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尊
重
正
教
分
第
十
二
|
無
為
福
勝
分
第
十
一
|
莊
嚴
淨
土
分
第
十
|
一
相
無
相
分
第
九
|
依
法
出
生
分
第
八
|
無
得
無
說
分
第
七
|
正
信
希
有
分
第
六
|
如
理
實
見
分
第
五
|
妙
行
無
住
分
第
四
|
大
乘
正
宗
分
第
三
|
善
現
啟
請
分
第
二
|
法
會
因
由
分
第
一
|
十
三
年
五
月
在
武
昌
佛
教
會
|
太
虛
主
講
|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講
錄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 |
無
斷
無
滅
分
第
二
十
七
|
法
身
非
相
分
第
二
十
六
|
化
無
所
化
分
第
二
十
五
|
福
智
無
比
分
第
二
十
四
|
淨
心
行
善
分
第
二
十
三
|
無
法
可
得
分
第
二
十
二
|
非
說
所
說
分
第
二
十
一
|
離
色
離
相
分
第
二
十
|
法
界
通
化
分
第
十
九
|
一
體
同
觀
分
第
十
八
|
究
竟
無
我
分
第
十
七
|
能
淨
業
障
分
第
十
六
|
持
經
功
德
分
第
十
五
|
離
相
寂
滅
分
第
十
四
|
如
法
受
持
分
第
十
三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 |
喻
人
本
具
之
佛
智
慧,
從
無
始
以
來
人
人
同
具,
|
非
由
外
物
搆
成,
亦
非
由
外
物
鍛
練
而
成。
以
之
|
而
能
摧
破
一
切
物。
且
其
堅
利
之
質,
本
來
具
足,
|
礦
物
名,
其
質
最
堅
最
利,
不
為
一
切
物
所
摧
破,
|
究
竟、
即
謂
之
波
羅
蜜。
般
若、
梵
語,
智
慧
義。
金
剛、
|
岸
也。
又
波
羅
蜜,
事
究
竟
義,
謂
凡
事
做
到
圓
滿
|
彼
岸
義,
即
到
彼
岸
義。
如
過
渡
然,
由
此
岸
到
彼
|
之
常
法,
皆
謂
之
經。
波
羅
蜜、
梵
語,
蜜、
到
義,
波
羅、
|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八
字。
經
常
法
也,
佛
口
所
宣
說
|
今
講
此
經,
先
講
經
題,
次
講
經
文。
經
題
為
金
剛
|
應
化
非
真
分
第
三
十
二
|
知
見
不
生
分
第
三
十
一
|
一
合
理
相
分
第
三
十
|
威
儀
寂
靜
分
第
二
十
九
|
不
受
不
貪
分
第
二
十
八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 |
我
名
乎?
友
曰:
我
念
汝
名
纔
數
百
聲,
汝
即
生
瞋
|
者,
因
其
友
數
稱
其
名,
其
人
聞
之,
曰:
汝
何
故
念
|
必
不
能
摧
破
邪
道,
護
持
正
法
也。
昔
有
一
念
佛
|
有
往
生
極
樂
之
成
功。
何
以
故?
不
具
金
剛
般
若,
|
示
了
達
念
佛
之
真
理,
固
不
能
念,
即
念
亦
不
能
|
念
佛
一
門
言
之,
倘
念
佛
之
人,
未
經
耆
宿
之
開
|
成
就,
此
世
人
所
共
知
共
見
者
也。
更
從
出
世
法
|
本
不
能
辦,
無
較
優
之
智
慧,
雖
辦
亦
不
能
辦
到
|
今
且
就
世
間
法
言
之,
無
論
欲
辦
何
事,
無
智
慧
|
須
金
剛
般
若,
始
能
波
羅
蜜
也。
|
此
金
剛
般
若,
則
所
事
不
能
到
圓
滿
究
竟,
故
必
|
復
恆
寂
恆
照,
此
即
所
謂
金
剛
般
若
也。
若
不
具
|
雖
寂
照
如
如,
而
復
非
寂
非
照,
雖
非
寂
非
照,
而
|
且
能
照
破
無
始
無
明,
如
風
掃
浮
雲,
霜
消
杲
日,
|
在
聖
不
增,
在
凡
不
減,
不
為
無
始
無
明
所
汨
沒,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 |
無
有
佛,
即
是
往
生
極
樂
世
界,
即
是
阿
彌
陀
佛
|
所
念
之
佛,
念
念
無
念,
自
他
圓
融,
並
無
眾
生
亦
|
二,
念
佛
念
心,
是
心
是
佛,
並
無
能
念
之
人,
亦
無
|
而
為
他
所
破
也。
倘
能
獲
得
金
剛
般
若,
心
佛
無
|
從
此
間
斷,
此
無
他,
不
具
金
剛
般
若,
不
能
破
他
|
誰?
死
後
誰
往
生?
其
人
心
亂
猶
豫,
將
念
佛
功
夫
|
輟。
一
日、
有
參
禪
師
謂
之
曰:
父
母
未
生
以
前
是
|
不
亂,
臨
命
終
時,
即
得
往
生
彼
處,
故
日
夜
念
不
|
說
法,
倘
有
人
稱
念
其
名,
念
至
三
五
七
日,
一
心
|
有
人
頗
解
佛
說
西
方
有
佛,
號
阿
彌
陀,
今
現
在
|
不
具
金
剛
般
若,
一
遇
外
緣
即
為
所
障
住
也。
更
|
其
人
懵
然。
謂
念
佛
無
益,
亦
停
止
不
念。
蓋
皆
由
|
一
念
佛
之
人,
遇
一
禪
師
詰
之
曰:
念
佛
者
是
誰?
|
瞋
心
乎?
其
人
恐
念
佛
褻
佛,
遂
自
此
不
念。
又
有
|
心,
汝
念
彌
陀
佛
日
千
百
聲,
焉
知
彌
陀
佛
不
生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 |
蜜
矣。
|
之
妙
法
也。
明
夫
此,
則
知
所
謂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
即
金
剛
般
若
之
行
相
也,
亦
即
趣
證
無
上
因
果
|
菩
提
心,
行
六
度
萬
行,
而
不
住
於
相
等
之
妙
諦,
|
若,
逕
趣
無
上
菩
提
及
究
竟
涅
槃。
經
中
所
云
發
|
大
比
丘
眾,
為
說
此
經,
俾
各
各
了
達
此
金
剛
般
|
資
進
修,
故
世
尊
於
祇
陀
林,
當
一
千
二
百
五
十
|
不
樂
小
法,
迴
趣
大
乘,
慇
懃
啟
請
無
上
妙
法
以
|
存,
不
得
謂
之
圓
滿
究
竟
也。
須
菩
提
本
屬
聲
聞,
|
究
竟。
二
乘
證
得
生
空
智
果,
我
執
雖
去,
法
執
猶
|
萬
行,
證
得
菩
提
涅
槃
之
佛
果,
方
可
謂
之
圓
滿
|
經
為
教
化
菩
薩
之
大
法,
指
示
菩
薩
修
行
六
度
|
然
此
經
所
說
到
圓
滿
究
竟,
有
特
殊
之
義
焉。
此
|
到
圓
滿
究
竟
也。
|
矣。
尚
何
異
說
之
足
障
乎!
是
即
念
佛
之
事,
成
辦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 |
動
等
類
是。
此
會
不
然,
則
以
持
?
乞
食、
洗
足、
敷
|
會。
凡
法
會
說
法,
必
有
發
起
之
因
由,
如
放
光
震
|
一
分,
曰
法
會
因
由,
凡
會
聚
眾
弟
子
說
法,
曰
法
|
貫,
不
為
分
所
割
截,
讀
者
會
而
通
之
可
也。
此
第
|
二
分,
雖
分
為
三
十
二
分,
而
文
與
義
本
一
氣
連
|
此
經
原
無
分
數,
後
經
梁
昭
明
太
子
分
為
三
十
|
法
會
因
由
分
第
一
|
焉。
|
多
種,
而
此
師
所
譯
者
明
白
曉
暢,
故
最
為
流
通
|
經
律
論
為
他
人
之
師。
此
經
與
彌
陀
經,
譯
本
有
|
藏
者,
經
律
論
也。
言
能
以
經
律
論
為
師,
亦
能
以
|
即
童
年
而
有
耆
德
之
謂。
又
稱
曰
三
藏
法
師,
三
|
法
師
翻
譯
成
中
文。
鳩
摩
羅
什,
梵
音,
華
言
童
壽,
|
者
所
結
集,
原
本
梵
文,
後
入
中
國,
經
鳩
摩
羅
什
|
此
經
為
釋
迦
牟
尼
佛
金
口
所
宣
說,
為
阿
難
尊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 |
故,
說
我
聞
無
咎。
若
依
勝
義,
則
是
因
緣
聞,
是
不
|
無
有
時,
聞
亦
無
有,
何
以
謂
之
我
聞
耶?
隨
世
俗
|
和
合
運
續
之
假
相,
耳
為
五
根
外
門
之
假
形,
識
|
我
親
從
佛
邊
聞,
非
傳
聞
也。
夫
我
本
四
大、
五
陰
|
第
二,
明
能
聞
之
人。
我
者,
阿
難
自
稱,
聞、
耳
聞,
謂
|
即
明
究
竟
無
上
菩
提,
故
云
如
是。
﹁
我
聞
﹂
者,
|
夫
全
經
宗
旨,
即
明
諸
法
實
相,
即
明
金
剛
般
若,
|
聞
之
法
即
此
經
也。
此
二
字
總
括
全
經
宗
旨,
明
|
明
所
聞
之
法。
如、
決
定
義,
是、
即
指
此
經,
決
定
所
|
自
下
明
通
序。
通
序
有
六
事,
﹁
如
是
﹂
者,
第
一,
|
如
是
我
聞。
|
通
序;
自
爾
時
至
敷
座
而
坐,
為
別
序。
|
一
通,
二
別。
自
如
是
我
聞
至
千
二
百
五
十
俱,
為
|
焉。
若
依
三
分
判
經:
此
分
完
全
為
序
分,
序
有
二:
|
座、
日
用
尋
常
之
本
地
風
光
而
為
說
法
之
因
由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 |
國,
佛
受
須
達
長
者
之
請,
故
居
於
此。
祇
樹
給
孤
|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即
別
處
也。
舍
衛
國
在
中
天
竺
|
處
有
二:
︵
一
︶
通,
︵
二
︶
別。
舍
衛
國
即
通
處,
|
舍
衛
國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者,
第
五,
明
說
經
之
處。
|
者,
住
義,
行
住
坐
臥
悉
可
名
住。
|
若
到
究
竟
圓
滿,
妙
莊
嚴
海,
富
有
萬
德
之
稱。
在
|
言
覺
者,
自
覺、
覺
他、
覺
行
圓
滿
義,
即
由
金
剛
般
|
佛
者,
第
四,
明
說
經
之
主。
佛,
梵
語,
具
言
佛
陀,
華
|
佛
在
舍
衛
國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
數
量
之
時
間
說
此
經
也。
|
遙
指
釋
迦
牟
尼
佛
在
舍
衛
國
祇
洹
精
舍,
於
有
|
此
第
三,
明
說
經
之
時。
一、
數
量
義,
時、
即
時
間。
即
|
一
時,
|
聞
無
得
也。
|
聞
聞,
是
聞
無
所
聞;
故
說
者
無
說
無
示,
聞
者
無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0 |
以
資
身。
大
者,
比
丘
中
具
大
德
大
名
聞
者
也。
眾
|
二
義:
︵
一
︶
乞
佛
法
以
資
心,
︵
二
︶
乞
食
物
|
此
第
六,
明
同
聞
眾
也。
比
丘、
梵
語,
華
言
乞
士。
有
|
與
大
比
丘
眾,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俱。
|
合
樹
園
名
之。
|
屬
我,
可
乎?
須
達
從
之。
舍
成,
遂
以
二
人
之
名
連
|
反
難。
太
子
不
得
已,
曰:
止,
勿
更
出
金,
園
屬
卿,
樹
|
即
施
以
園。
須
達
不
可,
國
人
亦
以
太
子
無
戲
言
|
金
密
布,
僅
餘
少
地。
太
子
曰:
前
言
戲
耳,
返
其
金
|
以
黃
金
布
滿
其
地,
侯
當
相
與。
須
達
如
其
言,
以
|
平
正,
樹
木
鬱
茂,
最
為
適
宜。
太
子
謂
之
曰:
卿
若
|
適
覓
得
王
太
子
祇
陀
之
園,
園
在
國
城
外,
其
地
|
給
孤
獨。
因
擇
地
起
舍
請
世
尊
說
法,
化
導
眾
生,
|
有
一
大
臣,
名
曰
須
達,
家
富
好
施,
人
咸
稱
之
曰
|
獨
園,
即
祇
洹
精
舍
也。
時
舍
衛
國
主
波
斯
匿
王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1 |
自
下
別
序,
分
二
章:
︵
一
︶
明
行
乞
食
事,
︵
二
︶
|
於
其
城
中
次
第
乞
已。
|
爾
時,
世
尊
食
時,
著
衣、
持
缽
入
舍
衛
大
城
乞
食,
|
阿
難
之
所
杜
撰
也。
|
事
具
足,
義
乃
完
成。
其
往
蹟
均
彰
彰
可
考,
確
非
|
界,
解
脫
生
死:
,
故
常
隨
行
藉
以
報
恩
也。
以
上
六
|
先,
得
度
亦
在
先,
因
感
佛
之
鴻
恩:
度
其
出
離
三
|
聽
眾
本
不
可
以
數
計,
此
眾
先
本
外
道,
見
佛
在
|
師
徒
各
一
百
人,
共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也。
然
法
會
|
伽
耶
迦
葉
師
徒
各
二
百
五
十
人,
舍
利
弗、
目
連
|
十
人,
優
樓
頻
螺
迦
葉
師
徒
五
百
人,
那
提
迦
葉、
|
也。
過
去
現
在
因
果
經
云:
耶
舍
長
者
子
朋
黨
五
|
義。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即
共
住
大
比
丘
眾
之
總
數
|
彿
一
團
體
之
謂。
千
二
百
五
十
人
俱
者,
俱,
共
住
|
者,
僧
也。
僧
非
個
人
之
名,
四
人
以
上
謂
之
僧,
彷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2 |
已
者,
完
畢
也,
猶
云:
乞
食
之
事
業
已
完
畢。
﹁
次
|
即
舍
衛
國
之
都
城,
園
在
城
外,
故
云
入
城
乞
食。
|
品。
明
整
儀
容,
不
同
尋
常
乞
丐
乞
食。
舍
衛
大
城,
|
眾
法
事
著
中
品,
入
大
聚
落,
進
見
國
王
則
著
上
|
於
身,
衣
有
上
中
下
三
品,
平
常
起
臥
著
下
品,
入
|
無
有
不
自
他
兩
利
者。
﹁
著
衣
﹂
者,
以
衣
附
著
|
世
尊
勝
德
內
涵,
宏
福
外
施,
雖
一
舉
一
動
之
微,
|
得,
而
施
者
亦
無
有
施,
於
自
於
他
兩
兩
惱
亂;
故
|
之
時
也。
非
乞
食
之
時
而
行
乞,
不
惟
乞
者
無
所
|
時,
早
則
始
營
未
就,
晚
則
噉
食
已
訖,
均
非
乞
食
|
時,
亦
居
士
營
食
成
就
之
時。
世
間
居
士,
食
有
定
|
稱,
惟
佛
乃
能
當
之。
﹁
食
時
﹂
者,
正
為
乞
食
之
|
十
人
俱
之
時。
﹁
世
尊
﹂
者,
世
間
無
上
最
尊
之
|
衛
國
祇
樹
給
孤
獨
園
與
大
比
丘
眾
千
二
百
五
|
明
敷
座
而
坐
事。
此
初。
﹁
爾
時
﹂
者,
即
佛
在
舍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3 |
乃
復
說
此
金
剛
般
若
沒
羅
蜜
經,
以
顯
眾
生
本
|
淨
法
界。
|
早
得
解
脫,
速
證
究
竟
圓
滿
金
剛
般
若
安
住
清
|
令
其
發
心,
已
發
心
者
令
其
成
熟,
已
成
熟
者
令
|
辦,
猶
無
日
不
為
方
便
眾
生
之
事
也。
未
發
心
者
|
布
施
波
羅
蜜
而
報
眾
生
之
恩
也。
故
雖
自
行
已
|
實
施
遊
行
教
化
利
導
眾
生
也,
實
行
成
就
眾
生
|
生
存
示
滅
已
能
自
主,
何
必
乞
食
為?
蓋
乞
食
者,
|
夫
佛、
菩
薩、
羅
漢,
自
行
均
已
成
辦,
且
位
至
羅
漢,
|
焉。
|
攝
儀
容,
然
後
淨
心
靜
坐,
入
於
三
昧,
而
將
說
法
|
不
得
隨
得
隨
噉。
訖,
竟
也。
敷,
設
也,
陳
設
座
位,
鎮
|
此
明
乞
食
之
後
事。
得
食
後,
即
還
歸
祇
洹
而
食,
|
亦
不
捨
富
而
從
貧,
正
以
顯
示
平
第
之
道
也。
|
第
乞
﹂
者,
謂
挨
次
順
序
而
乞,
不
捨
貧
而
從
富,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4 |
失
之
毫
釐,
差
以
千
里
矣!
