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講演錄 | ||
(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 ||
太虛大師講述 | ||
民國十年秋在北京 | ||
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 ||
欲護佛法,必應護持是經;欲護持是經,必應勸人發心──對於是經,應受持、讀誦、解說、書寫、供養、禮拜、讚歎、及流通,為勸發心──故有此品。 | ||
能勸發之人,為普賢菩薩。周遍含容為普,德慧妙善曰賢。此普賢菩薩,以法界為身,無地、無時、無事不可示現,故無定相,無方所。凡修等同法界之一切菩薩行者,即無不為普賢之行,故普賢菩薩無自他之相可得。凡十方三世一切菩薩,皆為普賢菩薩之分身,故普賢菩 薩亦無去來之相可得。有果前普賢,即一切修因未滿、上求佛果之菩薩行者。有果後普賢,即一切因圓果滿、下化眾生之菩薩行者。為明發心者、及勸人發心者,必皆具有普賢之德,方能受持是經,即方能流通是經,故有此品。在稟命流通中為第五節,在全經品第中則居第 二十八,為最末一品。 | ||
丙五 護持勸發力以流通 | ||
丁一 普賢來軌 | ||
爾時、普賢菩薩以自在神通力,威德名聞,與大菩薩無量無邊不可稱數,從東方來。所經諸國,普皆震動,雨寶蓮華,作無量百千萬億種種伎樂。又與無數諸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人非人等大眾圍繞,各現威德神通之力,到娑婆世界 耆闍崛山中,頭面禮釋迦牟尼佛,右繞七匝。 | ||
普賢以威德名聞,能攝受十方界之修普賢行者,故隨行之大菩薩極眾。以極眾故,因有雨華、動地之瑞應。天龍八部並皆隨從,蓋法界眾生,無不以普賢為導首而趣向佛地也。 | ||
丁二 啟白聞經 | ||
白佛言:『世尊!我於寶威德上王佛國,遙聞此娑婆世界說法華經,與無量無邊百千萬億諸菩薩眾共來聽受,惟願世尊當為說之!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如來滅後,云何能得是法華經』? | ||
寶威德上王、為東方佛國主。修佛道者無不修普賢行,而修普賢行者即無不由持法華經。惟佛滅度後,既失如來說權說實、殷勤勸導之教化,復有末世小乘貧法、外道邪見之嬈亂,修行者當以何法修習為能得於佛之知見,即為得是法華經乎?故普賢率眾興問。 | ||
丁三 佛告四法 | ||
佛告普賢菩薩:『若善男子、善女人成就四法,於如來滅後當得是法華經。一者、為諸佛護念,二者、植眾德本,三者、入正定聚,四者、發救一切眾生之心。善男子、善女人如是成就四法,於如來滅後必得是經』。 | ||
一、先須心所信願者,口所稱道者,身所奉行者,耳目所思察者,志意所希求者,功業所傾向者,一一皆為佛之智慧,佛之功德,佛之智見;既在在處處知隨順於佛法,斯能為諸佛之所護念。二、次須所修習者為大乘經典,所承事者為大乘法師;精修波羅密,廣行菩薩道, 而一一皆起於無上覺心;復一一能生無量功德,斯為植眾德本。三、信為正信,解為正解,行為決定行;法惟一乘無有疑惑,眾善普會能得總持,一真常住,千魔不轉,必得自在到不退地,是為入正定聚。四、應諦念如來出世一大因緣,本為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應念佛 與眾生原為同體,眾生不覺仍滯生死,當起大悲及諸方便,本憐憫心,發宏誓願,荷擔如來,教化眾生,說一切法,救一切苦。更知無有一法可說,亦實無有眾生得滅度者;斯度眾生之心一發永發,亦無發而無不發矣,是為發救一切眾生之心。如是修行成此四法,即為得是 法華經矣。 | ||
丁四 普賢勸發 | ||
戊一 明勸發相 | ||
己一 與現益 | ||
爾時、普賢菩薩白佛言:『世尊!於後五百歲濁惡世中,其有受持是經典者,我當守護──除其衰患,令得安隱,使無伺求得其便者。若魔、若魔子、若魔女、若魔民、若為魔所著者,若夜叉、若羅剎、若鳩槃荼、若毗舍闍、若吉蔗、若富單那、若韋陀羅等諸惱人者,皆不 得便。 | ||
