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講演錄 | ||
(囑累品第二十二) | ||
太虛大師講述 | ||
民國十年秋在北京 | ||
囑累品第二十二 | ||
流通分內,依經文次第,於如來神力品之後即為囑累品,故在全經品第中,居第二十二。 | ||
前品佛既顯大神通,令眾信受,此更以手摩諸菩薩頂,囑咐流通。顯受持是經者,即為佛力之所護持攝受。為明斯義,故有此品。 | ||
勝妙力無上中,有護法力。本品與普賢菩薩勸發品,同為護法力無上。但普賢品為菩薩之護法力;為明佛之護法力無上,故有此品。 | ||
囑、咐囑,累、重疊之義,謂再三咐囑。又依中土文義,亦可釋云:以此妙法咐囑菩薩,即以此事累諸菩薩荷擔責任也。 | ||
丙二 正囑累以令流通 | ||
丁一 如來付囑 | ||
爾時、釋迦牟尼佛從法座起,現大神力,以右手摩無量菩薩摩訶薩頂而作是言:『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應當一心流布此法,廣令增益』!如是三摩諸菩薩摩訶薩頂而作是言:『我於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 習是難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當受持、讀、誦,廣宣此法,令一切眾生普得聞知! | ||
此釋三業加持、咐囑流通。手摩為身業,口言為語業,咐囑必有意旨為意業,故云三業加持。以手摩無量菩薩頂,則當有無量手;摩頂同時,則手之數亦當同時與為無量,故曰現大神力。一心流布,謂專事流通。廣令增益,謂令眾生得聞此法而增長法益,即聞此法後能發菩 提心、入佛知見也。下復三摩頂而三告之。 | ||
『所以者何?如來有大慈悲,無諸慳吝,亦無所畏,能與眾生佛之智慧、如來智慧、自然智慧,如來是一切眾生之大施主。汝等亦應隨學如來之法,勿生慳吝!於未來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信如來智慧者,當為演說此法華經,使得聞知,為令其人得佛慧故。 | ||
此釋三業加持咐囑之所由。蓋妙法既為如來修習所得,則欲受持是法者必當先知如來之功德也。能與人以樂為慈,能拔人於苦為悲,不祕大法為無慳吝,敢決定說為無所畏。佛智慧、指佛之種智;如來智慧、指根本一切智,即一切智之體性智;自然智慧、為無為智。凡此諸 智,佛悉能與眾生令得法樂,故曰施主;以所授妙法、為給眾生以究竟之樂,故曰大施主。菩薩欲學佛,即應學如來以如是難得之妙法施給眾生,令入佛之知見,否則即不為學佛。得佛慧、謂由聞生信,由信生解,由解起行,由行而證入於佛之知見也。 | ||
『若有眾生不信受者,當於如來餘深法中示教利喜。汝等若能如是,則為已報諸佛之恩』。 | ||
此釋權教餘法、及勸信報恩。謂若遇根性未熟之眾生,不能信此妙法華經者,當為權說其餘有深義之經法,以調伏其心,令生法喜。苟能如是受持,如是示教,斯為已報佛恩也。餘深法、不專指何經,或為大乘方廣經典,或為小乘經典,或為人天等善法。既為佛法,皆令眾 生會歸佛義,故即盡為深法。其不見法之深義者,以眾生取著於法相故耳。蓋苟為佛法,雖極棧為五戒、三皈依、一稱南無佛之類,均為深法,以已入佛道故。彼外道之世間有漏諸法,雖已修證至非非想定,固不足以及之也。佛恩難報,然亦非竟難報,若能受持是經,並廣 勸人受持,即為已報。否則空鶩於布施供養三寶之為,雖非無緣法之益,固無當於能報佛恩之萬一也。 | ||
丁二 菩薩敬受 | ||
時諸菩薩摩訶薩聞佛作是說已,皆大歡喜遍滿其身,益加恭敬,曲躬低頭,合掌向佛,俱發聲言:『如世尊敕,當具奉行。唯然,世尊!願不有慮』!諸菩薩摩訶薩眾,如是三反俱發聲言:『如世尊敕,當具奉行!唯然,世尊!願不有慮』。 | ||
菩薩因佛三敕,故三反答之。 | ||
丁三 令塔等還 | ||
爾時、釋迦牟尼佛令十方來諸分身佛各還本土,而作是言:『諸佛各隨所安,多寶佛塔還可如故』。 | ||
丁四 眾皆歡喜 | ||
說是語時,十方無量分身諸佛坐寶樹下師子座上者,及多寶佛,並上行等無邊阿僧祇菩薩大眾,舍利弗等聲聞四眾,及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 ||
結經之末。並無信受奉行或作禮而去等語,顯是品之後仍有下文也。 | ||