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不
迷。
|
佛
知
│
緣
生
性
空,
有
即
非
有,
當
體
即
空,
覺
而
|
不
覺。
|
生
知
│
諸
法
緣
生,
未
見
本
性,
逐
相
而
轉,
迷
而
|
盡
空,
得
無
所
得。
|
二、
般
若
攝
無
量
義:
性
體
空
寂,
我
法
俱
遣,
情
執
|
為
本,
六
度
以
般
若
為
本。
|
一、
大
乘
以
自
度
度
他
為
本,
自
度
度
他
以
六
度
|
◎
綱
要
|
恭
錄
節
要
|
於
加
州
C
u
p
e
r
t
i
n
o
|
一
九
九
五
年
四
月
二
十
八
日
|
|
淨
空
學
|
金
剛
經
講
義
節
要
卷
一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2 |
|
四、
本
經
綱
要:
遣
除
妄
想
執
著,
念
佛
淨
心
之
樞
要。
|
三、
因
迷
而
成
六
道,
因
悟
而
有
三
乘。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3 |
令
悟
入
者,
名
文
字
般
若。
|
體,
故
皆
名
般
若。
佛
為
一
切
眾
生,
開
示
大
乘,
使
|
作
用
曰
正
智,
即
觀
照
般
若。
體
用
一
如,
覺
照
一
|
佛
之
知
見。
就
理
體
曰
覺
性。
又
名
實
相
般
若。
就
|
二、
般
若:
是
梵
語,
義
為
自
性
本
具
之
正
智,
所
謂
|
情
妄
相,
照
破
無
明。
|
里。
喻
般
若
正
智,
能
破
煩
惱
重
障;
徹
見
一
切
凡
|
物,
一
切
物
不
能
壞。
又
金
剛
寶
光
明
能
照
數
十
|
一、
金
剛:
物
名,
金
中
之
精,
最
堅
最
利。
能
壞
一
切
|
◎
經
題
|
切
染
緣,
攀
緣
不
息,
何
能
老
實。
|
六、
老
實
念
佛,
則
能
一
心
不
亂。
若
不
斷
世
間
一
|
見
事
實
真
相,
此
即
佛
之
知
見。
|
五、
般
若
是
自
性
本
具
正
智:
無
上
正
等
正
覺:
照
|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4 |
如
來
法
身,
金
剛
不
壞
身
也。
、
經:
具
貫
攝
常
法
四
|
九、
金
剛
即
喻
此
觀
智,
最
堅、
最
利、
最
明。
果
位
喻
|
般
若
即
是
波
羅
密。
|
八、
般
若
波
羅
密,
因
位
名
圓
滿
之
觀
慧;
果
位
則
|
生
不
肯
捨,
無
觀
照
正
智
耳。
|
七、
六
度
中,
布
施、
捨
也,
若
不
捨,
則
不
離
此
界。
眾
|
空,
始
達
彼
岸。
|
六、
大
智
度
論
云:
有
無
二
見,
皆
屬
此
岸;
二
執
俱
|
而
有
變
異
生
死。
|
五、
因
見
思
煩
惱,
而
有
分
段
生
死。
因
塵
沙
無
明,
|
今
亦
不
滅。
又
翻
圓
寂。
|
四、
梵
語
涅
槃:
義
為
不
生
不
滅,
所
謂
本
自
不
生,
|
家、
究
竟、
圓
滿
諸
多
義。
|
岸,
渡
煩
惱
中
流,
達
涅
槃
彼
岸。
波
羅
密
又
有
到
|
三、
梵
語
波
羅
密:
義
為
彼
岸
到。
所
謂
離
生
死
此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5 |
則
圓
滿
顯
現,
到
彼
岸
矣。
|
五、
文
字
詮
此
實
相。
觀
照、
觀
此
實
相。
實
相
般
若,
|
名
之,
強
名
曰
生。
|
四、
離
即
不
取
之
義,
不
取
於
相,
如
如
不
動。
無
以
|
耳。
|
相,
本
來
如
是,
真
實
如
是。
無
以
名
之,
強
名
實
相
|
有、
雙
亦、
雙
非
之
諸
相
俱
非,
非
亦
不
立。
諸
法
實
|
三、
實
相
即
是
非
相,
此
中
非
字,
是
一
切
俱
非,
空、
|
為
經
體。
江
味
農
以
生
實
相
為
體。
|
二、
智
者
大
師
以
﹁
若
見
諸
相
非
相,
即
見
如
來
﹂
|
九
年
所
說,
無
非
宇
宙
人
生
真
相
而
已。
|
一、
一
切
大
乘
經,
皆
以
諸
法
實
相
為
體。
佛
四
十
|
◎
顯
體
|
修
行
成
佛
之
路
徑。
|
義,
常
則
三
世
不
易,
法
則
十
界
同
遵。
又
有
徑
義,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6 |
六、
大
智
度
論
云:
般
若
要
旨,
在