本品意旨,全在以下數節,就受持是經者功候之淺深。約分上、中、下三品以為勸導。此所勸發者為下品。佛法時代,以每五百歲計算,如第一五百歲,第二五百歲,第三五百歲等。至最後之五百歲,則已為末法時代,故曰後五百歲濁惡世中。自此以下至為諸如來手摩其頭 止,均為與現益,謂與修持是經者現身之利益也。魔子、魔民等,指修禪定者不斷淫欲、必落魔道,如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等是。毗舍闍、即啖精氣之鬼。韋陀羅、即厭禱鬼,謂作厭勝之法以祟人者,皆惡鬼神,常伺便惱人,阻行者之修習,故普賢發願,為受持 是經者之守護。 | ||
『是人若行、若立讀誦此經,我爾時乘六牙白象王,與大菩薩眾俱詣其所而自現身,供養守護,安慰其心,亦為供養法華經故。是人若坐思惟此經,爾時我復乘白象王現其人前。其人若於法華經有所忘失一句、一偈,我當教之,與共讀誦,還令通利。爾時受持、讀誦法華經 者,得見我身,甚大歡喜,轉復精進。以見我故,即得三昧,及陀羅尼──名為旋陀羅尼,百千萬億旋陀羅尼,法音方便陀羅尼,得如是等陀羅尼。 | ||
此所勸發者為中品。行立讀誦、屬聞慧,謂以聞慧受持是經。象、為陸地上最富於負荷力者,普賢菩薩乘白象王現身其前,喻修習大乘即為荷擔清淨佛法也。普賢現身,不惟守護,并加供養;既令持經者安心精進,亦即為供養是經,以是經為諸佛菩薩功德之父母也。 | ||
若坐思惟是經,謂於禪定中思惟是經,即以思慧思一乘實相之理以受持是經也。若有忘失,普賢即於禪定之中教共讀誦。蓋已見普賢現身,故能受教。又以能見故歡喜,以歡喜故精進,以精進故得定。定、即所得三昧也。以所見為普賢,故此三昧即可名為普賢三昧。旋、謂 旋轉,旋陀羅尼,謂能旋一切差別之法而入於無相平等真如法性,以轉生一切清淨功德之法,斯一切法即一法矣。由是一法生無量法,轉為百千萬億陀羅尼。以得此陀羅尼,故能即一心顯一切法,亦可由一法顯一心。因得四無礙辯,起方便善巧,能以無量義納於一句、一字 之中,即以一句一字顯無量義,使法音宣流於世,此即為法音方便陀羅尼。中品修持者,以普賢守護神通之力,可得此益。 | ||
『世尊!若後世後五百歲濁惡世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求索者、受持者、讀誦者、書寫者,欲修習是法華經,於三七日中應一心精進。滿三七日已,我當乘六牙白象,與無量菩薩而自圍繞,以一切眾生所喜見身,現其人前而為說法,示、教、利、喜,亦復與 其陀羅尼咒。得是陀羅尼故,無有非人能破壞者,亦不為女人之所惑亂;我身亦自常護是人。惟願世尊聽我說此陀羅尼咒』!即於佛前而說咒曰:『阿檀地 檀陀婆地 檀陀婆帝 檀陀鳩舍隸 檀陀修陀隸 修陀隸 修陀羅婆底 佛馱波羶禰 薩婆陀羅尼阿婆多尼 薩婆婆 沙阿婆多尼 修阿婆多尼 僧伽婆履叉尼 僧伽涅伽陀尼 阿僧祇 僧伽婆伽地 帝隸阿惰僧伽兜略阿羅帝波羅帝 薩婆僧伽地三摩地伽蘭地 薩婆達磨修波利剎帝 薩婆薩埵樓馱憍舍略阿冕伽地 辛阿毗吉利地帝。 | ||
此所勸發者為上品。求索、謂尚未得聞是經而求索是經。求索既得,因加受持及讀誦、書寫、修習。如理而解,如解而修,更加三七日一心精進。普賢法身本無所不在,況行者已得普賢三昧?由是故復見普賢現身其前。所喜見身、謂各行者心所崇拜之身相。蓋菩薩身相本無 一定,眾生喜見與否,又隨各類眾生之各別識心以為差別。今以各所喜見之身相現前說法,則眾生精進之心益隨法喜而增進矣。非人、指上鬼神等。女人之不修行者,每能惑亂行者之戒定力,故普賢自說陀羅尼,令行者持之以為守護,而普賢亦自以身守護之也。此陀羅尼共 二十句,即名普賢陀羅尼。 | ||
『世尊!若有菩薩得聞是陀羅尼者,當知普賢神通之力。若法華經行閻浮提有受持者,應作此念:皆是普賢威神之力。若有受持、讀誦、正憶念、解其義趣、如說修行,當知是人行普賢行,於無量無邊諸佛所深種善根,為諸如來手摩其頭。 | ||
此正明普賢勸發之益。菩薩得聞是咒,由普賢力,以是咒為普賢所說故。閻浮提有受持者,皆普賢力,以持經者為所守護故。真能受持修行之人,即行同普賢,以為普賢所勸發故。而此如說修行之人,即為如來之所攝受,以具有勝因故有勝緣也。 | ||