慎
之
慎
之!
|
動
等
種
種
神
通
然
後
為
佛,
不
能
簡
別
外
道,
則
|
化、
放
光、
震
動
等
種
種
神
通,
遂
執
變
化、
放
光、
震
|
自
有
頓
契
之
一
日。
不
然,
向
外
馳
求,
以
佛
具
變
|
離
內
外
中
間,
不
可
思
議,
不
可
執
著,
久
之
功
馴,
|
足,
周
遍
法
界,
不
在
內、
不
在
外、
不
在
中
間。
復
不
|
之
苦。
諸
君
宜
仔
細
究!
此
金
剛
般
若
本
人
人
具
|
天
有
漏
之
福
果。
業
報
一
盡,
仍
不
免
五
趣
輪
迴
|
亦
妖
魔
外
道
之
邪
術;
雖
有
萬
年
之
禪
定,
亦
人
|
若
未
顯
得
金
剛
般
若,
雖
有
移
山
倒
海
之
神
通,
|
妙
用,
即
喜
笑
怒
呵
亦
莫
非
佛
法
之
方
便
善
巧。
|
常
心
尤
莫
非
佛
法。
神
通
變
化
既
佛
法
之
無
上
|
皆
通,
尋
常
日
行
是
佛
法,
行
住
坐
臥
亦
佛
法,
平
|
般
若
之
用。
已
得
金
剛
般
若,
則
事
事
無
礙,
法
法
|
具
金
剛
波
羅
般
若
之
體,
而
伸
萬
行
無
住
金
剛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5 |
任
大
法;
右
膝
屈
而
著
地,
以
示
住
真
實
地;
合
掌
|
比
丘
眾
中,
從
座
起
立,
偏
袒
露
其
右
肩,
以
示
堪
|
請
說
法,
必
先
致
敬
以
示
尊
重。
於
是
當
時
在
大
|
菩
薩
行,
外
現
聲
聞
相,
位
高
德
祟,
故
稱
長
老。
將
|
此
明
請
法
之
儀。
長
老
須
菩
提
者,
須
菩
提
內
祕
|
肩,
右
膝
著
地,
合
掌
恭
敬,
而
白
佛
言:
|
時
長
老
須
菩
提,
在
大
眾
中,
即
從
座
起,
偏
袒
右
|
說
法
也。
|
名
空
生。
﹁
啟
請
﹂
者,
以
語
言
啟
白
世
尊,
請
求
|
須
菩
提
恆
樂
空
定,
分
別
空
義,
為
解
空
第
一,
故
|
時
倉
庫
空
虛,
家
人
卜
之,
曰:
既
善
且
吉,
故
名。
又
|
提,
梵
語,
華
言
善
義,
或
言
善
吉,
或
言
空
生,
因
生
|
所
判,
則
此
分
屬
序
分。
善
現
者,
須
菩
提
名。
須
菩
|
據
流
支
十
二
分
義,
此
分
已
入
正
宗
分。
依
昭
明
|
善
現
啟
請
分
第
二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6 |
凡
發
菩
提
心
者,
皆
可
謂
之
菩
薩。
﹁
護
念
﹂
者,
|
菩
提,
覺
義;
薩
埵、
有
情
義,
謂
有
情
中
之
覺
者。
故
|
為
罕
有
也。
﹁
菩
薩
﹂
者,
梵
語,
具
云
菩
提
薩
埵。
|
出
家
修
行,
具
足
三
德,
化
度
眾
生,
世
出
世
間
甚
|
故
名
如
來。
希
有,
猶
云
罕
有。
謂
世
尊
捨
棄
王
位,
|
﹂
者,
來
三
界
垂
化
之
謂。
又,
如
過
去
諸
佛
再
來,
|
如
﹂
者,
證
得
諸
法
實
相
如
如
不
動
之
謂,
﹁
來
|
此
明
讚
世
尊
之
德。
世
尊、
如
來,
皆
佛
之
通
稱。
﹁
|
﹁
希
有,
世
尊!
如
來
善
護
念
諸
菩
薩,
善
付
囑
諸
菩
薩。
|
非
不
可
思
議
之
軌
則
也。
|
心
趣
果
之
無
上
妙
法,
意
業
敬
也。
一
舉
一
動,
無
|
敬
也;
而
白
佛
言,
語
業
敬
也;
下
問
善
男
善
女
發
|
語、
︵
三
︶
意。
起
立、
袒
肩、
膝
著
地
及
合
掌,
身
業
|
啟
白
世
尊。
表
敬
須
具
三
業:
︵
一
︶
身、
︵
二
︶
|
恭
敬,
以
示
屈
曲
伏
從,
無
有
違
拒;
然
後
以
言
說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7 |
等,
故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惟
佛
獨
成
就
也。
須
菩
提
|
名
覺,
外
小
非
正
覺,
菩
薩
雖
正
覺
而
非
無
上
正
|
發
菩
提
心,
即
因
地
心。
凡
夫
因
無
明
覆
障
不
得
|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義。
簡
言
之,
即
佛
果,
即
果
地
覺。
|
藐,
等
義;
菩
提,
覺
義。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即
|
此
明
所
問
之
事。
阿,
無
義;
耨
多
羅,
上
義;
三,
正
義;
|
菩
提
心,
云
何
應
住?
云
何
降
伏
其
心?
﹂
|
﹁
世
尊!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
則
即
加
被
無
上
法
寶,
常
當
護
念、
付
囑
也。
|
隨
機
施
教,
以
菩
薩
堪
任
法
寶,
正
宜
護
念、
付
囑,
|
其
子,
囑
咐
成
立。
﹁
善
﹂
者,
善
巧
方
便,
謂
世
尊
|
付,
令
其
外
德
成
就。
如
世
間
父
母,
以
家
業
付
託
|
不
護
念
則
善
根
損
壞
也。
﹁
付
囑
﹂
者,
付
託
囑
|
成,
不
念
則
壞;
菩
薩
亦
爾,
佛
護
念
則
善
根
成
就,
|
護
衛
體
念,
令
其
內
德
成
就。
如
母
子
然,
母
念
則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8 |
其
心。
﹂
﹁
唯
然!
世
尊!
願
樂
欲
聞。
﹂
|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應
如
是
住,
如
是
降
伏
|
﹁
汝
今
諦
聽,
當
為
汝
說,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阿
|
如
來
對
於
菩
薩
善
護
念、
付
囑,
誠
如
汝
所
云
也。
|
薩
事,
故
重
言
善
哉
善
哉
以
嘆
美
之
曰:
|
此
明
嘆
美
其
請。
以
須
菩
提
聲
聞
眾
而
能
問
菩
|
護
念
諸
菩
薩,
善
付
囑
諸
菩
薩。
|
佛
言:
﹁
善
哉!
善
哉!
須
菩
提!
如
汝
所
說:
如
來
善
|
悟
入
佛
之
知
見
同。
|
出
現
於
世,
為
開
示
眾
生
佛
之
知
見,
為
令
眾
生
|
要
道
也。
與
法
華
經
所
謂,
佛
惟
以
一
大
事
因
緣
|
害
其
菩
提
心?
是
即
由
因
地
心
趣
證
果
地
覺
之
|
云
何
住
菩
提
心?
云
何
降
伏
其
煩
惱
心,
而
免
損
|
發
菩
提
心
者
云
何
發
菩
提
心?
已
發
菩
提
心
者,
|
問
世
尊
云:
凡
善
根
之
男
子,
及
善
根
之
女
人,
未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9 |
而
達
彼。
﹁
大
﹂
者,
簡
小
義,
以
喻
菩
薩
乘
此
般
|
﹁
乘
﹂
者,
運
載
義,
謂
如
車
乘,
載
物
運
行,
由
此
|
大
乘
正
宗
分
第
三
|
而
聞
也。
|
﹂
者,
急
速
應
諾,
認
可
其
言
之
是,
願
歡
喜
傾
心
|
師
曰:
﹁
吾
與
爾
安
心
竟
﹂。
即
此
意
也。
﹁
唯
然
|
來,
為
爾
安
﹂。
二
祖
對
曰:
﹁
覓
心
了
不
可
得
﹂。
|
昔
二
祖
問
達
摩
祖
師
安
心
之
法,
師
曰:
﹁
將
心
|
妄
心
及
煩
惱
心,
則
是
妄
上
加
妄,
不
能
降
伏
矣。
|
住,
另
起
心
以
降
伏
也。
如
欲
另
起
心
以
降
伏
其
|
所
住
而
住,
無
所
降
伏
而
降
伏,
無
須
另
起
心
而
|
謂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若
發
菩
提
心,
應
如
下
說
無
|
四
分;
如
是
降
伏
其
心
之
如
是,
指
下
第
三
分。
意
|
而
聽,
當
為
汝
說。
應
如
是
住
之
如
是,
是
指
下
第
|
此
明
許
答
其
問。
諦
者,
審
實
義,
汝
今
一
心
審
實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0 |
者,
如
微
生
蟲
等。
︵
四
︶
化
生,
謂
變
化
而
生,
如
|
人
類
及
牛
羊
等。
︵
三
︶
溼
生,
謂
依
濕
氣
而
生
|
如
雞
鴨
等。
︵
二
︶
胎
生,
謂
由
胚
胎
產
生
者,
如
|
生
分
九
類:
︵
一
︶
卵
生,
謂
由
卵
體
中
產
生
者,
|
此
明
發
心。
摩
訶、
大
義。
如
是
之
是、
指
下
所
說。
眾
|
度
之。
|
若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我
皆
令
入
無
餘
涅
槃
而
滅
|
溼
生、
若
化
生,
若
有
色、
若
無
色,
若
有
想、
若
無
想、
|
其
心:
所
有
一
切
眾
生
之
類:
若
卵
生、
若
胎
生、
若
|
佛
告
須
菩
提:
﹁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應
如
是
降
伏
|
故
曰
大
乘
正
宗
分
云。
|
不
止
此
一
分,
不
過
此
分
為
大
乘
正
宗
之
綱
領,
|
此
分
為
大
乘
真
正
之
宗
主。
然
真
正
宗
主,
究
竟
|
生
死
或
涅
槃
也。
﹁
正
宗
﹂
者,
真
正
宗
主
也,
謂
|
若
大
乘
直
趣
佛
果;
簡
非
凡
小
所
乘
之
乘,
以
趨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1 |
非
非
想
處,
遂
歎
息
懸
記,
將
來
須
墮
為
食
魚
鳥
|
之
入
定。
佛
成
道
後,
即
欲
度
之,
因
遲
一
日,
已
生
|
堪,
偶
萌
瞋
念,
云
當
食
盡
此
魚
鳥
以
除
障
礙。
久
|
佛
時
有
一
修
此
定
者,
耳
聞
鳥
鳴
魚
躍,
噪
擾
不
|
同
於
虛
空,
惟
有
定
無
慧,
經
八
萬
劫,
還
落
空
亡。
|
想
處
天
之
眾
生
也,
此
處
眾
生
已
無
身
體
世
界,
|
迴。
︵
九
︶
非
有
想
非
無
想,
謂
無
色
界
中
非
非
|
已
證
解
脫
而
究
非
也,
經
五
百
劫,
仍
墮
生
死
輪
|
惱
皆
由
於
想,
遂
修
無
想
定
得
生
無
想
天,
自
謂
|
禪
天
之
無
想
眾
生
也。
由
欲
界
眾
生,
以
種
種
苦
|
餘
三
界
眾
生
皆
是。
︵
八
︶
無
想,
謂
色
界
中
四
|
有
想,
謂
除
色
界
四
禪
天
中
之
無
想
天
眾
生,
其
|
無
色,
謂
無
色
界
眾
生
之
無
色
可
見
者。
︵
七
︶
|
謂
欲
界、
色
界
中
眾
生
之
有
色
可
見
者。
︵
六
︶
|
孑
孓
化
為
蚊,
腐
草
化
為
螢
之
類。
︵
五
︶
有
色,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2 |
人
相
者,
對
我
相
言,
如
人
類,
我
對
之
稱
人,
故
名
|
謂
人
皆
以
四
大
五
陰
和
合
相
續
假
相
為
我
相。
|
此
明
降
心。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均
極
多
義。
我
相
者,
|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即
非
菩
薩。
|
得
滅
度
者,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有
我
相、
人
|
﹁
如
是
滅
度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眾
生,
實
無
眾
生
|
其
障
礙
而
度
其
出
離
也。
|
海,
輪
迥
生
死,
起
悲
愍
心,
皆
令
其
圓
滿
寂
靜,
滅
|
發
廣
大
心,
見
三
界
九
類
所
有
之
眾
生,
沉
淪
苦
|
須
菩
提:
諸
菩
薩
中
之
大
菩
薩,
降
伏
其
心,
必
須
|
滅,
無
有
餘
蘊
也。
滅
度
者,
滅
障
度
苦
義。
世
尊
告
|
涅
槃
者,
圓
寂
義。
無
餘
者,
謂
萬
德
俱
圓,
二
障
永
|
不
可
不
慎
也。
|
獄,
世
界
為
一
大
苦
海,
外
道
猶
如
陷
阱,
修
行
人
|
之
貍,
後
報
盡
更
墮
入
地
獄。
故
三
界
為
一
大
牢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3 |
有
我、
人、
眾
生
恆
時
存
在,
則
即
著
壽
者
相。
總
之、
|
我
相;
我
能
度
人
度
眾
生,
則
即
著
人
相、
眾
生
相;
|
度
所
度
者。
不
然、
若
菩
薩
謂
我
能
度
人,
則
即
著
|
陰
和
合
相
續,
皆
是
畢
竟
清
淨,
雖
度
而
實
無
能
|
所
度
之
相,
當
觀
菩
薩
眾
生
之
相,
皆
是
四
大
五
|
菩
薩
度
眾
生,
不
著
菩
薩
為
能
度
之
相,
眾
生
為
|
自
然
降
伏
而
不
損
害
其
菩
提
心
矣。
何
以
故?
蓋
|
不
著
實
有
眾
生
得
滅
度
者,
則
其
心
自
無
煩
惱,
|
界
九
類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極
多
之
眾
生
已,
其
心
|
是
壽
者
相;
餘
可
類
推。
菩
薩
既
發
廣
大
心,
度
三
|
相;
我
屬
生
物,
則
是
眾
生
相;
我
有
生
命
存
在,
則
|
如
既
稱
曰
我,
則
有
我
相;
而
我
具
人
格,
則
是
人
|
久
相
繼
不
斷
之
相
也。
又
凡
有
情
各
具
此
四
相。
|
九
類
眾
生
差
別
之
相
也。
壽
者
相
者,
謂
生
命
永
|
人
相
也。
眾
生
相
者,
即
我
對
人
以
及
非
人,
所
謂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4 |
味、
觸、
法,
六
塵
也,
舉
六
塵
而
六
根、
六
識
包
括
在
|
無
畏
施。
布
施
為
六
度
之
首,
攝
六
度
盡。
色、
聲、
香、
|
施
分
三
種:
︵
一
︶
財
施,
︵
二
︶
法
施,
︵
三
︶
|
此
明
行
菩
薩
行
不
住
於
相,
即
為
住
菩
提
心。
布
|
若
菩
薩
不
住
相
布
施,
其
福
德
不
可
思
量。
|
須
菩
提!
菩
薩
應
如
是
布
施,
不
住
於
相。
何
以
故?
|
施,
所
謂:
不
住
色
布
施,
不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布
施。
|
﹁
復
次,
須
菩
提!
菩
薩
於
法
應
無
所
住
行
於
布
|
以
於
法
無
所
住
而
住,
故
謂
之
無
住
也。
|
此
分
答
住
問。
以
修
萬
行
而
無
所
行,
謂
之
妙
行。
|
妙
行
無
住
分
第
四
|
菩
薩
哉。
|
及
聲
聞
果
之
猶
證
生
空,
烏
足
稱
人
法
雙
空
之
|
即
不
能
降,
一
切
煩
惱
顛
倒
皆
隨
之
而
起,
是
不
|
即
是
一
著
我
相,
則
四
相
皆
著。
心
既
有
著,
則
心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5 |
北
之
四
方
也,
合
東、
南、
西、
北、
上、
下
六
方,
共
為
十
|
此
以
喻
明
福
德
多。
四
維
者:
東
南、
西
南、
東
北、
西
|
量。
|
提!
菩
薩
無
住
相
布
施
福
德,
亦
復
如
是
不
可
思
|
下
虛
空
可
思
量
不?
﹂
﹁
不
也,
世
尊!
﹂
﹁
須
菩
|
﹁
不
也,
世
尊!
﹂
﹁
須
菩
提!
南、
西、
北
方、
四
維、
上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東
方
虛
空
可
思
量
不?
﹂
|
心
之
道,
亦
即
非
所
以
顯
得
金
剛
般
若
之
道
也。
|
有
漏
之
福
報,
而
可
思
可
量
矣。
非
所
以
住
菩
提
|
至
不
可
思
量
也。
若
住
相
布
施,
則
所
得
係
人
天
|
者,
何
以
故?
