
欲
令
眾
在
礦。
佛
為
眾
生
開
其
本
有,
令
得
顯
現。
示
以
平
本
具,
祇
因
一
向
沉
迷,
埋
沒
在
五
蘊
山
中,
如
金
悟
入
佛
之
知
見,
為
大
事
因
緣。
佛
之
知
見,
眾
生
能
啟
迪,
故
曰
善。
大
事
因
緣
者:
法
華
經
以
開
示
王
言
善
者,
信
順
之
辭。
信
知
如
來,
善
識
物
情,
善
種
色
華,
變
成
百
億
寶
帳,
蓋
諸
大
眾。
﹂



時,
波
斯
匿
王
言:
﹁
善!
大
事
因
緣
故,
即
散
百
億
佛
所
說
法,
依
教
起
行,
即
修
慧
也。





惟
之
與
正
念,
即
思
慧
也。
修
行
而
曰
如
法
者,
如
思
念
而
曰
善
者,
非
意
識
之
思
惟
念
慮,
乃
正
思
聽,
不
特
聞
言,
而
貴
聞
義
之
與
聞
意,
即
聞
慧
也。
此
誡
聽
思
修,
勖
以
三
慧。
聽
而
曰
諦
者,
諦
實
而
﹁
諦
聽
諦
聽!
善
思
念
之!
如
法
修
行!
﹂



文;
均
屬
內
護。
國
土
則
為
外
護
矣。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1

身
口
必
由
意
業
發
動,
是
則
三
業
恭
敬。
下
請
詞,
復
起
作
禮,
身
業
恭
敬。
白
佛
言
世
尊,
口
業
恭
敬。
此
月
光
請
問
內
護
因
緣。
經
家
先
敘
請
法
之
儀。
薩,
云
何
護
佛
果。
云
何
護
十
地
行
因
緣?
﹂


爾
時,
大
王
復
起
作
禮,
白
佛
言:
﹁
世
尊!
一
切
菩
生。
















寶
帳:
表
得
果。
蓋
諸
大
眾:
表
慈
悲
益
物,
普
蔭
眾
散
百
億
種
色
華:
恭
敬
供
養,
表
行
因。
變
成
百
億
煩
惱,
能
與
諸
佛
無
上
大
衣,
名
為
大
事。



為
大
事
故
起,
龍
樹
菩
薩
釋
云:
能
破
眾
生
諸
大
事。
又
﹁
大
品
﹂
云: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世
尊!
般
若
云:
佛
說
般
若,
無
央
數
眾
生,
當
續
佛
種,
是
為
大
今
經
明
成
佛
因
果,
為
大
事
因
緣。
﹁
智
度
論
﹂
此
悟
入
者,
約
眾
生
邊
說。








生,
悟
佛
知
見,
本
來
具
足。
入
佛
知
見,
進
趣
佛
道。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2

鬼
趣
攝;
濕
生
者
畜
趣
攝。
畜
生,
走
獸
胎
生,
飛
禽
修
羅,
化
生
者
天
趣
攝;
胎
生
者
人
趣
攝;
卵
生
者
從
卵
生。
濕
生
王,
從
濕
生。
輪
王
寶
女
蓮
華
化
生。
胎
生,
眾
所
共
知。
毗
舍
信
彌
羅,
兄
弟
三
十
二
人,
羅
道、
畜
道,
皆
有
四
生。
鬼
道
有
胎
化
二
生。
人
道
四
生,
包
括
三
界
六
道。
天、
獄
惟
化
生。
人
道、
阿
修
機
施
化,
作
大
饒
益。










化
四
生
者:
菩
薩
以
利
生
為
事
業,
智
悲
並
運,
隨
生
法
二
空,
中
道
寂
滅,
與
佛
果
無
二。
佛
言
菩
薩
此
下
文
有
三
問
答。
上
月
光
初
問,
此
佛
初
答。
明
六
度
四
攝,
一
切
行
如,
二
諦
如。






眾
生
我
人,
常
樂
我
淨
如,
知
見
壽
者
如,
菩
薩
如,
佛
言:
﹁
菩
薩
化
四
生,
不
觀
色
如,
受
想
行
識
如,
緣,
故
牒
其
詞,
以
請
之。









因
聞
如
來
言:
先
為
菩
薩
說
護
佛
果,
護
十
地
因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3

吠
故,
而
起
惡
心,
以
致
墜
井
而
死。
二
乘
之
人,
厭
作
諸
業,
輪
迴
不
息,
如
狗
臨
井,
自
吠
其
影。
互
相
凡
夫
妄
見,
色
相
實
有,
所
以
對
色
起
憎
愛
心,
造
生,
實
無
四
生
可
化,
是
名
化
四
生。





不
著
無
也。
有
無
不
著,
全
歸
中
道。
雖
終
日
化
四
之
色
如
︵
即
空
也
︶
此
有
悲,
能
達
色
為
幻
有,
有
智,
能
了
色
即
真
空,
不
著
有
也。
亦
不
觀
四
生
菩
薩
化
四
生,
不
觀
胎
卵
濕
化
四
生
之
色
相;
此
︵
當
讀
去
聲
︶
是
能
觀
之
智,
色
為
所
觀
之
境。
五
根、
外
六
塵
皆
色
也。
本
文
指
四
生
之
色。
觀

色
居
五
陰
之
首,
故
先
明
之。
色
以
質
礙
為
義,
內
如。
今
此
一
句,
亦
具
二
義,
即
不
觀
色,
不
觀
如
也。
不
觀
色
如
者:
他
譯
有
二
句:
不
觀
色
相,
不
觀
色
普
皆
化
度。













卵
生,
昆
蟲
水
族
有
濕
化
二
生。
菩
薩
運
心
平
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4

為
四
德,
菩
薩
了
知,
倒
本
無
倒,
故
謂
之
如。
今
不
我
執
我,
不
淨
計
淨,
是
為
四
顛
倒。
如
來
證
之,
則
常
樂
我
淨
者:
眾
生
於
無
常
計
常,
於
苦
為
樂,
無
相,
亦
不
觀
如。












我
無
人
中,
妄
執
實
有
我
人
之
相。
今
不
觀
眾
生
和
合
而
生,
故
名
眾
生。
我
人
者:
於
五
陰
本
來
無
生
者: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與
受
想
行
識
四
心,
眾
法
此
五
陰
明
法
空。
下
眾
生
我
人
三
句,
明
生
空。
眾
能,
行
以
遷
流
為
相,
識
以
了
別
為
用,
例
上
可
知,
受
想
行
識
如
者:
受
以
領
納
為
義,
想
以
取
像
為
觀
如
者,
則
空
有
不
羈,
境
智
俱
寂
也。




若
以
智
遣
色
存
如,
猶
是
觀
心
未
淨。
今
圓
觀,
不
即
是
色,
無
生
無
滅,
性
體
自
如,
不
假
智
推
方
如。
此
亦
偏
見。
菩
薩
觀
智
現
前,
了
知
色
即
是
空,
空
色
為
礙,
析
色
歸
空,
沉
滯
化
城,
不
能
涉
俗
利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5

﹁
是
故
一
切
法
性,
真
實
空。
不
來
不
去,
無
生
無
見。
非
特
不
背,
自
是
更
進
一
層,
緣
觀
俱
寂
也。

名
﹂
觀
如,
離
有
見、
常
見。
此
不
觀
如,
離
無
見、
斷
如
也,
至
於
彌
勒
亦
如
也,
豈
不
相
背
耶?
答:
﹁
淨
云:
一
切
眾
生
皆
如
也,
一
切
法
亦
如
也,
賢
聖
亦
問:
上
不
觀
法
如、
生
如
真
義,
與
﹁
淨
名
經
﹂
所
但
以
方
便
力,
引
導
於
眾
生。







同
事
︶
一
切
行
門,
以
及
真
俗
二
諦,
無
不
皆
空。
性
本
自
空。
所
修
六
度
四
攝
︵
布
施
愛
語
利
行
菩
薩
如
者:
非
但
所
化
生
空,
即
能
化
之
菩
薩,
亦
空
也。















眾
生
自
性,
本
來
空
寂,
不
待
觀
而
後
空,
此
明
生
持,
一
期
住
世,
是
為
壽
者。
亦
不
觀
如
見
壽
者
如。
知
見
壽
者
如
者:
意
識
名
知,
眼
識
明
見,
色
心
連
觀
倒
相,
亦
不
觀
如,
即
心
境
雙
亡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6

生
無
滅。
同
真
如
實
際,
等
圓
明
法
性。
無
二
者:
凡
故
曰
不
來
不
去。
本
自
無
生,
究
竟
無
滅,
故
曰
無
空,
是
謂
真
空,
圓
滿
普
遍。
來
無
所
從,
去
無
所
至,
計
之
斷
空,
亦
非
二
乘
所
證
之
偏
空,
乃
第
一
義
妄
染。
此
空
非
凡
夫
所
見
之
頑
空,
亦
非
外
道
所
真
實
空:
即
指
一
切
法
性,
乃
是
真
如
實
際,
空
諸
復
如
是。














唯
是
一
金。
一
切
差
別
諸
法,
不
離
平
等
一
性,
亦
依
金
成,
器
不
離
金。
器
之
相,
無
量
差
別;
器
之
性,
不
離
理;
法
依
性
起,
法
不
離
性;
如
依
金
作
器,
器
事
則
無
量
差
別,
理
則
唯
一
平
等。
事
依
理
起,
事
不
可
作
切
物
之
切
字
解。
一
切
法
是
事,
性
是
理,
切
法
性,
本
是
真
空;
一
切
包
括
之
義,
切
字
去
聲,
是
故
二
字,
承
上
起
下
之
詞。
是
生
法
二
空
故,
一
滅,
同
真
際,
等
法
性,
無
二
無
別,
如
虛
空。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7

前
五
根;
開
心
法,
有
意
根
與
六
識;
各
有
界
限
不
塵、
六
識、
三
六
合
為
十
八
界。
開
色
法,
有
六
塵
及
根
六
塵,
合
心
法
唯
意
根。
界
是
十
八
界,
六
根、
六
根
為
塵
所
入
之
處
所,
故
名
為
入。
開
色
法
有
五
根
六
塵
也。
入
有
二
義:
一、
根
有
入
塵
之
功
能,
二、
合
色
法
為
一,
開
心
法
為
四。
入
是
十
二
入,
即
六
聚
義,
陰
是
蓋
覆
義。
謂
積
聚
五
法,
蓋
覆
真
性
故。
無
二
無
別
之
故。
陰
是
五
陰
亦
名
五
蘊。
蘊
者
積
是
故
陰
入
界
無
我,
無
所
有
相
者:
以
是
一
切
法
化
十
地,
般
若
波
羅
密。
﹂








﹁
是
故
陰
入
界
無
我,
無
所
有
相,
是
為
菩
薩
行
真
體。















﹂
所
云:
一
切
眾
生,
本
源
真
如,
即
是
如
來
成
佛
緣,
隨
緣
不
變,
廣
大
平
等,
無
處
不
周。
同
﹁
楞
嚴
聖
一
如。
無
別
者:
迷
悟
同
體。
喻
如
虛
空:
不
變
隨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8

時,
本
無
有
相。
一
切
眾
生
亦
爾,
未
曾
覺
悟,
都
在
違
情
境,
則
生
怒。
此
境
不
待
夢
醒
故
空,
正
在
夢
顛
倒
故,
妄
執
夢
境
為
實。
夢
可
意
境,
則
生
愛:
夢
妄。
﹂
迷
者
妄
執
諸
法
實
有,
同
夢
中
人,
由
夢
想
夢
中
境。
﹁
金
剛
經
﹂
云:
﹁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無
所
有
相
者:
謂
諸
法
之
相
本
空,
本
無
所
有,
如
生。
人
人
如
是,
而
國
不
護
而
自
護
矣。




了
達
生
空,
則
我
尚
不
可
得,
一
切
惑
業,
從
何
而
不
得
和
平。
故
佛
說
陰
入
界
無
我
者,
明
生
空
也;
有
一
我
見
存
焉,
則
紛
奪
擾
攘,
戰
禍
起
焉,
世
界
則
人
心
日
險,
世
道
日
非,
國
些
日
亂。
又
國
與
國
慢
之
心
生
矣,
殺
盜
婬
妄
之
業
作
矣。
舉
國
皆
然,
六
識,
色
心
為
我。
既
有
一
我
執
之
迷,
則
貪
瞋
癡
無
我
者:
諸
法
本
來
無
我,
眾
生
妄
認
五
陰、
六
根、
混,
故
名
為
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79

別。
















金
剛
經
﹂
云:
一
切
賢
聖,
皆
以
無
為
法
而
有
差
而
到
涅
槃
之
彼
岸。
十
地
差
別,
不
離
般
若。
即
﹁
化
眾
生,
不
觀
色,
不
觀
如,
境
智
俱
寂,
進
趣
十
地,
以
上
生
法
二
空,
是
為
菩
薩
行
化
之
指
南。
菩
薩
是
為
菩
薩
行
化
十
地,
般
若
波
羅
密
者:
此
結
歸
則
無
爭,
無
爭
則
國
治
而
天
下
平
矣。




有
相,
此
明
法
空
也。
了
達
法
空,
不
生
貪
愛。
不
貪
一
生
為
大
夢
耶!
一
切
諸
法,
完
全
是
夢
境,
故
無
侯
曰:
﹁
大
夢
誰
先
覺,
平
生
我
自
知。
﹂
豈
非
指
一
夕
之
夢
為
小
夢,
一
生
之
夢
為
大
夢。
諸
葛
武
有
人
不
信,
以
夜
間
有
夢,
日
間
何
以
為
夢?
當
知
欲
不
同,
即
是
同
床
異
夢。
我
作
如
是
說
話,
只
恐
喻,
乃
是
實
語。
世
界
是
個
大
夢
場,
一
切
眾
生,
樂
大
夢
之
中。
現
前
世
間
諸
法,
無
非
夢
境。
此
非
譬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0

非
色
非
空
邊。
不
住
上,
略
不
住
亦
色
亦
非
色
一
不
住
非
非
色
者,
不
住
下
略
非
色
二
字,
即
不
住
不
住
色
者,
不
住
色
邊。
不
住
非
色
者,
不
住
空
邊。
四
德,
一
一
無
非
全
體
法
性,
故
不
住
有
無
二
邊;
待
觀
而
後
空,
本
性
空
故。
眾
生
之
五
陰,
如
來
之
此
明
真
則
無
化。
法
性
者:
諸
法
真
空
實
性
也。
不
住,
非
非
住。
何
以
故?
非
色
如,
非
非
色
如。



不
住
非
色,
不
住
非
非
色,
乃
至
受
想
行
識
亦
不
﹁
大
王!
法
性,
色
受
想
行
識,
常
樂
我
淨。
不
住
色,
耶?
















眾
生
者,
為
是
有
化
眾
生
耶?
為
是
無
眾
生
可
化
四
生
同
真
際,
等
法
性,
畢
竟
空
寂。
而
菩
薩
護
化
生
尚
不
可
得,
云
何
可
化?
若
諸
法
爾
者,
牒
上
文:
此
第
二
問
答。
月
光
領
前
生
法
二
空
之
義,
問
眾
白
佛
言:
﹁
若
諸
法
爾
者,
菩
薩
護
化
眾
生,
為
化
眾
生
耶?
﹂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1

何
以
故
下,
徵
釋
不
住
之
義。
非
色
如,
故
不
可
定
中
道
矣。














非
字,
作
不
字
理
易
明
顯。
雙
離
空
有,
自
然
歸
於
想
行
識
亦
不
住,
離
有
也。
非
不
住,
離
空
也。
第
二
超
略
之
詞。
超
略
四
德
不
談,
可
以
例
知
故
也。
受
乃
至
受
想
行
識
亦
不
住,
非
非
住
者:
乃
至
二
字,
色。
四
句
咸
離,
以
顯
不
住
行
也。






亦
非
色。
以
色
空
二
而
無
二,
故
不
住
非
色
非
非
色
即
空
也
︶
以
色
空
無
二
而
二,
故
不
住
亦
色
空,
故
不
住
色。
以
空
即
是
色,
故
不
住
非
色
︵
非
文
略
第
三
句,
及
第
四
句
非
色
二
字。
以
色
即
是
不
住
亦
色
亦
非
色,
不
住
非
色
非
非
色。
﹂
其
中
又
智
者
疏
云:
﹁
具
足
應
云:
不
住
色,
不
住
非
色,
不
住
非
非
色
者,
遣
空
空
法
也。






句。
又
不
住
色
者,
遣
色
法。
不
住
非
色
者,
遣
空
法。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2

﹁
實
無
眾
生,
得
滅
度
者。
亦
性
實
義。
﹂



眾
生,
即
涅
槃
相,
不
復
更
滅。
﹂
﹁
金
剛
經
﹂
云:
相
雖
有
生
滅,
其
性
本
來
真
實。
契
經
云:
﹁
一
切
此
結
成
生
空
義。
一
切
法,
指
胎
卵
濕
化
四
生。
其
﹁
一
切
法
性
實
故。










樂
昇
沉
等,
即
有
能
化
所
化。







見
眾
生。
有
善
惡
因
果
三
界
六
道,
依
正
二
報,
苦
前。
由
此
世
諦
三
假
因
緣,
故
生
法
二
相
宛
然,
名
諦,
立
建
化
門。
三
假
者:
法
假、
受
假、
名
假,
解
見
在
空,
未
免
壞
世
間
相,
不
能
成
行
利
生。
今
順
世
俗
切
法
皆
空。
此
俗
諦,
明
一
切
法
皆
有。
若
偏
尚
於
此
約
俗
則
有
化,
世
諦
即
俗
諦
也。
上
真
諦,
明
一
﹁
世
諦
故,
三
假
故,
名
見
眾
生。






非
色,
二
皆
不
住,
方
是
般
若
無
住
真
宗。



言
住
色。
非
非
色
如,
故
不
可
定
言
住
非
色。
色
與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3

此
明
假
名
名
見,
乃
是
正
見。
重
呼
大
王
以
告
之
四
生
者,
非
非
見
一
切
法
也。
﹂






﹁
大
王!
若
以
名,
名
見
一
切
法,
乃
至
諸
佛,
三
乘
即
無
明
本;
知
見
無
見,
斯
即
涅
槃。





有
見,
俱
是
見
著。
即
﹁
楞
嚴
﹂
所
云:
知
見
立
知,
六
十
二
見。
各
解
不
同,
查
法
數
自
明。
此
論
聖
凡
無,
即
斷
見。
以
此
斷
常
二
見
為
本,
輾
轉
妄
計,
成
六
十
二
見
為
邪
見。
計
五
陰
有,
即
常
見。
計
五
陰
諸
法,
亦
名
見
著,
不
見
諸
法
實
性。





世
第
一
地。
八
聖
者:
四
果
四
向。
若
執
名
相,
分
別
賢
者:
五
停
心、
別
相
念、
總
相
念、
煖
地、
頂
地、
忍
地、
有
佛
見,
與
大
乘
菩
薩,
中
乘
緣
覺,
小
乘
聲
聞;
七
此
明
邪
正
見,
俱
是
見
者。
乃
至
極
果
諸
佛,
若
存
見,
亦
名
見。













﹁
乃
至
諸
佛,
三
乘、
七
賢
八
聖,
亦
名
見。
六
十
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4

妙
智。
大
乘
正
見,
非
有
法,
非
無
法
也。
法
若
非
有
此
中
佛
之
答
意,
謂
若
執
有
無
二
見,
即
非
般
若
非
非
法
空。













﹁
大
王!
摩
訶
衍
見
非
非
法。
法
若
非
非
法,
是
名
人
到
於
彼
岸,
故
有
乘
義。








衍
譯
為
大
乘,
即
般
若
也。
般
若
妙
智,
能
運
載
行
無
而
照。
既
非
有
非
無,
摩
訶
衍
云
何
能
照?
摩
訶
法
也。
若
是
有
法,
可
依
有
而
照。
治
是
無
法,
可
依
是
非
非
法,
云
何
照
用?
非
非
法
者:
非
有
法
非
無
此
第
三
問
答。
問:
般
若
若
是
有
法,
各
辨
照
用。
若
白
佛
言:
﹁
般
若
波
羅
密,
有
法
非
非
法,
摩
訶
衍
云
何
照?
﹂
謂
非
假
名
名
為
見
者,
即
非
真
見
一
切
法
性
也。
乃
至
諸
佛
下,
一
切
聖
凡,
見
一
切
法,
上
一
非
字,
能
見
所
見,
方
為
正
見。









曰:
若
但
隨
俗,
以
假
名
名
見
一
切
法,
不
執
實
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5

性
也。
亦
即
大
乘
般
若
實
相
正
體。
實
相
者:
非
有
護
佛
果
之
般
若
也。
首
句
法
性
者:
諸
法
真
空
實
上
略
約
般
若
以
明
空,
下
別
列
諸
科
以
明
空,
顯
滅、
即
有、
即
空。












六
大
法
空,
四
諦,
十
二
緣
空,
是
法
即
生、
即
住、
即
﹁
法
性
空,
色
受
想
行
識
空,
十
二
入
十
八
界
空,
無,
可
辨
照
用
也。











釋
曰:
諸
法
自
性
本
來
空
故。
大
乘
般
若,
雙
照
有
上
句
徵,
下
句
釋。
徵
云:
所
以
有
無
俱
空
者
何
也?
﹁
所
以
者
何?
法
性
空
故。








也。
















成
斷
常
二
見,
是
名
非
非
法
空,
不
待
觀
而
自
空
實
性,
如
鏡
中
像,
非
有
非
無。
決
不
著
有
著
無,
而
是
名
非
非
法
空
者:
正
是
般
若
妙
智。
了
達
諸
法
法,
則
不
落
常
見。
若
非
無
法,
則
不
落
斷
見。
末
句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6

以
上
陰
入
界
三,
乃
如
來
對
機
設
教。
眾
生
心
色
並
所
想
相,
如
虛
空
華,
本
無
所
有。





受
用。
十
八
界
是
性
別
空,
根
塵
識
三,
見
與
見
緣,
十
二
入:
是
受
用
空。
六
根
為
能
受
用,
六
塵
為
所
度
一
切
苦
厄。












菩
薩,
行
深
般
若
波
羅
密
多
時,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般
若
功
深,
方
能
如
是。
﹁
心
經
﹂
云:
﹁
觀
自
在
識
是
心
法。
五
陰
空,
即
身
心
世
界
皆
空。
此
觀
照
內
色
是
正
報
根
身,
外
色
是
依
報
世
界。
受
想
行
色
受
想
行
識
空
者:
果
報
空
也。
色
有
內
色
外
色,
法
皆
空
也。













性
本
來
無
一
物,
故
曰
空。
由
法
性
空
故,
所
以
諸
嚴
﹂
則
曰
如
來
藏,
﹁
涅
槃
﹂
則
稱
佛
性。
此
法
依
之
性,
是
名
法
性。
實
相
法
性,
名
異
體
同。
﹁
楞
相,
非
無
相,
有
無
相
空,
是
為
實
相。
又
為
諸
法
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7

緣
六
入,
六
入
緣
觸,
觸
緣
受
︵
現
在
五
支
果
︶
行
︵
過
去
二
支
因
︶
行
緣
識,
識
緣
名
色,
名
色
十
二
因
緣,
有
流
轉
還
滅
二
門。
流
轉
門,
無
明
緣
法。
















招
苦
之
因。
滅
是
出
世
樂
果,
道
是
離
苦
得
樂
之
空;
苦
是
世
間
苦
果,
集
是
︵
五
住
煩
惱
︶
造
業
四
諦,
十
二
緣
空
者:
四
諦
是
境
空,
十
二
緣
是
義
識
為
主
也。
六
大
畢
竟
無
性,
故
曰
六
大
法
空。

切。
識
云:
若
無
我
者,
色
則
敗
壞,
雖
復
各
稱
我
大,
一
切。
火
云:
我
能
燒
照
一
切。
風
云:
我
能
生
動
一
大。
地
云:
我
能
勝
載
一
切
萬
物。
水
云:
我
能
滋
潤
六
大:
名
遍
到
空。
﹁
阿
含
經
﹂
云:
六
王
各
諍
其
色
二
迷
俱
重
者
說
十
八
界,
心
色
俱
開。



開
心。
為
迷
色
重
者
說
十
二
入,
開
色
合
心。
為
心
二
迷,
有
輕
重
不
同。
為
迷
心
重
者
說
五
陰,
合
色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8

﹁
剎
那
剎
那,
亦
如
是。
法
生、
法
住、
法
滅。
何
以
故?
餘
可
例
知。













有
即
空
者:
不
壞
相
而
見
空
也,
以
色
即
是
空
故。
﹁
淨
名
﹂
云:
汝
今
即
時
亦
生、
亦
老、
亦
滅
也。
即
停。
﹁
楞
伽
﹂
云:
初
生
即
有
滅,
不
為
愚
者
說。
如
未
三
世
之
相。
今
則
不
然,
以
諸
法
無
常,
轉
變
不
諸
法。
常
途
所
謂,
諸
法
先
生、
次
住、
後
滅,
有
過
現
乃
釋
成
般
若
真
空
之
義。
是
法:
即
指
上
文
色
等
是
法
即
生、
即
住、
即
滅、
即
有、
即
空
者:
此
五
即
字,
乘
所
知
故
也。












二
諦
之
義。
空
者,
明
十
二
因
緣,
本
來
寂
滅,
非
二
之
義。
還
滅
門,
自
無
明
滅,
乃
至
老
死
滅,
即
滅
道
兩
重
因
果
流
轉
生
死,
無
有
休
息,
即
苦
集
二
諦
緣
生,
生
緣
老
死
︵
未
來
二
支
果
︶
約
三
世
論
受
緣
愛,
愛
緣
取,
取
緣
有
︵
現
在
三
支
因
︶
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89

念
無
體。
以
此
推
之,
乃
至
色
一
切
法,
亦
如
是
者:
那,
則
剎
那
無
體。
以
九
十
剎
那,
成
為
一
念,
則
一
一
念
無
體,
以
辯
其
空。
既
以
九
百
生
滅,
成
一
剎
眾
生
皆
執
心
法
實
有,
不
了
自
性
本
空,
故
佛
舉
生
滅。
即
所
謂
初
生
則
有
滅
也。






百
生
滅。
九
十,
九
百
計
算,
一
念
合
有
八
萬
一
千
云:
九
十
剎
那,
合
為
一
念。
一
念
中,
一
剎
那
經
九
詰
之
詞。
由
來
生
滅
相
違,
何
以
故
而
能
相
即?
釋
者:
心
法
亦
具
即
生
即
住
即
滅
三
相。
何
以
故?
徵
如
是
者:
以
心
法
例
同
諸
法
也。
法
生、
法
住、
法
滅
之
最
短
者。
眾
生
之
心,
剎
那
剎
那,
念
念
生
滅。
亦
上
廣
就
諸
法
辯
空,
此
獨
就
心
法
辯
空。
剎
那:
時
故,
不
見
緣,
不
見
諦,
乃
至
一
切
法
空。




滅。
乃
至
色
一
切
法,
亦
如
是。
以
般
若
波
羅
密
空
九
十
剎
那
為
一
念,
一
念
中
一
剎
那,
經
九
百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0

空
隨
諸
法,
亦
應
無
量:
略
說
惟
一
空,
所
謂
一
切
智
度
論
﹂,
明
十
八
空。
問
云:
若
廣
說
諸
法
無
量,
空
寂。
由
本
空
故,
併
能
空
之
空
亦
空。
若
依
﹁
大
此
明
諸
法
本
來
空,
世
出
世
間,
有
漏
無
漏,
悉
本
空
空
故
空。













性
空,
第
一
義
空,
般
若
波
羅
密
空,
因
空,
佛
果
空,
﹁
內
空、
外
空、
內
外
空,
有
為
空,
無
為
空,
無
始
空,
皆
空,
以
是
般
若
護
佛
果
也。







以
空
故
不
見
也。
乃
至
一
切
法
空,
此
總
結
諸
法
四
諦。
此
二
雖
屬
無
漏
法,
亦
復
不
可
得。
不
見
者:
無
所
照,
則
能
照
亦
空。
故
不
見
十
二
因
緣,
不
見
照。
以
般
若
智
中,
無
毫
釐
實
法,
照
無
所
照
故。
既
以
般
若
波
羅
密
空
故
者:
非
但
無
所
照,
亦
無
能
也。
















以
諸
法
例
同
心
法,
亦
是
即
生、
即
滅、
即
有、
即
空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1

漏
涅
槃
之
法。
古
德
云:
涅
槃
生
死
等
空
華,
是
以
所
以
故
空。
無
為
空
者:
無
為
則
無
所
作
為,
即
無
妄
有
生,
因
緣
別
離,
虛
妄
名
滅;
乃
屬
幻
妄
名
相,
有
為
空
者:
陰
入
界
等
有
為
之
法,
因
緣
和
合,
虛
相,
如
虛
空
華,
本
無
所
有。








則
塵
無
自
相。
﹁
楞
嚴
﹂
云:
見
與
見
緣,
並
所
想
外
空
者:
合
根
塵
而
觀,
離
塵
則
根
無
自
性,
離
根
外
空
者:
外
六
塵,
亦
由
心
生
法
生,
亦
無
我
所。
內
內
空
者:
謂
內
六
根,
從
緣
和
合
而
有,
本
無
神
我。
如
是。















今
說
十
八
空,
正
得
其
中。
本
經
惟
說
十
二,
意
亦
能
破
種
種
邪
見,
及
諸
煩
惱。
若
多
說,
則
近
滋
蔓。
差,
多
則
更
增
其
患;
空
亦
如
是。
若
說
一
空,
則
不
事
不
周;
若
廣
說,
事
繁
難
悟。
如
服
藥
少,
則
病
不
法
空。
今
以
但
說
十
八
耶?
龍
樹
答
云:
若
略
說,
則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2

﹁
但
法
集
故
有,
受
集
故
有,
名
集
故
有,
因
集
故
是
名
真
護
佛
果
也。










藥
不
除,
藥
復
成
病
矣。
若
能
了
悟
諸
法
本
是
空,
之
空,
故
亦
當
空。
如
以
藥
治
病,
病
愈
藥
除,
若
執
空,
即
為
空
病
未
除,
亦
名
頂
墮
細
障。
是
則
能
空
以
空,
空
諸
法,
空
為
能
空,
諸
法
是
所
空。
若
住
此
滿
菩
提,
歸
無
所
得,
故
名
果
空。
空
空
故
空
者:
先
還,
所
修
因
行,
皆
悉
空
寂,
故
名
因
空。
果
空
者:
圓
也;
執
有
能
證
之
智,
即
屬
智
愛。
因
空
者:
金
剛
以
立
即
屬
法
愛。
般
若
波
羅
密
空
者:
能
證
之
智
空
義,
而
說
最
勝
第
一
義。
世
諦
本
空,
此
亦
不
立,
若
此
執,
故
說
性
空。
第
一
義
空
者:
為
對
世
諦
不
了
性
空
者:
諸
法
自
性
本
空,
迷
者
妄
執
實
有;
為
破
名
無
始
空。













亦
空。
無
始
空
者:
外
道
以
冥
初
為
始,
破
此
見
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3

有,
一
一
因
果
不
亡,
一
切
皆
有
也。





滅
諦
也。
乃
至
六
道
一
切
有
者:
約
三
界
二
十
五
故
有
者:
涅
槃
從
因
行
集
起,
故
名
佛
果
故
有,
即
地,
從
緣
集
起,
通
名
十
行
故
有,
即
道
諦
也。
佛
果
生
死
果,
即
苦
諦
也。
十
行
故
有
者:
自
十
信
至
十
集
諦
也。
果
集
故
有
者:
由
色
心
從
結
業
集
起,
是
因
集
故
有
者:
由
惑
業
從
緣
集
起,
是
生
死
因,
即
有。
















塵
和
集
而
故
有。
名:
即
假
名,
由
字
句
和
集
而
故
心
諸
法,
由
因
緣
和
集
而
故
有。
受:
即
領
納,
由
根
觀
有
也;
非
同
凡
夫,
妄
執
諸
法
為
實
有。
法
即
色
便
智
照
俗,
辯
其
有。
但
法
集
故
有
者:
乃
即
空
以
上
以
般
若
如
理
智
照
真,
辯
於
空。
此
以
般
若
方
一
切
有。














有,
果
集
故
有,
十
行
故
有,
佛
果
故
有,
乃
至
六
道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4

法,
一
切
聖
人,
所
不
能
到。
善
吉
白
佛
言:
乃
可
餘
故
不
為
所
動。
不
到
者:
﹁
智
度
論
﹂
云:
平
等
之
此
乃
顯
得
之
文,
以
般
若
智
照,
了
達
諸
法
本
空,
光
讚
般
若
波
羅
密
﹄
中
說。







訶
衍,
即
滅
為
金
剛,
亦
名
定,
亦
名
一
切
行。
如
﹃
念
心,
具
足
八
萬
四
千
般
若
波
羅
密。
即
載
名
摩
切
法
亦
如
也。
諸
佛
法
僧
亦
如
也,
是
即
初
地
一
﹁
於
諸
法
而
不
動、
不
到、
不
滅、
無
相、
無
無
相,
一
無
量
眾
生,
即
不
名
菩
薩。








間
也。
如
﹁
金
剛
經
﹂
云:
若
作
是
言:
我
當
滅
度
指
菩
薩。
行
於
世
間,
全
同
凡
夫
情
見,
不
異
於
世
及
與
眾
生,
即
生
法
不
空,
我
人
知
見
未
泯。
斯
人,
此
乃
舉
失
之
文,
下
科
顯
得。
若
菩
薩
見
有
實
法、
人
行
世
間,
不
異
於
世
間。








﹁
善
男
子!
若
菩
薩
見
法、
眾
生、
我
人
知
見
者;
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5

實
相
真
心,
此
心
具
足
八
萬
四
千
法
門。
按
﹁
賢
千
般
若
波
羅
密
者:
初
地
菩
薩,
一
念
相
應,
親
證
故
曰
亦
如
也。
是
即
初
地
一
念
心,
具
足
八
萬
四
寶
之
名
雖
別,
三
寶
之
體
無
殊,
亦
以
法
界
為
體,
界
一
相,
如
如
不
動,
故
曰
亦
如
也。
諸
佛
法
僧,
三
一
切
法
亦
如
也:
總
括
一
切
諸
法,
體
即
法
界,
法
之。
















色
相
一
邊
解。
無
無
相,
則
進
一
層,
併
無
相
亦
無
是
色,
故
無
無
相。
必
須
雙
約
色
空
解,
不
可
單
約
無
相
無
無
相
者:
了
達
色
即
是
空,
故
無
相;
空
即
妄
見
生
滅。













滅。
譬
如
空
華,
本
無
生
處,
復
何
所
滅;
皆
由
病
眼,
無
二,
故
名
不
到
也。
不
滅
者:
法
本
不
生,
所
以
不
到,
何
以
故?
佛
即
平
等,
平
等
即
是
佛。
佛
與
平
等
聖
不
能
到,
佛
何
故
不
到?
佛
言:
乃
至
佛
亦
不
能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6

七
寶,
施
三
千
大
千
國
土
中
眾
生;
皆
得
七
賢、
四
名
味
句。
於
恆
河
沙
三
千
大
千
國
土
中,
成
無
量
﹁
大
王!
是
經
名
味
句,
百
佛、
千
佛、
百
千
萬
佛,
說
光
讚
般
若
﹂
中
說。










他,
導
修
眾
行,
亦
名
一
切
行
也。
未
句
引
證,
如
﹁
金
剛。
能
離
散
亂,
寂
而
常
照,
故
亦
名
定。
能
利
自
論,
應
名
金
剛。
金
剛
能
破
壞
一
切,
一
切
不
能
壞
如
來
地
故。
即
滅
名
金
剛
者:
就
般
若
破
惑
力
用
能
論,
應
名
大
乘。
乘
有
運
載
之
功,
堪
運
行
人
到
即
載
名
摩
訶
衍
者:
即
者
就
也,
就
般
若
運
載
功
羅
密
也。
即
對
治
八
萬
四
千
諸
塵
勞
門。



以
四
善
根,
各
具
二
萬
一,
合
成
八
萬
四
千
諸
波
即
成
二
千
一
百。
復
對
十
善,
則
成
二
萬
一
千。
復
舍
利
度,
為
三
百
五
十
功
德
門。
一
一
各
修
六
度,
劫
經
﹂
辯,
三
百
五
十
度,
始
從
修
行
度,
終
至
分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7

反
顯
之
詞,
既
能
解,
自
必
能
說;
可
令
自
他,
不
斷
勝。
一
念
信
心,
尚
且
如
是,
何
況
解
一
句
者:
何
況
一
念
相
應,
一
念
佛;
念
念
相
應,
念
念
佛;
是
以
超
清
淨
信
也。
不
著
相
故,
信
知
諸
法,
性
本
真
空。
則
施,
不
如
於
此
經
中
起
一
念
信。
信
而
曰
一
念
者,
得
樂。
次
明
更
以
法
施,
令
其
得
果。
雖
具
財
法
二
於
恆
河
沙
下,
舉
喻
況
勝。
初
明
沙
界
寶
施,
令
眾
說
此
名
句
味,
以
證
佛
佛
道
同,
其
說
無
二。


味
字
上
則
順。
是
經
所
有
名
句
味,
一
切
諸
佛,
皆
不
句
不
等。
句
中
所
詮
名
味,
味
即
義
味,
句
字
在
提
如
來
之
類。
多
字
成
句,
或
四
字
一
句,
五
六
字
之。
是
經
名
味
句
者:
一
字
曰
字,
二
字
曰
名,
如
菩
為
能
詮,
實
相
觀
照
為
所
詮,
故
重
呼
大
王
而
告
上
明
實
相
觀
照
二
般
若,
此
明
文
字
般
若。
文
字
果。
不
如
於
此
經
中
起
一
念
信。
何
況
解
一
句
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8

三
十
生。
始
生,
是
本
地
初
向
上
地
時
為
始;
中
間
者:
般
若
分
為
十
地,
地
地
有
始
住
終
三
生,
合
為
何
以
故,
徵
釋
之
詞,
釋
上
人
法
皆
空
之
故。
十
地
訶
衍,
空
故。













不
可
得,
地
地
中
三
生
空
故。
亦
非
薩
婆
若,
非
摩
﹁
何
以
故?
十
地
三
十
生
空
故。
始
生、
住
生、
終
生、
可
得。
此
句
明
人
法
皆
空。








薩
者:
般
若
是
法,
菩
薩
是
人,
般
若
中
求
菩
薩
不
般
若
之
智。
此
二
句
明
文
義
俱
空。
般
若
亦
非
菩
性
空。
故
般
若
之
智,
非
文
字
言
句:
文
字
言
句,
非
非
字,
亦
作
離
字
解,
併
離
非
句。
此
二
句
明
文
字
句
是
文
字。
非
句
者:
離
文
字
相。
非
非
句
者:
上
一
若
亦
非
菩
薩。












﹁
句
非
句,
非
非
句。
故
般
若
非
句,
句
非
般
若。
般
佛
種。
有
相
財
法
二
施,
豈
能
及
耶!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99

泯,
皆
非
正
見。
聖
者
正
也。
乃
是
顛
倒
妄
想,
見
法
未
亡。
見
智,
則
識
想
仍
在。
見
說
見
受,
則
人
我
未
明
境
智
人
法
俱
空,
若
菩
薩
更
有
見
境,
則
塵
相
此
文
舉
邪
觀
之
非,
下
段
顯
正
觀
之
是。
上
文
已
見
也。
倒
想
見
法,
凡
夫
人
也。







﹁
大
王!
若
菩
薩
見
境、
見
智、
見
說、
見
受
者,
非
聖
三
寶
俱
非,
即
前
三
寶
亦
如
義。






乘
之
法
亦
空
也。
從
般
若
非
菩
薩
至
此,
佛
法
僧
摩
訶
衍
是
大
乘
義,
能
乘
之
因
人
果
人
俱
空,
所
切
種
智。
非
者:
不
著
如
來
果
證
故。
非
摩
訶
衍
者:
非
薩
婆
若
者:
薩
婆
若,
乃
佛
果
之
異
名,
譯
為
一
不
著
菩
薩
因
行
故。










十
地
三
十
生
空
故。
亦
明
般
若
非
菩
薩
之
所
以,
時
為
終;
三
生
悉
不
可
得,
故
空。
此
數
句
即
解
釋
無
礙
道
中,
增
進
時
為
住;
解
脫
道
中,
得
證
上
地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0

尚
迷
於
色,
具
有
五
陰,
色
陰
最
強,
故
名
色
界。
業:
惑
色
所
起
業
果
者:
惑
是
迷
惑,
色
界
雖
得
離
欲,
藏。
無
自
性,
故
名
為
空。









窮。
名
為
欲
界
藏
空
者:
煩
惱
依
欲
而
生,
故
名
為
種
種
貪
著
五
欲
之
心;
欲
愛
住
地
煩
惱,
輾
轉
無
六
識
起
無
量
欲
無
窮
者:
依
六
識
分
別
六
塵,
起
而
已,
非
實
有
三
界。










果
空。
見
三
界:
了
知
乃
是
眾
生
所
受
果
報
之
名
無
聽
無
說,
以
辯
空
相。
再
先
明
生
死
空,
後
辯
佛
此
下
顯
正
觀,
先
約
染
淨
因
果,
以
明
空
相。
次
約
界
空。















色
界
藏
空。
惑
心
所
起
業
果,
名
無
色
界
藏
空。
三
欲
無
窮,
名
為
欲
界
藏
空。
惑
色
所
起
業
果,
名
為
﹁
見
三
界
者,
眾
生
果
報
之
名
也。
六
識
起
無
量
實
有,
即
迷
理
執
相
之
凡
夫
人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1

首
句
無
明
曰
根
本
者:
以
無
明
能
生
一
切
染
法,
三
昧
故,
惑
果
生
滅
空。
有
果
空,
因
空
故
空。


界
中,
餘
無
明
習,
果
報
空。
金
剛
菩
薩
藏,
得
理
盡
﹁
三
界
根
本
無
明
藏
亦
空。
三
地
九
生
滅。
前
三
報,
皆
空
也。













為
空。
三
界
空
者:
總
結
三
界
分
段
生
死,
惑
業
果
地
煩
惱,
從
心
而
生,
故
名
為
藏。
亦
無
自
性,
故
名
寂
寞,
無
宮
殿
也。
名
為
無
色
界
藏
空
者:
有
愛
住
報
說,
欲
色
二
界,
皆
有
宮
殿
住
處。
無
色
界,
惟
心
動
行
︵
四
空
定
︶
若
論
果
報,
猶
屬
分
段。
就
依
五
陰
中,
尚
有
四
陰,
故
云
惑
心。
若
論
其
業,
亦
不
惑
心
所
起
業
果
者:
無
色
界,
雖
然
滅
色
歸
空,
於
色
而
生,
故
名
為
藏。
亦
無
自
性,
故
名
為
空。


屬
分
段。
名
為
色
界
藏
空
者:
色
愛
住
地
煩
惱,
從
即
不
動
行
︵
有
漏
禪
定
︶
果:
即
所
感
果
報;
猶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2

故
名
金
剛
菩
薩
藏。
而
得
照
窮
法
界,
達
理
盡
性,
由。
十
地
菩
薩,
用
金
剛
觀
智
之
力,
具
十
種
深
觀,
金
剛
菩
薩
藏,
得
理
盡
三
昧
故
者:
此
明
空
之
所
此
明
變
易
生
死
果
空。









中
五
住
正
使,
此
明
所
餘
無
明
習
氣
果
報
亦
空。
前
三
界
中,
餘
無
明
習,
果
報
空
者:
前
明
斷
三
界
中
各
有
始
生、
住
生、
終
生、
故
云
九
生。
滅:
即
空
也。
遠
行
地。
三
究
竟
地、
從
不
動
地
至
法
雲
地。
三
地
地、
從
十
迴
向
至
發
光
地。
二
修
地、
從
燄
慧
地
至
三
地
九
生
滅
者:
智
者
云:
有
人
言,
三
地
者:
一
見
因
空。















生,
故
曰
藏。
無
明
無
性,
故
曰
空。
此
明
變
易
生
死
心
動,
由
是
三
細
俄
興,
六
麤
競
作,
染
法
依
之
而
曰
癡,
對
枝
末
而
說
根
本
也。
藏
者:
無
明
不
覺
故
故
得
根
本
名;
即
根
本
不
覺
心,
亦
名
曰
迷,
亦
名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3

佛
得
三
無
為
果
者:
總
標;
下
別
列。
智
緣
滅
者:
佛
來
寂
滅
故。













惱,
佛
五
住
之
惑,
早
已
空
故。
又
解
惑
性
本
空,
由
提
涅
槃
二
俱
空。
惑
前
已
空
故
者:
惑
即
五
住
煩
空,
佛
之
智
德
空;
滅
果
空,
佛
之
斷
德
空;
亦
即
菩
上
明
生
死
染
法
空,
此
明
佛
果
淨
法
空。
薩
婆
若
也。
















無
為
果,
智
緣
滅,
非
智
緣
滅,
虛
空。
薩
婆
若
果
空
﹁
薩
婆
若
亦
空。
滅
果
空,
惑
前
已
空
故。
佛
得
三
即
由
因
空
故,
而
果
自
空。
所
謂
因
亡
則
果
喪
也。
易
生
死
果
報
空,
因
空
即
變
易
之
惑
因
空,
故
空。
之
法
亦
空。
有
果
空,
因
空
故
空
者:
有
果
空,
即
變
即
果
報,
變
易
生
死
果
也。
若
因
若
果,
微
細
生
滅
惑
果
生
滅
空
者:
惑
即
無
明,
變
易
生
死
因
也。
果
極
無
明
源,
名
理
盡
三
昧。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4

法
同
法
性
者:
上
一
法
字,
如
來
所
說
之
法。
無
說
者,
無
聞
無
得
也。
如
虛
空
無
形
無
相,
故
無
說
聽。
﹁
淨
名
經
﹂
云:
夫
說
法
者,
無
說
無
示,
其
聽
法
般
若。















名
說
法。
說
既
無
說,
聽
亦
無
聽;
無
聽
無
說,
是
真
相
違。
﹁
金
剛
般
若
﹂
云:
說
法
者,
無
法
可
說,
是
辯
空
相。
若
有
修
習
聽
說,
執
有
聽
說,
則
與
般
若
上
約
染
淨
因
果,
以
明
空
相。
此
約
無
聽
無
說,
以
法
同
法
性,
聽
同
說
同,
一
切
法
皆
如
也。



﹁
善
男
子!
若
有
修
習
聽
說。
無
聽
無
說,
如
虛
空。
結
佛
果
體
空
也。











猶
若
虛
空,
名
虛
空
無
為。
薩
婆
若
果
空
者:
即
總
惑,
名
非
智
緣
滅
無
為。
虛
空
無
為:
以
所
證
之
理,
緣
滅
者:
以
自
性
清
淨,
離
煩
惱
垢,
不
假
智
緣
滅
以
正
智
緣
觀,
滅
諸
煩
惱,
名
智
緣
滅
無
為。
非
智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5