己二 與後益 | ||
『若但書寫,是人命終當生忉利天上。是時、八萬四千天女作眾伎樂而來迎之;其人即著七寶冠,於采女中娛樂快樂。何況受持、讀誦、正憶念、解其義趣、如說修行?若有人受持、讀誦、解其義趣,是人命終,為千佛授手,令不恐怖,不墮惡趣,即往兜率天上彌勒菩薩所 ──彌勒菩薩有三十二相──大菩薩眾所共圍繞,有百千萬億天女眷屬而於中生。 | ||
此釋與後益。謂後生所得之益,明非僅現身得益已也。授手、接引之意。言能廣寫是經,則流通既富,由是使大乘教義普益群生,故得命終生忉利天之福報。若更受持、憶念、了解、修行,則命終即永離惡趣,為千佛所接引。十方佛土,隨其本願勒令往生;并得往生兜率天 內院承事彌勒。蓋修習大乘教義,行菩薩自利利他之行者,命終當生兜率天內院也。入彌勒內院,即入菩薩不退地位。兜率內院為菩薩眾,外院為天人眾,故外院有天女眷屬等生於其中。 | ||
戊二 結勸發心 | ||
『有如是等功德利益,是故智者應當一心自書、若使人書,受持、讀誦、正憶念、如說修行。世尊!我今以神通力故守護是經,於如來滅後閻浮提內,廣令流布,使不斷絕』。 | ||
此釋結勸發心。 | ||
丁五 釋迦讚勸 | ||
戊一 讚美普賢 | ||
爾時、釋迦牟尼佛讚言:『善哉!善哉!普賢!汝能護助是經,令多所眾生安樂利益。汝已成就不可思議功德,深大慈悲,從久遠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意,而能作是神通之願守護是經。我當以神通力,守護能受持普賢菩薩名者。 | ||
普賢菩薩以神通願守護是經,佛即願以神通力受護能受持普賢菩薩名者。顯欲護持是經令不失墜,必眾生各具普賢之行;而守護是能受持普賢名者,即所以守護普賢之行,以守護是妙法華經耳。 | ||
戊二 讚持經者 | ||
『普賢!若有受持、讀誦、正憶念、修習、書寫是法華經者,當知是人則見釋迦牟尼佛,如從佛口聞此經典。當知是人供養釋迦牟尼佛,當知是人佛讚善哉,當知是人為釋迦牟尼佛手摩其頭,當知是人為釋迦牟尼佛衣之所覆。 | ||
此讚持經者為已見佛。 | ||
『如是之人,不復貪著世樂,不好外道經書手筆,亦復不喜親近其人;及諸惡者──若屠兒,若畜豬、羊、雞、狗,若獵師,若衒賣女色。是人心意質直,有正憶念,有福德力;是人不為三毒所惱,亦不為嫉妒、我慢、邪慢、增上慢所惱;是人少欲知足,能修普賢之行。 | ||
此讚持經者為已離惡。但能受持是經,如說修行,則可疾入佛道,不遮惡而惡自離矣。 | ||
『普賢!若如來滅後後五百歲,若有人見受持、讀誦法華經者,應作是念:此人不久當詣道場,破諸魔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轉法輪,擊法鼓,吹法螺,雨法雨,當坐天人大眾中師子法座上。 | ||
此讚持經者為當得出世成佛。道場、成道之場,如釋尊不成正覺誓不起座之處是也。言善持是經,已具足普賢行,即為直趣佛果,破無明,成正覺,為說法度生之正因行也。 | ||
『普賢!若於後世受持、讀誦是經典者,是人不復貪著衣服、臥具、飲食資生之物,所願不虛,亦於現世得其福報。 | ||
此讚持經者為已不著世間。蓋資生等物,現雖無缺,行者之心早無取著,不復再造生死之業,以惟有真實不虛度生宏願在耳。 | ||
戊三 明違順相 | ||
『若有人輕毀之言:「汝狂人耳!空作是行,終無所獲」。如是罪報,當世世無眼。若有供養讚歎之者,當於今世得現果報。 | ||
首明輕毀者之罪相。毀者世世無眼,以毀世人能照見佛法之眼故。讚歎者現得福報,以助人種善根故。 | ||
『若復見受持是經者,出其過惡若實、若不實,此人現世得白癩病。若輕笑之者,當世世牙齒疏缺,醜脣、平鼻,手腳繚戾,眼目角睞,身體臭穢,惡瘡膿血,水腹、短氣,諸惡重病。是故普賢!若見受持是經典者,當起遠迎,當如敬佛』。 | ||