蓋
不
住
相
布
施,
則
其
所
得
福
德
多
|
然
行
於
布
施。
而
於
施
者,
受
者,
財
物
等
相
不
住
|
果
報
應
種
種
法
相,
皆
不
執
著,
所
謂
無
所
住
也,
|
施
者,
受
者,
財
物,
以
及
動
靜
語
默、
供
養
恭
敬、
因
|
內,
攝
一
切
法
盡
矣。
謂
菩
薩
行
於
三
種
布
施,
於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6 |
發
問
以
占
其
能
否
如
理
實
見。
能,
則
具
金
剛
般
|
來
法
身
也。
為
證
明
須
菩
提
已
了
此
義,
故
世
尊
|
如
理
方
可
實
見,
非
可
執
著
三
十
二
相
即
是
如
|
相
耶?
蓋
如
來
法
身
雖
非
即
相,
亦
非
離
相,
必
須
|
上
云
於
法
亦
不
住
而
行
布
施,
云
何
得
成
佛
身
|
如
來
所
說
身
相,
即
非
身
相。
﹂
|
﹁
不
也,
世
尊!
不
可
以
身
相
得
見
如
來。
何
以
故?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可
以
身
相
見
如
來
不?
﹂
|
如
理
實
見
分
第
五
|
應
依
之
而
住
也。
|
此
結
上
所
云。
上
來
不
住
相
而
行
布
施
等
之
教,
|
﹁
須
菩
提!
菩
薩
但
應
如
所
教
住。
|
思
量
計
度
也。
|
住
相
布
施
之
福
德,
亦
復
如
十
方
虛
空
不
可
以
|
方。
十
方
虛
空
不
可
思
量,
本
為
須
菩
提
所
知。
無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7 |
形
形
色
色
之
相,
莫
非
鏡
花、
水
月
之
虛
妄,
無
有
|
此
明
不
僅
身
相
即
非
身
相,
凡
一
切
根
身
器
界
|
相
非
相,
則
見
如
來。
﹂
|
佛
告
須
菩
提:
﹁
凡
所
有
相,
皆
是
虛
妄;
若
見
諸
|
即
四
大
五
陰
和
合
相
續
之
假
相,
即
非
身
相
也。
|
見
如
來
不
﹂,
即
答
曰:
不
也。
蓋
如
來
所
說
身
相,
|
心
分
別
所
緣
影
像,
故
一
承
佛
問
﹁
可
以
身
相
|
聲
聞,
心
已
領
悟
如
來、
菩
薩、
眾
生
之
相,
皆
是
自
|
世
尊
具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是。
須
菩
提
示
現
|
其
心
未
相
應
也。
身
相
者,
色
身
可
見
之
相
也,
如
|
﹁
八
風
吹
不
動
﹂,
而
為
佛
印
一
呵
所
動,
可
知
|
無
智
慧,
說
食
數
寶,
終
無
益
也。
蘇
東
坡
讚
佛
云:
|
來
宗
門,
務
令
人
自
己
了
解。
不
然,
僅
逞
口
說,
實
|
般
若,
即
不
執
身
相
亦
不
得
見
如
來
法
身
也。
古
|
若,
即
身
相
可
見
如
來
法
身;
不
能,
則
未
具
金
剛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8 |
所
行
法,
此
法
甚
為
希
有,
甚
為
難
信,
故
須
菩
提
|
此
明
信
受
人。
上
云
雖
修
萬
行,
而
不
著
能
行
人、
|
是
無
量
福
德。
|
信
者,
須
菩
提!
如
來
悉
知
悉
見,
是
諸
眾
生,
得
如
|
萬
佛
所
種
諸
善
根。
聞
是
章
句
乃
至
一
念
生
淨
|
一
佛
二
佛
三
四
五
佛
而
種
善
根,
已
於
無
量
千
|
此
章
句
能
生
信
心,
以
此
為
實;
當
知
是
人
不
於
|
是
說!
如
來
滅
後
後
五
百
歲,
有
持
戒
修
福
者,
於
|
言
說
章
句,
生
實
信
不?
﹂
佛
告
須
菩
提:
﹁
莫
作
|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頗
有
眾
生
得
聞
如
是
|
正
信
希
有
分
第
六
|
行
施
而
修
成
佛
之
色
身
也。
|
若
妙
心,
即
是
已
見
如
來
法
身,
不
可
泥
拘
住
法
|
了
解
諸
法
實
相,
即
是
無
上
智
慧,
即
是
金
剛
般
|
實
相
可
得
也。
若
能
如
是
了
解
諸
相
虛
妄,
即
是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29 |
耹
金
口
宣
說,
亦
不
能
如
實
了
解
也。
|
雖
多
劫
後
能
聞
能
信
受;
未
植
善
根
之
人,
即
親
|
句,
即
啟
發
其
金
剛
種
子,
可
知
深
種
善
根
之
人,
|
千
萬
佛
所
深
植
善
根
矣。
如
六
祖
然,
聞
經
一
二
|
數
佛
而
植
善
根,
乃
已
於
無
數
阿
僧
祇
劫,
無
量
|
真
實
不
虛。
當
知
此
信
受
之
人,
非
僅
於
一
二
少
|
一
心
正
信,
以
此
行
無
所
行、
得
無
所
得
之
法
為
|
句
法
門,
皆
能
了
解
真
實
義
諦,
通
達
諸
法
實
相,
|
出
家
之
持
戒
者,
在
家
之
修
福
者,
於
此
所
說
章
|
像
法
後
之
五
百
歲
也。
像
法
之
後,
法
垂
衰
弊,
有
|
後
五
百
歲
者,
正
法
五
百
歲,
像
法
五
百
歲,
此
即
|
之
人
也。
|
在
親
聞
者
無
信
受
之
人,
即
未
來
亦
有
起
信
受
|
甚
深
妙
法,
能
生
實
信
不?
佛
告
之
云:
汝
勿
疑
現
|
啟
白
佛
言:
頗
有
眾
生
得
親
聞
如
上
所
說
無
上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0 |
法
是
正
行,
非
法
則
非
正
行。
法
相
是,
則
非
法
相
|
此
明
上
信
受
義。
法
與
非
法,
係
對
待
名
詞,
如
云
|
法
如
筏
喻
者,
法
尚
應
捨,
何
況
非
法?
|
非
法。
以
是
義
故,
如
來
常
說:
汝
等
比
丘!
知
我
說
|
即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是
故
不
應
取
法,
不
應
取
|
相,
即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何
以
故?
若
取
非
法
相,
|
生,
若
心
取
相,
即
為
著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若
取
法
|
壽
者
相。
無
法
相,
亦
無
非
法
相。
何
以
故?
是
諸
眾
|
﹁
何
以
故?
是
諸
眾
生,
無
復
我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
果,
故
是
等
淨
信
眾
生
所
得
福
德
無
量
也。
|
以
智
慧
力,
悉
知
其
行
菩
提
因,
悉
見
其
得
菩
提
|
佛
之
母,
常
為
佛
所
守
護。
若
淨
信
受
持
者,
如
來
|
師
曰:
能
生
一
念
淨
信,
即
可
成
佛。
且
此
經
為
諸
|
信
者,
此
心
一
生,
佛
種
成
就
牢
不
可
破。
故
前
祖
|
倘
有
聞
是
章
句,
剎
那
一
念
由
清
淨
慧
生
清
淨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1 |
槃
之
法,
亦
不
應
取。
對
於
非
善
法、
非
正
法
以
及
|
與
取
法
相
一
樣,
是
故
善
法
正
法,
以
及
真
如
涅
|
復
次,
若
是
等
眾
生,
以
法
不
可
取
而
取
非
法,
則
|
壽
者
見
矣。
|
法
相,
則
無
論
何
法
皆
行
取
著,
即
起
我、
人、
眾
生、
|
復
次,
倘
是
等
眾
生
不
達
萬
法
緣
生,
取
著
一
種
|
者
相
即
無
不
著
矣。
|
行
取
著,
則
是
已
著
我
相,
著
我
相
則
人、
眾
生、
壽
|
也。
不
然、
若
是
等
眾
生
心
對
於
相,
不
達
假
合,
即
|
然,
無
所
執
著,
是
諸
眾
生
二
空
已
明,
空
病
亦
去
|
幻
非
實,
法
相
無
有,
非
法
相
亦
不
可
得,
其
心
湛
|
無
有
四
相
之
可
言。
且
復
了
達
五
陰
之
法
亦
如
|
以
故?
蓋
是
等
了
達
眾
生
四
大
假
合,
本
來
空
無,
|
則
非
法
即
是
有
漏。
上
云
得
如
是
無
量
福
德,
何
|
即
非。
法
是
善
法,
則
非
法
即
非
善
法。
法
是
無
漏,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2 |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無
有
定
法
名
阿
耨
多
羅
三
|
三
菩
提
耶?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耶?
﹂
須
菩
提
言:
﹁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
無
得
無
說
分
第
七
|
法
兩
遣,
空
有
雙
淨,
方
是
金
剛
般
若
到
彼
岸
也。
|
捨
筏。
喻
意
初
則
以
法
捨
人,
以
空
捨
有;
次
則
人
|
有
人
為
賊
所
逐,
取
木
柵
渡
河,
達
於
彼
岸,
即
便
|
等
比
丘,
當
知
我
所
說
法,
如
筏
喻
者。
筏、
木
柵,
昔
|
是
則
能
運
用
一
切
法
矣。
由
此
道
理,
故
常
說
汝
|
無
一
法
可
得,
名
最
上
乘。
﹂
念
念
都
成
妙
慧,
如
|
能
用
法。
昔
六
祖
云:
﹁
法
法
皆
通,
法
法
皆
備,
而
|
不
能
出
三
界
九
類
之
內,
則
無
法
相
所
礙
而
不
|
取
著
義,
即
倚
靠
義,
如
鳥
之
倚
巢,
集
止
飛
翔,
均
|
兩
無
所
取,
而
即
著
此
兩
無,
亦
是
落
於
邊
際。
取、
|
非
真
如、
非
涅
槃
之
法
愈
不
應
起
心
執
之
也。
倘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3 |
謂
之
金
剛
般
若
妙
行
矣。
故
如
來
所
說
法,
心
行
|
不
斷,
心
行
不
滅,
是
虛
妄
想
相,
即
墮
有
漏,
不
得
|
謂
如
來
有
所
說,
則
聽
者
有
所
取,
有
取
則
言
語
|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亦
無
有
定
法
如
來
可
說
也。
若
|
佛
言: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無
有
定
法
名
阿
耨
多
|
度,
尤
不
可
執
如
來
所
說
菩
提
即
是
菩
提。
故
答
|
不
可
著,
不
可
取,
不
可
以
名
名,
不
可
以
凡
心
計
|
本
人
人
具
足,
圓
滿
周
遍,
離
言
語
相,
離
文
字
相,
|
耶?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耶?
﹂
須
菩
提
已
了
悟
菩
提
|
發
問
以
占
之,
問
云:
﹁
如
來
得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
提、
常
說
法
度
眾
耶?
世
尊
恐
須
菩
提
生
此
疑,
故
|
上
云
身
相
非
身
相,
云
何
如
來
於
樹
下
證
得
菩
|
以
者
何?
一
切
賢
聖,
皆
以
無
為
法
而
有
差
別。
﹂
|
來
所
說
法,
皆
不
可
取、
不
可
說,
非
法、
非
非
法。
所
|
藐
三
菩
提,
亦
無
有
定
法
如
來
可
說。
何
以
故?
如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4 |
福
勝
彼。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一
切
諸
佛
及
諸
佛
阿
|
於
此
經
中
受
持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為
他
人
說,
其
|
福
德
性,
是
故
如
來
說
福
德
多。
﹂
﹁
若
復
有
人,
|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何
以
故?
是
福
德
即
非
|
七
寶
以
用
布
施,
是
人
所
得
福
德,
寧
為
多
不?
﹂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若
人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
依
法
出
生
分
第
八
|
涉
水
各
有
高
下
深
淺
之
別
也。
|
階
級
之
異,
猶
如
三
鳥
出
網,
三
獸
渡
河,
而
昇
空
|
所
修
雖
同
而
所
悟
不
同,
故
有
四
果
次
第、
十
地
|
切
聖
賢
有
差
別
者,
非
所
修
之
無
為
法
不
同
也,
|
說
者
無
說
無
示,
而
聽
者
無
聞
無
得。
其
所
以
一
|
非
非
法,
既
離
有
離
無,
云
何
可
說?
云
何
可
取?
故
|
且
諸
法
實
相,
非
有
非
無,
非
有
故
非
法,
非
無
故
|
滅
則
不
可
取,
言
語
斷
則
不
可
說。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5 |
有
人
於
此
經
中,
自
己
領
受
行
持
任
何
四
句
偈
|
就,
則
為
無
漏,
其
實
乃
不
可
限
量
也。
佛
言:
若
復
|
漏
之
因,
其
多
有
限,
是
福
德
本
無
自
性,
圓
滿
成
|
須
菩
提
言:
甚
多。
蓋
著
相
之
福
德,
不
過
人
天
有
|
行
布
施,
是
財
施
也。
此
人
所
得
福
德,
是
為
多
不?
|
佛
言:
若
人
以
七
寶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之
多
而
|
句
為
一
偈;
梵
文
又
以
三
十
二
字
為
一
偈。
|
珀、
珊
瑚
也。
偈
者,
四
字
或
五
字、
七
字
一
句,
總
四
|
為
娑
婆
世
界。
七
寶
者:
金、
銀、
琉
璃、
硨
磲、
瑪
瑙、
琥
|
中
千
世
界
為
一
大
千
世
界,
合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
界,
一
千
個
小
千
世
界
為
一
中
千
世
界,
一
千
個
|
系
為
一
小
世
界,
一
千
個
小
世
界
為
一
小
千
世
|
此
明
持
經
功
德
勝。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者,
一
太
陽
|
所
謂
佛、
法
者,
即
非
佛、
法。
|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法,
皆
從
此
經
出。
須
菩
提!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6 |
法
也。
|
假
法,
復
無
所
說
之
法,
以
言
遣
言,
權
名
之
為
佛、
|
取。
要
知
如
來
是
假
名,
本
無
能
說
之
人,
佛
法
亦
|
對
無
上
之
法,
無
能
所,
絕
對
待,
總
不
可
說
不
可
|
上,
其
受
持
所
得
之
福
德,
所
以
勝
彼
也。
但
此
絕
|
諸
佛
之
所
自
生,
菩
提
之
所
自
顯,
其
法
絕
對
無
|
後
得
智
而
逕
趣
極
果
也。
故
此
經
為
諸
佛
之
母,
|
行
持,
由
發
菩
提
心
行
六
度
萬
行,
證
得
根
本
智、
|
句
偈,
可
趣
極
果;
即
為
他
人
說,
他
人
亦
能
領
受
|
包
括
教、
理、
行、
果
無
餘,
不
特
自
己
領
受
行
持
四
|
此
經
章
句
微
妙,
其
言
說
文
字
所
詮
真
如
妙
理,
|
等
正
覺
妙
法,
皆
從
此
經
出。
|
之
福
德。
何
以
故?
蓋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及
無
上
正
|
生
苦,
令
得
涅
槃
樂,
其
福
勝
彼
財
施
無
福
德
性
|
等,
而
復
為
他
人
說,
是
法
施
也。
以
法
施
眾,
拔
眾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7 |
﹃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
不?
﹂
須
菩
提
言:
﹁
不
也,
|
含。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阿
羅
漢
能
作
是
念:
|
故?
阿
那
含
名
為
不
來
而
實
無
來,
是
故
名
阿
那
|
那
含
果
﹄
不?
﹂
須
菩
提
言:
﹁
不
也,
世
尊!
何
以
|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阿
那
含
能
作
是
念:
﹃
我
得
阿
|
名
一
往
來
而
實
無
往
來,
是
名
斯
陀
含。
﹂
﹁
須
|
不?
﹂
須
菩
提
言:
﹁
不
也,
世
尊!
何
以
故?
斯
陀
含
|
云
何?
斯
陀
含
能
作
是
念:
﹃
我
得
斯
陀
含
果
﹄
|
聲、
香、
味、
觸、
法,
是
名
須
陀
洹。
﹂
﹁
須
菩
提!
於
意
|
何
以
故?
須
陀
洹
名
為
入
流
而
無
所
入,
不
入
色、
|
得
須
陀
洹
果
﹄
不?
﹂
須
菩
提
言:
﹁
不
也,
世
尊!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須
陀
洹
能
作
是
念:
﹃
我
|
相
無
相
也。
|
諸
法
一
相,
隨
緣
生
起,
不
可
取,
不
可
說,
故
曰
一
|
一
相
無
相
分
第
九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8 |
語,
即
聲
聞
第
三
果,
華
言
不
來,
猶
云
不
復
來
此
|
一
往
天
上,
一
來
人
間,
始
得
漏
盡
也。
阿
那
含,
梵
|
陀
含,
梵
語,
即
聲
聞
第
二
果,
華
言
一
往
來,
猶
云
|
預
流。
流、
流
類
義,
猶
云
預
入
聖
人
之
流
類
也。
斯
|
問。
須
陀
洹,
梵
語,
即
聲
聞
第
一
果,
華
言
入
流、
或
|
云
何
有
四
果
可
得
耶?