薩
婆
若,
即
護
佛
果
也。
十
力
者:
即
如
來
所
證
實
護
般
若
波
羅
密,
是
護
因,
護
因
原
為
護
果。
為
護
果,
為
若
此。
﹂












不
共
法、
五
眼、
五
分
法
身、
四
無
量
心、
一
切
功
德
﹁
護
般
若
波
羅
密
者,
為
護
薩
婆
若、
十
力、
十
八
護
果
之
義。













修
護
佛
果,
為
若
此。
若
此
二
字,
即
指
上
文
所
說
法
空
義,
染
淨
因
果,
一
切
皆
如。
故
此
結
答,
菩
薩
王
問
佛:
一
切
菩
薩,
云
何
護
佛
果?
佛
為
廣
說
諸
菩
薩
說
護
佛
果
因
緣,
護
十
地
行
因
緣。
時
月
光
前
諸
王
欲
問
護
國
土
因
緣,
佛
云:
吾
今
欲
為
諸
﹁
大
王!
菩
薩
修
護
佛
果,
為
若
此。





也。
















塵
不
染,
聽
說
皆
同。
以
一
例
諸,
則
一
切
法
皆
如
而
說,
說
即
無
說,
本
同
真
空
法
性,
寸
絲
不
掛,
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6

壽
夭
等
事。
十、
漏
盡
無
餘
智
力:
於
一
切
煩
惱
餘
知
無
量
世
無
量
劫,
死
此
生
彼,
姓
名
飲
食
苦
樂
生
時,
端
正
醜
陋,
善
惡
業
緣。
九、
宿
命
無
礙
智
力:
行
所
至
處。
八、
天
眼
無
礙
智
力:
見
諸
眾
生
死
時
至
處
智
力:
知
六
道
有
漏
行
所
至
處,
涅
槃
無
漏
種
界
智
力:
知
諸
眾
生
種
種
界
分
不
同。
七、
知
道
智
力:
知
諸
眾
生
種
種
樂
欲,
善
惡
不
同。
六、
知
種
知
諸
眾
生
根
性
勝
劣,
得
果
大
小。
五、
知
種
種
解
定
淺
深
次
第,
自
在
無
礙。
四、
知
諸
根
勝
劣
智
力:
業
緣
果
報
生
處。
三、
知
諸
禪
三
昧
智
力:
知
諸
禪
三
世
業
報
智
力:
知
一
切
眾
生
過
現
未
來
三
世
作
惡
業,
望
得
樂
報
無
有
是
處,
名
為
非
處。
二、
知
因
緣
果
報,
如
作
善
業,
知
得
善
報,
名
知
是
處;
若
超
勝,
故
名
為
力。
一、
知
是
處
非
處
智
力:
知
一
切
相
之
智,
了
達
一
切,
悉
能
遍
知,
無
能
破
壞,
無
能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7

有
疲
倦,
常
度
眾
生,
不
休
不
息。
九、
念
無
減:
常
念
切
眾
生,
心
無
厭
足。
八、
精
進
無
減:
身
心
精
進,
無
不
知
而
捨。
七、
欲
無
減:
具
修
眾
善,
常
欲
度
脫
一
捨:
於
一
切
法,
慧
照
覺
知,
當
捨
則
捨;
無
有
一
法,
在
定,
無
有
不
定
時,
故
無
不
定
心。
六、
無
不
知
已
想。
五、
無
不
定
心:
行
住
坐
臥,
四
威
儀
中,
那
伽
常
生,
平
等
普
度,
心
無
揀
擇,
冤
親
一
相,
是
名
無
異
得
第
一
安
隱,
故
意
業
無
失。
四、
無
異
想:
於
諸
眾
名
念
無
失:
修
甚
深
禪,
心
不
散
亂,
於
諸
法
無
著,
機
說
法,
令
得
悟
證,
故
口
業
無
失。
三、
意
無
失:
又
業
無
失。
二、
口
無
失:
具
無
量
辯
才,
善
巧
方
便,
隨
久
脩
戒
定
慧
慈
悲,
功
德
滿
足,
煩
惱
俱
盡,
故
身
得
十
八
法,
不
與
凡
夫
三
乘
共。
一、
身
無
失:
諸
佛
十
八
不
共
法
者:
諸
佛
功
德
智
慧,
超
越
九
界,
所
習
氣
分,
永
斷
不
生。
是
名
十
種
智
力。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8

五
眼
五
分
法
身,
四
無
量
心,
解
見
在
前。
以
及
一
照
現
在,
所
有
一
切,
情
無
情
法,
遍
知
無
礙。


情
法,
遍
知
無
礙。
十
八、
智
慧
知
現
在
世
無
礙:
慧
慧
知
未
來
世
無
礙:
慧
照
未
來,
所
有
一
切,
情
無
過
去,
所
有
一
切,
情
無
情
法,
遍
知
無
礙。
十
七、
智
心,
而
為
說
法。
十
六、
智
慧
知
過
去
世
無
礙:
慧
照
意
業
隨
智
慧
行:
以
清
淨
意,
隨
智
而
轉,
入
眾
生
音,
隨
智
而
轉,
化
導
利
益
一
切
有
情。
十
五、
一
切
令
眾
得
益。
十
四、
一
切
口
業
隨
智
慧
行:
以
微
妙
業
隨
智
慧
行:
現
種
種
身,
調
伏
眾
生,
隨
智
應
機,
解
脫
法
中,
知
見
明
了,
分
別
無
礙。
十
三、
一
切
身
為,
二
俱
解
脫。
十
二、
解
脫
知
見
無
減:
佛
於
一
切
十
一、
解
脫
無
減:
遠
離
執
著,
一
切
無
礙,
有
為
無
減:
具
一
切
智,
無
邊
無
盡,
隨
宜
說
法,
亦
無
有
盡。
一
切
諸
佛
之
法,
智
慧
滿
足,
念
念
相
應。
十、
慧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09

問:
佛
說
般
若,
何
以
會
眾
得
益
不
同?
答:
如
來
說
空
大
行,
乃
別
地
圓
住
菩
薩
所
得。





乃
大
根
眾
生。
故
一
聞
大
法,
即
得
大
空,
大
行。
大
有
百
千
人,
皆
得
大
空,
菩
薩
大
行
者:
此
百
千
人,
九
舉
一
也。
或
得
信
地:
即
教
圓
十
信
位
菩
薩
也。
之
所
印。
或
得
性
地:
即
通
教
三
人
共
行
十
地,
略
頭
頭
是
道,
法
法
全
真。
洞
明
森
羅
及
萬
象,
一
法
者:
破
無
明,
見
法
身,
終
日
對
境,
終
日
無
境
可
對。
已
竟
之
時。
無
量
人
眾:
極
言
其
多。
皆
得
法
眼
淨
此
明
時
眾
獲
益。
佛
說
法
時:
即
佛
說
護
佛
果
法
有
百
千
人,
皆
得
大
空,
菩
薩
大
行。





佛
說
法
時,
無
量
人
眾,
皆
得
法
眼
淨、
性
地、
信
地。
法
性
即
實
相
般
若
也。
此
為
護
佛
果
之
因
緣。

文
依
文
字
般
若,
起
觀
照
般
若,
照
見
一
切
法
性,
切
果
上
所
證
功
德,
護
之
之
法
為
若
此。
即
如
上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0

此
月
光
王,
第
二
問
護
十
地
行
因
緣。
菩
薩:
是
能
云
何
行
化
眾
生?
以
何
相
眾
生
可
化?
﹂



白
佛
言:
﹁
世
尊!
護
十
地
行
菩
薩,
云
何
行
可
行?
護
三
品
中,
是
第
二;
全
經
八
品
此
當
第
三。


者,
類
也。
以
五
忍
法,
品
類
相
從,
故
名
曰
品。
在
內
是
無
住
行,
終
日
教
化
眾
生,
不
住
教
化
之
相。
品
單
運
智,
是
離
相
行。
若
智
悲
雙
運,
是
無
住
行。
今
如
幻
眾
生。
菩
薩
修
行,
若
單
運
悲,
是
隨
相
行。
若
者,
菩
薩
智
悲
並
運,
二
利
繁
興,
起
如
幻
教
化,
度
脩
之
行。
唐
譯
為
菩
薩
行
品,
此
為
菩
薩
教
化
品
前
品
明
護
佛
果,
此
品
明
護
十
地
行,
是
菩
薩
所
菩
薩
教
化
品
第
三










也。
二
觀
空
品
竟。











如
其
種
性,
各
得
生
長:
故
一
音
演
說,
受
益
不
同
法,
譬
如
一
雨
所
滋,
隨
其
根
莖
大
小,
各
得
受
潤;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1

十
住、
十
行、
十
回
向、
為
伏
忍
位。
以
有
智
能
伏
煩
無
為
法
而
有
差
別。
伏
忍
上
中
下
者:
地
前
三
賢,
皆
依
實
相
般
若
為
體。
實
相
無
相,
無
所
不
相,
以
後
分
別
十
四
忍,
顯
菩
薩
自
行
法
之
相。
十
四
忍
此
佛
答
初
問。
先
略
說
五
忍,
是
菩
薩
自
行
之
法。
忍
上
中
下;
為
諸
佛
菩
薩
修
般
若
波
羅
密。


忍
上
中
下,
順
忍
上
中
下,
無
生
忍
上
中
下,
寂
滅
佛
言:
﹁
大
王!
五
忍
是
菩
薩
法:
伏
忍
上
中
下,
信
示。
















生,
是
為
當
機,
可
以
教
化
也。
下
文
世
尊
逐
一
答
生
相;
以
何
相
眾
生
可
化
者:
即
觀
察
何
等
相
眾
行,
可
以
教
化
眾
生,
而
令
得
益
也。
三
問
所
化
眾
也。
次
問
利
他
行
相;
云
何
行
化
眾
生
者:
用
何
等
行
者:
即
何
等
行
法,
可
依
之
修
行,
而
成
十
地
行
護
之
人。
問
有
三
意:
初
問
自
利
行
相;
云
何
行
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2

於
三
寶
中,
生
習
種
性
十
心:
信
心、
精
進
心、
念
心、
﹁
善
男
子,
初
發
想
信,
恆
河
沙
眾
生,
修
行
伏
忍,
此
般
若
妙
行,
得
到
涅
槃
彼
岸
也。





皆
修
此
五
忍
之
行,
得
成
正
覺。
一
切
菩
薩,
應
修
名
為
諸
佛
菩
薩
修
般
若
波
羅
密
者:
一
切
諸
佛,
護
因
非
無
果。












寂
滅
忍。
是
因
果
合
說。
前
品
護
果
非
無
因,
此
品
為
下
忍,
佛
地
為
上
忍。
生
滅
既
滅,
寂
滅
現
前,
名
次
地
為
中,
後
地
為
上。
第
五
寂
滅
忍
惟
二,
十
地
生,
名
無
生
忍。
各
有
上
中
下
三
忍,
以
前
地
為
下,
六
地,
順
趣
無
生,
名
為
順
忍。
七
八
九
地,
諸
念
不
信
忍
者:
初
二
三
地,
得
無
漏
信,
名
為
信
忍。
四
五
向
為
上
忍。
例
如
一
地
有
始
生
住
生
終
生
也。

分
上
中
下
者,
十
住
為
下
忍,
十
行
為
中
忍,
十
回
惱,
但
伏
而
未
斷,
不
能
親
證
法
身,
故
名
伏
忍。
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3

熏
成
種,
以
為
進
趣
佛
道
之
性,
故
曰
習
種
性。

此
當
下
伏
忍。
於
三
寶
真
淨
法
中,
起
熏
習
心,
漸
於
三
寶
中,
生
習
種
性
十
心:
伏
忍
之
內
有
三
品,
三
事
因
中
多,
及
其
結
果
少。
﹂






成
就
者
少。
偈
云:
﹁
菩
薩
發
大
心,
魚
子
菴
羅
花;
如
菴
羅
樹,
花
多
果
少;
如
大
魚
母
胎,
子
雖
無
量,
行
眾
生
之
多。
但
發
心
雖
多,
遇
緣
成
退
者
亦
多。
恆
河
沙
眾
生,
修
行
伏
忍
者:
以
喻
能
發
大
心
修
名
想
信。
想
信
若
成,
即
入
十
住。






之
中,
未
入
十
住,
不
曾
見
道,
但
能
依
理
起
想,
故
入
習
種
性,
修
行
十
住
行
故。
初
發
想
信
者:
十
信
此
明
下
伏
忍
習
種
性。
男
子
所
以
稱
善
者,
以
能
一
切
諸
佛
菩
薩,
長
養
十
心,
為
聖
胎
也。



菩
薩
能
少
分
化
眾
生。
已
超
過
二
乘,
一
切
善
地。
慧
心、
定
心、
施
心、
戒
心、
護
心、
願
心、
迴
向
心,
是
為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4

一
切
諸
佛
菩
薩,
長
養
十
心,
為
聖
胎
者:
十
住
是
善
地,
言
併
超
信
位
菩
薩
也。







心,
長
別
三
界
苦
輪
海。
上
超
過
二
字,
雙
貫
一
切
一
切
善
地
者:
十
信
名
善。
經
云:
十
善
菩
薩
發
大
願,
故
不
及
住
位
菩
薩,
能
化
他
也。





由
二
乘
入,
祇
求
獨
善
其
身,
而
無
大
悲
救
世
行
生。
言
少
分
者,
以
智
悲
未
勝
故。
已
超
過
二
乘
者:
具
足
十
心,
得
入
初
住,
則
能
善
巧
方
便,
教
化
眾
是
為
菩
薩
能
少
分
化
眾
生
者:
此
明
下
忍
功
能。
也。
















迴
向
三
處,
曰
迴
向
心;
三
處:
謂
眾
生、
真
如、
佛
果
戒
心。
守
護
三
寶,
曰
護
法
心。
上
求
下
化,
曰
願
心。
不
動,
曰
定
心。
破
除
慳
貪,
曰
施
心。
調
護
三
業,
曰
心。
明
記
不
忘,
曰
念
心。
勝
解
不
謬,
曰
慧
心。
一
念
十
心
者:
善
順
三
寶,
曰
信
心。
無
有
懈
退,
曰
精
進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5

以
苦
為
樂
之
倒。
三、
觀
心
無
常,
除
執
妄
心
為
真
觀
身
不
淨,
除
執
身
為
淨
之
倒。
二、
觀
受
是
苦,
除
而
起
四
種
顛
倒。
不
淨
等,
即
能
觀
之
功
所
成。
一、
止
住
故。
身
受
心
法:
是
所
觀
境;
眾
生
於
此
境
上,
四
意
止
者:
即
四
念
處
觀,
以
意
根
起
慧
觀,
令
心
標
列
十
心。













性。
種
即
因
也,
故
曰
性
種
性。
修
行
十
行。
所
謂
下,
者:
上
一
性
字,
即
前
習
種
所
修
之
性,
而
成
此
因
無
有
定
水
潤
心,
乾
有
其
慧,
故
名
乾
慧。
性
種
性
此
明
中
伏
忍。
次
第
起
乾
慧
者:
漸
次
增
進
十
行,
身
受
心
法,
不
淨
苦
無
常
無
我
也。





﹁
次
第
起
乾
慧,
性
種
性
有
十
心。
所
謂
四
意
止:
遊
道
胎,
成
就
覺
胤,
後
登
大
覺。






諸
佛
菩
薩,
長
︵
上
聲
︶
養
十
心,
以
為
聖
胎。
既
三
賢
之
始,
成
佛
之
因。
三
賢
位,
皆
名
聖
胎。
一
切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6

生
等
想。
能
觀
三
世
因
果,
乃
生
滅
法,
故
非
常。
循
亡,
何
有
眾
生
等
想,
故
云
已
能
過
我
人
知
見
眾
五
陰
無
我,
我
見
不
立,
人
見
亦
亡。
人
我
知
見
雙
是
菩
薩
亦
能,
教
化
眾
生:
即
中
伏
忍
之
功
能。
觀
生
等
想。
及
外
道
倒
想
所
不
能
壞。





﹁
是
菩
薩
亦
能
化
眾
生,
已
能
過
我
人
知
見
眾
死、
二
支,
為
果
忍。











屬
果;
後
三
愛、
取、
有,
屬
因,
為
因
果
忍;
未
來
生、
老
支,
為
因
忍;
現
在
八
支,
前
五
識、
名
色、
六
入、
觸、
受,
也。
二、
即
三
世
忍。
觀
十
二
因
緣,
過
去
無
明
行
二
瞋
善
根,
是
慈;
無
癡
善
根,
是
慧;
故
釋
曰
慈
施
慧
三
意
止
有
二:
一、
即
三
善
根。
無
貪
善
根,
是
施;
無
世,
過
去
因
忍,
現
在
因
果
忍,
未
來
果
忍
也。


﹁
三
意
止:
三
善
根,
慈
施
慧
也。
三
意
止,
所
謂
三
常
之
倒。
四、
觀
法
無
我,
除
執
五
陰
為
實
我
之
倒。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7

等,
是
能
觀
智,
轉
五
陰
成
五
分
法
身。
由
觀
色
陰,
色
下
先
列
識
者,
以
四
陰
皆
識
為
主
故。
得
戒
忍
所
謂
觀
色
識
想
受
行
者:
此
列
五
陰
為
所
觀
法。
標
列
十
心。













為
因
性,
故
云
道
種
性
地。
修
行
十
回
向。
所
謂
下,
平
等
道。
種
亦
因
也。
謂
此
十
堅
心,
能
與
平
等
道
此
明
上
伏
忍,
復
有
十
位
道
種
性
地。
道
指
初
地
善
根。















堅
心。
作
轉
輪
王,
亦
能
化
四
天
下,
生
一
切
眾
生
常,
名
無
常
忍。
一
切
法
空,
得
無
生
忍。
是
菩
薩
十
空
忍、
無
願
忍、
無
相
忍。
觀
二
諦
虛
實,
一
切
法
無
戒
忍、
知
見
忍、
定
忍、
慧
忍、
解
脫
忍。
觀
三
界
因
果,
﹁
復
有
十
道
種
性
地。
所
謂
觀
色
識
想
受
行,
得
妄
想,
所
不
能
壞。











環
不
絕,
故
非
斷。
而
外
道
計
斷、
計
常,
二
種
顛
倒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8

遷
流
不
住,
畢
竟
無
常,
得
無
常
忍。
觀
真
諦
是
實,
觀
二
諦
虛
實
者:
觀
俗
諦
是
虛,
一
切
有
為
諸
法,
果
之
空
也。













法,
畢
竟
皆
空,
空
故
無
相。
此
非
同
外
道,
撥
無
因
漏
果
報,
觀
因
果
空,
得
無
相
忍。
以
三
界
上
下
之
忍。
觀
苦
果
空,
依
他
如
幻,
得
無
願
忍。
不
願
受
有
招
妄
報。
妄
無
自
體:
觀
苦
因
空,
遍
計
本
空,
得
空
三
界
善
惡
業
因
果
報,
皆
依
妄
惑
所
造
妄
業
而
生
所
依
止
處。
因
是
業
因,
果
是
果
報。
菩
薩
觀
察
而
得
解
脫
故。
觀
三
界
下,
明
三
空
忍。
三
界,
是
眾
陰,
便
得
解
脫
忍;
以
念
念
遷
流,
了
知
無
常
生
滅,
忍;
以
領
納
境
界,
慧
照
分
明,
了
知
如
幻
故。
觀
行
得
定
忍;
以
定
由
想
心
不
行
故。
觀
受
陰,
便
得
慧
便
得
知
見
忍;
以
知
見
皆
屬
識
陰
攝。
觀
想
陰,
便
便
得
戒
忍;
以
作
與
無
作
戒,
皆
色
陰
攝。
觀
識
陰,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19

故。
達:
即
達
觀
忍,
二
地
觀
察
真
俗
通
達
無
礙
故。
之
詞。
善:
即
善
覺
忍,
初
地
善
覺
人
法
二
俱
空
寂
之
理。
首
句
標
名。
此
忍
有
三
位,
所
謂
二
字,
指
釋
初
二
三
地
菩
薩
是。
今
當
第
三,
證
信
中
道
法
身
毛
菩
薩
十
信
是。
二
久
信,
三
賢
菩
薩
是。
三
證
信,
此
明
五
忍
中,
第
二
信
忍。
信
有
三
種:
一
想
信,
輕
千
身
萬
身。
神
通、
無
量
功
德。







色
煩
惱
縛。
能
化
百
佛
千
佛
萬
佛。
國
中
現
百
身
﹁
又
信
忍
菩
薩。
所
謂
善、
達、
明、
中
行
者,
斷
三
界
能
生
一
切
眾
生
善
根。









身,
故
能
化
四
天
下。
在
南
贍
部
洲,
統
領
餘
三
洲,
利,
下
則
利
他。
作
轉
輪
王:
即
金
輪
王,
有
七
寶
隨
是
菩
薩
十
堅
心:
堅
者
堅
忍,
即
前
十
忍。
上
屬
自
忍。
















一
切
所
有
諸
法,
湛
然
空
寂,
體
無
生
滅,
得
無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0

此
明
勝
行。
首
句
總
標
十
五
心,
下
別
列。
四
攝
法
此
十
五
心
為
一
切
行
根
本
種
子。





願、
三
解
脫
門,
是
菩
薩
從
善
地
至
於
薩
婆
若,
以
﹁
常
以
十
五
心
為
首:
四
攝
法、
四
無
量
心、
四
弘
生,
功
德
無
量。












地
化
萬
佛
世
界。
現
身
亦
然。
神
通
變
化,
饒
益
眾
果
中,
初
地
化
百
佛
世
界,
二
地
化
千
佛
世
界,
三
能
化
百
佛
等:
明
攝
化
大
用。
依
﹁
地
論
﹂
攝
報
然
非
不
觀
心
諦
無
生,
但
從
麤
顯
先
斷
者
說
耳。
二
三
地,
觀
色
諦
無
相,
不
取
著
色
法,
故
斷
色
縛。
惱,
緣
於
色
境
而
起,
不
得
自
在
為
縛。
菩
薩
於
初
惱,
二
地
斷
瞋
煩
惱,
三
地
斷
癡
煩
惱。
此
三
種
煩
斷
三
界
色
煩
惱
縛
者:
明
離
障。
以
初
地
斷
貪
煩
行
者:
依
中
道
修
行
之
者。








明:
即
明
慧
忍,
三
地
智
慧
光
明,
照
了
諸
法
故。
中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1

法
門
未
學,
煩
惱
不
斷,
佛
道
何
自
而
成?
菩
薩
四
門,
難
斷
煩
惱。
煩
惱
未
斷,
自
救
不
了,
安
能
度
生?
化,
第
四
願
屬
上
求。
三
二
兩
願
通
上
下,
不
學
法
福
慧
圓
滿,
故
發
弘
願,
心
成
佛
道。
第
一
願
屬
下
對
眾
機,
故
發
弘
願,
學
遍
法
門。
因
觀
佛
道
無
上,
頭
數,
故
發
弘
願,
斷
盡
煩
惱。
因
觀
法
門
無
量,
可
諦,
故
發
弘
願,
度
盡
眾
生。
因
觀
煩
惱
無
盡,
分
劑
四
弘
願
者:
自
利
利
他。
因
觀
眾
生
無
邊,
未
度
苦
量。
















功
德;
捨,
則
捨
離
諸
惡。
一
一
廣
大
平
等,
故
稱
無
四
無
量
心
者:
慈,
是
與
樂;
悲,
能
拔
苦;
喜,
則
隨
喜
事:
以
變
化
身,
入
諸
趣
中,
與
同
事
業,
攝
令
受
化。
悅
服
生
解。
三
利
行:
作
饒
益
行,
攝
令
起
因。
四
同
三
種,
攝
令
歡
喜
生
信。
二
愛
語:
善
言
勸
化,
攝
令
者:
以
四
法
攝
化
眾
生;
一
布
施:
不
出
財
法
無
畏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2

忍。
勝,
謂
二
種
殊
勝:
一
教
化
眾
生,
二
不
順
煩
惱,
見,
謂
慧
見
分
明,
是
第
四
燄
慧
地,
下
文
名
燄
慧
正
得,
故
名
順
忍。
此
忍
有
三
位:
所
謂
見、
勝、
現
法。
此
明
五
忍
中,
第
三
順
忍。
順
趣
無
生
忍
觀,
而
未
可
說
神
通
化
眾
生。










等
煩
惱
縛,
故
現
一
身
於
十
方
佛
國
中,
無
量
不
﹁
又
順
忍
菩
薩。
所
謂
見、
勝、
現
法,
能
斷
三
界
心
子,
諸
地
皆
不
能
離
此
心。








如
來
智
海
止。
以
此
十
五
心,
為
一
切
行
根
本
種
是
菩
薩
下:
顯
忍
功
能,
從
善
覺
地
起,
至
薩
婆
若
三
無
願
解
脫
門,
因
無
相,
故
無
所
願
求。



空
故。
二
無
相
解
脫
門,
因
空,
故
不
見
諸
法
之
相。
能
通
涅
槃,
故
號
為
門。
一
空
解
脫
門,
觀
諸
法
本
三
解
脫
門
者:
是
無
漏
三
三
昧。
離
縛,
名
為
解
脫;
弘
齊
發,
二
利
繁
興。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3

億
身,
化
百
千
億
世
界
眾
生。
按
上
身
數
國
相
同,
千
億
身,
化
千
億
世
界
眾
生。
現
前
地,
能
現
百
千
一
億
佛
身,
能
化
一
億
佛
國
眾
生。
難
勝
地,
能
現
二、
依
﹁
地
論
﹂
攝
報
果
中,
燄
慧
地
菩
薩,
能
現
不
可
說
之
神
通
妙
用,
教
化
眾
生。





一
身
不
分
而
普
現,
萬
機
咸
應
而
無
違。
有
無
量
二
解:
一、
十
方
佛
國
之
多,
而
言
現
一
身
者,
乃
是
現
一
身
於
十
方
佛
國
中
者:
此
明
攝
化
大
用。
有
斷
心
等
煩
惱
縛
耳。










得
自
在。
然
非
不
觀
色
諦
無
相,
今
從
多
故,
但
說
相,
故
能
斷
迷
心
煩
惱。
不
為
心
等
煩
惱
所
縛,
而
能
觀
三
界
心
諦,
本
無
所
得。
知
心
無
生,
不
取
心
能
斷
三
界
心
等
煩
惱
縛
故
者:
明
離
障。
此
三
位,
觀
解
現
前,
是
第
六
現
前
地,
下
文
名
現
法
忍。

是
第
五
難
勝
地,
下
文
名
勝
慧
忍。
現
法,
謂
因
緣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4

亦
斷
三
界
心
色
等
習
煩
惱
故
者:
此
明
治
障。
七
忍,
成
就
妙
慧,
善
說
諸
法
故。







無
功
用
道。
觀
慧,
即
第
九
善
慧
地,
下
文
名
慧
光
動
地,
下
文
名
等
覺
忍,
有
相
煩
惱
不
能
動
故,
真
達
忍,
能
至
有
功
用
心
後
邊
故。
不
動、
即
第
八
不
謂
遠、
不
動、
慧
觀。
遠,
即
第
七
遠
行
地,
下
文
名
遠
忍,
實
則
八
地
真
得
無
生
法
忍。
此
忍
有
三
位:
所
滅,
親
證
法
性
無
生
之
理。
常
途,
謂
初
地
得
無
生
者:
於
三
界
內
外,
不
見
有
少
法
生,
不
見
有
少
法
此
明
五
忍
中,
第
四
無
生
忍,
首
句
標
名。
無
生
忍
神
通。















界
心
色
等
習
煩
惱
故,
現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功
德
﹁
又
無
生
忍
菩
薩。
所
謂
遠、
不
動、
觀
慧,
亦
斷
三
通
變
化,
利
樂
眾
生。










於
十
方
一
一
佛
國,
各
現
一
身,
無
量
不
可
說
神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5

婆
若。















三
昧。
下
忍
中
行,
名
為
菩
薩。
上
忍
中
行,
名
為
薩
﹁
復
次
寂
滅
忍。
佛
與
菩
薩
同
用
此
忍
入
金
剛
化
眾
生
亦
爾。












亦
爾。
九
地,
現
十
阿
僧
祇
百
千
佛
剎
微
塵
數
身,
八
地,
現
百
萬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微
塵
數
身,
化
生
報
果
中,
七
地,
現
百
千
億
那
由
他
身,
化
生
亦
爾。
以
功
德
神
通,
說
不
能
盡
也。
又
依
﹁
地
論
﹂
攝
域
十
大
數
之
極
數,
極
言
其
多
也。
又
不
可
說
者,
現
不
可
說
下:
明
攝
化
大
用。
重
言
不
可
說,
是
西
也。
















子
餘
習,
是
細
煩
惱,
故
加
一
習
子,
即
正
習
俱
除
心
二
縛
現
行
正
使,
是
麤
煩
惱;
今
即
斷
色
心
種
斷
不
行
利
他
之
障。
言
心
色
等
習
煩
惱:
前
斷
色
地
斷
微
細
現
行
之
業
果,
八
地
斷
諸
功
用,
九
地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6

脫
道:
果
位
所
攝。
得
一
切
智,
名
為
薩
婆
若,
即
佛
上
忍
中
行
者:
即
最
後
一
剎
那,
惑
盡
智
圓,
為
解
剎
微
塵
三
昧
等。











忍
中
行。
依
﹁
地
論
﹂
攝
報
果,
得
十
不
可
說
佛
法
中
不
得
自
在
障,
為
無
礙
道。
因
位
所
攝,
是
下
如
金
剛。
三
昧
是
定。
此
菩
薩
定
慧
均
等,
斷
於
諸
智,
破
最
初
一
品
生
相
無
明。
惟
此
智
力
堅
強,
喻
入
金
剛
三
昧
者:
第
十
法
雲
地
菩
薩,
入
金
剛
觀
覺
為
上
忍。













餘
經,
餘
經
則
以
十
地
為
下
忍,
等
覺
為
中
忍,
妙
有
上
下
二
品。
十
地
菩
薩,
與
佛
同
用。
此
忍
不
同
惱
已
寂,
二
種
生
死
已
滅,
故
名
寂
滅
忍。
此
忍
惟
忍,
色
心
正
習
俱
寂,
和
合
識
相
亦
滅。
又
五
住
煩
滅
者,
名
為
一
心。
前
之
四
忍,
未
盡
心
源。
今
此
一
此
明
五
忍
之
第
五
寂
滅
忍
也。
﹁
涅
槃
﹂
云:
寂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7

無
明。
獨
頭
生
相
者,
無
端
突
然
而
起,
虛
妄
惑
相。
更
斷
心
法
微
細
習
氣,
即
最
初
一
念,
獨
頭
生
相
種
三
界。
前
無
生
忍
中,
雙
斷
色
心
麤
分
習
氣,
此
斷
三
界
心
習
無
明
者:
此
三
界,
指
分
段
變
易
二
來
果
地,
共
觀
此
理。










地。
今
從
凡
夫
地,
修
證
至
此,
菩
薩
究
竟
地,
與
如
在
聖
不
增,
常
住
妙
明,
不
生
不
滅;
是
謂
寂
滅
場
空,
一
真
清
淨,
從
來
未
曾
動
著
纖
毫,
在
凡
不
減,
謂:
一
乘
寂
滅
場
地,
乃
眾
生
本
具
佛
性,
萬
妄
本
第
一
義
諦,
中
道
一
心
之
理。
即
﹁
楞
嚴
經
﹂
所
滅
下
忍,
與
佛
地,
寂
滅
上
忍,
共
觀
最
上
一
佛
乘,
共
觀
第
一
義
諦
者:
此
明
除
障。
第
十
法
雲
地,
寂
金
剛,
盡
相
無
相
為
薩
婆
若。







﹁
共
觀
第
一
義
諦,
斷
三
界
心
習。
無
明
盡
相
為
果
之
異
名。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8

明,
乃
生
住
異
滅,
四
種
夢
心
中,
屬
生
相
無
明。
生
狂
走,
到
處
覓
頭,
狂
佈
妄
出,
實
無
所
因。
心
習
無
目
可
見。
瞋
責
己
頭,
不
見
面
目,
以
為
魑
魅。
無
狀
名,
譯
云
祠
授
︶
晨
朝
以
鏡
照
面,
愛
鏡
中
頭,
眉
樓
那
云:
無
明
無
因,
譬
如
城
中
演
若
達
多
︵
人
如
非
實
有
生,
無
端
妄
起。
﹁
楞
嚴
經
﹂
佛
答
富
起,
是
麤
相。
根
本
無
明,
依
真
如
而
生,
是
細
相。
真
無
明,
有
根
本
枝
末
之
分。
枝
末
無
明,
依
根
本
而
稱
無
始。














切
惑
之
根
本。
無
明
之
先,
更
無
有
始
之
惑
法,
故
由
前
世
之
因
而
生。
惟
此
無
明
無
因
而
生,
為
一
生。
現
世
之
果,
由
前
世
之
因
而
生。
前
世
之
果,
更
又
曰
無
始
無
明。
一
切
有
為
之
法,
皆
從
因
緣
而
覺
心
起,
而
有
其
念。
此
一
念,
即
微
細
心
習。


﹁
起
信
論
﹂
云:
由
不
如
實
知
真
如
法
一
故,
不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29

之
相,
非
佛
地
證
果
之
相。
此
因
異
於
果,
故
名
金
續
心
相。
生
滅
既。
是
金
剛
後
心,
無
礙
道
中
斷
惑
色
心
麤
細
之
相,
因
位
已
極,
破
和
合
識
相,
滅
相
礙
解
脫
二
道,
因
果
差
別
之
相
滅
盡
相
者:
但
盡
盡
相
為
金
剛,
盡
相
無
相
為
薩
婆
若
者:
此
明
無
觀
智
為
能
斷,
無
明
心
習
為
所
斷。





金
剛
三
昧,
有
金
剛
觀
智
之
力,
方
能
斷
除。
金
剛
十
一
四
十
二
兩
品,
最
極
微
細,
最
為
難
破。
須
入
合
為
一
住。
無
明
又
約
位
分
四
十
二
品,
此
當
四
分
五
住
地
惑:
見
惑
一
住,
思
惑
三
住,
塵
沙
無
明
從
麤
向
細,
﹁
起
信
﹂
分
生
住
異
滅
四
相,
天
台
法,
方
始
覺
悟,
故
稱
始
覺。
依
始
覺
智,
斷
無
明
惑,
本
覺
體,
起
始
覺
智。
始
覺
者,
先
本
不
覺,
因
聞
教
經
教,
或
聞
知
識
開
導,
了
知
眾
生
本
具
佛
性,
從
是
最
先
起,
滅
是
最
後
除。
從
凡
夫
地,
或
聞
如
來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0

諦,
故
非
有。
超
度
真
諦,
故
非
無。
又
佛
果
無
學
絕
非
有
非
無
者:
世
諦
是
有,
真
諦
是
無。
由
超
度
世
是
一
切
種
智。












夏,
彼
此
無
殊。
二
云,
薩
婆
若,
是
一
切
智。
薩
云
若,
薩
云
若,
與
前
薩
婆
若
何
別?
答:
一
云,
但
梵
音
楚
十
聖
之
外,
為
第
十
一
地,
成
一
切
種
智
之
佛。
問:
多
住
世
諦,
十
聖
多
住
第
一
義
諦。
佛
超
出
三
賢
佛
窮
一
心
本
源,
圓
滿
菩
提,
歸
無
所
得,
前
三
賢
際,
等
法
性。













云
若
覺。
非
有
非
無,
湛
然
清
淨,
常
住
不
變,
同
真
﹁
超
度
世
諦
第
一
義
諦
之
外,
為
第
十
一
地
薩
得
一
切
智。













道
中
證
果
之
相。
此
果
異
於
因
也,
故
為
薩
婆
若,
所
謂
緣
觀
並
冥,
境
智
俱
泯,
寂
滅
現
前,
是
解
脫
剛。
盡
相
無
相
者:
非
但
能
盡
惑
相,
併
盡
相
亦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1

乘,
來
化
三
界。
此
由
智
興
悲,
以
悲
乘
智,
普
化
眾
界,
因
大
悲
愍
念
眾
生
沉
淪
之
苦,
故
乘
一
切
智
乘。
下
一
乘
字,
讀
去
聲,
乃
車
乘
之
乘。
佛
已
出
三
乘
薩
婆
若
乘
者:
上
一
乘
字,
讀
平
聲,
乃
乘
車
之
苦
之
法。














心。
心
斷
惡
因,
自
離
苦
果。
當
知
教
化,
乃
根
本
拔
稱
大。
悲
能
拔
苦,
欲
拔
眾
生
之
苦,
須
行
教
化
其
運
利
生,
無
緣
無
慮。
此
無
緣,
無
所
不
緣,
故
其
悲
悲。
無
緣
者:
不
緣
假
名
眾
生,
不
緣
五
陰
法
性,
任
此
明
攝
大
用。
悲
有
三
種:
生
緣
悲、
法
緣
悲、
無
緣
﹁
無
緣
大
悲,
教
化
一
切
眾
生。
乘
薩
婆
若
乘,
來
化
三
界。
際,
等
真
空
法
性
也。










身,
常
住
不
變。
盡
未
來
際,
饒
益
眾
生。
同
真
如
實
湛
然
清
淨
四
句:
圓
滿
湛
然,
離
垢
清
淨。
妙
極
法
相,
故
非
有。
具
足
萬
德,
故
非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2

眾
生
果
報
二
十
二
根
不
出
三
界
者:
即
是
依
五
界。
故
皆
不
出
三
界
藏。









之
分。
事
煩
惱,
屬
分
段
三
界。
理
煩
惱,
屬
變
易
三
藏
一
切
聖
凡
染
淨
因
果
故。
眾
生
煩
惱,
有
事
理
此
承
上
來
化
三
界
之
文。
三
界
稱
藏
者,
以
能
含
身,
不
出
三
界。
三
界
外
無
眾
生,
佛
何
所
化。


眾
生
果
報
二
十
二
根,
不
出
三
界。
諸
佛
應
化
法
﹁
善
男
子!
一
切
眾
生
煩
惱,
不
出
三
界
藏。
一
切
佛
界
亦
在
其
中,
不
得
以
常
途
三
界
視
之。


段、
變
易
二
種
三
界,
統
九
法
界
眾
生,
包
括
迨
盡,
剎
之
廣:
此
但
云
三
界,
何
其
狹
耶?
答:
三
界
有
分
問:
前
九
地
化
土,
云
百
萬
億
阿
僧
祇
微
塵
數
佛
又
前
是
化
他
心,
後
是
化
他
身。






緣
利
生,
是
應
化
身。
上
二
句
應
身,
下
二
句
化
身。
生,
令
入
佛
道。
上
段
非
有
非
無,
屬
法
身。
此
段
隨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3

乘
雖
出
分
段
三
界,
仍
住
變
易
三
界,
實
非
界
外。
猶
是
眾
生,
仍
待
佛
化,
何
謂
界
外
無
眾
生?
答:
三
眾
生,
故
云
佛
何
所
化。
問:
三
乘
聖
人,
雖
超
三
界,
三
界
外
無
眾
生,
佛
何
所
化
者:
謂
三
界
外,
實
無
即
是
一
身,
故
法
身
亦
得
云
不
出
三
界
也。


經
﹂
云:
亦
名
釋
迦,
亦
名
盧
舍
那
等。
當
知
三
身,
也。
﹁
大
經
﹂
云:
我
今
此
身,
即
是
法
身。
﹁
華
嚴
出,
法
身
如
何
亦
云
不
出?
答:
以
法
身
不
離
應
化
在
三
界,
說
法
利
生,
故
云
不
出。
問:
應
化
可
云
不
諸
佛
應
化
法
身,
不
出
三
界
者:
謂
諸
佛
三
身,
常
根、
三
具
知
根,
此
八
種
淨
法
攝。






慧
五
根、
及
三
無
漏
根、
一
未
知
當
知
根、
二
已
知
女
二
根,
及
命
根,
此
十
四
種
染
法
攝。
信
進
念
定
二
十
二
根,
眼
等
六
根、
憂
喜
苦
樂
捨、
五
受
根、
男
住
煩
惱
之
惑,
造
成
漏
無
漏
業,
感
得
染
淨
果
報。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4

中
後
三
佛:
過
去
毗
婆
尸
佛、
尸
棄
佛、
拘
留
孫
佛。
非
七
佛
之
所
說
者:
七
佛,
乃
過
去
莊
嚴
劫
千
佛
外
道
說
也。













別
有
眾
生。
故
云
若
說
三
界
外
別
有
眾
生,
即
同
有。
﹁
大
有
經
﹂
即
彼
第
四
派
所
說
此
三
界
外
望
地
是
同,
地
望
水
是
異。
六
和
合,
諸
法
和
合
而
用。
四
大
有,
與
實
德
業,
同
為
一
有。
五
同
異,
如
地
一
實,
謂
諸
法
實
體。
二
德,
即
道
德
也。
三
業,
為
作
中
之
勝
論
派
所
說。
彼
將
宇
宙
萬
有,
別
為
六
種:
經
﹂
中
所
說。
﹁
大
有
經
﹂,
乃
印
度
六
派
哲
學
三
界
外
別
有
眾
生
界
藏
者:
即
是
外
道
﹁
大
有
是
故
者:
承
上
以
是
界
外
無
生
之
故。
所
以
我
言,
道
﹁
大
有
經
﹂
中
說,
非
七
佛
之
所
說。



﹁
是
故
我
言,
三
界
外
別
有
一
眾
生
界
藏
者,
外
界
外
實
無
眾
生
為
佛
所
化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5

契
本
覺
理,
名
為
大
圓
滿
覺,
一
切
種
智
之
性。

塵
勞
之
內。
今
復
本
心
源,
究
竟
清
淨,
以
始
覺
智,
真
如
自
體,
本
覺
佛
性,
一
向
埋
沒
在
五
陰
煩
惱
清
淨,
名
覺
薩
云
若
性
者:
自
性,
即
生
佛
同
具
之
界,
麤
細
煩
惱,
漏
無
漏
果
報
盡
者,
名
為
佛。
自
性
一
切
眾
生,
指
六
凡
三
乘,
斷
分
段
變
易
兩
種
三
此
文
前
半,
歎
果
異
因。
眾
生
本
業
下,
舉
因
該
果。
具
足。
﹂














本
業,
是
諸
佛
菩
薩
本
所
修
行,
五
忍
中
十
四
忍
盡
者,
名
為
佛。
自
性
清
淨,
名
覺
薩
云
若
性。
眾
生
﹁
大
王!
我
常
說
一
切
眾
生
斷
三
界
煩
惱
果
報
說
之
正
法
也。












說
亦
同。
言
三
界
外
別
有
眾
生
者,
非
是
七
佛
所
牟
尼
佛、
迦
葉
佛、
釋
迦
牟
尼
佛。
以
佛
佛
道
同,
所
現
在
賢
劫
千
佛
中
前
四
佛:
毗
舍
浮
佛、
拘
那
含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6

此
答
菩
薩
本
業
清
淨。
從
第
一
歡
喜
地,
至
後
第
行
處,
一
切
知
見
故。










佛
言:
﹁
從
一
地,
乃
至
後
一
地,
自
所
行
處,
及
佛
同
小
乘
滯
寂
沉
空,
無
大
悲
心,
豈
能
化
眾
生?