離
一
切
法,
即
一
|
門,
盡
在
其
中。
|
五、
本
經
修
宗,
在
﹁
無
住
﹂
二
字。
全
經
觀
門、
行
|
依
體
起
修
之
妙
宗。
|
四、
江
註
以
﹁
離
一
切
相,
修
一
切
善
﹂
為
本
經
|
為
本
經
之
宗。
|
三、
智
者
大
師,
以
﹁
實
相
之
慧,
修
無
相
之
檀
﹂
|
佛
家
自
稱
宗
教
也。
|
宗
下。
依
文
字,
起
觀
照,
證
實
相
者,
謂
之
教
下。
此
|
二、
修
學
唯
以
自
悟
心
性
為
主,
不
重
經
教,
謂
之
|
經
聞
法,
必
以
如
說
修
行
為
主。
|
一、
宗
者
修
也。
經
義
之
主
體
雖
顯,
非
修
莫
證。
讀
|
◎
明
宗
|
以
其
能
離
一
切
諸
相,
除
我
見,
斷
煩
惱,
生
實
相。
|
六、
本
經
之
文
字
般
若、
觀
照
般
若
喻
如
金
剛
者,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7 |
智
為
一
切
眾
生
性
體
所
本
具,
即
是
眾
生
皆
有
|
四、
此
經
大
用,
能
開
眾
生
究
竟
圓
滿
之
智
慧。
此
|
而
有
無
明
﹂。
不
達
即
不
覺,
無
明
即
妄
想
執
著。
|
三、
起
信
論
云:
﹁
以
不
達
一
法
界
故,
不
覺
念
起,
|
是。
執
著,
我
法
二
執
是。
|
以
妄
想
執
著
所
障,
不
能
證
得
﹂。
妄
想,
分
別
心
|
二、
佛
言:
﹁
一
切
眾
生,
皆
有
如
來
智
慧
覺
性,
但
|
而
顯
體,
是
顯
因
果
之
目
的。
|
一、
明
宗,
是
明
因
位
之
修;
辨
用,
是
辨
果
地
之
證。
|
◎
辨
用
|
般
若
也。
因
觀
照
而
證
實
相。
|
提
者,
實
相
般
若
也。
離
一
切
相
修
一
切
善,
觀
照
|
人
眾
壽
修
一
切
善
法,
則
得
阿
耨
菩
提。
阿
耨
菩
|
七、
經
云:
離
一
切
諸
相,
則
名
諸
佛。
又
云:
以
無
我
|
切
法。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8 |
霜
露,
慧
日
能
消
除
﹂。
持
名
念
佛,
暗
合
道
妙,
即
|
八、
經
云:
﹁
端
坐
念
實
相,
是
名
真
懺
悔,
重
罪
若
|
修
不
得,
修
亦
難
成。
故
懺
悔
業
障,
極
關
緊
要。
|
令
發
心,
歸
依
三
寶。
以
夙
世
障
緣,
疊
起
環
生,
欲
|
道。
愈
迷
愈
苦,
愈
苦
愈
迷。
縱
有
善
根
遇
善
友
勸
|
分
別,
起
人
我
見,
遂
生
三
毒,
造
罪
受
苦,
輪
迴
六
|
七、
一
切
眾
生,
以
不
覺
十
法
界
同
一
體
性,
妄
想
|
直
令
向
一
念
不
生
處
契
入。
|
滅
度。
全
經
不
外
發
揮
此
義。
並
忘
其
為
菩
提
心,
|
滅
度
所
有
眾
生
入
無
餘
涅
槃,
而
實
無
眾
生
得
|
分
別
心
已
融,
我
見
潛
消。
故
令
發
無
上
菩
提
心,
|
六、
當
知
發
大
慈
悲
心,
便
是
開
此
智。
依
教
發
心,
|
一
真
法
界,
便
是
從
根
本
上
破
障
斷
惑。
|
五、
性
具
智
開,
不
覺
者
覺,
無
明
者
明,
便
是
通
達
|
之
如
來
智
慧
覺
性。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9 |
若
德。
︵
二
︶
業
障:
一
切
罪
業
是,
除
則
成
解
脫
|
障
有
三:
︵
一
︶
惑
障:
見
思
煩
惱
是,
除
則
成
般
|
一
二、
修
行
法
門
無
量,
而
唯
一
宗
旨,
除
障
而
已。
|
菩
提。
|
上
第
一
希
有
之
法。
乃
至
滅
罪
生
福,
當
得
無
上
|
受
持,
為
人
解
說。
即
為
荷
擔
如
來
事
業,
成
就
最
|
一
一、
若
能
於
本
經,
深
解
義
趣,
信
心
不
逆,
盡
能
|
一
齊
銷
盡。
|
福
也。
此
是
真
懺
悔,
能
滅
重
罪
定
業。
內
外
障
緣,
|
切
善。
離
相,
觀
空
也,
修
慧
也。
修
善,
不
住
空
也,
修
|
一
○、
經
體
為
生
實
相。
修
宗
為
離
一
切
相,
修
一
|
從
大
悲
生,
以
大
悲
廣
修
六
度,
得
無
量
福。
|
九、
念
實
相
者,
空
有
不
著,
雙
照
二
邊。
實
相
之
慧,
|
消
重
業。
|
是
行
深
般
若,
無
異
念
實
相,
是
故
能
滅
重
罪,
