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識
修
之
皆
可,
大
勢
至
菩
薩
以
念
佛
而
得
圓
通,
|
圓
其
理,
自
無
矛
盾
之
感。
證
圓
通
之
法,
就
根
塵
|
解,
﹁
而
念
﹂
一
詞
亦
易
解,
合
之
則
難
矣。
然
若
|
一
語,
凡
夫
無
能
解
之
者,
蓋
﹁
無
念
﹂
一
詞
易
|
故
也。
圓
者
無
偏,
通
者
無
礙
也。
例
如
無
念
而
念
|
即
為
圓
通。
汝
等
不
知
如
何
念
佛,
實
由
不
圓
通
|
其
中
之
一。
此
等
大
士,
皆
是
證
果
位
者。
證
果
位
|
問
修
行
之
法,
二
十
五
大
士
相
繼
應
對,
勢
至
為
|
方
能
入
道,
解
而
不
行,
是
為
說
食
數
寶。
楞
嚴
佛
|
薩
念
佛
圓
通
章
曰:
學
佛
須
知
行
解,
由
解
而
行,
|
謙
益
兩
念
佛
班
之
啟
請,
為
講
楞
嚴
大
勢
至
菩
|
歲
己
酉,
臺
灣
光
復
節
日,
師
應
臺
中
蓮
社
青
蓮
|
錄
自
慈
光
半
月
刊
|
李
炳
南
老
居
士
講
述
|
大
勢
至
念
佛
圓
通
章
要
義
|
▼ |
|
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
2 |
量
光。
十
二
如
來,
相
繼
一
劫。
其
最
後
佛,
名
超
日
|
經
文:
﹁
我
憶
往
昔
恆
河
沙
劫,
有
佛
出
世,
名
無
|
菩
薩,
堪
領
妙
覺,
其
地
位
之
高,
不
言
可
喻。
|
覺
位,
謂
徹
證
妙
明
覺
心,
即
已
成
佛
矣。
大
勢
至
|
為
法
雲
地,
塵
沙
惑
盡。
等
覺
斷
根
本
無
明。
至
妙
|
加
等
覺
妙
覺,
則
為
五
十
二
位。
十
地
最
後
一
地,
|
五
十
二
者,
表
位
也。
自
十
信
至
十
地,
為
五
十
位,
|
菩
薩,
皆
當
此
稱。
同
倫,
指
大
勢
至
菩
薩
之
法
侶。
|
佛
為
法
王,
繼
佛
弘
化
者
為
法
王
子,
等
覺
以
上
|
薩,
即
從
座
起,
頂
禮
佛
足,
而
白
佛
言。
﹂
|
經
文:
﹁
大
勢
至
法
王
子,
與
其
同
倫
五
十
二
菩
|
時
甚
久,
今
限
於
五
小
時,
僅
發
其
要
義
而
已。
|
佛,
否
則
縱
然
念
之,
實
為
唱
佛
耳。
此
章
詳
述,
需
|
汝
等
皆
修
彌
陀
淨
土,
學
此
章
後,
自
知
如
何
念
|
所
念
何
佛,
不
敢
斷
定,
而
念
佛
之
法,
可
以
相
通。
|
▲
▼ |
|
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
3 |
三
昧。
今
人
學
佛
三
五
年,
何
足
道
哉。
汝
等
今
尚
|
猶
未
成
佛,
至
最
後
之
超
日
月
光
佛,
始
學
念
佛
|
河
沙
劫
之
修
行,
又
經
一
大
劫,
親
近
十
二
如
來,
|
語,
實
需
無
數
之
阿
僧
祇
劫。
大
勢
至
菩
薩,
經
恆
|
須
經
三
大
阿
僧
祇
劫,
是
佛
接
引
眾
生
之
方
便
|
古
注
列
有
十
二
尊
如
來
名,
茲
略
之。
經
云
成
佛
|
相
繼
一
劫,
為
一
大
劫,
其
中
有
十
二
尊
佛
出
世。
|
佛。
惟
佛
佛
道
同,
謂
為
彌
陀,
亦
無
礙
也。
|
佛
也。
然
下
文
既
曰
相
繼
一
劫,
可
見
為
十
二
尊
|
處
之
十
二
如
來,
有
解
為
一
尊
佛
者,
即
阿
彌
陀
|
阿
彌
陀
佛,
有
十
二
光,
又
名
十
二
光
如
來。
故
此
|
佛
為
度
眾
生,
常
住
世
間,
此
云
出
世,
乃
方
便
語。
|
力
所
不
及
耳。
|
恆
河
沙
表