凡
夫
執
相
著
有,
自
既
有
縛,
豈
能
化
眾
生?
亦
不
無
所
著,
故
曰
本
業
清
淨。
以
此
教
化
眾
生;
不
同
生?
﹂
菩
薩
以
十
地,
具
修
十
度,
於
生
死
涅
槃,
二
月
光
重
白
佛
言:
﹁
云
何
菩
薩
本
業
清
淨,
化
眾
下
答
第
二
利
他
行
相,
兼
自
利。
因
隔
前
問
太
遠,
白
佛
言:
﹁
云
何
菩
薩
本
業
清
淨,
化
眾
生?
﹂

相,
兼
利
他。













諸
佛
果
覺。
皆
不
離
眾
生
本
業。
以
上
答
自
利
行
十
四
忍
具
足。
前
十
三,
是
菩
薩
因
行。
後
一
忍,
是
故
是
諸
佛
菩
薩
本
所
脩
行。
從
因
至
果,
五
忍,
有
眾
生
本
業
者:
即
眾
本
生
所
修
之
業,
清
淨
解
脫,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7

三
觀,
故
名
離
達。
住
千
佛
國,
是
所
化
土。
作
忉
利
二、
明
離
達
地
菩
薩,
即
離
垢
地;
離
破
戒
垢,
通
達
門,
十
善
道,
化
一
切
眾
生。








﹁
若
菩
薩
住
千
佛
國
中,
作
忉
利
天
王。
修
千
法
礙,
為
平
等
心。
以
此
化
度
一
切
眾
生。




十
善
各
明
十
善,
為
百
法
門,
真
俗
二
諦,
圓
融
無
上
生。
諸
經
明
位
不
同,
恐
繁
不
引。
修
百
法
門
者:
提
一
方
之
四
天
王,
即
南
方
增
長
天
王
也,
明
增
喜
地
菩
薩,
住
百
佛
國
中,
指
所
化
土。
作
南
閻
浮
此
下
廣
答
本
業,
約
十
地,
分
十
種
差
別。
一、
明
歡
天
王。
修
百
法
門,
二
諦
平
等
心,
化
一
切
眾
生。

﹁
本
業
者,
若
菩
薩
住
百
佛
國
中,
作
閻
浮
四
大
知,
無
所
不
知,
真
見
無
見,
無
所
不
見。




地。
一
切
皆
以
佛
之
知
見
故。
佛
知
見
者,
真
知
無
十
法
雲
地,
自
所
行
處,
是
因
地。
及
佛
行
處,
是
果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8

國
家
果
以
十
善
化
民,
則
舉
國
淳
善,
自
可
七
難
之
事。
十、
不
癡:
事
理
明
白,
那
有
黑
幕
暗
昧
之
事。
取
財
之
事。
九、
不
瞋:
退
讓
容
忍,
那
有
結
冤
忿
怒
詐
欺
哄
騙
之
事。
八、
不
貪:
知
足
常
樂,
那
有
不
義
人。
七、
不
兩
舌:
不
敢
搬
弄
是
非。
修
此
四
善,
那
有
綺
語:
不
敢
花
言
巧
語。
六、
不
惡
口:
不
敢
惡
罵
傷
婬
狎
褻
之
事。
四、
不
妄
語:
不
敢
虛
妄
發
言。
五、
不
之
事。
三、
不
邪
婬:
崇
尚
禮
節,
不
犯
外
色,
那
有
姦
二、
不
盜:
他
人
財
物,
不
與
不
敢,
那
有
劫
盜
搶
奪
殺:
慈
仁
愛
物,
不
忍
殺
害,
那
有
戰
爭
殺
人
之
事。
善
治
世,
則
民
心
善,
而
國
運
興
矣。
十
善
者:
一、
不
十
善
道
化
一
切
眾
生
者:
世
間
人
王,
如
能
以
十
釋
尊
天
是
也。
修
千
法
門,
明
所
解
法
門。



在
須
彌
頂。
東
西
南
北
各
八
天,
天
主
居
中,
即
帝
天
王,
明
增
上
生。
梵
語
忉
利
天,
此
云
三
十
三
天,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39

修
百
億
法
門,
明
所
解
法
門。
行
道
品,
即
三
十
七
作
兜
率
天
王,
明
增
上
生。
梵
語
兜
率,
此
云
知
足。
四、
明
燄
慧
地
菩
薩,
住
百
億
佛
國
中,
指
所
化
土。
億
法
門,
行
道
品
化
一
切
眾
生。






﹁
若
菩
薩,
住
百
億
佛
國
中,
作
兜
率
天
王。
修
百
淨
定;
以
此
四
禪
教
化
眾
生。







生
喜
樂
定,
定
生
喜
樂
定,
離
喜
妙
樂
定,
捨
念
清
時
分。
修
十
萬
法
門,
明
所
解
法
門。
四
禪
定,
即
離
及。
天
人
身
有
光
明,
以
蓮
華
開
合,
而
分
晝
夜
之
分,
是
空
居
天,
以
綵
雲
為
地,
日
月
光
明,
上
照
不
燄
天
王,
即
夜
摩
天
王,
明
增
上
生。
夜
摩
此
云
時
三、
明
發
光
地
菩
薩,
住
十
萬
佛
國,
化
境
為
廣。
作
法
門,
四
禪
定
化
一
切
眾
生。







﹁
若
菩
薩
住
十
萬
佛
國
中,
作
燄
天
王。
修
十
萬
全
消,
災
厄
不
起,
民
安
而
國
泰
矣。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0

萬
億
法
門,
方
便
智,
願
智,
化
一
切
眾
生。



﹁
若
菩
薩,
住
百
萬
億
佛
國
中,
作
初
禪
王。
修
百
其
自
在
受
用。
餘
亦
可
知。








王,
明
增
上
生。
他
化
者
五
欲
之
境,
他
天
所
化,
為
六、
明
現
前
地
菩
薩,
二
句
指
所
化
土。
作
他
化
天
十
萬
億
法
門,
十
二
因
緣
智,
化
一
切
眾
生。


﹁
若
菩
薩,
住
十
萬
億
佛
國
中,
作
他
化
天
王。
修
知。
















空
無
我
為
四,
常
樂
我
淨
為
四,
合
為
八
諦。
餘
可
八
諦,
有
云:
有
作
四
諦,
無
作
四
諦。
又
云:
無
常
苦
王,
明
增
上
生。
王
者
自
化
五
欲
之
境,
而
自
受
樂。
五、
明
難
勝
地
菩
薩,
二
句
指
所
化
土。
作
化
樂
天
億
法
門,
二
諦
四
諦
八
諦
化
一
切
眾
生。



﹁
若
菩
薩,
住
千
億
佛
國
中,
作
化
樂
天
王。
修
千
道
品,
教
化
一
切
眾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1

九、
明
善
慧
地
菩
薩,
二
句
指
所
化
土。
作
三
禪
大
門,
四
無
礙
智,
化
一
切
眾
生。







作
三
禪
大
梵
王。
修
百
萬
億
阿
僧
祇
微
塵
數
法
﹁
若
菩
薩,
住
百
萬
億
阿
僧
祇
微
塵
數
佛
國
中,
善
巧,
不
相
違
礙,
能
發
神
通
之
智,
以
此
化
眾
生。
故。
雙
照
方
便
神
通
智
者:
雙
照
真
俗
二
諦,
方
便
王,
明
增
上
生。
梵
者
淨
也,
因
生
色
界,
離
欲
清
淨
八、
明
不
動
地
菩
薩,
二
句
指
所
化
土。
作
二
禪
梵
一
切
眾
生。













王。
修
百
萬
微
塵
數
法
門,
雙
照
方
便
神
通
智,
化
﹁
若
菩
薩,
住
百
萬
微
塵
數
佛
國
中,
作
二
禪
梵
眾
生。















巧
方
便
也。
願
智
者,
大
願
平
等
也。
常
以
二
智
化
增
上
生。
修
界
內
有
漏
禪
定。
方
便
智
者,
權
智,
善
七、
遠
行
地
菩
薩,
二
句
指
所
化
土。
作
初
禪
王,
明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2

返
本
還
源,
如
佛
境
界。









易,
二
種
三
界
生
死
之
源,
教
化
眾
生,
背
塵
合
覺,
定。
同
佛
行
處
四
句:
同
在
寂
滅
忍
位,
盡
分
段、
變
定。
以
金
剛
觀
智,
照
窮
一
心
之
理,
而
得
金
剛
正
得
理
盡
三
昧
者:
即
金
剛
定。
梵
語
三
昧,
此
云
正
世
界
主。
修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法
門,
明
所
知
法
門。
居
色
界
頂,
神
用
廣
大,
智
慧
第
一,
為
三
千
大
千
靜
天
王,
明
增
上
生。
即
摩
醯
首
羅
大
自
在
天
王。
十、
明
法
雲
地
菩
薩,
先
舉
所
化
土。
作
第
四
禪
大
眾
生,
如
佛
境
界。
是
故
一
切
菩
薩,
本
業
化
行
淨。
得
理
盡
三
昧,
同
佛
行
處,
盡
三
界
源,
教
化
一
切
禪
大
靜
天
王,
三
界
主。
修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法
門,
﹁
若
菩
薩,
住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佛
國
中,
作
第
四
智
者,
即
法
義
辭
樂
說,
四
無
礙
辯
也。




梵
王,
明
增
上
生。
以
四
無
礙
智,
化
眾
生。
四
無
礙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3

此
下
明
大
眾
慶
蒙
法
利,
先
修
供
養。
華
是
菩
提
般
若
波
羅
密。












牟
尼
佛,
及
無
量
大
菩
薩。
合
掌
聽
波
斯
匿
王
說
不
可
思
議
華,
燒
無
量
不
可
思
議
香,
供
養
釋
迦
爾
時,
百
萬
億
恆
河
沙
大
眾,
各
從
座
起,
散
無
量
教
化
無
量
眾
生。











因
感
果,
得
一
切
智。
應
機
示
現,
作
三
界
大
法
王,
此
結
如
來
業。
一
切
如
來,
亦
修
是
清
淨
本
業,
從
三
界
王,
化
一
切
無
量
眾
生。
﹂






﹁
若
十
方
諸
如
來,
亦
修
是
業,
登
薩
婆
若
果,
作
淨
無
染。
不
著
生
死,
不
住
涅
槃,
故
稱
為
淨。


即
諸
菩
薩
本
所
修
業,
教
化
眾
生,
利
他
之
行,
清
至
此
結
云:
以
是
之
故,
一
切
菩
薩,
本
業
化
行
淨。
云
何
菩
薩,
本
業
清
淨,
化
眾
生?
佛
答
五
忍
功
德。
是
故
下
二
句:
總
結
諸
菩
薩
業,
上
文
月
光
所
問: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4

共
尊,
故
曰
世
尊。
導
師
者:
能
引
導
眾
生,
出
離
生
佛
為
有
情
正
覺
二
世
間
中,
九
法
界
眾
生
之
所
此
三
行
歎
別
行
三
寶。
首
句:
歎
佛
身
業
不
思
議,
時
六
天
人
出
家
道,
成
比
丘
眾
菩
薩
行。



八
辯
洪
音
為
眾
說。
時
眾
得
道
百
億
萬,



﹁
世
尊
導
師
金
剛
體,
心
行
寂
滅
轉
法
輪,


頌
五
忍
功
德。












頌
上
義;
次
四
十
五
行,
別
頌
十
四
忍;
後
八
行,
結
即
同
諸
經
中
重
頌。
此
中
五
十
九
行,
前
六
行
總
偈
讚。
偈
者
竭
也,
以
少
文
竭
盡
多
義,
故
名
為
偈,
此
結
集
經
人
序
列
之
詞,
先
大
眾
修
供,
今
匿
王
今
於
佛
前,
以
倡
歎
曰:









修
財
供
養,
匿
王
以
法
供
養。







解。
聽
匿
王
說
者:
以
匿
王
助
轉
法
輪
也。
又
大
眾
心
華,
香
是
大
乘
戒
香。
供
佛
及
僧,
以
冀
聞
法
領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5

惱
之
家,
而
成
比
丘
清
淨
之
眾,
廣
修
菩
薩
兩
利
無
出
家
法,
此
約
心
中
聞
法,
依
解
修
行,
能
出
煩
時
眾
得
道
百
萬
億
三
句:
讚
歎
僧
寶
不
思
議。
天
妙
法。
此
雖
讚
佛
寶,
含
法
寶
在
內。





音
能
遍
十
方
法
界,
以
為
眾
生
隨
機
宣
說
一
切
此
之
八
音,
見
足
四
辯,
故
云
八
辯。
洪
者
大
也,
其
調
和、
四
柔
軟、
五
不
誤、
六
不
妄、
七
尊
慧、
八
深
遠,
八
辯
者,
依
﹁
梵
摩
喻
經
﹂,
一
最
好、
二
易
了、
三
三
句
八
辯
洪
音
為
眾
說
者:
歎
佛
口
業
不
思
議。
之
功,
有
運
載
眾
生
出
離
生
死
之
力,
故
喻
如
輪。
妙
法
輪。
法
而
曰
輪
者,
有
推
碾
眾
生
麤
細
煩
惱
佛
之
心
行
處
滅,
而
歸
寂
滅
真
心,
鑒
機
施
教,
轉
次
句
心
行
寂
滅
轉
法
輪
者:
歎
佛
意
業
不
思
議。
盡
未
來
際,
永
劫
不
壞,
猶
如
金
剛,
故
曰
金
剛
體。
死
苦
海,
而
登
涅
槃
彼
岸
之
師。
證
究
竟
固
法
身,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6

﹁
十
善
菩
薩
發
大
心,
長
別
三
界
苦
輪
海。


含
藏
眾
寶,
亦
復
如
是。









性
中
含
藏
��
沙
稱
性
功
德,
故
曰
藏、
曰
攝。
海
中
性
法
寶,
眾
即
自
性
僧
寶。
自
性
廣
大,
取
喻
如
海。
此
一
行
歎
一
體
三
寶。
佛
即
自
性
佛
寶,
法
即
自
﹁
佛
眾
法
海
三
寶
藏,
無
量
功
德
攝
在
中。


夜
月。
故
云
唯
佛
一
人,
能
盡
一
心
本
源
也。


品
生
相
無
明
未
破,
未
證
一
心
本
源,
如
同
十
四
在
忍
中
行,
雖
至
法
雲
地,
同
登
寂
滅
忍,
尚
有
一
聖
人
也。
三
賢
伏
忍,
只
作
三
位,
十
地
稱
十
聖,
全
測。
唯
十
四
位
中
聖
人,
方
能
諦
實
了
明。
正
士
即
此
二
行
歎
五
忍
功
德。
五
忍
微
妙
法
門,
凡
情
莫
三
賢
十
聖
忍
中
行,
唯
佛
一
人
能
盡
源。



﹁
五
忍
功
德
妙
法
門,
十
四
正
士
能
諦
了。


之
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7

名
焉。
上
品
為
鐵
輪
王:
能
王
南
洲
一
洲。
其
鐵
輪
善
粟
散
王
者:
以
其
散
步
各
洲,
如
粟
之
多,
故
以
後
二
句:
乃
內
秘
菩
薩
行,
外
現
人
王
身。
中
下
品
嬰
眾
苦,
故
喻
如
海。










定
出
三
界,
故
言
長
別
三
界
苦
輪。
三
界
六
道,
備
求
出
三
界。
雖
未
能
即
了
生
死,
漸
次
自
斷
無
明,
熏
之
因,
教
法
外
熏
之
緣,
因
緣
具
足,
能
發
大
心,
道,
下
化
眾
生
之
菩
提
心。
信
位
菩
薩,
由
真
如
內
品
功
德。
十
善
菩
薩:
指
十
信
位。
大
心:
乃
上
求
佛
忍
三
品
功
德。
從
灌
頂
下
八
行,
頌
寂
滅
忍
上
下
行,
頌
順
忍
三
品
功
德。
從
遠
達
下
十
行,
頌
無
生
善
覺
下
十
行,
頌
信
忍
三
品
功
德。
從
燄
慧
下
八
前
方
便。
從
習
種
下
七
行,
頌
伏
忍
三
品
功
德。
從
此
下
四
十
五
行,
別
頌
十
四
忍。
初
二
行
頌
伏
忍
中
下
品
善
粟
散
王,
上
品
十
善
鐵
輪
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8

性
種
性,
作
銀
輪
王,
在
東
西
南
三
洲
稱
王。
其
銀
盧
舍,
一
日
能
周
行
二
洲,
故
各
國
歸
服。
十
行
為
銅
輪
王,
在
東
南
二
洲
稱
王。
其
銅
輪
寶,
廣
二
俱
為
三
種
輪
王,
與
十
聖
為
胎。
十
住
為
習
種
性,
作
此
頌
伏
忍,
共
有
七
行,
前
三
行
頌
下
中
上
三
品,
伏
忍
聖
胎
三
十
人,
十
信
十
止
十
堅
心。



道
種
堅
德
轉
輪
王,
七
寶
金
光
四
天
下。



﹁
習
種
銅
輪
二
天
下,
銀
輪
三
天
性
種
性,


王,
所
以
異
也。












中
王,
具
足
一
切
煩
惱。
此
經
中
下
品
善,
皆
粟
散
信,
上
品
善
鐵
輪
王,
中
品
善
粟
散
王,
下
品
善
人
菩
薩,
亦
名
名
字
菩
薩。
若
一
劫
二
劫
三
劫,
修
十
﹁
纓
絡
經
﹂
云:
住
前
名
信
根
菩
薩,
亦
名
假
名
故
能
統
治
各
國。











寶,
廣
一
俱
盧
舍,
王
乘
此
寶,
一
日
得
周
行
南
洲,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49

慈
恩
云:
金
輪
望
風
順
化,
銀
輪
遣
使
方
降,
銅
輪
有
三
十
二
相。












名
離
垢
眼。
善
識
兵
法,
名
聞
四
洲。
王
身
金
色,
亦
由
胞
胎,
清
淨
化
生。
七、
主
兵
臣
寶:
亦
名
將
軍
寶,
時,
祇
要
有
土,
掘
之
便
得。
六、
女
寶:
名
淨
妙
德。
不
藏
臣
寶:
名
大
財,
隨
王
遊
行,
王
需
財
寶,
向
取
之
神
珠
寶,
即
如
意
寶。
凡
有
所
求,
能
雨
眾
寶。
五、
主
所
往
諸
處,
其
疾
如
風,
一
日
亦
能
遍
行
四
洲。
四、
青
山,
其
力
勇
健,
善
能
作
戰。
三、
馬
寶:
名
勇
疾
風,
洲。
又
云
此
寶
乘
之,
可
以
遠
行
虛
空。
二、
象
寶:
名
輪
王
道
路。
王
乘
此
寶,
一
日
可
以
周
遊
四
大
部
舍,
名
勝
自
在。
王
若
出
世,
海
水
減
淺,
海
邊
現
出
四
天
下
稱
王。
具
足
七
寶:
一、
金
輪
寶:
廣
四
俱
盧
皆
歸
統
治。
十
回
向
為
道
種
性,
作
金
輪
王,
在
一
輪
寶,
廣
三
俱
盧
舍,
一
日
能
周
行
三
洲,
故
各
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0

為
本
源。
此
忍
為
入
道
之
初
門,
成
佛
之
基
礎
也。
伏
忍
生。
即
一
切
菩
薩,
所
修
六
度
萬
行,
亦
以
此
行。
因
心
為
聖
胎,
方
能
生
果
覺,
故
云
無
不
由
此
佛
萬
德
之
果,
不
離
伏
忍
三
賢
之
因,
故
云
於
中
此
頌
伏
忍
功
能,
為
諸
佛
聖
賢
之
根
本。
當
知
諸
教
化
眾
生
覺
中
行,
是
名
菩
薩
初
發
心。



若
得
信
心
必
不
退,
進
入
無
生
初
地
道。



一
切
菩
薩
行
本
源,
是
故
發
心
信
心
難。



﹁
三
世
諸
佛
於
中
行,
無
不
由
此
伏
忍
生,


十
地。















入
假
觀。
十
堅
心
即
十
回
向,
修
中
道
正
觀,
求
登
從
假
入
空
觀。
十
止
即
十
行,
廣
行
佛
事,
脩
從
空
位,
能
與
十
聖
為
胎。
十
信
即
十
住,
信
心
滿
足,
脩
伏
忍
聖
胎
三
十
人
者:
十
地
為
十
聖,
伏
忍
三
十
震
威
乃
服,
鐵
輪
奮
戈
始
定,
皆
無
殺
害
耳。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1

住
以
前
名
為
退
分,
乃
屬
藏
教
義;
今
經
信
滿
入
退
者
何
也?
答:
如
來
說
教,
隨
機
差
別。
彼
經
云:
七
七
住,
值
惡
因
緣,
退
落
凡
夫
等;
今
此
經
中,
不
言
不
退
轉,
七
住
以
前
名
為
退
分。
如
舍
利
弗
欲
入
現
前,
值
諸
佛、
菩
薩、
善
知
識
所
護,
則
出
七
住
常
問:
﹁
本
業
瓔
珞
經
﹂
說:
十
住
中
第
六
住
正
觀
忍,
登
初
地
聖
人
之
道
也。








得
位
不
退。
漸
次
增
進,
至
信
忍
位,
證
入
無
生
法
證
入
無
生
初
地
道
者:
謂
信
心
滿
足,
入
伏
忍
位,
滿,
名
決
定
聚
眾
生,
必
定
不
更
退
墮
凡
小
地
也。
初
發
心
固
難,
而
信
心
不
退
更
難。
若
得
信
心
圓
為
毛
道
眾
生,
隨
風
而
轉,
心
未
決
定。
以
是
之
故,
住。
伏
忍
前
信
位
菩
薩,
雖
發
大
心
或
進
或
退,
名
初
住,
必
由
十
信
信
心
滿
足,
善
根
成
熟,
方
能
入
是
故
發
心
信
心
難
者:
發
心
指
初
發
心
住,
欲
登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2

此
頌
信
忍,
共
有
十
行。
此
四
行
頌
初
地
信
忍
下
初
住
一
心
足
德
行,
於
第
一
義
而
不
動。



入
理
般
若
名
為
住,
住
生
德
行
名
為
地。



權
化
眾
生
遊
百
國,
始
登
一
乘
無
相
道。



﹁
善
覺
菩
薩
四
天
王,
雙
照
二
諦
平
等
道,


發
心。
頌
伏
忍
竟。











他,
大
乘
妙
行,
屬
初
發
心
住,
故
曰
是
名
菩
薩
初
之
苦。
教
化
眾
覺
中
行,
全
同
起
信
三
心。
自
覺
覺
一
切
諸
善
之
行。
三、
大
悲
心,
謂
救
拔
眾
生
生
死
直
心,
謂
正
念
真
如
本
覺
之
理。
二、
深
心,
謂
樂
修
按
﹁
起
信
論
﹂
初
發
心
住
菩
薩,
發
三
種
心:
一、
智,
修
自
覺
覺
他
之
行,
故
云
是
名
菩
薩
初
發
心。
他
如
自,
常
行
教
化。
眾
生
依
本
覺
理
中
起
始
覺
教
化
眾
生
覺
中
行
者:
此
頌
利
他
之
行。
菩
薩
觀
住
必
不
退,
乃
圓
教
義
也。
上
頌
自
利
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3

初
住
一
心
具
德
行,
於
第
一
義
而
不
動
者:
初
住
無
為
功
德,
故
名
為
地,
以
地
有
能
生
義
故。


所
住,
以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故
生
出
有
為
功
德,
若
妙
智,
契
入
實
相
妙
理,
即
名
為
住。
此
則
住
無
入
理
般
若
名
為
住,
住
生
德
行
名
為
地
者:
以
般
歡
喜
地。














證
此
理,
名
為
始
登。
善
覺
中
道,
生
大
歡
喜,
又
名
即
最
上
一
佛
乘,
實
相
無
相,
中
道
妙
理,
初
地
初
始
登
一
乘
無
相
道
下
五
句:
明
入
地
功
能。
一
乘
也。
















平
等
道。
大
權
示
現,
教
化
眾
生。
百
國
者,
舉
化
土
俗
二
諦,
達
真
化
俗,
智
悲
並
運,
圓
融
無
礙,
是
為
王。
雙
照
二
諦
平
等
道
者:
以
中
道
觀
智
雙
照
真
身,
善
覺
中
道
理
性,
菩
薩
遊
三
摩
地,
示
作
四
天
品。
前
三
句:
明
統
化
功
能,
以
初
地
破
無
明,
見
法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4

將
二
無
亦
無。
真
得
無
生。
故
無
能
照
之
智,
所
照
無
無
無
生
無
二
照
者:
無
無
即
無
無
緣,
無
無
相;
中
道
妙
諦。













泯,
真
俗
互
融,
雙
捨
二
邊,
全
歸
中
道。
第
三
諦:
即
無
緣
者:
無
能
緣
智。
無
相
者:
無
所
緣
境。
境
智
俱
國
土
也。














忉
利
王,
功
能
漸
勝,
化
境
漸
寬,
能
現
形
六
道
千
開
士:
即
菩
薩
之
別
稱,
開
覺
眾
生
之
士
也。
權
作
通
達
三
觀,
眾
戒
清
淨,
永
離
過
失,
又
名
離
垢
地。
此
二
行,
頌
二
地
信
忍
中
品。
離
達
者:
離
破
戒
垢,
無
緣
無
相
第
三
諦,
無
無
無
生
無
二
照。



﹁
離
達
開
士
初
利
王,
現
形
六
道
千
國
土。


一
義
諦,
不
為
空
有
所
動
故。







邊
妙
行。
雖
然
遊
戲
神
通,
淨
佛
國
土,
安
住
於
第
證
入
中
道
一
心,
三
德
秘
藏,
具
足
��
河
性
德,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5

此
二
行,
總
頌
上
信
忍
三
地。
善
覺,
是
初
地;
離,
即
還
觀
三
界
身
口
色,
法
性
第
一
無
遺
照。



﹁
善
覺
離
明
三
道
人,
能
滅
三
界
色
煩
惱。


曰
變
化
生
也。












變
化
生。
又
即
有
即
空,
曰
出
有
入
無。
即
空
即
有,
利
生,
曰
出
有。
一
一
離
相,
曰
入
無。
神
通
改
易,
曰
真
無
俗,
不
滯
空
有,
全
歸
中
道
第
三
諦
中。
涉
俗
忍
心
無
二
三
諦
中
二
句:
明
忍
功
能。
無
二
者:
無
化
導
群
生,
較
前
地,
竟
達
十
倍。






曰
空
照。
權
作
燄
天
王,
即
夜
摩
天
王。
應
形
萬
國,
明
慧
者:
即
發
明
智
慧
之
光
也。
照
了
人
法
二
空,
此
二
行,
頌
三
地
信
忍
上
品。
三
地
亦
名
發
光
地。
忍
心
無
二
三
諦
中,
出
有
入
無
變
化
生。



﹁
明
慧
空
照
燄
天
王,
應
形
萬
國
導
群
生。


之
境,
境
智
俱
泯,
故
曰
無
二
照。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6

實
智
者:
理
智
也。
緣
寂:
即
緣
空
寂
之
理。
方
便
道
億
國。
比
前
地
化
土,
又
竟
達
十
倍。





觀
精
進
增
上
故。
第
二
句:
權
依
兜
率
天
王,
遊
化
照,
空
有
不
羈,
故
得
稱
妙。
大
精
進
者:
四
地
於
三
燄
慧
者:
智
慧
熾
盛,
猶
如
火
燄。
妙
光
者:
慧
光
遍
此
頌
順
忍
有
八
行。
此
二
行
頌
四
地,
順
忍
下
品。
實
智
緣
寂
方
便
道,
達
無
生
照
空
有
了。



﹁
燄
慧
妙
光
大
精
進,
兜
率
天
王
遊
億
國。


無
遺
俗。
頌
信
忍
竟。










真
俗
雙
照
無
遺。
不
著
色
法,
無
遺
真。
不
壞
色
法,
非
法
性。
既
皆
法
性,
全
歸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故
得
色
也。
末
句
法
性
者:
諸
法
實
性,
觀
一
一
色
法,
無
也。
第
三
句:
即
空
是
色,
故
還
觀
三
界,
變
化
身
口
第
二
句:
即
色
是
空,
故
能
斷
三
界
變
化
色
煩
惱
離
達,
是
二
地;
明,
即
明
慧,
是
三
地;
故
云
三
道
人。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7

三
諦
現
前
大
智
光,
照
千
億
土
教
一
切。



﹁
法
現
開
士
自
在
王,
無
二
無
照
達
理
空,


即
所
謂,
我
不
入
地
獄,
誰
入
地
獄
也。




形
六
道,
一
一
變
現,
乃
至
無
間
地
獄,
亦
復
入
之。
正
智
諦
觀,
無
有
生
死
涅
槃
二
相
可
得,
故
能
垂
涅
槃
亦
空。
如
古
德
云:
涅
槃
生
死
等
空
華。
以
此
空
空
諦
觀
無
二
相
者:
上
空
字
生
死
空,
下
空
字
化
樂
天
王,
教
化
百
億
國
土。







以
殊
勝
智
慧,
觀
照
三
諦,
自
得
通
達
明
了。
權
作
此
二
行,
頌
五
地
順
忍
中
品。
五
地
亦
名
難
勝
地,
空
空
諦
觀
無
二
相,
變
化
六
道
入
無
間。



﹁
勝
慧
三
諦
自
達
明,
化
樂
天
王
百
億
國。


即
有,
即
有
即
空,
真
俗
圓
融
無
礙
也。




者:
一
一
了
達
無
生,
故
能
雙
照
空
有。
了
知
即
空
者:
事
智
也。
即
緣
俗
諦
之
事。
達
無
生
照
空
有
了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8

空
慧
寂
然
無
緣
觀
者:
空
慧,
即
真
空
智
慧。
寂
然
明
也。















正
觀
之
慧
水,
洗
滌
三
界
迷
心
之
惑
垢。
惑
即
無
得
中
道
觀,
不
起
有
無
二
相,
故
曰
無
相
定。
以
此
勝:
即
勝
慧,
是
五
地。
法
現:
即
六
地。
此
三
地
菩
薩,
此
二
行,
總
頌
上
順
忍
三
地。
燄:
即
燄
慧,
是
四
地。
空
慧
寂
然
無
緣
觀,
還
觀
心
空
無
量
報。



﹁
燄
勝
法
現
無
相
定,
能
洗
三
界
迷
心
惑,


光
明,
遍
照
千
億
佛
土,
教
化
一
切
眾
生。



真,
真
俗
圓
融,
無
非
中
道。
則
三
諦
現
前,
大
智
慧
三
諦
現
前
大
智
光
二
句:
悟
即
真
即
俗,
即
俗
即
達
中
道
一
心
之
理,
第
一
義
空。






無
照
者:
無
真
俗
二
諦
之
境,
無
空
假
二
觀
之
照,
士
解
見
在
前。
自
在
王
者:
權
作
自
在
天
王。
無
二
此
二
行,
頌
六
地
順
忍
上
品。
法
現:
即
現
前
地,
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59

觀
智,
證
無
生
忍。
權
作
初
禪
王。
方
便
善
巧,
常
在
深
入
無
生,
無
生
者,
此
地
菩
薩,
修
無
相
觀。
以
此
下
品。
首
句
遠
達,
即
遠
行
地,
達
者
到
也。
大
品
名
此
頌
無
生
忍,
共
十
行。
此
五
行,
頌
七
地
無
生
忍
三
界
愛
習
順
道
定,
遠
達
正
士
獨
諦
了。



觀
第
三
義
無
二
照,
二
十
一
生
空
寂
行。



始
入
無
緣
金
剛
忍,
三
界
報
形
永
不
受。



未
度
報
身
一
生
在,
進
入
等
觀
法
流
地。



﹁
遠
達
無
生
初
禪
王,
常
萬
億
土
教
眾
生。


蠲
除,
而
成
無
量
功
德
果
報
也。
頌
順
忍
竟。


業
障。
昔
日
迷
心,
即
成
三
障。
今
還
觀
心
空,
三
障
五
地
斷
二
乘
樂
涅
槃
障,
六
地
斷
三
界
集
囚
集
觀
心
空,
能
斷
三
障。
四
地
斷
微
細
身
邊
二
見
障,
無
緣
觀。
還
觀
心
空
無
量
報
者:
此
乃
方
便
智,
還
乃
境
智
雙
泯,
無
所
緣
之
境,
與
能
觀
之
智,
故
曰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0

道
本
屬
第
一
義,
以
真
俗
中
次
第
居
三,
故
名
第
觀
第
三
義
無
二
照
者:
��
觀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中
必
能
致
也。













界
報
形
永
不
受。
此
二
句,
預
說
八
地
功
德,
以
其
俱
寂,
堅
固
莫
壞,
猶
如
金
剛。
離
三
界
習,
故
言
三
無
緣
者,
無
能
緣,
及
與
所
緣
也。
心
色
不
二,
緣
觀
性
真
流,
故
名
法
流
地。
到
此
始
入
無
緣
金
剛
忍,
無
差
別
相,
無
功
用
道,
中
中
流
入
薩
婆
若
海
法
八
地,
真
俗
等
觀,
無
有
二
相。
亦
可
作
色
心
等
觀,
進
入
等
觀
法
流
地
者:
以
七
地
猶
有
功
用,
進
入
生
中,
未
度
末
後
一
生。









論
﹂
云:
七
地
菩
薩,
未
捨
肉
身。
又
一
解,
二
十
一
此
一
生,
即
離
分
段
生,
而
入
變
易
生。
故
﹁
智
度
未
度
報
身
一
生
在
者:
報
身,
即
分
段
果
報
身。
盡
萬
億
國
土,
教
化
眾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1

俗
等
觀;
無
功
用
道,
遍
修
萬
行,
入
大
法
流,
故
名
此
三
行,
頌
八
地
無
生
忍
中
品。
等
觀,
即
八
地
真
反
照
樂
虛
無
盡
源,
於
第
三
諦
常
寂
然。



入
百
恆
土
化
一
切,
圓
照
三
世
恆
劫
事。



﹁
等
觀
菩
薩
二
禪
王,
變
生
法
身
無
量
光。


生
觀
行,
進
斷
此
習。










薩
之
別
稱,
惟
此
菩
薩,
獨
能
諦
實
了
知,
勤
修
無
但
名
順
道
定。
遠
達
正
士
獨
諦
了
者:
正
士
亦
菩
習
氣
未
斷。
由
愛
佛
智,
故
習
未
斷。
不
名
有
煩
惱,
習
氣。
此
地
菩
薩,
煩
惱
麤
重,
早
已
斷
盡,
惟
無
明
三
界
愛
習
順
道
定
者:
愛
謂
癡
愛,
即
無
明。
習
是
寂,
以
為
進
趨
佛
地
之
行。








各
有
三
生,
合
為
二
十
一
生。
生
生
皆
觀
諸
法
空
照。
二
十
一
生
空
寂
行
者:
從
初
地
至
七
地,
每
地
三
義。
一
中
一
切
中,
無
空
無
假
無
不
中,
故
無
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2

此
二
行,
頌
九
地
無
生
忍
上
品。
慧
光,
即
九
地
善
常
在
無
為
空
寂
行,
恆
沙
佛
藏
一
念
了。



﹁
慧
光
開
士
三
禪
王,
能
於
千
恆
一
時
見,


第
三
諦,
對
真
俗
而
言,
中
道
則
為
第
三
諦。


樂,
雖
然
未
至
寂
滅,
於
第
三
諦,
常
得
寂
然
不
動。
無
盡
源
者,
今
欲
盡
於
無
盡
之
源,
而
得
寂
滅
之
受
法
樂。
反
照
此
樂,
亦
非
真
實,
故
曰
反
照
樂
虛。
三
世,
��
河
沙
劫
之
事。
五
句:
八
地
真
得
無
生,
��
作
佛
事,
教
化
眾
生。
四
句:
明
利
他
智。
其
智
圓
照
三
句:
明
利
他
行。
而
能
遍
入
百
��
河
沙
國
土,
大
無
量
光
明,
故
稱
無
量
光。








身,
故
曰
變
生
法
身。
證
法
性
理
以
成
身
故。
具
足
永
遠
不
受,
變
彼
分
段
報
形,
而
得
變
易
生
之
法
故。
權
作
二
禪
王,
已
離
七
地
分
段
生,
三
界
報
形
等
觀。
又
名
不
動,
於
色
而
得
自
在,
不
為
色
所
動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3

寂
滅
忍
中
下
忍
觀,
一
轉
妙
覺
常
湛
然。



始
入
金
剛
一
切
了,
二
十
九
生
永
已
度。



﹁
灌
頂
菩
薩
四
禪
王,
於
億
恆
土
化
群
生。


生
忍
竟。














智,
��
沙
諸
佛
法
藏,
一
念
心
中,
悉
能
了
達。
頌
無
功
用
行
也。
��
沙
佛
藏
一
念
了
者:
即
此
無
功
用
興,
常
在
無
為
空
寂。
即
動
靜
一
如,
並
行
不
悖,
無
常
在
無
為
空
寂
行
者:
承
接
上
句,
雖
然
妙
用
繁
如
一
月
在
天,
影
現
眾
水
也。







此
即
一
身
不
分
而
普
現,
群
機
咸
應
以
無
違。
譬
忍,
方
能
有
此
利
他
勝
用。
於
此
諸
土,
一
時
現
身。
言
千
��
者,
略
言
耳。
能
於
二
字,
因
得
上
品
無
生
佛
土
微
塵
數
身,
化
土
亦
然,
即
是
一
時
現
也。
此
時
現
身,
教
化
眾
生。
上
文
云,
現
十
阿
僧
祇
百
千
慧
發
光。
權
作
三
禪
王,
能
於
千
��
河
沙
國
土,
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4

十
生,
即
本
生
之
身。
前
二
十
九
生
已
過
去,
故
云
三
生,
合
三
十
生。
今
但
言
二
十
九
生
者,
以
第
三
二
十
九
生
永
已
度
者:
從
初
地
至
此
十
地,
地
各
品
無
明,
已
斷
四
十
一
品,
從
此
進
破,
一
切
皆
了。
金
剛
觀
智,
能
破
無
明
堅
惑。
一
切
了,
乃
四
十
二
始
入
金
剛
一
切
了
者:
到
此
地,
始
入
金
剛
心。
用
化
群
生。














智
慧
職。
權
作
四
禪
天
王,
於
億
��
河
沙
國
土,
教
以
智
水,
灌
菩
薩
頂,
名
灌
頂
菩
薩,
是
名
菩
薩
入
即
名
灌
頂
太
子。
菩
薩
亦
如
是,
受
佛
職
時,
諸
佛
輪
王,
太
子
成
就
王
相,
取
四
大
海
水,
灌
太
子
頂,
灌
頂
菩
薩,
即
第
十
法
雲
地
菩
薩。
灌
頂
者:
譬
如
此
頌
寂
滅
忍
有
八
行,
此
五
行
頌
寂
滅
忍
下
品。
無
明
習
相
故
煩
惱,
二
諦
理
窮
一
切
盡。



等
慧
灌
頂
三
品
土,
除
前
餘
習
無
明
緣。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5

﹁
圓
智
無
相
三
界
王,
三
十
生
盡
等
大
覺,


現
行
習
氣,
一
切
皆
盡。
故
曰
二
諦
理
窮
一
切
盡。
俗,
全
俗
即
真,
是
謂
理
窮,
乃
為
中
諦。
得
此
三
諦,
舊
煩
惱,
故
者
舊
也。
二
諦
即
真
諦
俗
諦,
全
真
即
無
明
習
相
故
煩
惱
二
句:
謂
無
明
習
氣
之
相,
是
果
報
土。














三
品
菩
薩,
共
除
前
色
心
餘
習
無
明
之
緣,
而
住
觀,
是
八
地。
慧
即
慧
光,
是
九
地。
灌
頂
是
十
地。
此
等
慧
灌
頂
三
品
土
二
句:
總
頌
前
三
品。
等
即
等
覺
常
湛
然。













即
成
妙
覺,
寂
滅
現
前,
湛
然
不
動。
故
曰
一
轉
妙
中,
一
轉
而
入
解
脫
道,
破
最
初
一
品
生
相
無
明,
忍,
此
當
下
忍
觀,
乃
因
滿
之
位。
若
於
此
無
礙
道
寂
滅
忍
中
下
忍
觀
二
句:
寂
滅
忍
中,
分
上
下
二
永
已
度。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6

悲
心
無
有
窮
極,
故
曰
無
極
悲。






切
報
盡。
盡
未
來
際,
救
拔
苦
惱
眾
生,
出
離
苦
海,
生。
今
大
覺
圓
滿,
不
復
更
生,
二
死
永
亡,
故
云
一
一
切
報
盡
無
極
悲
者:
前
三
十
生,
皆
有
因
盡
果
無
為
之
理,
四
魔
不
能
壞,
名
為
金
剛
藏。



大
寂
無
為
金
剛
藏
者:
得
大
涅
槃,
名
大
寂,
證
極
熟
空,
三
十
生
悉
皆
已
盡,
等
十
方
大
覺
世
尊
也。
地
受
三
十
生
時,
不
名
為
盡。
至
此
金
剛
道
後
異
三
十
生
盡
等
大
覺
者:
十
地
共
有
三
十
生。
第
十
﹁
法
華
﹂
亦
云:
今
此
三
界,
皆
是
我
有。



識
相,
無
相
續
心
相。
無
明
盡
淨,
能
為
三
界
中
王。
智;
又
轉
第
八
識,
成
大
圓
鏡
智。
無
相
者:
無
和
合
此
三
行
頌
寂
滅
忍
上
品。
圓
智
者:
圓
滿
一
切
種
第
一
義
諦
常
安
隱,
窮
源
盡
性
妙
智
存,



大
寂
無
為
金
剛
藏,
一
切
報
盡
無
極
悲,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7

報。
登
金
剛
原
者:
金
剛,
是
不
壞
義。
佛
以
法
性
身,
光
淨
土。
一
切
眾
生,
皆
是
生
滅
無
常,
故
曰
暫
住
聖
住
實
報
無
障
礙
報
土。
唯
佛
一
人,
居
住
常
寂
言
住
者,
當
指
依
報。
三
賢
住
凡
聖
同
居
報
土,
十
賢
是
住
行
向,
十
聖
是
十
地,
果
報
有
依
有
正,
此
此
總
頌
五
忍,
有
八
行,
此
二
行
頌
報
土
分
齊。
三
一
切
眾
生
暫
住
報,
登
金
剛
原
居
淨
土。



﹁
三
賢
十
聖
住
果
報,
唯
佛
一
人
居
淨
土。


忍
已
竟。














所
得,
惟
有
妙
智
獨
存。
前
來
四
十
五
行,
別
頌
五
法
實
性。
生
死
涅
槃,
皆
如
昨
夢。
圓
滿
菩
提,
歸
無
窮
源
盡
性
妙
智
存
者:
窮
極
一
心
本
源,
究
盡
諸
得
大
自
在,
故
曰
常
安
隱。








死,
不
住
涅
槃。
示
現
生
死,
無
異
涅
槃。
無
有
罣
礙,
第
一
義
諦
常
安
隱
者:
安
住
第
一
義
諦,
不
住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8

故。
此
歎
意
業。












體
本
寂。
無
緣
照
者,
其
用
無
方。
無
緣,
無
所
不
緣
有
所
以,
非
是
無
義。
此
歎
口
業。
心
智
寂
滅
者,
其
說
是
常,
或
說
無
常。
皆
隨
機
設
教,
對
症
施
方,
深
口
常
說
法,
以
法
利
生。
有
時
說
空,
有
時
說
有,
或
﹁
口
常
說
法
非
無
義,
心
智
寂
滅
無
緣
照。


歎
身
業。














破
黑
暗。
又
現
無
量
身,
放
無
量
光,
加
被
眾
生。
此
上。
如
人
中
之
樹,
可
以
覆
蔭
眾
生。
身
光
無
量,
能
佛
為
法
王,
於
法
自
在,
超
九
界
以
獨
尊,
故
稱
無
﹁
法
王
無
上
人
中
樹,
覆
蓋
大
眾
無
量
光。


不
思
議,
善
能
饒
益
眾
生,
其
德
無
極。
下
句
可
知。
此
下
六
行,
頌
歎
如
來
三
業
功
德。
如
來
三
業
皆
﹁
如
來
三
業
德
無
極,
我
今
月
光
禮
三
寶。


居
法
性
土,
身
土
圓
融,
究
竟
不
壞,
是
真
淨
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69

薄,
不
能
廣
歎。
二、
佛
德
眾
多,
無
由
盡
歎。



十
四
王。
是
故
我
今
略
歎
佛:
有
二
意:
一、
自
慧
淺
種
金
輪
王,
十
地
六
欲
四
禪
王,
佛
為
三
界
王,
共
教
也。
十
四
王
者:
習
種
銅
輪
王,
性
種
銀
輪
王,
道
聖,
故
稱
天
尊。
求
法
之
殷,
故
請
快
說,
即
及
時
施
天
尊
快
說
十
四
王
者:
佛
為
天
中
之
天,
聖
中
之
得
果,
而
受
微
妙
果
報。









六
變
震
動
也。
含
生,
謂
含
情
抱
識
之
眾
生。
蒙
益
百
億
萬
極
言
其
多,
土
即
國
土。
六
大
動
者,
大
地
天
尊
快
說
十
四
王,
是
故
我
今
略
歎
佛。
﹂


﹁
百
億
萬
土
六
大
動,
含
生
之
類
受
妙
報。


法
歡
喜,
散
華
供
養。










中
王,
為
眾
說
法,
得
大
無
畏,
喻
如
師
子。
大
眾
聞
師
子
為
獸
中
王,
師
子
一
吼,
百
獸
腦
裂。
佛
為
人
﹁
人
中
師
子
為
眾
說,
大
眾
歡
喜
散
金
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0

記
﹂
四
天
王
下,
有
四
阿
修
羅
王:
一、
羅
侯
阿
修
八
路
阿
須
輪
王,
︵
即
阿
修
羅
王
︶
按
﹁
三
藏
忍,
當
在
圓
教
八
地
以
上
也。







教
初
地
以
上,
圓
教
初
住
以
上。
若
真
得
無
生
法
均
得
無
生
法
忍
也。
無
生
忍,
通
教
三
地
以
上,
別
天
王、
梵
王、
鬼
神
王,
神
即
福
德
之
鬼,
乃
至
三
趣,
以
法
利
能
出
生
死,
能
獲
果
證,
故
座
中
有
無
數
時。
大
眾
聞
歎
十
四
王
無
量
功
德
藏,
得
大
法
利,
此
明
大
眾
聞
法
益。
時,
即
月
光
王
說
頌
已
竟
之
正
位。
證
聖
人
性,
得
一
切
無
量
報。





三
生
入
正
位
者,
或
四
生
五
生
乃
至
十
生
得
入
生
法
忍。
八
部
阿
須
輪
王,
現
轉
鬼
身,
天
上
受
道。
河
沙
梵
王,
十
恆
河
沙
鬼
神
王,
乃
至
三
趣,
得
無
得
大
法
利。
即
於
座
中
有
十
恆
河
沙
天
王,
十
恆
時,
諸
大
眾,
聞
月
光
王
歎
十
四
王
無
量
功
德
藏,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1

發
其
本
跡,
告
諸
在
會
賢
聖。
得
道
果,
加
一
實
字,
上
文
月
光
歎
佛
功
德,
此
下
如
來
述
讚
月
光,
先
開
士,
我
為
八
住
菩
薩。
今
於
我
前,
大
師
子
吼。

已
於
過
去
十
千
劫
中,
龍
光
王
佛
法
中
為
四
住
佛
告
諸
得
道
果
實
大
眾:
﹁
善
男
子!
是
月
光
王
無
量。
此
段
乃
屬
結
集
經
家
敘
益。





也。
得
一
切
無
量
報
者:
因
位
次
無
量,
果
報
亦
應
慧,
深
淺
不
同
故
也。
證
聖
人
性:
乃
十
地
聖
種
性
從
三
生
至
十
生,
有
延
促
不
等
者,
乃
因
善
根
智
得
受
道。
入
正
有
二:
一、
人
空
正
位。
二、
法
空
正
位。
現
轉
鬼
身:
現
生
聞
法,
即
轉
鬼
身,
上
生
天
趣,
而
樓。
故
云
八
部
阿
修
羅。









阿
修
羅:
一、
恐
冕,
二、
富
樓
摩,
三、
婆
羅
阿,
四、
兜
率
王,
四、
毗
樓
闍
阿
修
羅
王。
須
彌
山
下,
復
有
四
大
羅
王,
二、
毗
摩
質
多
阿
修
羅
王,
三、
般
利
阿
修
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2

佛,
乃
能
了
知
此
事。










可
思
議,
不
可
度
量,
非
中
下
之
智
所
知。
唯
佛
與
如
是
之
意,
如
汝
所
解,
得
真
實
義,
如
解
而
說。
不
謂
如
是
而
悟,
如
是
而
說
也。
二
三
句
即
釋
重
言
此
印
可
其
說。
如
是
如
是!
即
印
可
之
詞。
重
言
者,
不
可
度
量。
唯
佛
與
佛,
乃
知
斯
事。





﹁
如
是
如
是!
如
汝
所
解,
得
真
義
說。
不
可
思
議,
住
即
燄
慧
開
士,
八
住
即
等
觀
菩
薩。




前,
作
師
子
吼,
決
定
說,
其
義
顯
了。
智
者
疏
云:
四
同
月
同
日
而
生,
示
為
主
伴,
唱
酬
般
若。
今
於
我
住。
當
時
同
事
龍
光
王,
今
則
乘
願
同
來,
故
同
年
中,
已
發
大
心,
已
居
四
住。
我
字
佛
自
稱,
佛
居
八
月
光
王
遠
本,
在
過
去
十
千
劫
中,
龍
光
王
佛
法
示
現。
自
知
月
光
本
跡,
實
行
不
知,
故
告
之
曰:
是
指
實
行
而
言,
非
權
行
也。
以
權
行,
乃
菩
薩
大
權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3

何
以
故
徵
問
之
詞。
問
云:
何
故
十
四
忍
不
可
思
不
化。
非
無
無
相。
無
來
去。
如
虛
空
故。




無
生
無
滅
無
化。
無
自
無
他。
第
一
無
二。
非
化
非
﹁
何
以
故?
一
切
諸
佛
是
中
生,
是
中
滅,
是
中
化。
源,
名
不
可
思
議。