能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10 |
四、
天
台
判
此
經
為
通
別
兼
圓。
賢
首
則
判
屬
始
|
四
教,
賢
首
則
判
為
小
始
終
頓
圓
五
教。
|
依
者,
唯
天
台、
賢
首
兩
家。
天
台
判
為
藏
通
別
圓
|
三、
晉
末
判
別
經
教
者
有
十
八
家,
唐
後
大
眾
共
|
進,
其
接
引
後
學
之
苦
心,
良
足
佩
焉。
|
綱
領
條
目,
淺
深
次
第,
一
目
了
然,
可
以
循
序
而
|
二、
古
德
判
教,
意
在
方
便
學
人,
使
對
一
代
時
教,
|
大,
循
循
善
誘,
引
人
入
勝
也。
|
時
機,
因
時
施
教,
如
五
時
說,
先
淺
後
深,
先
小
後
|
根
機,
眾
生
根
性,
各
各
不
同,
障
有
淺
深
厚
薄
故。
|
一、
諸
佛
出
世,
教
化
眾
生,
必
對
機
說。
機
有
二
義:
|
◎
判
教
|
用。
|
德。
江
註
舉
破
我、
滅
罪、
成
就
如
來,
為
本
經
之
大
|
德。
︵
三
︶
報
障:
六
道
苦
報
身
是,
除
則
成
法
身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11 |
法,
西
元
四
○
一
年
至
長
安,
姚
興
待
以
國
師
之
|
日
誦
千
偈
︵
三
二,
○
○
○
字
︶
博
通
世
出
世
|
四、
鳩
摩
羅
什,
梵
語
音
譯,
義
為
童
壽。
七
歲
出
家,
|
通,
則
稱
三
藏
法
師。
|
三、
法
師,
凡
能
弘
揚
佛
法
者,
稱
為
法
師。
三
藏
皆
|
┌
論
修
正
知
見
︵
學
問
︶
|
三
藏
┴
律
修
正
行
持
︵
品
德
︶
|
┐
經
修
正
知
見
︵
學
問
︶
|
二、
|
經
修
正
知
見
︵
學
問
︶
|
光
稱
三
河
王
︵
涼
︶
四
○
一
年
什
師
至
長
安。
|
一、
姚
秦,
三
八
四
年
姚
萇
稱
秦
王,
三
八
九
年
呂
|
◎
譯
人:
姚
秦
三
藏
法
師
鳩
摩
羅
什
譯
|
同
時,
慧
徹
三
空,
功
圓
萬
行,
至
圓
極
頓
之
大
教。
|
教,
亦
通
於
圓。
江
註
判
本
經
為
境
心
俱
冥,
遮
照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12 |
|
┌
未
來
心
└
|
三
心
︵
妄
心
︶
┴
現
在
心
┬
不
可
得
|
┐
過
去
心
┘
|
|
四、
破
三
心,
除
四
相,
為
發
心
之
要
務。
|
三、
無
法,
成
就
法
身,
脫
諸
苦。
|
二、
無
住,
成
就
般
若,
破
諸
惑。
|
一、
離
相,
成
就
解
脫,
消
諸
業。
|
◎
倓
虛
法
師
示
此
經
大
旨
|
六、
譯,
易
梵
為
華
語
也。
|
為
先,
得
佛
遺
寄
之
意。
|
五、
傳
說
法
師
乃
七
佛
以
來
為
譯
經
師。
以
悟
達
|
十
八
部
三
九
○
餘
卷。
|
禮,
在
西
明
閣
與
義
學
八
百
人
講
學。
譯
經
論
九
|
▲
▼ |
|
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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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
處
即
是
顯
處,
是
同
時,
是
一
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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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壽
者
相
│
由
相
續
假
而
立
|
法
──
眾
生
相
│
由
緣
和
合
假
立
|
四
相
︵
執
︶
──
人
相
└
|
我
──
┬
由
相
對
假
立
|
┐
我
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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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講義節要卷一 淨空法師主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