數
字
之
位,
非
不
可
數
也,
惟
凡
夫
智
|
月
光。
彼
佛
教
我,
念
佛
三
昧。
﹂
|
▲
▼ |
|
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
4 |
佛
而
已。
念
之
與
憶,
相
距
甚
遠。
念
者
念
茲
在
茲,
|
求
生
極
樂。
然
念
佛
之
法,
汝
等
皆
未
得,
惟
可
憶
|
界,
隨
觀
即
成。
此
定
既
成,
即
得
三
昧。
故
須
念
佛
|
界,
不
知
苦
修
何
許
劫,
始
能
得
之。
而
在
極
樂
世
|
白
光
亦
然。
如
是
速
成
其
定。
此
定
修
於
娑
婆
世
|
眼
閉
眼
皆
不
見
他
物,
惟
見
一
片
青
光。
觀
黃
赤
|
仍
須
繼
續
修
持,
如
在
七
寶
池
上
觀
青
蓮,
則
開
|
蓮
花
放
光。
念
佛
不
得
理
一
心,
往
生
極
樂
世
界,
|
也。
欲
得
此
定,
法
門
殊
多,
如
三
十
七
道
品,
極
樂
|
何
由
知
夫
三
昧。
三
昧
是
正
定,
一
念
不
起
之
謂
|
三
昧,
乃
大
勢
至
所
得
之
境
界,
汝
等
未
得
一
心,
|
耳。
而
往
生
之
資
具,
須
念
佛
得
一
心。
此
曰
念
佛
|
宗
非
謂
往
生
即
是
成
佛,
惟
出
輪
迴,
入
不
退
地
|
佛,
先
唯
識,
次
禪
密,
自
視
皆
不
成,
遂
學
淨
土。
淨
|
為
門
內
外
道,
成
佛
不
知
何
劫,
能
無
懼
乎?
余
學
|
▲
▼ |
|
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
5 |
同
上
解,
然
見
與
逢,
義
有
深
淺
之
別。
佛
問
以
何
|
知。
二
為
如
是
二
人
不
得
相
逢。
或
見
非
見
句
法,
|
為。
二
人
若
逢
於
途,
甲
識
而
呼
之,
乙
則
障
而
不
|
尋
求
之
行
為,
而
某
乙
為
專
忘
者,
無
尋
求
之
行
|
一
為
雖
逢
猶
如
不
逢,
如
某
甲
為
專
憶
者,
必
有
|
故
須
專
也。
專
忘
之
意
亦
然。
若
逢
不
逢
有
二
解,
|
此
為
取
譬。
專
憶,
屬
第
六
識。
第
六
識
生
滅
無
常,
|
二
人,
若
逢
不
逢,
或
見
非
見。
﹂
|
經
文:
﹁
譬
如
有
人,
一
專
為
憶,
一
人
專
忘,
如
是
|
滿,
果
自
得
之。
|
念
之
一
字,
以
三
昧
是
果,
念
佛
是
因
也。
因
行
圓
|
佳
境。
超
日
月
光
佛,
教
大
勢
至
念
佛
三
昧,
重
在
|
故
憶
不
如
念
之
恆
也。
然
汝
等
果
能
憶
佛,
即
入
|
第
六
識,
此
識
攀
緣
不
息,
忽
緣
塵
欲,
忽
緣
佛
名,
|
相
續
不
絕
也。
憶
者
忽
忘
忽
憶,
不
相
續
也。
憶
由
|
▲
▼ |
|
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
6 |
行
已
歷
恆
河
沙
劫,
所
修
法
門,
不
知
其
數,
皆
未
|
勢
至
菩
薩,
未
遇
超
日
月
光
佛
教
以
念
佛,
其
修
|
口
無
心,
何
能
往
生。
若
捨
此
而
修
他
法,
且
察
大
|
夢
境,
如
捕
風
捉
影,
不
相
感
應
也。
今
人
念
佛,
有
|
也。
又
如
夢,
夢
境
如
眾
生,
夢
者
如
佛。
夢
者
之
憶
|
處,
而
眾
生
不
之
見
也。
是
如
二
鏡,
一
垢
一
明
故
|
人
專
忘
也。
若
逢
不
逢,
乃
喻
佛
之
法
身
遍
一
切
|
受
三
皈
五
戒
者,
亦
不
憶
佛。
故
云
一
專
為
憶,
一
|
佛
仍
憫
之
救
之。
眾
生
不
信
佛
者,
固
不
憶
佛。
縱
|
然
眾
生
竟
有
幾
人
念
佛?