諸
佛
果
覺
功
德,
含
藏
其
中。
因
該
果
海,
果
徹
因
菩
薩
因
行
功
德,
含
藏
其
中。
一
切
佛
藏
者:
一
切
上
中
下
三
品,
合
為
三
十
忍。
一
切
行
藏
者:
一
切
忍、
三
堅
忍。
地
地
上
中
下
者:
謂
十
地
中,
地
地
有
義
同
也。
三
忍
二
字,
但
指
伏
忍
中:
一
信
忍、
二
止
十
四
般
若
波
羅
密,
牒
前
所
說
十
四
忍,
名
異
而
此
下
述
十
四
忍
功
能。
其
所
說
其
字,
指
月
光
王。
思
議。















地
上
中
下
三
十
忍,
一
切
行
藏,
一
切
佛
藏,
不
可
﹁
善
男
子!
其
所
說
十
四
般
若
波
羅
密,
三
忍,
地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4

句,
謂
非
無
有
生
滅
化
導
自
他
等
相。
非
無
無
相
能
化
所
化。
非
無
無
相
者:
上
應
有
非
無
有
相
一
非
化
者:
非
定
有
能
化
所
化。
非
不
化
者:
非
不
有
待
無
二。
空
有
皆
屬
對
待,
遂
雙
遣
二
邊
以
救
之。
導、
自
他,
偏
於
空
邊;
又
救
云:
唯
是
第
一
義
諦,
絕
第
一
無
二
五
句:
又
恐
破
相
眾
生,
聞
無
生
滅、
化
及
與
所
化
之
他。
能
所
雙
亡,
自
他
不
立
也。


自
無
他
一
句:
補
足
無
化
之
意,
無
有
能
化
之
自,
緣
病
眼
妄
見
生
滅。
既
無
生
滅,
則
化
亦
無
化。
無
無
滅,
如
虛
空
華。
生
本
不
曾
生,
滅
亦
何
所
滅,
都
導,
偏
於
有
邊;
故
救
云:
以
諸
法
本
自
無
生,
今
亦
無
生
無
滅
無
化
者:
恐
著
相
眾
生,
執
有
生
滅
化
說
法
利
生,
曰
是
中
化。









生。
不
違
世
諦,
有
生
必
滅,
曰
是
中
滅。
對
機
施
教,
量?
以
一
切
諸
佛,
依
十
四
忍
修
證
成
佛,
曰
是
中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5

縛。
涅
槃
如
幻,
故
無
脫。









惱
所
縛,
求
得
涅
槃
解
脫。
了
知
煩
惱
性
空,
故
無
妄
名
滅。
生
滅
既
皆
虛
妄,
即
無
生
滅。
眾
生
為
煩
一
切
眾
生:
因
緣
和
合,
虛
妄
有
生;
因
緣
別
離,
虛
凡
空。
般
若
無
知
下,
明
智
空。







明
法
空。
從
境
界
下,
明
境
空。
從
無
三
寶
下,
明
聖
此
下
明
空,
文
有
五
段:
初
明
生
空。
一
切
苦
受
下,
因
果。
煩
惱
我
人,
知
見
受
者,
我
所
者。




﹁
一
切
眾
生
無
生
滅,
無
縛
解。
非
因
非
果,
非
不
滿
周
遍,
故
無
來
去。










相,
故
非
相。
日
照
則
明,
雲
屯
則
暗,
故
非
無
相。
圓
不
動,
無
有
生
滅,
渾
然
不
分,
無
有
自
他,
體
非
群
故
曰
無
來
去。
如
虛
空
故:
喻
上
諸
義,
虛
空
湛
然
化
度
眾
生,
來
無
所
從,
去
無
所
至,
法
身
常
不
動,
者:
謂
非
無
無
生
滅
化
導
自
他
等
相。
一
切
諸
佛,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6

津
液
精
血
等,
是
水
大。
身
中
煖
氣,
是
火
大。
氣
息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假
合
所
成。
皮
肉
筋
骨,
是
地
大。
我
人
者:
五
陰
積
聚,
假
名
為
我。
外
身
屬
色
陰,
是
惱
亂
眾
生
心
性,
故
名
煩
惱。







三
住,
塵
沙
無
明
合
一
住。
皆
是
昏
煩
之
法,
而
能
煩
惱
者:
依
天
台
教
共
有
五
住。
見
惑
一
住,
思
惑
無
果。















切
眾
生,
非
無
佛
性,
故
非
無
因,
性
自
涅
槃,
故
非
非
不
因
果
者:
更
約
佛
性
為
因,
涅
槃
為
果
說。
一
不
善
會
也。













生
心
理
落
於
斷
見,
陷
人
於
罪,
當
墮
地
獄,
不
可
果,
乃
是
論
其
理
性。
若
撥
無
因
果
事
實,
能
壞
眾
人,
豈
實
有
耶?
此
非
因
非
果,
不
同
邪
見,
撥
無
因
無
自
性,
故
非
因。
此
身
本
不
有,
故
非
果。
如
夢
中
非
因
非
果
者:
眾
生
惑
業
為
因,
苦
報
為
果。
惑
業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7

我
所
者:
以
上
煩
惱、
我
人、
知
見、
受
者,
總
屬
於
我。
受
六
塵
違
順
俱
非
等
境,
故
曰
受。





首
尾。
受
者:
因
六
根
有
見
聞
嗅
嘗
覺
知
六
用,
領
舌
曰
嘗,
在
身
曰
覺,
在
意
曰
知。
今
云
知
見,
但
舉
中,
有
六
用:
在
眼
曰
見,
在
耳
曰
聞,
在
鼻
曰
嗅,
在
知
見
受
者:
即
六
受
用
根。
眾
生
具
足
六
根,
六
根
護,
世
界
不
求
和
平
而
自
得
和
平
矣。




國,
宜
護
佛
教,
使
之
流
通
普
及,
則
國
不
護
而
自
救
人、
救
國、
救
世
根
本
之
要
圖。
凡
國
家
欲
護
其
和
平。
故
釋
迦
如
來,
說
無
我
法,
我
空
觀
等,
以
為
種
種
業,
致
成
社
會
濁
惡,
國
家
擾
亂,
世
界
不
得
執
堅
固,
所
以
因
我
而
起
貪
瞋
癡,
諸
不
善
心,
造
假
名
為
人。
一
切
之
人,
皆
認
身
心
以
為
實
我。
我
病。
內
心,
屬
受
想
行
識
四
陰。
色
心
八
法
合
成,
又
出
入,
手
足
運
轉,
是
風
大。
若
風
大
不
調,
則
成
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8

陰
念
念
遷
流,
為
行
苦。
觀
苦
當
體
性
空,
故
曰
一
滅,
為
壞
苦。
捨
受
是
行
苦,
雖
然
苦
樂
雙
捨,
而
行
逼
迫,
為
苦
苦。
樂
受
是
壞
苦,
樂
不
久
長,
須
臾
變
如
是。
苦
受
是
苦
苦,
此
身
本
來
是
苦,
更
加
苦
境
此
明
法
空。
首
句
苦
受
行
空
者:
苦
有
三
苦,
受
亦
合
無
散。
法
同
法
性,
寂
然
空
故。






﹁
一
切
苦
受
行
空
故。
一
切
法
集,
幻
化
五
陰,
無
著
落
矣。














寫
之
誤,
解
者
當
補
足
文
意,
庶
不
致
文
無
結
束
一
切
空
故
﹂
一
句,
唐
譯
此
經
則
有
之。
恐
係
抄
此
段
文
明
生
空
之
文,
細
究
文
法,
末
後
應
有
﹁
瞋
癡
等
心,
亦
為
致
亂
之
源。







一
一
執
之
為
實。
所
以
看
不
破,
放
不
下,
而
起
貪
如
我
所
有
財
物、
家
宅、
田
園、
眷
屬
等,
眾
生
亦
皆
我
所,
則
指
身
心
之
外,
所
有
諸
法,
以
為
我
所。
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79

起
顛
倒
分
別
之
見,
亦
不
隨
順
幻
化
境
界,
而
生
曰
空
無
相。
不
轉
者:
空
體
不
動
故,
轉
即
動
也。
不
計
之
斷
空。
乃
是
自
性
真
空,
實
相
無
相
之
理,
故
亦
空。
此
空,
非
同
凡
夫
所
執
之
頑
空,
及
外
道
所
此
明
境
空。
上
已
明
法
空,
則
依
法
所
現
之
境
界
﹁
法
境
界
空,
空
無
相。
不
轉,
不
顛
倒,
不
順
幻
化。
寂
然
空
故。













性。
故
曰
法
同
法
性,
寂
然
不
動,
離
一
切
相,
故
曰
真
為
妙
覺
明
體。
又
云:
五
陰
本
如
來
藏,
妙
真
如
妄
有
生;
因
緣
別
離,
虛
妄
名
滅。
幻
妄
稱
相,
其
性
法
性,
即
俗
即
真。
﹁
楞
嚴
經
﹂
云:
因
緣
和
合,
虛
滅,
故
無
合;
緣
會
則
生,
故
無
散。
五
陰
之
法,
本
同
無
實
體,
名
幻
化。
五
陰
之
法,
乃
是
如
是。
緣
盡
則
一
切
法
集,
幻
化
五
陰
者:
因
緣
和
合,
名
法
集;
以
切
苦
受
行
空
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0

不
行
不
緣,
不
因
不
受
者:
不
行,
乃
觀
智
不
行;
不
含
在
其
中,
與
此
無
知
無
見
全
同。





漏
真
淨。
第
三
句
知
見
無
見,
乃
是
無
知
見,
知
字
知
見
立
知,
即
無
明
本;
知
見
無
見,
斯
即
涅
槃,
無
知,
真
見
無
見,
併
能
空
之
智
亦
空。
﹁
楞
嚴
﹂
云:
果
此
智
不
空,
即
為
智
障。
今
般
若
妙
智,
真
知
無
此
明
智
空。
上
明
諸
空,
皆
依
能
空
之
智
故
空。
如
一
切
照
相
故。
行
道
相,
斯
行
道
相,
如
虛
空
故。

﹁
般
若
無
知
無
見,
不
行
不
緣,
不
因
不
受,
不
得
凡
十
界,
無
非
假
名,
故
如
虛
空。






道
者:
契
經
云:
一
切
眾
生,
本
來
是
佛,
故
無
凡。
聖
無
聖
人
者:
凡
情
當
斷,
聖
見
亦
亡,
故
無
聖。
無
六
此
明
凡
聖
情
盡。
佛
法
僧
三
皆
貴
重,
故
名
寶
也。
﹁
無
三
寶,
無
聖
人,
無
六
道,
如
虛
空
故。



執
著
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1

五
陰
法
中
行
而
行,
不
可
境
中
行
而
行,
不
可
解
﹁
是
以
般
若
功
德,
不
可
眾
生
中
行
而
行,
不
可
不
可
以
無
心
得。











相。
以
離
有
相
故,
不
可
以
有
心
得。
以
離
無
相
故,
法
相
如
是,
總
結
上
來
生
空
乃
至
智
空,
離
一
切
﹁
法
相
如
是,
何
可
有
心
得,
無
心
得




修;
稱
性
之
證,
證
亦
無
證。
喻
如
虛
空。




相,
即
疊
上
句。
此
行
道
相,
乃
稱
性
之
修,
修
即
無
行
道
相
者:
謂
十
四
忍
修
證
行
道
之
相。
斯
行
道
一
切
照
相
故。












智
相,
與
所
照
之
境
相,
皆
不
可
得。
謂
之
曰
不
得
以
惟
一
實
相
妙
理,
離
能
所,
絕
對
待,
故
能
照
之
者:
釋
上
無
知
見
等,
並
不
是
無
心,
而
無
知
無
見,
不
因。
無
法
可
受,
故
云
不
受。
不
得
一
切
照
相
故
緣,
乃
緣
境
不
立,
即
緣
觀
俱
寂。
無
因
可
依,
故
云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2

無
化,
是
無
住
法
中
化。
上
一
即
無
生
可
度,
終
日
化
無
住
二
者。
無
化
而
化,
是
幻
化
法
中
化。
化
而
中
無
化
而
化,
化
而
無
化。
法
中
化
三
字,
雙
連
幻
中
行
而
行,
亦
不
可
思
議。
一
切
諸
如
來,
依
此
忍
議。
而
三
賢
十
聖,
不
依
生
法
境
解
而
行,
於
此
忍
首
句
歎
十
四
忍
功
德。
離
言
絕
思,
是
謂
不
可
思
法
中
化,
亦
不
可
思
議。









行
故,
亦
不
可
思
議。
一
切
諸
如
來,
於
幻
化
無
住
﹁
是
故
般
若
不
可
思
議。
而
一
切
諸
菩
薩
於
中
行
而
行。














不
可
依
境
中
行
而
行。
以
智
空
故,
不
可
依
解
中
法
空
故,
不
可
依
五
陰
法
中
行
而
行。
以
境
空
故,
空
功
德。
以
生
空
故,
不
可
依
眾
生
中
行
而
行。
以
是
以
二
字,
承
接
上
文,
以
釋
般
若
空
行,
般
若
真
中
行
而
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3

十
聖,
讚
歎
無
量。
是
月
光
王
分
義
功
德。



亦
為
過
去
來
今,
無
量
諸
如
來
之
所
述
可。
三
賢
﹁
我
今
略
述
分
義
功
德,
有
大
利
益
一
切
眾
生。
灌
頂
名。














第
十
三
忍,
得
如
來
智
水
灌
頂,
受
大
智
職,
故
得
十
三
灌
頂
開
士
所
說,
如
大
海。
法
雲
地
菩
薩,
當
月
光
王
現
今
所
說,
猶
如
大
海
中
一
滴,
不
及
第
法
雲
地
菩
薩,
說
此
般
若
功
德,
百
千
億
分
中,
如
不
能
盡。
故
校
量
云:
假
使
無
量
��
河
沙
數,
第
十
此
功
德
藏,
即
十
四
忍
般
若,
含
藏
一
切
功
德,
說
說
如
海
一
滴。












三
灌
頂
開
士,
說
是
功
德
百
千
億
分
中,
如
王
所
﹁
善
男
子!
此
功
德
藏,
假
使
無
量
恆
河
沙
第
十
不
可
思
議。













度
生。
下
一
即
雖
度
眾
生,
不
著
度
相。
故
其
化,
亦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4

諸
佛,
所
應
共
同
修
習
之
法。
未
來
諸
佛,
亦
不
能
生
是
指
大
心
凡
夫,
一
切
三
乘
聖
人,
一
切
過
現
十
四
忍
法
門,
三
世
一
切
發
心
修
行
眾
生,
此
眾
此
下
結
勸
修
學,
文
有
三
段。
先
歎
法
門
要
勝。
是
故。
















無
有
是
處。
何
以
故?
一
切
諸
佛
及
菩
薩,
無
異
路
是。
若
一
切
諸
佛
菩
薩,
不
由
此
門
得
薩
婆
若
者,
三
乘、
一
切
諸
佛
之
所
修
習,
未
來
諸
佛
亦
復
如
﹁
善
男
子!
是
十
四
法
門,
三
世
一
切
眾
生、
一
切
已
具
百
川
之
味。











王
能
說
少
分
般
若
功
德
之
義,
雖
然
如
海
一
滴,
三
賢
十
聖,
亦
復
讚
歎
般
若
無
量
功
德。
是
月
光
釋
迦
如
是
說,
亦
為
三
世
諸
佛
之
所
讚
述
印
可。
般
若
功
德
之
義,
有
大
利
益
一
切
眾
生。
不
獨
我
此
述
益。
我
者,
釋
迦
自
稱。
略
述
月
光
所
說
少
分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5

此
十
四
忍
法
門,
能
超
百
千
劫
無
量
生
苦
難,
此
共
由
之
路
故。
我
再
告
知
諸
善
男
子:
若
有
人
聞
此
歎
利
益
勸
修。
是
故
二
字,
承
上
起
下,
是
諸
聖
河
沙
生
生
苦
難,
入
此
法
門,
現
身
得
報。
﹂


頂
忍、
圓
覺
忍
者,
是
人
超
過
百
劫
千
劫
無
量
恆
忍、
勝
慧
忍、
法
現
忍、
遠
達
忍、
等
觀
忍、
慧
光
忍、
灌
信
忍、
止
忍、
堅
忍、
善
覺
忍、
離
達
忍、
明
慧
忍、
燄
慧
﹁
是
故,
一
切
諸
善
男
子!
若
有
人
聞
諸
忍
法
門:
婆
伽
梵,
一
路
涅
槃
門。









第
二
路
故。
異
即
二
也。
如
﹁
楞
嚴
﹂
所
云:
十
方
釋
同
修
之
意。
一
切
諸
佛
菩
薩,
捨
此
法
門,
更
無
無
有
是
處。
此
明
賢
聖
同
修。
何
以
故
下
三
句,
徵
若
不
由
此
十
四
忍
法
門,
而
能
得
一
切
種
智
者,
若
一
切
諸
佛
菩
薩,
一
切
二
字,
包
括
十
方
三
世。
捨
此
法
門,
故
云
亦
復
如
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6

為
名,
乃
所
修
離
相,
具
足
萬
行
故
也。
名
同,
行
亦
有
包
含
之
義,
能
包
萬
有,
故
稱
曰
藏。
菩
薩
以
此
此
述
聞
法
獲
益。
虛
空
藏
者:
以
離
相
為
虛
空,
空
波
羅
密。














讀
誦
解
其
義
理。
無
量
諸
鬼
神
現
身,
修
行
般
若
亦
散
寶
華;
各
坐
虛
空
臺
上,
說
十
四
正
行。
受
持
有
無
量
大
眾,
說
十
四
正
行。
十
八
梵,
六
欲
天
王,
法
樂,
各
各
散
華;
於
虛
空
中
變
成
無
量
華
臺,
上
時,
諸
眾
生,
有
十
億
同
名
虛
空
藏
海
菩
薩,
歡
喜
滿,
位
登
大
覺,
佛
地
也。









灌
頂
忍,
即
聖
種
性
十
地
位。
圓
覺
忍,
即
因
圓
果
十
行
位。
堅
忍,
即
道
種
性
十
回
向
位。
善
覺
忍
至
文
中
信
忍,
即
習
種
性
十
住
位。
止
忍,
即
性
種
性
身
即
得
果
報,
此
得
樂
益。








離
苦
益。
若
能
修
入
此
忍
法
門
者,
不
待
隔
生,
現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7

﹁
若
以
幻
化
身,
見
幻
化
者,
是
菩
薩
真
行
化
眾
生。
此
答
第
三
問。
因
文
隔
太
遠,
故
再
牒
問
詞
而
答
之。
佛
告
大
王:
﹁
汝
先
言
云
何
眾
生
相
可
化?


行?
第
二
問:
云
何
行
化
眾
生?
此
二
問
已
答
竟。

上
文
答
月
光
第
一
問:
護
十
地
行
菩
薩,
何
行
可
趣,
神
即
福
德
之
鬼;
由
乘
急
故,
聞
法
即
能
修
行。
四
忍。
似
其
過
去
乘
急
戒
緩。
由
戒
緩
故,
墮
在
鬼
無
量
諸
鬼
神
等,
現
身
修
行
般
若
者:
般
若
即
十
義
之
所
依
曰
理。











能
受
持、
讀
誦、
解
悟
其
中
義
理。
文
之
所
詮
曰
義,
十
八
梵
天,
解
見
在
前。
六
欲
天
王,
亦
復
如
是。
併
行
名
正
者,
以
是
正
修
行
路
故。






臺
上
有
無
量
大
眾,
信
解
而
說
十
四
忍
正
行。
其
各
散
華
供
養。
其
華
於
虛
空
中,
變
成
無
量
華
臺,
同。
十
億
以
標
其
數。
聞
法
歡
喜,
心
得
法
樂,
故
各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8

木
石
者:
即
最
初
真
如
不
守
自
性,
忽
動
一
念,
生
唯
依
幻
識
而
有,
積
聚
五
陰
為
身。
初
一
念
識
異
此
約
俗
諦
幻
有,
以
明
眾
生
相。
眾
生
識
者:
眾
生
生
色
心,
眾
生
根
本。










金
剛
終
一
念,
於
中
生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識,
成
眾
惡
為
無
量
惡
識
本,
善
為
無
量
善
識
本。
初
一
念,
﹁
眾
生
識,
初
一
念
識
異
木
石。
生
得
善,
生
得
惡,
之。
















真
行
化
眾
生
也。
此
乃
以
幻
化
相
眾
生
可
化,
答
化。
如
﹁
淨
名
﹂
云:
譬
如
幻
士,
為
幻
人
說
法,
是
幻
身,
而
化
幻
眾,
能
化
所
化,
皆
從
緣
生,
故
名
幻
業,
而
感
幻
報,
此
身
亦
幻,
故
名
幻
化
者。
菩
薩
以
化
者:
者
字
指
眾
生,
眾
生
雖
然
隨
業
受
身,
依
幻
不
生;
無
生
而
生,
方
便
現
身,
故
名
幻
化
身。
見
幻
此
正
答
第
三
問。
幻
化
身
者:
知
一
切
身
相,
本
自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89

成
大
覺。














為
終,
斷
生
相
無
明,
破
和
合
識
相,
盡
此
一
念,
方
也。
現
今
要
返
迷
還
覺,
返
本
還
源,
到
金
剛
後
心
不
覺
妄
動,
起
成
業
識,
此
一
念
即
無
明
業
識
是
初
一
念,
金
剛
終
一
念
者:
初,
即
最
初
一
念
無
明,
故
曰
為
本。
善
種
子,
亦
復
如
是。






種
子
為
因,
復
遇
惡
境
界
為
緣,
能
生
惡
識
分
別,
惡,
為
無
量
惡
識
本:
善,
為
無
量
善
識
本
者:
依
惡
從
無
明
熏
習
生
因,
所
生
惡
種
子。





即
從
真
如
自
性
正
因,
所
生
善
種
子。
生
得
惡,
即
法,
能
生
一
切
法,
具
有
善
惡
染
淨
種
子。
生
得
善,
生
得
善,
生
得
惡
者:
第
八
阿
賴
耶
識,
能
攝
一
切
石
之
無
知。













為
初
一
念
識。
此
識
有
覺
不
覺
二
義,
故
異
於
木
相
無
明;
不
生
不
滅,
與
生
滅
和
合,
成
阿
賴
耶
識,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0

為
香,
舌
所
得
為
味,
身
所
得
為
觸。
堅
持
名
地,
水
生
無
量
色;
眼
所
得
為
色,
耳
所
得
為
聲,
鼻
所
得
﹁
蓋
者,
陰
覆
為
用。
身
名
積
聚。
大
王!
此
一
色
法,
前。
















佛
性,
眾
生
本
具,
被
此
五
法
覆
蓋,
以
致
不
得
現
此
出
五
陰
名,
蓋
即
陰
也。
陰
以
蓋
覆
為
義。
真
如
﹁
色,
名
色
蓋。
心,
名
識
蓋、
想
蓋、
受
蓋、
行
蓋。


本。
















八
識
相
分
而
有。
故
一
念
識,
為
幻
化
眾
生
之
根
成
幻
身。
心
法,
依
第
八
識
見
分
而
有。
色
法,
依
第
五
陰
前
一
陰
為
色,
後
四
陰
為
心,
色
心
和
合,
而
成
眾
生
色
心,
眾
生
根
本
者:
成
就
眾
生
五
陰
身,
識,
識
相
無
量
分
別,
故
曰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識。

之
中,
因
緣
和
合,
虛
妄
有
生。
由
業
識,
復
生
七
轉
於
中
生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識
者:
即
於
無
明
業
識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1

﹁
大
王!
凡
夫
六
識
麤,
故
得
假
名
青
黃
方
圓
等,
如
幻。















者:
一
切
色
心
皆
依
妄
識
而
有,
俱
無
實
體,
悉
皆
識
之
處。
如
是
一
色
一
心,
能
生
不
可
思
議
色
心
生
五
識
處
名
根
者:
五
識
依
五
根
而
生,
根
為
生
為
風
大。
四
大
和
合,
能
生
五
根。






切,
名
為
地
大。
潤
濕
為
水
大。
煖
熱
為
火
大。
輕
動
攝;
唯
意
根
屬
心
法。
堅
持
者:
堅
住
為
性,
能
持
一
不
言
法
塵
者
略
也。
即
四
大
所
成
五
根,
亦
色
法
之
色。
生
無
量
色,
六
根
所
對
六
塵,
無
非
色
法。
今
方
成
幻
身。
大
王
下:
此
一
色
法,
指
第
八
識
相
分
妄
用
現
前,
真
體
隱
覆。
身
名
積
聚,
由
積
聚
五
陰,
此
下
廣
解
成
眾
生
色
心
之
義。
蓋
者,
陰
覆
為
用:
一
色
一
心,
有
不
可
思
議
色
心。






名
潤,
火
名
熱,
輕
動
名
風。
生
五
識
處
名
根。
如
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2

故
曰
幻
化
故
有。











世
諦。
世
諦
悉
皆
假
誑
不
實,
如
幻
師
所
化
幻
人,
曰
若
無。
但
由
眾
生
憶
想
妄
念
分
別
而
生,
名
為
人,
故
曰
若
有。
約
真
諦,
雖
有
實
無,
如
水
中
月,
故
假
也。
若
有
若
無
者:
約
俗
諦,
非
有
似
有,
如
夢
中
者,
乃
世
俗
諦
之
假
名,
非
真
諦
實
有
眾
生,
即
名
上
明
五
陰
是
法
假:
計
有
眾
生,
即
受
假
也。
眾
生
憶
念,
名
為
世
諦。
世
諦
假
誑,
幻
化
故
有。



﹁
眾
生
者,
世
諦
之
名
也,
若
有
若
無。
但
生
眾
生
得
常
色
淨,
故
見
得
實
色
法。







皆
假
色
法。
聖
人
六
識,
遠
離
遍
計,
滅
無
常
色,
獲
見
假
實
不
等。
凡
夫
六
識,
遍
計
執
著
麤,
故
見
得
此
明
聖
凡
色
心
差
別,
因
六
識
麤
淨
不
同,
故
所
觸,
一
切
實
色
法。











無
量
假
色
法。
聖
人
六
識
淨,
故
得
實
法
色
香
味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3

此
釋
名
假,
先
說
無
名,
後
說
立
名。
佛
未
出
世
前
名
字。















名
字,
無
體
相。
無
三
界
名
字,
無
善
惡
果
報、
六
道
﹁
無
佛
出
世
前
無
名
字,
無
義
名。
幻
法
幻
化,
無
生
乃
幻
諦
中
之
法,
故
曰
幻
諦
法。





一
諦
為
神
我。
此
舉
凡
外
等
色
心,
名
為
幻
諦。
眾
四
大
族。
神
我
指
外
道,
外
道
有
二
十
五
諦,
最
後
此
云
商
賈。
首
施,
此
云
農
夫。
西
域
分
貴
賤
智
愚
梵
語
婆
羅
門,
此
云
淨
裔。
剎
利,
此
云
王
種。
毗
舍,
幻,
故
曰
幻
化
見
幻
化。









幻。
有
眾
生
見
是
幻,
進
一
步,
而
幻
化
見
亦
即
是
從
一
眾
生
如
幻,
乃
至
推
窮
六
道
一
切
眾
生
皆
諦,
幻
諦
法。













婆
羅
門、
剎
利、
毗
舍、
首
施、
神
我
等
色
心,
名
為
幻
﹁
乃
至
六
道
幻
化,
眾
生
見
幻
化,
幻
化
見
幻
化。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4

六
道
中,
天、
人、
阿
修
羅,
為
三
善
道,
是
善
業
所
感
眾
生
業
有
善
惡
之
不
同,
故
報
有
苦
樂
之
差
別。
為
眾
生
說
出
三
界
是
眾
生
依
業
受
報
之
處。
由
知
捨
惡
從
善,
是
以
我
佛
大
悲
示
現,
出
生
世
間,
是
故
者,
是
無
善
惡
果
報、
六
道
名
字
故。
眾
生
不
法、
心
法、
色
法。












三
界
六
道
名
字。
是
名
無
量
名
字,
如
空
法、
四
大
﹁
大
王!
是
故
佛
佛
出
現
於
世,
為
眾
生
故,
說
作
三
惡
道。
無
佛
說
故,
無
三
界、
果
報、
六
道
名
字。

界
是
善
惡
果
報
之
處,
善
業
生
三
善
道,
惡
業
生
無
三
界
名
字
下
三
句:
佛
未
出
世,
無
人
能
說
三
作
之
法,
無
實
名
實
體
故。








法
幻
化
下
三
句:
一
切
妄
幻
之
法,
猶
如
幻
師
化
是
義
名。
除
佛
之
外
無
人
說
過,
故
曰
無
義
名。
幻
無
名
字,
乃
無
義
名
也。
何
為
義
名?
說
名
是
假,
即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5

非
一
非
異,
故
名
續
諦。









﹁
相
續
假
法,
非
一
非
異。
一
亦
不
續,
異
亦
不
續。
字,
其
名
非
一,
無
非
是
假。








例
無
量
名
字,
如
空
法、
四
大
法、
心
法、
色
法
等
名
差
別
名
字,
故
曰
是
名
無
量
名
字。
末
三
句:
即
舉
三
界
六
道,
是
總
名。
每
界
每
道
之
中,
復
有
無
量
同,
即
是
人
間
淨
土
矣。









回
世
道,
而
固
國
基。
各
國
都
能
提
倡,
則
世
界
大
可
範
圍
人
心,
輔
助
政
治
法
律
之
不
及,
何
難
挽
國
家
果
能
提
倡
佛
教
因
果
之
說,
使
之
普
及,
自
善,
永
離
惡
道。
此
即
救
世
之
法,
亦
即
護
國
之
法。
佛
說
五
戒
十
善,
人
天
乘
法,
欲
令
眾
生,
斷
惡
修
所
造
成,
故
曰:
心
造
天
堂,
心
造
地
獄。




之
果
報。
六
道
苦
樂
果
報,
全
由
眾
生
善
惡
之
心
之
果
報。
地
獄、
鬼、
畜
生
為
三
惡
道,
是
惡
業
所
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6

五
色
等
法,
有
無
一
切
等
法,
一
切
法
皆
緣
成,
假
﹁
相
待
假
法,
一
切
名
相
待,
亦
名
不
定
相
待。
如
相
續
正
義,
離
常
離
斷,
非
一
非
異,
故
名
相
續
諦。
因,
後
法
為
果。
後
法
更
復
次
第
生
起,
此
明
因
緣
末
二
句
釋
正
義。
我
佛
知
前
法
生
後
法,
前
法
為
見。
斷
亦
不
相
續,
何
以
故?
不
連
綴
故。




則
不
相
續,
何
以
故?
無
斷
絕
故。
若
言
是
異,
即
斷
一
亦
不
續,
異
亦
不
續
者:
若
言
是
一,
即
常
見。
常
前
後
相
續,
故
非
異。










是
真
正
知
見,
故
亦
非
之。
又
生
滅
遷
謝,
故
非
一。
生
言,
死
後
斷
滅
無
有
後
世。
此
亦
撥
無
因
果,
不
此
撥
無
因
果,
能
壞
眾
生
心
理,
故
非
之。
斷
見
眾
言,
人
則
生
生
世
世
為
人,
畜
則
生
生
世
世
為
畜。
之
義。
非
一
非
異
者:
非
常
見
斷
見
也。
常
見
外
道
此
明
相
續
假
法。
而
非
一
非
異
三
句:
即
解
相
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7

是
幻
諦
眾
生。












﹁
俱
時
因
果,
異
時
因
果,
三
世
善
惡,
一
切
幻
化,
眾
生。















成
四
大,
四
大
成
五
根,
五
根
成
眾
生,
故
曰
假
成
而
成。
即
眾
生,
亦
由
眾
緣
假
合
而
成。
如
由
四
微
一
切
法
皆
緣
成
者:
一
切
諸
法,
皆
由
因
緣
和
合
有
無、
斷
常、
增
減、
一
切
等
法,
例
此
可
知。



黃
赤
白,
長
短
方
圓,
相
形
不
定,
故
曰
不
定
相
待。
非
白。
又
長
對
方
圓,
是
長
非
方,
是
長
非
圓
等。
青
而
形。
不
定
云
者,
如
青
對
赤
白,
是
青
非
赤,
是
青
定
相
待
者:
是
相
形
待。
如
青
對
黃
而
顯,
長
對
短
而
定。
此
對
待
之
法,
暫
生
即
滅,
故
曰
假。
亦
名
不
切
名
相
待
者:
是
相
對
待。
如
眼
識,
對
眼
根
色
塵
此
明
相
待
假;
有
二
種:
一
相
對
待,
二
相
形
待。
一
成
眾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8

現
樂
受。
不
可
因
見
幻
化,
而
撥
無
因
果
也。
是
幻
妄
理
相
應,
現
有
苦
樂。
如
夢
中
境,
苦
現
苦
受,
樂
體,
亦
皆
幻
化。
由
幻
惑
造
幻
業,
依
幻
業
受
幻
報。
一
切
幻
化
者:
以
善
惡
因
果,
從
心
建
立,
本
無
自
若
果,
纖
毫
不
昧。











今
生
受
者
是;
欲
知
後
世
果,
今
生
作
者
是。
若
因
樂。
今
世
作
惡,
來
生
受
苦。
古
德
云:
欲
知
前
世
因,
三
世
善
惡
者:
即
前
因
後
果。
前
世
作
善,
今
生
受
異
時
因
果
者:
此
時
作
善
作
惡,
他
時
受
苦
受
樂。
報
應,
如
影
隨
形。











財
害
命,
因
也。
官
廳
逮
捕,
加
刑
治
罪,
果
也。
因
果
果
也。
因
果
同
時,
如
谷
應
聲。
又
若
忽
起
貪
心,
奪
發
悲
心,
捨
財
救
災,
因
也。
眾
人
重
視,
讚
揚
恭
敬,
者:
當
時
作
善
惡
業,
同
時
即
得
苦
樂
報。
例
如
大
此
釋
生
因
假,
因
既
不
實,
果
亦
如
幻。
俱
時
因
果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199

此
聞
法
獲
益。
因
大
眾
根
機
不
等,
故
得
益
亦
有
無
生
忍、
乃
至
一
地、
十
地
不
可
說
德
行。



時,
諸
有、
無
量
天
子、
及
諸
大
眾,
得
伏
忍
者、
得
空
所
說。















而
菩
薩
所
化
眾
生
即
若
此。
若
者
如
也,
如
上
來
生,
如
幻
諦
而
見。
汝
問
菩
薩
云
何
眾
生
相
可
化?
慧
眼
觀
空,
法
眼
觀
假,
諸
佛
五
眼
具
足,
雖
見
眾
無
眾
生,
因
無
明
妄
識
而
有。
十
住
菩
薩
以
去,
以
寂
原
無
華
相,
因
病
眼,
妄
見
而
有。
法
界
清
淨,
本
此
文
喻
顯
結
歸。
眾
生
幻
化,
如
空
中
華,
虛
空
湛
見。
菩
薩
化
眾
生
為
若
此。
﹂







誑,
如
空
中
華。
十
住
菩
薩,
諸
佛
五
眼,
如
幻
諦
而
﹁
大
王!
若
菩
薩
如
上
所
見
眾
生
幻
化
皆
是
假
幻
果,
故
曰
是
幻
諦
眾
生。








諦
眾
生,
亦
不
離
因
果。
由
善
惡
之
幻
因,
所
感
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0

若
言
無
者,
智
不
應
二。
若
言
有
者,
智
不
應
一。
一
爾
時,
波
斯
匿
王
言:
﹁
第
一
義
諦
中
有
世
諦
不?
二、
辨
明
說
法
不
二,
三、
辨
明
法
門
不
二。



三
番
問
答,
論
辨
二
諦
不
二。
初、
正
辨
二
諦
不
二,
而
所
觀
之
境
有
二,
故
說
此
品,
問
難
辨
明。
中
有
二
而
來。
智
為
能
觀,
境
為
所
觀。
能
觀
之
智
不
二,
由
上
文
觀
空、
教
化
二
品,
明
實
智
方
便,
皆
空
不
以
因
緣
雖
有
即
空,
為
真
諦;
故
稱
二
諦
品。
此
品
因
緣
故,
得
說
為
二。
以
因
緣
從
空
而
有,
為
世
諦;
二
諦
者,
世
諦
之
與
真
諦
也。
諸
法
本
來
不
二,
為
二
諦
品
第
四












者,
以
德
行
廣
大,
猶
如
虛
空,
不
可
思
議
也。


位,
或
得
空
無
生
忍
十
地
位。
末
句
不
可
說
德
行
欲
梵
天。
及
諸
大
眾,
併
及
餘
趣。
或
得
伏
忍
三
賢
淺
深。
諸
有,
即
二
十
五
有;
無
量
天
子,
舉
天
道
六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1

妙
高
頂
上,
從
來
不
許
商
量;
第
二
峰
頭,
諸
祖
略
無
說
而
說,
聽
說
宛
然,
即
不
一,
是
為
二
義。
所
謂
無
說。
聽
說
皆
空,
即
不
二,
是
為
一
義。
無
聽
而
聽,
之
義。
汝
今
下
正
答。
汝
今
聽
而
無
聽,
我
今
說
而
此
文
先
出
匿
王
本
地,
於
過
去
七
佛,
已
問
一
二
義。
諦
聽
諦
聽!
善
思
念
之!
如
法
修
行!




汝
今
無
聽,
我
今
無
說,
無
聽
無
說,
即
為
一
義
二
佛
告
大
王:
﹁
汝
於
過
去
七
佛,
已
問
一
義
二
義。
諮
問
其
事
云
何。











第
一
義
諦。
有
無
之
旨
未
定,
一
二
之
義
莫
明,
故
二
智。
若
言
有
者,
既
有
世
諦,
則
智
不
應
一;
一,
即
若
言
無
者,
無
有
世
諦,
則
智
不
應
二;
二,
即
真
俗
雙
照
二
邊。
王
問
有
世
諦
不,
以
有
無
俱
失
為
疑。
第
一
義
諦,
乃
最
上
一
乘
中
道
之
理。
雙
遮
二
邊,
二
之
義,
其
事
云
何?
﹂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2

作
無
他
作
也。
作
字
雙
連,
上
無
自
無
他,
迥
離
自
法,
真
諦
也。
又
無
為
法
非
自
作
無
自
作
也,
非
他
待。
今
靈
心
絕
待,
本
來
無
相,
非
同
有
為
造
作
之
無
自
無
他
作
者:
絕
待
義
也。
若
有
自
他,
即
成
對
即
名
第
一
義:
中
道、
實
相,
非
真
非
俗,
具
足
真
俗。
歸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又
無
相,
即
離
相,
離
一
切
相,
非
字
義。
非
有
無
染
淨
諸
相,
雙
捨
真
俗
二
邊,
全
實
相
般
若
也。
實
相
非
有
相,
非
無
相。
此
無
字,
即
四
二
句:
結
勸
屬
人。
今
初
偈,
無
相
第
一
義
者:
即
二
諦。
次
十
二
句,
釋
不
二
義。
三
八
句,
就
喻
明
義。
此
計
七
佛
偈,
共
有
三
十
四
句。
前
十
二
句,
正
申
因
緣
本
自
有,
無
自
無
他
作。







無
相
第
一
義,
無
自
無
他
作。







﹁
七
佛
偈
如
是:
﹃










容
話
會。
諦
聽
諦
聽
三
句,
誡
敕
勤
修
三
慧。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3

有
法,
其
義
更
顯。
下
句
釋
義,
因
是
法
假、
受
假、
名
有
相
俗
諦
也,
亦
屬
本
有
之
法。
唐
譯
言:
諸
有
幻
諸
有
本
有
法
二
句:
諸
有
者,
五
陰
色
心
等,
一
切
義
空,
如
如
不
動,
清
淨
本
然。







性
本
無
性。
無
有
無
染
淨
等
性,
全
歸
中
道
第
一
性
即
實
相,
名
異
義
同。
實
相
本
無
相,
故
此
云
實
此
偈,
即
釋
上
偈
之
義。
法
性
者:
諸
法
實
性
也。
實
諸
有
本
有
法,
三
假
集
假
有。







﹃
法
性
本
無
性,
第
一
義
空
如。






無
自
無
他
作。












作,
非
菩
薩
作,
乃
至
非
一
切
聖
人
所
作。
故
亦
云
智
度
論
﹂
云:
十
二
因
緣
是
誰
所
作?
佛
言:
非
佛
也。
此
亦
本
來
自
有,
非
今
始
有,
不
假
造
作。
﹁
大
因
緣
本
自
有
二
句:
依
因
緣
故,
得
成
諸
法,
俗
諦
他
有
為
之
相。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4

照
解
見
無
二,
二
諦
常
不
即。







﹃
有
無
本
自
二,
譬
如
牛
二
角;






總
結
也。














知
真
俗
二
諦
之
義,
如
上
偈
所
說
者
即
是。
此
句
有
無
義
如
是
者:
有
義
謂
俗
諦,
無
義
謂
真
諦,
欲
和
合,
虛
幻
而
有
故。










見
聖
凡
染
淨
諸
法?
故
釋
疑
云:
諸
法
乃
由
因
緣
諸
法
因
緣
有
者:
恐
疑
既
是
真
俗
雙
遣,
何
以
現
雙
遣,
而
歸
寂
滅
第
一
義
空。







諦
實
無。
第
二
無
字,
無
無
相,
則
真
諦
實
無。
真
俗
此
結
前
二
諦
義。
首
句
第
一
無
字,
無
有
相,
則
俗
諸
法
因
緣
有,
有
無
義
如
是。







﹃
無
無
諦
實
無,
寂
滅
第
一
空。






實
有,
即
名
法
執。











假,
三
假
合
集
而
成,
是
謂
假
有,
非
實
有
也。
若
執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5

非
謂
二
諦
一
二
句,
恐
聞
不
二,
而
執
是
一。
故
復
不
二
之
義。
因
所
見
離
相,
而
求
二
相
不
可
得
故。
解
心
者:
解
悟
之
心,
故
見
真
俗
不
二。
第
二
句
釋
非
謂
二
諦
一,
非
二
何
可
得?