次明說過者與輕笑者之罪相。出人過惡,無論實與不實,均得癩病惡報。蓋持經者即使曾有隱惡,然現既受持是經,則其懺悔往業已迴心向佛可知。今仍宣揚其惡,不惟嬈亂其心使難安心修道,以致妨礙其成就;且令曾由此持經者所接引向道之人,亦盡頓生疑誹,而不免群 焉退沮。是說修行者之過惡,其影響於度生之事甚大。故無論所說之過實與不實,而謗者之罪固不易懺悔而煎除也。癩病、遍體痛癢不安,與被謗者終日跼蹐不寧相似,此為與所造罪相似之惡報。輕笑持經者,亦令世世得被人輕笑之報相,如唇、齒、眼、鼻、身體種種欠缺 穢惡等是。繚戾、屈曲不正之狀,視斜曰睞,水腹則有腹大之相,短氣為語聲低促之相,皆人所賤惡之病。末復言見持是經者應如見佛,以真持是經一偈、一句皆當成佛故耳。 | ||
丁六 時眾獲益 | ||
說是普賢勸發品時,恆河沙等無量無邊菩薩得百千萬億旋陀羅尼,三千大千世界微塵等諸菩薩具普賢道。 | ||
此明時眾獲益,以結本品。 | ||
佛說是經時,普賢等諸菩薩、舍利弗等諸聲聞,及諸天、龍、人非人等一切大會,皆大歡喜,受持佛語,作禮而去。 | ||
此釋會眾歡喜受持,以結全經。 | ||
貫經義 | ||
以上釋妙法蓮華經竟。茲更條貫全經義例如下: | ||
就全經二十八品之文字相言之,可謂今已釋竟。但妙法蓮華之經義,無量無邊,則永無有盡。所謂遍虛空界,盡未來際,亦不能以眾生之語言心量闡之令盡也。但約其義於此七卷經文中,亦并未見其有所缺漏而顯為未盡,故說經者之言語相即亦當盡於此也。且無量義即發生 於一實相無相之法,若更將全經七卷之義約之於一卷,或更約之於一品,或更約之於一偈、一句,仍亦未見其義有所少,故全經之義,直可以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一句攝之。以是之故,一切法即皆為教菩薩法,即皆為一乘妙法,此正宗分第一品方便品之要旨,亦即法華全經之 要旨也。全經科判,原列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者,分攝二十八品。茲即以全經妙法之總義──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一句,分顯教、理、行、果四義,則序品一品即以籠罩全經。其方便以下各品,已如佛光中所現差別之境矣。故自方便品至勸發品共二十七品,直可皆謂為 此經之正宗分,別無流通分之可言。關於經末佛說是經時一段,即謂僅此二行為流通分可也。試本開示悟入四義及教理行果四法,以約分諸品如下:自方便品以下至法師品共九品,為開佛知見、以會一乘之教。以唯一佛乘方便說為三乘、五乘,而開權顯實以後會歸一乘,皆 授佛記。故此諸品即為開佛知見,以破除若二、若三之眾生機教,而開出不二之佛知見也。法師品兼流通此分。自見寶塔品至安樂行品共四品,為示佛知見、以顯一乘之理。如在見寶塔品,顯過現、主伴諸佛之法身平等;天授品、顯違順、罪福眾生之法身平等。專示佛知見 之法性,故此諸品即為示佛知見。持品、明持經人,安樂行品、明持經行,流通此分。自從地涌出品至囑累品,為悟佛知見、以起一乘之行。以此諸品,顯佛已由始覺至究竟覺,成自受用圓滿報身,智慧無盡,福德無盡,慈悲無盡,願力無盡,方便無盡,應化無盡,係由地 涌出諸菩薩依佛究竟覺為因地心故,進明佛之圓滿果覺真身壽命長遠,悟而起大乘之行也。神力、囑累,流通此分。自藥王品以下、至勸發品共六品,為入佛知見、以證一乘之果。藥王品證自利果德;妙音密化,觀音救難,陀羅尼咒破惡衛善,妙莊嚴王迴邪入正,為證利他 果德;普賢勸發以要二利之終,故此諸品為入佛知見。入者、即修習證入,皆菩薩漸次證入一乘實相之果位。而普賢行通於佛果前後,果前為等覺之菩薩,鄰極佛果;果後利他無盡,亦明此經之終而無終也。 | ||
準上開示悟入四義及教理行果四法,以約分方便以下二十七品皆為正宗,正以彰妙法華經之無盡,故無有特判數品為流通分之必要。以由此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之義,分顯一乘教理行果,即是流通此無盡之教義;而流通之功力,即亦與為無盡。然因此益見行者當於是經受持、 讀誦、講解、書寫、能於一偈、一句之名言,見一乘實相之無盡義,如說而解,如解而行,由行而證,盡具普賢道,同獲法性身,而是經方為流布不斷絕於世也。(周秉清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