外
道
甚
至
謗
佛
為
魔,
|
之
心
中,
佛
念
念
不
忘,
必
欲
救
出
輪
迴
而
後
已。
|
專
忘
者,
即
喻
眾
生
也。
無
量
無
邊
眾
生
皆
在
佛
|
眾
生
是
佛
之
心,
為
度
眾
生,
始
得
成
佛
也。
一
人
|
人,
佛
是
一
人。
一
人
專
憶
者,
喻
佛
專
憶
眾
生。
因
|
得
證
圓
通,
勢
至
對
以
念
佛。
此
段
喻
以
念
是
一
|
▲
▼ |
|
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
7 |
同
道
合。
道
即
心,
二
心
印
合,
如
形
影
相
隨。
經
云
|
就
力
道
而
言,
念
之
既
深,
則
生
生
相
感,
是
謂
志
|
深,
始
能
從
生
至
生,
同
於
形
影,
不
相
乖
異。
此
是
|
在
茲
也。
且
念
之
深。
此
深
字
至
為
重
要,
必
由
乎
|
此
段
不
曰
憶,
而
曰
念,
是
更
進
一
步
矣,
即
念
茲
|
至
生,
同
於
形
影,
不
相
乖
異。
﹂
|
經
文:
﹁
二
人
相
憶,
二
憶
念
深。
如
是
乃
至
從
生
|
之
宗
門,
已
落
參
話
頭
之
方
便
法
矣。
|
曾
有
倡
觀
心
者,
虛
雲
老
和
尚
特
加
訶
斥,
故
今
|
為
觀
心,
末
法
時
期,
人
多
鈍
根,
不
能
契
機。
近
世
|
如
聾
如
啞。
從
無
當
眾
講
禪
者
也。
參
禪
一
法,
原
|
悟,
必
須
明
師
指
引,
師
生
二
人
問
對,
旁
人
聞
之,
|
可
與
言
修
持,
悟
而
不
修,
則
生
死
宛
然。
而
欲
開
|
惟
淨
可
以
成
就。
即
以
參
禪
而
論,
必
須
開
悟,
始
|
圓
通,
於
此
可
省
焉。
今
當
末
法,
戒
禪
皆
非
其
時,
|
▲
▼ |
|
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
8 |
此
喻
最
足
感
人,
母
之
於
子,
不
擇
優
劣,
一
旦
遠
|
逃
逝,
雖
憶
何
為。
﹂
|
經
文:
﹁
十
方
如
來,
憐
念
眾
生,
如
母
憶
子。
若
子
|
補
處,
仍
有
變
易
生
死,
故
亦
可
云
從
生
至
生。
|
然
生
死
有
分
段
與
變
易
之
別,
往
生
極
樂,
未
至
|
言,
一
經
往
生,
即
了
生
死,
則
不
謂
從
生
至
生
矣。
|
娑
婆
斷
惑
證
真,
此
其
不
同
之
處。
故
若
就
淨
宗
|
此
法。
惟
淨
宗
求
往
極
樂
修
成
佛
果,
他
法
則
在
|
故
一
切
法
門,
不
離
此
法,
而
淨
宗
念
佛
亦
不
離
|
佛,
斷
無
不
成
之
理。
此
章
並
非
專
言
極
樂
淨
土,
|
念
而
深。
佛
無
時
不
深
念
眾
生,
若
眾
生
亦
深
念
|
生
互
憶。
既
然
互
憶,
即
有
感
應。
且
由
憶
而
念,
由
|
言
佛
憶
眾
生,
而
眾
生
不
憶
佛。
此
段
言
佛
與
眾
|
此
之
謂
也。
此
與
前
段
之
不
逢
不
見
相
對。
前
段
|
佛
佛
道
同,
又
云
十
方
三
世
佛,
同
共
一
法
身,
即
|
▲
▼ |
|
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
9 |
得
佛
之
香
光
莊
嚴。
修
他
法
者,
如
云
庭
前
柏
子
|
染
佛
心,
在
佛
名
者
染
佛
名,
一
切
與
佛
同
氣,
故
|
之
人,
其
心
在
佛。
在
佛
身
者
染
佛
身,
在
佛
心
者
|
乎
哉。
香
光
莊
嚴
者,
香
表
清
淨,
光
表
智
慧,
念
佛
|
方
便
也。
憶
佛
念
佛,
佛
即
心,
以
心
印
心,
方
便
云
|
方
便
者,
一
切
法
門
無
非
方
便,
惟
念
佛
一
法,
非
|
約
淨
宗
言,
即
是
彌
陀,
約
楞
嚴,
即
是
見
心。
不
假
|
此
段
釋
前
比
喻。
必
定
見
佛,
尚
未
見
佛
也,
此
佛
|
人,
身
有
香
氣,
此
則
名
曰,
香
光
莊
嚴。
﹂
|
見
佛,
去
佛
不
遠,
不
假
方
便,
自
得
心
開,
如
染
香
|
經
文:
﹁
若
眾
生
心,
憶
佛
念
佛,
現
前
當
來,
必
定
|
此
段
映