﹃
解
心
見
不
二,
求
二
不
可
得;






二,
故
曰
二
諦
常
不
即。









俗
二
相,
方
可
言
即,
如
言
照
像
即
是
我。
今
見
無
二
諦
之
相,
則
離
相
寂
滅,
豈
可
言
即
耶?
若
有
真
惟
是
第
一
義
空。
如
牛
二
角,
惟
是
一
頭。
既
不
見
即
解
悟
諸
法
清
淨。
依
解
而
見,
真
俗
原
自
不
二,
俗
諦
亦
空,
畢
竟
不
二。
照,
即
般
若
智
照
現
前。
解,
照
解
見
不
二
者:
此
半
偈
約
解
見,
則
真
諦
本
空,
有
二
角,
分
明
對
立。










見,
則
有
為
俗
諦,
無
為
真
諦,
本
來
自
二。
譬
若
牛
此
下
十
二
句,
釋
二
諦
不
二
之
義。
上
半
偈
約
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6

此
八
句,
就
喻
明
義。
世
諦
即
俗
諦,
皆
由
幻
化
而
幻
師
見
幻
法,
諦
實
則
皆
無。







幻
化
見
幻
化,
眾
生
名
幻
諦。







如
影
三
手
無,
因
緣
故
誑
有。







﹃
世
諦
幻
化
起,
譬
如
虛
空
華,






真
入
第
一
義
諦
矣。










二。
後
二
句
正
結
歎,
果
能
通
達
二
諦
無
二
之
旨,
不
因
解
一,
而
遂
壞
真
俗
二
相,
故
曰
於
諦
常
自
來
無
二,
故
曰
常
自
一。
然
真
俗
二
諦,
條
然
不
紊,
此
結
歎。
於
解
悟
心
中
無
分
別
智
見
之,
二
諦
本
通
達
此
無
二,
真
入
第
一
義。







﹃
於
解
常
自
一,
於
諦
常
自
二;






既
無,
一
何
可
得?
正
顯
無
二
之
義。





字,
即
是
一
字,
意
謂
本
來
對
二,
而
說
非
二。
二
相
破
云:
非
謂
二
諦
是
一。
非
二
何
可
得
者,
非
二
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7

引
七
佛
偈
竟。












智
圓
明,
是
諸
佛
觀。
菩
薩
分
證
佛
智,
所
觀
亦
然。
此
二
句
結
勸
屬
人,
謂
能
觀
二
諦
不
二,
名
為
觀
﹃
名
為
諸
佛
觀,
菩
薩
觀
亦
然。
﹄





諦
之
法,
以
實
智
照
之,
則
皆
無
自
相
可
得。


為
幻。
幻
師
見
之,
乃
知
是
幻。
諦
實
則
皆
無
者:
俗
實,
名
為
幻
法。
幻
師
所
現
幻
法,
餘
眾
觀
之,
不
了
幻
師
見
幻
法
者:
諸
佛
菩
薩,
譬
如
幻
師。
諸
法
不
見
所
見,
悉
皆
如
幻,
故
眾
生
名
為
幻
諦。



幻
化
見
幻
化
者:
以
幻
化
眾
生,
見
幻
化
諸
法。
能
手。
唐
譯
為
幻
有,
文
義
更
明。







因
病
眼
之
緣,
誑
有
空
華。
因
造
作
之
緣,
誑
有
三
三
手
可
現。
由
因
緣
故,
虛
誑
而
有,
本
非
實
有。
如
名
無
實。
又
如
鏡
中
影
子,
三
手
亦
但
有
名,
本
無
起。
非
無
似
有,
雖
有
實
無,
為
幻
化。
譬
如
空
華
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8

生,
實
無
眾
生
得
滅
度
者。
此
即
常
照
二
諦,
化
眾
涅
槃,
而
滅
度
之。
如
是
滅
度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眾
有
色、
若
無
色、
若
有
想、
若
無
想,
我
皆
令
入
無
餘
若
經
﹂
云:
若
卵
生、
若
胎
生、
若
濕
生、
若
化
生、
若
智,
無
生
可
度;
不
同
權
教,
著
相
修
行。
﹁
金
剛
般
眾
生;
不
同
二
乘,
沉
空
滯
寂。
照
真
諦,
則
終
日
運
並
運,
真
俗
雙
照
說。
照
俗
諦,
則
終
日
運
悲,
廣
度
遮
二
邊,
雙
照
二
邊。
此
云
常
照
二
諦,
即
約
智
悲
於
第
一
義
中,
常
照
二
諦,
化
眾
生
者:
第
一
義,
雙
稱
大
菩
薩,
方
見
第
一
義。








菩
薩
摩
訶
薩:
舉
實
教
菩
薩
而
言。
實
教
菩
薩,
方
三、
菩
薩
未
成
佛
下,
雙
結
因
果
以
釋。
今
告
大
王,
初、
舉
果
對
因
以
明。
二、
五
眼
下,
偏
就
果
上
以
釋。
前
引
證,
此
正
釋
所
難,
明
二
諦
不
二。
文
有
三
段:
﹁
大
王!
菩
薩
摩
詞
薩,
於
第
一
義
中,
常
照
二
諦
化
眾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09

無
他
相
故。













諦
虛
空。
般
若
空
於
無
明。
乃
至
薩
婆
若,
無
自
相、
﹁
以
一
切
法
空
故,
空
空。
何
以
故?
般
若
無
相,
二
菩
提
空
是
法
空。











雖
有
二
名,
本
來
一
體
故
也。
又
眾
生
空
是
人
空,
亦
空。
此
以
果
對
因,
既
無
能
化,
安
有
所
化。
生
佛
化,
安
有
能
化。
又
以
菩
提
空
故,
得
置
業
報
眾
生
故,
得
置
佛
果
菩
提
亦
空。
此
以
因
例
果,
既
無
所
詞。
先
徵
云:
何
故
生
佛
無
二?
下
釋
明:
以
眾
生
空
生,
本
來
寂
滅,
故
云
一
而
無
二。
何
以
故,
徵
釋
之
別,
則
見
有
生
佛
之
殊。
達
理
之
士,
了
知
佛
及
眾
此
明
生
佛
不
二,
舉
佛
果
以
對
眾
生。
若
虛
妄
分
得
置
菩
提
空;
以
菩
提
空
故,
得
置
眾
生
空。


﹁
佛
及
眾
生,
一
而
無
二。
何
以
故?
以
眾
生
空
故,
生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0

受。
















不
受,
非
行
非
不
行
亦
不
受,
乃
至
一
切
法
亦
不
﹁
五
眼
成
就
時,
見
無
所
見。
行
亦
不
受,
不
行
亦
相,
無
有
般
若
自
相,
及
與
無
明
他
相
也。



空
無
明
惑,
從
因
至
果,
乃
至
薩
婆
若
海;
所
修
離
若
是
能
空
之
智,
無
明
是
所
空
之
惑。
以
般
若
智,
般
若
空
於
無
明
下,
以
智
惑
對
顯
無
相
之
旨。
般
猶
如
虛
空。
畢
竟
清
淨,
離
諸
名
相。





空?
釋
云:
般
若
真
空
妙
智,
本
來
無
相。
真
俗
二
諦,
何
以
故
下,
徵
釋
空
空
之
義。
徵
云:
何
以
併
智
亦
曰
空
空。














借
空
智
以
遺
有。
恐
滯
於
空,
故
復
以
空
治
空,
名
之
智
亦
空,
故
曰
空
空。
佛
為
眾
生
處
處
著
有,
故
諦
空,
即
真
諦
亦
空。
因
一
切
諸
法
空
故,
則
能
空
此
明
境
智
不
二。
以,
因
也。
一
切,
包
括
義。
不
特
俗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1

﹂
云:
五
眼
不
見
眾
生。
此
經
顯
二
諦
圓
融,
隨
俗
見
六
道
眾
生。
無
所
見
者
稱
真
理
故,
如
﹁
大
品
又
言
見
者
隨
俗
諦
故,
如
﹁
法
華
經
﹂
云:
佛
眼
無
所
有。














中
華。
真
見
如
清
淨
眼,
觀
澄
明
空,
惟
一
澄
空,
迥
無
所
見。
若
有
所
見,
則
能
所
俱
妄,
如
病
眼
見
空
見
無
所
見
者:
上
見
是
無
見
之
真
見,
以
真
見
故
圓
明
法
界
內,
無
處
不
含
容。







觀
俗,
慧
眼
了
知
空,
佛
眼
如
千
日,
照
異
體
還
同,
五
眼
頌
云:
天
眼
通
非
礙,
肉
眼
礙
非
通,
法
眼
惟
惟
佛
五
眼
全
具。
五
眼
成
就
時,
即
佛
道
圓
滿
時。
通,
則
具
前
二。
羅
漢
辟
支
少
後
二。
菩
薩
具
前
四。
羅
畜
獄
四
趣
惟
具
肉
眼。
天
仙
鬼
神,
有
業
報
五
天
眼、
慧
眼、
法
眼、
佛
眼,
五
眼
通
收
十
界。
人
與
修
此
明
能
所
不
二,
偏
就
佛
眼
以
辯。
五
眼
者:
肉
眼、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2

﹁
菩
薩
未
成
佛
時,
以
菩
提
為
煩
惱;
菩
薩
成
佛
大
智
度
論
﹂,
即
是
不
受,
亦
不
受
也。




字,
包
括
聖
凡、
依
正、
染
淨,
一
概
皆
不
著
也。
依
﹁
亦
行
亦
不
行,
非
行
非
不
行,
亦
皆
不
受。
一
切
二
有
修;
二
非
皆
不
著。
乃
至
一
切
法
亦
不
受
者:
即
亦
不
受
者:
非
行,
即
離
相
無
修;
非
不
行,
即
隨
相
泯
二
際,
故
云
行
不
行,
皆
不
受
也。
非
行
非
不
行,
兩
見
之
徒,
俱
得
正
觀。
夷
有
無,
均
生
滅,
亡
道
俗,
曾
無,
說
有
未
曾
有。
對
治
因
緣,
故
有
此
說。
欲
使
謂
有
此
無。
說
有
以
除
無,
非
謂
有
此
有。
談
無
未
見。
不
行
亦
不
受
者,
除
其
無
見。
說
無
為
有
治,
非
著
故。
﹁
大
智
度
論
﹂
云:
行
亦
不
受
者,
治
其
有
行
亦
不
受,
不
行
亦
不
受
者:
行
與
不
行,
悉
皆
不
見,
即
是
下
三
字。











則
無
見
而
見,
即
是
上
一
見
字;
稱
真
則
見
無
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3

佛
迷
覺
一
如;
即
一
切
諸
法,
無
不
皆
如。
正
辯
二
情
正
報。
一
切
法,
包
括
無
情
依
報。
意
謂:
非
但
生
諸
佛
如
來,
乃
至
一
切
法
如
故
者:
諸
佛
併
該
有
真
實
相,
故
云
不
二。










菩
提
本
無
所
有。
迷
覺
生
滅,
悉
是
假
名,
惟
是
一
而
不
二
故。
於
者
在
也,
在
第
一
義
諦
體
中,
煩
惱
何
以
故,
徵
釋
因
果
何
以
不
二?
釋
云:
於
第
一
義
因
心。
祇
在
迷
覺
之
分,
因
果
何
嘗
有
二。



名,
冰
水
本
來
一
體。
因
心
不
離
果
覺,
果
覺
不
外
轉
煩
惱
為
菩
提,
譬
如
溶
冰
為
水。
冰
水
雖
有
二
冰。
菩
薩
成
佛
時,
即
果
地
成
正
覺
時,
覺
則
不
迷,
生
時,
迷
而
不
覺,
轉
菩
提
為
煩
惱,
譬
如
結
水
成
此
結
因
果
不
二。
菩
薩
未
成
佛
時,
即
因
地
為
眾
故。
諸
佛
如
來,
乃
至
一
法
如
故。
﹂





時,
以
煩
惱
為
菩
提。
何
以
故?
於
第
一
義
而
不
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4

取
運
載
之
功,
此
以
輪
表
圓
融
之
義。
如
來
所
說
諦
教
如。
法
輪
者:
如
來
教
法,
取
喻
如
輪。
向
以
輪
此
答
文
字
般
若,
不
離
實
相。
十
二
部
經
如,
即
二
空
也。















音
聲
果;
文
字
記
句
一
切
如。
若
取
文
字
者,
不
行
本
事
如,
方
廣
如,
未
曾
有
如,
論
議
如;
是
名
味
句
偈
如,
無
問
而
自
說
如,
戒
經
如,
譬
喻
如,
法
界
如,
﹁
大
王!
法
輪
者:
法
本
如,
重
誦
如;
受
記
如,
不
誦
十
二
部
諸
法
之
名
相
耶?








云
何
諸
佛
菩
薩,
又
說
法
度
生,
不
離
文
字,
而
說
空
皆
如,
故
興
辯
難。
既
是
諸
法
皆
空,
文
字
亦
空,
此
辯
明
說
法
不
二。
匿
王
因
聞
上
說:
一
切
法
皆
文
字,
而
行
諸
法
相?
﹂









白
佛
言:
﹁
云
何
十
方
諸
如
來,
一
切
菩
薩,
不
離
諦
不
二
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5

是
名
味
句
音
聲
果
者:
是
十
二
部
名
言
章
句
義
趣
故。















得
未
曾
有
故。
論
議
如
者:
以
問
答
發
揮,
辯
明
理
方
廣
理
故。
未
曾
有
如
者:
以
說
法
時,
放
光
現
瑞,
如
者:
以
說
本
生
事
跡
故。
方
廣
如
者:
以
說
法
空
法
界
如
者:
即
本
事
部,
以
說
十
八
界
事
故。
本
生
事
制
戒
故。
譬
喻
如
者:
以
喻
說
法,
藉
事
顯
理
故。
不
待
請
問
而
說
故。
戒
經
如
者:
即
因
緣
經,
以
因
起
而
說
故。
無
問
而
自
說
如
者:
觀
察
機
緣
既
熟,
國
莊
嚴
等
事。
不
誦
偈
如
者:
不
誦
長
行
之
文,
孤
義,
收
縮
簡
略
也。
受
記
如
者:
記
□
當
來
成
佛
劫
文
字,
而
得
解
脫。
重
誦
如
者:
以
偈
重
誦
長
行
之
法
之
與
理
法,
故
曰
法
本。
如
者:
文
字
性
空,
不
離
十
二
部,
一
一
皆
如。
法
本:
即
長
行
之
文,
能
詮
教
之
法,
真
俗
無
礙,
二
諦
圓
融
故。
法
本
如
下:
列
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6

十
方
諸
佛,
而
為
諸
佛
智
母,
諸
佛
無
不
從
般
若
字
般
若,
修
觀
照
般
若,
照
實
相
般
若。
般
若
能
生
切
皆
如。
文
字
能
詮
顯
理
性,
文
字
即
般
若。
依
文
一
如
字,
十
二
部
經
如。
下
一
如
字,
文
字
記
句,
一
佛
呼
大
王
而
告
之。
如
如
文
字,
修
諸
佛
智
母:
上
根
本
智
母,
即
為
薩
婆
若
體。







﹁
大
王!
如
如
文
字,
修
諸
佛
智
母,
一
切
眾
生
性
法
可
說,
是
名
說
法。
亦
此
義
也。






文
字,
不
即
文
字。
﹁
金
剛
般
若
﹂
云:
說
法
者,
無
所
障,
而
不
行
空
也。
如
來
所
說
十
二
部
經,
不
離
若
取
文
字
者:
即
執
著
文
字,
不
了
性
空,
被
文
字
不
離
實
相。













一
切
如
者:
以
所
有
文
字,
當
體
性
空,
即
俗
即
真,
即
文
句
中
義
味,
句
字
應
在
味
字
上。
文
字
記
句
味,
是
音
聲
之
果;
依
音
聲,
而
成
名
句
文
三
身。
味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7

於
無
明
煩
惱
之
中,
但
名
為
本
具
佛
性。
如
摩
尼
未
得
為
性
者:
未
得
成
佛
以
前,
實
相
般
若,
埋
沒
作
佛,
故
為
智
母。











法
界
體。
諸
佛
未
成
時,
本
具
實
相
般
若;
以
定
當
上
但
云
實
相
般
若
為
薩
婆
若
體,
此
歷
明
為
十
一
切
眾
生
以
此
為
覺
性
故。







得
為
薩
婆
若。
三
乘
般
若,
不
生
不
滅,
自
性
常
住。
﹁
諸
佛
未
成
佛,
以
當
佛
為
智
母,
未
得
為
性,
已
皆
依
此
為
體,
亦
即
為
諸
佛
一
切
智
之
體。


乃
為
根
本
智
母,
能
生
一
切
諸
法。
一
切
諸
法,
悉
切
眾
生
性,
指
本
具
佛
性,
此
性
即
是
實
相
般
若,
一
切
眾
生
性
根
本
智
母,
即
為
薩
婆
若
體
者:
一
菩
提
法,
皆
從
此
經
出。
其
義
一
也。





經
﹂
云:
一
切
諸
佛,
及
諸
佛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智
母
生。
智
即
般
若,
母
有
能
生
義。
﹁
金
剛
般
若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8

﹁
若
菩
薩
無
受
無
文
字。
離
文
字,
為
非
文
字。
修
覺
之
性,
成
佛
之
體
故。









迷,
而
終
日
不
離
實
相
般
若。
亦
以
此
實
相,
為
本
此
為
體,
即
六
道
一
切
眾
生,
起
惑
造
業,
雖
終
日
一
切
眾
生,
以
此
為
覺
性
故
者:
又
不
獨
三
乘
以
以
為
其
體。
不
生
不
滅
二
句,
即
解
釋
實
相
之
義。
證
果,
亦
是
依
實
相
般
若,
不
生
不
滅,
自
性
常
住,
惟
諸
佛
以
實
相
般
若
為
體,
即
三
乘
聖
人,
修
因
若
三
乘
般
若,
不
生
不
滅,
自
性
常
住
者:
承
上
豈
彰。
















如
摩
尼
珠
出
於
污
泥
之
中,
瑩
淨
光
潔,
體
用
畢
性
方
顯。
如
理
智、
如
量
智,
無
不
具
足,
為
一
切
智。
已
得
為
薩
婆
若
者:
已
得
成
佛
時,
本
覺
出
纏,
佛
不
壞。















珠
墮
在
污
泥
之
中,
雖
不
能
發
其
照
用,
而
寶
性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19

乃
為
若
此
也。
辨
明
說
法
不
二
竟。





護
利
他
行
也。
護
十
地
行
者:
護
因
也。
汝
問
云
何?
此
結
答。
若
菩
薩
護
佛
者:
護
果
也。
護
化
眾
生
者:
﹁
大
王!
若
菩
薩
護
佛,
護
化
眾
生,
護
十
地
行,
為
若
此。
﹂
由
此
般
若,
得
到
涅
槃
彼
岸。







句。
果
能
修
無
修
者,
方
得
實
相
般
若
真
空
法
性。
得。
此
為
稱
性
之
修,
修
即
無
修。
修
無
修
者,
牒
上
乃
不
著
修
相。
即
所
謂
修
證
即
不
無,
染
污
即
不
修
無
修
為
修
下
四
句。
修
字,
乃
不
廢
修
學;
無
修,
諦
也。















即
真
諦
也。
為
非
文
字
者,
為
非
全
無
文
字,
即
俗
字
二
句,
釋
無
文
字
義。
謂
離
文
字
相,
不
著
文
字,
若
菩
薩
無
受,
則
受
空;
無
文
字,
則
文
字
空。
離
文
密。
















無
修
為
修。
修
無
修
者,
得
般
若
真
性,
般
若
波
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0

為
二?
為
無
量
耶?
上
句
非
一
非
二,
答
為
一
為
二。
無
量,
故
所
說
觀
門,
乃
有
無
量。
二、
照
問
意:
為
一?
乃
有
無
量,
應
作
二
解:
一、
照
本
文:
因
眾
生
品
類
機
既
不
定,
故
教
非
一
二。








觀
門。
非
一
非
二
者:
因
機
施
教,
有
如
對
症
開
方;
一
切
法,
皆
以
能
觀
之
智,
而
為
入
道
之
門,
故
曰
此
正
答
法
門
不
二。
一
切
法
觀
門
者:
如
來
所
說
切
法
亦
非
有
相,
非
非
無
相。







﹁
大
王!
一
切
法
觀
門,
非
一
非
二,
乃
有
無
量。
一
二
耶?
亦
為
無
量
耶?










亦
復
無
量。
未
知
能
化
之
般
若
法
門,
為
一
耶?
為
化
之
眾
生,
品
類
無
量
差
別。
品
既
無
量,
而
根
行
此
辯
明
法
門
不
二。
匿
王
之
意,
真
性
是
一,
而
護
法
門
為
一?
為
二?
無
量
耶?
﹂







白
佛
言:
﹁
無
量
品
眾
生,
根
亦
無
量,
行
亦
無
量。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1

二。
乃
是
取
相
妄
見,
即
不
能
真
見
一
乘
實
相,
不
即
同
凡
夫,
以
分
別
心,
見
實
相
是
一,
見
二
諦
是
此
舉
非
顯
是。
若
菩
薩
見
眾
生,
有
見
一
見
二
者:
二。
一
二
者,
第
一
義
諦
也。








﹁
若
菩
薩
見
眾
生,
見
一
見
二,
即
不
見
一
不
見
非,
有
何
無
量
之
可
言。









尾,
中
間
略
去
也。
如
來
說
法,
本
來
離
四
句
絕
百
無
相,
非
非
有
相,
末
句
方
是
非
非
無
相。
但
舉
首
破
有
相
也。
中
間
應
有
非
無
相,
非
亦
有
相,
非
亦
咸
離,
以
顯
不
二。
謂
一
切
法
觀
門,
亦
非
有
相,
此
一
切
法
亦
非
有
相,
非
非
無
相
者:
此
重
舉
四
句
因
緣
也。














來
說
法,
惟
為
一
事,
非
有
無
量。
一
事,
即
一
大
事
無
量,
恐
是
非
有
無
量,
抄
寫
時,
落
筆
之
訛。
因
如
此
句
應
是
非
無
量,
答
前
為
無
量
耶。
文
中
乃
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2

一
切
法
不
出
三
諦。










法
也。
色
空
心
法,
包
括
世
間
諸
法
無
遺。
故
我
說
情
世
間,
不
出
色
空
二
種。
心
諦,
有
情
世
間
之
心
指
世
諦
具
有
三
諦。
即
出
其
名
曰:
空
諦、
色
諦,
無
以
三
諦
攝
一
切
法
者:
此
非
指
真
俗
中
三
諦,
乃
雖
有
實
無,
曰
若
無。
如
鏡
像
水
月,
此
即
世
諦
也。
此
諸
諦
本
空。
若
有
若
無
者:
非
有
似
有,
曰
若
有;
諦。
我
人
知
見
五
受
陰
空,
乃
至
一
切
法
空。


切
法,
空
諦、
色
諦、
心
諦,
故
我
說
一
切
法
不
出
三
﹁
大
王!
若
有
若
無
者,
即
世
諦
也。
以
三
諦
攝
一
二
法
門
也。













一,
二
諦
非
定
二。
如
是
解
悟,
真
見
第
一
義
諦,
無
了
知
一
原
非
一,
二
本
無
二。
又
了
知
實
相
非
定
一
二
者,
第
一
義
諦
也:
此
一
二
者,
即
真
見
一
二,
能
真
見
真
俗
二
諦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3

七
佛
之
一。
明
己
所
說,
同
於
諸
佛。
顯
法
真
正,
同
三
佛,
現
在
賢
劫
千
佛
前
四
佛。
釋
迦
居
第
四,
即
此
明
佛
佛
道
同。
七
佛
者:
過
去
莊
嚴
劫
千
佛
末
若
波
羅
密,
無
二
無
別。









﹁
大
王!
七
佛
說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密,
我
今
說
般
彼
不
同。
因
是
之
故,
所
說
法
門,
亦
非
一
非
二
也。
一
品
一
品,
品
類
無
量。
故
根
機
之
與
行
相,
亦
彼
此
總
結
酬
對。
眾
生
品
品
根
行
不
同
者:
謂
眾
生
﹁
眾
生
品
品
根
行
不
同,
故
非
一
非
二
法
門。

假。
足
顯
世
諦,
還
歸
於
空。








乃
至
一
切
法
空
者:
一
切
法
本
性
空
故,
則
屬
法
受
五
陰
和
合
成
身,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則
屬
受
假。
俱
屬
名
假。
五
受
陰
空:
五
陰
而
曰
受
者,
眾
生
因
我,
不
過
假
名
曰
我,
因
我
顯
人。
所
有
人
我
知
見,
我
人
知
見
下:
顯
三
假。
我
人
知
見
者:
諸
法
本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4

無
數;
二
無
量,
乃
至
第
十
為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極
說
不
可
說,
皆
印
度
十
大
數
之
名。
一
阿
僧
祇,
為
有
無
量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諸
佛
者:
無
量,
與
不
可
經
義
不
可
思
議,
果
報
亦
不
可
思
議。




自
得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同
﹁
金
剛
般
若
﹂
云:
是
曰
誦。
解
說
者:
解
釋
宣
說
經
中
義
理。
果
能
如
是,
而
奉
行,
曰
受;
久
久
不
失,
為
持;
對
本
曰
讀;
佩
本
此
持
經
功
德。
受
持
者,
﹁
大
智
度
論
﹂
解
云:
聞
分,
於
一
分
中
說
一
分
句
義,
不
可
窮
盡。



若
波
羅
密
經,
八
萬
億
偈,
於
一
偈
中
復
分
為
千
無
量
不
可
說
眾
生,
皆
得
成
佛。
是
上
三
佛,
說
般
可
說
眾
生,
一
一
眾
生
皆
得
成
佛。
是
佛
復
教
化
量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諸
佛。
一
一
佛
教
化
無
量
不
﹁
汝
等
大
眾,
受
持
讀
誦,
解
說
是
經
功
德,
有
無
無
所
得,
無
二
無
別。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5

超
十
地
等
功
德。
一
念
信
心,
尚
能
超
凡
軼
聖,
何
無
量
無
邊
功
德。
頓
超
百
劫
千
劫
生
死
苦
難,
亦
生
疑
慮,
以
此
經
為
真
實
了
義。
是
諸
眾
生,
當
得
尚
且
無
窮。
況
復
於
此
經
中,
能
起
一
念
淨
信,
不
此
校
量
殊
勝。
承
前
說
一
偈
千
分
一
之
義,
功
德
功
德,
即
十
方
諸
佛
等
無
有
異。






劫
千
劫
十
地
等
功
德。
何
況
受
持
讀
誦
解
說
者
﹁
況
復
於
此
經
中,
起
一
念
信;
是
諸
眾
生,
超
百
指
功
德,
文
略
也。











說
此
一
分
句
義,
所
得
功
德,
不
可
窮
盡。
末
句
當
廣。
於
一
偈
中,
復
為
一
千
分,
於
千
分
之
一
分
中,
﹁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
八
百
萬
億
偈,
顯
所
說
之
不
可
說
眾
生,
齊
成
佛
道。
是
上
三
代
諸
佛,
同
說
生,
一
一
眾
生,
皆
得
成
佛。
一
一
佛
復
教
化
無
量
言
其
佛
之
多。
一
一
佛
皆
教
化
無
量
不
可
說
眾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6

也。
















十
地
性
者:
即
得
第
一
義
空,
證
入
十
地
聖
種
性
分
得
我
空、
法
空、
俱
空
也。
百
萬
億
入
得
大
空
忍,
此
聞
經
獲
益。
十
億
人
得
三
空
忍
者:
即
三
賢
位,
億
人
得
大
空
忍,
十
地
性。








時,
諸
大
眾,
聞
說
是
經,
十
億
人
得
三
空
忍,
百
萬
久。
不
久
云
者,
即
當
得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也。


是
如
來。
然
猶
在
因
位,
未
登
果
覺,
故
曰
得
佛
不
圓
教
初
住,
而
能
分
身
百
界,
八
相
成
道,
故
曰
即
覺。
為
人
解
說,
以
覺
他。
自
覺
覺
他,
全
同
佛
行。
如
即
是
如
來
者:
以
能
受
持
讀
誦
實
相
之
法,
以
自
當
知
是
人,
佛
證
明
此
人
同
佛,
故
告
大
眾
當
知。
﹁
當
知
是
人
即
是
如
來,
得
佛
不
久。
﹂



涯
哉。
即
同
十
方
諸
佛
功
德,
平
等
無
異。



況
受
持、
讀
誦、
解
說、
自
行
化
他
者,
其
功
德
豈
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7

則
俗
良。
俗
良,
則
國
治。
民
者,
國
之
本
也。
般
若,
又
國
之
法,
須
假
般
若。
以
般
若
化
民,
則
民
善。
民
善,
量
功
德
下,
顯
經
功
能。
名
為
護
國
土
功
德
者,
護
焉。
一
切
眾
生,
皆
應
受
持
是
經。
以
是
經
復
有
無
則
通
護
一
切
衰
惱
等
事。
因
護
國
為
重,
故
以
名
名
為
﹁
佛
說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
實
密
﹂
者:
是
能
請
人
立
名。
結
集
家
從
功
能
立
名,
此
結
定
經
名。
此
經
名
為
﹁
仁
王
問
般
若
波
羅
如
是。
﹂














牆
壁,
刀
劍
鉾
楯。
汝
應
受
持
般
若
波
羅
密,
亦
復
眾
生
身。
即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是
護
國
土,
如
城
塹
法
藥,
服
行
無
不
大
用。
護
舍
宅
功
德,
亦
護
一
切
無
量
功
德,
名
為
護
國
土
功
德,
亦
名
一
切
國
王
﹄。
汝
等
受
持
﹃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
是
經
復
有
﹁
大
王!
此
經
名
為
﹃
仁
王
問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8

即
此
般
若
波
羅
密,
是
護
國
土
最
有
力
之
法。
般
能
依
般
若,
無
不
皆
然,
自
可
護
家
護
身
矣。


之
力
用。
王
依
般
若,
可
以
護
國
護
身,
一
切
眾
生
護
舍
宅
功
德,
亦
護
一
切
眾
生
身
者:
此
明
通
護
國
亦
在
其
中
矣。











在
安
樂,
離
諸
怖
畏
衰
惱
等
事。
既
可
護
王,
而
護
之
廣
大
力
用。
力
用
者
何?
以
可
護
王
身,
而
得
自
者:
能
服
此
般
若
法
藥,
依
法
而
行,
無
不
得
此
經
惡
之
病,
悉
能
化
除,
故
名
法
藥。
服
行
無
不
大
用
依
此
般
若,
則
為
仁
王,
所
施
悉
皆
仁
政,
心
中
諸
身
病,
可
以
救
人。
而
般
若
能
治
身
心
二
病。
王
能
亦
名
一
切
國
王
法
藥
者:
世
間
之
藥,
能
醫
眾
生
不
治
也。














既
得
其
本,
則
四
海
清
夷,
萬
民
安
樂,
何
患
國
之
為
化
民
之
本。
護
國,
若
能
宏
揚
般
若,
則
得
其
本。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29

界
人
類,
能
順
般
若
正
理,
則
全
世
界
無
爭。
般
若
民,
各
各
能
順
般
若
正
理,
則
舉
國
無
爭。
若
全
世
興
替,
皆
以
人
心
為
轉
移。
若
上
自
王
者,
下
及
人
夫
國
者,
眾
生
共
業
所
感
之
果
報
土
也。
國
運
之
為
內
護,
此
為
外
護。
因
內
護
既
彰,
故
外
護
當
顯。
佛
果
因
緣,
護
十
地
行
因
緣,
此
品
方
明
護
國。
前
十
六
大
國
王
意,
欲
問
護
國
因
緣。
佛
先
為
說
護
前
如
來
入
定
放
光,
現
不
思
議
事。
後
從
定
起,
知
護
國
品
第
五












佛
說
仁
王
護
國
般
若
波
羅
密
經
講
義
卷
下

護
國,
故
曰
亦
復
如
是。
結
勸
受
持
也。




國
王:
此
經
功
同
如
城
塹
牆
壁,
刀
劍
鉾
楯,
可
以
前
重
複;
細
究
佛
意,
前
是
通
囑
大
眾,
此
乃
別
囑
利
不
可
觸。
汝
應
當
受
持
此
經。
本
文
之
詞,
似
與
若
如
城
塹
牆
壁,
堅
不
可
破。
般
若
如
刀
劍
鉾
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0

佛
告
大
王:
雖
告
匿
王,
即
併
告
十
六
大
國
王。
誡
土
法
用,
汝
當
受
持
﹃
般
若
波
羅
密
﹄。



爾
時
佛
告
大
王:
﹁
汝
等
善
聽,
吾
今
正
說
護
國
說
此
品。














稱
可
佛
心。
天
龍
鬼
神,
咸
生
歡
喜,
願
護
國
土,
故
國
土,
人
心
能
順
般
若
正
理,
宏
揚
般
若
大
教,
則
心
所
造
成。
故
佛
說
此
經,
以
挽
救
人
心,
為
護
持
甯,
人
民
日
受
痛
苦。
可
見
世
界
之
擾
亂,
皆
由
人
損
他。
人
與
人
爭,
國
與
國
戰,
以
致
國
界
不
得
安
心
日
積
日
漓,
世
道
愈
趨
愈
下。
僉
欲
益
己,
不
顧
愛
其
群,
互
尊
其
國,
故
有
鬥
爭
侵
略
之
事
起。
人
乃
有
人
我
之
見
興
焉。
彼
此
對
待,
封
疆
各
立,
互
言
護
國
者,
依
俗
諦
門
中,
隨
緣
建
立
世
界
眾
生,
眾
生
相、
無
國
土
相,
亦
無
能
護
所
護
之
可
言。
今
正
理,
乃
明
真
空,
離
一
切
相。
無
我
相、
無
法
相、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1

羅
密
﹄。














眾,
四
大
眾,
七
眾,
共
聽。
請
百
法
師,
講
﹃
般
若
波
﹁
當
請
百
佛
像,
百
菩
薩
像,
百
羅
漢
像,
百
比
丘
國
之
時
劫。
時,
即
當
護
之
時。







中
煩
惱
之
賊,
各
各
擾
動,
違
般
若
正
理,
釀
成
破
即
叛
國
之
賊,
有
欲
破
壞
國
家。
內
賊
即
王
民
心
大
千
燒
壞
也。
賊
來
破
國,
賊
有
內
賊
外
賊,
外
賊
劫
燒,
難
以
保
存。
劫
燒
者
乃
大
三
災,
劫
火
洞
然,
亂。
國
王
若
不
修
德
禳
災,
必
至
破
壞
國
土,
如
同
不
成,
諸
聖
隱
匿。
七
難
將
起,
災
害
迭
生,
國
土
欲
此
論
須
護
時
節。
人
心
不
順
般
若
正
理,
則
百
善
﹁
當
國
土
欲
亂,
破
壞
劫
燒,
賊
來
破
國
時。


若。
















正
說
法
用
者:
明
護
國
行
法
力
用,
勸
令
受
持
般
以
汝
等
善
聽
者:
冀
其
皆
能
耳
聞
心
領
也。
吾
今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2

雜
碎
衣,
即
大
衣。
有
九
品:
上
三
品,
四
長
一
短;
中
三
衣
什
物,
供
養
法
師
者:
三
衣:
一、
僧
伽
黎:
此
云
果,
以
表
因。
用
此
供
養
三
寶。







燈
能
破
暗,
以
表
智;
香
能
辟
穢,
以
表
戒;
華
能
結
次
修
供
養。
師
子
座:
座
上
師
子
名,
表
說
法
無
畏。
飯
中
食,
亦
復
以
時。










色
華,
以
用
供
養
三
寶。
三
衣
什
物,
供
養
法
師。
小
﹁
百
師
子
吼
高
座
前,
燃
百
燈,
燒
百
和
香,
百
種
滿
數
故。














加
被,
禳
除
災
難
也。
七
種
皆
用
百
數
者,
以
百
為
來
僧
寶。
三
寶
是
大
福
田。
先
請
者,
乃
祈
求
福
力
尼、
沙
彌、
沙
彌
尼、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後
五
眾
亦
未
發
起
眾、
結
緣
眾。
七
眾
者:
比
丘、
比
丘
尼、
式
叉
摩
是
法
寶,
餘
皆
僧
寶。
四
大
眾
者:
影
響
眾、
當
機
眾、
此
明
護
國
行
法,
先
請
三
寶。
佛
像
是
佛
寶,
般
若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3

一
部
復
有
百
部
者:
合
成
萬
部。
彼
等
樂
聞
是
經:
剎
神
部。
一
一
部,
各
有
十
部,
故
云
百
部
也。


經
﹂
云;
鬼
神
根
本
有
十
部,
一
大
神
部,
至
十
羅
汝
國
土
中,
有
百
部
鬼
神
者:
按
﹁
金
銀
仙
人
義
感
護。















此
明
感
護。
二
時
分
午
前
午
後。
能
講
此
經,
必
得
護
汝
國
土。













神。
是
一
一
部,
復
有
百
部。
樂
聞
是
經。
此
諸
鬼
神,
﹁
大
王!
一
日
二
時
講
經。
汝
國
土
中,
有
百
部
鬼
表
事
師
之
誠。












食
者,
中
午
之
食。
亦
復
以
時
而
進,
不
得
過
午。
以
養
法
師。
小
飯
中
食,
亦
復
以
時:
小
飯,
即
小
食。
中
作
務
衣,
一
長
一
短。
什
物:
即
缽
具
等
諸
物,
以
供
僧:
此
云
入
眾
衣,
亦
二
長
一
短。
三、
安
陀
會:
此
云
三
品,
三
長
一
短;
下
三
品,
二
長
一
短。
二、
鬱
多
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4

天
地
怪
異
者:
由
人
心
不
善,
致
傷
天
和,
致
感
地
不
睦,
以
為
禍
國
之
因。
此
屬
君
臣
難。




見
分
歧,
上
下
利
祿
是
競,
故
致
互
生
是
非,
彼
此
君
臣
太
子,
王
子
百
官,
共
生
是
非
者:
因
人
我
意
難。
















土。
百
姓
因
而
死
亡
殂
喪。
此
屬
鬼
神
難,
與
劫
賊
惱
亂
萬
民,
所
以
萬
民
復
亂。
惡
賊
而
來,
劫
奪
國
不
聞
正
法,
惡
心
增
長,
所
以
擾
亂。
因
鬼
神
亂
故,
此
明
七
難
俱
起。
國
土
亂
時,
先
由
鬼
神
亂:
鬼
神
時
失
度。
多
有
賊
起。










共
生
是
非。
天
地
怪
異,
二
十
八
宿,
星
道
日
月,
失
亂,
賊
來
劫
國,
百
姓
亡
喪。
君
臣
太
子,
王
子
百
官,
﹁
大
王!
國
土
亂
時,
先
鬼
神
亂。
鬼
神
亂
故,
萬
民
以
常
時
講
演,
常
得
聞
法
也。







若
能
講
演,
故
感
擁
護,
令
無
七
難。
七
難
既
無,
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5

災,
不
獨
一
國
受
難,
劫
火
洞
然,
能
燒
初
禪,
水
淹
火
難,
水
難,
風
難,
為
三
災。
此
非
大
三
災,
若
大
三
此
經。
法
用
如
上
說。










﹁
大
王!
若
火
難,
水
難,
風
難,
一
切
諸
難,
亦
應
講
星
宿
難。














起。
如
月
暈
七
重,
漢
明
帝
有
重
圍
之
難
等。
此
屬
度。
天
象
之
顯
現,
以
應
人
間
之
災
兆,
故
多
有
賊
陰
之
日
月。
度
數
錯
亂,
時
候
失
準,
故
曰
失
時
失
危
室
壁。
星
道:
即
金
木
水
火
土
五
星,
與
太
陽
太
七
宿,
奎
婁
胃
昴
畢
觜
參;
北
方
七
星,
斗
牛
女
虛
房
心
尾
箕;
南
方
七
宿,
井
鬼
柳
星
張
翼
軫;
西
方
極
多,
二
十
八
宿,
以
為
其
主。
東
方
七
宿,
角
亢
氐
二
十
八
宿,
星
道
日
月,
失
時
失
度
者:
天
上
星
宿
之
災
象
見
焉。












震。
怪
異:
即
風
雨
愆
期,
江
河
汎
溢
等。
種
種
不
祥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6

品
性
種
性,
銀
輪
王;
上
下
品
習
種
性,
銅
輪
王;
中
三
品,
合
為
九
品。
上
上
品
道
種
性,
金
輪
王;
上
中
生
欲
界。
或
求
人
中
九
品
者:
上
中
下
三
品,
各
分
男
女,
或
求
慧
解,
或
求
名
聞,
或
求
六
天
果
報,
得
求
如
意。
求
行
來,
即
行
止
去
來,
安
樂
無
病。
或
求
寶:
金、
銀、
琉
璃、
玻
璃、
硨
磲、
赤
珠、
瑪
瑙
是
為
七,
所
民,
令
得
九
福。
求
富
得
富
饒。
求
貴
得
官
位。
求
七
此
明
般
若
法
用,
不
但
護
國,
亦
有
護
福,
能
護
臣
報,
人
中
九
品
果
報。
亦
講
此
經。
法
用
如
上
說。

寶
如
意。
行
來
求
男
女,
求
慧
解,
名
聞,
求
六
天
果
﹁
大
王!
不
但
護
國,
亦
有
護
福。
求
富
貴
官
位,
七
力
之
功
能
力
用,
亦
如
上
說。
此
明
護
國
行
法
竟。
難,
總
括
之
詞。
如
遇
七
難
起
時,
亦
應
講
此
經。
法
受;
一
方
見,
他
方
不
見。
此
屬
小
三
災
難。
一
切
諸
二
禪,
風
掃
三
禪。
此
之
三
災,
但
此
國
受,
彼
國
不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7

作
此
五
逆
重
罪,
必
墮
五
無
間
地
獄。
作
八
難
罪,
弒
阿
羅
漢,
四
破
轉
法
輪
和
合
僧,
五
出
佛
身
血,
之
必
獲
重
罪。
作
五
逆
因
者:
一
弒
父,
二
弒
母,
三
破
四
重
罪
者:
指
殺、
盜、
淫、
大
妄
語,
四
重
律
儀,
破
以
身
閉
囹
圄,
不
得
自
由。








械,
在
項
曰
枷,
練
身
曰
鎖。
檢
者:
封
檢;
繫
者:
繫
縛。
次
刑
難。
杻
械
枷
鎖,
是
刑
具,
在
手
曰
杻,
在
足
曰
此
明
般
若
法
用,
不
但
護
福,
亦
護
眾
難。
先
病
難,
用
如
上
說。













難
罪,
行
六
道
事。
一
切
無
量
苦
難,
亦
講
此
經。
法
械
枷
鎖,
檢
繫
其
身。
破
四
重
罪,
作
五
逆
因。
作
八
﹁
大
王!
不
但
護
福,
亦
護
眾
難。
若
疾
病
苦
難。
杻
士
等。
諸
果
報,
亦
講
此
經,
法
用
皆
如
上
文
所
說。
下
上
品
剎
利
大
姓;
下
中
品
婆
羅
門;
下
下
品
居
上
品
鐵
輪
王;
中
中
品
粟
散
王;
中
下
品
小
國
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8

百
高
座,
請
百
法
師,
講
﹃
般
若
波
羅
密
﹄,
頂
生
天,
欲
滅
其
國。
時
帝
釋
天
王,
即
如
七
佛
法
用,
敷
﹁
大
王!
昔
日
有
王,
釋
提
桓
因,
為
預
生
王
來
上
上
明
護
國
行
法
已
竟。









若
智
以
常
明,
自
可
宿
罪
銷
除,
新
罪
不
作
矣。
以
五
逆、
三
途
等
罪,
而
求
倖
免。
講
讀
此
經,
須
依
般
當
知:
斯
經
雖
有
滅
罪
之
功,
切
不
可
故
作
四
重、
亦
不
難
滅
除
矣。











如
火
能
燒
眾
薪,
如
燈
能
破
諸
暗,
雖
無
間
重
罪,
滅
眾
難。
問:
般
若
一
經,
何
以
能
滅
眾
難?
答:
般
若
亦
如
上
說。
若
講
此
經,
仗
此
般
若
經
功
法
力,
能
一
切
無
量
苦
難
者:
總
括
其
餘。
亦
講
此
經,
法
用
七
世
智
辯
聰
難,
八
生
長
壽
天
難。





在
佛
前
佛
後
難,
五
生
邊
地
難,
六
盲
聾
瘖
啞
難,
行
六
道
事:
八
難,
不
出
六
道。
三
途
為
三
難,
四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39

遊
東
洲、
西
洲、
上
四
天
王
天。
復
領
象
馬
車
步
四
自
恣,
經
八
萬
四
千
歲。
時
夜
叉
神,
從
地
湧
出,
請
天
帝
釋,
復
持
寶
冠,
來
為
蓋
之。
於
閻
浮
提,
五
欲
四
天
王
下,
各
持
寶
瓶,
盛
滿
香
水,
以
灌
其
頂。
時
令
四
王、
及
帝
釋
來
相
迎,
爾
乃
登
位。
立
誓
已
竟,
臣
等,
願
付
國
位。
頂
生
答
言:
有
福
應
為
王
者,
要
字
頂
生。
年
已
長
大,
年
德
遂
著。
父
王
既
崩,
諸
王
師
占,
知
有
大
德,
必
為
聖
王,
統
領
四
域,
因
立
名
童
子,
甚
為
端
正,
頭
髮
紺
青,
身
紫
金
色。
即
召
相
生
一
胞,
其
形
如
璽,
後
漸
轉
大。
一
日
豁
開,
便
得
﹄
云:
於
過
去
世,
有
大
國
王
名
善
住,
時
頂
上
欻
提
桓
因,
譯
為
能
主。
﹁
賢
愚
經
﹂
﹃
頂
生
王
品
土。
從
昔
有
天
羅
國
下,
證
明
般
若
能
護
身
命。
釋
此
引
古
為
證。
先
引
帝
釋
天,
證
明
般
若
能
護
國
即
退。
如
﹃
滅
罪
經
﹄
中
說。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0

羅
陀
為
師,
即
受
其
教。
外
道
曰:
塚
間
有
神,
名
摩
太
子,
因
足
班
駁,
名
曰
班
足。
欲
登
王
位,
禮
外
道
此
證
明
般
若
能
護
身
命。
昔
有
天
羅
國
王,
有
一
王,
少
一
王,
即
北
行
萬
里,
即
得
一
王,
名
普
明
王。
王
頭,
以
祭
塚
神,
自
登
其
位。
已
得
九
百
九
十
九
一
名
班
足
太
子,
為
外
道
羅
陀
師
受
教,
應
取
千
﹁
大
王!
昔
有
天
羅
國
王,
有
一
太
子,
欲
登
王
位。
滅
罪
經
﹂
中
說
者:
即
﹁
涅
槃
經
﹂
第
十
二
說。
佛
法
用,
帝
釋
依
而
行
之,
頂
生
王
即
退
兵。
如
﹁
高
座,
請
百
法
師,
講
﹁
般
若
波
羅
密
﹂,
此
即
七
帝
釋
天
王,
即
如
七
佛
法
用
者:
如,
即
依
也。
敷
百
滅
帝
釋。














共
分
座
而
坐,
天
上
受
欲。
頂
生
出,
遂
發
惡
心,
欲
直
趣
不
礙。
帝
釋
尋
出,
與
共
相
見,
自
請
入
宮,
與
軍,
昇
忉
利
天。
諸
天
怖
畏,
王
城
重
關。
頂
生
兵
眾,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1

施
會。















行
施,
事
畢
就
我。
普
明
王
歡
喜,
速
歸
本
國,
作
大
頂
禮
三
寶。
班
足
王
遂
許
一
日
之
假,
語
曰:
放
汝
班
足
王
言:
我
允
入
布
施,
願
聽
一
日,
飯
食
沙
門,
戒,
今
日
失
信。
班
足
問
言:
汝
有
何
言?
普
明
王
白
此
普
明
王
乞
假
踐
信。
時
普
明
王
泣
曰:
生
平
持
沙
門,
頂
禮
三
寶。
﹄
其
班
足
王,
許
之
一
日。


﹁
其
普
明
王
白
班
足
王
言:
﹃
願
聽
一
日,
飯
食
普
明
王,
千
數
已
滿,
欲
行
殺
祭
塚
神。




九
王,
惟
少
一
王。
即
北
行
萬
里,
復
捉
得
一
王,
名
說,
即
起
惡
念。
自
登
位
以
來,
已
捉
得
九
百
九
十
以
祀
塚
神,
而
神
必
愈
加
護
佑
也。
班
足
聞
信
邪
之
物,
非
人
之
血
肉
不
可。
太
子
應
取
千
王
之
頭,
加
威
德,
舉
事
如
意,
戰
則
勝,
攻
必
取。
唯
其
饗
祀
訶
迦
羅,
此
譯
大
黑,
係
天
神。
若
禮
彼
神,
可
以
增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2

劫
之
分。
吾
人
所
依
住
之
世
界,
有
成
住
壞
空
四
劫
燒
者:
梵
語
劫
波,
此
云
時
分,
有
大
劫,
中
劫、
小
名
二
偈。
先
說
無
常
偈。









普
明
王
說
偈
開
示,
共
說
八
偈,
無
常、
苦、
空、
無
我,
其
第
一
法
師,
即
百
法
師
中,
道
高
德
重
之
人。
為
二
儀
尚
殞,
國
有
何
常?









天
龍
福
盡,
於
中
凋
盡,









須
彌
巨
海,
都
為
灰
颺。









﹃
劫
燒
終
訖,
乾
坤
洞
煞,








﹁
其
第
一
法
師,
為
王
即
設
偈
言:





讀
﹁
般
若
經
﹂。











普
明
歸
國,
即
依
過
去
七
佛
般
若
行
法,
請
僧
講
億
偈
竟。














百
高
座,
一
日
二
時,
講
﹃
般
若
波
羅
密
﹄,
八
千
﹁
時,
普
明
王
即
依
過
去
七
佛
法,
請
百
法
師,
敷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3

二
儀
尚
殞,
國
有
何
常
者:
二
儀,
一
陰
一
陽,
能
生
中
凋
喪。
凋
喪
即
死
亡
也。








以
下,
天、
人、
及
天
龍、
山
龍、
海
龍
等,
其
福
都
盡,
於
天
龍
福
盡,
於
中
凋
喪
者:
火
災
燒
至
初
禪,
初
禪
大
者。
巨
海
水
之
最
深
者。
劫
燒
時,
都
為
灰
颺。

四
寶
所
成,
曰
妙;
迥
出
群
峰,
曰
高;
世
界
山
之
最
須
彌
巨
海,
都
為
灰
颺
者:
梵
語
須
彌,
此
云
妙
高。
下
俱
壞,
故
曰
乾
坤
洞
然。








劫
燒。
終
訖
者:
劫
火
燒
時,
一
切
終
盡,
初
禪
天
以
七
日
出
現,
江
海
枯
竭,
山
石
爆
火,
焚
燒
宇
宙,
曰
為
一
大
劫。
此
世
界
壞
時,
大
三
災
起。
先
火
災,
有
一
中
劫。
成
住
壞
空,
各
二
十
小
劫,
合
八
十
小
劫
至
十
歲。
一
增
一
減,
為
一
小
劫。
二
十
番
增
減,
為
歲,
有
云
八
萬
四
千
歲。
增
極,
則
過
百
年
減
一
歲,
劫。
按
人
壽,
從
十
歲,
過
百
年
增
一
歲,
增
至
八
萬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4

無
法
可
避。
每
日
憂
愁
悲
惱,
恐
為
陷
害。



偏
合,
會
者
合
也。
如
眷
屬
中,
同
事
中,
冤
憎
聚
會,
願
違。
憂
悲
為
害
者:
冤
僧
會
苦,
世
間
冤
家,
欲
離
愛,
欲
合
偏
離;
若
有
所
求,
不
得
如
意;
俱
屬
事
與
事
與
願
違
者:
即
愛
別
離
苦,
求
不
得
苦。
大
凡
恩
死
生
生,
無
有
邊
際。
未
證
聖
果,
莫
能
解
脫。


而
病
而
死,
輪
轉
不
休。
死
而
復
生,
生
而
復
死,
死
獄,
老
為
衰
變,
病
時
悲
痛,
死
則
殞
滅。
由
生
而
老,
此
二
偈
明
苦。
中
有
八
苦:
首
句
具
四
苦,
生
居
胎
三
界
皆
苦,
國
有
何
賴?