世
尊
為
釋
此
疑
而
為
此
|
此
明
四
果
亦
得
無
所
得。
上
云
菩
提
得
無
所
得,
|
須
菩
提
是
樂
阿
蘭
那
行。
﹂
|
是
樂
阿
蘭
那
行
者。
以
須
菩
提
實
無
所
行,
而
名
|
念:
﹃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
世
尊
則
不
說
須
菩
提
|
是
念:
﹃
我
是
離
欲
阿
羅
漢
﹄,
世
尊!
我
若
作
是
|
最
為
第
一,
是
第
一
離
欲
阿
羅
漢。
世
尊!
我
不
作
|
人、
眾
生、
壽
者,
世
尊!
佛
說:
我
得
無
諍
三
昧,
人
中
|
羅
漢
作
是
念:
﹃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
即
為
著
我、
|
世
尊!
何
以
故?
實
無
有
法
名
阿
羅
漢。
世
尊!
若
阿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39 |
斯
陀
含
名
一
往
來
天
上
人
間,
而
實
無
往
來
天
|
我
得
斯
陀
含
果
念,
則
即
為
未
得
斯
陀
含
果,
蓋
|
聲、
香、
味、
觸、
法
之
法,
是
名
須
陀
洹
也。
斯
陀
含
作
|
位,
而
實
無
能
預
入
聖
位
之
人,
亦
無
所
預
入
色、
|
即
為
未
得
須
陀
洹
果,
蓋
須
陀
洹
名
為
預
入
聖
|
矣。
故
答
云:
須
陀
洹
若
作
我
得
須
陀
洹
果
念,
則
|
有
疑
礙,
足
見
須
菩
提
已
無
有
四
果
可
得
之
疑
|
究
為
得
果
不?
須
菩
提
心
已
了
悟,
依
義
酬
答,
無
|
問
須
菩
提
云:
得
四
果
者,
各
能
作
我
已
得
果
念,
|
即
優
遊
閒
靜,
不
為
塵
累
所
拘
也。
|
五
塵
之
貪
欲
也。
阿
蘭
那
者,
梵
語,
華
言
無
喧
雜,
|
之
最
勝,
煩
惱
與
定
障
皆
得
遠
離
也。
離
欲
者,
離
|
應
供
是
也。
三
昧,
華
言
正
定,
無
諍
三
昧
為
正
定
|
言
有
三
義:
︵
一
︶
無
生,
︵
二
︶
殺
賊,
︵
三
︶
|
欲
界
受
生
也。
阿
羅
漢,
梵
語,
即
聲
聞
第
四
果,
華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0 |
須
菩
提
是
樂
寂
靜
行。
|
是
樂
寂
靜
行
者
矣;
蓋
須
菩
提
實
無
所
行,
而
名
|
漢。
我
若
作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念,
世
尊
即
不
說
我
|
作
我
是
離
欲
阿
羅
漢
念,
則
我
即
是
離
欲
阿
羅
|
一,
我
即
是
第
一
離
欲
阿
羅
漢。
又
如
我
自
己
不
|
羅
漢
耶?
如
世
尊
說
我
得
最
勝
正
定,
為
人
中
第
|
生、
壽
者
見,
能
所
具
在,
四
相
宛
然,
何
得
謂
之
阿
|
我
得
無
生
念,
則
為
著
我
見,
著
我
見
即
著
人、
眾
|
有
無
生
者,
亦
無
有
法
名
為
無
生。
若
阿
羅
漢
起
|
即
為
未
得
阿
羅
漢
道,
阿
羅
漢
名
無
生
而
實
無
|
名
阿
那
含
也。
阿
羅
漢
作
我
得
阿
羅
漢
道
念,
則
|
而
實
無
有
受
生
欲
界
者,
亦
無
欲
界
可
受
生,
是
|
得
阿
那
含
果,
蓋
阿
那
含
名
為
不
來
欲
界
受
生,
|
含
也。
阿
那
含
作
我
得
阿
那
含
果
念,
則
即
為
未
|
上
人
間
者,
亦
無
天
上
人
間
可
往
來,
是
名
斯
陀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1 |
無
有
自
性。
故
然
燈
佛
雖
說,
而
實
無
所
與;
而
如
|
燈
佛
爾
時
所
說,
與
如
來
爾
時
所
聞,
均
係
語
言,
|
燈
佛
所,
於
法
有
所
得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不
也,
然
|
眾
興
疑,
故
問
須
菩
提
以
釋
之
云:
如
來
昔
在
然
|
燈
佛
與
之
授
記
曰:
賢
劫
中
當
成
佛
耶?
佛
恐
聽
|
佛
昔
在
然
燈
佛
所,
滿
二
阿
僧
祇
劫
修
行
時,
然
|
此
釋
成
上
無
說
無
得
義。
上
云
無
說
無
得,
云
何
|
所,
於
法
實
無
所
得。
﹂
|
所,
於
法
有
所
得
不?
﹂
﹁
世
尊!
如
來
在
燃
燈
佛
|
佛
告
須
菩
提:
﹁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昔
在
燃
燈
佛
|
莊
嚴
淨
土
分
第
十
|
謂
之
無
住
無
得
之
無
上
妙
法
矣。
|
妙
法
也。
倘
一
起
心
動
念,
即
落
邊
際
範
圍,
不
得
|
無
所
得,
即
是
如
來
所
說
佛
法
非
佛
法
之
無
上
|
總
之、
諸
法
如
如,
行
無
所
行,
住
無
所
住,
而
得
亦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2 |
淨
土,
而
與
三
乘
聖
賢
共
同
依
住。
︵
二
︶
方
便
|
聖
同
居
淨
土,
由
修
清
淨
行
之
眾
生
感
得
此
清
|
之
業
力
所
現
起。
淨
土
有
數
種
名
稱:
︵
一
︶
凡
|
同
依
住
之
穢
土
言,
穢
土
是
眾
生
有
漏
不
清
淨
|
依
住
義;
淨
土
者,
對
娑
婆
世
界
等
五
趣
眾
生
共
|
世
尊
恐
眾
興
疑,
故
問
須
菩
提
以
釋
之。
土
者,
可
|
與
他
處
所
說
菩
薩
莊
嚴
淨
土
之
行,
似
有
出
入,
|
此
明
莊
嚴
佛
土
不
可
取
相。
上
文
既
明
不
可
取,
|
味、
觸、
法
生
心,
應
無
所
住
而
生
其
心。
|
如
是
生
清
淨
心,
不
應
住
色
生
心,
不
應
住
聲、
香、
|
名
莊
嚴。
﹂
﹁
是
故
須
菩
提!
諸
菩
薩
摩
訶
薩,
應
|
不
也,
世
尊!
何
以
故?
莊
嚴
佛
土
者,
即
非
莊
嚴,
是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菩
薩
莊
嚴
佛
土
不?
﹂
﹁
|
故
曰
得
實
無
所
得
也。
|
來
得
記,
亦
無
有
受。
無
得
無
不
得,
乃
名
得
授
記,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3 |
心,
無
取
無
著
無
妄
分
別
為
是,
不
應
住
六
塵
而
|
以
如
是
無
所
得
妙
觀,
無
所
住
妙
慧,
生
起
清
淨
|
土
行?
當
知
佛
土
本
來
無
德
不
備,
無
累
不
淨,
應
|
世
尊
復
告
須
菩
提:
諸
大
菩
薩
云
何
修
莊
嚴
佛
|
名
莊
嚴
也。
|
取
著
其
形
相,
故
菩
薩
所
謂
莊
嚴,
即
非
莊
嚴,
是
|
莊
嚴
其
佛
土,
其
形
相
雖
示
現
莊
嚴,
而
亦
不
宜
|
當
實
有
其
行,
眾
生
是
菩
薩
之
佛
土,
化
眾
即
為
|
本
來
清
淨,
何
用
莊
嚴?
然
自
行
雖
已
成
辦,
化
眾
|
言:
不
也,
何
以
故?
蓋
菩
薩
自
行
已
辦,
自
性
淨
土
|
世
尊
問
須
菩
提
云:
菩
薩
莊
嚴
佛
土
不?
須
菩
提
|
又
名
常
寂
光
土。
|
︵
四
︶
法
性
淨
土,
即
以
諸
法
實
相
為
其
淨
土,
|
由
無
漏
智
所
感
得,
此
土
無
邊
相
好,
無
量
莊
嚴。
|
有
餘
淨
土,
二
乘
所
居。
︵
三
︶
實
報
莊
嚴
淨
土,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4 |
其
高
大
以
為
高
大,
故
須
菩
提
云
甚
大。
若
自
取
|
譬
大
法
王
身
也。
妙
高
山
形
勢
高
大,
而
不
自
取
|
十
萬
由
旬,
一
由
旬
三
十
里
或
四
十
里,
故
佛
以
|
此
明
後
身
不
可
取。
須
彌
山
王,
此
云
妙
高
山,
高
|
以
故?
佛
說
非
身,
是
名
大
身。
﹂
|
何?
是
身
為
大
不?
﹂
須
菩
提
言:
﹁
甚
大,
世
尊!
何
|
﹁
須
菩
提!
譬
如
有
人
身
如
須
彌
山
王,
於
意
云
|
生
萬
法。
﹂
可
謂
言
下
大
悟
矣。
|
本
自
具
足,
何
期
自
性
本
無
動
搖,
何
期
自
性
能
|
性
本
自
清
淨,
何
期
自
性
本
不
生
滅,
何
期
自
性
|
昔
六
祖
聞
五
祖
說
至
此
處,
即
嘆
曰:
﹁
何
期
自
|
淨
明
心,
而
佛
土
莊
嚴
矣。
|
六
塵、
六
識
皆
無
所
住,
則
生
無
上
金
剛
般
若
妙
|
識,
有
所
思
惟
觀
察,
則
心
即
不
清
淨。
應
於
六
根、
|
生
心。
六
塵
為
六
識
所
緣
境,
取
著
六
塵
而
生
六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5 |
此
明
說
經
功
德
勝。
前
持
經
功
德,
勝
滿
三
千
大
|
而
此
福
德
勝
前
福
德。
|
人,
於
此
經
中
乃
至
受
持
四
句
偈
等,
為
他
人
說,
|
甚
多,
世
尊!
﹂
佛
告
須
菩
提:
﹁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
千
世
界
以
用
布
施,
得
福
多
不?
﹂
須
菩
提
言:
﹁
|
子、
善
女
人,
以
七
寶
滿
爾
所
恆
河
沙
數
三
千
大
|
其
沙!
﹂
﹁
須
菩
提!
我
今
實
言
告
汝:
若
有
善
男
|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但
諸
恆
河
尚
多
無
數,
何
況
|
河,
於
意
云
何?
是
諸
恆
河
沙
寧
為
多
不?
﹂
須
菩
|
﹁
須
菩
提!
如
恆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如
是
沙
等
恆
|
無
為
福
德
勝
分
第
十
一
|
而
非
身,
故
名
為
大
身
也。
|
不
住
人
見,
不
取
色
身,
故
曰
非
身。
非
身
而
身,
身
|
之
大
矣。
法
王
身
亦
然,
其
身
雖
大
而
心
不
取
著,
|
其
大
相
而
住
於
大
見,
則
雖
大
有
限
量,
不
得
謂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6 |
尊
重
正
教
分
第
十
二
|
虛
空
不
可
限
量,
所
以
勝
於
前
福
德
也。
|
無
量
無
數
無
邊
眾
生,
皆
見
性
成
佛,
其
福
德
如
|
為
他
人
說,
他
人
受
持,
則
他
人
見
性
成
佛,
度
盡
|
若
以
此
經
四
句
自
己
受
持,
則
自
己
見
性
成
佛;
|
七
寶
布
施
雖
多,
至
於
無
數
量,
而
終
是
有
限
量,
|
人
說
者,
其
福
德
勝
於
前
福
德
也。
何
以
故?
良
以
|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於
此
經
中,
受
持
四
句,
為
他
|
施
多
則
得
福
德
必
多,
故
須
菩
提
言
得
福
甚
多。
|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以
用
布
施,
其
布
施
多
可
知,
布
|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滿
爾
所
恆
河
沙
數
之
三
千
|
中
之
沙,
其
多
更
不
可
數
量,
故
須
菩
提
言
甚
多。
|
一
恆
河
中
沙,
多
至
無
數,
復
如
是
沙
等
之
恆
河
|
量
無
數
無
邊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布
施
福
德。
|
千
世
界
七
寶
布
施
功
德;
茲
說
經
功
德,
勝
滿
無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7 |
言
大
蟒
神,
地
龍
也。
|
而
頭
上
有
角,
故
名
非
人。
︵
八
︶
摩
侯
羅
伽,
華
|
鳥,
攝
龍
為
食。
︵
七
︶
緊
那
羅,
華
言
非
人,
似
人
|
非
天
德,
故
名
非
天。
︵
六
︶
迦
樓
羅,
華
言
金
翅
|
︵
五
︶
阿
修
羅,
華
言
非
天,
其
福
報
雖
類
天
而
|
陰,
陰
者
五
陰
之
色
身,
唯
嗅
香
而
長
養
故
名。
|
叉,
飛
行
空
中
之
鬼
神。
︵
四
︶
乾
闥
婆,
華
言
香
|
四
空
也。
︵
二
︶
龍
眾,
為
水
屬
之
王。
︵
三
︶
夜
|
天
眾,
即
欲
界
之
六
天,
色
界
之
四
禪,
無
色
界
之
|
此
明
經
勝。
天
人
阿
修
羅
等,
即
八
部
眾。
︵
一
︶
|
所
在
之
處,
則
為
有
佛,
若
尊
重
弟
子。
﹂
|
知
是
人
成
就
最
上
第
一
希
有
之
法。
若
是
經
典
|
佛
塔
廟,
何
況
有
人
盡
能
受
持
讀
誦!
須
菩
提!
當
|
知
此
處,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阿
修
羅
皆
應
供
養,
如
|
﹁
復
次,
須
菩
提!
隨
說
是
經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當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8 |
如
法
受
持
分
第
十
三
|
此
經
勝,
而
持
此
經
之
人
亦
勝
也。
|
佛
在
處,
即
為
佛
與
佛
上
首
之
弟
子
在
處
也。
故
|
之
法,
即
是
名
為
諸
佛。
若
此
經
任
在
何
處,
即
為
|
一
希
有
之
法,
即
是
成
就
第
一
無
上
金
剛
般
若
|
此
人
盡
能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即
是
成
就
最
上
第
|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八
部
眾
供
養
恭
敬
無
疑。
當
知
|
敬;
若
有
人
盡
能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者,
此
人
亦
為
|
佛
舍
利
及
佛
形
像
所
在
處
之
塔
廟,
而
供
養
恭
|
則
此
處
即
為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及
八
部
眾,
皆
如
|
此
經,
故
隨
處
說
是
經,
或
說
是
經
中
四
句
偈
等,
|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之
所
自
出,
欲
尊
重
佛,
當
尊
重
|
重
弟
子,
如
文
殊、
舍
利
子
等
上
首
弟
子。
此
經
為
|
形
像
所
在
處。
第
一
希
有
之
法,
即
金
剛
般
若。
尊
|
塔,
具
云
塔
婆,
華
言
方
墳,
佛
舍
利
所
在
處。
廟,
佛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49 |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如
來
無
所
說。
﹂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不?
﹂
須
|
不
可
說,
應
眾
生
心
方
便
而
說
此
名
耳。
|
者
何?
金
剛
般
若
既
是
名
字,
無
有
自
相,
不
可
取,
|
不
可
著
奉
持
之
人,
亦
不
可
著
奉
持
之
法,
所
以
|
法,
假
名
安
立
為
金
剛
般
若。
以
是
名
字
奉
持,
心
|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金
剛
非
譬
而
譬,
般
若
非
法
而
|
云
何
名
此
經?
我
等
云
何
奉
持?
佛
答:
此
經
名
金
|
持,
但
不
知
此
經
名
與
云
何
奉
持,
故
問
世
尊
云:
|
此
定
經
名
與
受
持。
前
已
明
經
勝,
自
當
尊
重
受
|
若
波
羅
蜜,
是
名
般
若
波
羅
蜜。
|
所
以
者
何?
須
菩
提!
佛
說
般
若
波
羅
蜜,
即
非
般
|
︽
金
剛
般
若
波
羅
蜜
︾
以
是
名
字,
汝
當
奉
持。
|
等
云
何
奉
持?
﹂
佛
告
須
菩
提:
﹁
是
經
名
為
|
爾
時,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當
何
名
此
經?
我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0 |
如
來
說
微
塵
非
微
塵,
強
名
之
為
微
塵。
微
塵
既
|
恐
其
著
多
相,
復
曉
之
曰:
微
塵
空
寂,
無
有
實
相。
|
世
界
碎
為
微
塵,
是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甚
多。
佛
|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本
為
微
塵
所
積
集,
今
以
此
等
|
不
可
得,
了
此
空
假
即
為
中
道。
故
告
須
菩
提
云:
|
世
界
為
眾
生
依
報,
是
假
非
實,
而
假
復
是
空,
亦
|
來
說
世
界,
非
世
界,
是
名
世
界。
|
須
菩
提!
諸
微
塵,
如
來
說
非
微
塵,
是
名
微
塵;
如
|
塵,
是
為
多
不?