前
二
人
相
憶。
|
經
文:
﹁
子
若
憶
母,
如
母
憶
時,
母
子
歷
生,
不
相
違
遠。
﹂
|
之
一
專
為
憶,
一
人
專
忘。
|
離,
無
不
憶
念。
佛
憶
眾
生,
亦
猶
是
也。
此
映
前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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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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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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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然
如
來
藏
有
見、
相
二
分,
究
以
見
分
念
歟?
抑
以
|
和
合。
今
既
攝
六
根,
是
證
即
以
此
一
精
明
念
佛,
|
精
明
體,
而
起
其
用,
故
云
元
以
一
精
明,
分
為
六
|
自
體,
惟
餘
第
八
識
之
精
明。
前
六
識
皆
據
此
一
|
攝,
六
識
不
行,
七
識
但
執
八
識
見
分
為
我,
虛
無
|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眾
生
識
心
有
八,
六
根
既
|
佛
問
圓
通,
大
勢
至
菩
薩
對
以
不
擇
他
法,
惟
擇
|
無
生
忍,
是
上
求。
今
於
此
界
攝
念
佛
人,
是
下
化。
|
法
忍,
念
佛
為
因,
無
生
法
忍
為
果。
以
念
佛
心
入
|
此
段
對
問
圓
通。
大
勢
至
菩
薩
以
念
佛
入
無
生
|
﹂
|
擇。
都
攝
六
根,
淨
念
相
繼,
得
三
摩
地,
斯
為
第
一。
|
此
界,
攝
念
佛
人,
歸
於
淨
土。
佛
問
圓
通,
我
無
選
|
經
文:
﹁
我
本
因
地,
以
念
佛
心,
入
無
生
忍。
今
於
|
樹,
則
不
如
是
直
截
矣。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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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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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
矣。
|
起
分
別,
則
第
八
識
動
輒
佛
念,
斯
得
念
佛
三
昧
|
六
識
果
能
憶
佛,
即
染
佛
之
香
光,
久
之
六
識
不
|
憶
佛,
六
識
雖
審
而
不
恆,
然
可
轉
為
妙
觀
察
智。
|
即
以
第
六
識
念
佛,
可
謂
善
矣。
六
識
念
佛,
即
是
|
念
佛
之
境
界,
汝
等
尚
未
入
道,
但
知
有
第
六
識,
|
念
也。
而
念
者,
惟
有
佛
之
一
念
也。
此
為
大
勢
至
|
解,
可
於
此
處
會
其
意。
無
念
者
即
第
八
識
無
他
|
現
行,
惟
知
念
佛。
古
德
所
云
無
念
而
念,
應
如
何
|
念,
唯
有
淨
念,
亦
即
八
識
所
含
無
始
業
種,
皆
不
|
注。
淨
念
相
繼,
行
之
最
困
難,
即
第
八
識
不
起
他
|
相
分
念
歟?
余
竟
應
以
見
分
念。
然
尚
須
徵
於
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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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勢至念佛圓通章要義 李炳南老居士講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