欲
深
禍
重,
瘡
疣
無
外,









事
與
願
違,
憂
悲
為
害。









﹃
生
老
病
死,
輪
轉
無
際,








住
之
可
言。
當
知
諸
法
無
常,
無
可
愛
樂。



能
成,
名
為
二
儀。
尚
且
殞
滅,
世
間
國
土,
有
何
常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5

體
可
得,
如
虛
空
華。
因
緣
成
諸
者:
由
因
緣
和
合,
此
二
偈
明
空。
一
切
有
為
法,
無
非
幻
有,
本
自
無
聲
響
俱
空,
國
土
亦
如。









眾
生
蠢
蠢,
都
如
幻
居,









盛
者
必
衰,
實
者
必
虛。









﹃
有
本
自
無,
因
緣
成
諸,








人
間
國
土,
穢
惡
充
滿,
有
何
可
賴。





第
四
禪
及
四
空,
是
行
苦。
諸
天
三
界,
尚
且
無
安,
欲
界
五
趣
是
苦
苦;
六
欲
天,
初
二
三
禪,
是
壞
苦;
三
界
皆
苦,
國
有
何
賴
者:
三
界
依
正,
無
非
是
苦。
氣
喻
貪
欲,
瘡
疣
喻
禍
害。
自
作
自
受,
故
曰
無
外。
身
有
毒
氣
方
生。
能
生
所
生,
皆
不
離
於
身
外。
毒
既
深,
其
受
禍
害
之
報
必
重。
如
生
瘡
疣,
必
由
自
陰
煩
惱,
熾
然
焚
燒,
妄
起
貪
著。
貪
著
五
欲
之
心
欲
深
禍
重,
瘡
疣
無
外
者:
五
陰
熾
盛
苦。
眾
生
五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6

相。
假
乘
四
蛇,
即
神
識
託
居
四
大
色
身
之
內。
四
此
二
偈
明
無
我。
識
神
無
形
者:
指
八
識,
本
無
形
形
神
尚
離,
豈
有
國
耶?
﹄








形
無
常
主,
神
無
常
家,









無
明
供
養,
以
為
樂
車。









﹃
識
神
無
形,
假
乘
四
蛇,








響,
本
來
空
故。
諸
法
如
是,
所
以
國
土
亦
如
是。

空
智,
不
知
諸
法
亦
非
真,
如
聲
響
俱
空。
響
是
谷
空
智,
不
知
此
身
本
不
有,
都
如
幻
居
一
般。
無
法
眾
生
蠢
蠢
都
如
幻
居
者:
眾
生
愚
蠢
無
智,
無
我
必
虛。















執
五
陰
為
實
我,
外
執
三
界
為
實
法,
究
竟
非
實
有
盛
必
衰。
實
者
必
虛:
眾
生
不
了,
妄
執
為
實。
內
有。
諸
字,
是
助
語
詞。
盛
者
必
衰:
世
間
有
為
諸
法,
虛
妄
所
成;
如
虛
空
華,
由
病
眼
所
成
故,
本
無
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7

班
足
王
所。
此
還
至
有
二
意:
一
則、
踐
約
就
死,
持
自
身
得
證
空
三
昧,
聞
法
悟
解。
遂
還
至
天
羅
國
時
普
明
王
眷
屬,
得
法
眼
空,
悟
知
諸
法
性
空。
王
下
明
聞
法
悟
解,
起
化
他
行。
法
師
說
偈
已
竟,
當
羅
國,
班
足
王
所。











眼
空,
王
自
證
得
虛
空
等
定,
聞
法
悟
解。
還
至
天
﹁
爾
時,
法
師
說
此
偈
已,
時,
普
明
王
眷
屬,
得
法
無,
我
尚
回
得,
豈
有
國
耶?








緣
別
離,
虛
妄
名
滅,
此
正
明
無
我。
滅
則
一
切
都
輪
迴
六
道,
故
無
常
家。
形
神
尚
離:
離
即
滅
也,
因
故
無
常
住
之
主
宰。
神
識
依
業
受
報,
捨
生
趣
生,
形
無
常
主,
神
無
常
家
者:
四
大
幻
形,
有
生
必
滅,
此
身,
以
為
樂
車,
為
識
所
乘。







性
上
昇。
四
大
和
合,
假
名
為
身。
依
無
明
力,
保
養
蛇
喻
四
大,
地
水
二
蛇,
其
性
就
下;
風
火
二
蛇,
其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8

九
百
九
十
九
王,
亦
聞
法
得
定,
證
三
空
門;
即
三
本
無
定,
聖
凡
轉
念
間。









說
前
偈。
班
足
王
聞
法
即
得
空
三
昧,
可
謂
善
惡
此
感
化
班
足。
時
班
足
王
問
誦
何
法,
普
明
王
即
九
十
九
王,
亦
聞
法
已
皆
證
三
空
門。




王
即
以
上
偈
答
王。
王
聞
是
法,
得
空
三
昧。
九
百
﹁
時,
班
足
王
問
諸
王
言:
﹃
皆
誦
何
法?
﹄
普
明
誦
般
若
妙
法。
諸
王
依
言
同
誦。






此
勸
化
諸
王。
告
言:
就
命
時
到,
即
死
期
已
至,
應
經
﹄
中
偈
句。












人
皆
應
誦:
過
去
七
佛
﹃
仁
王
問
般
若
波
羅
密
﹁
眾
中,
即
告
九
百
九
十
九
王
言;
就
命
時
到,
人
欲
以
般
若
正
法,
覺
悟
諸
王,
並
轉
班
足
之
惡
心。
有
戒
死,
不
無
戒
生。
二
則、
自
得
法
益,
欲
行
化
他。
不
妄
語
戒。
儒
云:
朝
聞
道,
夕
死
可
矣。
釋
氏
云:
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49

班
足
王
既
得
空
定,
視
天
下
國
家,
有
如
敝
屣。
故
經,
現
世
生
報。
﹄











忍。
如
﹃
十
王
經
﹄
中
說:
﹃
五
千
國
王,
常
誦
是
﹁
時,
班
足
王
以
國
付
弟,
出
家
為
道,
證
無
生
法
眾
生,
因
文
字
而
悟
實
相,
故
廣
令
流
布
也。


即
文
句,
味
即
義
味,
俱
屬
文
字
般
若。
欲
冀
一
切
講
解
﹁
般
若
波
羅
密
﹂
名
味
句。
名
即
名
言,
句
還
國。
以
自
得
般
若
法
益,
故
勸
諸
王,
各
請
法
師,
知
為
邪
師
所
誤,
枉
屈
諸
王。
故
深
自
悔
責,
各
放
極
大
歡
喜:
是
法
喜
充
滿。
空
定
既
證,
慧
眼
頓
開,
法
師,
講
﹃
般
若
波
羅
密
﹄
名
味
句。




道
邪
師
所
誤,
非
君
等
過。
汝
可
還
本
國,
各
各
請
﹁
是
時,
班
足
王
極
大
歡
喜。
告
諸
王
言:
我
為
外
妙
法
為
緣。
因
緣
俱
勝,
故
悟
證
亦
速
也。



解
脫
門,
三
三
昧
也。
諸
王
久
植
善
根
為
因,
得
聞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0

十
萬
人
得
住
空
地。
復
有
十
八
梵,
得
無
生
忍,
得
中
五
百
億
人,
得
入
初
地。
復
有
六
欲
諸
天
子
八
爾
時,
釋
迦
牟
尼
佛
說
﹁
般
若
波
羅
密
﹂
時,
眾
佛
行
法,
請
法
師
說
﹁
般
若
波
羅
密
﹂。



中,
後
勸
未
來
小
國
王,
欲
修
護
國
之
法,
應
依
七
此
勸
持
般
若,
先
勸
十
六
大
國
王,
次
勸
天
下
人
﹂
















土,
亦
復
爾
者,
應
請
法
師,
說
﹃
般
若
波
羅
密
﹄。
佛
名
味
句。
未
來
世
中,
有
無
量
小
國
王,
欲
護
國
汝
當
受
持。
天
上
人
中,
六
道
眾
生,
皆
應
受
持,
七
﹁
大
王!
十
六
大
國
王!
修
護
國
之
法,
應
亦
如
是,
中,
即
得
果
報
利
益。










說,
五
千
國
王,
常
誦
是
經,
由
經
功
法
力,
現
世
生
有
少
法
生
滅,
名
無
生
法
忍。
如
﹁
十
王
經
﹂
中
即
以
國
付
弟,
出
家
為
道,
頓
證
無
生
法
忍。
不
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1

吾
今
略
說,
天
等
功
德,
不
可
具
盡。





信
者,
習
種
性
以
上,
名
空
信。







信,
信
自
性
三
寶,
及
戒,
在
十
信
位。
乃
至
無
量
空
漏
禪
定。
七、
在
此
會
者,
皆
得
自
性
信:
即
四
不
壞
也。
六、
鬼
趣,
聞
法
獲
轉
鬼
身
得
天
上
正
受,
即
有
門,
得
二
三
昧
門
者:
即
三
三
昧,
或
得
一
或
得
二
須
輪
王:
即
八
種
阿
修
羅,
解
見
序
品。
得
一
三
昧
復
有
已
學
菩
薩,
證
初
地,
乃
至
十
地。
五、
八
部
阿
梵,
得
無
生
忍,
及
無
生
法
樂
忍,
在
七
地
以
上。
四、
天
八
十
萬
人,
得
性
空
地,
在
四
地
以
上。
三、
十
八
此
大
眾
得
益。
初、
人
道
五
百
億
人,
得
初
地。
二、
六
此
會
者,
皆
得
自
性
信,
乃
至
無
量
空
信。



三
昧
門,
得
二
三
昧
門。
得
轉
鬼
身,
天
上
正
受。
在
地
三
地,
乃
至
十
地。
復
有
八
部
阿
須
輪
王,
得
一
無
生
法
樂
忍。
復
有
先
已
學
菩
薩
者,
證
一
地
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2

此
散
華
供
養。
華
表
因
行,
供
佛
表
以
因
趣
果。
爾
散
釋
迦
牟
尼
佛
上,
成
萬
輪
華
蓋,
蓋
大
眾
上。

若
波
羅
密
﹂。
無
量
大
眾
共
坐
一
座,
持
金
羅
華,
空
中,
變
為
一
座。
十
方
諸
佛
共
坐
一
座,
說
﹁
般
波
羅
密
﹂,
歡
喜
無
量。
即
散
百
萬
億
行
華,
於
虛
爾
時,
十
六
大
國
王,
聞
佛
說
十
萬
億
偈
﹁
般
若
勸
修
持。














一
散
華
供
養,
二
發
願
印
讚,
三
現
通
成
益,
四
普
名
品。
從
序
品
起,
次
第
在
第
六。
此
品
文
有
四
段:
法
得
益,
故
此
散
華
供
養,
以
表
敬
佛
之
誠,
因
以
國
王,
意
欲
問
護
國
土
因
緣,
已
蒙
如
來
廣
說,
聞
品,
此
三
品
明
內
護。
而
護
國
品,
明
外
護。
十
六
大
正
宗
文
有
六
品。
前
觀
空
品、
菩
薩
教
化
品、
二
諦
散
華
品
第
六












此
總
結。
略
說
如
此,
廣
說
無
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3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門。
於
虛
空
中,
變
成
白
雲
臺,
復
散
八
萬
四
千
般
若
波
羅
密
華,
表
初
地,
具
足
牟
尼
佛,
及
諸
大
眾。










般
若
波
羅
密
﹂。
臺
中
大
眾,
持
雷
吼
華,
散
釋
迦
成
白
雲
臺。
臺
中
光
明
王
佛,
共
無
量
大
眾,
說
﹁
復
散
八
萬
四
千
般
若
波
羅
密
華,
於
虛
空
中
變
表
眾
行
成
就,
一
乘
果
德,
蔭
被
大
眾。




因
果
同
時,
堅
固
不
壞。
成
萬
輪
華
蓋,
蓋
大
眾
上:
羅
華,
散
釋
迦
牟
尼
佛
上:
華
名
金
羅,
是
寶
華。
表
無
量
大
眾,
共
座
一
座
者:
同
證
法
空
之
理。
持
金
般
若
空
法,
利
益
眾
生。









十
方
諸
佛,
共
坐
一
座:
諸
佛
皆
以
法
空
為
座,
說
心,
因
行
之
華。
於
虛
空
中,
變
為
一
座,
表
法
空
座。
忍,
歡
喜
無
量,
即
散
百
萬
億
行
華
也。
地
前
三
十
時,
即
佛
說
內
護
外
護
已
竟
之
時。
諸
王
聞
法
得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4

菩
薩
持
華
供
佛,
表
因
華
上
契
果
覺。
華
成
臺
臺
世
界。
蓋
中
天
人,
散
恆
河
沙
華,
如
雲
而
下。


迦
牟
尼
佛
上,
虛
空
中
成
紫
雲
蓋,
覆
三
千
大
千
一
華
臺。
臺
中
十
方
佛,
及
諸
天
人,
散
天
華
於
釋
時,
城
中
菩
薩,
持
光
明
華,
散
釋
迦
牟
尼
佛
上,
成
大
師
子
吼。
共
諸
佛
諸
大
菩
薩,
共
論
第
一
義
諦。
妙
覺
華,
表
佛
智
慧
華,
於
性
空
中,
踞
涅
槃
城,
作
子
吼
王
佛,
共
十
方
佛
大
菩
薩,
論
第
一
義
諦。

復
散
妙
覺
華,
於
虛
空
中,
變
作
金
剛
城。
城
中
師
佛,
及
諸
大
眾,
表
生
佛
一
如,
普
同
供
養。



講
說
般
若
妙
法。
大
眾
持
雷
吼
華,
散
釋
迦
牟
尼
臺
中
光
明
王
佛,
共
無
量
大
眾:
共
者
與
也,
與
眾
根
本。















白
有
清
淨
之
義,
依
清
淨
無
染
之
心,
以
為
萬
行
表
般
若
性
空
中,
無
量
為
一。
變
成
一
種
白
雲
臺: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5

來
佛,
常
說
般
若
波
羅
密。
願
一
切
受
持
者,
比
丘,
時,
諸
國
王,
散
華
供
養
已。
願
過
去
佛,
現
在
佛,
未
法?
答:
諸
佛
方
便,
約
緣
不
同,
未
可
定
準。



前
後
多
番
散
華,
何
故
於
中,
有
佛
說
法,
有
不
說
蓋
中
天
人,
再
散
��
河
沙
數
之
華,
如
雲
而
下。
問:
大
千
世
界。













千
世
界,
上
有
四
禪
天,
此
三
次
言
千。
故
曰
三
千
禪
天,
此
二
次
言
千。
合
一
千
中
千
世
界,
名
為
大
千。
合
一
千
小
千
世
界,
名
為
中
千
世
界,
上
有
三
世
界,
名
為
小
千
世
界,
上
有
二
禪
天,
此
一
次
言
洲,
上
有
日
月
宮。
六
欲
天,
與
初
禪
天,
合
一
千
小
一
須
彌
山,
在
大
海
之
中,
東
西
南
北,
有
四
大
部
世
界,
非
是
三
千
個
大
千
界
也。
一
個
小
世
界,
有
千
世
界
者,
乃
一
佛
化
土。
三
次
言
千,
方
是
大
千
現
佛,
十
方
佛
與
諸
天
人
散
華
結
蓋,
蓋
三
千
大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6

佛
道,
菩
薩
無
不
依
此
而
證
聖
果。
故
是
諸
佛
母,
般
若
能
出
生
諸
佛
菩
薩。
諸
佛
無
不
依
此
而
成
是
諸
佛
母
三
句:
讚
歎
般
若
應
說
應
受
之
所
以。
當
受
持。














﹁
般
若
波
羅
密
﹂
是
諸
佛
應
當
常
說,
眾
生
應
重
言
如
是
者:
印
證
二
願,
稱
可
佛
意。
如
王
所
說,
﹂
















密,
應
說
應
受;
是
諸
佛
母,
諸
菩
薩
母,
神
通
生
處。
佛
告
大
王:
﹁
如
是
如
是!
如
王
所
說,
般
若
波
羅
照
般
若,
常
照
實
相
般
若。








諸
苦
惱。
常
行
般
若
者:
即
依
文
字
般
若,
常
起
觀
般
若,
無
有
間
斷。
二
願
受
持
四
眾,
常
得
如
意,
離
此
有
二
段
文,
發
願
印
讚。
初
願
三
世
諸
佛,
常
說
羅
密
﹂。














比
丘
尼,
信
男,
信
女,
所
求
如
意,
常
行
﹁
般
若
波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7

事
無
礙
法
界。
今
顯
事
相
法
門,
事
與
事
亦
復
無
所
顯,
以
般
若
智,
照
實
相
理,
一
切
法
皆
如,
乃
理
議
神
通
變
化
之
力,
令
悟
事
事
無
礙
法
界。
前
文
此
二
段
文,
現
通
成
益。
佛
為
諸
王
現
五
不
可
思
可
思
議。
眾
生
身,
不
可
思
議。
世
界,
不
可
思
議。

入
一
佛
身,
入
六
道
身,
入
地
水
火
風
身。
佛
身,
不
芥
子
中。
一
佛
身,
入
無
量
眾
生
身;
無
量
眾
生
身,
孔
土,
入
無
量
毛
孔
土。
無
量
須
彌,
無
量
大
海,
入
佛
土,
入
一
佛
土。
無
量
佛
土,
入
一
毛
孔
土;
一
毛
華,
無
量
華
入
一
華。
一
佛
土,
入
無
量
佛
土;
無
量
時,
佛
為
王
現
五
不
思
議
神
變。
一
華
入
無
量
無
無
作
功
德,
種
種
神
通
妙
用,
無
不
從
般
若
生。

神
通
生
處
者:
諸
佛
所
有
不
共
功
德,
菩
薩
所
有
緣
之
文。














諸
菩
薩
母。
此
應
前
護
佛
果
因
緣,
護
十
地
行
因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8

入
正
報,
以
顯
生
佛
交
徹
也。







眾
生
身,
入
一
佛
身,
此
亦
以
多
入
一。
二
皆
正
報
一
佛
身,
入
無
量
眾
生
身,
此
亦
以
一
入
多。
無
量
也。
















此
亦
依
報
入
依
報。
以
大
入
小,
以
顯
小
大
相
容
無
量
須
彌
大
海,
皆
依
報
之
大
者,
入
芥
子
中
者,
土,
此
依
正
相
入,
以
顯
依
正
不
隔
也。




無
量
佛
土,
入
一
毛
孔
土;
一
毛
孔
土,
入
無
量
佛
佛
土,
是
依
報
最
大
者;
毛
孔,
是
正
報
最
小
者。
以
依
報
入
依
報,
以
顯
一
多
互
攝
也。





一
華,
無
量
佛
土
入
一
佛
土,
此
以
多
入
一。
二
皆
一
佛
土
入
無
量
佛
土,
此
以
一
入
多,
無
量
華
入
世
間
依
正
有
相
之
法,
皆
事
也。
一
華
入
無
量
華,
非
擬
議
思
量
之
所
能
及。








礙。
一
多
互
攝,
依
正
不
隔,
小
大
相
容,
生
佛
交
徹,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59

過
去
已
說,
現
在
今
說,
未
來
當
說。
諦
聽
諦
聽!
善
﹁
善
男
子!
是
﹃
般
若
波
羅
密
﹄
有
三
世
利
益,
身
得
神
通
三
昧
者,
得
五
神
通
也。





神
王,
成
菩
薩
道
者,
轉
凡
入
聖
也。
十
千
女
人,
現
薩,
得
成
佛
道
者:
因
圓
果
滿
也。
三
��
河
沙
八
部
是
華
嚴
三
昧,
第
十
地
菩
薩
得
之。
十
��
河
沙
菩
此
會
眾
成
益。
神
足
即
神
變,
諸
天
得
佛
華
三
昧,
薩
道。
十
千
女
人
現
身
得
神
通
三
昧。




河
沙
菩
薩,
現
身
成
佛。
三
恆
河
沙
八
部
王
成
菩
佛
現
神
足
時,
十
方
諸
天
人,
得
佛
華
三
昧。
十
恆
議。
















可
思
議,
依
正
本
來
同
一
體,
故
世
界
亦
不
可
思
生
身:
本
具
��
沙
性
德,
故
亦
不
可
思
議。
正
報
不
情
身。
佛
身:
無
量
功
德
之
所
成
就,
不
可
思
議;
眾
入
六
道
身
者:
入
有
情
身;
入
地
水
火
風
者:
入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0

爾
時:
即
如
來
現
通
已
竟
之
時。
月
光
王
心
念
口
說
﹁
般
若
波
羅
密
﹂。









身
主。
復
見
千
華
葉
世
界
上
佛,
其
中
諸
佛,
各
各
量
神
力。
亦
見
千
華
臺
上
寶
滿
佛,
是
一
切
佛
化
爾
時,
月
光
王
心
念
口
言,
見
釋
迦
牟
尼
佛,
現
無
經
德
行
之
與
相
貌,
勸
未
來
眾
生,
要
奉
為
楷
模。
忍
十
住
起,
至
第
十
三
灌
頂
菩
薩
止。
此
品
明
弘
為
受。
念
力
故,
久
久
不
失
為
持。
十
三
法
師,
從
習
故
名
受
持
品。
﹁
大
論
﹂
云:
信
力
故,
聞
而
奉
行
此
品
明
十
三
法
師
受
持
般
若,
又
令
他
人
受
持,
受
持
品
第
七












三
慧,
勸
修
般
若。











說
故。
諦
聽
諦
聽
下
三
句:
是
佛
苦
口
婆
心,
勸
依
此
普
勸
修
持,
以
般
若
能
利
三
世,
三
世
諸
佛
同
思
念
之!
如
法
修
行!
﹂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1

說,
不
可
解,
不
可
以
識
識。
云
何
諸
善
男
子,
於
此
白
佛
言:
﹁
如
是
無
量
﹃
般
若
波
羅
密
﹄,
不
可
為
異
耶?














密
﹂。
睹
此
瑞
相,
心
生
疑
念:
此
三
處
佛,
為
一
耶?
百
億
國
中
佛,
其
中
諸
佛,
各
各
說
﹁
般
若
波
羅
復
見
千
葉
世
界
上
佛
者:
當
指
化
身
佛。
即
一
華
故。
















化
身
主
者:
千
華
臺
上,
一
華
百
億
國,
舍
那
為
主
圓
滿,
光
明
遍
照,
如
寶
有
光,
故
稱
寶
滿。
是
一
切
亦
見
千
華
臺
上,
寶
滿
佛
者,
當
指
報
身
佛。
智
慧
遮
那。
﹁
大
經
﹂
云:
我
今
此
身,
即
是
法
身。


以
知
之?
﹁
普
賢
觀
﹂
云:
釋
迦
牟
尼
佛,
名
毗
盧
見
釋
迦
牟
尼
佛
現
無
量
神
力:
當
指
法
身
佛。
何
者:
乃
本
品
發
言
諮
詢
修
學
方
法。





言,
心
念
者:
從
前
品
睹
神
變
相,
心
生
疑
念。
口
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2

立。
汝
等
大
眾,
應
如
佛
供
養,
而
供
養
之。
應
持
百
大
法
王。
從
習
忍
至
金
剛
頂,
皆
為
法
師,
依
持
建
大
牟
尼
言:
﹁
有
修
行
十
三
觀
門
諸
善
男
子,
為
趣
入
佛
道?













法,
而
為
眾
生
演
說,
令
得
開
悟
真
空
實
相
之
法,
而
為
眾
生
開
示
真
空
法
性
之
道?
又
依
般
若
大
思,
云
何
能
得
明
了
其
旨
趣,
覺
解
其
義
味,
依
法
云
何
下
呈
問
意。
諸
善
男
子,
於
此
經
中,
離
言
絕
思
議。















字
識
心,
下
識
字
分
別。
此
三
句,
簡
言
之,
即
不
可
離
心
緣
相,
故
不
可
以
智
解,
不
可
以
識
識。
上
識
無
量
也。
般
若
離
相
為
宗,
離
言
說
相,
故
不
可
說;
如
是:
指
前
所
說
般
若
之
法。
無
量
者:
讚
歎
甚
深
月
光
王
白
佛
言:
如
是
無
量
﹁
般
若
波
羅
密
﹂;
經
中,
明
了
覺
解,
如
法
為
一
切
眾
生
開
空
法
道?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3

天
香,
而
以
奉
上。











故
應
如
佛
供
養,
而
供
養
之。
應
持
百
萬
億
天
華
以
法
師
能
弘
正
法,
不
斷
佛
種,
能
生
未
來
諸
佛,
汝
等
大
眾,
應
如
佛
供
養,
而
供
養
之:
此
乃
勸
供。
為
人
師
也。













皆
為
法
師:
即
依
止
般
若
受
持
力,
建
立
正
法,
而
灌
頂
位。
舉
首
尾
二
名,
中
略
十
一
忍,
是
十
三
忍。
從
習
忍
至
金
剛
頂,
習
忍:
即
十
住
位;
金
剛
頂:
即
滅
上
忍
觀,
即
一
轉
妙
覺
常
湛
然,
而
為
大
法
王。
十
地
寂
滅
下
忍
觀,
合
為
十
三
觀
門。
若
再
經
寂
所
修
五
忍
觀
門。
前
四
忍,
各
三
品,
四
三
十
二,
第
修
觀
門,
略
歎
其
德。
十
三
觀
門:
即
三
賢
與
十
聖
修
行
十
三
觀
門,
諸
善
男
子,
為
大
法
王
者:
此
勸
此
下
佛
答
月
光
所
問。
大
牟
尼:
即
釋
迦
牟
尼,
言
萬
億
天
華
天
香,
而
以
奉
上。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4

先
觀
自
身
六
大,
地
水
火
風
空
識。
次
觀
十
四
根,
十
住
菩
薩,
修
行
十
信,
起
觀
照
般
若,
修
不
淨
觀。
量
罪
過
故。













十
四
根,
所
謂
五
情、
五
受、
男、
女、
意、
命
等
根,
有
無
﹁
自
觀
己
身,
地
水
火
風
空
識,
分
分
不
淨。
復
觀
四
眾
弟
子。
修
行
十
信:
即
十
種
信
心。
解
見
在
前。
音
清
濁
不
同
耳。
併
出
家
比
丘、
比
丘
尼,
乃
佛
門
若
在
家
婆
蹉、
優
婆
蹉
者:
即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梵
向
佛
道
之
性。












寶
真
淨
法
中,
起
十
種
信
心,
熏
習
成
種,
以
為
趣
下
品,
十
住
菩
薩。
何
謂
習
種
性?
習
者
熏
習,
於
三
習
種
性
菩
薩,
從
下
向
上
第
一
位,
內
凡
位,
伏
忍
此
下
廣
答
十
三
忍。
其
法
師
者:
指
十
三
法
師。
是
婆
蹉、
優
婆
蹉,
若
出
家
比
丘、
比
丘
尼,
修
行
十
信。
﹁
善
男
子!
其
法
師
者,
是
習
種
性
菩
薩。
若
在
家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5

門
者:
常
修
不
淨
觀,
非
獨
觀
外
身
不
淨,
而
觀
內
常
修
三
界,
一
切
念
念
皆
不
淨
故,
得
不
淨
忍
觀
菩
提
心,
乃
發
成
佛
之
心。








施
教
為
道
也。
三
菩
提
是
佛
所
證,
此
即
發
無
上
菩
提,
此
以
智
慧
為
道
也。
三、
方
便
菩
提,
此
透
機
提
有
三:
一、
真
性
菩
提,
此
以
理
為
道
也。
二、
實
智
即
發
無
上
菩
提
心
者:
梵
語
菩
提,
此
翻
為
道。
菩
密
道。















所
謂
三
業、
同
戒、
同
見、
同
學,
行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不
淨
故,
得
不
淨
忍
觀
門。
住
在
佛
家,
修
六
和
敬,
﹁
即
發
無
上
菩
提
心。
常
修
三
界
一
切
念
念
皆
本,
能
生
無
量
罪
過
故。









根,
男
女
二
根,
意
根,
命
根,
此
十
四
根,
是
生
死
根
五
根,
不
斷
善
根,
不
須
觀
之,
但
觀
五
情
根,
五
受
即
二
十
二
根
中,
除
三
無
漏
根,
不
生
過
患,
信
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6

菩
薩,
猶
有
進
退。
譬
如
輕
毛
一
般,
隨
風
所
吹,
東
此
明
伏
忍
下
品。
習
忍
十
心
前,
修
行
十
善,
外
凡
人。
















忍
位,
亦
常
學
三
伏
忍
法。
而
不
可
字
名,
是
不
定
以
十
千
劫,
行
十
正
道,
發
三
菩
提
心,
乃
當
入
習
譬
如
輕
毛,
隨
風
東
西。
是
諸
菩
薩,
亦
復
如
是。
雖
﹁
善
男
子!
習
忍
以
前,
行
十
善
菩
薩,
有
退
有
進。
道
為
第
六,
他
經
以
利
和
同
均
為
第
六
也。


解,
學
和
同
修。
即
同
學
修
行
八
萬
四
千
波
羅
密
同
住,
口
和
無
諍,
意
和
同
悅,
戒
和
同
受,
見
和
同
修
六
和
敬
者:
所
謂
下
二
句,
即
解
六
和
敬:
身
和
佛
家
者:
以
能
常
修
諸
觀,
為
佛
弟
子,
名
住
佛
家。
門。
又
念
念
起
見
濁,
煩
惱
濁,
渾
濁
自
性
故。
住
在
污
真
性,
故
皆
不
淨。
觀
力
成
就,
故
得
不
淨
忍
觀
心
緣
三
界
一
切
之
念,
念
念
貪
著
塵
勞,
起
煩
惱,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7

人
性
故
者:
對
前
內
凡,
已
超
凡
入
聖,
得
聖
人
之
初
住,
得
位
不
退。
生
空:
即
我
空
也,
亦
名
人
空。
聖
信
心
滿
足,
善
根
成
熟,
是
決
定
聚
人。
破
我
空,
入
上
云
不
定
人,
以
修
信
未
滿。
此
云
是
定
人
者:
乃
行,
始
得
入
僧
伽
陀
位。









佛
說;
無
有
是
處。
能
以
一
阿
僧
祇
劫,
修
伏
道
忍
逆,
六
重,
二
十
八
輕。
佛
法
經
書,
作
反
逆
罪,
言
非
﹁
是
定
人
者,
入
生
空
位,
聖
人
性
故。
必
不
起
五
定
聚
人。














上
三
品,
伏
忍
法。
而
不
可
即
名
決
定
聚
人,
是
不
覺,
即
發
成
佛
心。
乃
當
入
習
忍
位,
亦
常
學
下
中
十
信
道,
能
發
趣
向
三
菩
提
心,
三
菩
提,
譯
為
正
雖
以
十
千
劫,
行
十
正
道
者:
即
經
一
萬
劫,
修
行
合。
















西
不
定,
此
舉
喻。
是
諸
菩
薩,
亦
復
如
是
二
句,
法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8

寺。
十
三、
為
財
命,
打
罵
奴
婢、
僮
僕、
外
人。
十
四、
殘
飲。
十
一、
險
難
之
處,
無
伴
獨
行。
十
二、
無
伴
宿
尼
往
聽。
九、
受
招
提
僧
臥
具
床
座。
十、
疑
水
有
蟲
故
能
關
閉
諸
惡
趣
門
故。
八、
四
十
里
有
講
法
處,
不
身,
第
八
自
歌
舞
唱
伎,
及
故
往
觀
聽,
持
此
八
戒,
六
坐
高
廣
大
床,
第
七
著
花
鬘
纓
絡,
及
香
油
塗
八
支
戒,
即
八
關
齋
戒,
殺
盜
淫
妄
酒
五
戒,
加
第
四
果
犯
戒,
生
憍
慢
心。
七、
月
月
不
能
持
六
齋,
受
丘、
比
丘
尼,
優
婆
塞
等
不
起
禮
拜
問
訊。
六、
若
見
四、
有
乞
食
不
能
隨
多
少
與,
而
令
空
去。
五、
若
比
養
父
母
師
長。
二、
耽
樂
飲
酒。
三、
不
能
瞻
身
病
苦。
二
十
八
輕
者:
出
﹁
善
生
優
婆
塞
經
﹂:
一、
不
供
盜
淫
妄
四
重,
再
加
第
五
沽
酒,
第
六
說
四
眾
過。
必
不
起
下,
明
難
過。
五
逆,
解
見
在
前。
六
重
者:
殺
性。
對
後
十
地,
伏
忍
三
品,
猶
稱
三
賢。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69

言
佛
說。
無
有
是
處
一
句,
對
上
必
不
起
三
字,
相
是
佛
說,
而
言
非
佛
說
者;
對
餘
經
實
非
佛
說,
反
佛
法
經
書,
言
非
佛
說
者:
對
佛
法
結
集
經
書,
本
捨
去。















二
十
八、
行
路
時,
遇
見
病
不
瞻
視,
方
便
付
囑,
而
不
得
選
擇
取
美,
過
分
而
取。
二
十
七、
不
得
養
蠶。
十
五、
若
在
沙
彌、
比
丘
前
行。
二
十
六、
僧
中
行
食
用。
二
十
四、
僧
若
不
聽
說
法,
讚
歎
輒
便
自
作。
二
國
制。
二
十
三、
得
新
果
菜,
不
先
奉
三
寶,
先
自
受
商
賈
販
賣,
不
輸
官
稅,
盜
棄
而
去。
二
十
二、
若
犯
捨
賤
取
貴。
二
十、
若
在
非
處
非
時
行
欲。
二
十
一、
身
命、
若
作
市
易,
斗
秤
賣
物,
一
說
價,
不
得
前
卻,
衣,
缽
盂、
錫
杖。
十
八、
為
身
田
作。
十
九、
不
得
自
為
牛
驢,
一
切
禽
獸,
不
作
淨
施。
十
七、
不
儲
僧
伽
梨
食
施
四
部
眾。
十
五、
畜
養
貓
狸。
十
六、
畜
養
象
馬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0

十
慧
觀,
即
教
化
品
中
十
止
心。
四
念
處、
三
善
根、
性;
下
種
性
二
字,
乃
因
性。
以
前
性
為
因
性,
修
行
此
明
伏
忍
中
品。
性
種
性
者:
上
性
字,
即
前
習
種
正
道
法,
住
波
羅
陀
位。









萬
波
羅
密,
念
念
不
去
心。
以
二
阿
僧
祇
劫,
行
十
得,
無
定
相,
無
自
他
相
故。
修
護
空
觀,
亦
常
行
百
知
見,
分
分
假
偽。
但
有
名,
但
有
受,
想
有
法,
不
可
﹁
復
次,
性
種
性,
行
十
慧
觀,
滅
十
顛
倒,
及
我
人
趣
向
佛
道
之
性。











種
性,
十
住
位
也。
即
以
十
信
心,
熏
習
成
種,
能
為
行。
始
得
證
入
僧
伽
陀
位。
梵
語
僧
伽
陀,
此
云
習
陀
位
者:
能
於
一
阿
僧
祇
劫
中,
修
行
伏
道
下
忍
能
以
一
阿
僧
祇
劫,
修
伏
道
忍
行,
始
得
入
僧
伽
是
處。















照
應。
既
然
必
不
起,
若
再
作
二
十
八
輕
罪,
無
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1

性
種
性
義,
又
翻
守
護,
所
修
十
行
堅
守
不
失
也。
經
二
阿
僧
祇
劫,
常
行
正
道。
住
波
羅
陀
位,
譯
為
以
二
阿
僧
祇
劫,
行
十
正
道
法
者:
從
初
心
至
此,
常
修
般
若,
而
無
一
念
捨
離
般
若
之
心。



亦
常
行
百
萬
波
羅
密,
念
念
不
去
心
者:
即
念
念
修
護
空
觀
者:
即
三
空
觀。
未
得
名
修,
已
得
名
護。
者:
觀
無
人
相。












相,
無
自
他
相
故。
無
自
相
者:
觀
無
我
相;
無
他
相
句,
釋
假
偽
之
義。
以
是
三
假
皆
不
可
得,
無
有
定
及
我
人
知
見,
分
分
悉
皆
虛
假
偽
妄。
但
有
名
五
及
我
人
知
見,
分
分
假
偽
者,
不
獨
能
滅
十
倒,
併
因
果
三
倒。
合
為
十
顛
倒。








善
根,
滅
貪
瞋
癡
三
倒;
三
世
忍,
滅
無
因、
無
果、
無
倒
者:
滅
即
止
也。
四
念
處:
滅
常
樂
我
淨
四
倒;
三
三
世
忍、
全
憑
智
慧
觀
照,
故
名
十
慧
觀。
滅
十
顛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2

究
竟
之
義。
又
勝
義
中
真
勝
義。
世
諦
是
不
了
義,
前
向
後,
次
第
而
入,
為
常
入。
第
一
義
諦
者,
顯
明
而
常
入
第
十
者:
先
觀
五
陰,
次
三
界,
後
二
諦,
由
﹁
而
常
入
第
十,
第
一
義
諦,
心
心
寂
滅,
而
受
生
三
界。
相。
如
真
實
法
性,
不
可
得
故,
得
無
常
忍、
無
生
忍。
門,
空
忍、
無
願
忍、
無
相
忍;
觀
二
諦,
無
自
相、
無
他
慧
忍、
五
解
脫
忍。
觀
三
界
因
果
無
相,
得
三
解
脫
相,
得
五
分
法
身,
一
戒
忍,
二
知
見
忍,
三
定
忍、
四
滅
三
相
可
得。
所
謂
下
解
釋
觀
境。
觀
五
受
陰
無
者:
即
教
化
品
中
十
堅
心
觀,
一
切
法
本
無
生
住
道,
種
性
是
因
性,
能
為
中
道
因
性
故。
住
堅
忍
中
此
明
伏
忍
上
品。
道
種
性:
道
即
地
上
平
等
之
中
性,
不
可
得
故。












住、
無
滅。
所
謂
五
受、
三
界、
二
諦,
無
自
他
相。
如
實
﹁
復
次,
道
種
性,
住
堅
忍
中。
觀
一
切
法,
無
生、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3

平
等
聖
人
地。
故
住
阿
毗
跋
致
正
位。




﹁
復
以
三
阿
僧
祇
劫,
修
八
萬
億
波
羅
密,
當
得
菩
薩
大
悲
救
世
之
道
而
生。







盡,
壞
即
斷
也,
故
得
受
生。
此
乃
乘
願
而
來,
��
順
初
地,
未
破
無
明,
所
熏
見
愛,
業
習
果
報,
未
曾
壞
何
以
故?
徵
云:
心
已
寂
滅,
何
故
受
生?
釋
云:
未
登
﹁
何
以
故?
業
習
果
報,
未
壞
盡,
故
順
道
生。


獄
未
空,
誓
不
成
佛
﹂
等。








不
入。
如
釋
迦
過
去
為
鹿
王
等。
地
藏
發
願:
﹁
地
光
同
塵,
種
種
方
便,
教
化
眾
生,
乃
至
三
途
無
所
無
始
願
力
為
因,
大
悲
為
緣,
發
心
入
廛
垂
手,
和
而
受
生
三
界
者:
地
前
三
賢
菩
薩,
留
惑
潤
生。
以
生,
此
能
緣
之
心,
亦
寂
也。








勝
義。
心
心
寂
滅,
即
念
念
無
生。
前
所
觀
諸
境
無
真
諦
是
勝
義。
此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乃
勝
義
中
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4

﹁
入
無
相
捨,
滅
三
界
貪
煩
惱。
於
第
一
義
諦
而
離
心,
廣
修
布
施
度。










行
四
攝
二
句,
標
方
便
智
也。
常
行
四
攝,
念
念
不
初
地
雙
觀
空
有,
不
著
二
邊,
故
曰
住
平
等
忍。
修
理,
故
曰
摩
訶
薩。
住
平
等
忍
者,
標
實
相
智
也。
以
此
明
信
忍
下
品。
初
地
菩
薩,
善
覺
法
身
中
道
之
念
不
去
心。













﹁
復
次,
善
覺
摩
訶
薩,
住
平
等
忍,
修
行
四
攝,
念
退,
念
念
流
入
薩
婆
若
海,
故
稱
正
位。




一、
位
不
退,
二、
行
不
退,
三、
念
不
退。
初
地
得
念
不
故
住
阿
毗
跋
致
正
位,
譯
為
不
退
地。
不
退
有
三:
得
聖
種
性,
為
聖
人
也。









等
聖
人
地。
平
等
乃
二
諦
圓
融,
中
道
平
等。
十
地
位,
回
佛
心,
而
向
佛
果,
將
入
初
地,
故
云
當
得
平
復
經
三
阿
僧
祗
劫,
修
八
萬
億
諸
度。
在
十
回
向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5

﹁
住
初
忍
時,
未
來
無
量
生
死,
不
由
智
緣
而
滅
亦
滅,
故
得
無
相
無
為。









智
緣
境,
滅
諸
妄
相,
為
智
緣
滅。
妄
相
既
滅。
煩
惱
理,
而
滅
一
切
虛
妄
之
相
故。
能
緣
是
正
智,
以
正
此
擇
滅
無
為。
緣
理
而
滅
一
切
相
故
者:
緣
中
道
﹁
緣
理
而
滅
一
切
相
故,
為
智
緣
滅。
無
相
無
為。
為
也,
以
清
淨
法
性,
猶
若
虛
空
故。





中
道
第
一
義
空,
故
不
二。
法
性
無
為
即
虛
空
無
無
為。
此
虛
空
無
為,
雙
觀
有
無,
不
偏
真
俗,
全
歸
於
第
一
義
而
不
二,
為
法
性
無
為
者:
此
下
明
三
煩
惱。















切,
不
生
執
著。
以
布
施
度
慳
貪,
故
能
滅
三
界
貪
入
無
相
觀,
實
相
智
現,
了
知
一
一
無
相。
能
捨
一
此
下
先
釋
實
相
智,
後
釋
方
便
智。
入
無
相
捨
者:
不
二,
為
法
性
無
為。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6

舉
六
種:
一
釋
實
相
方
便
智。
觀
實
相
方
便
者:
觀
此
釋
方
便
智,
有
無
量
差
別,
皆
現
在
前。
此
中
略
義
諦,
不
沈,
不
出,
不
轉,
不
顛
倒。






﹁
無
量
方
便
皆
現
前。
觀
實
相
方
便
者,
於
第
一
無
無
他
相
也。
即
以
空
空
空
之
意。





無
字
是
雙
遣,
以
此
無
字,
遣
卻
二
無
無
無
自
相,
到
無
心
處,
無
心
猶
隔
一
重
關。
故
無
無
相,
以
一
之
相
雖
無,
若
有
無
相
在,
如
宗
門
所
云:
有
心
用
對
待
之
法,
今
靈
心
絕
待,
故
無
自
他
二
相。
自
他
此
明
離
相
之
離
亦
離。
無
自
他
相
者:
自
他
本
屬
﹁
無
自
他
相,
無
無
無
相
故。







惱
故,
為
非
智
緣
滅。
無
相
無
為。






明,
於
未
來
無
量
生
死,
不
由
正
智
緣
境,
滅
諸
煩
此
非
擇
滅
無
為。
住
初
地
信
忍
下
品
時,
已
破
無
故,
非
智
緣
滅。
無
相
無
為。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7

﹁
自
在
方
便
者,
於
非
道
而
行
佛
道,
四
魔
所
不
動。
中
流
入,
而
向
薩
婆
若
海。








聲
聞
緣
覺
果。
非
不
住
果
者:
非
不
住
初
地
果。
中
此
釋
回
向
方
便
者。
非
住
果
者:
不
住
人
天
福
報,
﹁
回
向
方
便
者,
非
住
果,
非
不
住
果,
而
向
薩
婆
若
故。
切
學:
即
大
小
遍
學
也。









亦
無
證。
即
所
謂
修
證
即
不
無,
染
污
即
不
得。
一
證
也。
初
地
稱
性
起
修,
修
即
無
修。
稱
性
而
證,
證
此
釋
遍
學
方
便
智。
非
證
非
不
證
者:
即
無
證
而
﹁
遍
學
方
便
者,
非
證
非
不
證,
而
一
切
學。


離
實
智
外,
別
有
方
便:
故
曰
實
智
方
便。



轉
動。
不
顛
倒
者:
不
起
顛
倒
執
著
心。
此
即
釋
非
出
者:
不
同
凡
夫
之
出
有。
不
轉
者:
不
為
空
有
所
中
道
第
一
義
諦。
不
沈
者:
不
同
二
乘
之
沈
空。
不
方
便,
不
離
實
相
也。
於
第
一
義
諦,
即
釋
實
相
為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8

通
達
眾
生
一
切
之
行。









者:
惟
是
平
等
一
相,
真
俗
不
二。
依
此
不
二
法
門,
此
釋
一
乘
方
便
智。
一
乘:
即
最
上
一
乘。
不
二
相
﹁
一
乘
方
便
者,
於
不
二
相,
通
達
眾
生
一
切
行
故。
自
不
為
天
魔
所
動,
故
能
自
在
無
礙。




死,
不
為
死
魔
所
動。
得
離
內
魔
︵
即
前
三
魔
︶
不
為
五
陰
魔
所
動,
得
道
法
力,
承
上
無
身
則
無
所
動。
得
法
性
身,
更
不
受
身
︵
不
受
業
報
身
︶
所
不
動
者:
得
無
生
忍,
斷
無
明
惑,
不
為
煩
惱
魔
生
滅
故。
四、
天
魔:
惱
亂
進
修
故。
初
地
菩
薩,
四
魔
為
果,
又
名
五
陰
魔,
即
五
陰
身
也。
三、
死
魔:
無
常
煩
惱
魔。
二、
身
魔:
受
五
陰
身
故,
愛
欲
為
因,
愛
命
饒
益
眾
生。
四
魔
者:
一、
欲
魔:
愛
欲
未
斷
故,
又
名
於
非
道
成
就
佛
道。
常
在
塵
勞
隊
��
廣
作
佛
事,
此
釋
自
在
方
便
智。
於
非
道
而
行
佛
道
者:
即
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79