﹂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
﹁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所
有
微
|
即
無
所
說,
故
云:
﹁
如
來
無
所
說
﹂
也。
|
說,
亦
諸
佛
為
方
便
眾
生,
如
證
而
說,
離
諸
佛
說
|
﹂
須
菩
提
答
云:
真
智
離
言,
諸
佛
同
證,
縱
有
所
|
落
言
詮,
故
問
須
菩
提
云:
﹁
如
來
有
所
說
法
不?
|
上
明
假
名
無
實,
心
行
處
滅,
世
尊
恐
諸
菩
薩
猶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1 |
可
思
議,
不
可
執
取,
強
名
之
為
三
十
二
相
耳。
|
所
說
三
十
二
相,
即
是
非
相,
即
是
諸
法
實
相,
不
|
處
遍
計,
永
遠
不
得
見
如
來
矣。
何
以
故?
蓋
如
來
|
勝
妙
功
能,
若
執
為
實,
則
是
不
了
諸
法
實
相,
隨
|
不?
須
菩
提
言:
三
十
二
相
為
如
來
化
導
眾
生
之
|
以
釋
之。
問
須
菩
提
云: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見
如
來
|
相
為
佛,
執
著
馳
求,
失
之
遠
矣!
故
藉
問
須
菩
提
|
空,
而
能
依
之
正
報
亦
無。
凡
夫
不
察,
以
三
十
二
|
三
十
二
相
為
佛
正
報,
前
既
明
所
依
之
果
報
既
|
三
十
二
相。
﹂
|
來。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三
十
二
相,
即
是
非
相,
是
名
|
不?
﹂
﹁
不
也,
世
尊!
不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得
見
如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見
如
來
|
所
有,
如
來
說
世
界
非
世
界,
強
名
為
世
界。
|
空
無
所
有,
微
塵
所
積
集
之
世
界,
亦
當
然
空
無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2 |
身
命
沉
淪
苦
海。
況
身
命
無
常、
苦、
空、
無
我,
一
切
|
仍
受
輪
迴,
更
不
知
有
幾
千
萬
億
恆
河
沙
數
之
|
息,
已
不
知
幾
千
萬
億
恆
河
沙
數
矣,
此
而
不
施,
|
且
自
己
從
無
始
生
死
以
來,
所
受
生
命
輪
迴
不
|
莫
非
法
王。
|
自
己;
自
己
即
是
法
王,
大
地
山
河
草
木
花
葉
亦
|
地
山
河
草
木
花
葉,
大
地
山
河
草
木
花
葉
即
是
|
者,
亦
無
受
施
者,
更
無
所
施
之
身
命。
自
己
即
大
|
行
此
苦
行;
若
已
了
達,
則
自
他
不
二,
既
無
能
施
|
︵
三
︶
身、
命
俱
布
施,
非
了
達
金
剛
般
若,
不
能
|
與
眾
生。
︵
二
︶
命
布
施,
以
生
命
施
與
眾
生。
|
身
命
布
施
分
三
種:
︵
一
︶
身
布
施,
以
肉
身
施
|
句
偈
等,
為
他
人
說,
其
福
甚
多。
﹂
|
身
命
布
施;
若
復
有
人,
於
此
經
中
乃
至
受
持
四
|
﹁
須
菩
提!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以
恆
河
沙
等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3 |
當
知
是
人
成
就
第
一
希
有
功
德。
世
尊!
是
實
相
|
尊!
若
復
有
人
得
聞
是
經,
信
心
清
淨,
則
生
實
相,
|
我
從
昔
來
所
得
慧
眼,
未
曾
得
聞
如
是
之
經。
世
|
而
白
佛
言:
﹁
希
有
世
尊!
佛
說
如
是
甚
深
經
典,
|
爾
時、
須
菩
提
聞
說
是
經,
深
解
義
趣,
涕
淚
悲
泣,
|
離
相
寂
滅
分
第
十
四
|
受
持
此
經
之
福
德
為
何
如
耶?
|
四
句
偈
為
他
人
說,
自
利
利
他
之
福
德
多
也。
其
|
至
算
數
所
不
能
及,
然
猶
不
若
於
此
經
中,
受
持
|
布
施,
且
捨
恆
河
沙
等
身
命
布
施,
其
福
德
本
多
|
之
人,
甚
為
難
得。
今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捨
身
命
|
地
獄,
受
種
種
苦
報。
故
佛
告
須
菩
提:
布
施
身
命
|
盡
還
受
輪
迴,
為
牛、
為
馬、
為
鳥、
為
魚、
為
餓
鬼、
為
|
不
能
存
在。
縱
修
仙
道
入
無
想
天,
壽
同
天
地,
劫
|
不
能
自
主,
若
貪
著
不
施,
業
報
盡
而
緣
散,
亦
終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4 |
第
一
希
有
功
德。
然
此
實
相
者,
非
離
諸
相
外
另
|
淨
心,
正
觀
明
澈
實
相
顯
現,
當
知
此
人
已
成
就
|
復
有
人
得
聞
是
經,
信
心
清
淨,
即
能
了
解
生
清
|
達
眾
生
本
來
是
空,
但
未
曾
得
聞
如
是
之
經。
若
|
之
金
剛
般
若
經
典,
我
雖
從
昔
來
已
得
慧
眼,
了
|
不
勝
悲
楚
而
白
佛
言:
希
有
世
尊!
佛
所
說
甚
深
|
解
義
蘊
旨
趣,
追
痛
過
去
迷
而
不
悟,
涕
淚
橫
流,
|
此
明
領
悟。
當
時
須
菩
提
聞
說
此
金
剛
般
若,
深
|
故?
離
一
切
諸
相,
則
名
諸
佛。
﹂
|
是
非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即
是
非
相。
何
以
|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所
以
者
何?
我
相
即
|
是
人
則
為
第
一
希
有。
何
以
故?
此
人
無
我
相、
無
|
世
後
五
百
歲,
其
有
眾
生
得
聞
是
經,
信
解
受
持,
|
得
聞
如
是
經
典,
信
解
受
持,
不
足
為
難。
若
當
來
|
者,
則
是
非
相,
是
故
如
來
說
名
實
相。
世
尊!
我
今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5 |
經,
不
驚、
不
怖、
不
畏,
當
知
是
人
甚
為
希
有。
何
以
|
佛
告
須
菩
提:
﹁
如
是,
如
是,
若
復
有
人
得
聞
是
|
金
剛
般
若,
即
是
離
相
一
大
寂
滅
海
也。
|
非
離
而
到
究
竟,
即
名
之
為
諸
佛。
諸
佛
者,
即
是
|
非
相。
離
此
一
切
非
相,
即
是
一
切
法,
即
是
非
即
|
以
者
何?
人、
我、
眾
生、
壽
者
四
相,
如
幻
非
實,
即
是
|
達
勝
解
此
經,
已
了
達
人、
我、
眾
生、
壽
者
四
相,
所
|
之
者,
是
人
即
為
第
一
希
有。
何
以
故?
此
人
已
通
|
解
受
持
者,
則
實
為
難;
若
於
難
能
之
時
而
竟
能
|
法
之
際,
聖
教
衰
弊,
眾
生
障
重,
聞
是
經
而
能
信
|
領
受
行
持,
不
足
為
難。
若
當
來
世
後
五
百
歲,
像
|
復
次,
白
佛
言:
我
今
得
聞
如
是
經
典,
深
信
了
解,
|
為
實
相
也。
|
不
顯,
然
亦
不
可
執
著,
故
曰
即
是
非
相,
是
名
之
|
有
實
相,
即
諸
法
本
來
如
是
之
相,
悟
則
顯,
迷
則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6 |
是
如
是,
如
汝
所
說,
正
無
謬
誤。
若
復
有
人,
得
聞
|
世
尊
以
須
菩
提
泣
述
經
旨
畢,
隨
即
印
可
曰:
如
|
此
段
前
補
明
他
悟,
後
明
忍
辱
為
般
若
所
攝
義。
|
生
無
所
住
心;
若
心
有
住,
則
為
非
住。
|
不
應
住
色
生
心,
不
應
住
聲、
香、
味、
觸、
法
生
心,
應
|
薩
應
離
一
切
相,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
無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是
故
須
菩
提!
菩
|
去
於
五
百
世
作
忍
辱
仙
人,
於
爾
所
世,
無
我
相、
|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應
生
瞋
恨。
須
菩
提!
又
念
過
|
何
以
故?
我
於
往
昔
節
節
支
解
時,
若
有
我
相、
人
|
於
爾
時,
無
我
相、
無
人
相、
無
眾
生
相、
無
壽
者
相,
|
以
故?
須
菩
提!
如
我
昔
為
歌
利
王
割
截
身
體,
我
|
如
來
說
非
忍
辱
波
羅
蜜,
是
名
忍
辱
波
羅
蜜。
何
|
羅
蜜,
是
名
第
一
波
羅
蜜。
須
菩
提!
忍
辱
波
羅
蜜,
|
故?
須
菩
提!
如
來
說
第
一
波
羅
蜜,
即
非
第
一
波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7 |
時
坦
然
自
忘,
本
無
有
我,
亦
無
有
所
割
截
之
身
|
羅
蜜
也。
何
以
故?
我
昔
時
體
為
歌
利
王
割
截,
爾
|
說
非
忍
辱
波
羅
蜜。
依
世
諦
假
說,
是
名
忍
辱
波
|
雙
空,
事
相
全
空,
辱
本
無
有,
何
有
於
忍,
故
如
來
|
即
就
忍
辱
波
羅
蜜
言
之,
具
金
剛
般
若,
則
人
法
|
若,
若
盲
無
導
者,
不
能
有
此
妙
用
矣。
|
定、
精
進,
本
為
金
剛
般
若
之
妙
用,
若
無
金
剛
般
|
諦
故,
假
說
為
第
一
波
羅
蜜
耳。
忍
辱、
布
施
及
戒、
|
一
波
羅
蜜。
但
其
所
以
說
第
一
波
羅
蜜
者,
隨
世
|
以
真
諦
言,
本
無
有
法,
何
有
法
執,
是
以
即
非
第
|
若
能
賅,
般
若
為
第
一,
故
如
來
說
第
一
波
羅
蜜。
|
起
行,
當
知
此
人,
甚
為
希
有。
何
以
故?
六
度
以
般
|
不
怖
惡
前
事
錯
訛。
由
聞
生
信,
由
信
生
解,
由
解
|
承
者
不
同,
不
驚
其
怪
誕,
不
生
怯
弱
之
畏
心,
亦
|
是
經
般
若
妙
諦,
與
其
從
無
始
來
所
修
習
所
稟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8 |
生。
須
菩
提!
如
來
是
真
語
者,
實
語
者,
如
語
者,
不
|
一
切
諸
相,
即
是
非
相;
又
說
一
切
眾
生,
即
非
眾
|
菩
薩
為
利
益
一
切
眾
生,
應
如
是
布
施。
如
來
說
|
﹁
是
故
佛
說
菩
薩
心
不
應
住
色
布
施。
須
菩
提!
|
心。
若
心
有
所
住,
則
是
住
顛
倒,
即
非
住
般
若
矣。
|
不
應
依
住
六
塵
而
生
差
別
心,
但
應
生
無
所
住
|
分
別
和
合
連
續
之
相,
而
發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心,
|
復
呼
須
菩
提
而
告
之
曰:
菩
薩
應
離
一
切
虛
妄
|
所
世,
人、
我、
眾
生、
壽
者
四
相
皆
無
矣。
|
提
心
對
其
人
曰:
我
得
道
當
首
度
汝。
是
我
於
爾
|
仙
人,
為
人
損
害,
我
不
特
無
瞋
恨
心,
且
發
大
菩
|
忍
辱
波
羅
蜜
矣。
又
念
我
過
去
五
百
世
作
忍
辱
|
我
當
時
無
瞋
恨
心,
即
是
具
忍
辱
行
相,
即
是
名
|
空
矣。
如
其
不
然,
當
節
節
分
解
時,
應
生
瞋
恨
心,
|
體,
更
無
有
能
割
截
身
體
之
歌
利
王,
是
四
相
已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59 |
得
般
若
真
智
流
出
也;
是
實
語
者,
是
妙
智
觀
察
|
故
復
告
之
曰:
如
來
所
說
之
語,
是
真
語
者,
是
證
|
世
尊
恐
眾
起
疑,
不
如
佛
說
修
行,
而
執
言
說
相,
|
來
說
一
切
眾
生,
亦
非
眾
生
也。
|
即
是
非
相
也。
雖
利
眾
生
實
無
眾
生
可
利,
故
如
|
法
非
實,
雖
行
實
無
所
行,
故
如
來
說
一
切
諸
相,
|
眾
也。
然
既
言
行
施
利
眾,
即
有
人
法
之
相
矣。
人
|
益
眾
生。
有
所
住
而
行
施,
不
能
自
利,
亦
不
能
利
|
而
行
於
布
施
也。
且
必
無
所
住
而
行
施,
方
能
利
|
施
者,
以
菩
薩
為
利
益
一
切
眾
生
故,
應
無
所
住
|
此
承
上
忍
辱,
明
布
施
無
住
義。
其
所
以
無
住
行
|
行
布
施,
如
人
有
目,
日
光
明
照,
見
種
種
色。
|
施,
如
人
入
暗,
則
無
所
見;
若
菩
薩
心
不
住
法
而
|
無
實
無
虛。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心
住
於
法
而
行
布
|
誑
語
者,
不
異
語
者。
須
菩
提!
如
來
所
得
法,
此
法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0 |
是
人,
悉
見
是
人,
皆
得
成
就
無
量
無
邊
功
德。
|
於
此
經
受
持
讀
誦,
即
為
如
來
以
佛
智
慧,
悉
知
|
﹁
須
菩
提!
當
來
之
世,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能
|
若
干
種
種
之
色,
無
不
見
也,
其
益
為
何
如
耶!
|
施
不
住
於
法,
如
人
有
目
有
見,
日
光
明
照,
無
論
|
法,
如
人
入
暗
處,
雖
有
目
而
無
所
見。
若
菩
薩
行
|
且
無
住
與
住,
得
失
懸
殊,
若
菩
薩
行
施
而
住
於
|
則
是
有
住,
是
斷
見,
亦
非
菩
提
也。
|
菩
提
也。
無
虛
者,
不
可
執
以
為
虛,
若
執
以
為
虛,
|
以
為
實,
若
執
以
為
實,
則
是
有
住,
是
常
見,
即
非
|
證
得
之
無
上
菩
提,
無
實
無
虛。
無
實
者,
不
可
執
|
有
諸
說
差
別,
為
成
一
道
實
無
有
異
也。
況
佛
所
|
而
為
誑
語
者;
非
為
種
種
不
同
之
異
語
者。
雖
間
|
十
方
三
世
諸
佛
所
同
說
也;
非
故
意
欺
誑
眾
生
|
諸
法
如
幻
非
實,
如
理
而
說
也;
是
如
語
者,
是
如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1 |
前
明
持
經
功
德
勝
恆
河
沙
等
身
命
布
施
功
德,
|
不
可
稱
量
無
邊
功
德。
|
人
解
說?
須
菩
提!
以
要
言
之:
是
經
有
不
可
思
議,
|
信
心
不
逆,
其
福
勝
彼;
何
況
書
寫、
受
持、
讀
誦、
為
|
百
千
萬
億
劫
以
身
布
施;
若
復
有
人,
聞
此
經
典,
|
施,
後
日
分
亦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布
施,
如
是
無
量
|
河
沙
等
身
布
施,
中
日
分
復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布
|
﹁
須
菩
提!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初
日
分
以
恆
|
持
經
功
德
分
第
十
五
|
是
人
得
菩
提
果,
皆
得
成
就
無
量
無
邊
功
德
也。
|
真
智
力,
悉
知
是
人
行
菩
提
因,
以
佛
眼
力,
悉
見
|
讀
誦
通
利,
則
是
人
已
了
此
金
剛
般
若。
如
來
以
|
男
子、
善
女
人,
能
於
此
經
領
受
其
義,
如
義
行
持,
|
須
持
經。
故
告
須
菩
提
云:
當
後
來
之
世,
若
有
善
|
上
已
明
無
住
修
行
之
益,
此
明
菩
薩
欲
得
益,
必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2 |
強
加
以
推
度,
即
為
著
相。
相
者,
非
特
長、
短、
大、
小
|
顯
現,
雖
思
而
無
可
思,
雖
議
而
無
可
議
者
也。
若
|
能
限
量。
但
此
功
德,
亦
非
外
求,
即
為
自
心
之
所
|
小、
長
短、
寬
狹
之
能
稱
量,
亦
非
有
邊
際
涯
岸
之
|
所
能
思
想,
非
言
語
之
所
能
評
議,
非
如
輕
重、
大
|
一
偈
皆
是
般
若
菩
提,
其
所
有
福
德,
非
心
行
之
|
要
而
言
之,
是
經
為
經
中
之
王,
諸
佛
之
母,
一
句
|
持、
誦
讀,
其
福
德
更
若
何
耶!
|
書
寫、
受
持、
誦
讀,
或
為
人
解
說
而
教
之
書
寫、
受
|
不
逆
所
得
福
德,
已
遠
勝
於
彼,
何
況
復
能
自
己
|
久,
福
德
如
是
廣
大,
以
之
比
較
聞
此
經
典
信
心
|
億
劫,
皆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命
布
施。
時
間
如
是
永
|
如
是,
日
日
如
是,
積
而
成
劫,
乃
至
無
量
百
千
萬
|
布
施
功
德
也。
初、
中、
後
日
分
者,
日
三
時
也,
一
日
|
此
明
勝
無
量
百
千
萬
億
劫
以
恆
河
沙
等
身
命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3 |
若
有
此
經,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阿
修
羅
所
應
供
養,
|
不
能
聽
受、
讀
誦、
為
人
解
說。
須
菩
提!