相
是
俗,
無
相
是
真,
真
俗
平
等
不
二,
此
是
實
智
者:
理
觀
也。
理
惟
是
一,
故
於
有
無
相
而
不
二:
有
如
是
指
法
之
詞,
指
上
文
所
說
之
法。
是
初
覺
智
是
實
智
照。













﹁
如
是。
善
男
子!
是
初
覺
智,
於
有
無
相
而
不
二,
為。
















生
身:
隨
諸
眾
生
種
類
顯
現,
如
鏡
現
像,
而
無
作
本
無
實
性,
故
能
普
入。
三、
種
類
俱
生
無
行
作
意
二、
覺
法
自
性
性
意
生
身:
覺
了
諸
法,
自
性
如
幻,
身:
以
三
昧
力,
得
自
在
樂,
普
入
諸
剎,
隨
意
無
礙。
此
即
菩
薩
三
種
意
生
身:
一、
三
昧
樂
正
受
意
生
化
一
切
眾
生。












化,
因
乘
願
力,
自
在
變
現。
生
一
切
清
淨
佛
土,
教
此
釋
變
化
方
便
智。
變
化
即
身
業
現
通,
種
種
變
﹁
變
化
方
便
者,
以
願
力
自
在,
生
一
切
淨
佛
國
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0

此
云
總
持,
總
一
切
法,
持
無
量
義,
是
理
觀,
屬
實
事
行,
屬
方
便
智。
禪
定、
陀
羅
尼
者:
梵
語
陀
羅
尼,
乃
至
一
切
行
波
羅
密
者:
即
所
修
兩
利
之
行,
是
實
相
智,
以
波
譬
方
便
智。








不
動
異
故。
不
可
言
二,
彼
此
溼
性
同
故。
以
水
譬
此
喻
二
智
不
二,
譬
水
之
與
波。
不
可
言
一,
動
與
就。
















羅
密、
禪
定、
陀
羅
尼,
不
一
不
二
故,
而
一
一
行
成
﹁
譬
如
水
之
與
波,
不
一
不
異。
乃
至
一
切
行
波
轉、
不
顛
倒
句。
此
是
方
便
智
照
事
也。




死。
不
到
者:
疑
是
不
倒,
因
前
文
有
不
沉、
不
出、
不
不
著
證
相。
不
沉
者:
不
沉
涅
槃。
不
出
者:
不
出
生
巧
用
者:
權
巧
方
便,
大
用
繁
興,
事
觀
也。
不
證
者:
﹁
巧
用,
不
證,
不
沉,
不
出,
不
到,
是
方
便
觀。


照
理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1

感
之
報,
不
造
新
業
之
因,
更
不
受
三
界
果
報
身
無
三
界
宿
業
陳
習,
業
習
既
無,
但
了
畢
故
業
所
便
智
之
行。
無
三
界
業
習
生
故,
畢
故
不
造
新
者:
祇
劫。
以
久
行
是
行
故,
入
此
功
德
藏
門,
此
即
方
此
明
進
行
入
位。
以
經
過
前
三
忍,
故
云
四
阿
僧
生
一
切
淨
土。












三
界
業
習
生
故,
畢
故
不
造
新。
以
願
力
故,
變
化
﹁
以
四
阿
僧
祇
劫,
行
行
故,
入
此
功
德
藏
門。
無
便:
即
實
中
方
便,
有
何
一
異
之
可
言
哉。



智
外,
別
有
方
便
智
也。
所
云
實:
即
方
便
之
實;
方
波
與
水,
成
就
不
一
不
二
之
義。
不
同
他
說,
實
相
而
一
一
行
成
就
者:
又
明
一
一
行,
悉
皆
體
同。
如
事
行
之
體,
即
理
性
之
體
故。







一,
以
事
行
有
相,
理
性
無
相
故。
亦
不
可
言
二,
以
相
智。
不
一
不
二
故
者:
此
以
法
合
喻,
亦
不
可
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2

﹁
復
次,
德
慧
菩
薩,
以
四
無
量
心,
滅
三
有
瞋
等
以
四
攝,
為
四
大
寶
藏。









聲
聞
藏、
緣
覺
藏、
大
乘
菩
薩
藏,
常
化
眾
生。
或
有
雜
藏,
常
授
與
人,
令
其
修
習。
又
以
人
天
善
根
藏、
以
四
大
寶
藏,
常
授
與
人
者:
以
經
律
論
三
藏,
及
以
生
在
佛
家,
為
佛
真
子,
亦
名
離
欲
地。



得
施
度
圓
滿。
登
鳩
摩
羅
伽
位
者:
此
名
童
子
地,
常
修
捨
觀
者:
乃
常
修
施
度,
捨
離
慳
貪
煩
惱,
而
常
授
與
人。













﹁
常
修
捨
觀
故,
登
鳩
摩
羅
伽
位。
以
四
大
寶
藏,
化
生
一
切
諸
佛
淨
土。









云:
以
乘
願
力,
來
度
眾
生
故,
非
業
繫
受
生,
乃
變
既
不
受
三
界
果
報,
何
以
菩
薩
常
不
離
世
間?
答
以
願
力
故,
變
化
生
一
切
淨
土
者:
此
釋
疑。
或
問: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3

惱。
心
心
常
現
在
前
者:
即
慈
心,
心
心
相
續
無
間,
僧
祇
劫
常
行
大
慈
觀。
以
慈
治
瞋,
故
得
滅
瞋
煩
此
明
進
行
入
位。
前
經
四
阿
僧
祇
劫,
此
以
五
阿
入
無
相
闍
陀
波
羅
位,
化
一
切
眾
生。




﹁
以
五
阿
僧
祇
劫,
行
大
慈
觀,
心
心
常
現
在
前。
若
功
德
故。













行
一
切
功
德
者:
住
信
忍
中
品
中,
修
行
一
切
般
界
不
行
瞋。
此
依
成
實
宗,
瞋
通
三
界。
住
中
忍
中,
有,
因
果
不
亡,
曰
有。
依
薩
婆
多
宗,
瞋
唯
欲
界,
上
除
滅
瞋
等
煩
惱。
三
有
即
三
界
欲
有、
色
有、
無
色
煩
惱
者:
此
修
行
除
障。
修
慈
悲
喜
捨,
四
無
量
心,
通
達
三
觀,
義
同
也。
以
四
無
量
心,
滅
三
有
瞋
等
德,
觀
慧
增
明,
故
名
德
慧。
前
云
離
達,
離
破
戒
垢,
此
明
信
忍
中
品。
二
地
菩
薩,
持
戒
清
淨,
住
於
三
煩
惱,
住
中
忍
中,
行
一
切
功
德
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4

切
功
德
觀
智,
故
能
令
癡
盡。







動,
歸
於
寂
滅,
能
盡
三
界
癡
煩
惱。
因
得
三
明
一
無
住
處
者:
現
在
無
住。
觀
三
世
不
可
得,
心
心
不
是
無
生。
無
來
者:
未
來
無
來。
無
去
者:
過
去
無
去。
命
明、
天
眼
明、
漏
盡
明。
得
三
世
智,
知
三
世
法,
悉
緣
無
相,
名
無
相
忍。
於
此
忍
中,
修
行
三
明
觀:
宿
名
明
慧
道
人。
常
以
無
相
忍
中
行
三
明
觀
者:
智
此
明
信
忍
上
品。
三
地
菩
薩,
有
大
智
慧
光
明,
故
界
癡
煩
惱。
得
三
明
一
切
功
德
觀
故。




知
三
世
法,
無
來、
無
去、
無
住
處。
心
心
寂
滅,
盡
三
﹁
復
次,
明
慧
道
人,
常
以
無
相
忍
中
行
三
明
觀,
無
所
畏。
以
戒
法
教
化
一
切
眾
生。





戒
之
黑
暗
故。
亦
名
無
畏
地,
修
持
尸
羅
圓
滿,
得
入
無
相
闍
陀
波
羅
位
者:
此
譯
度
黑
暗,
能
度
破
故
曰
常
現。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5

念
處
見,
大
乘
離
不
淨
等
四
倒
故。
三、
善
惡
見,
大
對
治
小
乘
五
見:
一、
生
滅
見,
大
乘
無
生
故。
二、
四
逆
五
見
流
者:
四
地
菩
薩,
能
滅
五
見
煩
惱
習
氣,
行
順
趣
無
生
法
忍
之
行。








覺
達
菩
薩:
即
燄
慧
地
菩
薩。
修
行
順
法
忍
者:
修
此
明
順
忍
下
品。
四
地
菩
薩,
爾
燄
聖:
此
云
智
母。
耳、
宿
命、
他
心、
身
通,
於
念
念
中,
滅
三
界
一
切
見。
見
流,
集
無
量
功
德,
住
須
陀
洹
恆。
常
以
天
眼、
天
﹁
復
次,
爾
燄
聖、
覺
達
菩
薩,
修
行
順
法
忍,
逆
五
邊。
無
相
行
者:
即
無
相
忍
中
行,
受
持
一
切
諸
法。
觀,
得
集
無
量
明
般
若
智。
入
伽
羅
陀
位,
此
云
度
阿
僧
祇
劫,
集
無
量
明
波
羅
密
故。
此
由
修
三
明
此
明
進
行
入
位。
前
經
五
阿
僧
祇
劫,
此
常
以
六
伽
羅
陀
位,
無
相
行,
受
持
一
切
法。





﹁
常
以
六
阿
僧
祇
劫,
集
無
量
明
波
羅
密
故,
入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6

﹁
亦
以
七
阿
僧
祇
劫,
行
五
神
通。
恆
河
沙
波
羅
中,
滅
三
界
一
切
見
煩
惱
也。







無
漏
位
中,
修
得
五
通,
分
得
漏
盡
通。
能
於
念
念
地
菩
薩,
在
有
漏
位
中,
修
得
五
通。
四
地
菩
薩,
在
就
相
似
立
名,
借
小
說
大
也。
常
以
天
眼
下,
以
三
逆
生
死
流,
入
法
性
流,
名
須
陀
洹。
似
小
乘
初
果,
修
界
內
八
禪。
四
地
以
上,
修
無
漏
道。
斷
三
界
惑,
地
已
還,
修
有
漏
道。
初
地
行
施,
二
地
持
戒,
三
地
道,
能
斷
煩
惱。
因
初
修
無
漏,
名
須
陀
洹。
二
者、
三
二
地、
三
地
修
有
漏
道,
厭
伏
煩
惱。
四
地
修
無
漏
住
須
陀
洹
位
者:
釋
有
二
義:
一
者、
就
修
道
位
中,
而
趣
薩
婆
若
海
法
流,
能
集
無
量
功
德。



至
圓
滿
菩
提,
歸
無
所
得。
逆
彼
小
乘
五
見
之
流,
故。
五、
正
法
見,
大
乘
了
知
無
有
少
法
可
得
故。
乃
乘
入
無
分
別
故。
四、
眾
生
見,
大
乘
不
見
眾
生
相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7

法
不
知,
則
被
一
法
所
縛,
故
當
遍
觀。
內
道
論:
即
者:
此
云
千
萬
億
諦,
以
世
出
世
法,
行
相
無
量,
一
觀
那
由
他
諦
下,
先
明
一
切
智
無
畏。
那
由
他
諦
四
無
畏
觀
也。












標
觀
總
名。
以
四
無
畏
者:
欲
度
一
切
眾
生,
須
具
亦
名
難
勝,
於
順
道
忍
中,
修
隨
順
中
道
觀
忍。
先
慧,
觀
照
三
諦,
自
得
通
達
也。
前
文
名
勝
慧,
他
經
此
明
順
忍
中
品。
五
地
菩
薩,
勝
達
者:
以
殊
勝
智
是
一
切
智
人。












由
他
諦,
內
道
論,
外
道
論,
藥
方、
工
巧、
咒
術
故,
我
﹁
復
次,
勝
達
菩
薩,
於
順
道
忍。
以
四
無
畏,
觀
那
河
沙
波
羅
密,
常
不
離
心,
念
念
修
行
般
若
也。

祇
劫,
此
亦
以
七
阿
僧
祇
劫
中
修
行
五
神
通,
��
此
明
進
行,
不
結
入
位
者,
文
略
也。
前
經
六
阿
僧
密,
常
不
離
心。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8

為
我,
保
愛
身
故。
二
者
戒
取,
即
非
因
計
因。
如
外
餘
煩
惱。
據
﹁
嘉
祥
疏
﹂
云:
一
者
身
見,
即
執
身
云
三
界
者:
以
從
三
界
生,
不
離
三
界
故。
等
者:
等
此
明
漏
盡
無
畏。
疑
是
根
本
煩
惱,
屬
心
煩
惱。
而
﹁
滅
三
界
疑
等
煩
惱
故,
我
相
已
盡。




而
能
折
服
諸
外
道
輩,
故
稱
一
切
智
人。



我
是
一
切
智
人
者:
因
通
內
外
典
籍,
知
己
知
彼,
乃
博
通
四
圍
陀
典
故。









即
禁
咒。
此
略
舉
外
論
三
項,
非
是
只
知
此
三
項,
之
類。
藥
方
者:
即
醫
方。
工
巧
者:
即
技
能。
咒
術
者:
法
之
類。
四
曰
阿
達
磨,
謂
技
能
算
數,
禁
咒
醫
方
祀
祈
禱
之
類。
三
曰
婆
磨,
謂
禮
儀
占
卜,
軍
陣
兵
一
曰
阿
由,
謂
衛
生
攝
養
之
類。
二
曰
殊
夜,
謂
祭
外
道
論
者:
即
四
圍
陀
典,
譯
為
智
書。
書
有
四
分:
如
來
所
說
十
二
分
教,
顯
密
頓
漸,
自
應
了
解。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89

劫
中,
行
總
持
門。
故
常
修
無
畏
觀,
念
念
不
離
心。
此
明
進
行。
復
集
行
者:
增
進
修
行,
經
八
阿
僧
祇
常
行
無
畏
觀,
不
去
心。









﹁
復
集
行
八
阿
僧
祇
劫
中,
行
諸
陀
羅
尼
門,
故
大
也。















功
德,
即
入
斯
陀
含
果。
此
云
一
往
來,
亦
借
小
說
此
明
除
障
入
位。
逆
彼
三
界
疑
煩
惱,
修
集
無
量
﹁
逆
三
界
疑,
修
集
無
量
功
德
故,
即
入
斯
陀
含
位。
而
修,
則
有
所
不
出,
故
名
障
礙
道。





如
依
真
修
證,
則
有
所
出,
故
名
出
離
道。
若
著
相
無
畏。
知
地
地
中
有
二
道:
一
出
離
道,
二
障
礙
道。
此
前
二
句,
明
盡
苦
道
無
畏。
後
二
句,
明
說
障
道
﹁
知
地
地
有
所
出,
故
名
出
道。
有
所
不
出,
故
名
障
道。
取
以
為
因
也。
我
相
已
盡
者:
無
有
我
慢
也。


道
崇
火
事
水,
持
牛
戒
雞
戒
等,
非
是
修
行
正
因,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0

二
邊,
全
歸
中
道
故。
證
阿
那
含
位,
譯
為
不
還,
更
無
無
相
故。
而
無
二
者:
即
有
無
二
者
皆
無,
不
著
相
者:
有
無
俱
一
實
相
故。
無
相
者:
實
相
無
有
相,
非
有
者:
諸
法
本
空
故。
非
無
者:
不
壞
幻
相
故。
一
行
障。















能
盡
所
知
障
中,
俱
生
一
分,
執
有
染
淨
麤
相
現
及
業,
有
麤
細,
有
現
行
種
子
差
別。
今
此
地
菩
薩,
由
於
煩
惱
之
集
因,
與
善
惡
之
集
業。
一
切
煩
惱
盡
三
界
集
因
集
業,
一
切
煩
惱
故
者:
三
界
輪
迴,
惟
悉
現
前,
故
曰
現
前
地。








理,
即
現
前
地。
住
順
忍
上
品,
作
中
道
觀,
無
相
思
此
明
順
忍
上
品。
六
地
菩
薩,
常
現
真
如
實
相
之
無
相
而
無
二。
證
阿
那
含
位。







界
集
因
集
業,
一
切
煩
惱
故,
觀
非
有
非
無,
一
相
﹁
復
次,
常
現
真
實,
住
順
忍
中,
作
中
道
觀。
盡
三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1

此
明
無
生
忍
下
品,
七
地
菩
薩,
玄
達
即
遠
達,
又
皆
成
就。














樂
忍,
滅
三
界
習
因
業
果,
住
後
身
中。
無
量
功
德
﹁
復
次,
玄
達
菩
薩,
十
阿
僧
祇
劫
中,
修
無
生
法
土,
教
化
眾
生。












字
去
聲,
即
願
力。
隨
其
願
樂,
受
生
一
切
諸
佛
國
中
道。
集
因
集
業
既
盡,
果
報
自
然
不
受。
樂
力,
樂
明
中
道
故
者:
盡
集
因
集
業,
以
觀
智
照
明,
無
非
此
明
進
行。
復
作
中
道
觀,
經
九
阿
僧
祇
劫。
集
照
一
切
佛
國
土。












﹁
復
作
九
阿
僧
祇
劫,
集
照
明
中
道
故。
樂
力
生
味
禪。















還
魔
事,
魔
事
即
六
塵
也。
三
不
還
法
愛,
四
不
還
云:
六
地
菩
薩,
有
四
不
還:
一
不
還
二
乘
心,
二
不
不
還
來
欲
界
受
生
故。
此
亦
借
小
說
大。
三
藏
師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2

解
脫
知
見,
悉
皆
滿
足。









名,
故
名
盡
智。
五
分
法
身
者:
無
漏
戒、
定、
慧、
解
脫、
無
生
故。
盡
智
者:
破
俱
生
我
執
已
盡,
捨
藏
識
之
此
別
明
功
德。
無
生
智
者:
此
位
得
無
生
忍
智,
入
具
足,
宏
化
法
藏。











阿
羅
漢
梵
天
位。
常
行
三
空
門
觀,
百
千
萬
三
昧
﹁
無
生
智,
盡
智,
五
分
法
身,
皆
滿
足。
住
第
十
地,
就。
若
盡
此
一
生,
即
離
分
段
生,
而
入
變
易
生
矣。
在。
住
後
身
中,
功
德
不
一,
故
曰
無
量
功
德
皆
成
者:
二
十
一
生,
尚
餘
一
生,
前
云
未
度
報
身
一
生
斷
習
因
與
業
果,
能
斷
細
相
現
行
障。
住
後
身
中
果。
又
云
六
地
斷
正
使,
能
盡
麤
相
現
行
障。
七
地
滅
三
界
習
因
業
果
者:
前
六
地
滅
因,
此
七
地
滅
得
無
生,
有
法
樂
適
悅
心
神,
故
名
無
生
法
樂
忍。
云
遠
行
地。
經
十
阿
僧
祇
劫,
修
無
生
忍,
七
地
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3

無
相
相,
無
身
身,
無
知
知。
而
用
心
乘
於
群
方
之
﹁
復
次,
等
覺
者,
住
無
生
忍
中,
觀
心
心
寂
滅。
而
化,
佛
法
寶
藏
故
曰
宏
化
法
藏。






量
三
昧,
此
無
漏
定
也。
以
此
定
慧
相
資,
宏
揚
教
願,
此
無
漏
慧
也。
百
千
萬
三
昧
具
足
者:
具
足
無
常
行
三
空
門
觀
者:
即
三
解
脫
門
觀,
空、
無
相、
無
萬
億
土
教
眾
生。











天
位
即
初
禪
天
王。
前
云
遠
達
無
生
初
禪
王,
常
云
分
段
生
死
盡,
名
阿
羅
漢。
此
亦
借
小
說
大。
梵
生
死
極,
佛
地
名
羅
漢,
見
一
切
惑,
非
有
非
無。
又
二、
結
盡
名
羅
漢,
七
地
見
三
界
惑,
非
有
非
無。
三、
羅
漢
有
三:
一、
三
界
極
名
羅
漢,
見
三
界
煩
惱
盡。
地
得
阿
羅
漢,
初
禪
梵
天
王
位。






地
非
法
雲
地,
乃
按
十
四
忍
中,
正
當
第
十。
住
此
住
第
十
地,
阿
羅
漢
梵
天
位
者:
此
結
位
次。
第
十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4

憺
怕
自
安,
住
於
無
住
之
住。
此
乃
用
而
常
寂,
妙
無
住
之
住
者:
雖
然
萬
行
繁
興,
畢
竟
纖
毫
不
動,
乘
於
群
方
之
方,
即
無
剎
不
現
身
也。
憺
怕
住
於
用
心
乘
於
群
方
之
方
者:
從
心
起
用,
乘
願
利
生。
常
用,
真
空
具
足
妙
有
也。








無
身
而
身,
無
知
而
知,
亦
復
如
是。
合
之
則
寂
而
相
而
相,
無
七
地
有
功
用
相,
有
八
地
無
功
用
相。
義。
而
無
相
相,
無
身
身,
無
知
知
者,
此
明
用
義。
無
心
心
寂
滅
者:
即
寂
然
不
動,
念
念
無
生,
此
明
寂
忍。
住
此
忍
中,
雙
觀
空
有,
寂
而
常
用,
用
而
常
寂。
之
等
覺
也。
住
無
生
忍
中
者:
此
地
真
得
無
生
法
平
等
覺
照,
故
名
等
覺,
亦
稱
不
動。
非
法
雲
地
後
此
明
無
生
忍
中
品。
八
地
等
覺
菩
薩,
真
俗
二
諦,
萬
化,
雙
照
一
切
法。










方,
憺
怕
住
於
無
住
之
住。
在
有
常
修
空,
處
空
常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5

四、
根
智
力:
知
眾
生
諸
根
上
下。
五、
欲
智
力:
知
眾
眾
生
三
世
諸
業。
三、
定
智
力:
知
一
切
諸
禪
三
昧。
乃
至
一
切
智
者:
指
餘
九
種
智
力。
二、
業
智
力:
知
即
所
謂
無
有
是
處。










報,
名
為
是
處。
若
作
惡
業,
望
於
樂
報,
則
名
非
處,
處
非
處
智
力。
知
眾
生
因
緣
果
報,
作
善
業
得
樂
礙
有。
故
能
知
十
智
力。
是
處
非
是
處,
即
第
一
是
此
承
上,
在
有
不
有,
有
不
礙
空;
居
空
不
空,
空
不
而
能
摩
訶
羅
伽
位,
化
一
切
國
土
眾
生。



﹁
故
知
是
處
非
是
處,
乃
至
一
切
智,
十
力
觀
故,
俗
互
融,
方
能
雙
照
一
切
法
也。






化,
則
十
方
普
應。
此
乃
用
而
常
寂,
寂
而
常
用,
真
染
一
塵。
處
空
常
萬
化
者:
處
空,
則
一
念
寂
默;
萬
在
有
常
修
空
者:
在
有,
則
不
捨
六
度;
修
空,
則
不
有
不
礙
真
空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6

此
明
無
生
忍
上
品,
屬
第
九
地。
慧
光
神
變
者:
即
生
一
切
淨
土。












相,
法
眼
見
一
切
法,
三
眼
色
空
見。
以
大
願
力,
常
﹁
復
次,
慧
光
神
變
者,
住
上
上
無
生
忍。
滅
心
心
界。
心
佛
一
如,
自
他
不
隔,
故
得
常
入
見
佛
三
昧。
相
應
者:
即
念
念
與
法
相
應。
一
切
諸
法,
體
即
法
此
明
進
行。
經
千
阿
僧
祇
劫,
修
行
十
力
法。
心
心
﹁
千
阿
僧
祇
劫,
行
十
力
法,
心
心
相
應,
常
入
見
佛
三
昧。
大
得。
教
化
一
切
國
土
眾
生。







能
摩
訶
羅
伽
位,
此
云
大
得,
以
無
所
得
心,
是
為
來
所
得,
八
地
菩
薩,
亦
能
分
證
十
力
觀
故。
由
是
趣。
十、
漏
盡
智
力:
知
漏
盡
不
受
後
有。
此
十
力
如
百
千
萬
世
之
事。
九、
天
眼
智
力:
見
眾
生
生
死
所
至
處
智
力:
知
一
切
道
至
處
相。
八、
宿
命
智
力:
知
生
樂
欲
不
同。
六、
界
智
力:
知
眾
生
種
種
界
分。
七、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7

神
力,
利
益
有
情。











三
昧,
明
證
入
佛
光
定。
能
現
百
萬
��
河
沙
諸
佛
此
明
進
行
入
位。
經
萬
阿
僧
祇
劫,
集
無
量
佛
光
華
三
昧。














萬
恆
河
沙
諸
佛
神
力,
住
婆
伽
梵
位,
亦
常
入
佛
﹁
萬
阿
僧
祇
劫,
集
無
量
佛
光
三
昧。
而
能
現
百
生,
常
生
一
切
諸
佛
淨
土。








三
眼,
登
地
方
得
法
眼。
以
有
大
願
力
故,
乘
願
利
細
色,
慧
眼
見
空
理,
故
曰
色
空
見。
地
前
三
賢
具
切
諸
法。
三
眼
色
空
見
者:
肉
眼
見
麤
色,
天
眼
見
法
眼
見
一
切
法
者:
明
法
眼
觀
俗,
能
緣
俗
諦
一
寂
滅,
無
相
為
相,
於
心
而
得
自
在
也。




上。
滅
心
心
相
者:
九
地
將
入
寂
滅
忍,
故
得
心
心
此
位
在
八
地
之
上,
又
為
無
生
忍
上
品,
故
曰
上
善
慧
光
明
煥
發,
具
大
神
變。
住
上
上
無
生
忍
者: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8

解
脫。
得
金
剛
三
昧,
故
曰
住
金
剛
臺。




證
一
切
法
解
脫
者:
處
因
位
之
極,
故
證
一
切
法
眾
多
也。














修
百
萬
阿
僧
祇
劫
功
德
者:
顯
自
行
化
他,
起
行
祇
劫
者:
謂
從
習
種
性,
至
灌
頂
忍,
顯
修
行
時
長。
從
始
發
心:
即
初
發
菩
提
心。
至
今
經
百
萬
阿
僧
住
寂
滅
忍
者:
與
佛
同
住
一
忍,
此
屬
寂
滅
下
忍。
此
明
寂
滅
下
忍。
觀
佛:
即
第
十
法
雲
地
菩
薩
名。
故,
證
一
切
法
解
脫,
住
金
剛
臺。






今
經
百
萬
阿
僧
祇
劫,
修
百
萬
阿
僧
祇
劫
功
德
﹁
復
次,
觀
佛
菩
薩,
住
寂
滅
忍
者。
從
始
發
心,
至
常
入
佛
華
三
昧,
即
首
楞
嚴
大
定。





貴
六
義。
此
位
非
真
佛
世
尊,
但
得
入
補
處
位。
亦
語
婆
伽
梵,
具
有
端
嚴、
熾
盛、
自
在、
名
稱、
吉
祥、
尊
住
婆
伽
梵
位,
此
翻
為
世
尊,
有
云
多
含
不
翻。
梵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299

說
惟
佛
所
知
見
覺。










﹁
所
謂
見
者,
是
薩
婆
若。
是
故
我
從
昔
以
來,
常
菩
薩,
見
不
了
了。











位,
不
見
果
性,
故
不
名
為
見。
﹁
涅
槃
﹂
云:
十
地
智,
亦
照
第
一
義
諦,
皆
不
名
為
見。
以
在
十
地
因
位
中,
修
無
相
觀,
滅
貪
瞋
癡
一
切
煩
惱。
生
解
脫
而
無
相
信,
滅
一
切
煩
惱:
此
指
初
二
三
地,
信
忍
言
伏
也。














為
伏。
又
云
以
因
對
果,
心
內
帶
惑,
非
是
永
無,
故
切
煩
惱
者:
以
最
初
一
品
生
相
無
明
未
破,
通
名
頂
三
昧,
即
第
十
地
灌
頂
菩
薩
止。
皆
名
為
伏
一
此
校
量
顯
勝,
先
簡
因
異
果。
從
習
忍
十
住
起,
至
一
義
諦,
不
名
為
見。










煩
惱。
而
無
相
信,
滅
一
切
煩
惱,
生
解
脫
智,
照
第
﹁
善
男
子!
從
習
忍
至
頂
三
昧,
皆
名
為
伏
一
切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0

觀
慧
伏。
慧
雖
起
滅
者:
明
因
道
無
常,
觀
慧
時
起
此
結
因
異
果。
慚
慚
伏
者:
從
習
忍
而
來,
慚
慚
以
﹁
慚
慚
伏
者,
慧
雖
起
滅,
以
能
無
生
無
滅。


窮
法
界
之
理。
故
為
頓
解,
不
名
為
信
也。



此
釋
果
異
因。
頓
解
者:
萬
行
斯
圓,
二
智
具
足,
照
﹁
唯
佛
頓
解,
不
名
為
信。








於
一
心
本
源
佛
性,
不
知
不
見
不
覺。




至
於
習
忍
者,
至
十
住
位。
雖
有
知
見
隨
分
覺,
而
此
釋
因
異
果。
從
灌
頂
三
昧
以
下,
即
十
地
以
下。
﹁
頂
三
昧
以
下,
至
於
習
忍,
所
不
知
不
見
不
覺
究
竟
覺。














佛
果,
徹
法
流
之
源
底,
理
無
不
知,
事
無
不
見,
得
字,
承
上
是
惟
佛
真
故
見。
我
從
昔
以
來,
常
說
惟
所
不
見,
故
云
是
薩
婆
若。
下
引
古
證
今。
是
故
二
此
彰
果
異
因。
所
謂
真
見
者:
惟
佛
五
眼
圓
明,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1

此
法
合。
本
地
菩
薩,
住
理
盡
三
昧,
觀
下
地
菩
薩,
﹁
住
理
盡
三
昧,
亦
復
如
是。







切
無
不
斯
了
者:
即
四
方
洞
覽,
無
不
了
然
明
白。
此
譬
說,
如
人
登
大
高
臺
者:
即
譬
此
地。
下
觀
一
﹁
譬
如
有
人,
登
大
高
臺,
下
觀
一
切,
無
不
斯
了。
菩
薩,
可
與
相
等
也。
但
與
佛
相
望,
猶
隔
一
等。

為
極,
故
云
而
未
能
等。
無
等
等
者:
即
無
有
何
等
等
真
空
法
性,
而
未
能
有
與
相
等。
菩
薩
位
至
此
理
無
不
窮,
惑
無
不
盡,
證
金
剛
定,
同
真
如
實
際,
無
生
無
滅。
入
理
盡
金
剛
三
昧
者:
入
一
心
本
源,
得
滅
者,
則
無
始
生
死
之
累,
無
有
不
滅。
至
此
則
此
結
果
異
因。
此
心
若
滅
者:
此
無
明
住
地
心
若
剛
三
昧,
同
真
際,
等
法
性,
而
未
能
等,
無
等
等。

此
心
若
滅,
則
累
無
不
滅;
無
生
無
滅。
入
理
盡
金
時
滅。
以
能
無
生
無
滅
者:
明
能
破
生
滅
煩
惱。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2

義。
受
持
讀
誦,
約
自
行;
解
釋
通
達,
以
利
他。
實
相
正
說
正
義
者:
稱
中
道
正
理,
而
說
實
相
般
若
正
能
現
身
十
方
諸
佛
國
土,
教
化
眾
生。




此
總
結。
如
是
諸
菩
薩,
指
前
十
三
法
師。
各
各
皆
實
相。
如
我
今
日,
等
無
有
異。
﹂






來
國
土
中
化
眾
生。
正
說
正
義,
受
持
讀
誦,
解
達
﹁
善
男
子!
如
是
諸
菩
薩,
皆
能
一
切
十
方
諸
如
佛
慧
三
昧。













即
那
伽
常
在
定,
無
有
不
定
時,
定
慧
均
等,
故
名
大
法
如
雲,
普
蔭
一
切。
亦
復
常
住
佛
慧
三
昧
者:
滿
功
德
之
藏,
入
婆
伽
度
位。
此
云
施
德
地,
能
以
此
明
進
行
入
位。
常
修
一
切
自
他
二
利
之
行,
圓
常
住
佛
慧
三
昧。











﹁
常
修
一
切
行,
滿
功
德
藏,
入
婆
伽
度
位,
亦
復
若
修
若
證,
無
不
了
了。
亦
如
登
高
臺
下
觀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3

宏
護。
若
能
受
持
般
若
波
羅
密,
大
作
佛
事,
則
一
法
為
人
天
眼
目,
法
滅
則
眾
生
必
苦,
故
當
受
持
有
欲
壞
滅
之
時
也。










法
一
千
年,
末
法
一
萬
年,
法
欲
滅
時
者:
乃
正
法
短,
各
隨
願
力
不
同。
釋
迦
正
法
住
世
一
千
年,
像
世
間,
必
有
壞
滅
之
時。
諸
佛
正
法
住
世,
或
長
或
國
佑
民。
佛
言:
當
我
滅
度
之
後,
正
法
不
得
久
住
者
有
力,
若
能
護
持,
則
舉
國
無
不
尊
奉,
自
可
福
惜
苦
口
婆
心,
勸
令
受
持。
先
明
付
囑
國
王,
以
王
此
下
大
章
勸
持。
以
般
若
功
德
無
盡
故,
如
來
不
立,
萬
姓
快
樂。
皆
由
此
﹃
般
若
波
羅
密
﹄。


持
﹃
般
若
波
羅
密
﹄,
大
作
佛
事,
一
切
國
土
安
佛
告
波
斯
匿
王:
﹁
當
我
滅
度
後,
法
滅
盡
時。
受
說,
如
我
今
日
無
二
無
別,
故
曰
等
無
有
異。


者:
無
相
無
所
不
相,
是
之
謂
實
相。
十
三
法
師
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4

滅,
必
定
要
護
持。
所
以
付
囑
國
王,
不
付
囑
四
眾
故,
與
國
王
有
極
大
之
關
係,
決
定
不
可
任
其
壞
是
故
二
字,
承
上
是
般
若
有
福
國
佑
民
功
德
之
當
受
持
讀
誦,
解
其
義
理。








信
男、
清
信
女。
何
以
故?
無
王
力
故,
故
不
付
囑。
汝
﹁
是
故
付
囑
諸
國
王,
不
付
囑
比
丘、
比
丘
尼、
清
誦
經
拜
懺
之
佛
事
也。









忍,
為
諸
佛
果
上
乘
願
利
生
之
佛
事;
非
應
赴
僧
若,
為
諸
佛
因
中
自
他
兩
利
之
佛
事。
作
第
十
四
般
若
波
羅
密:
即
是
大
作
佛
事。
作
前
十
三
忍
般
事
也。
大
作
佛
事:
即
是
受
持
般
若
波
羅
密;
受
持
問:
何
為
佛
事?
答:
諸
佛
因
中
果
上,
所
修
所
行
之
臻
此。















快
樂,
不
受
痛
苦。
皆
由
般
若
殊
勝
之
功
能,
方
克
切
國
土,
皆
能
安
立,
下
致
滅
亡。
一
切
萬
姓,
皆
得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5

處。
海
中
須
彌
四
面,
有
東
西
南
北
四
大
部
洲,
為
二
千
由
旬
之
處,
有
四
天
王
天,
日
月
宮
環
繞
其
高
八
萬
四
千
由
旬。
山
頂
為
忉
利
天。
山
腰
四
萬
界,
有
一
大
海。
海
中
有
須
彌
山,
上
下
大,
中
腰
小,
世
界,
為
一
化
土,
總
計
有
百
億
小
世
界。
一
小
世
此
明
如
來
化
土。
所
化
百
億
須
彌
四
句,
指
大
千
百
中
國,
十
千
小
國。










須
彌,
有
四
天
下。
其
南
閻
浮
提,
有
十
六
大
國,
五
﹁
大
王!
吾
今
所
化,
百
億
須
彌,
百
億
日
月。
一
一
無
由
化
他,
即
自
行
亦
不
澈
底。






以
自
行,
解
其
義
理
以
化
他。
若
不
解
義
理,
非
僅
誦,
解
其
義
理
者:
即
付
囑
國
王
之
旨。
受
持
讀
誦
無
國
王
威
力
之
故,
是
以
不
付
囑。
汝
當
受
持
讀
何
以
故
下,
出
其
不
付
囑
之
所
以,
因
四
眾
弟
子,
弟
子。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6

﹁
云
何
七
難?
日
月
失
度,
時
節
反
逆。
或
赤
日
出,
畏
為
喜。














安
樂,
帝
王
自
可
歡
喜。
功
由
受
持
般
若,
故
得
轉
可
滅
除,
七
福
即
能
生
起。
萬
姓
難
滅
福
生,
自
得
﹂。
講
則
化
他,
讀
乃
自
行。
果
能
如
是,
則
七
難
即
欲
滅
除
是
難
之
故,
應
當
講
讀
﹁
般
若
波
羅
密
國
土
中,
有
七
種
可
畏
難。
一
切
國
王,
為
︵
去
聲
︶
此
明
法
力
滅
難。
其
國
土
中,
即
百
億
閻
浮
提。
諸
生。
萬
姓
安
樂,
帝
王
歡
喜。








故,
講
讀
﹃
般
若
波
羅
密
﹄,
七
難
即
滅,
七
福
即
﹁
其
國
土
中,
有
七
可
畏
難。
一
切
國
王,
為
是
難
六,
中
國
五
百,
小
國
十
千,
此
據
一
南
洲
而
言
也。
石
成
金,
勝
於
餘
金,
其
洲
有
無
量
小
洲,
大
國
十
樹,
故
以
為
名。
譯
為
勝
金
洲,
此
樹
汁
水
入
地,
沙
一
四
天
下。
南
洲
為
閻
浮
提,
是
樹
名,
洲
中
多
此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7

讀
說
此
經。
為
二
難
也。









主
星,
三
公
星,
百
官
星。
如
是
等
星,
各
各
變
現,
亦
水
星、
風
星、
刀
星、
南
斗、
北
斗、
五
鎮
大
星,
一
切
國
﹁
二
十
八
宿
失
度,
金
星、
彗
星、
輪
星、
鬼
星、
火
星、
刀
兵、
災
難
之
相,
亟
宜
讀
說
此
經,
可
以
滅
除。

非
眾
生
同
業
所
感。
此
等
變
怪,
皆
是
饑
饉、
疾
疫、
日
輪
一
二
三
四
五
重
現。
當
災
變
怪
異
之
時,
無
或
赤
黑
日
出,
二
三
四
五
日
出,
或
日
蝕
無
光,
或
等。
反
逆
者:
反
變
悖
逆,
不
順
定
例
也。




時
節
反
逆:
時
節
循
環,
亦
有
定
準,
如
夏
暖
冬
寒
難:
日
月
循
行,
均
有
常
度,
失
度
者:
不
依
常
道
也。
首
句
徵
問
何
為
七
難,
下
則
列
舉。
一、
日
月
時
節
為
一
難
也。













一
重
二
三
四
五
重
輪
現。
當
變
怪
時,
讀
說
此
經。
黑
日
出。
二
三
四
五
日
出,
或
日
蝕
無
光,
或
日
輪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8

午
四
處
行,
平
水,
即
不
多
不
少。






行,
無
水。
從
卯
巳
未
申
四
處
行,
多
水。
從
丑
寅
辰
高,
在
寅
為
下。
一
歲
行
一
週,
從
酉
戌
亥
子
四
處
水
星
者:
即
是
濕
星,
亦
是
太
白
星,
主
水。
在
申
為
處
則
賊
伏。













此
主
賊。
此
星
若
高
在
午
處
則
賊
起,
若
下
在
子
鬼
神
來
破
國,
而
施
病
於
人。
火
星
者:
熒
惑
星
也,
星
者:
九
月
十
五
日,
沒
在
東
北。
若
行
駛
失
時,
則
行,
則
國
土
分
散。
右
行
則
國
安,
左
行
亦
不
吉。
鬼
輪
星:
有
暉
如
輪,
若
日
月
五
星,
破
輪
星
中
央
而
閻
羅
王
星。
此
星
出
處,
必
有
災
難。





國
儉。
彗
星
者:
星
芒
遍
指,
俗
呼
掃
帚
星,
外
國
名
外
國
名
天
師
星。
依
常
道
行
則
國
豐,
若
失
度
則
八,
不
依
常
道
而
行,
謂
之
失
度。
金
星:
即
太
白
星,
二、
星
宿
失
度
難:
二
十
八
宿,
解
在
前。
四
七
二
十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09

逸
無
度,
災
患
將
生,
上
應
天
象。
亦
應
講
讀
此
經,
故
為
變
現。
此
等
災
象,
皆
由
王
臣
治
民
非
道,
縱
如
是
等
星,
各
各
變
現
者:
總
言
諸
星
不
依
常
道,
星
來
入,
則
大
苦
惱。










王
臣。
若
善
星
來
此
諸
星
處,
則
大
安
隱
豐
樂。
惡
五
星。
一
切
國
主
星,
三
公
星,
百
官
星
即
應
人
間
南
北
斗,
是
曜
非
宿。
五
鎮
大
星,
即
金
木
水
火
土
病。
若
下,
少
刀
兵。











每
處
行
經
二
年
半。
若
高,
多
刀
兵,
眾
生
饑
餓
疾
刀
星
者:
即
是
滿
星,
在
卯
處
最
高,
在
酉
處
最
下。
度,
異
此
則
失
度
也。










月,
在
日
前
行。
四、
五、
六、
七
月,
在
日
後
行。
此
為
常
種
分
別:
二、
三、
八、
九
月,
同
日
行。
十、
十
一、
十
二、
正
若
高,
多
風
無
雨。
若
下,
多
雨
少
風。
隨
日
行,
有
三
風
星
者:
即
是
昴
星,
主
風。
在
寅
為
高,
在
申
為
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0

四、
諸
水
為
患
難。
其
中
冬
雨
以
外,
所
有
雨
字
皆
如
是
變
時,
亦
讀
說
此
經。
為
四
難
也。




雨
土
山、
石
山,
雨
沙
礫
石。
江
河
逆
流,
浮
山
流
石。
雷
電
霹
靂,
六
月
兩
冰
霜
雹。
雨
赤
水、
黑
水、
青
水,
﹁
大
火
漂
沒
百
姓。
時
節
反
逆。
冬
雨
夏
雪,
冬
時
此
七
火
難,
亦
應
讀
說
此
經,
方
可
消
滅。



火,
可
知。
七
賊
火:
即
賊
人
縱
火
圖
劫,
故
以
賊
名。
火
所
燒,
以
雷
屬
天
故。
四
山
神
火、
五
人
火、
六
樹
病。
二
龍
火:
龍
雨
毒
火,
令
人
癰
腫。
三
天
火:
即
雷
災:
一
鬼
火:
鬼
瞋
眾
生
為
惡,
則
放
陰
火,
令
人
熱
三、
大
火
燒
國
難。
前
二
句
總
言,
下
別
列
七
種
火
經。
為
三
難
也。












神
火、
人
火、
樹
木
火、
賊
火,
如
是
變
怪,
亦
讀
說
此
﹁
大
火
燒
國,
萬
姓
燒
盡;
或
鬼
火、
龍
火、
天
火、
山
祈
禱
禳
災,
方
可
挽
回
劫
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1

厄。
















風
也。
如
是
災
變
起
時,
亦
應
讀
說
此
經,
祈
消
災
沙。
青
風
者:
即
青
沙。
天
風
地
風
可
知。
火
風:
即
熱
海
邊
黑
沙、
遮
蔽
天
地,
覿
面
不
見。
赤
風
者:
即
赤
樹
木,
一
時
滅
沒。
非
時
大
風,
即
颶
風。
黑
風
者:
吹
木,
大
則
傾
湫
倒
嶽,
故
云
吹
殺
萬
姓,
國
土
山
河
五、
各
種
風
災
難。
世
界
風
力
最
大,
小
則
撼
屋
拔
是
變
時,
亦
讀
說
此
經。
為
五
難
也。





非
時
大
風:
黑
風、
赤
風、
青
風、
天
風、
地
風、
火
風。
如
﹁
大
風
吹
殺
萬
姓,
國
土
山
河
樹
木,
一
時
滅
沒。
起。
















仙
人
羅
剎
瞋
故。
江
河
逆
流,
海
水
溢
滿,
主
有
賊
疾
病。
雨
青
水,
多
飢
餓。
雨
土
山、
石
山、
沙
礫
石,
為
適
其
時,
謂
之
反
逆。
雨
赤
水,
多
刀
兵。
雨
黑
水,
多
去
聲,
作
落
字
解。
雨
雪、
雷
電、
霹
靂、
冰
霜
雹
等,
不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2

已
現,
亦
不
難
消
弭
矣。
此
經
猶
如
阿
伽
陀
藥,
能
經,
自
行
化
他,
悉
依
般
若
正
法,
縱
或
災
象
不
祥
不
行
正
法。
由
此
諸
惡,
有
是
難
起。
倘
能
讀
說
此
不
孝
父
母,
不
敬
師
長、
沙
門、
婆
羅
門。
國
王
大
臣,
經,
可
以
轉
危
為
安。
以
上
七
難,
皆
由
一
切
人
民,
七、
賊
來
侵
國
難。
賊
者
如
文
可
知。
亦
應
讀
說
此
此
經。
為
七
難
也。











鬼
賊。
百
姓
荒
亂,
刀
兵
劫
起。
如
是
怪
時,
亦
讀
說
﹁
四
方
賊
來
侵
國,
內
外
賊
起。
火
賊、
水
賊、
風
賊、
災
變
起
時,
亦
應
讀
說
此
經,
禱
賜
甘
霖。



故
曰
炎
火
洞
然。
百
草
下
皆
旱
災
之
現
象。
如
是
六、
亢
陽
為
災
難。
亢
陽
者:
旱
曰
亢
陽。
日
光
熾
盛,
此
經。
為
六
難
也。











不
登,
土
地
赫
然,
萬
姓
滅
盡。
如
是
變
時,
亦
讀
說
﹁
天
地
國
土
亢
陽,
炎
火
洞
然。
百
草
亢
旱,
五
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3

母
能
護
於
子。
亦
名
神
符
者:
有
神
妙
威
德
之
符
一
切
國
王
之
父
母
者:
般
若
能
護
王
身,
故
如
父
不
測
之
謂
也。












而
實
相
般
若,
又
為
心
識
所
依
之
本。
神
字,
靈
妙
以
一
切
眾
生,
皆
有
心
識。
集
起
名
心,
了
別
名
識。
一
眾
生
心
識
之
神
本
者:
一
切,
包
括
二
乘
六
道。
般
若
為
先
導,
故
般
若
亦
為
菩
薩
之
本。



般
若,
故
般
若
為
諸
佛
之
本。
菩
薩
所
修
諸
度,
以
諸
佛
因
地
法
行,
皆
依
圓
照
清
淨
覺
相。
能
照
即
此
讚
歎
般
若,
能
為
十
界
所
依,
能
滅
七
種
災
難。
國
珠,
亦
名
天
地
鏡,
亦
名
龍
寶
神
王。
﹂



亦
名
神
符,
亦
名
辟
鬼
珠,
亦
名
如
意
珠,
亦
名
護
切
眾
生,
心
識
之
神
本
也;
一
切
國
王
之
父
母
也。
﹁
大
王!
是
﹃
般
若
波
羅
密
﹄,
是
諸
佛
菩
薩,
一
療
眾
病,
誠
救
世
之
寶
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4

佛
告
大
王:
﹁
應
作
九
色
幡,
長
九
丈;
九
色
華,
高
寶
珠,
能
雨
諸
寶,
故
稱
龍
寶
神
王。





若
之
智,
能
生
一
切
諸
善
之
法,
猶
如
龍
王
髻
中
地
為
鏡,
無
所
不
照
故。
亦
名
龍
寶
神
王
者:
以
般
亦
名
天
地
鏡
者:
般
若
之
智,
能
照
一
切,
如
以
天
鉾
楯
等。














國
土,
亦
復
如
是。
上
文
所
云:
如
城
塹
��
壁,
刀
劍
亦
名
護
國
珠:
國
有
此
珠,
不
被
侵
害。
般
若
能
護
故
以
如
意
珠
名。











成,
具
足
眾
寶。
誠
心
拜
求,
悉
如
人
意,
雨
降
諸
寶,
名
如
意
珠
者:
有
云
此
珠,
為
金
翅
鳥
王
精
氣
所
潛
逃,
禍
亂
不
作。
般
若
能
辟
邪
導
正
亦
如
之。
亦
亦
名
辟
鬼
珠:
此
珠
能
辟
邪
妖
鬼
魅,
而
使
遠
遁
惡,
能
持
眾
善,
故
以
名
焉。








印
也。
世
有
此
符,
可
以
遁
妖
辟
怪。
般
若
能
袪
諸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5

為
先
導。
放
千
光
明,
表
般
若
智
光,
有
殊
勝
脫
難
若
王
行
時,
以
經
前
行,
表
重
法
之
義。
又
以
般
若
二
般
若,
而
契
平
等
實
相
之
般
若。





七
寶
案,
以
經
置
上,
表
七
方
便
人,
以
文
字
觀
照
九
玉
箱,
九
玉
巾,
表
九
有
眾
生,
以
清
淨
為
法
器。
展
轉
相
資,
成
千
智
慧。
高
五
丈,
表
照
明
五
道
也。
二
諦。
千
枝
燈,
高
五
丈
者:
表
十
善
功
德,
以
般
若
二
丈
者:
表
九
有
眾
生,
修
般
若
因
行
之
華,
而
明
九
有
眾
生,
建
般
若
勝
幡,
超
出
九
苦。
九
色
花,
高
亦
供
器。
幡
有
高
顯
義,
作
九
色
幡,
長
九
丈
者:
表
此
勸
修
供
養,
幡
華
燈,
皆
供
具。
玉
箱、
玉
巾、
寶
案,
過
不
生。














步。
是
經
常
放
千
光
明,
令
千
里
內,
七
難
不
起,
罪
寶
案,
以
經
置
上。
若
王
行
時,
常
於
其
前,
足
一
百
二
丈;
千
枝
燈,
高
五
丈;
九
玉
箱;
九
玉
巾。
亦
作
七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6

昔
因
緣,
皆
由
過
去
侍
佛
之
多,
深
種
善
根,
故
得
佛
具
五
眼,
故
能
明
見
三
世
十
方,
一
切
國
王,
往
難
必
起。














一
切
聖
人,
皆
為
捨
去。
若
一
切
聖
人
捨
去
時,
七
羅
漢,
而
為
來
生
彼
國,
作
大
利
益。
若
王
福
盡
時,
過
去
侍
五
百
佛,
得
為
帝
王
主。
是
故
一
切
聖
人
﹁
大
王!
我
今
五
眼
明
見,
三
世
一
切
國
王,
皆
由
j
















明
孝
敬
之
誠,
未
敢
或
忽
也。







意。
日
日
以
花
香
供
養,
如
事
父
母,
如
事
天
帝,
以
此
明
住
時
供
養,
寶
帳
寶
座,
以
經
置
上,
亦
尊
重
帝
釋。















卷
置
上。
日
日
供
養,
散
花
燒
香,
如
事
父
母,
如
事
﹁
若
王
住
時,
作
七
寶
帳,
帳
中
七
寶
高
座,
以
經
滅
罪
之
功
能。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7

佛,
遣
五
大
力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如
是,
則
護
教
即
此
明
未
來
國
王,
若
能
依
教
護
持
三
寶,
故
得
感
中,
大
作
利
益。
當
立
形
像,
而
供
養
之。




劍
輪,
往
護
彼
國。
五
大
士,
五
千
大
神
王,
於
汝
國
羅
網,
往
護
彼
國。
五、
無
量
力
吼
菩
薩,
手
持
五
千
金
剛
杵,
往
護
彼
國。
四、
雷
電
吼
菩
薩,
手
持
千
寶
金
輪
燈,
往
護
彼
國。
三、
無
畏
十
力
吼
菩
薩,
手
持
持
千
寶
相
輪,
往
護
彼
國。
二、
龍
王
吼
菩
薩,
手
持
使
五
大
力
菩
薩,
往
護
其
國。
一、
金
剛
吼
菩
薩,
手
﹁
大
王!
若
未
來
世,
有
諸
國
王
護
持
三
寶
者。
我
則
國
是
日
非,
災
害
隨
至,
七
難
必
起。




行
正
法,
安
望
福
祚
延
長。
其
福
若
盡,
諸
聖
捨
去,
若
王
福
盡
時
者:
有
漏
之
福,
必
有
終
盡。
若
不
依
國。
同
心
同
德,
上
下
相
輔,
教
化
眾
生,
作
大
利
益。
為
王。
故
感
往
昔
同
行,
一
切
聖
人
羅
漢,
來
生
彼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8

憍
薩
羅
國,
又
云
拘
薩
羅
國,
譯
曰
工
巧,
或
譯
無
囑
諸
王,
受
持
此
經,
即
護
持
三
寶。





寶。
經
中
十
三
法
師,
皆
修
般
若,
是
大
乘
僧
寶。
付
來
舍
利
之
身,
是
佛
寶。
般
若
為
摩
訶
衍
法,
是
法
此
勸
持
般
若。
般
若
具
足
三
寶:
經
典
所
在,
即
如
應
受
持
﹃
般
若
波
羅
密
﹄。







健
拏
掘
闍
國、
波
提
國,
如
是
一
切
諸
國
王
等,
皆
賓
國、
伽
羅
乾
國、
乾
陀
衛
國、
沙
陀
國、
僧
伽
陀
國、
迦
夷
羅
衛
國、
鳩
尸
那
國、
鳩
睒
彌
國、
鳩
留
國、
罽
羅
國、
毗
舍
離
國、
舍
衛
國、
摩
竭
提
國、
波
羅
奈
國、
﹁
大
王!
吾
今
三
寶,
付
囑
汝
等
一
付
諸
王。
憍
薩
殞。
囑
以
當
報
護
國
之
恩,
設
立
形
像
而
供
養
之。
彼
神
力,
冥
加
顯
被,
有
以
相
之,
其
災
難
自
然
消
主
伴
同
臨,
非
小
因
緣。
能
於
國
中,
大
作
利
益,
則
所
以
護
國,
次
出
五
大
菩
薩
名
號,
併
五
千
大
神,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19

舍,
在
此
國
中。












多
出
名
聞
之
人,
多
產
珍
貴
之
物。
佛
之
祇
園
精
稱
國
號。
新
作
室
羅
伐
悉
底,
譯
曰
聞
物,
以
此
城
羅
國,
因
有
南
北
二
國
同
名,
故
多
以
舍
衛
都
名
舍
衛
國,
波
斯
匿
王
都
城
之
名。
其
國
本
名
憍
薩
七
百
賢
聖,
為
第
二
結
集
之
處。






南
中
印
度
境。
維
摩
大
士
住
此
國。
佛
滅
一
百
年,
毗
舍
離
國,
又
作
毗
耶
離
國,
譯
曰
廣
嚴。
在
��
河
久
住
之。
據
上
二
者,
南
北
不
同,
未
知
孰
是。


憍
薩
羅
國,
十
六
大
國
之
一,
首
府
即
舍
衛
國,
佛
﹂,
作
中
印
度
古
國
名,
對
南
憍
薩
羅
國
而
謂
北
伽
藍。
又
﹁
玄
應
音
義
﹂
二
十
二,
引
﹁
西
域
記
為
娑
多
婆
訶
王
所
皈
敬,
於
山
中
營
造
五
層
大
羅
國,
或
稱
大
憍
薩
羅
國。
龍
樹
菩
薩
多
住
此
國,
鬥
戰:
在
南
印
度。
對
北
憍
薩
羅
國,
此
謂
南
憍
薩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0

穡,
多
花
果,
出
龍
種
馬,
及
鬱
金
香,
火
珠
藥
草
等。
城
西
臨
大
河,
南
北
十
二
里,
東
西
四
五
里。
宜
稼
雖
有
門
徑,
而
復
隘
狹,
自
古
鄰
敵,
無
能
攻
伐。
都
北
印
度
境,
周
七
千
餘
里,
四
境
負
山,
山
極
峻
峭,
罽
賓
國,
即
迦
濕
彌
羅
國,
舊
曰
﹁
罽
賓
﹂,
訛
也。
處,
即
如
來
降
生
之
國,
淨
飯
王
所
治
之
境。


閱
國,
譯
曰
妙
德。
是
淨
飯
王
兄
弟
四
人
所
居
之
迦
夷
羅
衛
國,
又
名
迦
維
羅
衛
國,
又
名
迦
維
羅
國,
即
古
帝
王
養
鹿
之
處,
亦
名
鹿
苑。




在
��
河
流
域
故
也。
乃
中
印
度
境。
鹿
野
苑
在
此
波
羅
奈
國,
又
名
波
羅
奈
斯
國,
譚
曰
江
繞
城,
因
舍
城,
即
在
此
國。











置
寒
林
耳。
在
中
印
度。
五
印
度
中,
此
國
最
大。
王
惱
害
國。
此
國
法
不
行
刑
戮,
其
有
犯
死
罪
者,
送
摩
竭
提
國,
即
摩
竭
陀
國,
此
云
善
勝
國,
或
云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1

大
色,
勝
出
相。
四
大
四
色,
不
用
識
空,
入
行
相。
三
時,
十
六
大
國
王,
即
以
國
付
弟,
出
家
修
道。
觀
四
發
願
言:
願
不
生
彼
七
難
之
國。






來
世
七
難,
甚
可
怖
畏。
毛
骨
悚
然,
大
聲
疾
呼,
而
此
聞
經
發
願。
時,
諸
眾
中,
阿
須
輪
王,
聞
佛
說
未
身
毛
為
豎,
呼
聲
大
叫
而
言:
﹁
願
不
生
彼
國。
﹂
時,
諸
大
眾,
阿
須
輪
王,
聞
佛
說
未
來
世
七
可
畏,
伽
陀
國、
健
拏
掘
闍
國、
波
提
國,
此
八
國
無
翻
譯。
︵
音
閃
︶
彌
國、
鳩
留
國、
伽
羅
乾
國、
沙
陀
國、
僧
此
十
六
國
名,
八
有
翻
譯。
其
餘
鳩
尸
那
國、
鳩
睒
也。
此
國
多
生
香
氣
之
花,
又
名
香
遍
國。



國
多
有
道
果
聖
賢,
住
持
其
地,
不
為
他
國
侵
害
乾
陀
衛
訛
也。
北
印
度
境,
此
云
持
地
國。
謂
昔
此
乾
陀
衛
國,
﹁
西
城
記
﹂
二
日;
乾
陀
邏
國,
舊
日
氣
宇
寒
勁,
多
雪
少
風,
服
毛
褐,
衣
白
氈。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2

之
色
想,
故
云
內
無
色,
觀
外
淨
色。
自
少
而
多,
能
七
赤,
八
白。
此
六
勝
處,
由
久
修
觀
行。
能
伏
內
心
色
想,
外
觀
色
多。
五、
內
無
色
想,
外
觀
色
青。
六
黃,
增,
故
能
多
觀。
三、
內
無
色
想,
外
觀
色
少。
四、
內
無
不
能
多
觀。
二、
內
觀
色,
外
觀
色
多。
以
其
觀
力
慚
四
大
不
淨
之
色,
外
觀
少
許
淨
色。
以
其
觀
力
微,
勝
處;
此
明
修
道。
一、
內
觀
色,
外
觀
色
少。
即
內
觀
得
勝
利,
能
伏
境
界,
其
心
對
境,
不
被
境
牽,
故
名
觀
四
大
色,
勝
出
相
者:
即
八
勝
處,
修
此
八
法,
能
家
修
道。














世
間
國
土,
皆
同
夢
幻。
即
以
國
事
付
弟,
發
心
出
此
國
王
悟
道。
時
十
六
大
王
國,
聞
法
之
後,
了
知
切
行,
﹃
般
若
波
羅
密
﹄。








凡
夫
身,
入
六
住
身。
捨
七
報
身,
入
八
法
身。
證
一
十
忍,
初
地
相;
第
一
義
諦,
九
地
相。
是
故,
大
王!
捨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3

一
義
諦,
為
以
上
離
垢
地
等
九
地,
作
方
便
相。
初
一
義
諦。
九
地
相,
非
指
第
九
地。
乃
謂
初
地,
得
第
合
成
三
十
忍。
初
地
相
者:
破
無
明
證
法
身,
得
第
三
十
忍
下,
次
明
入
道。
初
地
以
上,
十
地
各
三
忍,
故。
此
十
一
切
入
觀
成,
名
入
行
相。





即
廣
大
周
遍
之
謂。
以
所
依
空,
能
緣
識,
皆
無
邊
青
等。
上
言
勝
處,
是
能
伏
境
界
之
謂;
此
言
遍
處,
故
名
十
一
切
入。
如
作
青
色
觀,
即
遍
一
切
處
皆
此
十
遍
一
切
處,
故
名
十
遍
處。
又
一
切
悉
能
入,
空
是
空
處。
法
數
無
無
所
有
處,
祇
有
識
處、
空
處、
色。
不
用
識
空
者:
不
用
是
無
所
有
處,
識
是
識
處,
名
十
一
切
入。
謂
地
水
火
風
四
大,
青
黃
赤
白
四
四
大
四
色,
不
用
識
空,
入
行
相
者:
即
十
遍
處,
又
成,
名
勝
出
相。












現
青
色
光
等,
轉
變
自
在,
不
生
法
愛。
八
勝
處
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4

之
華。
先
散
五
忍
大
乘
華;
空
華
表
人
空,
法
性
華
大
乘
觀
也。
所
以
散
華
供
養,
其
華
即
三
乘
因
行
三
乘
觀
者:
得
小
中
大
三
乘
觀。
同
無
生
境
者:
得
此
下
明
會
眾
得
益,
有
凡
有
聖。
此
梵
天
修
羅,
得
散
佛
上。














法
樂
華、
金
剛
華、
緣
觀
中
道
華、
三
十
七
品
華
而
散
華
供
養:
空
華、
法
性
華、
聖
人
華、
順
華、
無
生
華、
十
八
梵
天、
阿
須
輪
王
得
三
乘
觀,
同
無
生
境。
復
分
段
報
身,
入
第
八
地
無
功
用
法
身。




前
七
方
便
身,
得
初
地
第
八
法
身。
二、
捨
前
七
地
之
身。
捨
七
報
身,
入
八
法
身
者:
有
二
解:
一、
捨
地
故,
得
捨
外
凡
位
凡
夫
之
身,
而
入
習
種
性
六
住
是
故
大
王!
捨
凡
夫
身,
入
六
住
身
者:
是
入
道
之
餘
節
速
能
破;
得
初
地
真
智,
諸
地
疾
當
成。


地
一
登,
餘
地
易
進。
﹁
攝
論
﹂
云:
如
竹
破
初
節,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5

證
中
道
法
身
之
理,
名
證。
道
者
能
通
之
義,
即
證
併
及
菩
薩
大
眾,
得
證
道
跡
果
者:
得
初
地
解
悟,
佛
上,
及
一
切
眾。











散
心
空
華、
心
樹
華、
六
波
羅
密
華、
妙
覺
華
而
散
及
九
百
億
大
菩
薩
眾,
其
餘
一
切
眾,
證
道
跡
果。
也。
又
以
此
因
行
之
華,
上
求
佛
果
也。




證
涅
槃,
故
散
三
十
七
品
華。
而
散
佛
上
者:
供
養
七
品
華
者:
聲
聞
小
乘,
依
三
十
七
道
品
修
學,
得
十
二
因
緣,
而
得
無
生,
故
散
緣
觀
中
道
華。
三
十
次
散
二
乘
華:
緣
觀
中
道
華
者:
緣
覺
中
乘,
觀
察
能
斷
結
使,
散
金
剛
華。









華。
四
辯
自
在
說
法,
散
法
樂
華。
十
地
證
金
剛
心,
忍,
散
順
忍
華。
七
八
九
地,
真
證
無
生,
散
無
生
忍
三
地,
已
證
聖
位,
散
信
忍
華。
四
五
六
地,
順
無
生
表
法
空;
地
前
三
賢,
伏
忍
華
也。
聖
人
華
者:
初
二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6

究
竟
妙
覺
極
果,
最
上
一
乘
三
昧
也。
圓
明
三
昧
熏
心,
護
念
來
世
眾
生,
欲
令
即
證
妙
覺
三
昧,
即
塵,
所
以
不
能
證
得。
今
聞
說
十
四
忍
法
門,
大
悲
十
千
菩
薩,
憫
念
眾
生,
本
具
佛
性;
祇
因
背
覺
合
行
三
昧。














得
無
量
三
昧。
七
財
三
昧,
二
十
五
有
三
昧,
一
切
諦
三
昧。
此
三
諦
三
昧
是
一
切
三
昧
王
三
昧,
亦
三
昧,
金
剛
三
昧,
世
諦
三
昧,
真
諦
三
昧,
第
一
義
十
千
菩
薩,
念
來
世
眾
生,
即
證:
妙
覺
三
昧,
圓
明
眾,
生
佛
平
等
供
養
也。









妙
覺
華
者:
即
佛
地
果
華
也。
而
散
佛
上
及
一
切
即
意
樹
華
也。
六
波
羅
密
華
者:
即
菩
薩
行
華
也。
散
心
空
華
者:
即
是
理
空
無
生
華
也。
心
樹
華
者:
者
圓
滿
成
熟,
悟
修
滿
足,
名
果。






能
通,
名
道。
跡
者
進
修
事
跡,
即
道
能
進,
名
跡。
果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7

鬼
趣
有。
得
歡
喜
三
昧,
能
破
阿
修
羅
趣
有。


退
三
昧,
能
破
畜
生
趣
有。
得
心
樂
三
昧,
能
破
餓
十
五
有
故。
得
無
垢
三
昧,
能
破
地
獄
趣
有。
得
不
那
含:
是
名
二
十
五
有。
入
二
十
五
三
昧,
能
破
二
洲
四
惡
趣,
六
欲
併
梵
天,
四
禪
四
空
定,
無
想
阿
五
多
聞、
六
智
慧、
七
捨
離。
二
十
五
有
三
昧
者,
四
七
財
三
昧
者:
得
七
聖
財:
一
信、
二
戒、
三
慚、
四
愧、
無
量
三
昧。













三
昧,
是
三
昧
之
王,
總
攝
一
切
三
昧,
故
云
亦
得
薩
所
入,
中
道
圓
妙
大
定,
亦
名
實
相
三
昧。
此
三
即
二
乘
所
入
滅
盡
定。
第
一
義
諦
三
昧
者:
即
菩
所
謂
百
花
叢
��
過,
葉
葉
不
沾
裳。
真
諦
三
昧
者:
世
諦
三
昧
者:
即
入
俗
諦
三
昧,
涉
有
不
染
一
塵,
定,
堅
固
不
可
破
壞
也。









者:
照
徹
一
心
本
源
之
理。
金
剛
三
昧
者:
即
入
剛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8

能
破
識
無
邊
處
定
有。
得
樂
三
昧,
能
破
空
無
所
得
無
礙
三
昧,
能
破
空
無
邊
處
定
有。
得
常
三
昧,
境
三
昧,
能
破
淨
居
阿
那
含
有。






禪
天
有。
得
如
虛
空
三
昧,
能
破
無
想
天
有。
得
照
音
三
昧,
能
破
三
禪
天
有。
得
雨
雨
三
昧,
能
破
四
破
大
梵
天
有。
得
雙
三
昧,
能
破
二
禪
天
有。
得
雷
得
白
色
三
昧,
能
破
初
禪
天
有。
得
種
種
三
昧,
能
在
天
有。














昧,
能
破
化
樂
天
有。
得
赤
色
三
昧,
能
破
他
化
自
天
有。
得
青
色
三
昧,
能
破
兜
率
天
有。
得
黃
色
三
三
昧,
能
破
忉
利
天
有。
得
悅
意
三
昧,
能
破
燄
魔
得
一
切
法
不
動
三
昧,
能
破
四
王
天
有。
得
難
伏
洲
有。
得
熱
炎
三
昧,
能
破
鬱
單
越
洲
有。



能
破
閻
浮
提
洲
有。
得
月
光
三
昧,
能
破
瞿
耶
尼
得
日
光
三
昧,
能
破
弗
婆
提
州
有。
得
如
幻
三
昧,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29

付
囑
國
王。
三、
必
王
臣
道
合,
一
德
一
心,
正
法
得
付
囑
國
王。
二、
因
國
王
有
大
威
力,
易
於
宏
揚,
應
其
意
有
三:
一、
此
經
為
護
國
之
寶,
能
除
國
難,
故
妙
法
蓮
華
﹂,
付
囑
菩
薩。
而
付
囑
國
王
者,
何
也?
此
經
不
同
﹁
大
品
般
若
﹂,
付
囑
聲
聞。
不
同
﹁
累
流
通,
故
名
囑
累
品。









國
王;
煩
累
護
持,
故
稱
囑
累
品。
又
付
囑
此
經,
相
此
一
品
為
流
通
分。
佛
將
般
若
正
宗
之
法,
付
囑
囑
累
品
第
八












成
正
覺,
得
究
竟
益。
正
宗
分
竟。






此
明
十
億
菩
薩,
登
金
剛
山
頂,
以
虛
空
為
座,
現
復
有
十
億
菩
薩,
登
金
剛
頂,
現
成
正
覺。



者:
三
界
之
內,
因
果
不
亡,
曰
有。






有。
菩
薩
得
二
十
五
有
三
昧,
能
破
二
十
五
有。
有
有
處
定
有。
得
我
三
昧,
能
破
非
想
非
非
想
處
定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0

無
僧。















法
過
半,
所
有
僧
眾,
形
似
比
丘,
行
同
白
衣,
故
曰
盛,
以
邪
奪
正,
人
多
信
邪,
故
曰
無
法。
八
千
年,
末
不
住
世,
故
曰
無
佛。
八
百
年,
正
法
之
末,
邪
法
熾
寶,
付
囑
何
用?
今
應
依
次
配
之:
滅
後
八
十
年,
佛
無
法
無
僧
者:
非
八
十
年
即
無
三
寶,
若
果
無
三
個
時
期:
初
八
十
年,
次
八
百
年,
後
八
千
年。
無
佛
宏
法
時
節。
吾
滅
後,
乃
佛
自
說
滅
度
之
後,
有
三
此
總
勸
流
通。
佛
誡
敕
波
斯
匿
王
等,
先
明
付
囑
善
行,
化
一
切
眾
生。










誦、
解
義。
為
三
界
眾
生
開
空
慧
道,
修
七
賢
行、
十
時,
此
經
三
寶,
付
囑
諸
國
王、
四
部
弟
子,
受
持、
讀
八
百
年,
八
千
年,
無
佛、
無
法、
無
僧、
無
信
男
信
女
佛
告
波
斯
匿
王:
﹁
我
誡
汝
等,
吾
滅
後
八
十
年,
行,
故
兼
付
大
臣。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1

妄
言、
不
綺
語、
不
惡
口、
不
兩
舌。
意
三
善:
不
貪、
不
十
善
行
者:
身
三
善:
不
殺、
不
盜、
不
淫。
口
四
善:
不
相
念,
四、
煖
地,
五、
頂
地,
六、
忍
地,
七、
世
第
一
地。

賢
行
者:
七
方
便
行,
一、
五
停
心,
二、
別
相
念,
三、
總
二
空,
觀
慧
之
道。
二
空
即
般
若
聖
賢
之
行。
修
七
為
三
界
眾
生
開
空
慧
道
者:
為
眾
生
開
示
人
法
護
三
寶,
使
不
斷
絕
也。









理,
即
化
他
流
通。
如
來
苦
口
叮
嚀
誡
敕,
欲
令
宏
受
持
讀
誦:
即
自
行
流
通。
解
義
者:
開
解
經
中
義
付
囑
諸
國
王,
四
部
弟
子
流
通。






無
信
男
信
女。
時
者:
在
此
三
個
時
期。
此
經
三
寶,
家
人,
無
有
僧
行,
無
可
皈
敬,
全
不
信
三
寶。
故
曰
併
不
信
佛
法。
現
在
已
有
如
是
之
事。
世
人
見
出
寄。
因
見
僧
眾,
無
異
世
俗,
不
能
起
信。
由
不
信
僧,
無
信
男
信
女
者:
道
在
人
宏,
若
無
僧,
則
佛
法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2

之
為
濁。
我
佛
悲
心
特
切,
生
於
娑
婆
五
濁
惡
世,
投
以
沙
土,
土
失
留
礙,
水
忘
清
潔,
容
貌
汨
然,
名
楞
嚴
經
﹂
云:
譬
如
清
水,
清
潔
本
然,
如
若
有
人,
劫
濁、
見
濁、
煩
惱
濁、
眾
生
濁、
命
濁。
云
何
為
濁?
﹁
此
七
門
別
誡,
一、
誡
不
得
障
人
出
家。
五
濁
世
者:
吾
法。
當
知
爾
時,
正
法
將
滅
不
久。





心
親
善,
比
丘
為
作
齋
會
求
福,
如
外
道
法;
都
非
座,
兵
奴
為
比
丘;
受
別
請
法;
知
識、
比
丘
共
為
一
形,
立
統
官
制
眾,
安
籍
記
僧,
比
丘
地
立,
白
衣
高
不
聽
出
家
行
道,
亦
復
不
聽
造
作
佛
像
形、
佛
塔
滅
破
吾
法,
明
作
制
法,
制
我
弟
子:
比
丘、
比
丘
尼,
部、
一
切
神
王,
國
王、
大
臣、
太
子、
王
子,
自
恃
高
貴,
﹁
後
五
濁
世,
比
丘、
比
丘
尼、
四
部
弟
子、
天
龍
八
教
化
一
切
眾
生。
總
勸
流
通
竟。






瞋、
不
癡。
上
二
聖
賢
之
行,
此
為
人
天
之
乘,
以
此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3

四
大
假
合,
夢
幻
無
常。
二
者、
邊
見:
執
斷
執
常,
而
見:
執
身
為
我,
而
起
我
身
之
見,
妄
生
貪
愛。
不
悟
為
使。
此
後
五
鈍,
幾
微
迅
速,
故
名
為
利。
一
者、
身
利
使
者:
五
種
妄
見,
能
使
眾
生
造
業
受
報,
故
名
見
濁
者:
五
利
使
為
體,
諸
見
熾
盛
即
其
相
也。
五
根
淺
薄,
業
障
深
重,
易
墮
惡
趣,
故
名
劫
濁。


無
別
體,
四
濁
交
湊,
即
其
相
也。
劫
濁
時,
眾
生
善
下
四
濁,
名
為
劫
濁。
減
至
百
歲,
名
為
惡
世。
劫
濁
增
減,
為
一
大
劫。
人
壽
減
至
二
萬
歲
時,
眾
生
具
減
為
一
小
劫;
二
十
番
增
減,
為
一
中
劫;
八
十
番
增
極,
則
過
一
百
年
減
一
歲,
減
至
十
歲。
一
增
一
從
十
歲
過
一
百
年
增
一
歲,
增
至
八
萬
四
千
歲,
也。
譯
為
時
分,
乃
長
時
分,
有
大
中
小
之
分。
人
壽
劫
濁:
劫
者:
梵
語
具
足,
應
云
劫
波,
但
云
劫
者,
略
救
度
眾
生。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4

諸
眾
生
心
起
驕
慢,
不
能
謙
遜。
五
者、
疑
心:
於
諸
於
一
切
境
起
諸
癡
迷,
不
能
覺
悟。
四
者、
慢
心:
於
心:
於
拂
意
境
起
諸
瞋
恨,
不
能
含
忍。
三
者
癡
心:
貪
心:
於
順
情
境
起
諸
貪
愛,
不
能
看
破。
二
者、
瞋
名
為
使。
比
前
五
利,
稍
為
重
滯,
故
名
為
鈍。
一
者、
五
鈍
使
者,
五
種
妄
心,
能
使
眾
生
造
業
受
報,
故
煩
惱
濁
者:
五
鈍
使
為
體,
三
災
感
召
即
其
相
也。
濁
自
性,
故
名
見
濁。










漏
天
中,
下
是
涅
槃。
此
五
種
妄
見,
昏
昧
汨
沒,
渾
計
果,
而
起
自
負
所
見
之
見,
未
證
謂
證。
下
悟
有
習。
不
悟
蒸
沙
作
飯,
塵
劫
難
成。
五
者、
見
取:
非
果
戒
取:
非
因
計
因,
而
起
我
能
持
戒
之
見,
錯
亂
修
見,
疑
誤
眾
生。
不
悟
墮
豁
達
空,
必
入
地
獄。
四
者、
中
道。
三
者、
邪
見:
撥
無
因
果,
而
起
邪
外
不
正
之
起
二
邊
之
見,
一
味
偏
執。
不
悟
見
解
既
偏,
失
乎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5

在
舌
曰
嘗,
在
身
曰
覺,
在
意
曰
知。
由
此
色
心
互
分
作
六
和
合:
在
眼
曰
見,
在
耳
曰
聞,
在
鼻
曰
嗅,
之
體,
因
被
地
水
火
風,
壅
令
留
礙,
元
依
一
精
明,
物,
因
有
八
識
見
分,
旋
令
覺
知。
見
分
本
一
精
明
法。
人
生
攬
地
水
火
風
以
為
身,
四
大
本
無
知
之
色:
即
地
水
火
風
之
色
法。
心:
即
見
聞
覺
知
之
心
命
濁
者:
色
心
連
持
為
體,
催
年
減
壽
即
其
相
也。
名
眾
生
濁。













果
報,
以
為
其
體。
眾
生
之
名
鄙
惡,
色
心
劣
穢,
故
生
主
宰,
妄
起
我
慢。
前
世
所
作
業
因,
今
世
所
受
識
以
為
心。
見
是
橫
計
主
宰,
妄
執
我
見。
慢
是
俱
即
其
相
也。
眾
生
攬
地
水
火
風
而
成
身,
受
想
行
眾
生
濁
者:
攬
五
陰
見
慢
果
報
為
體,
惡
名
穢
稱
惱
亂,
渾
濁
自
性,
故
名
煩
惱
濁。






善
法
心
起
疑
貳,
不
能
決
擇。
此
五
種
妄
心,
煩
動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6

云
蟒
神。
一
切
神
王,
是
世
界
諸
神
王。




緊
那
羅:
此
云
疑
神,
天
帝
歌
神。
八、
摩
呼
羅
伽:
此
修
羅:
此
云
非
天。
六、
迦
樓
羅:
此
云
金
翅
鳥
王。
七、
云
輕
捷。
四、
乾
闥
婆:
此
云
尋
香,
天
帝
樂
神。
五、
阿
宮
殿
龍、
守
護
伏
藏
龍、
行
雲
施
雨
龍。
三、
夜
叉:
此
者:
一、
天:
三
界
諸
天。
二、
龍:
海
龍
王、
山
龍
王、
守
天
比
丘、
比
丘
尼、
四
部
弟
子,
解
見
在
前。
天
龍
八
部
勸
之
後,
還
宜
別
誡。










少
也。
況
此
大
乘
般
若
正
法;
故
須
付
囑
國
王。
總
者
少。
而
能
覺
悟
人
生
幻
化,
世
相
無
常
者,
抑
又
後
五
濁
世
中,
人
多
弊
惡,
信
邪
惡
正,
持
戒
修
福
命
濁。















暑
遷
流,
變
化
密
移,
催
促
年
齡,
減
少
壽
命,
故
云
連
持,
命
根
即
斷,
故
以
為
體。
催
年
減
壽
者:
即
寒
相
連
屬,
息
煖
識
三,
相
持
不
散,
是
為
命
根。
一
不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7

比
丘
地
立,
白
衣
高
座,
兵
奴
為
比
丘
者:
比
丘
身
若
違
佛
制,
即
屬
非
法。









並
無
立
統
官
制
度,
另
安
簿
籍,
記
錄
僧
眾
之
事,
有
依
佛
所
制
戒
律,
範
圍
身
心,
隨
其
自
行
修
道,
立
統
官
制
眾,
安
籍
記
僧
者:
佛
世
出
家
之
眾,
祇
福
田。















塔
形
像,
能
令
眾
生
求
福,
不
聽
造
作,
即
是
壞
滅
壞
滅
佛
法。
亦
復
不
聽
造
作
佛
像
形、
塔
像
形:
佛
離
六
欲,
修
慧
能
超
三
界。
不
聽
出
家
修
學,
即
是
正
道。
戒
定
慧
為
正
道,
修
戒
能
出
三
途,
修
定
能
禁,
反
禁
我
弟
子:
比
丘、
比
丘
尼,
不
聽
出
家,
修
行
世
間
許
多
惑
世
亂
人,
傷
風
敗
俗
之
舉,
而
竟
不
念。
破
滅
吾
法,
明
作
制
法:
制
者,
禁
也,
以
正
為
倒,
不
重
佛
法。
惟
逞
一
己
之
私
欲,
頓
忘
護
國
之
觀
國
王、
大
臣、
太
子、
王
子、
自
恃
高
貴
者:
自
恃
權
勢,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8

四
部
弟
子。
百
姓
疾
病,
無
不
苦
難。
是
破
國
因
緣。
﹁
大
王!
壞
亂
吾
法,
是
汝
等
作。
自
恃
威
力,
制
我
於
世。















應
如
是。
當
知
爾
時,
邪
法
既
興,
正
法
將
滅,
不
久
為
作
齋
會
求
福。
此
如
外
道
法,
都
非
吾
佛
法
所
福
者:
此
指
相
知
識
比
丘,
同
心
親
善,
欺
罔
檀
那,
知
識
比
丘,
共
為
一
心
親
善,
比
丘
為
作
齋
會
求
如
何
耶!














詔
三
至,
堅
不
出
山,
較
之
受
別
請
者,
其
相
去
為
請
法,
皆
不
合
佛
制。
古,
鸞
輿
及
門,
稱
疾
不
起,
丹
受
別
請
法
者:
或
求
名
聞
利
養,
不
依
僧
次,
受
別
地
立
即
兵
奴
法。











以
兵
奴
之
法
待
比
丘。
兵
事
將,
奴
事
主,
皆
地
立。
白
衣,
不
應
高
座。
而
竟
比
丘
地
立,
白
衣
高
座,
是
著
緇
衣,
為
佛
弟
子,
理
宜
高
座。
王
臣
雖
貴,
身
是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39

法
之
行,
不
可
計
數。
橫
與
者:
對
佛
法
僧
眾,
不
應
三、
誡
得
繫
縛
比
丘。
多
作
非
法
之
行
者:
總
指
非
之
時,
法
滅
不
久。











諸
罪
過,
非
法
非
律,
繫
縛
比
丘,
如
獄
囚
法。
當
爾
多
作
非
法
之
行。
橫
與
佛
法
眾
僧
作
大
非
法,
作
﹁
大
王!
法
末
世
時,
有
諸
比
丘、
四
部
弟
子、
國
王
之,
窮
劫
說
不
能
盡。










劫
不
盡
者:
五
濁
熾
盛,
眾
生
多
造
罪
過。
若
欲
說
制
度
為
緣,
破
壞
國
土,
是
此
之
故。
五
濁
罪
過,
窮
破
國
因
緣
者:
國
王
不
敬
三
寶
為
因,
設
立
非
法
散
災
降
禍,
遂
使
百
姓
疾
病,
全
國
無
不
苦
難。
是
土
威
力,
制
佛
四
部
弟
子,
以
致
護
法
善
神
瞋
怒,
佛
制
戒
律,
以
勵
僧
眾,
更
立
俗
官
治
僧。
自
恃
國
二、
誡
不
得
俗
官
治
僧。
壞
亂
吾
法
者:
即
是
不
依
說
五
濁
罪
過,
窮
劫
不
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40

聲
悉
皆
藏
竄
孔
穴,
誰
敢
近
旁,
況
敢
食
其
肉
耶?
也。
師
子
乃
獸
中
之
王,
師
子
一
吼,
百
獸
腦
裂;
聞
如
師
子
身
中
蟲,
自
食
師
子
身
中
肉
者:
此
譬
喻
乃
轉
更
滅
破
三
寶,
是
自
滅
也。






薩
戒
法,
即
是
佛
門
弟
子,
故
為
住
持
護
三
寶
者;
位
時,
應
先
受
菩
薩
戒,
以
此
止
惡
防
非,
既
受
菩
是
住
持
護
三
寶
者:
依
律
中,
國
王、
大
臣、
百
官
受
四、
誡
不
得
自
滅
佛
法。
諸
小
國
王、
太
子、
王
子,
乃
外
道
也。














破
三
寶。
如
師
子
身
中
蟲,
自
食
師
子
身
中
肉,
非
國
王、
太
子、
王
子,
乃
是
住
持
護
三
寶
者,
轉
更
滅
﹁
大
王!
我
滅
度
後,
未
來
世
中,
四
部
弟
子、
諸
小
犯
之
法
待
僧
眾。
當
爾
時,
法
滅
不
久。




律
者:
不
依
戒
律。
拘
繫
束
縛
比
丘,
如
待
獄
中
囚
如
是,
而
竟
如
是,
謂
之
橫。
非
法
者:
不
依
國
法。
非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41

父
母,
尚
且
不
孝,
況
六
親
乎?
故
亦
不
和。



佛
教,
故
無
孝
子。
佛
云
孝
為
戒,
教
壞
而
子
之
於
壽
命
日
減,
至
人
命
百
歲
時,
為
五
濁
惡
世。
人
壞
放
縱;
教
衰
則
民
無
正
行,
以
漸
為
惡,
惡
業
日
增,
所
以
正
教
衰
薄。
有
正
教,
方
可
範
圍
人
心,
使
不
法。
破
法
即
破
壞
眾
生
正
知
正
見,
令
正
信
不
生,
護
三
寶
者,
反
多
壞
我
法。
一
切
罪
過,
莫
大
於
破
來
侵
害。
災
怪
首
尾,
連
禍
縱
橫。






無
復
孝
子,
六
親
不
和。
天
神
不
祐,
疾
疫
惡
鬼,
日
行,
以
漸
為
惡,
其
壽
日
減。
至
於
百
歲,
人
壞
佛
教,
﹁
多
壞
我
佛
法,
得
大
罪
過。
正
教
衰
薄,
民
無
正
滅,
則
與
師
子
蟲
無
異,
豈
不
悲
哉!





惟
負
有
護
持
之
責,
四
部
弟
子
國
王
等,
而
自
破
上,
世
間
學
說,
莫
與
比
倫,
一
切
外
道,
不
能
破
壞,
惟
有
獅
子
身
中
蟲
自
食
其
肉,
喻
佛
法
至
高
無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42

如
影
之
隨
形,
響
必
應
聲。
此
喻
果
不
離
因
也。

復
為
人。
若
出
為
人,
餘
報
未
盡,
則
受
兵
奴
果
報,
上
出
為
鬼,
鬼
業
罪
畢,
則
為
畜
生;
畜
生
罪
畢,
還
違;
自
作
業,
不
可
活。
﹁
楞
嚴
經
﹂
云:
地
獄
罪
畢,
因
也,
依
因
感
果,
理
所
當
然。
猶
云:
天
作
業,
猶
可
乃
惡
因
所
感
之
惡
果。
破
壞
佛
法,
得
大
罪
過,
惡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是
為
三
途
苦
趣,
亦
名
三
惡
道,
復
如
是。














如
影
如
響。
如
人
夜
書,
火
滅
字
存,
三
界
果
報,
亦
﹁
死
入
地
獄、
餓
鬼、
畜
生。
若
出
為
人,
兵
奴
果
報,
尾,
連
續
為
禍,
縱
橫
不
一。








生
瞋,
日
來
侵
害,
故
有
種
種
災
異
變
怪。
從
首
至
人
倫,
乖
違
乎
天
理。
天
神
所
以
不
佑,
疾
疫
惡
鬼
粉
骨
碎
身,
尚
難
圖
報。
如
若
不
孝,
是
則
滅
絕
於
孝
為
百
行
之
先,
父
母
有
生
成
之
德,
昊
天
罔
極;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43

六、
誡
不
得
非
法
得
罪。
若
自
作
此
罪,
破
壞
國
土。
此
罪。
破
國
因
緣。
身
自
受
之,
非
佛
法
僧。



﹁
大
王!
未
來
世
中,
諸
小
國
王、
四
部
弟
子
自
作
獄
囚
法。
當
爾
之
時,
佛
法
滅
亦
不
久。




五、
誡
不
得
立
籍
制
約,
如
兵
奴
法。
典
主
攝
僧,
如
當
爾
之
時,
佛
法
不
久。









籍,
大
小
僧
統,
共
相
攝
縛,
如
獄
囚
法,
兵
奴
之
法。
都
非
我
弟
子,
是
兵
奴
法。
立
統
官
攝
僧,
典
主
僧
奴
法。
若
我
弟
子:
比
丘、
比
丘
尼
立
籍
為
官
所
使,
弟
子
橫
與
佛
弟
子,
書
記
制
戒,
如
白
衣
法,
如
兵
﹁
大
王!
未
來
世
中,
一
切
國
王、
太
子、
王
子,
四
部
報,
亦
復
如
是。
此
喻
因
必
感
果
也。





如
火
滅
而
字
存。
三
界
眾
生,
所
造
之
業,
所
招
果
唯
憑
已
造,
如
依
火
而
成。
身
雖
已
死,
而
業
不
亡,
如
夜
書,
火
滅
字
存
著:
喻
隱
處
造
業,
如
人
夜
書,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44

悲
號
涕
泣,
聲
動
三
千。
日
月
五
星、
二
十
八
宿
失
爾
時,
十
六
大
國
王,
聞
佛
七
誡,
所
說
未
來
世
事,
時,
正
法
不
久
即
滅。










不
依
我
佛
戒
律。
此
即
破
佛
法
國
因
緣。
當
爾
之
知
三
寶,
三
別
是
非,
聽
信
此
言,
橫
作
非
法
制
度,
名
利,
於
國
王
等,
自
說
破
佛
破
國
因
緣,
國
王
不
方
諸
佛,
常
所
行
之
道。
有
諸
惡
比
丘,
多
求
世
間
者,
皆
是
七
佛
弟
子,
佛
門
法
器,
乘
願
再
來,
依
十
七、
誡
不
得
不
依
佛
戒。
未
來
世
中,
能
流
通
此
經
破
佛
破
國
因
緣。
當
爾
之
時,
正
法
不
久。
﹂


王
不
別,
聽
信
此
語,
橫
作
法
制,
不
依
佛
戒,
是
為
太
子、
王
子
前,
自
說
破
佛
法
因
緣、
破
國
因
緣。
其
諸
佛,
常
所
行
道。
諸
惡
比
丘,
多
求
名
利,
於
國
王、
﹁
大
王!
未
來
世
中,
流
通
此
經,
七
佛
法
器,
十
方
自
身
受
報,
非
關
三
寶
之
事。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45

爾
時,
無
量
大
眾
中:
百
億
菩
薩:
彌
勒、
師
子
月
等;
曰
空
虛,
即
是
無
佛
之
世。








欲
諸
天,
歎
正
法
滅
盡,
當
時
世
間
無
有
三
寶,
故
爾
時
者:
法
會
圓
滿
之
時。
在
會
大
眾
及
四
禪
六
當
爾
之
時,
世
間
空
虛,
是
無
佛
世。
﹂




爾
時,
大
眾、
十
八
梵
天
王、
六
欲
諸
天
子
歎
言:
﹁
一
乘
之
道。
當
如
佛
教
者:
當
依
佛
教
教
敕
也。

道
亦
三:
或
行
小
乘
道,
或
行
大
乘
道,
或
行
最
上
世
俗
家,
或
出
三
界
家,
或
出
五
陰
煩
惱
之
家。
行
不
制
止
四
部
弟
子
出
家
行
道。
出
家
有
三:
或
出
地
昏
暗,
三
光
不
現。
諸
王
各
皆
至
心
受
持
佛
語,
愍
眾
生
之
痛
苦,
感
悟
悲
泣,
聲
震
大
千
世
界。
天
此
諸
王
聞
說
破
法
即
為
破
國,
嗟
末
世
之
蔽
惡,
四
部
弟
子
出
家
行
道,
當
如
佛
教。





光
不
現。
時,
諸
王
等
各
各
至
心
受
持
佛
語,
不
制

▲
▼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46

槃
之
彼
岸。
願
在
會
法
眾,
聞
經
之
後,
各
各
發
心
難
之
世,
猶
如
苦
海,
捨
此
般
若
之
舟
航,
安
到
涅
失,
即
終
身
奉
行
此
經。
此
經
為
苦
海
之
舟
航,
七
般
若
波
羅
密
﹂:
受
者,
領
受
不
忘;
持
者,
任
持
不
歡
喜
無
量,
為
佛
作
禮,
以
表
謝
法
之
誠。
受
持
﹁
生
我、
法
二
執
之
心
病,
而
成
十
四
忍
之
法
門。
故
有
大
功
能,
不
僅
可
以
護
國
護
身,
兼
能
療
治
眾
所
說
內
護、
外
護
二
種
因
緣,
不
離
般
若。
以
般
若
梵
王、
六
欲
諸
王、
三
界
六
道、
阿
須
輪
王
等。
聞
佛
別
列
菩
薩、
聲
聞
各
有
百
億,
更
有
五
百
億
十
八
此
時,
眾
聞
法,
歡
喜
奉
行。
無
量
大
眾,
總
表
其
多;
作
禮,
受
持
﹁
般
若
波
羅
密
﹂。






說,
護
佛
果
因
緣,
護
國
土
因
緣。
歡
喜
無
量,
為
佛
王、
六
欲
諸
天、
三
界
六
道、
阿
須
輪
王
等
聞
佛
所
百
億
聲
聞:
舍
利
弗、
須
菩
提
等;
五
百
億
十
八
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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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

 

347

可
上
慰
佛
懷
矣。











受
持。
齊
乘
般
若
之
舟
航,
同
登
涅
槃
之
彼
岸,
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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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護國經講義 圓瑛大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