在
在
處
處
|
法
者,
著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者
見,
即
於
此
經
|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若
樂
小
|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如
是
人
等,
則
為
荷
擔
如
來
阿
|
悉
見
是
人,
皆
得
成
就
不
可
量、
不
可
稱、
無
有
邊、
|
有
人
能
受
持
讀
誦
廣
為
人
說,
如
來
悉
知
是
人,
|
﹁
如
來
為
發
大
乘
者
說,
為
發
最
上
乘
者
說。
若
|
邊
也。
|
亦
復
如
是。
著
相
有
限,
不
著
相
則
無
量
無
數
無
|
無
物
不
照;
照
而
不
虛,
其
照
有
限,
此
經
之
功
德
|
露,
物
未
當
鏡,
鏡
中
自
無
物
影
也。
故
虛
而
不
照,
|
所
緣,
如
鏡
照
物,
物
來
當
鏡,
鏡
中
之
物
顯
然
畢
|
六
書
會
意,
心
相
為
想,
故
思
想
亦
謂
之
相。
心
之
|
謂
之
相,
義
理
有、
無、
虛、
實、
動、
靜、
語、
默
無
非
是
相,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4 |
樂,
不
能
迴
小
向
大,
自
是
法
見
猶
存,
對
於
此
經,
|
若
樂
小
法
者,
如
聲
聞、
緣
覺,
貪
著
有
餘
涅
槃
之
|
荷
擔,
是
即
以
如
來
之
功
德
而
為
其
功
德
矣。
|
對
於
如
來
成
就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之
家
業,
一
肩
|
有
邊
際、
不
可
思
議
功
德。
如
是
人
等,
等
同
佛
慧,
|
悉
知
是
人,
悉
見
是
人,
皆
得
成
就
不
可
稱
量、
無
|
而
廣
為
人
假
立
言
說
以
利
他,
如
來
以
佛
智
慧,
|
若
有
人
能
受
持
讀
誦
以
自
利,
復
於
不
可
言
說
|
乘
之
上
根
智
人
等
於
佛
智
者
說,
非
為
外
道
說。
|
無
上
菩
提
心
者
說,
非
為
凡
夫
二
乘
說。
為
最
上
|
者
何?
此
經
如
來
為
發
大
乘
心
者
說,
即
為
菩
薩
|
德
亦
勝,
而
此
經
所
在
之
處
亦
無
不
勝
也。
所
以
|
此
明
此
經
勝,
則
持
經
者
亦
勝,
持
經
所
得
之
福
|
諸
華
香
而
散
其
處。
|
當
知
此
處
則
為
是
塔,
皆
應
恭
敬
作
禮
圍
遶,
以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5 |
能
淨
業
障
分
第
十
六
|
為
何
如
耶!
|
處
以
為
供
養。
此
經
在
處
則
處
勝
也,
此
經
之
重
|
禮
圍
繞
以
表
示
恭
敬,
皆
以
諸
華
諸
香
布
散
其
|
天
人
及
八
部
眾,
當
知
此
處
即
為
是
塔,
皆
應
作
|
所
在
處
亦
然。
在
在
處
處,
若
有
是
經,
一
切
世
間
|
擔
佛
法
者。
經
勝,
故
持
經
之
人
亦
勝
也,
而
經
之
|
此
經
為
人
解
說
者
也。
若
能
持
此
經
者,
即
是
荷
|
來
生
得
一
善
果,
如
是
等
人,
皆
不
能
受
持
讀
誦
|
欲
求
神
仙
而
生
天
上,
或
有
稍
明
佛
法
而
希
冀
|
欲
捨
身
成
空,
或
以
心
念
為
患
而
修
無
想
定,
或
|
現
在
一
切
煩
惱
求
一
忍
定,
或
以
身
體
為
患
而
|
世
間
富
貴
壽
考,
或
希
求
利
養
安
樂,
或
欲
消
滅
|
眾
生、
壽
者
見
之
外
道、
凡
夫,
善
根
雖
有,
或
貪
求
|
當
然
不
能
受
持、
讀
誦、
為
人
解
說。
又
若
著
我、
人、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6 |
業
即
行
消
滅,
當
得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也。
|
畜
生
之
三
惡
道,
以
今
世
既
為
人
輕
賤,
先
世
罪
|
人
輕
賤,
則
是
人
先
世
罪
業,
本
應
墮
地
獄、
餓
鬼、
|
善
女
人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應
為
人
尊
重,
今
反
為
|
此
經
如
慧
日,
慧
日
一
照
霜
露
消
滅。
若
善
男
子、
|
淨
即
金
剛
般
若,
所
淨
即
垢
穢。
又
業
障
如
霜
露,
|
範
圍,
不
能
飛
空
亦
不
能
游
水。
障
如
垢
穢
然,
能
|
水;
魚
報,
止
能
游
水,
不
能
飛
空;
人
報,
自
有
人
的
|
妄
動。
︵
三
︶
報
障,
如
鳥
報,
止
能
飛
空,
不
能
游
|
貪
瞋
癡
慢
疑
等。
︵
二
︶
業
障,
心
不
自
在
顛
倒
|
此
明
持
經
消
罪。
障
有
三
種:
︵
一
︶
煩
惱
障,
即
|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
今
世
人
輕
賤
故,
先
世
罪
業
則
為
消
滅,
當
得
阿
|
經,
若
為
人
輕
賤,
是
人
先
世
罪
業
應
墮
惡
道,
以
|
﹁
復
次,
須
菩
提!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受
持
讀
誦
此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7 |
有
為
有
得
之
功
德,
不
能
速
得
菩
提;
遠
不
如
持
|
算
數
譬
喻
所
不
能
及
分
之
一。
何
以
故?
供
佛
是
|
功
德
百
千
萬
億
分
不
及
彼
之
一,
乃
至
不
及
彼
|
經,
所
得
功
德,
與
我
供
養
諸
佛
功
德
比
較,
我
之
|
言,
當
然
是
多。
若
復
有
人
於
後
末
世
能
受
持
此
|
我
皆
供
養
奉
事,
無
有
空
值
不
奉
事
者,
以
福
德
|
值
之
佛,
其
數
達
八
百
四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之
多,
|
云:
我
念
過
去
無
量
阿
僧
祇
劫,
於
然
燈
佛
前,
得
|
此
明
持
經
功
德,
勝
如
來
先
世
供
佛
功
德。
世
尊
|
所
不
能
及。
|
功
德,
百
分
不
及
一,
千
萬
億
分
乃
至
算
數
譬
喻
|
受
持
讀
誦
此
經,
所
得
功
德,
於
我
所
供
養
諸
佛
|
供
養
承
事
無
空
過
者。
若
復
有
人
於
後
末
世,
能
|
佛
前,
得
值
八
百
四
千
萬
億
那
由
他
諸
佛,
悉
皆
|
﹁
須
菩
提!
我
念
過
去
無
量
阿
僧
祇
劫,
於
然
燈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8 |
究
竟
無
我
分
第
十
七
|
可
思
不
可
議
也,
有
何
狐
疑
之
有
哉!
|
不
可
思
不
可
議,
則
持
經
所
得
之
果
報,
當
然
不
|
疑
不
信
者,
以
不
了
此
經
義
故;
若
了
知
此
經
義
|
狂
亂
狐
疑
不
信,
我
所
以
不
具
說
也。
其
所
以
狐
|
容。
我
若
詳
細
形
容,
完
全
說
出,
有
人
聽
聞,
心
即
|
此
經,
所
得
無
量
無
數
之
功
德,
本
言
語
難
以
形
|
說。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於
後
末
世
能
受
持
讀
誦
|
此
明
持
經
功
德
無
量,
前
已
五
次
比
較,
尚
未
具
|
不
可
思
議,
果
報
亦
不
可
思
議。
﹂
|
聞,
心
則
狂
亂,
狐
疑
不
信。
須
菩
提!
當
知
是
經
義
|
持
讀
誦
此
經,
所
得
功
德,
我
若
具
說
者,
或
有
人
|
﹁
須
菩
提!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於
後
末
世
有
受
|
能
速
得
無
上
菩
提
也。
|
經
自
利
利
他
之
功
德,
是
無
為
無
所
得
之
功
德,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69 |
生
可
度,
則
著
眾
生
見;
有
我
見、
眾
生
見,
即
有
人
|
實
滅
度
者。
若
謂
我
能
度
眾
生,
則
著
我
見;
有
眾
|
當
知
所
度
之
眾
生
皆
自
性
自
度,
而
無
一
眾
生
|
應
當
生
滅
度
一
切
眾
生
心,
滅
度
一
切
眾
生
已,
|
人,
云
何
發
菩
提
心
以
及
住
心
降
心?
佛
告
之
曰:
|
此
須
菩
提
重
問,
總
結
以
前。
問
云:
善
男
子、
善
女
|
菩
提
心
者。
|
者
何?
須
菩
提!
實
無
有
法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
有
我
相、
人
相、
眾
生
相、
壽
者
相,
即
非
菩
薩。
所
以
|
有
一
眾
生
實
滅
度
者。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
我
應
滅
度
一
切
眾
生,
滅
度
一
切
眾
生
已,
而
無
|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者,
當
生
如
是
心:
|
降
伏
其
心?
﹂
佛
告
須
菩
提:
﹁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云
何
應
住?
云
何
|
爾
時,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0 |
記,
作
是
言:
﹃
汝
於
來
世
當
得
作
佛,
號
釋
迦
牟
|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是
故
然
燈
佛
與
我
授
|
世
當
得
作
佛,
號
釋
迦
牟
尼。
﹄
以
實
無
有
法
得
|
三
菩
提
者,
然
燈
佛
則
不
與
我
授
記:
﹃
汝
於
來
|
菩
提。
須
菩
提!
若
有
法
如
來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
須
菩
提!
實
無
有
法
如
來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
佛
言:
﹁
如
是,
如
是。
|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佛
於
然
燈
佛
所,
無
有
法
得
|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不?
﹂
﹁
不
也,
世
尊!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於
然
燈
佛
所,
有
法
|
見
矣。
|
提
心
者,
自
無
能
度
所
度,
及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四
|
所
度;
有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四
見。
今
既
無
法
發
菩
|
發
菩
提
心
者,
若
有
法
發
菩
提
心
者,
則
有
能
度、
|
見、
壽
者
見,
則
非
菩
薩
矣。
所
以
者
何?
實
無
有
法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1 |
得
菩
提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不
也。
佛
即
印
可
曰:
如
|
故
世
尊
問
須
菩
提
云:
如
來
於
然
燈
佛
所,
有
法
|
薩
也。
|
若,
非
諸
法
實
相,
不
得
謂
之
佛,
亦
不
得
謂
之
菩
|
可
取
不
可
說,
若
有
所
取
有
所
說,
則
非
金
剛
般
|
萬
行,
無
一
非
教、
理、
行、
果
之
妙
用
也。
然
絲
毫
不
|
際
之
所
證
即
果。
自
行
以
之,
化
他
以
之,
故
六
度
|
事:
能
明
即
教,
所
明
即
理,
明
理
修
行,
由
修
行
實
|
竟
無
我
之
義
也。
統
觀
佛
法,
不
外
教、
理、
行、
果
四
|
此
明
既
無
發
心
之
因,
亦
無
授
記
之
果,
所
以
究
|
無
虛。
|
來
所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於
是
中
無
實
|
有
法,
佛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須
菩
提!
如
|
如
來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須
菩
提!
實
無
|
尼。
﹄
何
以
故?
如
來
者,
即
諸
法
如
義。
若
有
人
言: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2 |
﹁
是
故
如
來
說
一
切
法,
皆
是
佛
法。
須
菩
提!
所
|
也。
|
得,
不
可
言
虛;
故
曰
如
來
所
得
菩
提,
無
實
無
虛
|
提
也。
所
以
者
何?
得
而
非
得,
不
可
言
實;
非
得
而
|
則
是
人
法
我
見,
實
有
能
得
之
佛
與
所
得
之
菩
|
亦
無
得,
故
名
如
來
也。
若
有
人
言
如
來
得
菩
提,
|
無
差
別
義,
不
落
二
邊,
中
亦
不
住,
行
無
可
行,
得
|
也。
何
以
故?
蓋
如
來
者,
諸
法
如
如
不
動
義,
平
等
|
然
則
佛
之
所
得,
豈
不
同
於
龜
毛、
兔
角
乎?
曰:
不
|
作
佛,
號
釋
迦
牟
尼
也。
|
亦
無
菩
提
見,
故
然
燈
佛
與
我
授
記
云:
來
世
當
|
號
釋
迦
牟
尼;
以
實
無
有
法
得
菩
提,
則
無
我
見,
|
佛
亦
不
得
與
我
授
記
云:
汝
於
來
世
當
得
作
佛,
|
得
菩
提,
則
心
有
著
有
見,
不
得
謂
之
如
來。
然
燈
|
是
如
是,
如
來
實
無
有
法
得
菩
提,
若
有
法
如
來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3 |
實
無
有
法
名
為
菩
薩。
是
故
佛
說
一
切
法
無
我、
|
度
無
量
眾
生
﹄,
即
不
名
菩
薩。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
﹁
須
菩
提!
菩
薩
亦
如
是。
若
作
是
言:
﹃
我
當
滅
|
為
遍
一
切
處
之
大
身
也。
|
且
非
有
大
身
實
相
可
著,
故
云
即
為
非
大
身,
是
|
歎
美
其
為
大,
非
如
來
身
有
大
小、
遍
與
不
遍
也。
|
人
身
長
大,
遍
一
切
處,
具
一
切
功
德
者,
為
眾
生
|
無
虛,
法
身
非
有
非
無
也。
須
菩
提
即
云:
如
來
說
|
一
切
法
也。
世
尊
云:
譬
如
人
身
長
大,
人
身
無
實
|
法
者,
非
一
切
顛
倒
之
法
也,
即
一
切
法
如,
故
名
|
是
如
來,
故
一
切
法
皆
是
佛
法
也。
然
所
言
一
切
|
上
已
明
諸
法
如
故,
名
為
如
來,
故
一
切
法
如,
即
|
來
說
人
身
長
大,
則
為
非
大
身,
是
名
大
身。
﹂
|
菩
提!
譬
如
人
身
長
大。
﹂
須
菩
提
言:
﹁
世
尊!
如
|
言
一
切
法
者,
即
非
一
切
法,
是
故
名
一
切
法。
須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4 |
佛
土,
是
名
莊
嚴
佛
土
也。
若
菩
薩
了
悟
無
人、
無
|
莊
嚴
之
相,
亦
無
有
佛
土
之
相,
故
云
即
非
莊
嚴
|
取
不
可
說,
而
如
來
所
以
說
莊
嚴
佛
土
者,
無
有
|
何
以
故?
蓋
莊
嚴
不
可
取
不
可
說,
佛
土
亦
不
可
|
若
菩
薩
作
是
言:
我
當
莊
嚴
佛
土,
是
不
名
菩
薩。
|
名
為
菩
薩,
故
佛
說
一
切
法
無
人、
我、
眾
生、
壽
者。
|
則
是
有
見,
是
不
名
菩
薩。
何
以
故?
蓋
實
無
有
法
|
法
亦
如
是
無
有。
菩
薩
若
作
是
言:
我
當
度
眾
生,
|
為
菩
薩。
故
世
尊
云:
不
特
佛
法
如
是
無
有,
菩
薩
|
上
已
明
無
法
發
菩
提
心
之
佛,
此
明
亦
無
法
名
|
薩。
|
提!
若
菩
薩
通
達
無
我、
法
者,
如
來
說
名
真
是
菩
|
來
說
莊
嚴
佛
土
者,
即
非
莊
嚴,
是
名
莊
嚴。
須
菩
|
﹃
我
當
莊
嚴
佛
土
﹄,
是
不
名
菩
薩。
何
以
故?
如
|
無
人、
無
眾
生、
無
壽
者。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作
是
言: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5 |
總
結
菩
薩
至
佛。
自
行
教、
理、
行、
果
已
周,
而
化
他
|
而
教
所
明
即
理、
行,
第
十
七
分
由
教、
理、
行
無
我,
|
前
五
分
明
理,
第
六
分
後
明
事
即
行,
經
典
即
教,
|
此
分
以
後
說
果。
金
剛
般
若
本
包
括
教、
理、
行、
果,
|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佛
眼。
﹂
|
眼。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佛
眼
不?
﹂
|
何?
如
來
有
法
眼
不?
﹂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法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慧
眼。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慧
眼
不?
﹂
﹁
|
如
來
有
天
眼
不?
﹂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天
眼。
|
是,
世
尊!
如
來
有
肉
眼。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有
肉
眼
不?
﹂
﹁
如
|
一
體
同
觀
分
第
十
八
|
名
真
是
菩
薩,
等
於
佛
慧
矣。
|
我,
了
悟
無
法、
無
非
法,
如
如
不
動,
湛
然
常
寂,
則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6 |
等
正
覺,
通
達
一
切
眾
生
世
出
世
間
法,
此
種
妙
|
用
無
礙。
佛
眼
者,
即
佛
具
之
眼
也,
證
得
無
上
正
|
諸
法
緣
生
無
有
自
性,
一
切
即
一,
一
即
一
切,
運
|
具
之
眼
也,
不
惟
了
達
人
我
眾
生
是
空,
亦
了
達
|
提
已
有
此
種
智
慧
為
其
生
命。
法
眼
者,
菩
薩
所
|
是
空,
皆
是
四
大
五
陰
假
合,
如
鏡
花
水
月,
須
菩
|
能
透
礙。
慧
眼
者,
聲
聞、
緣
覺
乘
有
之,
觀
眾
生
皆
|
見。
天
眼
者,
生
天
者
有
之,
禪
定
亦
能
得,
能
遠
視,
|
肉
眼
者,
凡
夫
眼,
範
圍
最
小,
以
紙
障
之,
即
不
能
|
具
五
眼
而
言
見
有
菩
提
可
得
耶?
|
眼。
如
來
有
五
眼
尚
不
見
諸
法,
況
凡
夫
二
乘
不
|
提
云:
如
來
有
五
眼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如
來
有
五
|
前
屢
明
無
得
無
見,
非
無
眼
故
不
見,
故
問
須
菩
|
為
一
體
同
觀
也。
|
之
因
果
亦
同,
渾
物
一
體,
同
觀
無
別,
故
此
分
名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7 |
未
來
心
不
可
得。
|
者
何?
須
菩
提!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現
在
心
不
可
得,
|
以
故?
如
來
說
諸
心
皆
為
非
心,
是
名
為
心。
所
以
|
所
國
土
中,
所
有
眾
生,
若
干
種
心,
如
來
悉
知。
何
|
為
多
不?
﹂
﹁
甚
多,
世
尊!
﹂
佛
告
須
菩
提:
﹁
爾
|
等
恆
河,
是
諸
恆
河
所
有
沙
數,
佛
世
界
如
是,
寧
|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一
恆
河
中
所
有
沙,
有
如
是
|
是
沙
不?
﹂
﹁
如
是,
世
尊!
如
來
說
是
沙。
﹂
﹁
須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恆
河
中
所
有
沙,
佛
說
|
究
其
實,
定
體
定
相
定
用,
皆
不
可
得
也。
|
無
礙,
無
欠
無
餘,
即
是
此
眼
所
見
諸
法
相
用。
然
|
漢、
菩
薩
所
見
境
界,
究
竟
清
淨,
圓
滿
法
界,
無
障
|
夫
礙
而
不
通,
佛
於
剎
那
中
同
時
可
見
人、
天、
羅
|
眼,
而
不
能
剎
那
齊
觀
三
境。
二
乘
通
而
有
礙,
凡
|
智,
五
眼
皆
具;
菩
薩
得
四
眼;
五
通
羅
漢
雖
具
三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8 |
可
得,
是
假
立
而
非
實
有,
明
甚。
諸
眾
生
不
察,
以
|
未
來
心
亦
不
可
得;
過
去、
現
在、
未
來
之
心
均
不
|
在
心
不
住,
則
現
在
心
不
可
得;
未
來
心
未
來,
則
|
是
假
立:
過
去
心
已
過
去,
則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現
|
不
可
言
有,
亦
不
可
言
無。
就
時
間
區
別
看
來,
亦
|
是
名
為
心
也。
所
以
者
何?
心
含
空
間,
無
影
無
跡,
|
來
所
知
諸
眾
生
心
唯
在
顛
倒
中
行,
皆
為
非
心,
|
心,
皆
是
一
切
世
界
所
有
一
切
眾
生
之
心。
且
如
|
了
知
眾
生
種
種
之
心。
以
心
無
二
心,
此
無
二
之
|
如
來
亦
悉
知。
何
以
故?
蓋
他
心
通
也。
他
心
通,
能
|
界
國
土
中
之
眾
生
若
干
種
心,
人
之
所
難
知
者,
|
界
甚
多
之
國
土,
如
來
悉
見
悉
知,
即
爾
所
佛
世
|
多
不?
須
菩
提
言:
甚
多。
世
尊
云:
不
但
爾
所
佛
世
|
之
恆
河,
是
諸
恆
河
所
有
沙
數
之
佛
世
界,
寧
為
|
此
明
眼
所
觀
境。
世
尊
云:
如
恆
河
中
所
有
沙
數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79 |
無
所
得
之
福
德,
故
如
來
所
以
說
得
福
德
多
也。
|
福
德,
如
來
不
說
得
福
德
多。
以
福
德
無
故,
則
是
|
復
告
須
菩
提
云:
若
福
德
有
實,
則
是
有
所
得
之
|
得
福
多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此
人
得
福
甚
多。
世
尊
|
而
不
住
施
者,
受
者,
財
物
三
相,
是
人
以
是
因
緣
|
云:
若
有
人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七
寶
以
用
布
施,
|
此
明
福
德
無
實,
得
與
不
得
平
等。
故
問
須
菩
提
|
以
福
德
無
故,
如
來
說
得
福
德
多。
|
﹁
須
菩
提!
若
福
德
有
實,
如
來
不
說
得
福
德
多;
|
﹂
﹁
如
是,
世
尊!
此
人
以
是
因
緣,
得
福
甚
多。
﹂
|
界
七
寶
以
用
布
施,
是
人
以
是
因
緣
得
福
多
不?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若
有
人
滿
三
千
大
千
世
|
法
界
通
化
分
第
十
九
|
名
為
心
也。
|
無
為
有,
種
種
顛
倒,
所
以
一
切
心
皆
是
非
心,
是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0 |
化
不
測
者
也。
此
身
又
名
應
身,
以
神
通
妙
用,
隨
|
﹁
諸
相
﹂
者,
謂
化
身,
有
百
千
萬
億
之
形
相,
變
|
相、
八
十
種
好
也。
此
身
云
報
身,
由
報
得
來
者
也。
|
﹁
色
身
﹂
者,
即
有
色
可
見
之
身,
所
謂
三
十
二
|
具
足,
是
名
諸
相
具
足。
﹂
|
具
足
諸
相
見。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諸
相
具
足,
即
非
|
具
足
諸
相
見
不?
﹂
﹁
不
也,
世
尊!
如
來
不
應
以
|
具
足
色
身。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如
來
可
以
|
以
故?
如
來
說
具
足
色
身,
即
非
具
足
色
身,
是
名
|
﹂
﹁
不
也,
世
尊!
如
來
不
應
以
具
足
色
身
見。
何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佛
可
以
具
足
色
身
見
不?
|
離
色
離
相
分
第
二
十
|
多
也。
|
生,
得
無
得
平
等,
故
是
無
所
得
也,
故
是
得
福
德
|
此
無
所
得
之
福
德,
不
從
有
得
生,
亦
不
從
無
得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1 |
是
名
化
身
具
足
也。
由
是
可
知
報
身、
化
身、
法
身,
|
化
身
非
即
具
足
化
身,
化
身
非
即
法
身,
故
化
身
|
不
離
法
身,
然
亦
非
即
法
身,
化
身
不
離
法
身,
故
|
見。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形
相
優
美
之
種
種
化
身,
雖
|
如
來
法
身,
不
應
以
形
相
優
美
之
種
種
變
化
身
|
相
優
美
之
種
種
變
化
身
見
不?
須
菩
提
云:
不
也,
|
身
是
名
具
足
色
身
也。
又
問:
如
來
法
身,
可
以
形
|
故
色
身
非
即
具
足
色
身,
色
身
非
即
法
身,
故
色
|
相
優
美
之
色
身,
雖
不
離
法
身,
然
亦
非
即
法
身,
|
應
以
形
相
優
美
之
色
身
見。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形
|
之
色
身
見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不
也,
如
來
法
身,
不
|
世
尊
問
須
菩
提
云:
佛
之
法
身,
可
以
形
相
優
美
|
身
不
即
不
離。
|
謂
盡
形
相
之
優
美
也。
此
段
明
報
身、
化
身
與
法
|
應
眾
生
顯
現
而
施
行
教
化
者
也。
﹁
具
足
﹂
者,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2 |
是
起
心
動
念,
有
所
取
著,
妄
想
分
別,
即
為
謗
毀
|
有
所
說
法,
若
有
人
云
如
來
法
身
有
所
說
法,
則
|
所
說
法
耶?
故
告
須
菩
提
云:
汝
勿
謂
如
來
法
身
|
色
身
與
法
身
之
關
係
既
如
上
述,
云
何
如
來
有
|
說
非
眾
生,
是
名
眾
生。
﹂
|
非
不
眾
生。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眾
生
眾
生
者,
如
來
|
是
法
生
信
心
不?
﹂
佛
言:
﹁
須
菩
提!
彼
非
眾
生,
|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頗
有
眾
生
於
未
來
世,
聞
說
|
法
者,
無
法
可
說,
是
名
說
法。
﹂
爾
時,
慧
命
須
菩
|
說
法,
即
為
謗
佛,
不
能
解
我
所
說
故。
須
菩
提!
說
|
說
法
﹄。
莫
作
是
念,
何
以
故?
若
人
言
如
來
有
所
|
﹁
須
菩
提!
汝
勿
謂
如
來
作
是
念:
﹃
我
當
有
所
|
非
說
所
說
分
第
二
十
一
|
妙
矣。
|
非
一
非
異,
亦
一
亦
異,
相
而
無
相,
無
相
而
相
之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3 |
少
法
可
得,
是
名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
菩
提!
我
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乃
至
無
有
|
三
菩
提
為
無
所
得
耶?
﹂
佛
言:
﹁
如
是,
如
是。
須
|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世
尊!
佛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
無
法
可
得
分
第
二
十
二
|
種
子
尚
未
顯
現,
所
以
如
來
說
名
為
眾
生
也。
|
種
子,
所
以
如
來
說
非
眾
生;
因
金
剛
般
若
妙
慧
|
九
地
之
眾
生,
莫
不
具
金
剛
般
若
無
上
妙
慧
之
|
祇
因
未
具
足
了
悟,
所
以
非
不
眾
生
也。
故
三
界
|
不?
佛
言:
眾
生
與
佛
無
二
無
別,
故
云
彼
非
眾
生;
|
如
是,
頗
有
眾
生
於
未
來
世,
聞
說
是
法
生
信
心
|
慧
命
須
菩
提。
啟
白
佛
言:
此
雖
說
無
所
說
之
法
|
法
也。
須
菩
提
以
了
達
生
空
之
智
慧
為
命,
故
云
|
諸
法
如
義,
雖
說
法
實
無
法
可
說,
假
名
之
為
說
|
如
來,
不
能
了
解
如
來
所
說
義。
何
以
故?
如
來
者,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4 |
是
名
為
無
上
菩
提
也。
|
名
無
上
菩
提。
以
畢
竟
無
得,
乃
是
得
無
上
菩
提,
|
三
菩
提
也。
若
我
有
一
毫
之
得,
則
即
是
不
得,
不
|
至
無
有
少
法
可
得,
即
是
名
為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
曰:
如
是,
如
是,
我
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乃
|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為
無
所
得
耶?
佛
即
印
可
|
心
中
猶
不
能
十
分
釋
然,
故
啟
白
佛
言:
佛
得
阿
|
來
即
諸
法
如
來,
即
無
上
菩
提,
固
得
無
所
得,
而
|
云
得
無
所
得,
破
執
意
業
也。
須
菩
提
雖
了
達
如
|
執
身
業
也;
云
如
來
實
無
所
說,
破
執
語
業
也;
茲
|
法
實
相,
故
重
重
破
遣。
前
云
相
好
非
即
法
身,
破
|
化
也。
深
恐
大
眾
執
著,
虛
妄
分
別,
不
能
了
達
諸
|
化
也;
令
眾
生
依
說
修
行,
得
無
上
菩
提,
是
意
教
|
是
遊
行
教
化,
即
身
教
化
也;
入
定
說
法,
即
口
教
|
世
尊
以
身
口
意
三
業
教
化
眾
生,
前
途
行
乞
食,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5 |
﹁
須
菩
提!
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中
所
有
諸
須
彌
|
福
智
無
比
分
第
二
十
四
|
曰
非
善
法;
但
如
法
而
名,
故
名
為
善
法
也。
|
善
法
者,
無
有
自
體
可
得,
亦
不
可
執
以
為
實,
故
|
度
萬
行
之
善
法,
即
得
此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所
言
|
波
羅
蜜
也。
以
無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四
相,
修
行
六
|
下
之
殊,
是
名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是
即
金
剛
般
若
|
之
法,
平
等
平
等,
在
聖
不
增,
在
凡
不
減,
無
有
高
|
此
分
緊
承
上
分,
復
告
須
菩
提
云:
此
得
無
所
得
|
名
善
法。
|
提。
須
菩
提!
所
言
善
法
者,
如
來
說
即
非
善
法,
是
|
壽
者,
修
一
切
善
法,
則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以
無
我、
無
人、
無
眾
生、
無
|
﹁
復
次,
須
菩
提!
是
法
平
等,
無
有
高
下,
是
名
阿
|
淨
心
行
善
分
第
二
十
三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6 |
之
福
德,
勝
於
彼
七
寶
布
施
之
福
德
也。
|
自
利
利
他
是
法
施,
是
福
慧
雙
修,
所
以
此
持
經
|
為
何
如
耶!
蓋
七
寶
布
施
是
財
施,
是
修
福;
持
經
|
至
算
數
譬
喻
所
不
能
及
一,
其
持
經
福
德
之
多
|
之
福
德,
百
分
不
及
一,
百
千
萬
億
分
不
及
一,
乃
|
波
羅
蜜
經,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或
為
他
人
說,
所
得
|
施,
其
所
得
福
德
固
屬
甚
多,
較
之
受
持
此
般
若
|
彌
山
王
相
等
高
大
之
七
寶
積
聚,
有
人
持
用
布
|
告
須
菩
提
云:
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中,
所
有
諸
須
|
法,
修
善
法
即
是
受
持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故
世
尊
|
上
明
修
善
法
得
菩
提,
當
知
金
剛
般
若
外
無
善
|
萬
億
分
乃
至
算
數
譬
喻
所
不
能
及。
|
讀
誦、
為
他
人
說,
於
前
福
德
百
分
不
及
一,
百
千
|
此
︽
般
若
波
羅
蜜
經
︾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受
持、
|
山
王,
如
是
等
七
寶
聚,
有
人
持
用
布
施,
若
人
以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7 |
見,
當
然
無
有
我
見,
我
見
既
無,
云
何
佛
自
稱
有
|
何
能
度
他?
故
佛
無
有
眾
生
見
也。
若
無
有
眾
生
|
見,
如
來
亦
有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四
見,
自
度
不
能,
|
可
度
如
來,
如
此
虛
妄
分
別,
則
有
眾
生
見、
如
來
|
生
為
如
來
度?
若
有
眾
生
為
如
來
度,
則
眾
生
亦
|
以
故?
前
言
佛
與
眾
生
無
有
高
下
之
殊,
焉
有
眾
|
菩
提
云:
汝
勿
謂
如
來
作
是
念:
我
當
度
眾
生。
何
|
此
明
如
來
化
度
眾
生,
雖
化
而
無
所
化
義。
謂
須
|
提!
凡
夫
者,
如
來
說
則
非
凡
夫,
是
名
凡
夫。
|
我
者,
則
非
有
我,
而
凡
夫
之
人
以
為
有
我。
須
菩
|
如
來
則
有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須
菩
提!
如
來
說
有
|
實
無
有
眾
生
如
來
度
者,
若
有
眾
生
如
來
度
者,
|
﹃
我
當
度
眾
生
﹄。
須
菩
提!
莫
作
是
念。
何
以
故?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汝
等
勿
謂
如
來
作
是
念:
|
化
無
所
化
分
第
二
十
五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8 |
我,
以
音
聲
求
我,
是
人
行
邪
道,
不
能
見
如
來。
|
觀
如
來。
﹂
爾
時,
世
尊
而
說
偈
言:
﹁
若
以
色
見
|
﹁
世
尊!
如
我
解
佛
所
說
義,
不
應
以
三
十
二
相
|
來
者,
轉
輪
聖
王
則
是
如
來。
﹂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如
來。
﹂
佛
言:
﹁
須
菩
提!
若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
不?
﹂
須
菩
提
言:
﹁
如
是,
如
是,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
﹁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來
|
法
身
非
相
分
第
二
十
六
|
悟
之
時,
故
名
為
凡
夫
也。
|
金
剛
般
若
即
聖,
故
如
來
說
即
非
凡
夫。
即
此
未
|
因
迷
金
剛
般
若
即
凡
夫,
故
如
來
說
為
凡
夫。
悟
|
我
也。
所
云
凡
夫
者
亦
屬
假
名,
無
別
有
凡
夫
性,
|
生
死
等
事
耶?
蓋
世
俗
凡
夫,
於
無
我
中
以
為
有
|
可
說
也。
既
無
我
可
說,
云
何
世
俗
中
有
我
來
去
|
我
耶?
如
來
說
有
我
者,
隨
世
俗
說
耳,
實
無
有
我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89 |
非
非
聲
亦
無
不
可
見
如
來
也。
金
剛
般
若
之
妙
|
可
見
如
來,
非
色、
非
聲
可
見
如
來,
乃
至
非
非
色、
|
不
即
色
相、
聲
音
可
見
如
來,
不
離
色
相、
聲
音
亦
|
遠
不
能
得
見
如
來
法
身
也。
若
已
得
金
剛
般
若,
|
亦
是
如
來;
是
人
未
得
金
剛
般
若
而
行
邪
道,
永
|
如
來;
若
以
聲
音
為
如
來
法
身,
則
迦
陵
頻
伽
鳥
|
示:
若
以
色
相
為
如
來
法
身,
則
轉
輪
聖
王
亦
是
|
身
即
為
如
來
法
身
也。
爾
時
世
尊
重
以
偈
言
顯
|
解
佛
所
說
意,
法
身
雖
不
離
色
身,
亦
不
應
以
色
|
相,
即
是
如
來。
須
菩
提
猛
然
大
悟,
白
佛
言:
如
我
|
以
相
好
即
如
來
法
身,
轉
輪
聖
王
亦
具
三
十
二
|
三
十
二
相
相
好
觀
如
來。
世
尊
當
即
呵
斥
云:
若
|
提
猶
是
乍
迷
乍
悟,
故
啟
白
佛
言:
如
是,
如
是,
以
|
問
須
菩
提
云:
可
以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來
不?
須
菩
|
此
承
前
第
二
十
分
明
三
十
二
相
非
即
法
身
義。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0 |
提
之
心
念,
則
心
念
即
不
落
於
偏
斷,
合
於
正
道
|
合
正
道。
汝
當
莫
起
如
來
不
以
具
足
相
故
得
菩
|
得
菩
提
之
心
念,
則
心
念
落
於
偏、
落
於
斷,
即
不
|
故
告
須
菩
提
云:
汝
若
起
如
來
不
以
具
足
相
故
|
三
十
二
相
觀
如
來
法
身,
非
無
福
德
之
因
果
也。
|
此
明
不
落
斷
滅
義。
三
十
二
相
本
為
佛
果,
不
以
|
不
說
斷
滅
相。
|
何
以
故?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者,
於
法
|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心
者,
說
諸
法
斷
滅。
莫
作
是
念!
|
藐
三
菩
提
﹄。
須
菩
提!
汝
若
作
是
念:
發
阿
耨
多
|
是
念:
﹃
如
來
不
以
具
足
相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
故,
得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
須
菩
提!
莫
作
|
﹁
須
菩
提!
汝
若
作
是
念:
﹃
如
來
不
以
具
足
相
|
無
斷
無
滅
分
第
二
十
七
|
用
為
如
何
耶!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1 |
證
法
無
我,
若
有
菩
薩
以
滿
恆
河
沙
等
世
界
七
|
之
菩
薩
所
得
之
功
德。
菩
薩
已
證
人
無
我,
尚
未
|
此
明
證
法
無
我
菩
薩
之
功
德,
勝
以
七
寶
布
施
|
薩
所
作
福
德,
不
應
貪
著,
是
故
說
不
受
福
德。
|
﹁
世
尊!
云
何
菩
薩
不
受
福
德?
﹂
﹁
須
菩
提!
菩
|
提!
以
諸
菩
薩
不
受
福
德
故。
﹂
須
菩
提
白
佛
言:
|
忍,
此
菩
薩
勝
前
菩
薩
所
得
功
德。
何
以
故?
須
菩
|
持
用
布
施;
若
復
有
人
知
一
切
法
無
我
得
成
於
|
﹁
須
菩
提!
若
菩
薩
以
滿
恆
河
沙
等
世
界
七
寶
|
不
受
不
貪
分
第
二
十
八
|
以
謂
之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也。
|
說
常,
故
不
住
常
見;
亦
不
說
斷,
故
不
住
斷
見,
所
|
來
聖
賢,
從
初
發
菩
提
心
以
至
佛
果,
於
法
皆
不
|
即
是
狂
慧,
撥
無
因
果,
則
是
說
諸
法
斷
滅
矣。
古
|
矣。
何
以
故?
須
菩
提!
汝
若
起
此
念,
發
菩
提
心
者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2 |
臥,
是
人
不
解
我
所
說
義。
何
以
故?
如
來
者,
無
所
|
﹁
須
菩
提!
若
有
人
言:
如
來
若
來、
若
去、
若
坐、
若
|
威
儀
寂
靜
分
第
二
十
九
|
薩
功
德
也。
|
益
眾
生
無
有
窮
盡,
所
以
稱
嘆
其
功
德
勝
前
菩
|
如,
無
上
般
若
等
同
佛
境,
故
福
德
量
如
虛
空,
利
|
貪
心,
了
解
一
切
法
無
我,
正
智
如
如,
契
理
亦
如
|
福
德,
是
故
不
說
受
福
德
也。
以
既
無
受
心,
又
無
|
世
尊
告
之
曰:
菩
薩
以
無
受
福
德
心,
故
不
貪
著
|
啟
白
佛
言:
菩
薩
所
作
福
德,
云
何
不
受
福
德
耶?
|
菩
薩
有
所
得
之
福
德
也。
須
菩
提
尚
未
了
悟,
故
|
以
故?
以
此
菩
薩
不
受
所
得
之
福
德,
所
以
勝
前
|
功
德
比
較,
則
此
菩
薩
功
德
勝
前
菩
薩
功
德。
何
|
得
了
解
任
持
不
忘
而
成
於
忍
之
菩
薩
所
得
之
|
寶
持
用
布
施
所
得
之
功
德,
與
知
一
切
法
無
我,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3 |
眾
實
有
者,
佛
則
不
說
是
微
塵
眾。
所
以
者
何?
佛
|
﹂
須
菩
提
言:
﹁
甚
多,
世
尊!
何
以
故?
若
是
微
塵
|
界
碎
為
微
塵,
於
意
云
何,
是
微
塵
眾
寧
為
多
不?
|
﹁
須
菩
提!
若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以
三
千
大
千
世
|
一
合
理
相
分
第
三
十
|
也。
|
計,
住
於
世
間
若
坐
若
臥
而
行
教
化,
故
名
如
來
|
所
出
現
而
來,
亦
無
所
入
滅
而
去,
為
方
便
眾
生
|
法
身
義。
何
以
故?
如
來
說
法
身
者,
本
來
常
住,
無
|
以
利
益
眾
生
之
化
身
執
為
實,
不
解
如
來
所
說
|
即
此
威
儀,
若
有
人
執
此
威
儀
即
是
如
來,
則
即
|
坐
臥
等
威
儀
事,
如
來
雖
不
離
此
威
儀,
而
亦
非
|
提
座
趣
於
涅
槃
耶?
世
尊
為
釋
此
疑,
故
曰:
來
去
|
上
已
明
不
受
福
德,
云
何
如
來
福
慧
圓
滿
坐
菩
|
從
來,
亦
無
所
去,
故
名
如
來。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4 |
可
謂
之
一
真
法
界,
而
十
方
諸
佛
法
身,
不
可
言
|
異,
不
可
言
一,
亦
不
可
言
多
也。
以
世
界
喻
法
身,
|
塵
何
異?
故
曰:
世
界
微
塵,
不
可
言
一,
亦
不
可
言
|
亦
是
空
非
實。
微
塵
空,
世
界
空,
一
世
界
與
眾
微
|
微
塵
既
即
是
空
非
實,
由
微
塵
所
合
成
之
世
界,
|
再
分,
若
再
分
之
即
為
虛
空,
是
微
塵
是
空
非
實。
|
假
設,
可
一
一
分
析
至
於
極
微,
鄰
於
虛
空,
不
可
|
成
世
界。
世
界
雖
難
實
行
碎
而
分
析,
然
由
理
想
|
世
界
本
為
微
塵
所
合,
轉
言
之,
即
微
塵
集
合
而
|
其
事。
|
提!
一
合
相
者,
則
是
不
可
說,
但
凡
夫
之
人
貪
著
|
一
合
相,
則
非
一
合
相,
是
名
一
合
相。
﹂
﹁
須
菩
|
何
以
故?
若
世
界
實
有
者,
則
是
一
合
相,
如
來
說
|
來
所
說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則
非
世
界,
是
名
世
界。
|
說
微
塵
眾,
則
非
微
塵
眾,
是
名
微
塵
眾。
世
尊!
如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5 |
是
假
名
一
合
相
也。
世
尊
以
須
菩
提
已
了
達
世
|
所
有,
而
微
塵
相
亦
不
可
得,
故
云
即
非
一
合
相,
|
微
塵
眾
合
成
一
世
界,
碎
而
分
析,
世
界
相
本
無
|
為
一
世
界
相,
佛
所
說
一
合
相
者,
亦
屬
假
名,
謂
|
若
世
界
實
有
者,
即
是
一
合
相,
即
是
微
塵
眾
合
|
空
無
所
有,
故
云
非
世
界,
是
假
名
世
界。
何
以
故?
|
微
塵
眾。
如
來
說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亦
然,
世
界
亦
|
微
塵
眾,
實
空
無
所
有,
故
云
非
微
塵
眾,
是
假
名
|
眾
實
有
者,
佛
則
不
說
微
塵
眾。
所
以
者
何?
佛
說
|
塵
雖
多,
空
無
自
性,
乃
假
說
微
塵
眾,
若
此
微
塵
|
塵,
是
微
塵
眾
寧
為
多
不?
須
菩
提
云:
甚
多。
但
微
|
世
尊
問
須
菩
提
云:
以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碎
為
微
|
異,
一
多
不
礙
也。
|
亦
不
可
言
多,
如
光
光
互
照,
光
光
互
攝,
一
多
不
|
諸
法
界、
諸
法
身。
何
以
故?
法
界
法
身,
不
可
言
一,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6 |
見、
壽
者
見。
﹂
﹁
須
菩
提!
發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者
見,
是
名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
故?
世
尊
說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者
見,
即
非
我
|
﹂
﹁
不
也,
世
尊!
是
人
不
解
如
來
所
說
義。
何
以
|
者
見。
須
菩
提!
於
意
云
何,
是
人
解
我
所
說
義
不?
|
﹁
須
菩
提!
若
人
言:
佛
說
我
見、
人
見、
眾
生
見、
壽
|
知
見
不
生
分
第
三
十
一
|
良
可
悲
矣。
|
別,
貪
著
不
捨,
造
種
種
業,
流
浪
生
死
而
不
自
覺,
|
界
為
實,
而
起
一
多
合
與
不
合
等
種
種
虛
妄
分
|
說
一
多、
合
不
合
也。
凡
夫
之
人
不
了
此
義,
以
世
|
不
合
也。
如
法
身
周
遍
法
界,
具
足
圓
融,
亦
不
可
|
不
可
說
一,
亦
不
可
說
異,
不
可
說
合,
亦
不
可
說
|
故
告
之
曰:
一
合
相
者,
即
是
不
可
說。
不
可
說
者,
|
界
微
塵,
空
無
所
有,
一
多
不
異,
猶
恐
其
著
合
相,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7 |
何
以
故?
世
尊
說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明
我、
人、
眾
|
義
不?
須
菩
提
答
云:
是
人
不
了
解
如
來
所
說
義。
|
佛
說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等
見,
此
人
了
解
我
所
說
|
尊
為
釋
此
疑,
故
問
須
菩
提
以
釋
之
云:
有
人
言,
|
見
耶?
佛
說
眾
生
著
於
我
見,
似
乎
有
我
見
矣,
世
|
法
見
亦
不
當
有
也。
雖
然,
佛
何
以
說
眾
生
有
我
|
水
月
也。
故
新
發
意
菩
薩
發
菩
提
心,
我
見
既
無,
|
心
之
所
顯
現,
本
空
無
所
有,
雖
貪
著
亦
如
鏡
花
|
體,
更
何
有
所
貪
之
事
物?
況
外
界
之
事
物,
皆
自
|
生
壽
者
等
見。
若
四
見
既
無,
則
無
有
能
貪
之
主
|
其
事
者,
以
其
有
我
見
故
也。
有
我
見,
即
有
人
眾
|
此
明
生
知
見
亦
是
貪
著。
凡
夫
之
人,
所
以
貪
著
|
即
非
法
相,
是
名
法
相。
|
信
解,
不
生
法
相。
須
菩
提!
所
言
法
相
者,
如
來
說
|
菩
提
心
者,
於
一
切
法,
應
如
是
知,
如
是
見,
如
是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8 |
演
說,
其
福
勝
彼。
云
何
為
人
演
說?
不
取
於
相,
如
|
者,
持
於
此
經
乃
至
四
句
偈
等,
受
持
讀
誦
為
人
|
寶,
持
用
布
施;
若
有
善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菩
提
心
|
﹁
須
菩
提!
若
有
人
以
滿
無
量
阿
僧
祇
世
界
七
|
應
化
非
真
分
第
三
十
二
|
不
可
得;
故
云
即
非
法
相,
是
假
名
法
相
也。
|
提。
所
言
法
相
者,
亦
如
我
義,
我
既
非
有,
而
法
亦
|
見
信
解
已,
不
生
絲
毫
法
相,
即
是
證
得
無
上
菩
|
所
有,
本
來
如
鏡
花、
水
月,
畢
竟
不
可
得。
如
是
知
|
六
根、
六
塵、
六
識
之
一
切
法,
當
了
達
本
來
空
無
|
亦
本
來
不
可
得
義,
故
告
之
曰:
發
菩
提
心
者,
於
|
菩
提
以
明
我
本
來
畢
竟
不
可
得,
恐
不
了
於
法
|
者
見,
便
定
有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也。
世
尊
以
須
|
名
為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非
因
說
我、
人、
眾
生、
壽
|
生、
壽
者
見
是
空,
即
非
我、
人、
眾
生、
壽
者
見,
是
假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99 |
也。
如
幻
師
為
幻
事
然,
幻
現
種
種
事
物,
而
實
無
|
以
故?
有
為
之
法
如
夢
然,
夢
時
覺
有,
醒
時
則
無
|
為
之
法
固
應
如
是,
不
若
有
為
之
法
反
是
也。
何
|
而
說,
不
生
心
動
念,
如
彼
真
如
湛
然
不
動
也。
無
|
不
取
聽
說
之
相,
更
不
取
所
說
之
相。
當
如
法
性
|
云
何
說
而
不
說、
不
說
而
說?
不
取
能
說
之
相,
亦
|
之
福
也。
|
說,
其
福
勝
於
彼
滿
無
量
無
數
世
界
七
寶
布
施
|
等,
自
己
受
持
讀
誦,
復
為
人
說
而
不
說、
不
說
而
|
男
子、
善
女
人
發
菩
提
心,
持
於
此
經
或
四
句
偈
|
寶
持
用
布
施,
其
所
得
福
德
本
來
甚
多,
若
有
善
|
告
須
菩
提
云:
若
有
人
滿
無
量
無
數
世
界
之
七
|
此
明
應
化
如
幻
不
可
執
取,
其
福
德
最
勝。
世
尊
|
露
亦
如
電,
應
作
如
是
觀。
﹂
|
如
不
動。
何
以
故?
一
切
有
為
法,
如
夢、
幻、
泡、
影,
如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00 |
阿
修
羅
等,
聞
佛
所
說,
身
心
暢
然,
皆
大
歡
喜,
發
|
優
婆
塞,
在
家
修
行
之
女
子
優
婆
夷,
以
及
天
人
|
僧
之
比
丘,
女
僧
之
比
丘
尼,
在
家
修
行
之
男
子
|
此
明
流
通。
佛
說
是
經
畢,
長
老
須
菩
提
及
諸
男
|
所
說,
皆
大
歡
喜,
信
受
奉
行。
|
優
婆
塞、
優
婆
夷、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阿
修
羅,
聞
佛
|
佛
說
是
經
已,
長
老
須
菩
提
及
諸
比
丘、
比
丘
尼、
|
取
也。
|
行
深
般
若
者,
應
當
作
如
是
觀
察,
不
可
有
所
執
|
突
此
突
彼,
非
常
非
遍
也。
有
為
法
既
如
此
六
事,
|
騰,
不
久
消
滅,
即
非
常
有
也。
如
電
然,
突
現
突
滅,
|
亦
是
假
非
真
也。
如
霧
露
然,
空
中
清
淨,
則
霧
湧
|
影
然,
物
在
影
在,
物
無
影
無,
物
既
是
空
非
有,
影
|
照
有
如
摩
尼,
心
生
貪
著,
而
實
非
摩
尼
也。
如
陰
|
有
種
種
事
物
也。
如
水
中
所
起
水
泡
然,
陽
光
映
|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
|
101 |
|
|
|
|
|
|
|
|
|
|
|
般
若,
大
乘
因
果。
|
文
講
竟,
敬
為
偈
曰:
住
心
降
心,
人
法
無
我,
是
名
|
不
息,
俾
所
有
一
切
眾
生,
亦
皆
得
證
佛
果
也。
經
|
生
正
解
淨
信,
承
奉
行
持,
趣
證
佛
果;
且
為
流
通
|
▲ |
|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錄_太虛大師主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